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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市、县(市、区)两级国税局内部各部门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健全运行架构等方面机制,形成风险管理“一体化”体系,夯实税收风险管理基础。
(一)确定总体运行架构。将“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推动”确定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机制,以“集中分析、统一下达、分类应对、跟踪评价”闭环管理作为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的运行架构。构建“上级分析下达—基层应对反馈—上级再分析、有问题再下达—基层再应对再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二)建立分析应对机制。发挥市局数据、技术和人力等比较优势,以“专职+兼职”形式组建专业数据分析团队,建立两级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加大专题风险分析力度,实施数据分层级、分部门、分环节的分析利用,持续提升数据分析利用的税收贡献率。同时,按照纳税人规模、风险等级,对跨县(市、区)中、小税源和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由市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对市级以下重点税源,由县(市、区)局组织进行风险应对,建立“各有侧重、分级负责、分类应对”的两级税收风险应对机制。
(三)建立评查协作机制。针对会稽查能评估的专业人员较少的现状,建立评估、稽查集约机制,使评估与稽查形成人员共享、情况共享、结果共享的格局,不断提升评估稽查集约化程度。积极打造专业评估团队,形成以行业税源管理为基础、专业化分类管理办法为指导、评估模型为核心、主动应对为手段、团队作战为保障的纳税评估机制。
(四)建立控管互动机制。针对风险防控中发现的税收管理漏洞或者薄弱环节,按环节、类别、部门、层级提出强化管理建议,通过风险管控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管理工作的不同强化要为风险管控夯实基础、提供保障。
(五)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以风险分析、应对纳税、调整账务处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评估约谈技巧等为主要内容,面向基层,组织开展风险管理能力培训,突出实务操作。市局开展行业涉税风险指标指南编辑与应用成果竟赛活动,激发干部业务学习活力,全年计划举办3期培训100余人,为每个县(市、区)局培养6至8名税收风险管理骨干人才,通过切实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基层税务干部风险应对能力。
(六)建立监督考评机制。抓源头,定期数据质量报告,及时清理垃圾数据、修正错误数据、补录完善数据,保证数据质量;抓过程,以数据分析监控报告为抓手,通过上期、本期、预期三期数据综合比较,加强风险流程管控;抓结果,对风险推送任务统一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主管局长把关,对较大金额的评估案件由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公开合议,从组织管理上加以规范。同时,将评估业绩、评估卷宗、评估案例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作为能手评比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评估人员在全局范围内树立典型,作为评估榜样进行表彰奖励,试行纳税评估重大案件个案奖励办法。
二、完善风险管理流程,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强化风险管理流程中的6大节点,筑牢税收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实施控管互动,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强税收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制定风险规划。市局通过规划对风险管理的目标、任务、进程作出系统安排,进行指导、约束与规范,明确一年内集中开展的风险分析次数原则上不多于4次,并要求县(市、区)局开展分析的次数、时间等要与市局相吻合,自上而下实现了“一体化”。
(二)开展风险分析。充分发挥市局各成员部门的能动性和“大数据”优势,按部门职责确定税收风险分析指标和向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风险分析结果,有效提升风险分析的有效性和风险指向的准确性。
(三)整合风险任务。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依据各部门确定的风险分析指标及分析结果,按“户”进行归集和下达风险任务,有效杜绝“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象。
(四)实施风险应对。对市局下达的税收风险任务,注重发挥县(市、区)局作用,由其组成专业团队采取差异化的风险应对策略,实施多税种、链条式、联动型风险应对。对情况复杂、应对难度大的风险任务,直接提升风险应对层级,最大限度消除无效应对行为。
(五)依法处置风险。风险应对人员在风险任务应对结束后,应分户提交风险应对报告,各成员部门共同审核,严把“质量关”。对已确认的涉税问题,交由主管国税机关依法处理。
(六)风控总结评价。市局对风险应对情况实施抽查复核和跟踪监督,并及时向各成员部门反馈风险应对成效。通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促进税收风险从事后解决处理向事前、事中预警防控转变。
三、加大信息管税力度,提升数据利用质效。
以信息手段为支撑,对不同税种的各管理环节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税收风险识别、应对,提升税收管理效能。
(一)全面应用已形成的综合风险分析指标、专题风险分析指标、评估模型,为推进深化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整合综合征管系统、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和工商部门等多渠道获取的数据,有针对性地选定股权转让、滞留票、成品油抵扣、政府采购、两税比对、房产网签、医保刷卡、税务窗口与邮政代开发票等风险指标,集中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风险纳税人,统一下发风险任务及明细数据,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做到风险定位准确,应对高质有力。
(三)根据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级别,分别采取属地、交叉、差别、分级“四种方式”和税法宣传、纳税辅导、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五项措施”进行风险应对。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掌握的税收风险信息和税收管理实际需要,及时发起专项风险任务进行风险应对。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促进管理要素融合。
大力促进业务、技术、人力、数据等税收管理要素的充分融合,各成员部门之间实现优势互补,切实减少管理上的不同步、不统筹、不共享现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和协调难度,形成“要素有机统一、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优化、各方协同推进”四位合一的税收风险综合管理体系。
(一)明晰职责划分。在纵向上各有侧重,市局侧重于发挥风险管理职能,在整合省局下达风险任务基础上,结合实际新增风险任务,并集合优势力量对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应对;县(市、区)局侧重于发挥风险应对职能,调配骨干力量进行风险应对,及时反馈应对情况和结果。在横向上统分结合,将市局内部各成员部门划分为“组织协调、分析应对、支持保障”三大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风险管理功能系列,采取“明确职责、专人负责、统分结合”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县(市、区)局也成立若干风险应对小组,专职负责税收风险应对。
(二)强化人力整合。面对人员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现实,各单位因地制宜,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力量组建专门的风险分析、应对团队,凝聚管理合力,最大限度释放各级各类骨干人员的正能量。
