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中图分类号:G5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b)-0046-01
近些年,随着我国加大对公路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公路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公路建设工程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也屡屡发生。尤其,在隧道、桥梁施工中出现了特别重大事故,如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的“8·13”塌桥事故导致了64人不幸罹难的惨剧。为此,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国内一些学者对公路工程事故成因、影响因素等进行初步研究,但不够系统、全面。针对当前状况,为了改善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状态,抓住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要矛盾,及早预防,消除事故隐患。本文对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保障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对策。
1 公路建设工程的特点
公路建设工程线长点多,构造物形式多样,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是一项庞大的人机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具有一些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施工环境复杂。
工程施工多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工作条件差且工作环境复杂多变,受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尤其随着我国公路建设项目逐渐由平原区向山岭重丘区延伸,长大隧道和跨江特大桥梁大量增加,施工难度更大。
(2)工程施工动态性。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具有动态性的特点。施工人员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施工过程中面临的危险,也是在不断的变化中。
(3)作业人员多。
由于公路建设工程包括大量劳动密集型工作,吸收大量未经过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从事施工作业,其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较差,安全观念淡薄。
(4)影响因素多。
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性不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受施工设备、材料等的影响。随着科技的日益进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层出不穷,如果思想稍微麻痹,操作一旦失误,将产生机毁人亡的生产事故。
2 安全生产影响因素辨识
依据2005年至2008年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数据,按照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关于事故类型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伤害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触电等事故类型,称为“六大伤害事故”,占到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85.9%。
针对六大伤害事故,分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充分考虑行业特点与管理实际,从危险源、安全管理、标准规范等方面,提出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影响因素,如表1。
3 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对策分析
针对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影响因素,提出保障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对策,包括技术对策、教育对策、管理对策等。其中,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的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管理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问题。
具体对策包括以下几点。
(1)对于施工环境较为恶劣、复杂的工程,在施工前,进行安全生产评价,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可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检查专项防护、监控和救援措施,检查安全应急预案可操作性。(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确保持证上岗。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生产能力。(3)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及政策,并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尤其特种设备;加强对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与保障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个人防护设施满足施工要求等。(4)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需求,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加强对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监理制度,搞好安全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4 结论
(1)从安全生产事故的角度,提出了导致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影响因素。(2)为了消除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保障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对策。
参考文献
[1] 赵桐山.公路工程施工事故隐患成因与安全管理[J].甘肃科技,2003.
安全是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当前由于建设工程生产具有一次性、复杂性、露天高空作业多、劳动力密集等特点,使得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此怎样搞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推动整个建设工程企业长期、快速、稳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涵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为实现安全目标而进行的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方面的活动;主要运用现代安全管理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和研究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组织上和管理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我们从定义上可以看出,搞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找出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点:由于我国经济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各地条件参差不齐。目前建设工程生产具有以下特点:建设工程行业危险性大,安全隐患大;施工人员的总体素质低,很多非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某些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盲目提高工程进度,增大工程安全隐患;工程建设遍布大江南北,文化观念差异大,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致。这些行业因素和特点造成我国建设工程业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是考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文明施工不但是安全生产的保证,还是企业的窗口。对建设工程中的人员、机器设备、施工现场及施工过程进行监控和监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是安全管理的工作内容。安全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环节最重要的工作。只有做好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目前我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也说明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引起各方责任主体的足够重视。由此可见,安全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性的重要内容。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国家明文规定管理者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是要明确安全管理的目的性。 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坚持动态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到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交付和全部生产过程、 全部的生产时间和一切变化着的生产因素。
四、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出现的现状问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由于人员流动性太大,露天交叉作业多,作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建设工程企业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高低不齐等多种因素,导致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及企业的行业形象。其具体的现状问题如下:
1缺乏以人为本的管理意识
当前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由于自身利益的不同,因此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关注点也就不相同,建设方是整个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员,因此比较重视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而不重视,因此严重缺乏管理和以人为本意识,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及时,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直到目前,这种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2没有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体制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是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年来虽然得到一定改善,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安全管理方面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缺乏统一、专业、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 缺乏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方式。部分施工企业只考虑应付各类安全检查,忽略日常安全管理及检查,导致安全管理体制难以落实。
3工程建设未正常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规模较大,因此建设工程的工期常常出现拖延的现象,而政府部门又为了面子工程非得提前竣工,有的私人业主受到自身利益的驱使,不断压缩承包商的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导致承包商不得不夜间加班施工,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超负荷施工导致疲劳作业现象严重,大大增加了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
4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落实。当前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为了应付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深入实际,安全教育存在盲目性、随意性、缺乏长效性、缺乏规范性等问题,从而导致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操作水平较低,自我防护能力较差。
五、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的对策
当前建设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本着“安全第一”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建设工程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笔者认为要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需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安全责任制,落实责任人。
