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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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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的组织形式

第1篇

【Abstract】The current larg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gradually increased,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paper specificly analyzes the 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and integration of the dynamic alliance organization mode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tructure mainly includes the overall characteristics, frame structure, hierarchy and dynamic structure, and in the aspect of structure integration, mainly includes the integration framework, connection mode, structural support and structure evaluation. Paper from the whole process , analyzes the dynamic alliance organization model of large-scal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关键词】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结构集成

【Keywords】large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project;dynamic alliance;organization mode;structure integration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53-02

1 引言

我国的水能资源十分丰富,但开发与利用过程深度不足。为满足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水电发展目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张,这就使得工程项目组织管理过程变得十分关键。

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的出现,能够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提供条件,对该组织模式的结构集成是本次研究的重点。

2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特征结构

2.1 整体特性

从整体特性上面来看,动态联盟组织模式具有目标复杂、维度多、扁平化、集成化程度高等方面的特点。其一,表现在多目标性方面。这里所提到的目标放在工程建设阶段主要是指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投资控制目标三个因素。而动态联盟组织模式则是不同目标与不同利益的组织结合体,是一个多目标的系统,通常表现出动态联盟中的多目标特性。其二,多维度性。针对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其动态联盟组织模式通常是由多个次级联盟构成,如果详细划分可以具体分析设计项目组织联盟、施工项目组织联盟等,各次级联盟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表现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作上。其三,扁平化。这种结构特征主要表现在层次方面的扁平化,是一种组织关系层次的具体简化。其四,高集成性。由于动态联盟组织模式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条件下所产生的组织集成,高集成性特点显著[1]。

2.2 框架结构

从大型的水利水电项目本身来看,其中所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总承包商、分包商、建设项目管理者、咨询单位、建设项目专家等多因素。基于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动态联盟主要表现为一种三维模式。在横向层次上主要是由核心向拓展的多层次性,纵向层面则主要是决策层、中间层与操作层的纵向结构。但受到建筑项目特殊性的影响,通常建设周期长达十几年,这也是框架结构处于动态化的根本成因。

2.3 层次结构

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的特征结构当中的层次结构分析,主要是从整个项目本身入手,层次结构主要包括核心层、中间层与层。以核心层为例,该层主要是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各阶段项目参与主体,正是这些主体构成了项目联盟盟主――业主或者业主授权的管理单位主导下的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构成核心层结构的组成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以一种契约的形态与方式存在,以制约为手段去约束核心组织;中间层则主要是代表大型的水利水电项目各方的参与者。如设计分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材料与设备的间接供应商等,这些单位是直接构成整个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关键要素;层在整个层次结构当中的表现主要是金融单位、政府职能结构、其他咨询单位、社区等。

3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结构集成

3.1 集成要素

集成化管理的本质就是运用管理集成的基本思想,在管理理念、管理目标、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组织、管理方法等多个层面入手进行有机集成。具w集成的基础要素如表1所示。

从集成要素的分析当中可以发现,项目系统寿命周期各阶段不同组织之间的利益目标协调都基于统一的组织理念与统一的组织目标下,通常所涉及的集成化信息管理网络平台都处于一种统一、公共的状态。可见,结构集成实际上是一种多要素的集合过程。

3.2 连接模式

与传统的实体组织相比较而言,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的结构相对松散,需要以具体的连接方式进行有序、紧密地连接,确保处于动态联盟组织当中的各主体成员之间的良好连接。在连接模式方面,主要表现为两种,其一是信息连接模式,其二则是契约连接模式。

信息连接模式方面: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组织中资源流动的基本形态是以信息为基础,各部分信息的完整性与协调程度直接关系到设施构成的信息平台价值与有机整体。在整个信息平台当中,信息的流向是多个主体,主要包括联盟成员之间的经常性信息交流或者非正式交流,横向交流与纵向交流的过程,真正以信息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做好整个联盟组织结构的具体衔接过程。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的结构集成当中,本次研究从特征结构出发,对动态联盟的基本组织模式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最基本的结构形态与层次状态。后从结构集成当中确定集成要素、连接模式与结构支撑。最终将结构集成做好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确保动态联盟组织发挥出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第2篇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劳动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试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来源,加强对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促进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二)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承担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资质等级、隶属关系和经济类别,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也不分资金来源、隶属关系,均按照本办法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是指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所列劳动保险基金。

(四)根据各类所有制建筑施工企业并存的现状和建筑工程计价实行预算制的特点,统一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不再按企业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制定费率标准。

(五)建筑施工企业应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险基金实行分级收取,分级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向建设单位从工程投资中收取。

二、收取管理

(一)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后,计取标准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统一核定,暂按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计算。如有调整,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二)劳动保险基金应在工程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中单独列项计算,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时必须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按建筑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劳动保险基金总额的100%一次性预交。工程竣工结算后,按审定的结算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对没有预交劳动保险基金的工程项目,各地、市、县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及开工手续,建筑施工企业也不得施工。建设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劳动保险基金或工程竣工后不进行清算,拖欠劳动保险基金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产籍登记。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分工,收取劳动保险基金:

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自治区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

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取由地、市、县报建招标投标项目的劳动保险基金,并负责将代收的劳动保险基金及时上缴。

(五)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承包任务的,应将按工程所在地规定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数额如实上报主管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

(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必须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银行不设立劳动保险基金帐户。具体收取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七)收取劳动保险基金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印制的统一票据。

(八)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批准减免劳动保险基金。

三、拨付管理

(一)享受劳动保险基金拨付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3、就业人员相对稳定,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宁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施工企业于每年元月底以前编制劳动保险基金年度预算,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负责本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作为该企业所需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拨付劳动保险基金。具体办法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劳动保险基金的拨付标准:

1、拨付劳动保险基金,以企业上交的社会统筹费为拨付依据。有分包行为的,应扣除分包工程所含劳动保险基金。

2、参加社会保险的国有和城镇建筑施工企业按企业实际支出拨付。

3、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4、中央及外省入宁的建筑施工企业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劳保费拨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控制在企业自行完成建安工作量中应取劳动保险基金的20%以内拨付。

(五)对不按规定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统筹费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的委托扣款通知后,有权代扣代缴。

(六)实行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后,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离退休、退职的条件及审批按国家和自治区的现行规定办理。

(七)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按季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离退休职工的增减情况及有关报表,并接受建设、财政、劳动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八)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或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复印件报送主管该企业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季报送实际完成建安工作量统计报表,作为拨付劳动保险基金的凭据。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定的劳动保险基金拨付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从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拨款。

四、监督管理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报表等制度,并接受财政、劳动等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

(三)劳动保险基金是为了解决建筑施工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从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提取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财政部门也不得用于平衡预算,结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

(四)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对拨付的劳动保险基金要及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部门,对不按规定上缴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停止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五)未按规定交纳劳动保险基金的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报建开工等手续和产权证书的,要追究该部门领导及经办人的责任,并责令追回应缴劳动保险基金。

五、附则

(一)实行建筑工程劳动保险基金统一收取、调剂拨付办法后,企业享受该费用的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二)建筑施工企业如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情况时,应在完成分立、合并、重组工作后一个月内将企业的变化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重新办理劳动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手续。

