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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工作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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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工作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应运而生。但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招投标工作立法不够完善,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转包挂靠、行政干预及工程款拖欠等现象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的诞生,以及《建筑法》、《合同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的坚实后盾,为我国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只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店容店貌,才能消除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和行为。

一、健全和完善招投标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我国的《招投标法》是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由来已久。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说到底是一种招标人的行为,招标机构是招标人进行招标活动,在招标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在法律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招标的一般业务范围包括招标活动全过程的发标、开标、组织、评标、定标工作以及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工作,招标机构应根据工程招标有关规定,从委托方利益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事业务。招标机构的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知识以及在过程中的高水准、严要求是招投标工作坚持公平、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保障,招标机构不能一未追求招标人的自身利益而违反法律和投标人的利益,也不能因泄露标底而不能为招标人确定并非最优秀的施工队伍中标,招标机构要对其自身的过程负法律责任。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增强双方法律意识,便于依法查处。

二、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招标方式及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是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形式。 二是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恩采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者的数量。三是竞争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采取公告的形式消息,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在机会参加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四是公开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比较差,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比较多,因此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时间和费用不同。公开招标程序比较复杂,从公告,投标人作出反应,评标,到鉴定合同,时间比较长,费用也比较高。邀请招标不发公告,招标文件只送有限的几家,缩短了招投标时间和费用。其实两种招标方式各有千秋,考虑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会不同,只要本着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更为合理的招投标方式尤为重要。

三、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招标程序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如下:1、是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及计划开竣工时间等内容。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3、招标申请。凡招标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进行招标。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5、工程标底价格编制。6、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公告。我国《招投标法》指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7、资格预审。主要审查投标人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业绩情况及信用情况。8、发放招标文件。9、勘察现场。10、投标预备会。招标单位可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11、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呈送。12、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13、开标。14、评标。15、中标。16、签订合同。

四、抓好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工作

第2篇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措施

1.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评标方式有缺陷,导致利益双方的矛盾

工程招标评标,就是政府招标监督机构、招标机构、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书进行评选,根据评标办法评判投标书的质量高低与否,并汇总出评标报告,对中标人候选人提出推荐意见和建议。我们常见的评标方法有综合评标法,还有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评标法。这几种评标方法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不管是哪种方法,它的缺点都不是同时存在的。这样,招标单位在选择评标方法的过程中就会引起投标单位的不满, 由于报价、标底、投标书差异、评标办法等等因素,评标中常产生不同的意见。评标方式的缺陷就是双方利益出现矛盾,招标方必须适当的做出管理调整,将评标方案制定与投标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1.2投标单位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熟悉

很多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相关的法律法律不熟悉,在制定投标文件时容易出现的失误和漏洞,有的甚至违反了法律规定。另外,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制定编制本身也会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这样,评标过程中的分歧就更大了,很难做出评标结果,或者因建设单位固执己见, 导致工作陷入僵持状态。

1.3串通招标投标的问题

有的投标单位为了中标,暗自互相约定,统一调价,或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在投标者之间先造成内部竞争,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有的招标者在公开招标信息之前,将招标信息告知自己的亲信,或者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也有招标者向投标者泄漏标底的,并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这些问题都是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投标者为了中标,使出各种招数,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2.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手段和措施

2.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系统过程,它又很多相关环节工作构成,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障它的公平与公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招投标管理的的具体法律规范,此外,我国还有《建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法律可以参照。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还应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的说:①前期要加强力度进行法制宣传,建立思想防线,让人消除违法乱纪的想法。②过程中完善执法监督,并在监督机制上设立防线,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③对于发生违法行为要严厉处罚,一定要贯彻法律法规,让违法者不敢逾越。

2.2严把资格预审关口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十分必要的,作为具体管理建筑项目日常工作的主要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各个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甄别工作。其次,对出现在招投标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处理,建设单位若存在专业人员不够、业务不熟悉的情况,不具备独立招标能力的情况下,这就需要将建筑工程的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关有资质的招标机构,这样才能让建设单位的工作变得更加有效、合理。再次,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而这些证书都要在招投标工作开展时接受检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 同时考虑施工单位的施工业绩、企业信誉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等,保证资格高、质量好的施工单位中标。

2.3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标准编制招标文件。技术标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资质、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承担工程业绩、按比例设置分值,由资格预审小组对施工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分。同时,在商务标的评分标准中要考虑到加入限制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的有关条款,由于不平衡报价存在很大的风险性,投标人对设计的工程量和建设情况把握得不是很清楚,所以,在招标人对不平衡报价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后,通常能避免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的策略。

2.4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

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一 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2.5科学决策,减少招标投费用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和投标方均会发生一些费用开支。招标方费用主要包括:信息、招标文件编制、组织答疑及评标、起草合同、合同谈判以及履约监督等等。投标方费用主要有:信息搜寻、报名费、投标文件制作、市场价格预测、分包商选择、合同谈判以及为争取中标所花费其他开支及风险费用等。对于招标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大小,合理选择招标方式,制定科学的招标投标“门槛”价。交易中, 可能选择标准合同文件, 以减少合同起草成本和后期违约风险。投标方则要注重投标策略,充分估计投标成本,择优选择投标项目,提高中标率。

2.6建立建筑有形市场,发展招标机构

为了真正实现建筑市场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从无形到有形的发展,必须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涉及有两级政府所在地域,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正确处理好工程项目的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的关系,从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管理、服务出发,规范建筑市场程序。通过交易中心信息,宣传政策,集中从项目报建到签发施工许可证的一条龙的办事程序和以各站(科、处)行使自己职能有透明度的办公,既为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提高办事效率,又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在造就这样一个良好环境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行和发展一些高素质的招标机构,而且应形成行业竞争,以满足建筑市场交易的需要,并纳入市场的统一管理。

2.7招标投标后的跟踪管理,巩固招标投标成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交易行为过程。招标投标、决标前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只有中标后,甲乙双方签定了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法律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法律关系才受到保护。因此,从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来看,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1)首先是把好施工合同的审查关。要从维护建筑市场的程序和招标投标的成果发,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审查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据掌握,有的工程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签订合同后,双方又重搞私下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乙方明知违法不敢讲,这类施工合同,在今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中应抓出典型, 坚决查处。

(2)把好甲乙双方履约关,要从维护合同法律的严肃性出发,监督甲乙双方贯彻经济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注重合同履行管理,跟踪合同的甲乙方有无变化?施工单位是不是挂靠?有无转包?通过加强对合同的履约行为管理,确保合同全面实施。

(3)是把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关。甲乙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根据经济合同当事人的请示,在进入仲裁程序之前要积极参与调解,及时处理纠纷;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照仲裁法进行仲裁。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还存在很多尽如人意情况和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不断改善招投标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把相关环节审查关,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招投标;投标策略;报价技巧;合同分析

中图分类号: TU7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前言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至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招投标已经逐渐发展成为我国建筑行业主要的市场竞争手段,其影响力不断地扩大,重要性和优越性也得到了广泛认可。对施工企业而言,招投标更是其生存的命脉,是开展其它工作的前提。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处于一种供大于求的状态,企业“承揽工程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投标竞标水来,对施工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每一位施工企业经营工作者都应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不断研究探索投标策略的把握和报价技巧的运用,从而在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中标率。

2工程投标项目的选择

工程投标就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一家报价、能力强、信誉度高并且能够严格履行招标项目合同的、能为业主和自身企业谋取最优经济效益的投标单位。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就会根据自身经营目标,分析投标项目的整体特点,对比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形势,按照工程类别、施工条件等选择投标项目。施工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是相对有限的,不能不顾自身实力,乱闯市场、见标就投。企业只有根据自身条件科学选择投标项目,才能得高中率,也才能地中标后获得期望的经济效益。

