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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2)05-0101-03
随着金融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和多样化,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愈加突出。金融风险的管理过程大致分为确立管理目标、进行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及处置三个步骤。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集中在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两个环节。金融风险评价是指包括对金融风险识别、金融风险衡量、选择各种处置风险的工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对策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金融风险的控制是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范畴。
从2008年的金融危机,到温州民间借贷风波,再到当前银监局要求5大商业银行自查28万亿的贷款,都说明我国金融风险防范体系还不健全,风险管理仍存在不足。简言之,金融经营的是货币,是风险,金融机构能否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体系是发展的前提。因此,研究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不良贷款数额越来越大
宏观经济下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压力日益增大。银监会已经要求工、农、中、建、交5家大型商业银行开展28万亿贷款的五级分类自查工作。五家大行贷款余额超过20万亿,五级分类不真实的情况值得重视。银监局将重点检查银行五级分类制度的合规性、资产分类流程的完整性和资产分类结果的准确性。有数据显示:浙江省2012年4月底不良贷款为637亿,比年初增长145亿,增幅近30%;2011年末,温州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由年中的0.37%攀升至1.36%;2012年2月,该数据增加至1.74%;而后,逐月攀升——3月末为1.99%;4月末为2.27%;5月末为2.43%;6月末2.69%。以上情况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存在着逐渐攀升的危险趋势。同时按照危机从企业——民间金融——银行这一传递规则,此前的民间金融危机势必会引燃银行原本隐藏在背后的不良贷款。2012年第25期财新《新世纪》以《不良贷款来了》为题证实了当前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和金额都在攀升这一论断。
(二)高层管理者越来越重视
2011年12月份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金融风险”提到了2012年宏观经济政策的突出位置。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2012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分析会议和2012年年中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银监会下半年将继续扎实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继续强化房地产贷款风险防控,加强房地产信托风险管理。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系统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加强前瞻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个别领域、个别地区的局部性风险演变为全局性、系统性风险。《南方都市报》2012年07月30日报道: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专门派出专项督查组检查银行对个别楼盘房贷业务,以了解银行内控风险。
(三)贷款种类越来越分散,风险范围越来越广
2012年1月举行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末,我国金融业总资产为119万亿元。这个数据比2004年增长了2.56倍,但银行业资产总额在整个金融业资产中的占比由2004年的94.3%下降为2011年11月末的90.8%,而证券、保险的资产占比则分别由2.2%、3.5%,提高至4.2%、5.0%。随着国家对农业和小微企业的扶持,根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2年5月末,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组建了817家,这些机构80%的贷款投向“三农”和小企业。截至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16.2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1.6%,增速比各项贷款(不含票据融资)增速高7个百分点;引导大中型银行提升服务效率,推动小型银行发展小微金融业务,截至6月末,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8.5%,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6个百分点。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2012生态文明贵阳会议”绿色金融论坛提出了“绿色金融”的概念,但我国绿色信贷工作新,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少,随之而来的就是绿色金融业务的高风险,银行在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管理能力等方面都亟待加强。这些都说明金融风险的管理范围越来越广,难度越来越大。
(四)金融机构种类多、数量庞大
截至2012年4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49家,其中开业681家,筹建68家。已开业村镇银行资产总额2653亿元,存款余额1758亿元,贷款余额1511亿元;累计吸引各类资本437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52万笔、小微企业贷款9.3万笔,金额3204亿元,占累计发放贷款总额的72%。目前,在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直接和间接持股占比达到74.3%。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的增速很快,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大幅增加。这给金融风险的防范带来更大的难度。
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存在的不足
金融风险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当前,我国在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待健全,金融机构在股权结构、资本实力、资产质量、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尤其是风险防范方面,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金融风险防范工作重在“防”上下工夫,也就是事前预防。从根本上来说,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因此金融风险的防范工作要从服务对象上人手,如果金融服务的对象不出现风险,那么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从当前来看,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欠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担保制度不完善、风险危害性的宣传性不够。
(一)贷款五级分类存在偏差
监管层总结了贷款五级分类出现偏差的7大原因。具体包括:分类政策制度或系统不完善;未严格执行分类政策及标准;分类不及时连续;未及时审批认定分类结果;通过借新还旧、以贷还贷、重组等延迟风险暴露及贷款违规;未充分及时收集分类信息或分类人员知识经验欠缺;借款企业、中介机构提供的报表报告失真等。
(二)贷款所投项目专业性预测团队欠缺
