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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2-0101-02
人们开始正式注意到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是源于阿里巴巴“余额宝”的出现,其仅上线18天就成为拥有最大用户数量的货币基金,天弘基金也因为余额宝一跃成为国内货币基金管理公司中的龙头老大。这里的互联网技术主要是指云计算、移动云支付、社交网络等,当前主要有众筹融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P2P网贷以及像阿里“余额宝”一样的互联网货币基金等几种新兴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市场竞争只会随着各种理财产品的出现愈发激烈,但在金融市场火热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金融在风险和监管上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因此,为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十分有必要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互联网金融的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与发展
1.起源阶段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证券业务开始实现在网上进行开户、交易、资金结算等工作,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1992年成立的E-Trade网络证券公司为代表的创立门户网站的模式,E-Trade公司创设了围绕金融证券业的门户网站营销体系,通过门户网站可以在证券、银行、保险和税务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信息,界面清晰,操作简单快捷,且交易佣金不高。是on line to off line这种将互联网变为线下交易前台的离线商务模式,即将线下商店的活动信息通过互联网推送到互联网用户手中,进而带动线下的消费,比如,嘉信理财。三是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转型后的传统证券公司。比如,将客户定位在高端群体的美林证券,因为要为这些客户提供面对面的咨询和服务,所以不能够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的后期,国内才逐渐有证券公司在网上开展行情显示、交易等业务。目前,客户既可以直接到营业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又可以利用PC端或手机在网上进行交易业务。
保险业务开始向网络化方向迈进也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期。日本在1997年出现了第一家完全在互联网上开展直销业务的保险公司,此公司是由日本电信和美国一家保险公司共同投资创立,且共同管理的。与此同时,我国也逐渐有保险公司在网上通过网站开展保险产品的选择和购买等相关服务和业务,此时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有和网上直销两种模式,前者是通过销售机构在互联网上销售保险,此种模式既可以获得大批量的潜在客户群,产生规模化的经济效应,又衍生出了多家保险公司在同一个网站上开展业务和提供服务的类似网络保险超市的新模式。网上直销则是各保险公司自己通过网站直接开展保险销售业务。
进入21世纪之后,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原有商业模式已经因为电子金融业务的出现被打破。虽然在国外还没有互联网金融这样的说法,但实质上,电子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其实是一样的,所以我们还是可以认为互联网金融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后期。
2.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是在21世纪左右,此时期内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一直在加大互联网技术改造金融业务的力度,很多金融机构在线上开展的服务已经逐步从单一的网络银行拓展到手机银行、手机证券、移动银行等多种形式。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传统的组织结构、运营模式也同样受到互联网技术的影响,阿里巴巴和中国平安、腾讯三家企业在2013年联合创立了第一家没有实体分支机构,只在网上开展业务的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公司。另外,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第三方支付也迎来了高速发展时期,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延伸到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当中,创新了支付、投资、融资的方式和渠道,即互联网金融,包括众筹融资、peer to peer的P2P以及第三方支付等新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指在云计算、移动技术和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的支撑下进行资金融通、信息中介和移动支付等活动的新型金融模式,其主要基于互联网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的核心理念,深入挖掘有关数据信息,在金融领域拓展自身业务,使金融业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开展移动支付等相关金融业务,拓宽了金融活动开展方式和渠道的同时,增加了金融业务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且降低了中间成本,除了众筹、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虚拟货币以及网络理财和网络保险等多种模式之外,正逐渐向资金融通、供需信息匹配等传统金融业务核心进击。
第一,互联网金融一改传统金融模式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成本获得与拟投资企业相关必要信息的过程,交易双方只需要在互联网上进行搜索即可获得自己想要了解的关于对方财力、信用等所有信息资源,避免交易双方信息获取的不对称。另外当贷款对象出现违约情况时,企业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其违约问题或降低评级信息等手段来在一定程度上对贷款对象起到制约的作用。
第二,传统的金融模式下,很多需要资金的个人或企业往往会因为无法通过银行的资格审核而得不到银行的资金支持,银行也更偏向于那些老旧固化,收益率低,但规模大或有国家保障的国企,亦或是经济发展呈现繁荣态势的行业。互联网金融则通过众筹或收集社会上闲散资金的方式改变了这种状况,让金融更贴近民众。
第三,移动智能手机等新型移动设备的出现使互联网迈入了移动化时代,创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只要在手机终端上安装金融客户端的应用,就可以通过简单的拇指操作实现第三方支付。
二、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研究
(一)P2P借贷平台的相关研究
P2P借贷是通过网络信贷公司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借贷行为,即网络信贷公司提供网络平台,将有多余资金的个人与有资金需求的个人联系到一起,各取所需,然后网络信贷公司从中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快捷高效。
P2P借贷行为研究。2005年出现的Zopa是世界上首个P2P网贷平台,文献针对在Zopa上开展的借贷行为进行了相关研究。文献探讨了微小融资交易成本是否会在P2P网贷平台上的互联网技术支持下有所降低,文中所持观点是基于Web2.0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对降低交易成本并不会起到多大作用,认为P2P借贷交易实际上是离不开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方――运营商,即中介方的。文献认为融资项目的特性、群体因素和地理因素是能够影响P2P网贷平台上能否成功融资的决定性因素。
(二)众筹融资的相关研究
众筹融资机制的分析和研究主要分成以下几种类型,分别是奖励类型、借贷类型以及捐助类型。捐助型众筹融资模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很多非政府组织加以运用,此种模式下的捐助者对资助并没有更大的期望。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一些非赢利性的产品项目比较容易获得融资;一些生产性产品的众筹项目相对于社会服务性的众筹融资项目更加容易成功融资;非赢利性产品项目能够获得融资但是对这些项目进行资助的人比较少。在众筹融资项目中回报方式是产品还是分红需要根据投资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若在投资初期,资本需求市场不是特别大,那么投资者一般会选择的回报方式为产品;如果资本需求大,那么投资者选择的回报方式是分红。众筹融资项目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对于风险的来源可以从发起人以及投资人的角度来分析。项目发起人的投资目的一般归结为融资以及吸引市场公众的注意力,然后从公众的视角中获得关于产品以及相关服务信息的反馈等等。在项目投资人方面,他们的目的一般归结为获得投资回报,并且产品生产志趣相投,能够与社会和市场分享自己的专业产品构想。众筹融资在应用过程中广泛的应用于新药品的研发以及娱乐方面音乐唱片的研发或者是书籍的出版等等。
三、促使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原因
(一)互联网技术的支持
1.云计算
开展互联网金融可以收集众多网民数据,在这一过程中对计算数据的速度、存储数据的能力以及服务数据的功能有了更高的要求,而随之出现的云计算正好将此问题有效地解决了。云计算主要就是在个人电脑上分布各种计算,这样当地用户在需要数据的时候就可以把资源转换到有关应用之上,然后按照实际需求对存储数据的系统进行相应访问。同时,此种原理也促使云计算有了更强的扩展性、较高的容错率以及非常好的安全性等,进而使互联网金融在存储数据以及运算方面的要求得到了很好的满足。
2.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即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对其消费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进行资金结算的一种新型支付方式。据世界网讯全球技术研究中心与某咨询公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智能手机的用户数量截至2013年已超过10亿,并会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而随着WIFI、4G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互联网联合通讯技术已成为必然趋势。我们可以预测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会将传媒网络和有线电话融入进来,甚至将移动互联同其他网络整合到一起。互联网技术与移动支付融合之后可以为金融用户带来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及时、甚至专门定制的服务。
3.社交网络
社交网络也就是社交网络服务。社交网络的实际含义就是软件、服务、硬件和应用。一个最大的社交网络最多能容纳一百五十多人,据调查发现,在我国目前的互联网资源分布之中,社交网络占据了42%,居第一位。针对这一点而言,社交网络为接近现实社会的一主要技术改革,它将现实生活之中的社会关系附上数字应用到了网上,让社交网络变成了一个传递和信息的共享平台。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互联网支付是以新型的支付机构为交易中介,依托互联网技术完成资金交易双方之间的资金划转服务。谢平(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系统可能会颠覆传统银行业的支付方式,未来中央银行的支付账户将会占据主导地位,支付清算电子化完全覆盖,移动支付代替银行支付体系,最终二级商业银行账户体系将被取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纵深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活跃,第三方支付规模快速壮大,移动支付占比不断提升。第三方支付的金融创新方式主要包括通过融合支付渠道、变革信用评价体系和创新零售金融服务等(于小洋和高雪林,2013)。潘静(2013)指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服务创新特点和可能的路径,据此提出要重视移动互联网的价值。互联网支付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代替传统支付方式取决于其比较优势,只有不断的融合创新才能推动互联网支付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上颠覆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模式,已有文献对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部分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支付方式下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和影响无法预期。章连标和杨小渊(2013)从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影响分析角度,认为凭借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强大优势,第三方支付组织对银行形成倒逼之势,使其能够在众多银行中获得更低的支付手续费,更有些第三方支付组织甚至要求银行在支付领域开放更多的客户、提供更多的系统接口。在此基础上,刘勤福和孟志芳(2014)基于商业银行视角下认为理论上,互联网金融偏低的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成本是最有可能逆转的因素,但金融服务天生就具有规避这两个因素的本性,且互联网金融对比传统渠道的金融服务更具经济性,这些因素从根本上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因此,互联网金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不变,并将不断对商业银行形成冲击。
二、互联网融资的定义及影响
(一)P2P及众筹融资的定义
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减少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高效地撮合个人与个人?g的小额借贷,并提供信用评估、投资咨询、债务催收等其他服务。陶娅娜(2013)指出我国P2P借贷业务区别于国外同类业务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是除了纯粹的“中介平台模式”外,还存在大量的“理财模式”P2P融资;二是绝大多数的国内P2P公司都向客户以不同形式提供偿付保障。多数研究探讨了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与监管问题。李博和董亮(2013)也认为P2P网贷平台存在诸多风险,包括潜在的技术安全风险、信用信息交换成本高、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等风险,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引导。
众筹融资平台是项目发起人和投资人之间的中介平台,通过展示创意项目或活动吸引投资人直接参与项目融资,并给予相应回报,包括投资对象的服务、产品、股权或未来利润。黄玲和周勤(2014)的实证研究表面,资金需求量较小的创意项目倾向于选择众筹模式,另外,有效的质量信号在满足投资人偏好类型条件下能够诱发投资激励,并通过众筹社区反馈渠道迅速传播,推动创意项目取得成功,反之不利的信号往往带来相反的结果,这就是所 谓的众筹自反馈效应。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
袁博、李永刚和张逸龙(2013)提出由于在成本、效率及风险分散等方面的天然优势,从长期来看,网络贷款对传统信贷的替代将会越来越明显。从而倒逼商业银行实施信贷经营管理的智能化转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模式将成为主流。而戴国强和方鹏飞(2014)从利率市场化的角度,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规模增大,贷款供给增加使贷款利率降低,由于企业家会选取更低风险的投资项目,因此发展初期影子银行降低了传统商业银行风险。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规模扩张,贷款利率的降低冲击了银行的盈利能力。此后,吴昊和杨济时(2015)从客户行为的视角分析,得出越来越多的小额借贷行为以网络融资的方式实现,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匹配,对商业银行信用中介主体地位造成冲击。
但是,杨才然和王宁(2015)基于银行视角认为对于围绕电商平台开展的融资业务,需要大量运用数学模型来识别、计量和控制信用风险,但模型所依赖的数据积累时间较短,可能会低估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重塑传统银行业的竞争格局。在此基础上,吴晓求(2015)还发现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使得信用风险识别更具有效性和准确性,能够提升商业银行识别风险的能力,从而降低其破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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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阿里巴巴金融简介, ,引用日期,2013-9-14.