(三)强化数据整合。全面整合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系统、互联网等内、外部各类涉税数据,定期与工商部门交换股权变更登记信息;搭建“科学合理、标准统一、数据完整、安全高效”的数据仓库,为风险分析应对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任务整合。市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立“以质量换数量”理念,按照“量能配比、兼顾效率、质量优先”原则,科学合理下达风险任务数量。同时,为便于基层开展风险应对,按指标制定风险应对指南,明确应对靶向,提高精准程度。
五、突出重点行业、项目风险管理,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风险管理任务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总局、省局规定的当年税收专项检查行业和项目,考虑本地重点税源结构特点,考虑征管难点、弱点、以票控税盲点,考虑系统纳税申报数据和第三方信息异常突出项目等因素,做到有的放矢,扩大成果,堵漏增收。拟定下列行业和项目为全年重点。
(一)水泥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二)汽车经销商及其维修、装饰、装璜企业。
(三)食品生产及其上下游企业。
(四)大卖场、超市及其场内租赁、承包等经营者。
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因过度依赖国家政策的扶植,从而渐渐失去了市场竞争力,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极为不利。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突出,而企业的资产、账务、经营状况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健康发展,从而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规模的扩大,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甚至出现了一些跨国经营,据相关数据统计,截止2012年年底,我国企业在我国税收总收入中占90%,其中国有企业占到了13.5%。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国有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保障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有着重大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竞争,就会有风险,一旦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出现风险问题,就会影响到其自身的税收管理工作,进而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风险管理已经普及到大中小企业,在各企业均建立有风险管理机构,设立专门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顾问等,由他们专门负责企业各种风险的志别、测定和处理等方面的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风险管理机构已经成为企业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它与企业的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一样,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努力。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经营管理工作中,进行风险管理,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为我国的税收收入提供保障。
二、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意识薄弱在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关联。而在当今社会发展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片面的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在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当中,对风险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了企业的税收工作脱离实际,不能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缺乏专业的人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对全面型、复合型、专业性的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专业的、优秀的人才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职机构、专业人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依靠基层税务机关的现有人员根据以往的经验,摸索着实施风险管理措施,这种风险管理措施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的需求了。
(三)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规模的扩大,其经营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规模性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分布广泛,给税务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在征收税务的时候,由于信息化水平低,导致税收信息共享率低,从而出现重收、漏收的现象。同时在我国税务管理工作中,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从而导致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四)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我国财政收入。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首先是没有建立标准的风险体系,不能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指标进行确认,许多国有企业的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对税收风险管理模式的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就是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的标准、程序缺乏实际操作,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国有企业的税收工作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密切相连。国有企业要想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强化领导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企业管理层中,加强管理层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保障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他们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只有在企业内部树立其税收风险管理意识,才能进一步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竞争已经演变为科技与人才之间的较量,专业的技术人才在这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企业要想促进其自身的健康发展,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价钱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的培养。首先,加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培养,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培养,同时还要加强他们专业素质的培养,可以安排他们出国深造,从而为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国有企业要扩宽企业人才招收渠道,让外面优秀的人才走进来,同时加强与企业国有企业的联系,建立互联平台,通过互助学习的方式来极强彼此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三)建立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在这个科技不断发展社会当中,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应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利用信息采集系统,可以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测试,也便于企业进行自查。