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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第1篇

关键词: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101-03

随着金融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加突出。金融风险的管理过程大致分为确立管理目标、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及处置三个步骤。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集中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两个环节。金融风险评价是指包括对金融风险识别、金融风险衡量、选择各种处置风险的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金融风险的控制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范畴。

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到温州民间借贷风波,再到当前银监局要求5大商业银行自查28万亿的贷款,都说明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健全,风险管理仍存在不足。简言之,金融经营的是货币,是风险,金融机构能否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发展的前提。因此,研究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不良贷款数额越来越大

宏观经济下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压力日益增大。银监会已经要求工、农、中、建、交5家大型商业银行开展28万亿贷款的五级分类自查工作。五家大行贷款余额超过20万亿,五级分类不真实的情况值得重视。银监局将重点检查银行五级分类制度的合规性、资产分类流程的完整性和资产分类结果的准确性。有数据显示:浙江省2012年4月底不良贷款为637亿,比年初增长145亿,增幅近30%;2011年末,温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由年中的0.37%攀升至1.36%;2012年2月,该数据增加至1.74%;而后,逐月攀升——3月末为1.99%;4月末为2.27%;5月末为2.43%;6月末2.69%。以上情况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存在着逐渐攀升的危险趋势。同时按照危机从企业——民间金融——银行这一传递规则,此前的民间金融危机势必会引燃银行原本隐藏在背后的不良贷款。2012年第25期财新《新世纪》以《不良贷款来了》为题证实了当前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和金额都在攀升这一论断。

(二)高层管理者越来越重视

2011年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金融风险”提到了2012年宏观经济政策的突出位置。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议和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银监会下半年将继续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前瞻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个别领域、个别地区的局部性风险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南方都市报》2012年07月30日报道: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专门派出专项督查组检查银行对个别楼盘房贷业务,以了解银行内控风险。

(三)贷款种类越来越分散,风险范围越来越广

2012年1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为119万亿元。这个数据比2004年增长了2.56倍,但银行业资产总额在整个金融业资产中的占比由2004年的94.3%下降为2011年11月末的90.8%,而证券、保险的资产占比则分别由2.2%、3.5%,提高至4.2%、5.0%。随着国家对农业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根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2年5月末,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组建了817家,这些机构80%的贷款投向“三农”和小企业。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16.2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1.6%,增速比各项贷款(不含票据融资)增速高7个百分点;引导大中型银行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小型银行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截至6月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8.5%,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6个百分点。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绿色金融论坛提出了“绿色金融”的概念,但我国绿色信贷工作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少,随之而来的就是绿色金融业务的高风险,银行在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亟待加强。这些都说明金融风险的管理范围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

(四)金融机构种类多、数量庞大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49家,其中开业681家,筹建68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653亿元,存款余额1758亿元,贷款余额1511亿元;累计吸引各类资本437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2万笔、小微企业贷款9.3万笔,金额3204亿元,占累计发放贷款总额的72%。目前,在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比达到74.3%。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速很快,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大幅增加。这给金融风险的防范带来更大的难度。

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不足

金融风险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当前,我国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待健全,金融机构在股权结构、资本实力、资产质量、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尤其是风险防范方面,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重在“防”上下工夫,也就是事前预防。从根本上来说,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因此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要从服务对象上人手,如果金融服务的对象不出现风险,那么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从当前来看,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欠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担保制度不完善、风险危害性的宣传性不够。

(一)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

监管层总结了贷款五级分类出现偏差的7大原因。具体包括:分类政策制度或系统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分类政策及标准;分类不及时连续;未及时审批认定分类结果;通过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及贷款违规;未充分及时收集分类信息或分类人员知识经验欠缺;借款企业、中介机构提供的报表报告失真等。

(二)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团队欠缺

当前各金融机构采取的操作方式多数为: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所谓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就是金融机构只管把钱借出去,收取固定的利息,对资金的使用不做监控。这种行为势必导致各金融机构对资金所投项目的实地考察工作不足,更谈不上专业性的预测了。对项目实地考察不足就是对风险防范实地考察不足。同时各银行的目标很明确,赚钱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贷款者都会如期还款,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上升期的时候,各金融机构对收回利息和贷款有一定的把握。但当前形势不同了,经济处于下行期,企业老板跑路,民间金融受到首当其冲的冲击,导致民间资金惜贷,进一步导致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究其根本原因,导致金融机构不重视对所投项目的专业性预测的根源在于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和相应的制度约束、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项目的可行性、盈利性、风险性等专业性预测需要专业化、项目化的人才,这项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以完成的,必须组建相应的团队方可完成,同时需要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防范体系中输入相关的数据备查,进行事前控制,才能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这样的防范才能全面,防范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众所周知,各个企业为获得资金,向各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报表,但这份财务报表绝大多数内容是按照贷款条款的标准造假造出来的,也就是当前会计界最盛行的说法:两套账,即企业想怎么做账就怎么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这绝不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由于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的工作受控于老板。又比如,各企业为少纳税,在税务局的网站上输入的报表肯定与提供给银行的不一样。因此,银行系统应该与税务局的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联网。同时,加强事务所的管理,现在的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四)金融风险防范的专业性人才缺乏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是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GARP主办的考试证书,具有国际性,FRM已经得到欧美跨国金融公司、监管机构,特别是华尔街的认可和支持。如今,FRM资格证书已经成为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从业要求之一,截至2012年2月中国已取得FRM证书的大约在1200人左右。相对于庞大的金融机构组织来说,我国金融管理师的数量是凤毛麟角。目前国内还有一种注册类的风险管理行业的证书,即注册风险管理师(CERM),其主要是面向企业全面风险管理。2011年12月29日,关于开展拟新增职业“风险管理师”职业信息调研工作会议召开,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及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说明金融风险管理人次的缺乏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

(五)担保制度不完善

担保制度在浙江省尤其盛行,它是连坐制度的衍生。担保制度主要存在如下缺陷:登记机关分散,不利于有关交易当事人查阅登记,很难给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信息;现行的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不完善,导致抵押登记效率低下;担保是一种事后风险追偿的机制,并不是风险的防范措施;担保链条的存在会极大地加剧整体性的风险,你给我担保,我给他担保,他再给他担保,不断衍生下去,只要链条上任何一家担保出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出现问题。因此,担保制度不仅无助于风险的控制,反倒极大地加剧了风险的产生。

三、构建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风险管理并不只是控制,而是参与到各个业务条线和流程中,体现的不仅仅是风险政策。金融风险管理包含度量、监测和控制风险所必需的所有技术和管理工具,目的是通过设计一整套风险管理流程和模型,使银行能够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活动。央行的2011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全局的、系统的、长期的视角处理好信贷合理增长和银行贷款质量提升之间的关系,做好风险提示和防范工作。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因此要加强动态的、微观的风险防范工作。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几项特征:

(一)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实施必须网络化

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离不开IT技术的支持,离不开网络的协助,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机构经营转型必须通过IT技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能力,使科学、精准的成本收益分析、产品服务定价和风险防范成为现实。风险防范体系需建设内容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应由主管部门设计开发,各地市及下一级管理部门必须与主管部门联网,从而可以使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情况。金融管理机构,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都应当接入该风险管理系统,并为各资金使用方配备一个用户名,正如每家企业都有税务登记号一样,企业必须在这个系统中输入相关的信息。该系统最好与风险控制内容相关的部门联网,如税务局、抵押登记中心(前提是存在这样的统一登记中心)等。

(二)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精细化

风险防范系统的内容必须具备全面性,从用户名、风险等级评定、风险预警标识等应该样样齐全。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系统内容的设计必须严格依据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如贷款级别必须依据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设计。系统的设计必须体现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从短期行为向长效发展转变,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根本上确保稳健经营。风险防范系统的信息更新必须具备及时性,放贷金融机构应当每月或每周更新信息,更新的频率依据贷款时的企业信誉等级进行确定,对于贷款的等级必须半年或一年重新确定一次。风险防范的管理必须体现责任性,应当指定各级管理的责任人。当前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数量越来越多,随着民间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金融机构的增多趋势势不可挡,因此金融的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金融机构的种类,各监管部门必须设立相应的网络管理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搜索相关信息,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实地考察,但考察时一定要采取微服私访的形式,切不可有任何人接待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定期委托调查公司进行调查,或者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调查。同时,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应具有前瞻性,以适应今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需要。

第2篇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借鉴欧美经验,构建立体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费卡发行。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迅速增长,从2002年仅30亿元增长到2011年2万亿元。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额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快速增长。全年交易额规模达到21,610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

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份额支付宝以46%的市场份额仍然排名第一,财付通和银联的网上支付分别以21.2%和10.8%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和第三,市场中占比前三家的支付企业在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占到78%。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自身优势,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从支付业务细分行业领域来看,能源、保险、教育、基金等交易规模更大、信息化需求更高的传统行业将逐步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竞相拓展的领域;从支付方式来看,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保持线上支付高效性和便捷性优势的同时,借助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的发展契机,利用自身优势打通产业上下游,为航空旅行、直销、连锁、物流等传统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支付未来发展方向看,移动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移动支付的技术创新,移动支付呈现出技术领先于市场的局面,随着产业的融合,移动支付的标准化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移动支付将成为未来主流支付行业。

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也引起社会对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关注,如沉淀资金问题、信用卡非法套现、网络洗钱犯罪活动、第三方支付企业信用风险,等等。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提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等支付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提出了备付金存管等监管要求。这是首次明确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使我国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规范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截至2012年1月,人民银行共分三批向256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放了10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已获许可101家机构的业务量、交易额和备付金额分别占全国总规模的74%、93%和85%,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支付机构已在纳入人民银行基本监管体系,未获许可机构正在逐步规范清理中,支付业务监管工作的成效逐渐显现。

欧洲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监管也是按照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加以实现的。针对电子货币,欧洲的监管法律框架主要是《电子货币指引》和《电子货币机构指引》。它们规定,电子货币发行权限定在传统的信用机构以及受监管的新型电子货币机构;非银行的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取得有关营业执照,且在中央银行的账户中留存大量资金,才能进行相关业务。美联储对待第三方支付与创新电子支付服务的态度一直以来都相对宽松。

美国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的监管分为联邦层次和州层次两个层面进行,并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美国《电子资金转移法》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规定为货币服务企业,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记录和保存所有资金交易。

美国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模式有相似之处:一是立法理念上都注意鼓励创新与放松管制,给第三方支付提供相对宽松、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都将沉淀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同的是,美国主要采用专门账户管理的办法,欧盟采用交纳风险准备金的办法;三是都特别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措施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二者的监管制度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上,美国采用两级多头监管体制,而欧盟采用集中监管的体制。

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迅猛,而监管却刚刚起步。本文认为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遵循监管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建立多方面、立体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完善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体系。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监管模式,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多、资金交易大和从业人员识别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弱的状况,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定监管、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四维结合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监管实效,完善监管的制度体系。

二是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总体构架中。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系统外部性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管,在兼顾支付系统公益性与第三方支付商业性的前提下,实现支付体系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将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纳入到货币政策制定和研究过程中。通过关注沉淀资金,改善货币统计监测,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对实体经济和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牌照很难反映出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的服务质量与风险控制问题,因此协会应采取定期审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经营进行监控,并把它们也纳入一个评级系统,促使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网络风险,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注重研究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主要包括支付牌照的发放、互联网的普及程度、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银行对网络支付的重视程度、用户对网上支付安全的信任度、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力度、宏观经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整合能力等,以及如何使监管能够更好地满足第三方支付市场创新力,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 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 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10(a)-0162-01

1 信用及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是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准则,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础性因素,也是世界各国人民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信用显得尤为重要。所谓信用是指建立在对受信人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得商品、服务和货币的能力。[2]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哲学范畴。

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例如,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以下两点作用:1:建设完备的信用体系是依法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2: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

