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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神病人; 攻击行为; 临床特征; 护理
[中图分类号] R47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3-007-01
Clinical features and nursing of Psychopath's attack behavior
Zhang Genfang, Huang ping
(Henan Kaifeng fifth people's hospital, Henan Kaifeng, 4750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clinical features of Psychopath's attack behavior and nursing of it. Method 86 hospitalized patients of our hospital during 2010.01.01-2010.09.30 were taken in random to be retrospective analyzed, the clinical features of patients' attack behavior were summarized and effective measures are proposed for nursing and prevention of attack behavior. Result 86 patients who are mentally ill, 42 patients of them have attack behavior (48.83%), in these 42 patients, 28 of them are p aranoid schizophrenia patients (66.67%), 10 of them are affective psychosis patients (23.81%), 4 are mentally disorder in epilepsy (9.52%).Conclusion Attack behavior of paranoid schizophrenia patients are most common, the analysis in Psychopath attack and development of nursing measures can decrease the patient hurt themselves and other ones, is helpful for their recover.
[Keywords]Psychopath; Attack behavior; Clinical features; Nursing
冲动攻击行为是精神病患者一种常见的病理,精神病人由于受到诱发因素或者精神症状的影响,突然发生伤害他人或物体的攻击,严重威胁着住院病人以及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1],其危害程度严重,难以预料,给医护人员及患者在心理上造成不安全因素。现就我院86例住院精神病人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临床特征,提出有效地护理及预防措施,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择我科自2010年1月1日~2010年9月30日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86例,其中男32例,女54例,年龄19-46岁,平均年龄32.5±1.3岁,偏执型精神分裂症34例,神经症20例,情感性精神病10例,癫痫性精神障碍12例,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2例,人格障碍4例,精神发育迟滞4例,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相关诊断标准。
1.2 攻击行为倾向的患者临床特征 患者攻击行为最易出现的精神症状是幻觉妄想,其发生与精神症状高度相关,占所有精神主导症状的39.5%,部分患者常常周密计划,有明确目标,并且不轻易暴露自己的妄想内容,具有高度危险性,其次易激惹、思维障碍、敌对猜疑、情绪不稳定是攻击行为产生的另一高危因素,被强制入院、拒绝治疗及检查等而攻击行为发生时,约97%的患者缺乏自知力,入院时表现烦躁、兴奋、拒绝住院、易激怒、不合作、敌意、治疗依从性差、不承认自己有病及情绪不稳的病人易发生攻击行为。
1.3 攻击行为的临床特征 精神病人的攻击行为受病理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作用,攻击行为发生前常表现一些征兆,如常常表现情绪不稳,坐立不安,为怀疑一切,不信任他人,目光中露出敌意,挑剔,骂人,无理要求多,活动量较平时增加,拒绝住院和治疗,存在精神症状如妄想、幻觉、意识障碍等。由于精神科病房对危险物品管理较严格,病人很难得到施暴工具,所以病人攻击行为的方式主要有拳打脚踢,撕咬、卡勒颈部、啐口水 、企图及言语性攻击,病人攻击行为的对象多为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病友、家属或陪护、病房工勤人员以及医护人员等,尤其以医护人员受攻击的频率最高,居攻击者首位。
1.4 护理干预措施
1.4.1 评估病人的病情 全面地了解掌握入院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及心理状况,并全面准确评估病史及症状变化情况,认真做好入院评估,全面掌握其治疗及存在的护理问题,根据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切实落实护理措施是防范攻击行为的基础,发现病人的攻击倾向,及时告知医生,以便及时有效进行医疗处理。
