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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研究有关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我国税法没有规范我国民营企业纳税的具体规定,借鉴国外成熟的民营企业税收制度与政策,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民营企业税收政策,有利于完善我国税收体系,为制定合理的民营企业税收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研究有关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符合我国国情的民营企业税收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税收负担,保障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持续增长。
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
二是, 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
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改进思路
首先,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税制体系。在增值税制度上,扩大一般纳税人的征收范围,保证企业的公平竞争。在所得税优惠上,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小微型民营企业的所得税率,根据小微企业的盈利状况进一步细化税收优惠措施。在营业税方面,对于民营企业纳税人可设计起征点。
【关键词】税收政策;建筑企业;影响研究李晓明
0.引言
税收政策是政府调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企业经营的重要外部环境之一,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向和效益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税收政策的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有着深远的影响。近几年来,我国所进行的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改革,从整体上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和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对企业经营和效益产生的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研究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影响有其重要性。
本文分为两部分内容,先通过理论分析税收政策实现过程,结合现有关于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影响的研究,构建税收政策变化及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产生影响的一般框架模型。其以宁波市建筑业为例,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分析并探讨税收政策变化对宁波市建筑企业经营活动和效益的影响。
1.税收政策变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理论分析
1.1税收政策的传导机制分析
税收政策传导机制是税收政策工具变量经由某种媒介体的传导转变为政策目标变量的实现过程。在税收政策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各政策要素通过媒介体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1]而这一有机整体的良性运作不仅影响着税收政策的有效性,还会影响政策所作用市场的发展以及其环境中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向和效益。按照媒介体的不同,可以将税收政策的传导机制分为:以税收负担为媒介体的传导机制和以税收归宿为媒介体的传导机制,具体作用过程见下表1,2。
表1 以税收负担为媒介体的税收政策传导机制
表2 以税收归宿为媒介体的税收政策传导机制
从上表可见,税收负担的传导作用与税收政策对象的负担能力相关,只有当两者相适应时,传导机制的作用才是有效的。而税收归宿只有在税负易转嫁的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中才起传导性作用,并存在不同时期的变动特点,只有适应税收归宿的时期性特点才能产生正向传导作用。同时还可以发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不管是税收政策目标的直接对象,还是税收政策传导作用的间接对象,在这一有机联系的整体中,企业的经营活动和效益会受到影响。
1.2税收政策变化影响的行业差异性分析
尽管近年来我国一系列的税收政策调整和改革,从整体上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和促进产业升级有着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各行业生产和投资结构的特殊性,这些税收政策变化对于不同行业有着不同影响力度和方向。以增值税改革为例,2009年1月1日,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来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但增值税转型对各个行业的影响不尽相同。对于设备、工具类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机械制造、石油化工、建材、钢铁等主要制造行业,由于增值税改革为促进企业自我投资的积累意图,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增加,企业实际增值税率下降。[2]而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折旧率高,增值税改革的成本一次列支有助于提升科技企业的投资意愿,降低企业成本支出,提升企业业绩回报。[3]但对于如大型煤炭企业等资源性开采行业,由于其增值额比重高,实际税率高于其他行业,其增值税价格转移又受到市场制约,因此改革对此类行业却有着较大的负面影响。
1.3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框架构建
从上可见,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存在影响,但具体政策内容对企业的影响与企业所在行业特性和整个经济大环境形式有着密切关系。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的影响,将引起企业经营活动方向的变化,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影响政策目标的有效性,进而引起税收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形成一个循环的有机联系整体,因此,可以建立以下税收政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影响的分析框架(如下图1):
图1 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经营和效益的框架
运用上面建立的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经营和效益产生影响的分析框架,下面将以宁波市建筑业为例,分析税收政策变化对其企业的影响,发现问题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税收政策变化对宁波市建筑业企业影响的案例研究
2.1建筑业的行业特点和涉税情况
建筑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资产负债率高,涉及面广,运作程序复杂等特点。[4]其涉及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这些税种共同构成了建筑业的税收制度。[5]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建筑业营业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最主要的是调整了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十二五”规划指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表明我国增值税将在“十二五”期间进行一次全盘“扩围”改革,增值税将全面覆盖营业税征收范围。这一改革从总体上有利于企业发展,但建筑行业作为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与抵扣链条完整性关联度高的行业,其在税率设置、农民工工资抵扣、存量固定资产抵扣等方面的不同步以及在税收征管、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将带来不利影响。
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二是,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改进思路
关键词:就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一、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政府已认识到我国就业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相应地先后出台了一大批促进就业的税收法律法规,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特定时期、特定范围和某种程度上确实发挥了不小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但是,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在其制定和执行等方面任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税收政策在设置上仍存在不合理性
我国现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存在着适用范围狭窄、缺乏系统性及对影响就业的新问题关注不够等缺陷。
(1)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狭窄
(2)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系统性不强,缺乏长期性和稳定性
(3)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影响就业的新问题关注不够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足
目前我国实施了包括促进第三产业、新办企业、福利企业、为农业生产服务企业等主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执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问题:一是促进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比较零散,未形成完整的优惠体系,执行效果比较差,管理难度较大;二是税收优惠仍然局限于部分行业,未能体现公平和效率,也未能发挥中小企业更多的提供就业岗位的积极作用;三是对中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还比较弱,以直接优惠为主、未能发挥间接税收优惠的作用;四是对中小企业扶持不够,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就业水平,被视为“创造就业的机器”。但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因而扶持中小企业成为税制建设中重点关注的内容。
3.税收政策在执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首先,优惠政策繁多,缺乏协调性。多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单独行文或联合通知的形式,先后下发了十几个文件。这些文件和政策由于出台的背景、时间不同,政策口径不一,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并且对外宣传不足,税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对于这些优惠政策,别说普通纳税人不太了解,就连税务主管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不一定能解释清楚,也就谈不上纳税人在实际中很好利用政策来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了。
其次,制度不完善,致使管理难度大,影响政策效应。一个法律制度的出台,它的初衷是良好的,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光有法律制度是不行的,政策条文和配套法律决定着政策功能的实现效果和操作性。
二、完善促进我国就业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经济手段之一,在促进就业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经济与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税收政策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很好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国情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当前工作的重点。
1.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1)扩大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
中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大部分仅适用于特定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了进一步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应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失业人员,对失业人员创办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给以相应税收优惠待遇,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中国先行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对其适用的企业类型有一定的期限,为了进一步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应该从个体经营者扩大到所有新创办的小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小型企业,在创办期间给与税收优惠。
(2)促进税收政策的规范化,取消一些不实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制定的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短期性,主要是着眼于几年内的就业形势,为的是避免在短期内出现大规模的失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应逐步取消这种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起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因此,为了建立有利于实现充分就业的长效机制,应逐步取消短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2.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不断改善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良好的税收服务可以不断降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使中小企业顺利实现资源的优化重组。在税收的征管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应当在涉税事务上重视中小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管理及税务宣传,及时为中小企业办理各项涉税事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优质的税收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其次,禁止对中小企业进行不合理的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中小企业经济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不合理收费项目过多。目前,中国政府的职能正在转变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应当不断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杜绝政府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现象,坚持税费改革,不断规范税收制度,从根本上减轻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
3.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既要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待遇,又要避免少数违法分子利用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违法活动,是政府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所不可回避的问题。首先,建立促进就业税收政策的公示制度。相关税务信息的公开不仅关系到税收政策制定与实行时的透明度,还会直接影响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结果。政府公开的税务信息,是纳税人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主要来源,只有纳税人准确了解了相关税收政策,才能保证国家预期的税收政策目标得以实现。另外,对申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事项公示制度,可以借助社会力量对那些试图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违法活动的不法行为进行制约。
