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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本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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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的本质

第1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风险扩散;防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7)02-0063-05

一、引言

作为解决中小企业信贷困难的有效方式之一,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十分迅速。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预计到2020年,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14.98万亿元。而风险问题一直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研究越来越多,如李毅学(2011)利用层次分析法展示了其评估过程,并将供应链金融风险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信用风险、存货变现风险和操作风险成为非系统风险的主要内容。实际上,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别,对信用风险的研究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风险研究的重点。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集中于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两个方面。在信用风险识别方面,刘远亮、高书丽(2013)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和Logistic回归方法构建信用风险识别模型对供应链金融中的小企业信用进行识别;在信用风险评价方面,熊熊、马佳、赵文杰等人(2009)为了避免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中主观评价因素的影响,将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纳入到信用风险评价中,有效地保障了信用评价体系的客观性;而陈长彬、盛鑫(2013)在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时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了信用风险评价体系的完整性。

通过上述已有研究发现,学术界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研究涉及很少,而信用风险在供应链网络中具有很强的扩散效应,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行具有很大影响。因此,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研究不但能够保障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体系的完整性,而且能够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提供借鉴。

二、研究背景

(一)供应链金融发展不断生态化

随着生产分工的日益加剧和供应链管理的不断演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经历了由供应链单一环节的金融服务到供应链网络的金融生态优化、再到供应链金融生态的过程。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从原本单一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向上游采购应收款业务和下游销售预付款业务延伸,产生了基于债权的应收账款融资、基于货权的存货融资和预付账款融资三种模式。供应链金融服务功能也从融资服务向集合融资、支付、结算、保险和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转变。

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起源于原深圳发展银行进行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试点,并在2003年率先提出“1+N”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其中,“1”是指供应链核心企业,“N”是指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上下游成员,实质上是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引入其上下游企I的授信服务中,有效地保障了供应链金融的风控问题。此时的供应链金融存在的目的是满足供应链上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供应链金融服务具有单一性。而随着企业竞合模式逐渐向供应链间竞争合作模式转变,供应链网络治理与供应链金融的关系不断深化,供应链网络治理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基础,供应链网络的信息获取、资源控制及风险分担等功能不断得到发挥,金融授信模式将实现从不动产授信到动产授信、静态授信到动态授信、单一授信到整体授信模式的转变。供应链金融业务沿着供应链网络模式进行非线性延伸与扩散,供应链金融服务不断多元化和集成化。供应链网络的集成运动不断加剧,供应链网络中组成元素之间相互作用加强,更多的商业生态元素被纳入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中,形成了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的集成动力机制。

在供应链网络生态系统集成动力机制的作用下,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高级商业形态(见图1)。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以供应链管理理论为基础,在对整条供应链进行持续优化与协同管理的同时,严格把控真实贸易的交易环境,改变资金在供应链上的流通方式和存在形式,实现闭合式资金流通。实质上,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包含供应链网络的全部功能,并将投资、财务、会计和金融风控纳入其中,实现供应链网络交易的高效性。具体地说,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包括外部环境和参与主体两大类。外部环境涵盖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两部分:制度环境包括管制因素、规范因素和认知因素,管制因素涵盖法律、政策、规定等相关内容,属于工具性质的制度系统;规范因素与社会责任相关;认知因素属于群体对外部世界真实的理解。技术环境包括供应链金融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参与主体包括金融服务需求方、金融服务供应方、服务外包主体和监管机构。

(二)供应链金融本质:信用创造与信用扩张

为了解决银企间的信贷隔阂,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一方面能够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增加新的业务点和利润来源。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信用的功能,两者存在紧密的联系。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将真实贸易作为核心指标,以防控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风险。真实贸易存在于供应链生态系统中的交易主体之间,从产业经济学角度分析,在控制真实贸易基础上进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质上是将具有强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与弱流动性的实物资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资金在供应链上的优化配置,增强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流动性,即实现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促进发展。信用是解释银行、货币及实体经济之间内在联系机制的核心概念。信用与供应链金融在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发展方面具有一致。此外,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交易主体间存在的商业信用是供应链金融实现生态化的基础,也是供应链金融实现增量反应的前提,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不断融合下,供应链金融发展的进程才会加速。因此,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创造与信用扩张。

信用创造是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的过程,传统的信用创造是以商业银行为基础进行的,而现代信用创造的主体则突破了商业银行的局限性,各类非金融机构参与到信用创造中来。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创造以商业银行为主体而受到金融体系的制约,非金融机构作为信用创造的辅助部分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扩张是在信用创造活动完成后进行的信用在供应链交易主体间的传递活动。信用扩张方向与供应链中商流方向具有一致性,原因在于信用扩张起始于交易双方的合同签署(订单),终结于下游贸易的回款。因此,在贸易中产生的相关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和预付账款)成为信用扩张的载体。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问题显著

在传统融资活动中,银行信用度量的对象是单个借款企业的信用资质,而在供应链金融中则变成了整条供应链金融的运行状况。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交易主体间关系紧密,连接性较强,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基于金融机构的角度,“新巴塞尔协议”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类。信用风险指借款人和市场交易对象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指银行的资产组合由于市场波动、经济周期影响等因素导致的可能损失;操作风险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国内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来源于信用风险。有数据表明,供应链金融风险90%以上来自于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客户欺诈,包括控股权的争议、资本的抽离、隐性负债、非相关多元化投资、实际控股人的不良嗜好。其中,控股权的争议指供应链金融资产所有权在法律上出现争议,重复质押就是在存货融资业务中因存货所有权归属问题导致的典型控股权争议问题;资本的抽离指债务人通过关联交易将企业资本转移的行为;隐性负债指没有记录在资产负债表内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性化的债务;非相关多元化投资指债务人获得资金后将资金用于其他途径,而非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贸易;实际控股人的不良嗜好属于个人道德问题,同样会带来信用风险问题。信用风险的传导性是信用风险扩散的前提,供应链金融的复杂网络则为信用风险扩散提供了媒介条件。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后果将对特定产业形成强烈冲击,其影响深度和广度都是其他风险难以企及的。影响至今的钢贸危机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的典型案例。钢贸危机事件的核心在于质押物的重复质押,属于信用风险的控股权争议,之后发生的钢材质押物挤兑事件则是因为没能有效处理信用风险扩散而产生的严重后果。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扩散机理

供应链是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构建的基础,供应链金融交易主体是市场中独立的经济主体,交易主体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矛盾决定了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仍是个不稳定的系统结构。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环境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部分交易主体的行为将对供应链金融产生影响。风险在供应链中的传递是通过交易主体间的相互作用进行的。信用风险的扩散同样是通过关联企业的相互作用进行的,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单个交易主体的界限逐渐动态化和模糊化,交易主体间具有高度关联性,也就是具有传染性。因此可以发现,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呈现出客观性、可控性、周期性和传染性的特征。客观性是所有风险种类的共同特征,即风险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可控性是可以通过人为控制将信用风险降到最低;周期性表现为信用扩张和信用收缩活动在供应链金融中交替出现;而信用风险的传染性表现为部分交易主体的失信行为将会导致整个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的紊乱和信用传递链条的中断。

(一)信用风险扩散的表现形式

风险扩散的表现形式可以从方向层面、线性层面和连续性层面进行划分。在风险扩散的方向层面,可分为单方向扩散、双方向扩散、多方向扩散和混合扩散四种。单方向扩散是指沿着一个特定渠道进行扩散,其扩散具有区域特定性、直接性和单调递减性的特征;双方向扩散是指风险扩散沿着两个相反的渠道进行,其扩散具有方向相反性、α餍院透丛有裕欢喾较蚶┥⑹欠堑ヒ恍远喾较虻母丛永┥,其扩散沿着多维度展开,扩散路径和扩散强度呈现非均衡性;混合扩散的方向是不确定的,且无法判别扩散的方向,扩散的可控性较差。在风险扩散的线性层面,可分为线性扩散和非线性扩散,线性扩散表示交易主体的风险扩散损失和风险概率与扩散的时间或其所在的位置是线性关系,非线性扩散则呈现非线性关系。在风险扩散的连续性层面,可分为连续式扩散和跳跃式扩散,跳跃式扩散又包括可去间断式扩散和纯跳跃式扩散两种形式。

(二)信用风险扩散速度

风险扩散速度表示风险扩散在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动态过程,受到风险扩散时间、交易主置和风险损失的影响。在风险扩散的时间进程中,可分为三个阶段:初期的风险扩散速度较慢;中期会迎来风险扩散的爆发阶段,风险扩散速度瞬间加快;后期风险扩散会处于动态稳定的时段,风险扩散速度平稳。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扩散速度遵循同样的发展规律。

第2篇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为推动《管理办法》平稳实施,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012年12月银监会了《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笔者认为,该指导意见的,有利于加速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进程,更有助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

(一)《管理办法》对资本质量要求更高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我国银行业资本实力、资本质量和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一些商业银行已经跻身全球大银行之列。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资本净额已达9.2万亿元,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资本质量处于国际良好水平。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对于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更有裨益。因为,要推出符合新监管要求的资本工具,就需要根据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情况、结合资本监管要求以及资本工具创新的难易程度逐步推出。所谓监管资本与经济波动的联动,就是银行业监管资本要求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和资产组合行为,通过信贷活动对经济产生波动性影响。在经济处于萧条时期,信用违约将会显著增加,以风险衡量的资产质量下降,应相应增加计提监管资本,银行信贷行为就变得谨慎,进而形成信贷紧缩;而信贷紧缩将会对经济起到抑制作用。相反,在经济处于繁荣时期,商业银行信贷行为相对乐观,信贷资产质量也会得到明显改善,应相应减少计提监管资本,而信贷的进一步扩张对经济将会起到推动作用。目前,我国经济已现企稳迹象,政策进一步倾向于维护实体经济,以基建为代表的投资也显著上升,社会融资总量保持稳定增长。这就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平稳实施以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同样,根据最新资本监管要求,监管资本的分类将资本充足率调整为三个指标: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则分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大类。那么,对照资本工具与监管资本对应关系可以发现,目前我国尚无与其他一级资本要求对应的资本工具。如果无此类工具的创新,按照权威专家的测算,则相当于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提高到了8.5%,比现行要求提高了1.5个百分点。而且,单一的资本补充工具不利于消化和缓解外部冲击。同时,还存在着资本来源单一、过于依靠股本融资等问题,这将对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压力。因此,需要通过创新,创造更多的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拓宽资本来源。

(二)提升银行业资本质量倚重资本工具创新

实际上,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过程,也是学习和借鉴国际银行业经验的过程。2010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正式出台《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根据该协议,国际上有关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各自的资本监管要求。比如,到目前为止,至少已有荷兰、西班牙、巴西等国家的商业银行推出了带有转股或者减记条款的一级资本债券。同时,一些银行按照这一协议的规定,已探索发行的符合新监管标准的资本工具,主要包括优先股、或有可转换资本工具以及可减记次级债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对该协议的推动和落实具有良好的引领作用。比如塞浦路斯银行于2011年4月发行了13亿欧元的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转股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期限为永久且5年内不可赎回;荷兰合作银行于2011年11月发行20亿美元永续一级资本债券,被称为可减记的一级资本工具,赎回权在2017年6月29日后可行使;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2012年3月发行10亿澳元优先股,期限永续,但受强制和可选转股、赎回和转让条款限制,被称为“过渡式”优先股,或符合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APRA)界定的类一级资本优先股,可以作为“过渡式”资本工具的安排。那么,国际银行业的成功实践,为我国银行资本工具的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借鉴。