1.4.2 建立有利于疾病康复的休养环境 创建一个安静、舒适、美观、安全、整洁的休养环境,将患者安置于安静、宽敞的隔离室内,遵医嘱及时给予保护性约束,避免竞争性的工娱活动,患者的活动不脱离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对具有攻击行为史或现有暴力行为征兆的病人给予加强攻击行为的防范措施。 1.4.3 完善的健康教育 根据患者病情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向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入院初期,向患者做好入院宣教,介绍病房的环境,安全制度以及有关检查内容及检查的注意事项;病情稳定期,向病人讲解有关患病的原因、疾病症状、有关治疗以及预后及预防知识,使其正确认识疾病,主动配合治疗安心住院,提高治疗效果。
1.4.4 加强病房的安全管理,防范于未然由于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突发性、危害性和不可预测性, 良好的组织管理工作不但是一项积极的预防措施,同时也是预防攻击行为的重要手段。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完善安全管理,杜绝危险物品进入病房,是防范病人攻击行为的保证。
2 结果
精神病人86例,存在攻击行为42例,发生率为48.83%,其中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发生28例,占66.67%,其次情感性精神病10例,占23.81%,癫痫性精神障碍4例,占9.52%,经药物和心理治疗及采取相应的护理干预措施,患者均达临床康复出院。
3 讨论
精神病人由于遭受精神症状或者诱发因素的影响,常发生突然攻击伤害他人或物体的行为,能够造成患者、周围环境以及他人各种损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具有攻击行为的患者进行精心护理干预,对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2-4]。本组资料显示,患者的攻击行为常存在一定的诱发因素,如病人对医院环境陌生,作息制度不适应,过分拥挤,进出不自由,饮食不习惯,有被监禁的感觉,产生紧张恐惧被害情绪都会增加患者攻击行为。本组资料显示精神病人86例,存在攻击行为42例,发生率为48.83%,其中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居首位,为28例,占66.67%。据资料显示[5,6]精神病人攻击行为的对象医护人员占41.66%-68.3%、家属、病人及其他人员占8.34%-31.7%,可见医护人员成为精神病人的主要攻击对象,与本组资料基本一致。医务人员对患者的强制治疗手段例如保护性约束,也与病人的攻击行为有密切相关[7,8]。因此分析精神病患者的攻击行为临床特征,采取正确的护理干预及防范措施,采用恰当的沟通方式,减少病人攻击行为的诱发因素,精神科医务人员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以减少对自身、他人造成的伤害,减少医疗纠纷,维护良好的住院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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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精神障碍 预见性护理 护理问题 老年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12-0272-01
据国外文献报道,多达70%~90%的痴呆患者,在其病程的一定时间内曾出现行为方面的异常[1]。老年精神病患者常可因急性精神障碍合并躯体疾病等原因而住院治疗[2]。本文收集2011年1月~12月在我院老年精神科住院患者的资料,对老年精神病患者常见的护理问题以及其间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根据老年精神病患者的生理特点,从生活、安全、心理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预见性护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本组937例患者,男416例,女521例,男患者比例约占43.34%,女患者比例占56.66%,发病年龄55-93岁,其中60-69岁529例,70岁以上308例。诊断:精神分裂症685例,双向障碍29例,抑郁症33例,脑器质性精神障碍80例,血管性痴呆例32,身体疾患伴精神障碍51例,其他精神病27例。
1.2 护理不良事件统计,共上报不良事件5例,均为跌倒,该不良事件发生的患者年龄最大为86岁,最小为66岁,平均年龄为75岁。
1.3 方法。对本院2011年1月~12月护理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老年患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主要包括:自身疾病、用药、生理因素、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及疾病相关知识的缺乏。通过分析,制定预见性护理措施并积极实施。
2 结果
937例患者中712例(76.02%)患者自知力缺失,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接受治疗和护理。254例患者(28.3%)因为沟通不良、护理制度的执行和规范的不健全等,可能导致老年精神病患者的护理服务不到位。常见的护理问题:跌倒、坠床、激惹、不合作、不知避讳危险、服药依从性差、压疮、吞咽困难、噎食、便秘、睡眠障碍、性低血压等。
3 预见性护理
在医疗护理的各个环节中,以疾病的生理变化及各种疾病的发展规律和临床表现为依据,主动对患者进行评估。有预见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法,可有效地帮助病人解除痛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3]
3.1 跌倒或坠床。①专人陪护。②使用床栏。③地面保持干燥、无积水,活动区域避免障碍物。④物品放置规范,便于患者拿到。[4]