安全措施是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或监控的一系列活动,它可以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并创造适宜的施工环境。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的责任人,控制重点是施工中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责任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完善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各部门各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的责任,与相关的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有责任承担安全生产的风险。相关部门应分级做好安全风险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这样才能调动管理人员对安全监督工作的积极性,摆脱以前施工方独自承担安全风险的状况。二是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在加大对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等行为的惩处力度的同时,还需对那些遵守安全生产的额法律、法规的部门和管理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额度,调动员工对于生产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政策
人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安全政策和其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在一起能够确保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心、兴趣以及福利。安全需要投资,安全也具有成本。用于安全方面投资的直接效益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损失,尤其是当行业竞争非常激烈的时候,这方面的投资带来的效益往往比直接用于市场和销售方面的投资更好。有效的安全政策会对企业的战略和社会责任、财政、人力资源、市场、设计和责任、生产环节、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各个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4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宣传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与违法指挥的行为,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与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感。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有利于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等,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能够安全生产。
5学习引进一些先进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当前国家在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范本等,要对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仔细的研读,并借鉴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建设工程的经验,对自己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完善和优化。政府也要承担它在这方面的职责,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管,并设置相应的各级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并监督在建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令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要停工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政府要对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予以重视,从而来提高建设工程承包商对其重视的意识,并按照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进行,防止出现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正常进行的现象。
6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生产过程中要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安全警钟要时时敲,宣传教育要深入企业,深入民工。安全教育不应仅仅在施工阶段进入现场前进行,而应贯穿到整个工程生产过程中。不应仅对施工人员进行,而应覆盖到所有的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应普及到每一个工程参与者,确保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教育培训应根据工作人员的等级、层次和其工作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即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工作人员进行不同的产前培训。同时搞好建设工程安全培训教育,仅企业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依法加强对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培训教育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有效落实。
总之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的提高和社会舆论力量的日益增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成了生产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完善和落实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企业行为,做好劳动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程安全,进而确保工程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温晓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现状及建议[J].建设工程安全.2013.
[2]卢阳.谈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J].山西建设工程.2012.
关键词:工程建设 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 D0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越来越大,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逝在必行。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清出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小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2.3、小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并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2.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3.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的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建立健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2、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
3.3、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日常安全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程开工后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3.4、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严格检查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 1. 2m高防护栏杆和0. 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埸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不断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统一监督管理。
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活动、规范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三)总结、交流和推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管理经验;
(四)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的安全培训工作;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调查取证,给予行政处罚;
(七)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条工会、建筑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改正告知书,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五)对施工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决定是否恢复施工;
(六)对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现场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并进行公示。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施工活动。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评价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当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安全生产评价。
安全生产评价的范围、程序、标准、方法等具体规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检查档案,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建设手续完善情况、工程监督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评价资料、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三章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各自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依法发包给施工单位后,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联系方式;
(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分析报告,包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等内容;
(三)设计单位对工程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相关资料;
(五)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凭证;
(六)监理单位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七)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格证书;
(八)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九)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使用成套活动房的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安装检测验收记录;
(十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十二)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保证措施;
(十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和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资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十五)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十六)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足额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建设单位不得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
