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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含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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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含义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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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邵建芝.浅论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新西部,2015.17.

[3] 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4] 陈伟平,程承坪.礼仪制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J].光明日报,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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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离不开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样也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所密切关注的价值原则如大同、平等、和谐与公正等,能够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之根生长的土壤。

一、传统文化"大同社会"萌生早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统文化基础。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的"大同社会"一直被中华民族所肯定和强调,以至于在古代与古典时期一直到现当代始终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诸多关系层面上占据着社会意识的主流与相应的统治地位[1]。古代孔子提倡的大同社会。孔子尤为推崇群体至上,特别讲究人世兼济,从而将社会安定与发展顺理成章地作为终极关怀,并最终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人格模式对自身的主张和理想进行了高度概括,从而形成了儒家整体主义价值观,因此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在统治思想的中国古代进行发育,得以与文明的生长同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深厚的历史土壤。后来到了西汉的《礼记・礼运》中借孔子之名而首倡"大同"与"小康"之说,从而把社会历史的变化演进分为两个阶段,即通常所说的"大同"之世与"小康"之世,理论背景也就是"大道之行"和"大道既隐"两个历史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近代文化与实践基础。洪秀全倡导的平等价值观。洪秀全作为近代运动的杰出人物,他巧妙地把西方基督教的博爱观念与中国历代农民形成的朴素的平等观念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提出了一个以拜上帝为形式,形成了一个以平等、平均为内容的比较完整的核心思想体系。一方面强调人们应该有享受现实的幸福的权利,同时也应该为获得现实的幸福而进行拼搏与努力奋斗,因此人们应该在享受现实的幸福的同时更应该进一步建立人间"天国"。另一方面,其思想体系也主张平等与博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普天之下皆兄弟"主张,进一步主张男女平等与父子平等以及君臣平等,因而顺势形成了一种和谐与大同思想,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实践与理论基础。康有为提倡并身体力行的"大同世界"。在康有为的大同书论述中,基本上描绘了最详尽的宏伟图景,他所认为的通常理想社会的基础是民主选举形成"公政府",在大同世界里面没有等级与贵贱之分与之争的,而是是体现出人人平等与天下平等。

二、传统文化"和"的社会和谐理念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古代文化中的"和"思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古代文化中的"和"思想与理念一直是人类所向往的未来美好的社会生活状态,相应形成的和谐社会自然就是中国古人所追求的崇高社会理想。孔子倡导"和为贵和而不同"的社会整体意义上的和谐价值观。孔子提倡的"和为贵和而不同"整体和谐社会价值观主要体现在"礼、仁、均、信"四个主要方面。孔子进一步认为,特定的"礼"作为一整套社会规范,其根本的用处就在于能够使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状态,而系统"礼"规范的目标形成的理想社会就是是大同社会。事实上在周王朝,几乎所有的行为都是以 "礼"为准则进行规范。在消减社会矛盾的财富分配方面,孔子尤其崇尚"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社会财富利益分配原则,孔子认为做到了"均"才能在各阶层内部人与人之间做到均等,从而使各阶级与各利益集团才可以做到现实地和谐共处。老子推崇的"安居乐业"的社会和谐价值观,具体反映在"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使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思想描述中。

古代文化"推己及人"与"公平中正"思想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孟子推崇并形成的"推己及人"社会和谐价值观。孟子认为,社会要真正达到和谐稳定,其关键在于统治阶层者要施行仁政,秉承"以民为贵"从而推恩而及四海,真正做到推己及人[2]。孟子的仁政提倡"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孟子还主张"制民以恒产",认为经济生活的稳定对于稳定民心具有重要的作用。荀子推崇并形成"公平中正"的社会整体和谐价值观。荀子也提倡"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进一步认为礼既是治国之本,同事又是社会分配原则。荀子提倡"礼者,养人之欲,给人以求。"在财富的分配上提倡按照贡献的差异进行差异分配。

三、传统文化"仁"人道主义垫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

传统文化的"仁"是儒家学说的本位价值与核心价值。张岱年先生在学术专著中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孔子自身给"仁"下的一个特色的界定,清晰表达出自强不息,同时又善为人谋,在成就他人的同时成就自己。"仁"确实是人的本性,相应的仁道原则演变为儒家价值体系的根本原则,孔子与孟子甚至在实践中将"仁"与"人"进行互训,"仁者,人也"。人类作为有异于其他动物的群体,其根本特性就在于人类具有天生的有仁义之德,而且仁是人固有之"善端"。仁义同时也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的根本特质与最高价值之所在,苟子强调"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3]。

传统文化的忠恕爱人精神作为"仁"内涵垫定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之一。儒家思想的爱人即爱众,即所谓的"泛爱众而亲仁"以及"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些思想在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指导人们为人处事与和谐相处的基本而崇高的道德准则。同时,"仁"也是人的心灵的必然归宿。事实上,儒家推崇以仁为本和仁义至上的价值标准与价值原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突出了人的重要地位,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人道主义原则。

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是社会主体对社会主义的性质、特征、目标等进行认同,以及由此导致对行为与事物是非善恶荣辱进行的判断与评价标准体系,必然要经过吸收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过程与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50 卷)[M]. 人民出版社.1986.119.

第3篇

【关键词】个性化护理;活血散寒通管法;辩证治疗;输卵管堵塞

不孕症妇女患者在临床中比较常见,相关文献报道超过1/3的不孕症患者是由于输卵管堵塞所导致,且近年来临床收治的输卵管堵塞不孕症患者数量有逐年增多的趋,应引起临床的重视。目前,中医辨证治疗输卵管堵塞不孕症有一定效果,且不良反应较少,对患者的损害较小,在临床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不孕症给患者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患者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治疗的过程中给予患者适宜的护理干预可使疗效更加显著[1]。本研究对个性化护理配合中医活血散寒通管法辩证治疗输卵管堵塞不孕症的临床效果进行了探讨,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来本院治疗的输卵管堵塞不孕症患者218例,年龄21~34岁,平均(27.54±3.38)岁。纳入标准:经病理学诊断确诊者;婚后2年内未采取避孕措施未孕且可排除男性因素者;中医辨证为瘀阻寒凝者;意识清楚且同意进行本次研究者。排除标准:合并其他严重疾病者;其它因素导致不孕者;意识不清楚或者不同意进行本次研究者。数字随机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09例。两组患者在年龄、疾病等方面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活血散寒通管方治疗)。活血散寒通管方:10 g香附,10 g薤白,15 g党参,15 g炒白术,10 g泽兰,5 g甘草,10 g路路通,10 g乳香,10 g没药,10 g赤芍,10 g王不留行,10 g丹参,6 g三七,10 g茺蔚子,10 g当归,20 g穿破石,7 g穿山甲。患者月经结束后开始煎服,每天2次,每次半剂。治疗时间三个月。

