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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无人机;地质灾害;泥石流;水电工程
前言
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无人机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突破原来以军事为主的用途,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行各业。如韩文权[1]等对地质灾害监测、应急救援和灾情评估工作中无人机遥感可提供的应用进行了分析,介绍了无人机遥感在重庆市武隆县鸡尾山特大型滑坡救援中的应用。高娇娇[2]等用无人机遥感应用在西气东输管道地质中,阐述了应用无人机遥感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关键技术与方法,论证了航空影像进行地质灾害调查的可行性。吴振宇[3]等通过无人机在地灾调查中的应用特点、意义和关键技术,证明了无人机在地灾灾害调查中的可行性和优越性。周文生[4]等应用无人机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中,验证了无人机遥感技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中的可行性与有效性,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于监管提供快速有效的技术。李定松[5]应用无人机在地质灾害监测中,研究了无人机技术发展历程与特点,对无人机在地质灾害监测中的应用进行阐述。尹鹏飞[6]等应用无人机在震后灾情调查中,完成了以四川省绵阳市安县等为重点的次生地质灾害调查和灾情评估。张启元[7]等应用无人机航测技术在青藏高原地质灾害调查中,建立了一套适合高原特殊地理环境下的地质灾害遥感调查、监测技术流程,提高了地质灾害遥感调查、监测的工作效率,表明无人机在青藏高原地区地质灾害遥感调查工作中具有明显优势。肖波[8]等应用研究无人机低空摄影系统在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中,介绍了无人机在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监测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梁京涛[9]等利用无人机并结合野外调查,开展了汶川震区绵竹市走马岭泥石流的发展情况,并进行分析评价。
1无人机在水电中的应用
我国西南地区水电能源蕴藏量丰富,但西南地区多属高山峡谷地貌,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多发。工程地质人员工作区域通常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同时植被发育、通视条件差。尤其是雅鲁藏布江下游河段、金沙江中上游河段、雅砻江中上游河段等未来水电开发的热门地区相应问题将更加突出。无人机在水电行业中也逐步开始使用,但主要用于地形测绘、遥感、环水保、库区巡视等用途。雅鲁藏布江下游河段、金沙江中上游河段、雅砻江中上游河段等地区,人迹罕至、地形条件极其复杂、自然环境极其恶劣,依靠人力开展重要地质现象调查极其困难,即便能开展调查的区域也通常难度巨大或存在安全隐患,地质调查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鉴于无人机具有快速机动、操作简单、使用成本低、危险性小、能获取高分辨率影像数据等优点,对于高山峡谷、植被发育地区、高寒地区等人力难以工作的地区适应性强,同时利用无人机加载的外部设备也可以获取地质专业所需资料。这对无法展开现场地质工作或开展地质工作难度巨大的地区如何有效获取地质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此解决人力无法开展地质调查的现状,弥补完善地质资料,满足工程需求。
2无人机航摄系统基本特征
本次应用试验时采用购买的大疆S1000无人机。
2.1安全稳定大疆
S1000无人机采用V型8旋翼设计,在提供充裕动力的同时做到了动力冗余,配合DJI飞控使用时,即使某一轴被意外停止工作也能最大幅度保证飞机处于稳定状态。机身板内部集成了含DJI专利同轴接头的电源分布设计,高效、可靠、安装方便,用户不需要做任何焊接工作;主电源线选用AS150防火花插头与XT150的组合。从中心板到机臂、起落架等多处均使用全碳纤维材料,系统在低自重的基础上做到了最高的结构强度。
2.2便携、易用
所有机臂均可向下折叠、配合1552折叠桨,可使整机运输体积最小化,方便运输携带。用户只需抬起机臂、锁紧机臂卡扣、给系统上电,就使S1000进入了飞行就绪状态,大大缩短每次飞行的准备时间。中心架在提供3组XT60供电插座的同时,还预留了8处设备安装位,系统安装变得更简单整洁。
2.3操控性
所有机臂采用8°内倾和3°侧倾设计,可使飞行器在横滚和俯仰方向更加平稳、在旋转方向更加灵活。力臂内置40A高速电调、使4114pro电机在配合1552高效折叠桨工作在6S电源时,获得单轴最大近2.5kg的强劲推力输出,充足的动力会让用户更加随心所欲。2.4其他云台安装架下移设计,集合系统标配收放起落架,给镜头以更广阔的拍摄视角。整机自重约4kg,最大起飞重量约11kg,可轻松搭载5D级别全套拍摄设备,在配合6S15000mAh的电池时,可获得长达15min的续航时间,有效作业时间约12min。
3大桥沟泥石流基本地质条件
大桥沟位于雅砻江左岸,为雅砻江一级支流,沟口位于拟建官地水电站大坝下游约3.5km处,沟口堆积扇扇缘长约400m,扇轴长450m左右。流域总体近南北向展布,南宽北窄,略呈矩形,南北长21km,东西宽14.5km,流域面积约170km2,其中汇水面积147.889km2,占流域面积的86.96%;主沟纵长为26.12km,纵坡坡降为97.06‰。流域四面均为由近3000m及3000m以上中高山所形成的分水岭,其中东侧以北西向牦牛山为分水岭,与安宁河流域相隔。南、北、西侧为与雅砻江主流或其次级支流的分水岭。源区最高海拔约3720m左右,沟口高程约1200m,高差约2500m。主沟两侧支沟众多,呈明显的“树丫”状结构。大桥沟流域内地层呈近SN~NNW向展布,从东至西出露地层主要有印支期斜长花岗岩及花岗闪长岩(r051)、三叠系上统白果湾群(T3bg);上震旦系观音崖组(Zbg);上震旦系灯影组上段地层(Zbdn1);松林杠群玄武岩组(SLG);志留系下统龙马溪组(S1l);志留系中统石门坎组(S2S);泥盆系中统(D1-3)及石炭系中统威宁组(C2w)等。大桥沟沟流域内植被总体茂盛,且以针叶阔叶混交林及高山灌木丛为特点,覆盖率达90%。
