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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非坚持不懈的在国内举办各种公关活动来争取重大体育赛事举办权。这些公关活动充分调动了社会民间力量,以及体育对民众所产生的情感思潮,从而来支撑国家的发展战略,各个政党之间对国家政体政治虽然存在着认知上的差异和分歧,但对国家举办重大赛事及所能带来的利益关注度却非常高,甚至不约而同的形成“统一战线”。国家在申办和承办重大体育活动时亦适时调整外交策略,以赢得外部世界的关注与支持。这对政局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在外交方面的影响力无疑起着积极的作用。
2、南非体育发展研究:政治经济的变化
体育事件在过去的20年间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一方面表现在重大体育事件上,无论是短期的、一次性的或者是不同国家轮流举办的循环赛事,在规模上、媒体的宣传度上以及观众参与度上都算得上是全球性的事件。奥运会或者世界杯足球赛的举办就最能体现上述观点。此外影响力上稍逊一筹的体育竞技,比如说世界杯橄榄球赛、世界杯板球赛以及英联邦运动会,尽管其参赛人数以及观众人数不如奥运会或世界杯足球赛,但是在今天仍有巨大的影响力,仍然能带来收益以及资金产出。主要的体育竞技赛事在当今全球政治经济学中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它们成为国家吸引外来投资和潜在旅游者的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展示国家实力的途径,通过这些赛事向世界的其他国家展示本国举办世界大赛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体育方面的实力以及国家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在国家外交战略与政策实施过程中,体育扮演了较为重要的角色,重大体育赛事是国家外交活动与实现政治目标的恰当手段。体育外交政策研究包括分析政府、企业及利益相关者采取什么公关手段来策划实施他们的体育赛事活动,应该权衡考虑哪些因素,国家层面的外交行为将带来什么国际影响。
其一,揭示经济本质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核心,而描述经济现象通常是西方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如果我们能将这两者有效结合在一起,那么经济学理论将得到进一步完善。譬如在研究价值跟价格关系的相关理论时,马克思有效把握住了事物的本质。马克思认为价格的基础是价值,而价值的货币表现是价格,虽然价格可以违背价值,但它是由价值决定的。西方经济学更着眼于阐述经济现象,它认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并细致分析了价格跟供求弹性、供需弹性之间的关系。又如边际效用论,即便其价格理论是主观唯心主义,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价格的形成应适当将心理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大致分析一下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因此,我们在研究并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价格体制是不能由西方的价格理论来指导,应遵循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原则,促使马克思政治经济的价格理论得到丰富和完善。
其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采取的经济发展进程的研究方法是动态分析法,而西方经济学采取的研究方法却是静态分析法。在一般均衡理论的研究里面,动态分析法主要是解决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所引发的一些经济失调、衰退等情况,而静态分析法主要是研究在资本、组织、技术、人口及需求状况等各种经济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经济规律所发生的作用。经济增长的问题不仅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需要研究的,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也应当研究它。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应当主动将动态分析法跟静态分析法科学结合在一起,用以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充分发挥出两者的互补作用,积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协调、持续地发展下去。
其三,实证分析方法是西方经济学所青睐的,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主要是采用规范分析方法。实证经济学是现代资产阶级最主流的经济学派,它回避对经济理论作出相应的社会评价,主要研究存在于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原理不仅仅揭示了现实经济里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缺陷,同时也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所以,重视分析政治经济学跟西方经济学之间的互补性,科学结合实证分析方法跟规范分析方法,对我们发展并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更为有利。
二、结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成绩斐然。这些为教育体制的改革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和前提,同时也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高职院校学生具备积极关注时事政治、关心国家大事、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愿意尝试并主动接受新事物等优点,随着近年来高职院校自身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职院校学生生源、个性和心理也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
(一)生源特点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职学生生源呈现出新特点。尤其2008年,随着第一批“90后”走进了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校校园,给高校校园增添了活力,但同时,由于全国高校的扩招及适龄学生数的不断下降,使得高职院校生源素质更加不容乐观。一是成绩基础薄弱。这也导致不少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后上课听不懂,大部分学生没有较好的学习习惯。二是依赖性较大。大部分高职学生长期生活在父母身边,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独立自理能力较弱,甚至部分高职学生进校后十几天不洗澡、不洗衣服等情况并不鲜见。三是生源成分的复杂化。为数不少的高职院校为确保生源数量,既招收普通高中高考生,又招收中专校、职业中学和技校生源,再加上大量成人教育和退役士兵学历教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校园良好学风、校风和校园治安环境,给高职学生的教育管理加大了难度。
(二)个性特点
正值青春年少的高职学生个性鲜明。其积极的个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高职学生普遍热情奔放,活泼开朗,性格直率;二是高职学生基本上积极关注时政、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新闻,具有较强的爱国主义精神;三是敢于尝试,勇于创新,追求时尚,乐于接受新事物。同时,高职学生又具有有待进一步修身改善的特点:一是为数不少的高职学生自控能力较弱,主要表现为上网、聊天、打游戏,甚至打牌、赌博、酗酒、抽烟等。二是以自我为中心,公众意识淡薄,社会公德缺乏。不少高职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尤其打游戏等过程中,只考虑自己,很少考虑别人感受,公众意识淡薄。三是不少高职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动力不足,缺乏上进心。
(三)心理特点
高职学生的心理特点是复杂多变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特征,其心理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够自信。由成绩落后带来的心理自卑、自信心不足,为数不少的学生长期带有程度不同的心理阴影。二是畏难情绪。相对于“70后”、“80后”而言,“90后”心理成熟度不够,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是迎难而上,而是退避三舍,甚或干脆不干了。三是谋求快速成功。“90后”高职生网络依赖性强,对“马云式”成功充满崇拜,想尝试、想成功、想快速富有,但无从下手,没有头绪,又怕吃苦,结果永远是漂浮在空中的空想。四是心理问题突出。据有关高职院校新生入学初心理测试显示,心理或多或少有问题的高职学生正在逐年增加。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辩证关系
高职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直接关系到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为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机遇,也带来了冲击。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机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当代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给传统的教育模式注入了新鲜血液。首先,市场经济自身的自主性强化了高职学生的自主意识,使其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激烈,自我成长的迫切性;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重视个体的价值存在,敢于充分表现自己,表达自我的情感与追求,有明确的目标感,并为之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其次,市场经济让高职学生公平意识显著增强,认识到公平竞争的重要性,并付诸行动,努力提升自己,为将来走上社会参与竞争打好基础。再次,社会的商业化也让高职学生有了效益的概念,这对于高职学生将来的就业以及为人处世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给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冲击
矛盾统一是事物的本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给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造成了冲击。比如,市场经济过分地强调个体意识,使部分学生只顾追求个人利益,为了达到目标不择手段,而膨胀的私欲支配了主导意识,便会产生极端的个人主义,过度自信、自负,导致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集体意识、公众意识便会被忽视。又比如,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容易让高职学生片面注重个体主动性,从而淡化了团体协作意识,没有集体荣誉感,责任感缺失,这对其在将来的社会竞争中是不利的;再比如,市场经济的逐利性很容易误导高职学生盲目追求物质享受,为自己制定高规格的人生规划,享受高标准的物质生活,而忽略了精神世界的提高和探寻,精神价值无法实现。从微观上来看,现代网络科技的发达促进了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也影响了高职学生的学习、生活,甚至人生观和价值观,而高职学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阅历不足,无法分辨出网络信息的真伪善恶,从而很容易误入歧途,沉溺其中,荒废了学业,自毁前程。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域下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视域下,要提高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可从以下几方面探索对策。
(一)创新和改革教育体制科教兴国
是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的重要战略,为保证此战略的落实,必须有高素质的专业知识队伍,包括高职院校学生在内的当代大学生既是后备军,又是主力军,对于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关键在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强调其自觉性。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在坚持优良传统的前提下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创新,以应对新形势的变化,传统观念里的载体主要包括文化载体、网络载体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教育体制的改革首先应当探索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全方位加强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职教论坛/2014.29教学方法要改革,要避免生搬硬套和本本主义,引导学生走出传统的教学模式,走出课堂,从身边的细节和大小事件里发掘隐藏的大道理,能够感同身受,将晦涩的思想政治理论具体到身边的一草一木,这样学生学习便随时随地无处不在了,学生也能安心坐在课堂里,耐心听完老师的一堂课,并且能够理解并记住所学知识。老师也可以旁征博引,用真实的事例来论述思想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用实际行动来参与并亲身感受思想政治教育,以此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改变教育观念
市场经济的价值观是以利益为核心的,不管在何种类型的矛盾和斗争中,利益始终是其围绕的核心,而在各种形式的利益斗争中,经济利益总是首当其冲,许多问题和矛盾的产生都和利益冲突有着紧密联系。虽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不断深入发展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以他们的物质利益为立足点,因为这是矛盾的所在,也是解决方法的关键所在,切勿一贯以“假大空”的方式来单纯灌输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这种空洞的说教形式并不能让学生真正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精髓,也无法领会其中的要领,即便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相关的问题,也不能把理论和实际情况联系起来,更加不能按图索骥,要依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以物质利益为基础的原则,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经济利益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除了健康的信念支持,先进的教育方法、优秀的逻辑思维和强大的心理素质等都是提高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必备条件。现代社会的各种诱惑和社会问题,对高职学生的心理素质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一旦高职学生心理素质比较脆弱,心智不成熟,很容易对未来和社会失去信心,对国家的制度和指导方针产生疑惑,这样的负面情绪不仅危害高职学生本人的身心健康,也会对周围人群甚至整个社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要担负起高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任,虽然无法以专业的心理辅导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但可以通过思想政治理论中的有关方法,诸如团体式心理辅导,让学生能够学会在集体生活中与人相处,树立起集体责任感。
(三)提升教育主体的素质
作为教育主体的教师,要及时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高职学生学习实效性的重点是教师生动而高质量地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因此,思政课教师要重视科研和推陈出新,要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体实际讲授课程,不能只看书本,照本宣科。“要充分发挥教学主渠道、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于教学始终,渗透到政治理论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打牢学生的政治理论根基。”[2]结合高职学生上课实际及有关数据显示,接近半数的高职学生都比较喜欢知识面广的老师,思想政治教育课本身比较枯燥难懂,理论性强,教师仅仅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其他领域的知识有所涉猎,尽量熟知古今中外,精通天文地理,这样才能在讲课的过程中引经据典,博采众长,把抽象的政治理论放置于教学活动。另外,教师要吃透教材,认真研读文献资料,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合理地运用所学知识,不唯书,使学生明白“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
(四)贯彻主体性教育理念
主体性教育理念作为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结合时代要求的新理念,在当前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其实现的途径主要包括制度的建设和养成教育的强化。在制度建设上,高职院校教师要本着民主的原则,尊重学生,使其能够完全行使已有权利,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只有建立在学生真实意愿基础上的制度落实,才能真正为学生带来利益。学风的建设也不能忽视,我国古代著名的故事“孟母三迁”就说明了成长环境的重要性。高职学生虽然仍身在校园,但大学的生活环境已渐趋社会化,学生主体也受到了社会风气的影响,价值观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如没有正确的引导和规范约束,很容易迷失自我。学校可以举办一些赛事、活动,通过交流和竞争来严肃校纪校规,督促并培养优良学风,让学生在优良的风气中完善自我。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上的体现,就是要以学生为本,事事都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师的引领度,从而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另外,任何思想政治工作都应当依托于高质量的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真正站在学生的角度,设身处地地为学生着想,才能明白学生真正的需要。高职院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应该注重对本校学生身心和生活等各方面的关怀,包括心理上的辅导和生活中的帮助等等,才能让学生得到全方位的发展。要让学生有主体意识,认识到“我很重要”,其作用显而易见。首先,在传统的教育理念中,大多教师和学生没有平等、民主可言,教师一直处于严肃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学生则处在较低的地位,这样明显的心理位置的差异会导致学生有恐惧学习、恐惧老师的想法,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要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经常举办师生交流活动,弘扬校园文化,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组织师生进行角色互换,让师生彼此了解,树立正确的师生观、学习观;其次,过去的授课方式一般比较枯燥单调,误导了学生,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便等同于冗长的报告和严肃的专题会议,新的教育方式要求教师有针对性地把学生放在与教师平等的位置,把会议、报告等方式转变为拓展训练、讨论交流等活泼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提升自我的动力;再次,要不断拓展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必须要有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配合与认同,在这一层面上,可以说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生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五)优化育人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校园文化是高职学生成长环境中的重要部分,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能够促进高职学生以阳光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生活,同时,又可以提高学生对自身专业学习的积极性、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主动性,以及在思考人生相关问题时的创造性,这对于促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对于促进高职学生将来尽快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都有着重要而深刻的意义。校园环境的建设不仅包括学风建设、师生关系的和谐,也包括学生之间的良好的人际交往。高职学生是来自不同地域的群体,他们之间存在着各种差异,不同地域之间、不同经济水平、不同民俗文化等等都会给学生之间的交往带来屏障,正确引导高职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杜绝民族歧视、贫富攀比、优差生分化,只有良好的交际环境,才能促进校园整体环境的优良发展。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媒体的新渠道。一方面要注重网络伦理道德规范的培养,倡导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使思想政治教育在网络上具有说服力。
