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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调查
【中图分类号】R4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0-0164-02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 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江西省某设区市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时掌握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进展、综合发展能力和基本情况,通过对全市10家卫生监督所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客观分析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为促进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提供帮助。
1 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1 对象:截至2009年初,全市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
1.2 内容: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人员编制与学历、财政拨款、办公用房、车辆、办公设施等。
1.3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用统一的调查表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2结果
2.1 体系建设。全市共有10家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成立,是副处级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其余9个县(区)卫生监督所均为单独设立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随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也开始向街道、向社区、向乡村延伸,基层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各卫生监督机构在学校均设立了助理卫生监督岗,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在街道社区还设立了分所,或在乡卫生院设立了派出机构,逐渐形成市、县、区、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网络。
2.2 人员状况。
2.2.1 人员编制情况。
由于国家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没有统一规定,结合所在省实际,按照《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标准,即设区市级卫生监督人员按服务规模分别确定为:100万人口以上的市按人口7~8人/10万人配置,100万人口以下的市按服务人口9~10人/10万人配置;县级卫生监督人员按服务人口规模(含乡镇派出机构人员)分别确定为:80万人口以上的县(或县级市)按服务人口的5人/10万人配置,50~80万人口的按服务人口的6人/10万人配置,30~50万人口的按服务人口的7人/10万人配置,30万人口以下的按服务人口的8人/10万人配置。全市目前的人口数约为491.3万,按照此标准,全市需配置约344至393名卫生监督人员,但目前10家卫生监督机构编制数共322名。由此可见,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数明显不足,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匹配,不能满足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部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短缺,力量不足,使卫生监督执法的触角无法延伸到乡、村, 致使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薄弱。
2.2.2 人员学历结构。市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占16.42% , 大专占40.30% , 本科及以上占43.28%。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学历相对较低,40.21%的人员为中专及以下学历,其素质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监督水平需要(见表2)。
2.2.3 人员专业结构。市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中,医学专业人员占25.37% , 非医学专业人员占70.15% ,无专业人员占4.48% (见表2)。县级卫生监督所人员中,医学专业人员占55.24%,且无专业人员比例较大。与此同时,法律专业人员奇缺, 多数县(市、区) 卫生监督所没有法律专业的在岗职工。
2.3 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状况。
2.3.1 业务用房状况。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除其中三个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均是通过租赁或借用等方式解决。市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面积为1540m2 ,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为22.99m2/人,县区级卫生监督所的办公用房面积每机构平均为527.78m2 ,人均面积16.61m2。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各类用房,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m2以上,设区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应不少于2400 m2,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应不少于1200m2。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筑面积无一达到以上要求,而且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屋大多已非常陈旧,亟待维修和改造 3 。
2.3.2 执法装备状况。
2.3.2.1 车辆配备情况。监督工作用车辆包括卫生监督执法车和现场快速检测车。《指导意见》中提出车辆配备要求:“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4~8 人配备1 辆的标准进行配置”,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车辆共计38辆,其中市监督所12辆,其他县区卫生监督机构26辆, (见表3)。故若按在职人员数计算,除市卫生监督所外,其余各卫生监督所均不能达到每4~8 人配备1 辆的标准,且各地区车辆配置不均,阻碍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提高。
2.3.2.2 办公设备情况。全市10家卫生监督所包括分所共有147台电脑,按在职人员353人计算,人均0.42台。其中市卫生监督所人均0.67台,县区卫生监督所人均0.36台。在目前日趋电子化办公和全省卫生监督软件全面推广使用的情况下,现有电脑尚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除此之外,投影仪、低温冰箱、复印机等其他办公设备在部分监督机构还未全部到位 (见表2)。
2.4 经费收支情况。市级财政虽然将市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工资及人头经费列入了年度预算, 但福利、奖金以及执法经费和重大活动保障经费等均未列入预算, 市卫生监督所每年都会面临较大的经费缺口,严重削弱了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状况更令人担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大部分县(市、区) 卫生监督所基本的人员工资不能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其工资、补贴、福利、奖金都要靠“服务创收”来弥补。
3 讨论
3.1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市卫生监督体系网络尚不健全,街道、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立尚不到位,农村和基层的卫生监督管理还较薄弱,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和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尽快推行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制度,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卫生执法监督基层网络体系。
3.2 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上,要满足工作的需求。要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 ~ 2010 年) 》的要求,根据辖区人口、面积、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范围、任务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增加足量的卫生监督人员。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充分调动卫生监督队伍积极性,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公平性和良好社会形象。
增加卫生监督员数量。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是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的首要条件,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大量使用编外人员,充分说明了在岗人员已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因而,要严格按照监督员录用标准,向社会公开招聘足量的卫生监督人员,择优上岗。引进高学历人才,提高录用人员的学历标准。鼓励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量,减少无学历人员数。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队伍结构。在录用新人时,严把入门关,增大对口专业人员比例,如预防医学和法律专业,降低非专业人员比例,从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在人员培训上,要制定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在岗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把培训作为卫生监督员年度考核的必备内容。
3.3 加快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将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建设、执法装备的购置、更新等,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建设的计划安排,推进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建设,并按标准完成执法装备配备。
一、福建省卫生监督体系发展现状
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建省从2003年开始启动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在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1.卫生监督网络逐步建成
目前,福建省已建立省级、9个设区市和84个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在300多个乡镇、街道启动了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 作,逐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
2.卫生监督队伍初步建立
福建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核编2000名,现有在岗人员1848名,通过实行统一着装与标识、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塑造了良好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形象。同时,严格准入标准和培训教育,目前全省卫生监督队伍中76%以上拥有大专以上学历,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提供了良好的人才保障。
3.监督执法范围不断扩大
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范围由单一的公共卫生监督逐步扩大。具体包括依法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传染病防治、为医疗服务市场的正常运营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各级别的卫生监督机构至上而下共同承担着全省30多万家监管对象的经常性或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
二、福建省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
1.卫生立法不完善
目前,福建省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早期制定的,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新时期所带来的一些新问题,行政处罚的手段和效果也都存在着一定的滞后,不能有效的起到预防的目的。卫生立法是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只有卫生立法不断完善,才能保证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在建设过程中有法可依。
2.业务用房短缺
据统计,福建省84个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中,有73个县没有业务用房(占86.90%),均为通过临时借用或租用场所办公,监督机构平均业务用房面积与标准相比缺口近80%。业务用房不足,造成功能分区缺失和混乱,给案件受理、证据保存、行政许可受理等业务带来了不便,制约了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3.基本设备、装备配置不足
