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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强化巡查执法,确保活动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局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是报请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应急管理机构。目前,该机构已经基本组建完成,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二是根据赣府发〔2012〕8号文件精神,以及部、省厅、市局关于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局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汇报,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的7条意见、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截止目前,各条贯彻落实意见基本落实到位,其中:由我局草拟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切坡建设管理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发生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下发。三是抽调各股室工作人员组建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小分队,并为小分队配备了各种基础装备,应对地质灾害突发事故。
二、完善体系,抓好落实
根据需要,我局年初就调整充实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名义制订下发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全市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也分别制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汛前,认真组织人员和力量,分片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并建立了档案。汛中,严格落实汛期地灾值班制度,从4月1日—7月15日,实行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一旦出现暴雨征兆,及时会同气象部门发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手机短信;一旦遇到持续降雨,及时分片组织人员开展地质灾害督查;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及时启动速报机制。今年汛期期间,会同气象部门联合气象与地灾信息8次,发送防灾消息10000余条。汛后,紧密依托12.4全国法制日等重大节日,及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进万户活动这一载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其中:在李宅中学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讲座,参训人数达100多名,涵盖了政府、村委、教师、学生等各个层次。
根据省文件精神,我们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现将贯彻落实和排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安排部署了2012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了责任意识,健全防灾减灾措施。“1.31”磨溪地震后对全市地灾隐患点进行了全本文来自面的排查,确定了监测人,发放了明白卡,落实了责任人。结合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县(区)防灾责任制,及时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努力使地灾隐患点逐年减少,确保汛期或突发地灾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认真排查,摸清情况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根据省厅检查组指示,我局再次向县、(区)政府及园区管委会提出书面要求:对属于必须组织避让搬迁的农户,要立即动员搬迁;对学校、公路、水利设施等,能在今年治理的,应制定规划,落实资金及时采取治理措施,不能在今年治理的应落实监测措施,责任到人,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同时,根据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制定了“遂宁市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方案”,以明传电文发至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求全市各级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防治能力。四、落实资金,保障经费五、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落实责任,深入督查,确保工作落实。(二)加强对全市7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加大排查的广度和深度。(三)按照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将宣传普及到社区、街道、学校、乡、村、社,落实到最基层的干部群众。(四)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预案的公示制度,真正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五)继续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深入落实防灾预案,落实“两卡”到监测人和人民群众;普及安装裂缝报警器和滑坡伸缩仪,提高防灾预警的科技含量。(六)抓好申报项目跟踪,协调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七)加强汛期地灾值班。
严肃纪律,坚持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水利、气象部门的沟通,积极收集地质灾害灾情,及时准确上报,确保信息通畅。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经镇政府研究,现将《__镇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地处大别山区,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风化严重,山高坡陡,断层发育,在降水和地表泾流及人类工程活动(修建公路、切坡建房)作用下,易形成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次为河流岸塌。尤其是汛期多发、突发。2005年我镇“51”“92”,2006年“726”发生了大量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造成多户房屋倒塌,村、乡公路多处受损,交通中断。
根据省、市、县调查统计,我镇在册主要地质灾害防治点有2处,__社区杨术冲不稳定斜坡和戴家河村马鞍山滑坡,列为2014年重点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贯彻“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有关规定和《__山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__政办[2014]22号)文件精神,制定《2014年__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5-9月份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集中强降雨或长时间连续阴雨时段及其过后2-3天是重点防范时段。台风活动等其它极端异常天气时期,属动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产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2014年我镇地质灾害危害较往年仍不容乐观,防灾形势依然严峻,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综合我镇地质灾害现状、发生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分析,在未来几年,如不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可能有逐年加重的演变趋势。
1、我镇一些已发现的稳定性差或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强降雨季节,有可能重新复活。
2、人类新的经济活动可能会引发新的地质灾害。如村村通公路建设和农民切坡建房等都可能破坏岩土体的稳定,引发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全镇地质灾害预防的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局,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为镇分管领导、地质灾害所在村书记、主任、单位负责人。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按属地管理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负责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农村公路管养、水利、城建、教育等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地质灾害减灾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地质灾害自测自救的能力;加强对镇、村、组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测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要联系实际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作为一项教学内容,广泛开展“如何防范地质灾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活动。
3、建立汛期应急机制。抓好汛前调查、灾害预警、汛期巡查、灾害应急处理工作。镇国土根据气象部门的通知及时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国土、农村公路养护、城建等相关部门在汛前、汛期对重点防范区段和隐患点进行调查、巡查、监督。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工作,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向每一户受威胁的群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国土所的指导下加强对监控点监测、巡查,遇有重大险情及时上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或地段,及时划定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社区居民组根据实地情况,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强 行组织避灾疏散。灾害发生时及时上报,镇政府视情启动应急预案,在镇防灾救灾指挥部的指挥下,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迅速组织人员和财产转移,确保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4、镇政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在国土所的指导下,编制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抢险队伍,备足应急抢险物资,适时组织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应急预演,提高应急反应及救灾能力。
5、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重点巡查和应急调查。在重点防范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组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落实预防措施;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灾害危险区段(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各村、社区、要落实到具体的监测人员,签订责任书;具体监测工作由镇政府安排受威胁单位和个人负责,做好群测群防记录。
6、坚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各村、社区在汛期特别是极端天气要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准确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强化汛期定期监测和重点时段监测,做到汛期每周一次,重点时段每天监测一次或多次,发现险情及时向“镇防指”和镇国土所报告,接到报告后,由镇国土所立即派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多渠道筹措资金,防治地质灾害。镇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自然因素形成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或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8、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区新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对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先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勘察并治理,再规划工程建设。
六、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工程技术组、检查组: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险计划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工程巡查、人员财产安全巡查,并开展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地质灾害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3、抢险救灾组: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查灾核灾组: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5、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救灾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工作组及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二)防治方案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县指挥部报告,落实责任制,做好预警宣传,重点检查,管理到岗,突出“防”字。紧急情况时,镇指挥部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及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后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到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镇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及时动员受灾群众和受威胁居民及其它人员按预案设计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速报灾情。
