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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东中西部 东北地区 老龄化 现状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养老问题将是中国人口结构性矛盾带来的最重要挑战。中国的“人口红利”是由区域人口的共同发展所创造的,而其产生的人口负债也将由区域共同承担。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而超过了14%就被称为“老龄社会”。
一、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老龄化现状
(一)四大区域老龄化进程加快,西部及东北地区程度加重
自2000年只有东部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高于全国水平0.89个百分点,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65岁以上人口比重均在7%以下,但是在2010年,四个区域65岁以上人口比重均在8%以上,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达到9%,东北地区达到了9.12%,超过全国水平0.2个百分点,超过2000年水平2.51个百分点。可见从2000年到2010年的十年间,这四个区域的老龄化程度在日益加重。
(二)四区总体及少儿抚养比呈下降趋势,西部地区抚养负担最重
从总体来看,2000年到2010年这四个区域的总抚养比和少儿抚养比都呈下降趋势。总抚养比的下降主要归因于0—14岁人口比例下降的程度大于65岁以上人口上升的比例。例如,东部地区的0—14岁人口比重在十年间下降了6.19个百分点,但是65岁以上人口比重在十年间则上升了1.07%。此外,西部地区的总抚养比,少儿抚养比,以及老年抚养比均为四个区域最高,也就是说西部地区的每一百个适龄劳动力要抚养26.25个儿童和12.5个老年人,这比全国水平分别多抚养3.95个儿童和0.52个老人。
这四个区域的少儿抚养比的下降,老年抚养比的上升预示着潜在的后继劳动力的减少和适龄劳动人口负担比重的增加,这都会不可避免的使老龄化程度日益恶化,而且在2000年到2010年间,西部区域的15—64岁适龄劳动人口的增加比例仅为2.96%,远远低于其他三个区域与全国水平。
二、老龄化危害
(一)加重适龄劳动人口负担,使养老金财务状况恶化
人口老化也就是60岁或65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增加,根据我国的现行退休制度,这必然会使退休人口比重增加,加重劳动人口供养退休人口的平均负担。Rosa Aísa,Fernando Pueyo和Marcos Sanso(2012)认为出生率的减少和预期寿命的增加逐步增加了对社会保障的依赖率,也使关于公共养老金系统的财政增加。[1]养老更多的要靠社会,但是社会养老负担的加重,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国家社会保障体系。
(二)家庭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
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养老的主要方式。根据六普资料显示,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生活来源主要来自家庭其他成员供养,占全部生活来源的分别为48.3%、52.15%、50.14%和35.95%,其余的生活来源则来自于劳动收入,离退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财产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老年人口除了接受家庭养老外,离退休养老金是生活第二来源,但是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老年人口的第二生活来源则为劳动收入,可见家庭养老的功能在逐渐弱化。
(三)人口老龄化将影响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
人口老龄化将会从多个方面影响到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经济的竞争能力,并进一步影响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活力。胡鞍钢等(2012)利用一个包含人力资本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从索洛增长理论入手,分析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增长对经济增长均产生不利影响。[2]许多学者的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在不久的未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不足的威胁,这将影响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
三、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建议
(一)养老应社会统筹与个人积累并进,家庭与社区养老结合
社会统筹要与个人积累齐头并进,为包括各类职业养老金和私人储蓄的个人积累建立私人账户,保证养老基金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开发与逐步健全老年产品和服务专业人员市场,提升老年服务的多样化与高质化。建立并完善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
(二)探索弹性退休制度,缓解养老压力
柳清瑞,苗(2004),孙玄(2005)等以养老保险收支平衡为出发点,覃福晓(2002)以妇女比男性早退休5—10年的政策的不合理性探索了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推迟退休年龄方案的可行性。[3][4][5]在欧洲,政府也在努力说服选民延迟退休,以缓解养老压力和劳动力人口不足。Eric French, John Jones(2012)认为鼓励推迟退休的退休金改革应该显著提高了老年人群的工作年龄,从而增加老年人群的劳动参与率,增加了对未来养老金的贡献。[6]Rosa Aísa,Fernando Pueyo和 Marcos Sanso(2012)也认为退休年龄的延迟增加了对养老利得的贡献率,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保障系统的支撑。[7]而根据我国的国情,随着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为了实现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有效利用,应该探索实行弹性的退休制度。
(三)走地域特色的“产出性老龄化”之路
1982年由美国学者巴特勒提出的“产出性老龄化”(也称“生产性老龄化”)的概念,2002年,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就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发展战略,强调老年人的市场价值。我们要倡导地域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确保人们进入老年阶段后仍保持一定的生产能力。同时引导老年消费群体需求与地域特性相结合,比如西部地区要将民俗文化考虑其中。各区应该加快开发老龄产业,使“银发经济”将成为其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于地域发展的不均衡性, 我们要通过积极探索地区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规律, 积极应对老龄化,抑制人口老龄化的负面效应,激发出人口老龄化的正面效应,化挑战为机遇, 寻求“老龄时代”的“人口红利”。
注释:
①中国的四大区域划分: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山西、湖北、湖南、安徽、河南、江西),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和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参考文献:
[1]Rosa Aísa,Fernando Pueyo,Marcos Sanso. Life expectancy and labor supply of the elderly[J],J Popul Econ (2012) 25:545—568
[2]胡鞍钢,刘生龙,马振国. 人口老龄化人口增长与经济增长——来自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证据[J]. 人口研究,2012(3):15—24
[3]柳清瑞,苗.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推迟退休年龄策略研究[J]. 人口学刊,2004(4):3—7
[4]孙玄. 关于退休年龄的思考[J]. 人口与经济,2005(3):67—71
[5]覃福晓. 男女退休年龄的法理思考[J].学术论坛, 2005(5):142—146
[6]Eric French, John Jones. Public pensions and labor supply over the life cycle[J],Int TaxPublic Finance (2012) 19:268—287
[7]Rosa Aísa, Fernando Pue-
yo, Marcos Sanso.Life expectancy and labor supply of the elderly[J], J Popul Econ (2012)25:545—568
关键词: 健康老龄化 老年体育 科学指导 普及化
1.研究方法
1.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国内外有关健康老龄化及老年体育的相关专著和文章,并在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等单位获取了可供参考的相关资料。
1.2访谈法
访问了宜春市统计局、宜春市委老干部局、宜春市体育局老年体育协会、宜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部分社区等单位的部分领导,利用早晨和下午的时间走访了部分老同志。
2.结果与分析
2.1相关概念的界定
20世纪是世界人口老龄化的起步阶段,21世纪是高峰期。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一大社会问题。健康老龄化是针对人口老龄化提出的要求。“健康老龄化”(Healthyaging)最早出现于1987年5月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这次大会决定,把老龄化研究纳入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老年保健纲要。1990年9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第40届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地区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将“健康老龄化”作为战略问题提了出来。1992年,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了《2001年全球解决老龄问题的奋斗目标》,强调要开展健康老龄化运动。健康老龄化强调的重点是人在进入老年之后,尽可能长久地保持在各方面,包括生理、心理、智能等方面良好的状态,其目的在于使所有进入老年的人,包括那些虚弱、残疾和需要照料的人,都能提高健康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作为一项全球性的发展策略,正日益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
2.2宜春市健康老龄化现状
2.2.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
按照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确定的“老年型”人口标准,宜春市于1999年进入老年型市,比江西全省提前六年进入老年型社会。宜春辖六县三市一区,总人口537.42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68万,占总人口的12.7%。全市老年人70%以上生活在农村。据统计,我市现阶段老年人口正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递增,预计到2010年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80.6万,约占总人口的14.7%,到2030年将达到25%,每四人中就有一位老人。而且高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大大高于总体老年人口增长速度,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当前,宜春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一个传统农业地区,也是一个贫富悬殊比较大的地区,经济活跃度低,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群众的人均收入少、消费水平低、富裕程度不高。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
2.2.2政府关注尚存不足。
宜春市老龄工作起始于1986年,20余年来,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工作目标,以推进基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第一,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推进了社区和农村老龄工作;第二,认真做好安老养老工作,全面提高了老年保障水平;第三,落实老年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了老年生活质量。
但是,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和认识水平的影响,宜春市的老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养老保障的覆盖面较窄。2006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工8.8万人,约占城市老年人口总数的40%。绝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农保业务开展有限。医疗保障程度较弱,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很难一下子得到解决。二是老年人服务设施短缺,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和老年人的比例只有3.23%;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相对缓慢,老年文化设施人均不足0.1平方米,城郊及农村的老年文化设施更少,有的甚至是空白。三是贯彻老年法律法规和开展敬老道德宣传方面还存在不足,敬老养老意识不够浓厚。四是老龄工作机构和老龄工作队伍还比较薄弱,人员少,经费短缺;各老部门协调共管不够,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2.3宜春市老年体育现状
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尤其是人口高龄化的增长,以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风湿病等为主的慢性病已逐渐成为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主要疾病,消耗的医疗费用高、卫生资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对国家财政、社会、家庭及个人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老年体育是以增强老年人体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延缓衰老、延年益寿,满足老年人健身、保健、医疗、消遣、休闲、娱乐等方向的需要,使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以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会活动。
2.3.1老年体育人口及体育需求不断快速增长,活动内容广泛。
自1998年以来,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宜春市承办了江西省十运会和第五届全国农运会以及120多项(次)国家级、省级赛事,城市建设及体育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为老年人参与健身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再加上政府部门和社区的各种老年体育活动组织的宣传发动,老年人对体育的认识思想观念发生转变,体育锻炼意识增强,对健身、强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健康老龄化”成为许多老年人追求的首位目标,老年人自觉参与体育锻炼的人数增多,活动内容广泛,包括个人活动和小团体活动等多种形式,主要有跑步,太极拳、剑,木兰扇,保健操,舞蹈,球类,棋类和健身器械等等。
2.3.2老年人体育组织形式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