(六)参加社会实践,理论结合实际
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存在着眼高手低的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受社会的影响,而在学校内部的学多是以课堂教授的理论为主,两者相脱节;另一方面又由于高职教育虽然强调加强技能训练和动手操作,但总体来讲学生接触的还是理论型的学术知识较多,理论和实际相脱节。以至于学生虽然真正接触过的实际操作较少,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已经绝对能够胜任,对于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会将出错缘由归结于客观对象本身,而非自身。要从根源上缓解这一弊病,就要鼓励高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检验所学知识是否实用,并进一步加深平时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使课堂所学理论知识更加的丰富化、生动化,最终实现对高职学生进行思想政教育的目的。
(七)加强法律法规教育
关键词:风险特征;风险隐藏;风险治理
一、引言
在经济周期性波动中,经济高涨期的金融风险与经济低迷期的金融风险相比具有隐蔽性的特征。经济高涨期的风险容易为宏观调控部门和微观市场主体所忽视,这是因为资产价格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具有非对称性,资产价格上升对市场主体的投机行为具有刺激性,并对货币供给具有吸纳效果。这些风险在经济低迷期间表现为金融机构庞大的不良资产的积聚,企业大面积的资不抵债,国民财富明显缩水,甚至诱发金融危机。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经济低迷期容易形成共识,从政府到企业普遍采取收缩性的措施。由于这此措施是滞后的,加之宏观调控部门和微观市场主体存在过度反应,化解风险所付出的成本是巨额的,超过了任何一家机构投资者所能承担的限度。为此,央行或政府采取最后贷款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救市(向市场注入流动性或降息),以及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等多种方式,以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这种事后的处置风险方法让央行和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动用公共资源会诱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弱化了市场的约束力,并向市场提供了一个错误的信号;不动用公共资源会诱发大面积的企业破产、金融机构倒闭、失业率提高,甚至引发社会问题。
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比风险的事后处置更为有效。在经济高涨期要揭示风险,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化解风险。为此,要深入研究经济高涨期间的风险特征,研究风险隐藏内在原因,在此基础上采取制度性的措施,加快改革,建立起让投资者承担风险的金融体系。要密切关注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对负债率上升的市场主体和高杠杆化的金融产品要加强风险提示和制度约束。本研究试就经济高位运行期间风险特征,风险隐藏的原因以及治理对策作一探讨。
二、经济高位运行期间的风险特征
(一)资产价格加速上涨,且与投资品、消费品价格指数呈现“共振”现象
资产价格的大幅上涨,是伴随这一轮经济增长的一个显著特点,突出表现为股票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上证综合指数在短短2年内上升了接近3倍,沪深两市股票总市值在2007年11月5日达到33.62万亿元,比2002年底增长了7.77倍,“股票总市值/GDP”这一比例在140%左右。这对于主要由银行体系承担融资功能的经济体来说,非常值得关注。同时,房地产价格持续上升较快,近几个月来更呈现加速上涨态势。据国家发改委统计,2007年4月份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分别为5.4%、6.4%、7.1%、7.5%、8.2%、8.5%、9.5%,环比涨幅呈逐月扩大趋势。
资产价格与投资品、消费品指数的“共振”,是当前经济运行所处周期的又一个重要特征。按照“波谷一波谷”的经济周期划分方法,1980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完成了三次经济周期,现在正处于第四个经济周期阶段。在以往的经济周期中,资产价格与实体经济的运行同步性往往较小,甚至出现背离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价格同步波动对于经济体系的损害。而在这一轮经济增长中,在资产价格上涨的同时出现了实体经济的过热迹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产资料价格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
(二)银行信贷扩张行为约束乏力,期限错配风险上升
银行的经营行为往往具有“顺经济周期”倾向。当经济运行呈上升态势时,企业的投资需求增强,社会资金需求加大,货币供应量增加,银行相对放松信贷准入条件,信贷投放速度加快;而当经济运行开始逆转时,银行的信贷投放速度也开始放缓,此时企业对外负债水平较高、经营收益减少,向银行再融资出现困难,按期偿债能力减弱,不良贷款开始逐步暴露,并产生通货紧缩趋势,加剧不良贷款恶化的预期,进一步导致经济发展步入低迷。据央行测算,上世纪90年代初经济过热时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坏账占我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三分之一。
(三)市场主体风险偏好增强,经济行为出现高杠杆化倾向
居民的消费和投资行为主要决定于收入状况以及对收入状况的预期。在经济上升期间,未来收入预期向好,居民往往在当期消费决策中考虑了未来收入因素,甚至不惜用信贷行为支撑当前消费。
企业预期整体经济向好,市场需求旺盛,为了加大供给,倾向于增加投入以扩大生产规模,在自身资本补充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因为预期投资回报率会高于市场利率,不惜举债经营,使企业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
金融业本身便是一个高负债经营的行业,而各地金融机构近年来存贷比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营中的高杠杆化倾向。
高杠杆化的出现,与资产价格的形成机制有关,也与市场主体本身的行为特征有关。以金融资产为例,它的价格形成机制与一般商品有所不同。一般商品的定价,通常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价格机制运行的基本特征是边际收益递减。而金融资产是以资本化定价方式为基础的,其价格是预期收益贴现到当前时点而形成的,受投资者预期的影响比较大。根据行为经济学理论,市场主体的行为存在“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的特征。在现实中,由于“繁华预期”的存在,居民和企业等主体存在“乐观心理”与“过度自信”,随着经济的高涨,对未来的期望也不断上升,从而愿意选择性地忽视风险,而对投资对象给予更高的风险溢价。
三、经济高位运行期间风险隐藏的原因分析
经济高涨期的金融风险是极易被隐藏和忽视的。历史经验多次证明,金融危机发生具有突然性,非常关键的原因是金融风险很具有隐蔽性。而资产价格对实体经济的非对称影响,资产价格上涨时期对企业投机的刺激,以及资产市场吸收流动性造成通胀效应不明显等原因,导致风险被隐藏和忽视。
(一)资产价格对实体经济的非对称影响
消费和投资是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资产价格的变化通过影响消费和投资来影响实体经济的产出,但是这种影响具有不对称性。
1、资产价格变动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分析。
F.Modigliani(1986)等人的生命周期理论认为,消费者是以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的最佳配置,其消费函数的基本形式是:
C=a·WR+b·YL0<a,b<1
(1)式中wR为财产收入或称非劳动收入,a为财产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YL为劳动收入,b为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根据该理论,一个人的消费计划并非取决于当前收入,而且取决于终身财富,包括工资收入YL,家庭财富WR。于是金融资产价格的上涨(或下跌),导致金融资产持有人财富的增长(或减少),促进(或抑制)消费增长;同时由于人们的预期作用,影响短期边际消费倾向,进而促进(或抑制)经济增长的效应。其中,促进消费增长的效应称之为正的财富效应,抑制消费增长的效应称为负的财富效应,且这种财富效应是不对称的。以美国为例,股市财富每增长1美元,会使相应的消费支出增长0.04美元,即正财富效应约为0.04;而股市下跌造成的财富萎缩促使消费萎缩的幅度远大于上涨的效应,负财富效应达0.07(刘建江,2002)。
资产价格通过托宾Q值效应影响企业投资。托宾Q值表示企业的市场价值与企业的重置成本之比。资产价格的上升会提高企业的托宾Q值,使得投资新的工厂成本低于在资产市场上购并的价格,因此企业就会增加投资。反之企业则会更愿意通过在资产市场上购并的形式扩张规模,从而减少投资。
资产价格的变化通过资产负债表效应影响企业投资。企业投资资金的来源除了自身积累和证券市场融资外,很重要一部分是来自于银行贷款。而贷款规模的大小取决于银行对企业净资产的评估以及银行自身的状况。若资产价格不断上升,企业和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会得到改善,促使银行加大放贷规模,刺激投资。若资产价格大幅下降,企业净资产下降,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那么一方面企业还贷困难,另一方面银行担心贷款风险增大,双方都会趋于谨慎,于是信用收缩,投资减少。
2、资产价格对消费和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我们借用上证综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来分别代替资产价格、消费和投资来进行实证分析。我们以1998年为界分两个阶段来讨论。1991年至1998年,股市总体处于下降阶段,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也处于下降阶段;1999年至2007年9月,股市总体处于上升阶段,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和固定资产投资也处于上升阶段。这说明我国资产市场价格对消费和投资有一定的影响性,同时消费和投资下降的速度快于上升的速度。
进一步,我们分别对两个阶段的上证综指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证综指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做相关性分析。在资产价格总体下降阶段,两者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18、0.822;而在资产价格总体上涨阶段,两者相关系数分别仅为0.312、0.626。这更进一步说明资产价格对消费和投资的影响也是非对称的,消费和投资对资产价格下降时的敏感度远大于资产价格上涨时的敏感度。
消费和投资对资产价格变化的非对称反应,必然导致社会总产出对资产价格变化的非对称反应。以1998年分界分为两个阶段。同时,上证综指与GDP的相关性分析反映,1990年至1998年上证综指与GDP的相关系数为0.805;而1999年至2007年9月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4,两个阶段表现出高度的不对称性。
(二)资产价格上涨对企业投机行为的刺激
在资产价格不断上升过程中投机性和庞兹性(ponzi-financing)企业的增多容易积聚和隐藏金融风险。Minsky(1982)将借款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抵补性的借款企业,这类企业的预期收入不仅在总量上大于债务额,而且在每一时期内,预期的收入流也大于到期的债务本息。第二类是投机性的借款企业,这类企业虽然预期的总收人大于债务额,但是在借款的前一段时间内,预期收入是小于到期偿还的债务本息的,这类企业需要通过变卖资产或借新债务来偿还旧债务。第三类是庞兹性的借款企业,这类企业将借款用于投资回收期很长的项目,而在短期内是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债务本息的,而且偿还债务的能力也是建立在未来较远的某个日期有高利润收入的基础上的。
在经济繁荣期,经济参与者的预期收益上升,市场融资条件因为对经济个体的良好预期以及贷款人之间的竞争压力而放宽,大量资金就流向了投机性的企业和庞兹性的企业。在未来预期良好,资产抵押物价格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企业不断地借新债还旧债,于是这两类企业的贷款风险会被隐藏和疏忽,从而使得风险被隐藏。
我们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利润额和固定资产折旧来代表企业的现金流,我们发现现金流与中长期贷款的比率总体呈不断下降趋势,这说明投机性和庞兹性企业不断增多,且现金流中长期贷款比的波动基本与上证综指增长率波动一致。进一步,比较现金流与中长期贷款比增长率与上证综指增长率,两者呈现高度的一致性。这说明资产价格的上涨,刺激了投机性和庞兹性企业的增加。
(三)资产市场对流入实体经济的货币供给具有吸纳效果
货币具有执行资产的职能。货币数量理论表明,当货币的流动性高于经济的需要时,会抬高物价水平。在资产价格上涨时,则物价指数往往会保持稳定(B0rioandLowe,2002),美国历史上最大两次资产市场泡沫破灭前期间(1923-1929年,1993-2000年)都存在着物价稳定和资产价格大幅上涨的现象,而这个期间也正是风险被隐藏和不断积聚的时期。贾玉革(2007)研究说明,居民持有货币不仅是用来执行货币交易媒介职能,也用来执行资产职能,研究发现涵盖交易媒介与资产双重职能的货币需求在1997年开始更拟合我国M2的年度实际增长率,这说明我国的货币需求中执行资产职能的部分正越来越明显。
资产价格上涨吸纳流动性,导致低通货膨胀。我们用修正的费雪等式来表示货币的资产职能为:
MV=PT+S(2)
即货币需求不仅满足实体经济PT的需求,也要满足资产对货币的需求S。对式(2)求导数,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可得:货币增长率=经济增长率+物价增长率+资产价格增长率。在货币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在短期内未发生明显改变的情况下,资产价格的快速增长会吸收流动性,而造成低通货膨胀的现象。我国的CPI增长率与上证综指增长率也基本呈此消彼涨的关系,并且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15,表明两者是负相关的。
四、经济高位运行期间治理金融风险的对策措施
(一)构建信贷市场与资产市场的防火墙,防止虚拟经济风险向实体经济扩散
“以资产价格泡沫为特征”的经济危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发生的经济危机的主要特征。比如,日本的经济危机、亚洲经济危机,包括以纳斯达克大幅下跌开始的美国的“新经济”调整带来的几年的经济低迷等。国际经验证明,在流动性过剩的大环境中,过剩的货币资金更多流入高收益的资产市场,会在短期内不断推高资产价格,积累泡沫风险,甚至成为经济危机的导火线(左小蕾,2007)。我国近期股市、房市和其他资产类市场价格的持续膨胀,已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
由于金融本质上是一种风险传递机制,只要这种传递是市场化的、公平的、自由的。因此,对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来说,建立一个良性的、互动的、有防火墙的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关系至关重要。在理论上,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各个子市场存在着有效的流通渠道。我们一方面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引导资金在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的自由流动,实现金融市场各子市场的协同发展,提高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效率,分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要设立风险过滤机制,建立风险的防火墙,用法律手段确保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和资金的合理流动,防范资本市场的风险无约束地传递给信贷市场。因为大量信贷市场资金违规无序地进入资本市场,会出现股价的放大机制和信贷投放的自强化现象。一旦股价暴跌或企业经营陷入困境,信用的“链条”会断裂,容易形成信用危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而且金融风险很容易在信贷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传播,当这种金融风险大到一定程度,就会涉及到实体经济。所以,要建立风险能足够地被过滤,使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泡沫带来的负面影响有足够的、有效的事后纠错机制,将虚拟经济泡沫危机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影响降至最小。
(二)向经济主体提供更多的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增加风险管理工具
从世界金融结构变迁的历史、类型、功能看,不管是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结构还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均呈现出机构多元化、市场多层次、工具多样化等特点,经济金融化、证券化的步伐大大加快,资产证券化已成为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资产证券化是间接融资的直接化。它能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通道,构建金融结构中银行信用与市场信用之间的转化机制,合理分散信用风险;改善银行信贷期限结构,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并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提高资本充足率;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推动资本市场的发展,增加投资者的选择,推动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优化。因此,推行资产证券化是一项银行、投资人、政府和资本市场共赢的金融创新。
从我国金融市场情况看,在当前经济高涨期间,资产证券化发展很慢,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利率环境的变化使其所产生的收益无法满足投资人的需要,特别是对银行来说,缺乏生产、出售和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内在动机。因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现金流全部从贷款收益中产生,目前,我国贷款利率受到管制,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是完全市场化的过程,投资人会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对其提出收益率回报要求。在市场普遍存在升息预期的情况下,投资人对收益率要求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资产池产生现金流的实际增长幅度,因此,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需求明显不足。所以,当前的关键是要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与运作提供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使银行有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内在动机,使机构投资人有购买产品的利益吸引。
(三)培育更多的货币持有者为机构投资人,给市场主体更多的自主选择权
没有市场主体对金融工具的自主选择权,就没有资金的优化组合,没有风险分散的有效渠道(吴晓灵,2006)。财富的增值需要市场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风险的管理需要市场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可以说,随着财富的增加,中国沉淀着庞大的货币资金持有者,金融体系应为广泛的货币资金持有者搭建一个能够提供多种选择的平台和机制,使其在实现自我财产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资金的配置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也得到大大的提高。特别是要推动非银行货币持有者进入货币市场去认购优质的金融资产,比如国债、央行票据、贷款证券化资产等。因为,购买货币市场的产品对银行与非银行投资者来说是不一样的,对货币持有者来说投资货币市场比银行存款更有盈利空间,而且风险更能有效控制。
货币持有者自主选择权增加,给金融体系带来深层次的变化。对银行来说,货币持有者进入货币市场,加快了银行存款的分流,这使银行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盈利模式受到了挑战,负债约束逼迫银行出售贷款资产,促使其创新金融产品,增强其生产并出售金融产品能力。对利率制度来说,随着货币投资者资金配置和管理能力的增强,货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也得到了推动。对银行间市场来说,由于银行主动创造了更多的证券化产品,丰富了市场品种,并进一步吸引更多货币持有者进入市场,包括银行自身也更多地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场,既出售产品也购买产品,形成市场发展的一个良性循环。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普遍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一、应收账款的功能
