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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种植扶贫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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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种植扶贫

第1篇

一、新时期中国农村的贫困现状

1978年以前,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总量约为2.5亿人。经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到1985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1.25亿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扶贫开发和贫困人口能力培育扶贫战略,中国贫困人口由1993年的8000万人下降到2006年的2148万人,中国农村贫困规模和贫困发生率发生了巨大变化,其变化趋势,见下图1和图2。

根据2005年绝对贫困人口(绝对贫困人口的标准为低于683元)和低收入人口(低收入人口的标准为低于944元)的计算标准,2005年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2365万人,比上年减少245万人,减少9.5%,贫困发生率为2.5%,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低收入人口数量为4067万人,比上年减少了910万人,减少18.3%。农村低收入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为4.3%,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从农村绝对贫困的发生率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比重来看,这两方面的数据虽然已下降到很低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农村总人口的基数较大,因而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规模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数量仍然是一个相当大的数字。从中国政府在农村反贫困的成效来看,图1和图2中国农村贫困整体变化趋势和贫困发生率的下降趋势呈明显的水平状态,说明中国政府反贫困政策成效呈递减的趋势,以及中国农村反贫困的难度越来越大。这些情况表明,中国政府在农村反贫困方面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

二、新时期中国农村贫困的特征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指导下,农村贫困规模和贫困发生率呈明显下降的趋势。但是,随着反贫困战略的实施,尤其近年来中国政府反贫困所取得的成效呈递减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与新时期农村呈现的贫困特征具有密切联系。

(一)从宏观视角上分析,农村贫困人口分布呈总体分散性和局部集中性并存

全国农村贫困发生率虽然降到较低水平,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发生率仍高达7.1%,而低收入人口比重高达10.8%。农村贫困人口及低收人人口在全国和重点贫困县分布情况(表1)。

从上表1分析,可以发现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在重点县所占的比例超过一半以上,如2004年和2005年重点县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比重分别为61.8%和60.6%,而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1.9倍和1.8倍,可见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国家重点贫困县。从农村贫困人口空间分布上来看,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的贫困发生率明显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中国农村东、中、西的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呈明显的递增趋势(表2)。

从贫困人口空间分布来看,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从东到西呈递增的趋势,贫困发生率也呈现出西部最为严重,尤其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所占比重超过50%。很明显,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从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所处的地势、地形来看,贫困人口主要集中于山区和边缘地带。2005年底,山区贫困人口1228万,贫困发生率为5.5%,占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的51.9%。从贫困人口的省际分布看,西部省份贫困发生率相对较高,其中,青海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内蒙古、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7个省区贫困发生率在5%―10%之间。因此,农村贫困人口的分布呈明显的集中性与分散性并存的特征。

(二)从中观视角上分析,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呈单一性特征

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结构体系具有三个特征:产业结构单一。第一产业比重高达90%以上,而且种植业约占第一产业的70%。其中,粮食作物约占65%的比重;生产投资结构不合理。一是生产投资资本不足,人均投资少;二是投资构成不合理,长期投资少;三是产业投资结构不平衡,第一产业投资比重占85%以上;投入产出的低效率。由于贫困地区产业结构的单一性也决定了其收入结构的相对单一。收入主要来源于家庭第一产业,尤其是种植业。据2005年统计数据,贫困地区人均纯收入中来源于第一产业的比重分别为61.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因此,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单一性特征,说明农村反贫困的长期性与脱贫的不稳定性并存。

(三)从微观视角上分析,贫困人口家庭负担重和劳动力素质低并存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可(2005)调查发现:农村贫困及低收入人口的每个劳动力负担人数为1.6人,高于全国1.4的平均水平。同时,农村贫困和低收入农户中家庭结构为“一对夫妇及三个以上孩子”和“三代同堂”的比重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劳动力素质上,贫困和低收入人口中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分别为6.5年和6.8年,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年和1.2年;文盲发生率分别为16.8%和14.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9.9个和7.6个百分点。由于贫困人口的家庭负担重和劳动力素质低,进而导致了贫困人口收入与其他农户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贫困人口收入上限与全国农民人均收入差距从2001年的1:3.6上升到2005年的1:4.8。用五等份分布法,2005年农村居民最高收入的20%占全部农村纯收入的43.6%,而最低收入的20%只占全部收入的