在风险评估系统中,将收集到的关于企业的财务和税务数据,录入系统进行评估。在审计稽查系统中,也可以采集审计数据、处理企业的无纸化账务信息、录入审计底稿等,从而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竞争,必然会有风险,我国国有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稳步发展,就必须强化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首先,建立风险识别体系,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其次,建立科学的风险指标评估体系,制定风险等级评定,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确认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一方面,以企业风险管理的整合框架为准绳,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对现行管理制度的清理、修改、补充和废止,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缺陷,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最后,建立责任制、奖惩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结语
第一条本规范所称税收风险是指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未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及时、准确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纳税义务,而导致税款流失的可能性。
第二条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针对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策略,依法通过服务和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水平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以省局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主要包括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计划制定、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风险应对及反馈、风险应对复审、绩效评价六个步骤。
第三条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的统筹指导、协调处理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指导和督促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税收风险管理实行“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集约化运行机制,统一风险规划、统一风险识别、统一等级排序及推送、统一监督评价,实施递进式、差异化风险应对。
二、工作职责
第五条风险监控局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审计及数据标准制定,涉税数据加工、产出;负责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拟定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负责全县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需求的统筹实施;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验证、维护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负责组织开展税收风险状况分析;牵头负责风险特征的管理;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户归集风险点,根据排序规则确定风险等级,并推送给相应的风险应对机构;牵头对全县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绩效评价;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风险监控局设立局长室、综合股、风险识别股和风险推送股。
第七条风险监控局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局长室:
1、负责风险监控局各项工作职责的落实;2、负责风险监控局行政管理等工作;3、负责风险监控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1、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2、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3、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4、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5、负责大企业管理工作;6、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7、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8、负责与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9、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10、负责部门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11、负责总局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12、牵头负责重点税源监控,组织重点税源调查,编写重点税源风险分析报告;13、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1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风险识别股:
1、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2、负责与税收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数据整备工作;3、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税收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评审;5、负责统筹风险指标的技术转换,牵头制订风险指标分值算法,并组织风险指标验证;6、牵头负责风险指标的持续改进;7、负责风险点加工和上传;8、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9、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10、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风险推送股
1、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2、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并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3、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4、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5、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报告;6、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编写评价报告;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
第八条风险监控局的岗位设置如下:
(一)局长室岗位设置
1、局长岗:负责风险监控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副局长岗:协助局长负责风险管理、行政管理等工作,完成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
(二)综合股岗位设置