其次,加快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税务机关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速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税务机关要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跟踪调查,对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违法活动进行及时、严肃的处理。另外,税务机关要提高税务信息的透明度,及时公开税务信息,使纳税人及时、正确的掌握相关税务信息,树立权利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就业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一项艰巨的战略任务。解决就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必须持之不懈坚持下去。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不可否认对促进就业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国家财政;改革;国有企业;发展研究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家财政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控。国有企业应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调整企业内部发展战略,以便适应新的财政税收政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一、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
1.税收体制
我国财政收入在总GDP中占的比重较小,期间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显著的效果。影响财政税收的原因有很多种,而粮食价格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国家对粮食价格进行有效控制,粮食价格的高低决定了粮食产值创造的相关税收。另外证券交易对整个财政市场也有较大的影响。股票交易市场具有不稳定性,在交易的过程中创造的相关税费不断变化,难以调控。行政收费项目的增多也对国家税收造成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控制有一定的难度。
2.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政府的招商引资起着良好的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国家财政税收工作,不同的区域以及不同的经济环境都影响着整体的财政税收。一些特殊区域在经济和行政方面有着独特的管理方式。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良好的经济环境创造了更多的税收,而将税收比例适当下调有助于该地区经济的更好发展。国家进行财政税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顶梁柱,实力雄厚,贡献了大量的GDP。国有企业的运营受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国有企业有着独特的经营模式,机制、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被妥善解决,造成国有企业经济出现衰退现象。设备没有及时更新,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也停滞不前,加上市场经济环境瞬息万变,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重点是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1.国有企业遇到的发展困境
国有企业对市场的敏感程度不够。我国工业经济水平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趋势。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根本,为国家发展建设作了突出贡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全球经济化的到来,各类企业百花齐放、不断发展。为了让国有企业在这一发展大潮中保证主体地位,国家应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来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国有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相对老旧,体质僵硬,变通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度,这就对自身实力和经济运行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削弱。
2.国家财政税收改革对国有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改革,对企业的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扫清了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障碍。这对国有企业的投资以及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好的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了国有企业经济的复苏,帮助国有企业摆脱了目前的尴尬境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尝试与实践,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让国有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巩固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3.国有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衰退现象,经济的压力以及发展方向的错误加大了国有企业的负担,这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呈现负增长的趋势。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受阻会影响国家的财政税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间,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快地实现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加合适的生长环境,有助于国有企业重整旗鼓,在竞争中逐渐占据优势。这也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对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财政税收的改革对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国有企业通常采用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企业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决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财政税收政策让国有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对下岗职工进行安置,加强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创新水平。这就使整个国有企业上下一心,更加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
4.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带来的好处
国有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造成发展迟缓的现象,最终导致了内忧外患的格局。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打破了这一格局,使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摆脱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获得喘息空间。消除传统格局带来的发展沟壑,帮助国有企业通过资金的流入解决内部问题,为战略框架的构建提供辅助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的财政管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结束语
根据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国家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合理调控。根据相关数据,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积极变革,主动适应政策,把握机遇,从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徐超.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1.
[2]张弘力.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策略[D].东北财经大学,2002.
关键词:国家财政;改革;国有企业;发展研究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家财政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控。国有企业应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调整企业内部发展战略,以便适应新的财政税收政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一、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
1.税收体制
我国财政收入在总GDP中占的比重较小,期间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显著的效果。影响财政税收的原因有很多种,而粮食价格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国家对粮食价格进行有效控制,粮食价格的高低决定了粮食产值创造的相关税收。另外证券交易对整个财政市场也有较大的影响。股票交易市场具有不稳定性,在交易的过程中创造的相关税费不断变化,难以调控。行政收费项目的增多也对国家税收造成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控制有一定的难度。
2.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政府的招商引资起着良好的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国家财政税收工作,不同的区域以及不同的经济环境都影响着整体的财政税收。一些特殊区域在经济和行政方面有着独特的管理方式。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良好的经济环境创造了更多的税收,而将税收比例适当下调有助于该地区经济的更好发展。国家进行财政税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顶梁柱,实力雄厚,贡献了大量的GDP。国有企业的运营受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国有企业有着独特的经营模式,机制、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被妥善解决,造成国有企业经济出现衰退现象。设备没有及时更新,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也停滞不前,加上市场经济环境瞬息万变,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重点是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1.国有企业遇到的发展困境
国有企业对市场的敏感程度不够。我国工业经济水平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趋势。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根本,为国家发展建设作了突出贡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全球经济化的到来,各类企业百花齐放、不断发展。为了让国有企业在这一发展大潮中保证主体地位,国家应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来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国有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相对老旧,体质僵硬,变通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度,这就对自身实力和经济运行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削弱。
2.国家财政税收改革对国有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改革,对企业的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扫清了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障碍。这对国有企业的投资以及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好的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了国有企业经济的复苏,帮助国有企业摆脱了目前的尴尬境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尝试与实践,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让国有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巩固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3.国有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衰退现象,经济的压力以及发展方向的错误加大了国有企业的负担,这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呈现负增长的趋势。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受阻会影响国家的财政税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间,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快地实现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加合适的生长环境,有助于国有企业重整旗鼓,在竞争中逐渐占据优势。这也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对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财政税收的改革对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国有企业通常采用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企业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决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财政税收政策让国有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对下岗职工进行安置,加强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创新水平。这就使整个国有企业上下一心,更加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
4.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带来的好处
国有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造成发展迟缓的现象,最终导致了内忧外患的格局。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打破了这一格局,使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摆脱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获得喘息空间。消除传统格局带来的发展沟壑,帮助国有企业通过资金的流入解决内部问题,为战略框架的构建提供辅助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的财政管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结束语
根据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国家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合理调控。根据相关数据,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积极变革,主动适应政策,把握机遇,从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徐超.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1.
[2]张弘力.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策略[D].东北财经大学,2002.