6.3%。这些说明,从微观视角上农村贫困人口与其他农户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发展性贫困(或者相对贫困)特征凸显。

三、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机制存在的问题

新时期农村贫困呈现的特征说明,农村扶贫工作具有综合性、复杂化和难度性加大等特征,由此也暴露出了政府在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和机制上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从宏观运行机制上看,农村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和瞄准机制不完善

首先,从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上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目标不一致。中央政府目标是实现既定脱贫目标,而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际上,二者在贫困资金使用方面构成了委托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来使用扶贫资金。因而,出现中央政府扶贫资金常被地方政府挪作他用,如发展县办工业、乡镇企业,导致扶贫开发战略偏离了既定方向。学者黄承伟(2001)认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目标偏差,但我国扶贫战略却忽视了这一点。

其次,从农村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上,中央政府的扶贫信贷资金(贴息贷款)管理权隶属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有自身的商业利益诉求,对扶贫贷款和扶贫项目选择往往会从银行利益出发,但扶贫项目的选择权却在各级扶贫办。这必然带来资金管理权与资金使用选择权以及目标主体的矛盾,而这一矛盾会导致扶贫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削弱了政府扶贫资金的运作效率。从扶贫资金使用来看,中国扶贫资金支出包括三大项:一是用于生产性项目投资的扶贫贷款;二是用于改善生产条件项目的以工代赈资金;三是用于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发展基金。国家审计署(2001)通过对592个国家重点扶贫县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审计表明:地方财政部门用于发工资或其他支出4.4亿元,用于主管部门行政经费、建房购车、公款私存等6.6亿元,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本投资所占比例较少,严重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效率。

再次,从农村扶贫目标瞄准机制上,由于扶贫管理体制诸多问题以及以县为单位扶贫开发,实际上造成扶贫资金不能有效惠及贫困人口,而是一部分非贫困人口享受了信贷扶贫资金的好处,这是因为32%的信贷资金以项目形式下达,而且要求抵押或担保,而贫困农户无法满足担保或抵押条件,从而使扶贫瞄准机制上出现了较大偏差。

(二)从中观运行机制上看,农村区域性开发扶贫模式有待于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的制度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扶贫战略和区域性开发式扶贫模式,极大缓解和减少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但是,区域开发式扶贫模式始终不能很好解决瞄准机制的问题。长期以来,区域性瞄准的基本单位都是贫困县。每年中央政府都向这些贫困县拨付扶贫资金,以支持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是,贫困县的选择过程将直接影响到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Park等人(2002)研究表明,一些非经济因素使得贫困县的选择不甚合理。同时,处于贫困县以外的贫困人口,也会因为项目只瞄准贫困县而得不到帮助。从2001年开始,中国政府开始强调瞄准到村,甚至到户,确定了14.8万贫困村,覆盖了大约83%的农村贫困人口(国家统计局农调队,2004)。但由于县一级政府是决定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单位。因此,县域经济差异贫困标准仍然是贫困瞄准偏差的重要原因。

(三)从微观运行机制上看,农村贫困人口民主参与机制没有建立

政府扶贫可以看作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行为,但这种行为必须建立在公共物品需求者的参与机制上,否则,容易造成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低效率,甚至提供的公共物品并不是社会所需要的或者贫困者所需要的。农村扶贫的决策和规划程序自上而下,缺乏贫困人口的参与,往往也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扶贫项目不符合贫困户的需求,致使贫困户无法参与或者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扶贫资源排斥了真正的贫困人口和家庭;二是项目虽然符合贫困户的需求,但是项目的实施方式不适合农户,最终导致扶贫规划缺乏可持续性;三是信贷扶贫资金的获取需要抵押或担保,排斥了真正需要信贷资金的贫闲农户。农村扶贫决策和规划没有建立贫困人口参与机制,造成在扶贫项目的选择、资金分配、投资机制等缺乏贫困人口自身的声音,从而导致参与主体积极性、主动性无法发挥,极大影响了农村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四、新时期中国农村扶贫政策调整的对策建议