2013年,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一定会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出新型债务类和权益类资本工具,并积极探索通过不同市场发行各类新型资本工具。商业银行可借鉴境内外金融市场上资本工具发行的最新实践,结合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和资本补充需求,制定新型资本工具的发行方案,包括资本工具的类型、发行规模、发行市场投资者群体、定价机制以及相关政策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同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加之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时代的悄然开启,要求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内源性资本增长能力,还要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以适应未来的发展。由于吸收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功能,以及新发行的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带有强制转股或者减记条款,鉴于我国债券市场还存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分割,所以,必须加强央行、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确保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二、银行业碳金融发展之路拓宽

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不振,国内碳市场试点势必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不过,中国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的推出,特别是《“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过,将拓宽中国碳金融发展之路。

2012年12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加快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为2013年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循环经济发展无疑催生碳金融需求,因此也为中国碳金融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同时,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低迷,正好为扩大国内碳需求,进而大力发展国内碳金融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而以上海试点启动为“标志性步伐”的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也已经为全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作了比较充分的准备。天津、上海、北京、重庆、广州、湖北、深圳鼓励试点省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胆尝试基于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的碳排放权的交易体制,也在为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探索经验。

碳排放交易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种创新性市场化手段,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目标,建立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发展碳市场和相关的碳金融产业。特别是碳金融产业,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碳金融方面虽有所动作,比如在“绿色信贷”等方面有所进展,但都没有深入到核心部分,缺乏对CDM相关专业知识及政策法规的深度了解,投资该领域项目的业务能力严重不足。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更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碳基金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为此,下一步在这方面发展的潜力巨大。

目前,中国几乎已经占据了全球CDM已注册项目和已签发减排量的半壁江山,可再生能源行业在中国乃至全球的碳市场版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13年开始,经过未来几年的努力奋斗,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并积累起经验,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碳金融制度,就可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金融市场体系中拥有相应的“话语权”,甚至力争占领全球碳金融的制高点。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大有作为

2012年12月19日,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经过3到5年的发展,实现进一步完善流通环境、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主要目标。笔者认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可大有作为。

(一)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融资模式。近年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都在探索和开展此项创新业务,核心是商业银行向核心企业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活融资服务。一般来说,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再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而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从中寻找出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将信贷资金及时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借助银行信用支持,也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商机。所以,若将供应链金融运行机理应用于农产品供应链生产和营销之中,相信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行机理

首先,构建农产品供应链。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把分散生产的农民与大市场联系起来,使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的共同体,以产供销一体化经营扩大销售,增加农民收入;以“订单农业”形式帮助专业合作社与相邻城市批发市场、果蔬等农产品交易市场及本地大型企业建立供销合作关系,扩大本地农产品供应量,进一步推进“农超对接”,扩大本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量,减少中间环节,并降低超市销售农产品的毛利率,以稳定价格。

其次,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鉴于农产品供销公司在整个供应链中所处的核心企业地位,再加上其指挥中心、物流配送中心以及信息平台作为供应链支持系统,能上与各农户及时交流信息,下与分销商和卖场以及消费者交换信息和有效沟通,进而能快速反映上下游企业的需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供销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担保或由商业银行统一授信于供销公司给农户提供融资服务,并有选择地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兑仓”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以及预付账款融资等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农产品供应链所有环节的融资难,并且通过对“物资流、融资流以及信息流”的控制,确保农产品产销平衡,渠道畅通。

(三)搞活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是尽快形成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政策。新的一年,积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形成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体系,探索并制定出一系列具有全国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机制及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政策。重点培育一批创新示范企业,鼓励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

二是加大对供应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意味着在供应链上环环相扣的每一个企业与流程需要紧密合作、互相依赖,更意味着商业银行必须参与到整个农产品生产、物流、交易、资金流转与运作的过程中去。这就要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与管理团队,应深入企业内部,发掘潜在需求,为构建农产品生产、冷藏、保鲜链提供金融支持。

第3篇

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指的是围绕企业产品生产而存在的销售、生产以及供应等方面的环节。通过对资金流、物流以及信息流等资源的控制,以原材料的采购为起点,生产出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再将所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至采购商或消费者手中,用户、零售商、分销商以及制造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式结构,这个结构也就是供应链。供应链也是一长歌当哭资金链、信息链和物流链,各方面的资源的供应链中都处于一种不断增值的状态下,企业与经销商的收益也来自于这里。

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商业银行依照用户、企业在金融需求方面的具体特点,为用户以及供应链企业提高相关的金融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典型的服务方案。该服务方案包含产品终端使用者、下游企业、上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金融服务,比如信息服务、理财以及结算等。根据供应链早期的营销模式,这种服务模式也就是我们学说的‘1+N’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一方面要处理某一个企业在金融轻及融资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处理供应链体系下不同企业之间的融资问题。由此可知,供应链金融一方面可以处理中企业的金融服务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对中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二、国内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概况和特点

工商银行:从2010年开始,工商银行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于核心客户与优质客户,以应收款为基础提出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相关的融资性业务在供应链服务过程中进行。借助银企互联以及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为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需要核心企业提供信息管理服务,同时也包含结算服务、融资服务以及会员管理服务等综合。用户在通过网上银行可以自由地、灵活地申请融资额度,完成订单确认、上传、查询、还款以及提款等操作。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以不同供应链特点专门设计了10款面向核心客户与优质客户提推出的融资企业,具体包含保单融资、仓单融资、电子商务融资、订单融资、动产质押融资、国内保理以及金银仓等。

中国银行则根据供应链中的不同企业在融资方面的具体需求,从核心企业的角度出发,为不同投资方提供贸易融资服务,所推出的金融产品包含订单融资、通易达、融易达以及融信达等。中国银行所推出的各种供应链产品本质上忙于融资性质的产品,有着比较强的专业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几点思考

1.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供应链金融是融资需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对于供应链金融的了解越来越深入,部分商业银行已经推出相关的金融服务方案。所制定的服务方案已经涉及到资金流服务、信息流服务以及物流服务等多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金融创新,用户在多次渠道方面又有了新的选择,这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2.要对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为用户所提出的服务方案一定上缓解了金融服务在供与需两方面的矛盾。然而,对各种没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具体操作方面仍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价值流、资金流以及物流等方面的服务内容,对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另外,许多商业银行所提出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普遍以融资产品为主,在服务形式上,网上服务析服务方式虽然比较快捷,而柜台式服务的部分优势仍然无法被网上服务所彻底取代。这就需要商业银行依照不同供应链体系所体现出来的特点,将许多分散的业务项目整合到一起。另外,商业银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只有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才能?蛭?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融资服务,即使所面向的客户为大企业,也需要对企业的风险随能力进行严格的审核,取融资过程中企业与银行两个方面所需要面对的风险进行最大程度的控制。

第4篇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企业资源计划;供应链融资

一、供应链的概念

自9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呈现了两大发展趋势:一是经济全球化、二是新经济浪潮。经济全球化的本质特征就是广义的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和大范围地流动;而新经济则加剧了经济的激烈竞争,推动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在这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前提下,供应链及供应链管理成为近来出现的新概念,传统的概念上,供应链仅局限于企业的内部操作层面,其侧重点放在企业自身的资源利用方面。其实供应链是以核心企业为中心,控制与其相关的信息流、物品流以及资金流,从原材料的采购开始,再制成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然后再通过销售网络将产品送至消费者手中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这种功能网链里包括——原料供应商、生产制造商、商品分销商以及零售商和终端的用户。

二、供应链的类型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将供应链大概分为几种类型,即稳定供应链与动态供应链、平衡供应链与倾斜供应链以及有效性供应链与反应性供应链等。

三、供应链融资

所谓的供应链融资就是通过对物流中货权动态的监管以及企业专用的托管账号来控制银行贷款风险,而对贷款主体的审查工作也可得到进一步的简化,这样可以使一些急需资金但是贷款困难的企业可以得到满足。

目前来看,中小型企业资金链紧张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普遍,已经呈现全球化。如何给中小型企业融资已经成为供应链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随着供应链金融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的关键是物流和金融的集成,同时也孕育着巨大的商机。

(一)研究供应链金融融资服务一般有两个角度:

一是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供应链,另一方面是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物流金融。它们的本质是从两个不同方向研究供应链金融融资问题。据研究,供应链金融最原始的形式是“仓储融资”,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仓储融资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满足农产品等季节性的商品的生产资金需求,但是由于操作环节过多,技术相对复杂,市场容量有限,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的发展阶段。

我们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的原因是跨国公司寻求“成本洼地”所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外包以及采购,由此造成了中小型供应商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资金缺口的现象。随着业务外包策略在企业中越来越多的应用,供应链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如果供应商因为其资金缺口问题导致供应缺口,势必会给购买商的生产运营带来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下游企业,最终倒至整个供应链系统运营不畅。

因此,为了保证供应链稳定性,应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方式将资金流和信息流以及物流一同整合来保证企业的资金流顺畅是供应链管理中的大势所趋。在我国供应链金融有其特殊的产生过程和产生因素,这就是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据调查,目前中小型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中国中小企业年鉴(2007)》显示,截止2006年10月底,中国中小企业数已达42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8%;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58%,上缴税收占总税收的50%,提供了全国全部就业岗位中的80%。因此,保证中小型企业的健康发展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

(二)当今,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资金瓶颈,这是一个共性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了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道路上的主要障碍。另据国家发展创新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0%的中小型企业获得了银行的贷款,5%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津贴。是什么造成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的现象?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信用等级评级普遍较低、可抵押资产少,以及财务制度不健全,这样就使银行为控制风险,对于中小型企业几乎不做信用贷款业务,仅仅以不动产对中小型企业进行贷款服务。但是,由于不动产在中小型企业资产中只占一小部分,所以这些中小型企业就很难从银行获得用于业务扩展,设备更新等自身发展的大量资金。因此,中小型企业不得不使用流动资金从事设备更新和拓展业务,这样很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这些融资困难的中小型企业迫切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3PL企业和供应链成员企业的合作,建立一个融资平台为提供自身运营发展的必要资金。

四、供应链金融融资竞争优势分析

供应链金融的最大优势是它能创造出一个可以使银行、企业,供应链成员都受益的平台。银行也可以获得对中小型企业市场深入开拓的前景。正如我在前文中提到的,由于考虑到风险的因素,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进行信用贷款很难,或只对其不动产抵押贷款。供应链可以帮助银行更加系统的了解及面对中小企业市场,通过供应链的集群划分对中小企业的实力进行分析,确保了投资的风险性,降低了交易成本,为银行更加深入的开拓市场提供了有利保障,为综合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多良好的机会。供应链金融的多边谈判机制以及内在约束机制,避免了重负筛选客户,降低了维护成本,客户流失率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供应链金融对于不良资产率及其真实性的改善更为明显。供应链融资的单笔期限按照物流变现和资金流回收的预计期限核定,所以一旦客户或其交易对手的经营出现异常,会立刻导致授信的逾期或银行的垫付,不良资产立马就会显现。不仅如此,供应链融资的不良预警机制要比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的实时性更强,由于贷后操作的连续性特征,一些预警信号更容易被及时捕捉。正是这个原因,银行授信业务的各类担保方式中,动产质押贷款的不良率是最低的。

(一)银行主导的电子商务供应链模式

毫无疑问,银行对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占有独特的优势。由于在供应链中银行与企业始终是处于一种战略性的关系,因此一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缓解。建行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主要通过与在平台入驻的企业紧密合作,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向上下游转移,关注交易本身的物流及资金流,帮助入驻平台的上下游企业解决因质押品担保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题,入驻善融商务的企业客户,只需登录建行的网站就可以灵活、自由地进行融资申请。

在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有60%为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应收账款质押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拥有巨大潜力。从建行善融商务的运营模式来看,该平台实现了融资、商贸信息实时动态的多方共享,能够将企业交易可视化,实现了银企双方互利共赢。