自1983年宜春市成立了老年人体育协会以来,县、街道、社区的各级老年人体协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政府财政投入少,老年人体育组织的单位事业编制少,各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注意力及工作重心有偏差,对老年体育的督促、指导和要求的力度显得不够。老年人的体育活动受到很大的影响。
据调查,由社区、单位和辅导站、俱乐部等担负组织起来的体育活动约占所有参加体育活动人群的1/4。老年人的体育活动,仍然是以个人锻炼和朋友、同事或家人一起等自由组合与自发形式为主,由于缺乏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许多活动最终被迫推迟或者取消,这些都给老年体育的发展带来了不便。
2.3.3老年人体育锻炼缺乏科学指导。
老年人身体机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人应具有独特的体育锻炼方法,再加上老年人对活动量和强度的敏感性,必须对其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指导。这些锻炼方法的安排和指导,若没有具有专业性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来承担,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导致许多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减弱。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少、质量低,不能满足群众需要,而且大部分体育指导员是业余性质,缺乏专业知识技术与技能,老年体育指导员更是廖廖无几。
3.对策与建议
3.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实现健康老龄化,政府的责任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需要,对老年人提供社会、经济、身体保障;此外,还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服务,传播公共卫生与医学知识,使人们能够以健康和幸福的状态进入老年期。更重要的是树立新的老年观,打破对老年人的消极看法,健康的老年人仍然是家庭、社区和发展经济的资源,特别鼓励老年人参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对老年人个人来说,关键是根据本人特点和实际情况保持科学合理的生活方式,按照个人的需要、选择和能力,主动创造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
3.2发展老年体育运动
宜春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家庭赡养和社会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社会就业压力加大,面临着严峻的老龄化挑战。改善老年健康,发展老年体育无疑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3.2.1以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尚无力投入大量资金来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水平,多数老年人的经济状况亦不容乐观。所以,不能完全依靠政府,也不能彻底走市场化道路,应该走一条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道路。
3.2.2随着科学文化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老龄人体育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已成为老年人生活方式中重要的追求,应当加强对老年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加强对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指导,使老年人的体育活动更加科学化。
3.2.3随着老年人口的明显增加,城乡、地区的差异使得农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老年人体育活动无法保障,应当加强其终身体育思想的教育,因地制宜,进一步将老年体育普及化。
参考文献:
[1]印石.何谓健康老龄化[J].卫生经济研究,2000.8.
[2]卢元镇.中国的老年健康与老年体育[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1999.1.
[3]孟和.新时期老年体育特征及对策[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增刊),1994.17.
[4]朱光辉,孟凡强.从体育的视角看健康老龄化的实现[J].哈尔滨体育学院学报,2006.1.
[5]辛利,周毅.中国城市老年人体育生活方式的现状与发展趋势[J].中国体育科技,2001.3.
[6]岳文雨.试析中国老年体育的现状与发展[J].安徽体育科技,2001.3.
[7]范燕美,戴有祥.对21世纪中国老年体育的探讨[J].浙江体育科技,2001.10.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老年社区护理;护理需求;护理教育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成为许多国家人口发展的共同趋势,我国也面临着老龄化“银色浪潮”的冲击。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统计1,1990年以来,我国老龄化人口以每年3.32%的速度增长,2000年全国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占总人口的10.09%,全国开始进人老龄化社会;2011年江苏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58.81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7.00%,其中80岁以上老人占老年人口14.5%,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三,成为老龄化进程最快的省份之一。据预测,到2025年我省老年人口将上升到20%,可谓“超老年型”,老年人口的比重将在2040—2050年达到25.5%,届时每4个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江苏省老龄化呈现基数大、高龄化、空巢多、留守老人比例高等特点,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发生慢性病和体力衰竭的危险年龄段,加上老年人社会角色的改变和适应能力的降低,出现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健康问题,老年护理成为卫生事业的一大难题。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和老人居家养老的心愿迫切需要社会性的服务机构和组织承担起养老的责任,老年社区护理服务成为新的焦点。
1 老年社区护理工作面临的难题
1.1 卫生服务模式的改变增强了护理工作的作用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卫生服务模式从传统生物医学的医疗救治逐步转向对卫生服务对象(包括健康人)身体—心理—社会的全面照顾,包括保健、康复、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方式等,对护理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不再仅仅作为医生的助手,而将与医生、药师等其他技术人员一样,成为整个医疗保健队伍中的重要一员,共同承担医疗保健任务。护理服务对象也从原来单纯照顾生病的人,扩展到整个人群;工作领域从医院扩大到社区;研究范围从单纯地研究对疾病的护理扩展到所有影响人的健康的领域。
1.2 护理人员的匮乏使老年社区护理面临严峻考验 卫生主管部门的权威数据表明2,2011年我国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89人,远低于发达国家6.25人的平均水平,医护比1:0.79,与卫生部2015年医护比1:1的发展目标相差甚远。目前,世界医护比平均比例为1:2.7,亚洲平均医护比大于1:2,我国香港地区、英国、泰国、德国以及日本等都超过了1:4,芬兰、挪威、加拿大等国家甚至超过了1:6。护理人员整体情况姑且如此,老年社区护理人员情况则更不容乐观。目前江苏省社区护理人才量、质严重欠缺,至2011年底,注册护士约14万人,社区护士仅占3%,在社区卫生机构中,医护比约为l:0.346,远低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1:(2—4)。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虽达到60%,但绝大部分集中在三级综合医院,社区护士普遍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知识老化、社区护理知识匮乏,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由单纯护理治疗服务向整体护理模式的转变。
1.3 老年知识的教育和训练不足制约老年社区护理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健康的需求逐步提高,要求护士的职责从传统的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转向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精神关怀、心理慰藉。我国目前的护理教育,培养的护士大多只适用于一般普通护理岗位(群),如内科护士、外科护士,而对于社区护士,缺乏专业的专科培训。不少发达国家已采取相应措施:北欧,老年护理人员多为本科以上,毕业后须接受一年以上的社区护理专科训练;美国,早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老年护理专业,护理人员须经相关培训并通过认证考试;日本,高等医学院校普遍设有社区护理和老年护理专业,学员须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3。然而,我省的老年社区护理专业性教育远远没有成熟,如护理专业在课程设置上没有充分考虑老龄化和护理角色多元化带来的护理需求的变化,导致知识传授与工作实际严重脱节;相当数量的护理教师和临床带教老师未经正规的老年护理培训;重护理理论、轻护理实践,重科学教育、轻人文教育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都阻碍了老年护理教育的发展,导致老年护理实践技能不足,不能满足广大社区对老年护理专业知识技能的要求。
1.4 社区护理工作不尽人意 调查表明,老年护理的需求占社区护理的70%,城市老人的护理需求率高达50%以上。但目前,老年社区护理工作的现状离老年人的要求还相距较远,一是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忽视了预防保健和康复、护理。虽然开设了不少家庭病房,但主要针对患者,其系统性和规范性不够完善;二是以大中医院为中心,忽视了基层老年卫生保健工作。表现在社区老年卫生服务方面,没有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据调查,超过20%的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而目前实际能提供的服务与老人的需求相差4—5倍。50%的老年人因为社区服务机构在医疗条件、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而表示不愿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2 人口老龄化的护理需求现状
2.1 身体护理需求 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竭,各脏器组织逐渐衰退,其功能普遍降低,如因缺钙导致骨质疏松而引起的骨折以及腰、肩、膝的不适;高血脂、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的病变;胃肠功能退化引起的便秘等。诸如症状均需要有良好的治疗与护理。根据全省各地老年人健康普查表明4,60岁以上老年人中无重要脏器疾病的仅占20%—25%,74%以上患有各种慢性病。影响我省老年人身体健康及导致死亡的主要因素为心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病、恶性肿瘤。此外,便秘、老年痴呆、白内障等非致命性疾病也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2 心理护理需求 老年人的情绪纷繁复杂,常见不健康的心理精神状态有3种:
2.2.1 孤独失落感 孤独、寂寞、失落是老年期最常见的心理特征。老年人由于神经抑制高于兴奋,喜欢在安静环境中生活,患病后更加明显,严重可产生忧郁症。
2.2.2 忧虑抑郁感 老年人从几十年繁忙的工作到退休,这种社会角色的突然转变会使他们心理上一时难以适应,从而产生心烦、怀旧的心理,觉得事事不如愿。
2.2.3 烦躁易怒,情绪改变 老年人情绪体验的强度和持久性随年龄的增长而减弱5,表现为情绪不稳定,易兴奋、激动,易发火,喜欢唠叨,与人争论等。
2.3 社会护理需求 老年人在社会角色方面,面临着从以工作为中心的职业角色,过渡为以家庭为中心的闲暇角色,社会交往范围变窄、收入减少,以往的社会地位改变。随着人口高龄化、家庭的空巢化和小型化及社会流动频繁,“三代同堂”式的传统家庭越来越少,“四二一”的人口结构愈加明显,空巢老人的比例还将进一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失去全方位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多的老人的生活照料将依赖于社会性的服务机构和组织,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将肩负起养老的重担。
3 老年社区护理教育的现状
3.1 专业规范教材缺乏 传统老年社区护理教学只是在临床护理教学的基础上,简单的增设《老年护理》、《社区护理》等课程,学习内容不明确。目前,江苏省大专院校还没有统一的老年社区护理专业规范教材,内容的选取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建立统一的知识评价体系,使得老年社区护理的教学内容处在不确定的状态。
3.2 教师认知局限 老年社区护理与临床护理在服务理念、服务范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等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老年社区护理教师多接受临床思维模式的教育6,大多未接受正规的老年社区护理系统培训,思想观念未发生根本转变,这是目前制约老年社区护理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3.3 学生实践经验不足 目前我省各大专院校院的护理实习生更多的是到综合性医院实习,仅在实习阶段安排1—2周的社区实习,知识传授与工作实际严重脱节,社区实践经验缺乏,学生普遍未能认识和理解社区老年护理的真正内涵。
3.4 社区护理缺乏吸引力 对2009—2011年护理专业1500名学生的问卷调查显示,92.3%的毕业生选择到综合性大医院就业;2.0%的毕业生选择转行;5.7%的毕业生考虑如不能进综合性大医院,选择到一级卫生院。可见,护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也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这也是社区护理教育很薄弱的一环。
4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高等护理教育应对
4.1 确定培养目标 老年社区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单纯的医疗护理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精神、心理、生活等多方面护理的需要,当今的老年社区护理人员不仅需要掌握医学基础知识和娴熟的护理技术,还需有足够的人文、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对人际沟通能力、管理协调能力、职业道德、奉献精神等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老年社区护理队伍不仅是专业护理人员,还包括护工、志愿人员、家庭照料者等。这些人也承担着大量的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和疾病的护理,但是这部分人中的大多数缺乏从事老年照料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他们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如采取岗前教育、岗中带教、岗后考核的方法。但加强护理队伍建设,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制度,规范护理行为,保证护理质量。
4.2 完善课程结构 护理教育需改变以往偏重于教师“教”的传统,注重教学与实践相衔接,重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和特点,合理设置课程,选择适当的教学模式。如对必修课中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整合,选修课以专业对技能和知识的需求为依据,开设老年心理学、老年伦理学、老年康复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同时,满足老年人对高等护理人才的需要。
4.3 依托基层社区开展社区护理实践 建立社区护理基地,促进社区护理人才培养,有利于组织学生深人社区开展各项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在促使居民的卫生保健意识及健康水平提高的同时,使学生的社区卫生服务意识及工作能力得以提高,受到双赢的效果。也可以依托家庭病床,积极组织学生深入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鼓励学生把所学知识有针对性地运用于实践中。