观察组:(个性化护理护理+活血散寒通管方治疗)。个性化护理:(1)心理护理:患者入院后,医护人员多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并根据患者的不同心理状态给予其适当的心理疏导。同时,将本院成功治疗的病例介绍给患者,增强患者治疗的信心和决心,使患者并更加配合治疗;(2)行为护理:提醒患者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戒烟酒。鼓励患者进行适当运动,避免不运动或者过度运动;(3)饮食护理:用药期间,应忌辛辣,保持营养摄入均衡,多食新鲜水果和蔬菜,可适当摄入调节卵巢功能的食物,如燕窝、海参、乌贼等。

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临床疗效、预后1年内妊娠情况进行观察。临床疗效以无效、有效、显效判定,无效:造影显示患者输卵管堵塞情况无改善;有效:造影显示患者输卵管堵塞情况有所改善;显效:造影显示患者输卵管恢复畅通,治疗总有效率=有效+显效。

1.4统计学方法

以SPSS 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组间比较以t检验,计数资料以χ2检验,以P

2 研究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76.15%,显著高于对照组的59.63%(P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组别 例数(n) 显效 有效 无效 总有效率

观察组 109 40(36.70) 43(39.45) 26(23.85) 83(76.15)*

对照组 109 30(32.11) 20(27.52) 59(39.45) 50(59.63)

注:与对照组比较,*P

2.2 两组患者预后1年内妊娠情况比较

预后1年内观察组宫内妊娠率为66.0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56.88%(P

表2 两组患者预后1年内妊娠情况比较[n(%)]

组别 例数(n) 宫内妊娠 异位妊娠 不孕

观察组 109 72(66.06)* 7(6.42) 30(27.52)

对照组 109 62(56.88) 12(11.01) 35(32.11)

注:与对照组比较, P

3 讨论

随着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以及生存压力的增大,近年来由于输卵管堵塞引起的不孕症发病率有逐年增高的趋势。中医治疗输卵管堵塞不孕症有一定的疗效,且毒副作用较小,在临床中应用愈发广泛。针对此类患者,中医治疗主要采用辨证治疗的原则,常见的辨证类型有:挟瘀阴虚、瘀阻寒凝、胞脉瘀阻、气滞肝郁和湿热瘀阻,对应中医治疗方法分别为活血滋阴通管法、活血散寒通管法、通络活血法、理气通络疏肝法以及利湿清热通络法。本研究中,所有不孕症患者中医辨证均为瘀阻寒凝[2],采用活血散寒通管法治疗,方中主要成分为香附、薤白、党参、炒白术、泽兰、甘草、路路通、乳香、没药、赤芍、王不留行、丹参、三七、茺蔚子、当归、穿破石、穿山甲等,可显著改善患者生理功能,促进输卵管通畅。

研究发现,多数不孕症患者由于长期不孕,承受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往往会有不同程度的抑郁和焦虑情绪,抑郁和焦虑情绪影响正常患者正理功能,使内分泌失调和紊乱加重,且直接影响治疗效果。本研究中,在对照组中医辨证治疗的基础上给予观察组个性化护理,从心里护理、行为护理和饮食护理三方面对患者进行护理,减轻了患者的抑郁和焦虑情绪,促使患者适宜行为和饮食,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3]。治疗后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和预后1年内宫内妊娠率更高(P

综上所述,个性化护理配合中医活血散寒通管法辩证治疗输卵管堵塞不孕症,疗效较好,可明显提高预后宫内妊娠率,值得推广与使用。

参考文献

[1] 钱慧,赵燕宁,陈焱. 湿热瘀积型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症中医综合护理及疗效观察[J]. 河北中医,2013,(12): 1897-1898.

第4篇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5.2.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5.2.2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监控,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可研阶段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合同标价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5.2.3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得细,合同执行过程中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就少。另外,对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原材料价格行情等情况应及时掌握,这些都是工程建设与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措施。

第5篇

关键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措施

1合同管理的含义

合同管理表示结合企业实际状况,从合同修改、审批等多方面实现管理控制的操作,一般采用审核与监管方法操作。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全面且实时的管理过程,只有企业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确保合同各流程的顺利执行,进而减少企业运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并帮助企业获得最大效益。

2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

首先,合同的执行过程实际上就是一项经济活动,可以从合同洽谈、拟定、履行等过程中实现经济利益,同时合同的落实也体现了一个企业的能力,可以帮助企业在长期发展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其次,随着市场环境的发展,如何诚实守信的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经济效益,并促进双方合作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控制企业成本的保障措施;最后,深入落实合同条款,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减少违约行为造成的赔偿损失,维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3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缺乏完善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能够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是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都不具备完善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比较松散,不规范,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并没有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标准去开展工作,使得企业制定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导致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2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

在实际的企业管理工作中,由于企业管理人员法律观念比较薄弱,对于经济合同法律效力的认识不够清楚,对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较为混乱,甚至有可能引发经济合同纠纷。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签订的经济合同不但要符合企业之间的经济要求,还应该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但由于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弱,在经济合同的制定、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3.3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要求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和管理技能。而目前在我国很多企业中,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的内容不够明确,认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仅仅是单纯的文件整理和保管,严重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和合同管理的专业技能,使得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能够正常开展。

4强化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4.1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在目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经济合同作为企业间经济往来的重要文件,在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由企业主要领导层人员来担任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其下属要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所有部门的负责人,将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覆盖到企业的各个部门的每个层级中,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办公室,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来进行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经济合同的管理流程,保证经济合同在签订、管理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来执行,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将合同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证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切实有效的开展。

4.2依靠法律来确保经济合同的履行

法律能够保障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规范执行,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减少企业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维护市场运行秩序。因此,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具备较好的法律意识,一旦出现合同纠纷,要懂得依靠法律力量来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可以通过相关的执法部门来帮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而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等基本要求,对企业的经济合同纠纷要予以高度重视,保护企业对自身利益维护的权利,通过严格的执法督促企业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中的责任,保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促进企业发展。

