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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分析了其特点与存在的问题,并从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发展现状与世界整体金融业务情况做了比对,结合世界范围的电子金融业务良好发展的一面,得出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的优势之处,对我国未来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一、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问题
(一)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
电子金融市场发展不平衡是我国金融业务工作的现状突出的问题之一。其业务创新以四个大型国有银行作为导向和发展业务的主体,在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目的的情况下推出其产品,其业务又有所不同,很难团结协作。从全国范围来说其电子业务金融中心集中在北京、上海、香港等特大重要城市当中,地区发展不平衡。
(二)业务设计评审机制不足,体现不出区域差异与品牌效应
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一直是围绕金融行业人士推进电子金融业务发展值得深入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而在现实中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导致其发展不平衡的原因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经济发展东部发达,西部落后,沿海地区发达,内陆地区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从银行行业来说,我国的银行采取总分行制的金融业务制度,其产品与服务是从上到下分级推广,业务开展较为复杂,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起来比较容易,但是对于经济落后的地区其就要冲破许多发展障碍。产品服务的创新发展虽然在传统金融产品服务的发展模式继承的基础之上,对传统的业务发展模式有所创新,但是仍然没有完全冲破传统业务发展模式的牢笼,作为传统金融产品的辅助品,没有体现出创新发展的宗旨,区域化和品牌效应没有体现出来[1]。
(三)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电子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体系较于发达国家还是不够完善,发达国家其金融业务以严格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来做保障,严厉打击金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发展环境较为我国和谐有序。我国还是应该效仿发达国家的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在这方面还应该不断完善。由于电子金融行业涉及国家经济机密,其工作环境也是十分周密,需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但是就是有图谋不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贿赂私吞钱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使金融法制建设,金融业的发展受到重创。
(四)业务创新战略规划不足,资源安排与配套运行机制还应该完善加强
有些金融行业的部门组织对于业务创新战略规划还是认识不足,对于创新目标与发展策略还是不够了解,从新产品与业务的规划方面考虑,没有结合总行业务创新战略,以创新战略作为基础开展业务创新。在业务管理方面,其分行部门组织进行业务管理时,组织架构不够完善,认识不到其职能,负责的业务范围,上下级的协调工作不能够有序衔接,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传达与反馈机制还不够规范。资源分配不合理,服务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员工激励机制相对落后,有些电子金融企业的薪资待遇相对较低,产品精细化管理不足,导致业务开展难以继续进行[2]。
二、我国电子金融业务与世界整体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比较
就当下我国的电子金融业务能力进行评估,与世界整体的电子金融业务水平进行对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就整体的业务能力来观察,西方国家的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较快,能够充分的进行电子金融的业务创新工作,这也是近些年来国家上对于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进步的主要阵地。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金融发展水平较高,对世界的电子金融发展起到了非常深远的引导作用。高科技的金融事业走向,也带动了国际的科技水平腾飞。电子金融业务的拓展,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和改革,在金融行业改革体系结构上奠定了良好的科技基础。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时代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虽然存在电子金融业务能力上的弊端,但是依然不能阻止行业拓展的脚步。因为有广阔的市场环境,以及良好的发展空间,只要我国进行电子金融行业在技术方面的改革,并且能够充分的拓展服务的方向,就能够实现电子金融行业发展质量的飞跃。为了能够及时的与世界水平相平衡,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必须正视出现的问题,在此,本文就针对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后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3]。
(一)促使改革的因素存在不同
我国目前的发展形势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进步存在制约性,首先存在的问题是对于电子金融业务能力的推动力不够,在计划设定和分析处理方面的力度不完善。对于当下的金融方式进行改革,主要是为了实现经济价值的更高创收,再者就是对市场经济管控下的环境进行合理调控放松,以此满足发展运营的需求。因此,进行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电子金融的业务规划。我国当下的改革创新局面就是单纯的推广电子金融业务,却忽视了未来的经济收益能力,以及市场经济的整体秩序。
(二)改革的社会环境问题
面对目前的形式,进行必要的电子金融行业改革,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求能够有法治的社会以及政治环境最为基础,加上高科技的电子金融职业技术进行扶持,在充分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进行电子金融业务操作。我国的电子金融业务改革需要有良好的监管制度进行监督,这是为了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有稳定公平的竞争环境,还有就是对于未来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良好的管控和促进,保证有能够提升和进步的空间。对于未来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社会还是十分看好了,能够实现长足的计划和筹谋,就需要有社会环境的帮助,一旦管制的手段过于严格,或者是干扰的因素太多,就会造成发展受到制约的局面,影响未来计划的实施。我国电子金融行业存在改革环境不足的主要因素,就是源于社会管控的专制型,这促使行业的发展被垄断,造成发展的不足。再者就是我国社会相比较于西方国家存在制度上的制约性,没有自由的发挥空间,很难实现改革。 (三)改革内容不一致
在我国电子金融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改革内容的不一致性,主要源于我国涉猎电子金融行业较晚,起步的能力较低。在这个环节上与西方国家存在着差距,应该积极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电子金融发展方式,进行从简单到困难的计划实施。我国社会要在电子金融业务上进行改革,就不能够单一的、盲目的推行银行卡的互动,应该拓展当下的投资理财局势,进行功能性的技术含量提升。
电子金融业务的主要改革内容是进行资本的收集和植入,进行信用消费贷款,或者是进行投资理财的职能实施,再者就是进行网络银行的执行出售,但是能够实施的面积并不大,因此也没有得到特别良好的收益状况。压制我国电子金融发展改革的主要环节还是电子金融技术的缺失,实现技术的提升又需要极度的
财政投入,目前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还不足以支持这样的改革内容[4]。 (四)改革后的影响差异
我国的电子金融行业存在一定的制约性,还是因为对于改革创新的业务职能过于看重,忽视了实际的电子金融销售市场。电子金融的实际项目存在很高的科技性,关于电子金融生产后出现的实际产品,只有专业的设计人员才了解其中的主要功能,还有少部分的改革参与人员能够了解产品的大概体系,但是关于产品的细节内容,销售人员很难能够充分的掌握,因此出现了销售的困境。因为客户不了解产品的功能,因此会出现对于产品的不信任,进而导致电子金融业务推广的困局。
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运营的矛盾性。因为电子金融业务的推广存在缺失问题,过度的广告效应很可能会出现市场反感情况,并且出现金融产品的使用功能遭受信誉值损失。
(五)改革后的管理水平不同
我国实施针对电子金融的改革创新之后,存在与国际电子金融业务监管上的差异,对于电子金融行业的管理工作应该是严密监督的。有适当的监管手段才能保证工作的稳定进行,电子金融操作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迫使企业、公司和个人的经济受损,也会导致国家和社会的金融市场出现不平衡的局面。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监督管控的过程中,非常重视一开始对电子金融的业务细节操作,因为奠定良好的基础就是发展生产的关键。金融企业的发展基本就是实现高标准、严格要求的重要制度,无论什么样的企业,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与国际标准相对比,存在的疏漏就是今后工作的重点环节。
三、我国电子金融业务未来工作发展建议
(一)建立协调统一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
建立协调统统要的电子金融服务体系是解决电子金融业务发展存在的电子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尝试,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建立服务体系需要建立的统一操作平台和数据库,其平台和数据库的建立需要金融机构开发新业务程序,满足纵横业务发展的需要。这里的纵向业务需要对其业务程序进行推广,使其便于操作,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推广横向业务,就是减少信息共享的中间环节,减少系统冲突,加强系统之间的协调合作,还应对服务系统进行协调和改造,在数据共享的中间环节连接接口,实现信息数据相互间共享。电子金融业务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而来的,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为了规避风险,需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拿商业银行来说,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防范机制,规避资本风险管理,使其资本充足率保证为8%,通过加强资本金的管理,实施市场化的监管等措施对策规避风险[5]。
(二)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
关于电子金融业务的创新发展我国还远不如其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也有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为了促进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遵循国际通行惯例和基本原则。其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坚持合法合规原则,认真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和专业操守,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坚持成本可算、信息充分披露、风险可控的原则。
(三)加快法规制度建设
加快法规制度建设,应该根据我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要求,完善结算清算信息系统,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今后在开展新金融业务种类采取的模式是从建立试点再到规范,然后进行推广,为了缓解制度的落后制定关于金融方面的计算机安全规章。召集金融行业的着名专家人士,计算机专家对行业的存在的法规问题予以指导,充分吸收国外发达国家金融电子化发展的经验。针对我国电子金融行业的发展状况,分阶段不断深入法规制度的完善和修改工作,确立金融电子化的地位,使其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发展[6]。
(四)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为我国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奠定环境条件基础,其外部环境建设分为强化表外业务的管理,加快汇率、利益市场化,完善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四个方面。表外业务是从西方国家银行业业务发展而得来的经验教训,重点要加强风险的拓展,增加由表外业务带来的经济收入。以收获市场利益为目的,转变监管理念,对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监控,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物流金融;特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59.22;F832.2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5.07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5-15-02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我国物流金融业整体规模扩大,发展速度加快,运行效率提高,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
