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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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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国际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2]房维廉.经济合同法的理论与实务[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4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设计市场中签订的合同是必然产物。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需要完成符合业主需求的建筑,而业主需提供给承包商相应的资金和施工条件。合同管理对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次序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若出现法律风险,可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证据。我国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一些问题,给我国的建筑市场带来了消极的影响。所以提高设计合同的管理对完善建筑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筑的复杂程度越高,制定的合同的难度随着增大。由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我国的建筑市场目前并不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具有不规则性,给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主要存在以下五点问题。

1、阴阳合同影响建筑市场的管理

阴阳合同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工程建筑的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设计人的利益。阴阳合同主要是指双方按照协商签订合同后,业主不按照合同规定,附加不合理条约,而设计人只能被迫同意,例如承包商需垫付工程的资金等。

2、双方难以遵守合同准则,易出现违约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违约现象,主要有业主支付资金的问题,时间和价格与工程合约不一致。业主可能会在工程竣工后甚至处于使用期间,仍然不付费用。拖欠工资和相关费用,严重动摇了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设计人可能会出现不按照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所规定的时间、期间完成建筑设计任务,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完成。

3、合同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设计人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业主的需求,但是仍需要追求经济利益。在合同上,会出现设计人与业利和义务的不对等。使承包商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会违背相关的合同准则,出现报假账,缩短工期,对工程建筑持有不负责的态度,出现危险时,双方易发生经济纠纷,给市场带来了消极影响。

4、双方忽视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更改,目前,仍然存在有一方在利益的驱使下违反合约规定的情况。为了保障权益,应整理好合同规定的索赔资料,在一方违约之后,能提供相关的资料赢得官司。然而,我国的承包商和业主存在法律意识低的现象,忽视了法律的力量。产生纠纷后,因没有提前准备好索赔的资料而难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出现纠纷后,不拿法律武器维护,而动用武力等不合法的行为与之对抗,最终给市场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5、合同制定不规范

我国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一些设计人和业主不按照示范文本签定合同。会出现口头合同、自制合同等不规范的私下合同。私下合同往往是设计人为了得到业主的竞标而提出的。示范性的合同往往是对外检查时使用,而双方并不按照其履行义务和获取权利。私下的合同协议并不符合我国的规定,更改建筑设计、材料等行为是违法的。

二、完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对策

1、严格按照国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

规范的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给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减少了纠纷、风险的出现。我国相关部门应严格检查设计单位使用的合同是否与实际建筑工程内容相一致,避免出现设计人与业主不按照规范性合同进行私下协议。我国需跟随国际的角度,不断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设计人和业主都能认识到我国示范性合同对工程的意义,科学合理的合同能减少因歧义、矛盾带来的纠纷,使建筑工程能顺利地完成。

2、规范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结合设计人和业主的利益而制定的协议,双方需要履行义务同时具有的权利。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施工时期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所包含的信息了解透彻,收集相关的信息。制定合同时,双方需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多方面考虑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工程延期、拖欠支付等违约的行为,需注明对方在各种情况下违反合同应付的责任。

3、签订合同双方提高法律意识

合同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的协议,合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降低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建筑材料价格、工程期限等带来的问题。通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双方意识到合同所具有的的法律约束力,通过合同有利于科学地管理建筑工程,从根源上解决了设计人与业主存在的矛盾,减少了因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有利于使建筑市场逐渐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我国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对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合同管理双方进行惩戒。

4、提高索赔意识和增强索赔管理工作

若有一方没有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准则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索赔。目前,我国设计人、业主的索赔意识都较低。合同作为索赔的依据,是约束双方行为的规定,双方应提高索赔意识和法律意识,当对方不能按照合同进行赔偿时,应采用法律手段。在制定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因对方带来的损失,将各个方面列出来,科学评估带来的经济损失。双方都应在合同有效期间,结合相关法律,对施工过程中任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对其提出补偿要求,保障自己的利益。

5、优化合同的管理

对建筑工程的内部结构进行优化,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参考一些国家先进的分包合同,制定出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合同。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分包合同的管理,与国际接轨,但是合同应与我国的建筑市场相适宜。

结束语: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建筑设计单位与业主的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提高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建筑市场,减少纠纷问题。目前我国施工合同主要存在阴阳合同、出现违约、合同双方处于不平等的位置、合同制定不规范等问题,将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带入了困境。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出严格按照国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规范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优化合同的管理等对策。实行以上对策,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和权利,同时提高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于亚薪,谢玉岩.搞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堵塞承包商出卖资质的有效途径[J]. 吉林水利. 2002年03期.