福建省目前大部分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车辆、取证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严重缺乏和落后。目前,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率约为5%-15%,执法取证工具和办公设备的配备率约在35%-50%之间,执法车辆配备率约35%。基层监督机构的基本设备、装备低于国家的装备标准,制约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的提高。
4.卫生监督力量不足
5.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卫生监督专业有着技术强、涉及面广的特点。在执行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时,都必须要有专业的技术知识作为支撑。卫生监督人员不但要具备相当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必须要拥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计算机应用的相关技术。在社会发展迅速的新时期,基层卫生监督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专业不够丰富,结构不够合理,整体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分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
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基本包括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和采供血,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在2011年,卫生部又进一步扩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将由0-3岁扩大到0-6岁,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此外还将为农民工及其子女等特殊人群提供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服务,为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流动人口提供建立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和慢性病管理等服务。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
不断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也将不断的完善和扩大。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内涵分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第一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人生健康的权利。这意味着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权利都是相同的;第二是明确合理、规范、有效的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是依据广大公民对健康的需要和政府的财力确定的,既有面向普遍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也有面向单独个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疫苗接种)。所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内容上是依据公民的健康需要提供,而不是每个个体都将得到完全无差别的公共卫生服务。
3.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关系
(1)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目前,我国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多一部分就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基层开展进程缓慢,实施起来有许多困难。所以要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必须从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手,打好现实基础。
(2)完善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是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体现。由于我国城乡二元制结构,导致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要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首先就必须从条件较为落后、卫生事业发展较为滞后的农村出发。而完善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正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基层的具体体现。
(3)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技术是有效率地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技术支撑。目前,我国在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效率低下、重复浪费的情况。而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技术,保证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展开,无疑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从根本上为基层人民的身心健康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提供了保障,有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更快地实现。
四、对策建议
1.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
(1)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关键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府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
(2)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上的主要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政府保证了财政投入下,努力加强机构建设、设施设备改善、技术水平的提高,狠下功夫,着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取得预期效果。
2.加快和完善卫生立法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只有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新需求,才能切实做到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卫生立法部门应当根据社会的现状,逐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使卫生法规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各项卫生工作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才能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有效性。
3.加大基层地区财政投入
城市与基层地区县在基本公共卫生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应该根据基层地区的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状况和医疗状况加大对基层地区的投入力度,为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部门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政府的财政支持。加大基层卫生监督资源的投入,解决卫生执法专项经费、人员和工作经费问题,积极做好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取证、快速检验监督设备、通讯工具、防护装备、网络
建设经费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基层卫生监督综合执法提供物质保障。
(2)健全基层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促使政府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从而能加强政府的投入力度和重视程度。根据经济水平、医疗技术水平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的发展,建立稳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提供。
4.建立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
鉴于目前我国卫生人员在培养、配置与流动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加大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对我国现阶段卫生人员提出的种种挑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对卫生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利用开发,以促进基层卫生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尽快实现。
[关键词] 卫生监督;信息化;软件;管理学;方法学
[中图分类号] R—01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2)09(a)—0173—02
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卫生监督发展的趋势[1]。信息共享与交流的网络化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作用愈发突出,泰州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取得的成效也是比较明显的,但在建设过程中,笔者发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
1 存在的问题
1.1 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泰州市共有523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0岁以上者占60%以上,普遍存在电脑知识缺乏、信息化觉悟不高、信息化动手能力差等缺点,尤其是50岁以上即将离退休人员。而卫生监督工作的主要人员正处于这一群体,因而这样的尴尬局面必定使“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完全实现信息储存与交流网络化”这一目标宣言成为一句空话。
1.2 系统软件开发不科学
卫生监督职能调整未完全到位,大部分职能如职业病等重新调整,在这个动荡期内设计完善的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软件必然与实践脱节,即便能做出来,也是一个初级产品,需要完善的地方很多。更何况,从事管理软件开发的人员是计算机专家,他们对卫生监督工作以及大卫生观念也是一知半解,这样的设计与实践脱节的情形无处不在,也是制约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的重要因素[2]。
1.3 网络设备性能不稳定
笔者在信息化推进过程中发现,由于移动与联通、电信本身的网络差别存在,而且每家单位购买的终端设备与防火墙质量也有差别,加上带宽的限制,使得每家单位的信息化网络设备稳定性受到影响,尤其是在大家同时上网办公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堵塞而死机,输入电脑一半的资料突然消失,这会令使用者十分沮丧和懊恼,这也是制约信息化推行的一个主观上的重要原因。
1.4 信息化建设的习惯难培养
很多时候,客观的问题只要加大投入就能够解决,但思想上的问题是个最复杂的问题,单靠行政命令往往会造成口服心不服的尴尬局面,严重影响信息数据的准确性与科学性,而这是有违信息化的初衷的。人们的习惯一旦形成,往往很难改变,如果信息化不能够提高效率,简化工作程序,让执法人员用起来不方便,就有可能会阻碍信息化建设的推进。
2 对策
2.1 优化职工队伍,逐步引进年轻化专业化执法人才
卫生监督当前的一个通病就是,因专业化技能逐步降低而带来的“闲杂人等”养老所话题。当然这是个社会问题,它的产生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有关,食品卫生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是其中一个例证。例如,做手术的人民医院不会划归工商部门,因为医院有技术含量,而监管食品在一部分人眼里认为简单,比如每个家庭主妇天天做饭,却并不需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去指导,而饭店的情况也是如此。正是因为有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造成了卫生监督的大卫生专业优势在逐步消退,而真正的卫生法律人才又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少之又少。因此,及时充分引进专业化人才是有远见的领导者应该考虑的[3—4]。
2.2 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必备的信息化硬件软件设施
当前,机关事业单位面临绩效改革,政府有关部门的初衷是好的,绩效也应该,但下面执行起来就变味了,不仅大锅饭,连基本的工作也变得讨价还价起来,业绩和效率增加了却不见收入增加,各种费用也在缩减。因此,在有限的办公经费前提下,资金应向信息化工作倾斜,信息化应用的软件与硬件不仅要与实践相结合,而且应该还要上个档次,保证质量[5]。
2.3 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在信息化推进中,好的领导首先应该要懂得信息化、参与信息化、鼓励信息化[6]。加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不光是要求领导要常督查、常通报、常批评,领导还要带头学、带头做、带头用。单位应着力营造信息化“比学赶帮超”的环境,对信息化成绩斐然的,应制定奖励政策,对信息化工作落后的,要毫不留情的批评,反对胡子眉毛一把抓、好坏一个样的老好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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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几年卫生监督模式创新的主要做法