在国外的扶贫实践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截然不同。发达国家通常的做法是:一方面中央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政府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开发,另一方面建立福利制度(如社会保险制度和救助制度)保障每个人基本生活条件,如美国对西部和南部地区的开发政策;发展中国家则更多地采取经济增长――直接进攻战略的轨迹来进行反贫困的。国内学者于洋、戴篷军(2004)认为,政府应制定一个综合性的反贫困战略体系以消除贫困。唐海英(2000)认为,农村扶贫机制是一个由社会保险机制、社会服务机制、生态保护机制和心理培育机制等组成的有机系统。借鉴国内外扶贫开发实践和国内专家学者的观点,新时期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村扶贫政策和机制。

(一)从宏观层面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扶贫政策和机制的创新

国内外反贫困实践证明,政府在反贫困中的角色和职能不仅会影响到扶贫绩效,而且会影响到以贫困人口为主体的持久反贫困机制的形成。因而,从宏观层面上,首先必须转变政府在扶贫中的角色和职能,把以政府为主体的反贫困机制转变为政府引导下的贫困人口为主体的反贫困机制。政府在反贫困中的主要职能体现在:制定贫困线标准,准确识别贫困目标群体,并进行贫困监测;制定反贫困战略,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快速经济增长,实现财政转移支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并对贫困人口进行培训等等。

其次,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应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各省、自治区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协调和统筹安排,合理确定资金使用的目标、范围、用途。然后,由省、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扶贫攻坚总规划、贫困人口分布状况和资源优势,按区域、按产业,统一规划项目并确定扶贫开发项目的优先顺序,分期分批的开发实施。

再次,就扶贫政策的设计来说,应根据不同的贫困群体特征,设计不同的反贫困政策。对于具有自然资源开发优势的地区,应采用利用自然资源优势进行合理开发的扶贫策略;而对于具有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地区应采用鼓励劳务输出的扶贫政策;对于缺乏自然资源优势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地区,应采用异地搬迁或者异地开发式扶贫政策。

最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新时期农村贫困的性质和特征说明,过去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扶贫方式已经不再适应边缘化的贫困人口,区域性开发式扶贫的效果也呈递减趋势。因此,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反贫困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中国农村反贫困的安全网,它是新时期农村扶贫机制创新的重要着力方向。

(二)从中观层面上,调整和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

从农村贫困地区的调查资料来看,贫困地区的单一产业结构是导致农户收入低下和无法脱贫的重要原因。要实现贫困人口的真正脱贫,必须改变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加快贫困地区农业的产业化、工业化进程,拓宽贫困人口的增收渠道。在政府财政、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扶持下,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建设区域性的龙头产业,用公司加农户的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产业稳定增长、增收、增资自我良性循环的脱贫机制。

第2篇

关键词:委托—;农村;扶贫治理机制;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2-0043-04

一、委托—问题与扶贫治理机制

委托—理论一直都被经济学家们应用于研究现代企业,即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造成的委托人利益受损现象。在公共行政领域也存在着众多的委托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监督弱化和激励不足等原因,同时委托人和人的目标不一致,出现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人作为“经济人”存在所谓的“机会主义倾向”。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应是建立一套既能够有效地约束人的行为,同时又能激励人按委托人的旨意及设立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减少成本、实现委托人与人双方的“帕累托最优”的机制或制度安排——激励与约束机制。

