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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的意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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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的意义

第1篇

关键词:工程环境;现场监理机构;工程施工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183-01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建筑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最佳时机,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之一。国家于1997年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现场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机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驻施工现场的工程参与单位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各个单位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工程环境就如同工程管理中的脉搏,把握住了工程环境,就等于把握住了工程管理的脉搏。工程环境可分为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地理环境,一般是指该工程的地理位置、周边建筑物、地质情况等。人文环境主要是指工程在建设期间,参与建设的主要单位相互间所营造的建设氛围,强调的是人为因素,是能够通过人为努力创造出来的,这种人为因素贯穿工程管理工作的全程。因此,这里狭隘的将工程中的人文环境称为工程环境。

对于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而言,将会在监理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而且无一雷同的工程环境,如何把握现场的工程环境,这对开展现场监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如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握住现场的工程环境并充分利用该环境中的积极因素,使各参建单位磨合在一个相互适应、相互熟悉的良好环境中工作,将大大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笔者结合十多年来的现场监理工作经验,就如何把握工程环境做好监理工作提出个人见解。

1 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在项目管理内容上达成共识

监理单位在工程参与的各个单位中,仅与建设单位存在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因此,监理工作就是根据监理合同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项目服务,对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实施监督和控制。

监理机构在参与工程建设之初,首先接触的就是建设单位。目前,社会上不少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并不完全了解,对监理工作不重视甚至于无视监理工作,让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不时处于被动的状态。因此,在监理投标阶段,作为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尽快的、较多的了解项目情况,积极主动的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就建设项目进行沟通,了解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具体要求,了解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工作的要求及相关人员要求。同时,努力创造机会向建设单位介绍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及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分工情况,并结合项目的特点及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计划,通过监理规划及细则的编制向建设单位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及重点,以此增强建设单位对现场监理机构的信任感,取得建设单位对现场监理机构的充分理解与支持。这是现场监理机构通过协调手段促进施工环境的首要条件。

2 调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模式,强调管理环节的对接

现场监理机构是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监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做好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及施工方案的同时,主动与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沟通。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之间,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经理之间,应加强联系,加强理解,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将工作做好。实际施工中有很多施工单位都有其自身的管理模式,这是应当提倡与鼓励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其管理模式与监理工作及建设单位的管理存在冲突,如不加以沟通和协调,将会使整个项目的管理混乱,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经济损失甚至安全事故。

因此通过例会或专题协调等方式进行沟通,在观念上确立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工作关系,强调各自利益和项目总目标的统一。应鼓励施工单位将项目每一步的实施方案、实施结果及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及时向监理机构汇报,以便互通信息,促使工程环境实现最佳状态。监理工作应经常从实际施工角度或更高的全局角度思考和发觉问题,对于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矛盾,应分析矛盾双方的原因所在,让各自了解利弊,并拿出改善管理工作的选择性建议,从而促使项目的顺利开展。这是在促进工程环境中现场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3 调动各单位积极因素,创造良好的工程环境

从十多年现场监理实践中可以看出,在工程建设初期,各单位人员工作相对较为认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也较多,相互间工作接触较为频繁,这段时间也是营造一个好的工程环境的最佳时期。这时,作为协调工作主体的现场监理机构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熟悉、了解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管理模式、运行状态、人员分工等情况后,抓紧营造良好的工程环境,以形成工程项目的良好开端。

现场监理机构通过自身的实力,做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以现场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工作交流等途径,缩短工程环境中参与单位之间的磨合期,调动各单位积极因素,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工程环境。这项工作是在平时的施工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相互接触、相互沟通才能得以实现的。这是监理机构通过协调手段促进工程环境的关键所在。

4 加强监理机构的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

现场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中的良性运作是建立在一个有着团结、规范、有序、强有力的监理机构基础之上的。要能很好的完成现场监理工作,要求现场监理机构中人员及时配套,分工明确,且保持稳定。监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他们应懂技术,会管理,有责任心,有原则性。特别是总监理工程师不仅需要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宽广的经济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来处理好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关系,尤其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根据现场条件,规范现场监理办公室的布置,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及工程图表等统一上墙。获得监理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尽快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要求,完善现场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规范化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指导各人员规范的投入到工作中。