当前各金融机构采取的操作方式多数为: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所谓固定成本的借贷行为匹配主动管理型的操作方式就是金融机构只管把钱借出去,收取固定的利息,对资金的使用不做监控。这种行为势必导致各金融机构对资金所投项目的实地考察工作不足,更谈不上专业性的预测了。对项目实地考察不足就是对风险防范实地考察不足。同时各银行的目标很明确,赚钱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经济形势好的情况下,贷款者都会如期还款,尤其是在房地产市场处于上升期的时候,各金融机构对收回利息和贷款有一定的把握。但当前形势不同了,经济处于下行期,企业老板跑路,民间金融受到首当其冲的冲击,导致民间资金惜贷,进一步导致银行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究其根本原因,导致金融机构不重视对所投项目的专业性预测的根源在于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和相应的制度约束、风险防范体系不健全。项目的可行性、盈利性、风险性等专业性预测需要专业化、项目化的人才,这项工作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可以完成的,必须组建相应的团队方可完成,同时需要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风险防范体系中输入相关的数据备查,进行事前控制,才能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网络利用不足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必须充分利用互联网,这样的防范才能全面,防范工作才能落到实处。众所周知,各个企业为获得资金,向各金融机构提供财务报表,但这份财务报表绝大多数内容是按照贷款条款的标准造假造出来的,也就是当前会计界最盛行的说法:两套账,即企业想怎么做账就怎么做,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这绝不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由于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的工作受控于老板。又比如,各企业为少纳税,在税务局的网站上输入的报表肯定与提供给银行的不一样。因此,银行系统应该与税务局的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联网。同时,加强事务所的管理,现在的事务所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四)金融风险防范的专业性人才缺乏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是全球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GARP主办的考试证书,具有国际性,FRM已经得到欧美跨国金融公司、监管机构,特别是华尔街的认可和支持。如今,FRM资格证书已经成为众多国际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风险管理部门的从业要求之一,截至2012年2月中国已取得FRM证书的大约在1200人左右。相对于庞大的金融机构组织来说,我国金融管理师的数量是凤毛麟角。目前国内还有一种注册类的风险管理行业的证书,即注册风险管理师(CERM),其主要是面向企业全面风险管理。2011年12月29日,关于开展拟新增职业“风险管理师”职业信息调研工作会议召开,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及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协会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说明金融风险管理人次的缺乏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
(五)担保制度不完善
担保制度在浙江省尤其盛行,它是连坐制度的衍生。担保制度主要存在如下缺陷:登记机关分散,不利于有关交易当事人查阅登记,很难给当事人提供全面的信息;现行的动产抵押登记系统不完善,导致抵押登记效率低下;担保是一种事后风险追偿的机制,并不是风险的防范措施;担保链条的存在会极大地加剧整体性的风险,你给我担保,我给他担保,他再给他担保,不断衍生下去,只要链条上任何一家担保出问题,整个链条都会出现问题。因此,担保制度不仅无助于风险的控制,反倒极大地加剧了风险的产生。
三、构建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风险管理并不只是控制,而是参与到各个业务条线和流程中,体现的不仅仅是风险政策。金融风险管理包含度量、监测和控制风险所必需的所有技术和管理工具,目的是通过设计一整套风险管理流程和模型,使银行能够实施以风险为本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活动。央行的2011年第四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强调:“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报告指出,要加强对民间借贷、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全局的、系统的、长期的视角处理好信贷合理增长和银行贷款质量提升之间的关系,做好风险提示和防范工作。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非正规金融及其他相关领域风险向金融体系传导。因此要加强动态的、微观的风险防范工作。多元化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必须具备以下几项特征:
(一)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实施必须网络化
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离不开IT技术的支持,离不开网络的协助,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金融机构经营转型必须通过IT技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和能力,使科学、精准的成本收益分析、产品服务定价和风险防范成为现实。风险防范体系需建设内容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应由主管部门设计开发,各地市及下一级管理部门必须与主管部门联网,从而可以使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情况。金融管理机构,包括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都应当接入该风险管理系统,并为各资金使用方配备一个用户名,正如每家企业都有税务登记号一样,企业必须在这个系统中输入相关的信息。该系统最好与风险控制内容相关的部门联网,如税务局、抵押登记中心(前提是存在这样的统一登记中心)等。
(二)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精细化
风险防范系统的内容必须具备全面性,从用户名、风险等级评定、风险预警标识等应该样样齐全。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系统内容的设计必须严格依据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如贷款级别必须依据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设计。系统的设计必须体现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理念,从短期行为向长效发展转变,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根本上确保稳健经营。风险防范系统的信息更新必须具备及时性,放贷金融机构应当每月或每周更新信息,更新的频率依据贷款时的企业信誉等级进行确定,对于贷款的等级必须半年或一年重新确定一次。风险防范的管理必须体现责任性,应当指定各级管理的责任人。当前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非正规金融机构数量越来越多,随着民间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金融机构的增多趋势势不可挡,因此金融的风险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金融机构的种类,各监管部门必须设立相应的网络管理部门和人员,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搜索相关信息,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实地考察,但考察时一定要采取微服私访的形式,切不可有任何人接待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也可以定期委托调查公司进行调查,或者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调查。同时,在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下,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设计应具有前瞻性,以适应今后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需要。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借鉴欧美经验,构建立体第三方支付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收录日期:2012年12月20日
