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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_号),提出了切实做好敬老院安全工作等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我县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管理是敬老院管理的底线和生命线。敬老院的服务对象许多是老弱病残,身体行动不便,容易发生意外事故。2015年春节将至,各乡镇要从维护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权利出发,提高敬老院安全管理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措施、提高能力,把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紧抓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各乡镇民政所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成专门的工作组,对敬老院安全管理开展逐一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火灾隐患、包含卫生隐患和人员进出安全隐患,一处一处抓落实,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查看工作人员值班情况、老人饮食衣着起居情况、医疗保健情况、应急措施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从完善制度、健全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等方面及时整改到位。各民政所要加大监督力度,派出工作组督促指导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工作。
要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标准》规定,进一步健全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责任人、有责任追究责任制。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每日查房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要全面签订入院供养或社会化养老服务协议,对敬老院供养对象、社会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全面的规范,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对以往入院而没有签订协议的,要全面补签协议;对新入院的,在入院之前必须先签订协议。
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快完善应急呼叫、视频监控、消防、卫生消毒、食品储藏、残障和老人防护等设施设备。要及时除险加固危漏房屋,及时更换老化电线、旧损电器、消防器材填充物,安全堆放木柴等生火材料,禁止在房间、过道等公共活动场所私接乱拉电线、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教育和引导供养对象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防止出现私自做饭、卧床吸烟、乱点蜡烛、乱扔烟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要加大投入,积极采取有效、安全的措施,妥善解决供养对象防寒取暖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我镇成立了由镇长XX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事办全体工作人员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发轮中心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分管领导韩建文带队,社事办XX、XX一行对发轮中心敬老院的消防安全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本次检点为敬老院电线是否老化、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摆放是否规范、楼道安全通道是否通畅、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等。检查中,我们还对养老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轮镇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敬老院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敬老院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发轮镇中心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对敬老院消防设施及人员素质进行了检查。
排查出安全隐患:
1、敬老院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2、安全通道指示牌夜间不是很显眼
3、冬季五保户取暖造成线路负荷超标,有发生保险丝烧断情况
4、天燃气使用虽然按照规程,但任需加强安全意识
整改结果:
1、督促全体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查、自救能力。同时,对他们进行防盗、食品卫生等知识的集中宣传,增强了他们的安全、卫生意识。
2、设置有亮度的安全通道标示,方便光线暗的时候即使找准方位
一、首批入住规模:经前期调查摸底,中心敬老院首批入住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为40人。(按房间排序的名单附后)。
二、入住时间:8月底至9月初期间内确定入住。
三、敬老院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1、管理机构设置
(一)、敬老院院长:,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主持敬老院全面工作,加强资金、人员、物资管理,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营、健康运营。
(二)、敬老院常务副院长:,男,45岁,招聘人员。协助敬老院院长搞好全院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敬老院会计:,镇民政工作人员。负责敬老院会计业务。
(四)、敬老院出纳:,镇民政工作人员。负责敬老院出纳业务。
(五)、敬老院卫生员:由村村卫生室担负。
(六)、服务人员:二人
2、民主管理及监督机构设置
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在院五保人员中经民主选举产生5人,负责研究重大事项和监督院长及其工作人员。
四、入住人员准备:按照调查摸底——本人申请——办理审批表(村、镇审核,民政局审批)——签入住协议——搞好入住前教育几个程序进行。
五、物资准备:包括生活物资、伙房餐具、床位物资、办公物资和各室设置。
1、房间20间,床位40张,需棉被120床,被套40套,枕头40个,水瓶40个。
2、伙房炊具准备,包括餐具1套\人,备有菜盘和饭碗各1个,大泡菜坛5个。
3、米、面、油准备。
4、卫生及劳动工具。
5、设施准备:食堂、娱乐室、浴室、卫生室、主副食仓库2个、院务办公室、管理人员宿舍及文字门标。
6、添置伙房、仓库、娱乐室、办公室、门卫室防盗栏。
7、敬老院挂牌一块,印章一枚。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对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万鸿根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认真设定自评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量化考核和定性考核二方面相配套的设计思路,从民政部门的工作特点出发,制定了绩效管理目标和指标体系,体系共分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18个,把各股(室)在绩效管理目标工作中职责和工作任务做了明确的分工,并责任到各部门。
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抓落实,建立并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各项便民制度,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使职责划分更加合理、岗位权限更加明确、办事程序更趋规范,有效地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标。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从教育入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切实摆正位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做好民政工作的目标,倾听群众意见,完善工作方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4、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公开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群众了解政府的重要途径。我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涉及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开,使民政各项工作始终保持“阳光操作”态势,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
三、抓管理促发展,民政工作持续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有访必复,有难必帮,有忧必分,有灾必救”为工作承诺,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核心理念,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发展中前进,在创新中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我局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着力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从2013年1月开始,城市低保标准4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200元/人·月,发放低保金3175.1万元。二是城乡困难家庭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对3230名患病的城乡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72.46万元。三是提高农村五保人员供养水平。集中供养标准294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640元/人.年,发放五保供养金287.12万元。四是加快三院建设。今年开工建设的敬老院项目有双林镇敬老院、钤山镇敬老院和洋江镇敬老院三个。其中:钤山镇将该镇4个片区的敬老院整合,以市精神病院康复楼项目的名义建设,验收后作为钤山镇敬老院使用,该项目建筑面积4548平方米,设置床位200余张,主体建设工程已接近尾声;双林镇投资300万元,在原敬老院院内扩建两栋三层的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745平方米,新增床位48张,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洋江镇投资130万元,新扩建一栋三层老年公寓,建设面积1070平方米,项目于今年9月初动工,预计年底可完工。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全面落实了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经费;完善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医疗减免及医疗救助各项制度;配合市、县领导做好“八一”走访慰问工作,发放慰问款(物)2.04万元;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加固了洞村烈士纪念碑,对原地维修的烈士墓每个补助1500元。加快烈士陵园建设,目前烈士陵园已定做了首批50个高规格的烈士公墓,修建好了陵园道路、挡土墙,陵园内铺设了花岗岩和彩色瓷砖,进行了园内绿化,共投入资金57万;接收退役士兵(士官)105人,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安置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健康发展。按照上级要求,上报乡村、镇村、镇村三个村委为2013年农村精品社区。同时对这三个村委的申报工作进行督查。
(四)社会事务管理有序运作。一是依法规范婚姻登记。以创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为抓手,不断优化内部环境和硬件设施,树立了民政对外窗口良好形象。截止9月底,共办理登记结婚2151对、离婚452对、补领644对。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在我县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155家,其中:社会团体85家,民办非企业70家。同时,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为“法治、平安”的建设做出贡献。三是扎实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与建设,1-9月火化遗体170具,其中困难群众遗体免费火化35具。四是区划地名工作有效落实。按照省、市勘界办的统一部署,对渝(水)分(宜)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对渝分线界线走向、两侧地貌地物、界桩及方位物保护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在此基础上,与渝水区民政局一起对渝分线进行了联合检查。加强了地名日常管理工作,完善了地名数据库。
(五)福利慈善工作内容丰富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13]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6、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7、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8、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工作人员视为旷工,供养人员应予以经济处罚。
九、接待制度
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2、院民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人员在院的情况。