应收账款的功能就是它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一下方面:
1、扩大销售,增加了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赊销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企业赊销实际上是向顾客提供了两项交易:向顾客销售产品以及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向顾客提供资金。在银根紧缩、市场疲软、资金匮乏的情况下,赊销具有比较明显的促销作用,对企业销售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2、减少库存,降低存货风险和管理开支。企业持有产成品存货,要追加管理费、仓储费和保险费等支出;相反,企业持有应收账款,则无需上述支出。因此,当企业产成品存货较多时,一般都可采用较为优惠的信用条件进行赊销,把存货转化为应收账款,减少产成品存货,节约相关的开支。
二、应收账款管理不善的弊端
1、降低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使企业效益下降。由于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不一致,发出商品,开出销售发票,货款却不能同步回收,而销售已告成立,这种没有货款回笼的入账销售收入,势必产生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损益产生、销售税金上缴及年内所得税预缴,如果涉及跨年度销售收入导致的应收账款,则可产生企业流动资产垫付股东年度分红。企业因上述追求表面效益而产生的垫缴税款及垫付股东分红,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久而久之必将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实际状况被掩盖,影响企业生产计划、销售计划等,无法实现既定的效益目标。
2、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由于我国企业实行的记账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应收应付制),发生的当期赊销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因此,企业的帐上利润的增加并不表示能如期实现现金流入。会计制度要求企业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百分比来提取坏帐准备,坏帐准备率一般为3%-5%(特殊企业除外)。如果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超过提取的坏帐准备,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应收款的大量存在,虚增了账面上的销售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企业经营成果,增加了企业的风险成本。
3、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赊销虽然能使企业产生较多的利润,但是并未真正使企业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来垫付各种税金和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主要表现为:
(1)企业流转税的支出。应收账款带来销售收入,并未实际收到现金,流转税是以销售为计算依据的,企业必须按时以现金交纳。企业交纳的流转税如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以及城市建设税等,必然会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2)所得税的支出。应收账款产生了利润,但并未以现金实现,而交纳所得税必须按时以现金支付。
(3)现金利润的分配,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应收账款的回收成本都会加速企业现金流出。
4、对企业营业周期有影响。营业周期即从取得存货到销售存货,并收回现金为止的这段时间,营业周期的长短取决于存货周转天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营业周期为两者之和。由此看出,不合理的应收账款的存在,使营业周期延长,影响了企业资金循环,使大量的流动资金沉淀在非生产环节上,致使企业现金短缺,影响工资的发放和原材料的购买,严重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5、增加了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出错概率,给企业带来额外损失。企业面对庞杂的应收款账户,核算差错难以及时发现,不能及时了解应收款动态情况以及应收款对方企业详情,造成责任不明确,应收账款的合同、合约、承诺、审批手续等资料的散落、遗失有可能使企业已发生的应收账款该按时收的不能按时收回,该全部收回的只有部分收回,能通过法律手段收回的,却由于资料不全而不能收回,直至到最终形成企业单位资产的损失。
三、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应收账款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产销的统一体,企业一方面想借助于它来促进销售,扩大销售收入,增强竞争能力,同时又希望尽量避免由于应收账款的存在而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坏帐损失等弊端。如何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对立又统一的问题,便是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并在这种信用政策所增加的销售盈利和采用这种政策预计要担负的成本之间做出权衡。只有当所增加的销售盈利超过运用此政策所增加的成本时,才能实施和推行使用这种信用政策。同时,应收账款管理还包括企业未来销售前景和市场情况的预测和判断,及对应收账款安全性的调查。如企业销售前景良好,应收账款安全性高,则可进一步放宽其收款信用政策,扩大赊销量,获取更大利润,相反,则应相应严格其信用政策,或对不同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适当调整,确保企业获取最大收入的情况下,又使可能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就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客户的信誉情况制定企业合理的信用政策,这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为达到应收账款管理目的的必须合理制定的方针策略。
四、公司应收账款问题的解决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做的好,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三个方面。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用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企业的信用标准较严,只对信誉很好、坏账损失率很低的用户给与赊销,则会减少坏账损失,减少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但这可能不利于扩大销售量,甚至是销售量减少;反之,如果信用标准交款,虽然会增加销售,但会相应的增加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的机会成本。信用条件是指企业要求用户支付赊销款项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信用期限是企业为用户规定的最长付款时间,折扣期限是为用户规定的可享受现金折扣的付款时间,现金折扣是在用户提前固款是给与的优惠。提供比较优惠的信用条件能增加销售量,但也会带来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现金折扣成本等额外的负担。收账政策是指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采取的收账策略。企业如果采用较积极的收账政策,可能会减少应收账款成本,减少坏账损失,但要增加收账成本。如果采用较消极的收账政策,则可能会增加应收账款成本,增加坏账损失,但会减少收账费用。在制定收账政策时,应权衡增加收账费用与减少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和坏账损失之间的得失。合理的信用政策应把信用标准、信用条件、收账政策结合起来,考虑三者的综合变化对销售额、应收账款机会成本、坏账成本和收账成本的影响。
根据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针对在企业应收账款分析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办法,解决公司在应收账款回收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公司的资金循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的效益目标。
1、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些方面做得不够细,比如说,对用户信用状况的分析,账龄分析表的编制等。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工作:(1)做好基础记录,了解用户(包括子公司)付款的及时程度,基础记录工作包括企业对用户提供的信用条件,建立信用关系的日期,用户付款的时间,目前尚欠款数额以及用户信用等级变化等,企业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2)检查用户是否突破信用额度。企业对用户提供的每一笔赊销业务,都要检查是否有超过信用期限的记录,并注意检验用户所欠债务总额是否突破了信用额度。(3)掌握用户已过信用期限的债务,密切监控用户已到期债务的增减动态,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与用户联系提醒其尽快付款。(4)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平均收账期,看流动资金是否处于正常水平,企业可通过该项指标,与以前实际、现在计划及同行业相比,借以评价应收账款管理中的成绩与不足,并修正信用条件。(5)考察拒付状况,考察应收账款被拒付的百分比,即坏帐损失率,以决定企业信用政策是否应改变,如实际坏账损失率大于或低于预计坏帐损失率,企业必须看信用标准是否过于严格或太松,从而修正信用标准。(6)编制账龄分析表,检查应收账款的实际占用天数,企业对其收回的监督,可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进行,据此了解,有多少欠款尚在信用期内,应及时监督,有多少欠款已超过信用期,计算出超时长短的款项各占多少百分比,估计有多少欠款会造成坏账,如有大部分超期,企业应检查其信用政策。
2、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后管理
收账管理包括如下两部分工作:(1)确定合理的收账程序,催收账款的程序一般为:信函通知、电报电话传真催收、派人面谈、诉诸法律,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遇以下几种情况则不必:诉讼费用超过债务求偿额;客户抵押品折现可冲销债务;客户的债款额不大,可能使企业运行受到损害;后收回账款的可能性有限。(2)确定合理的讨债方法。若客户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可东山再起,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一般做法为进行应收账款债权重整:接受欠款户按市价以低于债务额的非货币性资产予以抵偿;改变债务形式为“长期应收款“,确定一个合理利率,同意用户制定分期偿债计划;修改债务条件,延长付款期,甚至减少本金,激励其还款;在共同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债权转变为对用户的“长期投资“,协助启动亏损企业,达到收回款项的目的。如客户已达到破产界限的情况,则应及时向法院,以期在破产清算时得到部分清偿。针对故意拖欠的讨债,可供选择的方法有:讲理法;恻隐术法;疲劳战法;激将法;软硬术法。
3、应收账款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账户中子公司欠款额占总额的60.42%,加强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和监控,改善应收账款核算办法和管理制度,解决好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账款回收问题,下面从几个方面给出一些建议:(1)加强管理与监控职能部门,按财务管理内部牵制原则。该公司在财务部下设立财务监察小组,由财务总监领导配置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营销往来的核算和监控,对每一笔应收账款都进行分析和核算,保证应收账款账账相符,同时规范各经营环节要求和操作程序,使经营活动系统化规范化。(2)改进内部核算办法。分别针对不同的销售业务,如公司与购货经销商直接的销售业务,办事处及销售网点的销售业务,公司供应部门和贸易公司与欠公司货款往来单位发生的兑销业务,产品退货等,分别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与程序以示区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对策。(3)对应收账款实行终身负责制和第一责任人制。谁经手的业务发生坏帐,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该公司,都要追究有关责任。同时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并作为业绩总结考评依据。(4)定期或不定期对营销网点进行巡视监察和内部审计。防范因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5)建立健全公司机构内部监控制度。针对应收账款在赊销业务中的每一环节,健全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努力形成一整套规范化的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程序。
参考文献:
1、陈显兰,企业走出应收账款困境的思考,四川会计J,2002年第6期;
2、张津京、邱素琴,加入WTO企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对策,河北财会J,2002年第6期;
3、张采风、李忠江,应收账款的管理与清收,黑龙江财会J,2001年第12期;
(一)县域经济发展主体层面
首先,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层次较低下。当前,我国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资源性、关联性、混合性和复杂性,县域经济既依靠当地资源以大农业为基础,又混合有加工型、商贸型、采掘型等多种经济发展类型。但是,一方面我国绝大多数县域经济的发展面临基础设施落后、生产模式陈旧、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欠合理、资金和高素质人才严重短缺等诸多制约因素,同时又多面临小农经济与规模化、山区经济市场化与边缘化、农村经济与城镇化、特色经济与工业化等诸多矛盾,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县域的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发展步伐迈得太慢,县域差距不断扩大。目前我国贫困线标准定得还较低,农村返贫率还很高,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资源匮乏、交通闭塞、发展环境缺失的偏远边缘化地域。另一方面,我国多数县域经济增加值构成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仍偏大,第三产业的发展依旧不足。2013年全国县域经济增加值构成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约为21%、45%、34%,而同期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二、三产业的占比约为10%、44%和46%,第三产业的GDP占比第一次超越第二产业跃居第一。同时,我国县域经济的产业层次也普遍较低,以价值链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品多属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初级产品,资源的消耗量较大,环境的污染度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较低,第二产业对第一产业的反哺效应不显著。
其次,县域经济间发展的差距日趋显著。我国幅员辽阔,各县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地理区位、要素禀赋、政策制度、产业结构、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致使县域经济间的发展差距呈扩大趋势。地理区位上,沿海地区或中心城市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原有基础好,再之引领改革开放,率先占据了经济发展的优势,而地理位置边远的内陆地区或山区原有经济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低下,改革开放步伐较慢。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县域间要素流动的速度不断加快,地理区位优越的县域因集聚优势和规模报酬递增等形成的正能量促使其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并与地理区位不占优势县域间的经济发展形成差距且日益扩大。政策制度上,虽然国家从宏观层面出台了统一的政策法规,明确了基本框架或内容,但实践中各县域结合自身实情会将制度地方化、习俗化,其实施的正式制度或非正式制度安排会差异于国家统一的政策框架,同时国家对一些区域实行以放权让利为前提条件的倾斜政策,会使这些地区的试点县域获得从其他地区转移过来的超前利益,进而扩大了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资源禀赋上,由于众多县域将经济发展的重点放在地方特色资源的开发上,而特色化资源工业的发展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短期内最易见效也是环境约束最少的现实选择,由此所形成的不同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是各县域发展失衡的重要致因。产业结构上,由于各县域资源空间配置和产业要素聚集状态的差异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县域产业结构类型,其对未来一定时期县域经济发展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协调具有决定性作用,进而形成了县域经济间的发展差异。社会文化属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由于自然条件、社会发展、文化风俗等差异性的共同影响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当地文化,并通过文化观念与文化价值体系等形式作用于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等,进而影响到县域经济的发展策略、产业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而导致县域经济发展的差异。
最后,县域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且人力资源素质偏低。一方面,县域经济发展的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产业核心竞争力缺失、特色经济发展趋同,工业投资规模缩减、交易市场容量有限、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减缓、科技教育投入不足等。近年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持续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正步入黄金时期。目前,我国改革忽视了作为县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一产业的发展后劲战略,一些基础性和新兴的第三产业如计算机信息、科技服务等发展仍后劲不足,导致基础产业不基础,弱质产业仍不强。同时,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的业务范围与实际职能不相符合,加之现行税收征管体系中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的征收税款大部分集中在中央及省级财政,县级政府则较少有独立稳定的税收收入致使县域经济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而发展后劲不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县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多为年龄长、体质弱、能力差的留守农业居民,且其多聚居于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交通运输不便、教育发展落后、收入水平和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的老少边穷县域,人才既进不来也留不住,劳动力素质普遍较低。同时,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重基础教育和理论教育、轻视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等现象依旧存在,导致低学历者接受新鲜事物、创新创业能力较低,而高学历者劳动技能又不如低学历者,使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不牢、动力不足、活力不够、潜力不大。
(二)财政政策体系层面
