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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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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1篇

所谓的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开始之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时间预期,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结算等,在对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并且在合同中能够去正确的进行管理,这样一来,就可以很好的让港口工程进行开展,对于港口工程的质量也有一定的保障,要知道,在港口工程开展前,施工合同管理的好坏,之间和港口工程的质量挂钩,如果合同管理的好,一些问题点能够明确的写出来,就能够让港口工程正常的开展,这样的情况是很有利于港口工程的。由此可以看出,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港口工程是非常重要的。

2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问题

2.1对合同内容不够重视

在港口工程中,对于施工合同很多企业是不够重视的,认为合同对于港口工程的开展来说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只是一张写明工期结束够需要拿钱的合同而已,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施工合同中,不仅包括项目结束后的金钱问题,还跟在施工过程中所可能遇到的问题有这密切的联系,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才能够保证在港口工程中能够很好的去完成工作,保证港口工程的质量,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风险,合同里都会记载,如果施工方没有很重视施工合同,不仅导致港口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还加大了成本,导致施工的经济受到影响。

2.2合同中的分工不明确

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还会去记载分工问题,这关系到某项工作的具体工作是谁做的问题,在现阶段,很多施工合同中都没有明确的对分工进行记载,这样的情况不仅会导致在施工过程中互相推卸责任,还有可能导致由于某项工作没有做而影响了项目的进行等问题,这样的情况是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出现问题的,在出现问题后,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记载,也就导致工程的延期,甚至会影响港口工程的质量,其影响是非常大的。

2.3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在港口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由于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导致无法根据施工合同中所标明的管理工作去进行跟踪,虽然合同中对一些工作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记在,但是,由于没有实现监督等制度,也就很容易导致在对工程进行施工时,容易出现问题,从而导致工程并没有按照预期的工作方式去完成,对港口工程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2.4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没有将工作记录成文件报告,这样的情况也是会影响工作的,由于没有文件报告,就无法得知在工作中的具体流程是什么,这就导致了后期很难去对港口工程进行维护,也无法将一些工作进行改正,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

3合同管理的解决措施

3.1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现阶段的港口工程之中,并没有很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这也就导致了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混乱,一些工作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完成,这对于港口工程来说是十分致命的,由此可以看出,在港口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对整个工程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这样一来,不仅能够避免很多在工程中的风险,还能够让港口工程工作按照预计的工作方式完成。

3.2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遇到问题的主要原因,由于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工作人员就很有可能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这也就会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对于港口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就需要去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具体的工作流程,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些关键问题点,这样一来就能够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还应该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让工作人员能够对工作有一定重视程度,对工作更加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3.3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分工

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对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的问题也是导致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合同中由于没有记载明确的分工,这也就会让施工方无法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导致一些工作没有做对甚至是没做,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都是因为合同中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分工,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才需要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去明确的记录应该干的工作,只有分工明确了,才能够将港口工程项目做的更好,都有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和我国经济的稳定。

3.4重视合同中的内容

港口工程的合同内容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港口工程中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都不够重视合同中的内容,这就很容易导致港口工程中的很多工作方式是不正确的,甚至是对于经济的管理这一方面也有不正确的认识,从而导致经济纠纷等情况,这是很不利于港口工程的发展的,因此,就需要去对重视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内容,只有了解了工作内容,才能够保证在管理工作中做好管理,让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得到提高,并且能够让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对我国的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到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概述,港口工程施工合同中常见的问题,合同管理的解决措施。由此可以看出,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很好的管理制度,就会导致港口工程出现很严重的问题,是很不利于我国的港口工程的发展的,也会导致我国的经济受到影响,因此,去加强对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非常重要的了。只有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质量提高了,才能够让港口工程更加的稳定。

第2篇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师范文本)》,它是以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样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书》。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协议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时间长,涉及面广,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长达数年或数十年,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艺术设计、人文等多个范畴。施工项目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范畴之内。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要想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经理的个人教育,培养责任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了解施工项目合同的核心内涵,抓重点控过程。建立项目经理部,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所有合同报批、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订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为了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并且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谨慎订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五 施工索赔

索赔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

(1)施工索赔分类

1.按索赔目的分:工期延长索赔;费用损失索赔。

2.索赔的原因分: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3.索赔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额外索赔。

4.索赔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2)施工索赔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报告,索赔处理。

(3)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由承包商编写,应简明扼要,符合实际,责任清晰,证据可靠,计算方式正确,结果无误。索赔报告编制得好坏,是索赔成败的关键。

第3篇

0前 言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为使企业能够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并更加牢固地立足市场,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4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 合同管理 施工管理

0 引言

公路工程施工是建设项目在完成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后进行公路产品生产的最后实施阶段,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公路施工合同无论对发包人和建设单位,还是对承包人和施工单位都是十分必要的。