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4、对供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供养人员的食品,应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5、来院人员(含工作人员亲属)在院食堂就餐的,按供养标准(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缴纳餐费,并开具发票入帐,在院务公开栏内公布。
十、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1、供养人员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
2、供养人员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3、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应及时上报核发机关处理。
十一、绩效工资发放制度
1、平均每人每月100元为绩效工资,其中:工作强度50元,按人均管理或服务的供养人员数量计算发放数值;月度考核50元,按月度考核结果计算发放比例。
2、发放办法:
工作强度:人平管理或服务50(含)人以上,发50元,30(含)至49人发40元,29人以下发30元。
月度考核:每月由管理中心到各院按〈县中心敬老院目标责任制度日常考核细则〉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得分数值为下月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如得分84,则发放:50元*84%=42元。)。
3、年度绩效(每年7月至次年6月):因考核扣除的未发放月绩效工资年底进行清算,余额用于奖励年度考核达标前三名的中心敬老院(“三无”敬老院:无上访、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超出预算开资,实行人均600元奖励)。
十二、工作人员交流制度
1、敬老院工作人员交流调整一般一年一次,管理人员在同一敬老院工作三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异地交流。
2、交流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在通知的期限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按时到新单位或新岗位报到上班。
3、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在管理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可降为炊事员或护理人员岗位。
十三、院办经济创收奖励制度
(一)创收经济计算办法
1、院内自食采购五保对象种植的蔬菜粮果按80%计价,不纳入创收收入。自食采购的禽畜养殖类产品按90%计价,其收入纳入创收收入,可按规定奖励有关人员。
2、院内投入成本的按纯收入计算: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创收项目所需的支出)得出年纯收入。
(二)奖励办法
院办经济纯收入的50%奖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直接参与生产的其他人员。
1、申报:由各敬老院在每年的元月十日前,将上年的敬老院院办经济财务收支情况和分配方案上报至县敬老院管理中心审核,并报县局讨论。
2、经县局讨论批准分配方案后,拔给敬老院奖励资金。
十四、考核和辞退制度
1、每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织一次日常考核,考核结果为月绩效工作资发放依据。
2、每年6月下旬由敬老院管理中心组一次年度考核,对所有工作人员及全年工作开展考核,考核结果为评先评优和续签合同的依据。
3、辞退规定:
(2)殴打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打架斗殴的。
(3)辱骂供养人员或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情节较重、影响恶劣的。
(4)工作人员不服从交流安排的。
(5)炊事员、护理员不服从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调度安排经查实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6)、个人考核当年不合格者,调整岗位,个人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7)病假连续超过半个月或年度总病假数超过一个月的;
一、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自年以来,我乡按照县民政局的重要部署,认真和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提标复核、动态管理工作,成立了农村低保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制定了包保责任制,各村分工乡干为第一包保责任人,包保干部全程跟踪指导参与,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开展工作,利用广播、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宣传。为增强农村低保申请审核程序的透明度,我们制定和推行《农村低保听证制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2011年目前我乡已纳入农村低保的416户,享受低保1203人,全年发放资金966600元,截止目前,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反映良好,无一例上访举报案件。
二、“515”敬老院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稳步运行
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今年我乡“515”敬老院项目纳入省民政民生重点项目。截止目前,我乡敬老院所有项目工程已基本竣工。院内主干道和各楼层之间辅道已经完工,院内下水和各楼层间房间的装修、灯饰也已完成,厨房和五保房间内的所有相关配套物品全部完成。截止2011年10月份,我们通过对全乡279名所有分散五保户入住敬老院通过排查摸底,以及身体检查和筛选,两批次共有142名五保对象入住,我们有200张床位,我们的床位利用率达70%,集中供养率达50%,达到了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和目标。以后我们将逐步实现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高度重视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广大五保供养对象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安度晚年。
三、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
我们对于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量发放《肥东县城乡医疗救助须知和暂行办法》,印发至各个村居,使广大特困群众知晓医疗救助政策,让这一民生工程的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让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困户了解政策、寻求救助,以提高医疗救助的及时性、直接性、有效性,发挥城乡医疗救助的社会效益。2011年度,到目前为止,我们共办理了大病医疗救助51户,累计通过农户一卡通发放了城乡医疗救助金额182500元。
四、完善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几年来,我们在农村五保工作中,真正做到了应保尽保,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所有五保对象户全部实行一卡通,分散五保每个季度打卡发放一次,每季度发放450元,全年发放1800元,分四个季度打卡。我们在五保工作中及时进行死亡核销、应退尽退和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2011年10月份,我乡享受分散五保供养对象146人,全年发放资金262800元。
五、落实优抚优待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县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促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认真落实伤残、复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发放,完善抚恤优待的自然增长机制;二是重点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防控工作,及时排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及时、足额做好各类优抚、抚恤金的发放。2011年10月份,我们共发放各项优抚优待金共434435元,为广大优抚对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今年我们主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每期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责任以及奖惩制度,直接落实到人,每期我们都组织巡回检查和评定等次工作,真正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七、残疾人工作全面提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全力维护我镇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二)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的保卫责任制和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师生、医务人员、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清理取缔一批不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摊点。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村及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动态,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和备案,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调处方案、有解决时限。对重大不稳定问题和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攻坚,确保得到化解和有效缓解。
(二)开展对社会重点人员和高危人群的排查。各村两委及村民组要对本辖区内容易造成现实危害的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涉人员、吸毒人员、缠访闹访人员、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艾滋病人等高危人群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对排查出来的人员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帮教管控人员和责任。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整冶。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对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内所有网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成人用品店及小商小贩等影响教学秩序的场所、摊点依法清理取缔。
(四)全镇学校、幼儿园建立“一组三队”:即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校园巡逻队、应急救援队、火灾扑救队。“三队”人员要统一配备防护器械,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由公安部门负责统一培训,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五)全镇学校、幼儿园配备安保人员:三所初中及中心小学每校配备4名安保人员,完全小学每校配备2名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工资由市统一发放;教学点安保人员由所在村治安巡防队员和学校老师兼任;民办学校及幼儿园要求配足安保人员,工资由开办单位负责。
(六)派出所要在三所初中、中心小学上、下学时段派警车和警务人员、巡防队员、交通协管员在学校门口做好执勤和交通治安秩序维持工作,达到“三有”:有警察、有警车、有警灯。其它完全小学由教师和村巡防队员负责迎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镇所有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配备的专(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八)三所初中、中心小学、实验学校要配备具有行医资格的校医,做好学生医疗卫生和健康知识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经常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校长、园长为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业服务人员上岗时应持有个人健康证明,每年体检一次。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建立台帐,相关原始凭证至少保存两年。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当年)和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产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出库时应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注意保质期,并有记录。
(九)加强学校、幼儿园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管理。接送幼儿车辆应接受市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对校车统一专用标识的管理,严查学生和幼儿接送车辆运行中超员、超速和病车上路等违章行为。在高招、中招等大型会考期间租车车辆时,要申请公安部门派警员警车开道护送,确保出行安全。
(十)加强消防管理。全镇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并组织师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两次的灭火自救、逃生等实战演练。消防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师生的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实行镇领导分包学校责任制和各村领导分包辖区各学校责任制。
