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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还是净土?
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在公众视野,诸如不堪入耳的谩骂侮辱、手段残忍的撕扯打斗,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暴力事件频繁被曝出,并引发舆论哗然。
2016年4月,重庆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学持刀捅死的事件,就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据当地官方通报:4月28日13时许,桑柘中学学生沈某(男,14岁)与同校学生赵某(男,15岁)在校内因同学间纠纷发生争执。争执中,沈某持刀刺中赵某胸部,赵某被送桑柘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4月22日晚,有网友视频,内容为数名女生掌掴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视频中,女生被掌掴32次,其间一直没有反抗。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公众热议。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县政府官网通报称:“掌掴女生事件系琐事引发。目前已对涉事的多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3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上述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偶发。近年来,校园暴力呈次数增加、结果恶化、涉事人员低龄化等趋势。有媒体统计,仅2015年,媒体报道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校园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发生在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暴力行为居多。
2016年4月,由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曾根据2015年被媒体报道的校园暴力案件,对中国校园欺凌现象进行了综合分析: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发生的地域范围十分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城市、农村均在其内,频次十分密集,绝对数量巨大。现有案例大多数发生在学校外人烟较少的地方,在学校内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场或走廊。发生时间是课间或者放学后;绝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为多(欺凌者)对少(一两名受欺凌者),受欺凌者在曝光视频或文字描述中多选择沉默和忍受,不告诉老师,也不求助于家长。
校园暴力最终引起了教育部门重视。教育部统计,2016年5月至8月间,共有68起欺凌事件发生,这些事件都已处置完毕,相关责任人都作了严肃处理,欺凌事件频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为进一步遏制校园暴力事件,教育部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于2016年11月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欺凌者心态
在中学时期遭遇校园欺凌,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其后果有时是毁灭性的。邢佳怡小学毕业后,从城区学校转到了城郊的机关子弟学校。因为成绩好,被老师选为课代表,每次会登记不交作业的同学。这样的身份,使得邢佳怡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几个学生的欺凌对象。
扯头发、扇耳光、被关进厕所里,男生打,女生骂,在寻求老师的帮助时,老师却说 “一个巴掌拍不响”。邢佳怡在最绝望的时候甚至写了一份遗书。最终,邢佳怡用自己的方式结束了这场欺凌。在她长高了10公分,又长胖了10斤之后,她选择了反击。在又一次被群殴之后,她举起石头,打破了其中一个人的头。当时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这之后,没有人再敢打她。但让她痛苦的是:只有和加害者一样施暴,才能保护自己。
邢佳怡说:初中被欺凌的经历,让我整个人生都被毁了。我没有办法恋爱,看见异性就恶心反胃,当与人对视时,我会下意识地想: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遭遇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有可能是一辈子的噩梦。但欺凌者又是怎样的哪?早已走出校园的杨阳称自己读初中时是“班霸”:拉帮结派,恃强凌弱,如果遇上心情不好,恰巧在路上碰到同校平时“不喜欢”的同学,上前就打。他说:“被打者通常都是好欺负的‘老实人’。第一次打人,我是被高年级的一名同学叫去‘凑人头’打群架的。后来,成天和那帮人混,耳濡目染,对施暴渐渐变得麻木,根本就不会考虑对方的感受。现在回想起来,完全没法理解当初自己的行为。”当别人问杨阳,那时候为什么要放纵自己成为“班霸”时, 他说:“那个年纪的想法总是很幼稚,或许初中坏男生都和我当年一样,喜欢打架斗殴,以为欺负弱小就“酷”,像古惑仔一样;总觉得出手越狠就越帅,打得越凶就越有魅力,越能被同伴认可,甚至是崇拜。尽管后果是被学校处分,甚至开除。”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童小军表示:成人对校园欺凌现象很少能看到位。在面对校园欺凌时,成人的观点往往集中在两个方面:对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对于施暴者,以后不许这么做了。然而,对于受欺凌者来说,很少能够“打回去”的;对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许欺负人了”,也难以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如何打破“僵局”
对校园暴力的治理,从2016年5月就已开始。5月9日,教育部网站消息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6年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2016年9月至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专项治理预期达到的效果是“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诸如,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此外,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术预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国务院印发《通知》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湖北省襄阳市诸葛亮中学,装了108个摄像头,覆盖了校园各个角落。一旦发生欺凌或其他事件,校方就能立即发现。诸葛亮中学保卫科长刘作明表示:保卫科和派出所城管社区、联防队一起,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每周排查一次学校周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校园欺凌。
浙江省平湖中学多次开展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主题班会活动,使学生们认识到欺凌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引导学生通过换位思考去理解被伤害者的内心感受,讲解校园暴力的定义和类别。为了让学生在遇到校园欺凌时懂得如何求救,教师鼓励学生开启头脑风暴模式,进行小组间的讨论和自救知识比赛。宁夏银川唐徕回民中学下发一份关于校园欺凌的调查问卷,根据问卷的反馈,分班级确定问题和解决方案,通过班级安全队,化解可能存在或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学校每周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此外,还定期与家长交流。
《通知》特别指出: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针对日趋严重的校园欺凌现象,官方就校园欺凌出台防治“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个举措,涵盖了预防、处置和远期的防治部署。重点针对群殴、辱骂、拍、持刀威胁等校园欺凌事件做出治理要求。
“从我做起”就是防范
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
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非发生在校园内,学校周边多是这类事件的频发地。在这次官方打出的“组合拳”中,强化校园周边治理的举措颇为重要。《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此外,公安机关要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密切与学校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2016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双沟镇中学开展了“学法知法懂法,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会。该校法制副校长、襄州区双沟镇派出所副所长李永新,引用实例,以事论理,以案释法,针对近年全国各地发生在学生间的校园欺凌事件所产生的诱因、性质、特点和带来的危害,进行了解剖和分析;同时,就同学间如何和谐共处,如何化解矛盾,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等向同学们提出了建议,互动环节一一解答了同学们的困惑。秋季开学以来,双沟镇中学协同当地派出所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警校共建工作。学校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宣誓承诺、法制教育、家长会等方式加大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人员在学生上放学路上、课间校内校外巡查同时,充分发挥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广大学生的作用,把学生间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采取一对一的教育和帮扶,心理教师跟进进行心理辅导。
据甘肃省教育厅披露,近年来,临泽县紧盯校园欺凌现象,大力实施阳光教育,认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稳定的校园环境。组织全县中小学教职工认真学习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全县规模以上校园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过校园电视台、电子屏、宣传栏等公开校园欺凌救助和监督举报电话。依托家校联系平台,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相关培训,宣传国家、市区关于校园欺凌的相关政策要求,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陕西省柞水县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全县完小以上学校、幼儿园,均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该县要求:以校为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和治理措施;利用升旗仪式、法制教育大会等形式,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发挥心语室作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86团二中利用大课间时间进行宣传,并开展“杜绝校园欺凌、从我做起”签字仪式。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事件,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专家观点:依法明确惩戒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不论从前期的观念培养,还是后期的惩治措施,我国对待校园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则认为:“中国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针对目前的校园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处理时,采取内部处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学生家长出面摆平的情况下不了了之,这助长了欺凌者的气焰。另外,校园暴力多发还与学校心理教育薄弱有关,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学生的心理出现问题。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会在遇到问题时采取极端手段。”
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吴宗宪表示:“首先应该要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责任。虽然法制副校长制度在各地施行已有一段时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建议把社区民警作为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人选,并将学校工作纳入到社区民警的本职工作。”
西安市教育心理学会会长尚华表示:“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应该赋予教育部门应有的惩戒手段。”尚华说,国家应针对校园恶性事件专门立法,细化解释鲜有法律,案发后强调施暴者父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美、日、韩应对原则
美国:50个州全部具有反校园霸凌立法,πT鞍粤璨扇×闳萑烫度。校园霸凌所有参与者包括围观者都要承担最严重的惩罚,即便未满18岁的青少年,也可按成人犯罪定案。
关键词:校园欺凌;成因;对策建议;学校社会工作
中小学时期的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诱导而发生一些不正当的行为,而受到欺凌的学生也容易产生焦虑感和严重的心理问题,影响身心的健康发育。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大量的研究数据表明欺凌事件的发生并非只是个别学生的过失,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事件,探究校园欺凌现象的成因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一、概念界定
(一)校园欺凌行为的定义
许多年来,有很多人为欺凌行为做出定义,其中欺凌行为研究领域的杰出先驱Dan Olweus教授对欺凌的定义是:当一个人反复地暴露在一个或更多他人的负面行为中,他就是遭受欺凌。而苏格兰则在法律中定义:欺凌是一个人或一群人对一个在真实情况下无法自我保护的人施以长期的暴力,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肢体上。