1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不尊守合同约定,随意调整合同单价或提高公路验收标准。目前在浙江的路网工程中,发包人(业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门,而承包人(施工单位)则多数系该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下属咩I位。行政干预过多。往往在签订合同后。开始进场施工时。业主开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对原来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进行调整,并且抬高公路中间验收标准。如原设计是三级路标准的公路要求施工单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施工),致使承包人(施工单位)要用建低等级公路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等级的公路

1.2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片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

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奋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方面与“阳台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1.3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使是匝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闰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由于礼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蚓缺陷的补允,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权益、弥补上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2 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2.1 加强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到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争议处理等诸多方面。

合同管理需要具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公路工程的特点,采取外培、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企业职工施工技术、工程造价以及财税法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策观念、通晓合同管理理论、具备较多实践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并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且应当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序、协调进行。 转贴于

2.2 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 在公路工程投标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认真钻研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业主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业主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业主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业主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业主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业主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共同遵循的法律文件和技术经济文件,是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施工企业应选派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综合应变能力的人员参与合同谈判,明确谈判原则及主要目标,针对工期、质量及造价等业主关注的问题,制定谈判策略,积极争取修改风险型和过于苛刻的条款,签订一个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平衡,少有或没有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以及风险较小的有利合同。施工企业应该确保签订合同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完成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

2.3 做好工程量清单复核,严格履行合同 公路工程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一般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统计计算,与施工阶段的设计图纸有一定出人。另外,由于公路工程战线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工程变更较多,竣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可能有较大出人。但是,一般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单项工程量累计计量一旦超过招标清单工程量后,业主均开始停止支付该项工程款,待清单复查工作完成确保无误后才开始继续计量支付所增加的工程量,致使一般公路工程中后期均有大量工程量得不到及时计量,造成资金积压。因此,施工企业应该根据施工阶段发放的图纸,及时复核工程量清单,对变更工程量及单价及时申报,使已完工程能得到及时计量,从而缓解施工企业中后期资金压力,增加工程现值。公路工程工期一般在l8个月左右,时间跨度较长,按月计量期数较多,清单项目也较多。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脱节,很容易造成已完工程量漏计。做好计量台帐,可以很好的防止工程量漏计,也可以为清单工程量复核提供依据。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的依据,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履约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应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履行合同义务。施工企业为了严格履行合同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①按照合同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向业主移交工程。②工程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业主提出索赔报告,取得相应的工期延长及经济补偿。③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按时提出中期支付证书,并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催款工作,确保适时得到工程款。施工企业应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按期按质竣工,全面实际的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结算工程价款,从而实现自身的经济效益,并赢得良好的信誉。

2.4 注意收集索赔资料,及时进行施工索赔 公路工程施工索赔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场仍是买方市场,可以说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业有时为了找米下锅、维持生产,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获得项目。此时,变更与索赔的成立与否是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功的关键所在,是解决企业亏损与赢利的基本途径。施工企业想要搞好施工索赔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充分重视,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经常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和收集施工有关资料,及时掌握现场施工动态,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为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5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仔细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公路建设项目战线长、作业面广,地质条件复杂多变,并且施工期间存在许多不可预见因素。施工企业必须抓住公路工程的特点,做好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并为企业争创最大经济效益。

第5篇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实意义;实践举措

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不规范

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但是许多建筑企业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并不是由专业人员定制,这就意味着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这就给很多人创造了谋取私利的机会,严重损害了建筑企业的利益。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涉及的专业知识十分广泛,所以工程施工合同对制定人员的要求非常高,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制定人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建筑工程以及造价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另外,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由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存在不平等问题,所以在实施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合同制定时,发包方占据合同制定的主导权,所以合同中许多条款都是由发包商制定的,这就存在一个非常明显的问题,发包商在制定合同内容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承包商的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十分不规范,在实际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存在很多的争议,导致工程施工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淡薄

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法律意识胆魄,并不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违约问题,还有一些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就采用虚假名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在建筑行业中存在非常严重的转包问题。许多建筑企业都是将工程交给承包商,这些承包商又会将建筑工程分给许多小承包商,这样就导致建筑工程承包系统十分复杂,在层层转包中存在很多不合法操作。另外,随着建筑业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承包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就存在很大的问题,在工程承包与合同执行中很多行为不受法律规范,导致工程施工合同难以履行。

(三)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

我国的建筑工程市场尚未完善和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监管机构不健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没有进行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甚至没有设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程序也未明确。这就导致在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缺乏正确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

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

(一)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要重视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制定。要提高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应用优秀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首先,在选择专业人才时,要保证相关人员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以及建筑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施工经济,同时还要具备工程施工合同拟定修改以及解释的能力。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细化落实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最后,要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的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模式,逐渐在建筑企业中推广。