一、企业物流金融的现状分析
(一)国外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二)国内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目前,国内进行物流融资业务的主要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专业担保公司、企业和其他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的提供者,主要是由提供资金等间接融资渠道及结算等其他金融服务的商业银行和提供直接融资渠道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包括物流公司、市场公司),一方面提供货物运输或仓储服务,对在物流环节中的“物”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基于对客户和货物的了解,也在物流融资中充当融资担保人或承诺附条件购买货物,实际上分担了融资风险。专业担保公司(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为信誉度不高的中小企业提供外部信用增级,使其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企业(包括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客户)这些经营主体可以是物流融资的需求方,也可以通过承诺附条件购货、指定发货或充当融资担保人等方式在物流融资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其他机构是一些大宗货物交易平台网站(如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市场、金银岛交易网等),网上交易平台也积极参与该领域业务的开拓,它们在客户来源、“物”的价格监控、质物处置渠道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此外,包括拍卖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典当行、公证机构等一些机构均在物流金融的某些环节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企业物流金融的特点分析
通过对整个物流金融市场和对各参与者进行分析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商业银行
第一,多家商业银行看好物流金融市场,并以物流融资为重点加大力度开拓或继续延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生了较大的市场影响。第二,现正在推出各种“物流银行”的产品,如深发展的供应链金融,光大银行的金色链等等,并将上述产品作为一种特色产品逐步在全行范围内推广。第三,各家商业银行参与的程度和已占有的市场份额差距很大,综合来看股份制银行的积极性、灵活度、参与程度最高,国有银行其次,城市商业银行最低。市场份额与之同向发展。第四,商业银行大多选择了与物流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将监管货物等非核心业务外包,共同推广物流金融产品。第五,银行充分发挥了营业网点的优势,将地域优势和行业优势有机结合。第六,通过几年的实践,物流金融业务使得银行的业务量增长迅速、利润收益可观,同时坏账率也控制在银行认可的范围内。
(二)物流公司
以中储、中外运、中远等为代表的大型物流企业积极涉足物流金融领域;中小物流企业由于自身实力较弱,获得银行认可的程度较低,部分物流企业计划发挥各自优势结成物流企业联盟与银行进行合作;物流金融业务更多利用了物流公司的仓储优势和运输及物流管理等业务优势;作为发展物流融资业务的主要合作者和配套服务商,为客户提供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三者集成的创新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开展物流金融使得物流企业扩大了企业规模,获得了丰厚的收益。
(三)核心企业
多为供应链中绝对强势企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公关的难度较高。主要集中在钢厂、煤厂等资源型行业,或如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核心企业的加入,增强了融资企业的信用,使其更易获得银行贷款;反之,融资企业获得贷款后,向核心企业交纳更多的预付款,变相增加了核心企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核心企业希望扩大资金渠道,另一方面,核心企业也为融资企业额外承担了监管货物或回购等责任,使得上下游在谈判中始终存在利益的博弈。核心企业只对合作期限长、信用记录良好的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并通常有一套控制风险的制度。经过几年的尝试,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扩大了核心企业的生产规模,带来了一定的收益。
(四)担保公司
国内多家担保公司都在尝试开展库存/仓单/货权质押担保等物流金融业务,尤其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现代物流业发达的地区;与银行相比较,由于实力差距较大,尚未形成担保机构的特色产品;银行和物流公司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为了避免和银行正面竞争,除银行认可的行业外,向其他行业渗透;反担保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更为灵活;担保对风险防范和处置手段的研究仍有待加强。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发展策略
物流金融的长远发展是建立在社会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基础上的,不仅需要政府政策的有利倾斜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而且还需要在培养从事物流金融方面的精英和人才上下功夫,要开拓创新,不断拓展市场空间,逐步强化金融服务于物流工作的内容,同时在物流工作领域更是有创新金融的理念。
(一)必须将创新的金融与物流发展成集成式服务
物流金融相比传统意义上的物流业,最显著的特点是将金融的元素纳入其中,使客户享受到了金融与物流的集成式的创新服务。这种理念已逐步影响着物流业的发展方向。因此,在供应链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必须提供一种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系列的集成式服务,才能更加有效地促进物流与金融的双向发展。
(二)必须将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合作
物流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为达到这种有机的长期的合作,物流企业务必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互信的合作关系,以赢得金融机构的最大支持。金融机构要对物流业开展统一授信,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这样长此以往,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就会向有益的方向发展,从而使物流金融越来越高效可信,逐步提升银行合作的层次(上升到分行级别),与银行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扩宽双方合作空间和业务范围。
(三)必须用保险的理念分担物流金融的风险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服务领域逐渐拓展,传统运输仓储的范畴已经远远不适应当前社会对物流业的需求,从而向集运、存货管理、分拨服务、加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分类包装等多领域发展。各种无法预测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任何一个环节经营管理的疏忽,都可能造成物流企业的重大损失,因此迫切需要配套的保险服务予以支持,以分担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四)必须有效拓展各方面业务的发展合作
加强行业发展合作,按照集中优势、由简入难、纵深推进的原则,先从比较熟悉的大宗产品入手,并同时对汽车物流、机电设备物流加大研发力度。扩大地域开发,遵照重点推进、逐步完善和扩展的原则,以几个大中型城市为辐射点扩展开发区域。强化企业模式应用,以基础模式为核心,逐渐推广物流公司模式、核心企业模式,直至综合模式,并逐步探讨创新应用。重视产品开发,以发挥功能集成优势、增加担保现金流入、降低业务开发成本、突出资源整合特长为原则,推广担保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发展中长期担保产品,加强担保与其他功能的协同效应。培养加强担保后的管理及处置能力,借鉴投资银行业务,扩宽担保下或有资产的处置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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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同业业务 同业拆借 市场监管
2013年12月7日,人民银行了《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同业存单正式推出。同业存单的推出增加了金融机构同业负债的管理工具,也有利于规范近年来迅猛发展的金融机构同业业务。2012年以来,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其带来的市场剧烈波动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的新特点
同业业务是商业银行之间及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借款等1。新形势下,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发展呈现以下新特点。
(一)不稳定性增强
近年来,同业业务由于资金使用效率高、盈利空间大、资本消耗低、无拨备要求等优势,受到银行机构的普遍青睐而得以迅猛发展。以辽宁省为例,2012年末,金融机构同业业务负债方余额较2010年末增长了92%,高于同期各项存款增速63个百分点;同业业务资产方余额较2010年末增长了67.9%,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近30个百分点。
但由于同业业务有别于一般存款业务,其游离于实体经济,流转于金融市场,乘数效应显著,具有一定的虚拟特性,极易受市场事件、预期因素及政策环境影响骤升骤降。2013年以来,金融机构去杠杆,同业业务萎缩。2013年9月末,辽宁省金融机构同业业务负债方余额较2012年末缩减了7.3%;同业业务资产方余额较2012年末萎缩了11.8%。特别是,同业负债期限主要以3个月以内的短期为主,不稳定性较强,使得同业负债占比较高的金融机构较易在同业负债批量到期而市场整体资金紧张时出现困难,如2013年6月债市风暴中某股份制商业银行首先出现违约。
(二)业务衍生形式多元化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商业银行之间及其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都可以称为同业业务,既包括无担保的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同业借款,也包括票据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从辽宁省的情况来看,同业往来(包括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下同)和买入返售分别是同业业务负债方和资产方的主要形式。在负债方,2012年末,同业往来占金融机构全部资金来源的7.15%,卖出回购占2.92%。在资产方,2012年末,同业往来占全部资金运用的5.35%,买入返售占7.79%。同业往来中同业存放占绝大部分。从负债方看,2012年末,辽宁省金融机构同业存放占同业往来的93.8%,同业拆借占5.84%。从资产方看,2012年末,存放同业余额占同业往来的85.39%,拆放同业余额占比为9.27%。这主要是由于同业拆借有明确严格的监管规定,为规避监管,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拆借之外的同业业务形式。
笔者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内以“协议存款”的方式通过“存放同业”科目将闲置资金上存,之后通过“调出调剂”来运用资金。另外,金融机构通过同业拆借进行的同业业务也不全是监管范畴内的同业拆借,比如,辽宁辖内某城商行同业拆借项下开展的业务实际上是同业代付2。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37号)规定,同业代付记录在同业拆借项下,但实际监管上并不适用《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三)功能发生本质性改变
同业业务逐渐由清算工具演变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工具。在同业存款利率放开之前,同业存款主要期限为活期,用途是清算,同业存款利率放开以后,特别是近几年,非清算性质的同业存款大幅增加,其清算功能逐渐弱化,资产负债管理功能进一步突出。
以辽宁省为例,2012年末,满足清算需要的活期同业存款余额较2011年末下降2.4%,2013年9月末较2012年末又进一步下降70.9%。同时,作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工具的定期同业存款急剧增长。2012年全年定期同业存款累计发生额较2010年增长了270.4%。同业业务中的资金来源与运用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渠道,与公司业务、零售业务并列成为许多银行的三大主营业务。2012年,辽宁省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增量中同业业务占比为15.64%,较2010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资金运用增量中同业业务达到22.90%,较2010年提高了22个百分点。
(四)机构主体分层化明显