(三)建筑施工企业终止、转产、不再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完该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清算后,不再继续向该企业调剂拨付劳动保险基金。

第3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形式;实施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组织形式

监理组织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以及监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常用的监理组织形式如下:

(1)直线制监理组织。这种组织形式是最简单的,它的特点是组织中各种职位是按垂直系统直线排列的。它可以适用于监理项目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子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着重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2)职能制监理组织。职能制的监理组织形式,是总监理工程师下设一些职能机构,分别从职能角度对基层监理组进行业务管理,这些职能机构可以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就其主管的业务范围,向下下达命令和指示,此种形式适用于工程项目在地理位里上相对集中的工程。

(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 直线职能制的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组织形式的优点而构成的一种组织形式。这种形式的主要优点是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矩阵制监理组织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形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童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2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与监理模式

2.1 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1)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

(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进行监理服务。采用这种模式,监理单位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监理单位。

2.2 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单位。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虽然总包单位对承包合同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

2.3 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需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2.4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一般宜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这样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与监理模式对项目规划、控制、协调起着重要作用。不同的模式,有不同的合同体系,有不同的管理特点。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总承包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与施土,没有含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而是将承接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他们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管理。后者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力量,直接进行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

2.5 设计和/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

所谓设计和/或施工联合体承包模式是指业主与一个由若干个设计和/或若干个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签约,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或施工任务发包给这个联合体。

3工程项目监理规范化与实施程序

3.1 监理工作规范化特点

(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4)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5)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3.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对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从头到尾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顺序,经历哪些环节,各个环节具体应该注意哪些工作,这是一名监理人员所应该也必须熟悉的。现对监理的全过程作一个简要的概述。由于从我国的现状来讲,监理工作的重心依然放在施工期间,所以,本论文也将着重介绍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2.1施工监理的前期准备工作:(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2)监理人员职责;(3)监理设施与设备;(4)熟悉施工图纸;(5)分析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3.2.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2)参与设计交底;(3)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4)查验施工放线成果;(5)第一次工地会议;(6)施工监理交底;(7)核查开工条件。

3.2.3 工程进度控制:(1)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2)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3)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3.2.4 工程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2)工程质量控制的墓本程序;(3)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4)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5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5)工程竣工脸收;(7)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3.2.5 工程造价控制;(1)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2)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3)工程造价控制的墓本程序;(4)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5)工程量计量;(6)工程款支付;(7)竣工结算。

3.2.6 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1)管理的原则及内容;(2)管理的基本程序;(3)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4)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5)工程延期的管理;(6)费用索赔的管理;(7)合同争议的调解;(8)违约处理。

参考文献:

[1] 王家善. 国外工程设计机构及运作模式[J]工程建设与设计 , 1999, (01) .

第4篇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pth reform of vocational training mode, many vocational colleges are actively carrying out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reform and curriculum reform. The curriculum project is an effective way, which can high ligh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promotes quality of curriculum. Guided by the theory of curriculum proje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teaching mode of combination of work and study based on the employment-oriented and explores the application and practice of project-based teaching in the teaching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promote the cultivation of high-quality and highly skille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ersonnel.

关键词: 课程项目化;工程监理专业;应用

Key words: curriculum project;Engineering Supervision;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217-02

0 引言

随着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深入改革,很多高职院校在积极地进行专业建设改革和课程内容创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把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因此,对“以就业为导向”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有必要在高职院校进行积极探索,从而带动专业建设改革,引导课程设置重构、教学内容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等。本文就课程项目化在工程监理专业教学中的应用进行探讨,目的在于促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建设监理人才。

1 课程项目化简介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基层以及生产、管理与服务一线岗位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职业技术教育。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恰恰是以培养学生综合专业素质为目的,从而突出职业工作任务的专业性和应用性。当前,高职教育处在课程改革的重要发展阶段,课程项目化作为课改的重点内容,是凸显高职办学特色、实现“理实一体化”课改目标的有效途径。

课程项目化是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岗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基于工作过程对专业核心课程进行情境教学设计,按照项目组织原则对教学模式进行优化设计,立足工作岗位要求,将实际的工作过程分解成典型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项目,根据职业能力要求,转变成典型的学习型工作任务,并与国家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进而若干个项目化的课程即构成了与实际工作岗位业务密切联系的课程体系。

近几年,我国各大高职院校陆陆续续进行了课程改革。项目化、模块化的课程设计在课改进程中始终备受关注,而且有的院校已对该课程设计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部分成果,并且总结出了高职项目课程的内涵:一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二是以项目课程为主体;三是以典型产品(或服务)为载体,认为“高职项目课程是基于工作任务的、聚合式的”,即:“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工作实践中既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其选取不能凭主观想象,而必须以严格的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其思维与行动的目标指向是通过综合知识与技能完成工作任务;其结果是获得制作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强调的是高职项目课程是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作为课程切入点,并非意味着其课程内容仅仅局限于这些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其用意在于以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为载体延伸出需要学生掌握的丰富的知识和其他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事实表明,项目化、模块化课程是正在进行的高职课程改革的主要方向,可以促进建设类课程改革健康的发展和前行。

2 课程项目化在工程监理教学中的应用

国外先进的高职教育模式主要有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双元制、美国和加拿大职业教育的CBE模式以及英国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CBET模式,这些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始终重视学生的中心地位,都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独立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此外,这些模式都采用开放式教学组织形式,在理论知识考试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在教学过程中,始终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设计,强调“学重于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必须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开展教学活动。严格来讲,教师的决策已从知识的传授者、教学的组织领导者转变为学习过程中的咨询者和指导者,而学生,则变成积极的学习者,这种角色的转变能够促使学习更加快捷、高效。

为了使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有效地学习工程监理的基本知识,掌握从事监理工作的基本能力,进一步适应市场对监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必须对该专业课程――尤其是主干核心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革,例如《建设工程监理实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课程,包括调整教学模式,优化教学内容,强化师资力量,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等,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任务为驱动,以项目为载体,不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工程环境适应能力,以满足监理行业相关岗位的需求。

在工程监理教学中应用课程项目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调整教学模式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具有区别于传统课程体系的特点,其融合了建设工程监理核心岗位的工作任务,通过模拟监理岗位工作过程的形式,明确了工作过程在构建监理课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重新调整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集合专业知识进行核心课程的开发、重构与优化,使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与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更加契合,并完成核心课程标准的制定,保证课程标准与企业岗位职能要求的一致。

2.2 优化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更加合理、科学,针对性与适用性需更强。根据“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强化应用,适当弱化理论,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尤其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挖掘和充实建设工程监理的教学资源,例如精品课程建设、优质课程建设、使用资源共享的微课、慕课、在线视频公开课等信息化课程。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

2.3 强化师资力量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教师应明确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不定期学习专业前沿技术。高职院校应配齐人才培养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考核、淘汰制度。聘请企业工程师等优秀人才,担任监理核心课程兼职教师,形成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并存的师资队伍。还需建立专职教师到企业顶岗培训、岗位轮训、研修、挂职锻炼制度,组织专兼职教师共同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教材。