首先,税收制度体系缺失。我国不尽合理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结构、城乡二元税制严重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均衡、健康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在1994年推广分税制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它对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实行相对较低的税率和标准更宽的税前扣除政策,给予外资企业超国民企业待遇,对农民实施有别于城镇居民个人和企业的扣除一定成本后对利润征税的总收益征税,形成了县域非均衡的发展格局。同时,体现非市场性分配关系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存有缺陷,人为操作痕迹明显,调节作用显现不足,实施效果不理想,政策过渡性意味较重:由于转移支付的初衷就是缩小县域经济发展的差距和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转移支付的层层配套下拨方式,不仅限制了中央财政政策调控职能的有效发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政府的可用财力,使财政转移支付目标偏离了原定目标;税收返还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既得利益,化解改革阻力,而目前税收返还、基数返还、体制补助等成为转移支付主要内容的机制却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县域政府的财政自给率低下,大部分在60%左右,特别是一些贫困县域的财政自给率仅有10%左右,而对转移支付的依赖性过度易产生思想惰性,使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等随之消减。
其次,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财政支持主要包括直接支持和间接支持,即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县域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除需在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特色经济等层面下工夫外,还须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虽然各级政府为此付出了诸多努力,如国家在县域经济的第一产业发展中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产粮(油)大县和生猪大县奖励政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同时各县域又在国家政策框架内结合自身特点切合实际地实施农业扶持政策,如对粮食生产机械优先补贴等,这无疑给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但是,国家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占比特别是其基本建设、技术信息等方面并没有持续攀升反而呈逐年下降趋势,致使县域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
最后,财政支出结构欠合理。一方面,财政支出的地域分布结构失衡。我国财政对不同地域实行了非均衡政策,如向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心的东部沿海地区倾斜的财政政策导致该地域的公共服务水平和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另一方面,财政支出总额中各类支出的占比不合理。我国目前的财政支出中生产性支出不足而非生产性支出偏大,县域“吃饭财政”问题较为突出;除福利与抚恤支出和支农支出外,其他支出的时期和地域分布不均衡和稳定;财政用于科教文卫、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公共项目的支出严重不足。国家财政理应通过合理的支出结构发挥其促进县域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效用,但支出结构不合理的财政既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又会造成我国县域经济发展失衡和滞缓。
二、我国县域经济发展中财政支持的优化策略
“以人为本”回答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究竟要建设什么的问题,使农民获得“幸福感”、“认同感”、“舒适感”是农村改革的最终目标。
目前,政府依然是农村经济建设最主要的主体,由于农民在农业经济建设中的出资比例较低,无法形成利益制衡的机制,而面对经济利益和农民利益发生冲突时,基层政府往往会选择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决定而牺牲农民的合法权益。比如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一些项目虽经济效益好但会破坏农村的生态环境,甚或严重影响当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现实中这种现象屡屡发生,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基层政府没有搞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人民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关系,没有弄清农村经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如果无法通过利益来制衡各主体的经济行为,那么基层政府在观念上能够清楚的认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核心思想就显得至关重要了。项目建设至少包括“政府牵头、招商引资;专家论证、评估;农民评议、选择”的三项基本工作,通过制度上的完善来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二、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
越是离农村越近的政府机构其行政性就越强,因为他们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面对经济发展的压力,如何解决好获得资金和使用资金的问题,是解决农村建设中利益协调的关键。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将规划科学、对可持续发展有利、外溢效应大的公共项目给予补助,中央政府根据公共品的预期成本、外溢效应、价格弹性制定匹配率。中央政府应该给予基层政府发展农村经济更大的灵活性,越是基层的政府越了解当地的基本情况,越了解当地农民的需要,通过限定目标而不限定使用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可以实现这一政策目标。
经济开发在项目上包括:平整土地、兴修水利、改良土壤、开垦荒地、植树造林、装备机械、改进生产技术、发展多种经营等;基础设施包括:道路建设,生物能源建设,信息化服务建设,改善生产、居住环境,信息化建设等等。这么多的项目的实施必然需要排序,顺次开发,那么基层的政府最了解当地农民的需求以及当地自身政府的资金情况,在不存在寻租的假设条件下,再通过当地群众的民主评议来确定最终的经济开发项目工程,至此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居民多源利益制衡机制得以形成。再通过政府出资、银行融资、私人投资三方面资金的注入,用资金的形式将利益主体转化成农村经济项目的行为主体,使各方各尽其责,相互监督。
三、农村经济开发中各种资金的效果比较
以经济开发为例,分析财政资金、银行借款、私人投资对经济开发项目的影响。包括相关性和显著性两个方面的比较分析。国家自1988年起开始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里和确定的区域内,为全面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发展地区农业经济而进行的综合性生产建设活动)。
从资金来源上看,从1988—2005年,政府财政资金占50%以上,个人出资占32%,银行贷款占13%左右;从投资规模上,中央资金占历年转移支付的1%左右;从增长速度上看,自2000以来中央政府财政资金的增加速度也是最快的,平均值是14%,私人投资和银行借款的增速是9%;从各项资金的线性关系来看,财政资金和前一期的私人投资有明显的线性相关性,也就是说,私人投资的加大引起政府不断的投入财政资金进行农业经济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的最终目标是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形式上的改进提高农业的产出水平,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资金投向上看分为两大类,即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具体包括,改造中低产田、生态综合治理、草原(场)、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开垦宜农荒地等。
引用如下模型: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Y=AKαLβ
那么不同来源的K可以将方程引申成
Y=AK1αK2βK3χK4δ
方程同时取对数
logY=αlogK1+βlogK2+χlogK3+δlogK4
模型可以引用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基本形式
logY=αlogK1+βlogK2+χlogK3+δlogK4
其中K1为中央财政资金:指中央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基本上来源于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属于专项转移支付的范畴;K2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指地方各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与中央财政资金配套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其中前两者还包括,世行贷款项目的资金;K3为银行贷款:指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及其他信贷资金投入数;K4为自筹资金:指项目区农村集体、农民群众、项目建设单位(包括企业、农牧场、地方有关部门等)筹集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现金和以物折资数;Y的选择:两个同他们存在较高线性关系的项目值,其一是“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服务项目数”另外是“经济林蔬菜的总值面积”两个指标。
回归结果如下表:
通过建立线性回归方程,得到两个回归方程中各资金来源的幂指数。如果指数大于1而小于0那么函数方程就是一个递减的函数。在“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服务项目中”只有自筹资金和产出有明显的线性关系,而且是递增函数。说明随着私人投资的增加其数量不断增加。也就是对于农产品的加工该项目,影响其数量的主要因素是私人资本。政府的出资并不能明显改善“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水平,这样就得到了如果要扩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该更广泛的吸引民间的资本注入的结论,政府能做的是宣传动员以及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包括税收减免和便利的服务两方面,而无须进行直接的投资及参与经营。
另一个模型反映在“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上来,只有中央的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的财政资金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存在明显的关系,中央财政资金对于产出的效应是递减的,地方财政资金对于产出是递增的,而两者综合起来看“β-α”是正数,表示综合来看财政资金对产出的效应是递增的。解释这方面的原因可以是从两方面来看,中央对于粮食作物是给予补贴的,主要用意是保证粮食供给的安全性,而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地方农民的收入增加,进而经济作物更受地方政府的青睐。
四、结语
面对世界经济的强烈的冲击,无论是“粮食危机”还是“金融危机”,中国经济俨然成为了世界经济平稳的主要支撑,这和中国强有力的政府形象不无关系。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是一大特色。基层政府面对经济发展的压力,尤其是在农业经济建设中,往往忽视项目本身的质量,盲目的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忽视、侵犯相对弱势的农民的合理合法权益,在项目的出资上政府占绝大部分,无法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得到这样一个设想,在农业经济建设领域,将项目的发展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评判,就是确定该项目是否符合科学发展标准,那些落后的、损害环境的、低效的经济项目坚决不引进。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更能够统筹全局,保证“粮食安全”,对粮食作物给予补助,对区域外溢效应的公共基础设施给予补贴。省级政较为了解当地的基本情况,对于“经济作物”的种植加以指导,提高种植中的科技含量,将高校人才引入到基层农村中去,通过服务和补贴两种方式参与农业经济建设。以上我们通过模型分析可以证明我们的结论,即对于经济作物的产出促进,地方政府的出资最为有效。而对于产业化经营,私人资本的投入最有效,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增强地方服务质量来吸引自筹资本的增加。
论文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经济价值
长期以来,人们对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功能和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已经有了一定认识,但对思想工作在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中的意义却认识不高,这是很多地方、很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到位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就应该换个角度,即不但从政治角度,而且从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社会价值。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华民族的振兴,也是我国走向世界,参与国际范围的经济竞争。我们要发展经济德育论文,要走向世界,就必须立足于人才的培养。人之成才重在素质,人之素质贵在完善,人的完善的素质需要培养。当前,人才素质问题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是一个民族参与国际竞争和实现社会现代化的决定力量。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之中,人是社会的人。人要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发挥作用,为社会做贡献,必须具备完善的素质。所谓素质完善,就是人的体力、智力和非智力因素的全面的和谐的充分的发展。社会需要的人才素质结构大体上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物质的,即人的身体条件;二是精神的,即人的心理面貌。人的心理面貌又可分为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两个方面。因此,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德)、科学文化素质(智)、身心健康素质(体),构成人才的素质系统。在这个系统结构中,德智体等是辩证统一,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辅相成论文格式模板。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解决人的思想问题的具体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然而,由于思想政治工作价值的特殊性和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很容易造成一些人的错觉,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德育论文,从而有意无意地贬低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权威和效果,影响了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情绪。因此,对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做出正确的评价,其意义不仅在于使人们对这项实践活动有一个正确的全面的认识,而且还在于使思想政治工作者本身能够正确认识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从而更加自觉地把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做得更好。
要正确评价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必须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价值。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其意义更加宽泛。马克思曾经说过,“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事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就是说,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价值只有在人与客观世界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才能表现出来,只要这个人、这项工作对他人、对社会产生积极作用,就表现出价值。所以,价值的本质是能够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它的社会效果上,而且也体现在它的实际作用上,是作用和效果的统一。
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与物的价值不同,也与其他工作的价值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表现为人的价值的迭加,它直接体现在人的价值即每个人为社会所做贡献的大小上。由于人具有主体和客体的两重性,因而人的价值和物的价值具有重大差异。物的价值是以它的属性来直接满足人的需要德育论文,但作为客体的人的价值,却主要不是用自身的属性来满足主体的需要。此外,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而物则只能是价值客体,根本不可能作为主体而存在。人的价值问题,实质上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人的社会价值,是指个体或群体对社会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所做的贡献。社会价值的高低,关键在于人对社会所做贡献的多少。思想政治工作是通过做人的思想工作,调动人的积极性,从而使个人或群体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所以说,思想政治工作价值的表现是人的价值的迭加。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是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的统一。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既不同于物的价值,不同于一般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经济管理工作的价值,是直接反映在生产物上,而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它首先作用于人的思想,产生出无形的精神价值,然后再转化为有形的物质价值。所以,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是无形和有形的统一,即精神价值和物质价值的统一。
第三,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是动力价值与导向价值的统一。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调动人的积极性,为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在提供精神动力的同时德育论文,还要发挥导向作用,即把我们事业的每一项工作都引导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这是它的导向价值论文格式模板。一般来说,思想政治工作的动力价值比较明显,易于被人们看到和接受,因为它最终要在实践中体现出来,转化为物的价值。然而,它的导向价值却往往被人所忽视,或者不被人理解,似乎有了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不经过艰苦细致的灌输和引导工作就可以为群众自发接受。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领域矛盾和斗争的复杂性,各种腐败没落的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错误思潮还会不时地影响人们的思想,经常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争夺阵地。那种幻想人们的正确思想可以自发地形成,错误思想可以自发地消失的观点是根本不现实的。崇尚自发性就等于放弃思想政治工作,也就等于自动放弃和社会主义思想阵地。
第四,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是宏观和微观价值的统一。思想政治工作的宏观价值指的是它在全社会的价值,比如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增强民族凝聚力等等。思想政治工作的微观价值,指的是它在每一个具体单位产生的价值,表现为这个单位员工整体的政治方向、思想水平、精神风貌,以及生产、工作的效果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德育论文,凡是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它的宏观价值和微观价值必然是一致的,只要把一个单位的小气候治理好了,人心凝聚了,生产效益提高了,实际上就等于具有了社会宏观价值的意义。如果一个单位的发展与社会整体要求发生了偏离,那可能是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或者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所致。凡是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其社会价值和单位价值应该是统一的。