4无人机航摄成果
4.1地质要素获取
利用无人机和地面辅助测量手段,获取相关照片影像和定位信息流。同时,以图像处理技术、空中三角测量技术、摄影测量技术和图像识别技术手段为依托,利用无人机影像后期处理软件(如PIX-4Dmaper、Photoscan等)初步获得全景地形地貌景象图、三维地形等地形地貌和地质信息。本次以官地电站大桥沟泥石流沟口泥石流为依托,应用无人机技术,开展大桥沟沟口泥石流的应用试验,利用后处理软件(Photoscanpro、GOCAD等),利用官地大桥河沟泥石流进行三维立体空间真彩色模型进行地质边界的获取,生成生产需要的工程地质平面图、工程地质剖面图、三维地质可视图和解译分析。
4.2航摄成果根据无人机航摄,取得官地大桥沟泥石流航摄图(见图1)、利用官地大桥河沟泥石流航测照片生成工程地质地形(见图2)、工程地质剖面(见图
3)、GOCAD三维模型(见图4)。
4.3航摄解译成果分析
地质灾害作为一种特殊的不良地质现象,无论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个体,还是由它们组合形成的灾害群体,在图像上呈现的形态、色调、影纹结构等均与周围背景存在一定的区别。地质灾害解译基于灾害类型的地学原理及形态特征进行识别,需对地质灾害有基本认识。泥石流判读主要通过沟道内松散固体物质的辨识获得;崩塌表现为陡直的后壁及下部的堆积物;滑坡多呈花斑色调特征较为明显。识别地灾类型后,在图像上按照灾害体各要素的形态特征圈出边界。最后可获得更加准确的灾害置、边界及面积等基础资料,以指导地灾防治工作。(1)通过解译,试验区地质灾害主要有泥石流、崩塌、斜坡变形破坏等类型;(2)泥石流沟口有新冲出物,厚度不大,方量不大。两侧山体总体稳定,植被覆盖较好,渣场稳定,渣场坡脚未见明显淘刷,但沟壑仍见下切迹象。冲出物来源以物理类型居多,受风化卸荷影响,坡面发育有松散的崩坡积物,汛期易随地表水冲出,坡脚和两侧山坡坡面都可明显易见。另外物质来源主要为人类活动(修筑道路弃渣)所致;(3)右岸发育的一崩坡积体,受前缘切脚影响,边界有变形迹象,尤以上游侧边界变形较为明显(见图5)。初估该部位方量不大,物质组成以崩积的块碎石为主。可以利用三维模型进行方量估算;(4)根据大桥沟沟口泥石流发育情况推测沟内泥石流总体不活跃,若有效采取多种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在流域内对山水林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将极大地减少泥石流的危害。
5地灾灾害复核
大桥沟流域物理地质现象类型多,除正常风化卸荷外,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均有分布,不过以崩塌为主,其中以大桥沟沟口~小河沟沟界处河段最为普遍,段内崩塌落石发育,再加之修筑公路后,进一步导致开挖路堑边坡崩塌范围扩大,目前尤其在大桥沟右岸山坡崩塌落石较普遍。调查区基岩内的地下水总体不发育,沟内水流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大气降水部分顺坡面流入沟中,大部分渗入崩坡积物中形成孔隙水。斜坡坡面崩坡积中的孔隙水是保证冲沟常年流水的主要源泉。大桥沟内人类活动较频繁,主要表现为修筑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复核成果与无人机航摄解译成果基本一致,验证了无人机在水电工程地质调查中是可行和有效的,无人机可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等。
6结论
(1)试验应用证明,无人机具有成像分辨率高、数据获取灵活等优点,无人机在水电工程地质调查方面亦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应用试验解译结果与实地调查结果较吻合,验证了无人机在水电工程地质灾害中的可行性与有效性;(3)根据大桥沟沟口泥石流发育情况推测沟内泥石流总体不活跃;(4)今后可以利用间期飞行成果,对泥石流沟口堆积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和评估泥石流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韩文权,任幼蓉,赵少华.无人机遥感在应对地质灾害中的主要应用[J].地理空间技术,2011,9(5).
[2]高娇娇,闫宇森,盛新蒲,等.无人机遥感在西气东输管道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10,37(6).
[3]吴振宇,马彦山.无人机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J].宁夏工程技术,2012,11(2).
[4]周文生,吴振宇,刘海燕.无人机遥感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中的应用[J].地下水,2014,36(2).
[5]李定松.无人机在地质灾害监测中的应用[J].北京测绘,2015(4).
[6]尹鹏飞,尹球,陈兴峰,等.无人机航空遥感技术在震后灾情调查中的应用[J].激光与光电学进展,2010.
[7]张启元.无人机航测技术在青藏高原地质灾害调查中的应用[J].青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33(2).
[8]肖波,朱兰燕,黎剑,等.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系统在地质灾害应急中的应用研究[J].价值工程,2013.