科学选择投标项目,就是在企业现有资源条件下,决定是否投标或向哪个或哪几个项目投标。为此,首先要加强招标信息的收集工作,对搜集来的各类招标信息要仔细进行甄选,全面调查分析工程项目的客观实际情况。其次,要明确参加招标项目的目的,分析中标的可能性。通过对招标项目的深入调查分析,考虑当前的经营状况和长远的经营目标,选择与企业发展战略相适应、自然环境好、资金及施工资源条件充裕、工期适中的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合理的投标报价及投标报价技巧

根据现行的招投制度和办法,投标报价在招标中占分数权重在40%~70%之间,甚至达80%,对能否中标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合理的投标价格就是既能中标又能盈利的价格。这里,首要的条件就是能中标。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是确定的,如何进行报价,对提高中标率至关重要。为此,施工企业首先要研究招标文件,全面了解业主的招标意图,分析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实质性要求,如工期、质量要求,支付、评标方法等。尤其是支付条件,要进行施工期间资金流动的预期分析,判断有没有潜在的阶段性垫资。其次,要编制合理、全面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工程量的变化,安排在设计、规范、标准、现场施工等方面有经验的人员一起审核,不能直接用招标文件中的清单量进行机械配置、资金流量、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等编制;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题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把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投标工作相结合,通过优化施工方案达到降低投标报价的目的。最后,要核对工程量清单,注意工程量有变化但又不足以调整综合单价的分项工程带来的风险。

针对不同项目运用报价技巧给出不同的报价。其中不平衡报价法、建议方案法、突然降标法、低价标报价法、高报价投标法是常用的投标报价方法。

目前公路建设市场上采用的最多的是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就是指对一个工程的投标报价,在不改变已经确定的总价的基础上,调整内部其它分项报价,这样不会因为修改其它分项价格而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拿到比较理想的经济效益,以下是针对不平衡报价法投标单位主要考虑的几个方面:1)对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报价可以高一些,可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修装饰等后期的工程报价可适当做低些。2)预计工程量以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报高一些,这样在结算时能多盈利;预计以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可减少损失。对于以上两点要认真研究,前后考虑,比如对于工程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果不能完成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就不能盲目提高报价,否则会带来经济损失,所以要具体分析后再做确定。3)设计图纸有问题的,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可报高一些,而工程内容模糊不清的,在单价上可降低些。4)暂定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分析业主要做的可能性,对以后一定要做的施工部分,其单价可高一些,估计不一定发生的可低一些。投标时对工程量清单表中的工程量确定准确无误,尤其是对单价特殊报低的,如果中标后工程量增多将造成承包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分项单价报高或报低的一定要控制在评审标准范围内,升降幅度不能超出计分范围。

4合同内容的分析

在招标竞标决策过程中,招投标文件中合同的特定条款,亦是所有投标企业在做出正确、合理报价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依据。

首先要分析合同的合法性,判断该工程是谁所有,业主是不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

其次,看合同形式,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不同的合同形式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同样风险分配方式也是不同的;看计价方式,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还是定额计价,不同的计价方式,单价所包含的内容不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也不同,要考虑的风险内容也就不同了;看工期,工期的长短直接影响施工组织,也自然而然地影响着造价。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研究合同条款,对合同的严密性、规范性、合同条款的逻辑性认真加以研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判断合同是否采取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澄清合同中含糊不清的条款。3)认真研究专用条款。4)充分考虑不利因素。

5结语

正确恰当地运用投标策略,不仅能提高企业在投标中的竞争能力,而且使企业的可持续性得到更好的发展。投标报价技巧是投标者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盲目照抄照搬,应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因此,为了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增加盈利和开拓市场,要不断总结和投标报价技巧,提高投标报价水平,增加中标率。

需要注意的是,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施工企业要加强员工素质培养,增强风险意识,保持公司投标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当然,中标只是施工企业的第一步,只有施工阶段按时优质地完成工作,将中标工程打造成精品工程,做到为斑满意,主管部门放心,口碑良好,并能最终实现盈利,做到招标工作与中标后施工工作良好互动,才能确保企业的健康持续成长。

参考文献:

(1)、何京,浅谈施工企业投标前期阶段工作要点[J].建筑经济,2011(11):85-86。

(2)、贾素莹,刘振奎,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的风险分析与防范[J].基建优化,2006(5):64-66。

第4篇

关键词: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背景下,工程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在不断增加,招投标方式逐渐成为工程建设主要的交易方式,鼓励公开和自由的招投标,有助于政府和市场、市场和各个主体之间搭建密切的沟通桥梁,提升园林工程建设质量,规避工程建设中的腐败现象。由此看来,加强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十分有必要,对于后续工程建设活动开展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1 招投标概述

招投标即对工程、服务项目以及工程事先公布的要求,以特定的方式组织和邀请一定数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投标,由招标人公开进行招标,选择最后的中标人或者中标企业。招投标制度最初诞生在19世纪的英国,当时资本主义盛行,相关法律制度为其更加坚实的保障。招投标制度经过不断完善和创新,逐渐得到了国际组织的认可,逐渐成为一种较为合理的交易方式[1]。我国最初是在1902年引入招投标制度,但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招投标制度难以有效落实,而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下,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广泛应用,首次提出对于一些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可以采用招投标的方法。吉林市和深圳特区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效,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 城市园林工程中招投标的主要问题

2.1 施工单位信誉问题

城市园林工程由于自身特性,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长期规划,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工作开展中,能邀请的施工单位最多6家,最少3家,邀请的施工单位是由招标单位所决定。也正是由于这个现象,导致很多实力雄厚,施工技术水平较高的施工单位反落选,实力较弱的入选机会反而更大一些。

2.2 标底不规范问题

自招投标制度引进我国以来,已经超过了数十年,经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效,但是其中漏项现象较为常见,致使很多工程造价的设定脱离了工程施工方案的影响,很容易出现工程造价同市场价格不符的现象[2]。

2.3 评标活动问题

评标是邀请一些专业人士参加,很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尽管有相关规定要求邀请的专家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和经济才能,但是在实际评标中,邀请的却不是专业技术人才,致使评标结果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官员与投标人存在一定关系,投标人可能依靠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而竞标成功。

3 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3.1 建立完善的施工单位网络

对于城市园林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施工单位问题,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单位网络系统,将整体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整理后到网络上,只要是工程超过50万的就要到网上,确保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3.2 培养高素质人才

针对标底问题,应结合实际情况,培养一批更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人才,不断强化这部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政治素质,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提升工作成效[3]。在这部分群体中,可以选择一些实践工作丰富的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地调查市场调查,编制符合市场工程造价的标底,并通过政府核查无误后,方可采用。

3.3 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

为了确保评标活动的准确性,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应建立评标专家数据库,将工程相关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整合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收集信息的这些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严于律己,明晰自身职责。以此来规避一些地方官员充当评标专家现象的出现,保证评标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3.4 加强法律合同意识

招投标工作应依法开展,首先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提高对合同文本的重视程度,养成良好的合同意识,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双方切身利益。

4 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城市园林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工程效益,所以需要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确保园林工程招投标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更加规范化,推动城市园林事业的持续发展,为城市化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卓乐斌,叶乐青.城市园林工程的招投标的管理工作的探讨[J].城市建 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22)

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存在问题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前言: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当前这些问题,首先必须坚决执行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遵从科学有效的方法,通过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分析、总结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体制。

一、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1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招投标管理可以对工程建造细节做有效的管理。例如: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包括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设备材料询价与采购、工程施工、生产准备、投料试车,直至竣工投产、交付使用过程的招标。总承包商根据业主所提出的建设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职工培训、试生产、竣工投产等实行全面报价投标。

