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为进一步规范市城区财政分配关系,理顺市城区财政税收征管体制,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市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政发〔〕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市城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省级下划收入在市区财政间的分配办法
从年1月1日起,将原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的省级共享税收收入(增值税8%、营业税30%、企业所得税15%、个人所得税15%)按照现行市城区纳税户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属地征管、属地入库”,作为市区固定收入。
省级收入下划后,市直税务直属分局征收管理的企业,市直财政分享税收为: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不含中央独享及中央、省级分享税收)、个人所得税40%、营业税100%以及房产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和其他税收等。
三区税务征收机构征收管理的企业,市直财政分享税收缴入三区财政金库,通过财政结算上缴。市直财政分享税收比例为:增值税8%、企业所得税12%(不含中央独享及中央、省级分享税收)、个人所得税12%、营业税35%。三区财政分享的税收为: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8%(不含中央独享及中央、省级分享税收)、个人所得税28%、营业税65%以及房产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和其他税收等。
二、上解省级财力的确定原则
省在原财政管理体制下分享的税收,以年三区核定的省级收入为基数,采取基数加增长的办法,与三区地方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同增同减,由三区通过财政年终结算上解市财政,由市财政与省财政统一结算。
用公式表达为:某区上解省级财力=上年该区上解省级财力×(1+该区当年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率)。
各区上解省级财力以年核定省级税收为基数,若以后年度计算上解省级财力达不到年上解数额的,则按年基数上解。
三、调整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补助政策
现行的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执行到年。为保证三区既得利益,从年起,市对三区以年当年核定的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补助数为基数实行固定补助。
四、建立税收增长激励机制
按照“有保有挂、体现激励约束”的原则,建立税收增长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三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积极性,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市本级财政(包含三区)因税收收入增长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而得到的省财政奖励性返还补助,以及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增长较快而获得的激励性转移支付,市级财政按照三区地方税收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水平和规模进行分配,实行市对区激励性转移支付。
五、确保调整和完善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顺利实施
市、区两级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衔接,尽快调整各项收入划分、征缴、报解、入库及国库资金调度等制度,完善税收征管和国库运行软件,保证新财政管理体制下市区两级财政国库资金的正常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税务稽查、审计检查职能,加强对各项财税法规的监督检查,确保新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
六、实施时间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或上解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年度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一)分税制改革促进了各级政府理财观念的转变,形成了各级政府共同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老的财政体制下,各级政府只关心本级财源企业的发展,在支持企业时要先看是不是本级企业。而新的财政体制下,市、区政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得其利,树立了“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理财观念,全力为辖区内所有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担保、小煤矿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资金的使用上,对任何类型的企业都能够支持,形成了市区利益共同体。
(二)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市区实行分税制后,极大的调动了区级政府征收的积极性,财政收入呈稳步上升的趋势,从近几年的一般预算收入对比可以看出,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初步建立。
(三)财政实力增强,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1、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只完成n万元,200*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n万元,比200*年增长n万元,年均增长n%。
2、财政对农业、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年均递增n%,200*年总计达到n万元,保证了教师工资的发放和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3、重点支出得到保证。
(1)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
(2)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一)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二)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
(三)转移支付补助过低。
1、转移支付的力度不大且不稳定。由于我区收入总量小,区级每年新增的税收收入有限,用于弥补自身增支都非常困难,可用于补助乡镇的财力微乎其微,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只能依靠上级,但是转移支付中专项拨款比重偏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较小且数额不确定,影响了下级预算的统筹安排及重点工作的运转。
2、对农村转移支付补助低。近年来,区级对农村的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市里对我区农村转移支付的补助基数,是在200*年的基础上确定的,市本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已不能满足我区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农村中小学取暖、五保户、独生子女费方面的补助金额低。
(四)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
(五)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一)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
(三)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一)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二)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
论文摘要: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财政集权与分权是其中研究的重点。本文从蒂博特模型的局限性分析入手,指出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已不是集权与分权孰优孰劣的问题,而是如何找到一个逼近二者最佳协调区域的联结点。
一、 蒂博特模型概述
公共品使用中的“免费搭便车”行为使得政府无法获知应为公众提供多少此类公共品,从而给政府决策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掌握公众的需求信息进而提供恰到好处的公共品,但是困难多多。
tiebout曾设想,若有足够多的社区供选择,在公共品的提供确实存在地理差异的情况下,人们就会通过选择居住地点来表示他们对公共品的偏好,这被称之为蒂博特模型。蒂博特模型的理论内容主要有:一是边际成本为零推动了各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相互竞争;二是以自由限期为前提的“用脚投票”。
市场经济是一国公民在国内自由迁徙的保障,在蒂博特的原文中,他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样人们就不会因为工作需要而被固定在某个地方,人们就有可能表现出他们对地方提供品的偏好。只要存在足够的可供选择的“社区”,消费者就会像选择私人产品一样,通过投票行动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服务组合的地方居住,让地方政府按自己的偏好来提供公共品,使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水平和其所征收的税收水平达到一致。
从蒂博特模型的内容可看到,它倡导的是一种分权思想,即当模型成立时,人们通过选择居住点来表达对公共品的偏好。当各地提供的公共品存在差异时,这种现象会非常明显,只有地方政府才能更加清晰地获知这种信息,因为他们清楚本区域内居民需要什么以及需要多少公共品,而这种信息是中央政府无法完全获得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行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更有效率。
二、 蒂博特模型的局限性
(一)理论局限性——“自由迁徙”的前提条件不稳定
(1)模型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一国公民在国内可以自由迁徙。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的持续,市场经济也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清楚地界定自己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他们或多或少地加入了政府干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基础作用。所以公民的自由迁徙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和束缚。
(2)模型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一条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与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生存的主要依靠是劳动收入这一现实相矛盾。
(二)现实局限性——现实中采用的模式与模型南辕北辙
模型认为分权管理体制比集权更有效,但在现实社会,大多数国家时多时少地实行集权管理,中央政府掌握了大部分财力。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适当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显然不符合模型的假设,所以模型没有现实环境支撑,其理论也无法完全用来指导实践。
(三)实践局限性——模型的应用将诱发政府恶性“晋升锦标赛”