卫生监督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广泛,与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关联,也是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的一项重要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卫生、学校卫生以及传染病和医疗机构监管。由于监管内容多,监管对象复杂,监管难度大,监管力量不足,我们在监管模式上做了一些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管的效率。
一是探索实施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效率,促进健康相关行业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改善公共卫生相关行业卫生管理水平,我所坚持创新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模式,努力探索卫生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从20*年4月份开始,在全市实施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餐饮业、公共浴室业、医疗服务业先行试点,初步建立了公共卫生信用信息的评价机制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促进了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的变革,形成了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企业、社会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联防体系,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效果。这项工作在全国是首创,建立了卫生信用信息的评价机制和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抓住承诺、评估、告知、激励和惩戒等四个重要环节。*市卫生监督所对126户市管餐饮业单位、公共场所单位卫生信用信息进行了汇总统计,对企业的卫生信用进行了第一次评估,并召开了信用评估通报会,对被列入黄牌警告的16家单位进行了通报,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对其他单位在心理上的攻势作用也非常明显。这项工作引起卫生部的重视,20*年11月份,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卫生监督中心南俊华主任等领导专门来*进行了调研,并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这项工作从20*年开始,通过逐步完善,大力推进,现已在餐饮业全面实施,实施率达到95%以上。该项工作运用了风险度评估的原则,将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中卫生要求按对食品安全影响的风险大小进行分类,并赋予相应的分值。根据卫生许可和日常监督两个环节对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进行评分,依评分结果确定其等级,按等级来开展监督管理,提高了监管的效率和餐饮业的自律意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也为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增加了一个新的亮点。目前,已有86家餐饮企业被评定为食品卫生A级单位,这些卫生规范管理的单位对其它单位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也发挥着不可缺少的带动作用。
三是探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这项工作我所在全国开展较早,在江苏省是第一家启动的。公共场所是人们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对人群的健康有着直接影响,甚至引起急慢性危害和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公共场所现行的卫生法规、规章己经明显滞后,迫切需要在卫生监督管理的方法、手段上进行丰富和提高。摸索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卫生监督资源,有效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己成为现阶段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的重要研究课题和工作内容。20*年2月,为了配合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全力打造精品行业和亮点单位,我市开始着手启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打造A级示范单位为工作目标,全面推动市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化建设。20*年9月,卫生部将我市作为全国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试点城市,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这项工作对创新卫生监管方式,改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提高了我所的知名度,20*年,卫生部将新的《公共场所通用卫生规范》这一国家标准委托我所独立起草。
四是试点开展餐饮业卫生脸谱公示制度。为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便于群众及时、准确、便捷地了解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引导餐饮业主自律、诚信经营,从20*年10月起,在淮阴区试行餐饮业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笑哭脸制度)。该制度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主要原料采购索证等十项内容,卫生监督员根据检查情况,对每家单位的卫生状况做出综合评价,卫生状况良好的挂“笑脸”、卫生状况一般的挂“常脸”,卫生状况不好的挂“哭脸”,同时公示牌上还注有卫生监督员的姓名和卫生部门的举报电话,卫生监督员、餐饮单位和消费者可以相互监督。第一批对包括部分高校食堂在内的37家城区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公示,7家餐饮单位卫生状况良好,得以“笑脸”示人,20家单位卫生一般,脸色“害羞”,10家单位因为卫生状况较差,被予以“红牌警告”,被贴以“哭脸”。该制度的实施,强化了消费者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充分调动消费者和餐饮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餐饮业主自律诚信经营,促进餐饮业经营单位加强自身卫生管理,这不但是监督所履行行政监督职能的一种公示行为,同时也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体现,更是执法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一种创新举措。
二、卫生监督模式创新工作中的问题
一是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速度不快。到目前为止,仅在餐饮业、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这三类行业的少数单位开展。在统一信用征集、严格失信惩戒、信息依法披露、倡导信用观念、加强信用管理、培育信用需求、密切部门沟通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别是在公共卫生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方面要加大投入,在培育群众对公共卫生信用信息需求方面要加强引导。
二是量化分级管理的整体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被评定为A级餐饮单位的数量偏少,特别是小型餐饮单位大多数仍然在C级水平。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完成后,停滞了做深入的推广工作。
三是外力借助不够。监管方法定创新需要外部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在发挥群众参与监督方面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舆论宣传方面,由于条件限制,没有能持续保持强大的宣传态势。
三、对卫生监督模式创新工作的思考
1、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需要强力推进
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的范畴涉及面广,都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相关行业能否严格遵守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目前主要依靠卫生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效能还没有发挥到足以引起企业普遍关注的程度。从本质上讲,公共卫生相关行业如餐饮业、医疗服务业等,依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的要求为群众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构成了良好的公共卫生信用是其应该履行的义务。在公共卫生相关行业实施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一是以卫生行政执法来提升相关企业的卫生信用具有局限性。虽然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逐渐增大,但卫生违法现象仍然非常普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的违法成本显然还没有高到令其难以接受的程度。有的卫生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本不可能引起管理相对人的重视,必须突破执法、处罚的方法,寻找能迫使企业积极主动改正违法行为、规范经营的途径。同时,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比,具有滞后性,运用信用评估手段对企业在一定时间内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累积,从而对企业的卫生信用进行综合判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卫生法律法规的滞后性,避免企业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漠视。二是社会惩戒机制的建立可以发挥卫生执法不可代替的作用。利用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中引入的社会惩戒机制,可以将企业的失信记录进行放大,使其不仅要受到卫生行政处罚,还要为之付出持续产生作用的社会惩戒的二次成本,对同行业的其它信用主体也可以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三是开展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可以提高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效能。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之矛盾的是卫生监督力量配备不足,很难对管理对象保持全天候、全覆盖、全方位的监督。运用信用信息公开手段,可以增强企业卫生信用风险的防范意识,引导企业自律。四是可以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的落实。以往,虽然卫生监督机构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公开执法信息,曝光违法行为,但缺乏系统的、科学的、全面的信息公开渠道。公共卫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搭建的卫生信用信息平台,真正使卫生监督工作实现了政务公开,充分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可以更好地引导消费。
充分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遇,始终坚持有利于卫生监督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保障卫生监管职责的全面落实的原则,积极主动向政府反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快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程。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装备建设为契机,完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装备、方法和标准,切实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技术支持水平。积极探索通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的卫生监督网底建设。以体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制度化,精细化、流程化和信息化管理,着力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和健全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市(县)乡(镇)一体化卫生监督模式,充分整合好全市卫生执法的优势兵力,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不断完善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
二、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好中央转移支付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按照全面、系统和分级的原则,做好各专业执法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卫生监督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卫生监督员培训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风行风、政治和纪律教育,着力提升和打造卫生监督队伍政治、法律、业务“三个素质”,执文、执言、执事“三个能力”,严格、严密、严肃“三个态度”。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演练,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积累现场处置经验。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抓实基本功,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卫生稽查工作,强化抓手作用,深入开展本级、层级、专项稽查,建立卫生监督稽查通报制度,促进卫生监督有力、执法规范。加大卫生监督专家型高端人才和基层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