扶贫治理机制就是使人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避免人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以及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发生。主要是对扶贫治理的目标约束、制约机制和制衡机制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国农村扶贫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一种模式,但扶贫治理的主体已经超出了政府的多层级政府机构,而延伸到了村社及贫困农户,这些部门在农村扶贫及项目管理与实施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就显得尤为关注。

因此,扶贫治理机制应由以下要素构成,(1)扶贫战略及目标体系;(2)扶贫组织与管理体系。包括扶贫治理决策机构、执行机构;(3)扶贫法规制度体系。包括:扶贫政策与法规体系,组织管理、预算、责任与绩效等制度;(4)扶贫监督体系;(5)扶贫信息系统。这五个方面的内容和机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二、中国扶贫治理机制中的委托—关系

委托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从个体的角度出发的,所以无论是部门外部还是部门内部的委托关系,其实质都是各部门的领导代表其部门参加博弈。威尔逊(Wilson)曾经指出在政府机构关系中的两个关键特征:一是人有多重任务;二是政府机构有多重委托人。在农村扶贫过程中,政府机构也难逃这种厄运,如多个利益集团会对某一公共支出部门的决策施加影响。

1.农村扶贫组织及参与主体。中国的扶贫开发实行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行政领导扶贫工作责任制。为了协调各个参与农村扶贫的部门之间的关系,从中央到地方都成立了各级政府的跨部门扶贫领导小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在领导小组之下,国家相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级政府也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央的各项扶贫资金在每年年初一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扶贫资金、权力、任务、责任“四个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到省的扶贫资金一律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并由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

中国农村扶贫参与主体众多,主要参与主体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扶贫机构:(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国家部委。国家(地方发改委)与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与财政发展资金、中国农业银行与专项扶贫贷款以及政府其他业务部委;同时,相应各地方也设立对应扶贫机构:(3)省扶贫机构;(4)地市级扶贫机构;(5)县级扶贫机构;(6)乡村扶贫;(7)贫困农户;在不考虑各机构内部层级机制的情况下,农村扶贫参与主体层级链达到6~7级。

2.扶贫治理机制中的多层委托—关系。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层有四层,并且是按行政规则逐级管理的,这种管理可以看做是多重委托—,即国家、省(市)、地区、县这四级管理层之间存在一种委托—关系,其中,国家是最初委托人,县是最终人,省(市)、地区既是一级委托人,又是一级人,他们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约束着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委托关系、政府部门与支出部门的委托关系、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之间的委托关系、扶贫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委托关系等。目前中国的这种委托—关系一般都没有签订具有强约束力的或比较规范的合同契约,只是根据国家扶贫战略及目标任务要求和各地贫困人口、贫困状况来确定扶贫资金的总规模,然后再将资金下拨给各省相关的扶贫部门。同理,省与地区之间、地区与县之间也存在类似问题。从运行过程看,这种多重委托—关系使信息的传递,责任的归属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找不到对扶贫资金真正负责任的人,这种管理状况不是造成扶贫资金的流失,就是造成扶贫资金的低效率投放。在农村扶贫过程中,因内部信息或外部信息问题而导致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行为,影响政府扶贫预算资源配置效率。

三、中国农村扶贫治理机制现状分析

第3篇

关键词:西北农村回族妇女;反贫困;平等性别意识缺失

中图分类号:C913.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4-0081-04

贫困是中国西北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特征之一,以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共管辖七县一市)为例,该州所属的七县(包括临夏县)自1987年后一直到目前被国家列为贫困县,截至2007年,全州有87.78万农村贫困人口(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81万人、低收入人口63.97万人)被确定为扶贫对象,农村贫困面达52.52%。贫困的大面积存在及其消极影响是阻碍西北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原因,所以,反贫困已经成为西北地区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首要关注的问题。而在贫困和反贫困问题的研究中,国际社会和我国政府以及学术界往往从地理空间、阶层或民族上对贫困进行划分和考察,对贫困现象寄予性别视角的关注和探讨力度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除贫困的步伐,降低了减贫的效率。事实上,与处于共同贫困背景下的当地回族男性相比,西北农村回族女性的贫困化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本研究通过抽取了50位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回族妇女个人和她们的家庭做了相关问卷和深度访谈,来具体探讨分析该乡回族妇女反贫困问题中的致贫因素,为她们和与她们境况相似的西北农村回族妇女的进一步反贫困提供具体的依据。