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对于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必须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而要使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得到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只有在思想上真正认识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价值,才能在行动上更好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在三大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中间性经济组织 温州文化 家族企业 企业集团
温州中间性经济组织无论是哪种联合模式,均是企业和市场进行的交融,最终形成边界模糊不清的经济组织。中间性经济组织必然是以中小企业组织形态为主的温州模式的发展方向。
温州中间性经济组织形式归纳为以下三种:第一,在温州制鞋、服装、工业电器、汽车摩托车配件、打火机、眼镜以及灯具等行业广泛应用的虚拟经营;第二,介于纯市场和层级两种组织之间的企业集群,它比市场稳定,比层级组织灵活,借助于这种特殊组织结构,小企业之间建立长久的交易关系且不一定以契约来维持,而主要通过信任和承诺来进行协作,从而获得马歇尔所说的“外部经济”;第三,包括契约式与股权式的战略联盟。契约式的战略联盟在温州柳市发展最具典型,柳市的323家低压电器公司联合起来,先后在全国320多个大中城市,230个县级行政区设立了进行统一的销售子公司、分公司和门市部,在18个国家、地区开设直销点、销售公司,既避免自相残杀,又为各企业产品的销售和企业形象的树立提供了保证,以致发展成股权式的战略联盟,诞生今天的德力西集团、正泰集团和新华集团等大企业。
温州中间性经济组织的竞争优势
中间性经济组织根植于温州文化获得蓬勃发展势头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多数温州人没有受惠于计划体制的好处,没有优越的自然资源禀赋可供依赖,不同程度地需要自谋出路,从而养成一种独立性与自主意识。这种独立性、自主意识使得温州人较之受计划经济影响较多的其他地区的中国人具有强烈得多的创业倾向。在全国各地的160万温州人大都采取独立经营的形式。早期的温州老板的创业精神被归纳为:可以当老板,也可以睡地板。温州人的“市场精神”是丰富的,他们对潜在获得机会是如此的敏感,以至于从大人到小孩都会非常娴熟的讨价还价。
中间性经济组织就其特长来说符合温州的文化传统。通常认为,温州人较早具有市场经济的文化底蕴,由此追溯到1600多年前永嘉学派“事功”的文化传统。永嘉学派曾提倡“功利并举”、“农商并重”,即功名和利益同等,务农和经商一样重要,批评封建政府限制工商业发展的“重农抑末”思想,强调实际的经济利益,重视流通。这一文化历史的渊源使得温州人比较注重功利。在国内,温州人较早放弃了传统的小农经济而从事工商业,以分散个体的决策来使分散的稀缺资源得到更有效运用。
中间性经济组织是指介于纯粹的市场交易和完全一体化之间的各种联合形式。其特长可以分为:成员企业各自具有独立性。这点比较符合温州人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文化特点,各企业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自应付剧变的环境。由于确保了各个企业的相对独立性,各企业就有可能充分发挥其独创性,就这点而言,比较适合温州企业的市场观念。中间性经济组织的成员企业之间仍存在着竞争,这种外部市场的竞争压力能促使企业仍保持着较高的生产经营效率。与垂直联合企业相比,由于企业相互负担较轻,可以减少温州中小企业应付环境变化的脆弱性。
中间性经济组织节约家族企业交易成本
中间性经济组织交易成本比较低。市场交易存在着交易成本,为了减少市场交易成本,可以利用企业替代市场的方法。作为温州的家族企业,选择企业替代市场的纵向一体化会增大企业内要素交易成本与管理费用,有可能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与竞争力的衰退。为避免减少企业的纵向一体化产生的问题与节省交易成本,让某些资源禀赋差的部门和效能弱的功能从企业内部分离出来,将企业的某些功能外部化,仅留下企业最有优势的核心功能,这是温州企业的一种普遍做法,这种组织内部的交易可以减少交易成本。
中间性经济组织特点,决定了它在温州企业目前现状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能够实现总成本最低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能力是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竞争优势的基础,它是一组技能和技术的集合体,是各种知识和组织能力的总和。温州民营企业通常规模不大,往往很难与国内外大企业抗衡;发展中的民营企业的扩张愿望迫切,而本身资本集聚又十分缓慢;企业在开拓新的市场领域过程中,彼此需要对方互异的核心能力,以形成更大的合力,这就促使双方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关系,聚合彼此的核心能力。
在温州古典家族制企业里,以“家长”为核心的企业制度能够有效地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效率。家族内部成员之间血缘关系也有助于化解各职能部门间的利益矛盾。但在企业发展后期,这时企业的规模扩充的冲动增强,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内部协调费用增加,原先利用伦理规范进行管理的节约交易成本的制度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
中间性经济组织在温州民营企业固有的矛盾中找到自己生存空间。它既能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资产专用性来降低生产成本,又通过一体化形式来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了交易成本的最低。
中间性经济组织推动了家族企业向社会开放产权的进程
中间性经济组织的发展实际上是在家族经营与现代企业制度中找到一种比较好的结合点。通过采取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企业集团化、企业战略联盟等形式,虚拟企业实质上是企业产权在创业家族成员以外的全社会范围内的重新配置。它可以实行以小博大,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在使得企业利益相关者得到更多剩余的同时,却没有人为此受到损失。这一产权重置可以看做是一个“帕累托改进(Pareto-promotion)”的过程。它无需在家族企业内部进行较大的变革――因为变革会带来交易成本,企业要为此支付巨大的交易成本。
合作竞争型中间性经济组织发展趋势
温州家族企业间的联合往往趋向于战略联盟形式
温州大企业之间趋向于建立战略联盟,这是由于温州独特的文化使然,温州企业家合作精神不强,因而那些具有资源互补性的民营大企业之间,采取战略联盟形式,比购并或建立企业集团更为现实。
温州家族企业间的联合往往借用企业集团的外壳,其实质仍然是战略联盟。战略联盟不是依靠所有权关系的扩张,而是通过优势互补的“共生”方式,达到实际扩大企业边界的效果。表面看来,温州的企业集团都有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层次结构,像“正泰”、“德力西”、“天正”这类企业集团都是以品牌为核心,资产为纽带,进行兼并联合,子公司技术上独立或半独立。但温州所谓集团公司控股甚至持有全资的紧密层企业,其实使用的基本上是自己原来的车间厂房,而作为独立法人加入集团的其他半紧密层或松散层企业,与核心层之间很少存在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关系。前不久包括四大中国锁王在内的8家锁具企业联合组建了中国最大的锁具企业――温州市强强集团有限公司,从企业联合的法律地位和产权关系来看,这些企业集团只是有分寸的联合,因而更接近于一种虚拟一体化的战略联盟的形式。
在温州企业集团内部,股权和契约构成了企业集团二元的联结纽带。契约关系性质维持的企业联合,其稳定性明显不如资本投资性质的企业集团。因为这种通过契约联结成的企业集团所体现的是一种经济伙伴关系。通过股权结构确立的企业与企业之间,具有一定科层制性质(控股关系),又具有一定市场交易性质(独立企业)的企业集团。通过一定的组织协调较好地克服了企业间市场交易成本,也节约了组织成本。这种安排是基于充分发挥科层和市场的优点和充分体现效率的考虑。
温州企业集团发展采用的中级一体化,集团组织内部的既有科层、又有市场的组织形式是组织经济的客观规律为自由开辟的道路。温州目前的企业集团发展的这一方向看,相对于古典企业能降低部分生产成本,相对于单纯的契约关系性质维持的企业联合,也能节约部分市场交易成本。通过合作,企业间知识形态的资源进行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形成组织间的学习,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温州的中小企业通过组织功能的虚拟走向虚拟一体化
温州早期的分包企业与发包企业之间是以承包契约为联结纽带的,两者的市场地位存在着不对等性。随着虚拟组织的发展,温州企业的战略外包将发展成为虚拟一体化组织,其发展方向由原先的靠近市场协调到更靠近组织协调。
虚拟一体化是市场形态向企业形态演进的一种组织形式。但随着分工的发展,分包企业拥有了独立开发新产品的能力,规模也逐渐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单位生产费用逐渐降低,具备了与发包企业相抗衡的力量,于是分包企业和发包企业的市场地位就对等了,都变成了整条产业价值链上的模块制造单元,从而必定走向虚拟一体化组织。
温州中小企业向虚拟组织转变,要经过若干循序渐进的蜕变过程。首先中小企业的内在功能要核心化,即企业在功能上的单一化、专长化。功能核心化需先确定企业核心竞争力。在确定的过程中,一方面结合核心能力的特点,另一方面结合市场竞争状况和产品组合分析。核心竞争力确定以后,在资源分配的调整中,逐渐向核心竞争力方向倾斜。其次,建立企业运行的网络平台,包括协调分散化关系的企业信息网络,物流网络,以及体现彼此合作规则的契约网络。
“地方法团主义”的采用将推动集群化企业快速成长
通过政府的推动来实现的集群发展,被归结为所谓“地方法团主义”,如成立行业协会或商会、营销协会、采购协会等合作化组织。当集群发展处于初始发展阶段时,大多数企业是靠模仿学习获取资源能力的,自身的技术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等能力都处于较低级的水平上。随着市场的发展,要求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提升质量和服务上有更高的能力。这往往是单个企业难以做到的,这时集体行动和政府与市场的组织就成为企业发展更为重要的方式。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温州的行业协会的作用日益突出。目前,自律管理在温州市行业商会中得到普遍推行,行业商会在市场开拓、服务维权上也起着十分重要作用。随着竞争的进一步加剧,行业商会在强强联合、整合团队力量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
政府的作用不在于替代市场,而在于增进市场。从这方面看,政府应该通过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按照现代物流理念完善基础设施网络,保证生产要素的供给,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整顿与规范市场秩序,创建企业集群发展的良好环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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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多元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
多元文化是指在人类社会越来越复杂化,信息流通越来发达的情况下,文化更新转型也日益加快,各种文化的发展均面临着不同的机遇和挑战,新的文化也将层出不穷。文化环境蕴涵的文化模式和文化传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和媒介介入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价值取向和思维特点,使人的思想品德在不知不觉中打上文化的烙印。思想政治教育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必然受到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而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必须高度重视文化环境对人们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
一、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含义及其功能
1.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含义。
文化环境是指“社会文化系统诸要素的总和,从一般意义上讲,它主要包括国家的统治思想、民族的文化传统、社会的道德面貌和教育、科技、文体事业的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及哲学、法律、伦理、宗教等思想理论成果”。 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环境是指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由生产方式决定的观念形态所构成的影响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形成与发展,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运行的一切文化因素的总和。相对于人的主观世界和思想政治教育系统而言,它是思想政治教育所面对的外部客观存在。
2.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功能。
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具有很深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和很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一是凝聚功能。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具有凝聚社会成员认同、保持社会成员认同、促进社会成员认同统一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各种形态都粘和着文化圈中的每个成员,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中占主导地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会对其它各种观念起到整和和统一的作用,进而促使大多数社会成员都遵守和接受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核心观念。
二是教化功能。所谓教化功能就是指文化环境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价值观念、思想信仰以及与此相一致的各种行为对社会成员思想的教化。“在思想道德教育环境的开发方式方面,要开发环境的教育功能,突出单位的精神文化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软’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对人的教化主要通过对人的思想信仰、价值观念、社会意识和社会生活技能的教化等方面来反映。思想信仰和价值观念提供着人们判断社会是非的标准。社会意识教育人们完成社会角色转变,使个人的行为与社会要求协调一致。
三是定向功能。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通过社会共同理想来制约和指导社会成员思想道德素质的发展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能够统一社会的共同理想,理想作为价值观念的一种主要形式是一定时期内人们最基本、最稳定和最持久的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追求作为主导价值观念必然受到文化环境的制约。
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变迁及其困惑
所谓文化变迁,是文化内容增加或减少所引起的结构性的变化,其中重要的内容就是经济基础的发展。认为:“一切文化变迁都有一个现实基础,即当生产力的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原有的生产关系与它不相适应时,就会发生变革,它是隐藏在社会历史背后的真正动力,是一切精神力量的最终原因,是动力的动力。”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结构、生活方式、经济体制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与之相适应,中国的文化模式、文化结构等文化因素也形成了新的内涵,由一元走向多元,从而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变迁。
多元文化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和困惑。
第一、由于多元文化自身的特点和目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给思想政治教育也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如多元文化的平面化导致人们思维的惰性,造成人们思考事物本质、追问事物意义能力的萎缩,使人们沉溺于感官享受而缺乏应有的精神追求和理性思考,导致跟着感觉走。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文化思维走向物化,一切从物的价值来衡量人的价值。中国传统的重义轻利的宗法伦理道德逐步淡化,物质的追求和满足成为人日常生活的价值取向。
第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层次化、区域化使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发展出现差异与鸿沟。改革开放初期实行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各地区之间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发展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中国作为一个各种文化的复合体,各地区之间的文化本身就存在的重大的差异,人们的生活习惯、思维模式具有重大不同。在这种基础上我们的文化也出现了贫富差距。西方文化的引进有助于人们进行中西文化的比较、交流和借鉴,但另一方面又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人们的传统的政治态度、价值取向、道德意识,使人们滋生盲目推崇的心理,由此导致对主流文化的冷漠和排斥。
三、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文化环境的构建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营造和构建健康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对人们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文化环境必须着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以先进文化为指导的、面向时代和立足现实的和中华民族和谐传统相承接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体系。具体来说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构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p#分页标题#e#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根本,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凝聚和统一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思想的有利武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精神之魂。
构建核心价值体系,首先就是要立足时代和社会发展,努力用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人民群众头脑。我们坚持,更要坚持发展的。只有坚持用发展着的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才能使真正发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的作用,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行动指南;第二,就是要坚决抵制封建主义文化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牢固确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第三,就是要强化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牢记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确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最后就是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品质,深刻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对社会道德的新要求,牢固确立“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观。
总之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统一起来,使之成为有机整体,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融入和谐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使之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
2.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推进文化创新。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已是即成的事实,文化的全球化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营造和谐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环境还要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