关键词:地质灾害、物探技术、地裂缝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标识码: A
结合地裂缝地质灾害调查区的地球物理前提条件、需要解决的地质问题及地质调查成果,有针对性地并经过现场试验后选择合理、有效、经济的物探方法。主要指导思想为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开展综合物探工作。研究地裂缝在垂直方向向下延伸发育特征以及与下伏基岩断裂构造的联系,分析地裂缝的成因,探讨形成地裂缝形成的主要因素。最终选择了瞬态瑞利面波法、地震映像方法技术。
1、地球物理技术方法
1. 1、地震映像
地震映像法是继反射波多次覆盖技术后,近年来发展的一门工程物探新技术,通过采用固定的偏移,一发多收的方式探测岩土介质性质,是以物性差异为基础的地球物理勘查方法,其优点是数据处理简单,不需做动校正处理。因此,不存在由于动校正造成的波形拉伸畸变或近地表广角反射引起的畸变。通常把野外采集的地震波形记录在计算机上经过道编辑、能量补偿、滤波、拼接、时深转换等数据处理。对反射能量以不同的、可变换的颜色表示,即可直观地反映出地质体的变化特征和形态,已广泛应用于浅层地质勘查中,并获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本次地质调查主要用于对地裂缝的精细探测,从另一个物探技术角度来相互验证。消除物探技术方法的多解性。
地震映像法采用人工竖向击发纵波,多个不同主频率的检波器一起接收,可以形成同一测线的对比与定量解释。针对地裂缝局部重点部位,垂直地裂缝走向布设剖面,数据采集应用SWS-4道地震仪,复式多道观测系统。采用固定偏移距10m,点距5m,仪器采样间隔0.5ms,采样点数1024。记录长度512ms。采用落锤震源,下部垫铁板。配备L10、L40、L100型检波器和地震电缆接收。在地表地裂缝出露处采用小点距2m增加采集数据量,便利于在时间剖面上准确识别地裂缝的空间赋存与向下部延伸情况。
1. 2、瑞利面波法
瑞利面波法是一种利用瑞利面波的运动学与动力学特征,进行地裂缝地质调查的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在地面上竖向激震时,会在其表面附近产生瑞利面波。而瑞利面波有三个与地裂缝地质调查有关的重要特征:
(1)面波在自由表面附近传播时,质点在波传播方向的垂直平面内振动,振幅随深度呈指数函数急剧衰减,质点的振动轨迹以波传播的方向或反方向的椭圆轨道运动。
(2)面波的水平和垂直振幅从弹性介质的表面向内部呈指数减小,大部分能量损失在1 /2波长的深度范围内,这说明面波某一波长的波速主要与深度小于1 /2波长的地层物性有关。
瑞利波的勘探效果与工作中选取的参数、野外工作经验有很大关系。工区部分地表条件复杂,现场数据采集采用纵向排列接收瑞利波。首先作现场试验,根据场地情况,选取合适的工作参数,在本次勘探工作中采用偏移距10m,道间距1m,点距5m,采样间隔0.5ms,采样点数1024。瑞利波的勘探效果也与激发能量和频率密切相关,要求单次激震有较宽的频谱范围和一定的能量。经野外反复试验,震源采用了63.5kg标贯重锤,由人工用三角架、倒链吊起,距离地表2~3m高处落下震击地表。接收采用了4Hz检波器接收,采集道数12道,全通滤波方式,效果较佳。
2、综合物探成果解释分析
物探资料的野外采集是整个物探工作的关键保证,物探资料的内业整理也极其重要,而物探成果的地质解释,即物探成果转化为地质成果则是整个物探工作的落脚点,是物探工作的重中之重。
由图1可以看出利用不同频率的检波器接收,相对于同一地层却有不同的反映特征,其原因在于4Hz与40Hz的检波器对地层有不同的分辨率。结合工程地质调查该测线后段为砂层松散岩土体,4Hz低频检波器接收波长分辨不出该砂层。符合低频穿透深度深,高频穿透深度浅的客观规律。从图中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出地裂缝分布位置以及两种不同检波器接收得到的有效对比。地震反射波在岩土层传播过程中,振幅的衰减程度、频谱的变化也都反映出岩土层的物理性质的变化。利用人工激发的地震反射波,从地表向地下深部传播过程中,遇到地层分界面或不整合面时,由于反射效应的原因,同时因地层的吸收滤波作用,波动经反射到达地面时,对浅部异常部位反映清晰,分辨率较高,工作效率也较高,成果直观。对调查区地裂缝研究反射波组表示的第四系地层浅部界面形态及地裂缝的纵向延伸情况,解释出地层结构变化,分析地裂缝在垂直方向的发育特征,表明了该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了调查精度与准确性。
图2、图3是根据实测频散曲线的变化规律(斜率、拐点等特征)进行的地层、异常部位划分。主要参照地层速度参数,将测线各个点面波速度相近的划分为同一层。
瑞利波勘探是按波速的变化来划分地层的,或者说是按土的物理动力学性质划分的,不同于钻探按土的地质成因、颗粒级配及塑性指数来划分地层。在地质体的地裂缝部位,因其裂隙发育、松散,相对于周边原状土体波速高低形成异常差异,据此可以圈定地裂缝位置与空间分布状态。依据瑞利波勘探线上的各个单点瑞利波频散曲线图资料,按照面波速度变化规律勾勒出该测线的物性速度界面,结合区域地质资料作进一步分析比较,采用专业处理软件构绘成的面波勘探彩色成果图,推断解释地裂缝的位置及向下部延伸情况经探槽验证,对应得很好。
本项调查工作各地的面波速度与勘探深度不近一致,徐水地区面波速度较高,一般在120~450m/s,勘探深度可达40m,此外在图2左边即西侧20m处,虽然地表没有地裂缝出露,但根据等速度地层剖面,这一异常位置反映为潜在的地裂缝、破碎带或地层相变位置,反映了物探技术的多解性。需要其他技术手段来验证。饶阳面波速度仅为100~250m/s,勘探深度约20m。结合区域地质调查物探测试点在地理位置跨度大,由北向南、从山前及冲击平原,岩土体密实度由密实向松散过渡,符合客观规律。造成地表裂缝的地质原因很多,物探勘查取得了高质量的直观图像,也充分说明本次在该区域投入面波勘探方法是行之有效的。
通过综合物探的实测以及结合区域地质调查、钻探、槽探资料分析认为:发生地裂缝的位置与沉积层下伏基底构造、断层活动和第四系地层岩性及岩相条件所构成的薄弱地域有联系。处于基底构造复杂,地震活动频发的地质环境和大量开采地下水,引起地下水力波动,含水土层失水收缩差异变形面形成大面积地面沉降的人文活动背景,构成地裂缝发生、延伸发展的自然内应力和人文外应力叠加促动的复合作用,是现今华北平原地裂缝生成发育所反映的综合作用结果与成因模式。
综合物探方法用于解决地裂缝地质灾害地质调查具有高效、数字化、全面、直观完整等优点,尤其在确定出露地裂缝是传统的技术方法所无法具备的优势。但是,在确定隐伏地质体异常部位,判定该异常为地裂缝、破碎带及地层相变物探方法目前仍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例如多解性等。为使综合物探方法更加完善,更好地用于地裂缝地质调查,有待于进一步地深入研究和方法实验。
3、结语
总之,鉴于地裂缝的地质调查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实际问题,调查成果的精度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危,所以在应用物探方法对其进行调查时,地球物理前提条件一定要适宜;十分重要的是要进行一定量的实地试验工作,慎重选取合适的各种技术参数,以确保物探方法的有效性。由于地裂缝地质调查的复杂性,所以在应用物探方法时,应充分掌握调查区内的地质资料,同时应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与钻探资料的作用,最大可能地消除物探方法本身存在的多解性。
参考文献:
【关键词】遥感技术;地质灾害调查;监测
前言
遥感(RemoteSensing)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技术,已经使人们从传统近景摄影测量到大范围的空间信息采集成为现实。随着传感器技术、航空航天和通讯技术的发展,现代遥感技术已经在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领域,进入动态、快速、准确、多途径获取信息的新阶段,并在一定程度上能大大提高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的效率和精度。
1 我国地质灾害遥感调查与监测的成长历程
遥感技术在国外发展比较早,对于我国而言,遥感技术的使用起步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尤其是在地质灾害调查中的使用发展很快。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湖南省率先利用遥感技术在洞庭湖地区开展了水利工程的地质环境及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工作。此后,国土管理总局(国土资源部前身)先后在红水河龙滩电站、长江三峡库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区域性滑坡、泥石流遥感调查与监测;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青藏铁路、京九铁路在前期规划评估中和后期施工中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技术也发挥了不可小视的作用。世纪末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省级国土资源遥感综合调查”工作中,各省都设立了专门的“地质灾害遥感综合调查”课题,主要是识别地质灾害微地貌类型及活动性,评价地质灾害对大型工程施工及运行的影响等。特别是近年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和京沪、武广和郑西高铁重大工程论证中,都开展了工程地质遥感调查工作。
近些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遥感技术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三十年的学习实践,总结了一套较为合理有效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遥感调查方法,已基本完成了示范性实验阶段,正走向全面推广的实用性阶段。遥感技术应用地质灾害调查,已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充分利用航空航天遥感、差分干涉雷达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及其集成技术进行地质灾害监测,是未来遥感对地观测技术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发展方向。
2 地质灾害遥感调查与监测的应用
2.1 在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领域
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受制于地层岩性、构造展布、植被覆盖、地形地貌以及大气降水强度等要素。一般情况下,岩性脆弱、构造发育、植被稀疏、地形陡峻的地段,在强降水过程中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遥感技术有宏观性强、时效性好、信息量丰富等特点,不仅能有效地监测预报天气状况进行地质灾害预警,研究查明不同地质地貌背景下地质灾害隐患区段,同时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也能进行实时或准实时的灾情调查、动态监测和损失评估。因此,作为地质灾害综合预防和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为国土资源决策和规划、防灾减灾救灾、灾后重建提供可靠依据;对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加强监测预报,避免重大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遥感技术无疑会在这一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一日,江西持续暴雨,导致省内第二大河抚河的唱凯堤决口。唱凯堤决口后,前方抢先指挥部立即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得了准确的洪水分布情况(下图为抚河流域暴雨前后的卫星遥感影像)。正是遥感科学技术的保证,使得抚河地区彩色遥感摄影工作开展迅速而高效,一手的信息资料,为洪涝灾区损失调查与监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证。
2.2 土地沙漠化遥感调查与监测
二OO七年国土资源部的《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全国耕地十八点二六亿亩,全国耕地净减少六十一点零一万亩,耕地减少速度趋缓,确保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形势依然严峻。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但由于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天然植被减少以及自然因素的作用,土地荒漠化现象不断加剧。目前,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约为260万km2,荒漠化面积已经占到国土面积的27%,而且每年还在以约2400km2的速度扩大。进行土地荒漠化的动态调查和监测,已经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遥感技术具有信息量大、观测范围广、精度高和速度快的特点,其实效性和动态性更是传统的资源环境调查和监测所难以比拟的。随着我国遥感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在中国新疆等地荒漠化的形成机制、发展过程、分布规律和演变趋势等研究工作中,遥感技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图为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和东北大兴安岭地区卫星照片)。据遥感图像的形状特性、大小特征、色调特征、阴影特征、纹理特征、位置布局特征和活动特征判读卫片的不同植被状况。