3.2 保护性约束过程。专人负责,给予心理护理、生活护理,及时更换。
3.3 服药依从性差。①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引导患者认知和纠正错误认知。②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有关药物治疗方面的知识。③对患者曾经出现或担心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并及时给予对症处理,④在加以解释时半强迫喂服、鼻饲给药。
3.4 卧床及生活不能自理。①早晚进行翻身拍背,每次3~5分钟。②每2h给予翻身、变换。对身体条件允许的患者每日采取坐位或半坐卧位至少2小时。③鼓励患者多饮水,每日饮水量2000—2500ml。④肺部感染危险性加大时可采取雾化吸入。
3.5 便秘。①可饮用蜂蜜水,适当增加花生油、芝麻油等的食入量;避免过食辛辣、煎炸等刺激性食物。每天的饮水量2000~2500ml。②每日清晨饮水后30min及餐后30min做腹部按摩。每次10~15min。③必要时遵医嘱给药促进排泄。
3.6 睡眠障碍。组织患者参加工娱活动,白天小睡20~40分钟为宜。晚睡前热水洗脚,饮用热牛奶,避免刺激性娱乐,必要时使用睡眠药。
3.7 预防压疮。①进行压疮风险评定,1~2小时翻身一次。②保持床铺平整无渣屑。③对小便失禁者使用收集容器,男性用接尿器或一次性薄膜塑料袋;女性可用纸尿片或特制的接尿器以保护局部皮肤。④使用气垫床。[5]
3.8 吞咽困难。给予吞咽功能评估,少食多餐,进食流质饮食或软质饮食为宜。坐位或半卧位进食,出现药物副反应遵医嘱处理。采取集体进餐,严密观察病人进餐情况[6]。
3.9 性低血压。①患者离床时,让患者坐起来,适应几分钟。②当患者洗澡和活动时需严密观察其面色、脉搏,是否出冷汗。③治疗期间,一旦发生低血压,立即将患者平卧,下肢抬高,注意保暖,报告医生处理。
4 结论
预见性护理程序是通过科学手段提高护士观察能力的有效方法,以症状护理为依据,对患者进行循环评估管理。提高护士独立思维与钻研的工作能力;激发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热情,锻炼护士独立思考、分析病情的能力,使护士在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层面去评估和照顾患者的思维和行为模式[3],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及时、最有效的护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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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精神障碍;综合科;潜在的法律问题;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R749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7210(2013)12(a)-0148-03
精神障碍是一种精神疾病,是人体在生物、心理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大脑的功能活动紊乱,导致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不同程度的异常,有些可伴有生理功能障碍[1]。世界精神病协会调查表明,现阶段全球抑郁症的发病率为4.2%,中国达6.9%,且其发病率以每年113.0%的增长率递增,全球疾病负担(GBD)研究显示,以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作为疾病负担指标,精神或神经性疾病占全球疾病负担的第一位,其中抑郁症占精神神经性疾病的首位[2]。多数有心理问题的患者都是在非精神科诊治,有研究表明,2/3的抑郁症患者是在综合医院就诊,神经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妇产科的患者中抑郁焦虑的患病率分别为21.61%、19.2%、14.27%和11.10%,平均达16.48%[3]。临床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精神障碍伴或不伴有躯体病的患者到综合科诊治,如分娩、剖宫产、普外、骨外等术后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从而为精神病患者的求助、治疗及康复提供了法律保障。综合科的医务人员应如何接待这些特殊群体?这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本研究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可能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
1 拒绝接收或推诿伴有精神障碍患者
诊治精神障碍患者利润低,护理工作量大,风险高不安全且容易引起纠纷,医患争议多,因此很多医院都不愿接收精神障碍患者。江苏省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是一家三级精神病大专科、小综合医院,过去有妇产科病房,曾接受过许多被其他医院拒之门外的患者,曾有1例极度不合作的孕足月精神病患者,经我院妇产科医生检查,发现胎儿情况非常不好,由于我院医疗条件及设备有限,建议其家属选择条件较好的综合医院诊治,然而却被市区内数家医院拒收,最后患者不得不再次回到我院,最终家属签字表示愿意承担一切手术风险并与我院无关。