以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部分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为主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经营较为活跃,创新性强,属于相对风险偏好型,其主要通过在同业市场吸收资金进行高盈利性运作,同业业务以负债方吸收资金为主。全国性大型银行资金相对充裕,区域性中小型银行资金运用渠道相对单一,这两类机构是同业市场资金的主要供给方,同业业务以资产方运用为主。
以辽宁省为例,2012年,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3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99.13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206.54亿元;中资区域性中小型银行4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16.33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149.12亿元。两类金融机构合计资产方增加额是负债方的3.1倍。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5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768.61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249.29亿元,负债方增加额是资产方的3.1倍。2013年前9个月,辽宁省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119.22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215.21亿元;中资区域性中小型银行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79.99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111.22亿元。辽宁省中资全国性中小型银行同业往来负债方增加额为252.72亿元,同业往来资产方增加额为-422.05亿元。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放大了市场波动
目前,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一是借短放长的利差,二是巨大的同业业务发生额和较高的流动频率。前者势必形成资产负债的大量期限错配,后者在金融机构相同的考核周期下,同质化的资金需求和不稳定的资金供给极易引发市场共同的乐观和紧张气氛,特别是大量关键期限同业资产到期的资金紧张时期,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就会迅速在同业中引发恐慌情绪,并蔓延传导,放大市场资金波动和价格波动,增加系统的不稳定性。
(二)游离于市场监管
现有法规对同业拆借制定了较为详尽的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但对同业借款、同业存放、调入调出调剂等资金往来的规定较为简单,甚至模糊。金融机构为规避监管,基本上采取同业存放、同业代付等性质相同但形式不同的业务方式来取代同业拆解,规避监管。近些年,辽宁省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占同业业务量不到10%,没有同业借款发生,目的就是规避人民银行的监管。
(三)规避了信贷调控
目前,同业业务不仅是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成为银行将表内信贷资产转移出表外,规避信贷调控的重要手段。据对辽宁省城商行的检查,途径有以下几类:
1.票据买入返售
部分城商行通过票据买断转贴现,与贷存比较低的农信社和农商行合作,将应归于贷款项的票据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
2.信托计划
个别城商行通过自营资金对接银信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将信贷资产转移至资产负债表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项下。通过上述腾挪,银行和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被掩盖为银行与金融同业之间的金融资产投资关系,不占用信贷规模,降低了风险资产规模,又能够绕开存贷比监管和信贷政策导向的约束。
3.资管计划
个别城商行通过同业存放资金对接银证合作的资管计划,将融出资金转移至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类投资”项下。
(四)脱离了市场监督
市场的监督主要取决于信息的透明。《同业拆借管理办法》规定,同业拆解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对同业存放等同业业务没有相关规定,目前金融机构间同业存放普遍采取网下交易。从辽宁省的情况看,九成以上同业往来采取网下交易。大量的网下交易容易产生期限不透明、信用不透明、机构不透明,给银行运作、市场监管和金融系统稳定都带来隐患。
政策建议
(一)修订《同业拆借管理办法》
将金融机构间同业存放、同业代付、同业借款等无担保的资金融通业务全部纳入同业拆借监管范围,完善监管制度,杜绝变相拆借行为的发生。同时,纳入同业拆解监管领域后,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交易,有利于同业市场的透明、监管及交易主体之间市场行为的发现。
(二)完善对同业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
按照现行的监管规定,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为20%-25%,同业往来资产无拨备要求,同业存款大部分无准备金要求,这些监管规定无法全面衡量同业资产负债业务风险,刺激了同业业务冲动发展。建议修改监管标准,促使金融机构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发展同业业务。
(三)改革商业银行考核机制
目前,利益驱动下的商业银行考核模式既包括时点考核,也包括规模考核。时点考核人为设置了易引发市场波动的关键时点,规模考核加剧了同业业务规模过度虚拟性的特征。建议改时点考核为日均考核,规模考核为单位指标的盈利水平考核。
(四)丰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工具
近年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模式主要是资产带动负债下的发展,这种同业资产发展的模式使得市场资金紧张成为常态。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主动负债管理应该成为商业银行日益重视的资产负债管理内容。同业存单的推出,为拓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促进货币市场发展提供了标准化的主动负债工具。建议加强对标准化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监管,进一步丰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工具。
注:
1.《2013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 同业代付是指受托代付行根据代付申请行的委托,在规定的代付起息日,向代付申请行指定的企业支付相关款项,代付申请行在约定的代付到期日归还代付行有关款项的业务。
3.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辽宁辖内的分支机构。
4.包括鞍山、抚顺、丹东、营口、阜新、辽阳、盘锦、葫芦岛、铁岭、朝阳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营口银行除外)。
5.包括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进出口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锦州银行、营口银行、哈尔滨商业银行、吉林银行。
作者单位:赵 越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货币信贷处
关键词:物流金融业务;财务管理;定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F2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7-0-01
目前,物流业仍然保持着持续的增长势头,在运输能力和基础设施方面较过去都有很大的提高,可是由于行业内激烈的竞争,众多的中小物流企业仍然要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难题。针对目前物流业的各种问题,需要推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企业大量资金的沉淀问题可以由物流金融业务的多样性特点来解决,所以,物流业一个重要的方向就是发展物流业的金融业务。
一、物流企业金融业务财务管理方法分析
物流企业引入物流金融业务,益处与风险并存。所以在财务决策当中应当对利弊加以充分衡量,为物流金融业务选择正确的方向,争取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一)评价物流金融业务的目的
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物流企业为融资企业提供保险、融资和结算等相关的增值业务,而物流金融业务带给物流企业的不止是利润新增长点,同时也带来一些风险因素。所以有必要在研究分析物流金融业务时,有必要对物流金融业务的利润及风险来源加以分析,并用财务数据量化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并将其与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利润相比较,并据此作出财务分析,作为财务决策的参考,加强物流企业预测金融业务的精准性,完善企业决策管理。
(二)物流金融业务财务管理评价方法
运用财务管理的原理评价物流金融业务带给物流企业的利润及风险。用本量利分析方法分析相关利润,结合物流的金融模式对相关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并量化。
1.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利润分析
用本量利分析方法来反映成本与数量、利润之间的依存关系。本量利的分析当中,将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耗费依据成本习性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按照成本和成本动因“业务量”之间的依存性可将成本划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两大类。
2.建立盈亏平衡模型
本量利分析法当中最重要的模型就是盈亏平衡模型。物流服务项目的设计、增删,都可以借助盈亏平衡模型进行分析。暂不考虑销售税金,物流体系的本量利关系表现为:
P=R-(V+F)=K×Q-(Vc×Q+F)=(K-Vc)×Q-F
其中,R表示销售收入,P表示销售利润,F表示物流固定成本的总额,V表示物流变动成本的总额,Q表示物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量,K表示单位物流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价格,Vc表示单位物流产品或服务的变动成本。
物流金融业务带来的利润分析步骤如下所示:
(1)物流企业的业务分类;
(2)物流金融业务收入、业务量的确定;
(3)确定物流金融业务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4)用本量利分析盈亏平衡模型表现为:
P=R′-(V′+F′)=K′×Q′-(Vc′×Q′+F′)=(K′-Vc′)×Q′-F′
其中,R′是物流金融业务的收入,P′是物流金融业务的息税前利润,F′是物流金融业务的固定成本总额,V′是物流金融业务的变动成本总额,Q′是物流金融业务的业务量,K′是单位内物流金融业务的服务价格,Vc′是单位变动成本。
上式可以表示为:
物流金融业务的息税前利润=(单位内物流金融业务的服务价格-单位的变动成本)×物流金融的业务量-物流金融业务的固定成本
3.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分析
物流金融服务带给企业客观的收益的同时,企业也面临着很多风险。主要是内部管理风险、监管风险、评估风险及质押货物风险。
在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过程中,物流企业是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物流金融业务使企业增加了相关的业务,并带来赊销风险,与此同时,物流企业也多承担了银行和融资企业之间融资相关关系人而产生的风险。
根据以上的计算,能够得到物流金融业务坏账风险、担保风险损失和息税前利润(P′)比较物流的金融业务坏账风险损失、担保风险损失之和与息税前利润的大小,所得结果如果是:P′>(坏账风险+担保风险),就说明了物流金融业务带给企业的利润要超过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这种物流金融业务对于物流企业发挥增值效应。如果所得结果是:P′
二、物流金融业务财务管理方法定量探究的完善建议
因为物流企业对于物流金融业务所进行财务管理应用的研究目前仍在探索阶段,在一些理论与方法上仍然存在一些缺陷,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研究课题进行完善。
1.对物流金融业务模式的研究与风险的管理研究较多,可是关于物流金融业务财务方面的研究却相对稀少,我们应该对物流的金融业务财务分析上深入探讨,加大研究力度,这对于完善物流企业运营管理非常有益。
2.在物流金融业务的财务分析上,往往根据物流企业在供应链的运作过程中是否向客户提供保险、融资、结算等相关业务服务,而将物流企业提供的对外业务分为物流金融业务和传统物流业务,然而,这种分类方法未必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所以这种方法应当通过财务实践不断进行检验。
3.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的分析方法在物流业务上的应用可作为物流金融业务尚未开展时的决策分析,还可用作物流金融业务关于其事后跟踪管理的手段。这种方法是否适于物流企业实际工作中应用,还应当通过会计工作着的实践检验。
三、结语
总之,物流行业内部竞争激烈,众多的中小物流企业仍然面对很多生存与发展的难题,并积极探索着物流企业运营管理的路径,其中,物流业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就是发展物流业的金融业务。然而目前我国对于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依然任重而道远,一些理论和方法并不完善,有些还只停留在理论阶段,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参考文献:
[1]田芬,吕永波,刘凌霄,陈立.物流企业财务风险综合预警研究[J].物流技术,2009.