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开展的地表覆盖动态区域分布规律的研究,由于地表覆盖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表的植被状态,利用反映植被覆盖度和生长状况差异的关系,即植被指数(NDVI),很容易反映出当地的植被覆盖情况。
2.3 在地震研究中的应用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遥感技术在地震、区域构造稳定性及工程地震、现代构造应力场及地震形成机制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地震是地壳内部应力积累和突然释放,地壳破裂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地质灾害通常是地壳内部应力聚散时影响地壳表层的反映。地震的发生往往导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次生地质灾害发生。查明区域活动性构造的分布,常常是区域地质灾调查工作中的首要内容。使用遥感技术监测地震灾情,可以快速及时了解地震灾情,及时监控次生地质灾害,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指导。采用多平台、高分辨率遥感数据进行地震后灾情及次生地质灾害的快速调查,可以及时为抗震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十分重要的基础数据。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8级大地震,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迅速成立了震情遥感调查现场组和后方组。现场组采用高空遥感飞机沿都江堰 ― 漩口镇 ― 映秀镇 ― 缅镇 ― 汶川县 ― 茂县进行了航空遥感飞行,获取了这些地区的高分辨率航空遥感图像数据。
经初步解译发现,由地震引发的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全区坡面泥石流21处,估算总面积为8323488 m2,约占本区全部面积的 36%;崩滑14处,总面积约 2290081 m2,约占本区全部面积的10%;滑坡13处,估算总面积为 2439352 m2,约占全部面积的 11%。这些调查数据为后来的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遥感技术在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中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航空航天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遥感技术已经进入一个动态、快速、准确、和多手段提供对地观测数据的新手段。新型传感器的不断出现,且能够在航空航天遥感平台上获得不同空间分辨率、空间分辨率和光谱分辨率,这种多学科的技术融合并与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惯性导航系统(INS)融合形成新的传感器。正是这一批新型传感器的诞生和遥感技术处理理论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可以迅速获取地质灾害发生区的航空影像资料,制作正射影像图和三维仿真影像,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灾情评估工作提供基础资料。自 21世纪初起,采用了“数字滑坡技术”和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利用3S(RS、GIS、GPS)技术,快速获取基础资料,并结合地质、地形、钻探、物探等地面、地下调查资料,形成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三维空间表达,并依此为基础进行地质灾害的相关分析,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地质灾害遥感技术的重要研究内容。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当代中国经济和社会建设的主旋律。对地质灾害发育区进行地质灾害经济危险性评估,也将成为地质灾害发育环境遥感调查的重点。
4 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一门新兴的高科技手段,用遥感技术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已取得相当的收效,而且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遥感技术理论体系的逐步完善和遥感图像空间分辨率、时间分辨率与波谱分辨率的不断提高,遥感技术必将成为地质灾害宏观调查、动态监测、灾情评估和治理中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遥感技术所具有大面积的同步观测、时效性、数据的综合性和可比性、经济性的特点,随着我国北斗导航系统的逐步完善,也必将使遥感技术贯穿于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评估和治理的全过程。
参考文献:
[1]朱述龙,张占睦.遥感图像获取与分析科学出版社,2000.
从2005年到2012年底,湖南省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防治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湖南省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地貌起伏大,降雨时空变化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中易发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7%。同时,发灾时段集中、突发性强,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截止2012年底,全省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2229处,直接威胁人口数量达91.5万,潜在经济损失超过150亿元。从2005年到2012年底,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199起,因灾伤亡485人,直接经济损失29.6亿元。同期,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成功预报避让地质灾害317起,避免人员伤亡22727人,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关心支持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2011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抓住机遇,本文由收集整理进一步加强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省政府迅速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12年湖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湘政发〔2011〕51号文件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以及《湖南省“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三个重要文件,初步确立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框架体系,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分工,提出了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1358”工作目标。
二是狠抓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2007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8.46亿元,实施了一批地质灾害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应急补助项目,为近50万人解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配套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地质环境问题。从2010年开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个重点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项目,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将为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还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等偏远落后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避险解困。
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了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做到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组建了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正在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覆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的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平台,年内将实现省市两级及重点县市区的互联互通,形成了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属地化地勘队伍为技术支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质灾害应急监测预警网络。
四是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湖南省1.8万余名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承担着全省1.2万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范任务,近五年成功预报了突发地质灾害182起,避让人员伤亡10413人,避免财产损失3.34亿元。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湖南省提前完成了9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今年,湖南省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浏阳市等14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县创建活动。
进一步分析形势,认真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呈逐年加重的趋势。除自然因素外,一些企业和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地质灾害防治意识薄弱、防治措施不落实,对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一定要进一步细化措施,
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扎实搞好调查评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要先行。只有在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灾害发展趋势和变化规律的前提下,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各种灾害防治措施才具有科学依据和针对性。
“十二五”期间,湖南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主要任务是完成100个县市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推进重要矿区1∶1万矿山地质环境普查,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市州中心城市及重要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
切实强化监测预警。成功避让地质灾害的实践经验告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监测严密、信息准确、预警及时,是防灾减灾的有效措施,只有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强化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汛情灾情,才能做到科学应对。要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值班值守和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强化信息能力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能力建设,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灾害威胁群众,避免人员伤亡事件。