现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人心,我国的经济环境出现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的分量越来越重,所以,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有了新的规定,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不大,而且还要面临着高额的税收,这不利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高额的投资中,又面临着市场的风险,企业出现倒闭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这时,就要通过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才调整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中小企业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减小压力。
二、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限制
1.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不具有先进性特点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沿用传统的方法,在管理方面也是比较落后的,而且,不能够与现代化的发展相协调,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落后的管理模式下,不能根据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新制度的内容,也没有对市场进行调研,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相关的政策还不够细节化
现在,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在细节处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导致企业出现偷税和逃税的问题,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中,主要是运用开发票的形式,但是,我国很多企业都开具了一些虚假的发票,导致我国的税收不能有序的执行下去。
3.财政税收政策的内容有失偏颇
现在,我国的经济实现了长远的发展,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得到了一定的完善,但是,财政税收政策还是有失偏颇,我国的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缴税方面的制度是不一样的。尽管国家为了能够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是,却没有达到效果,这些政策在大型企业中比较适用,没有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
三、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分析
1.按照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的过程中,应该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发展的情况,从而能够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压力,使财政税收制度朝着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改善财政税收的法律和法规
我国的财政部门应该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法律和法规,使我国的市场不断地完善,从而能够使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按照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现状,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从而能够使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更加得完善,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使我国的税收工作能够得以落实,减少偷税和漏税现象的发生。
3.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在我国,财政和经济是密切相关的,在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制度的时候,应该分析财政和市场经济之间的联系。现在,我国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都是针对大型的国有企业的,而且能够站在国有企业的立场上分析,但是,在制定财政税收政策的时候不能结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扶持中小企业,使中小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让中小企业在科技的引导下能够提高生产力,对中小企业的科技研发可以提供一定的资助,从而能够确立中小企业的科研目标,将那些技术和设备租赁给中小企业。
4.设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财政税收的管理时,可以与大型的企业区分开来,专门设立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设置中小企业的代办处,能够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的管理。
四、结语
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下不断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经历考验。国家相关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国家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改革,这对国有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关键词:
国家财政;改革;国有企业;发展研究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国家财政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控。国有企业应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调整企业内部发展战略,以便适应新的财政税收政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一、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目前存在的问题
1.税收体制
我国财政收入在总GDP中占的比重较小,期间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显著的效果。影响财政税收的原因有很多种,而粮食价格是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国家对粮食价格进行有效控制,粮食价格的高低决定了粮食产值创造的相关税收。另外证券交易对整个财政市场也有较大的影响。股票交易市场具有不稳定性,在交易的过程中创造的相关税费不断变化,难以调控。行政收费项目的增多也对国家税收造成影响,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控制有一定的难度。
2.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
国家财政税收的调控对社会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政府的招商引资起着良好的作用。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着国家财政税收工作,不同的区域以及不同的经济环境都影响着整体的财政税收。一些特殊区域在经济和行政方面有着独特的管理方式。经济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增长态势,良好的经济环境创造了更多的税收,而将税收比例适当下调有助于该地区经济的更好发展。国家进行财政税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二、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联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顶梁柱,实力雄厚,贡献了大量的GDP。国有企业的运营受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较大。国有企业有着独特的经营模式,机制、组织结构,以及内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特殊原因,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被妥善解决,造成国有企业经济出现衰退现象。设备没有及时更新,新产品的研发工作也停滞不前,加上市场经济环境瞬息万变,国有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家应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问题,重点是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
1.国有企业遇到的发展困境
国有企业对市场的敏感程度不够。我国工业经济水平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负增长趋势。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家的根本,为国家发展建设作了突出贡献。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全球经济化的到来,各类企业百花齐放、不断发展。为了让国有企业在这一发展大潮中保证主体地位,国家应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来为国有企业注入新的活力。国有企业目前的经营模式相对老旧,体质僵硬,变通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难度,这就对自身实力和经济运行能力带来了一定的削弱。
2.国家财政税收改革对国有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健康的发展环境改革,对企业的经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扫清了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障碍。这对国有企业的投资以及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好的国家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了国有企业经济的复苏,帮助国有企业摆脱了目前的尴尬境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进行尝试与实践,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让国有企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巩固了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3.国有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衰退现象,经济的压力以及发展方向的错误加大了国有企业的负担,这使得国有企业的发展呈现负增长的趋势。国有企业的经济建设受阻会影响国家的财政税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间,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快地实现发展目标。同时,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加合适的生长环境,有助于国有企业重整旗鼓,在竞争中逐渐占据优势。这也创造了更多的财政收入,对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财政税收的改革对国有企业下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国有企业通常采用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企业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决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财政税收政策让国有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对下岗职工进行安置,加强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创新水平。这就使整个国有企业上下一心,更加增强了自身的经济实力。
4.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为国有企业带来的好处
国有企业在发展中面临资金匮乏的问题,造成发展迟缓的现象,最终导致了内忧外患的格局。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为国有企业打破了这一格局,使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摆脱外部环境带来的压力,获得喘息空间。消除传统格局带来的发展沟壑,帮助国有企业通过资金的流入解决内部问题,为战略框架的构建提供辅助作用。加强国有企业的财政管理结构,促进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
三、结束语
根据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国家对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合理调控。根据相关数据,国有企业在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国家财政税收政策的改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积极变革,主动适应政策,把握机遇,从而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徐超.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1,22:1.
[2]张弘力.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改革对国企经济发展的策略[D].东北财经大学,2002.
关键词: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发展
1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的现状
(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内涵。绿色理念的财政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向着绿色化方向发展所提出的一项国家性政策,该政策旨在对资源进行合理的运用,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对企业从事该目录中所规定的项目所获得的收益实行相应的免税政策,以促进我国环保事业的国家政策。
(2)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发展现状。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关注环保问题,并且也意识到维护环境生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1994年我国实行税制革新,其中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个税种都与生态环境相关,但直到2009年,我国才正式提出绿色财政税收的政策,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目前,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消费税,这些税种及税收条款的设置,对企业生产中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削减作用,但是我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绿化度仍然不高,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也没有覆盖到我国各个方面,尤其在个人方面,因此我国的绿色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2绿色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政策有待完善。我国的税收种类不少,但是具有针对性的财政税政策或收制度并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这将对我国财政税收工作造成阻碍。税收制度的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税收的设置、标准、可靠性三个方面。税收设置过于死板,不会根据国民经济和经济周期的变动进行合适的调整;税收标准不统一,导致财政税收工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税收可靠性不稳定、企业缴税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影响我财政税收的效率。
(2)财政税收政策透明度低。我国的绿色财政税中,存在较为随意的现象,法律对于绿色财政税收制度未能起到保护作用,也未能充分发挥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引发了资源市场的倾斜势态,从而无法体现绿色财政税收制度的重要性,漏税偷税的的现象还有发生。
(3)公民、企业意识亟需提高。在构建节约型社会时,还需要采取措施协调各个政策和绿色财税政策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采取方法来强化资源管理能力,以便能够有效提升在资源上的利用率。首先我国国民教育水平虽然有所提升,但在环保意识方面还比较薄弱,公众对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关注度不够,没有相应的宣传和制约。(4)财政激励鞭策作用有限。近年来,我国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虽然在不断地隐恶扬善,对绿色税收政策的投入也在不断地加大,但财政激励鞭策效果不明显。同样的排污惩处标准,对于大型企业来说,排污情况处罚力度较低;但对于落后乡村地区的小企业来说,惩处力度偏大。所以存在不均衡制约,很难起到威慑作用。并且现阶段所采取的激励措施相对有限,难以进一步的发挥财政激励作用。
3关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改善建议
(1)调整和完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目前的财税发展情况,需要不断完善财政税收政策。要想有效发挥出绿色财税本身所具有的作用,应增加在环保和资源节约上的财政投入力度,以此来健全绿色财税正而出,并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第一,对现有税目进行拓宽,增收草地、淡水、森林、动物、山丘等的资源税,杜绝资源的滥用。第二,可以对部分资源税率进行调整,可针对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恢复的耗费情况调整相应税率。
(2)财政税收政策公开化。首先,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税务监督体系,加强政府信息的公开作用,确保时效、完整和真实。其次,政府应严格执行法律的监管作用,避免企业在税务问题上出现漏水偷税的情况。最后,政府应加强对企业财政税收的管理,定期检查,并要求企业公开环境资源消耗的成本及后期治理环境成本,对于环境资源的消耗所产生的税务数据。
(3)让绿色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首先要提高政府的引导作用,加强公众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认识,以及积极引导环境资源与人类社会的舆论作用。其次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让公众参与到法律监督中来,一方面可以约束企业排污超标、偷税漏税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强公众对绿色财政税收的理解。
(4)加大力度发挥财政激励鞭策作用。第一,加大我国“绿色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现有的优惠政策,可以采用调整相关税种的征收、税率的改制等方式,促进各单位对财政税收的积极性。第二,要积极建立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企业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给予相应的减免政策;政府可以实行以资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引进或投入国外先进环保技术;予以税收政策的优惠,鼓励企业积极转型,投向绿色环保生产。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与绿色可持续存在严峻的矛盾,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新能源、促进清洁生产问题迫在眉睫。需要社会各方的不断努力,让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向善发展,让我国绿色经济向好跟进。
参考文献
[1]曾艳.王俊祎.关于节约型社会下推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效开展的思考[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33(07):124-125.