5 展 望
中国的人口政策、经济条件等因素决定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及老龄人口比重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我国老年护理的状况无论是从护理专业在整个卫生领域的位置,还是从今后护理专业在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来看,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专业护理人才量、质不足,势必影响老年护理的内容和质量。面对我省老龄化的趋势和特点,护理教育应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出适合新时代社会需求的、具备多元化护理角色的专业老年社区护理人才,为深化居家养老的内涵贡献一份力量,为老人的健康提供量的支撑和质的保证。
参考文献
[1] 张晓青.新世纪以来人口老龄化研究的新动向,人口与发展,2009,15(3):101—108.
[2] 张楠,李伟.浅议我国城市社区老年护理的发展与完善[J].卫生经济研究,2010(3):22—24.
[3] 林小萍,林保萍.老年人患者的心理护理[J].中华中西医学杂志,2009,7(4):93—94.
[4] 张娜,蒋银芬.离职护理教育社区护理人才培养探讨[J].卫生职业教育,2010,9(28):85—86.
>> 试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其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挑战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及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分析 论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 浅析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制度分析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可持续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分析 从人口老龄化看中国的养老保障 老龄化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影响及对策 浅析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其对策 老龄化“高压”下的养老保障制度及其相关研究 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人口老龄化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 人口老龄化对亚洲养老保障体系的挑战 承德市人口老龄化现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研究 人口老龄化影响下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浅析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养老制度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7]国家统计局,2012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67.
[8]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沿,2008,(18)12-15.
[9]穆怀中,中国社会保障适度水平研究[M]沈阳?押辽宁大学出版社,1998:121.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老年人权益保障
1 我国当前人口老龄化现状
根据我国2011年4月28日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截止到2010年11月1日,大陆60岁及以上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3.26%,65岁以上占到8.87%,根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呈现出发展迅速且与经济发展不同步等特点。
1.1 人口基数大,发展迅速
随着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延长,预计根据目前的发展速度,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占总人口30%多,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多,将占到总人口的20%左右。而80岁以上的老年人也正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依这种快速发展的增长速度计算,我国老龄化程度将日益严重,将给社会和自然造成沉重负担。
1.2 老龄化发展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
由第六次人口普查可知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极其不平衡,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特点。大中城市提前达到人口老龄化,像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老龄化程度比较严峻。同时东部沿海地区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老龄化的性别分布上,女性人口也高于男性人口,所以呈现出了区域、结构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1.3 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后代子女的锐减
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老年人口基数的增加而年轻人口基数的减少,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的实施及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等,导致人们由以前“枝繁叶茂”的传统观念到如今的“少生优养”的转变,我国在人口老龄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低龄人口的减少趋势。
2 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必然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相对不发达的我国来说,与经济不相匹配的人口超前的老龄化,将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1 社会劳动力下降且出现劳动力老化现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引起劳动力增长放缓。从目前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到2020年以后,我国劳动力人口比例将出现下降趋势,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也给社会劳动力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是劳动力人口将呈现内部结构将出现老化趋势。
2.2 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面临社会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社会医疗、养老、卫生等社会服务基础保障设施的需求增大,这些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根据预测,到2050年,每年支付给离退休职工的退休费用将达到18万亿元,到2030年将占到国民收入的10%,将大大加重财政负担。同时这也将对我国社保制度提出新的挑战,城市养老与农村养老等问题亟需解决,以期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透明性”和“可持续性”目标。
2.3 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目前情况下,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为依据的老龄政策体系,但是由于缺乏其他相关制度的支持,所以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同时可操作性也比较差功能较为单一,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
3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现状,可以通过学习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先进经验及策略,结合我国的国情,通过各种途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为社会继续贡献力量。下面我们从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方面进行如下分析:
3.1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
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在我国《宪法》中除了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外,针对老年人的退休制度受到法律保护,且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护及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等。
在《民法通则》中并未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权利进行规定,但是规定了老年人作为一般公民享有的财产权、继承权、婚姻自由权、著作权、生命健康权和名誉权等权利。
在《婚姻法》中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同等处分权、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及老年人作为父母或继父母时享有的子女对其的赡养扶助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父母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以特别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老年人权益内容的法律,除了以上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之外,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还享有参与社会发展、依法享有养老金和其他待遇的权利,依法享有医疗待遇的权利等。刚刚修改入法的“子女常回家看看”等都是对老年人权益的保障。
除了以上的规定的权利外,老年人还享有以下特殊的权利:老年人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享有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的权利;优先立案的权利和享有先于执行的权利。
3.2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3.2.1 立法保障的局限
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在立法保障方面还存在着法律体系层次不明的现象,而且现行的法律对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且内容较为空泛,出现大量的立法空白。
3.2.2 法律实施的局限
立法保障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但是法律目的的实现在于其实施,而目前情况下由于公民法律意识薄弱及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对我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在实施中也存在局限性,比如(1)部分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而导致遗弃、虐待老年人的现象普遍存在。(2)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由于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的体力、反应能力不足等,导致成了社会不法分子盗窃、抢劫、诈骗的重点对象。(3)老年人婚姻自由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实现。(4)由于老年人缺乏法律意识及一些司法部门不能严格执法,使得法律赋予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司法援助权利等不能得到有效落实。(5)“常回家看看”入法,但却没有相应的违法惩罚措施,但却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等问题。
3.3 加强和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对策
3.3.1 明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定位,理清层次
虽然对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较多,但是存在层次不明,特别权益保护定位不明确的现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作为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特别法律,应当突出其地位,把其作为老年人权益维护的最直接的法律,应当把分布在其他法律法规的老年人特别优待等权利补充进来,以便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并贯彻实施。
3.3.2 修正法律内容,突出其核心地位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作为对宪法的继续和延伸,更加专门、详尽地规定了老年人的权益,是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制性法律武器。所以在实践中应当严格的依法执行,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放在保障权利的核心地位。借鉴发达国家“禁止歧视老年人就业”,有条件的取消部分工作的年龄限制,让有能力有条件的老年人继续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满足日益增多的老年群体的需要。
3.3.3 完善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制度
加强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宣传相关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加强社会年轻一代敬老爱老的道德及法制教育。相关部门联动起来,加强基层和社区老年维权工作,对侵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由社会老年人权益维护机构及时处理,以确保老年人人身及财产安全。针对老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由政府机关强制在基层司法所设置专门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工作。人民法院系统应当切实执行对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先于执行”、减免诉讼费用等的制度,设置专门的审判组,在审理涉及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养老金、医疗等案件时,有人民陪审参与,更好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 结语
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显得日益重要,通过适时研究调整人口政策,完善法律法规,丰富老年人的物质、精神生活,保证老年人的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最重要的是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全方位的努力,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关怀”的思想,从而才能健全老年人社保制度,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健康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从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参考文献:
[1]罗漾.我国人口老龄化所致社会问题的法律对策[D].湖南大学硕士论文.2007年4月.