{8}参见融360官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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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异常迅速。2013年,随着余额宝的上线,国内互联网金融更是呈现出势如破竹之势。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方面反衬出传统金融业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自身的风险。面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带来的快捷、便利、高效等优势,正确认识其风险并从监管层面加强监督,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挥最大的功效。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健康发展;监管
1 文献综述
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以来,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研究的热情从未减少。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到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进一步到监管的缺失等方面均有学者研究。杨群华(2013)分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并提出我国应该从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等方面入手,防范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汤皋(2013)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个人建议。何虹(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虽然以其方便、快捷、低成本优势受到大众青睐,但其安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王国真(2013)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为切入点分析了防范风险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2 互联网金融的界定与风险
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主流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本文将互联网金融界定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即非金融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将其与金融业务结合形成的服务。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七种模式,分别是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小额信贷、众筹融资、虚拟电子货币、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金融门户。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不断向传统金融业的多个领域渗透。相比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以其成本低、效率高和跨越地域限制等优势飞速发展。在越来越注重资源配置效率的时代,互联网金融注定会繁荣发展下去。但是,在享受来自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种种好处的同时,我们应认清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尤其是在目前各种卷款跑路现象频发的环境下。本文主要从两个层面认识风险。
第一:互联网金融企业行业风险。关于企业行业风险,主要有两点:一是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向金融领域渗透的,如果没有高的技术,企业一方面有可能被攻击,客户个人信息以及资金面临风险,另一方面企业有可能失去竞争优势,退出市场。二是道德风险,在目前立法、监管缺失的情况下,很多企业一方面利用这一缝隙只是通过简单的设计一个平台就进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其后的一系列的交易的合法性根本无法保证,另一方面,有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与国外正规的企业相比,交易程序不透明,客户根本没有办法知晓资金的用途,这就为一些企业在资金出现问题的时候出现卷款潜逃等现象。第二: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目前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法律的缺失,这就使得没有相关的法律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进入、合法的业务范围、相关交易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尽管相关的政府文件均表明会支持金融改革、金融创新,但法律缺失的风险仍不容小觑。除了以上两个比较重要的风险,还有就是所有金融机构和企业都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关于这一点虽然也会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生较大的影响,但由于本文的研究主要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的特别的风险,因此不再赘述。
3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其发展方向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对金融体系的反馈又决定着政府对它的态度。从社会角度来讲,互联网金融还是带来了不少益处的。因此,无论互联网金融还是政府都应从自身角度做好工作,实现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今年三月份,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是继周小川之后,再次表达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支持。因此,做好发展的最重要一步就是要防范风险,加强监管。
第一,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不断追求技术进步,同时加强行业自律。此处的技术进步指的是加强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技术创新等,不久前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宣布推出蓝牙USBKEY产品,应对互联网金融安全,这一技术主要可以实现身份认证、交易信息加密等,为加强技术安全提供了很好的先例。有关于行业自律,出现的主要问题是自2013年8月互联网协会成立首家自律组织――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以来,行业自律组织数量上也是增加了很多,但质量参差不齐,所起的作用甚微,因此亟需对自律组织进行规范,建立一个真正有效,权威的互联网自律组织。
第二,加速立法进程,明确监管机构。从法律法规层面上规范互联网金融,是实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立法方面主要是首先对当前生效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和银行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进行修改,原因是这些法律对整个金融业的最基础的法律,这些法律如果没有顺应历史潮流,就不能较好的服务于金融发展。其次是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法,对其范畴,准入、交易等进行规范。关于监管层面,主要是明确监管主体,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真空状态,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央行和三会共同提供专门的人才组成一个专门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专门履行互联网金融监管职责。监管机构的组建也要写入相关法律,并对该机构的一些权力与义务进行界定,才能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实施有效的监管。
【参考文献】
[1]汤皋.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思考[J].金融会计,2013(12):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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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动力机制;经济学分析;结构与特征;发展建议
[DOI]10.13939/ki.zgsc.2016.24.117
信息时代,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在百姓生活中的普及,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经济领域的运行也不例外。为了使我国经济在信息时代得到健康稳健发展,必须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进行深入探讨,了解其具体的要求和特征,防范存在于其中的风险隐患,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框架,保障网络金融的安全。
1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理论综述
互联网金融理念的萌芽,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且学者讨论的方向侧重于互联网的金融功能,它以互联网技术的特征为出发点,最终目的在于增强传统金融业务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功能,满足现代社会中的发展需要。但是在当今经济飞速前进的背景下,P2P网络借贷平台、电子商务小额贷款平台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成为一种新型的潮流,并完成了互联网技术对于传统金融模式的转变。距今,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的对象主要有三类,即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切入,研究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涵,以社会化信息分析切入,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电商小贷、网络理财超市等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行为模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下的风险类别与监管策略。
2 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分析
2.1 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理论体系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对其展开的分析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结构。如果从动因入手进行分析的话,可知如下内容。就约束诱导方面看,金融组织微观主体实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就在于帮助其脱离外、内部相关束缚。从动态管理学理论与规避管制的方面入手,则产生了金融系统所处的市场大环境存在压迫,金融机构内部有利益诉求两者共同作用催生了金融创新的理念,从而达到突破管制的效果。
2.2 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原理分析
对互联网进行经济原理分析需要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技术、供求结构、制度改革等。首先,考虑到技术的发展问题。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得以诞生的主要动力,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等新型先进技术的大幅度提升又反过来作用于传统金融、网络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进化。伴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金融数据流的形成、转变、处理、运用也迈向了更广阔的领域。通过经济中数据的规模增加,系统变得繁杂,大数据技术的盛行为互联网金融解决了运用中的技术难题。
此外,供求结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就是考虑到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领域的供求关系平衡而提出的。
最后,体制改革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影响也是明显地反映在企业的工作运行和百姓的日常经济生活中。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消费方式得到了大众的认可和法律的承认,便兴起了一种新的潮流,成为当今电子消费时代的重要组成因素。电商企业、传统行业集团、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单位所面临的竞争状况也不再表现出混乱,而是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规划和管理。
3 典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结构与特征
3.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和盛行与技术、数据、客户群的发展密不可分,创新的力量使中小型企业、大众在网络金融上的利益诉求得到实现。通过推行和扩大二维码、手机刷卡的影响范围,使移动支付得到发展,在统一门户帮助消费、投资、理财、转账等经济行为的完成的基础上,使方便、廉价的支付服务成为可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搭建和作用的发挥表现在传收、分析,然后向开户银行输送客户的指令;完成不同银行对同一笔资金的处理;履行银行的金融增值服务职能。当然,这一平台的大范围使用也不是万无一失、有利无弊的,流动性风险的存在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同时必须做好保险措施,使银行本身和客户双方的利益得到优化、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共赢。
3.2 P2P网络贷款
随着现代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各种经济单位和经济运行方式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态势。对于那些资金条件优良、在理财投资方面有独到的见解的经济创造型人才,完全可以在中介的帮助下,采取信用贷款的方法,把资产放贷给资金不足而又需要发展经济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所以,“1对多”“多对多”的交易模式讨论中低端借贷双方在资金数量、利率、期限匹配下风险的生产机理。在P2P借贷运作模式中,借入者可能对放贷的对象有充分的了解,然而另一方却处于信息掌握情况不多的主体,就可能使交易边界多变,损害了风险分散带来的利益机会。P2P网络贷款平台运行中的巨大威胁就是客户违约和网站技术风险。如果其中的客户缺乏商业道德,在信用上有不良的表现,就可能使违约风险系数拔高。
3.3 众筹融资
就国内目前来看,众筹融资的方式并没有得到大力的推广。相反,在西方国家,则具有较大的规模。国内现在比较受欢迎的众筹平台往往会采取把支付的全过程进行一分为二的经营方式。其一,是将筹资成功的项目预付部分资金给发起者,使其有条件可以开始经营目标项目。等到项目圆满结束,在了解到通过众筹参与项目支持的个体或者单位得到了正确比例的资金回报后,众筹平台会把其余的资金发给发起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资金需求端是项目发起者,其身份大部分都表现为中小企业或者刚刚走上创业之路的公司,由于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市场处理经验不足,所以在抵抗市场中或潜在或明显的风险时,会出现反映能力弱的情况。资金供应端是项目支持者,也是那些通过众筹平台投放金钱的人。某些创业的公司在平台上发起项目,一旦对该项目有意愿的小额投资人投放的资金达到了融资额度的要求之后,投资人就可以以自身投放的资金在总体资金中的比例为依据,成功创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成为该企业合法合理的股东。
4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议
4.1 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
大量的金融市场数据信息、数据的大范围传播及其所利用的途径、虚拟的电子金融交易市场、平台化金融经营方式,这些网络金融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让互联网金融市场成为一个孕育风险的大熔炉。在这个复杂的体系中,信息多样且变幻莫测,所以风险因子多以潜在方式存在,表现出突出的隐蔽性、瞬时爆发性、极度渗透性等特点,这也给该市场领域的金融监管工作及其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考验。所以,为了维护网络金融市场的秩序,提高其运行的质量,加强风险的预警机制,并随时做好风险的防范措施,在危机有爆发趋势的同时快速反应进行危机化解,使网络市场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都得到考虑,保障各方的资金和运转安全。
4.2 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安全管理的工作时,需要综合市场整体环境和市场中的多方主体加以情况了解和信息分析。需要探讨平台机构方和资金借贷两者所面临的不同风险情况,搭建风险管理的目标系统、完善风险预测和防范机制、增强危机应对能力。风险监管指标工具涉及多方面内容,比如宏观经济指标、金融系统指标、泡沫风险指标等,因此,要加强对检测工具的运用。
4.3 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框架