1.西北农村回族妇女反贫困中的致贫因素分析

此次调查研究为国家项目《西北农村回族妇女反贫困问题及对策研究》的研究部分,研究者在临夏县麻尼寺沟乡选取了唐尕村和麻尼寺沟村的50位已婚穆斯林(包括回族、东乡族、保安族和撒拉族)妇女(包括离异和丧偶),对她们的基本情况,24小时社会性别活动量及活动范围情况,当地男女对宗教活动、社交活动、家庭事务的参与状况,当地青壮年回族妇女文化素质和相关反贫困的问题进行了问卷和深度访谈。通过调查,研究者认为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回族妇女贫困的致贫因素大致为以下几类:

1.1 反贫困和发展的基础――自然生态条件差

临夏县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西南部,总人口37.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5.79万人,占总人口的96.6%,总面积1 212.4平方公里,总耕地37.62万亩,其中水浇地18.33万亩,山旱地19.29万亩,人均耕地1.05亩。全县海拔在1 735~4 636米之间,年降雨量501.7毫米,年均气温6.3℃,无霜期152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蚕豆、洋芋等,油菜籽、胡麻、蕨菜在经济作物中占重要比例。该地区地势较高,无霜期短,积温不足,不利于农作物生长,所以,农作物和经济作物品种单一,经济基础薄弱,目前,尚有8.24万贫困人口未解决温饱,是国列、省列贫困县之一。麻尼寺沟乡位于临夏县最西端,乡自然生态条件在临夏县处中下之列。

在调查中,许多的妇女也谈到:“前几年其他的地方搞蔬菜大棚的时候,我们县上的干部到我们乡上,要我们盖大棚,种反季节菜,我们按照乡上的干部说的盖了蔬菜大棚,种上了要求的菜,菜也长出来了,最后还是也罢了。我们地方凉,等到我们的大棚菜长好了能卖的时候,热地方上的菜全上市了,便宜得很,我们的大棚菜就贵得没人买,大棚种蔬菜在我们这个地方做不成。”从这个个案就反映出自然生态条件差的不足,就直接导致许多的反贫困措施的失败。

临夏县作为国列、省列少数民族贫困县,自然生态条件不佳,是个靠天吃饭的农业大县,人口大县。调查地麻尼寺沟乡全乡耕地总面积20 187亩,其中山地15 083亩,占耕地面积74.7%,人均耕地1.01亩,并且由于人口变动,有些贫困户人均只有半亩地,甚至更少(在调查中有一家8口人只有3亩地),人多地少。而且县境内矿产资源匮乏,调查地除了一些小规模的水电厂和砖瓦厂可以为一些妇女提供打零工的就业机会外,基本没有工业产业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和岗位。在调查中一些妇女认为她们贫困的原因有:“我们地方人多地少,地方上没有厂子,下面有些砖瓦厂,媳妇们可以出去干些活,我们这儿没有出活的地方,我们这个地方媳妇们除了干些体力活外,什么活也干不了”,“我们这个地方没有出产,除了河里的沙子可以卖,再没东西;我们这儿也没有企业,人们就种些庄稼,地少得很。我们媳妇们出不去,男人们夏天挖些冬虫夏草,冬天就坐在家里;政府什么帮助也没有;我们这儿的人思想封闭,不开放。所以就是受穷。”。所以,这种自然生态的缺陷,使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低下,县穷民贫是基本县情。

