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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美华
(丹东奥思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辽宁 丹东 118000)
【摘要】主要从危险化学品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法律法规建设、各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及如何加强不同部门之间合作和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等方面对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机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这有助于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从而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监管体制;应对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不断扩大,石油化工产业、医药化工产业以及煤炭化工产业发展迅猛。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力量不够等原因,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的提高。这些年来,我国发生了几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这也暴漏了我国政府在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本文从目前我国政府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构建存在问题的原因出发,进一步提出相关改进意见。
1造成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1)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实际上我国从本世纪初期才成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到目前为止也仅仅不过十几年的时间,政府监管经验不足,缺乏与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人员,实际上该部门工作人员大多从其他执法部门调用。现阶段,我国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相对行业发展来说较少,特别是基层管理部门,往往只有几个人在管理者一个地区的多家企业,导致存在很多监管不到位的地方。
2)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这导致危化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活动缺乏法律依据。也导致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往往在生产活动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略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这使企业在生产中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3)相关部门权力分割不清楚,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且各相关部门彼此间权力划分不明确,当危险化学品行业出现各种问题时,相关部门彼此推卸监管责任,以至于责任无从追究,或者说没有相关的部门去干涉此种问题。
4)化工企业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由于我国经济的现状,一个地区的经济产值的多少是衡量这个地区或者这个行业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所以,对于化工产业经济利益必定排在最前端,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经济利益面前显得更加微不足道。这种现象是安全监管体制缺陷的最根本原因。
2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创建的应对措施
针对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就如下几个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由于我国政府安全监管体制建设起步较晚,且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相对缺乏。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训练,以提高技术人员的素养与专业技能,增强他们及化工行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意识。
2)建立健全化工行业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随着国家对化工行业的越来越重视,自2002年以来,我国陆续成立了全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已经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组成的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为危化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2)从我国国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控制重大、特大事故为重点,抓住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配套法规。
(3)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对企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员工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装备、安全设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3)建立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便更好的防止责任互相推诿推卸的现象。首先政府要转变监管的态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把服务摆在最先位置。当企业出现各种难以解决的问题时,政府要积极的帮助企业寻找解决困境的路径,要积极正确的传达最新的政策、思想和科技。其次,要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和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作为平台的作用,加强危化品监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及各单位的沟通与协调。最后加强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作用。针对新闻媒体网络上的各种相关危化品的问题,政府要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解决问题。政府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人民群众路线。
4)由于企业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不论政府制定多么完美无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企业依旧我行我素,那么我国危化品安全监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还是不能够彻底的解决。所以针对企业自身的问题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1)政府在批准化工企业建立之时设立较高的门槛,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登记设立化工企业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有资格设立,针对这些条件政府可以做出明确的规定。
(2)建立健全针对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监管机制,事关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问题,各个相关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合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管理,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从化工企业的内部进行调整,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企业针对生产的产品要全面分析诊断,认真抓好每一处隐患整改工作,要严格把手产品质量,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操作有规程,管理有制度,行为有规范,检查有方法,考核有标准,处理有措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力求做到人人安全,事事安全,时时安全,处处安全。
(5)对企业内部的从业人员,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应急能力,强化系统管理方法的应用,尽量避免和减少员工的误操作,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妥善处理,防止造成事故或使事故扩大。应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操作。
(6)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切实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思,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证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7)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危险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化学特性及相关的防护工作的认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定期组织应急演习,提高职工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反应及处理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的发生,本人结合多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践,谈几点粗浅看法供大家批评指正。
一、相关背景情况
(一)基本概念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基本上都属于危险货物。
(二)涉及的主要部门及相关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2.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5.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6.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8.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另外,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门在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管理方面也负有相应职责。
二、危险化学品物流中的仓储现状
危险化学品物流涉及运输、装卸等6个环节,涉及10多个政府管理部门。限于篇幅,本文仅对涉及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与物流管理关系密切的危险化学品仓储环节加以分析。
(一)仓储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危险品仓储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和东南部沿海港口城市,约占总量的60%;中部大中城市约占25%;西、北部地区约占15%。危险化学品仓库严重短缺,这在我国各地是个普遍而突出的问题。据调查,缺口在20%左右,在某些城市和化工产业发达的地区更为突出,缺口在30%以上。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石油化工产业发展迅速,而危险化学品仓库发展缓慢,远远跟不上需求。二是老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多在城区或近郊,由于周边环境问题,国家政策法规对其予以制约,限制其储存品种和数量,不允许扩大和发展,有的强行外迁或关闭。三是由于新建危险品仓库选址征地等准入门槛较严,仓库设施设备技术条件较高,投资大,投资者比较慎重。
(二)人才匮乏,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一是一线人员业务技能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工占比重较大,他们只能从事简单的货物收发业务和装卸搬运工作,根本谈不上采用科学管理和养护技术;二是企业对从业人员只重视安全教育培训,而忽视专业操作技能培训;三是缺乏既懂化工又懂仓储管理的复合型管理人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磨合周期长,多数需要专业“充电”,短时间内难以满足要求,老一点的人才由于行业发展快,跳槽频繁,不够稳定。
(三)产业布局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散乱状况没有完全解决。为适应危险化学品发展需要,减轻仓库严重短缺的压力,不少地区开始规划建设专业化工园区,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业发展打造平台。如,随着我国中西部石油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一批具有特色的化工物流园区和仓储基地、仓库码头、储罐库区等相继产生,如新疆储备基地、四川商业石油储备库、宁夏东宁化工物流园区、重庆长寿化工物流园区和新兴的西南云贵磷化工基地、广西北部湾三大化工物流园区等。广州等物流业发达的地区也按照“产业聚集,集约用地,确保安全”的原则,积极推进化工原料仓库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专区)的规划建设,以解决城市危险化学品仓库紧缺问题。但目前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散乱状况依然存在,如广州市61家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分布在全市8个区。
(四)储存企业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经营许可对仓储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管,但由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短缺,一些非法经营者大肆发展“黑仓库”无照经营,部分地区仍然存在企业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或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现象。这些仓库设施简陋,管理混乱,规模不大,数量不少,分布在各个角落,给城市安全带来很大的隐患。
(五)行业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标准老化,多年没有修订,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I8265-2000);二是许多仓储环节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如仓储作业流程标准、货物堆码技术标准规范、入库验收标准规范)。