三、扎实开展各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领域的卫生安全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权力即责任”的理念,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增强依法全面履职的意识,力争在各个监管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探索多部门合作,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新模式,加强五小行业监督管理,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探索饮用水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对二次供水的许可和日常监督,推广饮用水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督促供水单位完善卫生设施。
(二)加强医疗机构和血液安全的监督。完善医疗服务日常监督制度,深入开展以医疗质量安全为主线专项检查行动,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推行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探索与社保、新农合定点挂钩;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区,以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为重点对象,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效,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加强血液安全监督,在加强医疗机构、单采血浆站血液安全日常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基础档案和日常监督档案,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继续抓好医疗广告监测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工作,建立良好的部门协作沟通机制,建立医疗广告监测、通报等制度,着力探索和建立医疗卫生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以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加强自身管理,为社会和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公平、公正、科学、便捷的职业卫生服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加快《放射诊疗许可证》发证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从维护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利益出发,切实加强监督监测。
(四)加强学校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完善与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的“三同时”联动机制,做好学校传染病、饮用水卫生安全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向政府报告率、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学校完善饮用水和晨检、因病缺勤登记、传染病报告制度;会同教育部门重点做好春、秋季开学前学校卫生监督指导工作。认真执行卫生部《传染病日常监督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医院感染监测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对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传染病防控职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督程序和工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
四、积极完善卫生监督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以工作联动为推手,加快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优势,不断健全与疾控机构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标准,加强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技术支持水平。
【关键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体制
2000年1月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这一文件的印发拉开了我国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随后,多个配套文件相继引发。我国传统的卫生防疫站同时承担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功能的局面迅速得以改变,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监督体系逐步在我国建立起来[1]。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作为我国卫生监督体系的第二个层级,作用十分关键,既承担着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也承担着指导下一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其运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省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因此,研究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来源所有资料均来源于我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1.2观察指标观察指标包括机构名称、成立时间、内设机构和机构编制情况。
1.3统计分析方法所有数据资料的分析均通过SPSS13.0进行,计量指标计算其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数;计数指标计算其频数和频率。
2结果和分析
2.1机构名称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来看,最主要的三种命名方式为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卫生监督局,另外分别有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监督机构采用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局、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总队和省(市、自治区)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这三种命名方式,见表1。
3讨论
3.1结论
3.1.1机构名称不统一,两种主流名称不利于突出行政执法特性目前,我国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有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所、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卫生监督局、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局、省(市、自治区)卫生监督总队和省(市、自治区)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六种命名方式,机构名称不统一,命名方式五花八门[2],不利于塑造统一的卫生监督机构形象。而在五种命名方式中,前两种主流名称均含有“卫生监督所”,笔者认为,这一命名方式不利于突出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特性,同时也与省级机构的较高的行政层级不太相符。
3.1.2体制改革步伐不统一,成立时间有早有晚2000年1月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划分卫生监督与卫生技术服务职责,将原来由各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能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机构适当加以精简、归并、调整,组建卫生监督所,专职承担卫生监督任务。2001年4月,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设置、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与分级管理等具体问题。而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也主要集中在2000年和2001年,能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推进改革;但也有一些省份卫生监督机构成立时间较晚。
3.1.3内设机构数量差距悬殊,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标准各个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中内设机构最少的为6个,最多的为22个,平均为12.8个,内设机构数量相差悬殊。而目前,我国对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内设机构也缺乏具体的指导性标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内设机构原则上包括综合管理、许可审查、监督执法、稽查等部分。《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承担的职责应设置综合管理、卫生许可、监督检查、队伍管理与执法稽查等内设机构;省和副省级城市的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相应的专业科室。上述两份文件中所作出的规定均较笼统。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则未对该问题做出规定。
3.1.4人员编制不足,机构编制类型多种多样各个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最少的为30个,最多的为155个,平均为95.0个。而根据测算,每家省级卫生监督机构需配备人员基数为129名,同时结合当地户籍人口数和人口密度进行调整[3]。而目前,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平均为95.0个,大部分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数量主要集中在61-90个和91-120个这两个区间,还有小部分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在60个及以下。同时,机构行政级别、单位性质也不统一,级别有副厅(局)级和正处级两种级别;单位性质有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等不同性质。
3.2建议
3.2.1出台改革细则,全面、彻底地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自2000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后,卫生部分别于2001年、2005年和2006年出台了多个文件,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而由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需要不断地探索实践以及考虑到各地的实际,这连续出台的多份文件均不够具体和细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步伐不统一,改革步调不一致,制约了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而当前,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完整的卫生监督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也积累改革的经验,有必要出台卫生监督体制深入改革的细则,全面、彻底地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3.2.2统一机构名称,选用突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特性的名称2006年印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卫生厅(局)卫生监督局、县(区、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4]。省级机构这一名称能较好地突出卫生监督的行政执法特性,也有部分省份已经更名。但市级机构采用的“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中同样的“局”字重复用了两次,县级机构名称中的“卫生监督所”不利于突出行政执法特性。因此,建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统一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卫生监督局、县(区、旗)卫生监督局;或统一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总队、市(地、州、盟)卫生局卫生监督支队、县(区、旗)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
3.2.3出台机构建设具体标准,涵盖机构建设的方方面面2005年,卫生部印发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中,对机构建设标准仅有房屋建设、车辆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设备、取证工具及办公设备、信息建设等五个方面,而对内设机构的设置、机构编制类型和级别、人员编制等其他问题没有做出规定,导致内设机构数量相差悬殊,一方面内设机构数量过少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专业和细化,另一方面内设机构数量过多也与机构数量精简的原则不符;同时,机构级别高低不等,人员编制也多种多样。因此,建议出台机构建设的具体标准[5],涵盖机构建设的方方面面,合理确定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内设机构数量,机构级别统一定为副厅(局)级,单位性质统一定为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适当增加人员编制数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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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敏,刘扩军.从公共行政理论角度探讨省级以下卫生监督机构实行一体化垂直管理体制模式[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17(3):239-245.
[3]陈刚,陈文,孙梅,等.《我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研究》研究结果简介[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2):149-153.