1.2 反贫困和发展的主体――人口(劳动力)结构不平衡

临夏县麻尼寺沟乡人口结构不平衡。人口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各种自然的和社会的人口特征的分布状况,包括人口的自然结构、城乡结构和社会结构[1]。在此,研究者对甘肃省全省和临夏县麻尼寺沟乡人口结构中的年龄结构(自然结构)、文化教育结构(社会结构)的数据做个比较。

从(表1)可以分析出,临夏县麻尼寺沟乡人口结构和全省的人口结构比较有以下的特点:该地区人口再生产类型还处于转变过程之中,人口年龄结构比较轻,未来一个时期人口增长的势头仍然强劲。劳动力增长快对贫困问题发生的影响主要在于人口的迅速增长给土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使土地严重超载,提供出来的食品分配到每个村民手中越来越少,从而导致生活水平低下。在调查中,研究者深切地感受到,调查地区代际年龄差小,一般女孩子在十七八,甚至十五六就出嫁,在二十岁几就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了。当大城市一些三十五六岁的女性为自己的学业、事业积极努力的时候,这些农村早婚的回族妇女却扮演着奶奶或者外婆的角色。在访谈中,研究者问一位三十五岁的妇女是否愿意参加扫盲班学习文化或参加培训外出打工时,她则回答:“我都是当奶奶的人,我已经老了,学文化个人(自己)学了,学了也没有用。我也不参加培训,我出去打工,丈夫和儿子不同意,就是他们同意,放着他们男人们不出去,我一个老奶奶出去,人们笑话死呢!”

调查地区群众文化构成水平低,群众的文化素质制约着地区的发展。麻尼寺沟乡总户数总人口18 845人中,六周岁以上人口数为17 284人,其中识字人数为6 356,占总人数的37%,不识字人数为10 928人,占总人数的63%,其中15岁以上不识字人数为9 200人;六周岁以上人口中没有上过学的有10 909人,占总人口的63%,扫盲班82人,小学文化程度5 252人,占总人口的30%,初中814人,占总人口的5%,高中和中专218人,占人口总数的1%,大专以上的只有9人;在我们调查的50位样本中,只有1个高中生(还是从甘肃静宁嫁过来的媳妇),一个初中生,五个小学三四年级文化,其余的都是文盲。这样的文化教育状况,真是让研究者痛心,也让我们对她们反贫困前景堪忧!许多妇女认为贫困原因:“我们这里的人书念的少,给公家干事的人少,我们体力劳动的多,脑力劳动的少。”对女性教育问题,调查地区的人们普遍的观念和行为:“尕妮哈(姑娘)迟早是人家的人,让姑娘念几年书,睁睁眼睛就行了。”能把姑娘送进学校的大门已经是有责任的家长了。义务教育法在这儿形同虚设,这儿的女性重蹈着出生、被抚养(养活)、出嫁、为人母的单线生活。她们走不出大沟,即使走出去大沟,她们也没有能力应付外面的世界。

由于没有基本的文化,调查地区的相关文化素质很低。在调查样本中,没有一位妇女参与过乡上举办的技能培训(地膜种植技术、裁缝技术等)。有一位妇女曾经办了一个小规模的养鸡场,但最终由于不懂技术等原因,养鸡场也中途夭折。妇女们目前壮胆能做的事就是家庭育肥牛、羊,她们认为这个项目自己有能力作好。有一位家庭条件较好的妇女想利用当地丰富的妇女劳动力办个地毯加工作坊,后来她只能对谋划望而却步了。一是自己没有文化,担心没能力联络销售门路,二是地毯加工也是个技术活,当地丰富的妇女劳动力没有文化,拿不下这样的活。所以,文化素质低这个根本的原因,不仅让当地妇女走不出大沟,甚至制约着妇女们在本地的发展。