(十二)民政所要对敬老院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在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排查。
(十三)按照10:1的要求为敬老院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并配备2名以上安保人员,在敬老院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十四)卫生院要认真搞好安全隐患摸底排查,按照要求配备3名安保人员。
(十五)卫生院要按照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备齐相关物资和设备,建立5人以上的医疗救援队伍。救援队伍人员名单要报市卫生局备案。
(十六)卫生院要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超化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做好全镇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卫生院(所)及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安岳县民政局、安岳县财政局、安岳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08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提高供养水平
2005年底,全县共有农村总人口139.08万人,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896名,占农村人口的7.12‰,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81人(含五保集居点128人),集中供养率为5.9%。全县有敬老院49所,共有床位8*张,床位利用率56.13%;五保集居点13个,床位134张,床位利用率95.6%。敬老院建筑总面积为16048m2,集居点建筑总面积为2216m2。20*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5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8所(含省市项目5所),新增床位715张,可入住五保人员715人。20*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2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3所(含省市项目1所),新增床位5*张,可入住五保人员5*人。通过两年来的建设,截至20*年10月底,全县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其中,农村敬老院可入住2163人(含五保集居点400人),集中供养率可达到22.1%。由于敬老院内部设施无法按时到位、个别乡镇敬老院未及时组织五保老人入住等原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1138人,床位利用率仅52.6%;全县还有19个乡镇无敬老院(即石桥铺镇、石鼓乡、人和乡、天马乡、来凤乡、悦来乡、云丰乡、东胜乡、毛家镇、坪河乡、永顺镇、横庙乡、高升乡、瑞云乡、两板桥镇、协和乡、天林镇、大埝乡、朝阳乡)。
近年来,县政府为新(改、扩)建的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聚居点统一购置了彩电、洗衣机、床、衣柜、书桌、被套、蚊帐、开水瓶等日常生活用品。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抓好敬老院硬件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软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院长负责制,并狠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自我创收,各乡镇敬老院都动员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开展种菜、养殖和加工等劳动,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丰富了日常生活,又增加了敬老院的经济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三是努力改善老人善食条件,坚持做到花样翻新,饭菜可口,尽一切努力,让老人吃得饱,吃得好;四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各乡镇敬老院经常有学生、文艺演出队、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老年人开展无偿服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龙台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二级敬老院。今年,我县林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一级敬老院,姚市镇敬老院、通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二级敬老院。同时县社会福利院也正在实施扩建,可增加80个床位。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县的五保供养工作,仍还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个别乡镇五保供养对象不准确,供养标准未按规定发放;全县集中供养率偏低,现有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低;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敬老院空白乡镇多;多数乡镇敬老院管理、护理人员未落实,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急需我们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制度
1、明确对象范围,坚持申报程序。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对象),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具体的五保供养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二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并且取得县残联批准的一级和二级肢残、盲残、智残和精神病一级《残疾证》的;三是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父无母,无法定抚养、扶养人(或法定抚养、扶养人无抚养、扶养能力)的;正在学校读书的,可供养至读书结束。
符合以上五保对象条件的,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新增五保对象每年审批一次,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从次年1月开始兑现五保供养金。
2、坚持“八个严禁”,推行阳光五保。各乡镇要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把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坚决禁止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在审批五保对象时务必坚持“八个严禁”,即严禁将不符合法定年龄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有独女远嫁他方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农村有女的特困户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临时救济政策混淆使用;严禁将不是规定范围内的“三无”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超过法定年龄又没在校读书的继续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属于供养范围的残疾人而没有《残疾证》的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不愿意当五保户本人没有申请的纳入五保供养。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台帐管理,每年12月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对本辖区五保供养对象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县民政局,对病故、迁出或身体康复等不再需要保障的要予以注销。要坚持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统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20*年7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金标准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160元(现以提高到175元/人.月);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80元,无地的散居五保老人另由本社群众提供粮食600斤。
(三)坚持五保供养资金财政保障
我县继续实行五保供养经费(不含住房方面的费用)统一由县级管理,纳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县财政局每月要将五保供养金拨付到各乡镇民政经费专户,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负责造具享受供养的五保对象花名册,由乡镇信用社实行按月上卡直发,五保户每月直接到指定信用社领取供养金。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农村五保供养金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规、政策从严处理。
(四)认真做好散居五保供养工作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扶助代养”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签订“扶助代养”协议,确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制和帮扶措施。散居农村的五保老人由其家族、本院子或本社健壮人员扶助和供养,以解决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起居、饮食、请医拿药以及负责挑水、打米等重体力劳动,随时给予精神慰藉和生活关照。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五保老人去世后,其家庭财产和林木柴山归扶助供养者所有。有关村民委员会、扶助代养人员要与散居五保户签订扶助代养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要加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服务,村委会对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负有主要责任,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散居五保户的住房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解决:一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住房条件一般的,可采取给予一定的资金进行房屋维修;二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房屋已成危房,可采取以社或以村为单位,利用闲置资产修建五保定居点进行安置;三是对身体状况较差、自理能力弱、住房已成危房的,可安置到敬老院安享晚年。
(五)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
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应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资助。因患大病经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民政局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的应报销的医疗费总额,减去该医疗中心已报销部分,剩余金额再按《安岳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准给予救助。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切实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
三、明确任务,积极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
(一)明确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安排,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以2005年底为基数,20*年底达到15%;20*年底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10年底要达到35%以上,力争突破40%;近五年我县还需要维修改造(扩建)敬老院35所,改建敬老院12所,新建敬老院19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0所,新增床位366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660人。其中:2008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3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50人。2009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2010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8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经排查,通过改造能作村五保集居点使用的闲置村小85所。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规划,在三年内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力争2010年末实现乡乡镇镇建有敬老院。
(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途径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和集居点,把现有空闲的床位住齐住满。要对敬老院闲置的房屋打紧安排,增加床位多住人员;同时,要对敬老院或五保集居点现住有的房间进行清理,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每间房间现住一人变为住两人或多人,以此提高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无敬老院的乡镇要积极筹资新建敬老院或五保聚居点,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改造成敬老院,对现有敬老院规模过小的要有条件的扩建;要重点加大五保集居点的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小,改造成五保集居点。