综上我们对校园欺凌行为作出定义:校园欺凌行为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强势方长期地单方面地对弱势方进行身体、心理上的攻击,使弱势方感到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行为是一个过程,受害者在这个过程里会受到多方面的暴力和打压。欺凌行为具有攻击力,受害者不会得到任何益出,而他的自信心与自尊会受到摧毁,最终会导致严重且长久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通过了解欺凌的定义,我们不难理解所谓的校园欺凌行为就是在校园内发生的施暴者对受害者施以毫无正当理由的甚至是蓄意的精神或肢体的暴力的行为。一般来说,区别校园欺凌行为与其他形式的攻击行为主要在于校园欺凌行为强调施暴过程中存在力量的不平衡和重复性。年龄和肢体力量或社会力量差不多的人偶尔发生争执与打架并不能称之为欺凌行为。虽然单一的攻击事件不会纳入欺凌行为,但对当事人造成长期持续感到强烈威胁和不安的恐吓行为也可以称之为欺凌行为。
中小学是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高发期,此时不论是强势施暴者还是弱势受害者都处于是非分辨能力不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成长期,校园欺凌行为不仅伤害学生的身体健康,对学生的心理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欺凌行为的发生是在学校这个大环境中,除了欺凌者外还包括起哄或围观的旁观者,因此校园欺凌行为的伤害是受害人无法摆脱的。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类型
传统上提及欺凌行为,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肢体冲突。这是一种很片面的看法,肢体冲突只能涵盖校园内发生的欺凌行为的一小部分。根据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将欺凌行为分类为直接欺凌行为和间接欺凌行为。
1.直接欺凌
直接欺凌是指公开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发生在学生间的语言欺凌、肢体欺凌、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与网络欺凌等。网络欺凌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如微博、QQ、论坛等对受暴者进行攻击。
2.间接欺凌
间接欺凌是指隐晦的、有计划有目的的、通过操控受暴者的社交关系来孤立受暴者的攻击行为,主要表现为故意忽略或诱导他人对受暴者进行孤立、传播蓄意伤人的谣言、对同学名誉和权利的侵犯等。
二、校园欺凌行为的成因分析
(一)个人原因
1.性格、人际关系、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身材、长相、学习成绩等因素都有可能成为诱发校园欺凌的成因。有的学生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与人交流,容易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加之其性格原因往往选择对欺凌行为逆来顺受不反抗,这会加剧此类学生被欺凌的程度。
2.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转型,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现如今普遍是小康富裕家庭。且独生子女现象的出现,家长的过分宠爱使孩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同时容易让形成了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的扭曲价值观。这样的孩子往往性格暴躁蛮横,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会强制别人听信自己,服从自己的管理。所以当这些孩子身处校园大环境中,就容易与其他孩子产生冲突,他们通常会欺凌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来彰显自己权威。
3.青少年正处在身心都飞速发展的时期,身体的成长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而心理相较身体往往发展缓慢。心智发育的不健全、自制力薄弱、青春期的反叛逆反心理等都使得他们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惑和影响。随着学习压力打逆反心理的加剧,他们急需一种接近成年人的解决方式,各种“黑社会暴力”、“江湖帮派”题材的影视和文学、绘画作品的出现恰好提供了一种不正确的示范,学生们效仿这些方式来解决人际交往关系。
4.以升学考试为目的的应试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略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的学生从进入小学开始就被要求学习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知识以应付各种考试,人际交往方面的教育缺失使得很多孩子并不知道如何正确地与同龄人交往。学校和家长过分关注成绩导致了学生成长过程中性格与行为的弱点被忽视,没有人来管教和约束学生的行为是否规范,纵容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二)家庭原因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学习源,家庭是孩子道德社会化的第一场所,家庭对孩子各方面的影响都是巨大的。现如今,人们追逐物质需求而忽略精神需求。部分家长过于市侩、虚荣、功利,他们忽略了对孩子的言传身教,没有做到以身作则。只重视分数使得家长只要求孩子成绩好,其他方面的教导都被忽视,当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时也没有及时制止和劝导。
2.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能使人乐观、积极、充满正能量,反之则会使人消极、偏激、暴怒。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正确的教养使得孩子长期没有正确的道德示范和行为标准,长期得到不到关心和爱护的孩子容易形成畸形的心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终将成为诱发欺凌行为的不确定因素。
预防政策是指降低校园欺凌行为再次发生的可能性而制定的政策,主要以预防监控为主。预防政策包括: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将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和后果编入学生守则;学校定期在校内开展相关的宣传,加强德育建设;教师加强对学生关系的关注度,提高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察觉力;教师应定期开展班级活动,调节班级学生的关系,促进学生彼此间的了解。
(四)社会层面
1.提供社工服务和心理咨询辅导
社工可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社工服务如暴力危机介入、协助和支持受害者的服务、创后压力恢复等,通过专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帮助涉事学生走出困境。社工可以使用个案工作方法发掘个案或学校转介案主开展服务,也可以通过小组的形式将有同样经历的学生聚集起来一起辅导。无论是欺凌者还是受害者,都需要社工的帮助。社工通过充分的需求评估与调查分析,确定辅导的目标,制定出合理可行计划和方案,在服务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完成计划和方案,最终达到预防、制止、消除欺凌行为的发生,改善校园环境,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的目的。
此外,社工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心理咨询辅导能发掘学生潜在的能力,改变原有的行为模式和认知习惯,提高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燃起对生活和学习的希望。为受到欺凌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纠正,能尽可能地将欺凌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确保学生不受欺凌事件的影响,健康成长;心理咨询辅导还能够有效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放松心情,教导学生学会尊重他人,加强对学生的德育,对欺凌行为起到了预防作用。
2.提供社交技巧训练
学校和家长过多地关注学生的成绩,忽略了对学生社交技巧的训练,导致学生人际交往方面的缺失,从而容易与其他学生发生冲突。这是现在青少年群体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学校社会工作者是学生行为和情绪的辅导者,协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感受,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行为和情绪问题。社工可以提供给学生拒绝欺凌行为的动机和必要技巧,通过加强学生社会技巧的训练和人际交往技巧的训练,能够使学生学会同理心和尊重多元文化的差异,尊重每一个个体的独特性;让学生学会合理控制情绪和发泄精力的方法,加深同学之间的友谊。欺凌行为的导火索是学生之间的冲突,从根本上杜绝了交往冲突的产生,是预防校园欺凌发生的最好的办法。
四、结语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期,人在学校中完成一部分社会化,在这个时期中受到的影响可能会伴随人的一生。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发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当校园欺凌发生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不止是躯体上的,心理上的伤害影响之深更是不可估量。本文通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H市某高中的高中生群体的观察和该校校园欺凌发生情况的调查,秉承着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定量研究范式下的参与式观察和问卷调查法,对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学校社会工作者的角度从不同层面提出的相应的对策建议。但由于笔者能力有限,所提建议并不能涵盖所有的欺凌行为发生情况,仅针对所得数据呈现的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已经开始重视校园欺凌这一事件,国务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已经引发相关文件,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现,我国的校园欺凌发生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1]丁一杰.青少年校园欺凌现象及应对策略研究[J].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5(15):33-34.
校园霸凌又称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具体地说,就是被欺凌的学生个人在心理、身体和言语遭受恶意的攻击,且因为欺凌者与被欺凌者之间的生理力量、社交力量等因素不对等,被期凌者不敢或无法有效反抗。
校园霸凌的欺凌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透过对受害人身心的压迫,造成受害人愤怒、痛苦、羞耻、尴尬、恐惧,以及忧郁。校园霸凌不只发生在校园,因同龄人而引起的校园霸凌也可能发生在校外,甚至在互联网上。
霸凌的种类包含肢体霸凌、言语霸凌、关系霸凌和非直接霸凌四种。霸凌是一种行为,通常会造成被欺凌者心灵创伤、扭曲,也会造成学业成绩滑落、人际疏离,甚至有可能逼迫被欺凌者产生报复性攻击行为,或使被欺凌者转而霸凌他人;但对欺凌者也有一定影响,他们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现象比例相当高。
[ 运用方向]
1.校园不是法外之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校园内也要依法治理。很多学校发生校园霸凌后,为息事宁人,大都不了了之,导致校园霸凌越来越多。校@不是法外之地,要通过法律手段让霸凌者受到严惩,才能杜绝霸凌现象。
2.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中小学生之间之所以发生霸凌事件,根源在于学生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学校之所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因为学校不习惯运用法律武器。可见,普法教育任重而道远。
3.霸凌没有赢家。人们一般认为,校园霸凌的被欺凌者是受害者。其实,欺凌者也是受害者,欺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酗酒现象比例相当高,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唯分数论者当戒之。在应试教育和唯分数论的冲击下,许多学校重视知识教育,轻视法制与规则教育,忽视生命、尊重与心理教育,导致校园霸凌行为频发,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
[ 习作片段]
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
作为学生最切身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学生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
学校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
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
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惩罚也不可少。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孩子,让学生远离伤害……
预防校园霸凌,家庭、学校、社会应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才可还给学生一片安全的蓝天,拥抱未来的精彩。
关键词 校园暴力 中小学生 教育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1校园暴力定义
关于校园暴力的定义国内外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1996年世界卫生大会从医学的角度对校园暴力做出了定义:蓄意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利,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利剥夺的行为。简而言之,和在校师生直接有关的暴力行为,都可以界定为校园暴力。由于校园暴力主要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因此在这里我们主要叙述的是中小学中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暴力、欺凌行为。
2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2.1家庭原因