3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萌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之后,我国社会信用建设逐步推进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评级机构的稳步发展,涌现出中诚信、大公和远东等一批资信评估公司。第二阶段是发展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中投保、济南、铜陵、镇江、深圳等300 多家信用担保机构。第三阶段是进一步完善阶段,地区社会信用体系、政府信用披露系统、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同时起步并协调发展。

经过十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但是,相对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与西方发达国家150多年征信制度的历史相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社会成员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和法规基础薄弱,征信行业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2: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机制不健全

3:征信数据未纳入有效管理

4:信用评估中介机构不规范且权威性不够

4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举足轻重用。

4.1 加快对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尚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受发展阶段所限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都很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政府应在借鉴各国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经验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能自行运营和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当前,应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用资料数据库和实现信用资料的开放,并对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确界定。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3]三是理顺监管体制。

4.2 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政府是国家的人,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也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是信用的关键,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同时政府要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或者利用信用评级,加强信用行业管理, 监督其合法运行,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信用建设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4.3 建设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我国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4.4 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是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因此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就成为有效发挥信用功能、防范信用风险的必然选择。可考虑从以下两方面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二是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4.5 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从目前我国信用缺失严重的现状来看,培育社会信用文化, 树立人们诚实守信的观念,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个人基本信用制度,即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及全社会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从制度上约束个人违背信用行为的发生。通过对信用文化的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在全社会树立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信用文化,塑造精神文明的新气象。

第4篇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 会计处理 问题及风险 解决措施

金融衍生工具是由传统的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一种全新的金融产品。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企业为满足对套期保值的需求,对诸如远期、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量不断提高。金融资产相对于传统的实物资产,具有契约性和杠杆性的特点,价值变化快,会计处理也更为复杂,使其具有很大的风险。美国的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经济下滑,都与金融衍生工具密切相关。金融衍生工具恰当的会计处理和充分披露,能够化解风险,促进决策的有效性,无论对企业还是金融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号和37号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重新修订。本文通过分析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会计处理,从而探讨应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措施。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一)金融衍生工具定义。金融衍生工具是原生型金融工具(即传统金融工具)的衍生品,其本身不仅具有衍生的特性,同时也具有很强的依附性或依赖性。其实质是一份双边合约或支付交换协议,交易结算的时间点从过去变成了未来。金融衍生工具最初产生是为了套期保值,双方签订协议到期时,双方根据商品价格、汇率或者价格指数的变化支付不同的价格,但交易者需要支付部分资金来转移市场风险。

因此,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不能独立存在的,其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制于诸如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并且对于初始净投资不做要求或要求很少,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由于它是衍生物,所以也就不能独立存在,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的传统金融工具。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特征。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作为一种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的合同,本质上具有衍生性、契约性、杠杆性等特点,具有很强的风险性。

1.衍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传统金融工具的衍生物。目前,虽然传统的金融工具种类不是很多,主要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但由于不同的传统金融工具的两两组合以及更为复杂的组合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形式和种类远远多于传统金融工具,但不管如何创新,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都会随传统金融工具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当然,金融衍生工具的衍生性使其具有更为复杂和灵活的特点,这也就使其操作起来更加灵活,作用机理更加复杂。

2.契约性。金融衍生工具本质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金融合约,其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是指其交易价格、时间、资产、交易方式等实现标准化确定,这类合约大多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我们一般称之为场内交易。与标准化合约相比,非标准化合约则相对灵活,合约交易双方一般自行约定上述交易内容,我们一般将这类合约称之为场外交易。

3.杠杆性。金融衍生工具既具有套期保值作用,也具有杠杆效应,即投机功能。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大多采用保证金制度。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人通过少量的保证金或者佣金就可以达到以小博大的杠杆效果,而且当投资者的预期与金融衍生工具未淼谋涠情况一致时,则会给持有人带来更为丰厚的收益;与此同时,高收益就意味着高风险,一旦某一投资环节出现问题,投资者将会面临很大的金融风险,会被强行平仓。综上不难看出,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性在给投资人带来高收益时,同时也意味着高风险的存在。

除了高风险、高收益、杠杆等基本特点外,未来性、创新性、风险转移等也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具体特征。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及防范。规避汇率风险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初衷,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征又决定了其具有多重风险,一般来说,我们可以将其具体分为以下六种风险:(1)价格风险,也称为市场风险,通俗来讲就是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价格或指数的不利变动可能给持有人带来的损失。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是这种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再加上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特性,该风险可能会进一步被放大。(2)违约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本质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金融合约,故违约风险又称之为信用风险,该风险一般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金融合约后,其中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给另一方造成财务损失的风险。(3)流动风险也叫市场流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工具不存在或者经济不存在买家,从而导致投资人无法平仓或变现的风险。(4)操作风险也叫运营风险,是一种人为错误或系统错误,或者是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不健全导致的,这种风险是能够避免的,是一种运作风险。(5)交割风险,是指签订合约的对方没有按时付款或交货所导致的风险,一般情况交割即意味着结算,故交割风险也称结算风险。(6)法律风险,一般是指因合约不符合合约签订或合约履行所在国的法律,或法律不明确而造成合约无法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带来的风险。

在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上述风险的原因主要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信息不对称现象。信用风险主要是因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条款时,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导致的,如在场外交易中,银行与交易公司作为中介,他们的信用程度决定了信用风险的大小,因此,信用风险较大。与此同时,市场的环境变化又是流动风险大小的主要决定因素,而场外交易中所表现出独立以及流通面较窄的特点,使得场外交易的流动风险较大。相比场外交易,由于场内交易的交易环节一般都是在交易清算中心办理的,故通常情况不会发生信用风险。同时,场内交易由于大量合约交易,传递信息迅速,交易人员可以获得市场环境变化的充分信息,并据此制定后续计划,因此这种交易方式流动风险比较小。

规避金融衍生工具的上述风险,需要构建政府监管机构、健全法律法规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与此同时,企业也应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防范操作风险。最后,相关法律应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体系和规范披露内容,并建立信息披露的追责机制,而这些都需要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准确确认与计量为前提。

二、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内涵

1998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了第133号会计准则――《衍生工具与避险业务会计准则》,这是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首个具有重要影响的准则。三年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第39号会计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06年9月又公布了第157号会计准则,该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了多条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在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披露等方面均实现了“有法可依”。2014年财政部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进行了修订,使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信息披露更加完善。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确认及特点。相比传统的会计要素,金融衍生工具在确认、计量以及披露方面都有较大不同。简单来讲,传统的会计要素,如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均是基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金融衍生工具则是基于未来的结算情况,并且该种权益事先会通过签订合约的形式予以明确,在未来某个时点获得收益,导致金融衍生工具的标的资产或者负债是面向未来的。

金融衍生工具的本质决定其会计要素与传统会计要素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表现为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不确定性、选择性以及再确定性等特点;但是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要素与传统的会计要素也存在相同之处,该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二者都包括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等三个会计确认的环节。

对于初始确认的标准,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相关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第39号文件确定以公司签订条约为金融工具确认的标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认为企业所有的金融衍生工具都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我国2014年修订的会计准则中明确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确认应以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为前提,在进行初始认定时要根据所发行的金融工具所表现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仅是法律形式,同时要注意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一般来讲,我们把以前已经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金融衍生工具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的这一过程称之为终止确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认为金融资产应当在合约所载明的权力已经到期或者被放弃控制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应该在这项负债被转移或者取消,或者完结时进行终止确认。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FASB)指出,企业当且仅当相应的权利或者义务被消除时进行终止确认。我国则在会计准则中规定当金融资产被转移或者终止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时,应停止对该项资产的核算;同理,当企业不再承担对某项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时,该项金融负债自然就应该终止确认。但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不应当对该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同时也不能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虽然转入了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但此时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然存在。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计量及风险。相比传统会计要素的会计计量而言,金融衍生工具因其创造性和特殊性从而导致会计计量上具有独特的特点。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签订日和交易发生时的会计确认不同,计量方法上也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合约签订日采用初始计量的方法,签订后价格的变化采用后续计量的方法。

1.金融衍生工具的初始量。初始计量,就是在某项业务首次会计确认时按照一定的入账金额以及入账方式等进行的核算计量。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计量方式有多种,如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而通常情况下资产和负债在进行初始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

金融衍生工具是待执行的合约,交割发生在未来某个时点,当前还没有进行交付投资,没有历史成本,以至于无法用历史成本法来进行计量。公允价值是基于公平市场交易的原则,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公平进行交易而使用的结算金额,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格表现为双方自愿的、以公平交易为基础的资产交易或者债务结算的金额。金融衍生工具未来性与没有历史成本的特点决定其可以用公允价值模式来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对金融资产或是金融负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按照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进行会计核算(但不包括属于有效套期工具或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以及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衍生产品),具体来说,应该按照取得该项衍生工具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发生的相关的交易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及其风险。后续计量是初始计量后的再计量,是对价值变动后的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计量。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主要涉及损益的确认、转移和终止确认以及减值确认。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续计量也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与其相关的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从合约签订到终止存在时间差,按照传统会计处理,在此时间内属于一种潜在收益或损失。事实上,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依赖于传统的金融工具,即便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约没有履行,其价格也可能会随标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这种价值变动如果计入当期损益,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风险。

(三)会计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真实而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利于增强信息使用者决策的有用性,从而降低风险。披露的信息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1)披露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主体应对企业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同时价值有利于决策,具有相关性,披露的信息应该具有可靠性。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满足报告使用者的需求。(2)金融衍生工具的披露应该使非专业人员能够清楚地理解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全过程。(3)除上述两点外,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披露应视行业以及交易的不同而区别对待,通俗来讲就是不同的行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处理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企业也可能因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总而言之,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披露方式,做到相时而动,相机而动。

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完善了对金融工具的风险披露,如在流动性风险披露中,规定了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分析的原则,强调需披露流动性风险敞口汇总定量信息的确定方法;在市场风险披露中强调对具有重大汇率风险敞口的每一种货币,应分币种进行敏感性分析。上述这些披露都有利于降低风险。修订中还着重区分了金融负债、权益工具以及特殊金融工具,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也进行了大篇幅的规定,从而使披露更加完善。

三、新准则下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确认存在的问题。在金融衍生工具确认中缺少专门用于规范金融衍生工具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发展速度很快,但较快的发展步伐不能与处于初级阶段的现实状况相适应,导致交易不规范、秩序混乱、政策落后等问题。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原生金融工具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规定都体现在同一个规范之中。将衍生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并没有针对金融衍生工具形成特意的说明。与此同时,自合约签订日起至未来交易日,可能引发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化的因素又是多种多样的,而准则缺乏统一的再确认标准,准则的规范适用性不足,有待完善。

(二)金融衍生工具会计计量存在的问题。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论及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应监督有待加强。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许多相关理论还处于借鉴和学习阶段,缺乏完整的具体规定,这会导致会计在统计数据和信息时采用的方式方法不一致,使金融衍生工具计量的信息缺乏真实性。同时,相应的监督系统也很不全面,没有全程进行监督,使外部监督作用有所弱化。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和历史成本等传统的计量模式相比,虽然更适合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要求,但不可否认,该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完善,交易并不活跃,该市场并非是完全有效的。其次,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不成熟,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衍生产品交易发生不充分,导致市场上难以获得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再次,缺乏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估价技术。现在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估算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容易被交易者操纵利润;另外,金融衍生产品的特点也决定了对其进行风险控制的人员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但我国很多企业相关人员缺乏,进一步加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

(三)金融衍生工具会计披露存在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披露主要涉及三大风险,即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其中市场风险包括汇率、利率以及其他价格风险。除此之外,新准则还详细规定了与金融资产转移有关的披露事项。但准则对金融企业的披露仅体现在公允价值的估量,而缺乏对企业自身公允价值的评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另外,对企业披露信息不完备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可能导致企业披露的信息不完全,增加使用人的决策风险,也影响监管部门获取信息的有效性。

四、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及风险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机制。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金融衍生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是具备完善的金融市场机制,只有建立健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要素市场,才能进一步活跃市场,便于对金融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判断,使会计从业人员相对准确地获取公允价值,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推广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选择适合的金融衍生工具计量方式。在复杂的金融环境下,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能够降低风险、提高决策能力。历史成本计量着眼于过去成本,对于没有成本或者只有很少成本的投资情况并不适用,也不利于未来决策。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能够弥补这一点。但公允价值模式要求完善的市场环境和外部条件。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较晚,因此,在选择金融工具计量方式时应结合我国当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分清在实际中的具体应用,选择适合的计量模式。

(三)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水平。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具备多种知识,如完备的会计专业知识,丰富的金融知识,熟悉金融衍生工具的运作原理及风险。因此,应大力推广并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各种技术和金融市场风险的判断能力的相关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能力。

(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始终,市场的各种风险都可能导致企业的经营业绩下滑甚至破产。为提高风险的防范和规避能力,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一套适合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防范的内控系统,必要时企业可聘请专家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进行管控或者给予建设性意见。

(五)强制披露充分信息。主管部门应根据最新修订的准则要求企业充分披露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信息,完善对企业自身公允价值的评定,并加大对披露造假的查处力度及处罚力度,加大金融监督力度,让投资者了解到更多相关信息,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X

参考文献:

[1]赖茂涛.金融衍生工具会计处理[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

[2]裴勇.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在会计处理中形成的风险分析和防范[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05).