(三)扎实搞好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建设
1、敬老院和集居点建设标准。新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40张/所,面积不少于480m2;改扩建的敬老院床位不少于30张/所,面积不少于360m2;新建五保集居点床位不少于10张/所,面积不少于150m2。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要按每个入住人员不低于12平方米,新建五保集居点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要住得下、分得开、功能齐全、安全适用、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内部设施要求:每个五保老人具备“六有”,即:有一张床(带棕垫)、有一个衣柜、有一张桌子(书桌)、有棉被、有蚊帐、有开水瓶,每处敬老院配置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每处集居点配置一台彩电,农村敬老院有适度的绿化带和活动场所,要有蔬菜地和畜禽养殖场地。
2、编制计划,落实经费。每年初,由各乡镇上报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维修敬老院和改造闲置村小为五保集居点的计划,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提出建议上报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当年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建设任务。被确定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敬老院的乡镇,要编制专题项目报告书报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确定投资规模。一旦确定建设投资规模,严禁任何单位超标。为规范管理,敬老院和集居点的室内设施由县民政局编制采购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统一购制。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敬老院建设的主体。各乡镇要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敬老院建设。要广泛发动党团员、干部、民兵及广大群众捐款捐物、帮工帮料、投工投劳。
3、积极实施好今年五保聚居行动。今年,全县将新建、改建农村敬老院7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处,新增床位5*张,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选址科学合理。3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下达20*年农村五保集居点和敬老院建设计划的通知》(即安府办发〔20*〕17号)。对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进行投资评审,由发改部门立项。4月18-20日,县民政局与财政局一起到有建设任务的乡镇实地进行投资评审,核定了该项建设工程的投入资金。4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工作”动员会,就此项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截止20*年10月底,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完成11处,新建、改建敬老院完成5所,维修敬老院完成5所。11月30日,市县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检查验收,对敬老院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大局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明确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敬老院建设(含新、改、扩建)和五保集居点建设,涉及规划和建设部门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行政性收费全免、设计费按低限减半收取,房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国土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含工本费)全免,林业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涉及水务、电力、卫生防疫等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规费(包括工本费、手续费等),按“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一律免收并简化各种手续;涉及税务部门的税收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个敬老院或集居点的沼气池建设纳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
要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应突出“五抓”:
(一)抓敬老院的服务
这个问题迫在眉睫。我们不能等敬老院建设好以后再来提这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因为敬老院扩建、新建完成以后,入住老人数将从581人提高到3660人。三千多名老年人进了敬老院,我们单单把敬老院盖好是不够的,必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这个方面,我们要实现“一个提升,五个变化”。“一个提升”就是要全面提升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改变五保老人的生存环境和精神面貌。“五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要衣食无忧。改变过去五保老人供养资金到位难、日常生活料理难这样的情况,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日三餐要荤素搭配,保证生活稳定。第二个变化是居住条件要改善。低矮、阴暗、破旧的房子必须改造,敬老院的房子必须宽敞、明亮、整洁、舒适。要设有电视房、娱乐室,居室内要统一配置生活用品,建好厕所。要把发展沼气和改厕、改圈、改厨结合起来。第三个变化是要老有所医。过去五保老人医疗基本上没有保障,小病拖、大病捱。要积极联合卫生部门兴办敬老院的小诊所,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或者和附近的小诊所联合。要把农村医疗救助优先用于五保对象,优先用于居住于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优先为五保老人交纳新型医疗合作费用,解决好老人的看病问题。第四个变化是要消除五保老人的心理孤独。五保老人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交流,心理孤独。我们要利用敬老院这个阵地,把它变成一个大家庭,让五保老年人们从一个封闭的个体融入到一个相对开放的大家庭中,一起生活、一起娱乐、学习、劳动,互相了解、互相交流,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第五个变化是要老有所为。因为五保老人相当一部分还有劳动能力,应该根据老人的自身状况和特点、特长,把他们分别编入生产、生活互帮互助小组,组织他们开展劳动,参加文娱活动,种花种草,学习琴棋书画,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老年人在参与劳动和学习中,既锻炼了身体,又陶冶了情操、充实了生活、增加了收入、增进了团结、体现了价值,实现老有所为。
(二)抓队伍建设
1.坚持敬老院院务自主管理,实行院务自治。敬老院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入住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监督、检查院长和护理人员工作。
2.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为人正直公道,尊老爱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同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担任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鼓励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干部、敬老院所在村社的干部兼任管(护)理人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敬老院都配齐管(护)理人员。一是明确管(护)理人员的配备人数:入住10—3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1名;入住31—5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2名;入住51—8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3名。二是严格管(护)理人员聘请程序。对拟聘请的农村敬老院管(护)理人员由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向敬老院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劳社局共同审定,再由敬老院与聘请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议签订。各乡镇敬老院未经县上批准不得聘请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名单必须在今年11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救济股。三是给予敬老院管(护)理人员每人每月误工补助400元,所需经费县财政承担70%,乡镇政府承担30%。四是建立健全敬老院管(护)理人员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岗位职责,按岗定人、按岗定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半年信任度测评。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60%以上供养对象信任的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应予解除劳务关系。
(三)抓制度建设
1.敬老院实行“统一财务、统一伙食、统一活动、统一劳动、统一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就是每月的五保供养金要以敬老院为总账户管理,除统一发给供养人员“零用钱”外(零用钱20元/人.月),不得将供养金发给个人;统一伙食就是敬老院统一煮饭、入住人员统一用餐,不得出现入住人员单独煮饭现象;统一活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学习、锻炼身体、开展文体等活动;统一劳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开展适合供养人员身体状况的生产、经营等劳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统一管理就是由敬老院对供养人员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内部事务等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乡镇敬老院实行“五统一”管理问题,在今年12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不实行“五统一管理”的乡镇敬老院。县上对管护人员不解决经费,对敬老院不安排资金。
2.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五保对象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对象入住后敬老院应当为其建立档案卡片。所有敬老院都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文体活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护理服务、请销假等院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设立医务室,解决五保老人医疗难问题。
3.注重发扬供养对象主人翁精神。制定并完善院民守则,明确供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供养对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院务管理、生产经营和文体活动,丰富其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探索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供养对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室内卫生包干区,建立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责任制。做到敬老院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无味,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四)抓等级创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敬老院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管理。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省里制定了等级敬老院标准,决定从20*年开始在全省农村敬老院中普遍开展等级管理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收代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级达标的“标准”比较全面,要求比较高。还达到省上规定的敬老院标准,经验收由省上给予补助奖励。因此,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敬老院的具体现状,根据各自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开展这一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力争到2010年全县的中心镇(原区所在地的镇)达到一级敬老院,部分建制乡镇达到二级敬老院标准。
(五)抓院办经济
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是改善院民生活,提高敬老院自我发展能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和安排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各地要在落实好国家供养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敬老院创新思路,发展生产,以副补院,力争蔬菜、副食品自给,并获取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水平。