[2]杨光.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分析[J].纳税,2019,13(02):31+34.
[3]丘爱春.试论基于节约型视角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9(01).
[4]邢莉莉.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推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策略[J].科技经济导刊,2019(31).
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特征及其税收政策导向
1.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特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要素及活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复杂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其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在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存在创新要素子系统和创新活动子系统,其中创新要素子系统包括技术子系统、人才子系统、资金子系统和设备子系统等,创新活动子系统包括研发子系统、中试子系统和产业化子系统;由于创新要素的投入,使得创新活动得以持续进行,而创新活动的开展又不断地积累创新要素。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及绩效不但取决于系统自身的结构与功能,更重要的是,还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深刻影响,是系统内外部因素综合交互作用的结果。耗散结构理论认为,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与能量,能够形成并维持一个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尤其是在外部环境(税收政策、科技政策等)的作用下,具备耗散结构的特征。
2.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导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创新要素和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该系统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由于战略性新兴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创新资金,且往往缺乏配套的高端科技人才,就企业自身力量及其创新需求相比,其创新要素相对不足;同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需要不断取得新兴技术突破,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及市场开发缺乏前期基础和可借鉴的经验,存在较高的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形成和维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及其良性循环,就必须使税收政策导向能够改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运行的环境,以解决其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引导和激励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应体现在:第一,从激励创新活动来看,税收政策应注重创新过程的上、中、下游的全面激励和协调,其中重点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消除技术突破和市场开发风险引发的创新意愿和动力不足。第二,从激活创新要素来看,税收政策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要素的投入和累积,提高创新要素的贡献率;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金、人才等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弥补资源不足。第三,税收政策不但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身的发展,还能加强企业与产业链条上其他主体的合作,并加快企业技术扩散,充分发挥对其他主体和其他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
从结果来看,税收政策有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促使系统总熵不断减少并形成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及绩效;从过程来看,税收政策为自主创新系统创造了开放性、非平衡、非线性和涨落等耗散结构条件,从而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具备持续创新的条件,促进了自主创新过程中的要素整合与活动协同。
1.税收政策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在与外界的交互作用中,系统总熵S不断发生变化,系统总熵的变化ds包括两部分: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熵dsi和系统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引起的熵流dse,如式1所示。ds=dsi+dse(1)其中,dsi单调递增,且大于等于0;dse大于、小于或等于0。税收政策能够通过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从而使系统熵增为负,且始终保持一种低熵状态。
(1)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熵变原理。在税收政策作用下,能够促使战斗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如图2所示。税收政策体系的合理性及其有效实施有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加速其形成和维持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尤其是在企业发展初期)具有战略性创新资源需求大、新兴技术开发强度大、新兴市场开拓难度高等特点,不但使企业面临极高的技术风险,而且对企业引导和创造市场需求的“主导设计”要求较高,使企业研发、产业化和赢利的前景在短期内不明朗,抑制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见,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未能将关键资源配置到关键创新环节、创新活动协同性差)、创新扩散的缓慢过程或技术流失等因素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产生熵,影响其创新的效果。为了加速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需要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使系统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战略性新兴企业在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税收政策(税种重点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优惠方式主要是减征、免征、抵免、扣除、退税以及低税率)通过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抵消系统内部产生的熵,使系统在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总熵减少,形成耗散结构,实现持续创新。
第一,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能够降低创新成本,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产生的熵: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并降低企业的相对研发成本;另外,鉴于企业需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且其成本较高,针对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发生费用税前计入成本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创新人才的使用成本;此外,企业用于技术升级换代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用途的增值税和关税等优惠政策,能够改善和提升企业的创新基础条件,提高创新效率和节约创新成本。
第二,提高创新要素贡献,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创新要素贡献率得到提升,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及其创新人才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等产生的熵: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按比例扣除税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提高用于研发和生产等先进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和贡献率;通过创新人才、个人知识产权转让收入、科研奖励等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人才教育与培训费、福利费等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可以提高人才素质与能力,激励人才在企业中发挥其创新的主动性,为企业创新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鼓励企业对外合作,直接引入负熵。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抵消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境外所得税抵免、外部研发支出所得税加计扣除、出口退税、进出口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出口与合作业务,加快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或技术升级。
第四,加速企业创新扩散,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加快企业向外扩散创新成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和创新扩散产生的熵:通过实施技术转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增值税减免、出口退税、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一方面向企业直接引入负熵,使企业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企业创新扩散速度、扩大创新扩散范围和提高创新扩散效果,使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快流向企业,向企业间接引入负熵,此时创新扩散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为企业新一轮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五,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引导全社会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针对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引导优秀人才和团队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间接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通过鼓励风险投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间接影响社会风险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企业,拓宽企业资金渠道,加速研发与产业化。
(2)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规律。税收政策可以使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过程呈现无序到有序、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规律,从而使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不断提高。第一,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税收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向系统引入负熵,当使得dse<0且满足|dse|>dsi时,ds<0,即系统熵增为负,系统总熵S减少,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由不成熟向日渐成熟转变。第二,系统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随着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战略性新兴企业对税收政策利用程度的提高,税收政策一方面向系统引入越来越多的负熵,使得dse<0且|dse|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还促进了系统内部创新要素之间、创新活动之间以及要素与活动之间的良性互动,使系统内部产生的熵dsi减少,从而不但满足|dse|>dsi,而且使|dse|-dsi不断增大,使系统趋向低熵状态,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达到理想的状态,自主创新水平高。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不断增加,技术与市场不断成熟,进而推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越来越高,该过程是系统有序度逐渐提高的演化过程。税收政策作用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演化模型如图3所示。图中ABC代表着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一般演化方向,即自主创新成熟度由低(技术和市场都不成熟)向高(技术和市场都成熟)的转化过程,在该过程中,系统由无序向有序、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演化。对于处于不同自主创新系统有序状态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作用各有侧重,但最终体现为促进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的持续提高。例如,对于技术先行(D)状态,即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和领先,但是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较低,此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加速技术转化,促进创新产出;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高(C),即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已经较高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在于加快创新扩散和新一代技术研发,促进系统向高级有序转化;对于市场先行(E)状态,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以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低时(A),此时自主创新系统处于无序状态,税收政策应全方位地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企业成长。
