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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建设实力、优美、和谐、平安、效率,年是实现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一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年的工作任务:
(一)促进各项经济工作稳步推进
力争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290万元,年。比年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8000万元,比年增长18%入口创汇318万美元,比年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120万美元,比年增长7%招商引资额10000万元,比年增长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6800万元,比年增长6%第三产业收入105764万元,比年增长5%第三产业利税3281万元,比年增长5%规模以上消费品销售总额731亿元,比年增长6%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现代服务业所占比重逐步上升。对于工商业相对落后、经济基础单薄的来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深入。发展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经过棚户区改造,地区将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热土,中高档写字楼,商住酒店,商品房将拔地而起。据测算,五年后,辖区内将建成拥有80万平方米的商住楼、5万平米的商务酒店和近8万平米的共建用房,规模和数量都是相当可观。年,等五片区开工建设,将以此为契机,围绕楼宇经济做文章,确定发展方向,制定推进措施,从搜集信息、向外推介到招商引资、积极引导,切实把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培育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三)力争完成全部六家下放企业改制工作
为企业改制争取相关政策。加强领导及协调力度,年办事处将进一步掌握旧城改造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
争取尽快稳妥的完成清算工作。认真做好制锁总厂和裘革制品总厂两家企业的改制收尾工作。借助棚改妥善完成制锁总厂剩余职工安排工作。积极协调土地收储等有关部门料理裘革厂土地收储手续及土地出让金返还问题。
指导督促两家企业依照改制和职工安排方案,加快塑料制品总厂和皮件厂两家企业的改制进程。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改制,稳妥安排职工。
稳步推进市塑料五厂的改制进程,积极筹集资金。力争有所突破。办事处将努力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积极协助该厂筹集改制资金,争取在改制工作中有所突破。
(四)加强乡村建设和管理。
辖区内北关等五片区棚户区拆迁工作将完成,年底。年拆迁片区将开工建设,并争取对辖区内零星棚户区进行拆迁,利用两到三年时间,使棚户区在消失。
三分在建,下大力气抓好道路整治。乡村环境。七分在管。将把“环境立街”作为首要战略,建好环境是顺民意、促发展、促和谐、树形象的首要前提,进一步加强乡村“精细化”管理,提高地区乡村科学管理,提升街道乡村管理水平,各社区居委要成立老年卫生义务监督队,让社区居民监督社区卫生,办事处将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形成一只城建城管的主力军。下一步,着重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空间,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围绕环境整治开展“让环境更整洁,让更优美,让居民更满意”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五)扎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下大力气关注和改善民生,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六有”为目标,有效解决和缓解一批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实现广大居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一是扩大就业,使居民“劳有所得”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搞好就业培训,全年就业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利用招聘会等形式,安排再就业人员不少于500人。扩大再就业扶持范围,着力协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将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二是完善社会保证制度,使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助”确保应保尽保和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配合市医保办做好全民医保工作。三是搞好服务,使居民“住有所居”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住房改革政策,配合区房管部门,做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工作,使困难群体早日安居乐业。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建军,男,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住所地荥阳市索河路。
法定代表人李麦玲,主任。
委托人张郑辉,荥阳市索河路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审法院认为,《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各类管线及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依法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五十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协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依据上述规定,原告王建军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方能对其房屋进行加盖。现原告王建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施工,被告索河办事处有权对其违法建设的行为予以制止。被告以作出《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的形式制止违法建设,亦未违反上述规定。被告索河办事处在通知书中除引用《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之外,错误引用了尚未施行的《荥阳市城中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应当予以纠正。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并不因该瑕疵而失去。故原告王建军请求撤销通知书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被告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且原告所主张的损失与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原告王建军请求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建军的诉讼请求。
上诉人王建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的主要理由是:上诉人在自己宅基地上对原有住房进行加盖,不影响公益设施建设,且责令停建的权力由城建和规划机关行使,而不应由被上诉人行使。
