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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充分利用好、保护好江西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江西省素有“六山一水两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省有林地面积1036.6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9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5%;全省淡水已养殖面积33.72万公顷,淡水鱼类170多种,产量较多、经济价值较高的有鲤、鲫、青、鲢等30多种。农业一直是江西的优势产业,在过去的岁月里为国家提供商品粮、商品肉、农副产品出口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随着农业科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加快,传统农业正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生态农业前景可喜,绿色农产品正成为重要增长点。
二是要走农业特色化道路。就是要根据各地市的气候、土壤、温度等地理自然特点,按照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既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形成“一市一品”或“一县一品”的产业格局。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并以高标准设施化栽培和工厂化生产,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相结合的农产品,扩大优质高档产品出口。围绕绿色化和特色化的要求,以现有区域性蔬菜产区为基础,在城市形成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竞争能力强、市场潜力大、规模化生产的优质高效蔬菜和奶业生产基地。粮食、油料、生猪、花卉等要主攻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和品牌优化,提升良种化率和产品优质率。以南丰蜜桔和赣南脐橙为重点的水果,要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保鲜、储藏和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程度,培育和发展水果优势产区。以全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养殖淡水鱼为主的养殖业,要逐步形成若干个鱼类、蟹类、虾类的繁殖养殖基地,有目的地遴选几个繁殖点予以扶持,实行集约化经营,实行生物链的分层养殖和立体养殖,提高单产和养殖密度,形成产业化规模。
三是要走农业科技化道路。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密集型的高效农业。深化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一批以智能型为方向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先进设施的完善配套,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之成为良种、良苗生产和高新农业科技的孵化器,提高其示范、辐射能力,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继续大力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围绕优势主导产品,有重点地选择建设一批专用农产品和特色产品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项目,积极推广新型绿色肥料、新型高效低度农药、病虫害综防、新型农业机械、保鲜储藏设施、先进仪器设备配套及有关成套实用技术,发挥各项技术的综合运用效果。继续推进和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创建一批以专业性区域农技站、农业科技示范场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形式。培育适应专业化生产需要的各种民营科研推广企业,促使科研与生产、推广紧密结合,为农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巩固提高现有森林覆盖水平,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观光林业,推进林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一、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资金总需求与金融机构资金总供给矛盾突出,涉农金融机构较少且高度集中,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格局仍占主导。
据保守测算,黑龙江省2亿亩耕地,每亩生产投入500元,按60%贷款需要600亿元;发展5000万头生猪和1000万吨奶,按50%贷款需要450亿元;农村1800万人、600万农户,按20%的农户每户建房贷款10万元,需要1200亿元;全省1200亿斤商品粮,加上包装贷款可达1500亿元以上。上述四方面信贷总需求就达4000亿元。截至2012年9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3821.9亿元,满足不了上述四方面测算的需求。
目前,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面临四大突出矛盾,即农业弱质性与信贷资金趋利性的矛盾,农业金融服务需求结构多样性与金融功能单一性的矛盾,农业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农业地区闲置资金“充裕”与金融机构使用效率低的矛盾。
农村金融发展受到四大突出矛盾的影响。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拥有省级银行类金融机构65户,其中发放涉农贷款年末平均余额超过10亿元的只有8家。“三农”所需贷款主要依赖农村信用社等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2009至2011年,省农信社累计投放农业贷款2472亿元,农业贷款增量份额占全省金融机构的85%以上,支农主力军作用凸显。
(二)大农机、大合作和城镇化的推进,悄然催生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发生质的变化,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产品创新及信贷投放能力,尚不能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实需要。
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1万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774个。农民社员发展到20.6万人,带动农户近100万户,约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4。合作社服务内容由初期的以生产技术服务为主,逐步向销售、运输、贮藏、加工等环节延伸,许多合作社经营活动已扩展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生产经营全过程。农村经济组织以及经营结构的变化,使得信贷主体和资金需求量均产生了质变。仅以黑龙江省558个千万元规模的大型农机合作社为例,每个合作社承包流转1万亩土地需支付300万元左右承包费,加上购买种子、化肥、柴油和农药等生产资料需300多万元,每年筹集正常生产资金600多万元,558个合作社每年需要33.5亿元。但因合作社缺少有效抵押物等原因,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较少,造成合作社融资难,融资贵。近三年来,省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仅为84.26亿元,与千万元规模大型农机合作社每年生产资金需求相差近一半。
