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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对防范各项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有效地规避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诉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目前,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提升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繁琐,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和标准,未能将相应的职责细化到相应部门以及负责人身上,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以及由于各自的目标、利益、出发点有所不同,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畅通无阻,合同管理制度内外衔接不够,执行力不强。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明确合同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合同签订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合同签订之后由哪些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和达成共识等。
1.2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包括合同管理的人力和物力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需要提高,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办法有待完善。由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涵盖财务、预算、税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学科内容,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合同模板,有些国有企业照搬照用,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正和更改,未能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使合同不够合理规范。
1.3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签署不及时的问题,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容易造成合同签署的内容缺乏有力保障,造成某些已履行的法律关系在实际发生经济纠纷时欠缺合同的有力保障,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批准程序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个部门在审核时会站在专业的角度去考虑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也会综合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审批方式固然严谨,但是无疑也拉长了合同审核批准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开展财务预算和招标投标业务活动时,经常会出现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合同履约时间,而部分国有企业因为生产原因,通常在计划下达之前着手准备,在计划下达之后才签署合同,这就造成某些交易已经准备或实施但是尚未签订合同,产生了较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此外,在出现合同违约纠纷时,国有企业往往由于“上传下达”的时间较长,没能及时作出处理,错失处理的最好时机。
1.4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
目前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涉诉事件层出不穷,诉讼标的金额倘若过高,就容易造成较大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未能提前全面对合作对象资信资质进行尽职调查,合同未能按照既定要求履约,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内容缺失,出现合同违约事件时未能及时作出应对,应当开展招投标工作时未开展,处于某些利益关系而选择不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出现商业承兑汇票纠纷、担保纠纷、应收账款转让纠纷等现象。
2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改进措施
2.1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涵盖从合同准备到合同终结的全过程,从而约束和规范经营活动。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要求,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编制、和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合同流程管理规范、合同联签制度、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合规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合同管理培训计划、合同模板审批机制、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合同定期统计和审查规定、合规管理风险评估办法、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应覆盖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个部门相互制约和促进,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合同签署行为;合规监督制度应包括外部监督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两个部分,内部监督管理是指国有企业高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条例,合理审批公司的项目合同,同时国有企业普通职员也应遵守公司的行为守则和合规内容,切实监控公司内部实际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涵盖合同签订及时率、合同履约情况、合同价值等指标,提高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同管理保障机制是指在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把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岗位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员工的表彰、奖励和问责工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提高全员依法合规管理意识,促进员工合规管理意识和合同管理的结合,联动员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共同防范合同风险。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可通过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执行力,加强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讲座、特别宣讲、案例分享、经验推广等活动,贯彻合规管理的相关做法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员工知晓合规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掌握合规管理的内涵,把握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合规性,逐步成为日常工作规范,落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
2.2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
理论离不开实践。因此,国有企业应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国有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综合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合同管理团队。国有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培训计划,涵盖合同管理新知识体系系列课程,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使其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制定科学的招聘标准,通过选拔考试、竞争招聘和多次面谈,选择相应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同时,国有企业应规范合同文本,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收集和组织修正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制定和使用符合公司特色的合同文本,提高其规范性。并且国有企业需要注意定时更新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模板更加全面和符合实际状况。
2.3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国有企业应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功能,简化不必要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缩减合同审批的时限,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保证合同签署的及时性。由于信息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可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把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之上,全面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网络优势,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规监督监控,完善合同签订流程节点,实时掌握合同的实施进度,提升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实时掌握公司各类合同审查和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货物收发、款项支付等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司各项资源的及时传输和共享,避免国有企业信息处理“孤岛”的发生。比如国有企业可有机整合财务共享系统、ERP系统、OA系统等,搭建公司专属的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系统,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相关业务授权、合同条款智能检索分析等功能模块,巧妙地把合规要点融入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对于常见的业务招待费,国有企业可在财务共享系统当中增添事前审核的程序,只有领导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实施,杜绝员工违规接待的行为;对于费用报销,系统可自动识别和智能提示发票的真伪,是否重号;对于合同和资金的审批,系统可实现线上多种方式审批;对于项目招标,可借助系统实现线上集中招标的功能。通过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既可以统一规范公司的前端业务,又方便公司监控和分析潜在的风险,使合规管理的运行渐渐脱离人为控制和判断,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借助先进的智能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合规管控,确保合规管理的全覆盖。
2.4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