互联网风险管理需要在多业态风险结构特点所形成的要求前提下进行,并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产业所具有的一般性和典型业态差异。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设置和运行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保障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稳定进步和工作效益提升。必须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的主要因素,从而构造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风险监管机制运行体系,制定兼具普遍和典型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弹性风险监管制度。
5 结 论
综合全文来看,信息时代中,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趋势,加强对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的探讨势在必行。相关经济单位需要把握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的相关理论,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分析,包括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原理分析。其次,了解典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结构与特征,如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在此基础上,探索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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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从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出发,根据其优势分析现状后的原因,以大、中小两类银行为例,分别阐述其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的措施。本文的创新之处即在于分大、中小银行两类分别阐述应对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商业银行 措施
一、文献综述
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资金融通模式。
宫晓林(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传统的盈利方式与经营模式,但长期看来,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以获取新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的现实状况
到目前为止,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次变革。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一轮发展。2010年后,互联网技术产生了以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为主要特征的发展,因而我国互联网金融经历了第二次变革。本文将以第二次变革中的互联网金融为分析主体。
(一)互联网金融的分类
1.网络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收付款人之间的中间人,担任了资金托管中介的职能。
2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指民间的出资人利用网络平台,在收取利息的基础上,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
3.金融搜索。金融搜索是指将互联网大数据、搜索引擎技术与金融领域的专业技术相结合的新模式。
4.网络金融超市。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间不断加强合作,从而出现了网络金融超市。
(二)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现实状况
信息处理方式是互联网金融与直接、间接融资的最大不同。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其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通过移动通信设备与技术转移货币价值从而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在过去五年中,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稳步上升,2015 年达11.8万亿元人民币。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对现状的分析可知,互联网金融在诸多方面对传统金融机构起到了冲击乃至替代效应。以下我们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原因:
(一)弱化银行中介角色
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正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小型银行在传统支付结算行为中所承担的职能。
(二)交易信息对称
银行信息主要依赖贷款申请人提供和调查人员的搜集,而互联网金融P2P公同则通过社交网络获取客户信息,通过搜集与分析数据、建立并分析模型,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及能力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能更好解决小微金融客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金融监管少
商业银行的存款负债业务接受严格的监管,存款需向央行上缴约20%的存款准备金,贷款余额需接受75%的存贷比限制。而互联网金融P2P公司不受这些限制,贷款业务扩张不受资本的约束。
(四)交易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支付方式以移动支付为基础,而传统金融机构采用物理网点,管理费用等成本更大。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思考
互联网金融对不同主体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挑战,因此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应对措施。
(一)大银行应采取的措施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交易量较小,目前在短期之内还不会动摇大银行运营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变革中出现了网络银行,而我国大多商业银行都已有自己的网络银行。因此,大银行的应对措施有:
1.继续完善银行已有网络银行,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2.在互联网金融的新型模式下,商业银行可结合原有的规划,在寻找新目标客户的同时,大力加强与原有客户之间的信任与紧密度,提供低成本快捷服务。
3.关注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趋势,优化发展理念。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可通过了解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涵,将互联网科技与银行业务相结合,不断拓宽与优化服务渠道,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冲击。
(二)中小银行应采取的措施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对于小银行带来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大,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也为中小银行提供了与大银行竞争的契机。如能利用好这一模式,其将在一些新兴业务上赶超大银行。中小银行的应对措施有:
1.自建电子渠道,向网络金融转型。中小银行应主动发展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等网络途径,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具体的乃至个性化的自助式银行服务。
2.建设大数据运用平台,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相比大银行,中小银行所积累的客户信息较少。因而在大数据时代,中小银行应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客户信息数据的同时,不断挖掘新客户,从而积累与增加数据。同时,中小银行也可积极与诸多政企部门共享数据。
3.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中小银行的劣势也很明显,如规模较小、资金不足。其大多是服务所在地经济的区域性银行,客户量不大,市场范围较小。因此存在风险过于集中以及难以获取资源的缺陷,不利于发展。中小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以建立互联网金融的平台。
(三)通用应对措施
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要强化本身难以替代的绝对优势;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本身能带来帮助,要充分利用。
1.完善设施,提供优质服务。互联网金融采取线上操作虽然有它的优势,但传统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雄厚,客户忠诚度高,实体网点分布广泛。所以传统金融可以提升物理网点职工的服务态度,为用户提供更为贴心的设施与服务,以加强这方面的优势
2.加速互联网金融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任何事业的成功都少不了专业领域人才的帮助。即使商业银行拥有诸多优秀的金融经济与管理人才,但在互联网金融,即金融信息技术领域,人才仍旧是缺乏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非常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
五、结论
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暂时还不会改变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但是传统金融机构要正面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既要弥补劣势强化优势,又要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或者可与其合作从而带给客户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也要注意不同类型的传统金融机构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应对挑战。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2]宫晓林.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对传统银行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征信体系建设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现状
互联网金融在去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平台、众筹等不同模式的金融模式以互联网为载体相继出现,而与此同时,由于其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使得各种风险难以控制,网络信贷公司纷纷倒闭,因此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刻不容缓。
目前,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主要分为个人和企业两个数据库。其中企业信用信息举出数据库于1997年筹建,2006年正式运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筹建于1999年并于2006年正式运行。然而人民银行尚未将互联网金融的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因此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的建设缺位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于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业等,电商、p2p等新兴信贷平台的征信数据有利于征信提议之外,导致的后果是缺乏征信系统信息,坏账率高,风险高。
在互联网金融的大量需求下,许多公司抓住机会,开展p2p咨询平台。2013年3月,安融惠众了一个以会员制同业征信模式为基础的“小额信贷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提供信息共享服务,降低违约分享和坏账损失。同事,上海资信旗下的征信业务也已获得央行办法的征信拍照,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未涉及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提供信用信息支持。
但由于不同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风控模型、数据来源不同,使得平台之间的数据割裂开来,无法在不同平台之间共享,使得现在任何平台提供的信用信息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需求。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现状
由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早,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国际上主要以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会员制三种主要模式。
(一)市场主导型
此模式下的征信系统以盈利为目的,由私人组织开发,通过手机加工信息,为个人及企业提供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导型的征信体系的特点是,市场信用机构占据主导地位,政府起辅助作业,仅负责信用管理的立法和执行,其典型的代表是美国。
(二)政府主导型
此模式下,政府主导的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部门牵头设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并建设以此为主体,私营征信机构为辅助的社会信用体系。此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制提供征信数据和隐私保护、报告贷款信息的最低贷款规模、计算机密集型技术。为意大利、奥地利、德国等广泛使用。
(三)会员制
介于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模式之间的会员制模式由非盈利目的的行业协会建立信用信息中心,通过搭建互换平台共享信用信息。会员提供所掌握的个人或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信用信息中心,同时享有了在中心查询会员信用信息的服务。这种征信体系模式主要在日本使用。
(四)对中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启示
基于中国目前的国情,征信市场化状况不理想,也没有充分的社会信用环境,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而会员制模式不考虑商业性信用服务需求,难以覆盖到全社会,无法满足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对信息的需求。综上考虑,在我国政府主导型征信模式更符合中国国情
三、建议和意见
(一)内部环境建设
互联网有大量的信息,而且更新快,单纯依靠资金购买难以控制成本,因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获取,商业购买为辅,通过分类获取积累信息。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筹建初始,为迅速扩大信息存量,可以通过商业手段购买征信数据,但从长期看来,物联网金融征信信托的信息数据库会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迅速壮大。在信息迅速扩大的情况下,数据质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必须建立行业性自律和约束法律法规,形成自觉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必要时由人民银行采取措施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整改,比如暂停业务或者取消牌照等。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征信也需要遵守征信业的法规,防止国都采集信息,高度重视隐私保护,严防客户信息和数据的泄露。互联网金融对信息的要求相比传统金融更高,因此需要建立一种能综合客户线上线下信用信息和宏观经济背景三因素的信用评级业务,来弥补传统金融机构评级业务的缺失。
(二)外部环境配套
为了确保数据采集、信息使用的有序合法,应该完善立法。2013年3月15日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标志着征信业务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但完整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应该尽快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其次,政府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对我国涌现的自律性行业协会进行支持,建立奖惩机制。最后,政府应该对真心机构进行政策支持,帮助其发展成为地区或全国的征信领头企业,病加速发展数据征信技术。
在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对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迅速有效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尤为迫切、意义重大。本文的观点主要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模式。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平台上建立互联网金融子系统,允许互联网金融接入央行征信平台。并通过内外部环境共同的建设,形成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
参考文献
[1]姚文平.互联网金融即将到来的新金融时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97-304.