1.2提升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招投标工作管理能够促进施工单位之间的公平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改进自身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从而促进整个建筑市场的优化。实施科学有效的招投标能够使投资方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前提下做出最佳决策,从而在缩短工期、控制造价、提升质量方面获得保证,最大程度地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规避了建筑工程施工风险

目前我国招投标市场中的主要不和谐因素就是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此外还有大量不具备竞标资格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手段获得施工权利,并将其通过工程转包获取经济利益,使建筑质量难以得到保证。通过改进招投标管理模式能够通过法律机制和政策手段等规范市场和招投标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有效规避了建筑施工风险。

1.4确保工程造价合乎市场规律,使其更加合理化

首先,公开工程招投标可以让合乎条件的工程承包商公开、公平竞争,是充分尊重市场竞争机制的表现。借助市场竞争优势,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造价。其次,在建筑工程行业,工程承包商劳动成本是有差异的。通过招投标管理,能对建筑工程行业实现有效的优胜劣汰,实现了生产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推行招投标管理能实现供求双方地择优选择,满足了供求双方的需要,为良好的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缺乏规范性

近年来招标业务正稳定的发展壮大,很多机构工作很出色完全可以保障招标的质量,使得招标起到了很有益的推动作用。但是有些建设市场对其信誉缺少观念,没有良好规范的从业行为,这就使得业主的很多行为缺少制约,随意的压价,出现回扣、垫资、拖期以及严重的拖欠款行为,使得承包商总是压力重重。还有的将工程随意的非法转包,将资质随意的挂靠,随意的偷工减料,想办法逃避职责等等,这就使得现今的招投标工作严重的缺乏公正、公平、公开,导致施工单位出现严重的利益损失。这些情况的发生使得工程建设质量无法达标,导致整个建设市场比较混乱。

2.2招投标的程序不规范

⑴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我国的招标投标法中明确地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都必须具备招标文件的编制能力以及组织评标的能力。但当前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企业的投标书多是由招标人自己编制的,然而由于招标人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受教育程度不同、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差距较大等原因,使得招标文件有许多都不规范,往往出现报价失误的问题,增加了评标、定标的难度。

⑵标底编制不规范。工程量清单有利于投标人对投标标的进行编制以及专家对标的进行评定,是投标人共同竞争投标的基础。但是事实上,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有待商榷。在我国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由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工程量少算、漏算的情况导致中标单位向业主索赔的现象,使得业主面临着投资控制失控的风险。

2.3相关行政监管不力

从目前的实际情形来看,对于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而言,对招投标进行检查、

仲裁的规章制度尚不健全,而且其自身也受到多重领导,很多时候难以开展工作,监督缺乏力度,监督工作严重滞后。一些监督主体只侧重于形式和程序的监督,对实体性内容往往实施经济处罚的多,追究法律责任的少。违法违规行为付出的风险成本低,而获取的收益高,受利益驱动,必然会有人铤而走险。

2.4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建议

3.1各地政府应建立机构,提高领导制度

对各个部门要分工明确,完善监管程序,作到提前介入,执法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好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善有形市场。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及领导遵守执行招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2规范建筑市场的秩序,加大对有形市场的管理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告知制度,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效率,并对制度的贯彻以及责任追究进行跟踪考核,建立一套完善的专家信息库,根据专家在各个评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评标专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评标程序,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与公平性,提高评标专家的工作质量。其次,坚持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投标人能够便捷、平等的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必须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公告制度,对外公开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规范评标工作,不得排斥或限制非本地区本系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此类现象,必须对其直接主管人员负责人追究责任。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法以及评标标准要公正合理,不得排斥与限制潜在的投标人,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招标文件。

3.3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1)政府部门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曾经印发过对有关部门实行招标投标活动和对这项活动进行监督的通知。要求无论是楼房建设还是市政设施,只要依法达到招标的规模,就要全部纳入法律程序,防止出现缺项或是不公平的合约。当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到各项因素,如施工的环境,施工的节气等影响,可以设立特别条款,将其纳入合同。这样就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有章可循,不至于出现漏洞。

(2)完善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听证会制度,将一些可以公开的项目举行听证会,对一些不便于公开的项目,可以设立专家听证会。防止投招标的各项工作成为形式,加强监督制度,将投招标工作真正纳入法律的程序。

3.4建筑工程投标的评估方法上一定要科学、合理

建筑工程在招标和投标过程中,评估方法一定要综合、系统和合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评估方法。尽可能使用电子化评标,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评标结果的公正性。评估方法要综合、系统才能够做到公平有效,投标人都要经过初审和复审,然后决定谁中标,合理的评估方法就是对初步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且分析,比如中标单位的财务能力、执行能力、信誉、技术能力、组织和设计能力以及业绩等等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招标投标单位。

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特定的程序,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从中评定出符合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优秀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首要, 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的完善应受到更多的重视。通过发现、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对规范施工方、降低造价、提高质量、缩短工期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各地实施细则不统一,造成招投标市场混乱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根据本地区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招投标暂行规定,大多都制定了实施细则,省与省之间,省与地区之间细则有又很多不同,最突出的是有些实施细则不是权力机关制定的,没有法律的强制性,所以实施起来缺乏强制力。在招投标中执行的某些政策和条件与国家有关的政策衔接不紧,有些与之相抵触,给招标工作带来某些混乱,甚至发生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垄断承包现象,使招投标流于形式,由于缺乏法律调整,不少地区在实行招投标过程中实行“保证主义”,不正当的保护自己的直属企业,主张“肥水不外流”,不愿外地、外部门、外单位参与投标承担建筑施工任务,客观上起到保护落后的作用。还有相当多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存在着准备工作不足,招标投标资格审查不严格,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不清等问题,部分招标单位片面追求较低的报价,忽视投资的综合效益,以致技术等级底的施工单位中标,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2、标的制定越来越低

建设单位在制定业主标的时,有越制定越低的趋势,有些主管部门甚至在公开开标后再定制标的。因而投标单位为了能中标,不顾实际而盲目压低报价,这样做即使能中标,在实施施工过程中也会因资金问题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导致施工单位严重亏损,造成巨大损失。

3、监管工作不力,出现违规招投标现象

一是合谋抬标。如某水厂工程在交易市场中心招标,标的为9800万元,经资格预审后,有11家投标企业入围。令人不解的是,其中一家企业投标报价只比标的下浮1%,而其他10家投标报价分别下浮9%―29%不等。将近一个亿的工程只下浮一个百分点,按现行评标办法,这一家投标企业无论如何也中不了标,要么就是这一家企业不想中标。既然不想中标,为什么还要投标呢?业内人士认为,实质上该投标人的目的是为了抬高“所有报价的平均值”,平均值相差两个百分点,一个亿的工程, 两个百分点就是两百万。可见, 有了这个“1%”,无论谁中标都要多赚两百万,而国家就要多掏两百万。

二是标书雷同。如某园林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专家评委在评标时发现,参加投标的企业中有3家的标书出现雷同现象,有串标的嫌疑。这种现象在目前的招投标活动中多次出现,如标书封面包装方式相同、报价说明书相同、标书中段落相同、标点符号相同,甚至在工程量清单中错误的项目编码都错得一模一样。标书雷同的背后,实质是投标企业串通一气搞串标,而串标会导致围标、抬标、陪标等现象,这是明显的不公正行为。尽管有关法规明文规定,严禁投标企业相互串标,但标雷同在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却并不少见。

三是故意废标。如深圳市某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投标中,深圳市只有5家有资质的企业入围,其中一家企业竟然到截标时弃权;深圳市某中心园林工程11家企业入围,到截标时也有两家弃标。

四是共同围标。某年11月,某区交易中心道路工程投标报名11家,其中有多家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在该道路工程第一项目中,有4家企业报价分别为3780万元、3755万元、3670万元;3786万元;在第二项目中,这4家企业报价同第一项目完全一致;在剩下8个项目中,这4家企业的报价仍然十分接近。但在多项不同工程中,这么多企业投标报价十分相近,其目的在于围标或者抬高标的价格。