[2]黄文忠.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法律应对研究[J].河北法学第30卷第12期.2012年12月.
[3]陈欢.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对策分析[Z].2010年.
【关键词】区域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人口老龄化;消费倾向;消费市场
一、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1)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现状。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从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的人口结构中看,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先后经历了人口年轻化和人口老龄化两个历程,其中1964年的人口普查表明我国还处于年轻型人口结构类型,而到2000年我国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结构类型。(2)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年龄结构也逐渐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也在不断提高。《人口结构变化报告》的中国专题中显示:目前中国的退休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约为19:100,到2050年则会高达64:100。
二、我国老龄人口消费状况
首先,老龄人口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的降低对日常生活用品提出了特殊的要求。适合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用品产业需做出相应的产量的调整,做好迎接老龄化社会的准备,从而利用这一人口发展趋势找到新的增长点。其次,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未来家庭服务行业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我国教育质量的提高,人均学历水平的整体提升,导致进城务工的人口数量在逐年减少,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后从事了脑力劳动工作。这直接导致进行家庭服务工作的人员数量的急剧减少,针对老年人身体活动能力的下降和自我生活能力的减弱这一趋势,我国必须着力提高我国家庭服务行业不断上升以应对这一趋势。最后,我国制药业和健康卫生服务业也应及时调整产量和规模。老年人口比例上升的必然结果就是更多的老年人疾病的发生。所以我国制药业和卫生服务行业须扩大规模,完善保障机制。
三、人口老龄化对我国个人消费市场的影响
(1)老龄人口个人消费状况发展趋势。通过对我国老年人口消费总量进行计量分析预测,在未来40年内随着老龄人口生活来源的增加,老龄人口的生活消费总支出将大幅度上升。(2)人口老龄化对我国个人消费市场的影响。我国现阶段的人口老龄化尚处于初期,但我国此时的经济状态也还不太发达。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老龄化进程,我国老龄化进入较快。面对社会还需要保持稳定、经济和社会也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状态的前提下,老龄化对我国发展极易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对消费结构的影响。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中老年人口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老年人的消费倾向导致个人消费市场跟多的是偏向老年人的消费品的增多。其次,对经济结构的影响。从生产者的角度讲,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必然导致消费市场上满足老年社会成员的产品、服务和劳务等需求将越来越多样化。这时,市场机制将引导社会资源不断的向开发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用品、医疗用品、保健用品,以及老年大学、老年旅游等产业转移。
如果我国的老龄产业得以有效开发,老龄消费市场得以迅速发展,其对拉动我国内需、化解当前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我国来说,人口老龄化很可能对我国社会消费结构和经济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参 考 文 献
[1]顾大男.中国人口老龄化与未来商机分析综述.市场与人口分
析.1999(5)
[2]金晓彤,王贺峰.中国老龄化人口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建议.2010,10(5)
[3]孟双见,吴海涛.日本人口老龄化对日本社会经济的影响[J].日本问题研究2005(4)
[4]岳颂东.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及其对策[J].社会保障问题研究.2000(8)
[5]王兰英.老年消费市场特征及企业营销策划选择.现代财经.
1999(8)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替代率;省级统筹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2.5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2-128-02
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点
(一)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现状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的共同背景,我国于2000年老龄化率达到6.69%,已经达到了国际上规定 7%的老龄化水平。黑龙江省的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也于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率达到7.58%,比当时全国老龄化水平低1.49个百分点。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时,黑龙江省总人口为38312224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318.8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8.32%,比全国老龄化水平低1.1个百分点。2011年黑龙江人口老龄化率稍有下降,达到8%。同年黑龙江省的总抚养比,即少年儿童抚养比与老年抚养比之和为24.58%,低于全国34.4%的平均水平。与南方沿海城市相比经济欠发达,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晚、老龄化程度也较轻,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较小。但据有关数据显示,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进一步恶化,2020年老龄化率会上升到24%,到2060年黑龙江省老龄化将攀升到73%的水平[1]。
(二)黑龙江省的人口老龄化的特征
1.步入老龄化社会较晚,发展速度较慢。黑龙江省于200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比重为7.58%,仅高于国际标准0.58个百分点。根据全国统计年鉴数据资料显示,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黑龙江省老龄化率逐年攀升,平均每年增加0.148个百分点,到2010年老龄化率达到8.32%。
2.老年人口的年龄结构渐趋高龄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近年黑龙江省的老年人口中高龄人口不断增加,2008年65岁以上老龄人口 353万人,其中80岁以上人口37.4万,占比10.6%,与2001年相比80岁以上人口增加15.1万、0.9个百分点。
3.老年人口抚养比逐年上升,代际抚养压力增大。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在人口出生率只降不升的情况下,老年抚养比逐年增加,使年轻人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期间虽有波动,但总体趋势仍然是上升的[2]。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5年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9.8%,2008年增加到11.48%,2011年则增加到9.96%。
4.城乡人口老龄化发展不平衡[3]。城市老龄化水平低于农村老龄化水平,除了出生率下降、死亡率增加的原因外,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外出务工加大了农村本地的老龄化程度,同时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流入地的养老保险,缓解了城市的老龄化压力。
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分析
(一)养老金替代率较低
养老金替代率,是指退休人员所领取的退休金与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养老金替代率可以衡量一定时期的社会保障水平,它的确定不仅受到工资和价格的影响,投资回报率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其产生影响。国际劳工组织规定,退休金的最低支付水平为退休前工资的40%-50%。表1是我国与黑龙江省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对比图,可知就全国而言,虽然受老龄化的影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呈逐年增加趋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只增不减,但全国养老金替代率的水平呈波动上升的趋势。与此相比黑龙江省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呈逐年波动下降趋势,2004年养老金替代率为56.7%。到2011年下降至50.8%。如果养老金替代率持续降低,将不能为退休者提供充分的生活保障,这有违社会保障人们最低生活水平的初衷。
(二)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实行全国统筹是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要求。就全国而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就地区而言,只有少数地区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省级统筹,但省内养老金调剂力度不大,基金的统筹和调剂主要集中在省一级,各市县的积极性调动不够,于是形成了企业依赖政府,下级依赖上级,相互推脱责任的现象。统筹层次低,使得基本养老金分散管理,资金不能在地区间、不同年龄结构间流转,必然破坏养老保险自身的平衡,影响了基础养老保险功能的发挥。首先,在黑龙江省不同人群享受的保险待遇是不同的。养老保障水平最高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次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最低的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只能领55元养老金。这些养老保险项目之间缺乏统一的制度协调机制,待遇水平难以衔接,引发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其次,不同县市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水平不同。一般市级区会比县级区保障水平高一些,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最后,劳动力流动后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复杂。劳动者工作调换后,其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相应部分的资金都要随之流转,各相关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需要为之付出管理成本,这是效率的流失。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不仅影响了养老保障制度的整体效应,阻碍了劳动适龄人口地区间流动,而且破坏了“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原则,使各类人员的保险待遇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全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龄社会;对策
一、关于人口老龄化及老龄社会的界定
所谓人口老龄化,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10%,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大于7%的人口状况。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地人口总数的7%或以上,成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
二、日本人口老龄化现状及老龄社会对策
(一)日本人口老龄化现状
日本的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为29%,位居世界第一。到2010年7月,65岁以上的老人人口比例为23.2%,进入到超老龄化社会。日本老龄化比率以23.3%的速度上升,以未来推测人口数来看50年后的日本,其总人口数将跌入进9000万左右;其中每2.5人中就有1人为65岁以上的老人,每4人当中就有1人为75岁以上的老人;少年人口、出生人口数均为现在的一半不到、生产年龄人口为4418万人;日本将进入到工作的每1.2人供养1个老年人的社会;男性可以活到84.19岁、女性可以活到90.93岁的时代。日本老龄社会导致劳动人口呈减少趋势,人们为养老不断提高储蓄比例。虽然日本一向被称为社会福利保障好的国家,但是由于政府养老金账户赤字不断增长,于是政府便不断减少养老金给付金额,这导致人们危机感高升,自筹养老资金。
(二)日本老龄社会对策
1.就业和收入。(1)确保老年人的雇佣和就业的机会。确保到老年人到65岁仍可以活用其所具备的知识和经验而被用人单位雇用;支援并推进中高年龄者的再就职;确保多种形式的雇用和就业机会;支持老年人创业;政府致力于创造不分年龄都可以工作的社会环境。(2)发挥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积攒的能力。帮助老年人实现有宽裕的职业生活;帮助雇用和就业中女性的能力发挥;推进可以使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不冲突的支援对策;修正育儿和看护停工法的顺利实施;创造工作和家庭不冲突的职业环境以及进行多样的职务形式和多样化工作方式的环境整备;活用信息通信的远隔型工作形式并对其进行开发与普及。(3)稳定的运营公立年金制度。确立可持续性的安定的公办年金制度;基于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来构建中立的公办年金制度;推进公办年金制度的一元化;由日本年金机构对年金进行适当的运营和记录年金。(4)支援确保老年期因自己努力而取得的收入。整备企业年金制度;改善退休金制度;推进为老龄期准备的资产的形成。
2.健康和福利。(1)综合促进老年人健康。推进贯穿终生的健康促进活动;对健康促进活动进行整备推进老年人的看护和预防。(2)切实实施看护保险制度。(3)充实看护服务。确保必要的看护服务;提升看护服务的品质;推进对患有老年痴呆症老年人的支援政策;普及并开发看护的相关服务。(4)以地区的相互支援来推进对老年人的生活支援。(5)老年人医疗制度的改革。重新审视老年人医疗制度;对老年人进行特定健康诊察和特定保健指导;开创不依赖于公办保险的多样化医疗,周边配套服务;在地区提供包括性或继续性的住家医疗。(6)支持地区福利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3.学习和社会活动的参与。(1)努力促进终生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对终生学习的体制和基础进行整备;确保学校中有多样的学习机会:面向社会人提供高等教育机关中的学习机会、面向地区开放学校公共机能,设施;对于劳动者的学习活动进行支援。(2)支持老年人对于社会活动的参与,让其生活的更有意义。
4.生活环境的改善。(1)确保安定的有宽裕的居住和生活。帮助其计划性购房的取得,努力改善其购房;促进良好品质的民间租赁住宅的供给;增加提供公共租赁住宅的供给;整备住宅市场的环境;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居住形态要求。(2)综合推进通用化设计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综合推进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无障碍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立、步行空间的形成、道路交通环境的整备;改善现有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建筑物,公共设施。(3)确保老年人交通安全以及对其进行远离犯罪和灾害的保护。