2.4 创新教学方法

工程监理专业的教学组织形式应更加灵活,打破以往单一的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采用课堂学习、校内外实训基地学习、工地实习等多位一体的、理实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强化实践,开拓学生视野,且在此过程中渗入团队意识与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提倡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岗位需求的技能训练适时、适度地融入到监理专业理论知识中,应充分体现实用性、针对性和教学做一体的原则,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师应积极运用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现场教学法并结合现代化、信息化教学方法,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得到有机的融合。丰富教学手段,促使学生学习方式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由原来单纯的课本化教学转变为项目化教学的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能够促使学生轻松有趣地学习,激发学习热情,参与度会大大提高,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

2.5 改革考核评价方式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以监理专业为例,教学效果评价方式应更加科学,考核将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而且评价将由个人评价、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组合而成,最后再根据整个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 结束语

总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岗位的需求,建立项目化课程体系,可以提高知识的综合性、实践性,让学生一毕业就具备实际工作能力,这样才能培养出受社会欢迎、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专业监理人才。

参考文献:

[1]〔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第5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现状;特点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process, the supervision enterprises maintained rapid development speed, especially in the last two years, the whole of the supervision trade business income growth for two years to stay above 20%. Comprehensive qualifications and serie a supervision companies increases, supervision service scope is expanding continuall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on a new step. Supervision enterprise present a diversification, regional spac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rofessional complicated. Because of project supervision enterprise operating multiple projects in the same period, the priority between project determination, the deployment of resources and the coordination between the department of more and more conflict, the traditional organization form has been difficult to adapt to the supervision enterprise project management needs more, the enterprise internal management mechanism also because many objective and operation needs change.

Keywords: project supervision; Project management; The present situation;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工程监理企业项目管理现状

1.1 工程监理企业项目管理内涵及特点

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多年来由于主客观原因,目前大多数监理企业承接的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是研究如何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目标,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项目按照其内在逻辑规律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适应内部及外部环境并组织高效率的施工,使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保证施工生产的均衡性,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以实现项目目标和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综合效益。其项目管理具有完成客户委托的服务产品、一次性、存在差异化需求、项目管理过程以智力活动为中心、项目管理过程必须充分分析、研究各方面约束条件和风险、项目管理的质量没有统一标准等特点。

1.2 项目管理模式及优缺点

目前监理企业项目管理主要采用总监负责制。即总监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项目监理部是一个独立核算的一次性临时组织机构,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总监权利很大,其优点为:组织简单,项目总监有充分的权利控制资源,向客户负责,沟通效率高,决策速度快、市场响应快。其缺点为:由于项目总监在专业知识、经验技能以及行事特点等方面不同,所带来的项目管理标准各异,导致整个监理企业缺乏项目管理的规范性的标准;项目结束后,项目成员又分散到其他项目中去,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不高,也不利于企业的知识储备与积累;项目间缺乏信息交流和共享;企业管理层面向项目的决策和面向项目技术考虑较少;公司对项目监控力度不大,职能部门难以监控项目实施。

1.3 工程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制构成与特点

工程监理企业与传统的产品生产企业有着较大区别,它需要高度的专业化,以及市场、技术、规范的团队力量和业主的大量参与,是项目驱动型企业。对于项目驱动型企业而言,其收益来源于项目的完成,风险受制于项目本身的属性以及外界多变的环境,因此面临很大的战略风险。故而项目管理机制是调节和激励项目成员和团队实现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监理企业一直存在着项目层与组织层分离的现象。为了承接项目,许多监理企业没有顾及项目的选择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方向,至今仍大量使用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制进行项目管理,这种激励机制对发挥项目总监的积极性和应对外部环境、简化企业管理程序等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它使项目团队缺乏考虑企业整体利益的动机,转而以满足项目局部或小团队利益,企业的资源往往表现出“紧缺”现象。因此有必要从公司战略出发,完善约束机制,通过对多个单项目的管理来实现企业整个组织管理的成功。

2 多项目管理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工程监理企业多项目管理不仅具有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作用,还有实现多个项目本身目标的作用。因此,在两者之间,即企业战略层与多项目实施层之间需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机制,以避免项目之间的优先权、项目进度、资源等引起的冲突。

2.1 建立项目优先级排序的评分机制

在监理企业项目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将有限的资源配置到合适的项目,一直是监理企业管理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建立项目优先级排序的评分机制来评价项目优先等级。筛选项目,避免部门之间、项目之间的冲突。通过对项目群设置优先级排序标准,对项目实施打分,甄别项目群中的优先级项目,合理组织计划,优先倾斜资源,实施多项目管理。

2.2 建立分级管理机制

工程监理企业需要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管理范围、项目复杂程度确定相应项目的执行组织级别,固化同一类别项目的控制方式以及管理方法。只有在合理确定项目执行级别的基础上,明确各个项目的执行层次,才能避免个人对项目的偏好。在部门级管理中,当项目管理范围大时,一般侧重于制定项目群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对项目进行管理;当项目复杂程度高时,侧重于建立项目群的专家技术支撑体系对项目进行指导。公司级的项目需要采用严格的项目管理措施,对于部门级和小组级项目的管理要求则依次降低。

2.3 建立运行监控机制

监理企业管理层通过跟踪项目群进展,识别实施过程中影响组织绩效的因素,保持项目群全生命周期的建设管理的稳定性。显然,项目群管理的实施过程控制是实现项目群管理绩效的关键环节。当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评估要考虑项目本身的交付和整个项目群的预期收益。

3 多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监理企业的多项目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其他企业的管理模式,同时也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和优化,使之更符合企业战略发展和项目群管理目标的需要。当前工程监理企业主要采取的多项目管理模式有:

3.1 采用PMO的项目管理模式

在传统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一个项目管理办公室

(Project/Program/Portfolio Management Office,简称PMO)来统筹管理企业的所有项目,解决传统组织形式遗留的问题。PMO 通过对项目、项目群和项目组合的集中管控,追求组织中所有项目的成功,从而帮助组织实现战略目标。根据PMO所管辖的范围不同,PMO 可以分为组织级、部门级、小组级三种。组织级PMO 直接向组织最高管理层汇报,负责组织内部所有项目的选择、监控和收益评价。部门级PMO 存在于组织的某个部门之内,直接向部门经理报告,负责部门内部所有项目的选择、监控和绩效评估。小组级负责本级所有项目的选择、监控和绩效评估,并通过资源优化手段,支持部门级目标及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

3.2 虚拟型项目管理模式

虚拟组织是由不限定空间和时间分布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所组成的一种基于共同目标的协作形式。虚拟组织完全抛弃了传统组织的集中化管理功能,其所需的协调过程主要通过合适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予以实现。在一个项目群中,往往有来自不同地域的业主、设计、承包商等组织,项目群中的单个项目可能分散在各地,采用虚拟组织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成员以相互信任的方式开展合作。通过信息和通讯手段,就项目群某一研究目标和内容,及时将项目所需的资源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提供给项目群的管理者,甚至是业主、承包商。这种柔性的组织结构,能更好地实现对多个项目的管理而不需要配置多种资源。