关键词:灾后重建;农村敬老院;天全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背 景:2013年“4.20”芦山地震是继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后的又一次发生在四川省的破坏性强、波及范围广、灾害损失大的地震灾害。地震灾区复杂的自然条件、脆弱的生态环境和薄弱的经济基础,使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充满了挑战。在本次地震中,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大寨、大河、和源和前阳四所农村敬老院的房屋及设施设备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灾后经专业评估公司鉴定,四所敬老院的房屋建筑损毁程度全部为D级,均需拆除重建。鉴于这四所敬老院原有的用地面积相对较小,缺少老人必要的活动场地,且地震之后周边地质存在严重的滑坡隐患。因此,敬老院当地主管部门天全县民政局经研究并报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决定将这四所需拆除的敬老院整合为两个敬老院并异地重建。其中,将原大寨和大河敬老院合并改名为天全县第一农村敬老院,在天全县仁义乡异地重建;原和源和前阳敬老院合并改名为天全县第二农村敬老院,在天全县始阳镇异地重建。
本项目所在地天全县为四川省经济相对落后的山区,一方面,当地经济相对欠发达,建设所需的建筑材料种类相对较少,施工技术条件相较发达地区落后,但是当地传统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建筑地域特色突出;另一方面,本次灾后重建没有采取汶川地震后的各省市对口援建的形式,而是由国家、地方和社会捐助提供灾后重建资金,由当地相关部门自行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由于灾后重建项目多,每个重建项目的建设资金相对紧张。因此,本项目的重建工作不得不面对经济技术条件相对落后的问题,不得不面对重建资金紧张的问题,不得不面对新建建筑与地域文化相结合的问题,不得不面对新建建筑在满足当前灾后快速重建且兼顾项目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一、灾后重建背景下的思考
芦山地震之后,由于全国各地对灾区的援助、国家政策及资金的扶持以及大量重建资金的及时引入,使得灾区重建工作能够顺利进入全面恢复建设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建筑设计亦成为灾后重建的关键一环,适宜的建筑形式与策略无疑能对灾后重建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
(1)恢复性
恢复包含针对灾难造成的物质和社会两个层面的损失。物质层面包含建筑损毁、基础设施破坏、财产损失等;社会层面包含人员伤亡、心理创伤、环境破坏等。灾后重建就要求建筑设计不仅满足人对建筑的基本需求,还要体现对受灾人群的人文关怀,营造一个宜人的建筑空间环境,通过物质层面的重建来恢复社会层面的缺失。
(2)生态性
这里所说的生态性除了包括在重建过程中,降低建筑能耗,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与自然资源,还包括对地域建筑文化的传承与延续。这种传承与延续体现在建筑形式与地域文化的融合中,也体现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与当地施工工艺、地方建筑材料的相结合并进行合理运用。
(3)可持续发展
灾后重建的可持续发展主要体现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运营中。除了前期设计中应考虑便于建成后运营团队的管理外,也应对建成后的日常运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灾后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必要性
(1)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能够完善当地的农村五保户养老机构,提高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稳定社会秩序并保障五保老人的基本利益,因此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需求预测
天全县下辖15个乡(镇),138个行政村,6个社区,幅员面积2394平方公里,总人口15.4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2.8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2%,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比全国14.3%还高出3.9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4032人,85岁以上1642人,90岁以上614人,95岁以上176人,100岁以上3人,含残疾老年人1010人。目前,天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有523人,其中集中供养345人,分散供养178人。[]
两个敬老院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受益者和使用者为天全县这五百多名五保供养对象,他们大多年老体弱,丧失了基本劳动能力,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建设一所功能齐备的敬老院可以保障他们的居住和生活需要。
二、规划及建筑设计
1.项目选址
本项目的建设用地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乐坝村一组,距天全县城约13km。建设用地地形西南高东北低,在场地中部有5~6米左右的高差,高差上下地形均较为平坦,无地质断裂带通过,地貌单一,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社会环境良好,不存在拆迁问题。项目建成后,可以满足天全县2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老人进入本敬老院集中供养。
2.规划指标及设计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达标试行标准》(川民发[2013]44号)中所规定的三星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标准进行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5亩。建设五保老人居住用房及相关办公、餐厨、浴室、理发等配套设施约5000平方米,建筑层数尽量不大于三层,容积率控制在0.4~0.5,设置老人床位200张,按相关配套标准购置老人居住用房、洗浴、餐厅、厨房和消防水池、变压器等相关设施设备。
总平面布置方案除满足建筑基本功能之外,还需充分考虑庭院景观绿化及适宜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建设,并应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施工等有关规定、规范。充分考虑院内自然条件、排水要求及主导风向等因素的影响,在竖向布置方面因地制宜、通盘考虑。
3.规划设计
建筑总体布置以庭院为设计的核心理念,通过建筑物的围合布局,分别在上下两块台地上形成两个半开放式庭院,庭院内部的向心性营造出温馨安静的老人居住环境。通过景观绿植提高室外舒适性,同时也尽量将最好朝向留给老人居住用房,满足老人日常生活起居需求。东侧的场地退让让外部活动空间更为宽敞,也可作为老人活动的开放式室外场所。通过景观及交通设计,将上下两块台地有机结合,既是景观节点,又是上下两块台地的交通空间,使上下两块用地融会贯通。如图1-1“功能分区图”、1-2“鸟瞰图”所示。
4.建筑设计
(1)设计原则
本项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上,主要遵循以下几个设计原则:
①私密性:老年人需要一个属于自己、不扰的空间;
②社会交往:应为老年人提供可以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
③安全感和安全性:为活动能力逐渐减退的老年人提供活动的安全性,使他们有充分的安全感;
④可通达性和易操作性:供老年人活动的空间应有很好的可达性(即无障碍);常用设施(如门、窗、家电等)应易于老年人操作;
⑤清晰的导向系统:它能够为记忆力逐渐减退的老年人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⑥适宜的细部尺度:它可以使老年人处处感到生活和使用的舒适方便;
⑦适度的声光环境:它将大大方便视力和听力已经减退的老年人的日常活动;
⑧环境的熟悉性和连续性:环境的设计应有一定的地方传统,并成为住院老人往日生活某种程度上的延续,使老人不会因居住环境的改变感到陌生而产生不适应,以至于影响老人的身心健康;
⑨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一个有适度刺激性和挑战性的环境将促进老年人的经常活动,有利于老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2)地域文化的融入
灾后重建过程中,对于地域文化的提炼运用是实现恢复性重建不可缺失的一个环节,也是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的一种体现。
① 为适应当地老年人闲适自在的生活方式,本项目采用尺度适宜的敞开式外廊将居住组团与居住组团、居住组团与公共组团进行连接,使老人能够很方便的在连廊、平台和庭院之间随时随地进行交往,而这种交往是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的;
② 考虑到当地日照时间短、降雨量大的气候特点,常年以阴雨天为主的气候环境,设计中通过巧妙的利用场地高差形成屋顶露台,便于老人户外晒太阳等活动以及工作人员晾晒被褥等管理活动;
③ 建筑立面上,参考当地穿斗式民居建筑特点,结构上外露梁柱,屋面女儿墙采用当地施工工艺较为常见且成熟的平瓦小坡檐,建筑立面材料选用当地使用较多的文化石,建筑风格整体与周边民居尽量协调统一而又不失自身特点。
(3)居住单元设计
居住单元的设计是本项目设计最核心的内容。老人的居住空间以庭院为中心,沿庭院四周布置。自理、介助及介护等三类活动能力不同的老人安置在不同的组团,方便护理人员根据老人身体情况的不同进行不同的护理;每个楼层结合规范规定的疏散距离,以6~8个房间组成一个组团,组团之间以公共活动平台和敞开连廊相互联系;老人居室均为普通双人间,每个房间均设置独立卫生间,卫生间除满足自然采光、通风的要求外,为加强通风效果,均设排气扇。每两个居住组团均设置一间护理人员值班住宿房间,以方便建成后运营管理的方便和降低运营成本。
居住单元平面采用集约式布局,居室布局合理,功能内外分明。居住单元开间柱跨7.2米,户型开间3.6米,经济合理,既能满足家具布置的需要,又能给老人的生活和护理人员的护理工作提供足够的活动空间;进深柱跨2x4.8米,小柱跨的设计可有效降低主次梁的梁高,使居室内部获得更高的净高,同时可以合理降低层高,节约造价。如图1-4“居住单元平面图”所示。
居室内部功能分区明确,使用方便,结合老年人特点进行精细化的细部设计,室内设备设施的布置以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需求为目的。如图1-5“居住空间功能布置图1”、图1-6“居住空间功能布置图2”所示。
(4)公共空间设计
①交往空间: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和生活习惯,本项目设置了室内休闲娱乐空间、庭院景观空间以及连廊休息活动空间,给老人创造便捷多样的交往和休闲娱乐环境,使居住在敬老院中的五保老人能够老有所乐。在居住空间的每两个组团之间设置的活动平台,使平时不想下楼活动的老人可以在这里进行风雨无阻的日常交往,如“摆龙门阵”、打麻将等,同时也极大地方便了护理人员日常的管理工作;同时,连接组团的敞开式活动平台可以对庭院的自然通风产生良好的效果。如图1-7“三层平面图”所示。
②服务空间:服务空间分为集中和分散两种布置方式。考虑到管理的方便和使用的频率,将集中式服务空间设置在敬老院入口处一、二层,主要包括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医护室、餐厅、浴室、洗衣房和理发室等功能;分散式服务空间的布置主要考虑到日常管理中老年人的安全性及处置突发状况的快捷性,每层分散布置专门的护理站,每一间护理站除满足护理人员的值班住宿之外,还设置开水服务区和公共卫生间,使老人在户外活动时能够方便的使用。如图1-8“一层平面图”所示。
(5)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是老年人建筑设计中另外一项核心设计内容,本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充分注意和体现了这一点。
建筑物的各类出入口均设置为坡度1:20的无障碍入口,为老人在行走及乘坐轮椅活动时提供良好而流畅的通道,方便老人的使用;同时,按照医用担架电梯的要求设置有一部无障碍电梯,电梯通达建筑物的每一楼层,方便各楼层老人出入及医疗急救使用;楼内所有公共走道净宽均超过1.8米,保证走道可以双向顺利通行,走道内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双层扶手,方便老人在走道内的日常活动;各类设备设施的配置均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配置,以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和活动需要。
三、建成后运营及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因为敬老院由国家全额划拨资金进行日常运转,平均到每个五保老人头上运营经费少,而在目前的物价水平下,敬老院的运营支出多,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影响很多敬老院正常运营和开展各项供养服务的关键问题,由于运营经费的紧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敬老院所供养的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本项目建成后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如何能使敬老院可持续的运营下去,也是建筑师应该思考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以院养院,项目建成运营后,可将敬老院局部的空地拿一部分出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和敬老院职工一起,开展种菜、养猪、养鸡等劳动生产活动,一是可以实现部分生活资料的自己自足;二是可以通过生产劳动,使得入院老人的身体得到某种程度的锻炼;三是可以通过销售多余的劳动所得来获取一定的运营资金,提高入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四是通过宣传和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吸引社会力量的支持,唤起全社会对五保老人的关心和对敬老院发展的支持。如图1-9“劳动生产场地布置图”所示。