第5篇

关键词: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风险 防范

我国金融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金融行业的发展能够推动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金融行业面临的风险也是比较多的,其中主要的风险有银行风险、金融失控风险以及金融创新风险等,鉴于这些风险的危害性,构建完善的金融体系来对其进行防范是势在必行的。

一、金融风险相关内容概述

(一)概念

所谓的金融风险,就是指金融机构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因为作出了错误的发展决策,进而导致机构的形象受到损害,资金流动出现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运营。

(二)特点

金融风险对金融行业的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因此,在构建金融防范体系之前应该对金融风险的特点进行分析,本文对其进行了具体分析,内容如下:第一,金融风险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所引起的,金融市场中的一些经济活动变幻莫测,在这些活动不断变化过程中,金融体系内部的相关因素就会随之变动,进而导致体系不稳定,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第二,金融风险对金融体系的破坏是十分严重的,金融结构以及借债资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但金融风险的出现会对金融市场中的所有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三,金融风险并不是完全不可控的,在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对风险管理内容进行详细地分析从而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进而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将金融风险的危害降至最低。

二、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

(一)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整体规划

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金融风险的出现是无法避免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降低金融风险的出现频率,对金融行业进行整体性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完成了整体规划之后,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就能够找准方向,这样有利于规避金融风险。在对金融行业进行规划过程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对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目前此行业发展的优势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对金融行业的市场环境进行深入地分析,通过这一分析找出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第三,金融行业的发展需要有相关思想来进行统领,因此,必须要确定发展思想,并对发展的目标进行确定;第四,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发展的核心内容,推动行业重点的快速发展;第五,针对行业发展计划进行分析,对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以此来促使行业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

在推动我国金融行业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为了促使行业能够有效的规避风险,就需要进一步的发展资本市场,发展此市场的积极价值是十分突出的,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内容如下:第一, 可以促进企业优选机制更加合理,让企业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这样金融企业发展就可以有强有力的后盾,其发展自然可以取得更好地成效;第二,可以实现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散的目标。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银行需要承担的压力是比较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银行风险就会对金融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鉴于此种情况,就应该对资本市场进行发展,通过此市场的发展来促使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的得到优化,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能够得到进一步的约束,这样金融行业发展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取得更好地发展效果。

(三)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机构

在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的数量比较多,这些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对金融市场有着一定的影响,而且这些冗杂的金融机构也使得金融管理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进而导致金融管理部门无法提出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鉴于此种情况,相关部门就应对金融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构建多层次的、综合性比较强的金融机构,这样可以将金融市场中的众多资源整合起来,对资本以及银行体系交接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帮助。与此同时,多层次综合性的金融机构还能够实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优化的目标,而金融人才的大力培养也可以补充金融市场中的人力资源,进而促使金融行业能够采用科学的经营方式,此行业发展能够多元化的发展下去。另外,在对金融机构进行调整过程中,还应注重金融产品创新,在实际创新过程中,应该对金融机构内部进行改革,促使内部发展和外部环境相统一,这样金融机构才能有效的规避风险,进而稳健的发展下去。

(四)强化金融监管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避金融风险,相关部门就应该强化金融监管力度,同时国家还应该根据目前金融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来制定合适的监管法律,下属部门以这些法律为基准,构建完善的监管制度,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以此来促使金融监管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帮助金融机构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金融行快速发展过程中,金融风险的存在是无可避免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促使金融行业能够有效的规避金融风险,相关部门就应该构建完善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这样金融风险对金融行业的不利影响才能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金融行业才能稳健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信贷;多元化;信用评价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随着房地产成为我国经济的支柱型产业,其繁荣与发展对带动我国经济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由于房地产业发展过热,大大小小的房企犹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出现,我国的房地产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尤其是今年来,一线城市的房价出现增长停滞,二三线城市房价崩盘现象隐现,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与压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我们业内人士十分关注的话题。

一、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济效益增长已到了一个瓶颈,从短期来看,房地产业面临着销售停滞、产能过剩、利润下降的不利局面。在这一过程中,房地产金融市场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出现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结构不合理,过度依赖银行信贷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近年来,许多企业都争先恐后的进入高利润率的房地产业,在一个缺乏规范与创新的市场中,银行信贷几乎成为各房企融资的全部来源,据统计,目前我国的房企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已上升至百分之五十左右,一些一线城市房企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甚至超过百分之八十,这表明,支撑着我国房地产金融业的是单一的银行体系。因此房地产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实际上都转嫁为银行的风险。一旦房地产业出现问题,势必将造成银行大量的贷款逾期、甚至是坏账的出现,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平稳运行。因此为了防止房地产业过热、防止房企的投机热潮,我国央行近年来采取了加息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结构过于单一的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就面临着资金链紧张甚至是断裂的风险,这也将影响银行信贷资产的效益与质量,增加信贷的风险。造成这种银行“放也不是、收也不是”的局面的正是我国房地产金融融资结构不合理的现状。

(二)行业政策不健全导致缺乏法律有效保障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业存在着许多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为我国房地产金融的整体运行增加的风险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乏明确的立法。近年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繁荣,但有关房地产业明确的法律依据却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只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等涉及到房地产抵押贷款,但比起房地产金融行业的不断变化与创新速度来说这些法律法规还远远跟不上时代。2.缺乏系统科学的监管体系。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政府性金融监管机构对房地产金融进行监管,这使得部分房企运用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融资,造成金融风险。3.土地出让制度不完善。一些地方由于土地出让制度不完善导致房地产金融出现风险的问题层出不穷,部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有暗箱操作的行为,部分房企不通过公开招标而直接与政府签订相应的合同,然后以此向银行贷款,在这其中就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三)过于依赖市场与担保导致信用风险加剧

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所面临的最大风险便是信用风险,这种风险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还在不断加剧之中,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市场需求减少导致信用风险。由于我国房企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加之土地成本不断增长,使得目前房价超过了普通人的承受范围,而中产阶级是房产消费的市场主体,由于房价过高导致这一阶层的房产消费需求降低,这使得我国房屋的空置面积迅速增大,资金难以回收而出现信用危机。2.抵押担保过于依赖房产,缺乏信用体系。当前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以房屋抵押贷款作为主要筹资渠道,一旦房屋的市场价格预期跌破至抵押额以下,那么抵押品将很难短期变现,蕴含着巨大的风险,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之一便是我国地产金融还未有健全的信用体系来替代实体抵押。3.个人住房贷款信用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国央行对个人信用的评价机制尚不健全,银行在给个人进行贷款时,难以对个人资金与信用情况作准确的判断,导致风险的产生。

二、防范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分析

我国的房地产金融的稳定关系到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尤为关键。笔者认为,要解决当前房地产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体系

改变当前融资结构单一的困境,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时解决房企融资困难问题的关键,多远化的融资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构:1.建立住房抵押二级市场。通过建立住房抵押二级市场,探索房屋抵押的证券化交易,证券化交易能够扩大银行与房企的房地产融资范围,并且加强银行资金的流动性。2.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托基金体系。房地产信托基金能够稳定房屋公积金贷款,并且在引入国外资本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同时,降低风险,这也拓宽了房企融资渠道。3.创新房企上市融资思路。当前房企想要在股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门槛非常高,这使得大部分房企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但股票证券市场毕竟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向,因此,采取“借壳上市”的方式上市对房企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同时“借壳上市”也可以隐藏起被银行“冷落”的标签,对房企融资是一个非常大的帮助。

(二)努力提高房企自身资金利用率

在注重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的同时,房企也应该通过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自身的资金利用率,以此来减少融资的压力。面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企业资金流转速度缓慢的现状,房企应该不断的提升自身的管理能力,加大对于其资金的管理力度。将资金管理的方式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设计,确保资金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企业的掌控之中。同时,要加强对于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能够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减少预支透支现象的出现。最后要努力的控制企业的运营成本,防止企业的资金出现浪费的现象,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创造企业的价值上。另一方面,房企资金利用率的提高也依赖于银行系统的内部控制。银行通过建立一整套房地产市场的预测及监控体系,对每一个房企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作及时的汇总分析,并对企业提出运营要求与目标,以此来提高房企的资金利用率,盘活资金。

(三)强化国家的宏观政策指导

在国家的层面上考量,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政府要不断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金融的宏观调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断完善房地产行业市场信息系统。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完善,加强对房地产金融与市场的统计工作,全面掌握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真实数据,以此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2.加强房地产金融行业的法律制度建设。通过加强房地产金融行业的法律制度建设,为房地产金融业的各方提供法律依据,明确融资各方的权责,并建立问责追查机制,确保房地产金融行业透明运营。3.通过措施减少对土地的过分投资。要减少对土地的过分投资,首先要转变当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模式,这样可以由于行政手段而导致的土地过分升值。其次要引导土地所有人努力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可以通过对闲置土地进行征税等方式刺激人们积极开发土地。最后可以建立科学的房产税机制,减少城市中的空置住房。

(四)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信用评价体系

我国房地产金融业要创新,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房地产信用评价体系,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建立统一的国家银行征信系统。在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关于个人的征信系统,但是总体而言不够完善,在实际操作中,银行中存在着通过变通甚至违规的手段来减少审查的步骤进行放贷,这对信贷安全形成了严重的隐患,因此我国央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并对个人及房企的信贷行为进行约束,防范我国房地产的信贷风险。2.建立信用分级制度。信用分级制度可以将不同的借款人进行等级区分,同时,通过对于个人或者企业的就业、运营、收入情况作实际的考察对其信用等级做一个科学的评定,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可以对信贷的风险类型进行科学的预测,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将违约行为从审查阶段杜绝。

三、结束语

房地产市场与房地产金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房价的不断提升,以及房屋空置率的不断增大,我国房地产金融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剧,因此房地产市场的各部门要增强沟通,创新融资思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引导与调控,各方协同,共同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高金艳.试析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J].金融视线,2014(04):123-124.

[2]古珂.我国目前房地产金融的风险及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14(01):129-130.