[4]杨明亮,王汉松,陈刚,等.我国卫生监督体系框架概述[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6):414-418.
一、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主要目标
(一)动物防疫体系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最近几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频繁发生,在一些国家和我国部分地区呈较快蔓延趋势,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畜牧业稳定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必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二)金山毗邻浙江,属市郊农业大区,也是畜禽养殖业重要区域,生产的畜禽产品在*市占较大比重,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任务艰巨,压力增大。现行防疫体制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清晰、防疫队伍不稳定、镇级弱化、村级断层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动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加强和完善防疫体系建设已经成为当前紧迫的任务。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主要目标。*着“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各级畜牧兽医行政机构的管理职能,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完善动物卫生技术支持体系,稳定和加强各级动物防疫队伍,提高畜牧兽医管理总体水平,努力构建与我区公共卫生水平相配套的动物防疫体系。
二、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区级动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区农委作为区政府在农业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动物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按照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要求,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将畜牧水产办公室更名为畜牧兽医水产办公室。
(二)建立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金山区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更名为金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医饲料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为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农委。
(三)建立区级动物卫生技术机构。将金山区畜牧兽医站更名为金山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监督、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及兽药饲料技术检测工作,指导镇、村动物卫生防疫工作。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区农委。
(四)加强镇级动物防疫力量。在各镇、金山工业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增设镇级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防疫管理及其它与动物防疫相关的工作,根据各镇、金山工业区动物饲养量和动物产品流通量配备人员5-7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畜牧兽医专业知识,经考核上岗。
(五)健全村级防疫员队伍。村级防疫员队伍是整个动物防疫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解决村级防疫断层断线的突出问题。规划属农业区域的村都要配备防疫员,非农业区域的行政村,但仍有一定的动物养殖可配备兼职防疫员,或由镇、金山工业区畜牧兽医站派人负责防疫工作。区级动物防疫技术部门在对防疫员技术业务培训后,实行持证上岗;镇级动物防疫检疫站应加强对防疫员的业务指导。镇、村两级在加强对防疫员考核管理的基础上,对其所从事公益性工作实行必要补贴,对防疫员日常管理纳入村级农业综合服务队范围。
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以全区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为指导,以完善体系、健全机制、强化服务、促进健康为重点,坚持突出难点,全面推进,坚持求真务实,积极创新,推动全区公共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公共卫生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创新有新推进,质量管理明显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指标达到上级要求,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社会满意度有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体系
1.加强爱卫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区爱卫办建设;加强乡级爱卫阵地和乡、村爱卫队伍建设,确保爱卫体系健全稳固。
2.加强血防组织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调整区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区血地办规范管理。组织召开全区血防工作专题会议,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稳固血防队伍。
3.深入推进公卫体系建设。以强化指导体系建设为重点,统筹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建设;以便捷、高效为原则,以信息共享、提高质量为目标,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以提升人员能力、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医防对接为重点,统筹加强乡镇卫生院慢性病保健室规范建设;以强化人员资质、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室和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为重点,完善村级卫生组织卫生监督协管报告体系建设。
4.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区,以完善预案、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应急演练为重点,加强卫生应急体系规范建设。
(二)健全机制
1.建立卫生创建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文明办,探索建立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促进卫生创建工作。
2.建立量化分级管理机制。以强化自律、规范监管为目的,实施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3.完善卫生行政审批管理。按照精简、高效、公平、公正、规范,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审批职责和程序,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处罚审批事后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管理。
4.健全基本公卫工作机制。积极衔接区财政部门,建立稳定的区、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及资金拨付机制。
(三)强化服务
1.强化培训,提升人员能力。以项目为抓手,以集中培训、技能比武等形式为手段,组织开展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促进提高乡、村临床和公卫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
2.强化创新,增强服务能力。以创新为推手,坚持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推进试点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员化等工作创新力度,积极推广新机制、新项目,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3.强化督导,提高指导能力。坚持落实并不断完善季度公共卫生工作督导检查和例会制度,不断促进提升工作水平。
4.强化重点,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强化健康档案质量管理,综合实施培训、指导、督导、考核工作措施;二是强化65岁以上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严格落实随访、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效应;三是突出提升健康巡讲能力,全面加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促进健康有新突破;四是强化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启动中盖结核病防治项目;五是认真实施乡村环境卫生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环境卫生不断改善。
(四)促进健康
1.夯实健康管理工作基础。加强死因登记工作,全区人群死因构成情况基本摸清;0-6岁儿童、孕产妇及老年人、高血压等慢病管理人群登记率达到预定指标;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全面摸清;加强职业危害检测,全面摸清职业危害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强化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健康档案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整率、慢性病及重型精神病人规范管理率、孕产妇及6岁以下儿童规范管理率、健康教育落实率等核心指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要求,卫生监督覆盖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违法案件查处率、卫生行政处罚结案率、卫生监测覆盖率、卫生监督文书合格率、个体诊所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必须达到相关要求,传染病处置率及漏报率、免疫预防接种率等指标必须达到市定要求,乡村环境卫生检查覆盖率、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三万”活动要求。
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公共卫生安检察院平安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卫生系统在公共卫生方面做了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平安xx”的建设,现根据市委办《关于报送平安xx建设有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工作情况,将有关材料上报如下:
一、近年来,我们以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架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目标,着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经过不懈的努力,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架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
(二)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开展村级防保员的专业培训工作,重点抓好传染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计划免疫管理,完善艾滋病防控体系,健全精神病社区康复网络,针对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监测薄弱环节,加大了工作力度。
(三)妇幼保健工作又上新台阶。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培训,推动免费婚检实施,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狠抓医院产科规范建设,0-5岁婴幼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健全覆盖全市各个镇区的妇幼卫生信息报告体系。
(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做好《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开展针对重要节日、重点行业和高危食品的卫生许可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承担起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能,做好城镇及农村流动酒席加工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同时,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卫生综合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
(五)急救医疗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依托市人民医院的市“120”急救中心,下设包括市中医院、市博爱医院在内的28家医院急救站,形成市、镇(区)二级急救网络,覆盖全市各个区域。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了现代化的指挥调度系统,中心与28个急救站之间实行微机联网,全面实现微机化调度。
二、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水平,加快推进“平安xx”建设,今年我市卫生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进程,全面完成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目前新建的市疾控中心项目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可于近期内实施搬迁;市xx医院(传染病院)项目正在紧张施工,预计年内可以投入使用。