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文化环境,就是要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观念。重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华,它深深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价值选择、伦理道德和行为方式,在历史上起到了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作用。在人际关系方面,强调“和为贵”,提倡宽和处世与协调团结。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强调“天人合一”,主张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强调“协和万邦”,主张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应当和睦共处、亲密友好。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在强调“和为贵”的同时,还强调“和而不同”,和谐以求共生共长,不同求以相辅相成,在和谐中实现共同的发展,在不同中相互吸收对方的长处。这种底蕴十分厚重深远的和谐思想,为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谐文化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思想资源。
在继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同时,还要注重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和中国化一样,我们所倡导的和谐文化与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之间并不全是“你死我活”的对立关系,在很多情况下是可以相互借鉴、共生共荣的。我们应该从保护民族文化、维护文化的高度,把好西方文化的“入口”关。多元文化的存在是世界文化繁荣发展的根基,没有多样性和差异性,没有不同文化的借鉴和吸收,也就没有世界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但是世界各民族的文化各有其形成的历史背景和生存的特殊环境。我们要根据我国国情有选择性的借鉴和吸收西方文化的精华。我们必须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把民族的利益作为衡量和择取西方文化的标准。在保持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前提下借鉴和吸收西方文化,并对其进行改造,实现与中国文化的有机融合,创造新的本土文化。这样既具世界性又保留了本民族特色和保证了国家文化安全,又为人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既开放又和谐的文化环境。
3.坚持“以人为本”的文化发展观,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以人为本,对于人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出发,满足他们的需求,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要为人民大众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过去,我们对人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立足于思想政治教育作者,着眼点是管理、教育人民群众,缺乏理念和思路上的创新。以人为本是时展和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人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这就要求社会发展再也不能把人当作客体、手段和工具,而是当作起点和归宿,切实保障人的生存权、自由权和发展权,切实尊重人的尊严、人的劳动和人的创造,为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从“以人为本”这一新的理念出发,有助于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提高人们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助于发挥人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形成教育和自我教育的合力,从而把人们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到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更高的层次上。
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现实,站在时代前列,创造出紧跟时代步伐,体现时代精神,符合时展要求的新的文化成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开展与时代旋律合拍、与生活节奏同步、与人们兴趣相投的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具有特色的文化生活,使全体公民在“文化享有”上各得其所,在“文化创造”上各尽所能,使营造和谐的文化环境的过程成为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过程;成为教育人、引导人、团结人、塑造人、鼓舞人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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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管理类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机制
对于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管理专业而言,毕业论文是其毕业前的必需环节,同时也是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和设计进行综合考核的一项活动,主要目的在于提升学生自身专业素养。庆元程开放教育经济管理专业而言,培养人才的目的就是能够将所学应用于实际工作,以此推动本行业、领域以及社会的进步和發展,从某种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远程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
一、对学生方面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机制的要求
(一)明确毕业论文写作观念
对毕业生进行论文写作这一阶段而言,明确毕业论文写作观念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次毕业论文是开展远程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仅是对学生学业水平以及研究方面的能力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验,还是对学生对所学知识以及技能的培养,且有利于提升学生对问题的分析以及解决方面的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训练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实际两者相结合,能够将所学应用于实际中去。与此同时这部分内容还需要专业教师在其中起到指导性的作用,所以学生若能够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对自身毕业论文写作提出的意见,在加上学生自身的努力,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有助于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专业思维,同时对提升学生专业素养方面也有积极性教育意义。
(二)认真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
本文所讲的文献资料,具体指的是与远程开放教育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写作时,与其所选择的题目相关联的专业书籍以及学术论文等,对于学生而言,在进行实际论文写作时,重点就在于全首位了解和掌握与选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做到融会贯通。而对于这些理论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检验,则需要学生做到的是多多关注近年来与本次选题相关的一些学术论文。通常来讲,若刊载学术论文期刊级别越高的情况下,则说明该论文期刊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以及权威性,通过这种类型的论文期刊,特别是对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而言,其中的统计年鉴、调查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对学生之后的问题分析方面以及毕业论文撰写方面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基于以上,学生应该通过教师在其中的指导,在有限时间对文献资料进行针对性查阅。
(三)积极听取教师对论文提出的意见
毕业生在进行毕业论文选题以及论文写作时,若没有指导教师在其中的指导,光靠学生自己是很难完成的,因此这就要求学生在论文选题开始主动与指导教师就本次毕业论文写作进行沟通,通过沟通征求教师对自身进行论文写作的意见,学生听从教师提出的意见并改进。就整个论文写作阶段而言,学生遇到的写作困难以及问题都要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通过教师指导来完成并解决问题,若出现因学生自身原因导致困难或问题没有办法妥善解决的情况下,也应尽最大可能将困难与问题对毕业论文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
二、对教师方面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机制的要求
(一)认真履行作为教师应做的工作职责
对于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而言,其最重要的就在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行使自身作为指导教师的权利。(熟体而言,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就在于对毕业生写作全过程的指导,对毕业生所写的毕业论文选题方向、论文结构、文字质量等多方面起到指导性的作用,同时还要对学生论文定稿的指定位置签署自身对该论文的评审建议内容。从整体上来讲,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中,主要从论文选题、论文初稿、论文终稿以及论文答辩四个方面进行相应的指导,确保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指导,符合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要求,帮助学生顺利毕业。
(二)指导学生对本次论文写作的合理选题
所谓选题,就是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对本次论文写作的选择以及需要进行研究的学术问题提供帮助,也可以选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需要进行解决的问题或矛盾等。基于以上,这就需要教师指引学生在进行论文选题时尽可能贴近当下实际生活中或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的问题。就经济管理类专业而言,例如题目《浅析企业领导如何在管理中实现有效授权》在写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再如题目《当前中小企业如何在发展中留住人才》的写作范围比较广。对于以上几种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应结合当前实际对学生论文选题进行一定的制止和纠正。例如题目《A市XX企业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分析与改进策略》这样的论文题目比较清晰,将学生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两者进行有效结合的选题。
(三)定期进行经济管理专业的论文指导
对于远程开放教育的论文指导教师而言,需要明确当前院校对学生毕业论文提出的基本要求,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要求其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进一步补充与专业有关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知识;即使非本人研究的领域专业知识,也应做到基本的掌握和了解,只要这样,才能在之后学生毕业论文上提供比较全面的、深入的指导。基于以上,这就要求论文指导教师对本专业具有权威性的核心期刊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对于经济管理专业而言,主要有《经济学动态》《管理世界》等期刊,同时还要对当前各大行业、政府机构等的最新经济动态以及数据有基本的了解,以此为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起到指导作用。
三、对教学组织者方面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机制的要求
(一)对学生进行培训
对于毕业论文写作期间需要的资料收集方法,应培养学生积极运用当前信息化手段,对于远程开放教育学生而言,因其在图书馆进行文献资料查阅的时间比较少,这时候可引导学生通过中国知网等学术论文数据库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和下载,以便于学生在之后论文写作中借鉴使用,作为班主任、管理机构等教学组织者,应积极培养学生对电子资料的下载和使用能力,引导其访问各大高校、省级等电子图书馆,以此来将远程开放教育的特征展示出来;除上述网络收集文献资料,还可以通过引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的方式,针对学生自身论文写作中的问题,例如写作提纲,写作观点提出等方面内容开展调查。
(二)对指导全过程的监控
就远程开放教育本身的教育特征而言,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处于空间分离状态,学生很容易因论文写作期间某个困难点而放弃写作,教师因此放弃指导,而这也就从侧面对远程教育组织者提出了挑战难题。基于以上,为有效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克服困难,完成毕业论文写作,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指导全过程的监控,通过监控的方式来帮助指导教师与学生解决其在论文写作期间遇到的问题,同时还要定期与指导教师、学生进行联系,明确毕业论文写作情况,对此远程开放教育机构应对毕业论文写作建立全过程的长效监控机制,并将其提升至对远程开放教育教育质量以及社会声誉方面的影响中,以此来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质量保证机制。
(三)对管理制度中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
关键词:企业文化 核心竞争力 以人为本
前言
由于企业文化与企业核心竞争力之间的密切联系,企业对于自身文化建设的过程,也即是企业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过程。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又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发展前景与发展基础,故此,对于如何通过企业文化的建设,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进行了一番讨论。
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作用机制
(一)核心竞争力的构成
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结构模型分为了四个层次,分别为表现、感知、媒介以及核心这四个层次。而从核心层开始分析,核心层就包括了企业的文化、学习以及创新三种力量。企业的文化力量决定了企业员工实现企业目标的使命感,而企业创新是企业文化发展的动力,而学习力量又是企业创新的基础,故此通过这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便构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层。而核心竞争力的媒介层则包括企业的产品以及服务,它们是企业与消费者进行交互的媒介,在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或是服务,并对其进行的评价,从而决定是否继续购买的这一过程当中,体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感知层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消费者的满意度情况,在消费者对购买来的产品与服务进行使用后,对其自身需求的被满足状况进行评判的结果,也即是其满意度的表现。而表现层就是指消费者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忠诚态度,忠诚度越高,说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越大。
(二)企业文化对核心竞争力进行作用的机制
通过以上核心竞争力的结构模型可以得知,想要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必须以提升消费者的忠诚度为目标,以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手段,以完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为方法,以建设企业的文化为根基,来进行一番系统而具体的工作。而想要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对于其根本,企业文化的建设则必须要重视起来。通过完善、创新企业的文化,让企业的员工们形成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从而提升企业的文化力量,进而提升员工们的凝聚力以及对企业的忠诚度。而就在这种文化的建设过程当中,员工们的学习和创新能力也得到了提升,而把这种能力的提升所带来的好处体现在产品与服务当中,进而就可以令消费者的满意度提升,最终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从而加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故此,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是一种根本性的影响,直接决定了消费者对企业的印象,也即是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好坏。
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建设路径
(一)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企业文化的建设,说起来很宽泛,但无论是何做法,都有一个根本原则,那就是以人为本。一个企业除了厂房设备那些死的东西以外,剩下的就是企业的员工了。一个企业的员工是否优秀,直接影响到这个企业是否优秀。而所谓文化,也就体现在这一个个活的人的身上,因此,想要建设一种优秀的企业文化,就必须要以人为本,培养出高水准、高素养的员工,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故此,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之下,建设企业的文化就需要注意以下三点问题:其一,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发展和发挥他们的潜力以及创造力;其二,要积极吸取外部的优秀文化,并融入自身特色,形成独具一格的企业文化,感染企业的员工,培养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其三,注意企业文化的建设与社会发展相结合,让员工们产生一种永远处在行业潮流尖端的感觉,以提升他们的工作热情,最终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注重人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它最终涉及到的一个个复杂的人。故此企业对于自身文化的建设,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文化建设的目标,提出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并有步骤的进行建设工作,不急不缓,才能使文化建设工作的效率达到最高,效果达到最大。而具体的建设工作也是由人来进行,故此对于人的管理也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对此,有以下三点建议:其一,人力资源管理必须以人为本,通过各种手段来激发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为他们创造一个开放的工作环境,让他们用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态来进行工作,从而把这种愉悦带入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当中,进而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其二,高层管理人员需要起到模范的作用,一个有魅力的传奇企业家,往往能吸引住大批的员工,并让他们以管理者为榜样,积极工作,积极创新,从而有一日能够达到与他们一样的高度,这对员工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其三,进行学习型组织的改革,在如今这个知识创造经济的时代,让员工们通过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来改进企业的经营方式,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
(三)保障企业文化的顺利运行