[2]魏永明.对改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04).
关键词:网络营销 民间金融 P2P
引言
P2P网络金融业务是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张宏光、谢勇模,2011)。民间金融以互联网为依托,以P2P式网络营销为手段,有效扩张其在金融市场中所占比例。民间金融机构掀起的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产品创新浪潮给传统金融企业造成了巨大冲击。P2P网络金融业务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其内生性技术优势和交易模式创新优势。与线下传统金融机构相比较,P2P网络金融业务主要以线上操作为主,其产品交易费用相对较低,民间金融机构借助成本优势来获取在大型金融机构的市场夹缝中生存的能力。再者,P2P网络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相关金融监管措施尚不健全,这使得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可以获取金融制度套利机会,从而增进其借助制度监管缺位机会而获取盈利的能力。故此,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充分结合P2P网络金融业务的金融创新特点来深入剖析该业务的实施风险,并据此制定其开展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具体发展策略,以有效增强我国金融市场的活力。
P2P网络营销模式下民间金融存在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第一,金融监管机构缺乏对P2P网络金融业务监管的意识准备和能力建设。在传统金融业务框架下,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通常通过事前的行政命令指挥和事后制定补救性制度措施等方式来行使其金融监管职能。随着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业态创新,传统金融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网络新时代的金融监管需求。民间金融机构的迅速崛起开启了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业态模式的持续性创新,这要求金融监管机构采取有力的变革措施来革新金融监管理念和金融监管方法,形成一种依托高技术的高度灵便的系统化金融监管新体系,以提升金融监管机构对复杂化金融业态的监管能力。
第二,民间金融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这使得民间金融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源自美国次贷危机的全球化金融危机仍在深化和蔓延,这给包括民间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系统提出了提高资本充足率以低于系统性风险的要求。从长期而言,我国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决于宏观经济结构从投资导向型向消费导向型转型的成败。消费导向型宏观经济结构将直接刺激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其他个人消费信贷活动,这为民间金融业务拓宽业务规模提供发展契机。但当前宏观经济转型进展不畅及个人住房消费比例过重等因素制约了我国居民在非住宅消费领域的消费意愿,从而降低民间金融业务的拓展空间。
(二)技术风险
第一,P2P网络金融业务模式下的民间金融机构面临网络技术安全性问题有待解决。从P2P交易的安全风险角度分析,民间金融机构在借助网络渠道展开金融业务营销的过程中,其金融业务的相关单据的数据信息均以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格式在进行传输。全流程使用互联网渠道传输的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存在如下风险隐患。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其金融数据难以处于绝对保密状态。在涉及重要财务资料的内部安保措施缺位的情形下,由民间金融机构经办员工掌握客户的存款资料及贷款资料的制度安排为将来的安全风险暴露埋下隐患。
第二,P2P网络金融业务模式下的民间金融机构面临着网络信息安全性问题有待解决。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是制约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实施的关键障碍。在民间金融机构借助高新信息技术来拓展其P2P业务的同时,入侵民间金融机构的P2P业务平台数据库的黑客的技术力量也随之进化。通过伪造个人信用资料以骗取贷款的非法金融行为屡禁不绝,通过篡改个人信用信息或盗取数据库管理员帐号的形式来入侵民间金融机构数据库的非法行径亦有大规模爆发的风险。
第三,在跨地域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同时,民间金融机构并未做好与跨区域业务风险控制相匹配的金融风控技术准备。P2P式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拓展使得金融机构摆脱了地域限制,但是民间金融机构却并未做好与之匹配的P2P网络金融风险控制对策。
(三)信用风险
第一,信息不透明是导致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暴露的主要威胁。由于民间金融机构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来获取的借款人的必要信用信息量相对较少,从而使得民间金融机构难以精确判断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水平。虽然民间金融机构可以获取借款人在认证阶段提供的征信报告、财务报表及银行流水证明等信息,但却缺乏权威机构来核实上述信用信息,从而在一定水平上影响民间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信用水平评估结果的精确度。
第二,金融风险暴露后的风险控制措施不足制约民间金融机构P2P网络金融业务信用水平度的提升。P2P业务中实际借款人因经营不善或蓄意欺诈等行为所诱发的P2P网络金融业务风险增加了借款人对放贷行为的担忧,从而遏制了P2P网络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张。由于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团队的风控能力相对薄弱,风险抵御能力相对不足,从而难以有效应对P2P网络金融风险。部分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外借注册资本金的方式来应对金融监管机构的稽核,在通过稽核后即行撤资。这使得部分民间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实际到位规模远小于其实收资本申报规模,从而难以有效应对P2P网络金融业务中的信用风险。
基于P2P网络营销模式的民间金融发展策略
(一)民间金融风险监管策略
第一,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健全针对民间金融机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P2P网络金融的借贷关系形成的基础是网络平台,由此诱发金融系统的不确定性,故将网络借贷纳入政府部门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显得尤为迫切(何晓玲,2013)。金融监管部门应当顺应时展和网络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在支持民间金融依法开展以P2P网络金融业务为代表的金融创新的前提下,建构适合网络化时代金融监管特色的金融监管新体系。
第二,民间金融行业协会应当强化行业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联手建立针对P2P网络营销金融业务的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面向P2P网络营销金融业务的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应当将目标客户的借贷款项所投资的项目内容、借贷成本与期限及客户偿债能力作为金融风险监管重点,从而为民间金融机构建立全时空和立体化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提供客观的量化依据。民间金融机构的P2P网络金融业务的分散交易和高频交易特点为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监管难题,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利用P2P网络金融业务的交易特征,充分发动民间金融行业协会的力量,以扩大监管主体数量的方式来增强对P2P网络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
第三,为防范P2P网络金融业务所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对既有金融风控体系的冲击,民间金融机构应建立风险准备金账户。P2P网络金融业务风险准备金账户是以维护P2P网络金融业务中资金借出方的共同利益为目标,其资金来自民间金融机构依契约向借款人所收取的服务费。通常该服务费的收取比例与贷款产品的品种及期限等信息相挂钩。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对风险准备金账户实施专户管理,并对风险准备金账户的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披露,以有效降低所暴露风险对民间金融机构运营秩序的冲击。
(二)民间金融新渠道拓展策略
第一,民间金融机构应采取差异化渠道战略来建设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传统银行通常采取增加营业网点的方式来拓展其营销渠道,增加其金融服务业务覆盖范围。民间金融的资本实力和金融业务运营能力相对较弱,缺乏通过增设营业网点的方式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的实力和能力。民间金融应当建构P2P式金融业务网络营销新渠道,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迂回式市场竞争。具体而言,民间金融应当本着扬长避短的原则对其P2P网络金融营销重新定位,以满足城镇地区中产阶级和底层普通居民的终端消费作为本机构的长期发展战略起点,从而确保民间金融的P2P网络金融业务覆盖的客户群与大型金融机构的主流客户群无本质冲突。这要求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发挥P2P网络金融业务优势,通过互联网渠道来提升其对目标客户群的市场覆盖率,进而实现民间金融机构的市场差异化战略目标。再者,通过设计单位交易成本相对低廉的理财产品的方式来吸引中低收入群体客户的小额资金,民间金融机构可有效达到积少成多的资本金积累效果,从而开辟与大型金融机构不同的目标市场。
第二,民间金融机构应以普惠金融理念为指导来建立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2006年联合国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蓝皮书中指出,各国应当通过健全政策和法律的方式来发展可服务各阶层的金融机构体系,为各阶层提供适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由于普惠金融体系服务对象的总量庞大,其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内容庞杂,这使得大型金融机构缺乏为普惠金融体系下的客户提供价格适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民间金融机构应当本着普惠金融的理念,将其P2P网络金融业务渠道建设的重点放于被大型金融机构所忽视的小微企业和居民个人,以合理价格为其提供符合其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从而有效满足在传统金融体系下受到金融抑制的社会阶层的金融需求。
(三)民间金融的产品策略
第一,民间金融应当通过积极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方式来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当前金融监管部门对大型和小型金融机构分别提出了11.5%和10.5%的资本充足率要求。虽然对小型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低于对大型金融机构的要求,但多数民间金融机构难以企及该指标。民间金融机构不可通过营业网点总量建设的方式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而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与大型金融机构展开非对称性市场竞争。为此,民间金融机构的理性选择是通过改造其业务运营模式的方式来改造其资产结构。通过推进P2P网络金融业务的方式可以确保民间金融机构能扩张其金融业务规模,实现民间金融机构达成自身发展目标与满足金融风险监管目标的双重要求。
第二,民间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轻资产型金融产品开发策略。民间金融机构需着力规避在传统金融业务领域与传统大型金融机构展开正面竞争,转而以创新战略为指导理念,以P2P网络营销技术为切入口,在现有金融生态系统外部培育网络型金融生态新系统。民间金融机构应当摆脱传统金融机构所奉行的大规模布局营业网点的粗放式经营模式,转而将企业的投资与运营重心放在以互联网络为支撑的P2P式网络金融业务领域拓展项目上,形成以网络资产等轻型资产为特色的精细化金融经营新模式。这要求民间金融机构应当与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及金融网络技术服务公司等机构展开战略合作,通过变革金融业务运营流程的方式来约减传统金融业务运营流程,形成与网络金融技术有效融合的新型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以充分满足网络金融业务客户对便利化金融产品的切实需求。
参考文献:
1.张宏光,谢勇模. P2P网络借贷平台与内生金融发展[J].银行家,2011(3)
关键词:金融保险专业;调整;人才培养规格;措施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9-0087-01
为生产经营管理第一线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型高级人才,是高职教育改革的起点和归宿;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又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为此,笔者对农行广州市个人金融业务市场进行了调研,分析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高职院校确定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思路。
一、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岗位的现状与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1.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的主要岗位工作分析。目前,银行的业务主要分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四大块。个人金融部门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的按揭贷款、消费贷款和创业贷款,另外还有部分政策性贷款。个人金融业务正逐步由传统的存贷业务转向综合理财业务,积极开展“交叉销售”,在柜面开展销售凭证式国债、保险业务、外汇买卖和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并为投资者提供理财咨询服务。