(2)灾害发生后,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为了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市地处山区,丘陵与山地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93%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层岩性复杂,地质构造发育,盆地、阶地内膨胀土广布,地质灾害类型较多,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属省重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根据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4263.11km2,占国土面积的15.65%;中易发区面积6857km2,占国土面积的25.17%;低易发区面积10239.49km2,占国土面积的37.58%;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21359.6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8.40%,高出全省18.9个百分点。特别是受“5·12”地震及近两年暴雨、洪涝灾害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急剧增加。目前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51处,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为主,威胁全市22851户、94311人及78991间房屋、39所学校和多处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潜在威胁财产损失已逾26亿元,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将认识和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上来,认真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于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全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大力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0—2020)》整体部署,在“十二五”期间,争取将具备搬迁条件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搬出,最大程度的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水平;第三、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使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三、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调查评价。目前,全市已有七个县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汉台区、城固县、洋县、佛坪县要主动与省上沟通,争取上级支持,尽快完成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并将调查与评价成果作为县(区)人民政府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在科学详查的基础上,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抓紧编制完成市、县《市“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面指导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2011—2020)》安排,优先将受威胁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施避险搬迁。对于搬迁安置点选址,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新址避开和消除地质灾害。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对象的审查工作,切实做到应搬尽搬,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对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快开展工程治理。地质灾害治理要与基本农田保护、小流域治理、公路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规划相衔接,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应遵循和贯彻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筑节能等理念。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争跑项目并做好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输油(气)等重要设施及军事设施周边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群测群防网络
(一)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按照陕政发59号文件要求,在县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的基础上,其余各县(区)必须在三年之内达到“十有县”标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基层社区、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每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的防灾知识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其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要在今明两年内建立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要尽快投入使用,勉县、略阳、宁强县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须在今年年底前投入运行,其余各县(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在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实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相关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上游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要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通过联合监测预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全面开展动态巡查。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经常性巡回检查,每年要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并将排查结果及防灾责任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隐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基层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范能力建设
(一)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要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估,在矿产开发利用之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配套地质灾害防治治理工程。有关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应进行规划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要主动与驻汉各地勘单位协调沟通,争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建立与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监测、应急管理和技术保障队伍,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水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市级专家库的作用,加强对县、镇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务、职称等方面给于政策倾斜,要按照行政国土面积和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合理配备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
(三)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要根据辖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的组织和建设,保证相应数量的技术人员;按照《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陕政办函〔2010〕142号)要求配置必要的应急车辆、通讯和监测设备,形成软硬件齐备的高效应急工作机制;要及时组织应急调查和落实抢险队伍,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做到“出得去、查得清、报得出、靠得住”,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范。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大力支持和推进镇、村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并适时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灾、险情的变化和发展趋势,紧急情况下,镇级人民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五)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技能演练;县、镇级政府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
(一)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县(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责任落实。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务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就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贯彻,并明确要求,全局上下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行职责,努力抓好矿山和地质灾害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镇均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编制并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明确了值班制度、监测预警制度、群测群防制度、灾情速报等相关制度,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了具体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各相关镇均能将市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及时至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等相关人员。同时,相关镇落实的100余名监测人员能够认真履职,并做好了相关监测记录。
(二)全面安排部署,狠抓地灾巡查。
召开了全市成员单位和相关镇地质灾害防治会议,分管副市长在会上做了详细部署。会后,我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和相关镇有关人员对山区镇和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并对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落实。
(三)积极组织动员,搞好宣传工作。
各相关镇结合今年的防汛趋势,请了相关专家对镇、村、组干部、监测人员和有关群众进行了专业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累计达330人次,确保当地干部群众识灾、防灾明显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和措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切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广泛宣传,群防群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和开发监管,不向非法开采经营者提供便利条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好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防治工作与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地质环境条件和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各村要根据方案认真执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灾责任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领导是关键,各村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抓好防灾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经费的落实,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工作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细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的责任和联系关系,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向社会公布,以便偶遇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保证联络渠道畅通,便于指挥和组织协调。