注重应急体系建设。各地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和明白卡,做到防治方案编制到乡、应急预案制定到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人。中型以上的隐患点在汛前或汛期要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确保省市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之间,以及和气象、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等部门应急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认真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况,能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1概述
近年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的2014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201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907起,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
传统地质工作中,当灾情发生时,首先通过基层上报,然后再派遣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收集资料,再进行应急指挥与调度。该工作模式不能及时、有效地将现场灾害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随着无线通信、卫星通信、“3S”技术、无人机航拍技术等的兴起与日益成熟,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服务,不仅可为地质灾害调查提供及时、可靠的基础信息,也可对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应急指挥、实时调度、决策支持等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地质灾害远程会商与应急指挥系统是基于我国地质灾害应急体管理系、地质灾害研究成果、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会商、现代卫星通信技术为一体的综合系统,是在充分利用现有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监测技术体系的基础上,依托先进的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卫星通讯技术,无线通讯技术,通过有机集成,功能改进完善,满足部门三级体系多方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需求,建立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综合信息系统。
2 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地质灾害远程会商及应急指挥系统是以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指挥工作需求为目的,在基于卫星传输的多级、多节点网络体系下,实现视音频、专业数据的传输及协同浏览,为部局提供决策支持。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应急通信系统。应急通信系统主要用于支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时话音、数据、视频等业务的传送需要,利用已有通信资源,配备有线调度、无线调度、卫星、短波等通信手段,实现与各级应急平台间以及与应急现场间的信息传送,确保应急处置时通信联络的安全、可靠、通畅。(2)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基础是有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连接到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由卫星IP网络连接省级应急中心(省总站)、突发地质灾害现场的多级多节点网络体系,各级节点部署网络为了保障应急指挥系统的通畅运行,通过对链路性能、带宽控制、卫星网络管理、多级网络连接等多方面工作内容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障地质调查、应急会商数据的实时传输。(3)视频会议系统。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应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统一要求配置华为会议终端等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在国土资源主干网上建设,并充分利用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向下延伸和互联。(4)无线单兵系统。无线单兵系统能够将现场图像实时传输到应急会商指挥车,传输距离在通视情况下一般不小于2 公里,具备双向语音功能,频点、功率可调,采用背负式结构,机动性强。(5)其它图像接入系统。地质灾害现场往往由于危险,应急调查人员无法进入到现场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无人载具飞行器携带无线图传设备,代替调查人员深入到危险地带将灾害现场情况实时传回应急指挥车,通过卫星链路传到后方的指挥中心。
3远程会商系统组织模式
(1)野外现场到指挥车。野外无线单兵、无人飞行器及其它视频采集设备将采集到的现场的音视频图像实时传输到应急指挥车里,进入视频会议终端系统,同时音频是双向传输,前方人员接受后方指挥指令开展现场工作。(2)应急指挥车到后方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将野外单兵等设备传过来的音视频与指挥车输入音视频进行混合编码,然后由卫星调制解调器对音视频码流进行打包与封装,经过调制经卫星天线发出,卫星信号在固定站落地经过解调,音视频信号进入会议终端,并通过多媒体终端进行展示。(3)后方指挥中心到部、局应急指挥中心。利用中国地质监测院连接到国土资源部与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计算机网络,前方应急指挥车可以快速同部、局会议系统互联互通,快速实现灾情上报与实时多方应急会商。
4远程会商系统应用推广
截至2014年12月,系统已建成卫星数据传输网卫星数据传输主站建在北京,目前主站长租卫星带宽4Mb/年;数据通信能力为:各省级固定站及小站与北京主站间的5方视频会商,可支持12个卫星站点同时在网传输音频/视频/数据等综合信息。
全国共建成卫星固定站22套,车载便携站34套,建设覆盖全国的应急卫星通讯网,极大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灾情上报速度,也为地质灾害救援与现场处置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
一、地质灾害分布及预防重点
根据2020年3月全镇各村委会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调查上报核查的数据,有地质灾害危险点43处,分布在12个村委会,全部列入县、镇、村级地质灾害监测危险点(见附件1:《镇202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报网络示意图》、附件2:《镇2020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区划一览表》)。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数据,我镇有近两百人直接受到地质灾害的威胁,受威胁房屋69余栋近339间、林地110多亩、耕地100多亩,一旦形成灾害,灾害点附近的道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也将受到威胁。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汛期,降雨集中的高峰期一般出现在4-6月,但我镇3、7、8月也是多雨月份。因此3-8月是我镇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降雨量多于常年,雨量是地质灾害形成的加速器,各村务必高度警惕,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严加监管。当前期持续降雨量和当日降雨量分别达至90mm和35mm,或区域内出现个别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时,应进入警报状态;当进入警报状态后,降雨仍未停止,区内灾害点增多,山体出现变形迹象,应进入临灾预报状态,作好抢险救灾的准备。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落实监测预报责任
1、完善镇、村、组三级监测网络,镇设站,行政村设组,村民小组设监测员。各村委会要落实村组、监测人员,对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进行登记造册,形成监测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群测群防要求,由行政领导负责,层层落实人员,抓好当地重要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要做好雨季轮流值班,日夜监测工作。
2、各村要负责对辖区内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牌,并在滑波体的前后缘及主要裂缝处设置测量标尺。
3、负责监测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监测,每个隐患点设1-4个监测点,汛期4、5、6、7月在第一次暴雨的当日起开始加密观测,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其它月份一个月不得少于2次,认真观测测量数据,填写监测记录表,及时进行分析和上报监测信息,为政府作出准确无误的临灾预报。
(二)开展汛前调查和汛期应急调查
1、汛前调查: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确定危险程度,划定危险区范围,落实监测人员及防范措施,设置警示牌,埋设测量标尺,做好危险区住户的搬迁工作.同时应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辖区内每个地质灾害危险区住户手中。
2、汛期应急调查:在汛期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地质灾害,应于半小时内速报镇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并及时进行应急调查,做出应急处理,并在12小时内报告处理情况。
(三)积极预防和主动避让
1、对辖区内的隐患点、危险点,要认真落实预防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治理。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要制订好防治规划,采取简易应急措施加以防范,以遏制和减缓险情。
2、结合新农村和中心村及地灾移民建设等,大力实施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程,积极开展地质灾害“主动避让”和“灾民下山”工作。各村委会要对处于威胁区内的住户进行调查统计,确保汛期危险区住户人员撤离,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受威胁区的住户转移到安全地带集中规划建房。
五、地质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进入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状态,按镇突发应急预案要求,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政府迅速成立由应急管理办、农业农村办、交通、水利、公安、民政、卫健、电力、通信等部门及镇村干部组成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2、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村委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统一设置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4、农业农村办会同应急管理、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民政、卫健、市监、商务、公安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置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通信、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6、险情发生后,由镇政府紧急抽调人员组成抢险救援队伍,筹集好救援资金,装备、物资,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及时展开。因救灾需要,可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或房屋、土地,但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7、抢险救灾结束后,指挥机构要形成事故处理调查报告,根据灾害的规模等级和影响程度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六、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保证重点;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社会事务办、卫生院负责我镇公共卫生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负责我镇公路、集镇规划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林工站负责我镇林区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农业农村办、水务站负责我镇山塘水库、水电站、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与治理。