从调查银行的业务创新和广大中小企业的运营现状中,我们不难看出,供应链融资必将成为未来电子商务融资的核心。比较传统融资方式而言,供应链融资具有更加明显的优势。善融商务可以充分发挥渠道优势,即使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所在地不同,也能实现“一点接入,全面服务”。

(二)银行主导的电子商务供应链模式的自循环系统一个内在的系统。

由于该供应链模式是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收集、存储以及处理海量数据和各企业间的交易运作数据方面非常有利。基于电子商务平台对供应链中的企业交易信息数据作出全面的分析,能够帮助银行了解各个企业间的产业信息,确保银行在放贷过程中的主动地位。企业也可以获得银行的信用评价,并以此作为与银行进行其他业务合作的基础。

(三)银行主导的电子商务供应链模式对社会生产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银行电子商务供应链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在商场上的诚信度,企业丢弃过去粗放型管理模式,通过精细化的管理运营模式,确保企业生产品质,逐步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供应链的优势。另外核心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其操纵供应链产生的权利复归问题,电子商务这种虚拟化的运作模式非常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科技日渐发达、计算机技术日趋成熟、新技术不断创新的基础下,电子商务平台下的供应链管理模式会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国内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电子商务的不同企业之间,都发起了对市场的争夺战。好多企业在竞争中兴起,同时也有许多企业失去了市场。

通过电子商务创造出来的交易规模相当大,而电子商务所依赖的资金链体系却比线下交易更脆弱。反映在广大小微企业上普遍问题是下游回款慢、资金周转困难等情况。银行善融商务的运营使这一局面能够得以改变。据调查2012年6月以来,建行就通过善融商务平台聚集了大批商家,而围绕该平台交易数据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已为不少入驻企业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

银行善融商务目前的融资业务如“网络大卖家供应商融资”,将网络融资嵌入善融商务平台的供应链、交易链当中,对以往供应链融资进行流程上的改善,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实现了融资的自助化、便捷化和跨区域功能。

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国内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电子商务的不同企业之间,都发起了对市场的争夺战。好多企业在竞争中兴起,同时也有许多企业失去了市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被讨论了有二十多年了,一直没有找到解决该问题地有效方法。供应链金融不仅为中小型企业融资困难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还经历了实践的考验。在我国供应链金融比起国外而言起步相对较晚,同时,更由于国内信用体制和物流系统不够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在国内还尚未形成规模。但由于国内的供应链金融市场潜力较大,孕育着巨大的商机。随着国际国内专家对供应链金融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深入,供应链金融必将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实践并为造福于各方。

【参考文献】

[1]杨建功,马鹏.电子商务下供应链建模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3-05.

[2]周建良.供应链管理视角下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策略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3-02.

[3]傅赞.电子商务发展与融资模式创新探讨——以义乌为例[J].浙江金融,2011-11.

作者简介:

屠建平,男,1969年 8月生,浙江黄岩人,汉族,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是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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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结构化贸易融资 商业银行授信

一、供应链金融与结构贸易融资:从内涵看结合的必要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企业层面)1,结构贸易融资同样如此。目前关于“结构贸易融资”的内涵说法很多,其中一种:结构贸易融资是指“银行为商品生产者以其已经持拥有或者未来将要持有的商品权利作为担保,以抵押或者质押的方式发放的短期融资”2,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和仓单融资等业务形式;供应链金融内涵的表述更加角度各异、五花八门,自从20世纪90年代末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供应链金融相关产品以来,近年来各家银行争相推出该领域的一些业务品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供应链金融之所以能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也大多是基于应收账款保理、存货融资等具体的业务形态;供应链金融在融资授信时非常关注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资金支持;结构贸易融资在审核授信时也十分重视供应链上下游的耦合强度及信用水平。二者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很高的相似性,以至一些银行从业人员也对其中的差别莫衷一是。

笔者在研究相关文献后认为:供应链金融着眼点在产业链,它以适合的节点企业为切入点,以提高整条产业链营运能力和降低融资成本为目标,最终使整个产业链受益;而结构贸易融资则是从融资技术上对贸易融资加以定义,将其在理念和技术上和传统贸易融资区分开来。于是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供应链金融强调的是融资的服务对象,是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企业的系统性融资安排;而结构性贸易融资代表的则是新型的结构性融资技术。也就是说,结构性贸易融资可以服务于单一受信主体,也可以服务于整个供应链;同样,供应链金融在技术形态上可以是结构性的,也可以是非结构性的。

但从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来看,有效的供应链金融一定是供应链与结构融资的结合,也就是说,供应链金融离不开结构的设计,必然选择在融资链条中嵌入适当的结构化解决方案。这是为什么呢?首先,结构融资使得供应链金融从本质上区别于传统授信;其次,结构融资能够提供“一户一策”“量体裁衣”的个性化解决方案;最后,结构融资能够使供应链融资同时满足多种授信理念的融合。

二、结构融资:使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授信

结构化的方案是供应链金融区别于传统银行授信的重要标志。传统贸易融资(银行授信)关注的是企业(受信主体)评级,信用状况良好的大企业更容易锦上添花地获得银行融资;而结构融资则弱化受信主体承债能力,将债项从整体中剥离出来进行独立评估,因而更加重视合约自身履约能力。

图2.中显示的则是结构化的供应链融资安排。银行C在考察了整条供应链后,认为整个产业链的整合强度及参与企业的合作粘度适合构造供应链融资。以原材料供应商B公司为例:在供应链中,该公司一方面要对生产商A预付货款(采购),另一方面又有来自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压力(销售),资金流时常处于紧张状态。但C银行考虑到它与核心企业有长期供货协议,合作关系非常稳定,因此为其提供基于流动资产的结构融资,即提供应收账款合同质押短期融资服务,帮助B顺利实现流动性的周转。与此同时,供应链上的其他参与方的融资需求也会基于它们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而得到满足。

这种结构化的安排对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来说意味着“双赢”:对银行而言,结构融资实现了高收益与低风险的完美结合——个性化的资金解决方案为银行创造了更大的议价空间,同时供应链金融所独有的物流与资金流的全程紧密控制也使得银行对风险的把控更为有效;对企业来说,债项评级的剥离使得企业融资瓶颈能够有效突破,基于债项现金流,与核心企业有密切合作的中小企业可以凭借其交易项凭证作为质押3来获得银行融资。

三、结构融资:让供应链金融做到“一户一策”、“量体裁衣”

前文提到,结构融资的一大特性就是弱化主体评级而强调债项评级,往往将债项从整体中剥离出来进行独立评估。这种特性使得结构融资的种类得以极大丰富——不同业务交易结构、合约风险点、交易金额、对手方的不同,都会使融资方案呈现很大的差别,“一户一策”、“量体裁衣”真正成为可能。以交易结构风险点的差异为例,银行在构造融资方案时,就可以在识别风险结构的基础上配适对应的风险缓释结构(如物流和资金流的监管与控制),并在债项现金流自偿性的基础上获得还款保障。

近年来,单一的结构化融资产品发展很快,如未来货权动产融资、仓单融资、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等,这些产品本身就包含了物流控制与回款锁定的安排,它们基于交易对手方信用或未来货权构造还款基础,弥补了主体信用不足。这使得银行在为供应链融资设计解决方案时“有米下锅”,能够依托成熟的基础产品进行改造。但是“有米下锅”并不意味着“随意组合”,如果要做到“量体裁衣”,还是要针对客户需求对产品的进行准确的组合和构造。在上一节中,我们从银行C的角度为企业B构造了一个简单的应收账款保理产品。但是如果B公司希望在与A公司的采购环节进行融资,且在货物销售收到C公司回款之后偿还融资,单纯的应收账款保理就很难满足其需求。在这种情况下,C银行需要将存货、预付及应收账款的结构产品组合运用。其中的技术性和复杂性无疑凸显了产品的个性化,也使得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获得了更大的议价空间。

四、结构融资:结构安排与授信理念

常见的结构贸易融资安排有两种主要形式:基于货物控制的结构融资和基于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的结构融资4。货物控制型的结构融资在供应链融资实务中主要表现为:银行控制企业融资项下的货权、抵押物等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同时提供企业交易项下的授信额度(如未来货权动产融资、存货及仓单融资等);基于交易对手的结构融资在实务中表现为:银行通过受信企业交易对手方的信用作为还款保障,锁定融资风险(如应收账款保理等)。在供应链融资的实践中,这两种形式的结构安排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互相配合,互为补充。

形式多样性的背后必然伴随着授信理念的多元化。前文提到,结构融资本质上是弱化主体评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基于财务报表的分析不重要,如果企业债务负担过于沉重,对银行来说必然意味着未来违约风险的放大,对任何一种贷款的回收都是不利的。授信理念的多元化,一方面意味中银行需要按照债项评级的思路积极地评估交易对手及质押货权等的风险,加强对企业物流资金流的监管和控制;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银行不能完全抛弃传统的信贷审核技术,需要全面基于公司和行业基本面的信息进行信贷风险考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出合适的信贷方案。

五、结构融资应用于供应链金融的案例

甲公司是浙江某民营玩具生产企业,它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是国内某知名纺织企业乙公司(提供满足出口要求的特级棉纱、棉芯)。甲公司完成生产后,将玩具出口到位于美国的A公司(图3.)。在这条仅由三家企业组成的简单供应链上,甲公司实力最弱,对A公司的出口业务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90%以上,且其财务报表不满足银行授信要求;但乙公司和美国的A公司主体资质较好,处于强势地位。甲公司在向乙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时需全额支付预付款;而对A公司的销售回款也有90天的账期。甲公司与乙公司和美国的A公司有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签有5年的购销合同,之前的合作历史记录良好,如何基于结构化的方案解决甲公司的预付账款融资问题?

首先,银行在对甲公司提供融资时会对指定款项用途:专款专项用于预付采购货款;为改善甲公司在供应链中的弱势地位,要求乙公司提供预付款保函,从而保证乙公司的供货质量5;对乙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及甲公司的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动态跟踪;A公司销售回款打到融资行指定账户,完成回款锁定。

{1}本文作者系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研究人员,感谢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刘红忠教授、牛晓健副教授、许友传博士和平安银行梁超杰、章登锋的中肯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1.http:///view/1318032.htm。

2.MBA Lib http:///wiki/Structured_Trade_Fina nce, 所谓“贸易”是广义的概念,并不一定是指进出口贸易,因而我们下文中也简称“结构融资”。

3.在银行结构融资实务中,常见的抵押品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等;常见的质押品包括应收账款等。

4.《透视结构贸易融资》,刘屹东,中国外汇,2010.4.

5.基于预付款保函,如果乙企业提供的特级棉纱、棉芯没有达到甲企业出口质量标准,甲企业可以申请退还预付账款。

参考文献

[1]刘苗苗.供应链金融理论和融资模式的发展演进研究[J].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2(2):105-105.

[2]陈支农.供应链金融面临创新问题[J].改革与开放,2012,1:008.

[3]王梅霞.深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经济,2011,4:056.4.

[4]齐芳.结构贸易融资:名为融资实为控制贸易风险[J].国际融资,2007,1:017.

[5]光国友.结构性贸易融资与大宗商品贸易[J].中国有色金属,2011(16):68-69.

[6]经皓.浅析结构性贸易融资在中国的发展[J].中国集体经济,2010(13).

[7]石柏宏.商品交易的结构贸易融资[J].中国外汇,2009(16):32-33.

[8]刘屹东.透视结构性贸易融资[J].中国外汇,2010(007):58-59.