风险防范是个人金融业务岗位中的主要内容。这一工作除了要求从业人员认真仔细之外,还特别要求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目前,不良率较高的贷款主要是助学贷款。
2.岗位人员的配备与规格。调查得知个人金融部门一般配备10个员工,学历要求高职以上,贷款业务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员工除来自金融保险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也不少。
3.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1)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个人金融业务是一种非常讲究规模经济的银行业务,只有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才能保证银行实现合理利润。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消费能力正不断增强,各商业银行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业务来抓。(2)重视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将朝着投融资、咨询、等方向发展。在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策略上,各商业银行正逐渐从传统的大规模批量生产,转向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个性化或量身定做的零售金融服务,制定不同的营销产品组合。(3)重视个人金融业务的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个人金融业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将会积极培养,择优录用,留住人才。同时也会加强对金融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高级营销人才的培养,以适应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为个人金融业务培养专业人才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从调研的结果可以看出,一些非金融专业的学生也受到了银行业的青睐,成为金融专业学生强有力的竞争对象。因此,金融保险专业应引导学生认清当前日益严峻的本专业就业形势,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组织一系列就业培训和应聘指导。
2.准确定位,培育优势。个人金融业务的最大特点是客户量大、分散,在满足顾客在消费金融产品的同时还需要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等相关的咨询服务。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银行业最缺乏的是德才兼备的客户经理。作为个人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必需具备过硬的专业、行业知识,要能精通银行各类业务。
3.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一位合格的客户经理几乎是全面发展的立体型人才。高职院校金融专业的教学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调整教学思路,在保证学生专业教育质量的同时,切实加强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学生金融产品的营销能力。
4.加强对学生风险意识的教育,建立良好的个人征信档案。如上调研所述,个人金融业务岗位特别强调从业人员的诚实守信。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学生风险意识的教育,在这些准客户经理读书学习期间,就为他们建立个人征信档案。
参考文献: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金融产品;ABCDTM技术;运营体系
1引言
传统的金融业务基本都是建立在有具体实物的抵押、相关证券的质押以及良好信用的基础上,而核心企业中的供应商大部分为中小微企业,缺乏相关的抵质押物,信用贷款也缺乏充足的征信数据,传统的金融业务很难适应这些中小微企业。为了给中小微企业纾困,政府、金融机构、大型核心企业也在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可行性及实施途径,随着A(人工智能)、B(区块链)、C(云计算)、D(大数据)、T(物理网)、M(移动技术)技术的应用,使得对供应链业务的确权变得可行,从技术上保障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文章主要研究基于核心企业的特点,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情况,探索出适合核心企业自身特点的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从而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提供运营保障。
2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及现状
2.1发展背景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与金融两个领域交叉产生的创新业务,供应链金融理论研究得到了理论界和产业界的关注,各类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实践蓬勃发展。在经济高度全球化形势下,供应链金融将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高度融合,实现产业效益与金融效益的乘数效应。不同类型供应链金融业务结合所处产业运行特点和规律,有效地解决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改善了核心企业周边生态圈的营商环境。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流程自动化等技术发展,企业供应链活动呈现出数智化的趋势。在数智化供应链的不断创新下,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也悄然发生变化,成为国家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中央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有关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业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2018年8月广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金融办联合制定《广东省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实施意见》;2019年7月国务院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
2.2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发展经过了贸易融资、物流金融、1+N供应链金融、M+1+N供应链金融等历程,近年来借助数字化手段演进得更加多样。从供应链金融的质押物性质及交易场景先后顺序来看,目前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模式分为三大类:面向上游企业融资的应收账款类、基于物流运输行业的存货类、面向下游销售企业的预付款类,并由此衍生出数十种具体的应用模式。从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运营平台主体又可分为:核心企业模式、电商模式、物流公司模式、第三方平台模式,不同模式下的业务流程、参与主体、风险管控点等供应链金融相关的内容均有不同,体现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差异化和多样化特征。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必须要切合企业的业务实际,为企业的供应链金融保驾护航。
3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概述
随着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的运营模式不断发展,为供应链金融产品管理提升风控能力,降低业务成本。为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实现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南网公司”)“对中央负责,为五省服务”的经营宗旨,同时为解决供应商发展所面临的融资需求,南网公司以南网供应链金融统一服务平台为依托,将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与南网供应商融合在一个业务流程内。供应链金融的运营体系需要包括运营的保障机制、体制;日常业务运营的流程、操作规范;面对客户服务的服务体系。
4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架构
4.1供应链金融运营保障
供应链金融运营体系综合了多方面的职能管控,包括组织内部的管理团队建设、财务会计、技术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和与外部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的交互协调。通过分析核心企业目前的组织架构和部门岗位职能,并结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管理,为供应链金融管理组织架构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主要以信息服务为核心,采用业务流程化、操作标准化、管理信息网络化的运营模式进行运作。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的要求,为实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全面管控,需从多个管理维度实现供应链金融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供应链金融管理维度主要有法务管理、业务运营、业务管理、供应商服务、平台运维、财务结算、系统风险控制、业务风险控制、信用风险控制管理等多维度进行分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确定职责范围。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对融资筹划、风控合规、交易设计、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分析,整合运用各种法律技术,为金融机构及供应链企业识别相关风险。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三大核心要素:数据、建模和系统。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的实质是通过整合各类供应链参与方(包括供应商、物流仓储公司、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的相关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供应链生态的发展和完善。在此过程中,核心企业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筛选具备优质资源且能够提供优质产品服务的优秀供应商,使其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中来,实现共赢发展互惠互利。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业务申请、服务提供机构审批、业务办理、业务执行、资金支付、业务结算等,该过程形成了完整的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闭环。核心企业处于业务信息集中处理环节,是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的核心,核心企业相关信息的传递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应用效果。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需要构建专业的供应商服务体系。该体系为核心供应商、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多方提供优质服务。主要工作包括建设专业的服务人才队伍、建立标准化的服务流程、解答供应商在使用供应链金融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接受用户的投诉与建议等。系统日常运维工作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硬件设施运维、平台系统运维、运营审计。财务结算运营包括核心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收入来源的核算,主要有信息服务费、保险经纪业务返佣等。系统风险控制运营通过对风控体系进行高效管理,规范事前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对授信主体真实信息的掌控,强化对核心供应商的授信准入管理。业务风险控制运营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特点,重新设计业务流程,合理划分岗位职责。通过设置专业部门、制订业务操作指引,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各流程环节操作风险的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控制运营信用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制定信息政策,对供应商资信调查、付款方式、信用限额、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全面监控,以保障应收款项能够及时回收。包括贷前风控:设立专门机构控制信用风险、确立提供信用额度的原则、制定信用政策、建立专门的信用体系;贷中风控:执行信用政策、管理信用周期、投后贷款跟踪、持续不断地监督债务人、监督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贷后风控: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管理需求,核心企业的组织架构如图1所示。
4.2供应链金融日常业务运营
供应链金融的日常运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七点。历史数据提供:从核心企业招投系统中提取供应商基础资料及历史交易信息,以大数据分析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评估。交易数据导入:供应商确认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在系统中签署使用相关数据的授权协议。在经过核心企业法务审核后,通过数据接口,推送至金融机构。回款账户开立与确认:与核心企业业务系统联动,由供应链金融业务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变更。供应链金融业务:对供应商进行准入条件审批,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方可确认进入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管理平台,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数据储存:对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供应商,通过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收集并分析系统数据,并对分析结果进行评级,评级报告应经过授权后推送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办理、合同签订及管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或CA证书确认,合同签订流程全程采用系统电子化完成。财务核算:核心企业应着手成立供应链金融财务中心,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内容及要求,从组织框架上为资本运营管理做准备。绩效考核:为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高效有序运营,应设置并实施质量目标考核办法。质量目标具体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设置的范围与标准管理;二是实施控制管理;三是持续改进控制管理。经营团队建设: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运营管理的要求,管理团队建设模块的程序设置基本上可以分为:招聘录用管理程序;学习培训管理程序;机构与岗位设置管理程序;辞退与辞职管理控制程序;目标设置与绩效考核管理程序;职业规划设计与控制管理程序;公司经营发展目标与文化构造控制管理程序。