(二)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十分复杂,想要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增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意识,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在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要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提供完善的资料支持。

(三)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的数据资料也非常多,这就给档案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所以,要建立完善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促进建筑业的发展。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越来越复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如果工程施工合同没有清晰的规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就会导致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存在很大的争议,从而影响工程施工合同的约束作用和履行效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工程施工合同不仅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还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等内容的,这些内容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质量与使用功能。另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双发的关系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这样才能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总结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的运作也越来越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也在不断加强。本文对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及实践举措进行了分析,首先阐述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根据相关问题提出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举措,最后重点说明了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少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J].法制与社会,2011,02:82-83.

第6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对于公路工程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清醒的认识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并不是简单的工作,而是需要不断探索研究的新学科。针对目前所存在的种种问题,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从承包方的资格审核,到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每一步都不能忽视。

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因此,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重要性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经济合同中的一种具有约束发包人和承包人作用,能够明确相关人员的关系和权利义务,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制定应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做到有理有据,合理有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双方必须遵守的最高准则,所有的经济行为应该在合同范围之内。加强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公路工程五大因素: 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和环保,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施工合同可以保证合同双方处在平等的地位上,双方可以通过相互监督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施工合同可以提高合同双方自觉性,最终取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对工程投标阶段加强管理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需要对工程投标加强管理,首先对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有关的规范等进行熟悉,争取做到量力而行,需要对自己的技术实力进行综合考虑,进而在一定程度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及确保施工成本符合招标文件的需要,详细考察工程现场,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现场的施工条件,以及当地居民的消费情况和机械台班的价格、市场的供应量情况等,要对这些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同时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计算,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判断的正确性;在编制技术投标书的过程中,对公司的技术实力进行充分的利用,进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先进的施工、管理技术进行利用,进而一定程度达到科学、高效的要求。

2、加强合同审查

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为了更为有效的对公路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必须要加强合同的审查,防止无效合同的出现。在合同的审查上,要有自查和抽查两个方面。公路工程管理部自身要对签订的合同进行自查,要保证好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律的条款,确保合同能够有效的落实。同时,监管部门要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不仅要责令其改正,还要对该合同的后续进行实时追踪,从而保证公路工程能够有序的推进。

3、 做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在对合同进行分析之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合同交底”。即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条文。通常情况下,通过技术交底对工程项目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工序和工作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细化分解安全、成本等目标,同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和个人。通过开展合同交底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家树立全局意识,进而对合同中涉及的内容、规定、管理程序等进行熟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熟悉了解合同双方的合同责任和范围,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各项工作保持一致,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出现违约现象。

4、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

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要不断的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从而改变合同管理人才紧缺的局面。当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首要条件,只有提高了重视,才能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国也应当组织相应的资格考试,要设定一定的门槛,只有获得了一定的资质,才能够进行合同管理,防止合同管理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当然,也要定期的对合同管理人才进行培训,使合同管理队伍始终保持较高的素质,要让合同管理向专业化的方向进行发展,这样才能为公路建设事业打牢基础。

5、 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以及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公路工程施工承包风险较大,合同风险已成为决定工程成败主要因素。另外,合同风险管理的好坏也是施工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反应,是合同管理中十分关键的内容。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就应该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全面考虑,针对性制定一系列防范措施。公路工程合同风险类别繁多主要有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公共关系风险等,应该针对每类风险的特点及其诱发因素进行分析,做到有备无患。其次,合同实施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与防范,常可以采取风险转移等措施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如购买相关保险,将部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也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合同条件提出修改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按照要求收集索赔资料,及时的进行施工索赔

作为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索赔工作是保护施工单位自身权益、弥补经济损失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主要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的公路行业中,基本上还是属于买方市场的,大量的施工单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在投标时就不得不采取低价中标的策略。那么在后续的施工工作中,索赔能否成立也就成为合同管理是否成功的关键指标,这也是帮助施工单位实现盈利的重要措施。因此,施工单位的各级领导应更加重视施工索赔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以便收集完整的施工资料,掌握施工中的实时动态,当出现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对于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协助业主单位共同审核完成,从而为最后的工程总结算提供依据。

总之,施工合同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参考文献:

[1] 夏晓丽.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J]. 交通世界(运输.车辆). 2013(07)

第7篇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责,是解决责任纠纷和协调工作关系的依据。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责任人不明确,纠纷不断。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的合同形式,分析了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近年来,大力发展公路网,公路建设项目越来越多。为了规范公路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责任纠纷,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是当前务必解决的任务之一。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责,是解决责任纠纷和协调工作关系的依据。本文主要论述了当前的合同形式,分析了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 选择施工合同形式