第7篇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地核算和监督,并对金融机构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做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失真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出现意外情况时,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一)会计制度的风险

当前,尚有部分会计核算标准、规定不适应实际工作情况。例如,国内巨额贷款呆账积重难返,金融行业风险高度集中,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在目前国有银行贷款呆账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呆账准备金,对已造成的银行贷款损失来讲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2.已造成实际损失的呆账,却因手续繁琐,条件严格,难以分期摊销。同时,银行在利润指标的压力下普遍对冲销呆账存在顾虑,从而导致呆账日积月累,风险得不到及时化解。日、韩等国银行倒闭的事实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后患无穷。

(二)会计人员风险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因此,由于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或在执行会计制度过程中发生人为偏差、违规操作,使金融机构资金财产遭受损失也大有可能。如:会计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过程中,由于对票据防伪、防假识别能力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银行资金被诈骗、冒领;有的会计人员对支票折角核对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开户单位的经办人员都较固定、相互熟识,忽视或省略折角核对印鉴这一程序,致使潜在的会计风险成为现实;还有的会计人员没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贪图安乐享受,利用会计内控中薄弱环节盗窃、挪用单位或客户的资金,致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资产遭受损失。

(三)会计监督的风险

会计工作另一项重要的职能是实施会计监督。而目前的金融业会计监督职能相对薄弱。比如:商业银行转轨后,效益成本观念得到很大增强,但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只要求存款规模、讲究信贷管理,却忽视和放松了会计监督。体现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上是行政花钱、会计记账,即事后核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消弥于无形。对于某些盲目决策,攀比消费,超计划、超范围开支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无法起到有力的会计监督作用。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成因

(一)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

有的金融机构虽然建立了各项制度,但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有章不循、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的现象;有的应由会计主管审批的重大事项,主管人员并未对其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而只是在形式上盖章了事;有的虽然建立了事后监督制度,但流于形式,事后监督员只是对传票的要素进行简单地审查,并未真正起到对每笔会计账务处理全过程的事后监督作用,从而导致案件已经发生而很长时间发现不了,给国家资金造成重大损失。

(二)会计监督职能比较弱化

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会计工作还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热衷于账务处理,对于资金运作过程的监督较为淡化。表现在对现金管理、大额支付凭证的审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缺乏有效地监督。

(三)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分支机构和经营网点增长较快,在短时期内吸收了大量的会计工作人员,导致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思想参差不齐。人员的素质不高很容易发生会计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从已发生的金融风险看,人员因素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许多风险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本身有关联。

三、完善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体系的措施

(一)进一步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谨慎会计标准,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是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标准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真实核算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从2000年起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正式实施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要进行五级分类的试点。要以推行五级分类为契机,加强检查与监督,使金融机构能真实地反映其信贷质量,对其他资产的核算,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同时,按照各类资产的实际风险,提高提取呆、坏账准备的比率,适当放宽呆、坏账核销条件,以体现金融企业的高风险性。2.合理确定收入期限,缩短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同时,考虑过去金融机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长、形成大量表内应收未收利息的实际,对历史应收利息实行逐年税前冲减政策。3.改进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在目前实际分类折旧的基础上,特别对电子机具等技术更新快的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法。4.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水平。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做出规定,即从2001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9年将营业税率从9%降至8%,但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的营业税率3%相比,同第三产业营业税负担相比,金融业仍是最高的。因此,需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水平。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充分考虑金融创新、金融新业务加速发展的趋势,制定规范金融新业务的相关会计标准及规定,使金融会计制度建设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业务的会计风险。

(二)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

1.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的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的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的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的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的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的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的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

2.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

3.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

(三)加强金融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1.提高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金融会计人员应具有敏锐的政治头脑、新锐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提高文化素质。近几年来,金融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基本实现了大专水平或本科学历。现在,学海无涯的学风已成为每个会计人员的自觉行动,也是知识复合和提高素质的重要基础。

3.提高业务素质。一是应具有会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二是应具有会计管理水平,三是应具有会计组织能力。

第8篇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 金融体系 金融风险 防范

长期实施的利率管制政策和垄断的金融市场结构,使得中国金融资源分配高度不均衡,并且严重缺乏效率。银行业成为暴利行业,大量金融资源以极低的利率流入效率较低的国有企业和房地产等暴利行业,但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只能通过高利贷获取资金,经营困难,大批倒闭。目前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现状既危害了中国的金融安全,也打击了中国的实体经济。因此包括利率市场化在内的金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面对中国并不健全的经济制度环境和金融市场环境,利率市场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对整个金融体系都是一次严峻的挑战。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与现状

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货币市场融资的利率水平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它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交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己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

1993年,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同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7年6月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3],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同时,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下限和5年期以上大额存款利率上限。

2012年以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同年6月8日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2012年7月6日再次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7倍。2013年7月20日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下限,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因此,目前我国从计划利率到市场化利率的推进程度已超过了50%:补充的利率产品——理财产品、民间融资的利率早就市场化,三大主流利率产品+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同业利率中贷款利率、同业利率也已基本市场化。目前的利率管制实际上只针对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最关键的一环,全世界在放开存款利率的过程都是非常谨慎和渐进的。我国目前存款利率已取消下限,上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中国几乎所有的银行都在第一时间将一年及以下定期存款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倍。据推测,央行很快将允许存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之上上浮20%,利率市场化确实在稳步快速推进。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金融体系的风险

在世界各国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一般会出现存款利率上升, 金融资源流向中小企业和表外业务等高风险高收益领域,整个金融体系会出现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格局。因此,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都面临着明显增大的风险,稍有不慎,甚至酿成金融危机。而我国又有着独特的国情和市场法律环境,下面对我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面临的金融风险逐一进行分析。

(一)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

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一般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存款利率上升,商业银行存贷利差收窄、盈利能力下降。因此,经营能力不佳、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金融机构容易受到冲击甚至破产。如美国在上个世纪80年代放开利率管制后出现了储蓄贷款机构危机,每年倒闭的金融机构超过100家。

其中一些商业银行将放弃传统的以信贷为主的经营策略,既可能尝试专业化、差异化,也可能选择混业经营、扩大规模。转型的失败和进入新领域的不确定性,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

特别是占主体地位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期被利率管制所保护,缺乏竞争力,不仅经营管理模式单一僵化,而且缺乏科学精细的风险管理手段,未来的经营风险不可小视。

(二)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正常波动致使商业银行资产收益与价值相对于负债成本和价值发生不对称变化而造成的风险。这是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长期面临的主要风险,一般包括以下几种:一是重新定价风险。由于资产方或负债方的金融工具或产品重新定价或到期时间不同,利率曲线平行移动将导致银行成本骤然增加或收益骤然减少;二是收益曲线变动风险。由于资产方或负债方的金融工具或产品期限结构的多样化,收益率曲线非平移变化导致资产和负债的平均收益率不一致;三是基准风险。在同一时期内,如果两种不同金融产品的定价基础即基准利率变化水平不同,会导致其利率变动的不一致,增加商业银行的损失。四是期权性风险。资产方或负债方的金融工具或产品中内含选择权,利率变动影响这些选择权的行使,给这些资产的利息现金流以及经济价值带来不确定性的变化。

由于我国长期实施利率管制,商业银行较少面临此种风险,一般通过调整存贷款期限结构和同业拆入/拆出结构等对冲利率风险,且只能通过到期或新发生业务进行调整,力度和效果都很有限。金融市场化和金融深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已开发出大量的利率风险缓释与控制的手段和金融工具。而我国尚缺乏人民币衍生品如利率期权、利率远期和利率互换(IRS)等对冲工具,难以满足商业银行有效对冲利率风险的要求。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现行利率风险管理与监测方式和系统主要适用于利率管制状态,与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也有很大差距,不仅监控频率和时效性需要提高,相应的工具和系统也需改造升级。

(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随着利率的市场化,商业银行信贷结构势必发生变化,其新增信贷资源可能更多向中小企业和资本市场业务等收益较高的领域倾斜,风险偏好因此而上升。

我国商业银行以往主要针对大型企业的信贷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小微客户数量多、风险分散且复杂的新局面。大部分银行还不能像以服务中小企业闻名的美国富国银行一样,通过集中审批、系统自动打分来加快审批速度和有效识别风险。甚至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可能被迫下移审批层级和授权,增加潜在的风险。

表外业务和复杂的金融创新业务规模可能会上升,但我国目前还缺乏市场化的信用评级系统,对所有交易对手的真实情况调查成本太高,因此难以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设置集中的信贷管理和额度控制,信用风险的监测和管理都很困难。

利率上升使得金融市场中一直存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也加剧了:高利率使得有更多选择的优质客户选择其他融资方式,愿意支付高利率的往往是高风险客户或者根本不打算还款的客户,从而形成逆向选择;而已获得贷款的客户为了获取高收益偿还高借款利息,可能会从事高风险活动,产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提高了信用违约的概率。

(四)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

由于存贷利差减少,商业银行为了提高收益,势必降低资产的流动性,如降低国债和央票的占比,增加更复杂、流动性更差的信用债和抵押贷款证券等的占比。但另一方面,由于不同银行之间的利差增加,银行之间债务的流动频率和规模都会提高;个人和企业提前还款和存款提前支取发生的概率会显著增加,商业银行存款的稳定性无疑会下降。存贷之间更容易形成由于期限结构的不匹配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金融机构会通过各种手段将表内业务转移到表外,放大财务杠杆,提高非利息收入。但表外业务的现金流预测和监控难度更大,流动性风险更加难以识别。

(五)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的风险关联性可能会显著增强。

1.相关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发展,使得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不同金融市场机构通过金融创新产品联系更加紧密,风险在银行、股市、债市和保险市场上快速传递。

2.随着存款波动性加剧,商业银行会拓宽批发融资渠道,扩大其银行间市场短期拆借、回购业务的力度,降低自身的流动性风险,但却同时提升了商业银行之间的风险关联性。

3.由于混业经营具有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分散风险和易于金融创新等优点,利率市场化后,金融机构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实施综合化经营,开展证券、信托及保险业务的趋势将日趋明显。混业经营的企业必然会通过内部交易、关联交易发挥总体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但风险也会随着这些交易通过信贷、投资、担保、救助、承诺以及转移定价等进行在整个集团内部的不同金融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的交易对手之间进行传递,形成影响面巨大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造成金融危机。

4.我国长期在利率管制和分业经营的模式下运行,在涉及利率创新产品的发行、交易和监管等方面都无法可依,对混业经营也缺乏法律上严格界定、约束和监管,业内外人士都可能寻找制度设计的漏洞进行“灰色业务”的尝试,再加上非法行为的推波助澜,有可能造成整个金融市场的混乱。

三、利率市场化下金融风险的防范

(一)夯实利率市场化的基础

夯实目前普遍认同的利率市场化的环境基础,其中包括:

1.加强会计和披露要求、法律和司法系统以及市场基本纪律。它们对防范危机具有重要意义。在信息缺乏的情况下,监管者和市场都无法阻止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

2.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存款保险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不确定性,如道德风险、金融垄断、多头监管等等。尽管如此,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存款保险制度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3.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2011年我国信贷融资占社会总融资一半以上,债券融资占10%左右,股票融资占整个社会融资的份额不到10%。而银行体系债券持有量仍然占整个市场存量的70%以上,风险仍然过多积聚在银行体系。因此,应该进一步扩大股权融资比例,增加保险、基金、证券、个人投资者及海外投资者等非银行主体的债券持有量,建立更多元化的金融市场,让多种类型的投资主体共同承担金融市场风险,降低利率变化对金融体系的冲击。

(二)推进金融创新,增加风险对冲工具

制定法律法规规范金融衍生工具的发行和交易。发行和推广利率期权、利率远期协议(FRA)和利率互换(IRS)等金融衍生品实现货币价值发现职能,规避利率风险;发行和推广信用违约掉期(CDS)等衍生品,转移信用风险;发行和推广资产支持证券(ABS)、抵押支持证券(MBS)和担保债务凭证(CDO)等,提高资产的可变现能力和产品定价能力。

(三)加强金融制度建设

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与银行、证券和保险分业经营相容的金融法律体系,但与利率市场化后可能出现的金融混业经营配套的系列法律法规还没有制定,在很多法规中存在与混业经营相抵触的条款,不能及时有效地规范快速发展的金融市场秩序。因此,应加强立法工作,建立一个保障金融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安全平稳转变的法律环境,防范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制度风险。

(四)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现行金融体系还存在不少缺陷,难以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产权过度集中、委托矛盾突出、公司治理行为缺乏激励和约束。目前,金融市场也逐渐放开,降低了民营资本进入的门槛,与利率市场化的举措配套,有可能逐渐改变我国金融业的垄断市场结构,增强市场竞争,通过外部的硬约束倒逼体制内金融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多样化、透明度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

(五)建立健全金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在金融企业内部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流程,将全面风险管理覆盖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评价、风险接受、风险转移、风险补偿。充分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流程、技术和风险度量模型,在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支撑下,建立完备的风险计量、监管和控制系统。

(六)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随着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产权的多元化,金融创新不断加快和混业经营的推进,我国的金融格局将呈现金融机构多样化和金融风险复杂化的趋势,对金融监管当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这方面,由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已经有了几十年的金融监管实践,有很多先进的金融监管制度、流程、标准和组织架构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使得我国金融监管逐渐与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BASEL协议体系接轨,不仅有助于我们防范国内的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我国更快地融入全球金融市场和体系。

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球金融深化的必然趋势,但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不能急于求成,应坚持循序渐进的方针,扎实有序地推进每一项基础工作,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确保利率市场化平稳顺利地完成。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我国利率市场化下的金融风险及防范[J].华北金融,2007(1):22-40.