三、中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
1.现状。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可以得知我国老年人口的现状如下:(1)老年人的保障和收入水平较低。城镇人口月均退休金为1527元,而农村人口月均养老金则为74元;这样的养老金保障无法保障老年人过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生活。(2)老年人入住养老院意愿呈下降趋势。调查显示,居家养老的意愿始终占据主流。城镇老年人愿意住养老机构的比例,10年来从18.6%下降到11.3%,农村老人则从14.4%下降到12.5%。由于大部分老年人拥有自己的产权住房,所以老年人愿意选择居家养老;同时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所提供的养老服务趋于同质化,不能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多样化需求,也是不愿住养老院的原因之一。因此,未来老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应为社区和家庭养老,而非养老院养老。(3)空巢老人增幅明显。报告指出,老年人独立居住比例呈上升趋势,城乡合计“空巢”老年人占49.3%。从数据上看,10年来,城镇空巢老人比例由42%上升到54%,农村由37.9%上升到45.6%,增幅非常明显。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对社会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2.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1)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处于基本建立阶段,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经超过了7亿人,政府覆盖的总目标是10亿人左右。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尚处于努力争取全覆盖的阶段,并没有完全覆盖所有需人群。(2)老龄法制建设基础相对薄弱,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未形成。2003年,我国一度将《社会保障法》、《社会救济法》纳入立法规化,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缺失,使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只能依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救济机制缺失,目前我国老年人权力受到侵害而无法寻求救济的现象比较突出。(3)社会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市场及产业发展规模小。虽然与老年人相关的商机被称为“银发经济”,其涉及到老年人的衣食住行、保健、养老等诸多方面,但根据民政部门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市场需求将达到8000亿元,而目前我国每年为老年人提供的产品不足1000亿元。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提供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政府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等。
四、日本老龄社会对策对我国的启示
对于我国中国老年人口现状及养老保障体系所面临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借鉴日本应对老龄社会的经验和举措:
1.建立全方位、多元、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1)保障老年人的收入。建立全民皆参保的最低退休金制度的同时,建立多元化的收入保障体系,如企事业单位要为其职工建立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国家为那些根据自己经济实力进行长期储蓄的人提供利息优惠等。通过立法来实行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最低生活需求。(2)保障老年人的雇佣。政府要改善老年人的雇佣及就业环境,制定相关的政策把有意愿和能力工作的老年人工作年龄延长到65岁。确保老年人有多样的学习机会,积极的推进老年人对于社会活动的参与,让老年人利用自身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继续为社会继续提供服务的同时,让其在工作或活动参与中再次体现自身的人生价值。(3)保障老年人的保健及医疗。实行全民皆保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为老人制定医疗和保健服务一体的老人保健制度。在充分尊重保险者的自立、自主的基础上,联合地区医疗结构、社区公共团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4)保障老年人的护理。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推进对患有老年痴呆症老年人的支援政策;普及并开发看护的相关服务。对老年人进行特定健康诊察和特定保健指导;开创不依赖于公办保险的多样化医疗,周边配套服务;在地区提供包括性或继续性的住家医疗。由政府出资培训家庭护理员,通过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
2.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定养老相关的法律及制度。日本为了应对老龄化社会,保证老年人的生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及制度: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人福利法》,1982年的《老人保健法》,1995年的《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2004年的《高龄者雇佣稳定法》。日本政府根据老龄化的推进、发展不断的修改完善各项法律和政策,正是这些与时俱进的法律及制度保障了日本的老年人福利。因此,我国也应制定一系列的保障老年人生活的法律和制度,并根据老龄化的发展变化来及时的修缮这些法律和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加大对养老相关设施的建设,改善老人的生活居住环境,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1)加大通用化设计的城市公共设施建:无障碍化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立、步行空间的形成、道路交通环境的整备;改善现有的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建筑物、公共设施。确保老年人有安定并宽裕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增加公共租赁住宅的供给;整备住宅市场的环境;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居住形态要求。(2)针对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借助社会资金和力量建立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通过专业的养老服务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如家政服务、送饭上门、法律服务、家庭保健及护理、生活必需品的派送、辅具配置、无障碍改造以及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社会养老服务。加大对银发经济的开发力度,开发多样化的产品,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参 考 文 献
[1]王婧.关于老龄社会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的思考[J].学理论.2011
[2]平成24年版高齢社会白書.日本内閣府ホームページ
[3]鞠川阳子.日本老龄化社会对中国的启示[J].第一财经日报.
2009,9(29)
[4]《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
[5]人社部: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群已超过7亿.每日经济新闻.2012年9月10日http:///roll/20120910/7010524.shtml
[6]崔卓兰,赵静波.我国老龄社会的法律制度及其法律对策[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51卷第3期.2011(5)
[7]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2011]60号
上个世纪末期,伴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人口的生育率开始呈现下降趋势,人口增速逐渐放缓,人口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这些原因最终的表现是人口结构开始呈现老龄化现象,被称为“银色危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开始逐渐扩展到全球范围。与此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也初露端倪,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人口的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远远甩开了欧美等国,也略快于亚洲其他国家。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比较大,人口老龄化现象在农村显得尤为突出,面对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现实,突出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尤其是进一步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未来社会经济的稳定作用显得至关重要。
关键词:
养老保险;影响与对策;影响与对策
1背景以及现状概述
1.1农村养老保险的历史发展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已经在上海、浙江、江苏展开,考虑到当时农村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构建没有可供参照的先例,因此仿照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也成了唯一选择。1992年和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1992年之前,鼓励农民对自身的投保和农民之间的互助是农村养老保险的主要体现。在后期推行的过程中,受限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社会结构以及农民传统的意识等因素,最终无法继续推行下去。另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和三农问题的逐步加深,农村社会的主要问题指向了农村的养老保险,成了近十几年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1.2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特点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的动态过程,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人口老龄化逐步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银色危机”的发生已经引起了全球专家、学者的广泛且持续关注。2013-2015年农村人口数所占比重从46.3%降低至43.9%,数据的变化是在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务工这一大背景下发生的,农村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呈现持续不断的上升趋势,未来我国的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相比于城市的退休职工,农村老年群体生活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农村地区也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我国农村,面对广大农民,如何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以及农村实际的、稳定农村社会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已经成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2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一些成绩,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不前与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格格不入,仍然存在许多缺陷是个不争事实。从我国老龄化地区比较来看,种种迹象表明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为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是随着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镇中务工,农村中的老龄人口占较大的比例,长此以往,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还会进一步加剧。从其带来的直接影响来看,导致农村养老保障需求加大,这让原本脆弱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不堪重负,致使无法发挥养老保障的实际功能。为此,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刻不容缓,这已经关系到农村的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
2.1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重挑战
不论社会制度、结构如何变迁,家庭关系始终都围绕着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但是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以来,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丧失了它的优势,变得捉襟见肘。
2.2社会养老在农村实施难度加大
现状是,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体制还不成熟,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尤其在欠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养老更是难以持续。农村的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国家和地方财政投放低,几乎全部由农村各人承担,对于普通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此外,考虑到农村经济水平较低和农民自身的保守思想,投保大多会选择低档,每月几元的投保对于以后的养老保障来说并没有实际意义。
2.3我国农村社保体系建构失衡
土地是农民中大多数人的保障,农民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是他们创造收入来源的主要方式。这也仅仅局限在他们还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当农民在年老逐步丧失劳动能力,农业生产毫无保障。再加上没有养老金,患病后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最终影响到农民的生存状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三根支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
3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传统的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在目前的大背景下,已经无法适应我国人口急剧老龄化的趋势。因此需要构建一种新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过去几十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可以采取试点,考虑以发展较快的农村为突破口,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推向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点及面、稳步推进,做到全方位覆盖,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3.1立足农村实际情况,根据需要设立不同的险种和保险层次