不同的合同形式确定合同价格及支付的方式不一样,业主制定发包计划及发包策略时会确定合同形式。目前,公路行业普遍采用的合同形式是按计价方式分类,主要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

1.1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适用于设计变更多, 建设周期长, 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根据招标文件上列出的各项工程量确定单项工程费用,最后得出合同总价。监理工程师核定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验收合格后,业主再按合同中的投标单价支付工程款。高速公路、路网公路等公路工程项目普遍采用这种形式。

1.2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 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工程要求很明确,设计图纸详细全面的项目。总价合同是以施工设计图为基础, 在工程要求及图纸不变的情况下, 招投标双方协议一个合同价格。

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风险很大的工程,以及未确定工程内容、技术经济和设计指标的项目。一般情况是业主同承包商事先协议好,根据施工步骤和各种施工的实际单价估算出项目成本,酬金按一定的比例确定。其表达式为:工程总造价=实践的施工成本*( 1+某一固定百分数)。各个公路局计划内的大中修工程由于时间问题没有及时批复设计预算时就可以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2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要监督和管理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跟踪检查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费用、人员设备等,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

2.1 质量管理。项目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就是工程质量,《09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明确了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工程建设应该建立“企业自检、 业主管理、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工程质量的主要内容有:检验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按合同中指明的规范要求,检验监督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流程,验收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2.2 工期管理。工期包括项目总工期、各单位工程工期、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各合同段合同工期等,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批文中对项目总工期有明确批复,《09招标文件》中对于分月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及各合同段合同工期有明确的管理规划和措施。发包人工期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批准承包人的总体进度及分项和分阶段进度计划后,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按进度计划开始施工,分析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项目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2.3 费用管理。《09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了施工合同费用管理的各项内容,包括:严格执行合同中的价款管理,如果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调整合同价款;管理预付工程款,包括批准和扣回预付工程款;核实确认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工程款;确定变更项目及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等。

2.4 人员及设备管理。对照投标书认真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和进场人员。整个施工阶段,承包人不能擅自撤离机械设备和随意更换人员。由于不可抗力一定要更换人员时,必须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核准,新人员才能进驻现场,且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2.5 对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的管理。《0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签定施工合同协议书时一定要同时签定资金监管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作为合同附件,这3个合同的合同效力仅次于施工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违约后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专用于相应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与发包人、银行签定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对其资金的监督。

2.6 施工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管理。合同变更是指修改和变化原合同内容。原则上面,合同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义务和权利效力不变,不影响已经履行的债务的法律效力。合同变更按照具体内容可分为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施工方案变更、新增工程、条件变更等5类。设计的变更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加强变更控制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发包人对变更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进行变更项目的审查和批准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价,追求经济效益,避免项目变更引起的停工、返工、窝工等无序施工;②在实施变更控制的过程中,发包人充分调动项目各方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奖励制度鼓励项目各方管理人员各司其职,设定合同变更价款预期目标,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变更的经济性和合理性;③变更审批权限层次化,不同金额范围的变更项目由不同层级负责审批,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④公路施工合同的变更关系到各方的利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又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诸多的变更控制因素中,专业技术人员是核心,应该加强培养力度。

索赔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为对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条款,造成实际损失,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以及符合特定的条件,其依据是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技术规范、工程图纸、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实施过程中双方签认的有关文件以及施工现场有关文件等,如果这些基础资料保存不完整,就会丧失索赔的机会。索赔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惩罚,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和权力以及义务的保护,可以保证合同条款的顺利执行。索赔应该结合实际情况,按工期补偿或工程价款补偿的方式进行,索赔金额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应该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2.7 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是解决争议、 变更索赔、工程结算等的依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非常重要。合同文件应该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3 结束语

施工合同可以约束合同人的行为,调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是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业主和承包商在执行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应该秉持诚信理念,使合同条款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由于没有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导致出现工程问题时,责任人不明确,纠纷不断。为了避免施工过程中的种种问题,在施工前,就应该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确保后期施工顺利进行,共同实现合同目标,实现最大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陈传德.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手册[S].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2.