被上诉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答辩称:上诉人王建军系在未取得规划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建房,我办事处依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制止其违法建房的行政行为正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予以维持。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一、上诉人王建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对其房屋进行加盖,属违法建设行为,被上诉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依法应当对其予以及时制止。但被上诉人在对王建军作出的《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中仅引用作出该行为所依据的法规名称而未列明具体条款,且错误引用了尚未施行的《荥阳市城中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故该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当予以撤销。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合法权益遭到侵犯造成损害的公民,方能依法取得国家赔偿。本案上诉人王建军所主张的损失,是因其实施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并非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所受损害,上诉人请求赔偿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故对其申请行政赔偿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将错误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为瑕疵明显不当,应予纠正,上诉人请求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2目、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二、撤销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索规划责停字(2010)第34号责令停止违法乱建行为通知书;
三、驳回王建军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
二审诉讼费50元,由被上诉人荥阳市索河街道办事处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石 伟
审 判 员 何信丽
审 判 员 张 启
一、首问责任制度
1、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3、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如何办理等事项。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部门,并交由承办人接待。
5、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办理事项不属于本街道职责的,首问责任应耐心说明,尽可能提供帮助。
6、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
二、限时办结制度
1、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尽量做出缩短时限承诺,。
2、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前完成的要尽量提前落实。
3、对管理相对人或服务对象的申请、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做出耐心解释。
4、对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文件必须按上级要求的办理期限内办结,对人民来信来访或投诉件的办理,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当日回复,一般情况下七日内回复,特殊情况15日内回复,做出准确答复或汇报。
5、对需要与其他部门联办或向其他部门移交的事务,有关责任部门或具办人员应尽快通知有关部门,共同协商提出办事时限,并予以公布、告知有关方面和服务对象。
三、服务承诺制
1、求真务实,秉公执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热忱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以社会和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各项工作的标准。
2、艰苦朴素,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办事人员或办事单位的宴请、钱物和其他好处。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耐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4、对来办事或来访人员一律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你好问候,一杯热茶请喝,一张椅子请坐。充分发挥“窗口”作用,树立街道干部、街道工作新形象、新风尚。
5、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和加强街道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掌握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模范执行机关纪律,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反馈检查及处理信息,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向有关反面和人员作出准确答复。举报电话:2714493,2738947。
版权所有
四、政务公开制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办事原则,全面提高街道决策过程、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方面的透明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1、在机关醒目处设置政务公开图板,公开职能和责任、办事依据、程序和时限,作出明确的服务承诺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方便群众。
2、公开具体办事依据、纪律、程序、要求和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姓名、职务和职责,公开有关事项审批程序、规则、办理条件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资格。
3、公开人员岗位职责,公开具办人员的身份和岗位职责。街道工作人员必须佩证上岗,办公桌上放置身份、职责座位牌,办公室挂出职能和责任显示图板。
4、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依据、范围及办理程序。要尽量简化办事程序,合并办理环节,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5、公开热点问题。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征兵等工作事项,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公示和公开。
6、公开办事结果。凡上级领导或各有关部门交办、协办的事务,尤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要在办结后,及时予以公开、反馈或上报,并听取、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文化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五、否定报备制度
1、街道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认为不予受理或不能办理的,必须如实说明办理的基本依据、否定的理由,并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核实,不得擅自否定不办。
2、凡经办人员认为不予受理或不能办理的,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员按要求填写《文化街道办事处否定报备表》,报请有关领导审批、核查。
3、有关领导接到《否定报备表》后,应及时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予以纠正。
4、执行否定报备规定情况列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凡不执行规定,被举报二次的,即失去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
5、当事人对否定报备结果不服的,可向上级或本部门效能建设领导机构投诉。有关责任人要按照上级或本部门领导指示或批示,作出复核和明确答复。
6、《文化街道办事处否定报备表》由经办人员填写,按职责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留存备案,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归档。
六、效能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使机关作风转变,增强机关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对象:街道干部。
二、绩效考评时间:每季度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评。