二、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措施

1、严把资质审查关

资格审查是招投标工作的第一步,能否顺利通过是承包商参与投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资格审查才有资格被邀请参与投标。对投标单位的法人资格、信誉、与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把关,能够杜绝投标单位假借它人资质等不法行为的发生。严把资质审查关:一要看其资质等级、业绩与拟招标工程的要求是否相符,是否有能力承包工程;二是要看其专业技术结构、工程技术资历、技术人员数量能否满足工程规模的要求,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技术人员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控制能力,对新工艺、新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程度;三要看其软、硬件装备的数量、装备的先进性和综合配套能力等指标是否符合拟招标工程的需要。

2、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招标是具有相对固定程序和相对稳定的交易方式。企业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必须要按照“提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这个相对固定的程序进行。若自身招标力量不足,应加强力量或实行“代建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了规范招标行为,可以迫使投标人对报价的确定比一般商品交换更谨慎、更准确,投标人在确定报价的同时,着手考虑有关资源及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并且进行经济核算。

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是标底测算要注意准确性与保密性相统一。为保证标底的准确性,标底一般应由符合资质的建没单位或委托有编制标的资格和能力的单位编制,然后由企业定额管理部门审定。二是投标方报价必须合理。既不可漫天报价,又要防止报价过低。一般应在标底附近上下浮动。报价过高导致投资的飙升,报价过低则往往潜藏着偷工减料、人为缩短工期等隐患。三是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促使招投标相关参与人认真领会招标文件,严格招投标纪律,提高招投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因私下交易、违规操作而可能引起的纠纷,有利于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促进评标过程的透明,从而进一步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四是确定评标方法的时间是在招标时,而不是开标后确定,并且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3、规范评标专家行为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中承担着裁判的角色,是确保招投标公正的关键因素,无论哪一方市场主体,想达到操纵招标的目的,都必须有评标专家参与才能实现。因此,依法严格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对于遏制违法违规招标,防止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显得尤为重要。招标企业要选择一批在工程建设领域有一定影响的思想觉悟高、能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敢干坚持真理、抑制不正之风的在职或离退休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形成不同专业的评标专家网络,每个评标成员都编号输入计算机,建立评标专家信息库。要用严格的评标纪律对其加以约束,要求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评标中敢于坚持原则,不得盲目听从招标人或他人的暗示或误导,不得把个人的感彩带入评标工作中,不得接受任何市场主体的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市场主体泄漏评标情况,对违反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评标专家,要坚决清理出评标专家队伍,并列入“黑名单”,永不续用。

4、提高招投标过程的电子化程度。对现有的招投标程序进行电子化设计,多提高电子化水平,加大电子化评标的规模。建立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清单、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标等招投标模式。招投标程序中的电子化程度越高,人为干预的因素就越少,更有利于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

总之,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首要, 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的完善应受到更多的重视。通过发现、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对规范施工方、降低造价、提高质量、缩短工期也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监督;管理;措施

近些年来,国民经济的不断提升,国家制度的日益完善。使得一些企业的采购制度也逐渐的正规化,尤其是国有企业。现在的一些国有企业,在企业项目以及备品备件采购的招投标上都有一系列严格的管理规定。那么如何才能使这些管理规定在企业的招投标中起到作用呢,那就要严格把关,不走人情账。一律按照规定办事。

1 目前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

1.1 投标单位的不规范行为

有些招投标单位还是保留着一些陋习,以前那套老的做法还一直延续着,完全不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互相之间进行勾结,相互抄袭,目的是为了在招标过程中获得高的分值。有些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就将一些关键的秘密透漏出去,很多都是约定俗成的,和一些单位进行私底下的交流,互相获得利益,拿企业的资材做筹码、充当陪标“专业户”。投标单位作为某些项目的弱势竞标单位,专门陪标,在促成另一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获得较高的技术、商务得分而取得中标资格后,以对方中标获得返利为约定。

1.2 招标单位的不规范行为

有些招标单位,私底下和投标单位勾结,将标价降低或者太高,利用各种手段让合作单位中标,然后互相获得利益,骗取企业资金。正是这种行为的不规范,使得一些企业不按标准执行,但给外界的印象确实完全按照标准执行的。

1.3 评标专家的不规范行为

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聘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评标,对投标单位的文件进行审查,包括核查其资质是否齐全,是否具备生产供应的能力,其注册资金多少,生产规模是否能满足使用要求,还包括企业的银行信用信息,寻找诚信厂家等等。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的单位各方面的把关起着关键作用,但有些专家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坚持原则,或与评标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等,导致评标过程不能公平公正的给出意见与评分,使评标走过场,按招标单位的意向随意评分,评标失去作用。还有些评标过程更离谱,在评标前不制定评标的办法,而是在标书送达后,根据想要选择的投标单位的情况,制定评标的标准,这样导致评标结果更不具有客观性。

2 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强化资源市场管理

2.1.1 实行资源的“管用分离”

要建立“管用分离、公开透明、相互制衡”的资源市场管理新模式,一定要有专门的组织,进行管理,分工要明确。“管资源”就是管“名单”,一定要保证参加投标的单位经过专门组织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标准等。只有全都符合了才能进入备选名单;“用资源”就是由招标单位在资源市场的名单中选择投标单位,经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后,最终决定合作方。只有将“管资源”与“用资源”做好,才能将招投标工作做到廉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财产不受侵害。

2.1.2 对资源的动态管理

在“管用分离”模式下,采购部门首先要以开放的态度,欢迎各方来推荐物资资源。各物资使用部门要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考核,从价格、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动态量化考核。采购部门要根据考核情况,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评审,不合格的即被淘汰。

2.2 建立评标专家管理机制

2.2.1 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

国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与项目、采购需求,建立统一的评标专家库,这些专家的业务领域要尽可能宽泛,可以分专业、分级别的设立,专家的组成可以是高端技术人员,也可以是基层的使用者,并且评标专家数量要足够多,在进行评标前最好随机抽选,防止固定的评标人员与参评单位串通,发生腐败事件。

2.2.2 实施人才的“管用分离”

参照资源市场“管用分离”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培训、使用与监督,充分发挥专家库在评标过程中的作用,从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监督部门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与监督。首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选拔不只要考虑专业性,更要考虑其职业素质,从源头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管理部门还需定期组织专家库人员培训,使其懂得评标规范。使用部门负责按专业要求抽取专家进行评标,以最大限度发挥专家的作用。监督部门负责对专家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腐败行为及时上报,取消其评标资格。

2.2.3 加强对专家的培训考核

为更好的发挥专家库作用,应定期组织专家库成员参加招投标业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努力提高专家队伍的综合素质。评标专家也应做到自洁自律,加强责任意识,做到公平公正的评标。

2.3 强化监督部门的作用

2.3.1 招投标前要进行核实

相关管理部门或者监督职能部门,在企业的招投标前要进行调查、监督,要对整个招投标过程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这样才能有的放矢,让招投标工作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避免在招投标工作中,一些舞弊案件的发生。

2.3.2 招投标业务透明化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实行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对权力进行分解,防止因权力过于集中而滋生腐败,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暗箱操作,减少人情关系带来的经济损失,实现阳光下的交易。结合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的实际,利用信息化工具,可建立业务公开信息网,着重做好一般物资采购、工程建设、产品销售等领域的业务公开。在公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招投标的情况中,不仅公开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还可公开邀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价格、开标结果排序、招投标主持人等信息,将公开的内容由招投标结果的监督延伸至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努力实现以公开促民主、促清廉、促效益。

2.3.3 开展事后督查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招投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也可视情况对招投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4 强化责任追究意识