4.3提高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中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不是很顺利,除了由于缺乏完善的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外,还由于企业中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因此,企业一方面必须加强对企业现有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为合同管理人员普及经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要让管理人员意识到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端正他们的工作态度,提高他们的经济合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企业还应该积极引进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经济合同相关知识的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从而为企业减少合同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原因来自多个方面。因此强化经济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进而加强法律意识,然后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以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油田企业 合同管理 管理制度

合同是企业经济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系列行为的总称。合同管理是实现现代企业在市场中的平衡制约和权利的桥梁,使当事人活跃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中。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由洽谈、起草、签订、生效开始,以合同失效为终止点。合同管理必须是系统性的,对与合同条款内容有关系的部门要做到统一管理。合同管理是动态性的,要及时关注履行合约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发现不利情况时要及时修改、变更、补充、解除和终止合同。

二、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实现优化合同管理环节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现阶段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已经得到了我国油田企业的高度重视,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主要通过完善合同的过程控制,整理清楚合同签订、实行、结项的全过程,从而达到适应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的目的,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律、规范,进一步实现企业的科学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较广泛,包括:合同签订的审查审批,合同管理的模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合同结算的审查审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为了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合同风险是前提。在企业中派专业的工作人员肩负合同管理职责,负责企管法规科、计划科、财务资产科、工程科等相关合同工作,聘用律师加强对合同的审查,从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实可行取决于很多方面,包括:合同审批、签订、审查、记录、保存;合同的档案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的变动记录,合同专用章管理等。要做到管理层次分明、程序规范、职责清楚,使合同的各项问题都在有效的控制范围内,就要制定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未经审查和批准的合同上,不允许办公室盖章,不允许财务部结算付款,必须按规定进行合同的订立、审查、结算等环节。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分期管理;建立合同动态统计分析制度,可以定期分析合同履行的变化情况,对发现合同管理的问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从而研究出解决的方法。

三、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实施科学的控制方法

在签约前严格审查资质,防止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现象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应该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对企业法人有两个方面的资格审查,其一,企业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是否按国家的规定审批程序依法成立,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并且按时进行了年检。其二,对参与签订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两者签约范围不同,前者必须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订立合同,后者则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订立合同,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也不能享有权利。在签订合同前,通过合同相对人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另外,在签约前还应审查当事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三,要用标准的合同文体,防止因为合同内容引起的争议。油田企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往来中签订的合同种类也越来越多,合同类别较多,在签订合同时,若每个合同都制定一个独立文本,会大大增加业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很容易出错,例如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严密等。为避免这些情况,可以推行合同文本规范化管理。合同承办人在起草合同时,只需对合同标准文本中的主要条款进行改动,得到合同主管部门同意就可以;对于其他无合同标准文本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主管部门一起草拟。如果需要采用合同相对人合同文本,应取得本单位合同主管部门的同意。其四,提高监督验收及履约的力度,使合同管理动态化。履行合同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签订、交货、验收、结算等项目。合同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合同的履行,所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对合同文本和合同相关文件做好保管工作,在合同结算、解决争议时作为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单位应监督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的情况。

四、明确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

站在油田企业的角度来看,合同管理机构的几大职责有:第一,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要有针对性;比方说测井、固井、钻井、油气测试等要匹配专业技术方面的合同管理。第二,企业签订、变更、解除合同要在授权范围内,对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合同也要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部门签订的合同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避免不合法、不完善的合同产生。第三,适时开展与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相关的讲座,向员工宣传成功的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第四,依法参与本企业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等活动。第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进行监督、监察,发现问题和纠纷要及时处理,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行为要坚决制止。第六,要建立合同档案,保管好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关的文件。

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管理的主体是员工,人才是企业优化管理的保证。所以,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与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息息相关。要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化岗位培训、外派学习等业务交流,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实行理论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课堂教学与考察观摩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方案,尤其是在职学习。定期组织法律讲座,将最新的《担保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介绍给业务人员。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前,及时举办最新的法律学习班。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它的内容不仅仅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它是一种科学的、全方位的管理模式。油田企业应充分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进行合同管理,要做好事前的防范,事中的管理,事后的妥善弥补,防止对企业带来损失。

参考文献

[1]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J].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6).

[2]饶璞,谭丽,杨鸣.浅析企业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困境及对策[J].集团经济研究,2007(9).

第7篇

关键词:重合同守信誉工程变更工程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承包商如何定立合同及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

(一)、定立合同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重合同守信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承包商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承包商在守信用的前提下,重合同就显得犹为重要。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合同是否符合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否适应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

2、合同文字是否严谨。

3、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是否包括以下内容

①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本工程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另外,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也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都必须按合同办事。所以,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1、承包商应加强各层次管理人员对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2、逐步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国内承包企业的先进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不能将合同管理仅作为经营人员、计量人员的一种兼职工作,但又必须使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这样才能使得合同中的各个不同条款充分的应用与工程管理的不同阶段、不同部门及不同岗位。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一)、工程变更的含义

1、含义

工程变更是指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要求,对原合同工程进行必要的更改。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次序变更、施工时间变更、工程数量的变更、技术规范的变更、合同条件的修改。实质上,工程变更是对施工合同文件的修正、补充和完善。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

2、新型工程类型是原承包合向中工程类型的原因

A、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这种变更可能意味着承包商要重新更换已进场的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甚至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械设备,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为此增加,索赔因而不可避免。

B、当原合同中无此工程类型时,工程量清单中不可能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协商,原有的招标成果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这种变更会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二)、工程变更的审查与管理

工程变更的审查

承包商在变更工程的审查过程中应本着保证质量、加快进度、提高效益的原则来确定工程变更的可行性。该变更是否是因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是因设计变更而使得某些工程内容被取消或因设计变更或技术规范改变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或;是否是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是否是因规范变更而使得工程任何部分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在审查符合后提出具体、合理、实际的要求,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抄送监理、业主。

2、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工程变更的管理中,承包商应该着重注意工程规模扩大、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及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工程量增大时的工程变更。尤其是单价偏低亏损的工程细目,承包商应尽量降低该细目工程量的增大。

(三)、追加工作量

承包商应注意当工程规模扩大时,追加的工程量是合同外收入,追加工程量属于额外工作。这就使得项目功能增加、项目规模增大,此时承包商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接受,尽量要重新报价,构成合同外收入,以方便该工程竣工结算。