由于目前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依旧不平衡,农村的发展速度也各有不同,便产生了对社会保险的不同要求,因此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也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的坚实基础。
3.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国家、集体在社会养老方面的责任,从而使得国家、集体在这方面的责任逐步强化。同时,逐步实现农民的个人账户不再受地域的限制,可随人转移、缴费方式灵活的养老保险制度。
3.3我国现阶段构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应着力于利于城乡衔接
建立既相对独立又注重城乡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是在条件成熟时建立统一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居民适时的纳入进城镇的社会保险体系之中,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对接,真正享受到社会保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实惠。在实践中,对于能够衔接的部分尽量衔接上,对于不能马上衔接的部分,在制度设计时,应统筹考虑留下接口。
3.4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要知道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主体就是广大农民群众,没有参与的自主性再好的制度也是白搭。因此,需要各级政府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给予大家积极地引导,让广大农民群众自住自发的参与进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工作中来。
4总结
其实,造成目前这种现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任由制度的非均衡长期发展下去,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为了避免产生不良的后果,我们必须在制度上不断地进行创新,并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与相对应的政策,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不断反馈,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建立起完整的可操作性强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条件。
作者:朱青 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农村 养老保障 南通
莫尼汉(Moynihan)指出:“一个民族的文明质量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老人的态度和方法中得到反映。”可见,养老保障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间题日益突出。南通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濒江临海,自古为“崇川福地”,今有“长寿之乡”的美称。作为中国沿海的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级市,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同样也面临着挑战。
1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
一些学者认为,农村养老保障是一种公共物品,其实并不全然如此。经济学家对公共物品的定义比较多,其中经济学大师萨缪尔森对公共物品的理论界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54年,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一文中提出“公共物品”这一概念,他认为公共物品是这样一种物品:即每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不会造成其他个人消费的减少。通常而言,公共物品在消费上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非排他性。这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或者很难将不付费的消费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范围之内。一般而言,公共物品一旦提供给社会中的某一个人,社会中的其他人也都可以从该物品中受益。(2)非竞争性。即公共物品既定的情况下,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不需要追加任何生产成本,“某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或劳务的享用不排斥也不妨碍其他人或厂商享用该物品.也就是说.增加一个消费量的边际成本等于零。”此后,布坎南在《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中指出,萨缪尔森所定义的公共物品只是少数的纯公共物品,他认为公共物品是“出于某种原因,有集团或社会团体决定并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现实世界中绝大多数的物品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被称之为“准公共物品”。
考察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其实现方式有三种:自我养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由于实现方式的不同,农村养老保障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差异,而并非就是单纯的公共物品。自我养老和家庭养老,由于其提供主体是私人,并且具有排他性,所以属于私人产品。社会养老是指由社会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职责,社会养老保障的提供主体可以是集体,可以是商业组织,也可以是政府。其特点也是不同的:集体提供的养老保障其范围比较小,对象比较集中,且每增加一个人会使整体成本增加,或是降低原有成员的福利,可以看出是具有半排他性的,是准公共物品。商业组织提供的养老保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具有非排他性,所以是公共物品;而政府提供的养老保障范围比较广,同样具有非排他性,也是公共物品。
2南通市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2.1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农村老年人口激增
2000年时,南通市65岁以上人口为943 453人,占总人口的12.03 % ; 2001年,南通市的老年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2.3 %。这一比例,大大高于同期江苏的9.1%与全国7%的水平,与同期美国的13%接近,也与其他发达国家的14%差距不远。截至2005年11月,南通市共有常住人口734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12 %。这表明南通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正在加速。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就被称为人口老龄化国家(地区)。据此,南通市人口年龄结构已进人老龄型。据预测,南通市老年人口在未来30年时间里将快速增加,到2036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15万人,是2000年的2,28倍。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储蓄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1
从20世纪末期开始,中国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追溯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并不突出。但是近年来,中国老龄化的态势加速发展,并将于2030年超过日本,成为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以及过于庞大的老龄人口,这些使得过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将不得不面对随之带来的经济发展上的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特征
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人口第一大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决定了我国是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从2010年开始,我国老年人占世界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超过20%。根据联合国《2008年世界人口展望》的数据表明:“2000年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总数为11.63万,到2050年将增至1.01亿人”,也即是未来50年我国将增加89.72万高龄老年人。我国2000年高龄老年人只占老龄人口比重的13.51%,而到2050年这一比重将达到30.66%。高龄老年人的数量增长令人担忧。
伴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迅速增加,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同时也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由于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其社会环境通常表现是先富后老或者富老同步。但是中国却是还未达到现代化的时候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和负担巨大,究其原因则是因为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并且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伴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在经济发展上,我国可能将面对比其他国家更加艰巨的挑战。有关研究预计,在我国继续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将在30年左右超过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度。
二、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对于我国目前经济情况来说,投资一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伴随着我国不断提高的储蓄水平,我国投资的增长也将更为强劲。人口老龄化过程中,人口结构的变化意味着国民收入中储蓄与消费的分配比例也在作出相应的变化,同时不同的人口结构对经济增长产生的效应也不同。Leff曾经对1964年74个国家人口结构对储蓄的影响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人均收入水平、经济增长速度、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总抚养比对国民储蓄率的影响显著。Ram在1977年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而中国人民银行课题组对中国1978-1997年中国居民储蓄率的研究得出结论:总抚养比的下降是国民储蓄率逐渐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中国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率较高,少儿抚养比下降较快,老年抚养比缓慢上升,储蓄率缓慢上升。其中少儿抚养比和储蓄率成反向关系,与生命周期理论所预期的结果相符。然而,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储蓄率则下降得越快。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会极大地降低中国的储蓄率,从而对中国经济增长产生无法预计的严重后果。
储蓄率水平的下降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家庭储蓄水平不断下降。我国在目前情况下,老年人口的大幅增加毋庸置疑。低生育使得低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下降可能会缓解老龄化程度,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老年人口的上升速度则更快,故而我国将面临总抚养比不断提高的问题。在总抚养比的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用于赡养老年人口的支出大大增加,同时也将增加各项个人社会保障的开支,这都会降低家庭储蓄水平。
其次,社会整体储蓄水平不断下降。在社会储蓄方面,社会储蓄水平的下降,究其原因则是因为社会中老年人口比例的大幅提高。随着老年人口大量增加,国家的公共支出也将不断提高。同时,企业用于支付社会保障的各项支出也将增加,使企业用于生产性的投资比例缩小。进而导致社会总产出水平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下降,这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增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三、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
1.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问题
人口老龄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同时也是一种客观规律。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人口发展过程中,其社会整体的经济发展都将与人口老龄化问题挂钩。故而从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政府必须尽早把人口老龄化问题提上日程,这样才能控制人口老龄化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这就要求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如劳动力供给减少、劳动生产率下降、社会负担加重等负面作用时,必须要有超前战略性眼光,做到未雨绸缪。
2.改革养老体系
在正确认识人口老龄化的基础上,政府面对老年型社会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老有所养”。社会养老保障包括老年社会保险,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经济救济等,是保障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的社会安全制度。发挥国家,企业和集体以及家庭和个人的积极性,这样建立社会老年保障制度才能使得退休老年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基金制度,也是企业和集体的一种选择,这样能使劳动者退休后有较高的保障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积累充足的社会养老储备基金,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以家庭和自养为辅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老年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进而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社会的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
参考文献:
[1]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M].北京:商务印刷馆,1999.
[2]于学军.中国人口老化的经济学研究[M].中国人口出版社,1995.
[3]万春,许莉.养老保险缴费率变动的经济增长效应分析——基于资本视角[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6(6).
[4]王林.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人力资本变迁[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6(5).