第6篇

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

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联合的《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更多供应链加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建立应收账款交易机制,解决大型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资金问题,推动大企型业和政府采购主体积极确认应收账款,帮助中小企业供应商融资。

需加强中介合作

今年以来,供应链金融这个概念频繁被提起。供应链金融是把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中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种融资模式。目前来说,其主要做法是从商品的生产、物流、分销、零售各个环节出发,挖掘企业的资金需求,并且以掌握的大数据为基础进行风险控制。

传统的信贷业务主要考核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特征和担保方式等,但在供应链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形态和风险管理方式有别于传统的信贷模式。国美金融供应链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张鹏对《经济》记者表示,供应链金融是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存在的,利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作为抵押、质押,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真实贸易的基础能够有效地杜绝恶意套取资金等情况出现。

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供应链+金融”的模式,而不是一个单一指向的融资品种。也不要把供应链金融与小微企业贷款等同起来,供应链金融是“大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里面的客户细分层次很多,行业细分也专业,它本质上也不是一个标准化产品,而是一个“标准化服务+非标化定价”的一个一揽子服务方案。怡亚通宇商金融副总裁宁洁告诉《经济》记者,在金融全面脱媒的大趋势下,供应链金融反而是一个需要加强中介合作的领域。

供应链金融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风控效果。宁洁分析称,市场潜力非常巨大的原因在于,以前银行所主导的供应链金融只服务了最上层(通过公开报表,有形资产可以评估判断和定性)的那部分客户,真正的供应链金融要服务到各行各业的客户中去。至于风控效果,“风险当然要能够被管理才有正面的效果,但手段不能单纯通过提高门槛把大量客户挡在门外来防范风险,这几年金融系统出现的一些问题可以看到,风险准入门槛的提高并没有阻止风险的发生,反而纵容了那些‘投其所好’做造假单据满足这种高门槛设置的业务,把一些原本信用不足但可以通过管理改善的风险问题演化为更严重诈骗事件”。

除此之外,市场潜力在还体现在中小企业的巨大融资缺口及融资需求。在经济增长下行和产能过剩的市场背景下,企业的资金周转难度和应收账款规模的不断增加,同时相应的拖欠及坏账的风险也在增加。

对此,易观互联网金融总监马韬认为,如果将该部分应收账款加以利用,并紧密地结合产业金融服务,既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能延伸金融机构服务的纵深度,将会形成巨大的市场。

从市场潜力来看,在目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的局面下,供应链金融能够有效盘活企业流动性资产。“供应链金融是贴近真实贸易的,比传统固定资产抵押的贷款和流动性资金贷款更贴近企业的经营。”上海文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钟胜九对《经济》记者表示,真正风控的核心是贸易真实性以及借助已经形成的核心企业供需链条的管理来给它的上下游提供更好的信贷支撑,所以运行良好的供应链金融能够进一步降低整个群体和链条上的风险。

风险是因离真实贸易太远

其实供应链金融也是产业链金融的一部分。在投中研究院分析师陈伟看来,产业链金融从生产到消费的流程中,消费生产企业产品的企业不是即时付款的,存在账期的问题,一旦没有及时付款,就存在兑付风险,产业链金融就是试图解决应收账款的风险问题。“总体来说,就是用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手法来控制账期的设计。”

在政府政策的不断支持下,除金融机构外,传统产业公司、电商平台、大宗产品资讯网站、物流企业、ERP软件服务商等,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试水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于医疗行业来讲,以P2P网贷为例,医疗类P2P网贷平台的金融产品主要围绕医院、医药公司,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商以及经销商展开,以供应链金融为主,解决中小型医院、中小型医疗设备商和经销商的融资缺口。”盈灿咨询高级分析师张叶霞对《经济》记者称。

一个完整的供应链涉及到生产类、商贸类、零售类等企业,涵盖了市场上绝大部分中小企业,市场容量巨大。格上理财研究中心研究员樊迪告诉《经济》记者,过去这些企业的融资途径主要是银行和民间拆借。“银行授信额度有限,民间拆借成本高昂,这些都给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契机。”

许多风险的发生,不是专业能力不够,而是离真实贸易太远。宁洁认为,只要供应链金融跟着这条供应链条主线走,就能把真正的供应链金融做起来、做透彻,从一二线城市到三四线甚至到农村市场,从5万元到500万元不同层次,不同细分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特点的客户都能够得到符合他们信用特征的金融服务。

对于快速消费品或需要有保鲜期、严格运送规则的化工、医疗用品来说,供应链金融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就是账期本来就相对较长,另一方面就是一旦出现风险,损失会相对较大,陈伟认为,如果能够把这部分资产通过其他的方式提前变现或者更好地控制它的风险,其实对整个行业来说都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

在钟胜九看来,供应链金融往后发展一定是行业化的,甚至包括整个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为供应链链条本身就在行业当中,只有更深入才能真正理解到行业的经营和波动。但供应链金融也不一定能够在所有的行业都起到显著的效果,“这要看行业的特性,不同的行业可能会适用不同的供应链模式或产品,比如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更多的是货押业务,以物流、控货为核心,但是也反映出操作成本相对较高,所以比较适合大宗商品”。

而大消费品行业,涉及到老百姓的医食住行玩。钟胜九表示,这些行业的特点是弱波动的,受经济周期的变化影响不大,但是其更需要进一步掌握行业的经营规律,评判该行业里的企业经营的成效,核心企业看中的不一定只是供应商那一端的供应链金融,可能更看中渠道端的、营销链条上的供应链金融。

成商业银行转型突破口

银行是供应链金融的最早玩家,1999 年深圳发展银行最早涉入供应链金融业务,2005年深发展银行正式提出供应链金融,之后包括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都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经营战略转型的过程中,已纷纷将供应链金融作为转型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之一。

商业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资金成本低以及丰富的从业经验。但制约在于,由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约束,整体对供应链企业的授信额度很低,银行只能将有限的资金投向行业类最优质的企业,而大部分企业却难以融到资。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板块中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马韬表示,其对于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方面,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拓宽了客户的选择范围;另一方面,通过产业链,进一步降低了银行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第三个方面,通过围绕核心企业级依附产业链,可以延伸银行金融服务的纵深度。

现在商业银行受资本金约束,如果只是简单地做一些授信业务,这方面约束就会很受影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认为,商业银行需要提供一些比如资金结算或其他理财产品为这些产业的上下游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对商业银行来说,不仅是一项信贷业务,它还可以成为很多中间业务拓展的接口。”商业银行要融于产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看来,供应链金融应该是产融结合的最好方式。

银行逻辑就是把所有产品都做成债,既然它是债,就要有债的传统逻辑和风险控制手段,他们不敢追求更高的浮动收益,一旦出现风险成了坏账,对于从业者或是更高级别的管理者来说都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陈伟告诉《经济》记者,供应链金融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能够更好地掌握它所产生业务对象的现金流状态和信用资质即产业经营状况,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下一步的贷款方面的征信问题。

金融是一个讲资本,讲深厚的历史沉淀,讲经验累积,讲丰富的网点资源(包括线上线下)的行业,宁洁认为,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战略布局,是经过大量的时间沉淀和累积出来的,没有这种供应链布局,很难谈真正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未来银企应该密切加强合作去做供应链金融,在金融全面脱媒的大趋势下,供应链金融,反而是一个需要加强中介合作的领域。”

改善两个层面的企业融资难困局

供应链金融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对于其能否破解或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也是市场关注的重点。

在宁洁看来,关于小微客户贷款,市场上有个普遍的误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所以一定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生意做,就能赚大钱。“这是电商的逻辑,网络覆盖销售的逻辑,而不是金融的逻辑。”金融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只服务那类“有需求还得起钱的客户”,即有信用的客户。

她还表示,我国非国有中小实体企业融资成本高,本质上是风险识别成本高。银行不是没有专业能力去服务这部分客户,而是没有成本去服务这么小的客户,以前银行为了完成“服务中小企业的指标”,用了降低风险容忍度的办法,结果会出很多风险,因为银行离真实贸易很远。在各个细分领域内的贸易平台性企业,等于是在给银行提供风险预审服务及贷后管理工作,它们在行业细分领域里有比银行更恰当的风险控制优势,这些细分行业领域的物流、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动态数据在这个平台管理的供应链上进行交互,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对客户的动态识别能力会高于银行,金融服务也容易扩展到实体企业中去。

供应链金融为核心企业所处的产业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并且主要是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此,张叶霞认为供应链金融在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并且融资成本高企的环境下,是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是因为信息不透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银行从经营的风险与收益角度出发,更倾向于为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正在改变这种现状。

张鹏对记者称,在传统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中,一般参与主体只有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和中小企业双方,有些也需要第三方担保人的参与。“而供应链金融一般是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中心和出发点,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把资金有效注入到链条中有资金需求的企业,以‘激活’整条供应链,提高供应链资金运用效率。”

第7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决策

0 引言

中国资金管理者沙龙,早在2006年的时候对供应链融资进行了发掘和深入的研究探讨,进而在大型企业和银行中被广泛的应用。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新的金融服务应运而生。供应链金融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各类金融创新中提供了一种新思维。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中国企业在供应链管理能力方面比较欠缺,这是不争的事实,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制约了中国产业的升级和改造。面对当前的经济危机,由于供应链融资能力有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许多中小企业陷入困境。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企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对于社会来说,需要为企业便于供应链进行管理的服务体系,供应链金融业务就包含在其中。”(课题组,2009)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信用困境。从本质上来说,企业之间的供应链上是一种信誉链,在承诺、信任和相互利益的基础上,集群内企业之间共同维系关系。大力开展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实践及其供应链融资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市场条件下长期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因此,通过供应链进行融资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市场发展和发展空间。

1 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决策

1.1 从企业内部入手,对资本的运营效率进行提升,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对供应链进行管理。中小企业通过不断地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进而便于银行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制定和完善供应链融资方案,同时创新融资技术,使得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更加全面。银行和企业在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企业要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降低供应链融资系统性风险的最佳方式通常情况下就是企业资本运营效率,对科学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或综合实力的竞争是企业之间的表面竞争,通过对竞争的实质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供应链网络才是竞争的根本对象。供应商的供应能力和经销商的销售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市场反应能力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核心企业在企业集群中,需要对集群化管理理念进行强化,重新整合整个价值链的价值,不断优化财务供应链。同时,在供应链融资中引入激励机制,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实施供应链融资奠定基础和提供保证,进而巩固和强化成员企业的归属感,在企业之间形成相互依赖的“信誉链”。

1.2 共享数据信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创新供应链融资技术。对于供应链融资来说,企业、物流、金融间实现多节点的数据互联和交易往往是主要技术需要。信息管理技术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供应链效率的提高,企业通过优化、整合供应链上的现有资源,对供应链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最大化,通过对信息进行共享,企业及时对供应链上的生产经营策略进行调整。然而,各自独立发展、信息标准化程度较低是国内大多数供应链企业面临的处境。为此,物流、银行、企业需要多方努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创新供应链融资新技术,构建数据流转和共享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平台。

1.3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在信用的基础上实施交易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以及信用关系做支撑,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市场行为的顺利进行。通过供应链融资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和预防单个企业面临的风险。但是,从根本上说,其中的信贷风险不能消除,所以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进而便于供应链进行融资。通过信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同时不断提升银行对风险的控制能力。金融机构只有以信用保证做支撑,不管是融资方案的设计,还是融资方案的实施,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企业可以迅速、便捷地办理融资服务,进而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自身的资金问题。由于中小企业受规模、实力等因素的限制,不能通过国内商业银行对企业信用评级采用的统一标准。

1.4 拓宽供应链的融资领域和融资范围,调整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朝着直接融资方向发展。目前,在我国推出的各种供应链融资方案中,以商业银行为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方式成为主流。在我国,供应链直接融资虽然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对于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来说,由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转变这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困扰我国多年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只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下的供应链直接融资,对于供应链融资来说,才能实现质的飞跃。在供应链直接融资领域,充分利用借贷、抵押、证券市场,以及期货市场的力量,将金融市场的各个层次通过融资证券化进行连接与耦合,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供应链融资朝着纵深方向发展,由此可见,金融市场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使我国供应链融资创新之路走得更扎实和稳,后危机时代探讨供应链直接融资,更需借鉴国外经验教训。

1.5 推动第三方物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供应链融资信贷风险。在供应链融资服务过程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第三方物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第三方物流企业通常情况下,负责对融资质押物等进行验收、价值评估、控制等。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进行相应的授予,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流程,另一方面融资企业供应链的运作效率得以大大的提高,同时对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转移,大大降低经营成本。第三方物流企业从实质上来说就是进行服务创新,在服务中对金融与物流进行了集成,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推动供应链融资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

2 结论

在市场条件下,融资难的问题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长期存在,通过对中小企业的产业集群开展实践、实施供应链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我国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发展的思路,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对于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服务的拓展,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主要做到强化防范风险,对供应链融资主体进行创新,寻求新的服务模式。在国内供应链发展方面,供应链和产业链相互协同成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主导力量,但缺乏走向世界的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需要获取政府的政策和金融方面的支持,另外自身实力还有待加强。

参考文献:

[1]俞兆云,陈飞翔.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约束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决策,2010(8).