二、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仔细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点,务必设立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实处。
三、狠抓督促检查
镇自然资源所、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防灾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列入重点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检查一遍,检查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对自己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情况了如指掌,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四、做好气象预警预报
镇自然资源所会同气象部门在汛期(6—9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加强监测,进一步加大应急能力建设和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在地质灾害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防范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关键在于健全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由县、镇、村、企业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的日常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重点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值班电话:23578018)。进一步落实“四应有”要求,即: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二是进一步对防灾责任人、群众监测员进行防灾基本知识和监测技能的培训,使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和“四应会”,即:应知辖区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认真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中,业务加强培训,提高应急能力,应急队伍建设,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上。
七、加强地质知识宣传,提高防灾能力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组织分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宣传画和宣传册,在各学校、村、广场等范围进行发放、张贴、宣传、有效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八、强化相关部门的防灾责任
各村、各部门应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在思想工作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部署,措施更加细致。切实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附件: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附件
三班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班镇地处山区,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本着“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方针,制定防灾方案。通过落实灾害点监测、临灾预报、临灾应急、灾后抢险救灾等防灾救灾措施,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现制定地质灾害防灾方案。
一、地质灾害监测
1.监测为主:地质灾害点可采用简易监测法,以定期目视检查及安装简易监测设施二种。定期目视检查要求监测责任人必须定期对可能滑动本体采取目视检查,尤其在汛期、台风暴雨时,应检查被监测地灾点有无异常变化。安装简易监测设施要求在被监测地灾点敏感变化部位(如滑坡前或后缘裂缝中设立简易固定标尺或水泥砂浆观测其变化情况)。
2.监测工具:简易观测一般采用钢卷尺、皮尺、三角堰等工具。
3.监测工作制度:(1)监测频率。每年1—4月和10—12月为正常时段,每月观测一次;每年5—9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暴雨期间每日至少观测一次。(2)监测资料收集。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监测记录应及时上报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国土资源局,正常情况下每月上报一次。暴雨期间各村应及时向镇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监测情况。
二、地质灾害临灾预报
地质灾害监测的目的在于预报灾情。当群众、监测人发现异常情况、灾害前兆和险情时,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并立即通过电话或传真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三、临灾应急
当县政府临灾预报,宣布灾区进入临灾应急期后,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有组织地把灾民、财产撤离险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继续进行灾情监测,对灾情趋势进行预测,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的破坏作用,并在地质灾害前兆出现时制定险区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计划。
四、灾后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镇、村干部应立即发动群众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迅速进入灾区了解灾情,按速报制度要求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经获得的可靠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情况。
2.抢救受灾群众,帮助和医治伤病人员,把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
3.抢修被破坏的供水管道、供电线路、通讯系统,抢修被破坏的公路、桥梁和水利设施,保证生命线工作尽快恢复使用。
4.提出灾情趋势研究意见和防灾工作建议,计算筹集防灾救灾资金和物资。
五、职责分工
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
(一)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县地理位置和地形、气候特殊,自然灾害频发,水旱灾害常年存在。抗御洪涝和旱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始终是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关键性基础工作。近三年以来,我县虽然没有发生全县性的大洪大旱,但局部灾害仍然年年都有发生。为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分析形势,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要从形势出发强化认识。由于我县地理、地形、环境特殊,境内年际、年内降雨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洪涝和旱灾在任何年份都有可能发生。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雨季开始于月上旬中期,结束于月下旬中后期,雨季强度为正常或略强,高峰期较为明显,降水相对高峰期出现在月中旬末到下旬前期、月上旬末到中旬前期。预计登陆或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略多,约8到10个,夏季将有1个较强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可能发生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和地质灾害。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情况判断,今年大家要高度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病险水库及山塘的安全度汛;二是河道的防洪安全;三是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防范。
2、要从现状出发强化认识。近年来,通过大量水利建设,我县水利工程的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防汛抗旱工程体系尚不健全,整体防灾抗灾能力还相当脆弱,因此,防汛抗旱任务十分艰巨,大家一定要认清现状,摸清底子,以更强烈的责任感把防汛抗旱工作抓紧抓实。
3、要从大局出发强化认识。年是国内外经济形势较为复杂的一年,也是我县把握机遇、寻求突破,在全面融入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关键之年。全县上下正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先行先试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激情奋进,在建设“五区四地”的实践中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样的大背景、大环境、大形势、大任务对防汛抗旱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防洪保安工作的重要性也显得更为突出,各乡镇、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增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充分做好迎战洪涝旱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重点险工险段的安全度汛工作,不能有任何闪失,确保为全县集中精力抓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细致周密地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防汛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不留盲点、工程不留隐患。
1、狠抓汛前检查督查。各乡镇、部门在前段汛前检查中查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部署落实的情况怎么样?整改措施有没有到位,是不是存在仅仅停留在走走看看的情况?希望各乡镇、部门的负责同志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到位,特别是对各类防汛预案、物资准备、重点工程的质量等重点环节,一定要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对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确保安全度汛。县防办要重点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做到组织、工程、预案、物资、队伍“五落实”。
2、狠抓各类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制订和完善。完善的预案是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的重要前提。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做好村级预案、集镇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水库抢险转移预案、部门防洪预案等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切实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完整的防汛抗旱体系。同时,要突出关键环节,狠抓预案的落实,确保一旦需要,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发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这里需要突出强调两个方面问题:一是水库特别是非空库运行的病险水库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防汛直接责任人一定要熟悉预案,做到心中有数,绝对不能出现“汛情发生时想不到预案或预案不适用、甚至不知道预案在什么地方”等情况。二是对于村级预案,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请各乡镇会后立即重新部署村级预案的修订工作,切实摸清各村防汛实际情况,做好最充分的准备,一旦需要,确保拿得出、用得上、有实效。
3、狠抓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要求落实防汛储备物资的通知》05号)文件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保质保量抓紧储备防汛物资。要适应抢险的需要,增加防汛抢险物资品种,尽可能储备一些新设备、新材料。要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县、乡、村三级应急抢险队要扎实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实战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抓紧组建群众性防汛队伍。在这里要强调两点:一是对重点工程特别是水库、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度汛,必须确保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二是要切实建立能拉得出去的防汛抢险队伍,各乡镇要对现有劳动力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要广泛宣传发动,县级防汛抢险队伍由县人民武装部组织成立。