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说,签署合同之前和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诉讼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事前,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合规管理运行中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报告和应对机制,配备专业的合规人才,正确指引公司的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构建和实施合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由公司的各个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畴的合规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可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的筹划和协调,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人牵头开展合规风险应对工作,而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合规管理风险报告机制,一旦涉及重大合规风险领域,应及时报告,同时应定期评估分析和报告公司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在事中,国有企业应合理分工,实施合规管理动态风险把控措施,全面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打通公司内外部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外部沟通,国有企业应当和相关的监管部门打好交道,形成良性的互动来往,避免出现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利益勾结情况。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国有企业应借助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线监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法合规状况,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在事后,国有企业应制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合理控制和调整合同内容,及时反馈情况,鼓励法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业务谈判当中,按照实际状况做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范围和风险系数,识别和分析合同的风险,作出专业的建议,使合规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在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协同监督下才能正常贯彻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内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融合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宜性,促进公司健康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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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系统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企业名义依法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第四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应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企业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考虑本企业的履行能力和经济效益,严格履行
规定的审查、审批程序。
合同应该条理清晰、含义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
第六条企业合同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企业的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未设置法律事务机构的企业,应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合同
的综合管理。
第八条企业内有合同业务的部门,为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管理。
第九条企业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二)拟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起草,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合同履行;
(四)及时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五)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与综合;
(七)负责对专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法律业务指导,组织对合同管理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第十条企业专项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并对合同履行实施跟踪管理,监督合同的履行,处理合
同纠纷;
(三)建立本部门合同台帐,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
律问题;
(四)及时将本部门合同及有关文件归档。
第十一条合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也可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企业有关人员签订。签订合同
,应由签约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
盖企业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由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经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熟悉企业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详细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签约人的签约资格。
对方资信不明、不好又不能提供担保,不得与之签约。
第十五条合同内容涉及企业几个部门的,合同的主办部门应先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制定合同专用章领用、管理、使用办法。一个单位有二枚或二枚以
上合同专用章的,应对合同专用章统一编号,明确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和记载合同从签订到终结的全过程。
第十八条国家规定了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企业订立合同应使用标准(示范)合同文本,没有规定标准(
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九条企业认为合同需要公证的,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第二十条企业应全面履行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遇
有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同时收集
有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企业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企业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
励。
第二十二条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应依据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合同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合同标的数额、合同法律后果等因素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交通系统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关键词:合同管理;防范;风险;和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89
1 加强资格审查,把好授权关
1.1 控制人的数量
就基层站段而言,人的数量要适度,数量过多过滥,经营风险就会成倍增加,数量过少权力过于集中,容易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目前,人以掌握在行政副职一级为宜,权力适度集中,既容易“施控”又不易“失控”。
1.2 明确人的权限
授权包括任职性授权、年度职务性授权、专项授权三种。对委托人的权限如经济业务的范围、额度、时间等要予以明确,年初审查确定,经单位第一管理者签署后下达《授权委托书》,年内根据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超越权限。禁止无权人签订合同,禁止车间、班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 从严从细审核,把好合同签订关
2.1 主体资格要真实
对合同签约对方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订合同的第一关,也是确保合同签订后能否正常履行的最重要一环。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资信证明、业绩经历等,看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综合分析对方的实力、能力、信誉等因素,必要时可到对方单位实地查看、调研,对于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要实行一票否决,避免为日后合同的履行留下隐患。
2.2 签订依据要充足
签订合同前,要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经济上要合理,要有文件、电报、命令、纪要、计划等依据,有相应的款源做保证,避免形成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技术上要可行,避免形成资金的浪费,资产的闲置;安全上要可靠,安全系数与既有设施、设备相匹配,既不浪费能力,也足以保证安全。
2.3 会签程序要理顺
合同会签要严格按程序、按顺序进行,做到履行程序不简化,逐级把关不放松。合同文本由具体经办人起草,依次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相关科室(部门)把关,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推敲,主管领导审查,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后方可签订。会签顺序不能变,要逐级负责,分层控制,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控,同级间分口把关。
2.4 合同措辞要准确
合同措辞不准确是引起合同双方意见分歧、造成合同纠纷的直接原因。合同文本的起草要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力求语言简练、用词严谨、表达准确,避免出现两种以上的理解。对合同文本中的术语、概念要加以注释。涉及的数字要注明是否包含本数,计量单位应采用公制计量单位,货币应注明币种。避免在合同执行上埋下隐患,在细节上留下破绽,给对方以可乘之机。
2.5 合同内容要全面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要素,合同文本有统一格式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合同的内容全面完整、具体准确是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条件。
3 认真跟踪督促,把好合同履行关
3.1 按约履行合同,把握主动权
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遵守,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密切关注合同对方的动态,时刻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当合同相对人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3.2 逐项跟踪督促,提高履约率
经济合同是规范经济关系的重要凭证,经济合同的全面正常履行能够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合同签订后,要列表明示,逐项进行跟踪督促,逐条落实合同条款约定,从不落实的环节抓落实,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主动协商补充;合同履行中出现分歧和争议时,应本着有利于合同履行的原则,双方主动让步达成和解;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通过合同双方的共同努力,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履约率。
4 及时收集整理,把好合同归档关
4.1 建立合同台账,抓好日常管理
合同管理员日常要建立《合同管理台账》,按照台账规定的项目逐笔序时登记,编号保管。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将合同分为三类,分别是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在履行中的和尚未履行的。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重点是收集、整理、保管好相关资料以便查阅和归档,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重点是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履行,对尚未履行的合同重点是提示有关部门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创造条件、做好准备。
4.2 规范整理装订,按期集中归档
合同是重要的历史资料,要能够经受住历史的检验。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相关内容的所有文字资料都要集中归档。包括合同文本、会签审批表、上级批复文件、会议纪要、招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对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资料等。每项合同形成的文字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每年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后于次年6月30日前移交档案室。
总之,只要严格按程序、按权限把好授权关、签订关、履行关、归档关,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就能积极防范合同风险,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