三、 承包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索赔的管理

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当前工程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中标,竞争压价夺标,中标合同价往往在该工程计划成本以下。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稍有疏忽,都有可能面临严重亏损的局面。因此,承包商不仅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经营水平科学管理,控制工程开支,严谨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发挥技术和设备的优势,通过自身潜力的挖掘来赢得效益,而且也应通过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工程索赔的含义

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对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权利。

(二)、承包商索赔管理的程序

索赔的提出阶段: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紧接着承包方应就引起损失的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干扰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收集证据,对干扰事件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和)工期延长计算索赔值。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3、并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最终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索赔的解决阶段,递交索赔报告后,即进入索赔解决阶段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2、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三)、承包商索赔管理的注意事项

索赔要抓大放小,对责任明确的事件要力争及时处理,避免一揽子解决。承包商要尽量避免以业主和监理的个人疏忽或过错而引起的索赔,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工程变更或者增加工程量的形式解决。

承包商要努力完成自己的义务,特别是在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上符合合同要求,不要留给业主和监理拒绝索赔的借口。另外要注意索赔的形式和时效。

在工程施工承包中,索赔是承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正当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通过索赔能使承包商在合同实施中的风险得到合理的再分配,使施工合同 中的风险分担程度更趋于合理化。因此,就承包商而言,寻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机会,以索赔工作求得增加收入,应作为一种经营上的管理活动。

结束语:

现代工程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是经过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承包商对合同的管理是否妥当已经成为承包商能否赢利的关键所在。

当前我国承包商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普及和加强法律观念;增强合同的索赔意识;把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全面研究国内外先进的合同管理和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把一切有利于承包商的东西充分运用于合同管理的实践中去,只有这样我国的承包商才能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 王天翊,《建筑合同与索赔法律实务》、人民法院出版、2003版。

2、 赵德先,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思考,2004。

3、 何伯森 著译:《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04月。

第8篇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在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是一样比较重要的内容。所谓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之间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合同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不过在这一系列行为之中,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等,属于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而监督、审查等,则是进行合同管理的方法。但总体看来,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过程,它包含在合同订立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之中。简单来看,工程建设合同就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一系列协议。而合同管理,就是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并使双方受益。当然,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也会出现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形,但只要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即可;否则,很容易引起利益纠纷。(2)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主要特征:第一,影响因素较多。这种特征是与水运工程的复杂性有很大关系的,而且,不同水运工程的合同管理内容,以及合同管理方法也有一定的区别。此外,水运工程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如原材料的价格,施工现场环境的变化等等。这些都给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带来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第二,持续时间较长,对企业经济利益带来很多影响。一般而言,水运工程的建设时间都在两年以上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管理就要持续两年以上的时间。也正是因为其实施时间较长,所以工程的建设规模比较大,涉及的资金总量也就非常大。一旦合同管理出现问题,则很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3)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般而言,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剧本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首先,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经验丰富。不同的工程项目,其所涉及的领域往往是不同的。有的工程项目需要合同管理人员懂得经济、法律、工程承包等方面的知识;有的工程项目涉及到国际惯例、金融和贸易等方面的知识等等。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能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独立起草合同文件,并不断完善。其次,读、写、听、说能力较好。合同管理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与人沟通、交流。最后,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人员往往需要与业主、承包方、发包方和监理方等及时沟通、联系。不仅如此,他们还必须尽职尽责的处理相关事宜,以维护各方的基本利益。所以,这客观上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兢兢业业的开展工作。

2.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若干对策

2.1增强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由于我国曾经实行过较长时间的计划经济,因此,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于合同管理的,所以,增强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律意识,就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首先,双方可以学习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了解基本的合同管理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其次,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教育。部分员工由于工作责任感较差,不能切实落实合同管理上的内容。在进行职业教育之后,能降低这种不良现象发生的概率,提升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最后,发包方和承包方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2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第一,应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不同的水运工程,一般来看,合同管理的实施步骤也是不相同的,所以规范合同管理的实施程序是第一步。这可以通过协调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经济利益来完成,在规范了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之后,承包方就按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开始施工。第二,建立文档系统。每一项目设立专门负责人,对相关的合同资料和工程建设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并进行一定的分析,最终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以供发包方和承包方参考、利用。不仅如此,这还能为合同管理提供事实依据。(2)制定合同变更的程序由于水运工程的建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而,事先制定合同变更程序也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快速处理合同变更的事宜提供模板,还能作为索赔的一个重要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工程变更占合同变更的一大部分,因此,在制定合同变更程序时,应将工程变更作为重点。在这里,就需要对工程的变更价款进行详细的计算,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责任。不过,合同的变更程序需要监理方、发包方以及承包方共同参与制定,在协调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出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维护各方利益的合同变更程序。

2.3严格控制材料使用费

严格控制原材料的使用费,也是强化合同管理的一个方面。由于水运工程的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因此,原材料的成本费占据工程项目的很大一笔支出。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应做好检查、验收的工作,通过了解原材料的型号、规格和质量等,掌握原材料的具体情况。另外,对某些一次性费用支出较大的原材料,可以进行材料调差。这能在很大程度上使材料得到充分利用,相关的费用支出得到较好的控制,维护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

2.4施工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投标阶段对投标价的控制不同的工程项目,业主往往采用不同的评标方法。就当前情况看,主要有最低报价中标法、评审法和无标底评标法等几种。因此,施工单位应研究每种评标方法的报价技巧,争取在提高本单位中标率的前提下,将投标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例如,针对最低报价中标法,施工单位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与其他单位竞标。(2)与业主签订合同阶段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结合施工单位、业主等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尽可能保证合同的公平性、有效性。第一,对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因素,应进行全面预测,使合同双方在风险发生之前明确各自的责任。第二,严格执行会审制度。防止业主寻找人签订合同,而规避自身责任的违规行为。第三,注意预付条款和违约条款。这能在一定程度上防范给施工单位带来的各种风险,同时,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3)施工阶段对施工成本的控制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后,施工单位应定期跟进合同条款的落实进度。一旦发现尚未履行的条款,单位应及时与业主联系,并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此外,施工单位可以建立台账制度。这能帮助施工单位掌握工程的施工进度,并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各种费用,降低施工成本。(4)各阶段不同人员的交底在投标阶段,施工单位应选择经验丰富的报价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应让报价人员对业主的招标采购方案,以及关于业主的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以便报价人员采取恰当的竞标方法,并以合理的价格中标。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原材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要求详细列出,并要求材料采购人员认真阅读,保证所采购的原材料质量合格。在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要求项目部人员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条款,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

3.结语

本文首先就水运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基本含义、主要特征,以及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了简要论述。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如何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出了若干对策,其中,关于施工单位如何加强合同管理的策略,笔者作了较为详细的阐发。希望本文的分析能为企业解决合同管理上的问题,提供一些参考意见,提高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质量。

作者:宋烨 昌红梅 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严盼盼,郑艳婷.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17-117.