[2]莫易娴.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101-104.
[3]王希军,李士涛.互联网金融推动征信业发展[J].中国金融,2013(24):60-61.
1前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信息收集及处理、产品交付与风险防范、增进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现。而我国伴随着移动支付、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的蓬勃发展,传统的金融业也正经历着一场由互联网技术革新所带来的巨大变革,一种新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并逐步改变着传统金融体系中的运行模式和市场结构。对此,金融界、学术界以及政府当局围绕互联网金融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与研究,到底互联网金融会对中国的商业银行产生何种影响?传统金融行业该怎么应对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影响?这都是值得学者广泛研究与讨论的问题。本文基于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模式,研究分析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以期为我国的传统商业银行提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建设性意见,促使其可持续发展。
2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从广义上讲,互联网金融是网络技术与金融服务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的产物,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开展的所有金融业务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主要包括传统银行、证券、保险等实体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所开展的线上服务,以及各类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的第三方金融服务。而从狭义上说,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小额信贷模式、基于大数据的众筹模式、金融服务平台模式、网络保险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模式。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并随着第三方机构对支付结算、投资理财、融资等传统金融领域的渗透以及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理财和移动金融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四条主线。
目前,国内学者主要基于银行业自身来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其观点集中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传统金融业务带来的挑战和机遇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等方面。刘澜飚等人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分析国际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现状和趋势,表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中介的替代作用较小,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融合空间。[1]李有星等人通过分析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比较了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提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问题是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制度等方面的选择。[2]孙杰等人通过对比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银行之间的本质差异与各自挑战,指出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银行业发展新思路。[3]曹凤岐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四种模式以及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挑战,认为其是一种革命性新型金融。[4]王锦虹通过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负债影响较大,对商业银行其他业务影响较小。[5]李渊博等人利用我国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通过误差修正模型得出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传统商业银行金融模式具有替代效应。[6]
3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互联网+”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关键在于将互联网作为一种渠道,更好地直接对接传统商业银行价值链的上下游,主要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理财产品、贷款业务、负债业务等方面进行渗透,最终影响到商业银行主体的经营业态、管理模式。
31互联网金融分流商业银行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吸收资金价值链上游客户存款,它既是商业银行正常运营的基础,又是商业银行三大业务的基础。据统计,传统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一直维持在未低于两位数的较高增长水平,但自2013年6月余额宝货币基金上线后,在2014年却出现个位数增长。据2014年上市银行年报统计,16家上市银行存款总额下降了348%。与此同时,16 家上市银行存贷比持续上升,2014年年底平均存贷比为7145%,多家上市银行存贷比逐步逼近央行规定的75%上限。自从余额宝上线以来,我国在其带动下的货币基金,也在其后一年多来急剧上升,2013年6月我国货币基金总额只有3042亿元,而2014年12月我国货币基金总额增长为20865亿元,增长了686倍。商业银行负债业务规模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数量的反向变动具有相关性,说明互联网金融正逐渐分流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同时互联网金融公司会依据其客户黏性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性来满足处在资金价值链上游供给者的各种需求,甚至通过大数据挖掘的帮助下直接匹配资金价值链下游需求者。在互联网金融的这种持续影响下,处在资金价值链上游的供给者将绕开传统的商业银行,寻找更具有投资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这必将给创痛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带来较大冲击。
32互联网金融缩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是为资金价值链上下游客户提供服务,根据2014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研究报告》,银行卡办理、结算与清算、业务等成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互联网金融首先兴起第三方支付,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主要代表,再到之后的阿里小额贷款,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与传统的商业银行卡相比,第三方支付具有支付成本低、付款便捷、账户管理数量不受限制等优势,而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支持与使用。据艾瑞咨询报告,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逐年扩大,至2015年年底超过31万亿元,同比增长了526%,而2015年“双十一”传统商业银行网银支付比例已下降到不足10%。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业务模式也在不断创新,涉及很多在传统商业银行中所未运行的模式,包括福利管理、代扣保险费、垫付式“流水贷”等方面,并渗透到证券、基金、保险等领域,正不断蚕食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结算收入。
33互联网金融占据商业银行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主要是满足资金价值链下游客户贷款需求,且贷款业务相对于客户资金需求显得供不应求,暂时处在卖方市场。据《2015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395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39万亿元,占比仅为1851%,可见小微企业从传统商业银行中获取贷款的能力较弱。而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元,服务中小微企业超过80万家,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在中小微企业贷款方面呈现出比较优势,其在客户规模、贷款交易成本、贷款资金成本方面能更好地满足资金价值链下游客户需求。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将逐渐占据商业银行在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业务。
4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建议
综上所知,面对着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所造成的影响,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一方面,立足自身情况和竞争优势,制定实施与互联网金融相融合的发展计划,以此来发展快速抢占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先机。另一方面,从管理模式和经营业态等方面进行创新,积极推动传统商业银行向智能化网络银行的转型,进一步增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经营环境下的综合实力。
41商业银行智能转型
商业银行应按照互联网金融机制要求进行运行模式转型优化,更注重市场培育,而不过多强调收益。第一,商业银行应明确其在发展互联网金融过程中的比较优势,充分发挥其现有的客户基础、网点网络、技术实力等方面的优势资源,且处理好与第三方机构的竞合关系,实现线上支付、线上融资以及移动金融等业务领域的突破式发展。第二,商业银行应加强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设功能齐全和产业链完善的自助银行。借助信息挖掘技术,推进客户资源和相关信息数据的积累,实现网络精准营销,以期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为客户进行产品设计和服务,实现信息同步交互共享和精细化客户关系管理,进而形成以物理网点与信息网络并行、线上线下同步的客户开发与贴近营销网点式的布局。
42商业银行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商业银行应该积极融入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合理把握与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机构、中间商等参与方的竞合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共赢。在进行融合过程中应该关注以下问题:首先,合作对象应匹配。商业银行应基于共同需求、理念、发展思路的匹配程度寻找合适的互联网公司,使合作更加有效;然后,注重合作排他性,即商业银行应集中资源有效配置,选择适当数量的合作对象,并通过签订排他性协议促使双方共同积极地进行互联网金融创新,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再者,注重合作深度。合作双方不应流于表面,而应切入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即深入到大数据挖掘与云计算等领域;最后,注重合作平台建设。商业银行和互联网公司应共同建立互联网金融合作委员会,并借此平台将双方合作发展上升到战略高度,确保合作依托平台得到落实。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生活;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用手机在饭桌上用餐闲聊时买入理财产品;我们可以不必挤在证券公司的大厅里购买股票;我们也可以不再顶着烈日暴雨跑到银行柜台进行支付或转账……金融交易的方式变得快捷便利,这是新时代金融最直观的体现,是一场划时代的金融变革。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本质的定义仍具有争议,是互联网技术还是金融?又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业务的简单结合。它的出现是自然而然的,应运而生的――在安全的网络技术前提下,大众逐步接受了电子商务。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合作,利用通信技术,打造集支付、投资、信息中介服务、资金融通为一体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金融服务方式的改变可谓前所未有。移动互联网为其提供了全新的服务网点应用空间,覆盖范围更加广阔,服务对象更加多样。通俗认为互联网金融浪潮爆发是在2013年。首先是互联网企业推出的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等金融业务。其次是电子商务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诞生如余额宝之类的理财产品。再加上由传统金融机构推出的互联网交易,构成了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最主要的三种类型。据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在2015年已超过10万亿元。
对消费者来说,交易的效率和便捷性大幅提升。除了办理开户、资金证明等业务,消费者可以足不出户,也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通过移动和电脑终端实现其他几乎所有交易业务。这种变化不仅免除了繁琐的手续,更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时间。
对金融机构而言,大幅降低了成本。第一是店铺成本。以电子终端交易取代店铺柜台,店铺数量减少,店铺规模也在缩小。特别是体现在证券行业,证券交易大厅大幅缩减,规模也明显缩小。未来金融机构将基本实现线上业务全面化,无店铺趋势会进一步强化。第二是工资和纸质成本。互联网让线上交易取代了柜台交易,电子凭证取代了纸质凭据。
总之,互联网金融不仅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方面的空白,提高了资源利用率,降低了融资成本,更实现了金融的大众化和普遍化,让金融贴近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互联网金融完善了社会与经济的功能。
三、互联网金融的存在问题
现今的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最主要面临的问题是缺乏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首先,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形式会处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灰色地带,甚至突破律法的底线。最具争议的便是众筹,因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批准的债券及股票的发行都属于非法集资,所以大部分众筹的模式为预购+团购。曾有互联网公司推出股权投资模式的众筹方式,出售原始股权,结果该业务因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而被监管部门取缔。
其次,互联网金融因缺乏健全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储管理制度体系而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一问题在P2P借贷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旦出现互联网借贷平台携款逃跑,不仅给放贷人造成资金损失,更会破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形象,同时给整个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最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仍存在漏洞,部分企业会未来追求盈利而激进地选择一些高风险的交易方式,但同时因缺乏相应的客户信息资源保护机制,会导致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诈欺和洗钱。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会因管理不当而造成客户信息泄露等情况。
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互联网金融的综合性和专业织发展