[2] 胡春伟, 金元德. 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J]. 山西建筑 , 2007,(14)

[3] 陈子敬. 公路工程变更的管理[J]. 青海交通科技 , 2003,(04)

第8篇

关键词:水运工程;合同管理;问题;方法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由于水运工程施工技术复杂、工期长、成本高,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使得合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水运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问题

(一)合同纠纷问题

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将一些争议写进合同条款中,如果发生争议,只是草草了事,或者出现不公平处理的现象。

(二)合同意识薄弱

当事人双方在签约的过程中,将相关争议写进了合同中,但是在具体实施和执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意识薄弱,当事人双方之间仍然受到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一旦引发争议,多数情况是当事人双方请求自己的领导出面进行调解或者利用行政手段来解决。

(三)《合同法》的执行力度不够

随着《合同法》的颁布,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完善。但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对合同法的执行力度还不够,其中有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导致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差,有一些单位出现不履行合同的问题。

二、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在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签约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以利用协商的方式或者采取调解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失败的,可以根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或者在事后利用书面形式提交自己的意见,然后向仲裁机构提出自己的申请。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没有签订仲裁条款,同时又没有形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二)强化合同意识

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是整个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约束双方行为的一个准则。工程施工中的每个施工环节都是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来完成合同中的施工任务。因此,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施工中的所有活动都受到合同的约束,整个工程的施工要围绕合同来进行。

(三)普及《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培养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

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大背景下,水运工程施工人员要增强合同意识,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宣传和普及《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培养一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每个管理合同的人员都要熟悉合同法的法律知识,并且在日常的工作中做好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同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加强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建立合同管理部门,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应该是水运工程施工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应该重视的内容之一。

(五)明确合同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一切活动都在合同约束的范围内进行,并且达到履行合同的目的。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建立明确的管理目标,并且将整个管理过程进行分阶段的管理,同时还要建立一套适合水运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评估制度。这样,才能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六)制定合同范本制度

制定合同范本制度,有利于当事人熟悉相关法律,使水运工程的施工合同能够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有计划的施工,在制定合同范本制度的时候,其条款要真实全面,避免出现不公平的内容。此外,通过制定合同范本制度,有利于发挥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加大合同管理的监督力度,有利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合同纠纷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制定标准的合同范本,对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性作用。

三、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控制工程投资

由于水运工程的工程量大,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一些人力、物力、投入资金等等,这些是水运工程施工的重要阶段。如果不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那么就会出现工程投资浪费的现象。因此,在水运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二)控制工程施工进度

对水运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主要是对施工计划、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按照施工合同所规定的进度目标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拟定详细的工程控制进度计划,然后在整个工程具体实施以后,核对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核查实际中的施工进度是否能按照规定的计划来完成,如果核对的结果不能与计划中的施工进度吻合,那么就应该及时采取一些挽救措施或者将没有按计划进行的施工进行修改,直到完成整个水运工程施工验收过程才算完成任务。

(三)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水运工程施工质量是指整个工程要满足人们的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施工。水运工程施工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其安全可靠性必须能够满足社会需要。

水运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施工双方必须履行的责任,工程施工的所有活动都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的所有活动都受合同的约束,因此,在水运施工过程中应该以合同为准则。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过程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签订并达成协议一致的标准,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在合同规定的内容中,合同发挥的作用是能对当事人双方的不统一意见进行适当的调解,也是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的基本准则。双方当事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标准,履行自己的义务,把履行义务放在首要位置,在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故,都要依照合同上面规定的条款进行及时解决。因此,在整个水运施工过程中,水运工程施工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是为了更科学有效的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所有问题。

从水运工程施工管理方面来看,合同管理是为了实现一个预期的目标,水运工程要想生存和发展,就要不断的扩大施工队伍,要拥有先进的施工设备,不断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进而为整个工程创造经济效益。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要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对施工成本进行科学预算,最后完成一个符合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

总结:

综上所述,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不仅仅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处理好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优秀的水运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努力宣传合同法相关法律知识,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在意见上达成一致,要尊重双方之间的想法,一个好的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施工进度、施工计划,在施工中能够及时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对于需要变动的合同内容,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进行重新审核,如果遇到水运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变更,那么,合同管理人员就应该对合同进行及时调整,将合同管理的作用和职能发挥出来。

参考文献:

[1]刘晓霞.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山西水利,2005,(5).

[2]戴龙.浅谈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0(3).

第9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特点;内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一个动态管理过程,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及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机关以及工程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施工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止违法行为,保障施工合同贯彻实施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是:(1)合同意识薄弱、工程管理水平较低,难以适应现代工程的需要;(2)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3)法制很不健全,有法不依,市场不规范,合同约束力不强。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了严重的损害。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及内容2.1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也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承包商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2.2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性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2)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包商应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完成自己的合同责任,努力做好自查、自督,并督促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按合同施工,认真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应督促并协助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完成他们的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3)对合同的实施进行跟踪。主要包括: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及各种工程资料,并作出相应的信息处理;将合同实施情况与计划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偏差;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向项目经理及时通报合同实施情况及问题,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等。(4)进行合同变更管理。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管理,,修改变更相关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业主。(5)索赔管理和反索赔。包括与业主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他方面之间的索赔和反索赔。

3.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健全法律体系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途径。

3.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企业要由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同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3.3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业务素质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一个胜任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岗位责任制,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工作。3.4注重合同细节管理。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公正、合理的索赔要求。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生存能力。

