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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当地产 档案管理 对策
当地产管理部门主要利用房地产档案,在管理活动当中,形成各种具有价值的登记材料,这些登记材料当中记录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房地产等级活动等,具有凭证的作用,如果在城市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当中,发生房产纠纷和征地拆线等问题,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当前房地产的档案管理的现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解决措施进行完善。
一、房地产档案管理的意义
在审批和建设以及管理当地产档案的过程中,其中档案资料的载体形式包括文件、图纸、音像等。房地产档案具有动态性和广泛性特点,是城市规划中的主要决策依据,也是我国财产清查的主要依据,可以将房地产纠纷和产权争议等进行解决,提供有效的参考资料。对于房地产档案进行合理的应用,可以将房地产档案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避免发生浪费的情况。针对房地产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房地产档案管理重视资料管理,但是档案利用并没有得到重视。重视档案的信息的收集,档案信息服务没有得到重视,还没有形成档案信息检索体系,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也比较低。因此当前需要将房地产进行加强,合理的利用档案信息,为决策机构提供各个方面的信息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房地产档案管理的现状
(一)房地产档案的利用率比较低
建立房地产档案,主要是为了提供给人档案用户进行使用,可以使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有效的提高,从房地产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当前房地产档案的开放度比较低,如果检察院需要利用相关的房产资料,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对于平常的人们,很难真正利用房地产档案资料,将彼此的纠纷进行化解,进行实际实施也具有很大的困难。
(二)当地产档案信息的服务形式比较单一
房地产档案信息服务的形式比较单一,用户对于房地产信息的各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当前房地产服务是有限的,客户对于自身当地产档案信息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需要利用各种渠道,获取需要的知识。房地产当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及时的编排信息,实现档案信息化,房地产管理部门需要补录已经形成的产权登记档案,但是建国以来的管理文件,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补录,很难进行查找,这样一来,当地产档案信息资源更新的速度就会变得比较慢,信息的实际内容也会比较变得比较枯燥,信息的形式也非常的单一。
(三)房地产档案检索体系不够完善
在信息化背景的影响下,在各行各业当中,信息化网络技术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多,要想是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引入信息化技术,并且得到有效的管理成果。利用信息化技术,使房地产档案管理变得更加便利,但是与此同时,房地产档案管理也面临着隐患危机。网络环境具有很强的虚拟化,在这个虚拟的环境当中,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约束。房地产管理人员需啊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但是针对实的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其引起注意,使房地产档案出现遗漏和丢失的情况,当地产档案管理也因此出现管理方面的危机。
三、当前房地产档案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提高用户对于房地产档案的利用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房地产档案用户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信息服务,可以为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提供有效的服务。房产权管理部门可以研发出有关房产档案的再现管理系统,用户可以针对房屋产权,实现在在线查询和房屋产权办理等,提高房产权信息的利用率。对房地产档案资料进行整合,结合当前二手房的交易情况,使用户可以具备有关房地产产权的原始的档案资料,可以有效的保障二手房的合法交易,使我国二手房市场可以更加有秩序的进行下去,房地产档案部门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收益。
对房地产的原始资料进行利用,并且结合各种类型的房产纠纷的案件,可以使案件的解决变得更加快速,使法院的办案效率得到提高,产权人自身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保障,当地产档案管理部门也会具备一定的社会效益。整合房地产档案信息,城市规划和房管部门可以利用动态的房地产档案信息,相关的部门也会得到比较准确的数据,制定出科学的城市规划,避免出现重复建设的情况,将房地产档案经济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
(二)实现房地产档案管理的现代化管理
当前房地产档案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房地产档案管理无法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变革带来的变化没有得到适应,房地产档案在管理的过程中具有很多的漏洞。要想将房地产档案管理进行有效的提升,需要利用一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设备,结合科学流程,对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给予规范,转化人工记录,利用智能输入进行取代,这样在输入的过程中,就会减少出现数据误差的情况。实现房地产档案挂历的现代化,需要提高房地产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需要将国家上比较先进的管理经验积极的引进到国内,需要定期举行当地产档案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将泛地产档案管理人员自设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进行提高,使房地产档案管理和当今社会保持同步发展。
(三)完善房地产档案信息检索体系
针对房地产档案材料,需要进行详细的整理和分类,有效的核查档案信息,及时的处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合理的编排房地产档案,采取科学的分类,并且建立出严谨的检索标准,使更多的用户可以享受到房地产答案信息,用户只要检索需要的信息,就可以迅速的找到,并且可以得到比较便捷的服务,除此以外,信息的防病毒工作需要得到有效的注重,需要针对房地产档案,建立备份,并未定期清理垃圾,这样一来,信息检索系统才可以保持施工保持顺利。
(四)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档案管理资料源自人们的生活,还要服务于人们的生活,房地产档案资料是从人们的生活当中发展来的,如果人们有真的需要,就要向人民展示房地产资料。可以增加网络办公环节,当今社会电子科技非常发达,人们可以享受到来自档案带来的福利。需要定期树立档案资料,并且实现定期更新,并且定期进行更新,使档案的资料可以更加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避免出现陈数据和陈档案的情况。
(五)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使档案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和培训需要得到加强,需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自深圳专业素质,还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素质,对用户的需求特征进行分析,管理人员还要具有很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坚持以人为本,对用户进行管理。与此同时,还要针对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进行培训,优化档案信息的界面。
结束语:
房地产管理工作自身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房地产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及时发现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其中的问题,使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实现与时俱进,更好的服务人民。
参考文献:
[1]谢福敬. 信息录入工作在房产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研究与讨论[J]. 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9:155.
[2]刘婧孜. 基于房地产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9:215-216.
[3]李小青. 高职高专院校房地产档案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 当代职业教育,2010,09:52-54.
关键词:流动人员 人事档案 档案管理 重要性 措施