(六)“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等新兴经营模式出现。进入21世纪,我国的危险化学品流通市场非常活跃,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营渠道也比较纷乱,给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全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许多城市开始尝试新的经营管理模式,天津、上海、广州、重庆、成都、常州、张家港等许多城市都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如,经天津市政府2006年批准,由一商集团投资兴建的天津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通过几年的运营,基本上形成了集购销、仓储、运输、配送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物流供应链模式,实现了“集中交易、专业仓储、统一配送、安全监管”的科学管理效能。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危险品仓储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一是积极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加快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I8265-2000),解决标准规定距离过宽难以有效执行的问题。二是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要与承担者专业对口,避免出现片面性,使行业标准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
(二)统筹规划专业的危险化学品仓储用地。建议地方政府在制定规划时,应明确提出工业用地中危险化学品仓储类用地的份额和地点,确保仓储类企业能够满足当地危化品的储存需求,避免仓储企业无法搬迁的尴尬局面。
(三)对仓储企业采用阶梯式管理政策。建议有关部门按风险等级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进行管理,不搞一刀切,对于风险较低的危险化学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使用现有仓储设施,满足当地储存需求,避免为降低固定危险源风险而导致运输风险的增加。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的专业操作技能培训。建议无论是新企业还是老企业,凡是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都应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认证,持证上岗,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
(五)加强安全监管。一是建议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经营的“黑仓库”坚决取缔,对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二是建议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部际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合力优势,强化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运输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三是建议各地对辖区内的危险品仓储企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和登记,根据本地区危险品仓储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发展计划,安排布局规划,着重缓解仓库短缺供不应求的状况。四是建议市场管委会设置专门机构,配备有关人员,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于入住集中交易市场的企业,统一办理经营许可,对于入住集中交易市场的不带仓储设施的经营企业,取消经营许可证。督促交易市场进行统一的日常安全管理,提高单独小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建立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交易中心。实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专业储存、统一配送、安全监管”的物流供应链管理模式,掌控生产、运输、储存、购销、使用等各环节以及危险化学品在流通过程中上下游之间的动态动向,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防止非法经营者进入危险化学品领域,使危险化学品经营达到有利购销、方便监管、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绩效。
(七)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建议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职能,例如:统计、年检、登记、职业培训、资质认证、开展经验交流、推广新技术等,随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了解行业运行状况,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向企业宣贯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行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附 危险化学品分类
目前,我国已公布了3个涉及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分类的国家标准,它们是: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
其中,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监管新体系。
总体目标:从*年起三年内,通过不懈努力,基本形成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合理、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装备和防护设施水平较高、应急求援体系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责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年零增长,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明确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
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扩建项目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专业生产企业的定点和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放;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县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县环保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环境应急监测,对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县卫生局:负责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监督管理;依法对医疗机构所涉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及医疗废物处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县工商局:依据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
县发改委: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对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县安监局、质监局、经委:负责全县经委系统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并直接监管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颍上实华化工厂,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危险化学品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依法实施淘汰。
县建设局:负责审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在组织编制城乡规划中,按照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安排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有关设施建设的合理规划。负责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项目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审核以及设计、施工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国土局:负责对取得安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批。
县商务办:负责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的初审,牵头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的专项整治。负责全县范围内城区、国省道、县乡道、内河加油站点(不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水上服务区加油站)的规划许可,加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并直接监管中石化阜阳市分公司颍上经营部、中石油阜阳市分公司颍上站。
县农委:负责对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含杀鼠剂)进行登记,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县气象局: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县邮政局:负责邮寄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部门间沟通和协调机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标本兼治,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各地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企业(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总体规划要求,坚决制止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安全防护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项目或落后的生产工艺、设施(设备)的进入。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使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从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和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入手,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坚持寓监督管理于服务之中,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改善和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三)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或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号令),严格履行安全审查手续。
(四)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自*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指导、帮助和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消除事故隐患,促使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成为安全型企业。
(五)着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应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必须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知识技能,并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强化监管,防止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监管职责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部骤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直至关闭。各地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监管长效机制,对隐患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及时跟踪监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企业整改情况。
(二)确保按期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搬迁和关闭工作。对列入搬迁或关闭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搬迁或关闭工作。
(三)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监管部门应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已取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关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不持证上岗的,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情况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以及其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相关许可证件。严厉打击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行为。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液氯、氯化氢、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整治与监控。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和运输相关人员考核、资格认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收发货企业装载卸载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建设、完善收发货和装载卸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车载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施全程监控。严厉打击运输车辆无营运证件和运输专业人员无相应资格证书、运输车辆超载、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化学品伪装成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状态下的“清净下水”工作,落实环境应急处理设施及预防措施。要认真吸取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教训,加强对化工企业尤其是河流沿岸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环保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设施,泄漏物料和消防用水流向导沟(管道)及收集处理设施等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