3.6 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同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之后应及时建帐并妥善保存。重视合同文本而不重视相关资料归档的情况在建设领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设项目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面临情况复杂,在经过一个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之后,很多具体问题要依靠相应资料予以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决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应专人负责,负责到底。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7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管理好坏、得失的评估,其主要工作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并为下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4.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燕 李春寿.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 丛经培.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第1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4)10-0159-02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层减少了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合同当事人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及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阴阳合同”的出现较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1 行政机构对合同的管理

各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它主要是从法律和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监管的过程中出现了缺失、手段单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动性等一些原因很难以满足当前合同需要。

1.2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条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识表达不准确等现象,那么这个责任是由于合同当事人意识不清楚,履约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别是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特别是在款项支付,结算,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是合同的条款过少,会导致了过多的工程经济纠纷情况接连出现。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同有关条款设置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观念,树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识,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的造价员队伍参与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审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五种合同无效情形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是合同当事人受法律保护,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

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2.3 强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约信息报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备案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存在施工合同纠纷隐患的工程,可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将施工合同纠纷化解在施工阶段。

强网上公示制度。为有效遏制支解发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动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将备案的工程项目合同价等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承发包双方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可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开展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包括:合同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备案情况;履行合同主体是否与订立合同的主体一致;工程价款的变更、确认及支付情况;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加履行及职务变更;合同履行数据报送情况等。

2.4 加强合同中约定检查的情况评价和评估制度,做好事后查处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为评选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或优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渐推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建立合同单方造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造价信息指标系统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对备案合同项目的单方造价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工程建设各方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

2.5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强化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制度

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关键环节,竣工结算文件是全过程合同管理情况的最终体现。它直接反映出结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形成闭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 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内容成为了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不断推进,不断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施工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新机制、新途径,才能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立新.合同法总则[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第12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concluded, change, transfer, performance, termination behavior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eview,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a series of function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s the basic content of contract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ll the activities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re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as the center to carry out the.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把好五道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工作是建设项目投标和中标项目合同谈判,这阶段的合同管理一般在企业总部。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部门多,需要协调工作多,企业必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在合同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主要是把好五道关。

1.1严把招标信息审查关

目前 ,整个建筑市场是 “僧多粥少 ”的局面,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部分不良发包方任意虚假招标信息,欺骗施工企业。 因此企业市场开发部门应在收集市场招标信息基础上对发包方或总承包商的发包资格、信用情况、工程的合法性、建设资金的来源以及自身是否符合招标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购买标书。

1.2严把标书评审关

购买标书后,企业应组织市场开发、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预算管理等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标书评审主要对招标要求、合同条件、工程范围等标书内容进行专业审查,标书评审应当做出是否投标的结论,需要投标的还应制订出标书制作方案。 对标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发包方澄清。 标书评审的目的是避免出现不响应标书的情况,提高中标率。

1.3严把合同评审关

项目中标后,由市场开发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草稿进行合同评审,正确分析合同中对自己有利或者不利的条款,在合同谈判时做到心中有数。 合同评审的基本要求就是合法、准确、全面。 合同评审应当着重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重要条款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避免出现文字上的表述错误。

1.4严把合同签订关

合同经相关部门会签并被企业领导批准后签字盖章。 合同盖章时应审查发包方签字人员的授权委托,防止出现越权和无权。 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页数很多,双方的授权委托人应逐页小签或者加盖骑缝公章,以避免发生争议。

1.5严把合同交底关

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门应将全部合同资料移交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建帐登记。 合同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将合同分发至项目工地、工程管理、安全管理、经营管理等相关合同执行部门。 对于合同谈判没有解决的问题以及合同履行需要注意的重点和难点向相关部门书面交底。

2、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作好的四项工作

合同履行的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点。 此阶段合同管理的中心由企业总部转移到了项目工地。 项目工地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展的。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做好四项工作。

2.1做好合同责任分解工作

为准确履行合同,项目工地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分解到各管理部门和具体施工单位。 每个单位都必须熟悉涉及本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二次甚至三次分解,具体落实到班组和人员,使合同履行的过程具体化。

2.2依据合同制订各项工作计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工程施工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机械进场计划、物资采购计划、资金供应计划等计划的实施过程。 只要这些计划得到有效的落实,合同约定的目标就能实现。 但是传统的计划的编制往往与合同管理是脱节的,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因此,合同签订后项目工地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尽的各项计划,确保施工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确保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

2.3做好合同签证和索赔工作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证和索赔,是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最有效手段,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特别是在项目中标靠低价情况下, 工程签证和索赔对依法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履行中的签证和索赔,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进行。 合同签证和索赔决不只是合同管理部门或经营管理部门的事,而是每一个职工的事。