党政办负责联系气象水文部门对灾害性天气作出及时预报,并会同农业农村办共同作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镇各包村办公室应会同村委会对所包村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组织有效监测和防范。
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
各村委会不但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组织有效的监测防范,还要发动群众进行群测群防,及早发现新的灾害隐患,并进行有效监测预防。
A:湖南省是全国地质灾害的高易发区,每年发生的地质灾害数量和造成的损失都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来说是仅次于四川、云南、贵州的地质灾害高发育地区。目前全省有据可查的大小地质灾害就有上万处。近年来,随着一些极端气候事件的发生频率增加,同时伴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我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越来越严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建设。
在这种形势下,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领导关于“加快全省应急体系、平台建设”的指示,积极筹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决定依托我站(中心)现有办公场所及卫星遥感监测设备、远程视频会商决策指挥系统等建设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及会商指挥部,作为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形成横向与省委应急办、省政府应急办、省防汛指挥部、省气象台相联,纵向与国土资源部、各市州县国土资源局、市州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相通的中枢指挥系统。2012年初,经省编委同意,正式成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加挂在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一年多来,应急中心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总值班值守,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指挥调度等工作。
同时我们经过前期多地的调研,正在加紧进行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的场地建设,争取在今年汛期初步建成并运行,实现与多部门的资料共享、远程视频会商、应急指挥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应急中心,也将成为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
Q:2013年度湖南省地质灾害趋势初步预测情况怎样?
A: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2012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2013年全省气候趋势,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对今年全省的地质灾害做了初步预测:
今年我省地质灾害发生频率总体与常年相当,但局部强降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仍不可忽视,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其中,今年3-4月降水较常年偏多,受其影响,湘潭市、株洲市、郴州市汛期地质灾害发生频次仍然较多,同时,由于湘东、湘中山地丘陵区地质环境脆弱,岳阳、长沙、娄底、益阳等地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较为易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主汛期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主发期,尤以5、6、7月最为严重,主要应防范受强对流天气或台风暴雨影响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可能主要在湘西北、湘西、湘东南部分山地丘陵区。
Q:根据预测,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应将采取哪些措施?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指发生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抢险求援、医疗救治、灾民安置、调查分析的应急行动方案。
二、目的、任务和原则
(一)目的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镇政府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者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的应急反应能力,尽最大努力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任务是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临灾征兆时,对应急机构的组成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抢险求援人员的组织和物资资金的准备、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应急通讯保障、道路交通指挥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三)原则
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将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反应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应急反应机构
成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反应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综合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派出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民政办:负责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
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方案和负责灾后重建的规划和建筑工作。
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道路的抢修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利设施抢险工作;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卫生院:负责抢救受伤病员,做好灾区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预案启动
镇各村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的报告后,迅速报告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指挥长决定启动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长决定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相关责任人必须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尽快赶到指定地点参加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率领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灾害现场抢(排)险时,指挥部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坐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抢(排)险动态,随时向县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镇政府根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气象局提供的重要天气预报督促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及早发现险情征兆。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止明年3月底,全县共调查核实地质灾害点143处,分布于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中以滑坡为主,共85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9%;次为崩塌,共31处,占22%;再次为泥石流,共27处,占19%。滑坡、崩塌主要为浅表残坡积层地质灾害,泥石流主要为小型低易发沟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135处,其余为中型7处,大型1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5处,较大级41处,一般级87处。地质灾害共威胁837户46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4233万元。我县地质灾害点分布点多面广,除古市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在空间分布上以海拔500-800米地段居多,300-500米次之。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契机,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乡镇政府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到“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气象灾害偏重,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比较高。明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5~6月梅汛期和7~9月台汛期两个阶段,县内大部分山区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比去年要高。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近两年来,春汛期持续强降雨天气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二)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乡镇,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指50省道*线和44省道上松线,途径地质灾害易发区,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三是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往往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为我县重点防治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今年我县确定需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18个,其中“A”类地质灾害点2个、“B”类点8个、“C”类点8个。