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导致社会上产生各种纷繁复杂的观念,家长在各种矛盾与利益的选择中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价值观,对待孩子的不良行为秉持“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观念,而长期处于暴力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其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国内有调查显示,当家庭中出现亲密伴侣暴力时,儿童更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睡眠障碍、攻击等适应方面的问题。而儿童一旦出现适应方面的问题,就可能引发问题行为。国内学者李涛等发现,儿童社会适应的不良通常表现为外化问题行为和内化问题行为。外化问题行为主要包括攻击、违纪、多动等违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内化问题行为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等发生在个体内部的消极情绪问题。
2.2暴力传媒的影响
如今的社会快速发展,新的传媒方式正在不断滋长。生长于新世纪时期的青少年,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新兴媒介的影响,这些新兴媒介主要包括电视和网络游戏等。由于电视电影节目良莠不齐,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儿童,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认知能力并没有发展完全,因此观看这些电视暴力的青少年,容易受到这些节目的替代强化,将自己代入电视节目,容易幻想自己就是电视中的暴力人物,潜移默化地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攻击行为。而相较于电影电视中的角色,电子游戏中游戏者可凭自己的喜好选择角色属于直接强化,即游戏者如果表现出攻击性就会得到奖赏,这种对暴力的直接参与强化了攻击行为,将使攻击行为增加。因此网络暴力游戏是诱发青少年暴力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2.3学校原因
在当今应试教育背景下,学校轻德育重智育,一昧地教书却忽略了育人。缺乏生命教育及法制教育,使学生只注重成绩,忽视自己道德建设。而学校对于校园欺凌事件的不作橐彩堑贾滦T氨┝ο窒舐沤不止的原因之一。在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有些学校为了维护政绩形象,秉持“家丑不外传”的观念,对校园暴力行为进行低调处理,将欺凌行为简单的定义为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因此不但不为受害学生讨回公道,还积极做受害学生家长做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不追究到底。有很多受害学生和家长由于不想招惹更多麻烦,往往选择接受道歉或者隐忍转校,对施暴者的追究往往也不了了之,这无疑会纵容和强化施暴者“恃强凌弱”的思维和行为。
2.4政府原因
由于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体系及相关政策,没有形成有效而又明确的依据来认定“校园欺凌”事件,使得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经常会不了了之。而受《未成年保护法》的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基本上都会从轻处理,或是由家长带回去教育。因此当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时候,由于没有明确保护暴力受害者的法律,以及由于对未成年犯罪的宽大处理,使得施暴者可以肆意妄为而不用担心法律的惩罚。特别是对于处于十四岁以下的儿童,由于无责任能力,因此在违法犯罪后不会被判刑,只是让家长领回家教育。这使得很多受害者家长在没有有效方法避免孩子遭受校园暴力的情况下,会鼓励孩子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对待校园暴力,而这种方式无疑造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使校园暴力愈演愈烈。
3校园暴力的防治
3.1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港湾,却也是孩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研究表明,青少年情绪特征及其控制机制与家庭教育方式存在密切联系,父母采取惩罚严厉、拒绝否认、过分干涉等负性养育方式越多,其子女有更高的愤怒情绪,并容易在特定情境中向外表达。因此家长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待孩子的不良行为进行耐心引导而不是拳打脚踢。平时要注重于孩子进行交流,关心孩子成长,了解孩子的兴趣、爱好和性格,对待孩子所遇到的困扰能及时知晓,与孩子保持沟通,尊重孩子的主体性,建立民主化家庭。而对待家庭内部亲密伴侣之间的暴力问题,可采取系统家庭治疗,系统家庭治疗对改善青少年家庭环境、减少青少年家庭内的暴力行为有协助作用。有利于缓解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3.2媒介方面
人际关系对青少年建立自我认同感、培养社会支持体系和应对压力具有重要作用。在人际交往中受挫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到电视媒体和电子游戏诱惑,试图使用虚拟世界作为替代来缓解现实中的社交问题。青少年学生很多是在现实生活中抑郁不得志,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与同学关系紧张淡漠才沉迷网络。因此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使他们能够发现自己的价值,在与同学交往中体验乐趣意义,能够有效缓解青少年对网络游戏的依赖。而对于一些沉迷网络游戏不能立即抵制诱惑的青少年,应该让他们多接触亲社会视频游戏。通过亲社会这一游戏使其远离暴力游戏世界,在潜移默化中将亲社会行为纳入自己的意识,减少暴力行为。已有研究显示,亲社会视频游戏会促进青少年的亲社会行为,同时减少青少年的攻击。
3.3学校方面
学校应该定期督促班主任对学生开展校园欺凌主题班会,让学生明白欺凌行为的界定与后果,并且可通过小品、角色扮演等方式,使学生体验欺凌者与被欺凌者的内心感受。定期开展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学生热爱生命,敬重生命,同时能够懂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并将学校心理辅导机构介绍给学生,使学生有心理问题的时候,能找到地方去解决。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与学生多加接触,留心有异常情绪的学生,及时的给他们心理帮助和辅导。同时应防患于未然,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方面的意识,教给学生对遇到暴力事件时,正确的处理方法,使学生在真正遇到问题时不至于孤立无援。由于缺乏自信的孩子更容易卷入暴力事件,因此应该在学校教育时注重对孩子进行自信心及社交能力训练,使他们能够对自己产生自信与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4政府方面
政府应该尽快建立校园安全立法工作,完善校园暴力立法行为。健全暴力行为惩治制度,让欺凌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有效地鼓励那些被欺凌的孩子起来反抗。同时政府可以建立工读学校,对那些有暴力行为,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但是不至于送入少管所的青少年,送入工读学校就读。在工读学校应该进行常规的学校教育,使处于学习黄金期的青少年不至于荒废学业,同时建立职业教育,让青少年在工x学校里学会一技之长,这样以后进入社会,能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找到自己的价值,不至于无所事事。更要进行法制教育,让青少年能够真正的懂法、守法、用法,明确法律的界限。
4小结
校园暴力的频发,我们不能集中于哪一方面的过错,也不能忽视每一个方面的原因。对校园暴力的杜绝与预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只要社会各方齐心协力,就能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还孩子一个清平世界。
参考文献
[1] 秦秀清,朱双燕.论校园暴力的类型及主体特征[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报,2011,24(1):32-34.
[2] 李涛,徐振兴,等.亲密伴侣暴力中儿童的社会适应及干预[J].心理科学进展,2016,24(9):1448-1456.
[3] 邵阳,谢斌.男性暴力型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愤怒情绪特征与父母教养方式对照研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9(17)4,481-483.
(2021年第二学期)
学校警务室在学校的领导下,班级、及全体师生的积极配合下,通过保安人员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抓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强化了门卫值班职责。继续抓好学生乘车过马路排队秩序。学生上、下学回家巡逻值守问题,每天全副武装手持钢叉、橡胶棒防止校门口和校园内突发安全事件。
2.认真抓好学校财产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健康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一学期来,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每日卫生清扫和学生卫生值日制度,及时处理外来人员登记和学生中发生违纪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大事不过夜,维护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3.配合学校、班主任妥善处理各年级,班级发生的各种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校园欺凌。将各种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4.做好各种矛盾的调解、处理工作。
学校是青少年的集中地,也是案件的多发地。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控能力,一点小事容易引起打架斗殴事件,如处理不当矛盾进将会进一步激化。本学年处理学生打架案件5余起,将多种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
5.继续强化值班巡逻制度。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自开学以来,警务人员加强校园值班巡逻,校园及周边基本上杜绝了社会闲杂人员到校门口寻衅滋事、打架、敲诈案件的发生,周边环境很好,维护了校园的稳定。
6.对门卫保安做了充实调整。
二、存在问题:
1.本学期治安状况良好,学校消防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灭火器已过期达二年之久。需及时更新消防设备。
2.六中学生有翻爬大门围栏的现象,学生放学路队不够整齐。
三、工作建议
校园安全任务仍然重,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今年是我们学校入住新校区大喜之年,下学期也是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因此下半年的安全防范任务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值班值日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治安环境。
一、案例背景
临近放暑假的某日,一位妈妈神色慌张地进入心理辅导中心,急不可耐地说:“教师,女儿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想要报警,可以吗?”我为她倒了杯水,请她坐下来慢慢说。在她的述说中,我了解到――
女儿萌萌,17岁,高二物理班的女生,暑假后要升高三了。中等身材,皮肤雪白,长相清秀可爱,性格较腼腆。萌萌小时候是个可爱的乖乖女,到了青春期后,开始有些叛逆,情绪起伏,情感方面也有不少分心,导致中考在外省市考得不理想。父母亲为了女儿能享受到上海高考近三年考生数跌入谷底的“高考福利”,放弃了在外省市舒适的工作、房子、人脉关系等,在母亲45岁、父亲50出头的年龄以“人才引进”的方式,2013年获批到上海工作,重新打拼人生。
萌萌是高一寒假后来到上海的,之前在合肥的一所市重点中学就读,因为考试科目不同,转学上海后,学习上她一下子感觉轻松许多,每天晚上八点多就可以完成作业。但由于两地教材内容的不衔接,她的考试成绩并不理想。
在学习上,她觉得上海的教师过于迁就学生,只要学生一叫今天作业很多,教师原本要布置的家庭作业,就不布置了。教师上课节奏慢,慢到她可以睡一觉,所以对父母抱怨:在上海的学校里读书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青春。
在生活上,她觉得上海太大,人口太多,交通拥挤,无论去哪里,路上至少花费一两个小时,觉得上海的生活远不如原先的城市便捷。
在人际交往上,她与其他学生不多言语,仅与同桌(也是转学过来的女生)比较投缘。在整个班级中显得有点落寞、孤独,内心非常排斥上海,觉得现在这一切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根本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处处觉得上海不如合肥好。
正因为此,高二上学期班级中有一位男生与她挺谈得来,看问题角度与她接近,慢慢地萌萌觉得总算在上海的新环境中有知音了,班级中基本上只跟这个男生一起说话,聊天,同进同出。母亲问起,她总说“你们不要用大人的眼光来看待我们的交往”。母亲也算开明,觉得通过与这个男生的交往能够让孩子逐渐接纳新学校、新生活,她也不反对,只要女儿开心,只要考试成绩还可以。所以有几次双休日男孩约萌萌去打羽毛球,母亲也没有阻止,觉得一起锻炼锻炼身体也挺好,甚至他们俩打球结束,母亲还开车去接他们,并把男生送回家。期间还邀请男生到家里为女儿庆祝生日。于是一段时间内,萌萌因为心情好了,不再是脸色苍白、弱不禁风的样子,考试成绩也稳步提高。后来其实两人在恋爱了,母亲因为工作忙碌并不知情。
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让母亲和萌萌一下子被打懵了,根本无法接受!导火线是萌萌觉得马上就要高三了,没有太多时间花费在恋爱交往上,与男生提出了分手要求。
单纯的女儿因为与男生无话不说,把之前在合肥与男生交往的情况也如实告诉了这个男孩。男孩接受不了分手要求,居然盗取了萌萌的QQ号,把萌萌与合肥男生的聊天记录全部截取下来,打印出来,又把萌萌与他交往的聊天记录也全部复制一份,更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平时萌萌与他打电话,他都录音了,其中有不少很亲昵的语音。现在男孩以此为要挟,威胁萌萌要么继续与他交往下去,要么把这些聊天记录(文本、录音)公布在班级QQ群里,或者互联网上,让全班学生都知道萌萌是个怎样的女孩。
母亲根本没想到男生会这么有心机,手段卑劣,气愤得不得了。萌萌更是吓得期末考试后几天不敢来学校上课。马上要升入高三,临放假前要进行高三的各项学习内容布置,萌萌却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这次的异往打击对她来说是她无法应对的。因为已不可能再分班了,高三是加一科目高考,学校只开设了一个物理班,高二选修课已经加学了一整年的物理。
讲完这些之后,母亲急不可耐地问我:“我想要通过报警来阻止男生将女儿的隐私暴露,可以吗?或者找这个男生谈一下,看看男生有哪些条件,我们是否可以满足?”