[2]陈艳,张明悦.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实证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1(5).

[3]邓其伟.我国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商贸,2010.

[4]祝文峰.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及对策建议[J].经济视角,2010.

[5]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与成长[M].经济科学出版,2007(3).

[6]陈晓红.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与信用担保[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第8篇

摘要:由于我国商事立法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不适应性、滞后性和缺乏性,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特性等,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面临着本身合法性风险、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和互联网平台本身潜在的风险等违法性风险。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整合、解释与修改,使之适应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同时应当通过立法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以合法资质。此外,也应当区分情况准确适用商法加重责任理念,准确定位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和妥善履行相关注意义务。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违法性风险;规制;供应链

一、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是指在进行合法经营行为前提下所面临的来源于法律方面的风险,这是由于互联网主体参与金融活动所带来的先天性风险。产生这种风险的原因在于互联网金融法律规制的缺乏或滞后导致的高度不确定性、作为金融活动参与者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以及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市场准入资格不齐全等,由此引起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方面的合法性质疑以及可能在事实上触犯相关刑事法律[1-3]。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法律资质风险

2、违反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各行业供应链环节大量存在没有取得或完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存在超出业务范围经营的违法性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存在较高程度的大量触犯刑事法律边界的违法性风险。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合法性风险的规制

我国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违法性风险根源在于当前我国配套法律规范的缺乏、滞后与阻碍。一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法律的缺乏。我国存在部分金融监管法律,近年来也不断酝酿各种规范文件,但是针对新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来说还是十分缺乏,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具有滞后的风险[6]。二是我国传统金融分业监管体制难以适应具有多样性、综合性、差异性和跨界性等特征的互联网金融混业经营趋势[7]。三是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监管规则难以适应更新换代迅速、具有技术和平台特殊风险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四是我国当下金融法律监管规则导致的不稳定性和不明确性使得供应链金融缺乏安全感,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阻碍性风险。因此,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制:

1、在兼顾金融安全的前提下赋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合法资质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经营确定化,消除违反既定法律的风险隐患

首先,应当使整个供应链取得完整的合法经营证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前提和有效避免违法性风险的最有效保障。其次,破除消费者的公众化和不确定性。作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也应当一方面建立会员邀请机制和会员管理机制,尽量是服务对象特定化,避免由于对象不特定而引发的违法性风险;在会员邀请机制构建过程中,通过会员注册、会员筛选和会员确定邀请等一系列程序使消费者确定化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关于人数的规定和限制条件,符合其基本规定。另一方面,构建第三方资金托管机制(通常为银行),尽量使资金分散化,避免因资金集中引发的违法性风险[13]。

二、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及其规制

(1)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活动

众所周知,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流程具有快速、隐蔽和高效的特征,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在短时间内以克服相对较小的阻力完成大额融资,这样就为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诱饵与温床。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本身尚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尚存较大缺陷;金融主体的资格和经营范围均不明确,整个行业也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和约束。虽然第三方支付、股权制众筹等个别业务种类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模糊认可,并分别明确由央行支付司监管、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自律和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格局,但仍存在监管过于宽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衍生的各种金融业务,远没有形成完备、有效的监管准则和监管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加以利用来实施一些违法犯罪活动,而这实际上也属于互联网金融所衍生的违法性风险。具体表现为:一是利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资金快速流动的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务所具有的匿名性和隐蔽性特点,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服务;二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大量资金据为自有或非法侵占;三是利用互联网漏洞进行诈骗财物或通过盗取密码等方式盗窃资产、侵犯商业秘密活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风险除了来自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者可能实施的行为之外,还来自于互联网金融活动普通参与者可能的行为。

(2)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活动的规制

1、明确准入标准,加强有效监管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从事非法活动,其根源在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无准入标准、无有效监管。因此,其首要规制措施还在于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整合梳理以及相应专门性法律法规的配套出台。我国应当对现有法律进行整合,同时按照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泛渠道业务和其他类的分类标准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科学的监管规则,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准入环节得到净化,在事前监管上减少甚至杜绝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现象。此外,也应当使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得到有效、科学的监管,在事中对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进行阻止,在事后对该类活动进行惩罚和追责,从而形成一张严密、有效地阻断非法活动实施的法律法规体系网。

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参与金融活动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之所以容易被利用为非法活动的工具就在于其流程具有快速、高效、隐蔽的特征。因此,我国应当依据已经确立的法律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信息披露的充分和有效,从而发挥执法上的事前和事中阻断效应。在保障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健康发展的同时,应当同样注重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利益保护,适当采用商法加重理念在该领域的司法裁判中的运用①。对此,我国学界并没有引起重视,学者往往将合法经营下的不合法风险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风险一起讨论,仅仅认为我国需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则、明确监管而忽视了执法和司法的运用[14]。我们认为这是一大失误,首先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违法性风险;其次,由于其主观上的认识不同,法律规制的配套措施也应当建立在对不同的权利保护之上。因此,对于利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规制其法律态度应当是否定性评价。

3、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应当尽到妥善注意义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本身作为重要参与者,互联网金融平台方应当谨慎选择金融销售者,尽到注意义务;在自身信息披露完善的情况下,督促和建立金融销售者的征信情况和信息披露体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应当按照具体类别建立行业标准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15]。

三、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及其规制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1、基于不作为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2、基于法律关系定位不准确产生的民事责任承担风险

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第三方机构往往通过与用户间的互联网金融协议约定,普遍将自己的服务限定在提供资金支付渠道范围内,也就是只按照用户的意愿进行提供资金划转和信息保障相关的服务,而与理财业务购销本身无关①。事实上,这种协议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这种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②,且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己责任的电子化的格式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此类条款轻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重则无效③。因此,在本质上这类格式条款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将面临着被否定的命运。二是事实上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还存在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消费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等情况,因此可能导致互联网金融中第三方机构以此类协议逃避法律责任,甚至是违约的违法性风险。以支付宝公司为例,其实质上是在没有获得相应销售牌照的前提下,将基金销售嵌入余额宝,事实上消费者的一切活动也直接而且仅仅与支付宝公司发生关联。因此,在法律事实上,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互联网金融供应链也面临着责任承担风险。

3、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产生的责任承担

在商事司法实践中,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相比,各国(地区)一般都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设定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这也就是商法加重责任理念。之所以对商行为的实施者苛以相对严格的责任理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商行为的实施者通常具有较高的商事认知能力,从而理应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二是商行为具有较强的营利性,基于公平原则,也应当苛以较强严格责任[16]。对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地位优势一方,自然在整个金融活动中应当承担较严格的注意义务,对上文中提到的诸如资质审查、信息披露,以及可能构成的表见、广告宣传等角色,甚至是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角色适用更为严格的责任制度。

(2)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

关于互联网金融供应链民事责任承担风险的规制问题,供应链自身应当扮演主角。

1、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妥善尽到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破除不作为产生的违法性风险

首先,作为商事活动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供应链要妥善承担其注意义务,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者的资质和信用,切实做好金融活动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的详细、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资质不全带来的威胁和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活动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可以通过自己掌握大数据的优势,利用自有平台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利用互联网金融为工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行动。其次,做好内部员工培训和审查工作,维护互联网金融网络环境安全,在技术漏洞和人员管理环节尽到符合其角色要求的注意义务。最后,应当注意消费者的信息反馈,及时妥善解决其提出的质疑和解决其安全顾虑与隐患。

2、应当对第三方机构在整个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方面,我国应当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规范中明确供应链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和边界;另一方面,供应链自身也应当在消费服务合同中明确并准确界定自己在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对于其法律地位,应当根据第三方机构公示的服务协议,综合考虑第三方机构的主体资质、商业模式、盈利方式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合理、准确拟定并建立供应链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多方法律关系混淆不清

首先,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应当同时提供给消费者中介合同与互联网金融消费合同两份合同,避免合同不全导致的合同关系混淆。其次,合同应当具有可选择性的复合选择模式,不能只是同意或不同意协议的单一选择模式,同时不得在条款中出现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最后,供应链应当对于电子化的格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和责任划分条款,以醒目化或直接与消费者在线聊天的方式进行解释说明,并保存聊天记录作为电子证据。

此外,我国法律应当在互联网金融活动别审慎地适用商事加重责任理念。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并没有形成实力稳固、市场完善的金融环境,在此情况下我国应当兼顾金融创新与安全监管。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尽到妥善注意义务之时,应当对法律所保护的各种利益进行准确衡量,除非发生重大偏向,不宜基于商法加重责任理念赋予其过高义务。

参考文献:

[3]陶震.关于互联网法律监管问题的探讨[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4(6):74-76.

[5]李真.互联网金融体系:本质、风险与法律监管进路[J].经济与管理,2014(5):54.

[6]汪振江,张弛.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14-115.

[7]叶旺春.互联网金融与现行监管规制[J].科技与法律,2014(3):433.