4、狠抓预警预报水平的提升。要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县级预警报系统的维护,确保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做好县级防汛指挥决策系统、卫星云图接收系统、雷达预警系统、应急会商指挥系统、商务领航业务平台等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和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用,实现县防汛调度异地会商、部分重点站点远程监控和乡镇水库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传输与接收,充分发挥现代化防汛抗旱软、硬件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和天气形势变化,认真做好汛情、灾情的监测、收集和分析处理。要加强会商和预警预报,及时提出调度决策意见,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确保防洪安全。要切实加强对台风、山丘区局部暴雨的动态监测,对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等平台,把有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通知到最基层群众。
5、狠抓河道清障和采砂管理。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私采滥挖现象,确保河道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会后要抓紧时间进行一次彻底的河道清障整治,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特别是主汛期内必须全面禁止采砂,所有采砂船必须靠岸锚固或起吊上岸。县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加密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县防指在明查暗访时要做好文字和图像记录,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6、狠抓水库山塘防洪安全。要全面落实水库山塘防汛责任制,落实好防汛责任人、防汛指挥调度、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四项管理制度”,这里所指的水库包括县里的水电站水库。根据《防洪条例》规定,已建水电站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经贸局审批后,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已建水库、闸坝、在建水工程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由其工程管理建设单位制定,并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即水利局审批后,报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接受监督。因此,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和权限,认真做好所管辖水库的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检查,合理审定汛期度汛计划,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对于水库建设和管理运行中的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度汛措施,必要时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要加强水库安全监测和坝体巡查,提前做好应对各种困难条件下的雨水情监测、防洪调度、下游人员转移安置、应急抢险等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山塘的管理工作,所有山塘要进行分类管理,对涉及到下游群众安全的要重点管理,落实责任人,制定抢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严重险情,要迅速启动水库抢险预案,及时通知下游群众转移。
7、狠抓抗旱准备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防汛抗旱作为一个整体来抓,既要能够防洪,又要能够抗旱。针对抗旱,要早准备、统筹安排。要深化旱涝急转的规律性认识,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上把两者有机地联系起来,科学认识,科学治理。要以县级抗旱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契机,深入推进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把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把解决供水困难问题作为抗旱工作的核心目标,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着力抓好旱情监测和蓄水保水工作,为可能发生的干旱储备水源,确保供水安全,努力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干旱时,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的原则进行水源调度,合理配置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分清缓急,确保重点,兼顾各方,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效益,确保防汛抗旱两不误。
(三)严明纪律,全力保障防汛抗旱工作顺利进行
防汛抗旱工作,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制,严明纪律,服从指挥,狠抓落实,在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物资上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
1、要落实组织保障。要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负责制。水库、地质灾害点、在建工程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而且要在这个月底前全部上岗到位,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对防汛抗旱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或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2、要落实措施保障。一是要做好工程准备,各乡镇要利用主汛期到来前的有限时间,对险工险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放在水库、地质灾害点、堤防、集镇防洪和在建工程。在排查过程中,要立足于防,切实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防汛预案的安排,把各种防汛抗旱的应急措施和建设任务落实下去。对排查发现的险情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二是要做好防汛非工程措施准备。针对近年来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各类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预演或抽检。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的要求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所需正常防汛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满足各级防汛部门的业务需要,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补充和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分级组建抢险队伍,并开展实战演习,提高应急能力。
3、要落实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不到位,是防汛工作的大忌,往往会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全县各级防汛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汛期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调三点:一是从月日进入主汛期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和各水库管理单位的防汛值班一定要到位;二是出现重要险情或进入防汛状态,必须要有领导指挥;三是要保持防汛抗旱信息畅通,按规范报送有关防汛抗旱信息。
二、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的同志工作很忙,同时也本着节约行政成本的精神,这次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今天一并召开。
大家都知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我县防灾减灾抗灾工作的重中之重,之所以重,主要是重在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大,同时地质灾害发生具有明显的突发性、多发性。我县自年开展地质灾害点监测以来应该可以说成效明显,大家今年一定要一如既往,抓好各项防治工作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里我突出强调三点: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摸清底子、掌握实情。我县构造线主要为北东向和北西向两组,控制着各地层和岩体的分布,大致以溪源——伊家一线为界,西部以太古代老变质岩为主,东部以中生代火山岩火山碎屑沉积岩为主。由于西部老变质岩风化强烈,风化土层较厚,这一特殊的岩土体结构致使大面积范围内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里心、溪口、濉溪、伊家、客坊、黄埠和均口等乡镇。从地势方面看,主要分布在河边和山边地带。据普查统计,全县共计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47处。其中滑坡234处(含32处不稳定斜坡)、崩塌12处、泥石流1处,威胁1653户8640人。根据预测,年初步掌握的危害性地质灾害点主要有:小学滑坡、滑坡、当然,还有一些还未全面掌握。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整治,特别要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两卡”发放不到位、不规范;地灾点监测方法、记录不规范;地灾点获救牌未修复;预案缺乏可操作性以及村一级未健全值班、监测、巡查、速报制度等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查明隐患,确定防御重点,明确防御责任,增强实时监测、指挥决策、应急反应能力。一定要有思想准备,充分认识地质灾害具有多发性、突发性的特点,切实从思想上、措施上、责任上落实到位,消除侥幸心理,作好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措施落实、成效明显。汛期是地质灾害的易发、高发时期,据统计,约70—80%的灾害发生在汛期。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关键,高度重视汛期地灾防治工作。
一是务必开展一次汛前隐患排查。要充分发动乡、村、组干部群众,逐点排查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周围、山区斜坡地带及交通干线两侧、水库库岸、矿山采空区以及已查明的隐患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并按时按要求将排查数据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二是务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要把防灾责任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到隐患点。对重要隐患点必须划定险区范围,设立警示标志,逐户发放防灾明白卡,制定群众转移预案,并在隐患所在村(居)、组,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务必完善地质灾害监测方案。要完善监测网络,落实必要的监测人员、监测设备和监测经费,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方要进行加密监测,做到及时发现,果断避让。国土部门要加强监测技术指导和监测业务培训。
四是务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乡镇和部门都要设立报警、值班电话,每个灾害点都要自上而下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不得流于形式或疏于管理。主要领导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发生灾害立即报告,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速反应,发生灾情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灾。
五是务必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抗灾能力。各乡(镇)汛前要印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单,国土部门要印发地灾防治知识宣传手册,制作地灾防治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必要的防治知识和应急抢险办法。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形成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切实履行防灾救灾职责,加大群测群防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只有思想认识提高了,工作才能出成效。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
二是要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健全领导机构,加强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不折不扣落实好防灾救灾必要的资金、物资和人员。要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对重点危险区要成立应急抢险指挥部,组建应急分队,完善应急机制。
三是要标本兼治。要扎实开展一次详细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和成灾原因。掌握实际情况,为做好防治工作打好基础,为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严格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进行,“防”要全面到位,“治”要科学合理。
四要形成合力。各乡镇、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部门要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交通部门要组织对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要做好防灾抢险人员、防灾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对旅游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加强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景区开放时间要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在游览路线和景点选择上,要避开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在进行旅游区(点)开发建设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初设阶段或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点的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标志。要建立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制。