4.3客服运营
设置有效的供应链金融客户服务运营管理体系,需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建立和完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分类管理。客户信息系统主要由客户的基本信息、业务对接服务信息组成,其中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工商注册、法人基本资料、基本经营情况(如处于经营何种阶段、经营类型、规模等)、经营管理者个人基本信息、详细经营情况(如资产情况、利润情况、产品结构等)、潜在需求情况等;业务对接服务信息包括业务对接类型、时间、履约情况、客户满意度等信息。第二,建立完善客户潜在需求分析机制。针对会员客户,由客户管理部门通过与客户的交流沟通,定期对客户的潜在需求进行分析,及时准确把握客户在经营发展各个时期的服务需求。第三,逐步规范客户跟踪回访制度。该制度主要分为两部分,其一,履约过程中的回访,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或履约情况;其二,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重点是客户满意度和客户的潜在需求,该回访将贯穿客户关系维持的全过程。第四,建立完善客户台账管理机制。应按照会员管理、履约情况、客户潜在需求分析等内容,分别建立总台账和各子台账。供应链金融业务应立足于客户服务,有效开展各种类型的活动。供应链金融业务可以通过组织相应的商务活动,如金融商务论坛、咨询培训等,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增强客户对南网的认可程度,保持紧密关系。汇总分析供应链金融服务日常运营中的常见问题,整理列示常见问题库,方便供应商查阅相关信息,同时配置智能客服机器人,根据问题关键字返回相应解答。
5结论
核心企业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一定要从自身掌握的资源、所能确权的内容去考虑,不可盲目贪大、贪快。传统的核心企业由于缺乏金融领域人才配置、信息系统支撑、运营经验以及相关风控体系,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从以上方面加强保障,可以借助外部资源,也可以引入相关的人才、信息系统、风控系统以及运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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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宜萍.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应用及推广[J].宜春学院学报,2011(1):39-41,116.
[7]龙志云,陈飞燕.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的再思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1)83-84.
为生产经营管理第一线培养适销对路的技能型高级人才,是高职教育改革的起点和归宿;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又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为此,笔者对农行广州市个人金融业务市场进行了调研,分析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高职院校确定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思路。
一、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岗位的现状与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趋势
1.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部门的主要岗位工作分析。目前,银行的业务主要分为公司业务、个人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四大块。个人金融部门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的按揭贷款、消费贷款和创业贷款,另外还有部分政策性贷款。个人金融业务正逐步由传统的存贷业务转向综合理财业务,积极开展“交叉销售”,在柜面开展销售凭证式国债、保险业务、外汇买卖和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并为投资者提供理财咨询服务。风险防范是个人金融业务岗位中的主要内容。这一工作除了要求从业人员认真仔细之外,还特别要求从业人员诚实守信。目前,不良率较高的贷款主要是助学贷款。
2.岗位人员的配备与规格。调查得知个人金融部门一般配备10个员工,学历要求高职以上,贷款业务员必须持证上岗。新员工除来自金融保险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也不少。
3.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
(1)个人金融业务将成为银行的核心业务。个人金融业务是一种非常讲究规模经济的银行业务,只有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才能保证银行实现合理利润。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消费能力正不断增强,各商业银行都将个人金融业务作为银行的核心业务来抓。
(2)重视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将朝着投融资、咨询、等方向发展。在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策略上,各商业银行正逐渐从传统的大规模批量生产,转向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个性化或量身定做的零售金融服务,制定不同的营销产品组合。
(3)重视个人金融业务的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个人金融业务在人才培养方面将会积极培养,择优录用,留住人才。同时也会加强对金融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高级营销人才的培养,以适应个人金融业务不断创新发展的需求。
二、高职院校为个人金融业务培养专业人才的应对措施
1.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从调研的结果可以看出,一些非金融专业的学生也受到了银行业的青睐,成为金融专业学生强有力的竞争对象。因此,金融保险专业应引导学生认清当前日益严峻的本专业就业形势,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组织一系列就业培训和应聘指导。
2.准确定位,培育优势。个人金融业务的最大特点是客户量大、分散,在满足顾客在消费金融产品的同时还需要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等相关的咨询服务。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银行业最缺乏的是德才兼备的客户经理。作为个人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必需具备过硬的专业、行业知识,要能精通银行各类业务。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关键词: 边缘金融业务; 金融机构; 企业
相对正规金融而言,那些自发于民众之间,游离于金融机构之外、游走于政策法规边缘,具有资金借贷性质的资金融通行为,称为边缘金融业务。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 /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 ,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旦出现纠纷, 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目前,边缘金融业务融资行为已经从当初的以其本人合法收入出借给另一特定方,目的是解决借款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演变成为以获利为目的的信用借款、担保及有价证券抵(质)押融资、动产或不动产抵押借款、企业集资、社会公众集资、高利贷等隐性借贷业务。可以肯定,边缘金融业务作为民间资金调剂的方式,对解决部分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需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其急、频、短的特征,弥补了金融服务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企业融资难的压力。但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必须加以规范管理。
一、边缘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
从企业融资角度看,边缘金融业务的存在有其客观性和体制性原因。从个人投资角度看,金融市场目前缺少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和投资渠道,从而为边缘金融业务提供了大量资金来源。此外,国家对存款利率的管制,以及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特别是县域网点的收缩撤并也推动了边缘金融业务的较快发展。
(一)县域个体、民营等小企业发展迅速,融资缺口较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企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县域和基层地区,小企业数量占全社会企业总数90%以上,产值占GDP的比重已由过去不到1%提高到目前的1/3。但是,目前小企业贷款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占比不高,距离小企业贷款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虽说经过几年的发展,小企业已经摆脱了发展初期财务管理不正规、信息管理不透明状况,走上了规范化轨道,自我约束力不断增强,但这并没有改变有关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印象,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客户集中的取向,使银行越来越脱离了广大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成为大企业的私人银行,致使小企业融资缺口起来越大,给边缘金融业务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
(二)金融机构对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渠道并不十分通畅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在逐步面向“重点客户、重点项目、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并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但大大上收了贷款权限,还在信贷管理上实行了严格准入管理制度,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存在“抓大放小”的倾向,这使得小企业、小客户贷款难度加大,而且由于大部分县域中小企业难以具备目前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很难提供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或抵质押,尽而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的信贷支持,不得不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从边缘金融业务进行融资。
(三)银行业信息收集过分注重硬件信息,忽视“软信息”在信贷管理中的作用,使不少具有能力和意愿的中小企业被拒之门外
边缘金融业务经营者非常重视借方“软信息”的收集,他们依靠人缘、地缘等关系获取相关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了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这些“软信息”较之标准的企业“硬信息”(财务报表、抵押担保及信用纪录等),对正确决策的作用更大。而目前我国银行往往只注重收集企业的财务报表、抵质押情况等“硬信息”,忽视对借款人的人品、还款意愿等“软信息”的考查,导致不少有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被拒之门外。同时,正在发展的中小企业由于缺乏可抵押的财产,且嫌办理有效抵押或担保的手续繁琐,收费偏高,贷款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因而不得不考虑边缘金融业务融资。
(四)银行业激励与约束制度的执行标准过高、过严
近几年,各银行纷纷上收贷款权限,实行严格的信贷审批和考核制度,部分商业银行甚至不切实际地追求新增贷款“零风险”和“100%的收贷收息率”,片面实行“贷款责任终身追究制”。由于信贷权限上收,了解中小企业“软信息”的基层信贷员没有贷款权力,却要承担100%的收贷收息责任;而远离企业“软信息”的上级行凭企业“硬信息”决定是否贷款。其后果是信贷人员贷款越多,收回的风险就越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慎贷、惜贷、惧贷,使得一些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不得不转向边缘金融业务市场融资。由于商业银行上收贷款权,贷款审批主体远离申请主体,从而加剧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一般都具有时间急、频率高、数额小的特点,许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不求助边缘金融业务。
二、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边缘金融业务游离于监管之外,容易诱发非法办理金融业务行为,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年终岁尾,企业和个人用钱的地方增多,在企业贷款难、无恰当的筹资渠道,而银行等主要资金融部门贷款权收紧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就有了挣钱的对象和时机,一些部门或个人便私下抬钱或变相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虽然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但由于管理不利,且非法放贷有当物作质押或抵押,当物的价值远高于贷款额,当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时,可以通过处理绝当物品而收回贷款,一般不会受到损失,从而使其业务违规难以有效根治。