(二)健全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加强内涵建设。逐步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健全职能、转换机制、落实责任、提高水平、改善服务上来。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规范化管理制度,转变服务模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和管理运行机制。各级防保机构要严把人员准入关。市疾控中心、市博爱医院、埠湖医院、结防所等市级防保机构要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对镇村防保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质量监控职能,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防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疾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分析预测工作,加强人禽流感、非典等新发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落实遏制艾滋病防治措施,从疫情监测、宣传教育、行为干预、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防治工作;继续加强鼠疫、霍乱、登革热、乙肝、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以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阻断动物传染病向人传播;进一步推进预防接种工作,加强计划免疫,强化流动人口免疫接种;做好碘缺乏病、肝吸虫病等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进一步促进精神病社区防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高血压病、糖尿病、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
(四)以产科质量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妇幼保健工作责任制,提高母婴保健服务能力。以“降消”项目为契机,提高镇区医院产科、儿科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围产期保健的管理。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五)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全市范围内职业危害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加强有毒有害物品管理,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强职业危害从业人员职业性体检的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职业病的识别能力和专业防治机构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水平。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等业务应用软件。建立国家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职业病、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卫生监督信息。
(三)规范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规范研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标准,提高执法技术能力。在调研基础上做好国家和地方的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认定、命名、授权工作,强化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组织修订《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贯彻《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卫生监督员国家级师资库。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国家级师资培训和省级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开展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五)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对医疗服务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地方执法和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2.继续开展全国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尤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对血液安全依法监督责任意识和执法监督水平,加强社会监督,逐步规范血液安全监督的内容与方式,积极探索与建立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积极稳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制定《卫生部2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卫生部关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配套文件,逐步规范巡查工作流程,继续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组建巡查队伍,培训巡查人员。督促、指导和推动大型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问题,发现优秀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医风。
(三)完善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健康相关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许可,深入开展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规范》(20**年版)的颁布准备;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拟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协查通报暂行规定》,修订《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及评分表;加强危险性分析方法在食品卫生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做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卫生法规宣贯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工作;认真履行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职责,做好食品法典相关工作。
2.规范涉水产品监管审批范围,逐步建立统一的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产涉水产品的许可程序、条件和要求;以戊二醛和次氯酸钠类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改革为切入点,探索消毒产品审批改革模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动态监督管理,开展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的飞行检查,严肃处理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检验机构。
3.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管理。严格实施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一步提高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4.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对农村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措施。
5.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开展对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落实好20**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结合20**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对餐饮业原料使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批号及标签标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实施《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紧紧围绕各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职业卫生以煤矿、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放射卫生以放射诊疗机构和核设施为重点,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2.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规范诊断鉴定活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采取措施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的监护覆盖面。继续做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地区初期评估工作,适时开展阶段总结和交流。继续做好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制订管理办法,完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作用。
4.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工作,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的重点监督检查。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不合格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
(五)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2.组织开展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水平;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建立全国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从根本上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致力于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防疫、检疫、监督网络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工具,在动物生命周期过程中,采集免疫、产地检疫、道路监督、屠宰检疫四大业务环节的信息,信息通过无线数据通信平台汇集到中央数据中心。遵循“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质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工作方针。尽而达到疫病监控和防治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搞好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由张玉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方法和措施:
2009年根据畜牧兽医局统一部署,在总结2008年田园、温泉、卡斯、柯街4个乡(镇)共8个村,32个合作社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春、秋两防同步在全县开展二维码耳标佩带及识读工作,完成生猪佩带率达100%,牛、羊任务数100%。
(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具体实施动物标识及溯源体系建设,确定信息员。负责县、乡、村人员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乡(镇)二维码耳标佩带及识读工作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确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规范使用溯源设备。做好二维码耳标佩带、防疫、检疫等相关工作信息的录入和传送。
(三)08年非试点的乡(镇),要采取试点,形成以点带面开展此项工作。
(四)在年末完成任务数100%。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确定后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保障措施
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崭新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工作涉及面广、法规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繁琐工程,我县被列为全省29个试点县之一,因此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按照畜牧兽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一)组织保障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是溯源试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溯源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乡镇要成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各乡镇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制度保障
调 研 报 告