1.3 反贫困和发展的保障――国家发展和职能的失衡

中国传统上是个农业国家,中国以为标志,启动了现代化,开始了社会转型的过程,并一步步走向现代化。我国已故现代化理论大家罗荣渠认为,现代化的实质就是工业化,是指人类社会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历史过程[3]。反贫困理论中的资源贫乏说认为国家片面采取以工业化发展为重点的模式是贫困的根源。认为国家普遍把资本、资源集中于城市工业,忽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造成农业资源贫乏,加剧了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是农村持续贫困的直接原因。我国就是走了这样的道路,所以,近年来我国的“三农”问题(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尤其突出。所以,地处西北一隅的临夏县也逃脱不了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由于东西部自然地理环境和位置的差异,原有经济基础的不同,国家预算内投资的地区倾斜差异和给予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地区大量优惠政策等因素有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东西部地区在制度演进上的差异,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西部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制度结构也不能持续演进[4]。所以,目前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东西部差距不断拉大问题也使西部反贫困问题进入了一个不良循环之中。而处于这个体制之中的西部农村(包括临夏县麻尼寺沟乡)的发展不可避免体现着西部后进的发展轨迹。

中国的扶贫运动是由政府直接主导的,尤其是中央政府更是承担了最主要的责任,它通过巨额的资金投入、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和广泛的社会动员等来实施着扶贫计划。例如:对口支援,先进扶助落后等。在扶贫的内容方面,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种养业生产,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生活救助,等等,扶贫运动几乎涉及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贫困人口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扶贫中强调开发式扶贫等。中国的扶贫运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西部农村的贫困问题。但扶贫的局限性致使无法根本解决西部农村的贫困问题。例如:西部贫困人口基数巨大,政府的投入是杯水车薪而已。而且在中国的扶贫实践中,程序的官僚化、工作人员能力的局限性及相关机制的不健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了损害。许多的扶贫是输血性扶贫,而不是造血性扶贫,这样的结果就是根本无法根治西部农村的贫困问题,通过一些措施扶贫了的贫困人口很快就由于各种原因而返贫。

1.4 反贫困和发展的环境――平等性别意识的缺失

自然生态条件差、人口(劳动力)结构不平衡、国家发展和职能的失衡是造成西部农村男女贫困现状的共同原因,而平等性别意识的缺失则是西部回族妇女反贫困和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研究者在调研过程中深切感受到“文化贫困”、“观念贫困”、“生活方式贫困”等现象在当地回族妇女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对走出去就业,许多的当地妇女谈到:“外面,媳妇们出不去,媳妇们要在家里照顾老人和孩子,要做庄稼,就是媳妇们要出去,家里的也不允许媳妇们一个人出去,教门上也不合适。除非男人出去时媳妇跟上,做个饭。要是个人自己出去,男人们腿子打断地哩,家里还不要,娘家也回不去。” 当地妇女被动沿袭着早婚早育的习俗,承担着传宗接代任务,没有自我意识地过着制造贫困的生活方式。

在整体贫困的大背景下,当地回族妇女的生存状况更加令人担忧。由于歧视性的性别观念、性别分工、性别关系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和制约,她们的家务劳动不仅得不到承认和肯定,而且也不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生产劳动所得。当地回族妇女对家庭里仅有的一点儿财产的拥有权、支配权和继承权的丧失,在家庭和社区决策与管理中的低参与程度不仅潜移默化地影响回族妇女参与家庭建设及社会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进一步强化了其自抑、自卑、自我封闭、依附被动等消极性格特征。这从她们的自称与他称中可见一斑:当地农村回族妇女一般婚前自称“某某的女子”或“某某的妹妹”,婚后一般自称“某某家里的”或“某某屋里的”,年岁大了以后又自称“某某(儿子姓名)的妈”;别人一般也这样称呼她们。她们甚至对自己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人的身份不能确认,当有人在门外问话“家里有人吗?”她们普遍的回答是“没人”。事实上,当地回族社区现行的充满歧视与偏见的性别原则早已深深内化为回族女性自身思想观念的一部分,构成她们自我觉醒,积极进取的内在障碍。而认识与克服这种阻力的难度,不亚于来自男性社会的压力,甚至超过了男性社会对女性的压制与歧视,因而更具限制性。