(二)容易引发经济纠纷
边缘金融业务行为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特别是在当前贷款利率相对较低的情况下,边缘金融业务大多与高利贷联系在一起,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三)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行业风险过高
大多数从事边缘金融业务的企业是以个人和中小企业为对象,主要经营房地产、黄金首饰、股票证券、古玩字画、交通工具、二手房按揭等业务,发展晚、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同时,由于大多数的业务经办人员没有金融工作经验,对金融业务知识不了解、了解不足或对金融业务及金融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能有效判定哪些业务违法,哪些业务不违法,从而造成行业经营风险增加。
(四)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加大借款人的经营成本
因违规办理融资业务,边缘金融业务发展不仅造成存款分流,影响银行信贷的扩张能力,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因利率过高,造成行业利润失衡,也加大了以经营为目的的借款人本身负担,增加了经营风险。
三、规范边缘金融业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不难发现,在目前社会意识形态下的边缘金融业务负面影响,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正确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对边缘金融业务加以规范,对非法融资加以遏制和制止,我们便可以完全掌握边缘金融业务的相关情况,使其成为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一)以形成多元化金融体系,建立充分竞争的金融秩序为目标,促使正常边缘金融业务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充分发展
实践证明,边缘金融业务正逐步扩大其体外运行的体系,并发挥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笔者建议:一是在正规金融机构过少,边缘金融业务较为活跃地区,鼓励成立社区(农村)合作组织内部的、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以法律形式明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互助合作机构允许其承接政府支农资金,或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在乡村基层的承接载体或二次转贷单位,在保证国家农业资金直接投入到基层村社同时,加快对民间金融向社区(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机构的改制。二是适当发展典当机构,充分发挥其对民营经济资金需求方便、灵活、快捷的融资作用。并对目前存在超业务范围经营典当业务的寄售行、旧物行等不合法边缘金融业务机构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多种条件将之“改良”为典当行或其他正当的边缘金融业务机构。三是根据民间信用机构发育程度和边缘金融业务法律法规,适时成立专门的民间信用管理组织,对机构化的边缘金融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促进边缘金融业务机构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成熟,并逐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充分竞争的现代金融秩序。
(二)监管机构要从稳定和发展地方经济的大局出发,共同强化边缘金融业务的行业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要明确界定正常边缘金融业务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笔者认为,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金融秩序是判别正常与非法边缘金融业务的标准。如果业务发展不会带来不良影响,则要将其追加为正常融资;如果有影响,通过跟踪监管,无转化可能的边缘金融业务,则要坚决取缔。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工作,引导辖内各金融机构争取政策、简化手续、下放权限,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中小客户的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局面。三是要强化金融市场秩序整顿,引导民间资金合理流动。四是要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融资活动,严防边缘金融业务成为诈骗、洗钱、炒卖外汇等非法活动的温床。五是要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倡导民众向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融资。利用典型案例,充分揭示地下钱庄、乱集资等危害性,提高民众金融风险意识。
在全球外包管理模式的普及和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最佳实践的推广下,中小制造企业面临严峻的融资需求。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机构引入物流企业,委托对质押物进行监管,物流金融业务由此应运而生。
从时间维度上看,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开始的时间(1999年)与西方发达国家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19世纪中前期就开始存货质押融资监管相比要晚的多。因而,在发展轨迹上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特征。西方物流金融的发展是演进式发展的,经历了从存货质押融资阶段到法律法规的完善阶段再到物流企业主导的物流金融阶段三个层层递进的发展阶段。而我国物流金融业务自1999年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开展我国第一单质押融资业务以来,也就经历了十余年时间。在这期间我国物流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与西方演进式的发展轨迹相比,呈现出明显的跨越式发展特征,表现为有些创新产品在短短的十几年内便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2]。但是这种跨越式发展的轨迹到底是如何演进的,文献[1-2]却并没有结合企业实例详细阐述。幸运的是,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不均衡的特征,沿海的业务模式和发展水平明显领先于内陆[1-2],意味着要研究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在我国的发展轨迹,选取物流金融发展最好的沿海地区的物流企业所经历过的发展轨迹进行研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3]。
而在物流金融发展过程中,根据我们初步调研,物流金融业务不只在空间上表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特征,在各物流企业中的发展也表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性。主要可以依据物流企业的规模和企业性质分为三个明显的层次:属于第一个层次的是一些大型国有物流企业如中远、中储、中外运、中邮速递,它们陆续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增长速度很快;属于第二个层次的是一些中型物流企业如南储、中海、中铁快运,这一层次的企业陆续开展物流金融的同时业务增长幅度相对较慢;属于第三个层次的是一些新型的现代化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如速传物流公司、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它们依据自己的核心优势为供应链上客户提供相应的物流金融产品时,却面临物流金融业务萎缩的危险。它们业务表现上的这些差异在于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风险防范的加强,使得银行在选取物流企业时更加注重物流企业的专业水平、控货能力和赔付能力[4],大型国有物流企业因具备这些优点受到银行的青睐。这无疑是物流金融业务今后发展的趋势(即银行由于风险防范的需要,越来越趋向于选取那些规模大的国企进行合作)。在这背景下,选取处在物流金融业务第一层次中的物流企业进行研究更有意义。
本文基于这两点,选取物流金融开展比较早和发展比较成熟的广东省作为调研的区域。对广东省境内开展物流金融的三家国有物流企业——中储、中远、中外运(同处于大型“中”字头物流企业之一的中邮,由于尚处于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期,因此舍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探索性研究,旨在回答:我国物流金融业务是如何跨越式发展的?物流金融发展过程当中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企业是如何解决的?当前阻碍我国物流金融发展的瓶颈是什么?以期为有意发展该业务的物流企业(如:中邮)提供经验支持。
二、 案例分析
(一) 案例背景介绍
1. 中储
中储主营业务包括物流业务和贸易业务两大板块,其中物流业务包括仓储、装卸、运输配送、加工、现货市场、集装箱、国际货代、质押监管等八项业务,贸易业务包括经销和进出口等两项业务。
中储1992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1999年在全国率先推出质押监管业务,目前已与20家银行签订总对总协议。2010年,动产监管业务超过600亿元,监管地点覆盖全国27个省份,监管客户超过1200多家,监管物品种涉及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及制品类、棉麻类、化工轻工材料及制品类等十六大类①。
根据中储物流金融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创新的特点,其业务发展路径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5]:
关键词:中国邮政 电商服务平台 金融业务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将会作为一支潜力股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新生力量,它的发展势必会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中国邮政系统有着很好的服务"三农"的经历,可以支持邮政电商、邮政物流、邮政金融业务的发展。建立以邮政传统优势为切入点,以电商平台为基础,结合金融业务的功能与优势,发展邮政电子商务平台,从而打造邮政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叠加的新型模式。
一、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发展背景
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数据统计分析,中国全年电商服务平台同比增长51.2%,达到6.4万亿元。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数据,仅仅在2015年一年之中,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9万亿元。随着电子商务成交量急剧加速以及用户户使用量的剧增,这些都对电商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些新要求的背后同时也表明了电商金融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是多方面的,比如在信用风险上,农村更多的对传统金融业务认可度高,对科技含量高的电子类比较排斥,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的产品风险也较高,依托传统邮政物流纵横模式,邮政具有较好的物流优势,可以讲电商产品直达乡村,但是邮政物流也面临着新时期各种新型物流(顺丰、韵达等)的冲击,在如何保留原有优势,提升产品物流传递速度,提供可靠的电商服务平台物流基础,是要提高重视的地方。另外,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的叠加也面临其他方面的挑战,具体如下:
(一)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叠加面临技术挑战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叠加面临技术挑战,主要表现在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的叠加依托互联网金融模式,而互联网金融模式基础是数据,数据是用户管理、风险分析、风险预警的核心,倘若数据出现了误差,那么整个平台将失去意义。随着计算机能力的日渐增强,人们对计算机的功能更加信任,这就导致了技术迷信,计算机给人们带来快捷的同时,其保养、升级、更新更应受到重视,在现在E时代大数据背景下, 电商服务平台从产品设计开始就需要网络进行。因此第一个面临的挑战,就是与时俱进的技术更新与维护。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叠加面临技术挑战,还表现在电商服务平台的建设随着发展势头迅猛,各家电商平台的数据基础和结构不同,造成在平台互联想创造更大经济效益时面临着困难,如各电商服务平台的金融接口、密钥算法都差异较大,邮政农村电商平台的用户基础是农村,而其他电商平台基础为城镇居民、企业,金融业务类型相同,但实际数据采集的信息完全不同,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叠加整合起来难度非常大,很难实现电商金融体系的互联。
(二)业务风险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中金融电子商务化建设,是建立在虚拟网络上的,虚拟网络上的电商金融,由于交易双方未能直接当面进行交易,因此与传统金融相比可信度降低,一旦出现风险,救济途径也是依托网络技术,对一些用户来讲技术含量仍然太高。并且交易的平台是由非金融公司控制,容易导致受到道德风险的影响。
(三)新形势下对现有优势的冲击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的基础是农村,依托广大农村用户的一贯信赖和可信度,邮政开展电商服务平台具有较好的前期市场稳定性和可信性,但是随着现有农村向周边城镇结合,农村用户逐年减少,随着其他物流的高速发展,农村已不是邮政一家独大的局面,相比较而言农村用户对电商平台接受能力较城镇居民较差,需要更多的宣传和技术讲解,投入的成本更多。
三、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发展应有的对策
(一)技术创新与完善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体系及标准,电商金融体系标准要参照国际成熟案例,做好规划工作,以长远目标进行开发研制。同时,要积极沟通其他电商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的数据沟通,从而做到资源优化共享,建立大数据云数据中心,加强风险分析及金融产品推广。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要与其他平台一同接受统一监督管理,纵横对比,从而更快发展。
(二)降低业务风险