(三)农村信用社现有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要,与肩负的支农责任、主力军作用不相匹配,急需逐步分类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目前,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实行省、市、县三级法人体制,全省设立了7个市地级联社(法人管理机构)、6个办事处(省联社派出机构,非法人管理机构)、81家县级机构(法人经营机构)。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股东小、股权分散,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形成,原有高度分散、小额多户式的传统信贷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要。
(四)国有银行占有存款资源数量巨大,综合存贷比率较低,支农贡献度极低。存款资源大部分上存,较大程度上造成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
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6大国有银行省内分支机构存款余额合计为10197.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总数的66.8%;贷款余额合计为4084.7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总数的40.49%,存贷差6112.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投放746.7亿元,占其贷款余额的18.28%,占其存款余额的7.3%。存款资金的大量外流,使本来十分短缺的农村资金更显捉襟见肘。同时,还带来“挤出”效应,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可贷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信贷资金需求,于是采取高息拆借资金方法,间接加重农业信贷成本。
目前,金融机构正在逐步转变“三农”弱质产业观念,一系列针对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产业链条的金融创新模式应运而生,集约化、批发式“大农金”的概念正在形成。但省内金融机构多限于本系统内实施推广,银行间相互借鉴较少,农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财政促进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财政金融政策一端连着财政,一端连着金融,是引导金融资源合理流动的有效杠杆。要充分运用财政金融政策,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方向。
(一)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积极扶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了解省情、贴近“三农”的优势。
1.在贯彻实施国家对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省政府注入村镇银行资本金。建议通过有资质的省属企业,每年有重点地选择10户拟组建的村镇银行注入资本金,每户不超过500万元,省财政股权5年内不参与分红。按照黑龙江省目前村镇银行每户资本金平均3200万元测算,每年大体需要省级财政资金3200-5000万元。
2.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给予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初始投入额5%的财政奖励政策。按照每年15户村镇银行每户有3户非银行类民营企业(每户占总股本5%以上的大股东)参与占总股本30%测算,每年大体需要财政奖励资金720-2250万元。
3.在深入贯彻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年末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给予2%奖励,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加大支农力度,实现持续发展。按照2012年全省381家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年末余额超过15%部分约25亿元测算,需要财政奖励资金约5000万元。
(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财政扶持政策为支撑,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解决农村“信用不足”问题,发挥政府“增信”和“调控”功能,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发展。
1.重点选择和支持部分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借鉴美国等国家为农场贷款担保成功经验,选择粮食主产区、地方政府有意愿的县(市),建立县域融资性农业担保机构,主要为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兴贷款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有效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贷款有效抵(质)押不足造成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研究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等农业贷款主体既有的直补资金、农业保险受益权等预期财政补助资金作为银行贷款担保的措施,引导和撬动信贷资金投向农村。例如:银行根据农民未来应得到的财政直补资金情况,为农民设计直补资金担保信贷产品,解决农民资金需求,同时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积极性。
3.试行县级财政资金存放与银行类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贡献度挂钩,发挥财政“调控”作用,有效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有效遏制县域存款资源严重外流问题,实现不花钱也能办成事。县域金融机构处于“金融支农”的最前沿,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县域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以银行类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贡献度为主要考核指标,按照“统筹安排,奖贷挂钩;存量(暂时)不变,增量调剂;动态管理,考评兑现”的原则,研究制定“县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类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办法”,加快实现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目的,有效解决存贷比过高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和拉动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长。
4.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经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视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范围,以缓解合作社贷款难、银行难贷款问题。