2.税收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创造耗散结构条件。税收政策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提供形成耗散结构的必要条件,即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以及涨落。
(1)税收政策提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开放性。虽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不断与外界交互作用的开放系统,但是,要使该系统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必须使系统外部引入的熵流为负且足以抵消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正熵,才能逐渐降低系统的总熵并向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转变,可见,开放性是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税收政策的直接支持和间接引导下,不但为战略性新兴企业投入创新资金、加强对外合作创新和加速创新扩散提供了激励和保障,直接引入负熵,还促使全社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创新创业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间接引入负熵,进而使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能力加强,源源不断地与外界进行输入与输出活动,系统的开放性日益增强,能够保证向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税收政策的上述作用使得“开放性增强+引入足够的负熵”成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的充分必要条件。
(2)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非线性作用。税收政策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各要素和各子系统的非线性作用,从而使系统具备形成耗散结构的内在动力和必备条件,使系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断出现新的更加有序的耗散结构状态。例如,激励企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税收政策,能够使创新人才具备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在创新过程中既相互竞争、又通力合作,形成一种复杂的非线性作用关系;另外,税收政策是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创新过程出发来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既可以避免战略性新兴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也可以引导企业将重要创新资源投向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此时,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研发、产业化等各子系统之间不是简单的分割并形成独立个体的线性叠加效应,而是形成一种互惠共生、互为反馈的非线性关系,各子系统之间产生耦合作用并协同发展,实现倍增效应。
(3)税收政策改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并维持系统的非平衡性。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外部多方面、多层次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市场需求的变化、新技术的出现、产业政策的调整、创新人才的流动等,这些因素往往是创新系统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或掌控的,当这些因素发生作用时,会引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税收政策能够放大积极性涨落、降低破坏性涨落,有助于使系统跃迁到一个新的稳定的有序状态。例如,税收政策能够通过激励创新人才进而减少企业人才流失的破坏性涨落作用,使这种消极涨落得以衰减,进而消除涨落的破坏性干扰,避免系统向低级状态演变;另外,税收政策通过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加强人才培训,优化创新环境、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企业能够根据环境变化不断快速开发出新技术或新产品,放大微涨落为巨涨落,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不断达到新的动态平衡。
关键词:节约型社会;绿色;财政税收
0引言
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出现的金融危机,都是促使加强对经济管理作用必要的社会背景。同时,为了促进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安全稳定,对经济实行节约型建设政策方针,进而提高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管理水平,对经济的发展有深远意义。
1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发展现状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情况下,为促进市场经济的有效转型,通过控制财政税收的调节作用,进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的有效转型,是有效的必要措施。同时伴随着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对资源和能源的保护加重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适合国情的发展措施。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逐步发展的情况下,求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经验欠缺、难以把握标准和机制不够完善。
1.1经验欠缺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实行和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和我国国情的客观需要有效结合的产物。随着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实施,取得的效果明显,但是由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本身属于新技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下属于探索阶段,对相应的实施经验都有多方面的欠缺。而经验欠缺,会导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实施进度缓慢,收获不大。具体表现为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初步认识和要求,往往提出不恰当的发展方式,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如为解决经济落后的困境,实行粗放式的经济政策,以提高经济的发展,缺少对企业有效的管理要求和整体规划,因此对企业生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污染问题听之任之。虽然经济基础得到一定发展,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建设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具体的整体规划,以及相关管理经验的欠缺,导致经济发展后的问题严重制约经济的再发展。
1.2难以把握标准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广泛应用,极大地推动市场积极的发展步伐,同时由于大范围地统一使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标准,对具体行业的经济发展模式,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无法促进行业的长远发展。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背景,要求必须构建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系,合理规划市场经济建设,对社会的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面对这种客观需要,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应注意合理把握实行标准,针对具体行业合理制定发展规划,以促进行业的实际发展符合社会需要,进而取得更深远的发展空间。但是现实生活中推行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盲目采用统一标准,对企业实行平等的财政政策,这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只能拉大企业的贫富差距,严重会导致相对贫困企业的破产。同时针对地区贫富的不同,也应合理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以促进不同地区企业的共同发展,避免贫富地区过大,造成收支不均,盲目使用相同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导致种种问题的产生。
1.3机制不够完善
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广泛应用,在推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由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机制的不完善,产生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广泛推广,由于属于新技术探索阶段,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也急需得到解决。种种迹象表明,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机制的不完善,严重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对大中型企业要求严格,对中小型企业要求不全面,因为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差异,使用相同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很容易对大型企业形成有效约束力,但是对中小型企业来说,财政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盲区,导致中小型企业财政管理容易出现“钻空子”的现象,中小型企业的具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时相应的问题不断产生,处于“此消彼长”的现象。
2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社会,实行绿色财政政策,有利于政府针对市场经济加强宏观调控作用,确保经济收支趋于均衡的状态,是有效缩减贫富差距的必要措施。目前社会处于可持续发展社会,对社会的各项建设都要尊重环保和可持续的发展战略,这样不但有利于保护环境,更有利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赢得广大的生存空间。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下的重要产物,同时也是人们基于环保意识提出的重要生存保证,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不仅有利于市场处于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中取得深远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政府强化主体地位,是政府针对金融危机合理管控财政,确保采取积极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途径。
3节约型社会背景下促进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应用的有效途径
3.1加强政府的指导干预作用