结论: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项目已经顺利的进入了施工阶段。通过本项目的设计,作者认为灾区的灾后重建工作必须认真的对待以下三个主要问题:第一,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成完工、投入使用的关门时间非常明确,留给参建各方的时间非常有限。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高质量的建筑设计,是参与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第二,由于恢复重建资金相对紧张,如何在资金紧张的条件下使得所设计的建筑不仅功能合理、满足使用要求,同时又满足美观要求,是参与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设计人员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第三,由于大量灾后重建项目同时开工,导致灾区建筑材料价格普遍上涨,造成建材购买相对困难,给灾后重建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设计人员必须充分发掘利用地方材料,建筑构造设计合理,认真地对待现场服务工作,密切与参建各方交流和沟通,尤其是与建设方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合,才能使项目顺利圆满地完成。
课题方向:震后重建研究
参考文献
一、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老年教育是实现终身教育的重要阶段,老年学校是实施老年教育的有效载体。办好老年学校、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是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重要途径。2010年6月,为贯彻落实全县“四老”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好老年教育工作的问题。在考虑到我镇老年人口多,去县老年大学坐车不方便等因素,镇党委最终决定,立即着手筹办镇老年学校。2010年7月,镇里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委员和老科协会长专抓的筹备领导小组,在财政十分吃紧的情况下,镇里拿出6万元,把原会议室改造成教室,添置了60套课桌椅,还添置了其他教学设备。同年10月12日,我镇老年学校正式挂牌成立,当时的政府大院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全县各乡镇场组织委员、各涉老组织负责人、学员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镇老年大学成立挂牌典礼,时任县委副书记唐军到会并致辞。县老年大学、县老科协、县老年书画协会、县关工委等组织给予了大力支持。由于宣传工作做得到位,参加第一批学习的学员就达到了56人。为确保镇老年学校得以正常运转,我镇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都安排了7000元专项资金。我镇还将政府健身室、乒乓球室、篮球场等提供给学校用作活动场所。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我镇老年学校的教育工作很快步入了正轨。
二、因地制宜,成效显著
在办学过程中,我镇老年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乐,努力探索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增强老年学校的吸引力。2010年至2012年期间,学校每月15日集中上课一次,开设课程有时事政治、卫生保健、法律常识、文化艺术等。2012年以后,学校规定每月上两堂课,上课时间定于每月10日和30日,并增开了书法绘画和农林牧两门课程。
为保障生源,我镇党委研究决定,凡是镇里的工作人员,只要本人愿意都可以免费参加老年学校学习,我镇退休干部还可以享用免费午餐。两年来,我镇老年学校每年为学员免费订阅《中老年自我保健》,给学员免费发放《312经络锻炼法》等学习资料,开学时还给每名学员发放本子和笔,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
我镇设立了敬老院和小古源村两个老年学校教学点。在授课方式上,我们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授课相结合的方法。对行动方便的老同志,我们要求他们到镇老年学校集中上课;对敬老院年事已高且行走不便的老同志,我们采取送课上门的方法分散授课。位于瑶山深处的小古源村是县镇两级百岁健康村的示范村,该村有76户267人,60岁以上的老人有41人,其中80至96岁的有15人。2011年4月,我镇请县老科协人员到该村给村民进行义务健康检查,检查中发现有6位老人患有高血压病。经专家分析,主要原因是村民不讲究科学饮食、不注意饮食均衡。针对这种情况,我镇请镇卫生院原院长李锡良每个季度到小古源村给村民上卫生保健课,给村民讲科学饮食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村民的饮食习惯有了较大改变,患有高血压病的老人数也在下降。
为巩固教学成果,拓展第三课堂教学,我们根据农村的实际和广大村民的要求,成立了一支以老年学校学员为主的腰鼓队。平时,队员们利用闲暇时间苦练基本功,演奏技术日渐提高,每逢节日庆典、店铺开业、新居乔迁、老人祝寿等,他们都会应邀前去演奏。队员们优雅的气质、精湛的技艺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给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2011年6月,我镇老年学校又成立了一支20余人的健身舞蹈队,队员们每天早晚坚持舞蹈健身,现在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被他们所吸引,纷纷加入到舞蹈健身的行列中来。
三、发挥作用,奉献余热
1老年人建筑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疏散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合调查研究表明,如今大多都是将其他建筑改造成养老院或者敬老院,如学校建筑、住宅楼建筑、临时活动板房等,部分还会在居民楼或者自己家中直接设置为民办养老院,室内疏散楼梯只有一部,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严重不足,大部分老年人建筑超过了三层,但是并没有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封闭楼梯间等有效安全疏散通道。
1.2消防设施严重缺失通过对全国各地的养老院进行调查摸排,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建筑没有设置可靠的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缺乏更是普遍,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乡镇更加明显。这种现状极易造成无法及时探测火灾的发生,火灾发生之后,又无法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加重了火灾事故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3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为日常经费等诸多因素,老年人场所必要的管理护理人才缺失,并且这些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素质不高,加上老年人场所的消防组织、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教育等都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松散,这样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研究近些年出现的火灾,很多都是因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没落实。
1.4用火用电不规范由于多数养老院是后期改建而成,没有经过建筑审核和验收程序,功能分区不合理,有些养老院的厨房和居住场所设在同一个建筑内,有的甚至设在首层楼梯间内,且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许多养老院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存在乱接乱拉现象。
2老年人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2.1对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布置科学优化首先,保障安全疏散出口数量、宽度符合技术标准,并对疏散距离严格控制。对于一些改造的老年人场所,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设一定数量的安全出口,加大疏散通道的宽度,单一的出口和住宅疏散宽度显然不能满足老年人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在增设安全疏散楼梯时还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应形式的楼梯间。采用其他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标准来衡量老年人建筑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显然高估了老年人的行动能力,在老年人建筑设计方面,必然造成建筑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因此,采用更高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纠正老年人场所安全疏散距离问题更符合客观情况,这个问题在已经实施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到合理的解决。然而在旧版《建规》和《高规》中,并没有将老年人场所或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进行区别对待,至少按照托儿所、幼儿园的规范标准要求。其次,对疏散布置进行优化。老年人场所应与外廊、阳台等外部空间连通,以确保老年人场所具有良好通风排烟功能。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可以有效通风排放高温有毒烟气,而且可以为行动不便老年人创造更多的疏散时间,老年人甚至可以在这些与室外连通的空间等待消防救援。最后,对安全疏散设施科学设置;由于老年人行动能力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种因素限制,老年人建筑理应充分考虑疏散交通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于乘坐轮椅或拐杖的老年人可以自行独立使用坡道,火灾发生时,能够自救,消防员也可以借助于坡道来救助老年人。
2.2科学配置消防设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地重视程度,老年人场所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甚至连最基本的灭火设施都无法保障。因此在各地开展老年人场所或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过程,要充分借助于各类报警装置,如烟感、手报、声光报警灯,及时将火灾信号探测并传递,以使老年人能够在最佳逃生时间内逃生,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在老年人场所宜设置火灾智能救助系统,通过现代科技,即无线传感技术,如物联网、传感网等,在火灾或者其他紧急事件发生时,探测器就会发出报警信息,或者老年人发现火灾后,按下救助按钮,借助于无线网络向监控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等传递信号,以便更加及时的开展救助工作。对单层建筑面积在1500m2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老年人场所,旧版《建规》仅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刚实施的新版《建规》已明确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而对于既有的老年人场所,消防部门应积极建议业主单位采取措施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对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对已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也宜在室内消火栓内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2.3加强老年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对于老年人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和维修,负责安装和维修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电工资质,严令禁止无证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作业;此外老年人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测及维护,确保场所的电气安全运行。2)可燃物和火源的管理要求。严禁在老年人场所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隔设置明火作业区域和居住场所,如设置厨房,应尽可能采取集中供应餐饮,避免各起炉灶。同时应严格管控明火取暖照明及宗教迷信活动明火的使用。3)居住人数方面的要求。由于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养老院的人员密度或人均居住面积没有相关规定,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造成有时候人员密度明显偏大。据排查统计,有的养老院一间不足10m2的房间就住有4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m2,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笔者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应确保每个房间人数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居住老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如果不慎发生了火灾,也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4)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养老院和敬老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是老年人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管理素质,因此老年人场所必须统筹各方面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具备火灾隐患的检查消除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使其适应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2.4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公安和民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准入环节和年检环节监管。开办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其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为老年人建筑,也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因此,民政部门审批《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可将取得公安消防机构的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手续作为审批条件之一,并在定期的年度检验过程中,联合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对其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形成火灾隐患。