4 几点结论

以上对工程监理企业项目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论述了在多项目管理情形下,监理企业需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但还需在以下方面继续进行深入研究与实践检验。

1)对于已经确定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的研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监理企业千差万别,每个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也不尽相同,对于管理模式来讲,只有适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模式才是最实用和最有效的,因此监理企业要随实际情况做出变动,以实现战略目标和项目目标的要求。

第6篇

IT工程项目要在限定的时间、空间、质量、费用范围内,将大量的人力、设备、材料、财力组织在一起,有序地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离开了责、权、力、效、利相匹配的高效率的组织保证系统是不可想象的。现代组织理论的研究表明,组织是除了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之外的第四大生产力要素,前三大生产力要素间可以相互替代,而组织是不能替代的,组织可使其他生产力要素合理配置。随着其他生产力要素相互依赖的增加和系统化、综合化的新趋势,组织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愈来愈显著。

IT监理公司按照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根据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到IT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成立项目监理部(组),成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监理员等。IT项目监理部是为了适应IT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而建立的,它是由一组个体成员为完成IT工程项目目标而组织起来的协同工作的队伍。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IT项目监理采取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所有成员都必须具有监理行业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同时保证专业配套合理齐全。

项目监理部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现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的核心,担负着项目实施过程监督管理、沟通信息、下达指令、协调矛盾、统一步调、组织运转、制定决策的重任,是实施有效监理的保证。由于IT工程监理不同于一般性的监督管理,而是一项目标性很明确的具体行为,它有傍站、巡视、检查、评审、控制等从旁纠偏、督促目标实现的意思,它也是一个以严密的制度为显著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

项目监理部作为IT监理公司委派到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的监理组织机构,其监理工作水平主要体现在能否把组成监理机构的各种要素,包括人员和装备有机地组织协调起来,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并使之高效运转,除了主要取决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以外,公司领导层的决策、监督、管理和指导也非常重要。

负责制和监督制是现代管理科学中同一个事物并存的两个方面,例如政府行政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同时还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同样,在IT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作既要强调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也要重视公司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支持,这就好比是放风筝,风筝本身既要结构合理、足够结实,又不能断了线。以往有些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就出现过这方面的问题,因公司领导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不够,或放任自流,导致监理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一些违法乱纪行为,造成工程项目建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教训很深刻。

项目监理组织的实例

深圳市某单位中心大楼是一栋地下2层,地上20层的综合性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3.3万平方米。该项目要求建设成为一座智能大厦,即采用先进实用、优化组合的成套技术服务体系,建立一个安全舒适、通信便捷、环境优雅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及办公环境,满足用户现代化管理服务办公要求。

该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000万元,包含了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LED大屏显示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S)、有线电视系统、闭路视频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背景音乐及公共广播系统、一卡通系统和机房工程等十多个子系统。从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及其所包含的子系统,可看出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类型属于信息化建设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类。为保证顺利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建设单位聘请了IT监理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IT监理公司为履行好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理合同,成立了该工程建设现场项目监理部,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负责该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根据该工程项目特点和以往工程监理的经验,该工程项目监理组织采用直线职能式组织结构形式。这种组织结构形式的优点是分工明确、指挥得力,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派驻工地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辅助人员,具体实施监理工作,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为中心,实现项目建设的监理目标。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如图1所示。

对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监督管理

针对该工程项目的特点,IT监理公司组成由公司直接领导的高层顾问组,对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监督、研究和指导。公司领导层不定期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听取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对现场工作给予指导,见图2。

对项目监理部人员组织的管理。

1. IT监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根据所监理项目的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监理范围,组建项目监理部,工程部、行政部做好其他资源的配置。

2. 由总经理任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 工程部负责按《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对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实施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学习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相关的作业文件。

对计量检测仪器和设备的管理。

1.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本项目监理部计量检测设备使用计划,由行政部负责落实配置。

2. 检测设备在使用前,由工程部按《测量装置控制程序》进行校准,并对校准和鉴定后的状态进行标识。

3. 项目监理部不得使用无标识和标识不合格的仪器和设备。

4.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检测仪器和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使用过程中应填写《计量检测仪器设备使用履历表》。

对文件资料的管理。

1.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本项目监理部所需文件、资料清单,由行政部、工程部负责落实配置。

2. 工程部负责提供法规性文件、技术性文件和质量体系文件目录供选用。

3. 文件资料管理按公司《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各类监督措施

组织措施

1. 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公司总部成立本项目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驻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对该项目监理部工作的指导支持。

2. 成立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按照投标文件中申报的监理人员派遣并保证按时到位。

3. 公司保证为项目监理部提供足够的办公设备、影像设备、检测工具、通信工具、交通车辆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满足现场需要。作为项目监理部的坚强后盾,公司将提供强大的各项物质支持。

4. 实行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使项目监理部所有成员都能熟悉监理合同、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法律、规范、标准、制度等,明确监理目标,合格者上岗。严肃纪律,杜绝不按规定要求行使监理职责、到位差、服务意识差、遇事推委拖拉等现象发生; 对职业道德差、业务工作不适应者,公司坚决予以更换。

5. 项目监理部在“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的制度下分解监理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同时明确岗位替代和替代交接程序; 对本岗位的服务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确保工程监理服务“凡事有人管”。

6. 公司领导小组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到项目实施现场考核评价监理工作,征求业主和承包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监理水平,保证做到让业主满意。

技术措施

1. 公司领导小组建立监理和工程目标动态控制系统。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知识与才能,对工程目标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对实现工程目标的影响因素进行判断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预控措施; 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的动态数据并与计划数据比较,监督和指导总监理工程师采取有效、得力的措施及时进行动态纠偏和整改,圆满实现监理工作目标。

2. 公司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加大对现场质量检查和内审,实现监理单位质量体系与承包商质量体系的协调运作。

3. 公司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制订用于本项目的“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编写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有关制度,报公司审批执行; 确保工程监理服务“凡事有章可循”。

4. 在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IT监理计算机管理软件,实现IT监理工作数字化管理。

5. 为本项目监理部配置现代化的办公设备、检测仪器和设备,用先进手段来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6.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随时制定特殊措施。

7. 公司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总监理工程师建立可追溯的服务质量的记录体系,严格执行现场服务信息记载检查的有关要求,做到监理服务质量“凡事有据可查”。

8. 公司领导小组监督和要求项目监理部的一切活动均做到事先有要求,事中有检查,事后有结果,不留空白,闭环运行。

9. 公司领导小组定期进行质量回访,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发出“业主监督建议卡”,征询业主对公司监理服务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监理服务质量水平。

经济措施

1. 公司建立各部门经济责任制,将监理服务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各部门收入与本项目工程质量和业主评价挂钩。

2. 公司总经理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订监理服务质量奖罚责任书,加大总监理工程师的责、权、利。

3. 本项目监理部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核评价每个监理人员服务质量,建立奖罚分明和优胜劣汰的激励机制,调动每个监理人员的积极性。

4. 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监理工程师守则》和公司《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向承包商借钱和吃、拿、卡、要行为。