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签字实施。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确需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工程项目。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现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审查核验。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定期会同建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评价过程中,应当对施工单位评价活动实施监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监控方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对危险性较大的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在有关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施工现场所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过程中,定期报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和相关表格,详细说明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评价有关规定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安全评价相关资料。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施工措施应当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使用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使用、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的验收记录;
(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名单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及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操作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法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五)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建筑起重机械等设施备案证明;
(七)安装单位告知的相关资料;
(八)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等设施作业环境平面布置图和基础图。
第三十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当天作业之前的安全检查和施工期间安全生产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并如实填写建设工程安全员监督日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有关环境卫生的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作业对人身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及实施情况;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考核落实情况;
(五)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六)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项目安全总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七)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以及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安全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八)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及工伤事故处理档案;
(九)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起重机械、施工机具、脚手架搭设、施工临时用电等检查验收;
(十)定期与日常检查记录,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验收结果、安全评价等书面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生产评价规定的标准进行整改。
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开工建设未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后,未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
(三)工程被责令暂停施工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消除,强制或暗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作业的。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现场未设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
(二)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或无安全针对性指导内容的安全施工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整改报告签字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监理工程项目的;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进行审查核验即签署使用意见的;
(四)未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复查的;
(五)未对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情况实施监理的。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制定本单位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
(二)开工前未按规定报请安全生产条件核验或经核验不合格仍擅自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
(四)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设置的;
(五)违反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六)需专家论证的工程未经论证、审查的;
(七)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评价的;
(八)未做施工安全生产记录、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未按规定上报安全检查报告和各类安全报表的。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 管理
1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 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 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 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 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 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 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 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 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 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 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 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 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 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 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 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 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 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4.4 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 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 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由90年代初的2500万人,到2003年升至3893万人,完成建筑业产值突破21865.49亿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事业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城市的建筑队伍。建设的一浪高于一浪,而安全生产管理滞后,甚至流行于表面形式,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据统计,2000年建筑业发生事故846起,死亡987人,而2003年发生事故1278起,死亡1512人,死亡人数几乎翻了一倍。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严肃的问题。
2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分析
2.1建筑业是高危险的行业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生产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生产过程中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建筑安全的不断变化;建筑现场的千差万别决定了建设过程时刻会面临新安全问题的挑战。
2.2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音、热量、有害气体和滚滚尘土等,以及施工工人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这些都是工人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高温和严寒使得工人的体力下降,工作面的复杂使得工人注意力不集中,因此,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触电等危险源令人防不胜防。
2.3参建主体复杂,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漏洞
2.3.1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是一个投资主体,其更注重于投资资金能不能节约一点,建设质量能否搞得更好点,建设进度能不能更快一点。而往往忽略保证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特别是房地产商,是整个项目投资建设的老大,无论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一切都得听他的指挥,可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一个单位不听其摆布,哪一个单位就要面临被撤换的危险。而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哪一个单位都想取得一份“美羹”,只能听其摆布,甚至明知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也还是张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房地产商对建筑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有时更是明知故犯。
2.3.2勘察设计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勘察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不够真实、准确。
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有时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益发达,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忽略了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
2.3.3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建设单位的左右。有些监理单位碍于面子,明知建设单位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却不敢大胆指出纠正。