互联网金融将实现以服务为核心,提供快捷化、定制化的特色金融服务,打造全能的、标准的、专业的一站式金融平台,将资源整合和专业化经营有机结合。
(二)传统银行、信用卡汇款等支付业务被移动和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替代
移动设配正逐步发展并超过传统金融机构自助设备及网点。研究表明,从2012年至2017年5年内,世界移动交易价值和总量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35%,互联网支付替代传统支付的趋势越发明显。
总之,未来的一切都将是数据化的、移动的、在线的、相互联通的。前所未有的方便快捷将带来极致的用户体验,人们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会因为任何一点创新突破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行业格局的改变和重组。
参考文献:
[1]洪偌馨.中国活跃P2P平台已超过300家担保杠杆过高风险显露.第一财经日报,2013.1.14
[2]潘晔.网售原始股碰“红线”被叫停众筹安全边界在哪?新华网,2013.6.13
[3]李平,陈林,李强,冯毅,赵洪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研究综述[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2015(44):245-253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直销银行;互联网金融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第三方支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已经对人类经济生活产生颠覆性影响。其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服务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研究城市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业务发展策略十分重要。
本研究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城市商业银行提出互联网金融化背景下银行业务发展策略。构建的互策略不仅包含城市商业银行直销银行的建设,还提出利用商业银行本身优势,同时依托直销银行尝试开展P2P、众筹和平台理财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一、文献综述
谢平、尹龙(2001)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电子货币在社会经济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传统的货币供求理论已经无法解释电子货币的现象,进而导致了货币政策、金融市场等的一系列演进。金融体系当中主、客体的变化给金融行业的治理和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
谢清河(2013)从现代金融中介理论出发,认为信息处理是金融体系的核心,互联网金融借助其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及组织模式方面的巨大优势,在融资与风险管理控制方面很大程度上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并且提高了金融功能的运行效率。但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对现有监管体系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宫晓林(2013)指出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战略、筹融资、客户渠道、定价以及脱离传统媒介等方面对传统商业银行产生了较为深远影响。作者认为商业银行应该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从而赢得新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业若想获得持久而健康发展,则还需要倚靠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起自身良性发展的基础,勇于创新,加强自身系统安全的建设。
二、城市商业银行直销银行业务模式方案
首先,明确业务定位。一是依托传统银行的高信誉特点,为顾客提供安全、优惠、及时的金融服务;二是要转变盈利的着眼点,业务要由传统的产品服务提供者转变为从产业需求与供给之间的连接点寻找盈利契机。
其次,丰富业务内容。其业务内容主要包含:一是传统银行产品的平台化,可在直销银行上直接销售传统银行产品,如存款、基金、理财等产品,方便用户;二是提供P2P金融服掌教ǎ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快速评估贷款方的信用等级,提供无担保的平台金融服务;三是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众筹,对其开展信贷调查,为资金出借方提供担保等服务;四是加强同业的合作,借助直销银行平台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
再次,拓宽业务收入。直销银行的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和直销银行平台中介收入。利差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与传统银行业务盈利模式基本相同,其拓宽业务收入表现在通过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更加优惠的手续费用吸引更为广阔的消费者群体,从而增加这两项收入。而直销银行平台业务收入则为直销银行的创新业务,例如P2P贷款、众筹业务等带来的额外收入,有助于多样化城市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可以增强银行抵御政策风险等风险的能力。
最后,保障业务实施。直销银行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最基本组织架构设置、人员激励和信息技术支持等。具体表现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为满足直销银行建设需要,成立直销银行部,按照独立银行的方式筹备,一旦监管部门发放牌照,直销银行部立即分拆,申请直销银行牌照。前期直销银行部可设立产品研发团队、市场营销团队和业务运营团队,分工合作,密切配合。
(二)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需要注意:一是建立有利于直销银行发展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给予直销银行一定程度的财务权限;二是建立以利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以营销业务笔数、金额、客户使用频率和贡献度等为关键指标对直销银行团队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年终利润完成情况予以一定比例的奖励。
(三)信息技术
直销银行部经营管理所涉及的信息技术支持和系统建设纳入信息科技应用总体规划。系统规划和建设由信息技术派出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协调信息技术部门的相关资源进行统筹安排,不涉及银行业务的开发工作由直销银行部和信息科技部派驻人员具体组织,加快系统开发进度,抢占市场。
(四)风险管控
直销银行业务优势突出,但同时也存在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在内的多种风险。目前,国家已启动关于P2P业务的监管,多家P2P平台被关停;同时对贷款方的快速信用评价必然一定程度上牺牲信用评估的严谨细致。因此,管控相关业务的风险至关重要。本人建议可采取:①构建大数据平台或与拥有大数据来源的企业展开合作,为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奠定基础;②发挥传统银行授信部门的优势,展开部门间合作,进一步规避信用风险,这也是城市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优势;③密切关注政策动态,贯彻中央精神,严格遵守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各项规定,不要存侥幸心理。
三、结论
本文提出城市商业银行应把直销银行业务作为互联网金融化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策略选择。同时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开创性地在国内外直销银行业务功能基础上,建立了糅合互联网精神打造了直销银行业务的新模式,具体提出建立直销银行业务模式的组织架构、考核和技术和风险管控等保障措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参考文献:
[1]谢清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3,(49):29-3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村信用社;风险控制;对策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与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更加方便快捷,更具普惠性,能够有效满足小微客户“短、频、快”的融资和投资需求,而小微企业的主要客户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客户源,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替代品不断增多,造成大量客户流失,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竞争压力和冲击。
(一)互联网金融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垄断地位
我国农村地区普遍的缺乏金融服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深入到农村地区,服务农村的只有农村信用社这一金融主体。作为国家性垄断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具有稳固的金融服务核心地位。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互联网技术创新驱动下,中国金融业迎来了互联网金融时代。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小微客户在需要金融服务时,有更多的选择可能,即使在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民,在选择购买金融服务时,也可以多方选择,这挑战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传统的主导地位。
从信贷角度来看,将广大资质较差的小微企业和个人纳入客户范围的互联网金融所展现出的普惠性,有效吸收了零散资金、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扩大了客户范围、赢得了小微客户的好感。从中间业务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推出的大量门槛低、收益率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支付宝、余额宝等,在广大中小投资者中深受欢迎。从支付手段上来看,随着第三方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互联网金融企业支付业务的大发展已经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包括农村的农民群体,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传统支付业务迅速边缘化,不再具有区域垄断上的竞争优势。从以上几点不难看出,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各个方面都迎来了互联网金融的强劲挑战,且在融资和支付业务等方面均显示出弱势,其垄断地位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打击了农村信用社的收入来源
随着互联网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被开发出来,以货币基金等长短期理财产品,大比例的抢占了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市场份额,而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存贷款的利差,在交易成本上又远高于互联网金融,造成自身在利率方面劣势更显著;同时,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所推出的种类多样的创新理财产品,年轻人表现出较高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对创新意识较弱,产品相对单一的农村信用社产生了破坏性的冲击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积极推广第三方支付功能,手机支付已在多领域替代了银行的POS机支付渠道,并且扩张势头依然强劲,这也使农村信用社的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急剧减少。
(三)互联网金融分流了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金融机构竞争表现出新的特点,就是针对广大普通客户群体的规模数量竞争。客户数量越多越会产生滚雪球效应,影响越大,而稳定的大规模用户意味着累计数据的增多,基于大数据下的分析也将更准确可靠,据其所做出的决策也就更有效,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理想的经营收益,进一步促进相关经营活动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对农村信用社的小微存贷款客户群产生了严重的分流作用,改变支付结算习惯的广大用户,进一步分流了使用农村信用社支付方式的客户群。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不断壮大,其影响力日益增强,其会与农村信用社更多的传统业务展开竞争,关于客户群的争夺战将会愈演愈烈。
(四)互联网金融改变了农村信用社的科技支撑
金融的发展历程就是不断进行创新的过程,同样,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必将一路伴随着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必须依靠先进的科技水平作楹蠖埽其中,金融信息化程度是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信息化水平决定了金融服务水平,其带给客户的直观体验就是其便利性,这直接决定了客户对金融机构和服务渠道的选择。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在对农村信用社等传统金融机构产生威胁的同时,也推动了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各家银行相继推出各种新型产品和相关配套服务,以期赢得更多客户,占领更大市场。科技的创新必然需要大量的投入,农村信用社在产品设计和差别化定价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劣势,若想在这波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不被打到,就必须大幅度增加对科技,即对金融信息化水平的投入,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和更满意的体验。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农村信用社的转型发展
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具体分析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农村信用社的转型发展方式。在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方面,吉林省农村信用社通过积极“互联”,努力实现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共同发展。具体的,吉林农信社实施了“服务网”的线上线下服务互联,积极在线上形成5大类104个农贷产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创新产品,积极服务于弱势群体,推出“缴税贷”、“电商贷”、“网贷”、“微贷”、“农民综合授信”等新产品,突出服务广大农村居民的资金需求。九台农商行“九台金融”网络融资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线下在厅堂服务根据客户动向,改进服务流程,完善厅堂功能。吉林农信社形成了“渠道网”,使得物理电子渠道互联,在分销渠道建设上,继续坚持网点分类、功能分区、客户分流、产品分销四大基本原则,积极进行转型发展,通过对业内业外跨业互联,形成“跨业网”,其具体表现在吉林农信社对互联网平台的创新利用上,通过物理渠道和电子虚拟渠道整合,将互联网金融创新与传统业务有机结合,努力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渠道服务体系,保证金融服务在市、县、乡镇、村屯的全覆盖,特别是对村屯金融服务的深入拓展,使得农村金融“最后一公里”难题得以破解。根据吉林农信社的发展现状,我们提出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农村信用社的转型发展思路如下。
(一)深耕市场,培养客户忠诚度