城建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及民用住宅的规划管理,杜绝在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规划建设,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削坡建房和从事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要加强对原削坡建房并形成高陡边坡的民宅的监测,并实施必要的防治措施。财政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救灾防灾经费列入预算,统一管理上级及外援救灾资金,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民政部门要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协助做好抢救、医治、转移伤病员等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和灾后救济工作。
__村四组__寺地灾点属于滑坡,长约200米,宽90米,前缘厚达15米,裂缝为20公分,体积万余立方米,该灾害点为小型浅层岩质顺层滑坡,上面烂泥,下面泥夹石,一年四季都在滑动,危害程度属中等。影响5户村民共计房屋17间、人员20人、牲畜5头猪,约40万的经济损失。
5月25日上午,__乡在该乡__村四组县级地质灾害点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乡民兵应急小分队、乡卫生院、所辖行政村两委干部、监测员及灾害点群众共60余人参加演练。
此次演练现场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监测预警组、治安防范组、后勤保障等6个工作组。演练命令下达之后,随着警报锣声响起,演练拉开序幕。“广大村民注意了,本村地质灾害点已出现险情,请大家赶快离开……”监测员敲锣提醒村民撤离。指挥部接到警报后,立即指挥治安防范组迅速赶到村口封锁公路,应急抢险组工作人员冲进村庄,分别进入农户家中,疏导村民撤离现场,对一些年纪大的村民和小孩,应急队员就扶、背村民逃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群众全部疏散转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在临时安置地点,医疗救护人员对撤离的受伤群众实施紧急救治。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组织有力,预警与响应快速,达到预期目标,演练圆满成功。
演习结束后,乡长作了总结。他指出,只有常抓不懈、扎实有效的工作,并将防灾责任、防灾措施落实到实处,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才能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他要求乡村干部要全面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切实把地质灾防责任落实到一线和具体人员,建立完善地质灾害联动预防机制,扎实开展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强化应急值守和督查工作,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一)加强培训,提高水平。为确保这次应急演练成功,切实体现统一指挥、迅速、高效和相关部门协调的一体性,提前召开了协调会议。会议内容是:(1)介绍演练工作方案;(2)向当地群众讲解掌握地质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撤离路线等有关知识;(3)讨论演练方案实施的有关问题,征求参会人员意见,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群测群防意识。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和演练总指挥;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和现场总指挥;全体乡机关干部、__村干部和乡应急队、卫生院为小组成员应急演练工作组,并明确了各组工作职责,各司其责。
(三)周密细致认真总结。1.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演练工作结束后,领导组召开总结工作会,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针对演练工作方案在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疏忽和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工作方案。2.将应急避险演练过程在乡村干部大会上组织学习、推广经验。3.定期不定期开展组织地质灾害点群众再学习、再提高。
通过对地质灾害的演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了应急避险演练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体制建设模版,建立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群测群防体系有效运行。
(一)部分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了解太少,缺乏一定的地质灾害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治的能力。
(二)部分群众对应急避险演练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互相配合不够,参加的积极性不高。
(三)演练方案设想不到位,有待于更进一步完善和添置措施。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80%的国土面积为山地、丘陵,地质结构复杂,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地质防灾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防治地质灾害是实施**生态大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三最”目标,推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绝不能违背客观规律,以破坏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和局部的发展。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定,狠抓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确保防治地质灾害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和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负责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和治理。要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的网络,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要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灾能力。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市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风景区管委会都要设立地质灾害值班室,落实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并建立迅速、准确的信息反馈系统。
(二)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责任,会同建设、规划、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各类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审查管理和地质灾害治理责任的认定,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防治地质灾害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部门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和审查,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勘察设计审查和工程建设活动管理。计划部门负责项目审批,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组织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交通、水利等部门负责本行业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进行行政监察。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防治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编制本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严格规划编制,加强规划管理
(一)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地质灾害是城乡防灾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以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凡没有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应当限期安排或在规划修编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并在规划管理中进行有效控制。
(二)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关。从严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内进行除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以外的其它建设活动。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前,必须充分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的,或虽经评估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建设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上形成联动机制,防止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审备案的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部门要把严防地质灾害作为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与国土部门一道,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符合规划的,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未经国土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土地和建设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安全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主管单位,要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进行工程设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主体工程设计应考虑施工进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工程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相应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无证、越级、挂靠、出卖图签、代盖图章等违法方式,从事建设工程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工作。
(三)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做好完整的隐蔽工程记录,加强监测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层高、结构、体量和施工工艺等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基础稳定的参数。凡边坡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或支护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主体建(构)筑物施工;凡地下工程未完成或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地上工程建设。如施工中发现实际地质状况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或存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妥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投入使用。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防灾能力
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要加强对各区县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工作人员防治地质灾害的技能培训,提高区县防治地质灾害的能力。
Abstract: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human nature, acts of destructing the natural ecological balance are intensified. The ecological balance of natural is damaged seriously, and human-induced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ly frequently. The sudden loss of life and economic losses caused by mountain collapse, landslide, debris flow and other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The discussion on how to prevent and respond to unexpected geological disasters has a strong practical significance.