精神障碍患者就诊于综合科存在很多问题:①给病房管理带来很大困扰。躯体疾患伴精神障碍患者,很容易被忽视,尤其在疾病的发作期,患者比较吵闹,不合作,且无自制力,很难与人沟通,很多患者没有交流能力,不能自己描述症状,只能依靠家属提供病史,这样就并不能保证病史的确切完整性,极易导致误诊漏诊[4],此外,患者的不配合也使治疗难度加大。所以精神障碍患者这些特点,给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也对治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很多精神障碍患者合并躯体病、传染病后,疾病叠加导致治疗过程更长、更复杂,费用也更高。此外,由于某些患者兴奋、吵闹,会影响其他正常患者的休息,因此兴奋、冲动、伤人的患者最好安排在单间,远离其他患者,但又不能离开医护人员的视线,以防发生意外,但由于综合性医院患者很多,病房床位紧张,给病房管理带来很大困扰。②医患关系紧张。精神障碍患者在综合医院就诊有意外发生的可能,如走失、坠床、跳窗自杀等,尽管有陪护,家属也签署了协议书,但院方仍然责任重大。住院期间,患者发生意外,不管是开放性还是封闭性病房,医院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年我院在开放性病房发生2起意外事件,在有监护人陪护并签字的情况下,患者发生跳楼自杀,引起严重的医患纠纷事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容易忽视患者的心理行为问题,主诉严重但又无明显的躯体症状,而患者也会因心理行为问题频繁就诊,一方面可能会导致过度检查,致使费用增加,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医院的敷衍和推诿,容易使患者产生误解、失望,医患争议多。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医患纠纷数量明显增加,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患者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也时有发生,2013年7月,北京发生了两起精神病患者持刀伤人事件。目前,精神疾病已演变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③惩罚、过度性约束保护,侵犯患者的人身自由权。精神障碍患者自身的特殊性,增加了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过去护理人员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如当患者冲动、伤人、自行拔针、解除外固定材料、拆除伤口敷料及护理操作不合作时,如护理人员在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没有医嘱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医嘱的有效执行,给患者实施强制性保护约束,以便尽快控制病情采取强制性干预措施,但不能排除惩罚、过度性约束保护的可能性。按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并在实施后告之患者的监护人,禁止借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④医方知情权与患方隐私权之间的冲突问题。泄露患者隐私,侵犯患者隐私权,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将与患者病情有关的信息随意散播,透露给第三人,给患者的生活、工作、就医等造成不必要的干扰。⑤侵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实施特殊检查,治疗前、中、后时,不能因为患者的精神障碍,不配合,沟通有困难就不沟通,应将检查和治疗的目的、方法、结果、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客观告之患者及患者的监护人,并在医患沟通协议书上签字表示同意。⑥侵犯患者人格受尊重的权力。精神障碍患者在疾病发作期,可能会对奇装异服,行为表情怪异,情感表达异常等行为进行取笑、传播,也可能对部分因攻击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而受到强制性约束的患者进行戏弄、嘲笑、围观、打骂,实施惩罚性保护性约束。
2 解决对策
①组织大家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医。精神卫生法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不仅精神专科相关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培训,其他综合科相关医务人员也应该认真学习,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精神卫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范围的其他疾病。②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如知情同意制度、强制性约束保护制度等,严格按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行为。《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病患者检查和治疗都要遵从“自愿原则”,在病历资料中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措施、用药情况、实施约束、隔离措施等内容,并如实告之患者或其监护人,患者或其监护人可以查阅、复制病历。对于伴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冲动、伤人、自伤行为,影响诊疗秩序,可以请精神专科医师会诊,联合处理,需实施强制性保护约束时,要严格遵守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将实施约束的目的、方法、约束时间、注意事项,详细告之患者,取得患者同意,如果患者无自制力,不配合,必须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并取得书面同意。医生开医嘱,并在病程记录中和护理记录单中详细记录执行情况,设置约束保护观察记录单,详细记录约束保护执行时间、被约束肢体的血运、活动度、约束的效果、取消约束的时间、患者的情况等。