近年来,我国改革的日益推进,经济的不断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人员的流动,随之产生了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问题。一般来说,人事档案主要是来自于人事管理过程之中,其中主要记载着一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学历、工作、政审、党团、奖惩、晋升等各方面内容。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国家颁布实施多项制度,明确提出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项工作。对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单位来说,其应当选择各种有效方法,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并充分保证人才处于合理的流动状态之中。鉴于此,本文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希望能够与业界同人共同探讨这一个课题。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人事档案与劳动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且对人事档案工作体系的完整性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
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要求,故而只有建立以市场主导的人力资源配置体制,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方能有效地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机制的完善。对此,笔者认为应注重做好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更新传统的管理模式,促进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以此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落实社会公平、政治民主、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有效地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这是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适应的,依法治档也是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应将法治融入国家与社会生活中去,故而做好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也一定要向法治的道路上前进。由此,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能够有效地满足促进落实社会公平、政治民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求。
(三)有助于人才资源的科学配置
利用开展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保证人才资源不断趋向于科学配置,具体来说:能够促使单位贯彻用人的自,并能促使人才自主择业;同时,有助于进一步疏通人才进出渠道,将各种人才流动的体制扫清,促使单位不断改革用人制度,并且能够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责,使其服务空间不断拓宽。
(四)为企事业单位的选人用人提供指导
就企事业用人单位而言,利用人事档案能够帮助他们准确选用人才、评价人才,促使他们科学管理人才。同时,人事档案里面对流动人员的经历、表现以及工作状况等进行了记载,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等等,同时其中的信息具有非常高的权威性。其一,流动人员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往往能够利用人事档案来进行描述,其二,人事档案能够推动双方形成良好的人事关系。
(五)有助于人才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
通过有效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能够营造一种良好的环境,利用该环境,人才能够顺利完成“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一个过程。由于受到传统体制的束缚,人才流动或多或少会受人事档案的影响,导致现实中“人走档不走”这一问题非常普遍,这样就使流动人员的生活、工作面临一系列的困难。流动人员在身份认定、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均离不开人事档案为其提供证明。基于此,应当对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加强管理。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
对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当推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属于该项工作的主管机构,同级党委组织机构对其具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具体来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通过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才服务与公共就业组织授权的机构负责代为开展管理,别的没有通过授权的单位,无权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对个人保管档案的行为一律禁止。对于那些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具体可以通过工作单位与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组织进行管理。
(二)完善经费保障制度
国家相关部门明确指出,从今年1月1日开始,将人事关系档案相关费用取消,包括借阅费、传递费、保管费、证明费等。基于此,地方相关单位也应当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免费提供给相关人事部门。同时,各地必须把该项工作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数额具体应当根据所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而定。除此之外,还应当对相关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充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使其内容不断完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档案材料能够为人事档案的利用提供前提条件。为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其中的材料一定要全面,同时要真实。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下面的措施来收集档案资料:构建收集网络并不断对其完善,在此基础上,来收集流动人员的档案材料,这个过程中,一般应当充分考虑档案材料形成的具体特点,通过各种收集方式(跟踪、定向、定时等)来收集;利用和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签订人事档案管理合同的方式,明确两者的权责,还应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保证材料能够及时归档;对那些接收或流出的档案材料,无论谁都不能将其扣留,一定要保证其齐全性。
(四)努力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者的素质
流动人员认识问题非常复杂,在管理其档案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难度。对那些档案管理工作者而言,在平时的工作中,可以利用参加培训、自学等途径,使自身业务素养不断提升。对于档案管理单位来说,应当多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具体可以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也可以通过引进优秀的档案管理人才的方式,注入新鲜血液,带动整体素质的提升。
(五)引入信息化管理方法
首先,档案资料电子化。为方便对档案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可通过现代化设备技术,例如扫描仪、电脑等,把档案保存在电脑中,并通过有关技术来处理档案信息,把资料尽可能的转化为数据信息,然后对其实施信息化管理,这样应用计算机就能够实现对档案的查阅、利用等,同时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人员流动引起的伪造、涂改等不良现象。其次,档案库管理现代化。利用信息化技术来管理档案库,构建起人事档案数据库,并不断对其完善,利用internet构建起开放的数据库群。
(六)注重档案利用,全力开发人才资源