降低业务风险,主要为了降低用户对新的金融模式的抵触,增加救济途径,增强用户对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的了解,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对邮政农村服务平台加大宣传,对金融业务的特点进行讲解,通过消除疑虑提升信任,达到提升用户信任度,从而对后期平台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用户基础。
(三)保持现有优势
要保持现有优势,对自身已占优势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保持农村基础优势,提升物流、金融服务质量,打造用户满意度、可信度、产品质量、金融效益的综合优势,避免出现金融短板,并立足现有优势,发展服务平台,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平台更快的占据市场份额。
四、结束语
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的发展现在属于初级阶段,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问题。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的叠加融合是邮政转型并快速发展的契机,除去需要大数据的支持以外,也要考虑参照传统金融行业,并且取其精华以充实自己,另外就是要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最后最为重要的是要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建立来确保邮政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与金融业务可以持续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海杨.基于电商金融服务为核心的E网金融研究[J].南方金融,2015,08:18-25
[2]罗平,罗值伟.互联网金融E模式研究[J].上海金融,2014,(12):15-22
【关键词】互联网 融资租赁业务 模式 发展
一、引言
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一项重要的体现就是在互联网技术当中,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容易受到法律、会计准则、政策法规和税收的影响。我国金融事业中的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也基本从以上几个方面着手,而现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给融资租赁业务的模式创新带来了全新的思路。由互联网打底,催生出来的全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改变了传统融资租赁业务在市场中的地位,给我国的金融事业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我们要重视这一发展机遇,力求更好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完成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促进工作,使融资租赁业务再上高峰。
二、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
从金融业务模式的发展状况来看,基本可以根据时间的年限将金融业务模式分为两种不同的板块。其一是借助传统的市场交易方式的传统的金融业务,其中也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其二则是通过已经逐渐发展完善的先进互联网技术创新出的全新互联网金融业务,包括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移动支付和大数据收集和挖掘在其中应用较多,现阶段也更受到人们的亲睐和喜好,成为了现下新兴的金融业务产品。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了多个行业的生产模式,将全新的生活方式带到了千家万户当中。金融业务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将自身专项了电子金融的领域当中,信息化的处理系统代替了人工的业务处理系统,更加方便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在这一过程中,银行数据的大集中、全新的网络支付和结算系统以及多种网络银行的出现都说明了在当下已经延伸发展出了多个金融信息电子化的产物,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全新的活力。
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是金融机构借助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内发性变革的产物,利用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完成储蓄、支付、结算业务,从本质上来说即借助信息技术完成传统金融业务。但从业务结构或业务模式上来说并没有革命性的创新。
三、互联网催生出全新的金融业务模式
在进入到二十一世纪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也进入到了更多的人的事业当中。依托于互联网技术,各个行业也开始了自身业务的发展和创新,金融业务模式抓住了这一发展的潮流,在互联网技术的影响下将自己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转化成为了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商务贸易模式,让现代化的电子商务站在了时展的前列。
在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公司和企业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不断开创出全新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些创新发展出的金融业务模式都是根据互联网技术本身对于数据的挖掘和分析造就的。现阶段我国最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就是P2P网络金融和移动支付模式两种。通过互联网技术,将市场上的金融信息和个人连接起来,达到了更加高效也更加快捷的金融管理效果,人们在尝到了这一业务的好处之后也必将更加支持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
可以说,在互联网催生出的金融业务模式当中,通过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等先进的信息技术,避免了传统金融业务模式当中市场信息不够透明的弊端,让人们能够清晰的看到这一市场当中,双方的交易和融合都是透明可见的,使得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变得更加可靠。并且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自身的技术特点,规避了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当中的金融中介,减少了客户在使用金融业务之中的麻烦,并且由于减少了中介这一环节,相应的也就减少了日常的金融业务管理费用。在资金交互和匹配的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风险,十分公平也清晰可见,将资金的交易放在网络上进行,也降低了在市场中交易的成本。
从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和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区别上看,两者不仅所采用的媒介不同,前者更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方式将数据变得更加透明,在金融业务的协同操作上更具优势;且由于采用网络互联网技术进行交易,本身的中间成本也变得更低,更容易受到民众的亲睐。
四、结论
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作为现下互联网时代当中一个金融事业发展模式的分支,其本质任务仍旧没有改变,属于传统的金融业务。但由于包装上了互联网的外表,在现阶段仍属于新兴出现的金融业务,人们的接受程度还相对较低。可以看出,在未来的时间当中,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必将为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更加可靠的技术保障;并且通过建立网络信用机制,完善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风险控制项目,让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变得更加具有可信度;最后,也希望相关领导部门和监管机构能够针对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出台油套管的监管政策,真正从制度上保证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的合法性。
参考文献:
[1]郭瑞.互联网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发展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
[2]杨晓林.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模式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4.
一、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
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不仅面临着互联网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还面临着金融业务新技术与新形势的挑战,后者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诸多发展障碍。1、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速度滞后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速度。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为金融业务提供了全新的发展平台与端口,众多理财、保险类互联网金融业务乘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态势不断涌出,在相关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与完善之际,这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无疑是一种如履薄冰的繁荣。网络病毒的侵袭使得这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安全运行成为了一种偶然,如果不能及时构建严密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则会变成无稽之谈。2、层出不穷的互联技术应用是当前金融信息安全面临的最大挑战。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以及大数据等新兴分析技术的兴起,打破了传统金融业务的运行机制,也为消费者的金融信息安全增添了更多威胁。互联技术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撑,因此必须为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策略,来保证其安全运行。3、网络安全防控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防范的难点。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另一重要安全隐患便是互联网自身存在的安全漏洞。互联网由于其自身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特点,为许多网上金融犯罪提供了便利,这也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防范的重难点。要想依附互联网这一平台展开相关金融业务,必须在网络安全防控方面有所作为。
二、相关对策建议
1、完善顶层设计,尽快构建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需要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互联网金融的安全平稳运行离不开相关保障体系的保驾护航,我国当前已经存在的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主要是根据传统金融信息安全问题而建立的,这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发展得日新月异的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安全需要。所以,国家必须做好相关顶层设计,在安全保障技术方面提供最严密、最尖端的技术支持,加快金融信息安全方面的人才建设,在对当前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完善的前提下,时刻关注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整体发展态势,以实现金融信息安全问题的有效预测与防范。2、加快安全网络体系建设,最大限度提升金融网络防御攻击的水平。作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依附的主要平台,互联网有必要进一步减少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为金融网络的自身防御提供高安全系数的保障。互联网可基于大数据分析,对于不同的金融业务平台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为互联网金融业务所的平台进行信用评估,从而为消费者进行选择时提供相关参考性意见。3、加强对新生金融实体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息安全保障。新生金融实体开通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在很大程度上会存在信息安全保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国家需要对这些新生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相关审批,制定出相关的考核检验标准,考核检验新生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整体发展实力以及相关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与投入,严格遵守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保驾护航。4、积极探索适合监管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处在发展初期,因此缺乏相关管理经验,所以,我国可以借助国外先进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管理经验,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供相应的支持。还可以展开国际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合作,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面向世界各国的业务,单纯依靠一个国家的力量无法对涉及国际金融信息安全的问题实现有效处理。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