关键词: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对措施
Key words: unexpected geological disasters;prevention programs;response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147-01
0引言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10年上半年截止5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4175起,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4154起(滑坡2915起、崩塌927起、泥石流138起、地面塌陷142起、地裂缝32起),直接经济损失6.11亿元。可以看到,几乎每一天都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威胁人们的财产和生命。
1突发性地质灾害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突然发生的、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灾害活动过程的地质灾害。主要有火山、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岩爆、矿井突水突泥、煤和瓦斯突出等。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突然,前兆现象一般不明显,且多数突发性地质灾害活动强烈,所以预测、预报和预防比较困难,常使人猝不及防,造成严重的破坏损失。本文即针对我国频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进行探讨。
2事前防治方案
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特点导致其防治困难,并且往往成效不大。但是,尽管如此,我们还是需要共同努力,防范于未然,尽可能防止灾难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1 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治原则,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0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0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有别于往年,西南干旱、西北降雪、南方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出现,以及青海玉树地震等,使得突发性地质灾害(多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呈多发、频发之势,防灾形势异常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一些重要环节,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强化。
2.2 针对我国频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科学分析,寻找根源,从根本上开始解决山体崩塌――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的地质现象。例如采掘矿产资源活动中露天采矿场边坡崩塌和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表崩塌;道路工程开挖边坡过陡引起崩塌;水库蓄水与渠道渗漏导致崩塌;甚至是强烈的机械震动都可诱发崩塌。这些崩塌均是破坏岩体力学平衡结构。因此,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维护岩体平衡,避免山体崩塌。例如增大边坡角,降低采场或边坡的底部应力强度;使用废物填空采空区等。滑坡――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向下滑动的现象。例如修建铁路、公路、隧道等工程,常常使坡体下部失去支撑而发生下滑。我国西南、西北的一些铁路、公路就是因为修建时大力爆破、强行开挖,破坏岩体稳定,导致事后陆陆续续地在边坡上发生了滑坡。针对山体滑坡的人为诱因,我们就可以采取相应地防治措施。在工程活动之后,可以加喷混凝土、设置防护网等重塑边坡的稳定性以及控制工业废水的排放,发展水资源循环使用。泥石流――山区特有的一种自然现象。它是由于降水而形成的一种带大量泥沙、石块等固体物质条件的特殊洪流。它爆发突然、来势凶猛,具有很大的破坏力。虽然突发性地质灾害有很多种,但是引起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最根本原因可归纳为人类越来越多的工程活动违反自然规律,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特别是人类频繁改造自然环境,导致生态系统大气结构、土壤结构、水体结构以及力学结构等方面的失衡。因此,尽管我们无法完全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全球气候变化适应研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降低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
2.3 要增强全民防治意识坚持宣传先行,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全民对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提高各级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与自我识别、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防范、自我应急、自我救济的能力。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同地区可有针对性地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培训。
3事发应对措施
不管防治方案多么科学周全,还是无法完全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而一旦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幸发生,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3.1 个人自救当遭遇滑坡时,切不可慌张,专家建议最好是向两侧跑离,而不要顺或逆着山体滑动的方向跑,那样很危险。而当遭遇山坡整体滑动时,跑离还是会来不及,这时最好选择原地不动或抱住大树等物。逃离泥石流时,原理类似。迅速向泥石流沟两侧跑离,不可顺流而下或逆流而上。经过危险时刻之后,个人应及时自救、呼救,拨打110报警、122道路交通事故、120急救等保证人身安全,等待救援人员,及时通报灾情,避免更多人员伤亡和损失。
3.2 合力抗灾灾害发生地区应迅速组成现场抢救组、医疗救护组、治安防治组、交通管制组、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指挥,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员、财物等;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设置地质灾害现场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导道路交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发生地质灾害的原因进行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通过现场指挥部向当地政府应急委院会及国务院地质灾害调查组报告发生地质灾害的初步原因;最终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及安抚工作。
4结论
当地质灾难突然来临时,人类是那么脆弱。我们妄想征服自然,却常常被自然征服。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毁灭生命和财产的同时,也向人类敲响环境保护的警钟。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换取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无异于杀鸡取卵,涸泽而渔,最终还是不会逃脱自然环境的惩罚,甚至灭绝。因此,每个人都需要时刻谨记,保护自然环境。
参考文献: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三)工作原则
以为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林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以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或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
3、环保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区域内被毁交通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畅通。同时,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7、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答复和引导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9、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因灾受损的各种基础设施尽快加以恢复,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10、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做好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落实有关方面的项目资金。
11、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救灾应急款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后农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3、事发地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置、灾民的转移和应急救助等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的供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
(一)灾害的监测
各镇办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防灾预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在监测中发现危险时,须立即按预案制定的预警方式做出预警信号,通知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离疏散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共享。
(三)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四)“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灾害的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办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灾情,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度,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险情应急
险情应急指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在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险情时,即进入险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办,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办一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事发地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防灾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发地镇办和专业人员(专家组)建议,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二)灾情应急
灾情应急指地质灾害已发生,即进入灾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迅速派出由国土分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灾情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由区应急指挥部在灾情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预警监测,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同时,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不定期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国土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宣传与培训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五)新闻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办,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办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土分局备案。
本预案由国土分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关键词:碎石土滑坡工程 地质特性 预防
Abstract: landslide debris flow has become the primary natural geological hazards in many geological disasters. And in the human construction, gravel soil landslide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hreat to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he formation of gravel soil landslide engineering geological disaster is a result of the combined action of natural factors and human factors, including natural factors of landform and geotechnical properties of structure is the gravel soil landslide engineering geological disasters form the internal condition of the heavy rainfall and human engineering activities is the main factor of external cause.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th G city of gravel soil landslide engineering as an example, the engineering ge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and prevention of gravel soil landslide are analyzed.