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比如,备受关注的广西医科大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工程发生的坍塌事故,监理单位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也没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监理员发现立杆间距离以及步距不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没做剪刀撑、水平拉杆没有与立柱连接,没有报告总监,也没有采取强制性措施。此次重大安全事故导致7死7重伤,监理单位严重失职,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2.3.4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当前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最大的弊端莫过于出借资质给包工头,包工头有了合法的外衣,自己找带班头,而带班头组织的劳务工人是乌合之众,绝大多数都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培训,也没有经过安全生产的教育,所谓的“三级教育”往往是流于形式,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或挤压减少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特殊工种人员往往人证不一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拿出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而实际操作者并没有经过培训、考核,获取相对应的合格证。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很少甚至从来没有到位,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相关管理部门对这种事管理不严,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3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措施
3.1解决当前建设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①建设单位在关注投资、质量、进度的同时,应该更加注重有足够资金用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守法。③建设单位应该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以及构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共同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3.2解决勘察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2.1解决当前勘察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3.2.2解决设计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该加强服务,做好技术交底,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注解说明清楚;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在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该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议并尽可能的亲临指导。
3.3解决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①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无论发现工程建设哪一方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都要大胆指出纠正或者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②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③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4解决施工单位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
3.4.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治理制度的核心。因而,建筑施工企业务必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4.2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①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②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③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按专业管理将目标分解到人。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勾,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3.4.3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所有施工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特别对某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新晨
3.4.4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3.5加大政府监督部门的执法力度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考虑对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各方责任主体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抱着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树立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那么,很多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可以消除,好多安全事故可以合理预见予以避免,建筑事业就能够更加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存在问题,改善措施
随着我国城镇化工程建设进程的加快,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1.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问题存在主要原因:
1.1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改善措施,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1.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当前,在建筑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因此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商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因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致此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国家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造成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如:施工现场还存在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改善措施,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1.3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或缺乏针对性。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论文格式。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也有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的施工生产安全,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在设计中还存在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专业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缺乏必要的计划书或蓝图,施工现场组织或管理结构混乱,技术性操作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典型的弊病如脚手架搭设方案无针对性,高层架体无设计计划书,结点设置无详细图纸, 悬挑架未按设计要求搭设等。
1.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甚至于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从业人对设备的不安全性认识不足。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重使用,轻管理,抱着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不经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能用就用的心态。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不按照规范搭设,没有检查脚手板是否腐烂。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处于金属疲劳的钢管易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另外还有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井字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等现象;违章操作改善措施,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监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机的流动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改善主要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并通过企业法人安全资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企业法人重视了安全生产,就势必在企业中建立与健全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以经济扛杆的手段将相关措施、制度落到实处。
2.2加大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检查力度并实行违章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企业安全生产的氛围,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开展企业各项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原因中, 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制订出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 并坚持重罚与重奖原则。
2.3 科学设计施工方案,严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关论文格式。重点是做好四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检查方案中危险源的分析和辩识是否齐全和准确,是否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二是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的要求, 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 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到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是否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项要求的正确实施。四是检查危险性大的工程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抢险方案。
2.4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改善措施,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以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2.5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管理说到底是由人来体现的,因此抓好、抓住人的管理和使用是兑现管理制度最根本的方法。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使设备管理有了实实在在的着落点,使安全生产也有了质的保证。在此基础上以机为对象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不仅保证了设备在施工生产流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效地减少了设备故障,同时也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企业要根据每台机械的情况,规定设备不同等级的维修保养制度,使设备在进场前都具有可靠的性能,这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的物质保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要做好这项工作, 必须事无巨测,提高施工管理素质,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一个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形成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与模式,培养一支能管、会管并高度负责的专业管理队伍, 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郭秋生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9.
[2]陈卫星.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6.