[2]银监会利率市场化改革研究工作小组.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2(12):1-16.

[3]Mishkin,F..Financial Policies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nancial Crises in Emerging Market Countries,N B E R Working Paper,No.8087,2001.

[4]郭彩虹.中国利率市场化的市场反应及面临的风险与化解[J].商业时代,2013(15):62-63.

第9篇

为了对金融风险进行预防、处理,金融风险预防保护系统必须得到建立健全。本文对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使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得到提升、完善的相关对策、措施。

【关键词】

金融风险;预警防范;防护系统;措施

1 当前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金融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完善决定了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国的金融管理系统依旧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监督管理协调体系没有得到妥善正确的建设,而对金融风险预警这一问题进行关注的时间也并不长,就使得目前我国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出现了问题,也难以进行解决。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的协调主体不明确

从理论的角度来进行分析,那么金融防范预警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就是预警指标机制以及风险产生的原因。在进行实例检验方面,1997年在亚洲各国家中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可选作样本进行查验,将“信号法”作为检查的主要方法,另外,像信息体系方面的办法以及多元性统计法也是可采取的方法。不过,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的建立方面、风险信息控制预测方面,却很少有人运用到动态法进行决策。若从实践方面来看,对于中央银行而言,当监督管理的职能进行分化后,对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进行建立完善是新的挑战,当前正在对此工作进行研究探索,完整的体系并没有得到建设。而另外一些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例如证券市场以及商业性银行,目前的研究重点依旧是对预警防范的系数进行划分、对预警指标进行选取,对于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的根本实现条件并没有做出深层次的思考。与此同时,中央银行、政府经济部门以及金融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能是不一样的,就造成了这些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难以进行,继而对金融风险防范预警的管理、预测、信息搜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1.2 预警机制不健全,合理分析方法缺失

随着时代的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取得了各方面的突破。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以及地区对计算机网络信息体系进行了建设、完善,使得信息获得方法更加高效、科学、安全。另外,在对监督管理数据进行剖析的过程中,数学模型建立以及数学统计方法、人工智能科技、金融工程建设技能等先进技术得到了运用,使金融管理工作的安全性、规范性得到了提升。但是,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在对问题的剖析处理上仍旧较为落后,不具权威性和高效性,仅仅以监督管理者的专业素质以及判断技能作为对风险进行预测的主要方法。没有对相关数据进行系统上的使用,在浪费资源的同时也给决策带来了影响。

1.3 风险配置系统不够完善

在我国,金融风险防范系统的基本配置机制没有得到完善,导致了政府的周期性抑制以及金融风险的周期性积累问题的出现。另外,市场的自我调节能力不足,金融风险扩大化的潜在危险是金融体系革新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而不合理的改革工作又会使金融风险增加。由于二元金融机制在我国金融革新工作里得到了建构,就造成了合约进行交易没有安全的制度环境。而金融风险在配置体系方面的缺失也受到金融合约者个人素质、人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金融风险超过了主体的预测范围,不能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就不愿承担过多的风险,这样一来,势必会给金融风险的配置体系造成影响。[1]

1.4 金融风险防范预警缺乏良好的信息基础

首先,在金融风险预警的信息系统建设方面,规划处理工作较为缺失,复建的情况比较多,已经建设好的信息体系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主要是数据口径、技术设备等方面的问题,造成信息无法实现共同分享。其次,信息的搜集整理缺乏规范性。主要是由于数据接口、指标系统的不一致,造成信息采集工作重复,缺乏效率,也就使得工作人员难以进行风险预测管理了。另外,数据的可靠性和有用性会因为信息搜集整理的间断、拖延而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无论是在数据的口径方面还是在数据的指标方面,都不能达到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工作的标准。最后,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的信息数据公开程度低,人民群众对其缺乏了解,也就给数据指标的统计带来了不理想的社会预警效果。

1.5 不合理的宏观调控手段

对金融市场主体的经济收益来说,政府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手段非常重要,影响的程度、范围都很广,金融系统在整体上也会受到其影响。比方说银根如果抽紧,金融活动里面的信贷量就会产生波动,继而失去应有的流动性,对不稳健的银行来说,就会有流动性危机的产生,而非金融企业就将面临债务问题了。另外,金融资产的价格降低是由利率的增长引起的,继而会使许多企业的资产遭到缩水情况。由此可见,政府的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对他们的信贷能力、支付能力以及资产流动性都有影响,调控着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不合理的宏观调控手段将增大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

1.6 监管部门的合作衔接工作不足

首先,金融监管在工作理念上就存在问题。在监管部门的工作里面,主管和管制替代了监管和市场。其次,金融管理监督的体系没有得到完善。机构的审查批准工作是我国当前金融管理监督体系的主要内容,金融机构是否符合标准以及规范是监督管理工作的目的,而没有对其中的风险进行防范、管理。再次,分业监督管理机制存在很多问题。对于金融方面的完整管理,分业监管难以进行掌控。金融市场出现了混合发展,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行业划分不清,监管工作也就出现了真空情况,效率十分低下。最后,金融监管的法律系统没有得到完善。现有的金融监督管理法律体系存在缺失,不具合理性、可操作性,也就造成了监督机构无法顺利进行工作。[2]

2 应对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问题的措施与对策

2.1 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

针对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系统的不足之处,对金融风险预警系统进行科学合理地完善。主要是从三个层面上建设出先进现代的监督管理系统,而这里的三个不同的层面就是宏观、中观以及微观的角度。对于全国性金融风险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和检测就是宏观层面的预警体系,同时也对中观、微观预警体系建设作出正确的指导以及信息接收处理,方便对金融风险进行分析、解决。而局部性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就是中观层面预警体系应完成的事。接收来自宏观层面的指导,然后将处理风险的措施输送到管辖范围内的各级金融机构、政府经济部门里面去,并对这些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地区性的金融风险防范管理就称之为微观预警。依据银监局通知的监督管理指示,对管理范围内的金融机构进行风险预测监督管理是微观预警的主要任务。之后也是将各种处理措施输送到管理范围内的各级金融机构、政府经济部门里面去。三层面预警系统的完善建立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防范工作帮助非常大。将其他国家应对金融风险的措施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使不同层面的预警机制相互协调帮助,央行、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银监会都要加入到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中来,使风险监督管理机制得到完善。[3]

2.2 金融风险预测管理模型的研究

在依据前一时期金融风险数据的基础上对金融风险防范模型进行建立和完善,给日后一段时期的金融风险预测提供依据,也就是对金融风险做出管理、预警。为了使金融风险预测管理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科学性,就需要运用到一些措施,比方说:数量模型的建立。也就是依据变动的模型来对未来时期金融风险进行预测。另外,还有一种就是把风险发生之前的所选变量情况和对照组进行对比研究,对一组经济变量进行监督观测,如果其中一个变量超出了临界范围,那么就可将其作为预测的金融风险信号了,这也就是信号法。

2.3 金融研究体系的合理构建

对于金融研究机制的完善建立,有不少的变量能成为预警指标。那么,对风险类别的剖析、研究就决定了对变量的选取、对风险原因的确定。对金融风险的预测识别来说,预警指标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指标的选取应遵循以下几种原则:首先是综合性,即意味着监督预测的指标在设计上要拥有全面涵盖性;其次是规范性,即需要依据国内外中央银行所规定的预警管理指标来对指标系统进行设计选取,使其具有安全性以及科学性;再次是互补性,也就是说各项指标之间要相互联系补充,对金融风险的问题与状态做出全方位的显示;而后是灵活性,意味着所选指标需要具有灵活度,能对金融风险的变化情况做出细致的观察预测。最后就是可操作性了,也就是说在金融风险防范指标的系统里面,各指标都可以从繁多的金融数据里取得科学可靠的资料,获取较为精准的数据,具有可操作性。

2.4 提升技术保障和制度安排

对于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来说,一方面要积极完善预警监督管理机制,一方面还要关注到金融风险监督管理操作子系统的建设,使之分别从监督管理组织系统、制度管理系统以及预警防范措施方面发挥作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十分复杂,所以下面的子系统需紧密联系、相互协调,使风险预测管理技术得到保障。一方面要具备合理正确的组织系统,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安排,使其具有高效性、安全性、可操作性。法律规章应包括以下几点,即预警的目标、方式、指导、信息管理、监督体系等。另外,为了使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得到更好的运行,就需要建立起合理的组织框架,使各环节的工作都能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先进的技术也是建设风险预警体系的重要步骤。因为在预警的体系里面,有大量的指标得到了运用,而指标也将进行回归、分析处理,但复杂繁琐的核算工作仅凭人工是难以进行的,所以必须开发、设置相关的计算处理工具,使得指标的计算工作得到妥善处理。[4]

3 总结

当前,金融管理运行工作存在许多风险,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市场金融活动,给各类金融投资带来了损失,也严重侵害了金融防护系统。面对这种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使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得到建立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许菁.我国金融风险预警模型的构建与实证检验[J],2013(04)

[2]刘霞,陈小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构建及测度[J],2013(01)

第10篇

一、金融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产能过剩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部分行业出现了供过于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消耗与高排放的企业。一般产能过剩在经济运行方面容易引发金融风险。为了有效解决产能过剩问题,我国应对经济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随之影响了金融行业发展。首先是由于相关行业经济效益的下降,影响了经济活力。大量资金在产能过剩中占据了很大比例。这就导致融资的成本与难度不断增加,同时,也出现了资金错配的问题。第二,在经济发展的高速阶段,产能企业为了扩大生产,从银行得到了大量的贷款用于自身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产能过剩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的存在情况严重。因此随着政策的调整,银行逐渐取消对相关企业提供贷款。相关企业被迫从影子银行来进行融资。另外,这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转型,但是转型不成功造成企业致命性的后果,影响社会安定。

(二)地方债务的问题

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举债成为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一种重要方式,甚至成为普遍现象。政府依赖举债出现了大量问题:违规低压、高价卖地、管理混乱,不公开透明等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依靠卖地和银行贷款来缓解财政问题。但是卖地的最大问题容易造成对房地产的过渡依赖,但是房地产市场本身存在的不稳定性会对房价与政府财政收入产生波动,由此卖地的方式行不通。银行贷款的形式短时间可以解决地方财政的问题,但是长此以往会加大银行的风险,不利于整体管控的建设。