蒂博特认为当人们可以自由迁移后,他们会迁移到能使自己得到的公共品效用最大化区域,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地方政府会更关心公共品收益和成本,这会鼓励地方政府竞争从而努力达到提高自己公共品效率的目的,这种现象不仅受因于市场经济这个庞大的外围因素体系,更多地是为了提高地方政府自身的行政成绩。在市场经济社会,如果一味地实行分权,地方政府就会得到更多的自由裁量权,那么会导致地方政府恶性竞争。这种超权力竞争演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本区域内公共品提供的猛增,这势必会引发支出的急剧攀升,在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因为有比以往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企图最大化他们的机构机动预算,即总预算与为政客和公众生产其所需产品的最小成本之间的差值。
(四)哲学局限性
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该模型隐含对财政分权管理的肯定,也就意味着对集权管理的否定,而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在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上,集权管理的功效是不可否定的。
三、 对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冷思考
长期以来,我们都一直处于财政集权与分权二者相互博弈与摸索前进的道路中,出现这中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与我国经济转轨有关。
征对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对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有如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一个核心问题必须把握——如何促成集权与分权的最优协调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我国到底是坚持集权财政管理还是大力实行分权化争论不休,其实当我们综观各国理论研究与现实选择,这已经不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了,因为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已不是集权与分权孰优孰劣的问题了,在财政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我们当下应该适应现实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在集权与分权中间找到一个联结点以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规避其劣势。
(二)一个传统的原则必须受到重视与坚持——把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经济体制顺利转轨后,不能因为经济转轨而遗弃传统的管理原则。这个原则的坚持是为了更好地处理集权与分权关系的政治保证。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就是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即使我们不能直接在集权与分权领域更有效地处理二者关系,那我们就可以转换到政治层面通过对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有效的协调进而促成集权与分权的配合。这也是经济与政治互动理论的应用与表现。
(三)一个认识误区必须明确——分权化改革不是“权”还要分多大而是道路还要走多久的问题
分税制改革对原有的高度集权财政管理体制进了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财权进行了一定程度明确,中央财权适当进行了下放,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机动财力权,这也是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但有些学者和政界官员认为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认为国家还应该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中央还需要加大财权下放力度,这样改革才会是大刀阔斧的,效果才是明显的。
目前对于分税制改革的再探讨焦点已经不是该不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分权化的过程了,而是分税制改革的路程还要“走多久”的问题。距94年分税制改革已经十五年有余了,在这十五年改革与完善中,我们不得不深思: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到底给我们带来了哪些以及多少好处;我们目前的分权化是否已逼近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用的真实区域了;如果还没有达到它本身最有效率的区域,那么我们还要在分权化改革道路上研究多久以及实践多久。
参考资料:
[1]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蒂博特模型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8-0029-01
一、 蒂博特模型概述
公共品使用中的“免费搭便车”行为使得政府无法获知应为公众提供多少此类公共品,从而给政府决策带来了巨大的困难,这就要求政府尽可能地掌握公众的需求信息进而提供恰到好处的公共品,但是困难多多。
Tiebout曾设想,若有足够多的社区供选择,在公共品的提供确实存在地理差异的情况下,人们就会通过选择居住地点来表示他们对公共品的偏好,这被称之为蒂博特模型。蒂博特模型的理论内容主要有:一是边际成本为零推动了各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产品供应上的相互竞争;二是以自由限期为前提的“用脚投票”。
市场经济是一国公民在国内自由迁徙的保障,在蒂博特的原文中,他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样人们就不会因为工作需要而被固定在某个地方,人们就有可能表现出他们对地方提供品的偏好。只要存在足够的可供选择的“社区”,消费者就会像选择私人产品一样,通过投票行动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税收――服务组合的地方居住,让地方政府按自己的偏好来提供公共品,使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水平和其所征收的税收水平达到一致。
从蒂博特模型的内容可看到,它倡导的是一种分权思想,即当模型成立时,人们通过选择居住点来表达对公共品的偏好。当各地提供的公共品存在差异时,这种现象会非常明显,只有地方政府才能更加清晰地获知这种信息,因为他们清楚本区域内居民需要什么以及需要多少公共品,而这种信息是中央政府无法完全获得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实行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更有效率。
二、 蒂博特模型的局限性
(一)理论局限性――“自由迁徙”的前提条件不稳定
(1)模型认为在市场经济下,一国公民在国内可以自由迁徙。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过程的持续,市场经济也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发展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能清楚地界定自己所实行的市场经济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化,他们或多或少地加入了政府干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基础作用。所以公民的自由迁徙会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和束缚。
(2)模型假定人们生存依靠的是非劳动收入这一条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与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生存的主要依靠是劳动收入这一现实相矛盾。
(二)现实局限性――现实中采用的模式与模型南辕北辙
模型认为分权管理体制比集权更有效,但在现实社会,大多数国家时多时少地实行集权管理,中央政府掌握了大部分财力。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适当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这显然不符合模型的假设,所以模型没有现实环境支撑,其理论也无法完全用来指导实践。
(三)实践局限性――模型的应用将诱发政府恶性“晋升锦标赛”
蒂博特认为当人们可以自由迁移后,他们会迁移到能使自己得到的公共品效用最大化区域,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地方政府会更关心公共品收益和成本,这会鼓励地方政府竞争从而努力达到提高自己公共品效率的目的,这种现象不仅受因于市场经济这个庞大的因素体系,更多地是为了提高地方政府自身的行政成绩。在市场经济社会,如果一味地实行分权,地方政府就会得到更多的自由裁量权,那么会导致地方政府恶性竞争。这种超权力竞争演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导致本区域内公共品提供的猛增,这势必会引发支出的急剧攀升,在分权模式下,地方政府因为有比以往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而企图最大化他们的机构机动预算,即总预算与为政客和公众生产其所需产品的最小成本之间的差值。
(四)哲学局限性
辨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该模型隐含对财政分权管理的肯定,也就意味着对集权管理的否定,而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在财政管理体制问题上,集权管理的功效是不可否定的。
三、 对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冷思考
长期以来,我们都一直处于财政集权与分权二者相互博弈与摸索前进的道路中,出现这中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是与我国经济转轨有关。
征对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对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有如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一个核心问题必须把握――如何促成集权与分权的最优协调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我国到底是坚持集权财政管理还是大力实行分权化争论不休,其实当我们综观各国理论研究与现实选择,这已经不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了,因为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已不是集权与分权孰优孰劣的问题了,在财政集权与分权的问题上,我们当下应该适应现实要求深入研究如何在集权与分权中间找到一个联结点以便充分发挥二者的优势,规避其劣势。
(二)一个传统的原则必须受到重视与坚持――把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经济体制顺利转轨后,不能因为经济转轨而遗弃传统的管理原则。这个原则的坚持是为了更好地处理集权与分权关系的政治保证。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就是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即使我们不能直接在集权与分权领域更有效地处理二者关系,那我们就可以转换到政治层面通过对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有效的协调进而促成集权与分权的配合。这也是经济与政治互动理论的应用与表现。
(三)一个认识误区必须明确――分权化改革不是“权”还要分多大而是道路还要走多久的问题
分税制改革对原有的高度集权财政管理体制进了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对财权进行了一定程度明确,中央财权适当进行了下放,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机动财力权,这也是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但有些学者和政界官员认为分税制改革具有不彻底性,认为国家还应该继续加大改革推进力度,中央还需要加大财权下放力度,这样改革才会是大刀阔斧的,效果才是明显的。
目前对于分税制改革的再探讨焦点已经不是该不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分权化的过程了,而是分税制改革的路程还要“走多久”的问题。距94年分税制改革已经十五年有余了,在这十五年改革与完善中,我们不得不深思: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到底给我们带来了哪些以及多少好处;我们目前的分权化是否已逼近它对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用的真实区域了;如果还没有达到它本身最有效率的区域,那么我们还要在分权化改革道路上研究多久以及实践多久。お
参考资料:
[1]许云霄.公共选择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997年以来,慈溪市将观城、逍林列入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实施了较为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践证明,分税制能够较好地理顺市、镇两级分配关系,规范镇财政收支管理,调动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保障镇级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浙江省慈溪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演变
浙江省慈溪市乡镇财政体制建设经历了四次变革。1950年至1985年,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即收入全额上缴,支出全额核定下拨,实际上是个报帐制的财政管理体制。
论文百事通1985年至1992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半统半放的财政管理体制,即核定收入包干,超收分成,核定支出,包干使用。1992年至1999年末,实行了划分收支,核定收支基数,收入递增包干模式的财政体制,即按照税种和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市级和镇级各自的固定收入(所得税、调节税)、共享收入(产品税),同时考虑到地区间的平衡,对不同地区的收支基数、递增比例作了区别对待。以上体制都是与各个发展时期基本情况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但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也逐渐地暴露出其不彻底、不完善。面对慈溪经济社会事业的基础和迅猛发展的趋势,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已迫在眉睫。
二、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具备的条件
财政管理体制是国家在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权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既属于经济范畴,又属于政治范畴。它的存在和发展是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为基础的,分税制作为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下进行收支划分的体制,其实施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即经济总量、经济结构、财政规模及与此有密切关系的人口集聚度、地理条件、交通等因素,要求以上诸项指标均达到一定的规模,才有实施的基础。
目前慈溪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已具备实施镇财政分税制条件。
慈溪市区域面积1154平方公里,人口101万,改革开放以来,慈溪人民充分发挥头脑活、市场经济意识强、吃苦耐劳的特点,全市有10万人长期在外经商、办企业、跑供销,占总人口数的10%,为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1999年全市实现GDP143亿元,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14.35亿元,全市23个乡镇工业总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镇有18个,个私工业总产值在5亿元以上的镇有2b个,区域特色的个私块状经济初步形成。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在以下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
1.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大市的跨越,正在向经济强市迈进。目前,我市已步入了工业化中期的初始阶段,1999年全市工商登记在册的企业已达11175家,个体工商户近6万户,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1%,农村已有65.4%的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
2.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正在向经济国际化迈进。全市已有自营出口企业130家,出口供货企业656家,1999年全市自营出口额达3.3亿美元,外向型经济已成为推动慈溪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至1999年底,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集体所有的乡镇企业已基本完成体制改革,按照市场体制的要求,做到了产权清晰,形成劳动用工竞争上岗的一种市场规范运作机制。
3.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实现了由农村为主体向城镇为主体的跨越。全市所辖23个行政区已全部建镇,乡已消失,并且市城区面积已达22平方公里,各镇建成区面积共有85平方公里,已有40%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工业向小区集聚、人口向城镇集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网络日益完善。
4.财政收入已初具规模。1999年财政收入8.8亿元,其中镇级一般财政收入为7.9亿元,平均每个镇3435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为1.75亿元,平均761万元,连同预算外资金,全市镇财政支出为5.15亿元,平均每个镇2239万元。应该说,镇财政已具有一级政府所要求的总量规模。
三、镇财政分税制体制实施后产生的效果及存在问题
(一)镇财政分税制体制的基本内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理顺市与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镇财政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增强镇财政自我发展、自求平衡的能力,从1997年开始,对小城镇试点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尝试。实践证明,以税分成的分配形式,既能增强市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又能照顾镇政府利益,调动镇增收节支、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从2000年开始,我们在总结分税制试点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了以划分收支、分税分成、确定上解或定补基数为主要内容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具体做法是:
1.确定原则:一是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镇级政府的事权,合理划分收支范围,进一步完善其财权。二是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分类确定,转移支付,适当调整镇际间的既得利益。三是稳定基础,发展财政的原则。保持镇级财政的既得利益,就增量部分倾斜于镇,以壮大镇级财力。
2.核定收支范围。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兼顾行政管辖划分收入范围,按税种划分市级收入、市镇共享收入、镇级固定收入。考虑到各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及财政供养人口差距较大的实际情况,实行了按镇分类确定市镇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二是根据市与镇的事权划分,核定支出范围。镇财政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镇经济、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所需的支出,并规定,实行分税制后,增人不增支,减人不减支,因正常工资调整而增加的镇财政支出,也由镇财政自求平衡,市财政不作补助。
3.核定上解或定补基数。为合理调节镇与镇的财力分配,在确定分税分成的基础上,1999年实际税收入库数和应得财力为基础,计算所得可用财力大于应得财力的,其差额为定额上解数,从2000年开始按市镇共享收入和镇级固定收入增幅同幅递增;小于既得利益的,其差额为定额补助数,一定三年不变。
4.建立转移支付。在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基础上,市财政适当集中统筹一部分财力作为转移支付需要。在保证原有利益的前提下,市财政在各镇新增财力留镇部分中集中统筹20%用以转移支付,以弥补相对困难镇的财力不足,缩小镇际间财力差距。
(二)实施分税制初见成效
1.促进镇级经济的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使镇政府收入与税收收入有了更为直接的联系,而税收收入增长的根本源泉是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这就促使镇政府更加主动地引导镇级经济的发展方向,着力进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层次。一是发展个私经济。党的十五大把个私等非公有制经济从“拾遗补缺”、“有益补充”上升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私经济的地位有了质的提高,其在农村的发展具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条件,对政府来说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其上缴的绝大部分税收属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因而在镇财政分税制体制下,镇政府支持和发展个私经济、培植地方财源变得更加必要和迫切。二是促进了镇级经济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市镇财政分税制体制中80%留镇的税种,其增长的显著特点就是效益推进,就必然要求镇政府注重经济效益,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能出口创汇,效益显著的经济增长项目,同样,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的分成也能使镇政府产生触动,引导相应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调整。三是推动镇级经济走科技发展道路。镇级经济要持续、稳定、高速发展就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由科技带动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以新的管理理论提高企业的管理档次,增强企业家的素质。分税制体制的实施,使镇政府对科技推动经济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明确,更加注重科技人才的引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管理层次。
2.促进了镇财政的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实施,明确了财权和事权,强化了镇财政的职能,镇政府收支具有了自,真正体现了当家作主,提高了理财积极性。一是镇财政收入呈增长态势。这主要得益于两方面:第一,分税制超收激励作用的发挥,使镇政府积极做好增加财政收入的各项工作,拉动财政收入的增长;第二,镇财政真正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实体,可用财力由镇财政统一调度,没有了区分预算内、外收入的必要性,真正实施了镇财政综合预算、综合管理的模式。二是能主动处理好“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的原则,确保镇财政收支平衡。三是注重把节流工作和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结合起来,大力遏制财力浪费现象,坚持勤俭办事,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四是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预算办事,使管理真正到位。镇财政分税制的实施,还有利于相关管理措施的推行,如对镇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零户统管”等,进一步强化部门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