5.研究探索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模和险种,开展银行与保险合作,充分利用农业保险“增信”作用,促进参保农户容易获得贷款。目前,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分为种植业(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和养殖业(奶牛、能繁母猪)两大类、6个险种。建议结合实际,开办森林、甜菜、马铃薯等方面的农业保险,在稳步扩大原有保险基础上,积极研究开办新险种,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6.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和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降低和分散银行、担保机构涉农业务风险。借鉴国内部分省市的做法和经验,研究制定银行类金融机构新增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其年度新增涉农贷款,按照一定比例(5‰)给予风险补偿。研究制定担保机构涉农贷款担保代偿风险财政补助办法,对担保机构为涉农贷款担保新发生的代偿,按照日均担保责任额的一定比例(10‰)给予风险补偿。
7.积极支持农村物权改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财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物权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深化林权及流转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转管理制度改革,激活农村静态资产,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使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土地经营权、土地收益权等均能够作为银行贷款担保和抵押物。促进农村产权市场发展,加快农村各类可流转资产权益的确权、颁证进度,完善市场化流转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转平台和机构,建立有农村特点的物权、产权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村资产和权益合法、有序地转化为可交易金融资产。
(三)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市场化、金融化运作模式,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市场优势,形成政府资源与市场资源有机结合,支持农业重要领域的发展。
1.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重点农业项目,推动形成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投融资体系。借鉴财政部“农业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建议从目前省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5亿元资金,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包括地方财政资金)参与,设立10亿元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管理。投资基金委托省属有资质的企业负责运营管理。投资基金受托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将财政资金投入到政府重点支持的农业生产领域和产业项目,实现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
一是要充分利用好、保护好江西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江西省素有“六山一水两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之称,全省有林地面积1036.66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2.9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05%;全省淡水已养殖面积33.72万公顷,淡水鱼类170多种,产量较多、经济价值较高的有鲤、鲫、青、鲢等30多种。农业一直是江西的优势产业,在过去的岁月里为国家提供商品粮、商品肉、农副产品出口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随着农业科技推广和产业化经营步伐的加快,传统农业正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生态农业前景可喜,绿色农产品正成为重要增长点。
二是要走农业特色化道路。就是要根据各地市的气候、土壤、温度等地理自然特点,按照比较优势重点发展既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的符合地方特色的产业,形成“一市一品”或“一县一品”的产业格局。集中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并以高标准设施化栽培和工厂化生产,大力发展资本、技术密集与劳动密集相结合的农产品,扩大优质高档产品出口。围绕绿色化和特色化的要求,以现有区域性蔬菜产区为基础,在城市形成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竞争能力强、市场潜力大、规模化生产的优质高效蔬菜和奶业生产基地。粮食、油料、生猪、花卉等要主攻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和品牌优化,提升良种化率和产品优质率。以南丰蜜桔和赣南脐橙为重点的水果,要选育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保鲜、储藏和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程度,培育和发展水果优势产区。以全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养殖淡水鱼为主的养殖业,要逐步形成若干个鱼类、蟹类、虾类的繁殖养殖基地,有目的地遴选几个繁殖点予以扶持,实行集约化经营,实行生物链的分层养殖和立体养殖,提高单产和养殖密度,形成产业化规模。
三是要走农业科技化道路。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技术密集型的高效农业。深化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一批以智能型为方向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加强先进设施的完善配套,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之成为良种、良苗生产和高新农业科技的孵化器,提高其示范、辐射能力,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继续大力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围绕优势主导产品,有重点地选择建设一批专用农产品和特色产品良种繁育和引繁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项目,积极推广新型绿色肥料、新型高效低度农药、病虫害综防、新型农业机械、保鲜储藏设施、先进仪器设备配套及有关成套实用技术,发挥各项技术的综合运用效果。继续推进和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创建一批以专业性区域农技站、农业科技示范场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农技推广形式。培育适应专业化生产需要的各种民营科研推广企业,促使科研与生产、推广紧密结合,为农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巩固提高现有森林覆盖水平,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和观光林业,推进林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