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强调相关人员的责任,只有责任划分明确了,才有可能使招投标工作进展的越顺利,效果越好。招投标工作体现的是一种公平竞争的采购方式,它执行过程透明化,按程序办事,对所有投标者的要求均一致,但这样透明的方式也可能导致腐败的发生。所以,国有企业要加强对招标人、评标专家和监督部门等的责任意识教育培训,避免腐败的发生。

在发现腐败违纪行为时,不能姑息,要公平公正的对待犯错误的人,不仅要追究犯错误的主要人员的责任,也要追究对其有监督职责或管理职责的人员的连带责任,这样才能使参与招投标工作的人和部门都重视工作的重要性,使其真正能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提高员工的责任心。

综上所述,招投标的进行一定要有监督机构全程进行监督,保证所有过程都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巡视舞弊,以非法手段骗取国家钱款。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一定要树立好形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每个环节都不能出现差错,确保每个环节都是健康高效的。

第8篇

第二条对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公开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公正行为进行的投诉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受理各类法律授权范围内的投诉,并依法作出处理。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负责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受理及调查处理的协调工作,并视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或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纠正,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必要时,管委办可直接组织调查并处理。

第四条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采用正式文件、信函、传真、来访等方式进行投诉。

第五条投诉人直接向管委办投诉的,管委办受理后按照职责分工转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各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管委办,对情况复杂、性质严重的,管委办应积极协调调查处理;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投诉的,收到投诉的部门应及时将处理情况抄告管委办。

第六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现场投诉,相关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应按程序及时处理。

第七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权限,依法制定投诉处理的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投诉登记存查制度。对当面投诉、电话投诉,接待人员要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对于信函投诉,要逐件登记,按程序及时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内容,应当严格保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第九条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并应遵守回避制度。若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从严处理。

第十条对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依法转入行政处罚程序;对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组织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应由其处理的投诉不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正确的不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该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十二条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可以中止投诉调查。但对于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应当组织查处。

第十三条在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管委办或投诉受理部门认为正在进行的交易活动中可能存在影响交易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下达监督意见书,通知当事人暂停交易事宜。

第十四条非交易活动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公开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举报。对于举报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处理。

第9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投标;重要性;管理途径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标报价和施工方案最优的投标人,从而加强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的控制。因此,要制定完善的管理策略,为水利工程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1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性

投标属于市场经济当中常见的竞争形式。针对实际的投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很多公司会通过召开招标活动来选择最好的承包商。而在水利工程投标工作中,合同价格的确定是极为重要的,不单是工程质量和投资成本会受到影响,而且各环节也会对后续工程带来影响[1]。通过合理的招投标工作,可以有效节约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加快工程的施工进度,提升项目的施工质量。招投标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重要组成因素,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建设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关键,对水利工程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2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主要管理思路

2.1注重合理合法的招投标原则

为防止发生与法律规定相矛盾或存在歧义的问题,必须要确保招投标工作合理合法,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由此保障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有效落实[2]。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完善的应对策略。首先,通过建立完善且有效地管理体系,运用完善的市场运行服务机制,对市场中违规的行为进行管控。其次,重视市场与商家间关系,进而保障市场具有规范性。最后,增强相应工作者与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能力,保障整体工作的有效性与完善性。

2.2杜绝出现盲目报价的现象

在水利工程企业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时,必须要开展相应的现场勘察工作,之后再申请施工的项目。而企业要针对水利工程具体要求,结合经营的条件、相关发展目标以及优势等考虑招投标的要求。明确招投标的类别、实际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环境等情况、项目综合特点,制定投标成本的预算策略,进而提供准确的报价,为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在投标时要注重规范化,杜绝潜在投标人的盲目和恶意投标等现象出现,其制定标准应以确保项目质量以及效率为重点[3]。

3水利工程企业招投标工作管理策略

3.1加强资格审查力度,满足多阶段评审要求

重视在工程招投标时的资格审查工作,尤其是要以完善且合理的资格审查以及评价方法为基础,更好地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开展一次招标多阶段专家评审的制度中,应加强对相关投标单位的筛选以及资格的审查等,保障工程招投标第一关的科学性。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可以组织相关专家针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投标人业绩、信誉以及资质等进行核实,由此来为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选择高素质的专业人员,为水利工程招标工作选择出更为合理的承包商,确保水利工程有效开展。

3.2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实际工作开展前,要有效落实准备工作,如在开展专家评测工作前,先要合理选择评测专家团队,对施工单位的综合资质和信誉程度等开展综合性地评价,并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工作,合理选择最佳的施工单位,有效保障其评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另外,要注重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对企业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为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只有不断地增强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以及工作能力,才能为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效管理提供保障。

3.3有效提升工作监督力度,杜绝违纪行为的发生

3.3.1加强监管工作的落实针对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政府部门要履行自身职能作用,建立严格且完善的监管制度,通过严格查处在资质审核工作中存在的不严和核实不准等问题,进而以严格监管网络为重点,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3.3.2以制度来约束招标人权力以专门的监督小组为基础,参与到各项工作中,保障资格预审条件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杜绝出现倾向性和排斥性的条款出现。

3.3.3严厉惩处与管控腐败行为在开展规范招投标活动时,要通过强化水利工程内部廉政体系的建设,构建优良的工程体系,树立良好的水利品牌。要严格惩处和管控腐败行为的出现,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4]。

3.3.4建立监督网络平台,以完善的运行制度落实各项工作相关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注重依法监督、依规监督。结合网络监督平台,形成网络监督体系,进而进行实时监督,保证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在良好的监督体系下有序开展。

第10篇

1、2018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登记服务指南》,按照指南程序和时间节点,新增受理登记209个标段,其中包括夹岩、马岭、黄家湾、关岭县坝陵河水库、赤水市丙安水库工程等大中型水利工程以及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项目,全年完成203个标段的招投标监管工作,完成55.6097亿元,节约资金共计1.9547亿元。

2、全年登记全省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623份,中标公示1669份。

3、完成203个标段(其中包含在2017年受理登记的24个标段)开、评标现场监督工作,同时草拟了《贵州省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实施细则》。

4、2018年共审核226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放了中标通知书1332份。

5、2018年对全省共569家施工企业开展业绩动态管理工作。共管理完工证明298份,人员变更兼岗证明83份,累计完成能力状况的网络动态更新1700余次,了《优化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工程业绩填报的通知》。

6、2018年对11家施工企业拨付劳动保险费545.378789万元;对9家施工企业调剂补助劳动保险费828.27万元;对贵州中核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补助风险累积金15万元。

7、2018共协助省纪委、省水利厅监察室、建设处等有关部门调查投诉事件13起。

第11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我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得到了快速发展和进步,水利水电工程是利国利民、关系民生的公益性工程,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投标工作是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世界关系着整个工程的发展和进步。所以,在具体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管理,从而促进整个水利水电工程的进一步发展。

一、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

1、招标前期工作准备不足

投标工作的机构的设置缺乏完善性,招标的目的,招标程序不清楚,管理工作不够完善,问题也是无从下手。制作粗糙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实际的差异较大。标底不准确,变更亚经常影响招标文件的公正。不合理的进行标段的划分(甚至不合理的缩小标段),交叉作业繁多。标底保密不严,评价方法也不到位,不能反映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性【1】。

2、开标的审查工作不到位

2.1在开标时未按招标文件中对开标完备性检查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做审查;

2.2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私自抽取专家,并弄虚作假;

2.3评委人数未达到5人以上的单数,且经济、技术方面专家未达到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在评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人评委发表带有意图影响专家、评委的倾向性意见;