虽然目前不会出现例如西方国家地方政府破产的情况。但是地方政府存在大范围的债务问题要因此重视,这些问题的累积已经埋下金融风险的定时炸弹,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

(三)房地产泡沫化加剧

我国房地产价格的走高影响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随着国家加强相关方面的宏观调控,房价的增长逐?u趋于理性化。但是房地产市场针对金融体系的风险一直存在,如果未能妥善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将对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造成致命性的打击。因此,房地产的泡沫经济,会对金融体系资金链的断裂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影响社会的民生问题。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原因之一便是房地产的资金链出现断裂。

二、目前金融领域的特点

(一)整体放缓

目前全球经济呈现放缓的情况下,金融行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金融行业的放缓容易导致不良贷款的增加,使不良贷款率呈现上升的趋势。

(二)投资环境改变

由于经济新常态的原因,部分投资者开始将存在银行里的资金取出来,用来投资其他资本领域。但是经济的增长需要扩大内需以及消费带动。这样的现象导致资金的流转不顺畅,使实体经济的输血造血功能下降。大量热钱的涌入,提高了金融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实体经济与金融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研究

(一)建立并完善立体式的风险防范体系

针对金融风险的工作,事前防范比事后处理效果更佳明显,可以避免经济出现大规模的波动。随着我国经济经过长时间的高速发展,并通过不断的摸索实践。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风险防范控制体系。但是在体系的建设上,仍然存在着不少缺陷。再加上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在不断变化,各种新产品层出不穷。而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没有按照相应的变化进行调整,在监管上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没有及时管理的灰色地带有可能是未来金融危机爆发的重灾区。

(二)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除了制度设计,更需要人们在观念上的转变。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有助于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金融行业由于其自身原因,很多工作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薄弱。因此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工作人员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有所认识,从根本上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提高风险防控的意识有助于增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行业自律

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与完善,要坚持金融行业的自律,金融行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市场机制的原则,同时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指导。金融业的自律有助于加强市场监督效果。市场机制最大的优点,引导金融行业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避免出现不规范的竞争,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通过市场与制度方面的监督,即约束了恶性竞争,又有利于金融行业开展体系建设的深化改革,这样可以使金融行业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保证经济与金融的安全。

第11篇

关键词:网络 金融风险 防范 措施

一、前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社会的经济结构经历了巨大的调整,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式风靡全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有力推动了网络金融的发展。所以说,网络金融是网络时代的特殊产物,是金融与网络技术全面结合的成果。

网络金融主要包括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络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人们可以通过网络足不出户处理金融问题和享受金融服务。但人们在享受网络金融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网络金融风险。

二、网络金融风险的种类

从业务技术角度分析,网络金融风险可分为两大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与支持风险,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信誉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网络信息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安全风险主要来自于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及网络外部的数字攻击,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网络金融交易运行的载体是计算机网络,所有的交易资料都存储在计算机中。互联网下的信息传递很容易成为网络黑客攻击的目标。据调查,网上黑客的攻击活动能量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他们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破坏力极大。

2.技术选择与支持风险。传统商业金融机构为支持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网络金融技术解决方案,而其所选择的方案可能存在设计缺陷或被错误操作,这就造成了网络金融的技术选择风险,可能使金融机构所经营的网络金融业务因技术陈旧、网络过时而引起巨大的技术机会损失。同时,由于网络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金融机构的网络技术问题往往依赖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支持来解决,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网络金融发展的需要,提高了金融机构的工作效率,但也使传统商业金融机构暴露在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之中.这就造成了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风险。

(二)网络金融业务风险

1.操作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一方面来自网络银行安全系统,另一方面来自网络银行客户。网络银行安全系统的设计缺陷、银行职员的操作失误、系统错误等均可能导致网络金融业务出现操作风险,甚而危及网络银行的总体安全;网络银行客户在使用网络银行时的疏忽大意也可能导致网络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

2.市场选择风险。网络金融的市场选择风险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网络银行在选择方面处于劣势地位而导致的业务风险。如网络银行客户利用网络的特点,对自己的信息实施隐蔽,使得网络银行在鉴别客户风险水平时而处于不利的选择地位。

3.信誉风险。信誉风险带给金融机构的是持续性的、长期的消极影响。一旦发生信誉风险,不仅会使公众失去对银行的信心,还会使银行同客户之间长期建立的友好关系受到损害,使银行面临丧失客户和资金来源的风险。而网络银行业务由于采用的多是新技术,更容易发生故障,任何原因引起的系统问题都会给银行带来信誉风险。

4.法律风险。网络银行业务涉及诸多法律,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和货币发行制度等。对任何一项法律条文的疏忽都可能使金融机构处在法律风险的风口浪尖。

三、网络金融风险的影响

就其本质而言,网络金融风险与传统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并无区别。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引发网络金融风险的因素以及网络金融风险对传统商业银行和网络银行的影响则与传统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大不相同。例如,在传统商业银行背景下,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则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所以说,网络金融风险将放大传统金融风险。

首先,传统商业银行业务面对的对象是实际的货币,而在网络金融业务中,经济活动的表现形式已不是货币资金的流动,而是代表货币资金的数字化信息,这种信息所代表的货币量已大大超过了实际的货币数量。

其次,网络技术所特有的高效远程处理功能,在为金融服务和产品提供快捷的技术支持的同时,也加大了支付、清算风险的国际性波及速度和范围,使风险的聚集变得轻而易举,而使风险的预防变得困难。在传统商业银行“纸质”结算中,对于出现的偶然性差错或失误,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纠正。但在网络金融业务中,这种纠正的余地大大缩小,错误的补救成本加大。

第三,网络金融业务的操作平台是互联网,网络的虚拟化特征使金融业务交易也变得“虚拟化”。在网络金融业务中,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都变得隐蔽,使金融风险形式更加多样化。

最后,网络金融风险将加剧金融危机的爆发性和破坏性。一些超级金融集团为追求自身利益,利用国际金融交易平台进行大范围的国际投资与投机活动.加大了金融危机的突发性。互联网的开放性加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在传统金融中,可以通过一系列强制手段将风险隔离,但在网络金融中,这种隔离的可行性大大减弱,国与国之间的风险相关性日益加强,金融危机一旦形成,会迅速波及世界各国。

四、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认识到网络金融风险的存在及其不良影响,并不意味着不要发展网络金融。相反,网络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为了保证网络金融的健康有序,必须着力加强网络金融风险防范。鉴于网络金融的特点,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和控制措施也就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式。

(一)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

我国在信息技术的发展方面起步较晚,目前我国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大多是引进国外相对落后的产品,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对我们进行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应重视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我国信息产业发展进程,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以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提高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网络金融安全风险及技术选择与支持风险。

(二)完善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建立金融系统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网络金融风险的本质是仍然是金融风险,传统金融机构作为网络金融的主体应从源头上加强网络金融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职能,充实内部科技力量,制定完善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建立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健全本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聘请专业人才成立专门从事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专职队伍。

(三)加强防范和控制网络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

我国目前已初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并在刑法中对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做出了相关规定,但防范和控制网络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还远远落后于网络金融的发展。我们应在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和颁发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进行规范,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对数字签名、电子凭证的有效性进行明确规定,明确电子商务中银行和客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要完善对金融行业的监管规章,增加对其提供的网络金融业务的监管。

(四)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个人信用体系

据统计显示,发达国家的企业逾期应收账款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却达5%以上。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也基本属于空白。因此,我国要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网络金融,必须加快信用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这是降低网络金融虚拟性所带来的风险的有力保证。金融机构应以结合传统纸质结算为基础,开发个人信用数据库,并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用以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个人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无论是对传统的金融业务,还是对新兴的网络金融,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都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

(五)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纳入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

近几年来,我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要长期有效地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维护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就应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纳入到我国的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制度中来,建立起发展网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将防范网络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坚持不懈。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之所以漏洞较多,与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没有统一规划,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将网络金融的发展纳入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统一规划,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才有利于网络金融系统的统一监管,才能使网络金融系统内部的协调一致,减少支付结算风险,并有利于其它风险的监测和防范。

(六)加强国际合作,基于国际协调防范网络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防范网络金融风险是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我国目前信息技术水平不高,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人才匮乏,为此,有必要以开放的姿态,与国际具有较高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能力的国家和机构合作,利用对方成熟的技术基础,解决我国网络金融业务的软硬件难题。例如,目前全球已经有由42家金融机构合作成立的认证中心可以为133个国家的公司提供认证服务。利用这些开放的、成熟的国际认证中心, 有利于我国的金融机构快速安全地实现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同时,还可以借鉴世界先进国家和机构防范网络金融风险的成功经验,使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事半功倍。

网络金融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但也带来了前所未见的网络金融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大大影响了交易和资金的安全性,影响了金融业的健康向上发展。因而,防范网络金融风险,以保障网络金融业务对经济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李虹.网络金融特殊风险深化[J].浙江金融,2007(11).

第12篇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宏观审慎监管;监管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1)01-0002-05

一、引言

2008年下半年爆发的自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最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银行业监管是一场重大考验。这次金融危机暴露出一些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制度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已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为了保证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对我国经济建设继续提供有力的支持,建立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新型银行业监管制度是当务之急。

这次金融危机说明美国金融体系一直存在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导致美国次贷危机的主要原因有:低利率的货币政策、发达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商业性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及其脆弱性、松化的金融监管。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对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忽视和宏观审慎监管不足,长期以来,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为代表的宏观金融管理高层过份坚持自由放任的思想,缺乏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意识,信奉“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和“几个监管者比一个好”的理念。在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又缺乏有效防火墙的情况下,低利率的房贷政策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杠杆效应使泡沫迅速扩大,在这一宏观审慎监管缺失的金融体系中,系统性金融风险引致大面积危机的爆发就在所难免。

国际金融危机也暴露出《巴塞尔资本协议II》的一些不足,其中突出的就是缺少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框架。《巴塞尔资本协议II》强调了商业银行风险的精细化管理,并提出了一揽子实施的方法和方案,这些方法是值得充分肯定并需要继续推行的;但其忽略了在精细化计量条件下资产和风险对市场的高度敏感性,及其所导致的顺周期效应,国际金融危机促使各国重新考量其金融监管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重新审视《巴塞尔资本协议Il》对商业银行监管的要求。一些美欧国家监管当局纷纷提出重构金融监管框架,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标志着美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正在发生重大改变,旨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巴塞尔委员会正在着手完善监管规则,已提出《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和《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简称《巴塞尔资本协议III》,2010年9月12日,27国已就该协议草案达成一致。《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的正式颁布将对银行业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银行业在这次危机中虽然基本上保持了平稳运行,但是我国银行业监管制度建立的时间比较短,相关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诸多不足。我国应以美国金融危机为借鉴,改革现行的银行业监管制度,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二、相关文献综述