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项没有尽头工作,因为文化不是死物,它一直都处在一个变动的过程。故此,如何保障企业文化的持续运行便成了每个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所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而本文就这一问题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其一,设置一个专门组织文化建设的机构,明确企业文化运行的责任承担,以利于协调企业的各个部门,方便文化建设工作在各部门之间的展开;其二,完善企业的文化建设制度与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端正他们的观念,从而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让员工在工作之中其乐融融,同时也让文化建设的工作顺利运行下去;其三,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的用人机制、考评机制以及人员保障机制,让企业员工的成长目标始终与公司的发展目标保持一致,以此来激励员工认真地进行工作,保障他们的福利与发展空间,同时也约束他们不好的行为,为企业文化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结语
虽然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们持有的观点都不尽相同,但是,核心竞争力能够在企业的发展之中,帮助其获得强大的竞争优势以及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却是获得了一致的认可。故此,本文就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出发,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机制与路径进行了讨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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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霞.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聚企业发展动力[J].冶金企业文化,2013(1)
[4]周瑛.用文化的力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J].人力资源管理,2012(4)
一、财政金融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财政和金融活动都有着久远的历史,而且在经济发展中二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财政和金融有融通资金之意,只不过前者为公共金融,后者一般更强调民间的资金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主导性作用,政府一般不能直接介入市场竞争活动而只能以宏观调控者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因而财政和金融政策成为政府的主要调控手段。财政金融法律制度既有微观的又有宏观的,在选择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手段时,要注意有关财政金融立法是否具有政策性和可选择性。
1.微观金融活动立法中的意思自治法则是民族自治地方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
在微观的金融活动中,由于资金的融通是民间主体的活动,因而主要是以商事主体活动为主的,要尊重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正如民法学者所说的:生活资源之得丧变更肇因于大自然之造化者,非人类所得任意安有b因而私法所可担负之任务,止于顺乎自然法则而作规定。[1]所以我们不能任意破坏这些法则,否则就等于违背了自然法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众多的金融商事主体都是私法主体都按照意思自治法则和法律的微观规制进行决策。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代表波斯纳说:依照自愿交易的资源转移,将导致高效率。[2因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活动不应当是在微观领域因为如果一旦破坏了微观主体的正常决策,其结果是得不偿失的。而且民族自治地方也必须依法构建自由和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2.税法的普适性和公平、效率原则是民族自治地方微观财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财政法在微观财政法领域体现的是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比较典型的是税收征管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征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的行为应当按照基本的行政法律规则行事。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务和缴纳税款行为与征管机关的征收、稽查、强制措施等行为都不能以发展某地区的经济为理由而加以改变。这是因为“税法是体现税的形成特征和规则所在”[3,“税法的普适性,既是法制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公平、效率的要求。同时还是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则的要求”。[4]税收本身的规律在民族自治地方不会有所改变。而且民族自治地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提高本地区的行政执法水平,国家也应当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执法水平给予合理的支持和监督。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税收执法应当遵守WTO的非歧视原贝IJ、透明度原则、统一实施原则、司法审查原则的要求。这样我们没有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微观行政法律规则上变通的可能性,而且民族自治地方也必须努力使自己的微观领域的法治状况符合法律的要求,用体现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则来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我国财政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章规定国家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技术创新、农林牧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这些都需要财政政策的支持,因而也就需要在相关财政立法中得到体现。从我国的财政法律体系来看,包括预算法、税法、国债法等法律部门。但是,在我国的财政法律部门中还缺少一个特别重要的法律部门一转移支付法。转移支付法调整的是国家的财政资金如何向特定主体或区域转移的问题,只有规范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才能很好地扶持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所以建立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财政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预算的法治化是实现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最根本前提。
我国于1995年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国家的财政预算活动,建立了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预算制度,基本上是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但预算法仍然有许多制度缺陷,在支持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内的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方面更是有很多不足。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较大的财政自主权,应当说这是有利于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但是由于民族自治地方本身的财力是比较弱的,光有财政自主权不足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以从预算制度上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己经是十分必要了。
(1)预算法应当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预算资金安排的规定加以协调,对于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如何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明确规定。而现行预算法仅在第31条中规定了中央预算和有关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经济不发达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而该条规定实施起来是十分困难的,没有可操作性。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9条规定了国家设立各种专项资金和临时性的民族补助专款,但该规定并没有在预算法中得以体现,所以预算法应当做出相应的规定,明确上述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
(2)我国预算法的一些基本原则也是不利于对民族自治地方实施财政支持的。我国预算法奉行的“量入为出”原则和有关复式预算的规定对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有密切关系。“量入为出”原则表面上看可以控制预算支出,防止出现大规模的财政赤字。但是“这一原则实际上是反映了封闭型经济条件下政府预算自身收支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比较行之有效的一种预算收支原则,实质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51这一原则不能反映政府的财力需求,政府的预算受预期收入影响很大,不利于进行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这样中央和地方预算在安排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预算资金时必然受到政府财政收入预期的约束,因而资金安排也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引入西方国家预算法一直奉行的“以支定收”原则,这样有利于在预算编制中政府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扶持的预算开支。
在这种预算框架下,政府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看做是客观的资金需求,进而提高政府的支出效率。另外我国预算法上规定了复式预算制度,但是却规定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实际上,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实现复式预算。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政府则不再明确编制复式预算。[6复式预算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把政府的经常性开支(即所谓吃饭财政)和建设性开支(即所谓建设财政)分开,政府能够把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明确地列出来。这样有关政府可以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预算资金列入建设性预算之中,真正实现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预算扶持。
2.合理地运用税法上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税法一般来说为政府的财政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政府可以充分地利用税法所包含的政策手段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税收政策比预算法的实施灵活得多,因此各级政府可以充分地利用税收政策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采取税收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包括:(1)商业、供销和医药企业;(2)农业、牧业、林业等生产条件和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3)合理利用民族自治地方本地资源发展地方工业、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的生产。但是由于税法本身的规律和税法的复杂性也导致采取税收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存在困难。我国税法目前对上述项目采取税收政策专门扶持的立法非常之少,只是在増值税的免税中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免征増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増值税一般不能作为支持特定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因为増值税其征税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促进商品在不同区域和不同环节的无障碍地流通,如果针对不同区域而采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破坏増值税的内在价值。
此外还没有专门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上述经济发展项目做出税收优惠规定。要把有关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衔接起来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说作为直接税的所得税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税收收入的减少便可以成为医生在产出下降时开出的良药。”[8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条例也规定一些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分税制,即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各自的事权来划分相应的税收收入。政府在没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困难的。我国目前把企业所得税列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这样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实行减免税政策的同时不会减少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当然在所得税返还上应尽量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照顾。
3.国家应当建立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真正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我们上面提到的许多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财政措施,最终都需要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配合。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地看到了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2条规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増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増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通过转移支付法来平衡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如德国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有《联邦财政均衡法》,该法以一定方式使联邦政府的财力能够在各州之间进行合理配置,以使它们的财政实力相对平均。[9而我国目前仍没有转移支付法,我国目前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过渡性的,新旧制度的混合体,[10]因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转移支付措施也就没有法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转移支付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转移支付。
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有许多体制上和结构上的缺陷,因而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有学者在论证西部开发的财政转移支付时指出:应在转移支付目标体系中増大特定目的的非均衡政策目标比重,即要减少一般性补助,増加专项补助”。[11]上级财政应当加大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发展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综合发展的项目,如农林牧产业、地方特色经济、合理的资源开发,以及改善基础设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还规定上级财政应当帮助企业的技术创新,有关专项转移支付应当扶持。特别指出的是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应当有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所以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和加强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内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资源开发。
三、金融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对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是比较间接的,不像财政法律制度那样可以把资金或者减免税的政策直接兑现给民族自治地方。在金融法律制度框架下,必须谨慎合理地使用金融政策。因为金融政策关系到国家的货币政策是否稳健以及维护金融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7条规定:国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特点和需要,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一国的金融市场体系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构成的,而这些市场领域法律到底能够提供多少优惠政策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金融立法应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基本建立了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为核心的货币市场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制度中都没有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定。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有关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使之能够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7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在开发资源、发展多种经济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应当给予重点扶持。”此外,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企业技术创新、商业和医药企业的发展,国家的金融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而在货币市场的金融立法上,没有关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定,而且货币市场上的优惠政策还受货币市场的特殊规律的制约。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它对于自己的信贷管理是以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