Keywords: gravel soil landslide prevention engineering ge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P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致灾地质环境背景
1.1地形地貌
G市辖区总面积2195.702,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境内低山、丘陵、平原交错,属低山丘陵地貌。西北部属低山区,海拨标高300~700m,山地面积占辖区总面积57.5%,南部属丘陵区,占16.6%,其余为平原区。
1.2地质构造及岩土性质
G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与粤西山区的结合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大地构造以吴川―禄步―四会深断层为界,东属粤中坳陷带,西属粤西隆起带,地质构造褶皱与断裂形成了几组紧密的活动褶皱断裂带。区内花岗岩分布广泛,风化剥蚀作用强烈;石灰岩多处地方有出露,地下岩溶发育;西江、新兴江两岸及东南部平原广布第四纪软土层。
1.3人类工程活动
人类工程活动是引发碎石土滑坡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表现为矿山开发、城乡工程建设、农村削坡建房、水利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建设、抽取地下水等。
上述地质环境背景影响和决定了G市辖区碎石土滑坡灾害发生发展的程度,特别是4~10月主汛期,受热带气旋、风暴、台风影响,局部出现的灾害性强降雨天气,加剧了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碎石土滑坡灾害的发生频率,加大了灾害规模。
2. 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
2.1突发性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危险区:
(1)国道、县乡公路沿线碎石土滑坡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危险区
国道321线小湘~禄步路段、江禄线禄步~乐城路段,乐城~水南路段,国道324线南岸~白诸路段,南岸~大湾沿江公路路段、大马公路路段,世纪大道江口~金渡路段,由于道路沿线地质构造复杂,地形坡度大,开山拓宽公路造成边坡陡峭,岩层主要为含砂碎石土层、泥页岩、粉砂岩、板岩等松软岩石,经长期风化剥蚀,结构松散,稳定性差,易诱发滑坡等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321线小湘~禄步路段,324线南岸路段,乐城~水南公路“坛”路段,世纪大道江口~金渡路段是重点危险区
(2)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地表开采矿山剥离危险区
各露天采矿场,由于采矿活动,加剧了对植被和表土地层结构的破坏,易发生碎石土滑坡。
2.2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的形成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自然因素中的地形地貌和岩土性质结构是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形成的内在条件,而人类工程活动和强降雨是外在诱发的主要因素。
(1)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人类工程活动包括城乡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削坡建房、矿山地下(地表)开采,人工抽取地下水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日益增多,各种工程施工遍布城乡,各类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改变了原有的环境地质条件,岩土结构的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坏,岩土体抗拉抗剪的力学强度降低,导致岩土体边坡失稳,无疑将引发新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或形成新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由人类工程活动产生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目前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遏制,有加速发展的趋势。
2.3当前碎石土滑坡工灾害防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面还不广,不够深入,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对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意识不强,缺乏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的基本常识,防灾意识薄弱,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生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主动和行之有效的自救与互救应急能力不强。
(3)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防治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基层组织对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应急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4)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一些危险性大威胁人员较多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或进展缓慢,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运用机制尚有待完善。
(5)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既是一项行政管理事务性的工作,又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从应急组织、监督管理、信息传递,到现场调查、监测、预警,需要一支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业务知识能力的工作人员队伍,才能有效应对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因此,需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以适应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
3.防范措施、对策
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防患意识和防灾、避险、抗灾、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2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加强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险情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3.3国土资源和气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气象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提高局部强降雨的预测预报能力和准确率,及时气象信息,为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的预防避险赢得时间。
3.4加强组织领导和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各级政府、各政府部门应各负其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的巡查监测防控工作,形成组织领导有力、部门协调、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反应迅速、群众积极参与的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预防机制。
3.5严格审批制度,减少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对在软土区、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危险斜坡上进行修路、水利工程、建房、旅游项目、矿产开发、采石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和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最大限度遏制产生新的人为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隐患。
3.6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要依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把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为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抢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提供资金保障。
3.7落实突发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姚晓阳,杨小永,曾钱帮.碎石土滑坡工程地质特性及防治方案研究[J]. 工程地质学报. 2012(03)