系统性金融风险通常是指金融风险从一个机构传递到多家机构、从一个市场蔓延到多个市场,从而使整个金融体系变得极为脆弱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具有突发性、传染性和外部性。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前,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的相关理论都没有对系统性风险防范给予足够的重视,而理论上的局限也导致了应对系统性风险的政策工具的缺乏,长期以来各国银行监管机构普遍偏重于微观审慎监管。金融危机表明仅仅偏重于微观审慎监管已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与微观审慎监管相对应的是宏观审慎监管(macro-prudential Supervision),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出现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公开文件中,它强调的是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安全,通过制定全面的金融稳定性政策来预防危机的发生(BIS,1986)。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金融稳定评估规划,为成员国提供其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评估,但宏观审慎监管依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无论在研究还是实务层面的进展都比较缓慢。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后,宏观审慎监管才得到了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巴塞尔委员会主席、荷兰中央银行行长Nout.Wellink(2009)指出,未来监管体制安排的宏观审慎取向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扩充,要投入更多资源用于研究金融机构之间关系以及机构与整个金融环境关系,监督和监管机构则应该力争找到用有限的资源“反制”银行业系统风险积聚的办法。由美联储原主席保罗。沃尔克领导,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英格兰银行行长默文,金、萨默斯、克鲁格曼、周小川等组成的30人小组了《金融改革报告:促进金融稳定的框架》,提出的第一条金融改革指导性原则就把审慎监管的根本目标定位于“维护稳健的金融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30人小组,2009)。美国政府自2008年以来提出了三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现代金融监管构架改革蓝图》、《金融监管改革框架》和《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G20在伦敦峰会、匹兹堡峰会达成的共识也均把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作为重要内容,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学者还从《巴塞尔资本协议II》人手对宏观审慎监管进行了深入剖析,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监管资本、准备计提方式和公允价值核算的顺周期性问题。根据G20金融稳定论坛(2008)的解释,顺周期是指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之间动态的相互作用(正向反馈机制),这种相互依存的作用关系会扩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并造成或加剧金融部门的不稳定性,众多学者认为,现有监管规则的顺周期效应加大了经济波动,从而导致更大的风险(Bernanke&Lown,1991;Blum&Hellwig,1995;Gordy&Howells’2006;]ean,2008)。关于监管资本的顺周期性,Heid(2007)证明了《巴塞尔资本协议II》的顺周期性确实存在,《巴塞尔资本协议II》相对于《巴塞尔资本协议I》大大提高了资本监管的风险敏感度。英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研究表明风险敏感性的提高必然伴随着顺周期性的增强。另外,银行贷款违约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方式和公允价值核算也可以导致显著的顺周期性。

针对监管制度导致的顺周期性,G20金融稳定委员会(2009)提出如下建议:(1)修正现有的以VaR为基础的风险评估方法,扩大压力测试对于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权重;(2)提早确认贷款损失;(3)监管部门需要对杠杆使用情况建立数量化的监督指标和约束机制;(4)改进巴塞尔协议的资本监管框架,

建立动态准备金制度,在经济上升周期中要求银行保持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资本金,而在经济衰退期降低这一标准。

三、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银行业监管制度反思

本文以最近发生的国际金融危机为研究背景,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角度,对欧美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监管制度、《巴塞尔资本协议II》以及我国银行业监管制度进行反思。

此次金融危机源于美国,并波及到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美国是世界最大的经济强国,金融体系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建设,已表现出相当的稳健性,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已达到相当的水准。近些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等对美国的金融机构影响很小。正因为有这种自信,美国于1999年11月正式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正式废除金融业分业经营原则,重新回归到金融业混业经营。1988年7月公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I》和2004年6月公布的《巴塞尔资本协议II》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美国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设计的。但是;2008年9月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在于美国的金融体系出了大的问题。次级贷款产生于美国的银行业机构,美国一些大的商业银行包括花旗银行、华盛顿互助银行等也在这场危机中遭受了沉重的打击,这是包括格林斯潘等美国金融精英们所始料未及的。英国女王也提出了疑问,为什么英国没有一个经济学家在这场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能够预见或提出忠告,引来了经济学家的深刻检讨。从整体上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业在宏观审慎监管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正是这些缺陷使系统性风险得以产生、积累、传播并最终爆发。

《巴塞尔资本协议II》的出台意在弥补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I》的不足,从微观层面提供了更全面地处理银行业风险的一揽子方案,反映了金融风险管理的最新成果;在处理信用风险方面,鼓励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对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处理和控制也提供了一套管理标准。《巴塞尔资本协议II》考虑了混业经营、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意在建立一个“精细计量和综合管理”的银行业风险控制体系。《巴塞尔资本协议II》在微观审慎监管方面给予了重点关注,却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方面存在不足,本次金融危机暴露了这些缺陷。《巴塞尔资本协议II》的顺周期性在金融危机爆发后遭到了业界的批评。

鉴于金融监管制度和措施的重大失误是导致当前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上述对美欧银行业监管制度和《巴塞尔资本协议II》反思的基础上,以他国经验教训为鉴,分析我国现行的银行监管制度框架,结合我国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冲击,进而分析我国银行业监管制度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方面的缺陷,是很有必要的。

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其独特的内涵、特性、成因、作用机制、传导路径和破坏金融运行的方式,建立银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很有必要。考虑到系统性金融风险不仅与银行业直接相关,还与证券业和保险业直接相关,因此,采用系统科学方法分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和传播,以及研究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银行业监管时,不仅要涉及银行业各机构之间的关系、银行业与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的关系、银行业与各产业的关系、银行业与经济总体的关系,还要涉及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关系。研究银行业监管制度改革时,应把系统科学方法作为研究的主要方法,将整个银行业作为一有机整体。在研究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整个金融体系内部的相互作用和金融体系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并把银行业监管视为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认为,熵增加原理可以作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理论支持。银行业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各银行业机构的自发行为并不必然会保证整个银行业的有序运行。特别是在面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单一银行业机构无序的自发行为会导致熵增加,直至引致整个银行业的不稳定甚至崩溃,所以,需要外部强有力的监管作为负熵的输入,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保证金融体系的有序稳健运行。

银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监管的核心是构建一个以宏观审慎监管为基点的银行业监管制度。传统的银行监管理论大都认为只要确保了每一家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就能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所以,本次危机发生前各国监管机构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微观审慎监管方面,事实上,金融体系中存在“合成谬误”问题,对单个银行来说是审慎合理的某种行为,但如果成为各银行集体的一致行动,则可能破坏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这次大的金融危机表明,仅仅强调微观审慎监管远不足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微观审慎监管不同,宏观审慎监管将所有金融机构视为一有机整体,关注金融系统的整体性风险,并以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作为监管目标。

四、基于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我国银行业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

实施宏观审慎监管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保持高度警惕的监管制度,在这一宏观审慎监管制度下实行专业化监管和统一监管相结合,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标出发,扩大监管范围,重构金融安全网,设立防火墙,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设计需从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两个方面考虑。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法》没有给中央银行赋予足够的职能和宏观审慎监管手段以防范系统性风险,应当对《中国人民银行法》作出适当的修改,重视并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系统性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并将中国人民银行主持的金融稳定工作和金融生态建设作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工作内容。目前,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主要从事特定金融行业的专业化监管,而中国人民银行并不具备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统一监管的协调功能,应考虑建立国家系统性风险防范与控制委员会,并将其作为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如下:(1)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工作目标;负责构建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监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上报的信息进行系统化处理,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依据;指导“一行三会”对金融机构开展宏观审慎监管的工作。(2)有必要时,直接对金融机构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协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协调交叉业务或综合化业务的监管工作。(3)启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负责金融危机管理行动的协调和配合,稳妥地处置系统性金融风险。

制度建设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整体性监管制度。整体性即指银行业的整体效应不等于各银行业机构效应之和。相对于各银行业机构的效应及其简单总和而言,银行业整体的效应会发生质变。为了有效地解决合成谬误问题,宏观审慎监管需要考虑各银行业机构之间、各银

行业机构业务之间、银行业与社会经济体之间的相干性,将所有的银行业机构看作一个整体,建立能反映这一系统整体平稳运行的指标体系。监管主体从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国家金融运行整体最优出发,进行宏观压力测试,并根据这一指标体系的相关数据所对应的金融运行状况,按照一定的规则对银行业实施宏观审慎监管。

2 建立市场透明制度。为保证整体性监管的有效性,必须确保整体性监管指标体系数据的真实性。只有增强市场透明度,建立健全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使获得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真实可信。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应对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规范,对银行业外部审计、评级机构、评级体系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 建立金融生态建设制度。金融生态是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生存和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各种要素的总和。良好的金融生态包括和谐的信用环境、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治环境、适宜的行政环境和优良的金融服务环境等几个方面。良好的金融生态有利于促进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有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生态评估应纳入宏观审慎监管的工作范畴,有必要在全国分层次(国家级、省级、市州级、县级)推行金融生态建设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对金融生态建设的内容和评估、管理制度提出工作要求。

4 建立逆周期审慎监管制度。这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之一,为了解决金融体系的顺周期问题,应建立逆周期监管制度,从监管上保证金融体系逆周期机制的正常运行。这需要适当探讨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相关的监管办法和规则。应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经济资本管理等银行管理方法结合起来,将微观审慎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保证逆周期监管制度的贯彻执行,

5 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系统重要性银行是指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较大的银行,即如果倒闭可能危及金融系统稳定性的银行。美国金融危机的一条重要教训就是缺乏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有效监管。我国应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以国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委员会为牵头单位,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相应的监管职能,加强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职能。应根据机构大小、传染程度、关联程度、集中程度和市场条件恶化程度等方面设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判定方法;从信息披露、高层职位设立和选拔、市场战略定位、业务扩张、金融创新、资产质量、资本金水平等方面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更高的监管标准;更深入地探讨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主体的合理分工。

6 加强金融安全网,着眼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目标选择、实施主体、实施客体、执行利率、操作方式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实施“建设性模糊”策略,建立严格的事后信息披露制度,防止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分析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际经验教训,研究我国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目标、方式和时机。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办法。从存款保险机构、职能定位、资金管理方法、费率厘定方法、赔付机制等方面探讨存款保险制度的构建。构建我国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动态预警体系及相关制度,以预防为主,实施动态化和持续性的监管。

第13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风险正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关于金融风险的防范问题也成为农信社极为关注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其风险防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为信用社的风险防范问题不仅关系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重的是,它还事关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农村社会事业的稳定。鉴于此,本文将主要从农村信用社的风险内涵入手,就如何防范风险问题浅谈一己之见。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概念性分析

金融风险是指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资产损失的可能性与盈利减少的可能性。金融风险伴随着金融发展的全过程,不存在金融风险发生率为零的状态,但需要指出的是,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不同,前者是一种可能性,确切的说,是一种不确定性;后者则是由前者的大规模、高强度、集中化所造成的,言外之意就是,金融风险不可化解,但金融危机却可以避免。由此可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自觉的控制金融风险的规模、强度与集中程度,提高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健全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

鉴于农村信用社的特殊地位与职能,即农村信用社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的构建的,因而其金融风险也具有不同于商业银行与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其一,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具有突发性。由于地处农村地区,并且主要投资方向是农业,而“三农”事业较容易受到旱涝大风等突发自然灾害的影响,因此,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流具有很强的自然风险倾向。其二,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易受不健全制度的影响。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相关制度处于缺失状态,这导致其经营自相对薄弱,有时会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从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概率。其三,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的解决路径比较单一。很多情况下,发生金融风险后,农信社只能求助于中国人民银行,而没有其他比较成熟的解决路径可供选择。其四,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不易化解。由于健全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加上员工的风险意识淡薄,抵抗风险的手段不足,使得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不仅比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更易多发,而且一旦发生,解决起来难度也比较大。

二、全面认识农村信用社发生金融风险的原因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带来的连锁效应对信用社的发展具有极大的警钟作用,也促使我们不断深入分析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以确保农信社在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概而言之,导致农信社产生可能性风险的原因主要如下:其一,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不够畅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金融体制方面也颇有成效,但对农村信用社而言,经营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些许问题。比如,经营体制不够灵活,效率有待提高率,业务面相对较窄,等等。尽管采取了一些旨在改善其管理体制的措施,但由于执行落实力度不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二,传统的农村信用社信贷技术存在漏洞,新的信贷技术难以落实。原有信贷技术方面的缺陷不仅容易带来融资缺陷,而且会使许多有信贷意愿的农民得不到信贷资源,从而无法全面落实服务“三农”的主旨。新的信贷技术由于需要相当价值的抵押物,对广大农民来说又缺乏现实可行性,加之落实中存在造假担保、交叉担保等不良行为,从而加剧了信用社金融风险的发生率。其三,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农村信用社在招聘过程中缺乏风险意识与风险能力的考量指标,使员工在抵御金融风险方面缺乏较为全面的应对能力。再有,系统的风险培训教育体系尚未完全确立,这就使企业的风险管理环境存有麻痹大意的状态。其四,农业生产中存在较大自然风险,致使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比较而言,我国的农村基础设施还是薄弱的,许多应急措施不够健全,这使得农产品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农民的还贷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容易造成呆账坏账,增加不良贷款率,甚至会引发恶性循环。