3.促进了税收征管。目前,慈溪市工商登记户达6万多户,税收征管难度大任务重,漏征漏管仍有不少,给公平竞争经济环境的建立带来负面影响。在原包干型财政体制下,税收增长与镇财政收入挂钩不紧,镇政府抓税收征管的积极性不高。分税制体制实施后,镇政府开始认识到要增加财政收入,必须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由过去的“要我管”变成“我要管”,从抓税收征管的配角转向主角。(1)提高了政府管税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各镇普遍开展了抓税收促征管行动,对辖区内的经营户特别是家庭个体加工业进行彻底的调查,建立起一批以镇政府为主,国地税参加的联合征收站,逐渐形成镇政府牵头,税务为主,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配合抓税收征管的局面,镇政府真正起到领导、组织、协调一方税收征管工作的作用。(2)促进了镇政府维护税收执法的坚定性。以往出现的镇政府单纯考虑地方企业利益,争取减免税优惠,甚至替被查企业说情的状况大为改善,使镇政府增强了政策原则性。(3)经济发展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税收征管工作的加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三)在设计分税制体制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济发展与财力增长之间的矛盾。尽管,在新一轮分税制体制中采用了分类确定不同留成比例、上解基数递增和定额补助基数不变的办法,这一办法对平衡各镇财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运作的深入和时间的推移,经济发达镇与不发达镇之间财力差距不断拉大。经济发达镇税基较大,而经济不发达镇税基较小,在保持税收同幅增长的前提下,经济发达镇可用财力增加额要远远大于经济不发达镇可用财力增加额,更何况经济发达镇税收增长速度要高于经济不发达镇。
四、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1.建立适应分税制需要的镇国库体系。首先,要建立镇级国库。国库工作是财政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国家金库条例》规定:“国家金库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虽然我市各镇经济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也不断深化,实施了市对镇分税制财政体制,但绝大部分镇财政没有国库的配套,导致镇财政的许多职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建立和完善适应分税制体制的镇级国库,有利于税收分成落到实处,节约资金滞留时间,由资金“循环旅行”变为“留解及时”,镇财政可以更好地调度资金,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其次,要完善镇国库管理法规,理顺镇国库管理体制。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健全《条例》与《细则》,将镇国库职能、职责、权限予以明确到位,在镇国库会计基础制度建设上寻求新突破,要改变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存款不计息、划拨不收费的规定与做法,对所有经办和监管机构制定出细化的处罚规定,以强化加强国库管理基础建设的“根子”。最后,建立镇国库会计核算网络系统,在监控体系上“复位”。当前,税务、财政、银行都已配备和使用电脑处理资金收纳划拨业务,但各行业各自为战,不成体系,为此,建议尽快构建财税库银等相关机构业务工作电脑横向联网,达到各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实质性地促使市、镇政府各项建设事业快速、健康、高效和全面发展。
2.建立和完善财政预算调度资金。为保证预算内资金的正常运转,简化和建立统一规范的资金调度办法,缓解镇财政收入增长缺乏弹性及收入的季节性而造成的预算内资金的不平衡性。市财政应加大均衡力度,对已建立国库的镇,合理确定镇国库留解比例,提前下拨定额补助数;对未建立国库的镇,按照核定返还基数和上解基数相抵后的净返还数同上划收入挂钩核定返还比例,平时按比例返还,年终进行清算。市财政应加速镇财政资金周转速度,保证镇财政各项支出及时足额到位。这样,镇财政应得财力同所调度的资金基本一致,既减少了工作环节,又保证了镇财政预算内资金的供应。
3.建立相对完善的财政运作机制。市府要严格按照受益原则,决定镇政府所应承担的支出责任范围及相应的财力,尽可能减少职能的交叉。在设计镇分税制体制时,应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划分市、镇财政收支范围,保证镇政府能集中足够财力不定期满足其职能的需要,取消目前层层集中镇政府财力的不合理现象。如土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实行市主管局垂直管理。目前,我市村级基层政权与镇级相比更显得脆弱,村土地收入保证不了本村正常事业开支。但镇政府承担着村级政权建设的职能,每年有相当一部分财力用于弥补村级建设和事业发展正常开支不足。针对这一现状,我市今年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固本强基工作组进村帮扶活动,对巩固村级政权、发展村级经济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无法从机制上彻底解决各村的种种实际困难。为此,在设计分税制体制时,应建立一种长期、有效的扶村机制,以保障镇财政有足够的财力扶持、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引导镇政府扩大村的区域规模,走集约化经营路子。
关键词: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体制改革;问题;对策
财政税收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保障国家物质供给能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而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作用是对财政税收进行管理,以更好的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对于国家民生发展和经济发展来说,做好财政税收工作,并建立起一套适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尤为重要。
一、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从两个方面阐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一方面,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着国家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经济体制面临改革,财政收入管理体制也势必顺应这一宏观环境和趋势进行深化改革,从而做到全面发展共同进步,更快实现小康社会。这是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从以往的财政税收工作来看,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实际管理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对政府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以及百姓服务都有影响,所以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结合现有情况做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既能平衡府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又能切实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这是财政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二、新形势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在运行和使用时表现出一系列不适应问题,体制受到局限,同时也出现各种不同的漏洞,严重影响税收水平。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
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主要包括税收体制不健全和分税制改革不彻底。首先是税收体制不健全,我国目前还使用着传统的税收体制,而新形势下社会在不断进步,各种相关技术也在不断创新,社会各行业所涉及的税务种类也越来越多,而传统的税收体制因为时间的滞后没有将这些发展和创新因素考虑进去,导致了较多税种被漏收,进而给财政收入造成影响。其次是分税制的改革缺陷,分税制改革工作没有全面贯穿,从而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分配不平衡,尤其是地方财政。分税制改革不彻底让地方财政收入水平降低,更多地向中央政府集中,而地方的自、经济行为都受到被动和负面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越来越缓慢。
(二)财务核算和预算缺乏真实性
我国财务税收体制中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虚假信息多,预算缺乏真实性。当前,企业漏税、偷税、避税问题突出,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专程利用伪造和虚开等方式报销发票,不仅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还使得财政支出数量增大,导致了大量的税收流失。此外,财政部门在进行财务预算时也缺少一定的监督机制,导致个别人或企业核算、预算时混入一些虚假信息而没有被监督出来,最后使财务核算存在水分,真实性缺乏。
(三)纳税人意识普遍不强
公民纳税是正常和普遍现象,纳税思想应当在每一个公民内心普及,但是实际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对于纳税的认识和意识都不强烈,仍然以各种竭尽可能的手段来逃避纳税。另外,税务部门对于企业和个人逃税漏税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也存在不足,甚至于在公民的纳税意识强化上没有做好公众,无法真正的了解纳税人的需要,更无法真正的为其提供服务,从而进一步导致纳税人的不满情绪高涨,纳税意愿更加降低。
三、新形势下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考
(一)建立分级分权的财政体系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改革与完善建议:首先是要健全税收体制,对于税收体制目前所存在的不完善问题加以处理,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一方面适当提高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例,另一方面适当降低地方的财政收入比例,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地方的财政负担,让地方经济得到发展。其次要尽快解决分税制改革不彻底问题,要中央将财政权力下放到地方,让地方财政部门获得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自,同时中央加强对地方财政管理的监督力度,只做第三方监督约束工作,而不直接参与,让地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
(二)加强财政预算和监督管理
在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要加强对财政预算和核算的监督管理。财政收支中所涉及的各部分内容都应当统筹到预算中去,尽量做到有备无患。对于一些复式的预算体系,包括国家社会保障财政预算、资本性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内容要进一步的完善,充分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另外,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对那些偷税漏税、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必须严惩。当然也可采取滚动式、流动式的监督机制和以委派专人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监督。
四、总结
总而言之,财政税收的有效管理有利于平衡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于新形势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存在的不适用性要尽快完善,以建立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财政税收体制,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当然,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都是要循序渐进的,并非一蹴而就的工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其他的新问题,届时还需结合实际社会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参考文献:[1]敖晓梅.浅谈当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4).
[2]乔静.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20).