在一大批的流动人员之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人才,而如何有效地开发这些人才资源亦成为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而要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既要充分发挥档案信息,为人才的科学配置提供保障,又需提升科学的管理水平,以此建立流动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为人才资源的大力开发作准备。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提高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应当完善管理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做好档案收集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应用信息化管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为人才合理流动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国家档案局在《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法规标准、高效的档案法治实施、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有力的档案法治保障的档案法治体系,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明显增强。”[1]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将其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最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只有将“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落到实处,才能使“档案法治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所谓“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职能,依法对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进行科学的监管。
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往依法监管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来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得并不好,是方法简单,效果一般。主要的监管方法就是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简称“行政检查”),也就是我们档案部门常说的档案执法检查。就是这单一的方法其效果也不理想,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就更多。据对河南档案执法检查现状调研,一般一个县(市、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大约只对其八分之一的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显然,这个执法力度,是很不够的。从实地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县(市、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执法确实是个软肋,个别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时一年连一次档案行政执法都没有”。[2]即便是对很少一部分被检查的单位,“但面对违法事实,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往往过多考虑到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碍于情面,在实施行政处理时,常常是避重就轻、厚此薄彼,处理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大多以责令整改为主,致使个别单位出现改了又改的现象,档案行政处理停留在浅层次上”。[3]很显然,这些现象的存在离“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和应有的“档案法治治理能力”都有很大的距离。
要改变上述现状,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就应当加强对档案行政监管的研究,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将科学监管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的档案行政行为中,以增强档案治理能力。而科学有效的监管既是档案治理能力提升的体现,也是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本文就此做一些探索,以期为我国档案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2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2.1 分类监管。一般来说,档案行政管理就是对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进行监管。“档案事务由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及物质保障等形式性要素和管理制度、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利用服务、安全设施等实质性要素构成。”[4]但是,由于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千差万别,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有社会团体组织、民营企业,等等,由于这些组织机构的性质不同,其档案工作的内容也不相同,因此,对它们既不能够,也不可能用某种相同的单一方式进行监管,应当进行分类,选择不同的监管方法,以适应不同类别的组织机构的特性。
2.1.1 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也就是要对其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运行模式及人财物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设施等方面按照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标准规范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档案事务之所以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是因为其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因此,“对国家机构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要严于对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这既合情也合理”。[5]
2.1.2 对于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重点监管那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对于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当分为两类:其一,对于那些由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涉及其整个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应当是全面的,可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监管内容应包括档案事务的各个要素,既有实质性要素也有形式性要素。之所以对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实施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是因为它们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其二,是对非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的监管不应当涉及全部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则应是重点的,而非全面的。主要应当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而对形式性要素不做强制性的统一要求,甚至可以不管。之所以对其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是因为它们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对它们的监管,主要应当限定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性、禁止性条款上。对其在档案事务上是否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是否有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行为发生进行监督。只要其不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具体如何实施形式性要素,则是其自己的事情,?n案行政管理部门无需监管,也无权监管。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业与社会组织已经采用了不同的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无力也不应当要求其采用与政府机关相同的形式要素。如果非要强制其按相同的形式要素来管理档案工作,则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
2.1.3 对于其他一般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应当采取一般的宣传、培训、指导等的监管方式。对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传统的宣传、培训等共性的监管方法仍然行之有效。当然,这些监管工作并不一定非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做,这些监管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高校、档案学会协会、档案馆、档案中介等专业机构提供。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需要做的是,做好宣传、培训的计划、内容、标准与要求等,选择合适的专业机构,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监督”。[6]