[2]石嘉,陈伟鹏,丁照兵.浅析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08年32期.

第3篇

关键字: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

一、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含义

签订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是为了规定业主和设计方的权利以及义务,使双方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可以说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当事人权益以及建筑质量的有效保证。为了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我国地铁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地铁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行为约束以及理论指导,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建设部制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等。

二、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地铁建筑市场仍然处于发展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经常会造成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不规范,在合同签订和实施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以下就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

(一)合同管理水平普遍落后

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设计方普遍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不重视地铁工程的设计合同管理工作。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推行的过程中,许多设计院并没有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而是与业主另外签订私下合同,对于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虽然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执行,主要用来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而实际执行的却是双方出于私利所签订的私下合同,这份合同在形式以及内容上都缺乏合理性,没有法律的保护,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

(二)总分包合同管理混乱

我国尚无规范的总分包合同文本,缺乏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的相应法规。分包市场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随意分包工程,严重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目前的设计院大都从事单一的设计业务,无论从市场运作方式,还是经营管理以及技术水平,都不完全具备设计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模式,而且我国的专业承包商、专业化程度很低,大部分是建筑安装企业,一部分为机械安装企业,市政工程企业,还有少数基础工程、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企业。这些情况都妨碍了我国地铁工程总分包管理的发展,造成我国地铁建筑市场大、中、小企业互相竞争的混乱现状。

(三)设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于草率

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有些业主因为急于开工只与设计院签订了一份简单的协议,在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比较模糊的情况下就允许承包商开工,随着地铁工程的不断深入,潜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使得双方分歧不断,最终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此外在地铁工程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发生一些业主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拖欠工程款。有些承包商不合理履行条约,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项目超投资、超预算的情况比比皆是。由于业主和承包商签订的协议从内容和结构上来说都缺乏系统性,是施工中产生的问题无据可循,双方之间的纠纷也很难解决。

(四)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由于地铁工程设计合同涵盖了各个项目以及专业的工作内容,导致合同管理非常复杂。对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知识技能以及实践经验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很高。但是,现阶段大部分的设计院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一些企业甚至是从其他岗位进行临时抽调,这些主要负责人往往不能有效地把握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工作划分不明确并且不能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方案,合同文档的管理也十分混乱,所以也就成为了制约我国设计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发展的主要瓶颈。

三、解决方法和建议

由于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确保地铁工程总体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所以必须加强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要求的各个项目准则进行严格的监督以及有效地控制,保证地铁工程的顺利实施。以下就对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建议进行探讨:

(一)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合同体系

合同体系向国际化发展,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额合同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该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设计院、总承包商、分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合同承包方式向国际化发展,近年来国内业主对地铁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寄希望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希望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建筑业能够提供更为广泛的服务。而且由于中国地域广大,自然、社会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比较多,各地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而我国设计院采用的合同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设计承包,其他承包形式较少。因此我国地铁建筑业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的承包方式,以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的要求。合同定价方式的国际化,我国目前常用的定价方式总价合同,而国际市场上的定价方式则比较灵活,分别有固定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的定价方式。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建材和劳动力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以往的总价合同已经不能够反映公平交易原则,所以必须要建立多样化的定价方式以适应不同的需求。

(二)实行规范化管理

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地铁工程的立法与执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下,国家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应该主要通过法律和法规来规范、明确立法、执法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我国法律基础薄弱,执法机制不健全,法制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必须实行建筑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安全的法律体系和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保障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的要求顺利实施。

(三)建立并完善地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符合国际管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我国建筑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没有得到广泛的实行,即使一些单位有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形式化并且不完善。而建立国际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就必须在合同各方内部建立专职合同管理部门,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做好合同实时控制,合同变更管理以及合同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成本、工期和质量管理计划。

(四)重视管理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离不开专业的管理人员作支撑。因此需要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对建筑工程合同所涉及的主要内容进行培训,要求管理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责任以及权限,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专业技能,使其在合同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总之只有不断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才能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行业的迅速崛起,地铁工程设计合同在建筑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地铁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以及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在整个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各个项目的工序进行有效的评定,用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从而科学有序的完成地铁工程的设计合同管理,这样一来不仅能保证地铁工程的质量,同时还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课题组.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年度报告2010[R],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2]曾定洪.论国家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与审计监督问题[J].贵州大学学报,2006.

[3]杨林生;钟才根;何锡兴.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的现状与发展问题[J].建设监理,2005.

[4]陆建忠.试论建设项目审计结论的法律效力[J].建筑经济,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