事情的前因后果听下来,感觉还是比较错综复杂。转学事件给萌萌,包括给她的家庭带来一系列的变化:(1)对新环境适应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存在比较严重的排斥心理;(2)在父母高期望值下引发了较严重的学业压力、焦虑,使其生活压抑,对整个家庭为了她而搬迁来上海的得失(是否有必要,是否值得等)存在质疑;(3)存在不合理认知,片面认为上海处处不如合肥,怀念以前的学校、教师和学生。萌萌采取“鸵鸟政策”的心理防御机制,自以为是,自我封闭。一方面,她觉得上海的女学生比较幼稚可笑,与她们之间缺乏共同话题;另一方面,又将全部的情感寄托放在这个男生身上,陷入情感危机。母亲来求助的主要目的想解决网络欺凌问题。
二、认识网络欺凌及其危害性
(一)网络欺凌的含义
所谓网络欺凌,是指个人或群体利用网络的便捷性,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电子媒介,以电子邮件、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对他人所进行的谩骂、嘲讽、侮辱、威胁、骚扰等人身攻击,从而造成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创伤。
本案例中,男生准备对萌萌实施的网络欺凌方式主要是:向受害者发送带有嘲笑性的或是威胁性的短信;发送恶意邮件;利用QQ空间等传播媒介擅自他人敏感的或是私密的信息,包括他人的个人资料、照片或音频、视频等;将他人的信息资料上传到网上,多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隐私等资料。
(二)网络欺凌的危害性
网络欺凌不像传统欺凌那样公然明显,它是一种冷暴力(cold violence),一种精神虐待,伤害的是青少年的心灵,而心灵的伤害是非常不容易消除的。受害者中普遍存在的“沉默文化”更使得问题变得严峻。网络的无国界性导致欺凌行为影响范围更广,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导致网络欺凌现象更为严重,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使得监控网络欺凌行为变得困难,被欺者对欺凌事实的隐瞒导致对网络欺凌行为的干预更为困难。
轻微的网络欺凌会造成青少年压力重、紧张、自尊心受挫、失败感,严重的欺凌行为则会导致学生退学、接受心理治疗,甚至自杀。
网络欺凌受害者会产生心理社会适应不良,发生在同班的网络欺凌导致学生拒学、不再信任同学。发生在校外的话,也会影响其在校表现,比如学业成绩下滑,害怕和避免参加社交活动等,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孩子变换学校,搬离原来的社区以及原有关系网的破裂。
三、心理教师支招
鉴于母亲来访时,男生尚未在QQ群里,我给母亲的建议是:暂时先不要报警,也不一定非要找男生聊,可以冷处理。因为放假在即,或许是男孩一时头脑发热,情绪激怒而利用言语发泄一下。一旦女孩及家长采取过激举动,反而可能让男生觉得既然你这么害怕,担心网络后的破坏性影响,我非要实施不可,从而导致事态朝着不可接受的方向发生。
对于萌萌的心理辅导,我采取了认知疗法:我请萌萌用“幸好”从以下几个角度去造句――
“时间上,这件事情幸好发生在高二结束,还有一个暑假及高三一年可以调整自我。幸好发生在17岁而不是27岁正当恋爱之时,对事情可能造成的后果不必无限放大。”
“空间上,幸好放暑假,两人各自在家里,不像平时上学在班级里抬头不见低头见,彼此难堪。当面威胁无法发生,即使短信骚扰,可以不予理睬;或者干脆换一个手机号码,彻底清静。”
造句后,萌萌长吁了一口气,感觉好像卸下了一块大石头。暑假中,萌萌被母亲带回合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又参加了高三学科的补习,还安排了一次去西宁青海湖的旅行,慢慢修复了由这件事情造成的烦恼心绪。
对于母亲的辅导,侧重在促使其无条件地接纳女儿,给予宽容和更多的关爱,化危为机,将这一事件作为母女沟通的突破点,无论发生什么,女儿都可以告诉母亲并且与母亲一起商讨解决办法。同时,引导母亲和女儿注意防范网络欺凌,进一步增强上网、手机聊天等新媒体使用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关于网络欺凌的思考和应对
果然如我所料,后来男生并没有把这些资料到QQ空间及互联网。尽管这是一起网络欺凌未遂案例,但对女生萌萌的心理还是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之后的一年高三生活,她一直郁郁寡欢,没有任何好朋友,不信任所有的同学,更加排斥上海及上海学生。拍高三毕业照的前一晚,她哭了一个通宵,跟母亲说:“我想拍照的人,拍不到(指合肥学生),我不想拍照的人偏偏要我跟他们一起拍。”导致第二天眼睛肿得像葡萄一样,因此没有去参加高三毕业照的拍摄。当其他学生都在留恋母校,感恩师生情谊,将三年高中生活定格在一张张照片之时,她独自在家流泪。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有上海的大学,她一概不填。原本她想报考的合肥大学,今年又恰恰不在上海招生,于是她把郁闷、气愤一股脑儿撒在父母身上。填报志愿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萌萌天天痛哭流涕,情绪低落,二模、三模成绩一降再降,对自己毫无信心。最后高考成绩揭晓,370多分,二本,母亲说或许只能到江西农业大学去读书了。高考结束,萌萌就回了合肥,学校举行的高三毕业典礼,她也没有参加。
(一)案例引发的思考
随着社交网站、移动互联等的盛行,网络欺凌在青少年中的危害越来越大。网络欺凌已经开始演变成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网络欺凌的形成原因很多,有社会大背景的影响,也和个体自身的人格、当时的情境有关联。青少年时期,贪玩和好奇的心理以及做事时不考虑后果,使得很多人在成为施害者的同时也成为了受害者。加之青少年此时是非观念尚不牢固,情绪又极易受外界刺激所影响,他们或许有时并无恶意,但却在无意中造成了对他人心灵的伤害。青少年的攻击性人格以及爱愚弄的性格也使得欺凌行为得以发生。
(二)网络欺凌的应对举措
1.青少年――增强自助与互助意识
当发生网络欺凌时,青少年自助意识和行为显得十分重要。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隐私保护意识,不轻易在网络上公布自己的隐私及各种个人信息。认真对待网络骚扰和欺凌,一旦遇到严重情形,立即报警。妥善保护好聊天记录、QQ留言及短信记录,以便日后可以作为被欺凌的证据。一旦发生被骚扰和欺凌,立即更换账号,不予回应,不参与跟帖等,并马上告诉父母或主动向学校举报。同伴间的支持和帮助也有助于遏制网络欺凌,受害者可主动向同伴倾诉,目击者应提供指引和协助,主动向学校举报,增强全体学生的网络道德和网络责任意识。
2.学校――研究、培训和教育
首先,要摸清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情况,掌握学生们到底在网上干什么。为此,我们学校设计了“上南中学学生网络欺凌调查问卷”,申报了区级课题“高中生网络欺凌预防和干预机制的实践研究”并开展实践研究。其次,要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素养教育,提倡“文明上网”,开发针对学生、家长和学校的《青少年应对网络欺凌指导手册》,制定反对网络欺凌行为的校纪校规。对校园内发生的网络欺凌现象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学生和家长开展抵制网络欺凌相关知识的培训讲座,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防范意识。师生共同学习应对网络欺凌的解决方法,当学生遭遇网络欺凌时,及时给予当事学生安慰和支持。加强道德思想建设,打造以“尊重、宽容”为荣,以“辱骂、欺凌”为耻的校园网络道德风尚。
3.父母――关爱、接纳和防范
家长要掌控孩子信息通讯技术的使用,经常留意孩子的电脑、手机上网时间、聊天对象以及孩子的情绪、行为或身体方面的异常情况。与孩子共同营造和谐、民主、相互信赖的家庭氛围,一旦孩子遭受欺凌时,及时给予孩子必要的关怀和关心,而不是批评和谩骂。掌握一定的网络安全知识,当孩子被欺凌时,可以拦截和截屏收集证据,联系网络运营商过滤后续信息等。同时教育孩子恪守网络道德和礼仪,防止孩子成为网络欺凌的肇事者。
4.社会――树立规范和责任意识
借鉴国外的经验,可利用法律和规范来约束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从制度上杜绝网络欺凌现象的发生。比如美国在2003年由克林顿签署了《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英国、日本等国家均已出台特别针对网络欺凌的相关法规,美国有议员还建议将欺凌行为列为犯罪。我们首先应当对网络欺凌的各种行为、性质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当出现侵权事件时,可立即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要加强网络提供商、服务商的社会责任意识。比如,2002年日本开始实施《提供商责任限制法》,当网络出现对他人名誉造成侵害的网页、BBS、跟帖等,受害者有权要求网络服务商公开信息者的信息、相关IP地址等时,信息主管部门有权要求网络提供商迅速删除不良信息,这样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和第三方指控等。
2019年以来,我校扎实开展办学规范大落实、突出问题大整改、教师全员大家访活动(以下简称“三大活动”),有效提升了教育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更好的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三大活动”,为使活动卓有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师队伍作风转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范办学。将2021年定为办学行为规范提升年,将基本办学行为作为立校之本。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办学行为规定,逐条逐项对照标准找差距、改问题、促提升。
2.坚持问题导向。多渠道听取民意,查实找准突出问题。自始至终着力解决问题,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完善提升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
3.坚持精准发力。聚焦工作细节,精准提升,分类包保要精准、逐人施策要精准、家访备课要精准、问题整改要精准、家访成效要精准、学生信息要精准、家校沟通要精准。
4.坚持领导带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活动,亲力亲为,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线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内容
(一)、办学规范大落实
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落实国家和地方课程方案,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鲁教基函〔2021〕9号),科学划分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对于招生片区范围有调整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前进行研判分析,综合制定工作方案预案。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2.严格落实办学条件标准。通过均衡师资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全面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消除大班额。严格按照规定班额招生,坚决杜绝新入学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
3.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德育为先,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加强因材施教。强化体育锻炼,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运动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增强美育熏陶,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一律不得组织入学分班考试,严禁划分重点班、普通班或快慢班,全面推行零择班、阳光分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
5.加强作业布置管理。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分年级统筹作业布置。平均不超过90分钟,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
6.加强学生手机管理。落实“济宁市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校应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7.加强学生睡眠管理。初中生应达到9 小时;初中一般不早于8:0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8.规范教材教辅和进校园读物管理。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严禁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9.严格规范课程开设。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要保障开全开齐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安全教育、传统文化等课程。
10.严格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学校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问题隐患。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落实“每日一提醒”“1530”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推进“法治进校园”,加强预防欺凌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并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微信群等形式,经常向家长宣传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情况。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推动专职保安员、封闭化管理、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配备、护学岗建设“4个100%”达标。
11.严格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将教师签署的《拒绝有偿补课责任书》在学校、班级醒目位置公示,在学校门口设置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公示牌。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肃处理。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突出问题大整改
1.整改教育公平方面的问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落后,教师流动性大,师资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整改教育精准扶贫方面的问题。对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劝返;严禁残疾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不到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资助或未资助到位的现象发生。
3.整改学校管理方面的问题。严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乱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订购教辅材料,收取赞助费或赞助物品、对转出学生收取管理费等现象发生。根治学校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
4.整改家校沟通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教师未按规定进行家访,或以电话访、到校访代替登门访,沟通方式少、频次低、态度差、实效性差,家校沟通机制不畅通,家长的意见、建议得不到及时反馈、教育政策和学校工作未能及时充分地传达给家长,家长对学校和教育工作存在误解等现象。
5.整改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治学校存在的安全“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完善,安全制度及安全档案还不标准、不健全、保安配备不足,物防、技防配备不达标,防火、用电、校车隐患整治不彻底。
6.整改教师管理方面的问题。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对学生尊爱关爱程度不够、敬业心不强、备课不充分、上课不认真、课后辅导不及时、作业批改不全面、教育理论素养和教学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7.整改教师纪律约束的问题。学校对教职工纪律约束不严,教师通过课堂或网络等公开发表不当言论。
(三)、教师全员大家访