2.5在决标时没有充分的理由,用备选中标人替代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中标。

3、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

某些施工队伍不具备投标资格,但是还会乘虚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被挂靠企业往往只负责出资质,收取管理费)来实施投标和中标。这种高资质企业中标,低资质(甚至无资质)队伍负责进场施工的后果致使工程施工质量得不到保障,施工工期也会无限度的延长,严重影响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4、招标投标流于形式化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向特定投标人透露其他潜在投标人的信息;单独为特定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招标过程中与特定投标人就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进行谈判;泄露标底,透露评委名单;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投标单位之间相互串通,彼此达成协议,采取轮流坐庄中标或借用资质进行围标,损害招标人利益,使招标投标流于形式。

5、业主对招标投标工作过程监控不力,甚至出现失职、赎职行为

有的招标工作人员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于法律、法规不顾,暗箱操作,利用指定招标或议标方式,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中标。

二、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的具体措施

1、认真做好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合理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确定工程量清单,合理确定标底。合同技术的相关条款要符合全面、详细以及慎密的要求,技术规范的内容要详细、真实、准确【2】。其次还要加强招标信息跟踪。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其工程项目建设具有自己的特点,一般需要进行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阶段,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业主就会抓紧编制和编写招标文件。为掌握主动,水利施工企业宜在此时就开始进行项目前期跟踪,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勘测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及各种媒体了解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技术要求和资金来源等,以便及时作好投标准备。

2、加强立法,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招投标行为提供了具体的指南,但应在立法上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增加其犯罪成本,现行的法律对招投标违法犯罪的量刑较轻,对违法人员的威慑力不够。在经济处罚方面,违法成本过低,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标机构违法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各部门要尽快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完善行政法规,增加违法者的风险成本,从而有效预防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加强招投标人员的管理

3.1加强招标人管理。一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当前普遍执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对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组织上的改进。在项目法人组建的同时,组建一个由业主纪检部门、水利行政部门纪检人员组成项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项目的整个招标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项目纪检委成员最多二年换一次,保证业主的整个招标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主管部门一同出台水利水电工程招标人行为规范,规范从工程招标、招标条件准备、招标申请、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出招标文件、受标、评标、开标、定标等环节形成完整行为规范,在制约中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3】。

3.2加强投标人管理。对投标人要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设立诚信等级制度,形成详细的诚信评判体系。招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国家建立诚信制度。对严密控制围标、陪标、挂靠等行为,特别杜绝高资中标、低资进场、无资质施工的乱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有很强资质的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监理的公司前些年都是国有公司转制形成的,这些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人在权力运作中很容易形成利益链条。对缺乏诚信,允许挂靠的单位要纳入诚信体系予以严格的监督和防控。

4、认真审查投标企业是否真正具备投标资格

信息,加强优秀的投标队伍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检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是否具备,是否其实施团队具有相关的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社会声誉和建设能力是否达标。为了防止挂靠投标资格的团队,可适当增加的投标保证金数量,并要求必须从招标单位的所开户的银行实施开出,而不是以现金或者存折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开出。

5、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与服务

近年来,水利工程招标机构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在招标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招标机构依附于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或行政影响,实行强制,甚至超越权限,越权;为承担项目无原则的迁就招标人的无理要求,违反了招标公正的原则。为保证水利工程招标工作公正、客观、有效地进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加强对水利工程招标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形成政府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监督,主动监督,自觉监督,严厉惩处腐败行为。对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的经济惩罚、党纪政纪处分。

6、合理选择招标方式

一般情况下,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不管是公开还是邀请招标,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都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哪怕是事出有因要照顾某些队伍,也要在程序上公平一致。要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察看标的现场,统一介绍招标项目情况、答疑问题,不做个别介绍,可以回避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属于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涉及范围也比较广,其中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是其基础性工作,做好招投标工作能够为整个工程提供基础。因此,在具体的工作中,要针对招投标工作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管理,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丽莎,仲玲玲.浅谈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J].科技信息,2013,21:324+334.

第1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 招投标 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建设领域最早引进并推广招投标方式的行业,通过规范化运作,招标投标行为已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必须强化招投标管理,严格依法投标,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招标管理机制

根据我国当下管理体制,在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中具有很多行政部门。这种管理格局涉及多个部门,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关部门发挥其专业管理水平有所帮助,然而由于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将会出现分歧以及矛盾,使基层单位在落实工作中无法抉择,同时还有可能出现部门垄断的情况。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时候,有些地区以及单位因严重缺乏建设资金,在进行预算定额以及编制标底过程中没有根据国家要求实施,标底价比初设批准投资额低出很多。同时由于一些原因,在编制标底时,没有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写,也不依靠相关专家,预先将条条框框予以编设,这样所编制出来标底就会失去其参考的价值。

2审查与监督投标人资质

招标人自行招标时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不具备这2 种条件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而招标人是否具自行招标的资格需要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认证和审核。而目前我国的招标单位因为占据着建设市场选择投标企业和投资决策的优势,在招投标的活动中充当着“大佬”的角色,出现招标人在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情况下进行招标,甚至于在没有投资资金或者是投资款没到位的情况下,要求投标企业自带资金投标,这严重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也损害投标方的利益,并造成不良的经济纠纷。

3评标办法问题

当下,水利工程招标所利用的评标办法大多数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普遍运用于水利工程招标当中。其主要优势在于能够对投资得以有效制约,避免投标人在报价的时候没有依据,然而其不足在于其人为因素。

(1)在进行开标、评标以及定标等一些阶段中,人为因素无处不在,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将标底予以泄露以及专家行贿;

(2)评委会在进行评标审查的过程中,报价得分计算的最终结果将会对其产生影响,容易受最高报价得分的制约;

(3)用这样的办法进行评标,将会导致一小部分人发挥其权力,只要几个专家进行打分对于评价的结果就会受到影响,甚至在此期间某个领导通过一句话进行暗示,评标结果的结果就会轻而易举的出现变动。另外,综合评分法不是每次都会有标底的,而且最高分对报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评标的详细规定,有时在报价计算时,会去掉最高与最低的报价。

二、处理措施分析

1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成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根据需要设置水利、水电等若干专业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委员会统一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协调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如投标程序、专家评审小组的组成、评标、定标办法的确定、评标方式的选用等,要经招投标委员会审查同意。水利水电基础设施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科学的原则。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2 科学编制招投标文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

在编制招标文件中,要对工程项目的主要难点、工期、质量要求及投资计价方法等情况进行阐述。以便投标人明确其权利、责任和义务范围,制订合理的竞标策略做出适当的承诺。同时在招标文件中,除承包商外,业主、监理的权利和义务也应当明确。对于单纯的施工招标, 要严格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编制,不得加入一些投标人难以接受的不公平条款。投标单位的资质内容包括: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招标所需的资质:企业现状(人员、设备、财务);企业现有的设备及其状况 拟派驻本工程的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资历等;最近三年是否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3 行为公正严密,严格招投标程序

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限与签订合同的时问等。水利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中的定标原则一般是标价不得超出标底的指定范围,否则将作为不合理标价而不能中标。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慎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详实、准确、可操作。水利工程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采购都必须按照《招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确需采取邀请招标和议标形式的,也必须经过项目主管部门或主管地区批准。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颁布资质等级标准、执法检查,依法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

4 优化评标办法。确保公正公平

评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定量准确的评标办法。由于评标办法的制定相当重要, 所以要求项目法人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人员研究制定评标办法。建议将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等赋予不同的权重,根据以上指标对投标单位进行打分,再乘以各指标权重后累计得分,以总分最高的单位中标。为了避免各项指标权重确定中的人为因素,确保评标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和科学合理, 要求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把一些定量指标尽量细化、定性指标尽量量化,减少评标过程中的主观成分,从而使得评标合理化、科学化。同时建议建立评标专家库。首先,对入库的评标专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认真的培训,入库专家不仅要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还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其次,加大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收受财物者。即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强化观念意识,严格依法管理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原则就是依法管理, 首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感,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依法招投标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招招投标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执法。其次要加快推进法律化进程,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使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执行,要加强对从事水利建设、管理包括各参建单位各类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格招投标的程序和工作纪律,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行为。