合同措施

1. 公司与项目监理部每个成员签订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监理目标责任书。

2. 公司与项目监理部每个成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链 接

IT项目监理组织的四大特点

IT工程建设现场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有别于一般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团体、社团组织和军事团体等。实践证明,在IT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现场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的特殊性,决定了IT监理公司领导层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它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否则它就会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随风乱飘,往往会给工程建设和公司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1. 组织的目的性

IT项目监理部是为了完成项目总目标和总任务而建立的,因而项目目标是决定其监理组织结构和组织运行的最重要因素。IT监理公司领导在决策委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组建现场监理部时,要充分考虑到组织成员的责、权、利,以及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明确项目监理组织中的任务和职责的层次,工作流、决策流和信息流,以及其他的特殊要求。

2. 组合的临时性

每一个具体的项目都是一次性的、暂时的,所以IT项目监理部组织也是一次性的、暂时性的,具有临时组合性特点。通常监理组织机构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伴随着该项目的结束而终结。其基本原则是因事设人,根据项目的任务设置机构,设岗用人,事毕及时调整,项目组织解散,人员调往其他有需要的项目组织。

3. 组织的柔性

IT项目监理部组织要有机动灵活的组织形式和用人机制,是一种柔性组织,具有高度的弹性、可变性和灵活性。其组织结构应根据项目的规模、结构、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和地域范围确定。它不像其他组织那样有明晰的组织边界,采用不同的项目组织策略和不同的项目实施计划,就会具有不同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如职能式、项目式和矩阵式等几种组织形式。职能式结构有利于提高效率,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小的IT工程项目; 项目式结构有利于取得效果,比较适合于规模大的IT项目或多项目监理; 矩阵式结构兼具职能式和项目式两者的优点。

第7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行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信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工程或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

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

师不予承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

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总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8篇

关键词:通信工程 一体化项目监理 组织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U17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模式要想更好的在激烈的竞争中长久的保持其特有的竞争力,需要不断地调整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上的不足之处。改变其不合理的招标模式,解决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模式下出现的问题,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对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模式有促进其发展的作用。

1.一体化监理体系的构建

1.1一体化监理定义

一体化监理是指:通过项目总控模式,打通监理工作层面的专业 壁垒,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全专业监理制度和流程。将通信基站 建设过程中各个专业的工程计划、进度和监理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监 理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高效性。确保各专业环节环环相扣、紧密 衔接,提升各专业协同作业的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提高工程整体的实 施速度和工程质量。

1.2一体化监理的主要优势

1.2.1内外部的组织协调更紧密

一体化监理组织对外接口较多,尤其是工程内部各专业之间的协 调均集中在一体化项目组织中。通过一体化监理,逐步增强员工的综 合服务、综合协调能力与信心,能够使工程的组织协调更加紧密。对 外方面,通过设置多个“a、b 角”和“实习员工”的培养方法,使原来的组织形式向一体化组织形式稳步过渡,可以减轻外部人员安排 的协调压力。

1.2.2 监理内部人员素质提升

通过有效的培训,建立服务质量得到有效的提升。监理人员通过 参加岗前培训、新技术培训、管理知识培训,加强了自身对各专业知 识的学习,提升了监理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一体化监理队伍内部 的交流、学习,提升整个团队的工作、学习积极性。

1.2.3 有利于储备人才,提升人员利用率

当一体化监理队伍中员工的综合能力、各种专业知识、管理协调 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时,监理企业在市场拓展过程中人员力量紧缺或调 动过程中出现的人员紧缺状况可以得到缓解。一体化监理实施后节约 了人员,可以实现高质量的综合项目管理,实现项目监理的综合水平 提高。此时,骨干人员稳定、员工工作积极性高,业主反映良好。

1.2.4 一体化监理的构建要素

在一体化监理的构建要素中,监理单位定位由原来的“单专业项目管理”转变为“一站式全专线流程的项目管理”,由原来“侧重过程管理”转变为“以终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目标管理”,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全套解决方案,监督项目实施。一体化监理方作为项目解决方案的制订者和实施者,需要承担起整个项目的管理工作,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并举,既与建设方一起共同对项目最终目标负责,又要对项目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一体化监理系统包括:管理团队的组织架构、职能分配、 责任分工、人员职责、制度、实施总控架构、实施操作流程等要素。

2.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组织管理模式探讨

2.1现有监理模式中的问题

2.1.1监理职责在其组织结构中得不到有效实现

组织结构设计共包括九个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层级原则” ,这个原则要求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职责和权限;自己在组织系统中处的位置,即上级是谁,下级是谁,对准负责; 自己的工作程序和渠道,从何处取得情报和信息,从何处取得需要的决策和指示,从何处取得所需耍的合作等等。从各种监理模式的结构分析中可以看出,通信工程的建设监理和设计、承包、物资采购等业主其他合同主体处于同等组织层级上,也就是说,监理这一从事技术服务和工程管理的机构与业主的 他合同对象在合同地位上是平等的。监理的职责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但在这样的组织结构中,监理职能的实现是很困难的。

2.1.2监理组织结构无法保证在设计阶段的有效控制

在上面所列的监理模式中,通信工程的建设监理与设计方同处于业主的箭线首端,所处的管理层次是对等的,从工程监理的实际来看,监理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结合自身在设计方面的经验,仍能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以提高工程经济性,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节约工程投资,但在现阶段,这只能局限在“建议” ,设计人员具有是否接受建议的决定权,若非业主强烈要求,只要设计没有违规、违法,设计很难响应监理单位的变更建议,这会给项目建设带来一定的影响。国内现行通信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模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我国通信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现状来看,是工程监强制度本身所造成的,在现行体制下暂时无法改变,但是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并发挥其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2.1.3推行监理项目的考核制度

监理单位要根据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业绩、管理情况等进行季度检查、年度考核,定期做好对项目监理部考核、评比工作是监理公司管理好项目监理部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项目监理部发挥组织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考评应通过参建各方对项目监理部的评价、监理资料的完整程度、单元工程优良率、监理人员出勤率等,作为评分标准,对各项目监理部进行打分考核、评比,对考评为优秀的项目监理部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监理部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予以整改并进行处罚。

2.1.4监理单位应建立公平、完善的激励机制

根据行业评选办法、积极开展“优秀总监”、 “先进监理工程师” 的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被评为“优秀总监,、“优秀监理工程师”的同志给予奖励。这样有利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有利于树立以勇于负责、多作贡献的监理人员为榜样,共同搞好监理工作。

总之,建设工程监理运行重在过程管理,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和完善管理体系,减少管理的随意性、认真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激励所有人员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共同完成好监理任务。

3.结束语

通信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通信工程项目监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对通信项目监理人员的要求显著提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已成为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刻不容缓的任务,更是自己的责任。通信工程项目监理的组织模式能达到一定水平,需要不断地改善通信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加大职业继续教育以及发展的力度,培养出更多适合监理业发展的一专多能的建设性人才。

参考文献:

1.洪军.我国通信监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电脑与电信.2007.(08)

2.郑芝耀.通信工程监理的对策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10.(01)