1.健全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校长带头、中层示范、育人导师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机制。落实家访工作方案,开展家访培训。结合全员育人导师制建设,推动非班主任教师对所联系学生和所任教学科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明确家访工作的周期和次数,实现每名学生每学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
2.做好访前准备。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明确家访目的,精心设计家访内容。要通过任课教师及班级同学,广泛收集学生在校情况,包括课堂表现、完成作业、参与活动、学业成绩、同学相处等日常表现。对于特殊情况的学生,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家访策略。根据家长的工作和居住状况,提前与家长商定家访时间。
3.科学设计内容。家访时要全面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家庭情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给予学生发展指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特别是对学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勤俭节约、体育锻炼、劳动教育等方面进行引导,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要对学生在校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向家长介绍学生取得的成长与进步。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与不足,从关爱学生的角度出发与家长一起商讨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
4.落实普遍家访。家访方式应根据实际,尊重家长意愿灵活确定,注重集中家访与日常家访、全面家访与重点家访相结合,加强家校沟通。在此基础上,灵活选择家校沟通方式,班主任每年入户家访一次。
5.突出重点家访。在对全体学生有基本了解的基础上,筛选重点家访对象,“一生一案”制定重点家访工作方案。对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家庭、对学校有个性化诉求的家庭等,要列入重点家访对象,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1 次。必要时,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家访。
6.客观做好记录。家访记录是学生成长档案的组成部分,反映教师育人的痕迹,是做好学生工作的基础。家访人员要及时整理家访记录,通过多种形式对家访效果进行持续追踪,评估家访效果是否明显、改进措施是否落实,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养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家访管理、创新家访形式、做好家访记录,努力实现家访高效化、实效化、科学化。
7.保护家庭隐私。家访是对学生和家庭的深入了解,对于学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恋等相关隐私必须严格进行保护,不得在任何场合随意议论学生家庭隐私。在作为家访案例介绍或典型经验交流时要隐去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8.守好廉政底线。家访是学校教育活动的延伸,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合作的重要内容。家访工作人员要带着真心、爱心和耐心走进家庭,让学生和家长感受到学校和教师的关爱。家访教师要廉洁自律,不得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或其他收费服务,不得收受或索要财物,不接受家长的吃请,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落实全员育人责任。各校要认真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以育人导师为主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组,明确家访注意事项、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家访内容,提高家访质量,覆盖学校所有学生。
四、实施步骤
活动共分四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6日)
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三大活动”方案,召开全校“三大活动”动员会,对“三大活动”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全员育人导师制,指导家访培训;开展自查自纠,制定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7日-8月31日)
“三大活动”推进家长教育和家庭教育,凝聚家校合力;加快学校建设,均衡配置学位资源,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做好家访工作。
(三)集中冲刺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育人导师为主体,以学科老师为补充,分类别进行重点家访,进一步细化措施,家访前充分备课,确保家访对象信息精准。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进行查缺补漏、完善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一系列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性成果。同时,制定下一年度家访方案,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方案,助推家访工作常态化的进一步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对本单位“三大活动”的领导责任。
(二)精准制定方案。结合校情、生情,细化落实措施,明确办学规范,精准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负责、每个学生都有老师包保、每个问题都能跟踪到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微信等载体,积极宣传推广学校在落实办学行为、整改突出问题、开展家校共育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扩大活动的社会效果。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成果,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举措,以促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现就我区巩固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基本区情及教育概况
区区域面积137平方公里,下辖镇和、、、、5个街道,共有村(社区)60个,其中行政村12个、农村社区4个、纯居民社区37个、厂矿社区7个,全区常住人口23万。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实施“产业特色化、城乡田园化、民生普惠化、治理现代化和党建科学化”五大战略,加快推进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建设,全区经济社会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201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4亿元,增长8.7%。完成财政总收入14.22亿元,增长9.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26亿元,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4元,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92元,增长8.6%。
全区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8所,其中小学15所(教学点3个),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企业办)。在校学生数18161人,其中小学生13507人,初中生4654人。教职工1019人,小学教职工734人,初中教职工285人。
二、基本做法及成效
(一)保障机制方面
1.组织保障。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政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省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整改意见,制定了《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逐项整改,基本整改到位,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建立健全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及时有效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教育事业稳步有序发展。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教育工作职责,制定《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建立教育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奖惩制度,年终开展了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考核。将教育行政部门列为城乡规委会成员单位,先后制定出台了《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等规划举措,各学校项目如期推进。同时在在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中按规定配套规划建设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规划建设学校3所。认真落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市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
2.政策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规划方案,为推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3.经费保障。做到义务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2017年、2018年,全区公共财政教育支出分别为15109、16434万元,增长率为8.8%;全区经常性财政收入分别为32370、35025万元,增长率为8.2%;公共财政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分别为6653元、7023元,呈逐年增长之势。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确保教育税费足额征收,2018年,我区分别按增值税、消费税的3%和2%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共计2382万元和1591万元,剔除上解因素,全部用于教育,共支出1857万元。
(二)资源配置方面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教育经费由区财政统筹,教师工资由区财政统发,上级专项教育资金及时做到足额到位,无克扣、挪用现象,区财政应负担教育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8年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省定标准,分别为幼儿园600元/人年、小学600元/人年、初中800元/人年、特殊教育6000元/人年,对不足百人学校按100名学生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共拨付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余万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专用教室配备、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计算机配置、图书配置均达到省定标准,但由于城区用地限制,部分城区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还难以达到省定标准。
2.制定《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规划》并逐步实施,杜绝了超大班额现象,大班额班级逐年减少。全区小学大于45人的班额占比为15.3%,较2017年的27.9%下降了12个百分点;全区初中大于50人的班额占比为20.4%,较2017年的26.1%下降了6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
3.严格执行中央资金、省补助资金的使用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按实施规划的年度计划足额落实建设经费,保证了建设规划落到实处。近年来,我区结合上级下达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已经完成了校舍建设12145㎡(其中:为化解城区学校就学压力,朱埠小学原规划校舍建设面积1311㎡,现建设面积为5787㎡)。室外运动场面积完成建设14030㎡(其中:里屋小学2200㎡、小学4600㎡以及新增朱埠小学3820㎡的运动场全部铺设了塑胶及人工草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40米围墙全部进行了改造。2017年,上级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10万元,用于朱埠小学、中心小学,中学、东川小学、土桥小学、桥东小学等学校校舍、运动场、围墙的建设。2018年,上级先后二批下达我区“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40.9万元,用于里屋小学、星火小学、东川小学、桥东小学、上桂小学进行校舍维修改造。我区2017、2018年薄改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全面改薄”装备类计划资金共974.7万元,项目完成率100%,购买器材共9272台/件/套。
4.认真落实农村闲置校舍改造工程,将中心小学、小学、原中学分部闲置校舍改造成为公办幼儿园。目前,全区中小学无闲置校舍。
5.制定出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生均公用经费的8%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更新、维护及运行,不足资金在教育附加中足额安排并纳入预算。近年来,围绕“三通”目标,累计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在全区各校推广“两平台”和在线视频互动教学教研系统建设,如期完成教育信息化建设任务。全区2018年至2019年,“校校通”比例分别达95%、100%,“班班通”比例达95%,“人人通”比例分别达78%、84%,教育城域网学校覆盖率达100%。认真做好教育设施设备的“建配管用”,提高现代化教育设施的使用率,促进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启动了教育城域网建设。
(三)队伍建设方面
1.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制定了《区教师考核实施方案》,出台了《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完善了师德考核机制,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内容。印发了《区治理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教材、违规收费等“三违”行为的通知》,开展了“三违”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治理“三违”工作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每年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教师节定期召开庆祝大会对全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并对困难教师、离退休教职工进行走访慰问。
2.全区教师工资全部列入预算,按规定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做到及时足额发放,2018年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77050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76718元,教师待遇略高于本地公务员;按公务员标准拨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全年共支出1860万元;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特殊岗位津贴、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2018年共发放农村地区教师发放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44.7万元。