2.2 协同监管。档案工作与各行各业的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难以起到应有的监管效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进行监管的精力十分有限,而且效果很一般,并且在许多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都难以触及。因而,应当采取协同监管的方式,形成合力,实施“大监管”。档案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档案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种不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因素,着力促进档案事业各参与主体的规范及自律机制,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朝着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多主体间协同治理协同监管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2.2.1 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增强监管合力。以“专业分工、条块分割”为特征的传统档案行政监管体制,暴露出各个部门壁垒、协调成本高和监管漏洞等诸多弊端,难以适应快速多变的信息化社会对档案事务的监管需求。当前,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不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构建无缝隙、一体化的“整体型政府”已成为当前公共行政改革的新趋势。[7]对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顺应这一趋势,在进一步细化各个部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体制。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部门(如国资委、工商局、民政局等)为成员的监管协调委员会,制定协调监管策略、方法,统筹协调监管档案事务。尽快设立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协查机制,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2.2.2 构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同监管的模式。档案事务的协同监管不仅需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多主体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更需要各主体之间围绕共同目标凝聚共识,依法依托统一协同的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互助,形成有机的协同监管体系。第一,在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同监管交流协商机制。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监管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对话和协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商讨档案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研究解决策略,促进档案事业协同监管各主体间的充分沟通,彼此尊重,凝聚共识。第二,依法规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对档案事务的监管边界,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地协同监管,特别是要注意管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档案事务的结合部,消灭“?粝潞凇保?不留漏洞,不留空白地带。第三,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工作的互动互助。通过一定的沟通平台,实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互动,为对方和双方档案事务的结合部的监管范围执法提供信息,互动帮助提高档案事务监管执法的精准度。
2.2.3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面对众多的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仅仅依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一的监管主体,显然很难监管到位。因此,应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第三方力(包括档案学会、档案中介机构等)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管机制进行合作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
2.3 创新监管。科学监管的动力是开拓创新,对档案事务监管的创新,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3.1 改变监管理念,实施阳光监管。其一,建立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公开监管权力与事项。凡是涉及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要在清单中一一列出,每一项监管职权都必须明确列出与之对应的职责,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防止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异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把监管事项、内容、依据、标准等一一列出。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充分向社会公开。并对监管对象按照公开的监管事项及时进行监管。其二,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保证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实施效果,还应当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让社会群众参与到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来,增强社会群众对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认同感。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群众监督档案行政监管职责履行的氛围。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搭建各种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格局,更促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2.3.2 改革监管方式,采用多样监管。一是激励型监管。激励型监管,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物质和精神诱因方式和手段间接引导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其既定的政策目标的行政活动方式。激励型监管容易使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接受而自愿实施特定行为从而实现监管目标。二是协商性监管。协商性监管是指为了实现档案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或第三方组织在对话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和目标,并围绕目标的实现以契约或其他形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且付诸实现的监管方式”。[8]协商性监管极好地体现了合作治理理念。协商性监管的优势在于:各方主体能够更为广泛地直接参与;创造性地解决监管问题的机会;避免诉讼的潜在可能。三是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指导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特定的档案行政相对人采用辅导、协助、劝告、建议、示范、告诫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促使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实现一定的档案行政目的的行为。相对于其他监管方式,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对是否接受指导具有行为选择上的自主性。档案行政指导以其简便、灵活的特点,充分发挥出补充替代、协商疏通、引导促进、预防抑制的作用,不但弥补了档案法律法规的某些空白,而且充分调动了档案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
2.3.3 改善“技管”条件,推行智能监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档案行政监管。搭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整合各种档案监管信息资源,为档案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以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治理能力。
3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