在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经济环境下,能够准确定位客户市场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显得非常重要。毫无疑问,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规模、产品、实力、人才、科技方面的竞争优势,农信社明显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如何避免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大中型银行进行正面竞争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完全可以采用错位竞争的方式,通过准确定位客户市场,在互联网金融公司、大中型银行的竞争缝隙中,实现快速发展。具体来说,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应发挥自身决策链短,及在吉林省九台、白城、梨树县等主要县镇和周边农村根基稳的优势,深耕现有客户群,发挥自身特色,坚定做农民致富的银行、微企成长的银行、居民兴业的银行,切实想客户之所需,培养已有客户群的忠诚度,提供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对客户进行及时的基础金融知识普及、给乡镇及农村客户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投资储蓄建议、对某些有需要的客户进行上门服务,让客户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融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
(二)夯实基层,提升服务水平
作为以“农民致富的银行、微企成长的银行、居民兴业的银行”为口号的农村信用社,吉林农信社要始终坚持自身在“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上的定位,实施差异化经营战略,提供专为三农和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产品服务,努力缩小与城区商业银行在规模、产品、实力、人才、科技以及经验等方面上的差距。同时,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为本地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三)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战略合作
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合作共享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主题。在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农村信用社竞争的同时,可以对其合作的可能性进行深入研究。显然,农村信用社应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空间要大于大中型银行,二者各自的传统优势可以实现互补,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农村信用社的客户资源信息共享。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进行网上经营,积累大量的网络数据信息,农村信用社利用地缘优势,在区域客户信息上具有优势,二者存在合作的空间,例如二者可以进一步打造特定区域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吉林省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较缓慢,因此,吉林农信社更应为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其贷款业务的条件;并在加强合作上下功夫,加大对二者合作的可行性及实际合作方案的研究投入,将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上升到战略层面上来。
(四)加大科技投入,全面提升科技研发与应用水平
互联网金融可以说是在金融领域发生的一次重大的科学技术革命,农村信用社需要在产品设计、数据整理、业务操作、管理决策等多个环节进行业务创新,这需要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环境下,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水平成为吉林农信社发展的最重要驱动力。第一,科学技术的发展必须要求巨大的资金投入,吉林农信社要建立优质的信息处理系统,加强对数据的整合能力,完善分析系统,构建人性化的客户管理系统,必须不遗余力地增加对科技研发的投入。第二,加大数据的应用研究,深度挖掘数据信息。吉林农信社要将历史积累数据结合新的客户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以农村居民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库。第三,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吉林农信社要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金融信息保密机制,在金融信息系统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方面,以保证客户的信息安全为中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各项金融业务安全的进行。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对策建议
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虽然很短,但作为我国金融创新的重要成果,需要鼓励扶持,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问题,防范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非常重要。以风险防范为核心,我们提出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的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构建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蔓延的监管体制,将互联网金融发展置于风险可控的大环境中。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关注各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在风险方面。在工商税务等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此类机构存在潜在发生风险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一行三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牌照的发放审核力度,发挥一行三会长期积累的行业监管优势,积极联合科研院所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深入分析互联网性质的新型金融业务的风险特征,探索建立网络风险的“防火墙”。严厉打击违法的互联网金融活动,公安机关加大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的违法吸储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构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优良环境,农信社在加强传统业务风险监管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监管,努力设置最严密的风险监控系统,最大限度的防范互网金融风险。
第二,强化风险意识,提高农信社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强化信用社从业人员的责任认识,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特别是风险防范意识。深入实践行业自律,积极向农村居民普及金融知识,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进行公众风险意识提高的宣传活动,既要利用好互联网金融服务,又要避免参与违法互联网金融受到伤害,针对金融概念了解较少、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农民和中小型农业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特色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服务好这些客户,降低客户的金融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发明,针对农村居民的特点,以客户体验、交互性能为中心,通过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银行核心业务,推出满足特定客户群体特殊服务需求的金融产品,通过在农村地区推广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农信社的快速发展。
第三,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积极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小额信贷中介服务性质定位,对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发展方向、监管办法及违规处罚、退出机制等相关内容做出界定,保障农信社在进行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触犯法律条规,突出农信社在针对农村居民企业提供小额信贷上的金融服务优势。加快出台对农村普惠金融和弱势群体金融服务的扶持政策,强化扶贫攻坚计划与农信社金融业务的对接,确保在农村信贷上,建立以农信社为主体的风险补偿、财政补贴及税收、信贷优惠等正向激励机制,支持农信社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特别是在风险有效防范的前提下,针对农村居民企业的特色金融服务创新,促进农信社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积极为农信社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规范发展出台规章措施,为互联网金融时代下的农信社转型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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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建华.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转型发展的启示[J].吉林金融研究,2015(04).
1文献综述
近几年,学界对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研究方兴未艾,众多学者都进行了大量探究,其中关于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推进作用的文献也较多。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有别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而且其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下的金融无中介状态,本身具有普惠作用。焦瑾璞(2014)认为普惠金融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国家对普惠金融也越来越重视,同时也指出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的推动,其中便包括互联网金融的作用。王金龙、乔成云(2014)则探究了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内在关系,分析了各自模式所存在的优势及不足,主张三者扬长避短,协同发展。朱迎、刘海二、高见(2015)从农村金融普惠的角度,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优势,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提高农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融资可获得性及有利于改善农村的金融基础设施。在对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相关关系的大量文献中,学者们都一致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虽然大部分也都提及互联网金融在降低成本方面的优势,但很少就该角度对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进行细致的分析。本文创新点正立足于此,从成本角度下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互联网金融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主要是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所决定的。因为普惠金融的宗旨是服务所有有金融业务需求的群体,其中当然包括传统金融无力服务也服务不好的小微群体,这部分群体得不到传统金融行业服务的原因也正是金融交易成本在双方之间居高不下,致使即使在一方有强烈需求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没有动机顾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打破了这一“僵局”,创新性的服务模式和突破时空限制的服务途径,使得那些没有机会享受到合适的金融服务的群体也能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包括在线支付、网上借贷、网络理财等都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从作用机制上看,互联网金融通过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从而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1)互联网金融最大限度突破时空界限,节省了网点布局与人员配备成本。互联网金融基于信息科学技术,利用移动终端实现网络支付等各种金融服务,只需要设备联网便可轻松实现各种交易。这最大限度的突破了以往金融服务模式的时空限制(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获得某种金融服务),节省了传统金融需要布局实体服务网点的建设成本和配备专业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而原先这些成本是会被计入银行业务开展的运营成本中,在随着业务开展过程中将这些成本分摊给接受服务的群体,这样金融交易成本随之抬高。互联网金融成本使得这部分成本被最大程度地降低,从而带来交易成本的下降。(2)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金融交易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难以避免的,尤其是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服务机构往往无力收集到小微群体(包括农民、学生、小微企业等)的财产状况、信誉水平、偿还能力等信息。主要的原因便是小微群体相对分散,相关信息繁杂模糊,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这些服务对象进行审查时,投入的成本过高,甚至远远超出所得利润。互联网金融则可以通过生成、保留用户金融服务需求、服务记录等信息,通过云计算对海量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金融服务机构所需要的用户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由原来信息收集所带来的金融交易成本。(3)提高了金融支付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利用移动电子设备,通过网络传输以及云计算等方式转移货币价值,从而实现各种金融交易,高效率的支付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支付成本。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平台,金融交易可以绕过传统的金融中介在网上需求,在透明高效的环境里实现直接交易,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最大限度促进了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
3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典型模式分析
(1)P2P网贷模式。P2P网贷是指个人对个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资金借贷融通行为。其流程是借款人在网上贷款需求,招标一个或多个投资者提供固定利率的贷款。通过P2P网贷平台,可以实现零散资金的充分利用:一方面能够为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平台,使得这部分人获得较传统金融机构存款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为有小额资金借贷需求的群体提供了良好的贷款机会,这部分群体过去往往由于无担保物、缺乏信用记录、还贷能力难以鉴定等,而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依托于网络平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且突破了地域制约,通过专业化服务团队的运作,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也得到大幅度降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契合普惠金融的理念。(2)网络理财模式。网络理财模式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理财模式,即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金融理财服务。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等,使得网络理财较传统理财方式有了更大的成本优势。与传统理财模式相比较,网络理财的服务供应商能够通过节省运营成本、通信成本、信息收集及利用费用等降低总运营成本,大幅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终使得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交易成本也随之降低。统计数据显示,发展虚拟网上理财网站的投资仅为建设营业网点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日常费用只有其四分之一左右。网络理财模式的出现使得个人、家庭等的投资渠道得以拓宽,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低交易成本也致使服务门槛大幅降低,进而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强大动力。(3)众筹模式。众筹模式是指个人或团体利用互联网以及SNS传播的特性向公众展示创意,通过团购+预约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众筹不再以投资是否盈利作为投资者投资的单一标准,而是部分移向投资者(网友)的兴趣。众筹模式具有低门槛、多样性、注重创意、依靠大众力量等特征,使得原先有创意无资金的人能够启动自己的项目。在这点上,众筹模式降低了融资者的融资成本,推动了金融走向普惠性。