[2]徐兴华,尚岳全,王迎超.碎石土滑坡综合治理及评价决策方法[J]. 吉林大学学报(地球科学版). 2011(02)
[3]许建聪,尚岳全.降雨作用下碎石土滑坡解体变形破坏机制研究[J].岩土力学,2008,29(1):106-112,118.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6.2通信与信息传递加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八、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关键词: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勘查方法防治
中图分类号: TD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由于我国很多企业的违规开采,极大的破坏了矿山的生态环境和地质水文状况,引起了矿山地质灾害的频频发生,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就必须要针对不同的地质灾害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一、矿山地质灾害类型
1、岩土圈层形变灾害
在长期的矿产开采过程中,由于大量的矿石被开采运送出去,就使得矿山自身的岩土数量和形状发生很大变化,导致岩土圈层结构严重失衡,这就极易引发诱发性地震、断层错位、地面沉降变形开裂、滑坡、泥石流,甚至是山崩等灾害,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与危害。除此之外,若采用不合理的矿山开采手段与落手的开采方式,常会造成矿山地下工程灾害事故的发生,如洞井塌方、冒顶、偏帮、鼓底、岩爆等。甚至有可能因采掘面不能维持平衡,即有可能产生岩石圈层应力突然释放,导致岩石破裂迸裂,并向坑内大量喷射、爆散,从而给矿山带来毁灭性灾难。
2、地下水位异变灾害
由于在矿产的开采过程中往往会挖掘到水位较浅的地下水层,若矿产生产过程中破坏到地下水层的结构稳定性,就会引起地下水位异变灾害。当在矿井的开采过程中突然挖掘到压力较大的地下水层,就会使矿井瞬间涌入大量水源,严重时会将矿坑填满,造成不可估计的人员伤亡。这种现象多出现于没有经过规范程序勘测而私自进行的开挖状况。除此之外,坑内涌入砂浆泥石、地下水漏失等灾害也会伴随着地下水位异变而发生,影响到矿区开采正常生产以及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3、矿体内因引起的灾害
这类矿山地质灾害常常是因为矿山地质环境改变后,一些偶发因素造成的突变性的灾难性后果。如瓦斯爆炸、煤层自燃、矿山火灾以及地热等。其中瓦斯爆炸是最为常见的灾害事故因素,这主要是由于矿产开采时没能做好通风设施而引起的。
4、矿山环境化学污染灾害
由于某些矿产在开采生产过程中会形成一定的废渣、废水或其他垃圾废物,若不能对这些物质进行合理处理,长期堆积下来就会对矿山造成严重的化学污染,破坏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主要体现在尾矿库溃堤、水土环境污染以及土地退化等几方面。无论是哪一方面的化学污染,都会给当地地质条件带来严重的危害。一旦灾害形成,再要治理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就非常困难了,因此矿山的环境化学污染危害是一种较为严重,影响时间较长的地质灾害类型。
二、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与主要问题
1、灾害发生的原因
1.1客观原因
矿山开采改变了原有的地质结构,现有开采技术有限,不论采用何种采矿手段,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本质原因。
1.2主观原因
国有企业转制承包煤矿、小煤矿和私营煤矿存在较多管理问题,安全隐患严重。这是矿山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2、现存主要问题
(1)未建立统一的数据信息资源库,对矿山地质灾害的数据统计不足,不可能进行系统工程化的分析与研究。
(2)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灾害的研究多为短期行为,缺少战略性和长效性的研究,往往导致旧问题刚解决,新问题又出现的现象,研究深度不够。
(3)矿山地质灾害的预防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就使得长期以来许多矿山企业宁愿灾后治理也不愿预先防范,研究积极性不高。
三、矿山地质灾害的勘查方法及防治措施
由于矿山的地质灾害都在深部发生,勘查多采用遥感信息技术与物理勘查方法。目前常用的几种勘查方法主要有:地球信息技术综合方法、地球物理勘查方法、环境化学勘测方法等。根据矿山地质灾害的类型特点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地质灾害都是可以通过采取措施进行预防来避免的,这就为防治矿山地质灾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即预防处理。笔者多年来的地质工作经验,提出了几点防治措施,具体如下所示:
1、建立和完善矿山开采前的风险评估与环境评估,并制定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体系。做到开采前严格评估,开产中积极防范,开采后积极恢复,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恳纳入法规,强制推行。
2、加强宣传,普及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矿山开采人员素质,增强其对地质灾害的危机感与警觉性。提高矿山生产过程中全员防灾、减灾技能与手段,强化矿山地质灾害的防、险避险、抢险培训。
3、开发与应用先进的信息化、地球物理勘查手段、地球化学勘查手段,对矿山地质进行严密监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灾害施行实时监测、动态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实现矿山地质与环境生态动态跟踪与管理体系,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4、加强矿坑、矿井边坡设计,进行边坡监测,坚固挡墙稳固边坡地质构造,开挖后如果出现开裂变形,及时做地质勘察,并做好预防措施。合理建设尾矿矿坝,形成稳定矿场与尾矿库,降低滑坡和塌方风险。
5、对于坑道开采,在坑道内一定要做好支护,做到边开采边支护,防止因矿顶坍塌、冒顶等产生的危害,尤其上方有住户处要预防引起上部地面开裂,同时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以防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
6、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进行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对于可回填的废矿进行积极回填。
7、对于闭坑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生态环境恢复,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复垦,提高土地复垦率,结合生态措施实施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弃渣场经处理后再敷表土、植草种树。通过上述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减少水土流失,恢复矿山的生态功能,达到生态恢复和维护人类与环境和谐的目的。
8、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推行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及措施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植被和景观。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强制其必须统一堆放到开采境界线以外的矿山弃渣场内。
9、分层防治,根据不同矿山的地质条件和地形特点及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及灾点的分布特点划分不同层次的防治区,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一般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有针对性的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0、采复结合,矿山开采与环境治理恢复相结合,开采后及时填灌,并做好植树植草等环境保护工作。决不以牺牲环保为代价进行开采,要避免先污染后治理,走以预防为主、采复结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之路。
结束语
矿山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因大多数是由于人们在进行矿产开采时没有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才会引发各种各样,种类繁多的地质灾害,为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矿产开采的顺利进行。为此,我们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矿山地质灾害的危害性,提高矿产开采水平,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生产带来的地质破坏,根据不同的矿产类型和开采方式,以及可能造成的地质灾害类型,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尽可能的降低矿山地质因遭受破坏而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刁心宏,远洋,张传信.金属矿山地质灾害及其研究发展趋势[J].金属矿山.20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