针对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应确保政府主导地位和经济的主体地位,强化政府的指导干预作用。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建设,需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管理和生态问题的综合规划和整体建设,并针对相关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同时可以采取强化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建设的方式,加强其指导干预作用。政府通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有效规划,是有效发挥市场经济下政府主导作用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措施,实现经济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例如政府针对节能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以及通过有效的经济措施加大企业对节能产品的开发力度和重视力度等。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政策强硬措施,强迫低能污染大的产品退出销售市场。
3.2完善绿色财政税收管理制度
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应用,要不断完善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管理制度。因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市场经济中的应用,属于探索阶段,相应的制度还有所欠缺,需要在实践的检验中得到经验,进而制定科学的完善措施,有效地提高绿色财政税收管理作用。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下,提出的合理控制财政和经济的有效措施,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管理制度的制定,应遵循可持续和发展的工作中心,结合具体实际发展环境和实际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以促进其长远发展。
3.3创新绿色财政税收管理措施
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应用,政府应加强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理论认识和实际运用能力。针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地区中的实际运用,综合考虑地区发展实际和相关制约因素,进而合理把控制定方针,针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在节约型社会中的长远发展,对相关管理措施和运行办法进行大胆创新,取得新的突破,以满足地区发展中的实际需要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整体适用的作用和效果。针对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进行大胆创新,应根据政策环保的根本要求,结合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同时针对实际因素的影响,综合制定节约型社会背景下绿色财政税收政策的创新工作。
4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化社会,构建节约型社会,是现代化社会发展要求的必然产物。为了加快节约型社会的实现步伐,对市场经济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是必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在节约型社会的背景下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在现代化社会要求下的成功转型,也有利优化市场经济结构,对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关于节约型社会要求下实行绿色财政税收政策,要具体结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相关企业的发展特点,同时综合考虑地区差异和贫富差异,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以达到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有利减少地区贫富差距,促进经济的共同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成功转型。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收政策 启示 优惠措施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不仅没有衰退反而进一步发展,不仅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世界中小企业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资金和技术是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两大难题。一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其资金和技术问题的解决程度。只有融资方便、技术体系完善的国家,中小企业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而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同时解决涉及到了这两个问题,因此,完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对于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美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
美国是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大多数税法主要是由州、市地方政府制定的。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联邦政府,而且各个州政府,都制定了创业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美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
1.1 费用扣除:①费用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资本化方式,即采取类似折旧的办法逐年扣除;二是费用扣除方式,即企业发生的科研开发费用当年可一次性扣除。②私人资本为建立科研机构而捐赠的款项一律免税,企业为建立非利益性科研机构而提供的资金也免缴所得税。企业能够申请研究和试验费用抵免,抵免额为符合条件研究费用的20%,同时规定,增加试验研究费用可减税,对高出企业过去3年研究开发支出平均额的部分减税25%。
1.2 加速折旧。在法定使用年限内,科研设备,机器设备,厂房、建筑物的使用期分别缩短为3年、5年、10年;对于新设备的投资要加速折旧,在一定程度上简化折旧的计算方法。
1.3 投资抵免:①对于购买新的设备,如果法定使用年限超过5年,其购入价格的10%可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付税款;如果法定使用年限为3年,抵免额为购入价格的6%;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某些不动产以及旧设备等,都可以实施税收抵免。②对于小型企业来说,如果应纳税款低于2500美元,这部分应纳税款可以全面用于投资抵免。
1.4 税率优惠:①美国联邦公司对来源于国内外的应税收入按1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不含劳务服务公司所得税)。②1981年通过的《经济复兴法》,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下调了25%。到2006年,政府决定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从目前的39.6%下降到35%。
1.5 税收减免:①如果企业的雇员人数低于25人,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而不是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②在1993年-1994年度向小企业提供税额减免120亿美元,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小企业筹资难的问题。③对于最小企业来说,如果收入不足500万美元,则实行长期投资税减免。④对于投资低于500万美元的小企业来说,实施永久性减免投资税。⑤对于小企业来说,如果投入的股本符合一定条件,那么其获得的资本收益实行至少5年5%的税收豁免。⑥通过“1997年纳税人免税法”,在10年内为小企业提供几十亿美元的税额减免。
2 我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政策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的一大特点是,内容多、规定散、补充繁、变化快。这种状况虽然充分体现出了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及时反映了国家的政策意向,但从整体上说,这样的优惠显然缺乏系统性,也不够规范,税收政策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大为降低。
2.2 税收优惠的目标不明确 中国现行的税收优惠具有普遍优惠的特点。当多个政策目标同时存在并具有交叉关系时,清晰的税收优惠需要排列出不同政策目标的先后顺序。中国现行的税收优惠具有调整产业结构的、协调区域经济的、促进技术进步和利用外资的多重目标,所以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根据某一政策不给予优惠但根据其他政策却可以得到优惠的情况。
2.3 税收优惠的方式、手段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我国税收优惠方式、简单落后主要体现为:①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税率优惠和税额的定额减免,国际通用的加速折旧、投资抵免、费用列支、延期纳税等在我国没有实施。我国的普遍做法是选择税率作为优惠对象。一方面造成了政府收入的减少,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相对价格,同时扭曲了市场行为,对于企业的避税和逃税行为在客观上给予了鼓励。②税收优惠体现为区域优惠,而不是产业优惠。受改革开放的影响,以区域为主的税收优惠主要是配合改革开放、吸引外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其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如果依然实施以区域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将会继续拉大东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进一步造成整体经济的不可持续发展。
3 美国发展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3.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针对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应体现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必须立足于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进行开发性援助,不搞“救济性扶贫”或保护性、限制性的措施。既要力求横向公平,要努力实现中小企业在整个企业群体中的税负同等待遇,不受歧视,一视同仁,又要力求纵向公平,使中小企业的税负尽量保持相对稳定,不要有大起大落的急剧变化,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3.2 坚持简便、便于管理的原则 税收政策国家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法律结构复杂,涉及的税种多种多样,计算繁琐,在税收征管中,不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付出了一定的成本。因此,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考虑到税收成本的问题。根据研究表明:税收征收成本由税收管理成本和税收遵从成本构成,实现两者的最小化是或应当是税收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税收政策改革的整体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到这点。而降低这两个成本的唯一途径是简便税制,减少纳税机关和纳税人员对税法理解的歧义,简便计算过程,减少征收程序,便利纳税人缴税,征收机关征税,节约整个社会的开支。
3.3 坚持低税率、少优惠、宽税基和严管理的基本改革原则 供应学派认为:通过减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供给,同时增加产品供给,这种政策举措是经济机制的契机。降低税率,更多地工作和储蓄成为人们的主流倾向,而企业则会更多地增加投资和生产,进而在一定程度增加了产品供给;并且该学派认为,降低税率,相应的税款不会减少,因为减税进一步造成生产的扩大,进而增加税基,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新的税源。因此,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以来“低税率、少优惠、宽税基、严管理”成为世界各国税收政策改革中带有的普遍性趋势。
3.4 坚持税收中性原则 税收中性是指国家在课税时,除了使人们因纳税而发生负担之外,最好不要再使人们遭受其他额外负担或损失。19世纪新古典学派的马歇尔认为:国家课税不应当造成纳税人的额外负担,理想的税制应使税收的额外负担减少到最低程度,税收不影响纳税人的生产和消费决策,不扭曲市场资源配置。而20世纪60年代的供给学派却认为:市场机制是一切经济的原动力,扭曲市场相对价格的政府决策,终会扭曲资源配置,降低经济效率。因此,税收政策中要坚持税收中性原则,设计税制的要素时,尤其是税率的设计、税收优惠的政策制定,尽可能考虑税收杠杆对经济的影响,消除不良的税收政策,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实现税收政策的最优。
参考文献:
[1]谢国良,钱淑萍.美国州际税收的分配与协调[J].涉外税务,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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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邵辉.我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2(10).