4为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监督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4-0104-02
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互联网开始与金融行业相融合,诞生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正在以无可匹敌的势头向传统金融发出挑战,影响着大众的生活,改变着世界。互联网金融在以方便快捷的交易优势取得了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金融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交易中以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网络为媒介进行操作,以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对传统金融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并在整个金融领域取得主动权。在发展过程中,金融与互联网技术有效结合,延伸出了电子货币、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P2P借贷等多种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的改善和优化,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其特有的方便快捷、安全性高的特点深受广大用户的青睐,其中目前占领市场主要份额的支付宝发展最为迅速,此外,微信支付模式也在乘胜追击。第三方支付的业务交易规模自2013年初开始呈稳步增速态势,截至2013年8月,获得许可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有250家,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22.59亿笔,金额总计达到6.55万亿元;到2015年9月底,交易规模突破了9亿元,是2013年第一季度的3倍。
(二)众筹融资模式
众筹融资方式是发起方以融资为目的,在众筹网站上一些创意项目或者产品,针对项目设立目标金额及其周期,向投资者以团购和预购方式募集项目资金。 2013 年底中国权益众筹市场融资总规模开始扩张;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突破4.4亿元,同比增长了123.5%;2014年全行业项目数量高达4 500个,新增了约50家众筹平台,用户规模达到790 000人。根据目前发展形势可以大胆预计,未来众筹行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张,到2018年权益类众筹市场融资规模将突破150亿元,将迎来新的行业爆发期。
(三)P2P网络融资平台
2007年6月,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家P2P网络信贷平台。拍拍贷的成立,标志着网络融资模式开始在我国兴起,并延伸出更多服务模式。2014年12月,P2P网贷行业的服务的企业超过500家,从业人员的数量约为39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437.6亿元;到2015年增长至1 000多家。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
1.流动性风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以及金融工程的发展,金融领域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营管理中运用了大量的数据模型和计量模型,加剧市场的流动性,造成资金短缺。余额宝属于开放式基金,流动性较强。它最大的卖点是随时能够申购和赎回,所以更容易产生流动性风险。比如,2013年淘宝举行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活动中,支付宝交易额突破了350.19亿元,交易笔数超过1.88亿笔,其中利用余额宝购物的金额超过70亿元,1 600万笔的交易记录刷新了交易记录。但同时,如果出现客户的大量赎回,那么在到账时间段,大额的赎回势必会给流动性带来冲击,这也就意味着余额宝面对突况的缓冲能力不如传统金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在P2P网络信贷中表现尤为突出。我国P2P信贷公司到2014年达到了倒闭和跑路的高峰,联网信贷行业已经暴露出风险。有数据表明,超过1 200家P2P机构中,跑路379家,整个行业面临洗牌。分析认为,之所以有这种极端情况的出现,正是由于法律不健全和注册要求比较低造成的。据市场调查显示,许多P2P机构盲目扩张业务,大量借款未收,公司贷款周转困难,甚至于有些平台设立的初衷就是为了金融诈骗。因此,未来的P2P行业必须加强政府监管,才能有效控制这种野蛮化的拓展。
3.操作风险
与传统金融面对面的操作不同,互联网金融是交易者通过网络平立操作即可完成的,故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在网络金融机构由于自身交易系统、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存在缺陷和机构内部管理失误等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发生在2015年5月底的两起重大金融事故均是因操作失误导致的。2015年5月27日,支付宝出现登陆异常、无法转账的故障,并且余额宝不能正常显示余额,作为互联网支付巨头出现的操作失误和故障备受关注;之后第二天上午,国内另一互联网携程网系统发生瘫痪长达12个小时,用户数据面临巨大安全风险。事发后,两家机构官方均承认,系统瘫痪分别是由于摸底光纤被挖断以及内部员工错误操作所致。互联网金融操作风险一般涉及范围较广,例如,第三方支付系统经常会因为使用不当或者系统缺陷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甚至存在资金被非法转移的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
1.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是目前严重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如下:第一是计算机病毒或黑客的攻击。例如,2015年6月18日,美国万事达等公司的服务商数据处理中心被黑客侵入,导致4 000万个客户信息被截获,致使客户资金处于危险状态。第二是相关加密技术不完善。一些支付机构只追求便捷支付,却忽视了安全问题。2015年6月,发生在珠海市的一起特大金融案件轰动全国,犯罪团伙非法盗取买卖个人信息,通过制造扫描探索软件,用以批量测试和比对支付账号和密码,进行网络套现,来盗取支付宝资金,致使客户资金损失惨重。第三是TCP/IP 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使得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有数据表明,2013年,国内某知名保险公司80万客户保单资料被泄露。此类事件的高突发性,引发了我们对互联网金融领域数据管理安全亟待改善的深思。
2.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拓展业务时面临由于虚拟业务的特殊性而遭受损失的可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消费者由于自身条件及需要不同,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也各有特色,所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产品的差异给网络金融机构造成损失。第二,网络金融机构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差错或侵害客户权益行为,致使其信誉下降而遭受损失。2009年7月,在杭州成立了数字金融服务中心,又称“数银在线”和“在线贷款超市”。这是在我国成立的第一家B2C模式贷款平台,所以在当时享受了多项政策支持。然而,该企业在创办4年之后,由于创新过度,长期找不到稳定赢利点,加之管理不善和运营故障等问题产生了无法挽回的流动性危机,最终破产。
3.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及相关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因法律方面的原因而招致损失的风险。互联网金融是建立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基础上所形成的特殊运作机制,随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和市场利率化的推出和深化,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向传统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框架提出挑战;相应地,与传统金融相比较,网络金融背景下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和突出。对此,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却还不够完善,且机构内部对风险应对能力不足,极易引发法律风险。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网络金融体系脆弱
金融体系内部的不稳定是引发金融风险、产生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网络背景下,一方面,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促进金融领域劳动分工细化、生产链条拉长的同时,使得处于生产链条各个节点处的不同金融部门之间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网络金融交易平台在为消费者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的同时,也加大了金融资产之间的相互渗透程度和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关联程度。以上二者的综合使得整个金融体系更加脆弱,导致单个部门的问题向其他部门迅速传导和扩散,产生“多米诺骨牌”,从而引发各种金融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自身具有虚拟性
目前,公众对互联网金融交易持反对和怀疑态度的呼声日益强烈。互联网金融依靠的是计算机技术和电子设备,在数字化金融信息、电子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引进了虚拟化的金融实务运作。然而,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在交易时不受时间、地域的控制,交易对象也不够透明,导致信息不对称、网络失密。泄密的可能性增加也给犯罪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从而滋生了一系列的金融诈骗案件,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甚至给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
(三)金融立法的滞后性
金融领域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中,而我国在互联网金融政策法律方面却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网络金融日新月异的发展。事实上,作为新生事物,大多数国家尚未形成配套的法律法规,原有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从而使部分网络金融问题暂时处于无法可依的不确定状态,造成相关主体在网络金融系统上的法律行为和后果具有不确定性。
(四)政府部门监管的缺失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政策并未覆盖到互联网金融,主要是针对传统金融体制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其发展速度明显不协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缺失引发了一些网络犯罪活动,影响了金融消费者权益。近几年来,愈演愈烈的P2P网贷平台跑路风潮正是由于监管的漏洞导致的。2015年1月,我国P2P网贷平台总体数量高达到1 664家,而其中问题平台高达345家。其中诈骗跑路的平台占到了59%,提现困难高达34%。所以,对互联网的监管是我国当前应该加以重视的问题。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堵塞技术漏洞,降低技术风险
首先,我国应该实行互联网技术统一标准,并加快与国际计算机技术标准接轨的速度,这样不仅有利于检测和防范各种互联网金融风险,还有利于将互联网金融风险降到最低。其次,为了降低成本,我国目前采用技术外包或者技术引进的形式,主要依赖外国的研发技术,这并不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持续性发展。所以,我国应加大科技投入,加强自主创新,在软硬件方面,加大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力度,切实在关键技术,诸如防火墙技术、数据加密技术,防病毒扩散技术等方面有所提升,减少对发达国家技术的依赖。同时,应该加强互联网技术人才配备,严格市场准入,提高设施和风险控制标准,严格网络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管理。大力扶持资质优良、信誉良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而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且突破监管底线的企业给予行业禁入的重罚,将其限制在监管黑名单中。
(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减少法律风险
首先,我国政府应该建立互联网金融统一的法律规范。探讨总结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这些实际问题,相关部门要提出一些具有实际参考价值的解决措施;根据现阶段情况调整电子金融和电子商务具体安全问题的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清晰界定网络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在弥补现有法律法规缺陷的同时,坚决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其次,适时完善网络交易标准,明确市场准入规则、业务标准等制度。尽管我国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得了合法身份,但是总体上来说还处于“三无”的尴尬状态。
(三)加强对网络金融的监督管理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仅要考虑到金融方面的监管,还要兼顾互联网属性的特点。随着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目前我国已经陆续出台了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但是总体数量偏少,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不完善。这就要求监管当局要紧跟互联网金融创新步伐,对新出现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密切关注,防止发展脱离正常轨道。相关监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动态跟踪行业潮流,以继续完善监管。
(四)建立风控制度,构建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起步迟,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对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的管理、控制和防范还远远不够。第一,要加强其内部的安全性管理。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考虑组建专业的风控团队,包含法律、金融、互联网三个领域,对企业运营中的各种风险做出合理准确的预测和评估,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从而能够全方位监控潜在风险。第二,要提高技术层面的安全性。要加大针对黑客入侵与病毒防范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大对数据安全方面的投入;请专业的数据安全服务商对企业的数据进行全面评估,并且定做适合的安全系统;还应该对企业员工进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数据安全操作的培训,使得企业从意识到运作都能对网络和数据的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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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P2P网贷 安全框架