第9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供应链金融;策略;探讨

1前言

供应链金融作为近些年银行业务推出的创新举措,为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开辟了新的解决路径,成为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新的业务增长点。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将银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优势最大化的应用到企业当中,并通过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可靠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

2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出现的问题

2.1供应链金融运行环境有待改善

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成熟的供应链金融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转变,当前的经济制度和措施极大地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通道,目前我国的税收体制,信息平台等环境没有能力支撑供应链金融的运行,信用评估消耗的人力成本和资金成本无法承担,缺少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等问题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2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存在问题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的解决,造成供应链金融不能顺利的对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例如中小企业发展水平高低不一,建设规模参差不齐,经营管理水平不够先进[1],财务状况不明不白,资产状况犬牙交错等许多企业内部问题无法得到银行的信任和认可,因此不能和银行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无法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2.3缺乏完整的决策信息

我国在供应链金融在运行方面稳定性和秩序性仍然有待加强,银行不管是在金融活动监管还是金融风险的防控都没有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制度和办法,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和银行间信息流的不通畅也造成供应链金融无法发挥应有的价值,不管是对中小企业还是中心企业,在中小企业市场环境中,经营状况不透明,信息造假的情况仍然屡禁不止,在供应链金融环境中,必须保障信息的完整以及信息的对称,才能支持银行作出正确的决策,否则无法使供应链金融在企业之间持续稳定的运行[2]。

3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策略

3.1加快建设供应链金融运行环境

首先,加强政府政策支持,将供应链金融的大力推广上升为国家经济建设战略层面,二零一六年二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改革发展委员会等众多国家政府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定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大力支持大规模立业创立产业创投基金,建立专门的资金支持以及搭建担保平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发挥供应链金融应有的价值,同时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供应链金融管理经验,指导国内供应链金融健康稳定发展,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供应链金融的内部企业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交流与沟通。其次,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国家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减轻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提升中小企业的经营效益,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有利条件,进一步化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的困境。例如美国在供应链金融发展处于萌芽状态时,减轻了中小企业税收压力,使得供应链金融在美国实现了快速应用和大力推广,为美国经济的腾飞插上了飞翔的翅膀[3]。最后,完善供应链金融运行环境,建设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构架,培养专业人才,更好的实现供应链金融服务;还要加速金融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完善产品种类和服务功能;对于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倾斜,放宽融资条件,保证具备发展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能够及时获得资金支持。

3.2中小企业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中小企业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必须狠抓产品质量,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加强产品的技术支撑,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业务经营水平。第二,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转变落后经营管理理念,改善自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提升自身整体管理水平,在供应链金融市场中使自己变得更加优秀。第三,中小企业在供应链金融系统中与合作伙伴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与核心企业在业务来往中保持良好合作,与银行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增加社会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在经济洪流中不被击败。

3.3建立完整的风险分担与信息对称机制

在我国金融行业中不良贷款率中小企业占很大比重,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因素考虑,不愿意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形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应当在顺应市场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建立多元化的担保方式,例如第三方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基金等[4]。共同承担贷款风险,保证中小企业贷款质量。信息不对称是阻碍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不能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供应链金融将寸步难行。发挥政府职能,建立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建立标准的信息披露流程,解决信息不对称对融资造成的影响。

第10篇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内涵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业产业供应链理论与供应链金融理论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服务于整个农业生产、流通环节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对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理论内涵的把握需要从农业产业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两重维度把握。根据物质有无生物属性将农业产业供应链划分为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连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这种划分方式对整个供应链的运营及物流管理都产生了根本的影响,但农业供应链的概念如同供应链的概念一样,至今尚未在理论界得到统一。一般认为农业价值链、涉农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及农业物流网络等概念所指相同,可统称为农业供应链。它包含农业生产的产前采购环节、农副业的种植和养殖环节、农产品加工环节、流通环节以及最终消费环节等,所涉及的所有组织和个人的网络结构,即从“种子到餐桌”的过程。现代农业在经营上,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联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龙头企业是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对整条链起主要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作用,龙头企业主导整个供应链对市场需求变化进行反应,也是链中利益分配的主导者。农业产业加工后进入流通环节,进入方式有经销商直接采购、批发中心集中交易、物流中心配送等方式。物流的方向是自上游到下游,而资金流向则是相反,由最下游的消费者到最上游的农户,最终消费者是供应链资金流的最终来源。现代农业要求“物商分离”,由第三方物流企业(3PL)来执行产品由分散到集中、再配送到销售终端的过程,借助3PL专业化物流服务,可使得物流成本和服务水平达到最佳的平衡。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它构架于供应链管理和现代物流管理理念的基础之上,利用对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以及面向授信自偿性来隔离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运行框架很简单:银行向自己的公司大客户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大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者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传统农业具有产业化程度低、行业集中度低、作业地点分散、交易不集中(现金交易为主)、物流自营等特点,难以达到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条件。通过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前、中、后各个时期的紧密联系,形成比较完整的、有机衔接的产业链条,以及组织化程度高,有相对稳定、高效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转化渠道。大型的加工企业、经销企业以及具有规模效应的物流中心成为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了条件。

综上分析,农业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根据农业产业链结构特征,将产业链上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组织整体绑定,利用产业链上的农业企业信用与合作组织担保提高农户信用水平,通过设计相应的贷款协议和其他金融服务,将单个主体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产业链整体的可控风险,以此满足产业链各环节融资需求的一种系统性融资安排。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含义和主要作用包括把产业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农户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弱势的小企业或农户,提供资金理财服务,提升农业供应链的群体竞争力,拉长农业产业价值链。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功能体系

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日用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涉及原材料、中间产品、产成品,并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农户、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体系称为农业流通体系,它包括农产品供应链、农村生产资料供应链和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农业供应链金融对重塑农业流通体系的结构、流程、规模和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业流通体系的供应链重塑。

首先,对农产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起点,将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等连成一体,以农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农产品送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库存管理、运输管理、信息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产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产品的季节性、鲜活性、易腐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风险管理、冷链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新的内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发挥功能后,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农产品供应链。

其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简称农资供应链)是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物资采购供应流通过程中的网络结构,也给出一个类似的概念理解: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用生产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在这里,农户作为供应链的终端,即最终消费者,各类生产资料的制造企业是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在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链中,也存在大量的分销商和零售商,其基本运作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较为接近。同样,农资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如上述所提及的供应商关系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协调等等;另一个是由于农资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如农资需求的集中性、固定性、分散性等导致的对供应链效率管理的影响。

另外,对农村消费品供应链重塑的功能。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结构和运作模式与传统的产品供应链最为接近,农村消费品供应链是指以农户为最终消费者,将供应商、制造企业、批发商、零售商、农户等连成一体,以农民生活资料产品为传递对象,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把产品送到最终农户手中,实现供应链各成员利益的功能网链结构。对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同样也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普遍意义上的产品供应链包括的管理内容;另一个是由于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特殊性产生的管理内容。农村消费的主要特点在于分散性、低消费水平等,导致对农村消费品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下。所以一个重要的思路是如何将集中农村的分散需求,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度问题将会显著影响农村消费品供应链的运作效率。

最后,农业供应链金融对农业流通体系还具有其他功能:第一,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供发达的设备装备。表现为农田基础设施好,排灌条件优越,机械化程度高,农业设施先进,农业投入质优价低等;第二,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促进技术革新。表现为运用先进科学的生产方法使农产品更为高产优质;第三,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提高组织经营管理效率。产前、产中、产后的经营管理水平高,产、供、销、加等各个环节连接密切,组织方式科学合理,使得整个农产品生产营销系统成本低、效率高;第四,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完善服务体系。指政府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帮助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克服市场机制的不足,解决那些仅仅依靠市场机制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项,如农业科研和推广、食品质量监控等;第五,农业供应链金融有助于增加资金供给。不断改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有助于农资生产商、农户、中间物流商、加工企业等各环节主体更容易获得资金支持,增加资金供给,有助于化解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困难和矛盾。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与我国“三农”问题破解

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在农业产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最近几年,众多国内外组织都在提供专门针对供应链分析、供应链建构、供应链风险的讨论,包括如何选择、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培训。从目前国际上发达国家(包括美国、荷兰、日本等)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实践来看,由于具体的产业、产品和供应链各不相同,决定了融资形式多样化。有一些是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比如协会主导或者主动发起这个供应链融资,也有一些是加工商、销售商,或者是超市,为了保证原料的稳定性,需要建立一些基地,向这个基地的农民提供贸易性融资,保证产品、原料获得。这两种组织形式是生产者为了保证市场可得性,因为现在很多边缘化的农民,其市场可得性比较差,特别是专用化的产品、标准化的产品,对市场的依赖性比较强,分散小农户很难和大市场竞争。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者非政府组织推动供应链金融,这些更多是缓解贫困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弱势群体很难获取资金,银行融资把他们纳入到供应链、产业链中,通过产业链的融资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存在以及“三农”的特殊地位,为新时期建立符合我国“三农”实际的农村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过去几十年中,“三农”用低速发展的沉重代价,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使得农村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降低,表现为资本积累进程中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升反降,恶化了资本质量,在生产工具落后和劳动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导致农村资本技术构成不高,总资本中农业不变资本的增长速度相当缓慢,严重影响了农村剩余资本的获取能力。这种状况不仅使农村失去了对外部资金的吸纳能力,还造成了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抑制农村金融发展,制约“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根据金融功能理论,执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载体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应遵循市场竞争机制来安排其组织形态,既要具有金融体系的一般功能,还要具备适应弱质性农业发展要求的功能,具体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就是农村资金有效供给不足和农村资金失血严重的问题,即通过一整套金融交易制度安排,聚集农村剩余资金,并配置到农业生产投资或农村经济发展上来。一方面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动员储蓄,将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借贷行为投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融资,或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调剂、组合,优化货币资金在不同部门、地区、行业的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清算和支付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为确保农村建设和农业投资的顺利实施,以及农民生产生活的金融交易需求,同样需要高效、便利的金融清算和支付服务。例如要将农村建设中的各类资金进行快速地清算和支付,这就要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具有一定的网络硬件设施和相关金融软件设施,同时也要求农村金融组织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实现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所提供的便利清算和支付功能,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进程。

第三,现代农业流通金融的金融风险分散功能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由于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功能定位较低,体系结构中各金融组织之间缺乏横向合作关系,以及农村金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导致我国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分散金融风险的目标往往无法实现。因此,建设具备分散金融风险功能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加我国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第四,现代农业流通金融为农村金融建设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措施。在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的同时,促进农村金融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应农村经济和农村情况的多样化要求,既要巩固和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又要不断创新,推出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第五,现代农业流通金融定位服务“三农”。动员农村储蓄,促进农民储蓄。整合资源、提供信息、消除对农村金融需求的排斥,加强财政、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农村金融快速发展。加大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引导和监管力度,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针对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供给动力不匹配的问题,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已是当务之急,以产业链条、流通体系为核心的农业流通金融体系作为整个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适应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从战略的高度,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制度性安排,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村金融为“三农”提供服务,并充分考虑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不同需求,既有商业性金融供给,也有政策性金融供给;既有国家引导农业发展的金融战略导向,也有国家扶持农业生产的金融支持措施,使农村金融类型的选择,建立在遵循市场化原则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均衡的基点之上,最终达到满足“三农”对资金需求的强烈愿望,从而更好地促进“三农”发展。

(注: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货币政策的区域分配性效应研究”(07CJY06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研究”(QN2013013)。)

【参考文献】

[1] 陈贺:基于供应链视角的农业产业链融资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7).

[2] 程杨娟:农业供应链金融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2.

[3] 胡国晖、郑萌: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及收益分配探讨[J].农村经济,2013(5).

[4] 胡跃飞、黄少卿:供应链金融:背景、创新与概念界定[J].金融研究,2009(8).

[5] 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6] 王宇波、马士华:我国农业产化进程中供应链管理的几点思考[J].物流技术,2004(11).

第11篇

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在早几年就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尝试。在P2P领域,草根投资、银湖网、积木盒子等均通过供应链金融占领市场。同时,众多传统企业也将目光瞄准“互联网+供应链”。其中,家电巨头海尔布局互联网金融,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占60%以上。五粮液于今年5月“杀进”医药供应链金融。此外,蒙牛、梦洁家纺等纷纷开始了供应链金融的布局。

供应链金融是啥?