[3]董金兰.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12).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推动了国家改革进程的进一步深入,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强,为了进一步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和重要内容的财政税收体制面临巨大的创新和改革压力,推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也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从过去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来看,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有利于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转型,促进财政税收体制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民生民建,有效的缩小社会收入差距,能够有效的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完善财政税收体制还能够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平衡政府财政收支水平,充分地发挥财政税收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的重要作用。创新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深化部门预算体制,改革财政收支体制,促进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能够充分的调动财政税收的积极因素,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当前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和问题
1、财政税收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税收体系的不健全。我国税收体系没有充分吸纳促进社会稳定、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税种。税收体系对部分税种的缺漏,不仅造成了财政收入的损失,影响财政预算和财政支出,造成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缺乏充足的资金来源。其次,分税制改革不够彻底,分税制改革造成的负面影响,造成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不均衡,重要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划分的不均衡,造成地方政府缺乏行之有效的财政体制,财政收入的分配过度的向中央政府集中,影响到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影响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造成诸如土地财政等许多不利因素,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压力。
2、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取得显著的成绩,尤其是在税收体制改革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许多实质性的改革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依然十分落后,许多问题依旧得不到结局。从整体上看,我国预算管理体制所覆盖的范围十分狭小,地方政府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十分滞后,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缺乏透明度,没有体现公共财政的目标,财政资金造成不同程度的挪用和浪费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年度预算计划,财政预算管理缺乏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审核机制。预算管理体制的缺陷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深化和向前推进。
3、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
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政府为了协调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失衡的现象,采取转移支付的手段,以中央财政支出的形式,改善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财政资金不足。但是,现阶段的转移支付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影响转移支付实施的效力,不利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推进。例如,在转移支付的过程中,存在资金转移的周期长,转移支付资金的利用率低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在财政资金转移和流动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容易滋生腐败,财政转移支付存在流程不规范的情况。财政资金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出现一系列不规范的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在制度层面缺乏严格的制度规范,造成中央财政自上而下转移到地方政府的过程中出现截留和漏损情况,另外,转移支付在类型上和结构上存在不合理的现象,税收返还和体制补贴作为转移支付中的主要类型比重所占巨大,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严重不足,这不利于经济欠发达的转移支付收入的增加,造成了重要政府财政转移支出的功效的丧失,影响财政支出公平、工作和公共性目标实现。
4、地方财政管理不到位
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政长期存在严重的失衡现象,政府不断的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迫使地方政府被动的采取精简结构、收缩编制的手段,促进政府财政支出的节约和行政成本的控制。但是,地方政府在处理财政税收问题的过程中,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被缩编和精简,制约了财政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影响了地方财政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另外,地方财政部门的管理队伍存在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导致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滋生,制约了财政税收管理和控制的目标的实现,影响财政税收在我国宏观调控和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发挥,不利于财政税收政策的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
三、关于深化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
1、建立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平衡合理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促进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发展,必须充分地结合我国当前的改革发展目标和基本国情需要,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的平衡,促进地方财政失衡状态的改变。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分税制改革,合理地分配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权和事权。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比例合理的进行划分,对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比例适当的调整提高,提高其直接支出的责任,相应的降低地方争睹的财政压力。政府财政支出责任与所承担的事权是政府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因此,应该重点推动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体制的改革,解决财政税收体制所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和统筹地方与中央政府的财政税收关系,合理地平衡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加强对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的调整,提高财政资金对改善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例如,政府应该重视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改善城市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加强对低收入者的扶持,加大对社会公益的财政支持力度,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社会质量,使其共享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最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将中央政府所掌握的财政权力进行部分下放,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自由权,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提高。另外,在释放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加强对地方财政工作的监督管理,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科学、合理的实施。
2、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是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应该建立专门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促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能够在科学的、严密的系统中运行。政府应该重视实施短期预算和中长期预算规划相结合,实施复式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复式预算体系,需要进一步扩大经常性预算和资本性预算在内的国家复式预算的范围,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预算等财政性收入通通纳入预算管理的框架当中,加强对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的改革,成为专门的预算管理局和预算管理委员会等预算审查和预算监督机构,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体制的改革,将预算监督作为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提高社会力量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作用,保证政府公共财政目标的实现,促进政府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公共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政府预算管理和监督能力的有效提升。
3、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支付体系
创新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应该重点关注政府的转移支付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的结构和比例,促进专项转移支付的与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有效结合,适当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在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的比例,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分享制度和税收返还制度,保证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稳定性。另外,中央政府实施转移支付,应该充分考虑地方的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地方人均特征等因素,科学的测算并确定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比例,保证转移支付的科学、公开、合理。中央政府应该进一步深化转移支付,保证转移支付的资金的稳定来源,提高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对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的提高,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转移支付分配的目标的合理性、全局性和科学性。
4、建立精简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
自1994年起,我国改革财政包干制度,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并由原先的行政性分权改变为经济性分权,主要依靠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分税财政体制的改革一方面改变了中央与地方原有的经济利益分关系,促进了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为解决此前的中央财政困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地区间的财力分配问题进行了调节,通过返还税收和转移支付等手段为不发达地区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经济上的帮助。1993~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由4349亿元增加到68518.3亿元,增长了近15倍,年均增速高达18.8%;全国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则由12.3%提高到20.1%。1994~2009年中央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8.2%(1994年为基期),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9.3%,实现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双赢”。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得到了大幅的提高,这一方面依赖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快速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分税制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分配
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分配关系:在地方固定收入中,以土地与房地产业相关税收为主体内容,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地方分享比例相对较低。同时,地方政府在维持自身政府机关运转的前提下,还肩负着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任。但是由于地方财政收入主体税种不足,税种数目虽然不少,但是税源分散、征收成本高、收入低,使得地方政府在很难维持自身运转的前提下,大力快速发展经济。于是,地方政府官员将获得财政收入的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业。由于土地出让而获得的财政收入属于预算外收入,并不用上缴中央财政,这就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的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在利益与政绩考核的双重驱动下,将大量土地以高价出让,获得高额回报。所以,地方政府不愿将位置较好的地块用来建设保障性住房,更不愿为建保障房而减少财政收入,影响领导的政绩考核。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情况
一、现行的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
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财政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法包括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制度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政府间转移支付,它是指各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或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再分配。这种转移支付形式一般有三种:一是中央政府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下转移给地方政府;二是地方政符将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向上转移给中央政府;三是同级政府之间一部分预算收入的相互转移。凡是相邻两级政府间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力转移是狭义上理解的转移支付。在我国,从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上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从狭义上理解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形式上看财政转移支付法,是指财政转移支付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外在形式,它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泛指凡规定有关财政转移支付出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自治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狭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法,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财政转移支付法》冠名的单行法律。在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财政转移支付法》,有关财政转移支付方面内容的法律规范散见于相关法规与规章之中。