3结语
1老年人建筑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疏散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合
调查研究表明,如今大多都是将其他建筑改造成养老院或者敬老院,如学校建筑、住宅楼建筑、临时活动板房等,部分还会在居民楼或者自己家中直接设置为民办养老院,室内疏散楼梯只有一部,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严重不足,大部分老年人建筑超过了三层,但是并没有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封闭楼梯间等有效安全疏散通道。
1.2消防设施严重缺失
通过对全国各地的养老院进行调查摸排,发现大部分老年人建筑没有设置可靠的室内外消防供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缺乏更是普遍,这种现象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乡镇更加明显。这种现状极易造成无法及时探测火灾的发生,火灾发生之后,又无法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加重了火灾事故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3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因为日常经费等诸多因素,老年人场所必要的管理护理人才缺失,并且这些工作人员普遍年龄较大,文化素质不高,加上老年人场所的消防组织、制度、岗位职责、安全教育等都流于形式,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松散,这样容易造成火灾隐患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研究近些年出现的火灾,很多都是因为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没落实。
1.4用火用电不规范
由于多数养老院是后期改建而成,没有经过建筑审核和验收程序,功能分区不合理,有些养老院的厨房和居住场所设在同一个建筑内,有的甚至设在首层楼梯间内,且没有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许多养老院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存在乱接乱拉现象。
2老年人建筑消防安全对策
2.1对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布置科学优化
首先,保障安全疏散出口数量、宽度符合技术标准,并对疏散距离严格控制。对于一些改造的老年人场所,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设一定数量的安全出口,加大疏散通道的宽度,单一的出口和住宅疏散宽度显然不能满足老年人场所的消防技术标准,在增设安全疏散楼梯时还应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相应形式的楼梯间。采用其他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标准来衡量老年人建筑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显然高估了老年人的行动能力,在老年人建筑设计方面,必然造成建筑消防安全先天不足。因此,采用更高的标准要求来设计和纠正老年人场所安全疏散距离问题更符合客观情况,这个问题在已经实施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到合理的解决。然而在旧版《建规》和《高规》中,并没有将老年人场所或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进行区别对待,至少按照托儿所、幼儿园的规范标准要求。其次,对疏散布置进行优化。老年人场所应与外廊、阳台等外部空间连通,以确保老年人场所具有良好通风排烟功能。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可以有效通风排放高温有毒烟气,而且可以为行动不便老年人创造更多的疏散时间,老年人甚至可以在这些与室外连通的空间等待消防救援。最后,对安全疏散设施科学设置;由于老年人行动能力不同程度上受到各种因素限制,老年人建筑理应充分考虑疏散交通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于乘坐轮椅或拐杖的老年人可以自行独立使用坡道,火灾发生时,能够自救,消防员也可以借助于坡道来救助老年人。
2.2科学配置消防设施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地重视程度,老年人场所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甚至连最基本的灭火设施都无法保障。因此在各地开展老年人场所或建筑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过程,要充分借助于各类报警装置,如烟感、手报、声光报警灯,及时将火灾信号探测并传递,以使老年人能够在最佳逃生时间内逃生,同时,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在老年人场所宜设置火灾智能救助系统,通过现代科技,即无线传感技术,如物联网、传感网等,在火灾或者其他紧急事件发生时,探测器就会发出报警信息,或者老年人发现火灾后,按下救助按钮,借助于无线网络向监控中心、调度指挥中心等传递信号,以便更加及时的开展救助工作。对单层建筑面积在1500m2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老年人场所,旧版《建规》仅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刚实施的新版《建规》已明确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故而对于既有的老年人场所,消防部门应积极建议业主单位采取措施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应根据老年人的特点,对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对已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老年人场所或建筑,也宜在室内消火栓内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2.3加强老年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电气防火管理要求。对于老年人场所的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和维修,负责安装和维修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电工资质,严令禁止无证上岗作业并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施工作业;此外老年人场所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测及维护,确保场所的电气安全运行。2)可燃物和火源的管理要求。严禁在老年人场所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隔设置明火作业区域和居住场所,如设置厨房,应尽可能采取集中供应餐饮,避免各起炉灶。同时应严格管控明火取暖照明及宗教迷信活动明火的使用。3)居住人数方面的要求。由于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养老院的人员密度或人均居住面积没有相关规定,加上人员流动性比较大,所以造成有时候人员密度明显偏大。据排查统计,有的养老院一间不足10m2的房间就住有4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m2,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笔者认为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应确保每个房间人数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居住老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如果不慎发生了火灾,也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出现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4)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养老院和敬老院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是老年人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管理素质,因此老年人场所必须统筹各方面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具备火灾隐患的检查消除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使其适应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2.4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强化老年人场所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公安和民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准入环节和年检环节监管。开办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其条件之一就是要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为老年人建筑,也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因此,民政部门审批《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可将取得公安消防机构的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手续作为审批条件之一,并在定期的年度检验过程中,联合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对其消防安全条件进行审查,最大限度地避免形成火灾隐患。
3结语
一、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开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建立责任追究制,采取拉网排查的方式,对辖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场所、居民住宅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要通报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或联合整治;对事故隐患较多的活动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监控、重点巡查。问题较突出的,要及时上报安监局。
(二)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安监局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烟花爆竹市场和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
公安分局要加大民爆器材管理工作力度,组织力量对民爆器材使用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
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三合一”、“多合一”等“三小”场所,出租屋、宾馆、酒店、网吧等公共服务场所,敬老院、集贸市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消除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交警大队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公路运输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的检查,严厉查处无证营运和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杜绝各类恶通事故发生,确保后道路交通安全
教育局、建设局、文体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主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此次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各地、各部门要注重工作实效。严格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好记录,并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认真整改。对于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对存在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单位或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二、增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班干部队伍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班集体是学院的结构和功能单位,班干部是班集体的核心,班干部队伍建设是班集体建设的关键所在。
1.1首先,做好班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的班风。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一个班级当中,建立一支称职甚至是出色的班干队伍,是创建优秀班集体的重要保证。若没有形成一个团结向上的核心,这个班集体将只是一个班而不是一个集体,许多日常管理工作将无法顺利完成,院系的一些通知精神将无法得到贯彻,只有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拥有一支团结上进的班干部队伍,在他们的推动和带领下才能逐渐形成优良的学风和班风。
1.2班干部是老师的得力助手。在高职院校班级管理中,班干部是班级建设的组织者和直接操作者。由于现在高职院校的辅导员所带的学生都比较多,一般的比例是1:200。辅导员除了班级管理之外还担负起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基于这种特殊情况,辅导员对班级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班干部自然而然就成了班集体建设的组织者和老师的得力助手。