现场监理机构还要重视其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现场监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需积极主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为此,一是要树立工程项目百年大计的思想,工程项目无小事;二是要认识到预控是关键,不但要对自己所监理的专业工程各工序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做好平时资料收集整理及工地现场巡查;三是要了解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施工班组的施工能力,要善于发现施工班组的薄弱点,对那些易于疏忽的控制点,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重点控制,避免出现对监理控制不利的局面;四是监理机构从一开始就应注重树立正气,人员之间做到相互尊重,努力营造好的内部工作氛围,协调大家的工作主动性。通过很抓管理、外树形象,赢得业主的充分信任,获得施工单位的尊重。这是现场监理机构在开展协调工作中的必备条件。

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常遇到三种业主:一种情况是业主自身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如高等学校、建筑管理部门等,他们与监理人员有较多的共同语言,这时监理机构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上,发挥桥梁作用。另一种情况是业主缺乏技术力量,如中小学、文化部门等的建设项目,监理机构自感责任重大,扮演着承受业主全权委托的角色。监理机构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及时向业主反馈信息,取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施工处于良好的施工环境中。还有一种情况是经营性业主,如某些开发商,他们的工程项目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监理机构应时时怀着对工程负责,为购房者着想的理念,坚持公正、独立、自主原则,严把设计图纸、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关,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在实际施工中,也常遇到施工单位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施工组织欠佳,导致业主不满的情况。这时,监理机构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基础上,帮助施工单位出谋划策,在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促使业主、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三方的工程环境始终处于良好的氛围中。这时的监理机构更加突显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参考文献

[1]周闯,张蓉,史晓.我国工程环境监理的发展态势及建议[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9,(1):1-3.

[2]张永斌,殷存才.工程施工中监理的管理与控制[J].陕西建筑,2010,(6):671-73.

第2篇

关键词:环境监理;环境管理;建设项目;意义;建议

近年来,国家的建设工程如火如荼地开展,然而伴随出现的却是环境生态保护问题的日益严峻。目前,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模式主要是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三同时”这两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通俗讲就是分析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必须通过环评报告的技术评估,即邀请有关专家对实施项目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上报有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取得环评批复后,工程才可开工建设。“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建设项目的规模日益扩大,涵盖的技术也已经越来越复杂,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环评文件要求,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应运而生。

1 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背景及意义

环境监理的职责就是在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中,负责贯彻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而在保障生态环境的条件下顺利实施建设项目。在我国,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主要实行的是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这两种制度分别侧重于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两个环节,即环保部门的介入大多在项目建设前和项目建成后,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环保制度的落实不能很好地监管,掌握。特别是对于一些建设周期较长,生态影响较大的工程来说,传统的“哑铃”模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在中间环节设置环境监理。例如,对于石油开发型资源开发工程来说,随着工程的推进所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愈发严峻,如果监管不到位,建设结束后再进行“三同时”核查时,有些工程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因此,借助环境监理变“事后监管”为“全过程监管”,确保了环评文件要求及“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内容主要为监督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建设项目配套环保措施,以及对建设项目施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环境监理通过明确并强化工程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的责任,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三同时”制度之间的缺口,以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2 环境监理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2.1 有利于具体监管工程实施过程,有效控制环境污染

在实际的工程环境保护工作中,建设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后,工程如果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有利于环保部门及时掌握项目的建设情况并进行针对性调控,从而实现对建设项目周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环境监理人员通常采用现场勘察、旁站监督等方式来保证施工达到环保设计要求,一旦发现工程未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或项目建设中存在生态破坏事件就可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2.2 有效提高各级部门环境保护管理效率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建设项目增多,涵盖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而环保队伍建设却稍显滞后,人员配套严重不足,导致相关人员管理起来力不从心。随着建设工程环境监理的逐步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改革,改变了过去陈旧的管理方式,改为由工程环境监理单位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掌握建设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从而制定和修改环保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对策。