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内容一般包括:(1)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2)转移支付的形式:目前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支出,如定额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税收返还及其他补助形式。(3)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核算标准、分配方法、支付规模和程序。(4)转移支付的管理和分配机构。(5)转移支付的监督及法律责任。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四种转移支付的形式构成的:
第一种形式是“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是我国在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开始设立和实施的。我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模式。我国的收支均衡模式同时考虑了各个地区的财政能力(财政收入)和财政需求,其基本的做法是:通过测算各个地区的标准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并对其进行比较,进而计算出地区的标准财政收支缺口(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大于标准财政收人的差额)。
第二种形式为“税收返还”。税收返还制度的建立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关键性内容之一。税收返还制度的核心是在建立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同时,确保各有关地方政府既得利益。另一方面,这种形式通过“存量不动,增量调节”的办法,提高中央财政在增值税与消费税增量上的比重。
第三种形式为专项补助(或者说是“专项拨款”)。“专项补助”作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这些专项拨款,由中央政府拨付,不列入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这种专项拨款的主要特点是拨付款项的有条件性,是由中央根据情况和需要来确定拨款的项目,拨款的对象,拨款的金额和拨款的时间。专项拨款主要用于给予地方政府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费,特大防汛抗旱经费以及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等。
第四种形式是“原体制补助和上解”。这种形式实际是原体制的产物。从1988年开始,中央政府财政部对部分省、自治区实行定额补助,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向中央按照一定的比例解。
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仍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
二、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事权、财权不对应,资金分配办法不规范。从而造成一部分财政支出的不合理,各级政府支出责任不明确,甚至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从而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科学性。
第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个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大的共性就是都制定有较高层次的法律。而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没有单行法律。因而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和统一性。
第三,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控力度小,均等化功能弱。由于在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中税收返还形式占的比重过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太低,致使中央财政调控权、均等化功能过弱。
第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第五,省一级政府对地、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缺乏制度建设。
三、完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从总体上看,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朝着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框架的目标改革,但是,距离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的、规范化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深化改革:
1.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从法律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范围,明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节目标和定位。
2.加强财政立法,在《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基础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各项基本制度,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制约制度。
3.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重新归并现有的四种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尤其是应当尽快解决原体制补助和原体制上解当中存在的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矛盾的问题。
4.规范专项补助,在进一步科学划分各级政府事权的前提下逐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那些纯粹属于地方区域性的支出项目的补助,并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兼顾其他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规范各种专项补助,合理分配用于专项补助方面的财政资。
一、引言
财政税收是我国各级政府社会生活中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以及行使行政职权的重要物质保证。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需求,因此必须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充分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以此来实现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上提升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进一步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各产业部门的高速发展,整个社会对于财政税收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因此必须要着力对其进行改革完善。所以,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充分提升我国财政税收改革的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时期加强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国家相关部门的改革进程不断加快,同时,随着各项改革事业的不断推进,为了有效深化市场经济改革,必须要加强对我国财政税收制度的相关改革,财政税收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关键的内容及组成部分,因此积极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同时也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小康社会的建设。从我国之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取得的成就来看,深化和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能够有效实现财政税收体制的转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增进社会和谐、服务民生、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完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还是提高政府财政收入的关键措施,是平衡政府收支水平的重要措施,能够有效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职能。
三、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税收体制不健全、不完善
一是我国税收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现有的税收体系还没有完全吸纳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社会稳定、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等的税种。这一缺漏使我国财政收入出现了很大的损失,社会经济建设的资金来源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我国分税制改革很不彻底,这一负面影响,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地方政府难以形成有效的财政体制,我国财政收入的分配过于向中央政府集中,使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受到很大的限制,制约了地方各经济部门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
(二)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近些年来,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在财政收入分配及税收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目前我国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缓慢,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整体而言,我国现有的预算管理体制所涉及的范围较小,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改革显得相对滞后,没有形成完善的监督和制约机制,预算管理体制的透明化程度较低,难以有效体现公共财政所要达到的目标,大量的财政资金被挪用或者浪费,各级政府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年度预算计划,相关的审批和监督机制十分落后。这一问题将在长期内限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三)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
我国在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为了有效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税收严重失衡等相关问题,中央政府采取了转移支付等手段,加强中央的财政支出以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不足等问题。但是,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使转移支付的效力受到极大的影响,使财政税收的改革受到很大的阻碍。比如,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存在转移支付资金利用率低下、周期长、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等,进而产生腐败和各项流程不规范等严重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制度层面的规范性,使中央财政在下达到地方政府的途中被漏损和截留。同时,我国现有的财政转移支付在结构及类型上还存在严重的不合理性,作为转移支付主要类型的税收返还以及体制补贴等所占的比重较大,一般性的转移支付存在严重的不足,这使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收入难以实现有效增加,政府在这方面的功能受到极大的限制,使我国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的目标难以顺利实现。
(四)地方财政管理不到位
我国在实施分税制改革之后,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失衡现象不断加重,政府所实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使其不断要进行精简机构和减少编制,以进行财政支出和行政成本的节约及控制。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财政税收管理等部门的人员不断被精简和缩编,使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实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地方财政管理的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限制。同时,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员工的综合素质存在较大的差异,使其在处理相关问题的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现象,使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管理目标难以顺利实现,同时也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
四、加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
要不断推进分税制改革,对中央和地方的财事权力进行有效分配,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比例,适当调整并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比例,完善其直接指出的责任,不断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不断加快政府财政收支体制的改革,有效统筹和协调中央与地方的财政税收关系,有效平衡地方政府与中央之间的财政权力,使其明确自身的全力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加强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性方面的调整,提高其在公共服务等领域内的支出。同时,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要以分税制的完善为前提和基础,适当下放中央政府部分财政权力,使地方政府掌握更大的财政权,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另外,在循序渐进地释放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过程中,要不断对其进行监督和约束,加强对地方政府各项财政工作的监管,有效促进地方政府财政实现科学化地实施。
(二)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要协调各部门建立专门化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有效促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实现科学化运行。政府要将短期和长期规划相结合,以形成完善的复式预算管理体系。这就需要政府不断扩大经常性预算及资本性预算在复式预算中的范围,将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成立专门的财政预算审查及监督机构,加强相关监督体制的改革,将预算管理监督视为深化财政预算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在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中引入社会力量以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的监督,以有效实现政府财政目的,促进财政预算的公开性、科学性、公共性以及透明度。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支付体系