[2]李振新.浅谈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华章,2011,(16):330.

第9篇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现代化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与合同的作用价值息息相关,合同本身的约束性及有效性极大地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而针对各行各业的企业,合同具备的意义不同,但却都是维持经济活动有序进行的根本。本文对当下市场经济环境的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索,以供参考。

关键词:

企业;深化合同管理

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将自身作为其中的当事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设定、履行约定义务,其中有变更、转让、接触、终止权利,而合同则起到一定的审查、监管与控制作用,这是当下市场经济的一种外在表现。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够为企业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而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都以其为基础,共同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成果。一旦合同的制定与管理简单粗糙,那么就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是致命性的打击。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1.合同管理的内在含义

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离不开合同的管理与约束,依法维权是企业保障自身经济效益的根本途径,深化合同的管理,提高管理有效性,就必须对合同管理的内在含义有更深刻的认识。

1.1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的建设工作是企业合同管理的根据与基础,其管理有效性依赖制度的完善。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制度规范下合同执行实施的有效性,就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企业内部需要设立相应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岗位,详细分配合同管理的职务,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并通过科学有效的评审程序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只有保证切实可行的制度作为指导,强化严格的执行操作过程,才能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才能达到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的目的。

1.2签订依法有效的合同

合同的签署需要根据一定的规范操作,合同双方必须在签订过程中保持谨慎与仔细,确定合同签署的目的性,预防审核过程中各种含糊不清语言的误导,最大程度预测合同签署后有可能出现的变更等各种情况,进而强化合同可操作性。在具体的实践中,企业签署合同时,除了需要做好主体资格审查以外,还要针对法人与其他组织等各方面信息进行了解与核对,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后再签署。

2.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

首先,在签订合同以前,企业需要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如对方的资信调查,有关合同中涉及的各种事项,合同双方都要有明确的认识,比如对方是否具备有效的经营资格,或对方履约能力情况等。其次,合同签订需要遵循《公司法》《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其中的各项权利、义务、履行能力、约定事项都要清楚全面的了解,预防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或合同无效的情况,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提议事项都得以有效完成,以实现双方合同签订的目标。再者,企业合同签署需要满足自身的经济利益,与此同时,在特殊环境下还应适当做出一定的让步,确保对方的利益也得到一定的满足与实现,才能加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是有关对外合同的签署必须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进行,如果出现了委托人,那么必须经过有效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其他任何人都不具备法律效力。

3.当前我国现代化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深化合同管理符合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发展与需求的情况,如今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多元化的市场影响因素也使得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了更多的共同利益与目标,通过合同的手段能够确保其共同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但由于我国具体国情及经济发展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国当前的现代化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3.1企业管理者本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

目前,我国有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法律意识也相对薄弱,这不利于合同监管工作的开展,也难以将合同的深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而企业中各机构配备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没有树立正确的企业观,将工作重心放在合同的签署上,忽略合同任务的履行,严重影响企业生产、销售以及后续服务的一系列任务。

3.2企业合同的定理不成缺乏相应的严格审查

当前,我国出现了一些企业在完全不了解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下签署合同的现状,这就导致合同签订后出现无法履行的情况,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3.3企业合同签订与管理的过程流于形式

我国一些企业管理者在签订合同时,尽管其步骤均遵循合同签订的规范,但对应的内容编制却不规范,在合同中任务文字表述等方面审查不严谨,甚至出现签约不正式、把关不严格的情况。此外,在合同履行期间一旦出现变更或解除时,就会导致各种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3.4企业合同签订过程的监管工作不到位

一些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尽可能避开政府的监管,出现“阴阳合同”的情况,于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就会产生各种与其中事项不符的情况,导致合同的约束作用消失。在“阴阳合同”当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其中的事项与义务,而重心放在外部的检查上,所以各种补充条款都需要私下进行,这严重违反国家政府对合同监督与规范管理的要求。

4.企业深化合同管理的策略探讨

4.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注重合同的高效运行

首先是强化合同管理的意识,企业内部要加大对《合同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同时强化审核,最大程度降低交易的风险,预防出现事中、事后签订合同的情况,积极引入高科技信息化技术实现上线管理形式,以提高合同履行的掌控权。其次是强化合同的服务意识,做到简化合同审批流程,尽可能提高签约的效率,企业内部的管理层与执行层之间提高沟通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加强前期的介入指导,保证企业从选商、签署、执行和维护的过程科学化,发挥好合同的纽带作用,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尽可能避开政策的改变而对合同内容产生的影响,做好合同系统后期的维护工作,确保其得以正常运行。

4.2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企业要坚持严格审查、细化条款、精细管理、稳定执行的原则。首先是严格资质、合同文本、付款条件以及信息录入的审查。其次是采用标准文本细化对合同条款的审核,以预防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再者,精细基础的资料管理,针对合同履行的情况记录验收情况,根据单据的各种类型和数量,明确验收单中合同管理的具体范围,强化管理,积极履行合同立项、申报、签订、履行与付款的各个环节,强化合同系统的建立与保存工作。最后是确保合同管理人员的稳定性,避免多次的人员更换情况,针对岗位变动引起的调整要积极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做好交接,保证合同的履行的延续性。

4.3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注重过程动态监管

企业应积极推行合同履约季报制度,通过制度的推行实现履约各个环节的有效性及衔接性,预防出现合同履约不及时、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以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对合同的动态化监管力度,比如定期开展合同的半年检查制度,对如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等基础工作管理进行检查,重点突出合同履行时形成的各种资料,将其整理为检查报告,并及时整改其中存在的问题,动态化跟踪问题的解决进程。推行合同履行专人复杂制度,根据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派专人管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责任落实到个人,提高工作人员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另外,还要加强对合同后的评价管理,定期开展合同的统计分析工作,详细剖析与评价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完善合同管理检查机制,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可靠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1]高荣和.关于企业深化合同管理的初步探索[J].经管空间,2011,13(14):60-61.

[2]杨秋存.企业合同管理需要深化[J].中国石油企业,2015,21(09):67.