第9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任责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停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二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具体职责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措施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计划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投资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10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监理 状况 探讨 建议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

二、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目标成本管理已推行多年,但并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一是目标成本的测算方式与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组织形式相分离,设定的成本目标与施工管理的分工不一致,无法真正落实到实施人和控制人身上;二是目标成本测算没有明确成本责任区域,使成本责任无法传递,成本目标无法分解,测算资料形同虚设,只能作为项目最终盈亏分析的参考资料,而无法体现目标成本管理最重要的环节――过程控制。因此,在吸取大量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构筑了现在推行的这套目标成本管理体系。

在建立这个体系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三条原则:一是遵循谁实施、谁受控、谁负责的原则,将设定的分项成本与施工管理的基本分工一致起来,力求实现谁组织施工,谁控制消耗,谁对受控内容的结果负责;二是遵循建立成本责任区域原则,设定了项目成本12个成本责任区域,力求做到在责任区域内,生产管理、消耗控制、成本核算三位一体,实施集成管理;三是遵循目标成本可分解原则,对构成实物量的责任区域明确测算到分部、分项、分层、分栋,便于项目部相关人员将局部控制和总体控制统一起来。

三、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四、总结

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提高。在对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目标最终达成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在为建设工程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迈进。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虽然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但随着市场的导向作用,其发展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并且监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一个成熟、完善、开放的监理行业会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S].2002.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第11篇

关键词:水利;监理;问题;对策

水利工程监理和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大同小异,小异在于水利工程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减少甚至避免不利因素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威胁,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够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在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计量支付及执行合同诸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水利工程监理中出现的问题

水利工程监理制度是一项设计合理的制度,但是在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水利工程参与的各方均出现了一些问题。

1.1项目法人

水利工程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政府是投资人。由投资人(代表)组成或由投资者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现形式基本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管一体模式,形成了建设管理链条中项目法人以上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项目法人以下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使居于建设管理核心的责任主体出现了难以有效监督的灰色地带,项目法人单位性质不清,权责不一,项目法人责任难以落实。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1.2承包方

承包方是与发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实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保修的企业法人或其合法代表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资质不达标,不少施工企业存在借资质中标的现象。中标后,无力兑现承诺的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人员不熟悉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设备种类不全,数量不足,性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②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不按规范和技术标准施工,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

1.3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监理单位有企业和事业两种性质,按其隶属关系基本可分为4种类型:一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或其直属事业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二是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成立的监理单位;三是施工企业设立的监理公司;四是由企业法人、社团组织或个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制监理公司。监理单位主要有以下问题:①监理单位自身产权关系不清晰。监理单位有些是按照国有企业模式成立,也有些是事业单位编制,这些组织形式在监理实践中有产权关系不清晰的问题。②监理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规范。有的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职责不明,可操作性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抄袭多,针对性差。③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作风还有待提高。

2解决水利工程监理相关问题的对策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水利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可见,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的责任在于国家相关的主管机构。但问题就出现在主管机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有法不依,违法后又没有畅通的途径追究责任。监理制度在国外运行良好,到了国内就出现种种问题,根本原因不在于监理制度本身,而在于政治制度和人文环境,要彻底解决水利监理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构建法制社会,使相关的水利部门的权利与责任相匹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在内各项社会事业的长远顺利发展。解决水利工程监理中的问题,着重应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

(1)大力构建法制社会,切实落实招投标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有针对性地强制培训项目法人,使项目法人系统地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使其明白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要相信和支持监理的工作,放手让监理“公正、独立、自主”地依法开展工作。水利工程多是国家投资,项目法人由公务员担任,所以要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按法律法规和程序依法行政。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科学编制招投标文件,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按照招投标程序,将招投标制落到实处。

(2)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加强监理队伍的管理。水利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应该做好资质审查,严厉查处借资质中标的行为,对工程质量严格考核,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责任人应该严格追究责任。建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与注册制度,建立科学化、现代化监理管理体系,维护监理秩序、保证监理人员素质和工程监理质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禁止监理企业不规范的行为。

(3)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作为项目投资者,要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又是建设项目的所有者,要对建设过程、生产经营及还款付息直至发挥投资效益负责。项目法人与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资供应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应承担起决策的职能;项目实施阶段,业主通过招标的形式与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各项承包合同,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政府应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办法,划清政府与项目的关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职责,规定各类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组织形态及机构性质,建立项目法人的监管和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各级建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

(4)提高水利工程设计质量。工程设计是水利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质量对整个水利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的影响是决定性的。设计单位必须提高责任心,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高度重视项目的设计质量。项目法人应该对水利工程的设计严把质量关,采取措施使设计单位的利益与工程设计质量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并逐步完善水利工程信息平台,提供设计单位资质、技术力量、信用评价、受理项目审查结果等信息,督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选择信誉好、力量强、符合工程等级要求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5)加快监理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监理企业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理顺产权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合伙制组织形式因具有以下特点,故非常适合于监理企业:

其一,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将监理工程师个人的工作成效和从业风险直接挂钩,能够最大限度地激发起监理工程师的社会责任感,有效地减少监理工程师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其二,合伙制可以形成一定的规模,核心技术力量较为稳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经营风险。

其三,不同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容易地成为合伙人,有利于企业的专业配套,体现团体的服务行为。监理行业的特点是“高素质、小企业、责任重”,合伙制企业很好地满足了监理行业的特点,故应该成为监理行业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第12篇

1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概述

在我国,通信工程的监理工程师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的第三方,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这三方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因为监理是受到因为业主的委托而进行工作的.对于工程监理来说,其主要负责的是通信工程项目的质量好坏、费用、进度和安全等整个过程控制,此外,管理通信工程项目的合同和信息安全等,再加上整体的协调工作,总体来说就是“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目前我国的通信工程建设实施的是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这三种模式各有优势,是在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国情等逐步发展起来的,因此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必须要密切注意这一点.全面管理型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善于咨询、造价等多方面的工程师,共同参与通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总体方案的制定,进一步提高管理的水平和高度.

2通信工程监理的一般组织形式

鉴于我国通信工程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态势,我国目前的通信工程监理主要采用的是总监理负责制和项目负责制.总监理负责制,指的是在由一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数名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机构中,工程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统一指挥和带领下,根据特定的工序运用巡视检查和旁站等方式来监理工程的一种监理模式.项目负责制则指的是在通信工程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之中的监理任务都交由项目组来负责,而等工程一结束之后,项目小组也就立即解散的监理模式,目前,总监理负责制已经逐步取代了项目负责制而成为项目监理的首选模式.由于通信工程有自身的特点,因此通信工程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也应当适应专业综合性这一特点.具体而言,通信基站的建设,不论是一开始的网络规划,还是包括市电引入、安装门镜、消防设施、电池设备和机架等在内的建议机房的搭建和通信铁塔的建设,甚至是通信设备的安装于调试和整个通信网络的开通等多个过程都涉及到了诸多专业,比如电力、消防、民用建筑等,其中参与建设的单位除了业主自身之外,还有监理、施工和各类通信所用产品的诸多厂家,因此,通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宏观调控,处理好各个监理工程师的合理配置问题,并派专门人员负责与各单位的接口与协调.