三、积极应对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

鉴于上述深入分析,我社在实际工作中则坚持多措并举,预防为主,积极做好每一项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防范农村信用社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主要采取了如下对策:其一,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金融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金融风险具有不可避免性,但我们则通过制定相关的对策略与合适的补偿机制,将其降到最低。其二,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使本社工作走到了全市乃至全省同行业的前列。其三,提高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测水平,加大贷款的抗险能力。在放贷工作方面,我社注重实行切实全面而又有效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都配有相关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做好风险储备金工作,合理确定贷款比率,确保能够应对不可预见的贷款风险。由此,我社的放贷款项都能及时回拢,保证了国家财产不受任何损失。

质言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防范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任重而道远。但我深信,我们从风险机制、风险意识、抗险能力等多方下手,就能成功化解各项金融风险,实现农信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第14篇

关键词:公立医院;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1 阐述公立医院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的含义是因为缺乏合理的金融结构,融资不科学,导致企业可能丧失偿债能力,从而减少了企业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对于医院经营管理来说,金融风险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主要是为了把握风险的特点以及来源,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并且准确的预测、衡量、转嫁以及接受风险,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公立医院金融风险的含义是公立医院在各种金融活动当中,比如筹资、投资或者是分配收益等,由于受到各种无法控制或者预料因素的影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是实际财务收益有偏差。

2 分析公立医院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2.1未能及时处理好到期的债务 因为公立医院的负债水平不断的在增加,而支付财务负债的能力不断降低,这就造成某些偿债能力指标一直很高,比如资产负债率以及流动比率等,这已经超过了公立医院整体的正常水平,同时医院所采取的相关筹资手段不是很科学,把大部分的短期资金用来购置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增加了偿还短期债务的压力,带来了偿债风险,最终可能引发很多的医院债务危机[1,2]。

2.2收支失衡,资产水平明显下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医院的收支结余都呈现出赤字现象,这就使其越来越难以防控债务性风险以及资产性风险,从而表现出三种情形:首先,如果公立医院出现亏损,这反应出某些自有资本受到亏损的影响,当总资本开始减少,自有资本在总资本结构当中的比例就会减少,造成负债资本在总资本结构当中的比例偏高;其次,如果资产负债率超过了警戒线标准,就会带来财务危机;最后,如果公立医院亏损比较严重,就会影响到医院的自有资本以及留存的收益,最终形成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所有者权益出现很严重的赤字,就代表医院面临着很大的生存难题。

2.3资产的流动性不够 如果公立医院出现资产流动性很差的现象,就会导致现金流量的缺乏,这是不利于资金周转的,还会影响到正常的经营活动。从一个角度来说,患者数量越来越少,医院库存的物资就会被挤压,进而造成货物周转或者变现的时间被拖延;由于公立医院欠费很多,同时应收账款没有及时的收回,导致医院面临负债压力,坏账数量越来越多。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在资金额度当中,非流动资产占据过大的比例,这就挤占了流动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资金比例不协调,影响到日常的经营活动,对于非流动性资产来说,某些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会显著增加,不过因为经济效益不好,延长了回收期,这就带来资金的损失,使资金周转更加困难。

2.4或有事项潜在的金融风险 或有事项的含义是公立医院在以前的事项或者交易当中所形成的,其结果要等到未知事项出现时才可以决定的不确定的事项。公立医院因为在经营时所形成的筹资不当、运营不善以及投资错误等,会引发未决诉讼或者未决仲裁,对外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因此形成或有负债,从而导致金融风险。如果公立医院的上述负债转化成现实债务,或者是赔偿义务时,就会导致资产的损失,或者是债务危机。

3 分析公立医院金融风险发生的原因

3.1管理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够 对于公立医院的金融管理来说,金融风险是不能回避的,管理人员缺少风险意识也会造成金融风险的形成。某些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不能正确看待金融风险,在他们看来,只要合理的使用医院资金,就不会出现金融风险,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推动了金融风险的形成。目前,对于公立医院的财务决策来说,存在着很严重的经验决策或者是主观决策,经常会发生决策错误的现象,尤其是对外融资以及投资等方面,这是不利于医院的金融稳定的。

3.2金融风险治理系统性缺乏 部分公立医院还没有形成全面的金融风险治理体系,某些医院的金融风险治理体系并不完善,同时有关的工作人员不能全面的分析金融风险,只是将重点放在了风险治理理论方面,没有认识到实际策略的重要性,这会造成大部分的公立医院都很难全力以赴的进行金融风险治理工作,这不利于合理分配金融风险治理资源,也就不可能实现金融风险治理的目的。

4 公立医院金融风险防范的有关措施

4.1重视宏观环境的变化 为了更好的防控金融风险,公立医院要进一步的了解市场的变化以及需求,从而准确的把握市场的发展方向,清楚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动向,用科学的眼光看待处于变化当中的金融管理外界环境,找到外界环境的变化规律以及未来的趋势,以此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对方案。公立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的调整金融管理的办法以及手段,使公立医院更好的适用不断变化的金融环境。此外,公立医院还应该选聘综合能力较强的财务管理人员,不断的完善目前的财务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金融体系可以正常高效的运行下去。

4.2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公立医院要考虑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能力指标,并且结合医院的现实情况,制定出包含投资、筹资、分配以及运营等在内的经济活动的风险防控指标体系。进而把它划分成各种层次的防控指标级别,最后以该指标为基础,对金融管理进行事前的风险防范以及事后的风险防范。此外,针对医院或有事项会引发的金融风险要展开紧急预案,最大程度的降低风险。

4.3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决策系统 金融管理最关键的就是决策,其也会引发金融风险,公立医院是否可以正确决策会直接影响到金融风险的程度。对于公立医院来说,应该进一步的改进决策方法,使金融决策更加的科学以及合理。在进行金融决策时,公立医院要紧紧围绕自身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决策当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并且要对市场发展、资金时间成本以及项目投入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利用先进的决策模型对各类可能出现的方案进行评估,从而选择最合适的方案,公立医院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是可以更好的防控金融风险。

4.4加强内审和监督工作 公立医院要认真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准确的核算财务成果,并进行如实的反映,防止因为会计信息不真实,造成财务决策错误,进而形成金融风险。同时,针对某些涉及到重大财务决策以及会计事项的金融活动,医院要进一步的加强风险评估,要不断的跟进以及监督。

为了使金融风险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公立医院应该进一步掌握金融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并且进行全面的分析,根据医院本身的经济实力,正确的分析潜在的金融风险,并且寻找到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手段,这样可以避免金融风险带来损失,让医院的各种经营活动正常的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第15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步法伐不断迈进,当前我国的经济运行环境也变得日益复杂,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性因素也在不断增加,这些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风险产生的概率,金融风险的常常会给现代企业,尤其是基础薄弱的中小型企业带来较大的打击,这也就使得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显现出了极大的必要性。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要从多角度着手,不仅要采取经济手段及工商管理手段,能够大大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性,下文中我们就来具体进行探讨。

 

一、导致金融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导致金融风险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既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企业自身的因素。

 

首先,金融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导致金融市场主体存在违规操作,加之金融市场自律性较差,恶性竞争难以有效杜绝,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控制力度不足,都将会大大增加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其次,金融市场受到国际经济形势不利变化的冲击,也将会导致金融体系整体稳定性受到影响,为金融风险的发生埋下隐患。再次,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快速崛起,使得金融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复杂,而面对这一新的金融产物,在管理上没有充分的经验可以借鉴,使得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一些管理的薄弱环节甚至真空地带,这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容易成为金融风险发生的原因。最后,许多企业由于缺乏金融风险意识,在制定相关决策时,不注重对金融风险因素的考量,也没有预先建立金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面对一系列突发的金融风险,难以有效应对,很容易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利用工商管理手段防范金融风险的可行性

 

首先,从工商管理手段运用的目的来看,工商管理手段的运用是为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其有优化企业内部结构,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增强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的规范性等重要作用,作为一种综合性的企业管理手段,能够实现对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合理调整。而金融风险危害的产生,很大程度上与企业内部管理监督方面的不到位有关,通过工商管理手段的运用能够为企业应对和防范金融风险创造有利的环境基础。

 

其次,工商管理工作中的财务管理与企业金融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财务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开展,是保证企业资金运行合理性,账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工作,财务管理手段的运用能够帮助企业把握资金运行的实际状况,并通过对各类财务信息的统计分析,判断企业可能面对的经济风险,这也就能够帮助企业更及时的发现金融风险的产生先兆,提前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金融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最后,工商管理工作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会对企业金融活动的安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人力资源管理涉及企业的人才开发、培养、人力资源分配等多方面的工作内容,而企业要想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还需要具有专业眼光、敏锐直觉、准确的判断力丰富的金融知识与工作经验丰富的综合型人才来予以支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职能与这一需求恰能够良好的契合,因而也能够在现代企业金融风险的防范中发挥出较为积极的作用。

 

从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工商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手段,也能够为金融风险防范的目标提供有利的帮助,可以说利用工商管理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三、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工商管理措施运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要实现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首先要强化企业金融行为管理的相关制度基础,如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避免营私舞弊、财务信息造假、不合理融资等违法违规财务行为的出现,强化对金融活动的监管力度,以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结合外部环境,评估企业金融活动的风险系数,规避高风险的金融决策,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概率。加强金融风险责任制的建设,根据金融风险产生的各方面影响因素,对企业内部相关组织机构进行责任划分,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专人专责,充分发挥责任的约束作用,减少因人为因素所导致的金融风险发生概率,也为金融风险损失产生后的责任追溯提供有力依据。加强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做好对企业自身和外部金融市场环境的动态分析,把握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趋势,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变化态势,构建科学的预警机制,预先发现金融风险隐患,配合金融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金融风险情况,预先制定应对方案,以保证金融风险发生后对损失的有效控制,避免对企业造成重创。

 

(二)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强化企业全员风险意识

 

运用工商管理手段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性,还需要着重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工作应立足当前形势,并从企业全员着手,强化对企业内所有成员的思想行为管理,制定严格的内部管控机制,作为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要求,尤其是具有一定管理权力的人员,更应对其权力运用进行监督,严防个别人员以权谋私,使企业陷入金融风险当中。此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全员的风险防范意识的强化,通过的培训教育,让企业所有成员明确金融风险爆发对于企业的危害性,并与员工个人利益联系起来,让企业所有员工都能够更加深刻的认识金融风险,并从自身角度出发,严于律己,帮助企业防范金融风险。

 

(三)加强班底建设,打造强有力的管理人才队伍

 

企业一切生产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管理人才的投入。企业要想提高效益、壮大发展,就要加强工商管理班底建设。企业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也离不开专业可靠的管理队伍作为保障,因此,现代企业还需要加强对掌握金融知识,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对金融风险进行敏锐的洞察和准确的判断的综合型管理人才的引入,同时配合对人才综合能力的强化培训,整体提升管理队伍的工作能力,行动效率,发挥人才的重要作用,通过科学的管控措施和准确的分析判断,实现对金融风险的及早发现、及时防控和有效止损,更好地维持企业运行的稳定性。

 

四、结语

 

本文首先针对导致金融风险产生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之后讨论了工商管理手段在金融风险防范中应用的可行性,并结合实际,对有利于金融风险防范的工商管理措施的运用进行了探究,希望本文能够为我国企业应对和防范金融风险带来一定的启发,为保证我国企业金融活动安全性,以及企业发展的稳定性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