创新和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必须要不断健全和完善转移支付。因此,政府应该必须要完善转移支付的比例和结构,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有效结合,要在中央政府转移支付中适当提升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的比例,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增值税和税收返还制度,以充分稳定政府转移资金实现稳定性运营。同时,中央政府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以此制定资金分配比例,保证转移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中央政府要不断深化转移支付,保证转移支付资金的来源,提高使用效率,同时要注意统筹各区域发展,促进转移支付分配整体目标的科学性。完善转移支付的体系是不断推进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重要途径和措施之一。
(四)建立精简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步伐,不断促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完善,使其在合理范围内实现精简,提高税收征管的合理性,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支配权力。提升地方政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加强对地方政府各项财政税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地方政府出现严重的债务问题,保证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稳定性。最后,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处理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完善其债务执行及管理制度,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升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以及财政税收改革过程中的作用。
五、总结
财政税收体制作为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来源的重要保障,其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状况。新时期不断加强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对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必须要从中央与地方关系、预算体制改革、支付体系、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着手,不断促进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以进一步发挥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税收作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来源于民众却也用于民众。财政管理是国家表现职能的一个重要体现,同时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体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要完善财政税收体制。财政税收体制更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日常工作的重要支柱,它与民生也有着密切的关系。关于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一直都是国家政策上一项重要的问题。它对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制约作用,所以对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实现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调节支收平衡,让社会经济有着更好的发展空间。虽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对现今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然后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从而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政管理
财政税收作为一个国家重要物质保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是用于解决民生问题。为了实现国家资源的优化配置、社会公平以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能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经济,就要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社会经济需要,所以必须要做出相适应现在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对策。分析和探究我国财政税收改革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提出有建议性的决策,对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改革进程被进一步的推入,由于改革力度在不断的加强使得市场经济的改革进一步的被深化。财政税收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与重要内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将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对实现小康社会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以往的财政税收体制来看,深化和创新财政税收体制,这样不仅有利于财政税收体制的转型,还能促使财政税收体制更好的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民服务;缩小社会收入差距,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使得社会经济模式从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完善财政税收体制,不仅使政府的财政收入得到保证,还平衡了政府的财政支收水平,同时还能发挥财政税收的重要作用就是政府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是现实我国社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同时还能充分调动财政税收,建立一个健全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我国当前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很好的成绩,但是还是存在着许多的缺陷、漏洞,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制约作用,阻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提出以下关于财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税收体系不健全和分税制改革不彻底这两个方面。首先,我国的税收体制没有将关于社会稳定、推进技术创新进步以及促进社会分配调节的税种收入纳入到税收体系当中来,这些缺漏的税种,给财政收入、财政预算、财政支出造成损失,同时也减少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其次,就是分税制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于分税制改革不彻底的原因,使得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分配不平衡,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划分不平衡,地方政府没有有效的财政收入体制导致财政收入都向中央政府集中,这就对地方的自、经济行为造成影响,再加上土地财政等其他的许多因素受到影响,就会阻碍地方经济的发展,带给地方政府很大的债务压力。
2.预算管理体制的缺陷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在税收体制改革和财政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这两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也取得了许多实质的成果。但是我国在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依旧是十分落后的,存在许多的问题,并且还看不到结局。我国预算管理体制在整体所覆盖的范围很小,特别是地方上的预算管理体制,关于改革是十分滞后,没有有效的制约作用以及监督机制。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上没有透明度,没有正确的使用公共财政,使得财政资金出现挪用和浪费现象。对于年度预算也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计划,而财政预算管理也缺少严格的审批和监督机制的审核,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
3.缺乏规范的转移支付在分税制中包含有转移支付这项功能,中央以财政支出的形式,来协调中央和地方出现的财政收入的平衡现象,并且改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存在财政资金不足的地方。可是在实施转移支付过程中,由于资金转移时间长,利用率低下,使用效益低,整个财政资金转移和流动中没有监督和管理,在加上滋生的腐败和财政资金转移流程不规范等,都严重影响到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有时候,财政资金会在转移支付过程中出现问题,究其重要原因是在制度上转移支付缺少严格的制度规范,在中央向地方转移资金过程中出现截留和漏损,此外还有在类型和结构,转移支付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在转移支付中税收返还和体制补贴占的比重很大,而一般的转移支付比重轻,就造成比重失调,不利于经济不发达的转移支付。
4.地方财政管理不当自从实施了分税制改革后,长期地方财政就出现了严重的失衡现象,加上财政税收体制的不断深化,使得地方政府被迫节约财政支出和行政成本。在关于处理财政税收问题上,精简和缩编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使得财政税收管理被制约,地方财政管理发挥不出它的职能。此外,在地方财政部门中管理的人员的素质也出现差异,滋生出违法犯忌的行为,不利于对财政税收管理和控制目标的实现,影响我国在宏观调控和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财政税收的发挥,不能实现在公共利益目标上财政税收政策的作用。
5.纳税人与收税部门的意识不高纳税的思想已经逐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可是对纳税的意识却依然不高,很多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存在着偷税漏税的情况,这些都是纳税意识不高的表现。同时观看税务部门,也还以一种狭隘的思想来看待税务服务,没有达到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不能真正的去了解纳税人的需要,所以就不能为纳税人提高满意的服务。
三、对完善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提出的建议
1.建立中央、地方统一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为了我国财政税收体制进一步的完善,利于创新和改革发展财政税收体制,就要结合我国现在的发展现状和基本国情需要,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平衡进行完善,改变地方财政失衡现象。首先要合理分配好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进行合理的比例分配,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例可以提高,降低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从而减轻地方财政收入的压力。将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和事权作为政府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加大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体制的改革力度,调节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关系,解决之前所出现的财政失衡问题。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的合理分配,明确各级政府在财政支出的责任情况,加强从上至下的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提高在公共服务领域中财政资金的支出。最后是进一步的完善分税制,让中央把部分财政权力下放,让地方政府拥有更多的自,提高地方的财政收入。同时在财政权力下放时,要加大对地方政府财政权力的监管和约束力度,对财政工作严格实施监督管理,让工作能科学、合理的进行。
2.完善财政预算体制在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财政预算体制是重要的内容,为了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进行科学、严密的运作就要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体制。所以政府要对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进行合理的结合规划,实行复式的预算管理体系。为了建立健全的复式预算体制就要进一步完善的国家复式的预算范围,像经常性预算和资本性预算。同时将国有资产管理和社会保障预算都收纳到预算管理中去,为了加大对预算管理体系的改革力度,可以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部门和预算管理委员会这样的预算监督机构,加强财政预算的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保证实现公共财政目标,将财政预算科学化、公共化、公开化、透明化,提升政府预算管理和监督能力。
3.建立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想要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和完善就要对政府的转移支付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政府的战役支付结构和比例要进一步的完善,将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进行合理的结合,提高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对增值税分享制度和税收返还制度的进一步管理,保证资金转移支付的稳定。此外,在实施转移支付时要充分考虑到地方的社会条件,并通过科学的测算出资金分配比例,确保资金转移支付的科学性、合理性、公开性。对于转移支付进一步深化,就要稳定资金来源和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率,提高对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比重,促进转移支付体系的改革,达到完善和创新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
4.建立精准的财政管理体制为了精简和完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就要建设相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对税收征管的一体化和合理性,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的改革,就要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权力。为了提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情况,防止滋生债务问题。此外,关于政府的债务问题,要采取分类、分流处理这样积极的措施,在完善地方债务的执行和管理制度的同时提升在实施投资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自主融资权力和地方活力,利于有效的提升财政支出管理。
5.对税收进行大力宣传不仅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对纳税人和职能部门进行规范,同时也要加大日常的纳税宣传力度。将纳税意识深入到每一位纳税人的心中去,同时也要影响到税务机构的每位工作人员的生活中去,从而加强他们的税务服务意识。税收不仅是纳税人的义务,同时能享受到相关部门的服务权利,也可以对税务机构的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
四、结语
国民经济在不断地发展,财政税收体制也要不断地完善,与时俱进,财政税收体制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对过去的税收体制做个全面的认识,充分了解其中的利弊问题,在进行改革时才能扬长避短,保持原有的优势,对于弊端就要结合实际来进行改革,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财政税收体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并且通过与实际的社会情况结合,逐步的完善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实现我们所期望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艳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思考[J].知识经济,2015,(23).
[2]李丽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究[J].中国外资,2013,(18).
[3]王瑶.浅析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思路[J].价值工程,2013,(6).
[4]黎慧杰.关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4).
[5]刘丽.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赤子(中旬),2013,(7).
[6]谢毅哲.基于创新思维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9).
[7]陈光焱.当代我国税收体制改革的取向与选择[J].税收征纳,2012,(11).