[3]任宏.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并在第十四条中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三项监理责任,为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但条例施行一年多来,仍然可以发现大多数监理单位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实施安全监理,未制定安全监理大纲和实施细则,未配备专职安全检查监理工程师,未把质量与安全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监理人员的安全施工知识欠缺,未能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理的使用。为此,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应该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
一、建筑施工不安全因素多
建筑工程产品固定,体积大,生产周期长,施工生产活动围绕建筑物来实施,在有限场地集中大量人力、物料、机械设备进行长时间的综合作业,周围环境复杂;露天作业,大部分是处于高处作业,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生产人员、工具与设备流动大,人员机具要在不同地点、不同部位流动;手工作业劳动强度大,人员生理、心理上、行为上,对生产作业易产生波动;建筑施工规则差,工序繁多,不断变化,具有动态性;机具设备作业多样化和交叉作业频繁;以上均造成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多,因此要求应有专业的安全监理队伍和安全监理措施,才能实施动态跟踪,把握工程特点,真正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建筑市场的特点
当前建筑市场实行工程招标制度,部分地区实行最低价中标,工程项目投资渠道不同,业主形态各异,市场竞争不规范,招标工程一般要降低造价10%~30%,引起施工队伍首先将安全施工费用削减。施工企业结构和隶属关系复杂,承包和用工形式多样,挂靠、转包、违法分包大量存在,企业安全管理薄弱甚至失控,以包代管,转嫁风险,舍不得投入,大量农民工投入建筑市场,安全意识差,安全技能少,组织纪律性差,危险作业、违章作业多,这些因素都造成目前施工现场混乱,事故频发。因此要求实行安全监理,以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消除目前建筑市场特点带来的种种隐患。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目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组成:一是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人员。由于经费少,难以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动态全过程的监管,而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种种因素,监督力度不大,有时甚至失去监管。在这二者之间出现监管空白。多年实施质量监理能很好地证明,监理单位在质量监管上填补了质监站与施工企业之间的缺失,因此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监管网络体系的很好补充。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施工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实施安全监理措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从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有效措施 Abstract: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more open for the operation, the current work, aerial work, work environment is bad, the personnel quality reflects the characteristics, make safety problems have not been effectively controlled, casualty accidents sometimes occur.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factor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on of effective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upervision; Effectiv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由于建筑施工多为露天作业, 流动作业, 高空作业, 作业环境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 使得安全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控制, 伤亡事故屡有发生。针对以上情况, 作为监督管理人员, 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业务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才能更好地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 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动态, 发现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实现建筑工程的零死亡率。
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影响因素
1、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 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 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 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需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一些跨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外埠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 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 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 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的有效措施分析
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 “诚信制度” 的建立
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 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 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积极推进 “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
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 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
(1)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 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 监理、 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 地下管线、 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 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 审批。日常安全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程开工后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2)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 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 敢于管理、 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 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 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 对塔吊、 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 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 严格检查楼梯口、 进出口、 洞口、 井口和预留管道口、 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 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6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 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 结构施工层楼面、 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互。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第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 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 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第七,深基坑工程。 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 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工。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 坑边、 坑底应有组织排水、 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此外,强化临时用电和消防方面管理,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 “一机、 一闸、 一漏电” ,照明、 动力分别设置;为确保防火安全,检查是否按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置、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努力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参考文献:
[1] 王志荣. 试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10,(06) .
[2] 郑广锋,赵岚. 试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其对策[J]. 建筑安全, 2009,(11) .
[3] 吴正启. 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分析[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11) .
摘要: 安全事故一直是困扰施工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被列为建设工程三大主题(质量、安全、环境)之一。本文从工程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 根据我国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探讨从管理上建立起安全管理系统,提高我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以求降低事故发生率,保护广大从业者的人身安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关键词:交通建设 施工生产 安全管理
Abstract: safety accidents always puzzl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is listed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hree major themes ( quality, safety, environment ) is one of the. This paper from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oint of view, according to our country highway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situation,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discusses from the management to establis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China, improve the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in order to reduce the accident rate, protect the general practitioner's personal safety,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建设工程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投资也在不断增长。尤其是近年来公路施工项目迅猛增加,在建工程规模不断扩大使公路施工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期。公路施工业的不断发展,为我国基础设施能力的不断增强,为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做出了基础性贡献。公路施工业在我国支柱产业的作用和地位也进一步地显示出来。
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所在。在谋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中,人的生命始终是最宝贵的。而公路施工业在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大事。