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和预付费卡发行。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迅速增长,从2002年仅30亿元增长到2011年2万亿元。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额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快速增长。全年交易额规模达到21,610亿元人民币,较2010年增长99%。
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份额支付宝以46%的市场份额仍然排名第一,财付通和银联的网上支付分别以21.2%和10.8%的市场份额占据第二和第三,市场中占比前三家的支付企业在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中占到78%。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自身优势,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从支付业务细分行业领域来看,能源、保险、教育、基金等交易规模更大、信息化需求更高的传统行业将逐步成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竞相拓展的领域;从支付方式来看,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保持线上支付高效性和便捷性优势的同时,借助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化的发展契机,利用自身优势打通产业上下游,为航空旅行、直销、连锁、物流等传统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从支付未来发展方向看,移动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移动支付的技术创新,移动支付呈现出技术领先于市场的局面,随着产业的融合,移动支付的标准化和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移动支付将成为未来主流支付行业。
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也引起社会对第三方支付风险的关注,如沉淀资金问题、信用卡非法套现、网络洗钱犯罪活动、第三方支付企业信用风险,等等。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提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等支付业务实行许可证管理,提出了备付金存管等监管要求。这是首次明确了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主体地位,使我国对第三方支付产业的规范发展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截至2012年1月,人民银行共分三批向256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放了10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在已获许可101家机构的业务量、交易额和备付金额分别占全国总规模的74%、93%和85%,占据市场份额较大的支付机构已在纳入人民银行基本监管体系,未获许可机构正在逐步规范清理中,支付业务监管工作的成效逐渐显现。
欧洲对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监管也是按照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加以实现的。针对电子货币,欧洲的监管法律框架主要是《电子货币指引》和《电子货币机构指引》。它们规定,电子货币发行权限定在传统的信用机构以及受监管的新型电子货币机构;非银行的电子支付服务商必须取得有关营业执照,且在中央银行的账户中留存大量资金,才能进行相关业务。美联储对待第三方支付与创新电子支付服务的态度一直以来都相对宽松。
美国对第三方网上支付业务的监管分为联邦层次和州层次两个层面进行,并把监管的重点放在交易的过程而不是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美国《电子资金转移法》将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规定为货币服务企业,需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记录和保存所有资金交易。
美国和欧盟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模式有相似之处:一是立法理念上都注意鼓励创新与放松管制,给第三方支付提供相对宽松、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都将沉淀资金的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不同的是,美国主要采用专门账户管理的办法,欧盟采用交纳风险准备金的办法;三是都特别重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措施减少消费者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二者的监管制度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监管体制上,美国采用两级多头监管体制,而欧盟采用集中监管的体制。
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迅猛,而监管却刚刚起步。本文认为我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应遵循监管与创新并重的原则,建立多方面、立体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完善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体系。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监管模式,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多、资金交易大和从业人员识别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弱的状况,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定监管、支付清算协会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四维结合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水平,确保监管实效,完善监管的制度体系。
二是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总体构架中。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系统外部性风险,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准入监管和动态监管,在兼顾支付系统公益性与第三方支付商业性的前提下,实现支付体系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统一。
三是将第三方支付和虚拟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纳入到货币政策制定和研究过程中。通过关注沉淀资金,改善货币统计监测,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对实体经济和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牌照很难反映出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未来的服务质量与风险控制问题,因此协会应采取定期审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经营进行监控,并把它们也纳入一个评级系统,促使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断改进技术,降低网络风险,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注重研究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未来可能影响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因素主要包括支付牌照的发放、互联网的普及程度、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速度、银行对网络支付的重视程度、用户对网上支付安全的信任度、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创新力度、宏观经济对居民消费的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整合能力等,以及如何使监管能够更好地满足第三方支付市场创新力,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 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 金融风险 信用风险