2.4做好合同资料的移交工作

工程竣工移交后,工程进入质保期。 合同管理也进入合同资料整理移交阶段。 在项目工地撤离后,必须将合同资料及时移交给专门负责工程保修部门,便于合同继续履行,让发包方对质保期工作满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3、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为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在合同管理上,应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3.1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

建立覆盖全企业合同管理网络从管理实践中看,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宜采用业务统一归口管理与项目块块管理相结合的形式。 所谓“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就是对全企业的各项目工地的各类合同审查、签订、履行监督等合同管理业务统一由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 所谓“项目块块管理”就是项目工地按照职责的划分负责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管理,直至合同的终结关闭。 为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事务并负责对企业所属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同培训、监督和业务指导。 项目工地应根据项目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员在业务上接受企业合同管理机构领导。

3.2制定统一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是企业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和保证。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行分散在各项目工地的特点更要求企业制订完善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基本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办法》、《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合同纠纷上报制度》等。 《合同管理办法》作为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核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管理机构及合同管理人员的权责、合同签订权限及职责的划分、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合同的履行、变更及解除制度、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奖惩制度等。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较为分散,为避免发生越权或无权、擅自盖章等现象,必须加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主要规定授权委托书的申请、办理、使用、收回等内容。 除项目经理采用按一定期限进行授权外,其余人员授权委托书办理一律采用专事专授形式,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越权、无权、表见情况的出现。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主要规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使用、遗失处理等内容,合同专用章必须由合同管理人员专门管理,确保公司合同专用章处于可控状态。 合同管理制度的统一实施,使合同管理职责落实到部门甚至个人,实现有章可循,将会有力地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3.3拟定企业自己的合同范本

国际上大型建筑施工集团公司, 都有自己配套齐全的各种合同范本, 这即可以作为签约的蓝本, 也可作为工作人员对外洽商合同的依据。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工程物资买卖合同、固定资产购置合同等示范文本的建立,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具有明显作用。 虽然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处于弱势,同发包方谈判的筹码不多,但自己也决不能胸中无谱,拟定本企业的建设工作施工合同范本也是有必要的。

3.4加强企业合同有关人员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合同管理不仅要求合同管理者要熟悉法律知识,也要求对施工、管理、财务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更重要的是与合同有关人员也要掌握必要的合同知识。 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存在的大量问题都与内部工作人员重视合同不够,没有依法经营、依约管理有关。 因此,大力开展企业内部人员的合同培训工作,尤其是加强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物资采购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合同培训力度,让他们了解基本的合同法知识,熟悉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准确使用企业的规范合同文本是非常必要的。

第13篇

一、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业主)与承包商(施工企业)以工程施工为目的,明确相互责权利关系的协议。它是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和经济活动的依据。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本文,做到管理依法,运作有序,有利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控制,规避风险,确保按期完成目标和任务。下面结合我的工作经验,试就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二、施工合同存在的问题

1、 “阴阳、黑白合同”充斥市场

建筑施工合同常常面临“阴阳、黑白”合同问题,即一份是按标准合同文本签订的并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俗称“阳合同”;另一份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签订“阴合同”。阳合同往往是迎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只用于报备之用;阴合同往往是在甲方要求之下降低工程款价款、改变计价方式、降低质量标准等,即“垫资”、“割肉”、“让利”合同。这种“阴阳、黑白”合同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招投标及施工合同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并给双方履约留下隐患。建筑领域的质量问题、竣工结算纠纷、三角债等问题都与前期合同的签约不合法、不规范有直接关系,更与“阴阳、 黑白”合同有直接关系。

2、合同随意性强,履约程度低

施工合同经发、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在实际履行中,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在工程建设中发包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甚至有些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致使承包人要用建设低标准工程的造价来建设比原设计高一个档次的工程,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3、合同索赔实现难度大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建筑工程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对承发包双方来讲,较普遍存在不想索赔,第一是没有认识到这种权力,不会索赔。第二是不敢索赔,怕得罪业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和目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担心影响合作关系,进而影响日后工程的承揽。第三是基础工作差,缺乏资料、证据等。

4、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国的教育制度在早期过分地强调专业化,提倡在专业领域中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专家。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 商务、 法律、 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还有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 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三、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原因

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上述问题,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原因。由于建筑市场正处于转型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和健全,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深层问题,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身特点和施工企业管理滞后,也是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历史根源

20世纪80年代初期,建筑业进入开放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合同也逐步的登上历史舞台。但由于处在起步阶段,当时的合同很不规范,也没有规范文本,合同内容过于简单。与80年代初期相比,现在建筑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要完善得多,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种种问题。

