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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

第1篇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也陆续颁布了配套的规定,我市也颁布了《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这些规定对于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以来,为了做好施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准确理解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增强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为的自觉性。通过核准招标事项,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向招标投标当事人宣传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依法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内容项目审批部门要依法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发展计划(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于需要政府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申请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邀请招标的条件和不招标的条件,依法核准。

三、依法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关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的意见》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手段,按照法定的监督环节、程序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涉及多个行政监督部门,各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相互协调,主动配合,共同做好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30号令)

第2篇

一、项目的确定:凡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房建项目(含维修工程)、装修项目、市政项目、水利项目、交通项目、绿化项目、环保项目、弱电项目等招投标均适用本办法。

二、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先确定投标入围单位,再按具体项目要求在入围单位中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

1、入围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并确定各类承包商数量分别为3—7家,但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本区4个及以上镇(乡、街道)正式入围。入围数未达到3家或取消入围资格后不足3家的,不适用于本办法。

2、符合条件的同一承包商可同时申请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

3、入围单位确定程序:

(1)招标公告和领取招标文件。

(2)受理入围投标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

(3)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入围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

(4)确定入围单位初选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并发放入围通知书。

(6)签署入围协议书。

4、评审委员会由各类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承包商的工程业绩、履约能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择优录取。

5、申请入围单位承包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记录;

(2)资质要求:

房建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装修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绿化项目: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交通项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市政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水利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环保项目: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弱电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强制性要求。

6、入围单位评分采取综合评分法,并按综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具体项目招标:

1、项目招标人应当从入围单位中邀请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具体的招标公告,但有以下情形之一除外:

(1)入围单位中暂无相应类别承包商;

(2)入围单位符合条件或参加投标的承包商不足3家的;

2、招标人应编制具体项目的工程预算并根据专业特点、工程类别、施工难易程序、企业合理利润、市场风险等因素确定,工程预算下浮率区间为:0—15%。如行业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以行业主管部门为准。

3、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制定,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图要求及施工技术规范部分做出响应承诺,投标人无需再另行制作技术标。

4、具体项目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根据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约定,在工程预算的某一下浮区间内,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衡量值,并以负最接近衡量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负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负最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无负接近时取正接近。若同等条件下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

四、实行入围单位动态管理。

1、具体项目考评由建设单位会同镇有关部门在每项工程竣工后15日内客观公正地提交参建承包商的评价结果。

2、正式入围单位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可根据需要对类别及数量进行调整。综合考评由建设单位(业主)和镇有关部门参与。镇村镇建设办、新村办、审计、劳动、公共资源交易站等部门应根据当年度中标项目对参建承包商有关工程工作履行情况做出综合评价考评。

3、具体项目考评分和综合考评均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档。综合考评结果将在镇政府网站进行5天公示。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承包商,清出入围单位,并在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入围单位和参与本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所有项目的投标业务。对综合考评基本合格的单位暂停半年的所有投标。上年度综合考评优秀的单位在项目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中标,并在下一轮入围招标时予以资信加分,对连续二年综合考评优秀的单位,在下一轮确定入围名单时自动入围。

4、承包商在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公示记录和暂停投标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所有入围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入围单位和参与本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所有项目的投标业务:

(1)因拖欠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处理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在入围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达到3次或废标达到3次;

(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承包合同的;

(4)提交的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造价控制;方法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对于控制工程造价来讲,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既要选择个想的施工单位,又要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界定清楚,明确各类问题的解决处理办法,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或结算时发生较大争议。所以,工程造价人员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业主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控制,以提高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必须优化施工方案,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施工成本,创精品工程。

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为尽量减少日后在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及工程结算等方面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甚至纠纷,在工程招标过程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招标时发包人所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地貌图、地下管线图、地下文物埋藏图、当地水文资料、工程设计施工图要详细完整准确。

2、施工图中要求的主要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等详细具体。

3、编制招标控制价前业主对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和设备要预先作好市场调查,货比多家形成询价文件,提供统一的材料、设备单价让投标单位进入投标报价。

4、编制招标文件时特别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报价所包含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幅度),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方式。

5.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调整方式要做到详细明了。

6.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围标、串标、哄抬标价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以便投标单位合理低价中标,避免恶性竞争,保证工程质量。

7、招标单位提供的清单内的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完整,[是否增加“要符合图纸等设计文件的内容,尽量与”]与现实施工情况相符。

8、对于现有设计文件等资料暂没列入的清单项目,而又有可能在今后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生的工程量,建议在清单中列人,但不列此部分清单的工程量,由投标方报价。这样可以避免日后施工中发生这部分工程量时业主在定价时的被动局面。

9、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选用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特别是对一些需采用新技术的大型项目,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避免工程开工后,因为施工方案的变更使业主在造价管理上处于被动地位,给施工单位有机可乘。

10、密切关注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完善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对不平衡报价的调整方法。

11、在评标中,业主单位规定明确可量化的评分标准,从技术和经济两个角度加以考虑,合理设定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权重。

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中应明确: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材料、设备单价及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施工措施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调整的原则及方法,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及超标准或不符合同工程质量标准的奖惩措施、施工工期及拖延或提前工期的奖惩措施,暂定材料及设备的定价程序,业主及监理签字权的相关认定,材差的调整依据及调整条件、调整方法,合同外新增项目单价的计价依据、计价方式及让利情况,设计变更及签证的程序、业主方及施工方分担风险的范围及大小。在合同内明确约定由于实体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费调整的范围及调整方式。补充合同协议及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的效力认定相关规定等。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一)派驻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中必需有专业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造价工程师对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并要求他们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在积极协助、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监督的同时,随时掌控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充分发挥节约投资的作用。(二)尽量减少设计变更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如何做到减少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或使项目无法进行下去。为预防施工图产生漏洞,除了选用有丰富类似项目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并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外,还应在开工之前组织业主方、使用单位、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参与图纸会审,尽量提早发现问题、纠正漏洞。设计变更应尽可能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先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再择优选择变更的方法,同时报相关单位备案,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合同中要明确设计变更的管理方法,制定一套完善的变更、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

(三)科学合理进行材料及设备的定价

严格执行合同中约定的对暂定材料及设备的定价程序。政府投资工程合同单价中的材料,由于设计方、业主方、技术等原因,使得在工程施工中不少材料和设备都存在变化的可能性,这也是工程造价变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显得尤为重要。市场经济为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及设备品种价格繁多,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设备信息,合理确定材料设备价格。

(四)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

清晰。有时一个字母之差,材料价格则相差数倍以上。

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

签证用词必须准确,不能使用含糊不清及模棱两可的词语。

签证材料应附有原始测量资料或照片等影像资料。

(五)严格执行索赔程序,索赔与反索赔做到有理有据

1.索赔中的风险划分原则:索赔中的风险划分一般依据以下顺序:(a)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叫风险约定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同当事人有权决定的合同内容,包括对风险的划分。因此从市场经济遵循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出发,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确定当事人划分风险的最基本的依据。(b)风险法定原则。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风险划分原则或者约定不明确,发生纠分后又不能达成协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它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就会被采纳作为划分当事人之间风脸分担依据。(c)合理推定原则。当事人对风险分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就要依照合同性质以及行业内的商业惯例,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划分风险。2.索赔的合理补偿原则:(a)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b)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c)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业主方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应始终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时时要有控制投资的经济头脑,充分利用和认真分析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信息,把握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培训教材》20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