1、综合管理岗: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部门、个人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各类总结、报表、材料的组织工作;负责各类涉税资料整理、归类、归档、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和安全等工作。2、计划管理岗:负责拟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负责拟定风险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扎口管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含稽查部门)、风险应对机构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和县局举报中心转交的举报、移送、交办案件;负责拟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建设计划和组织落实;负责组织税收风险状况分析;负责与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应对、稽查部门及业务科室业务工作的联系与衔接。3、大企业风险管理岗:负责与市局联系并按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工作;4、重点税源监控岗:牵头组织重点税源调查、开展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三)风险识别股岗位设置
1、风险特征管理岗:牵头负责建立风险特征库;负责组织落实风险特征报送奖励制度。2、模型(指标)业务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的业务需求分析;负责与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单位的业务联系和协调;负责组织业务需求评审。3、模型(指标)技术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配置、加工、验证、后续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转换、实现等工作;参与业务需求评审。4、模型(指标)管理岗:负责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维护、停用、废止等后续管理工作。5、数据整备岗:负责指标元的配置、管理和加工方案的制定,按照指标运行需要提出数据补充采集需求;负责涉税数据加工、产出。6、数据审计岗:负责大集中系统数据审计。7、风险识别岗:负责完成月度风险计划、举报案件、交办事项中的风险点加工、验证、上传、风险分值设定等工作。8、第三方数据管理岗:牵头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
(四)风险推送股岗位设置
1、风险推送岗:负责风险排序和确定风险等级;负责拟定风险推送方案;负责根据风险推送方案向纳税服务局、税源基础管理分局、中等风险应对分局、稽查局推送应对任务;负责组织编制风险应对指引。2、监督评价岗:负责风险应对实施过程的监控;负责接收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牵头负责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负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
四、风险监控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就条风险监控局负责数据审计、确保大集中系统基础数据质量,根据业务科室需求加工、提供涉税数据。
第十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市局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和县局年度税收风险分析报告,统筹整合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的税收风险管理事项,结合县局稽查局的专项检查计划和其他税源管理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拟定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计划草案,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县局各分局针对本辖区税源管理特点,结合收入目标完成情况和应对资源使用状况,在县局年度风险计划内容之外,按季提出本部门税收风险管理需求,填写《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提交风险监控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县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发起临时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编制《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事项表》,并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交由风险监控局调整月度风险计划。
第十三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将第三方数据进行有效匹配和深度加工,形成可用于风险识别的各类风险主题数据,并与省级大集中系统进行有效对接。
第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年度风险计划和其他工作要求,于每年4月底前制定全县风险识别模型建设计划,明确各模型建设的责任单位、建设目标与要求、业务指导部门、技术联系人等。
第十六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税收风险指标的需求评审工作,从业务、技术、第三方数据采集等角度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通过需求评审的风险指标,按照市局操作规范要求,及时将风险指标部署到风险管理平台之中。
第十七条风险监控局按照普遍识别的原则,对当期可用于进行加工的风险指标,必须全部用于风险点加工。未通过验证或验证后有效率达不到要求的风险指标,不得用于风险点加工。
第十八条风险监控局根据风险识别模型所选用指标的风险分值以及预先确定的指标权重,选择加权值、加权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等计算方法,按户计算纳税人的风险积分,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资源状况,确定高等风险、中等风险和低等风险。
第十九条风险监控局根据已确定的纳税人风险等级,结合风险应对机构的应对能力状况,经县局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中等风险应对部门,低等风险推税源基础管理部门,行为类风险根据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应对机构,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
第二十条风险监控局加强对风险应对的监控,督促风险应对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应对任务。按季编写税收风险管理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评价风险识别模型及风险指标的有效性和风险应对的效率、效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改进税收征管、提升数据质量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风险监控局牵头建立覆盖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对风险管理所有环节、所有相关部门进行全方位评价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控局负责联系市局,对接总局和省市局要求,开展定点联系企业(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风险监控局牵头组织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制定重点税源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组织重点税源调查、负责重点税源风险分析,编写风险分析报告。
五、交叉职能的处理原则
第二十四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第三方数据的管理工作,统一对外与综合治税成员联系,负责第三方数据采集与整备;县局各科室为第三方数据利用的责任单位,负责提出数据采集需求、确定数据采集内容和制定数据应用方案。
第二十五条风险监控局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的统筹、组织及技术转换等工作;县局相关业务科室、县局稽查局和其他应对机构负责风险指标、风险识别模型的业务建设、风险指标验证与修正、持续改进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风险监控局、风险发起人、督察内审科共同拟定风险复审名单,报县局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复审工作由督察内审科具体实施。
第二十七条风险监控局负责统筹建立全县风险特征库;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税收风险特征的征集、审核和确认工作。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