供应链金融是指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权质押等手段封闭资金流或者控制物权,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信用融资,在产业链条中发现信用。在传统方式下,金融机构通过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提供的数据印证核心企业的信用、监管融资群体的存货、应收账款信息。在云时代,大型互联网公司凭借其手中的大数据成为供应链融资新贵,蚂蚁金融、京东、苏宁等都是典型代表。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多种模式,将其拆解如下:

1、基于B2B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国内电商门户网站如焦点科技、网盛生意宝、慧聪网、敦煌网等,B2B电商交易平台如上海钢联、找钢网等,都在瞄准供应链金融,往金融化方向挺进。

如找钢网在2015年上线胖猫物流及以“胖猫白条”打头的金融服务。“胖猫白条”针对优质采购商提供的“先提货,后付款”的合作模式,意味着找钢网在供应链金融方面迈出了实质性脚步。截至目前,找钢网已经积累了接近4年的客户交易数据,垂直的数据风控能力是找钢网做供应链金融的优势。

2、基于B2C电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B2C电商平台,如淘宝、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一号店等都沉淀了商家的基本信息和历史信息等优质精准数据,这些依据大数据向信用良好的商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以京东为例,近年来,京东频频加码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其金融业务的根基。京东通过差异化定位及自建物流体系等战略,并通过多年积累和沉淀,已形成一套以大数据驱动的京东供应链体系,其中涉及从销量预测、产品预测、库存健康、供应商罗盘到智慧选品和智慧定价等各个环节。

京东供应链金融利用大数据体系和供应链优势在交易各个环节为供应商提供贷款服务,具体可以分为六种类型:采购订单融资、入库环节的入库单融资、结算前的应收账款融资、委托贷款模式、京保贝模式、京小贷模式。京东有非常优质的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个人消费者、精准的大数据,京东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水到渠成。

3、基于支付的供应链金融

只想做支付的支付公司不是好公司。支付宝、快钱、财付通、易宝支付、东方支付等均通过支付切入供应链金融领域。不同于支付宝和财付通C端的账户战略,快钱等支付公司深耕B端市场。以快钱为例,2009年开始,快钱开始探索供应链融资,2011年快钱正式将公司定位为“支付+金融”的业务扩展模式,全面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如快钱与联想签署的合作协议,帮助联想整合其上游上万家经销商的电子收付款、应收应付账款等相应信息,将供应链上下游真实的贸易背景作为融资的基本条件,形成一套流动资金管理解决方案,打包销售给银行,然后银行根据包括应收账款等信息批量为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授信。

4、基于ERP系统的供应链金融

传统的ERP管理软件等数据IT服务商,如用友、畅捷通平台、金蝶、鼎捷软件、久恒星资金管理平台、南北软件、富通天下、管家婆等等,其通过多年积累沉淀了商家信息、商品信息、会员信息、交易信息等数据,基于这些数据构建起一个供应链生态圈。

如老牌财务管理ERP企业用友网络,互联网金融是公司三大战略之一。数千家使用其ERP系统的中小微企业,都是其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上参与的一员。汉得信息与用友的模式略有不同,汉得的客户均是大型企业,而其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对象,将会是其核心客户的上下游。

5、基于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平台的供应链金融

一些综合性第三方平台,集合了商务、物流、结算、资金的一站式供应链管理,如国内上市企业的怡亚通、苏州的一号链、南京的汇通达、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阿里巴巴一达通等,这些平台对供应链全过程的信息有充分的掌握,包括物流掌握、存货控制等,已集成为一个强大的数据平台。

像国内上市企业怡亚通,创立于1997年,是一家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其推出两天两地一平台战略:“两天网”是指两大互联网平台(宇商网+和乐网),而“两地网”,即怡亚通打造的两大渠道下沉供应链平台(“380”深度分销平台与和乐生活连锁加盟超市),而“一平台”即怡亚通打造的物流主干网(B2B+B2C物流平台)。怡亚通纵向整合供应链管理各个环节,形成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并通过采购与分销职能,为物流客户提供类似于银行存货融资的资金代付服务,赚取“息差”收入;同时,针对需要外汇结算的业务开展金融衍生交易,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赚取了巨额收入。在一站式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产业基础上开展金融业务的模式,是其盈利的重要来源之一。

6、基于SaaS模式的行业解决方案的供应链金融

细分行业的信息管理系统服务提供商,通过SaaS平台的数据信息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如国内零售行业的富基标商、合力中税;进销存管理的金蝶智慧记、平安银行橙e网生意管家、物流行业的宁波大掌柜、深圳的易流e-TMS等。

以平安银行生意管家为例,生意国内首个免费的SAAS模式供应链协同云平台,是平安橙e网的核心产品。橙e平台将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传统优势推向更纵深的全链条、在线融资服务。“更纵深的全链条”是指把主要服务于大型核心企业的上下游紧密合作层的供应链融资,纵深贯通到上游供应商的上游、下游分销商的下游。“在线融资”是指橙e平台为供应链融资的各相关方提供一个电子化作业平台,使客户的融资、保险、物流监管等作业全程在线。

7、基于大型商贸交易园区与物流园区的供应链金融

大型商贸园区依托于其海量的商户,并以他们的交易数据、物流数据作为基础数据,这样的贸易园区有很多,如深圳华强北电子交易市场、义乌小商品交易城、临沂商贸物流城、海宁皮革城等。

以浙江的银货通为例,浙江的“块状经济”历来发达,“永康五金之都”、“海宁皮革城”、“绍兴纺织品市场”、“嘉善木材市场”等都是知名的块状产业聚集区。而这些产业集群的特征是,其上下游小微企业普遍缺乏抵押物,但却具有完整的上下游供应链。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货通在“存货”中发现了信用,首创存货质押金融,是国内首家基于智能物流、供应链管理的存货金融网络服务平台。同时,其相继推出了“货易融”、“融易管”、“信义仓”三大服务系统。截至目前,银货通通过动产质押,实际实现融资超10亿元,管理仓储面积超10万平方米,监管质押动产价值25亿元。

8、基于大型物流企业的供应链金融

第12篇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风险生成因素;风险管理;途径

一、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生成的主要因素

农产品生产代表农业生产领域,它是自然再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相互交融的特殊再生产方式。相比于工业再生产,农业再生产的风险因素更多,这主要是因为农产品的培育生成不但具有严谨的系统性也具有诸多不确定性。考虑到农产品种类繁多且与粮食农产品具有替代效应,因此,农产品的市场经济波动也肯定会影响到它的价格波动,进而造成价格风险因素,这也是本文所提出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因素,即农产品供应链的价格风险。作为再生产物质,农产品的价格风险来源于宏观经济变量,它也是造成农产品价格波动系统性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来说,来自于宏观的农产品市场金融价格风险主要生成因素主要包括以下4类:第一类,即宏观经济因素。它就包括利率、国家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宏观货币供应链以及消费指数等等因素。第二类,生产资料价格因素。它就涵盖种子、肥料、饲料、油料等围绕养殖需要所存在的生产资料价格波动因素。第三类,国内市场及国际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因素。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是时刻变动的,其中粮食价格变动也会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因为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农产品品种,所以它们彼此之间的价格变化影响因素会很大。第四类,自然灾害与疫病。这两种因素对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影响最大,当旱涝灾害或疫病来临时,蔬菜农产品与肉禽农产品都会受到其直接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

首先,要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相互协同效益。农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应该主动提升自身的实体资产使用效率,从成本节约角度来有效增加销售总量目标,形成互补效应。虽然说互补效应是非常具有经济价值的,但也要注意它易于被其它企业所模仿,让企业自身失去核心竞争优势。所以企业应该在农产品供应与流通方面突出隐形资产作用,即发挥本企业独有的资源及技术优势,让其成为企业源源不断的发展源动力,进而让其它企业所无法模仿复制,确保实现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相互协同效应。其次,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满足农产品供求关系,围绕市场探清农产品价格波动现象本质原因,并寻求价格稳定方法,避免由于其价格风险过大而对市场供需关系产生危害。因为它一方面会影响到农民及居民生活收入支出,一方面也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所以应该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及物价,确保满足人们对农产品的基本需求。

三、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价格风险的波动趋势研究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产品经济在社会中地位非常关键,这主要来自于人们对农产品的大量需求,是社会安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据我国农业部及商务部近五年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国内农产品供应链尽管不断经历重大自然灾害、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实际上其价格波动于供求环境在本质上并未发生过多改变,供需量基本维持平衡稳定状态,且略有盈余.在我国,农产品是国民日常需求中占比重最大的消费品,也是农民增收的最主要途径。所以有效管理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管理,能够有效满足多方需求,稳定社会金融经济整体健康稳定有序运转,促进国家宏观经济可持续发展。从我国农业部与商务部在过去6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国内农产品供应链在鲜水产、鲜蛋、鲜奶、粮食方面价格波动变化不大,鲜肉、蔬菜与水果等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而且它们的年增长量趋势也更加明显,呈现典型的价格周期性波动。这不但是因为水果、蔬菜与鲜肉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变化趋势,也因为国民普遍对这3种农产品的需求导致生产性更为突出,以下给出2011年~2015年度我国粮食与鲜肉两种农产品价格波动趋势曲线图。

四、我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优化途径

1.基于订单融资封闭流转制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融资呈现特殊的抵押融资模式,考虑到其订单契约是无法交易的,所以其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需要通过订单金融融资的方式来实现信用贷款目的。考虑到农产品的自利性适应因素诱惑极大,有可能导致经销商违约,造成农产品流通信息的严重不对称。要巧妙利用农产品现代化电子批发市场,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监控融资行为,主要来说本文给出两种金融融资资金封闭流转制度做法。首先,可以采用“一单一贷”做法,该做法通过某个订单来实现一次金融机构融资,但它并不能在同一个金融机构或不同金融机构实现两次或以上次数的融资。所以为此应该首先从电子批发市场发出公告,并与其签约合作协议,通过银行来提供订单融资,以便于直接从电子批发市场获取直接信息与融资申请贷前风险评估报告。对现代农产品流通而言,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与相关制度安排是有必要的,即“一单一贷”技术,因为它能够大幅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贷前风险评估效率,使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波动降低,确保市场农产品价格稳定,降低供应链大风险概率发生的可能性。其次是“回款锁定”,该做法通过融资者质押订单所涉及的一切农产品,在产品交割以后再获取现金,但现金并非进入融资者所存取交易账户,而是进入只能存入不能提取的保证金账户。这种做法的原因就在于电子批发市场必须用融资者的资金进行金融机构还款付息,然后再将剩余资金汇入融资者交易账户。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保险机制,它能够几乎完全杜绝农产品价格波动趋势的扩大,逐渐促进整个供应链的协同风险管理效率。

2.基于不守信惩罚制度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

农产品供应链与一般独立组织不同,它的内部行政约束手段与制度不够充分,许多契约也不够完备。所以应该根据农产品供应链参与者分散且经营规模小的特点来构建基于不守信惩罚制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强制提高交易流通信任制度,确保农产品供应链中各种契约的正确顺利履行。

五、总结

从2003年~2015年间的农贸市场价格指数描述统计就可以看出,我国粮食价格的波动方差高达8.34400,而肉类产品的波动方差为8.683346,相比粮食价格波动幅度更剧烈。它们都严重影响了国内农产品的供应链金融稳定运行,最终导致供应链利益分配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所以,政府目前应该加大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力度,作为供应链管理的市场主导角色出现,主动参与农产品生产行业流通交易活动,做好规则制定者与服务者之间的角色转变,同时在制度、税收、财政与信息方面给予农产品供应链以足够、可靠的后盾支持。

作者:陈启瑾 单位:邓州市第一高级中学

参考文献:

[1]赵辛.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生成机理与管理机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3.189-191.

[2]黄寒.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价格风险传导机理探索[J].商业经济研究,2015,(12):30-31.

[3]谭涛,朱毅华.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04,(5):24-27.