结束语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工程建设管理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践中日益完善,招标投标制在工程建设中逐步普及。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制的推行,进一步降低了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对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起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振海,张艳梅.加强水利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研究[J]. 民营科技. 2011(08)

[2] 龚黎.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技术与市场. 2010(09)

第13篇

关键词:园林工程、绿化工程、招标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K928.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制度,是为了克服经济体制转轨变型期间出现的工程管理混乱现象,可以加强园林绿化施工工程根据灵活的市场价格浮动而进行合理的变化,减少项目确定后的随意改动行为的发生,并有效地防止了重复建设、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出现,有效的规范了园林建设项目的管理过程,因此,实施健全的园林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制度,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招投标的概述

所谓招标是指招标人对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事先公布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以一定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一定数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而招标人按照公开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投标就是指投标人通过秘密方式对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报价进行销售的行为。主要是按照要投标单位所的文件里的标准,然后根据此标准估算出自己的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招标人,并参加竞争以及取得中标的过程。

招投标所秉承的原则就是“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该原则就是要求发挥招投标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并发挥竞争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竞争,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机制及方法

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实际上也是园林建设程序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在园林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其目的是控制工期,确保施工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健全市场竞争机制。

1、招标条件

进行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必须先具备下列六方面的条件;否则,即为违规招标。(1)概算已获批准:设计概算已通过审查获得批准。(2)已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有正式立项批文。(3)现场“三通一平”: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4)设计已获批准:特别是总体规划设计已定稿。(5)资金、设备已落实:有足够建设资金和设备。(6)有招标批文:获得了招标资格。

2、招标的类型

园林工程项目招标的类型表明了该招标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的招标。通常我们是按下述三种情况来区分园林工程招标类型的。

(1)按建设程序分。如果按照园林工程建设展开的阶段程序来区分,园林工程招标就有三种形式,即:项目开发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

(2)按承包范围分。在招标形式上如果按不同的施工地段、施工范围来划分招标标段,并针对每一标段分别进行招标。这种招标就是按承包范围来进行的分标段招标。

(3)按业务性质分。土木工程招标,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勘察设计招标,材料设备招标,安装工程招标等。

3、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决定某一项园林工程招标所针对的投标者范围,所以在投标者决定参与投标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招标方式。目前在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市场上通行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招标。

4、招标程序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和决标成交三个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进入招标程序。开始准备招标前期的有关材料和手续。这时需要做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向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二是编制招标工作的相关文件,三是确定标底。申请招标前,要在工程项目立项之后30 d内正式报建,并建立招标班子,然后再提出招标申请。招标文件的编制中,主要应对工程进行综合说明,介绍项目概况、质量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辅助资料表、招标方式、投标资质要求、投标资格审查表、投标书及其附录、设计图及说明书(计算投标价格时用)、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表(作投标参考)、投标须知和对投标活动的其他要求、合同格式、条款及协议书通用专用条款,并提供合同书的样本。编制标底要准确、客观、公正,不超投资总额。

(2)招标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做的工作有:采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的方式招标信息;采用评分法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组织投标方进行现场考察及工程交底;召集开标预备会。并做解释、答疑工作。

(3)决标成交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分:开标,评标,决标(即选定中标单位,决标时间是有期限的,国际招投标的决标应在开标之后的90~120 d;国内招标的大中型工程规定在开标后30 d或30 d之内;国内小型工程则应在开标后l0 d或l0 d之内。中标成交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工程发包、承包合同)

四、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投标技巧分析

参与园林工程投标应当具备所要求的资格,并按规定程序报名、提交资格审查表、标书及其他投标材科,参与相关会议、活动等。

1、投标资格参与工程投标,除了要符合招标方提出的一些特殊条件之外,还要具备一般工程投标都应具备的资格。一般工程投标应具备的资格有下列几项: 具备招标方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技术实力,现有技术力量及技术设备情况良好;外地企业应具备准入资格,即已经取得异地工程承包许可证;有工程业绩,能提出近三年内成功承建园林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有足够的启动资金,具备展开工程活动的资金力量,有资金证明材料;具备施工力量:现有施工任务情况允许增投新标。

2、投标程序。投标的规定程序是:在规定日期内报名申请投标填写投标资格审查表,接受资格审查索取并研究招标投标相关文件参与现场踏勘和工程交底编制投标书确定投标报价参加开标、评标、决标的会议中标后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3、投标方法。在具体的投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在投标方法上就要注意紧紧抓住重点,进行正确的投标决策和采用有利的投标策略和技巧。

(1)投标决策。投标决策要根据投标的性质和效益估算而做出。从投标性质上讲,如果所投的标存在风险,困难大,就是风险标,就一定要慎重,经过精算后再做出决策。如果对所投标涉及的重大问题都有对策,投标基本无风险,则是保险标,保险标当然要积极去争取中标了。再从投标的效益方面进行分析。经过计算能够确定所投标可以赢利,那么是赢利标,赢利标是一定要争取的。如果计算结果显示工程承包不能有赢利或仅仅有薄利,就是保本标,这时就要认真衡量投标的利弊。考虑到后续工程因素或其他重要因素,虽然此工程无赢利,也还是要参与投标的。

(2)投标技巧。在投标分析中,对于因工程设计深度或其他方面的因素,预计要增加工程量的分项工程可适当调高单价,对于那些预计要减少工程量的分项工程则可适当调低单价;如果所承包工程预期能结账,就可报较高价,然后在后期项目中适当的报低价钱。当投标时估计到工程量有增加,也要报较高价;反之,则可报较低价。当图纸情况不明时,所报单价可提高些;而当工程内容不明确时,则将单价稍报低些。报价要求只填报单价的,单价宜高报。对于暂定的、实施性大的工程内容,可定高价,反之则定低价。

五、结语

在当前我国城市园林工作中还出现种种问题,真正的招投标制度的实行还很漫长,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并不断加快制定法律法规,保证我国园林工程中的招投标能够合理规范,真正做到“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和公正”,从而以此推动我国城市园林行业的有效发展,并为打造宜居城市做出一定的贡献。

参考文献:

舒美英:《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研究》,《北京林业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05期

胡朝明:《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山西建筑》,2009年08期

第14篇

【关键词】招投标;工作;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新的形势发展中应运而生,但由于招标投标工作立法不尽完善,建筑市场发育不健全等因素,至今招标投标步履艰难。纵观建筑市场,由于“僧多粥少”,业主发包工程的压级压价,施工队伍中的“转包挂靠”,施工中的企业垫资,招标投标中的行政干预,工程竣工后的工程款拖欠等屡见不鲜。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中标人,是邀约和承诺的实现,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

1. 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标投标法规,依法治乱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的产物。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就要求要有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有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来约束各方。目前国家已经有了《建筑法》,我省颁发了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抑制建筑市场的不良行为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还必须有针对性的严格规范招投标的行为 。

1.1 制定“建设项目交易中心管理办法”,健全“建设工程违规处罚办法”。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几起工程事故的“集中亮相”,新闻媒介的爆光,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亲的自过问。一时之间,工程质量问题成了举国上下普遍关注的问题。目前,这家建设部和省、地先后下发了《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方案》,国家建设部、监察部下发第68号联合部令《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法》;我们双鸭山建委成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尽管成立了“交易中心”但也只能叫“住宅或楼房工程项目管理中心”。为数很多的专业建设项目如交通、水利、电力工程等均在外“独立”运作,排除了建设行政法律手段,制定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办法,使专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 。