2.3 为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技术及增值服务

传统的环境保护体系侧重于工程前和工程后的监管,环境监理可使企业建设少走些弯路,避免了有些工程竣工后才发现环保设施的建设与环评要求不符,企业事后补救的情况发生。如今,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对于建设工程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得到了专业而有效的指导。通过实施工程环境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可以对环境问题进行处理,最终尽量避免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即使问题发生,也有助于查询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为建设单位解决环境保护技术问题。

3 未来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议

3.1 强化环境监理宣贯,推进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国环境监理还处于实施的初级阶段,环境监理没有现成的模版可供参考和借鉴,很多东西还处在摸索阶段,管理也相对薄弱,建设单位和大众对这项制度的认识更是寥寥无几,环保宣传工作责任重大。因此,环保部门应强化环境监理制度的宣传,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以及民众宣贯环境监理的重要作用,使施工单位认清环保形势,了解实施环境监理的重要性;使民众参与建设工程环保监督,从而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

3.2 明确环境监理法律地位,维护市场良好运作

目前,我国法律对于环境监理的责任认定一项仍是空白。有些地方根据地方实际出台了相应的环境监理的规定,但缺乏环境监理未落实情况的罚则。为了维护环境监理市场的良好运作,强化法制建设,相关部门有必要尽快出台有关工程环境监理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明确环境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单位资质、人员资质进行规范,同时对未落实环境监理单位的责任做出规定。使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标准、指标考核与验收、收费标准等等,做到有法可依。

3.3 提高环境监理管理要求,强化环境监理日常考核力度

随着环境监理制度的推行,许多专职的环境监理单位应运而生,也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及环境监理员。但实际情况是,很大一部分人没有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经验,甚至没有从事过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的监理员到现场监理却从未见过项目的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只是根据初步设计进行环境监理。然而,环境监理的技术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文件,这就要求环境监理人员要有较为丰富的环保知识素养,熟悉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监理实践中及时发现环评文件的缺陷,从而提出改正的意见和建议。因此,环境监理管理部门应提高要求,规范相关考核制度,强化对环境监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力度,确保环境监理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3.4 推进环境监理制度国际化发展

建设项目中的环境监理制度作为一项国际普遍认可和广泛使用的制度,在许多国家也有多年的推广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我国也可以借鉴外国优秀的实践模式,并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推行环境监理制与国际标准接轨。

近年来,我国工程环境监理已经取得了飞跃式的进展,但是由于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亟待完善,这就要求政府与环境监理单位共同努力,从制定标准和培养人才两方面着手,逐步提高我国工程环境监理水平,实现整个工程环境监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管理中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R].北京:国家环境总局,2002.

[2]鑫海,潘哲明,胡桂昌.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的实践与思考[J].环境科学与管理,2008,33(2):11.

[3]杨超,鲍炯炯,夏文健.工程环境监理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作用及前景展望[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8,30(5):104-105.

第3篇

一、建立环境的工程监理制度具有的作用和意义

(一)环境工程在质量上的重要保证

环境的工程监理可作为整个工程监理工作的一部分,是作为项目工程的质量为主监理的一个补充,监理是由第三方承担,受到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环境的工程建设的承包方来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通过建立一个严格工作制度,其中包括记录、报告以及例会等的制度。把环境工程中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的结果记录下来,并且把相关情况通报给施工方以及业主,以此来保证环境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的要求。

(二)满足对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需要

目前对于中小型环境的工程验收最主要的是通过验收的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于建设单位的提供方案、资料的审查,及参照环境的监测和监察部门事后的监督数据,而环境工程的质量是不是达到了环保的基础要求,是不是能满足项目的试运行的条件和环保验收的标准,是不是有权威的质量的监督报告和结论。通过建立这样的工程环境的监理制度,当环境保护的工作验收时,有第三方的监理机构提供出工程质量的报告和结论,来作为环境部门的验收依据,利于环境的监督和管理。

(三)符合环境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方向

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大力的发展环境经济和环保产业,能够使政府部门把监督管理之外的工作交给市场运作,这是环保产业未来发展的总趋势。建立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是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有效的结合,更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符合环境经济和产业的发展方向。