3.建立了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印发《关于统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实施意见》,2018年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省、市核定我区教职工编制为680名,现我区实有教职工858名(不含企业办学校),超过省定编制标准;2018年我区教育系统自然减员53名,新补充教师124名,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7名;落实了4名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做到有编有岗;从教育系统外其他事业单位统筹了30名编制作为教师机动编制。
4.全区教师平均年龄为40岁,55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5%,45-54岁教师比例为26%,35-44岁教师比例为27%,35岁以下教师比例为42%。全区中小学教师男女比例为1:7.6,学科结构基本合理。
5.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印发了《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2018年共交流校长教师19名,交流人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6.2018年,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共安排教师培训经费60余万元,举办了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新教师岗位培训等十余项培训,培训教师达2000余人次,涌现出各类学科带头人13名、优秀授课教师43名。
(四)入学机会方面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不因教育原因致贫,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失学。2018—201年,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年发放资助金1500元。同时,区本级财政对我区户籍的4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在原有每人每年人均1500元标准发放资助金的基础上,新增2000元,共新增发放资助金8.4万元。为30名困难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学期625元提供生活补助外,另对201名我区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发放区本级教育资助金每生每年500元,新增发放资助金10.05万元。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补助和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补助基础上,另对29名本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新增3000元区级财政教育补助,新增发放资助金8.7万元。
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推行“双线控辍”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将“控辍保学”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部门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2018-2019年,全区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为0.7%。
3.制定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初中招生未举办与升学和招生挂钩的各种考试。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为70%。
4.认真做好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各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函授学校,成立了区教育系统“关工委”,定期组织“三老”送教活动。
5.出台了《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实施办法》,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我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在区就读初三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可正常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考,与本地学生同等享受中考均衡生政策和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6.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登记和组织入学制度,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依托市特教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切实保障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2018、2019年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为92.4%、95.5%。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2个。
7.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联合下发了《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以区教体局牵头,区妇联、团区委、公安部门为主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结对帮扶,加强家校联系,开通心理疏导渠道,配备心理健康室和心理辅导老师,加强与家长和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形成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合力。
(五)质量管理方面
1.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课程改革为载体,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全区各中小学校按国家规定开足开齐了义务教育课程,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
2.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3.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下发了《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区中小学年度教育教学督导评估方案》,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依据。印发了《区小学、初中招生和中考与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规定学校不设重点校,不以学生成绩分快慢班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转发了《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切实加强班级编排工作的管理,坚决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和作业量,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印发了《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杜绝了学校和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现象。
加快学校内涵发展,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区各校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建好“第一课堂”,开足开齐各学科课程。大力推进“阳光体育”和大课间活动,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超过85%。二是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建好“第二课堂”。通过深入实施《区校园文化建设工程》,组织全区学校找准特色定位,充分挖掘各校文化内涵,大力开展中小学红色、绿色和古色文化教育活动,打造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教育”名片,形成了“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三是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建好“第三课堂”。通过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了“爱心驿站”等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的课外辅导活动。利用道教文化发祥地和黄蜡石博物馆等资源,开发校本教材,拓展综合实践,开展了道教文化和太极拳进校园活动,夯实了“中华道都”建设基础。
大力开展劳动教育,市第七中学建立了劳动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5.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2名专职保安,各中小学安全制度、机构、人员和设施健全,区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专项整治,保证了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有序,全区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全区各校未发生“校园欺凌”现象。
(六)教育督导方面
认真贯彻《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和《省教育督导工作规定》,成立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督导委员会主任,发改、财政、人社、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下设办公室,定编两人,教育督导专项经费按每年30万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省《教育督导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选聘区级督学30名,其中专职2名、兼职28名;选聘责任督学22名,其中其中专职2名、兼职20名;共设立两个挂牌督导责任区、16个督学片区。组织参加了国家、省、市督学和责任督学培训,条件保障方面还不健全,正在建设当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正在启动。机构改革前和改革后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无变化。
教育督导结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学校评先评优、校长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个别学校生均校园用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体育用地面积难以达到省定标准。由于部分城区学校坐落在城区中心,建校时间早,受城市用地的限制,无法再进行扩容建设,但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区学生人数急剧增加,致使部分城区学校用地、用房难以达到省定标准,制约了教育的发展。
二是现行省定教师编制方案不适应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教师编制严重不足,临聘教师过多,教师队伍极不稳定,农村学校难以留住优秀教师。
三是义务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优质教育资源还比较缺乏,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依然存在。
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认真落实“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强化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法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按照有利于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原则,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原来以行政隶属为主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新的义务教育管理模式。
二是继续实施学校新、改、扩建工程。积极推进社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园区小学新建和市一小、市四小教学楼改扩建等学校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城区学校受城市用地限制,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通过“名校办分校、优校带普校”的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升教育优质均衡水平。
三是稳步推进化解大班额规划。继续推进实施《区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地段划分、合理调配生源等手段,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省定标准。同时大力推进农村学校“薄改”和学校标准化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让农村学校留得住孩子,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同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四是继续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加快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教师管理由“编制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型岗位增加教师职数,逐步解决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同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向农村教师给予政策倾斜,在教师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保障,为农村学校留住优秀教师。建议省、市编编制部门均衡配置教育人力资源,对公办中小学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学生区段变化和学生数变动情况,对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作统筹调整,切实保障教师编制。
关键词:美国高校;学术不端行为;高校治理制度;高等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4)04-0119-09
收稿日期:2014-03-15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DDA090358)
作者简介:李晓燕,女,浙江永康人,教育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郑州华信学院兼职教授。
在美国,学术不端行为一直是高等学校的心病,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从为完成课业获得学分而做出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甚至发展到“有声誉的学者的重要学术著作受到抄袭剽窃资料的指控”,这不仅对高等学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而且严重地威胁着高等教育追求真理和真知目标的实现。因此,美国高校开始重视学术规范和制度的建设,并对这一问题严加治理,由此也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法院通过对相关纠纷的审理和判决,也确立了一些处理这类纠纷的原则,敦促高校进一步加强校规建设。美国研究者拉尔夫・D.莫兹利(Ralph D.Mawdsley)博士通过《学术不端行为:作弊和抄袭剽窃》一书对此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本文将结合该书与案例以及相关大学的学生和教师行为规范手册对美国高等学校以及法院如何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问题展开探讨。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