二、我国通信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通信工程建设中项目管理和项目监理相结合的应用不少,但其中仍存在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这些:

1建设单位管理工程项目的问题

建设单位是否能负责管理自己的工程建设,正在我国的通信工程建设中,一直是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尽管站在分工要专业的立场上来看,社会化的通信工程项目管理是主要方式,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仍然不能排除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业主自己全权负责建设自身的工程项目.但值得引起关注的是,建设单位管理自身的工程项目和之前的自营还是有所区别,自营方式指的是建设单位依靠自身的财力物力包揽设计和施工等整个过程的建设,其中包括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建设单位管理自身的工程项目则不包括进行设计和施工,而仅仅指的是管理.

2工程项目管理和建设监理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通信工程项目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程序和技术也更加复杂,因此通信工程项目管理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要更加丰富,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也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不隶属于业主、设计方或施工方中的任何一方,他们以独立的姿态开展自身的工作,这也是通信行业专业化分工的结果,标志着通信工程项目管理行业独立于设计业和施工业,而单独存在.通信工程项目管理顺应了通信工程业发展的规律,是时代的产物,日渐成为了业主们采取的主要工程管理方式.

3设计单位从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除了基本的设计工作之外,我国不少的设计院都会从事一些建设项目有关的可行性研究,其中尤以交通、邮电等设计院最为典型.虽然建设监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工程项目管理,但当前二者常被区别对待,因此,设计单位从事建设监理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与我国项目监理和管理机制不完善也有关系.

三、通信工程项目管理加监理模式的应用探讨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任务和方法

在通信工程进行施工之前的准备阶段,应当及时认真地编制合理的《监理规划》和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程监理实施的细则,明确各分工人员的职责,事先确定好监理的程序;仔细检查业主板栗好的工程开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和协助处理;对于承包单位的准备开工情况,要认真审查其有关的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水平、数量等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承包的有关规定,检查承包方的质量证件、机械数量和规格等能否达到工程的要求,此外,还应当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工程设计交底和资料保管等工作.这其中包括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设计的图纸是否符合乎规定,相关的签证是否齐全等.此外,要大力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好工程施工的组织设计,仔细审查编制的质量和内容的可行性,要保证通信工程能按时、按质和按量的完成.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承包方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技术和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对于工程项目很重要的各种原材料、构件和配件等都要去厂家的实地进行考察,努力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此外,应当认真编制一些实用性较强的技术措施来防止出现质量问题,工程监理部门要督促有关的跟踪人员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在使用新产品之前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并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会议,及时传达和认真贯彻业主的要求.

2工程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方法

通信工程管理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控制措施,以规划、控制和协调等方式的结合来促进通信工程的均衡进行,合理控制通信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而保证通信工程项目能在预期的时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首先是协助业主制定适宜的控制性计划.通信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进度的控制,故而通信工程项目监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积极参与到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制定工作中啦,协助业主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进度安排,这是整个通信工程项目的指导.这些控制性进度计划包括合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目标、工程项目的总体进度安排、工程关键项目的进度控制和其他一些重要内容.这些控制性计划具体包括资金使用的安排、设计施工的图纸、通信工程招标、主要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等的供应计划以及包括现场施工在内的整个通信工程项目的所有活动等.这些总进度控制的计划以及阶段性的控制计划一般由通信工程的监理部来编制,此外,工程监理部还负责审核总包方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在协助业主制定适宜的控制性计划之后,通信工程监理部还应当及时督促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编制出具体的实施进度计划.通信工程监理部应当采用科学合理而又富有实践意义的监控措施,组织项目承包人在工程约定的工期之内,圆满地完成工程施工的任务,使得工程项目能够按时交付使用.对于项目工程承包人提出来的施工方案,要按合同规定进行认真核查,据此审核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在总体施工进度合理的前提下,工程监理部还应当督促承包人按照具体的施工进度来完成各阶段的任务,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检查承包方的施工情况,一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缘由,并记录在案,理清各方职责和义务.此外,通信工程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工程进度的协调会,分析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比如对于承包方出现的施工进度拖延的情况,工程监理部要适时提出改善意见和措施,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和工程承包人一起补救.

第1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公路工程行业取得了迅速发展的契机,但是,对工程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依然没有得到重视,工程施工过程中缺乏严格公正的监督管理,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各种豆腐渣工程不断出现,工程施工的成本造价控制更为困难,超支,成本漏洞等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到整个工程经济效益的实现。同时,由于缺乏严格规范的监督管理,工程的工期难以得到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缺乏规范性,施工进度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窝工,误工,延迟工期等。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88年,我国的公路行业开始正式施行比较专业化,比较规范的监督管理,即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收到公路单位的委托,在遵守各种相关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公路工程的施工实施严格规范的监理,很大程度的促进了我国公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现状和主要存在的问题

1.我国公路工程监理整体现状概述

我国的工程监理体制建立起步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经过近些年的迅猛发展,在不断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监理管理经验,工程监理理论已经日渐成熟,各种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初具规模,监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交通行业发展迅猛,施工规模日渐扩大,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良好也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合格率偏低,劣质工程多,质量通病严重,工程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等。为我国的经济公路和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已经势在必行。

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路工程监理仅仅停留在施工阶段,缺乏全面性

在我国,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多半是停留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多数情况下,监理单位 或者是监理人员刚刚受到施工公路单位的监理委托,便会立刻安排监理工作人员去进行监理,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缺乏实际的了解,仅仅限于对施工一般工艺标准和施工工序流程进行监理,忽视了对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开展监理工作,但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保修阶段,因而工程公路监理制度亦应贯穿工程公路项目生命周期的始终。但目前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一般仅限于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使得整个工程监理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不严格,对工程监理不够重视

根据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的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等级,不可以越级进行监理,但是,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节省监理费用,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和一些监理单位协商,进行挂靠监理单位,实施转包监理业务、连体监理的方式,这些方式均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监理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同时,很多公路单位对整个工程的监理并不重视,只是迫于国家的法律规定才需求工程监理,很大程度上只是做个形式,而很多的监理单位规模都比较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便大幅度的降低监理费用标准,以便获得监理业务,不规范的招标,小规模低费用的监理操作,使得整个监理过程失去了实际意义。

(三)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缺乏客观公正性

相关的法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公路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但是在实际工程中,公路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工程监理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某些监理人员为了经济利益,与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因此,这就使得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对工程的质量监督难以保证。

三.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方案和对策

1.实施全过程的公路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若项目决策失误,对不该公路的项目进行投资公路、或公路地点选择错误、或投资方案确定不合理等,不仅会直接带来不必要的资金投入和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工程设计是具体吏现技术与经济对立统一的过程。拟建项目一经决策确定后,设计就成了工程公路和拧制造价的关键。

因此,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如何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如何使设计方案更具先进性和合理性,确定最佳设计方案以及对整个设计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达到控制设计图纸质量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种种原因,业主却把监理的重点放在了公路工程施工阶段。