一、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
交通建设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其有如下特点:产品生产的固定性、露天作业条件恶劣性 、结构庞大施工高空性、队伍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实施安全管理的困难性 ,其手工操作多、体力消耗大、强度高,劳动保护的艰巨,并且产品品种多样性、工艺多变,施工安全管理复杂,有时施工场地窄小带来多工种作业的立体交叉性 。这些都给施工安全管理带来了困难。一旦发生事故将是
严重、复杂、可变性较强的。因此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指导是非常必要的。
二、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探讨
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是指在工程建设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作为施工企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应从基础性的工作做起。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是从事安全工作的必备条件,应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尤其是在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时,要注意施工方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和设备设施验收登记制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等。在各种管理制度中,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为保障安全施工确定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是指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是安全生产必备的基础制度。
2、建立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构成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3.明确交通建设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健全保证措施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供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其中在生产过程中还要执行各项保证措施,包括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 ;2)按照标准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进行设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3)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①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方、石方开挖;
②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③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④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⑤隧道工程中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⑥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⑦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⑧爆破工程;
⑨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工程;
⑩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4)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5)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按要求设置 7)制定施工环境污染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制定施工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等。 9)健全劳动安全管理措施 包括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等等。10)配备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验收等。
4、实行持续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上岗;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作业人员进入新岗位、新工地或采用新技术时的上岗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条款与刑法衔接。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对比表见表。有关条款中还增加了民事责任。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如规定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罚款为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等,从罚款数额上来看,行政处罚力度加大。并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资格的处罚。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式,国家增加了对建筑市场的投资力度,各种建筑工程项目逐渐增加,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很多施工单位忽视了安全生产管理,但是在实际的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难度比较大,因此本文就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做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对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对策
近年来我国房屋建筑、道路建设和水利工程等基础施工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频率也逐渐增加,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所以要重视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
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1.1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低、管理人员素质差
(1)由于我国建设施工的企业比较多,相关的工作人员数量比较多,但是缺乏综合素质高、管理水平高的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中忽视了安全问题,所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存在重视工期、轻视安全的问题,从近几年来很多工程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的情况来看,很多建设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违规的操作,例如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安全生产、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操作等进行检查,但是很多工作人员没有完全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很多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只是走形式,没有落实相关的管理工作及相关安全培训,没有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比较薄弱。由于我国建设部门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比较严格,大多数企业都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但是有些企业为了减低成本支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为了摆设,没有相关的安全管理员,很多企业配置了安全管理员,但是不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安全管理部门也不能发挥管理的职能,相关的安全管理也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这样的管理形式不利于建设企业安全管理文化的发展,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与企业的发展脱节,不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企业的发展。
1.2缺乏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安全教育
企业的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但是很多企业在项目安全管理中没有进行综合管理,在管理环节中容易出现管理缺失的情况,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我国建筑管理部门重视安全教育,但是在实际的建设企业中,在开展安全教育时,教育的内容、形式和对象都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达到的效果不明显,在实际的施工建设中,企业的安全教育一般包括现行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程序三个方面,现场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安全技术等安全教育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企业在安全管理落实方面没有做到位,存在严重的漏洞。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
2.1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想要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利用制度有效的促进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渐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这样可以使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与监督部门的管理手段和培训教育接轨,使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制度和标准等可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来。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生产理念,在检查的过程中要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管理办法,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的首要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与实际施工结合在一起,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企业要做好现行的法律法规、安生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要求部门负责人做好培训工作,把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做好实际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从而保证施工的安全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
2.2规范建筑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中的责任有明确的规定,管理机构要根据条例对各方的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的认识和清晰的判断,明确指出责任的主体,细化条例中的相关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规定建设方安全行为,进一步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3全员参与到安全管理中
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是生产过程中严重的问题,建设工程实际上是人、机、环、法、管、料各要素综合转化的过程,在每个环节中都存在相应的安全隐患,相关的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个环节的工作,想要减少安全隐患,就要让全员参与到工作中,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项目经理和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身上,在逐渐延伸到全部施工人员,从安全管理的部门到施工的安全管理部门,逐渐形成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为核心,以全体员工和所有职能部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体施工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中,施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管理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的排查,真正做到隐患发现及时,处理正确迅速,形成适应建设生产特点的安全管理团队。