【关键词】 会计政策;税收政策;差异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它包括不同层次,涉及具体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在允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做出的具体选择,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税收政策是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征税的各种原则与确定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方法等。
一、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遵循的原则不同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了实现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1.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否则,就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税法中对纳税申报也有类似要求。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避税,税法也可能违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2.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企业的经营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对谨慎性的解释是一般坚持在损失实际发生时申报扣除,会计上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必须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 :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而是要反映它的经济实质,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在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上,按照此原则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但税法并不承认这种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分别进行处理,计算流转税
和所得税。
二、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人们一般认为,会计与税收具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出于不同的要求,应当保持适度的差异。一旦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较多或大量的差异,必然会对各方面的核算、管理和经济利益关系产生各种影响。当前来看,大量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任何一种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和应纳税额计算,一般都需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当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大量差异时,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就会产生困难。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普遍比较熟悉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以及以往建立在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一时难以适应,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应征收的税款未能足额征收入库,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2.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按照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分离的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依据会计准则与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政策处理,纳税申报必须依据税收法津、法规中规定的税收政策要求处理。由于存在着大量的政策差异,加上企业财会人员一般对会计政策掌握较好,对税收政策了解较少,要在做到会计核算客观真实的同时,正确区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并在申报纳税时对二者不一致的项目做出准确调整,实在是勉为其难。现实的状况是,除少数企业的财会人员能够做到既规范会计核算又准确申报纳税外,大多数企业的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了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再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使会计信息丧失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
3.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与税务。从审计方面看,目前注册会计师主要依据会计准则、制度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而产生的对企业有关会计要素的影响往往重视不够,或者判断不合理、处理不科学,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的质量。从税务看,中介机构既要严格按税收政策要求依法,又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税收利益,由于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项目较多,加上从业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所限,难免力不从心,顾此失彼,时常产生难以解决的矛盾与争议。
4.各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和评价。现行的各种形式的考核评价,其主要指标体系大多是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产物,在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众多差异情况下,由于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和按税收政策为依据确认的各种税前税后收入(收益)差距甚大,使得按现行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的各种考核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科学性与公正性。相应地建立在这种考核评价结果基础上的各种奖惩措施也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不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不寻求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又派生出了不少新的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
三、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基本设想
现阶段我国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宜大量分离,只能少量适度分离,下一步,应当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再改革,逐步调整二者的目标定位,减少二者的差异项目数量,即凡能统一的项目尽量保持一致的政策;凡必需离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适度分离。在保持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适度分离的情况下,为了实现预期的改革效果,除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外,研究并合理选择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相互关系的会计处理方法至关重要。在不同企业,当前的会计处理上大致有三种协调方法可供选择:
一是从属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少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即采用会计服从税收法或税收服从会计法来协调二者的差异。前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账内会计处理的结果申报纳税;后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申报纳税,对于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产生的差异,在账外纳税申报资料中进行调整。
二是平行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多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专门增设若干纳税调整账户,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一致的业务,按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的业务,先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在原有的账户中进行处理,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形成的有关差异在专设的纳税调整账户中进行处理,定期申报纳税时,按一般会计账户和纳税调账户的共同记录结果计算并申报纳税。
三是独立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很大,涉及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项目很多的企业或者专事税务的机构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在财务会计账簿体系外,另行设置一套税务会计账簿体系。前者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后者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定期按财务会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税务会计处理结果办理申报纳税。
参考文献
关键词:科技创新;结构性减税;进步
国家经济想要得到可持续的发展,不仅要扩大产业链,更重要的是发展科技创新,研发出自己的东西,才能在世界经济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党的十中已为我们明确指出了下一步的发展目标,要求充分利用改进现有的税收政策和优化税收体系,全力辅助企业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增长,为2020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
一、出台税收政策支持科技创新的原因
(一)为企业承担主体风险
在我国施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主导权交给市场,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所以具有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容易让企业担心发展创新带来的资金不足和资源无法良好分配的一系列难题,从而对技术创新畏步不前。这时就要发挥出政府相关政策的作用了,实行税收优惠、税式支出来为企业的创新做大方向的保障,为其分担主要的风险,帮助企业渡过前期的创新艰难期,以此激发企业的科技创新欲望,更放心的去进行自主创新。
(二)现行税收政策已有成效
目前,我国累计出台了约150项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两大税收的税式支出覆盖了所有方面,包括各种新型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医学研究创新、技术设备创新等税收鼓励措施。可见,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创新型税收体系。
二、现行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企业科技创新在我国已经进行了初步的开展,也有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尚可改进的问题,如: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力度不足;如何良性结合产学研三方面帮助企业渡过创业瓶颈期;税收制度的进一步优化规范;对企业创新活动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少等。
(一)政府税费规范性程度不够
当今在我国政府部门在制定税收政策时,经常会犯的错误是没有结合实际和特性,往往没有很好的认识到企业才是主体,在制定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时,没有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厘清,而且在收费问题上有多年遗留的问题,如:收费无理由、无依据和滥收费用等。所以要想形成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体系,就必须对收费规范化、透明化,从最实际的地方减轻企业自主创新的负担。
(二)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力度不足
有人才勤于总结和思考,才能进行科技创新,所以在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时,外部的政策鼓励固然重要,更重要在于企业内部营造的创新环境。所以,现行的政策在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还可以增添对科技人才的税收激励措施,如减少个人所得税,集中鼓励对创新有特别贡献的人力资源。
(三)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针对性不强
我国虽然已经出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从总体来看,对于国内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企业的施行有针对性优惠的政策较少,所以导致一些大型企业获得的优惠很多,针对中小型企业创新的政策优惠较少,显得有失平衡。如图1所示,政府将税收分配给作为创新主体的中小型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医院等创新科研单位,以鼓励相关产业进行研发和创新,分配给中小企业的部分相对与其他部分,少之又少。
三、如何建立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体系
(一)以结构性减税支持科技创新
从以往的经验可知,利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企业创新活动是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在施行优惠政策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调整。对于移交专利权的企业,要对转让的整个程序细节制定相关制度;对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参考自2010至2013年期间,在北京、天津、上海等二十多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的创业瓶颈期,也要有针对性的给予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就规定了企业在过渡期的相关税收条例。
对于有意向转型为新兴产业的企业,政府也要对其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在转卖原有生产设备和材料、购进新型设备、构建新厂房等方面都要下调适当的税率,以此帮助企业自主创新。如图2所示。