第13篇

近几年来,供应链金融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一直伴随着信用问题。本文通过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表现形式和影响因素的分析,以及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选取,完善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评价思路,进而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控制提出一些合理意见。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

一、引言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长久以来备受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经济至少65%的贡献是由民营经济做出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资本金严重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技术水平低等以及银行和政府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中小企业融资道逐渐变窄,严重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壮大,而供应链金融模式则能够化解这一难题。在该模式下,银行应该着眼于整条供应链的交易风险,而不简单是对中小企业进行评估。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银行则对整条供应链的风险备显关注。在此情况下,银行越来越多关注对交易的评估,而不是只限于对主体的评价。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另一方面也能让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银行的服务。而顺利推进这一模式首先要精确地测算信用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模式是否可以发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而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效的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构筑对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具有深刻影响。

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表现形式与因素分析

(一)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表现形式

供应链融资模式存在着信用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但后两者是外生性风险,是自身比较难以控制的,所以本文主要分析信用风险,即内生性风险。供应链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商流风险、物流风险、信息流风险,以及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风险,以上环节都会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供货商供货环节是供应链的第一步,供货环节可能出现各种差错,如数量短缺、质量不佳、发货延迟等状况。供货环节存在的这些风险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好,极易导致供应链中其他环节无法顺利运作,进而造成风险迅速传递,影响其正常运作。另外,由于物流环节中的一些不可控因素,如天气情况、道路状况等,容易造成物流环节的风险,导致供应链的断裂,从而对中下游企业产生负面作用。信息流是供应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信息若难以顺畅传递或信息传递出现错误,甚至信息的完全不共享不对称,都可能出现信息风险,进而引发整个链条断裂。财务风险是指经营者为了从银行融资而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报表的风险。上述风险导致的信用风险,在企业经营层面上会表现为公司现金流不足、偿债能力弱,可能引发逆向选择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对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估,着重考察单笔融资业务自我清偿和银行组织该交易的能力,对该笔业务进行信用评价。影响因素主要有4个:

1.申请人资质,包括企业信用等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空间。该项与传统贷款业务中银行评价体系相类似,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及企业盈利和发展能力出发,评估其还款的可能性。

2.交易对手资质,包括交易对手信用级别、行业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对交易对手资质的评价即对供应链中核心企业资质的考察,因为在该业务中核心企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申请起到了反担保的作用,所以中小企业与其所发生的交易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受到核心企业信用状况的直接影响。

3.融资项下资产情况,包括质押物特征、应收账款特征等。

4.供应链运营状况,包括行业状况、上下游强弱以及上下游企业和银行的紧密联系程度。供应链运营状况是银行对受信企业交易质量的整体评价。从整个供应链上综合考虑其业务能力、行业环境、下游企业和银行的紧密联系程度,使银行的评价更加全面、具体、客观,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的评估不准的可能性。

三、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构建

结合上文,要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综合评价体系,笔者认为,可以将申请人资质、交易对手资质、融资项下资产情况和供应链运营状况作为二级指标,通过对以上四个二级指标的分解,寻找并确定各自的影响因素,构建出全面系统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体系。

(一)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价指标选择

本文从申请人资质、交易对手资质、融资项下资产情况和供应链运营状况四个方面选择指标,具体说明如下:

1.申请人资质分析

(1)企业素质。企业素质可以从企业的技术素质、管理素质和职工素质三方面综合考量。良好的技术素质是企业素质的基础保障,管理素质起到指导性的作用,人员素质是决定企业素质的重要因素。

(2)盈利能力。销售利润率、资产收益率、权益收益率能够较好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3)偿债能力。负债比率、负债权益比、权益乘数是判断偿债能力的重要标准。

(4)发展能力。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和股利增长率三个指标可以较好地反映其发展能力。

2.交易对手资质分析

(1)交易对手信用级别。可以从历史违约率、授信审批通过率和信用额度使用率三个指标展开,考核对象不是授信企业,而是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一些核心企业。信用级别高、偿债能力强的核心企业往往是中小企业重要的担保对象,对交易对手信用级别的考察,有利于控制信用风险。通常使用的指标有历史违约率、授信审批通过率和信用额度使用率等。

(2)交易对手行业分析。银行可以通过分析交易对手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运营状况衡量信用风险,判断其还款违约可能性。

(3)盈利能力。销售利润率、资产收益率、权益收益率能够较好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

(4)偿债能力。负债比率、负债权益比、权益乘数是判断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3.融资项下资产情况分析

(1)质押物特征。要评价企业质押物,可以通过货权风险、质押物价格波动性、质押物流动性和质押物完好程度四个指标评价。货权风险和价格波动性对质押物的安全性有重要影响,而流动性和完好程度决定了质押物的市场价格。

(2)应收账款特征。一个企业的流动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应收账款的影响。应收帐款周转率反映了公司收款的速度,可以检验收款工作,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判断中小企业的风险。

4.供应链运营状况分析

(1)行业状况。行业状况主要可以从行业增长率和行业所处环境两个方面来分析。行业增长率是指利用该行业历年的销售率、盈利额等资料来分析过去的增长情况,并预测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行业环境受政治、经济、以及经济环境的影响。

(2)交易年限及额度。银行可以通过交易年限和交易频度两个指标评价。交易年限主要指供应链金融交易双方的交易年数;交易频度主要指通过交易的平均次数评估未来发展状况的指标。

(3)历史履约情况。银行通过调取与中小企业和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历史记录,收集诚信信息,通过企业的历史违约率、授信审批驳回率和贷款信用额度使用率等指标,以此判断其预期信用风险,更好地做出放贷或不放贷的决策。

四、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一)健全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控制机制

1.严格控制主体

准入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授信方中小企业的准入,建立科学全面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系统,通过对企业资质的深入审查与细致分析,正确评估其信用等级。另外,充分考虑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资质、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以保证优质的核心企业为授信方背书。

2.批准合理的信用额度

商业银行应运用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估方法,批准合适、风险可控的信用额度,确保对供应链整体、供销货方、相关的物流运输企业的信用额度的全面控制。

3.强化风险预警机制

商业银行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以及在对贷款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不严格,产生各种风险。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十分必要,能够有效加强对贷款的跟踪和监管,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4.建设网络信息共享平台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存在明显的不足,没有建成覆盖面广、数据量庞大的信用平台。商业银行系统也是如此,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和授信方中小企业间,易导致信用风险。建立起全网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这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完善与坚守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考核体系的原则

完善供应链金融科学全面的信用风险构建思路,需要订立信用风险考核指标体系原则,并严格按照该原则行事。笔者认为,应运用全面性、可操作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供应链整体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1.全面性

在供应链金融中,影响中小企业运营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而评价每一个指标时,要确保指标要全面具体,要包含会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的各方面因素,一方面,涵盖反映企业发展状况和管理能力的指标,另一方面,对核心企业资质、供应链运营状况等方面评价的指标应该包含在内。

2.可操作性

评价指标以及方法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能够得到具体量化和实现。由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考核与银行实务操作密切相关,所以,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中不能加入主观因素,应尽可能量化,增强客观性,便于实际操作。

3.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从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出发,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考核的各项评价指标进行选择,注重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使其能够全面反映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内涵及其本质特征,加深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认识。

(三)加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第14篇

    1.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及产生原因分析

    1.1我国供应链融资的产生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这之后,很多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浦发创富”以及兴业银行的“金芝麻”等。[2]

    1.2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原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供应链融资市场存在着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盈利空间。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呈现资产轻、抗风险能力差、变现能力弱等特点。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其基本要求。这种情况导致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只有12%的流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雇员少于20人的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只有2.3%来自于银行贷款。这种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实践表明,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帮助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商业银行更好的融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从而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多方共赢的局面。

    2.我国供应链融资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性金融海啸影响,全球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央行银根紧缩,商业银行收紧信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主旋律,但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却逆势而上,发展迅速。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启动线上供应链融资系统,2009年该系统正式投产。2010年9月9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布,该行推出的线上供应链融资正式突破1000家用户,并协助40多家核心企业有效实施供应链协同战略。2011年8月10日该系统与中铁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正式直联对接上线,首批78家企业在线成功办理了业务。可以说,供应链融资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企业运营的三大核心环节:采购、经营及销售主要有三种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2.1采购环节———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商业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这种业务模式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收益。[3]

    2.2经营环节———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信贷款的业务。在这种模式下,物流、金融、仓储三种产业进行结合,有效的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组合、互动与综合管理,降低了在动产质押中所蕴涵的风险。

    2.3销售环节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商业银行损失的责任。3.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3.1操作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既要对授信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监控,又要对授信企业进行甄选和协调。同时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业务流程环节多,决策链条长的特点。这些复杂的业务环节都需要银行从业人员对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商业模式、主营产品特点及经营规模等要素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营此项业务会加大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3.2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还未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3整体风险供应链融资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风险共担的融资模式,其信用基础是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情况,随着融资工具不断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所以供应链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但同时也加大了供应链的整体风险。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金融创新型业务,现有的监管机制难以全面、合理、有效地约束此金融创新产品。而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又包含了商业银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多种主体。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尚需完善,以达到对整个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机构全面监管的目的。

    4.中国供应链融资融业务发展的对策

    4.1应稳健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创新型业务,整个产业链还没有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更进一步的培养。所以应该稳健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盲目扩大运营范围,并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

第15篇

1.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及产生原因分析

1.1我国供应链融资的产生2006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融资”业务。在这之后,很多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各具特色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如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浦发创富”以及兴业银行的“金芝麻”等。[2]

1.2我国供应链融资产生原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国供应链融资市场存在着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盈利空间。中小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呈现资产轻、抗风险能力差、变现能力弱等特点。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是其基本要求。这种情况导致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有限。根据世界银行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只有12%的流动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雇员少于20人的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只有2.3%来自于银行贷款。这种局面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而实践表明,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的深度合作,借助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帮助整个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获得商业银行更好的融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从而实现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多方共赢的局面。

2.我国供应链融资的发展现状

自2008年下半年开始,受全球性金融海啸影响,全球企业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央行银根紧缩,商业银行收紧信贷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主旋律,但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却逆势而上,发展迅速。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8年深圳发展银行启动线上供应链融资系统,2009年该系统正式投产。2010年9月9日,深圳发展银行宣布,该行推出的线上供应链融资正式突破1000家用户,并协助40多家核心企业有效实施供应链协同战略。2011年8月10日该系统与中铁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正式直联对接上线,首批78家企业在线成功办理了业务。可以说,供应链融资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在我国迅速发展。已成为银行和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成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针对企业运营的三大核心环节:采购、经营及销售主要有三种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2.1采购环节———预付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是在上游核心企业(销货方)承诺回购的前提下,中小企业(购货方)以商业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由商业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这种业务模式大大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收益。[3]

2.2经营环节———动产质押融资模式动产质押业务是银行以借款人的自有货物作为质押物,向借款人发放信贷款的业务。在这种模式下,物流、金融、仓储三种产业进行结合,有效的将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组合、互动与综合管理,降低了在动产质押中所蕴涵的风险。

2.3销售环节的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指的是卖方将赊销项下的未到期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为卖方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中小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商业银行损失的责任。3.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问题

3.1操作风险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既要对授信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进行监控,又要对授信企业进行甄选和协调。同时供应链融资业务还具有业务流程环节多,决策链条长的特点。这些复杂的业务环节都需要银行从业人员对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商业模式、主营产品特点及经营规模等要素有深入的了解。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营此项业务会加大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3.2金融产品单一,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的供应链融资服务,还未能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3整体风险供应链融资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风险共担的融资模式,其信用基础是供应链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情况,随着融资工具不断向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所以供应链融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但同时也加大了供应链的整体风险。

3.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金融创新型业务,现有的监管机制难以全面、合理、有效地约束此金融创新产品。而供应链融资业务同时又包含了商业银行、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监管机构多种主体。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尚需完善,以达到对整个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机构全面监管的目的。

4.中国供应链融资融业务发展的对策

4.1应稳健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供应链融资业务属于创新型业务,整个产业链还没有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善,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需要更进一步的培养。所以应该稳健的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盲目扩大运营范围,并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