2.4形成动态管理的安全管理观念
想要切实提高建设安全管理能力,就要形成动态管理的安全管理观念,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实际贯穿在整个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对建设过程安全风险进行事先预测评价、事中安全风险再评价与监控,保证每个环节、每个时间、每个部门的安全生产都得到有效的保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度建设。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想要实施动态安全管理,就要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的制度,从实际的工程情况出发,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动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②安全生产预评价,预评价是在施工前对安全风险的事先估计及其控制策略;③建设过程安全风险的再评价,是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可以完善安全生产预评价;④建设过程安全风险监控,建设工程生产安全评价可以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可以把生产流程与安全风险监控有机结合起来,对风险因素进行准确的判断,并且预测安全风险的演变趋势,并根据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对措施,尽最大的能力把准确判断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以上这些方面有利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有做好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各阶段的工作,才能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3结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管理在建设工程中有重要的作用,所以企业要重视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减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频率,提高企业的安全的管理的能力和质量,从而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
作者:纪义华 单位: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参考文献
[1]程江.浅谈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0(24):52~53.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安全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国家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意外伤害保险开展缓慢。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制度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违规生
产处罚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这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 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需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对建设过程中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 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有些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大多项目部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消防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一旦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1.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立劳务管理机制。组织参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施工现场执法监管人员要认真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①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我县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②在工程建设过程的日常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工作:首先,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第三,抓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安全检测。对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验收,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第四,抓好防高空坠落。严格检查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的围蔽情况。脚手架搭设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高防护栏杆和0.18m高、厚度不小于10mm的挡脚板。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第五,高支模安装必须符合规范并保证现场搭设与方案相互。高支模安装后,必须组织经有关建设各方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绑扎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第六,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施工过程中每天在工人下井施工前,必须对井下气体检测,方可下井施工。开挖过程中要严防塌孔事故的发生。当设计孔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应采用跳挖的方法施工,发现流砂应停止人工开挖。同时,注意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第七,深基坑工程。开挖前必须检查围护结构是否经检测合格,入岩强度要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基坑深度超过7米的工程项目,施工专项方案必须通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审查资质单位审查,并有应急措施后方可施在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深基坑实施动态监测。同时,基坑临边负荷要符合设计要求、坑边、坑底应有组织排水、护壁止水要达到设计要求。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对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危险部位进行反复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关键词: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路桥工程安全事故,除了一些表层的致因外,其深层次的原因还与我国现行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关。解决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办法,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和办法。
一、安全监理工作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系
安全监理工作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的。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
安全监理是进度控制的前提。工期过紧是埋下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工期较长,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然成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单位对路桥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施安全监理一段时间后,发现安全监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从概念上讲,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者与生产组织者是不一样的,按谁组织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的基本原则,现有条件下,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力不足。
从性质上讲,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的监督管理服务,它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业主承包工程报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理由不足。
从目的来讲,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动用,监理工程师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监理单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证人,监理工程师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保证,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能力不足。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要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必须解决如下问题:
l、机械设备、防火防灾、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监理企业原有的质量监督人才难以胜任这些工作,急需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安全监理收费问题。许多工程收不到安全监理的费用,无法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另外,目前不少监理企业“揽活”抢客源,纷纷采取竟相压价的手段,恶性竞争,取费过低,降低了安全监理的质量;
3、安全监理制度尚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如何科学地理解安全监理工作,统一执法,也是行业内目前需考虑的问题;
4、部分施工单位不配合,如底层脚手架不按要求满铺、脚手架扣件等未按要求送检等。
四、完善和改进建议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路桥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企业的权益氛围。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
4、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
5、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控。或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朱海林.道桥市政监理方法和思路[J].测量员,2010,(4).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
Abstract: from the central to local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will have safety as the first target of the work. Construction project for its particularity, become the safety accidents "disaster areas".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safety common causes of the accident, through th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means to avoid as far as possible or put an end to this kind of accident, create a safe and harmonious society.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accident, the safety in production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在逐年加大。随之增长的还有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生产,不仅是各级个政府和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而且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由建筑产品的特点所决定。和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建筑产品具有体积庞大、复杂多样、整体难分、不易移动等特点,从而使建筑施工除了一般工业生产的基本特性外,还具有下述主要特点:
1、生产的流动性。一是施工机构人员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坐落位置变化而转移生产地点;二是在一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和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随着施工部位的不同而沿着施工对象上下左右流动,不断转移操作场所。