(四)促使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的工作

建立起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能够使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参与环境工程的监督和管理中,更加有利企业规范环境的行为,也符合国家关于提倡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的政策,促进环保公众参与的方面工作的开展。

二、在建立环境工程的监理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缺少法律法规的依据

环境工程的监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重大项目主要是依照环境影响的报告书批复来执行,一些中小型的建设项目通常没有明确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相关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工程的监理,同样可以不去实施,就算是实施也仅仅可以依照环境的批复要求或者是企业自身的意识。

(二)企业对于环境工程的重视程度不够

环境工程常常是项目的主体工程中的配套工程,质量如何,运行的是否正常,通常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再加上建设需要先期的投资,运行之后还需要投入,在那些环境意识并不高的企业中,环境的工程质量根本得不到有效的重视。

(三)监理机构与人才上的缺乏

一般的项目在工程的监理机构以及人才上都比较充足,而环境工程并不同于一般的项目工程,除了要满足一般项目工程所要求的质量,还需要满足环保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怎样监督施工的单位按照环保工程的技术要求进行,这都需要有关的环保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解决,而同时满足了这两方面条件的监理机构以及复合型的人才目前还非常的缺乏。

(四)环境监督和处理力度不够

目前的环境监察的力量还非常的薄弱,管理的手段以及方法也不够先进,对那些存心偷工减料或者是不按照环保的技术规范进行实施造成工程出现问题的违法行为很难取证,无法做到及时的处罚或者处罚的力度不够,使得企业的守法成本过高,而违法的成本很低,违法的行为不能够根从根本上杜绝。

三、建立环境的工程监理制度需要采取的一些措施

(一)对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完善

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能够很有效的推动环境工程监理的制度进行实施,让政府的部门和企业都能有法可依,企业也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完善的法律保障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做起:

1.在局部的地区进行先行的试点,制定出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以点带面,进行逐步推广;

2.充实环保的“三同时”验收以及环境影响的评价等有关的环保制度的内容,制定出操作的细则,以便具体的操作;

3.修改和完善全国性的统一法律法规

(二)加强有关的宣传并且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

通过加强对于环境的宣传,尤其是对于已经实施了环境的工程监理的一些样板工程进行宣传,要是企业逐步的认识到环境工程的监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能够充分的理解,并且积极的支持和配合有关监理制度的实施,而且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主动的开展相关的环境工程的监理。

(三)加大环保监管的处罚力度

环境的监察部门应当加大监管的处罚力度,对不能够及时的通过验收或者有意将环保设施闲置的企业,尤其是对那些有意进行偷工减料及不按有关的技术规范造成环境工程出现质量的问题的行为,应当根据有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罚,通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使企业逐渐的重视起环境工程的质量,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做好监理机构的准入和考核以及人员的培训

环境工程的监理机构和一般的工程监理的机构虽然有很多相同的性质,但是在技术的资质以及人员的素质方面还是有不同要求的。在推广环境的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对于监理机构的建立应当制定资质的准入和考核的条件,以避免那些不符合有关条件机构的进入。在监理机构的推广方面,可以在已有的普通的工程监理机构当中发展。监理人员在环保的培训方面是不可缺少的,人员的素质非常重要,在制动环境的工程监理的机构准入和考核的基础之上,应当通过对监理人员的环保培训,监理持证上岗的制度,以此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

(五)规范工程的监理费用的行为

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初期,为了能保证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两方的利益,避免因为工程的监理费用而造成恶性竞争进而影响了工程的质量,规范监理费用的行为也就显得尤为的重要。 物价的管理部门应当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之上,来做好测算,制定出指导性的监理费用的政策,以此保证环境工程的监理工作在有序的条件下进行开展。

(六)修订环保的验收程序

通过对环保验收程序的修订,环保的部门在验收的过程当中,环境工程的监理机构作为参加的单位参与到环境工程的验收中,并且要出具较为完整的环境工程的监理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环境的工程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的材料一起装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