学术不端行为(Academic Misconduct),亦即一种学术错误行为,或者学术上的不诚信(dishonesty)行为。对于学生而言,主要是指与完成学业课程(包括考试、论文写作等)相关的错误行为或者不诚信行为;对教师而言,主要是指与发表论著相关的不诚信行为,也可能涉及为获取奖励等不当利益的作弊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作为不诚信行为或者错误行为,区别于学业不足,后者是指由于学习者不努力或者其他原因,没能完成课业要求且未达到学业标准,也可称为学术不当行为,却未必是不诚实的行为。所以,两种行为的性质有区别,在处理时虽然有时会有相同的结果,如都可能会被取消学位资格等,但是在程序上还是会有不同的要求,而且法院对待两种案件中具体纠纷的态度也会不同。因此,必须严格界定其内涵及外延。
在美国,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概括为作弊、抄袭剽窃和学术欺诈等。
作弊主要是指考试中的不诚信行为,是最常见的学生(有时也可能是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发生的背景是学生或者教师“在学术奖励制度中追求不当利益或者回报其他相似处境的学生(或者大学教师)”。作弊的具体表现形式非常之多。为便于认定是否作弊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莫兹利博士认为,美国高校应该出台相关的行为规范手册,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作弊行为。他提出:“只要列出的清单被界定为具有代表性而不是具有综合性时,学生应该能从禁止的行为清单中获益。以有利的方式确定这样一个清单,明确各种可能被认为作弊的学生行为。”而在实践中,美国许多大学也正是这样做的,在其相关诚信准则中对此分别作出了详简不同的具体界定。例如,俄克拉荷马大学对“考试作弊”(cheating on Exarninations)的定义是:考试之前或者考试期间偷偷地从其他学生处收集信息或者利用未经批准的笔记或者不适当的辅助设备。而德克萨斯州立大学在《学生的学术不诚信纪律惩戒:管理者、教职人员和听证官员指导准则》中列出了如下23种典型作弊行为:
(1)咳嗽或者用手发出信号;
(2)在衣服上、手上、帽子上、鞋上或口袋里隐藏笔记;
(3)考试前在蓝皮书②中写下信息;
(4)在黑板、书桌上写下信息或在地板上做记号;
(5)提前获得试卷的复印件;
(6)从前一班级向后一班级传递问题细节或答案的信息;
(7)在洗手间里留下资料;
(8)交换试卷以致邻座之间具有完全相同的考试答题形式;
(9)找人替考并为替考者提供虚假身份证明;
(10)为实验或临床观察任务编造数据;
(11)修改已评分的作业或答题纸并要求重新评分;
(12)没能当堂交卷,尔后却指称大学教师成员丢失了试卷;
(13)偷窃其他学生已批改的试卷,并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14)提交他人在计算机上写作的作业;
(15)记录两种答案,一个在试卷上,一个在答题纸上;
(16)在答题纸上做记号,使他人能够看到自己答题纸上的答案;
(17)在邻近的两个答案上画大圈,而后声称选择了正确的答案;
(18)偷窃试卷或其他作业以传递给其他班级的人或放入试卷文档中;
(19)使用可编程计算器储藏考试信息或者使用其他电子设备传递信息;
(20)从计算机实验室打印输出其他同学的计算机作业;
(21)以损毁图书馆资料来获得学术利益;
(22)从一个人的账户中向另一个账户传递计算机文件;
(23)在考试区域通过传呼机或无线发报机向学生传送答案。
上述规定可以说比较全面地罗列了学生考试可能发生的各种作弊行为,不仅包括传统的作弊方式,也包括了使用现代技术作弊的方式。大学相关手册的这些规定,会成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的依据。例如,在贝姆诉宾夕法尼亚大学维特里纳里医学院案中,根据该校“学术诚实的原则不能容忍的行为应该是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考试时的错误行为。抄袭其他学生的试卷,参考未经同意的资料,给其他学生信息,在考试期间与一个或者多个学生串通”的规定,由诚信准则讨论小组成员提出的考试作弊定义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即使是盯住同学的考试试卷短暂的一瞥,按照文字的解释很清楚是一种作弊的行为,如果被告被证明从这种做法中获益或者被抓到像作弊纸条或者完全一样的答卷等确凿的证据,只能断言公开的作弊能够成立”。而该案在听证会上显示的证据是,两个学生自己坐在一起,无视按姓名首字母顺序坐的要求,坐得不适当地靠近,并在考试时一再地谈话,诚信陪审团发现这两个学生已经被“判定具有可疑的、符合作弊的过错行为”以及大学在这两个学生的抄本上做上了他们认为“发现可疑的过错行为、与作弊相符合”的记 号。因此,他们被指控违反了大学的诚信准则。据此,法院支持了大学的处罚。
抄袭剽窃行为也是一种严重的学术不诚信行为。在汉语中,抄袭与剽窃是两种相似但也有区别的行为。抄袭是指直接将“别人的作品或者语句”原封不动地“抄来当作自己的”;剽窃则是指“窃取他人的思想、作品等”。而在英语中,都是以plagiarism这个词来表达的。普林斯顿大学在《权利、规则与义务》中对抄袭剽窃的定义是:“任何外在资料来源不作适当注释地使用。‘外在资料来源’意指任何无论发表还是没有发表,由除该生本人之外的任何人所写的作品。”据此定义,抄袭剽窃行为有3种比较典型的例子:一是一字不差地抄袭,或者不加注释地引用;二是抄袭选择的段落和短语,不作适当的注释;三是改述句子内容,同时保持了基本段落和句子结构。前两种属于内容的直接抄袭或者剽窃,第三种则属于论述思路或方法的剽窃。
在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的学生手册《学生权利和义务》中,学校告诫学生要避免抄袭剽窃:“将先前已经书写、出版或者创制的作品作为自己的陈述。而无论用词、观点、数据、设计等都属于他人在论文、口头陈述或者类似的学术项目中已经使用过的,这一事实必须通过引证适当的参考文献来源予以准确地注明。必须对参考用语的任何部分或者项目的任何部分尽可能地标出其所归属的人。复述的材料也必须像一字不变地引用的材料一样注释”。
在抄袭剽窃行为构成的要件中,在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方面存在争议。由于是否存在抄袭剽窃故意有时很难判断,例如,有人可能在读书或者听课过程中留下了知识或者思想记忆,但并没能清晰地留下其来源记忆,无意识地将他人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因此,为了便于处理,大学更多强调是否造成抄袭剽窃的实际结果。例如,1980年版的普林斯顿大学《权利、规则、义务》中,对抄袭剽窃的定义曾有“蓄意”的字眼;而2013年版中,则不再有此规定。法院也指出:“一个人可以通过不注意或者轻率的不具有主观故意欺骗的行为抄袭剽窃。”不过,俄克拉荷马大学则规定了“学术不诚信要求具有故意欺骗”。
大学教师涉及抄袭剽窃的行为包括如下几种:一是大学教师出版作品自身抄袭剽窃;二是大学教师出版作品使用了学生的原创素材;三是大学教师出版的作品使用了学生抄袭剽窃的素材;四是大学教师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作品中,其他合作者抄袭剽窃了他人的资料。这方面产生的争议主要是针对合著者中个别人出现抄袭剽窃行为时应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是共同承担还是由抄袭剽窃者个人承担?抄袭剽窃还可能引发版权争议,这也主要发生在教师身上。因为学生抄袭剽窃通常只是为了应付课程结业,并非以出版为目的。而大学教师为实现大学的“学术期望”或自身的晋升要求则有出版的需要。美国多次修订、颁布《版权法》,大学教师在出版论著时也必须遵守,因此,大学在相关的“手册”中也会引述其规定。
学术欺诈是一种通过作假欺骗他人的行为,主要是指学术研究中使用虚假资料或者数据等行为,也包括其他一些篡改学业档案的行为。普林斯顿大学在《权利、规则与义务》中对此的解释是:“提交的数据或者信息由学生或者用学生的知识精心改变或者设计。”俄克拉荷马大学将其描述为“欺骗性地变更学业资料:为了获得不应得的学分或者利益,修改打过分的作业、研究数据、电脑资料/记录,删除课程的差错和课堂考勤,或者在任何学业文件上弄虚作假。这也包括伪造教师或者咨询老师的签名和修改学业成绩单”。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术诚信准则》中则将其认定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伪造:在任何学业课程中提交虚构的或者选择的信息,例如,编造实验数据,捏造数据,引用不存在的文章,杜撰来源等”;二是“学业记录的错误陈述:错误陈述或者篡改或者试图篡改学生的学业成绩单或者学业记录,包括到宾夕法尼亚大学之前和之后的”。其实例包括:“伪造打分笔误修改,篡改计算机记录,在个人简历中伪造学业信息,等等”。教师为了获取受聘资格或者获得奖励,伪造受教育经历等虚假信息亦属此类。
此外,还有如下几种行为也会被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一是配合或者放任他人作弊,如与他人心照不宣地合作,未能防止或者放任他人对自己的作品的盗用。在这类行为中,即使是被动合作,也是不可接受的;二是合谋作弊,例如,在本应当独立完成、可回家进行的考试(take-home exam)中与他人一起合作完成;三是超时答题,即“由于疏忽、不小心、全神贯注或者心理压力,没能遵守考试行为的规则,当考试结束报时钟声响起时没能停止答题”,或者谎称需要延期考试或者提交论文。这种行为也被看做是一种非法获利的行为;四是对作弊行为知情不报。如在普林斯顿大学,本科生一般实行无监考考试制,要求学生互相监督,如果学生在考试中知道他人作弊而不举报,也被视为“不端行为”,会受到一定纪律惩戒处罚;五是未经允许多次提交一份作业。美国大学有时会允许学生开展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撰写一份综合性研究报告向多学科教师提交以获取学分,但必须经每科教师批准,否则亦属违规;六是未经批准的项目合作研究,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研究报告实际上是合作的结果。在美国的一些大学会允许学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写出研究报告,但须经教师批准,并说明每个人在研究中所做的工作。未经批准的合作研究属于作弊。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促进学术繁荣是高等学校的使命之一,学术诚信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因而美国的高等学校普遍比较重视学术规范的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也是比较严格的。为了保证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除了如前所述的那些明确的学术不端行为外,还制定了明确的处罚主体、具体处罚手段和实施程序。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主体
在学术不端处罚主体方面,美国的一些大学都作出了明确的限定,不过不同的大学处罚主体也会有所不同。如普林斯顿大学规定,如下机构对处罚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职责:一是本科生信誉委员会,管辖所有违反无监考考试制的行为。该委员会为配合无监考考试制的实施而成立,专门处理在无监考考试中发生的各种错误行为;二是教师-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其由学生、大学教师和管理者组成,管辖其他学术工作和实验报告中违反规则和规范的所有行为。该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负责管理为治理学生行为所制定的规则和规章,评估所报告的违规行为,且在有必要时建议适当的惩罚措施。如果出现对特别案件负有责任的主体不能确定的情况时,由本科学生部主任或者信誉委员会主席对之作出区分;三是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或执行处罚,包括大学的本科生部主任(本科生的处理)、研究生院院长(研究生的处理)、教务长、相关学院的院长、大学教师部主任等,有时可能还需要提交给分管的副校长甚至校长来决定;四是申诉机构;对处罚不服的还可向普林斯顿大学校务会的司法委员会提出申诉。
在俄克拉荷马大学,对学生的学术不诚信案件,首先由负责记录学生的课程结业成绩的教师处理,但在处理手段上仅限于比较轻的处罚。如果大学教师认为需要作出更为严厉的处罚,如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等,则需要向大学的司法协调人提出建议,由大学的管理部门启动这些较为严厉的惩戒程序。学术申诉委员会是由大学校长授权审查受指控的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并决定其指控的适当性的校内机构:“学校所设的学术申诉委员会有权力改变和/或降低对学生的指控”。学术申诉委员会具体履行以下两项职责:1.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判定当事人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属于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2.决定学术不诚信或者不端行为的辩解是否有效。因此,学术申诉委员会举行任何性质的听证时,其听证代表的分配原则要保证在听证中对大学的所有当事方都具有公正性。学术申诉委员会由大学教师成员(除主席之外)、职员成员以及2名学生构成。此外,在学术申诉听证委员会具体成员的选择上还要贯彻回避原则,即任何与学生申诉事件相关或者有潜在利益冲突的教师或者管理者都不得成为该委员会委员。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手段
美国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手段必须由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权利、规则和义务》中,罗列了惩戒学生和教师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罚手段。
1.警告(Waming)
这是一种正式告诫,虽然这不会成为个人持久档案的一部分,但是会作为判断未来任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的因素之一。
2.留校察看(Displinary Probation)
按照严重程度确定时间总量。在留校察看期间,作出无论何种违规行为都可能被处以停学,有条件停学或者在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学校开除。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将被用来判定之后任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即使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期已经结束。
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记录在大学的个人长期档案中(不过不载于正式记录),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3.扣押学位证书(Withholding of Degree)
针对高年级学生或者研究生的有关情况,大学可以在特定时间内扣押学生的普林斯顿学位证书。这一处罚代替了学位要求都已完全达到的高年级期末的停学处罚。扣押学位证书要载入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4.停学(Suspension)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停学被记载于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5.附带条件的停学(Suspension with Conditions)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通过这种特定的停学,使停学持续至适用这一处罚的主管机构规定的特定条件实现。这些条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正式的道歉或者心理辅导。附带条件的停学被记录于学生的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6.开除(Expulsion)
持久地从大学解除成员关系或者雇佣关系,没有被这一团体再次录取的希望。对于大学教师成员可能涉及撤销终身教职。开除被记录于学生的官方记录。相关信息保留于学生在大学的长期档案中,并可能由本科生部主任办公室或者研究生院院长办公室公开,以回应经学生同意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要求。
7.谴责(Censure)
大学的谴责可以被附加在以上所列除警告之外的其他任何一种处罚之中。谴责表明了大学对违规行为严重性的一种态度,它不存在可减轻错误的因素,并在以后对有关特定个体行为获得授权的调查作出回应时说明这一严重性。
以下处罚可以与以上任何一项处罚一起执行:
校园服务(Campus Service)。每周校园服务10小时以下可以附加于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的部分或整个期间。这一处罚特别适用于故意破坏公共财物、扰乱秩序及酗酒的有关违规行为。
不提供大学住房(University Housing)。这适用于对居住社区有严重影响情况的违规行为,尤其是涉及行为时,不提供大学住房或重新安置大学提供的住房,这可以附加于纪律惩戒性留校察看的部分或者整个期间。但是,对新生或者二年级学生,像所有下层社会学生必须居住于住宿学院那样,不可采用从大学提供的住房开除的处罚。
限制使用空间、资源或者参加活动(Access to Space,Resources and Activities)。适用于涉及成员与团体的错误行为情况,可以限制使用空间和/或资源或者参与活动,以实现限制各主体之间接触的机会。