(二)使税收政策更具体可行
自从国家发行相关文件要求政府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以来,各省也积极响应,了一系列文件和出台了相关激励性政策,大部分
省市都能根据自身情况去理解中央的安排,提出了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税收优惠、税式支出只有落
实到每一个具体的范围、条件、程序、技术认定、管理办法等细节,对每一个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纠纷的问题进行规范化,使税收政策更具体、可行,不断完善税收制度,才能使得税收政策更公平公正、透明化,才能让发行的税收政策调动起企业的科技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效应。
(三)把握机会,优化税制改革
前年出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我国加快进行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规划,完成税收改革的两个过程:初期完成核心方案,后期推行新型财政制度。还强调了重点改革预算、税收和财政系统。
要想发展好科技创新,就要先建立一个好的创新环境,政府应该要意识到,出台的每一个政策、措施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大环境,起到导向作用对科技创新造成影响。所以要对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都考虑周全,力求让每一个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都能充分发挥效应,在制度上为企业自主创新的道路清理障碍。
四、结论
只有发展好科技创新,才能加快经济增长,政府想要提升地方经济,就要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律基础上,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力度对最后成功与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仅如此,财政对企业科技创新的作用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企业内部的绩效管理制度。本文讨论了财政政策对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和必要性,提出了现行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最后对如何构建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体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激励;科技税收优惠
一、引言
关于“创新”一词,有多种解释,也有诸如“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等多种提法。但就其本质来说,主要包括科学和技术两个层面的创新,科学创新主要是基础研究的创新,一般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进行;技术创新包括应用技术研究、试验开发和技术成果商业化的创新,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首先提出的“创新”指的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五种具体的情况:引人一种新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给来源;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例如建立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可见,熊彼特所说的创新实质上就是技术创新,且这种技术创新主要是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这也正是本文所要关注的。
目前我国与“创新”相关的税收激励集中表现为一系列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是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学创新税收激励以及对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税收激励的混合体。关于现有税收政策对创新激励的不足(即现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已有较多的研究,为激励自主创新而提出的调整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亦有不少。但整体而言,现有研究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多数学者的研究模式是通过分析现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提出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但实质上二者并不等同;二是分析现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缺陷的理论依据不是很充分,多数结论是根据经验判断或归纳其他学者的观点得来的;三是很多研究是从国家整体的自主创新角度切入,部分涉及技术创新的内容,而直接进行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研究的则较少。
基于此,本文从企业技术创新的角度,阐述了税收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依据,并结合企业技术创新各阶段的特点,分析了现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中与企业技术创新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缺陷,最终提出了构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体系的原则和具体建议。
二、税收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
在税收政策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中,技术创新是主体,税收政策是用来促进技术创新的,因此,对技术创新的深入分析是解决税收政策如何促进技术创新的关键。虽然国内外学者对技术创新并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但其核心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根据系统科学的观点,强调技术创新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过程,包括新思想的产生、研制开发、试验和试产、批量生产、营销和市场化的一系列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特点,每个环节都可能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因而只有每个环节都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才能保证整个创新活动的成功;二是重视技术创新的成功商业化,认为商业化过程是技术创新的显着特点,也是技术创新区别于纯技术发明的根本之处,因而技术成果的转化机制就异常重要。因此,税收政策促进技术创新就要根据技术创新各个环节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技术创新的阶段主要包括研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和产业化生产阶段。
首先,在研发阶段,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购买生产设备、进行产品开发研究和建立销售渠道,但由于企业规模小,产品技术又不稳定,这一阶段的投资风险是最高的,同时又较难获得规范的银行贷款,而且由于技术创新的准公共品性质,企业没有积极进行技术创新的动力。因此,政策重点是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投入和实践,政府加大财政拨款、财政补贴、财政担保贷款等力度。另一方面,应制定并广泛宣传技术创新投入资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大部分高科技企业在创业初期基本上都没有利润,享受不到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待几年后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现了经济效益、有了利润时,又大都过了优惠期,结果造成一些企业实际上享受不到税收优惠。
其次,在成果转化阶段,企业虽然进行了一些研发活动,但研发活动的大部分资金一般都是由政府资助的,而且企业对研发成果的价值判断仍不明确,企业仍然受到研发成果进入试制阶段但无法实现商业化的风险威胁,对是否进行进一步的试制活动持观望态度。因此,政策重点是保证企业的研发成果顺利进行试验和试制,政府应对企业转化活动给予财政拨款、政府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还需要对转化成果给予税收上的低税率、减免等政策。但相对于税收优惠政策,此时政府对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政府在企业技术创新的中期,应大力加强财政补贴、财政担保等支持力度,积极促进企业成果转化,并配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在产业化生产阶段,企业要为新技术寻找市场并进行大规模的批量生产,需要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新技术的生产活动,或新技术投入生产的产品能够有确定性的销路。因此,政策重点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与产业发展结合,着力引导社会资源向风险投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确保新技术产品在市场上顺利销售。相对于财政支持政策,此时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采购政策更敏感,税收优惠政策能引导社会资金投人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过程,而政府采购则能为新技术产品提供确定的销路。因此,政府在企业技术创新的后期,侧重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的支持会大大增强政府激励的效果。
因此,技术创新活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税收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各个阶段都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在不同阶段其作用是不同的:在技术创新的研发阶段与产业化生产阶段,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更强,而在技术创新的成果转化阶段,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则稍弱一些。因此,制定税收激励政策应针对技术创新具体阶段的特点,对不同阶段分别制定力度不同的政策。
三、现行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缺陷
1 宏观层面的不足
首先,我国现行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中,以企业为对象的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数量最多、占比最大,但是与以科研机构、高校及个人等为对象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在绝对数量和占比上均相差无几,基础研究固然重要,但以企业为主体的应用研究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因此,现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地位,这是现行税收政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一个首要问题。
其次,现行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中,企业间存在不平等现象,主要体现在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不同产业的企业之间。这种税收优惠的失衡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税收环境,必然会在一定程度
上扭曲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
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实施细则中对这类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作了严格的规定,这就导致真正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较少,而国有、集体大中型企业由于其资金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在享受优惠政策时占尽了先机。
在与技术创新相关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中,现行税法只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企业技术创新制定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而对于其他产业的企业技术创新,则仅局限在“国家规划布局”和“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范围内,缺少针对其他新兴产业和特殊产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2 微观层面的缺陷
我国现行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针对企业整个技术创新过程而设计适当的激励,这与税收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是不相符的。
首先,长期以来我国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重点一直放在支持企业创新的生产和成果转化应用方面,即取得了科技创新收入则可以免征或少征税款,或只有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而根据企业技术创新阶段的特点,研发阶段最需要支持,处境最为艰难,急需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解除资金不足和投资风险的顾虑,但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恰恰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研发过程的激励不足,仅仅对新增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政策:“盈利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在10%以上,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而且由于研发投入与一般的经济性支出不同,逐年平稳增长10%以上的要求不符合实际情况。
其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比较完善,如税法明确规定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产品,进行“三免两减半”,经认定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行“五免三减半”优惠等。但激励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与其前后两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内在统一性,并未将三个阶段的税收激励政策有机连接起来。
最后,我国现有的科技税收激励政策偏重于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税收扶持,而对技术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则支持不够,仅对企业发明、设计、试制等过程给予优惠,而对技术的产业化、产品化、商品化几乎没有考虑。如对高技术产业发展极为重要的风险投资的相关税收激励制度仍未建立起来。
四、构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
1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