关键词:农村;老龄人口;养老;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5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118-02
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重视。养老问题作为人口老龄化的产物之一,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农村是我国养老问题的重点,这是由于我国农村老年人生活比城镇老年人辛苦,经济收入低,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同时也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被长期忽视等因素造成的。解决好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相应地就解决了当前中国亟待解决的人口老龄化及其养老问题。
一、农村人口老龄化研究背景
(一)问题的提出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上升,它反映的是人口年龄结构的一种动态变迁过程。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那么就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4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居世界第一位。这表明中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且有关专家预计今后中国老年人口将长期居世界首位,未来的几十年中,中国老龄人口的数量将急剧增加,将以每年3%的速度增加。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1000万,占总人口的25.8%。需要养老的老年人的数量非常庞大,而且我国现有1000万的高龄老人(80岁以上者)需要照顾。这些体现了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巨大、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以及高龄化趋势明显的特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增加、寿命的延长给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二)中国农村老龄化的现状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给我们以新的警示:当前农村人口的老龄化水平已经超过了城镇。这就是说,原来那种对城市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农村的认识,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人口的流动和户籍制度的改革,城市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能力的提高,城市打工和做生意的比较收益的刺激,使农村有较高文化程度的青年人口,越来越多地移居到了城市。这在给城市带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给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带来了促动。农村人口相对于城市老年人口,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储蓄,要靠劳动换取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一旦农村老年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意味着这个老年人丧失经济来源。这给农村老年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困难,从而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更为严重。
(三)陕西省老龄人口的基本状况
第一,陕西省已进入老龄化行列。2010年陕西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318.3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重的8.53%,据此判断陕西省已进入老年省份行列。第二,陕西省人口老龄化速度正逐步加快。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陕西省老年人口分别为133万、170万、214万和318万人,老年系数依次为4.57%、5.15%、5.94%和8.53%。目前陕西省65岁以上人口已达到318.38万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据预测陕西省总人口数将于2020年进入人口高峰平台,老年人口将于2040年前后达到最高峰。
二、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东南坊村养老问题调查
(一)问卷设计
本次调查选取60岁以上的东南坊村老年人为对象,采用与老年人面对面交谈并带老年人填写问卷的方式完成调查过程。问卷主要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农村老龄人口基本情况的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年龄、现常年居住地、原职业等情况。第二部分是对农村老龄人口健康医疗方面的若干问题,分别涉及身体状况、医疗保险、体检、就医以及医疗费用等情况。第三部分是老龄人口精神文化状况的相关问题调查,主要包含主要倾诉对象、是否有孤独感、日常生活以及老年人文化活动情况方面。第四部分是针对老龄人口的养老方式的部分,主要涉及居住方式、养老方式、经济来源、养老金等。
(二)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2份,有效问卷184份,有效回收率为92%。
1.老龄人口基本状况:从性别构成上看,男性和女性分别占到39.13%和60.86%。被调查的老龄人口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由此可见,农村老龄人口的构成中女性多于男性;农村老龄人口中33.60%的人年龄在60-64岁,35.56%在65-69岁之间,这也就是说将近七成的老年人口在60-69岁,这表明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老龄人口的年龄相对较为年轻。
2.医疗状况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的数据,对医疗状况进行描述性分析,可得出84.8%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良好,同时,绝大数人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尽管人们参加了医保,但是看病难的问题还是存在,人们普遍觉得就医费用过高,不太能承担医疗费用。与此同时,对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年龄分布进行交叉分析。可以得出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年龄分布有着很大的相关性。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年龄分布进行细化分析得出:年龄在60-69岁人的健康状况比较好,年龄在70-79岁的健康状况有所下降,年龄在80岁以上的健康状况普遍不好。
3.精神文化状况调查结果:农村老年人主要的精神慰藉依次来源于子女、配偶、朋友、其他亲戚和其他五个方面, 其中大多数依靠配偶和子女的慰藉;从这一层面上也说明农村老年人还是以传统子女养老方式为主。同时,78%左右的老人不参加老年活动。日常生活主要是带小孩、聊天和做家务,老年娱乐生活不丰富。
4.养老方式的调查结果:在被调查的农村老人中, 子女数量两个到三个及以上的比较多,老年人所希望的养老方式也是传统的与子女一起住,不愿意去养老院。该调查的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主要由子女提供。对养老方式数据做交叉分析得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和经济来源有着很大的相关性。经济来源由退休工资和子女提供时,农村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明显高于低保收入和其他的情况。其中,由子女所提供的经济来源的满意度又占半数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分析,对农村老年人在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来源方面,农村老年人的收入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使老年人越来越难以依赖成年子女的经济供养生活,子女因工作的流动很可能不与老年父母住在一起,而置身于现代劳动的子女很难有足够的收入同时来维持自己和老年父母的开支。因此传统社会中“养儿防老”的观念和做法在这里受到现代化的极大挑战。
第二,医疗保健和生活照顾方面,老年医疗保健的问题是晚年生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由于老年人身体方面的变化出现了各种疾病,在寻求医疗保健服务的过程中时常遇到以下问题:(1)医疗费用高,长期的医疗费用是一般老年人经济状况能力所无法承受的;(2)医疗保健设施和服务缺乏,使得老年人在获得医疗保健服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
第三,精神文化方面,农村老年人在农村的娱乐生活有些单调,村上很少组织活动,即使组织老年活动也因为各种原因使得老年人积极性不强,参与率不高。因此,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状况和总体生活质量。
三、对策建议
第一,发挥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从调查来看,家庭养老在目前农村养老中仍占主导作用。我们将从道德教化和加强法律实施两个方面加强子女对赡养父母义务的履行。
第二,加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施,对农村老年人进行免费定期体检。首先,实现新农合在农村老年人中的覆盖率;其次,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的报销比率;最后,对农村老年人进行免费定期体检。
第三,加强对农村老年人的娱乐文化生活和心理健康的关注。应加强农村娱乐文化和健身设施的建设,确保每一行政村建有一处“老年人活动室”和建设设施,供老年人使用。定期组织一些老年人喜欢的剧团等下乡演出,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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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 谢安.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变化趋势及特点[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9,(08).
[3] 沈芬娟.我国农村养老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06).
[4] 刘洋.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 (11) .
[5] 朱钰、杨殿学.统计学[M].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
[6] 朱胜、冯亮能.市场调查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7] 刘欣玲.我国养老方式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经济纵横,2007, (01) .
[8] 李广义.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取向分析[J].西安石油学院学报,2003,(02).
关键词:人口减少 老龄化 人口结构 综合国力 人口策略
作者简介:田香兰,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F3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874(2011)05-0107-15
基金项目:2011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编号:TJZZ10-098)。
日本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这种情况将长期持续下去。没有一定规模的人口再生产,就谈不上综合国力。现行的日本社会经济发展是以人口增加为前提的,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必然与社会经济结构发生矛盾,从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削弱综合国力。
一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现状及趋势
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日本人口变化的主要特点。考察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时,可以运用人口规模、出生人数及总和生育率等指标,而考察人口老龄化现象及趋势时,可以运用老龄化率、老龄化速度、平均寿命等指标。
(一)日本人口减少现状及趋势分析
从人口规模来看,2004年日本总人口为1亿2779万,达到高峰,2005年减少到1亿2777万,比上年减少2万人,二战后第一次出现人口减少现象,日本开始进入人口减少阶段。今后,人口将持续减少,到2055年将减少到8993万,到2105年减少到4459万(参见图1)。由于人口规模的变动具有再生产惯性,即使大幅度提高出生率,到2055年为止,也很难改变人口减少趋势。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劳动力人口也明显减少。2008年,劳动力人口为6650万人,但到2050年,将减少到4228万人(预测数据),相当于2008年的三分之二。图2显示了日本总和生育率变化情况。总和生育率在2.1~2.2左右称为人口更替水平的生育率,表明人口数量会维持现状。1950年,日本的总和生育率为3.65,而到了1960年下降到2.0,总和生育率处于更替水平以下。1989年总和生育率为1.57,由于创历史最低(低于1966年的1.58),称作“1.57冲击”。日本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生育的政策。然而,低生育率一直持续,2005年再次创造历史最低水平,降到1.26。此后,2007年虽增加到1.34,但仍然远低于人口更替水平。从出生人数(参见图2)来看,第一次婴儿潮时期(1947~1949年)最高年份的1949年出生人数为270万人,而第二次婴儿潮时期(1971~1974年)最高年份的1973年为210万人,但到了1975年减少到190万人。此后,出生人数持续减少,1985年为143万人,2005年为106万人。2006年,虽有所增加(109.2674万人),但到2007年(108.9818万人),又减少了2856人。日本已进人人口减少的循环当中。
(二)日本人口年龄结构现状及趋势