按照区委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部署,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先后深入到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区、乡镇、街村的医疗和防疫保健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近些年来,我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并且取得了长足发展,正逐步走向完善,一些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广大群众的医疗卫生健康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领导。各级领导干部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应该说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的转变过程,特别是在经历了“非典”之后,这种转变就更为明显,由此也带来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调研情况表明,近年来,区乡镇两级政府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确实有了一个比较大的提高,并随着认识的逐步深化,不断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表现为:一是自觉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规划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列入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组织,依法管理,定期督导,抓好落实;二是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兴建了一批基础设施,更新改造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增加了防保人员经费,有效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医疗卫生保健水平;三是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病保健意识不断增强;四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较好地发挥了相关部门在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健全了疾病防控网络。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区进一步健全了区、乡镇、村街三级疾病防控网络,其中区级3家,包括防病站、结防所、妇幼保健院;第二级为各乡镇医院、卫生院共计29家;防保组,共计41家;第三级为村级,全区目前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近500家,具体服务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每个自然村分别由乡村医生兼管。在疾病防控网络建设中,我区重点抓了区防病站建设。几年来,区财政先后投入280余万元,对区防病站的基础设施和议器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有力提升了防病站的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满足了卫生防病工作的需求。二是加强了公共卫生队伍建设。通过严把人员准入关和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公共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对进入区卫生防病站的人员,要求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相关学历,基层防病业务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凡从事防病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200学时以上的专业培训,并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三是不断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区年均完成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40万人次以上,切实加强各类传染病的日常监督检测, hiv初筛年均15000人次人次以上,一些高发传染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三)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我区医疗救治体系分为区、乡镇、村街三级。近年来,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18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启动实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全区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区医疗机构有了很大发展,充实了多种先进的医疗设备,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壮大了人才队伍,医疗救治水平不断提高,并已经成为全区的医疗救治中心,不仅满足了日常医疗的需要,而且能够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与治疗的急需。乡镇医院和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分别负责辖区内的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多数乡镇医院和卫生院都进行了更新改造,更新了一批诊疗设备,改扩建了部分房屋,使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就医环境得到了改善。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我区于20__年成立了“__区卫生监督所”,加强了卫生执法监督力量;二是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超市、集贸市场等一些重点行业的经常性卫生督查。同时,对美容美发、宾馆旅店、娱乐场所的环境质量、用具卫生指标等加强了监督检测;对全区医疗单位的隔离消毒制度和防止院内感染等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有效增强了医疗单位防范医源性感染的责任意识。
(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一是成立了__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建立了统一的指挥系统,各乡镇街道也建立相应组织,确保政令畅通、领导到位。二是制定了__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防治非典和禽流感预案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初步形成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了疫情信息报告和监测制度,形成了区、乡镇、村街疫情报告网络,坚持直报制度,确保疫情
信息的及时准确。二、存在问题
(一)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滞后。主要是防病机构办公用房面积不足,部分乡镇医院和卫生院基本设施设备还有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和预防保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公共卫生队伍的高水平专业人才不足,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偏低,基层卫生防保人员的学历、职称和专业技能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村街一级的疫情信息上报速度和质量还不高,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应急救治队伍的现场处置设备和防治物资储备缺乏更换补充的资金保障渠道。
(四)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疾病预防与卫生保健的重视程度和自我防范意识还不够,缺乏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能力,重治疗轻预防以及不良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还较为普遍地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把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并抓好督查落实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加经费投入,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提高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政府对公共卫生建设的协调和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各方面力量的协调,形成全社会协调一致、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全社会的公共卫生意识。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宣传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公共卫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教育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道德和卫生习惯,增强科学的卫生保健意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安全卫生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公共卫生建设的良好氛围。
卫生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以加强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力及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展开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职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展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依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展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进步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社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正确地统计、处理和上报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进步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门、难点题目,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进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增进区域公共卫生状态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的管理。推进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态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进步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到达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职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1机构性质、名称不统一,职能调整尚未到位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系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3]。卫生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其基本任务是保障市场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它是一种行政权意义的执行活动,体现的是国家行政职能。经过十余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体系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果,卫生监督机构其职能和责任趋向行政部门转变[2],本次调查显示在组织体系方面,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体系性质目前尚不统一,机构名称也有很大差异,尤其卫生厅(局)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后,卫生监督机构的名称问题如何解决是个难点。卫生监督机构职能调整以来,多数机构餐饮服务监督职能移交食药监部门,县区级部分卫生监督机构未承担消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监管、职业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血液管理等职能,可以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卫生监督职能划分尚不统一。此外,实际工作中卫生监督机构与食药监、质监、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在部分监管职能方面交叉,导致重复执法,推诿扯皮,行政执法效能低下,也使卫生监督队伍陷入迷茫[4]。
1.2全省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
2011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卫生部关于切实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并指出[5]。若不考虑人口增长因素,按现有人口数配置,要实现该目标,至少需增加卫生监督员328~2516名;若考虑人口增长因素,卫生监督员的缺口更大。因此从本次调查来看,全省离2011年卫生监督员配置的目标数还有很大的差距,卫生监督员工作负荷重压力大。此外,辽宁省卫生监督人员学历构成方面与《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中的2010年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省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呈现老龄化状态。
1.3全省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