2. 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组织整合

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实现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目前监理企业层次不分明大的不强。小的不活。中间层次则需提高质量和水平。监理企业规模和结构应与公路工程规模和结构相协调。因此。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解决综合类大型和专业化小型企业的两极发展。即是向代表行业水平和实力的仑业集团或大企业方句发展。使其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中国大型骨干监理企业。

另一极是按照专业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通过采取多样化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形成独具特色规模适度、专业性强、机制灵活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允满生机及活力的新型监理企业。多数监理企业可以加大改制改组力度努力搞好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逐步发展成为专业类监理企业。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人和政策扶持。鼓励这类企业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札分工要求。加快内部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向专业类企业发展。

3. 保证工程监理的公正客观性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施工流程中的各个工序进行严格实时监控,对施工单位施工标准作出监督考察,对不合理施工,违章施工作出及时有效的处理,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规范化。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监理。加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监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监理单位必须全程参与到材料的采购,运输,入库,保管,领用等各个环节,确保原材料质量可以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原材的选用符合工程的特点。

四.结束语

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是一个有机整体,各阶段监理工作紧密结合,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公路工程项目监理的核心主要是质量、造价、进度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控制。除满足进度工期要求外,还应满足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及费用要求。对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质量、造价、进度三方面监理,不能偏废。根据项目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与手段,逐条落实,是确保工程项目于施工合同工期内按质、按量完成的重要途径。公路工程项目实施奖惩机制,无论对监理及施工单位均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提高各方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是确保工程项目于合同工期内按质、按量完成的另一重要手段。公路监理工作是‘项需要各种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智力密集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控制投资、管理合同和信息,调解经济纠纷的能力。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才能达到工程项目监理高质、经济、高效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孙瑞猛 高红宾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山西公路》 -2008年13期

[2]王行强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8期

[3]王瑛 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09年11期

[4]孙晓娜 论公路工程监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青海交通科技》 -2007年5期

[5]冯玉秀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 [期刊论文] 《甘肃科技》 -2011年21期

第14篇

1.建筑工程监理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监理工作人员是执行工程监督的直接对象,监理工作人员水平对于监理工作成效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然而纵观我国各大建筑监理单位工作人员能力,业务处理能力普遍相对较低,专业水平较差,技术能力不够。其次,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新月异。加上工程技术标准不断提高,监理人员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掌握这些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及专业水平,才能满足建筑行业发展需求。

2.优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相对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而言相对滞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技术是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了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的快速发展,各大施工单位应努力创新、改革施工技术,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想要实现这一伟大目标,必然少不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现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下的施工技术管理

在当前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下,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比较繁琐,涉及的内容较多。建筑工程管理人员首先应充分意识到自己岗位内容的重要性,综合考虑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及资金等多方面可能影响施工质量因素合理组织施工技术管理。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只有在充分了解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内容后,才能结合建设施工的具体特点选择适宜的管理组织形式,做好施工技术监理、管理工作。同时,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施工技术人员水平普遍较低,大部分均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不能达到施工技术要求,导致建筑工程施工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应加强各大施工单位施工技术人员的监督,让施工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只有达到培训标准的技术人员,才能上岗。施工技术人员应及时了解当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材料和新技术,掌握这些新材料的基本性能和特征,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不同的施工项目对施工技术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技术过程中,首先应了解整个建设工程的基本理念,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析制定施工技术方案中的优点和缺点。对于不足之处,应提出相应的纠正建议。适当调整施工技术策略,做到取长补短,帮助施工单位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三、引导建筑工程监理与施工技术相互促进的策略

过去的建筑工程施工主要是钢筋混凝土构件,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施工正努力朝着高新化、科学化、智能化以及全能型的方向发展,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施工技术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重要保障。为了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技术的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随着施工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也会得到相应的发展。可见,两者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我们应从以下几点,引导工程监理工作以及施工技术的相互促进。

1.建筑工程进度监理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是确保建筑工程如期按时完工的关键,一旦施工工程的施工进度与预计工程进度出现偏差,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会大大增加整个工程施工的投入成本以及管理费用。为了如期完成工程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各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技术的管理,加强施工技术人员的施工技术水平,尽量引进先进的施工技术。避免由于施工技术而延误施工进度,避免出现因施工技术问题而延误施工进度。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

建筑工程质量可以衡量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是否达标,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是否合格。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对施工技术的监理和管理。在工程监理单位的协调与督促下,施工单位也会不断改进并完善施工技术。不仅确保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工程监理单位也提高了社会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建筑监理行业的发展。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也会慢慢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一套自己的管理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3.建筑工程的整体发展

目前,建筑工程的种类不断增多,人们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建筑施工单位仅仅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相应施工技术并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建筑工程监理单位是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产物,可以作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辅助工具。首先,要求建筑工程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其次,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应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理论体系。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监督、管理过程中,可以做到随机应变、有条不紊,从而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建筑行业能够快速发展,工程监理行业也会随之发展,而建筑行业的发展有赖于施工技术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因此工程监理单位加强施工技术的监督与管理,是促进建筑行业以及监理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结语

第15篇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清华翠园小区(一区)。

2.建设工程地点:方正镇农路。

3.建筑规模及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合计56 000m2

5.预计工程投资总额:约9 195.2万元。

6.建设工程计划工期:580天。

7.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8.建设单位:黑龙江江夏投资集团。

9.设计单位:黑龙江省西埃迪建筑设计院。

10.勘探单位:哈尔滨市建院岩士桩基础工程公司。

11.施工单位:温州光正建筑有限公司。

12.监理单位:黑龙江清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监理工作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土建、水、电、消防等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组建项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2.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4.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5.审查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

6.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进行核查;

7.审批工程《开工报告》。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质量控制

⑴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

⑵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建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

⑶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审核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及供货任务。

⑷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质量监督、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施工中随机检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建设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呈报的总进度计划和分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2)检查施工月报实施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3)进行日常的进度检查和控制,做好进度记录、掌握第一手进度资料。

3.投资控制

如果建设单位授权监理进行投资控制,应把标书中的“工程概算书”提供给监理单位。按分项工程分为各种工程的造价,然后按工程进度的实际工程量,按比例批准拔款。

(1)编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详细工作流程图,并严格按其执行;

(2)进行工程量复核及支付证书复核。

4.信息管理

对工程大量技术资料、函件、行政档案与财务(支付证书)档案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处理、保存。

5.合同管理

从投资、进度、质量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来处理合同问题。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延期、索赔、争端与仲裁等。

6.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1)督促施工单位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健全与实施。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保障措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组织协调与工地会议

(1)负责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主持工地例会,组织分工与配合。

(2)通过工地会议对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并落实下阶段任务,会后整理成备忘录,经与会各方签字,对各方产生约束力。

四、监理工作目标

在本工程施工阶段开展监理工作,以实现:

1.工期目标

监理工期自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质量目标

为使工程项目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建设单位要求、总体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3.投资目标

将本工程的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的范围内并努力节约投资。

五、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黑龙江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项目审批文件。

2.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3.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设备供货合同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合同。

4.地方现行预算定额、单位工程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费用标准。

六、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为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统一指挥管理,明确责任权限,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公司确定本工程监理机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