1.3班干部队伍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毛细血管。由于学生人数较多,班干部成为了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时刻洞悉着同学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向老师反映情况,有利于老师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进行个别谈话等等,推动班级良性发展。
2.班干部需具备的能力
班干部是班集体工作的组织者和操作者,拥有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班干部队伍是我们建设优秀班集体的保证。
2.1作为一个班集体的骨干,班干部首先应拥有团队意识。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就是一个优秀的团队。班干部是辅导员的得力助手,左膀右臂。在团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个人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将影响团队中的每一位成员。因此,作为班干部必须具备团队意识,将团队的发展放在工作的首位,时刻以身作则。
2.2班干部应具有奉献精神。学生干部要有奉献精神,要有愿意为班集服务的意识,愿意牺牲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不计得失地为班集体服务。班干部如果只想着自己,不讲奉献,必然斤斤计较自己的得失,那他是永远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学生干部。只有拥有了奉献精神,班集体建设才会成功。
2.3班干部必须具备组织领导能力。一个班集体就像一个企业,作为重要构架的班干部在开展各项工作的时候必须具备强的组织能力,比如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和团日活动,参加院系的各项活动,班级的日常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要求班干部具有组织能力。
2.4班干部应具备沟通、协调能力。班干部是辅导员和学生、院系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班干部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沟通和协调的工作,一个班集体是否优秀,同学是否团结,班干部在沟通和协调方面的能力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3.班干部能力的培养
班干部的素质比一般同学要高,因此辅导员不能依靠高压手段,发号施令,而是应该让班干部在明白事理的前提下心甘情愿地做好本职工作,要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地接受老师的安排为他们自觉的行动。在学生工作过程中学到的最最重要的一点是对班干部的培养和指导要“放手但不撒手”,既要放手让学生自觉思考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在重要问题的决策和操作方法的把关上辅导员一定要做好指导和监控,确保班级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另外对班干部的工作要客观公正的评价,适时对其进行鼓励,对做得不够完美的地方进行指点,尽量多鼓励少批评,保护班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使班干部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班干部队伍建设,班干部能力的培养是班级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如何培养班干部各方面的能力,将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
3.1班干部团队意识的培养。要有团队意识首先必须要有爱,培养干部的团队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做到行动一致,团结合作,有一定的纪律性和协作精神。班干部虽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有管卫生的,有管纪律的,有抓学习的,有抓体育的,但这些工作不能分割,牢固树立“分工不分家”的观念,班干部绝不能有“不是我管的,高高挂起”的思想,应形成步调一致的班干部群体。只有具备了团队意识,班干部队伍才有活力,否则就是一盘散沙。在班集体日常管理过程中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活动来培养班干部的团队意识,例如每周星期日晚上的主题班会活动,一定要全部班干部参与其中,让各个委员分工协作来完成。只有这样活动质量才能够提高,才能提高大家积极性,班干部的团队意识才能增强。另外可以以班为单位开展一些社会公益活动,从活动中树立班干部的团队意识。
3.2班干部奉献精神的培养。奉献精神的培养对象不仅仅是班干部,所有在校学生都应该具有奉献精神。为培养班干部的奉献精神我们积极组织学生干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为贫困学生捐款,为保护母亲河植树捐款等等一系列的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使他们内心燃起一种对班级、对学院、对社会的一种责任。他们才有积极性投身到班级管理工作当中去。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委会和省、市烟花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规范有序、适度竞争”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平、公正、有效、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二、工作职责
(一)合理布局、规划零售网点。根据“严格按照网点审批条件、确保安全”的原则,组成由公安分局牵头、区安监局、执法局、工商局、园林局、消防大队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检查小组,对辖区内零售网点进行合理布局规划,同时根据《实施细则》严格审批,汇总上报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将发证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通告各街镇。年按照每个社区(经合社)管辖范围内审批不超过1个经营销售网点的要求,对原有的零售网点安全条件没有变化且守法经营的,予以换证;对安全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安全条件、去年没有按规定向市供销社统一进货、被打击处理的零售网点,予以取缔。对于限放区域的零售网点和非限放区新增的零售网点,区烟花办要深入实地对照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应具备的许可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切实落实责任,防止走过场。同时,加强对全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活动。
(二)规范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申请。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省烟花办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对临时零售网点的安全条件作出以下界定:
1、临时零售网点与文物保护单位,车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木屋毗邻区,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单位的安全距离应在100米以上;与其他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外部安全距离应大于50米;每个零售网点储存量不得超过30件;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每个网点应配备2台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防火警示标志;无明火且没有其它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事项;销售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2、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查书;
(2)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平面图(并附照片)。
(三)临时零售网点使用统一帐篷。区烟花办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核、审批,区安监局发证,区执法局登记,市供销社按临时零售网点地址统一配送。
(四)界定禁燃区域、部位,明确标志。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全市禁放的区域为: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2、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5、医院、幼儿园、小学、敬老院;
6、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8、风景名胜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9、城市木屋毗邻区;
10、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区。
我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三环路以内。
限制燃放的时间:农历腊月至正月的6时至23时,其中和为全天允许燃放的时间,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三环路以外区域,可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间。
我区禁燃区域和部位的确定,应根据禁燃区域、部位、条件和标准填写《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部位)表》,由公安分局汇总,报区政府审批,并在禁放区域和部位设置明显标志。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晓容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陈明俤副局长、区安监局洪鼎铮局长任副组长,公安、执法、安监、工商、园林、卫生、教育、消防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教导员林旭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派专人组成,并迅速就位开展工作。区烟花办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确定禁放区域、部位。
(二)建章立制,依法监管。今年是我区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五年。区烟花办要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围绕经营、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开展工作,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咨询和效能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各个环节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其宣传教育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区烟花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横幅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移动公司短信网络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知晓我区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放时间,让市民充分了解我区许可和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确保燃放安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让市民了解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知识,减少因燃放不当引发的火灾和伤人事故;要加强执法管理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1、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做好所辖区域的卫生管理。
2、公安分局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区安监局、执法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按照市里的有关规定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组成烟花爆竹检查小组,适时开展检查工作,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定的行为。
3、区安监局要配合公安分局开展零售网点的审批发证工作,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储存区安全隔离、限量存放和节日期间应急留守等工作,确保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4、区工商局要做好督促零售网点规范销售及非法销售点的取缔工作。
5、区执法局要做好零售网点临时占道登记工作,协助公安分局对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安全管理,并督促各街镇做好辖区卫生,维护市容秩序。
6、区园林局要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涉及绿化带的管理工作。
7、区卫生局要制定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人员抢救预案,做好社区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确保人身伤害事故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8、区教育局要做好中小学校学生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及时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
9、消防大队要落实各零售网点消防器材规范配备和节日期间应急留守等工作,确保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