2、产品的形式多样。建筑物因其所处的自然条件和用途的不同,工程的结构、造型和材料亦不同,施工方法必将随之变化,很难实现标准化。
3、施工技术复杂。建筑施工常需要根据建筑结构情况进行多工种配合作业,多单位(土石方、土建、吊装、安装、运输等)交叉配合施工,所用的物资和设备种类繁多。不安全因素随着形象进度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4、露天和高处作业多。建筑产品的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施工多在露天和高处进行,常常受到自然气候条件的影响。
5、机械化程度低。目前我国建筑施工机械化程度还很低,仍要依靠大量的手工操作。
二、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从国家到各省市自治区,都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大同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充分说明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2012年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成立了14个安全监督委员会对全集团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包括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日常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由此可见,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被重视。
三、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的现状
我国现有建筑工人约3893万人,约占世界建筑从业人数的25%,是世界上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是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状况却存在很大的问题。由于行业特点、工人素质、管理难度等原因,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我国建筑业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四、建设工程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
通常为临边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违反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作面无安全平网防护等综合因素造成。
2)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脚手架、绑扎钢架或启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3)物体打击
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机械伤害
主要是垂直运输工具、吊装设备、各类施工机械等对人的伤害。
5)坍塌
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是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版失稳倒塌、基坑边坡失稳引起的土石方坍塌、拆除过程中的坍塌、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稳造成的坍塌等。
6)火灾
包括在建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火灾和施工现场生活区中发生的火灾。
五、事故原因分析
1)人员素质
建筑行业是个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吸纳的主要是农村劳动力资源。由于人员的流动性大,职业技能培训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造成了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差、操作技能水平低下。全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偏少,存在以包代管的方式。专职安全员严重缺乏,安全员的职业技能地下、素质差,远达不到工程安全管理的需求。
2)企业安全管理
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做不到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企业逐渐增多。但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对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相当大的缺陷。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弱,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纪律松散、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安全责任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大部分仅停留在书面层次。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协议书》不能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安全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及机构不能正常有效运行。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于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未能及时做出处罚措施。
4)政府监管
虽然近些年建筑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已经放在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来,但是监督管理手段仍然停留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上,缺少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措施。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手段落后,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六、安全管理的相应措施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责任重于天。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生命健康越来越被重视。在建设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生产必须被放在首要位置上,一定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同时,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平安社会的基本保障。
从业人员也要积极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等,并在生产实践中按照科学规律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规范技术管理工作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将安全单独列为一个章节,且应对生产过程工作有指导作用。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措施。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等,并且要保证这些制度体系有效运行。
3)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保证达到安全控制目标,在日常的管理中应加强监督和巡视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于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可进行口头通知、签发书面通知书等,必要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管理体系机构等都能够有效实施。
七、结语
【关键词】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 “四项制度”安全教育
一、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2009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10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
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按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①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②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③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
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质不高
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
二、预防措施
1.安全管理方面坚持落实“四项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它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能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心。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2)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样能够有效避免一些不合格的建筑施工活动的进行
(3)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加强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这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必须依法对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专业培训,开展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年度培训考核,实施持证上岗;企业每年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共同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以更好地贯彻执行。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制止施工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施工及督导企业落实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建筑工程专业、电气专业、建筑机械专业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责任安全监督员制及安全监督员岗位资格证制,建立起一支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过硬的监督管理执法队伍,形成完整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网络。
2.施工现场应该合理组织劳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量的情况配置和安排充足的人力物力,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3.施工作业人员也应该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设施。
当然这些主要是从管理制度方面来谈的,还有一些具体的施工要求,如:冬季施工要注意防滑,防冻,防中毒等等;雨季施工要注意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我们要以“预防为主”,而不是在发生事故后才去组织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而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更好的巩固我们在建筑业方面的成就。
三、建立安全预警机制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析安全风险,作出评估,下达安全预警书到不同的项目。其次每个项目要根据企业下达的安全预警书进行具体化,并做安全防护和重点管理。
(1)分层规划安全平面防护图,图中标明“四口”防护位置、临边防护位置,并以颜色区分防护的重要性。现场按照平面图进行防护,并做出安全标识和警示。
(2)建立安全动态防护和检查制度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安全防护需要,防护的重点和措施也不同。在同一施工阶段安全防护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尤其是安装与装饰工程施工时,随着工序的穿插,往往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这就要及时跟进恢复。
(3)根据动态防护的特点,要求项目安全员的检查必须是动态的,应根据动态防护平面图进行定时检查、记录和跟踪落实。
四、抓好安全教育
全事故的分类及处理,国家有明文规定,但安全事故仍然高居不下,究其原因就是市场准入的门槛太低了。通过对安全事故的统计,发现现在项目施工时在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上不能实现同步。建筑业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压低造价是主要的手段。固定的生产成本是必需的,只能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中压榨,这就影响了生产中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使得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仅不能防止事故的发生,而且如果事故发生了也不能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