三、考评方式:实行百分制方法,先个人自评,主管负责人复核,街道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综合把关、审定。
四、考评结果:作为机关干部职工奖励、评先、惩处的重要依据,与干部使用、提拔、调整挂钩,并存入个人效能建设档案。
五、考评纪律: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评工作,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成绩,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关领导要认真组织开展考评工作,不得,敷衍了事,切实保证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
文化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文化街道机关人员绩效考评表
七、效能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与细则
为增强街道办事处工作效能,建立责任管理机制,保证全体机关干部正确、高效行使职权,树立街道办事处及干部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形象,特制本办法与细则。
(一)效能责任追究的范围
干部在工作中和处理机关内部事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效能责任:
1、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的事项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拖延不办的;
2、不认真抓落实,搞形式走过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3、对应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真实、全面公开,搞无效公开,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对职责范围内的机关作风问题和机关效能问题失察失管的;
5、对职责范围的办事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6、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7、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打击、报复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不给好处不办事和利用管理和审批职权吃、拿、卡、要的;
9、违反执法程序,违规执法的;
10、参加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11、责任心不强,未能按时限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
12、对不属于本部门、单位职权范围或不宜由本部门、单位办理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置之不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3、对重大或突发事项、灾情险情、安全责任事故不及时报告的;
14、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或因故请假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办理而贻误管理服务对象办事的;
15、对上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转办的投诉件以及职责范围内的机关投诉不管理、不认真调查、故意拖延、隐瞒、不处理、不整改的;
16、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管理服务对象造成延误或造成损失的;
17、对涉及效能责任的问题在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的;
18、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9、办文办事过程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协商不能取得一致,又未报请上级裁决,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0、不按规定使用公章;未严格执行文件管理规定,导致文件、档案资料损毁或丢失的;
21、其它违反机关内部管理规定而贻误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或造成经济浪费、政治不良影响的;
22、在实施行政许可管理过程中,不能依法依规批准、核准、审核、同意、登记及其他性质相同或近似的事项的;
(二)效能责任追究的方式
1、效能责任追究方式视情节分为:责成做出书面检查,诫勉教育,效能告诫。
2、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诫勉教育,经诫勉教育后仍未改正的,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对负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诫勉教育、效能告诫处理。
3、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效能责任问题进行调查的,对投诉人、检举人刁难、打击、报复的,要从重出理。
4、如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不配合或出现意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做出正确判断和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发生的,不追究工作人员的效能责任。
5、凡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档次;同一年内被效能告诫两次的定为基本称职;被告诫三次的定为不称职,并调整工作岗位;被调整工作岗位后,一年内再被效能告诫的,应报区有关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7、效能责任追究,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党政纪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不能以本办法规定的效能责任追究方式代替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责任追究的处理。版权所有
8、本办法自行文之日起实行。
文化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八、监督反馈制度
为确保街道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贯彻落实收到实效,全面促进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监督对象:全体街道干部。
2、监督内容:是否文明执法、秉公办事,为群众办实事;是否接受办事人员的宴请或收受钱物;是否工作消极、效率低下;是否擅自离岗或脱岗。
3、监督机构:由街道效能考评组负责。
4、监督形式:
(1)建立举报制度、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2)设置人员座牌和去向公示栏,公开人员职务、职责和去向。
(3)聘请效能监督员,赋予监督权、报告权、建议权、调查权、知情权。
(4)投诉事件办理结果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并每月汇总后向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和结果。
(5)对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效能领导小组,按情节和适用规定处理。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文化街道办事处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九、效能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1、街道机关效能建设档案管理由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人保管收集、立档归卷。
2、效能建设档案管理归档范围
(1)街道的效能建设工作文件;
(2)街道效能建设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3)街道效能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资料收集;
(4)机关效能建设评议结果;
(5)典型经验、信息报道、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
(6)本单位人员名册;
(7)内设机构岗位职责、任务、目标、要求;
(8)向社会公开、公示、承诺内容;
(9)投诉、举报记录、查处情况资料;
(10)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和领导重要批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