【中图分类号】 F8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962(2012)10(a)-0162-01
1 信用及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是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准则,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础性因素,也是世界各国人民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信用显得尤为重要。所谓信用是指建立在对受信人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得商品、服务和货币的能力。[2]信用是伴随着商品交换一起的,是与商品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并反映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哲学范畴。
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风险防范中的重要作用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例如,当前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非法集资等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以下两点作用:1:建设完备的信用体系是依法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2: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
3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萌芽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之后,我国社会信用建设逐步推进并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起步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评级机构的稳步发展,涌现出中诚信、大公和远东等一批资信评估公司。第二阶段是发展阶段,代表性标志是信用担保机构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中投保、济南、铜陵、镇江、深圳等300 多家信用担保机构。第三阶段是进一步完善阶段,地区社会信用体系、政府信用披露系统、社会信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同时起步并协调发展。
经过十余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和突破。但是,相对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与西方发达国家150多年征信制度的历史相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社会成员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和法规基础薄弱,征信行业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规范
2:国家信用管理体系机制不健全
3:征信数据未纳入有效管理
4:信用评估中介机构不规范且权威性不够
4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
信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和必备理念,已经越被大众所认可。因而,如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济,防范金融风险具有举足轻重用。
4.1 加快对信用管理的立法工作
由于我国尚处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受发展阶段所限市场发育状况和社会信用环境都很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单纯靠市场的力量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政府应在借鉴各国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的经验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较短的时期内,以较低的成本初步建立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能自行运营和发展奠定基础,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当前,应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信用资料数据库和实现信用资料的开放,并对信用资料的公开、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通过立法的形式做出明确界定。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3]三是理顺监管体制。
4.2 发挥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政府是国家的人,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也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是信用的关键,整个社会信用都是基于政府信用来推动和发展的。同时政府要注重为信用产品的应用创造市场需求,从多方面、多渠道采取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需求,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市场交易者进行或者利用信用评级,加强信用行业管理, 监督其合法运行,在全社会范围内强化信用建设对经济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4.3 建设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我国应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经验,奉行“超脱、公正、独立”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地扶持、培育专业的资信评估机构;完善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估准则、方法和管理办法。
4.4 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是信用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因此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就成为有效发挥信用功能、防范信用风险的必然选择。可考虑从以下两方面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一是引导企业加强自我信用控制能力;二是提高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4.5 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从目前我国信用缺失严重的现状来看,培育社会信用文化, 树立人们诚实守信的观念,首要的问题是建立个人基本信用制度,即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及全社会个人信用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从制度上约束个人违背信用行为的发生。通过对信用文化的相关制度建设,逐步在全社会树立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信用文化,塑造精神文明的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