2、认识根源

目前有不少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两种关系缺乏认识。首先,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就谈不上什么合同。可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内在本质的必然联系。只想去市场承揽工程,却不知道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其次,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两者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的洽谈、草签、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全过程的管理。有了合同不去管理,等于放弃权利。同样,没有合同也就谈不上合同管理,离开了合同,管理水平再高也是白忙活。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单位和人员也很多,结果为自己的无知买单。

3、法律根源

《合同法》滞后导致我们的法律意识滞后。我国最早的《经济合同法》于1981年12月才出台,以后又陆续出台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及《技术合同法》,但这三本法典均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正因为如此,我们不少业内人事的法律意识更加滞后,不注重合同与合同法的关系,订立与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缺乏依法订立与履行的意识,到头来才明白,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4、施工合同自身的特点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工程价值量大,工程变更、干扰事件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工程项目又具有单件性特点,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多而复杂,一旦考虑不周,就可能造成施工合同履约艰难。

四、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把合同管理真正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市场经济首先是法制经济,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保证建筑市场正常健康发展,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机制作后盾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合同双方行为。主管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增强发包人、承包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不论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确保合同的严肃性,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2、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培养专职合同管理人才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师担任合同管理工作,使他们成为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合同、法律、商务等复合型人才,以利于正确应付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

3、坚持合同评审制度,做好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承发包双方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同签订前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由专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质量安全的总工程师、经济师、项目经理等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并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漏洞。少用或不用口头协议,防止引起合同争执,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

4、坚持合同交底制度

实行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的合同交底制度,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图纸、投标书和施工合同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使其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全员的合同管理。

5、对合同履行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的全过程管理。

6、及时进行索赔和反索赔

在合同履行中,注重双方违约、合同缺陷、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工程师指令、国家政策及法律、法令变更等,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及时有效地进行索赔,以索赔促管理,促进公路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7、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复杂,采用传统合同管理手段和方法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大、中型工程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借助微机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存贮、处理和分析,可以满足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信息需要,提高管理水平。

第1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 规划课题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实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门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在建设工程中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加入WTO后,建筑市场全面开放。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建筑市场,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将造成国内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要求及管理范围

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能够使建设单位在评标时易于确定报价最低的承包商、易于进行支付计算。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采用这种合同类型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般要求施工详图)和各项说明,使承包单位能准确计算工程量。单价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在这类合同中,业主需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所以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以下项目需要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和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以及风险很大的项目。

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围

2.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管理

主要包括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价款及竣工结算编制与工程价款的结算的管理。

2.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管理

主要包括发包人及承包人按着各自要求提供图纸、发包人及承包人供应及采购材料、工程验收的质量控制及保修工作。

2.2.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进度的管理

主要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三个过程的进度管理。

3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

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但往往由于双方对法律知识的欠缺,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使得合同成为无效合同, 不受法律保护。失去了合同的应有的意义。

3.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

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 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 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 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 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 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 客观的不平等地位,

3.3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程度低, 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劣质工程或“豆腐渣”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1]。

3.4“阴阳合同”充斥市场,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有些业主除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供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审查备案外,还私下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与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补条款,这种行为,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为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由于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经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承包商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3.5 合同管理制度及人才匮乏及滞后

国内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 解决对策

4.1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首先要选好人员。领导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其次是组织好在职学习。通过在职学习、短期培训、电视讲座等。最后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只有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才可能激励企业或合同管理人员的信心和动力。

4.2 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

4.3 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4 坚持原则, 加强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核心”的原则,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签订好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以合同为依据, 强化“三控制”,要确保自己不首先违约。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时应用先进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5 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建筑市场日益规范,合同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它是业主与承包方履行工程项目中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成功的工程合同管理, 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分解, 用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只有为双方提供一个合理规范、公平有效的平台,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参考文献:

[1]王景龙.浅析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企业导报,2011(20)

[2]李幼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企业技术开发,2007.(6):118-119

第15篇

1.1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提高法制观念,树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识,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的造价员队伍参与管理。

1.2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审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五种合同无效情形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是合同当事人受法律保护,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1.3强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工作完善履约信息报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备案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存在施工合同纠纷隐患的工程,可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将施工合同纠纷化解在施工阶段。强网上公示制度。为有效遏制支解发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动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将备案的工程项目合同价等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承发包双方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可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开展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包括:合同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备案情况;履 行合同主体是否与订立合同的主体一致;工程价款的变更、确认及支付情况;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加履行及职务变更;合同履行数据报送情况等。

1.4加强合同中约定检查的情况评价和评估制度,做好事后查处工作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为评选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或优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渐推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建立合同单方造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造价信息指标系统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对备案合同项目的单方造价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工程建设各方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

1.5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强化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制度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关键环节,竣工结算文件是全过程合同管理情况的最终体现。它直接反映出结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形成闭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