[3]李丽.完善合同履行监督 深化企业合同管理[J].经济师,2012,12(03):77-79.

第10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4701

1市场经济下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少缔结法律合同的正确意识

石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涉及到为数众多的贸易交易,但是因为企业自身缺乏积极正确的法律意识,缺乏对自我的法律防范意识,导致在签署法律文本的同时会有很多的漏洞出现。即使在用口头合同或者补签合同,以后还是会存在法律合同方面的纠纷。石油企业在行政公章方面也没有很细致的管理,如果发生相关的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如果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书面合同缔结,那么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法律风险,石油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署的时候,如果对于合作方没有进行很好的了解,就盲目的签了合同,这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也会随时倒是破产的可能。所以,一定要都了解好对方的实际情况后再去看是否要签合同,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石油企业管理者对自身和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石油企业法人会去为某些私人关系去担保,如果遇人不淑就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损失,更有甚者会让企业陷入社会形象遭到损害的泥淖当中。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就不要轻易许诺承接担保,尤其是对于贷款担保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贷款担保一旦出现问题,那么企业不仅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带来了信誉和不良的影响,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石油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为对于合同中的事情会有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中的内容,这通常要求施工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如果不记录不仅会延误工期也会对向各相关单位和负责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只有认真负责的执行,才能保证了合同顺利完成,从而避免了很多会出现的问题,

2市场经济下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合同管理在当下石油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行更为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措施与制度建设。

2.1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

合同管理的制定工作必须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必须实现量化管理流程,培养石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用法律风险意识以避免合同管理纠纷,以有效的方式来保证企业在合同在签订和执行时都能有效的运行。石油企业在实行合同管理方案时,要做到按照流程走,明确权责划分,分清管理层次,最大限度避免让企业陷入合同纠纷当中,并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的正常运行。随着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管理方案,不断规范企业对于自身合同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石油企业的规范化,使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石油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2.2加强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培养合同管理的水平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通常他需要非常专业并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人才来管理。

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教育与宣传培训,要就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具体执行的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研究及理论学习。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者在合同条款编订、审核及研究工作中的实际水平,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在签订合同时有较高的签约水平,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只是来为企业进行良好的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养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帮助了企业。

3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石油企业推行合同管理方案对于企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快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为石油企业加快发展和更合理化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石油企业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合同在签订、履行等等。如果只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业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是很难达到企业石油合同管理要求的,所以还要从内部来进行管理。石油企业通常都是国有企并且规模都非常的大,每年要对外签订大量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等,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合同服务等。因此,加强石油企业对的合同的管理,对于石油企业经营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1)有效的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对于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极大的帮助,不仅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可以避免合同漏洞等。

(2)加强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提高了合同的履约

率,也对企业的口碑和信誉有着良好的提升作用。而对于石油企业而言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履行合同才是更重要的下一步。

(3)加强企业合同的管理,使石油企业从签约前的立项到修订,以及最后的项目验收和监督等都有了质量的保证。

(4)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防止经济纠纷合同是有着极大的帮助的。由于很多合同纠纷都是油各种原因引起的,所以对于条款中表达不明确的、含义模糊的一定要进行仔细地阅读和更改。只要加强石油企业这方面的管理,就会提高企业执行合同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很多合同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合同管理在石油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描述。总结了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加强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只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并且实时的调整相应的对策来更好的发展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就可以为石油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口碑信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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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长益.石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规范资信验证工作[J].江汉石油学院学报,2007,(03).

第11篇

合同作为体现签约各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通过合同来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内容;同时,合同也是建设项目档案的重要组成内容。保证合同归档文件的真实性,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出发点。

而若想在项目档案验收过程中对相关的合同管理进行有效审核,审核员应当对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形式及相关内容等方面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本文以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相关的标准及规范中所提出的合同管理要求,结合近年来我们参与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经验与体会,对如何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予以初步探讨,希望有助于深化各方面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认识。

一、合同及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在讨论合同管理时,应当理解“在合同法甚至民法上,协议基本上是合同的同义语”,由此可见所谓 “合同”与“协议”的含义本身就具有是在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如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商所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的法律行为,同时,合同除了表示出一定的法律行为外,还可以表示由此种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当我们在对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时,应当注意到关于合同的内涵含义,所以,当进行项目档案验收时,对以“合同”、“协议”、“备忘录”等名义出现的文件,应当都按照合同来对待,体现了建设项目过程中建设单位与参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与相关单位(一般为企业)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及所应当承担及实施的法律行为。

进一步而言,当我们在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只要是属于以上所述“合同”类型的文件,都应当注意其是否体现了合同所应当具备的法律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因此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实质,体现出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 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控制能力,而通过对合同管理情况的审查,可以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予以公正的评价。

档案与其它信息系统的最大区别之一,在于不仅可以提供真实的信息,还在于可以还原其在归档时的原始状态,可以实现回溯性查找。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进行过程中所签订的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以及职业卫生(劳动卫生)评估、安全评估等合同文件(合同档案)成为评判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活动是否依规进行、合法有效的依据。

二、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相关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化管理环境已经基本确立并且仍然在不断完善中,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是保证建设项目能够实现建设目标的主要手段,为此,国家相关部门了一系列的标准及规范,以达到对建设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需要执行的标准及规范予以充分认识,才能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自觉有效地执行相关规定。这些需要关注的标准及规范主要有:

1.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是使用最为广泛的标准文件之一,在DA/T28中做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6.8 合同要求

6.8.1建设项目中各方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可在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中明确。也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6.8.2 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设计合同中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包括必须套数和主管机关要求套数),以及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凡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单独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

6.8.3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

6.8.4 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文件审核和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

DA/T28中的这些条款,对编制竣工图及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所应当承担的合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

2.在2015年,国家档案局和国防科工局的《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中,也对此做出了相应规定:“建设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与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相关单位的项目档案管理职责及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职责、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标准、归档套数、归档时间及违约责任。” 该规范性文件还进一步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支付合同款前,应审查参建单位的项目文件归档情况,对于未按合同(协议)要求提供项目档案(文件材料)的,暂停或不予支付。”

另外,在《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电子政务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实施。实施机构在项目建设初期通过制定归档制度、业务规范、合同条款、开展培训、交底等方式,对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项目进程,对电子政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单项工程验收、合同验收时,应同步进行档案验收。”

对于项目档案验收的专家来说,掌握这些标准、规范性文件对合同管理的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三、审查建设单位合同管理时需要关注的内容