世界各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般要服从三个原则:安全性、有效性和规模性。因而从商业银行的运行规律上讲,它一般不愿意把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因为这样商业银行有比较大的风险,而且收益率也比较低。所以国家不能为了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而责令商业银行向自治地方贷款,这是违反货币市场规律的。因此在货币市场上采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主要靠央行的货币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以货币市场的稳健运行为核心的,稳定币值、经济増长、充分就业等都是央行的政策目标,“但是,中央银行并不能对这些目标加以直接控制,而只能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它们施加间接的影响和调节,使进入中央银行的目标区。在充分考虑货币市场的经济规律和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有关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1)立法应当规定中央银行运用其货币政策工具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和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使用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两个货币政策工具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是可行的。中央银行可以对那些开展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贷款项目的商业银行给予再贴现或者央行贷款支持,以鼓励他们向民族自治地方提供资金。这种作法应当在中央银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要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互配套。
(2)通过政策性银行的直接贷款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我国借鉴国际上的作法,于1994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投入,贷出款项一般是专款专用,不具有派生存款和信用创造功能。政策性银行具有很强的引导投资功能和补充功能,解决商业银行不愿投资的领域缺乏资金的问题。但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运营还处于中央政府指挥和命令之下,其运营缺乏法治化的运作机制。有关政策性银行的法律规定,只见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5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该规定过于原则,对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导向和资金安排没有任何规定,这将可能导致把国家的资金贷给自己的关系户。所以政策性银行资金投向的法治化对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在立法的改革过程中要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内容和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向都在中央银行法中加以规定。
2.利用资本市场上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孵化民族自治地方的创新型企业。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精神权利的主体是否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精神权利属人身权的范围,即它是不直接体现为财产内容,但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一种权利。自然人是著作权主体,享有精神权利,此乃各国立法之通例,毫无疑问。但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能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各国法律中则有不同的规定。面对两种不同的立法例,我们认为,应从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即从人类文化的积累和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之角度,来讨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这一问题。
诚然,法人、非法人团体不同于自然人,无自然人的精神可言。尽管它们纯属一种没有生命的组织体,但却在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无论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里,它们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民法学理论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伙)都是其极重要的内容。就现实生活中作品的创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组织所起的作用亦非单个自然人所能及。如组织勘察设计、制作音像制品、创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体的领导下才完成的。在这些作品中凝聚着每个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体的创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意志来进行的,因此,从整体意义上看,是不能将这类作品支解为每个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说,作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权主体只能是联结、组织每个自然人的那个团体或组织。该团体不仅应享有该作品的问世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享有诸如署名、保护作品完整和发表的精神权利。一部反映特定团体的意志,在该团体组织下由众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体的著作权只能归该团体或组织,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类作品整体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再就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与行使来看,上述反映特定团体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体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团体意志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众多,以及其中部分参与创作的自然人的意志与该团体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难以完成保护及行使该整体作品精神权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须由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组织者来承担。可见,否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精神权利是不合实际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作者精神权的呢?我们知道,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己的意志,此为各国法律所确认。在我国,尽管非法人组织还没有被确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一个有期限的组织体,理论上均认为存在一个体现该组织体整体成员的意志。如果缺乏这样的意志,非法人组织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当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召集在一起从事创作时,只能按照该组织体的意志进行,而不是各自为政。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虽然每个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担的部分进行构思和再创作,但这种构思和创作要受组织体意志的制约,这样,在最终完成的整体作品中体现的自然是组织体的意志。组织体虽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样撰稿、表演,但由于每个自然人与组织体之间存在着委托、雇佣或行政隶属关系,因此,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为就被视为组织体的行为。众多自然人按照组织体的意志为完成整体作品所为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当然由组织体来承担了。
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否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有关国家的立法中规定,版权中的精神权利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及版权制度保护它的目的”中推断出。
诚然,世界上的确有一些国家的版权法没有确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但这仅代表一种倾向,是它们根据本国的国情和习惯观念作出的。与此相对立,有相当多国家的立法则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如日本版权法等即是。相比较而言,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立法比较普遍。
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版权法中保护精神权利,是法国大革命时代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而提出的”。而“这里讲的‘人权’仅仅是指自然人之权”。由此,他们得出作者精神权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推论有些牵强,因为作者精神权利在人们观念中形成,虽然得力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及“天赋人权”理论,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仅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权利从法律上被确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这个“作者”就不可能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确立作者精神权利也不全是因为或基于“天赋人权”理论,否则,在否认“天赋人权”理论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承认作者精神权利了。况且,即便作者精神权利的确立与“天赋人权”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天赋人权”理论创立时,还没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当时的立法无法对此作出反映。所以,我们不能因“天赋人权”与作者精神权利有关,就否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
为论证作者精神权利仅限于自然人,上述学者提出:“法人意志会随着法人代表更换,随着法人破产、合并(或因其它情况的解体)而消失。在法人意志变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执笔创作的自然人可能还活着,而且并未改变观念。”我们认为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为法人意志的变更与法人消失仅仅是法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变化而已,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时会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样,我们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变更和死亡的事实而否认自然人对自己曾经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又怎么能断然否认法人对其曾经制作过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呢?
为进一步说明其观点,上述学者提出:“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书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页、35页。)显然,这一意见也是偏颇的, 它否认了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对该职务作品的整件应该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在内的精神权利。事实上,我们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个自然人,则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4、15、16、17条。),所以,承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与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与利益并不矛盾。这种“双重承认”不仅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著作权制度所具有的鼓励创作和繁荣文化的作用,而且还表现出对精神产品的一种社会责任,相反,否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为精神权利主体的地位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
二、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
探讨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关键应弄清作者精神权利的性质。从作者精神权利的内容来看,其最基本的权利是署名权。署名权说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对作品所产生的具有身份性质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及具体物质表现形式就是作者有权决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时作者有权禁止别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发表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实际上都是基于确认作者身份权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和是否作改动。可见,所谓作者的精神权利,实为民法人身权的一个部分。本质上属身份权的范围。
为说明作者精神权利的特殊性,郑成思先生还系统地将作者精神权利与人身权作了一比较,指出它们间有重大区别。
郑先生认为,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首先在于权利产生的依据不同。民法人身权要以权利主体的出生为依据,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以主体所创作的作品为依据。这一见解把法律上的权利能力与主体具体享有的权利混为一谈了。郑先生所说的人身权,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即通过作者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一种权利。
人身权除了作权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将其视为一种具体权利,但作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人的出生是主体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权的法律事实,而身份权却不完全以人的出生为依据,如因婚姻、亲子关系等发生的权利等则是主体在结婚、生育子女或为了收养等法律行为后才能拥有,这些与作者精神权利必须在作品完成这一法律事实产生后才为作者所实际拥有一样。可见,上述学者把作为权利能力的人身权误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权利进行比较是不妥的, 不足以说明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有本质的差异。
既然具体权利的获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因此上述学者举列的第二种区别也就难以成立了。我们知道,人身权利并非“只与民法主体-‘人’相联系”,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也会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委托等相联系。但这里所称的“联系”决不能按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权利的附于关系,即所谓“与主体、客体同时联系着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进行保护决不因为是作者精神权利附着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会公正和善良风俗。这不仅体现在对死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上,也体现在死者一般人格权如名誉荣誉等权利的保护上。这种保护应是国家的主动干预,而且应该是永久保护。否则,倘公民死亡后,别人对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却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济,势必不利于文化的积累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国家的主动保护,正体现出国家对精神文明、社会秩序所予以的重视和担负的责任。因此,对死者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并非如上述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相反,如同保护作者精神权利一样,“可能永远有实际意义”(注: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权利能否转让与继承
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以人身为其内容、与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由于它是为维持主体生存与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权又称作是专属权,即它是附属权利主体不能移转的权利(注:参见郑玉波《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页。)。既然人身权具有这样的属性,则作为人身权内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权利也就同样有了这样的性质,即不能与著作权主体分离,或不可转移。日本版权法第59条规定:“著作人精神权利属著作人所有,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 款只规定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发生继承,不承认其中的精神权利继承问题。
但是,我们说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不能移转,并不否认为了一定的目的,经著作权人授权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权利。如经著作权人同意,由第三人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动或编排等工作。但很显然,这并非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是一种权利的移转,因为第三人行使精神权利是基于授权委托,正是由于这样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公众看来,这种权利的行使仍然被视作著作权人的行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当然,如果第三人对原作者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工作,则又产生另外一个著作权,即由改编、翻译、整理、注释人享有著作权,该著作权有自己的精神权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精神权利就是独立合法的,与原作品精神权利无关。
作者精神权利不能与著作主体分离,因此,作者死亡后,其权利能力消灭,无任何权利可言,其精神权利也就归于消灭,其生前的财产利益按照继承程序发生移转。如前所述。作者死亡后,其生前的精神权利仍应受到保护,不过,这种保护是国家的主动行为。死亡作者的继承人、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及与之有关的任何人都可依照法律程序对侵犯死者精神权利的行为提起诉讼。当然,通常行使这一权利的人是死者的继承人,因为他们与不法侵害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作者精神权利的侵犯会直接导致作品经济利益的损失,这样,继承人在出现侵害行为以后,不仅可以提起追究侵害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诉讼,也可提起赔偿财产损失的诉讼(注:日本版权法第116条法第1款规定,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的侵犯,作者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和兄弟姐妹都可提起赔偿。)。如果因侵害作者精神权利导致继承人精神不安,也可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尽管如此,上述这些保护仍不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的结果,而是国家行使公权力,维护善良社会风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