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方面,国外的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进行了深入的探讨。Karne Furst对美国金融市场的商业银行做了调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收入从利息收入更多的向中间业务收入转移,开展电子金融服务的银行其负债来源更为广泛,并且其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也相对较高。Anait K. Pemlhatur认为,银行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将面临法律风险、声誉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安全风险。随着银行进入网上银行这一领域,一种具有前瞻性、创新的风险管理方法是必不可少的。随着网上银行的出现,之前的自我监管措施将演变成一种日益详细的审查。相对于国外学者的风险管理方法,国内对于互联网金融管理方法的研究主要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根据现有的研究文献,大多数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和P2P网贷安全的局部点(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等)进行研究,本文核心创新就是在现有互联网金融行业实践和理论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安全核心框架,并在后续章节具体分析安全框架的核心元素,从宏观框架的角度来阐述和分析以及解决互联网金融P2P网贷安全问题。
一、P2P网贷安全核心框架的内容
(一)P2P网贷技术平台的整体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如此快速的l展,多样化的IT技术手段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推动力。金融是一个信息密集型产业,信息、技术、制度构成金融业的三大基石,每一次信息技术的变革都对金融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依托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来实现的,一个优秀的平台不仅能吸引投资理财者的驻留、深入了解并参与投资,更是展现一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品牌与实力的门户。一个优秀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具备高安全性、稳定可靠、人性化的用户体验、功能完整以及高效简便等特征。
(二)P2P网贷监管措施和业务风险管控
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要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不过支持和包容并不代表放任自流。面对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也是政府应有之义。需要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应当通过适度监管的各项措施将潜在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繁杂,包括P2P网贷、众筹等业务,随着这种爆发式交易额的增长,操作不当就可能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的高压线。从现阶段我国发展情况来看,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能否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良好的业务操作风险控制,P2P平台的交易才会活跃,也才能盈利,才能可持续。
(三)P2P网贷大数据征信体系以及应用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有机结合,重点在于后者。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和借贷交易,核心是信用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一样离不开风险识别、判断、评估和管理。对于当前正在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对征信数据的需求可以用饥渴来形容。国外Lending Club公司充其量也只有几百个员工,大多数英国的P2P公司员工在20-30个人,所有的工作流程都是线上完成,也就是纯线上的网络借贷。这都归功于国外的征信体系非常健全,个人违约成本非常高,直接会影响到个人在本地生活的所有场景,比如租房,找工作,甚至找男女朋友。在国内的P2P领域,目前仍无法利用纯互联网技术手段来有效进行风控。
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征信数据的使用方,征信数据代表的并不是过去,而是通过过去的记录来进行一系列的模型分析判断他未来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等,从而决定是否给予借款人的借款支持。目前中国的信用数据评估体系五花八门,没有通用的标准,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征信上运用效率低下,还需要自己线下做进一步的征信查询,甚至自己做征信模型,这都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二、P2P平台安全系统的基本框架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需求分析,在系统架构设计中通过人、管理和技术手段三大要素,构成动态的信息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框架WPDRR模型,实现系统的安全保障。WPDRR是指:预警(Warning)、保护(Protection)、检测(Detection)、反应(Reaction)、恢复(Recovery),五个环节具有时间关系和动态闭环反馈关系。
1.预警:利用远程安全评估系统提供的模拟攻击技术来检查系统存在的、可能被利用的脆弱环节,提供解决方案的建议。
2.防护:保护通常是通过采用成熟的信息安全技术及方法来实现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本文涉及的框架中采用身份认证系统、权限控制系统、边界控制、防病毒网关、传输加密、安全的操作系统。
3.检测:通过检测和监控网络以及系统,来发现新的威胁和弱点,强制执行安全策略。
4.响应:在检测到安全漏洞和安全事件之后必须及时做出正确的响应,从而把系统调整到安全状态。
5.恢复:灾难恢复系统是当网络、数据、服务受到黑客攻击并遭到破坏或影响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系统恢复正常。
三、P2P平台安全的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金融P2P平台系统网络拓扑图
以WPDRR安全模型为基础设计的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安全系统网络拓扑图如图1所示。
通过以上拓扑图可以看出整个网络系统通过三道防火墙划分为四个逻辑区域,按由外到内的顺序部署。最外层为是Internet区(非授信区),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客户端接入区域。第一道防火墙和第二道防火墙之间是隔离区(DMZ),在此区域中部署RA服务器以及P2P系统的Web服务器等其它第三方应用系统。第二道防火墙和第三道防火墙之间是应用区是P2P系统的应用/DB区,在此区域中部署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第三道防火墙之后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核心系统、中间业务平台等第三方业务系统,在隔离区和应用区的Web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都会有相应的双机热备方案。
(二)程序代码安全。1.数据库连接信息加密处理。2.有效防止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XSS,客户端脚本攻击等。3.对所有系统核心操作都记录操作日志,以方便数据和操作审计。4.对表单进行RSA加密传输。
(三)数据库安全。1.采用WEB层和DB层分离,内网连接,保证安全的同时也保证了访问速度和稳定性。2.对DB服务器登录权限做严格限制,审核,并做好日志记录,登录用户权限最小化。3.对数据库备份采用 实时的二进制日志备份及定时的全库备份,并异地存储备份数据,同时定期做数据恢复测试。
(四)服务器安全。1.通过对访问行为分析,对恶意访问进行屏蔽过滤。减轻服务器压力,防止注入和跨站攻击。2.通过与第三方的合作,抗大流量网络攻击,并根据攻击流量和手段的变化做实时调整, 最大限度的保证网站遭受攻击时的体验。3.严格限制服务器开放端口,对没有必要的端口只对内开放。4.严格控制服务器登录操作权限,做到权限最小化,并保存详细的操作日志。
(五)基于业务和用户行为的风险控制
通过风控系统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异常交易行为:不常用的IP进行大额的资金交易、半夜进行资金的操作、大量大额的交易、非高峰时期,出现大量的提现操作、短信量爆发式的增长、同一用户在很短的时间内用不同区域的IP进行登陆、同一IP地址短时间内进行大量的访问请求等。针对风控系统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采取安全措施:
1.增加人工检查,根据人工反馈修改风控规则拦截;比如平台设置的短信监控预警措施:单日平台最大的短信发生量指标与单一短信触发节点上同一用户触发的短信量(用户频繁触发注册的短信验证码)指标发出预警时,管理人员可以及时修改这两个指标的值,同时进行用户行为的控制,如限制IP访问等措施。
2.建立“用户行为监控体系”。用户、时间、环境、操作行为、操作对象等构成一位用户的一次行为指纹,用户换操作系统、浏览器、IP地址、非常见时间投资、非常见链接操作等等都会被记录下来。通过上述用户画像,在P2P平台很常见的黄牛党,就可以在用户验真环节被有效鉴别。
3.根据业务特点,设计严格的业务逻辑。比如资金流转中的“同卡进出”业务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4.根据业务特点,对登录账户后的操作进行合理的限制。
5.对账号,身份证、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进行脱敏设计,如将身份证、电话号码进行打星号处理,只有完全授权的用户才可以读取完整的信息。
6.多人复核的业务流程设计:①伪造银行流水,收入信息。②跨部门复核的业务架构设计。③有效的权限管理。④“最小化”权限控制。⑤操作审计。⑥异常操作报警。
下面以平台智能服务体系的数据安全保障方案为例来探讨基于业务和用户行为的风险控制方案应用,见图2。平台服务体系的数据安全方案根据客服的服务流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闭环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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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分析[J].互联网天地, 2014,(10):4-7.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第三方在线支付;移动银行;P2P贷款;电子市场
一、简介
自从招商银行在1997年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互联网支付系统,网络金融的增长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潮流。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中国金融行业的普遍应用,互联网和金融行业之间的紧密结合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如今,在中国正迅速增长网络金融的主要以四种形式发展:第三方在线支付、移动银行、P2P贷款和电子市场。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网络金融的腾飞提供了技术基础。郑晨光,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助理教授在一次采访中说,互联网金融以一种不同的方式运作,它创造并提供了一种新的支付和交易的方式。但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增长得这么快?这个文献综述以提出下列问题的:
第三方在线支付、移动银行、P2P贷款和电子市场互联网金融的四种主要形式,这四种形式是如何在中国发展的?
二、讨论
这四种形式是如何在中国发展的?
1.第三方在线支付
第三方支付被定义为一种机构或个人,以网络通信电子设备发送交易指令来间接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转移自己在银行机构的资金的行为。自从第一个第三方在线支付诞生以来,有很多强大的第三方在线支付公司涌现在中国,比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等。第三方在线支付是随着网上购物的发展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阿里巴巴和腾讯分享一半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可以看出来在某些方面,第三方支付促进了互联网的发展。
2.移动银行
移动银行是一种建立在移动设备基础上的银行的模式。近年来,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增长使得移动银行在中国发展的非常迅速,因为它具有方便、安全、高效、经济的特点。在发达市场,移动是一个插件为人们提供方便,但是在发展中国家,手机可能是唯一的银行模式。发展中国家的人们总是要向银行支付高额的手续费当他们寄钱回家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这些手续费是一种负担,给他们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而且传统银行业几乎都是垄断的,尤其在中国,银行都是国有企业。银行不需要过多的关注自己的客户因为无论他们在哪儿寄钱他们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里被收取的费用都不会相差太多。甚至有时候只有某个银行能够邮寄到目的地这时垄断的现象就更严重了。然而移动银行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客户可以随时随地与他们的银行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这使得客户可以获得更多的便利和灵活性。相信移动银行业将成为促进网络财务发展的巨大的力量。更重要的是,随着手机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使用手机进行网上购物和购买金融产品。
3.P2P贷款
P2P贷款是一种金融机构依托于互联网并且跳过中间人提供给客户的一个借贷平台。这是一个新的受欢迎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信贷体系,需要钱的人能通过该系统得到一些贷款。有闲钱的人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把自己的钱借给别人,获得一些额外收入。这种特殊的制度起源于英国,自2013年被引入中国之后在中国蓬勃发展。
P2P的形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线下交易模式:由P2P网站仅提供交易的信息,而具体的交易手续、交易程序都由P2P信贷机构和客户面对面来完成。第二种是承诺保障本金和利息的P2P网站,一旦贷款发生违约风险,这类网站承诺先为出资人垫付本金。第三种是不承诺保障本金的P2P网站,当贷款发生违约风险,网站不垫付本金。
4.电子市场
电子市场被定义为为买家和卖家提供交换信息媒介和电子交易平台的网络信息系统。中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为中国电子市场的基本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使中国电子商务是近年来告诉腾飞。在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里阿里巴巴集团控制中国电子市场的91%的市场份额而几乎所有中国公民都会在网上搜索商品信息,超过四分之一的人在线购买商品。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力扶植,并制定了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在某些方面电子网络金融市场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市场,因为几乎所有的客户都开始了解互联网在线购物。与传统交易相比,电子市场从互联网得到更多的好处。比如网上店铺不需要支付高昂的店铺租金和人力资本,并且不会受到地域的限制;店铺的访问量也远远超过实体店铺。所有这些好处都可能影响网上购物和电子市场的发展。
三、结论
因为互联网的出现,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金融服务行业,作为一个国家经济的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深受着这些技术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网络金融应运而生。网络金融在中国只要有四部分:第三方在线支付、移动银行、和P2P贷款和电子市场。在可预见的未来,他们将发展的更好并在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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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en, D., & Han, C. (2012). A comparative study of online P2P lending in the USA and china. Journal of Internet Banking and Commerce, 17(2),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