每个点由县国土局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汛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编制完善防灾明白卡、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时段。各乡镇政府以及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并落实具体防治措施。A、B、C类地质灾害点由县国土部门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D类灾害点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备案在册,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组织防灾抢险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视险情大小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快速做好相关的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手段,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避让地质灾害、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中成效显著。“十有县”建设的内容是: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安排,我县“十有县”建设工作最迟2011年验收,相关工作今年需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县今年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工作,创建1~2个“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在4~9月份,通过办培训班、发培训书、上视频录像课等方式,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群测群防负责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中小学师生进行一次宣传培训,计划全县参加培训班人员达到200人次,观看视频录像培训到达1000人次。
(三)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气象条件,及时当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载体,及时*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收到预报(警)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加强对已建2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打好基础。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重视农村山区公路、机耕路和林区道路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工作;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
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庄,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交通、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旧村改造工程,通过治理、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继续做好*乡山乍口村田忠寮滑坡治理和*乡大岭头滑坡应急排险工程。做好*镇七村溪边滑坡应急排险项目申报工作和*乡后畲村新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做好*镇白麻山村滑坡等7个整村搬迁避让项目的申报工作,共计搬迁213户782人。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以保障道路的营运安全。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我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已于去年完成,县教育部门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应急排险能消除危险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要通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资质管理、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配备充实相关人员和装备。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治理。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防治区域以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435.7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48.7%,地质灾害点平均密度达0.103处/平方公里。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为主,占隐患总数的97.8%。雨季为地质灾害多发期,发生前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大。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25处,险情较严重,稳定性差,潜在危害较大。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直接威胁585户、2342人、1932间房屋、114孔窑洞、2处古建筑、1处旅游地和1所学校。近年来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因此,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决定》上来,对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提高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原则和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任务,进一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
三、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
(三)完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国土部门牵头组织,根据上级安排完成我区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结果作为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对可能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和村庄、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及饮用水源地,隐蔽性强、地质条件复杂的重大隐患点,由国土部门协调指导各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并逐点制定落实监测防治措施。
(四)开展动态巡查。各街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要进行“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土部门要加强对各街办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加强监测预报预警
(五)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要全面建立区级气象预报预警网络。对重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沟谷地带,要安装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监测预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六)提高群测群防水平。以“十有县”建设为依托,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机制。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对群测群防员给予适当经费补贴,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组织开展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群众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洪涝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手段建设,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七)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与监管,开展易灾地区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八)加快实施搬迁避让。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要加强对搬迁安置点的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发生新的地质灾害。
(九)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支持和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务、建住等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十)积极开展治理。区发改、国土、财政、环保、水务、农林、安监、气象等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要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重大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测,及时采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十一)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强化基层地质灾害防范。各街办要充分发挥群众优势,大力推进乡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对威胁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报区政府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街办、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十三)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配备机构、人员和装备,切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与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建立区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依托驻临高校及地勘单位,建立高效、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区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并将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和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主要用于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
(十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培训班、宣传册、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整体防治工作水平。国土部门要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至少参加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各街办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防治及应急救援指挥能力。