医生没有医嘱,护理人员擅自执行就是违法的,保护性约束只能由有资质的医护人员参与而且只能短时间使用,患者情况好转后,要及时解除约束。③积极开展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学习常见的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常见精神障碍和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国外有研究表明,可以通过准确评估精神病患者的压力和危机,以及对患者的观察、沟通来减少对患者的躯体约束[4]。④为患者提供人文关怀服务。要积极为患者提供一个避免诱发和加重精神症状的环境,病室内设施力求简单,经常检查是否存在危险物品,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也是对医护人员自身的关爱[5]。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定期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宣教,普及家庭精神卫生知识,加深家属对患者的了解,提高家庭的亲密度与适应性,家庭的亲密度与适应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及家庭体系随家庭环境和不同发展阶段而改变的能力[7],鼓励患者家属经常探视、陪伴患者。有报道发现,家庭亲密度适应性差是患者产后抑郁的重要原因[6]。此外社会、医疗机构、媒体等也要加强对精神卫生的宣传力度,根据2009年初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可知,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50%,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症精神病患者已超过1600万,每年由精神患者引发的刑事案件数以万计,而近年来精神病患发病率更是呈上升趋势: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当前精神病发病率已占我国所有疾病发病总数的20%,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多数人由于缺乏对精神病的了解而产生恐惧、歧视,本来应该当面说、大声说的一些看法、想法,却只能小心翼翼地私下说、小声说,结果导致本来就敏感多疑的患者更加敏感,甚至引发愤怒情绪。患有精神病或被送入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即相当于被贴上了一种标签[7],有研究发现,公众对待精神分裂症的负性和拒绝态度多年来改变甚微[8]。社会公众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往往有刻板印象,只要听说是精神分裂症或是住过精神病院,就会产生排斥的心理[9],实际上精神病患者和其他人一样也需要别人的肯定和认可,所以在与之沟通的过程中,要多鼓励他们并善于发现他们的优点,而不是过多地表达无奈、不屑,甚至反复提及“有病”、“不正常”等字眼。提高公众对精神障碍的认识程度,消除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让更多的人去关心和帮助一特殊人群。目前,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的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约占疾病总负担的1/5,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升至1/4。另据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统计预测,到2030年单项抑郁障碍将成为仅次于艾滋病的全球第二大疾病负担[10]。⑤建立监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及时发现和提醒在诊疗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尽量减少因医患沟通不当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的发生。
3 小结
精神障碍患者属于弱势群体,由于社会上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视和自身的病耻感,使得很多精神病患者不承认自己有病,不敢到医院接受治疗,更不敢到精神专科医院就诊,担心被别人知道病情后会给自己或家人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千方百计地隐瞒生病的事实[11],因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耽误病情,精神病患者引发意外事件原因复杂,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及时诊治[12-13]。因此我们要为患者提供一个没有歧视、宽容的环境,以更加包容、理解、尊重的态度与他们相处,让他们放下各种担忧,积极就医,就会避免或减少这些隐患。精神疾病同其他疾病一样可防、可控,精神卫生法的实施,是让全社会都来关注这一群体,通过法律对其合法权益予以特别关注和切实的保障,规范医疗行为,依法行医。精神卫生法的学习与培训,不仅仅针对精神专科相关医务人员,还要对综合科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医务人员应注重自已的行为,善于运用沟通技巧,掌握对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减少医患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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