那么,在审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状态时,应当关注哪些内容呢?或者说通过哪些方面的审查来评价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状况呢?结合我们在建设项目验收中的经验来看,在评价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状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建立起合同法律关系的资质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在签订建设项目合同时,如果对参建单位的资质有相关要求时,则应当对合同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不具备所要求的资质,则导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例如,承担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参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招标资质,如其资质证书规定其只拥有机电工程招标资质的单位,就不能承担土木工程的招标项目;如果要求具有相关的保密资质时,也需要其提供相关的保密资质证明文件;或者应当是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的项目评估,就不能由仅仅具备乙级资质的单位来承担。

2.建设项目合同文本的有效性方面

建设项目合同文本指具备相关资质的参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是否具备让合同(协议)产生效力的要素。如果合同(协议)文本不具备合同(协议)产生效力的要素,即使是签订合同(协议)的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合同(协议)同样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这种让合同(协议)产生双方所希望的法律效力的要素被称为合同(协议)的“生效要件”。

一般来说,合同(协议)的生效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a签约双方具备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如具备相关资质;

b合同(协议)表达了签约双方的真实意思;

c合同(协议)生效的时间;如在合同(协议)规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的条款,但合同(协议)的文本中却没有签字时间;

d合同(协议)所规定的条款不符合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的要求或内容时,其合同(协议)实际上也属于无效。

当然,导致合同(协议)无效的表现形式不止以上方面,但就我们的经验看,这几个方面是在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对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时,经常出现的导致验收组专家对合同(协议)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的方面。

3.建设项目合同的整理组卷方面

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包括对项目档案的管理在内,因此,考察建设单位合同档案的整理、组卷,也是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主要内容。通过查看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同样可以反映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的情况。

查看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时,不仅要查看以上的内容,还应当对合同文件划分、组卷等案卷质量的进行查看,主要考察其整理组卷是否符合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如是否与相关活动产生的文件一起组卷、合同的附件(技术协议、备忘录等)是否与合同合并组卷等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归档的合同应为原件。

四、建设单位合同归档制度实施情况

在考察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时,除了考察其合同档案的案卷质量等方面,还应当对建设单位是否执行了相关标准或规范提出的合同管理要求情况进行考察,如相关标准规定:建设单位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宜做出专门的归档文件内容,规定相关的项目文件收集整理条款,条款中是否提出了对建设项目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一、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工程合同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由于目前施工合同备案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施合同的内容不够详细,管理不到位,履约效果不甚理想。工程建设领域要建立和执行合同管理制和招标投标制,用合同和招标竞争来控制建设过程,包括工程造价。

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含义

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施工单位依据在工程招标阶段的投标价格,并考虑现场的变更签证增加部分、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造价管理大多是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算分析。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使得工程在实施阶段,或者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

(二)现行造价管理中,占十分重要地位的合同管理还未完全规范和法制化。一方面,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如工程款的支付往往就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等情况。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四、项目建设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所谓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工程材料方面主要有立即变更、用完变更、某批变更、择日变更、累计生产数量变更等等。对于立即变更,我们需掌握有关设备材料的未来供给的情况,这样才能有效执行立即设变工作;对于用完变更,我们需掌握项目工程中的设备材料等需求状况。以便及时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的分析,有效控制造价。

(二)工程施工时材料及设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工程施工时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

五、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1、合同条款的内容应当非常详细,把责任和义务都交代清楚,这样都为双方提供便利,而且可以防止由于规定不清而出现纠纷"。

2、要有清晰明了的合同条款,各种规定都要清晰,而且在条例中,能用定量词汇的就用定量词汇,切忌使用定性词汇,避免出现纠纷而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3、要对可调合同款的各项费用做出明确规定,比如人工费、材料费等在什么情况下可调,哪些情况严禁调整。

4、合同签订前,必须由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甚至公证,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5、要对合同进行仔细的确定,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合同进行仔细核实的审查,确保合同条款是否严谨,内容是否详细,避免由于合同条款不清晰或者内容不实而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二)加强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也会有一些变化,这就发生了工程变更。工程的变更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这些变更的发生会引起工程量、施工进度等多方面的变化,将对工程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或控制工程变更的发生。如果必须进行变更,应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在施工阶段加强对变更的控制,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

(三)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在施工阶段经常发生,这是无法避免的情况。众所周知,频繁的工程变更容易引起工程造价的波动,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很大的麻烦,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工程变更,为此,就必须要健全初步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变更的权限范围,以便于加强对工程总造价的控制。

(四)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

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承包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承包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承包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结束语:

要想做好工程造价,其基础就是要做好合同管理,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以及项目完工之后结算工程造价的直接依据,因此作为工作者我们应该熟悉合同的内容,在意识上重视合同管理,同时完善合同台账管理,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高效的完成。

参考文献:

第13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合法权益;改进对策

洲头咀隧道系统工程项目是连接广州市海珠区与芳村区之间的重要通道,全长约2200米,其中过江段为沉管隧道,两岸地面部分为明挖隧道及立交桥梁,该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4亿元。笔者有幸全程参与了项目合同的编制管理工作,仅就合同实施过程的一些问题提出经验和思考。合同管理一般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宏观合同管理;其二,是微观合同管理。宏观的合同管理,是指工商管理部门抑或是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等行为,所进行的组织、监督、指导与核查等,从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合同的依法履行。微观合同管理则是指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或其设立的相关机构,通过签订与履行合同的行为,所采取的策划、核查等一系列活动,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宏观合同管理和微观合同管理构成了合同管理的两个主要方面,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前者体现在有关职能部门的范文制定、行政执法管理等;后者则是指具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为了公平、公正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从合同条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入手,开展规范、系统、科学化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小、做实,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合同管理发生的问题一般都出现在施工建设的中期或者后期履行阶段。由于合同是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产生的,所以合同前期阶段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签订阶段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1.合同签订前期需对建设项目的重点、难点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的预估