八、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个重要部门,因此在防治地质灾害时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相关标准来制度科学的防治计划,严谨的执行和贯彻我国地质灾害防治标准,同时制定符合本地区的防治办法。
(一)建立并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建立专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并且有政府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成员由国土、水利、林业、气象、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来组成,同时对各部门的职责做好明确的分工,组成多曾向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抗灾救灾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国土资源局,提供组织性保障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来进行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灾害防治意识和思想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来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比如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随意防灾过程中薄弱的环节,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的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和简单明了的防灾避灾方法,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大力宣传,增强广大人民和干部的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意识,使得广大人民群众提高了对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一种强烈的地质灾害预防的社会氛围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营,通过这样的有力和广泛的宣传,使得过去仅靠单一部门抓防灾减灾的工作演变成了全社会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整体性的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整体性和科学性的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体系,管理并增强各部门的应急能力,同时提高管理者应急能力。通过政府各级部门层层的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个部门层层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并且紧密联系,落实各个部门的防治责任,制定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方案,不断通过演练和学习提升应急救援队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随时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通过多方努力,使得出险队伍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拥有强大的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知识宣传,提升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同时把应急预案结合起来举行定期不定期的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对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进行重点监控,防治结合利用科学技术,深入性的对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进行调查,跟具有资质性的部门协作,编排地质规划,勘察矿山地质环境,对矿业开发对土地资源、地质地貌景观、植被和水资源的破坏程度进行详细调查,详细勘察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及危害为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结合本地工程申报申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立并健全良好的生态环境,重视并加强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工程。通过政府的统一领导,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各部门之间互相协调,保证应急指挥的高效运转,同时建立起群测群防网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共同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
(五)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到实处,并划分权责政府职能部门逐级的签署工作责任状,通过层层监督,一级抓一级,设立相应的巡查员,对一些存在地质灾害的隐患区域加强巡查,划分责任制,做到防治灾害人人有责,逐级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划定,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警示牌。如果遇到容易发生险情的天气,就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随时进行巡查,及时对险情的发生进行预警,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且存档,方便查询,同时如果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异常,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通过上级领导的指示,逐级的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启动程序,以便及时的处理险情。
二、结束语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国土资[20*]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县、镇政府分级负责制,县直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4、地质灾害应急分类
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型临灾险情时,县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各工作组所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灾发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2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2.2.1、紧急抢险组:由县*局牵头,县国土局、驻军武警中队、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2.2、调查监测组:县国土局牵头,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县内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2.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2.2.4、治安保卫组:由县*局、驻地武警中队牵头,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和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2.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委、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2.2.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县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2.3、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发生。
3、突发性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3.1、地质灾害分级标准
3.1.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3.1.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1.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3.1.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3.2、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分级标准
3.2.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3.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2.3、较大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2.4、一般型: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4、应急准备
4.1、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4.2、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援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4.3、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4.4、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应急响应
5.1、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灾情报告后,首先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2、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械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5.3、临灾应急响应
5.3.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5.3.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5.3.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5.4、灾害应急响应
5.4.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5.4.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5.4.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质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4.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5.5.5、县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及市局,争取指导和支持。
5.5.6、按照有关规定,经县指挥部批准,由县政府应急办统一组织向社会灾情。
5.6.7、灾情、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当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灾发地镇政府组织实施。
5.6.8、县人民政府及灾发地镇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6、附则
6.1、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安全知识试题及答案材料,提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参阅。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第xx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府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