回顾财税改革走过的历程,总体的思路可以梳理为:1994年的改革主要解决了“收入”的问题,1998年开始建立公共财政,进行了预算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解决“支出”的问题。那么,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又是什么?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认为,应当向现代国家的方向走,合理进行中央地方间的职能和财力分配。此番改革,除了改革“财”,更需要改革“政”。更深层次来讲,公共财政的方向已定,公共财政背后是民主和法治问题,中国财政体制的未来应该是法治的、民主的公共财政。
理清事权
“财权事权不匹配”,这恐怕是基层财政对于当前财政现状最为迫切的呼喊。
确实,1994年分税制改革没有改变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之后虽进行了调整,到目前仍然是“上下一般粗”,大量事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效率低下。
事权划分是整个财政体制的运转基础。如何科学合理分配政府间的职责?楼继伟在其新著《中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提到,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遵循现代国家的通行做法,依据“三个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
一是外部性原则。假如一项活动只是一个地方得益,或者一个地方受损,这个事情就交给这个地方来管理。一项活动不仅是一个地方受益或受损,还有其他地方受益或受损,就是具有外部性。如果其外部性是跨区域的,更适合于更高的区域级别政府管理。
二是信息处理的复杂性。信息处理越复杂、越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的事项,越应让地方政府管理。因为地方政府熟悉基层情况,能掌握更为真实、准确的信息,比中央政府有明显优势。
三是激励相容。要设计一种体制,使得所有的参与人即使按照自己的利益去运作,也能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这种体制就是激励相容的。
财权下沉
在事权和支出责任调整以后,收入划分也需要做相应调整,以保障各级政府的财力需求。
“财权重心上移、事权重心下移”这是当前分税制的现实写照。真实情况是,分税制仅能落实于国家与省的层面,省以下还没有真正实行分税制。
相关财政人士认为,在省以下就形成了实际上是讨价还价、复杂易变、五花八门、很不规范的“分成制”“包干制”等。这种状况给地方行政高层级上提财权、下压事权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也使得转移支付根本做不实。
中央地方之间财力如何分配更合理?税收分成怎么算?如何在税收分配上尽量公众化、规范化,减少“跑部钱进”?
楼继伟认为,政府间收入划分要考虑税种属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状况、地区间财力差异程度等因素。中央财政集中的收入,既要保证中央履行职能和支出责任的需要,还要有利于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两个抓手是建立地方税体系和规范转移支付制度。
一方面,从构建地方税收体系来分析。从近年的改革方向来看,已初现端倪。对于工商业不发达但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通过启动资源税改革,使资源税成为西部地区的地方支柱税种。而东部地区,则可以通过房产税的试点改革,探索将不动产税打造成其支柱性的地方财源。
另一方面,相应地,现行转移支付结构要调整。调整的方向,一是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现行对地方支出责任范围内实施的专项转移支付调整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应主要解决外部性、共同支出责任问题和实现中央特定政策目标,对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项,由中央财政支出,不再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对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增强地方自,中央财政不再通过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加以干预。
绕不开的“政”
如果说以往的改革,主要涉及“财”,也触及到“政”,那么下一步,“政”是回避不了的。
为什么分税制难以进一步深化?为什么不能将中央和省级政府之间的分配模式向下级政府推移,根本原因在于行政管理体制的牵制。
财政改革面临一个重要任务是通过改革推进财政层级扁平化。财政部门没有权力改变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体制,只能在财政关系上逐步做到扁平化。财政的扁平化会拉动行政层级扁平化的综合配套改革。
因此,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这两个财政层级扁平化的改革已经在大范围试点。今后将会在中国大部分地区形成中央、省、市县三级架构。如果能够做到这样,那么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就比较简单,而且制度化了,就可以形成上下贯通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
在这样的改革思路下,形成的是一级政权要有一级事权,要有一级财权,然后还要有一级税收和一级预算,继而还要配上一级举债权和一级国有资产管理的产权,上下贯通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认为,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需要行政体制改革配套。他给出的设想是,各级地方政府应拥有法定征税权,在法治框架内通过辖区自治管理的方式自主提供辅的支持作用。这种治道变革实际上不仅意味着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而且也是政府体制的变革。这也有助于我国构建一套辖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稳定规则框架。
进化方向
通过分税制改革,中国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财政体制框架,但还不是一个完善的现代财政体制。
一、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改革的难度也在逐渐增加。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财税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是关系着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持和体制保障。财政体制建立的基础是政府体制,由政府体制决定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决定各级政府间的财力分配,这是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现状。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财政预算和分级管理,从财政政策和各项财税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到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收支模式、收支结构的确定等,都是由中央政府决策。而地方政府仅在中央集权统一决策或授权下对财政活动进行管理的责任和权力。一直以来,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遵循着“集权—分权—再集权—再分权”的模式。分税制改革使得我国分税分级财政的框架初步形成,既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在梳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方面实现预期效果,显著提高了财政总体实力与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现行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
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是关系着社会经济不断高效发展的重要任务。因而对当前财政税收体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要综合分析,明确清楚现时状况。伴随着改革的逐步加深,现行的财政税收体制的问题越来越明显的暴露出来。目前,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有:财税管理难以控制;监督监管不到位;民主管理不够完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在现行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下,业务、行政双重管理体制影响着管理人员,难以有效控制和管理对有关财政税收,产生诸多弊端。
(三)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的分析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在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时期,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创新关系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外来有益经验,在新形式新环境下坚定不移的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改革创新的基本要求是在继续深化改革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收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有益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制度。现行财政税收体制已不适应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新一轮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对策有:一是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以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和改革发展的需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以及收入权力和收入能力。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收入比例,适当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和财政压力,按照科学发展观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需要赋予地方必要的财政权力,逐步实现从财力性分权向制度性分权过渡。军区医院也应梳理和政府的权责关系,依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军区医院自身财政管理的体制。二是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收入机制。一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都是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道关卡。改革是从“放让权力”开始的,在改革不断向前推进的同时,建立和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财政税收制度是必须的。政府需要承担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只能,严格规范收入机制,避免乱收费现象的出现。三是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资金进行撤并,增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四是建立健全宏观税负水平适中、税负结构公平合理、主体税种设计科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合理的税收制度,是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方向,改革重点,税制调整
改革开放伊始,伴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我国对高度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实施了渐进式的改革,经过30多年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现已建立起了基本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为我国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要使公共财政制度成为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未来公共财政制度还须在省以下财政体制、结构性税制调整等方面深化改革。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而其中如何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是这一体制运行的核心环节。因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由此所造成的地方政府间财力差距也十分悬殊,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予以调节地方政府间财力分布格局,就很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在实施这一体制的过程中,由于我国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尽管省级政府间的财力差距依然很大,但省级间人均政府财力的差距却在缩小,这对各地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表明分税制的实施,有利于平衡省级间政府财力和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因此,在近年来加大民生财政制度建设的背景下,要实现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目标,在不断完善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下,未来对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改革方向是继续推进和深化省以下政府财政体制的改革。
一、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是以“省管市―市管县―县管乡”的基本架构来设计的,实践证明,在这一体制架构内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上解所产生的根本缺陷是管理层次多,导致财政资金被截留的现象十分严重和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低下。为消除这一体制的积弊,从2002年起,我国在部分省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鉴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到目前为止,基本形成三种改革模式:浙江模式、湖北模式和广东模式。2009年国家又明确提出全面建立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目标,并先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积极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探索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新模式。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比较大,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也千差万别,不可能搞一种模式,而且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因此,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税费制度改革十分迫切。(1)根据公共财政理论,普遍的无选择的服务,其费用的取得只能采取向全体公民征税的办法,并以政治权力为基础,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税收是基本财源;对特定公民提供服务,其费用不能也不应当用全体公民缴纳的税收进行弥补,只能对直接享受服务的公民个人采取规范性的政府收费(如规费或使用费),因此在政府收入体系中收费只能起补充和辅助作用。(2)财税部门一定要统揽政府收支(包括预算内收支、预算外收支和制度外收支),并按照政府政策通过财政收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现行的以费挤税、费强税弱和不规范的政府收支管理格局已经成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大障碍,因此税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二、推进结构性税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