1.2 严格对建设、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做到有量化指标的详细规定。要授权招投标管理机构,根据量化的规定,严格审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乃至项目经理部的资质。凡不具备发包工程资质的一律要求由政府批准的机构招标。通过对施工单位乃至项目经理部的资审,把无资质企业和素质差的队伍清理出建筑市场,坚决砍掉那些东拉西揍的无实力、空架子的施工队伍,遏制工程项目的“转包挂靠”,层层转包,缓解“僧多粥少”的矛盾。

1.3 建立高层次的程序法律,明确各自权力。对建设工程甲乙双方、招标办、评委、工商、监察、公证等有关部门的权利、义务责任及招投标中心“标底泄露”、“明招暗定”、规避招标的行为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法律意识,便于依法查处 。

2. 设立执法队伍,强化工程项目执法监察

之所以造成建筑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一方面是法律不健全,无章可循;而另一方面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够。要清除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不报建、不招标、超规模、超概算,无证施工、层层转包、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不良行为,就必须在健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工程项目执法监察。设立综合性的执法队伍。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加强对不良行查处,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手软,并配合舆论宣传,予以曝光,持之以恒地加强动态管理和完善招标投标等关健环节的管理。要不断深化完善监督管理方式,有效地推进适应市场经济的建筑市场管理模式的建立。要按照全国执法办的批示和建设部、监察部第68号联合部令《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的要求,搞好建设、监察、计划、工商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全力把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3. 建立建筑有形市场,发展招标机构

为了真正实现建筑市场从隐蔽到公开、从无序到有序、从无形到有形的发展,必须建立有形建筑市场,涉及有两级政府所在地域,要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正确处理好工程项目的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的关系,从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管理、服务出发,规范建筑市场程序。通过交易中心信息,宣传政策,集中从项目报建到签发施工许可证的一条龙的办事程序和以各站(科、处)行使自己职能有透明度的办公,既为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提高办事效率,又利于公开、公平 、公正竞争。在造就这样一个良好环境的同时,还应大力推行和发展一些高素质的招标机构,一个地(市)县不能仅有一个招标机构,应有两个以上为宜,也应形成竞争,以满足建筑市场交易的需要,并纳入市场的统一管理。

4. 规范评标工作,推行量化评分办法,保证评标质量

为保证合理低价法评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对于采用通用技术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量化评分法。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特点适当调整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分值及相关评分栏目,商务标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60

分;对技术标评分应采取发现问题扣分办法,对投标单位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不得作为加分内容。

5. 理顺招投标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水平

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是执法监察、监督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查处违纪行为的主要管理机构之一。要完成这一艰巨任务,必须健全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理顺强化它的管理职能和权限范围。目前,有的地方管理机构人员东借西凑,思想不稳定,业务不熟悉,工作不扎实。这种状况应尽快改变。还有一个就是归口管理的问题,当前,交通、电信、水利、电力等系统的工程项目未纳入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管理,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发包,施工单位自行施工。上述建设项目应归在建设市场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下,使其管理职能真正到位。作为招标管理机构,应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工作中自觉遵循“公开、公平、公证”的六字方针,严以律己,秉公办事,在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审签等各个环节进行高质量和高标准的管理、监督、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6. 抓好招标投标后的跟踪管理,巩固招标投标成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交易行为过程。招标投标、决标前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只有决标后,甲乙双方签定了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法律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法律关系才受到保护。因此,从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来看,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

(1)把好施工合同的审查关。要从维护建筑市场的程序和招标投标的成果发,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真实性,审查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据掌握,有的工程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签订合同后,双方又重搞私下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乙方明知违法不敢讲,这类施工合同,在今年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工作中应抓出典型,坚决查处。

(2)把好甲乙双方履约关,要从维护合同法律的严肃性出发,监督甲乙双方贯彻经济合同“实际履行和适当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注重合同履行管理,跟踪合同的甲乙方有无变化?施工单位是不是挂靠?有无转包?通过加强对合同的履约行为管理,确保合同全面实施 。

第15篇

关键词: 园林学; 绿化工程; 招投标

1、引言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市场上, 招投标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高级的规范化交易方式。但是, 在实际的招投标管理活动中, 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不规范行为不仅影响了招标人利益和投标人之间公平竞争, 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建立一套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模式, 一直是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

2、杭州城市园林绿化招投标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杭州市绿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政府的投入逐年加大,绿化面积成倍增加,景观标准愈来愈高。城市绿化在绿化美化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园林也对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1建立了适合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竞争,杭州市政府于2003年4月23日出台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在同年6月3日印发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意见》,在管理意见中明确规定:“杭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杭州市绿化管理站受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和监督。”这一举措的实施标志着招标投标活动更加有序、公平、公正、合理,形成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但是投标资格条件设置模糊、不全面。招标方所设置的投标资格条件一般包括具备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工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类似工程业绩材料等条件,忽略了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而其中最为关键的园林绿化资质投标资格条件过于模糊。

2.2制定了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绿化工程实际,杭州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该办法规定: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园林绿化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时首先进行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对景观要求不高、施工技术不复杂的园林绿化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对景观要求比较高,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的综合作用的园林绿化工程,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资信标、技术标及商务标进行评审,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其中资信标满分为10分,技术标满分为30分,商务标满分60分。

2.3组建了评标专家库

杭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于1998年开始着手组建,截至2004年底,评标专家库扩充到了121人,而且一年比一年在增长,至今已成长成为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性队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评标专家占94%,且各位专家所从事的领域各有侧重,业务各有所长,为科学评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评标委员会在具体的评标工作中常出现以下问题:其一,在实际工作中,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人组建的,其劳务费也是由招标人支付的,在评标委员会与招标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明显的经济利益牵连关系,致使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按招标人的意思进行评标,以达到招标人的倾向性授标的目的。其二,评标专家与某个投标人有相关业务往来的或有其他关系的,为了暗助此投标人,就采取过分地挖掘和扩大其标书的优势,同时尽量有意地避开其缺点或不足之处,以变相地为该投标人提升竞争力;而有时为了贬低某个投标人,则采取相反的措施,以相对地贬低和削弱其竞争力。

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机制及方法

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实际上也是园林建设程序的一个必要的组成部分。在园林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其目的是控制工期,确保施工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健全市场竞争机制。

3.1招标条件

进行园林工程项目的招标,必须先具备下列六方面的条件;否则,即为违规招标。①概算已获批准:设计概算已通过审查获得批准。②已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有正式立项批文。③现场“三通一平”:现场具备基本施工条件。④设计已获批准:特别是总体规划设计已定稿。⑤资金、设备已落实:有足够建设资金和设备。⑥有招标批文:获得了招标资格。

3.2招标的类型

园林工程项目招标的类型表明了该招标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在什么范围内进行的招标。通常我们是按下述三种情况来区分园林工程招标类型的。①按建设程序分。如果按照园林工程建设展开的阶段程序来区分,园林工程招标就有三种形式,即:项目开发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②按承包范围分。在招标形式上如果按不同的施工地段、施工范围来划分招标标段,并针对每一标段分别进行招标。这种招标就是按承包范围来进行的分标段招标。

3.3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决定某一项园林工程招标所针对的投标者范围,所以在投标者决定参与投标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招标方式。目前在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市场上通行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招标。

3.4招标程序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的程序,一般可分为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和决标成交三个阶段。

①招标准备阶段。进入招标程序。开始准备招标前期的有关材料和手续。这时需要做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向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二是编制招标工作的相关文件,三是确定标底。

②招标投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做的工作有:采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的方式招标信息;采用评分法对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组织投标方进行现场考察及工程交底;召集开标预备会。

③决标成交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分:开标,评标,决标(即选定中标单位,决标时间是有期限的,国际招投标的决标应在开标之后的90~120天;国内招标的大中型工程规定在开标后30天或30天之内;国内小型工程则应在开标后l0天或l0天之内。中标成交之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工程发包、承包合同)。

4、结束语

通过对招投标办法的改,将进一步体现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而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景观效果,推进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