并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以保证项目合同双方可按合同约定解决难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于项目风险,洲头咀隧道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就考虑了项目建设期长,以及当时经济增长快、建材价格上涨幅度大的因素,特别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合同设置主材可调价条款,并明确约定可调价的材料、调价范围、调价公式等。由于对这一价格涨落风险在合同中进行了预先约定,在项目建设期间遭遇材料价格变动时按合同约定调整材差,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此外对项目的重点难点,也需在合同签订时做充分谋划,防止承包人把难做工程低价转包、分包出去,降低工程质量。在签订该项目监理合同时,由于水下监测是水下隧道监理的重点难点部分,合同中专门单列了一个章节,对水下监测的技术要求、专业人员配备,成果提供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并把监理费用支付与水下监测质量、进度、专业人员进场等进行挂钩。该措施促进了监理公司按合同要求严格提供相应服务,保证隧道沉管水下安装环节安全、保质实施。因此笔者认为,在前期合同签订阶段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的关键节点、难点和可能发生的风险作充分评估,在合同中加以分门别类、明确约定,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阶段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前期考虑得越充分、约定越明确,对合同执行越有利。

2.政府投资项目合同霸王条款不一定对工程有利

政府投资项目为控制投资,规避政府风险,往往在合同中加入“霸王”条款,比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作违约处理,而因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施工,工期却不能顺延,承包人需通过抢工期措施保证工期等等,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承包人无法承受长期窝工的损失,或拒绝继续实施工程,或中途转包等等,最终使工程无法推进下去。吸取这些教训,洲头咀隧道项目在施工合同中对工期延误补偿开了一个活口,约定“除甲方批准外,延误工期不予补偿”。在合同执行中,部分用地由于征拆原因超过一年无法施工,经甲方批准后承包人获得适当补偿。有些政府工程的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工期很紧张,有些甚至是不可能实现的工期。例如,经常出现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工期条款“合同签订后起计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按照现行的勘察设计作业规程,勘察需要现场取样做室内试验的时间已经超过5个日历天,而设计按现行的ISO三级校审制度执行的时间也远远不止5个日历天。因此合同签订前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不同,科学合理地确定合同工期。众所周知,建设工期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高低,不同的工程项目因其性质不同,所要求的施工工期也不同。实践中,一方面有的发包人出于各方面的因素考虑,一味地强调要缩短工期;另一方面,有的承包人出于私利,为了降低成本,不惜代价只求快而省略了质量,有的甚至偷工减料,其结果必然会给后期埋下严重的隐患,更有甚之造成重大事故。所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出发点,确定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切实避免工期不合理带来的无效合同。

二、合同履约阶段存在的问题

1.应该及时变更的合同没有按规定及时变更,结果必然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变更不够及时,对后期工程推进及结算收尾影响较大。工程合同变更原因主要有;设计深度不足,合同主体变更,价格浮动变化等等,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变更是需要控制的,也是可以控制的。合同中变更控制应侧重在:变更提出依据是否充分?变更方案是否合理?变更费用是否符合造价约定?变更权限是否突破规定范围?变更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人?合同变更管理条款的设计是否合理,直接体现了项目控制能力的强弱,间接体现了项目管理能力的强弱,最终体现了建设管理团队的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洲头咀隧道项目的个别附属工程由于工程收尾阶段赶工期,变更的依据没有及时完善,导致工程结算阶段变更依据不足,需做多次补充资料,说明和证明材料,有些变更最终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只能作无效变更,施工企业承担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变更,必须遵循先批准后实施的原则,对实在来不及办理变更手续的,也要及时完善变更依据,及时签订补充合同,及时对合同进行调整、修正。在项目建设中根据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乃正常之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许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忽视了及时变更这项关系后续工作成败的事情,结果造成日后缺乏变更依据,给项目造成损失,后悔莫及。

2.应当及时发出的会议纪要、各种信函等没有及时按照要求发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某一事项的预告、提醒,以及各种会议纪要等,要及时送达项目各方。这是取得签证的方法,也是合同动态管理的工作内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项目管理人员不注意这些具体工作的落实,造成项目过程资料缺失,后续工作推进缺乏依据,结算资料不全等。

三、如何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1.建立职权兼备、能够进行全过程专业管理的合同管理部门

合同因其本身的特性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成为一种特殊的工作,既不同于生产、供应、物流、财务等业务部门,已不同于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等管理部门,因此,必须构建一个由法律、管理、经济、技术、造价、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草拟、谈判、签订、履行,以及纠纷的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的专业管理。

2.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

企业领导要根据合同管理对法律、建筑、计算机、预算、财务等方面知识的要求,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义务能力,思想政治觉悟比较高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合同管理人员队伍中。同时,要利用一切条件和机会开展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再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批在各方面都能够“拿得起,用得上、信得过”,紧跟时展步伐的企业合同管理专业队伍。

3.利用大数据平台,加速构建合同管理的信息系统

信息时代,各种数据千变万化,转眼即逝。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建筑市场也以令人目不暇接的方式在扩大,传统的信息交流手段已经落后,如果不能及时更新马上就会被形势所淘汰。因此,无论是建筑企业高层领导抑或是建筑项目负责人,都要对此有个清醒的认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利用现代化的大数据信息平台,掌握了信息资源,实时、动态地对各种数据了然于胸,谁就掌握了市场的话语权,就能够逐鹿中原。因此,一是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各方面的信息,链接大数据平台,力争做到信息共享,实时了解信息流的动向,从而能够举一反三,将有效的数据运用到具体项目中,最大程度地降低成本;二是要加强对项目参加方各种信息的管理,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只要是数据信息发生变动,都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责任人签字留档,为日后的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

4.对合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合同实施情况的检查,是项目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能够“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并杜绝风险,从而确保合同按预期设计推进。其一,要经常邀请相关各方分阶段、分内容、分项目进行通报,让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工程师以及分包商、工程小组等对项目落实的整体情况都能够深入地了解,使大家都有一个全局观念,共同为项目的进展、合同的落实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其二,合同管理人员要深入第一线,随时检查、了解和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发现工程变更要及时通过大数据平台进行通报,开展有效的管理。其三,要落实合同评审制度,组织相关责任人,对每一份合同都要逐一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少风险的发生概率。其四,要将防范风险关口前移,跟踪合同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存在隐患与潜在风险的项目;同时,对可能影响合同落实而出现的合同实施目标偏离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

四、结语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合同管理是关系着整个建筑项目能否按预期计划顺利实施的基础,同时也反映了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因此,笔者认为,要想保质保量地落实每一个工程项目,就必须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凡是涉及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重视,认真做细、做小、做实,高度重视合同管理,从而确保我国建筑市场科学、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小军.关于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现代商业,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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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清玲.关于公路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思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8)

[4]贾孝良.浅谈建筑上的合同管理.中国科技信息,2005(12)

[5]郝丽萍.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思考.中国科技信息,2008(7)

第14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第15篇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合同管理 预防性合同 救济性合同

 

“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