以上所列处罚手段不仅包括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也包括了对偷窃、骚扰、欺凌、、吸毒或者持有等违反校规或者地方、州和联邦法律行为的处罚手段。在实践中,对学术不端行为使用的处罚手段主要是,由教师降低课程分数,取消课程成绩,或者由学校决定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拒绝、否定或者缓发(扣押)学业证书。有的学校还在传统的判分制度基础上,创造出“F”等级的分数作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每一种处罚手段的采用都要考虑学术不端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
(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程序
由于学术不端行为属于“学术权力”管辖的范围,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首先适用的是校内处罚。而处罚所涉及的常常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益的处分,可能对学生的实质性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有较为严格的程序要求。即使启动校内的处罚程序,也几乎与法院诉讼的司法程序大致相仿。一般而言,包括通知、调查、辩解或者听证、交叉诘问、作出处罚决定、申诉、执行处罚等步骤。在实际规定中,也会因学术不端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以及准备实施处罚手段的轻重而在程序的繁简上有所不同,各大学在具体做法上也略有不同。
以俄克拉荷马大学的教师作为处罚主体的程序为例,在学术不诚信案件中,首先由大学教师“通过‘明确和使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被指控的行为发生过,以此承担证据的举证责任”。要求负责记录学生课程成绩的教师“应该尽可能地与学生交流这一情况,解释指控及其理由,考虑所采用的纪律惩戒措施,并给予学生回应指控的机会”。在与学生商讨之后,做记录的教师可以决定启动相应的纪律惩戒措施。教师的处罚权限限于“要求学生完成替代性作业或者考试;对考试、作业或者课程降分;对作业或者考试打‘零’分或者‘F’等级;对课程打‘F’等级”等处罚形式。
如果做记录的教师认为应当作出诸如留校察看、停学或者开除等纪律惩戒措施,只能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建议,而且必须在10个工作/学日之内,就采取的措施及其理由以书面形式与以下人员沟通:1.学生;2.做记录教师的系领导;3.分管领导;4.学术事务副校长;5.司法协调人。
对于教师作出的任何纪律惩戒措施,如果学生决定提出申诉,在接到由做记录的教师所采取的措施的书面通知后,可以在10个工作/学日之内向大学的学术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得执行纪律惩戒措施;在控告待决过程中,也不得开除被指控学术不诚信的学生。学生在申诉过程中为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学生先向学校学术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诉,该办公室向学生发放一张《成绩申诉表》,表中罗列了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之前必经的一系列商讨程序,包括与教师、教师所在系的领导(或者其他最接近的主管)以及教师的部门领导等进行协商,每次商讨的具体日期和商讨人的姓名都要被记录于《成绩申诉表》。如果这期间问题不能解决,再将该表中剩余的部分填好,与一份简要解释申诉的说明一起提交学术事务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
学术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必须向学生提供:1.申诉听证的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2.一份申诉证词表格。3.告知以下权利:(1)亲自出场和出席他人案件的权利(任何一方可以选择不出席。在这种情况下,听证将会在他/她缺席的情况下举行。不能出席的也必须被不具偏见地通知);(2)在同一听证中像教师一样有与委员会见面的权利;(3)由顾问、同事或者朋友陪伴的权利;(4)传唤证人以帮助证明案件事实的权利;(5)要求提问和拒绝回答问题的权利;(6)要求对任何决定的作出解释理由的权利。同时要求在申诉中不能再进一步作学生不知情的反对学生的辩护,或者教师不知情的反对教师的辩护。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的,由大学的司法事务协调人进行;而学术申诉委员会在申诉后对是否命令教务主任修改课程结业成绩则具有最终权限。如果学生对其决定仍不服的,只有向法院提讼。
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大学都制定了完善的处理程序。一般而言,法院并不会对大学的程序“吹毛求疵”,只要被指控的学生或教师接受了公正的听证就不会有很大问题。例如,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纪律惩戒听证中,学生和教师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但不像法院的司法程序那样要求一定有律师参与。如果不涉及违反学校外部法律的行为,甚至要求不让律师参与,但可以由同学陪同或者提供咨询。如果大学的相关“手册”中对此没有规定,那么,法院也不会对其进行“扩展”。不过,如果大学方面有律师参与,学生或者教师也可以请律师参与,反之亦同。总之,对双方都要公平。
此外,学校要求参与处理程序的人员要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利,不得私下讨论案情,如果最后判断当事人无过错,所有相关材料都要被销毁。
三、法院处罚学术不端行为所引发的法律争议
在维护学生和教师的权益方面,美国法院的司法救济功能是不可缺少的。当学生或者教师因为学术不端行为不服所受纪律惩戒而提讼时,法院面临着如何在维护高等学校基于学术判断发放学业证书的权力与保护学生免受不公正对待的权利之间以及高等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权益作出平衡的问题。通过对相关判例的梳理,可以看出美国法院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争议案件的法理依据主要有合同理论和对学术权力的司法尊重两个方面;而在方法上则通过相关案件的审理,界定了能够作出学生是否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两方面要素。
在合同理论方面,美国法院认为,学生和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着隐性的合同关系,这种关系是通过大学公布的大学情况总览和学生手册相关的管理文件,以及学生的大学入学申请书中双方所表达的期望来体现的。法院认为,学生受教育权是一种与公民未来就业、生活状态相联系的财产和自由权利①。高等学校与学生是在双方认可的合同条件下结成的关系,高等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正是一种履行或者执行合同的行为。而在大学公布的学生手册中也包括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及其处理程序要求。这可视为大学自身的承诺,意味着学校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也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的程序,否则由于其自身的行为违规,作出的处理手段也将无效。学生的公民身份使其可以提出公民权利诉称,法院也可对其合宪性进行审查。
虽然大学与学生的关系在性质上是平等的,但似乎也存在着矛盾――大学通过其教师可以对另一方进行评估和控制。一般而言,学生与学校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与利益,其关系是非对抗性的,但是,当学生诉称不公正的学业对待或者高等教育机构指控学生作弊或者抄袭剽窃时,这种非对抗性的关系就转变成为对抗性的关系。这样产生诉讼也就在所难免。那么,法院需要根据合同理论来评判合同是否得到遵守,而法院充当的只能是解释合同的角色。
在判定是否作弊方面,法院倾向于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如果缺乏事实的支持,仅凭某些怀疑或者推理来判定学生作弊则可能不会受到法院支持。例如,在多尔顿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案中,原告在5月和11月两次取得SAT考试成绩。在第二次考试中,他的分数比第一次提高了410分。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了笔迹比较,认定两次的笔迹不一致。如果学生在SAT的两部分考试中分数提高了350分以上,日,有他们自己聘请的笔迹专家的证词,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根据其可疑情况的假设,按照SAT公告的说法判定该生“因为考试中的……不端行为获得了高于其他学生的不公正的利益”。不过,当原告参加考试时,他曾经签署过一份在这种情况下他有5个处理选择:可以提供其他证明信息;可以重新免费参加考试;可以授权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取消考试成绩并返还费用;可以请求第三方审查;可以要求仲裁。他选择了提供另外的证据证明在11月的考试中他到了考试中心。但是,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没有考虑这一证据信息,且扣押了原告的分数。在诉讼中,初审法院认为,根据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公告等于附意合同(定式合同),其依次作用于法院审理的范围,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没能“做出哪怕初步的努力评估或者调查由[该生提出的证明不端行为是虚假的]信息……违反了附意合同……没能以善意(good faith)作为……”并发出了要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将该生的SAT成绩释放给他选定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命令。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一些案件显示,当由于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处罚引发争议而提出诉讼时,其诉由极少涉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的否认,而是更多纠缠于正当程序、公民权利等是否获得保障方面。正如莫兹利博士所言:“在所有报告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件中,当案件受到上诉法院审理时,有关学生是否实际做出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不再是争议的问题,而是被归入更为流行的有关程序权利的争议问题之中。”这可能与法院的态度有关。
在对学术权力的司法尊重方面,美国法院认为,大学教师承担着向社会提供可靠人才的责任,学业标准的判断是高等学校所具有的专业性权力之一,而大学向学生颁发的学业证书是学生从事某项工作的专业资质的证明。如果学生通过学术不端行为获得这种资质证明,所危害的将是社会及其他公民的利益。所以,美国法院一般不会代替高等学校来评判学业水平,因为“法院是尤其缺乏评估学术表现能力的”,因此,“法官不能凌驾于大学教师的专业判断之上,除非是那种实质上偏离可接受的学术规范以致显示出有责任的教师或者委员会没有真正作出专业的判断”。如,在前述多尔顿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案的上诉中,虽然上诉法院也判定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未能以“善意”作为,但也承认是否发放其考试成绩的最终决定权仍然在该中心。所以,法院决定其学业评定是否适当的标准主要是评定过程是否“武断或者任意”。
可见,法院认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与评价属于“学术权力”的管辖范围,法院不得涉足学业评价的主观标准,不能代替教育机构作出学术决定,法院对学业成绩评定干预的范围限于打分方式的合理性,因为“作为一个基本原则,打分争议的司法审查可能会使法院卷入学术和教育决定制定的最核心问题。再者,法院介入评定特别分数的适当性可能会促使无数不及格的学生诉讼并因此损害教育机构的学术决定的信誉”。换言之,法院可以干预的范围仅限于客观标准。例如,如果缺课次数成为评分标准之一,而两个缺课次数相同的学生被给予了不同的分数,可以判定其可能存在不公平因素。这也表明,法院对学术决定的司法尊重也不是绝对的,就质化的标准而言,以学校的专业判断为主;而就量化的标准而言,法院则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有学生会以存在年龄、种族、性别和疾病等方面的歧视而提讼,法院则会根据事实对其争议的实质进行评估,再决定是否支持学生的诉由。
四、启示
美国高等学校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建设方面,有如下经验值得借鉴。
(一)校规的完善有助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预防
美国的一些大学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校规,详尽规定大学的各项事务,且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频繁修改,随时将新的动向纳入制度管理范围,为师生提供行为指南。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上,在校规中做到正面教育与惩戒相结合,根据“充分注意”的原则,一方面从正面说明相关的学术行为要求,如普林斯顿大学的《权利、规则和义务》第2、4、6节中专门对学术论著中进行文献来源注释的基本要求作了阐述。包括如何注释引文,注明改述的内容或借用的观点与事实,如何做脚注和参考文献目录(包括电子文献和其他文献来源);在实验工作、课题布置、计算机程序和家庭作业中如何使用数据及进行合作成果报告,参考文献书目的标准形式等;另一方面,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帮助学生了解哪些行为是禁止的,一旦违反会受到什么惩罚,如本文前述部分所引述的那样。有的大学还专门向教师防止作弊的建议,如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学生司法事务办公室了《创造学术诚信氛围:防止作弊的建议》,指导教师如何促进学术诚信,防止和识别各种作弊行为。同时,一些大学在考试的试卷上往往列出诚信承诺声明,要求学生签署,这使学生和教师比较容易掌握学校的要求和相关行为准则,了解违反的后果,引起警觉,以约束自己的行为。相对于我国一些高校简单地采用“复制比”的管理方法,更有利于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创造积极性。同时,由于规定明确具体,学术行为是否正当一目了然,易于判断,即使受到纪律惩戒,只要有证据支持,也可能会撤销处罚的,而且由于理由正当,也减少了争议,便于学校和教师的管理,并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二)明确的处理制度以及法院的介入有利于保护学生和教师权益
美国的大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制度,从主体、权限、手段到程序构架完整,并建立了相应的校内申诉制度。如普林斯顿大学分别明确本科生信誉委员会、教师一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学校各管理部门和学术申诉委员会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有所分工,但也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避免某一方权限过大。同时,学校还非常重视学生的参与,其中,本科生信誉委员会完全是学生自治组织,在教师一学生纪律惩戒委员会和学术申诉委员会中也规定了学生委员的名额。这不仅有利于公正处理,也有利于学生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氛围。
对处理手段和程序的规范也约束了管理部门权限的行使,使之必须实事求是、重视证据,不可恣意妄为,避免因其他因素导致不公平对待。同时,在处理过程中重视沟通和协调,如俄克拉荷马大学在处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专门规定了将“协商”作为必要的程序之一,这样可以使某些问题在提交学术申诉委员会之前得到解决,而不至于“对簿公堂”,使师生矛盾更为尖锐。我国一些高校由于不重视“程序”建设,处理相关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化,容易导致学生的不满,美国大学这方面的经验是值得我国高校借鉴的。
法院的适当介入对大学管理权力的行使也是一种司法监督。法院通过相关判例阐述了合同理论与对学术权力司法尊重的原则,明确了司法介入的范围与程度,既尊重大学及其教师的专业判断,也注意保护学生的权益,对学生和教师的教育利益与大学的学术管理权力之间的冲突进行了平衡,避免大学管理人员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时因为愤怒而做出武断或任意的行为,这有利于维护学生和教师的利益。
(三)有适当途径保障学生和教师了解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美国的一些大学除了将相关规定编辑成册,打印成供学生或教师学习的“手册”之外,还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所有大学政策或法规乃至相关的地方、州或者联邦法律全部上网,电子版本。如果在一个文件中涉及要求参看其他相关规定的,也必然附加相应的网址,师生查阅起来十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