建设与国家规定的标准仍有差距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76号)要求,辽宁省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与国家要求的标准仍有一段差距。全省工作场所配置不均匀,有71家(占56.8%)的监督机构工作场所靠租借,省级和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均达不到国家的标准,全省14个市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仅有两家有自主产权;车辆配备情况较差,全省车辆配备为12人/辆,其中有6个县区车辆配置为0台。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取证工具配备不理想,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配备均低于国家标准;全省各个地区之间快检设备配备不平衡,个别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快检设备配备为0件。大部分监督机构执法装备不足,甚至严重短缺且陈旧落后,难以实现快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严重影响卫生监督执法的公正性[6]。基础装备的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提高。
2建议
2.1将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带来的挑战当作卫生监督部门自我转型的机遇,化被动为主动
自2000年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因其职权并非法定,而是通过卫生行政机关委托执法,先天存在机构职能权限定位不清问题[7],尤其此次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使得卫生监督机构更加被动,因此建议全力推动卫生监督员分级管理试点工作,与全国卫生监督同仁共同努力,争取中央编办在事业单位类别划分方面给予支持,将卫生监督机构划入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系列。只有这样,卫生监督机构的性质、名称、级别、内部机构设置、承担的职责等问题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2.2严格准入、强化培训、加强管理注重卫生监督员人才队伍建设,把好招录关口
当前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普遍偏紧,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从根本上解决卫生行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建议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员准入制度,构建合理的卫生监督人才体系,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员学历层次,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卫生监督员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建立专业比例合理的卫生监督员队伍。调整人员结构,增加对法律、计算机、检验等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严格控制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监督机构,国家在每年的、复退军人的安置中要考虑卫生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有规划地逐步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制度和组织体系,分层次分级培训到各级各类卫生监督人员,举办一些中、短期培训班,加强成人的学历教育,提高队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水平。此外,可以在高校开设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专业课程,培养卫生监督后备人才,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2.3关于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防护工具、取证设备、监督执法车辆、办公设备、信息设备、办公场所的配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卫生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以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和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贴发展大局,着眼民生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监督体制,增强执法能力,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内设机构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管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推进卫生监督体系管理体制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建设,完善被监督单位卫生信息建档,健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及业务系统,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将卫生监督工作窗口前移,功能下沉,进一步完善、明晰、细化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指导协管员对管辖区域内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贯彻落实卫生部《2010-2020年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养。一是制定培训计划。制定近三年的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住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学习新知识。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我所拟于2014年继续举行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严格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加强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端正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公仆意识,树立卫生执法新形象。
(四)严格卫生许可,抓好源头把关工作
1、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严格按照“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核准”的程序操作,并实行电子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在审查工作中一是要认真审查申请单位所提交的资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卫生学现场审查。
2、抓好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
(五)深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纸质和电子档案。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全年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2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根据学校特点,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检查晨检及病因追踪调查工作的落实,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课程安排有健康教育课,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意识。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托幼机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检查,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每年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监督覆盖率达100%。主要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及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流程、涉水产品索票索证情况等。对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实行每次重大节会活动前监管。二是开展水质检测,县城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每月抽检一次,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每年抽检二次。三是对集中式饮用水单位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加强持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
1、依法执业监管。加大对全县232家持证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力度,力争检查频次达到2次/年,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及注册情况,以及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等。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试行管理办法》(粤卫[2011]1号)的文件精神,完善好各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监督,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守法执业意识,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拟1月份与乡镇村卫生站签订《医疗安全告知书》及《承诺书》,以推动医疗机构自觉改进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医疗安全。
3、医疗机构校验工作。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拟9-11月份对我县持证医疗机构一年一次的考核校验工作,实行现场校验制,同时建立医疗机构信息登记制度和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状况和校验结论,做到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根据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4、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进一步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拟5月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教育、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源性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等相关方面的培训。培训后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及业务知识考核,增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诊疗水平和急救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建立 “黑名单”及曝光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行业信用体系,促进医疗机构诚信守法,规范执业,同时建立“黑名单”及曝光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手册、张贴告示等形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卫生监督动态。建立卫生行政处罚大案要案公告栏,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历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历打击隐藏在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证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不良行为。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4、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药店内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十)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消毒效果监测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2、拟在7-8月份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对全县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监测各医疗机构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紫外线辐照强度、治疗室、主要功能室空气是否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建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督检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监督工作。严肃查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医疗单位。
3、检查各医疗机构的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医疗废物的处置途径等情况。医疗废物处理是否符合《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县城区域内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废物交由梅州市金川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并按实际情况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扩大统一回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