2.对策建议

2.1 因地制宜地发展反贫困经济项目,将西北农村回族妇女的反贫困要求纳入到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实施中

以临夏县麻尼寺沟乡为例,虽然该地地势较高,无霜期短,积温不足,不利于农作物生长,也不适宜大棚蔬菜的种植。但该地植被较好,境内有三岔坪、石门滩等自然旅游景点,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空气清新,风景怡人。有远近闻名的五山池,海拔4250米,大旱不减,大涝不溢,为当地一大奇观,是发展旅游的好地方。老鸦关河流经该乡,水能资源丰富,而且山泉处处可见,有发展高寒阴湿地区冷水鱼养殖项目的基础条件。所以,我们在具体的地区反贫困的思路上,避开发展的不良因素,挖掘发展的有利因素。在具体的发展项目中,把妇女的反贫困要求考虑进去。例如,在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发展农家乐、旅游业、养殖业等项目时,妇女就可以避免和传统文化进行激烈冲突,就地发挥女性的特长,积极参与反贫困的发展项目。

2.2 确保完成义务教育,开展多种技能培训,加强西北农村回族妇女反贫困的自身能力素质提升

针对反贫困和发展的主体――人口(劳动力)结构不平衡,尤其是妇女文化素质低下的问题,研究者认为大力普及和发展教育是唯一的出路。对西北农村回族妇女教育,首先真正要普及义务教育。在普及义务教育中要加强《义务教育法》的法律神圣性和执行严肃性,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严格贯彻到教育部门、基层政府和村民的认识和行动中去,保证西北农村回族妇女义务教育的有效完成;其次,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应加大对西北农村回族妇女的实用技艺的培训,而这种实用技艺应该和当地的发展项目相联系。如当地发展农家乐,就应该培训一些餐饮、服务方面的实用技术,使她们能够通过技艺进行反贫困;还有,研究者认为应该通过修改民族地区自治法相关条例,提高男女初婚的年龄,这样就可以减少早婚、早育,增加代际年龄差,使西北农村回族妇女更多地投入到社会的经济发展和建设中,而不是过早地承担母亲和奶奶的角色。

2.3 进一步促进国家社会经济的总体协调发展,改善国家扶贫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我国逐步推进的城市化进程和对“三农”问题(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和农民问题)的解决,逐步在缩小国家城市和农村的二元经济差距。而且国家把目前中国东西部差距不断拉大问题也置于影响中国整体发展的战略问题,所以,国家社会经济的总体协调发展是促进西北农村发展的基础。

而在国家的具体的扶贫工作中,在加大政府的投入的同时,应开拓其他的投入渠道,如:国内外的民间组织、企业等。精简目前的扶贫机构和工作程序,提高扶贫工作人员能力和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把扶贫资金最大化地使用在扶贫事业中。在扶贫性质上提倡造血性扶贫。

2.4 培育西北农村回族妇女的社会性别意识,培养其积极向上的人格特质和自主、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

因此西北农村回族社区妇女反贫困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解放思想,让该社区回族妇女的人格与精神“站立”起来。具体作好社会性别培训工作,让当地回族群众真正认识到现存的性别意识、性别分工和性别关系并不是男女生理特点所决定的,是可以改变的。在此基础上,让当地回族群众,尤其回族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回族传统文化赋予她们的神圣权利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权利。逐步培养其积极向上的人格特质和自主、自立、自强、自信的精神。

基金项目:论文为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北农村回族妇女反贫困问题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佟新.人口社会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资料来源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甘肃公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手工汇总主要数据。

[3]罗荣渠.现代化新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宋志国,肖岳峰.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制度因素分析[J],经济师,2004,(06).

[作者简介]马东平(1973-),女,回族,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副研究员,文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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