196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少儿人口所占比例为25.6%,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所占比例为68.1%,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为6.3%。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为1:11.2,人口年龄结构属于成年型。而到了2005年,在总人口中0~14岁所占的比例下降到13.8%,15~64岁所占的比例为66.1%,65岁以上所占的比例增加到20.5%。由于老年人口增加,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生产年龄人口比例下降到1:3.3。人口年龄结构转变为老年型。
人口老龄化率(总人口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是衡量老龄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深。日本于1970年老龄化率达到7.1%,进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达到14%,进入老龄社会;2005年达到20.5%,进入超老龄社会。日本人口老龄化率从7%增加到14%,仅用了24年,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日本总务省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8月1日,日本总人口约1亿2743万人。在总人口中,0~14岁的少儿人口占13.3%,创历史新低,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23%,创历史新高。在总人口减少的同时,老年人口持续增加。据日本《2009年版老龄社会白皮书》预测,到2055年,老龄化率将达到40.5%,每2.5人中就有1位老人(参见图1)。从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平均寿命来看,1955年,男性平均寿命为63.6岁,女性为67.7岁,而到了2008年,男性平均寿命达到79.6岁、女性达到86.05岁,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口长寿国之一。
二 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
人口变化是影响综合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日本人口减少及老龄化是一场国家危机,将严重削弱其综合国力。为了便于考察日本人口结构变化对其综合国力的影响,笔者主要从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中选取了几个影响因素。
(一)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1、综合国力概念及指标体系
衡量一国实力最常用的指标是综合国力。综合国力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力量,主要包括经济、军事、科技、政治、文化、外交、自然条件和人口等。经济、军事、科技、自然条件、人口等是物质形态的,可称为硬国力;政治、文化、外交等是精神形态的,可称为软国力。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汉斯・摩根索认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充足的人口来创造和供应综合国力的物质工具,它显然不能成为一流国家。”丰富的人口资源是提高综合国力的最具活力的因素。雷・克莱因(Ray Cline,1975)曾提出如下国力方程:
P=(C+E+M)×(S+W)
式中C为土地和人口,E为经济实力,M为军事能力,S为国家战略系数,W为国家意愿。综合国力是前三者相加与后二者相加的乘积。
从国力方程中可以看出,人口显著减少意味着综合国力的下降。而且人口减少,经济实力也会随之下降。1987年,日本经济企划厅综合计划局委托日本综合研究所进行了综合国力基础调查。在其出版的《日本的综合国力》一书中,提出了由国际贡献力、生存能力和强制能力三个层次立体构建的综合国力评估体系。2004年,日本内阁府报告指出:“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直接影响综合国力及社会活力。”同年7月,日本综合研究开发机构(NIRA)发表了《关于人口减少与综合国力的最终报告概要》,其中提出了NIRA型综合国力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市民生活能力、经济价值创造力、国际社会应对力等三个部分组
成。从中可以看出,日本人口结构变化直接影响日本综合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10年《国际形势黄皮书》,对11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进行了评估,评估的评价体系包括领土与自然资源、人口、经济、军事、科技五个直接构成要素以及社会发展、可持续性、安全与国内政治、国际贡献四个影响要素。国情决定其综合国力研究的侧重点不同,中国面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更加关注社会发展、可持续性,而日本由于人口结构变化是其最大的国情,因此其综合国力研究考虑人口因素较多。
2、人口与综合国力的关系
人口与综合国力密切相关。人口作为硬国力,是综合国力的基础。考察人口问题,不仅要考虑人口数量,还要考虑人口质量、人口结构等因素。人口并非越多越好,但需要保持适度的人口规模。在人口数量有限的情况下,人口质量尤为重要。人口结构中,劳动力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就能为经济发展和国防提供更为雄厚的人力基础。相反,如果未成年人、老年人所占的比例过大,就可能会出现社会生产劳动力不足甚至兵源缺乏的情况,从而对经济建设和战争进程产生不利影响。任何国家,只要人口减少,人力资本总量也会减少。一旦人口减少,从宏观上看综合国力会缩小。科技的进步只能部分替代人口再生产。人口状况最终决定国家的竞争力。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双重压力下,日本面临综合国力日趋衰弱的局面。1950年,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为3.3%,排在第五位。而到了2005年,所占比重缩小到2%,排名也下降到第十位,预计到2050年所占比重将下降到1.0%(第18位)。日本人口占世界人口比重的减少,意味着消费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力削弱。中国与日本比较,1950年,中国人口为日本的6.6倍,1995年为9.7倍,2050年将增加到15.1倍。从长远看,人口再生产能力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变化。
(二)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与综合国力
根据上述有关研究机构的综合国力指标体系,从人口角度,笔者选取了其中六个对日本综合国力影响较大的因素进行分析。
1、经济价值方面
短期经济预测关注的是需求层面的变化,而长期经济预测需要关注供给主体。一般预测长期经济活动需要以20~50年或更长时间为对象,因此劳动力和资本作为供给主体受到关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使劳动力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劳动力人口减少,竞争力削弱,抑制经济发展。缺乏充足的劳动力及优良的人力资本,科技创新能力及创造经济价值能力受很大影响。虽然可以利用老年劳动力,但劳动生产率随着年龄增加而降低,因此直接影响产业升级及技术创新。而且,老年人的流动偏好低,直接影响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阻碍经济发展。日本劳动力人口正以世界最快的速度减少。根据推算,到2015年,日本劳动力人口比2005年将减少400万,GDP增长率被拉低0.4个百分点。有预测说,到2030年,日本实际国民收入将比2000年缩小15%。GDP减少,内需也随之缩小,内需规模缩小,导致各种产业基础削弱,储蓄率下降,影响投资所需资金。财政状况恶化,政府的长期投资减少。而企业投资又主要依赖国内储蓄,因此假如中长期国民储蓄率下降,企业将很难维持较高的投资率。劳动力供给不足或劳动力质量下降,不可避免地导致经济增长及产业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其创造经济价值能力,进而削弱综合国力。
2、国际影响力方面
国际影响力与人口及GDP规模密切相关。日本人均GDP从1991年的第9位,下降到2009年的第24位。20年来,日本在亚洲的影响力明显下降。1990年,日本在东亚拥有7.9%的人口和72%的GDP以及67%的制造业GDP,而到2001年,日本在东亚所占比重下降为人口6.7%、GDP52.6%、制造业GDP55.3%。日本GDP缩小,政府开发援助规模随之减少,很难维持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成为西方第二经济大国,70~8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以后,ODA的规模大幅度扩大。但进入90年代,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经济长期低迷,财政困难,日本政府不仅改变了ODA的政策方针,也修改了援助条件。曾位居全球榜首的援助规模近年降至第五位。2010年4月12日,日本外务省向国际合作局及其他四个与对外援助有关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冻结日本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外务副大臣福山哲郎在例行记者会上说,由于政府公共债务负担沉重,今后日本可能不再增加ODA贷款规模。ODA规模的缩小再次印证了日本综合国力削弱,也说明日本国际影响力正在下降。
3、可持续发展方面
人口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人口变化影响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维持适度的人口规模,不仅是民族及文化得以延续的需要,也是保持综合国力的基本条件。人口的过度老龄化及急剧减少将削弱综合国力。2005年,日本国情调查显示,全国47个都道府县中32个道县人口都在减少,市町村中有三分之二人口减少。另据日本国土交通省调查显示,全国62271个人口过疏村落中有2643个村落正面临消失的危险。由于税收减少,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很难运行,基础设施投资受阻。由于耕地荒废,交通通讯落后,过疏地区的农地和森林很难维护,粮食生产、防止灾害等问题颇多。市町村负责的护理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等难以维持。而上述地区的风俗文化、自然遗产也面临无法传承的局面。
4、国家安全与国内政局稳定方面
日本人口结构变化使其国家安全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必然在心理上总体趋向保守和防御,公众对于良好社会保障的诉求会使国家不可能将更多财富用于国防建设。联合政权的上台,表明了“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是刚性需求,因此日益增加的福利财政侵蚀防务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能力支撑军事开支,这不仅影响军事安全,也影响其战争能力。在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中位年龄投票人也趋于老龄化。1970~1990年,投票人的中位年龄为40~49岁年龄层,而到2000年后,推到50~59岁年龄层,到2040年后,将增加60~69岁年龄层。由于老年人的发言权增加,日本政治将更加趋于保守,政策焦点也将集中在与民生有关的问题上。此外,从民族结构的变化上看,虽然目前日本民族仍占主体地位,但移民占总人口的比重持续增加。上世纪80年代为止,移民不过60万~70万人,但到90年代,超过100万人,到2005年超过200万人。1990-2005年的15年间,增加了1倍。移民在日本总人口中所占比重1985年为0.6%,到2005年,增加到1.2%。日本政府担心这将会影响到日本人作为主体民族的地位。但为了维持现有的经济规模,又不得不增加移民,这使政府在移民政策上陷入两难境地。政府既希望用引进外来劳动力来解决日本国内劳动力短缺问题,又担心移民增加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从而影响国家稳定。
5、国民生活水平方面
随着人口减少及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障费用增长速度远远快于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儿童补贴及老年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对提高整体国民生活水平带来极大影响。尽管突出民生主义,强调收入再分配,但在经济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情况下,增加对抚养人口的分配,意味着对劳动力人口的分配减少。尤其是抚养人口分配升高,不仅加重劳动力人口的负担,对财政也带来巨大挑战。如果养老金及医疗费用的负担进一步加重,国民对社会保障的负担有可能超过其负担能力。2008年,日本的国民负担率为40.6%,潜在的国民负担率为47.5%。这说明国民负担率已超出其承受范围,严重影响国民生活水平。另外,2008年,国民养老金保险实际缴纳率低于50%,而国民健康保险未缴纳率超过10%。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国民可支配收入减少,影响其缴纳各种保险费用的能力。
6、国家发展方向选择方面
日本国家发展正处在历史性转折时期。自1868年明治维新以来的140年里,日本经历了四次国家发展方向的选择:第一次是军国主义武力扩张(1868~1945年),第二次是依靠美国优先发展经济(1945~1983年),第三次是靠美谋求政治大国(1983~2009年)。
在第三次国家发展方向选择上,日本全然不顾人口结构变化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的大环境,选择了走政治大国道路。事实上,人口增长为前提的高速经济增长模式已被人口减少的低速甚至负经济增长模式代替。因此,综合国力逐渐衰弱的局面已形成,不适合走政治大国道路。第四次日本国家发展方向转型从2009年执政开始。政权已提出“民生优先”的发展模式下的“新增长战略”。“新增长战略”需要以人力资源为依托,因此在人口减少及老龄化背景下,提高人力资源的素质是国家发展模式成功转型的有力保障。保持综合国力,并非只有政治大国一条路,只要符合国情,民生优先,将人口制约条件转变为发展杠杆,仍然可以保持综合国力。通过采用适合于少子老龄社会的制度、技术、服务,照样可以为世界提供新的国家发展模式。
三 阻止综合国力衰退的三种人口政策及效果
对于已进入人口减少及超老龄社会的日本来说,如何保持综合国力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为了消除人口问题对综合国力带来的负面影响,日本不得不同时推进三种不同政策,即:“防止人口减少政策”、“适应老龄社会政策”,以及“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
(一)防止人口减少的政策
1、提高出生率的政策措施
实施“防止人口减少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出生率,改革社会经济体系。为了防止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育儿休假法》,1996年规定育儿期间可以得到25%收入补偿以及免缴社会保险费。1994年,由文部省、厚生省、劳动省、建设省等四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天使计划”。1997年,人口问题审议会发表了《少子化报告书》,开始认真考虑少子化问题。1999年,设立了“少子化对策促进阁僚会议”,制定了《少子化对策促进基本方针》,并根据此方针制定了新的“天使计划”(2000~2004年)。此后,为了进一步促进少子化政策,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及《培养下一代支援对策促进法》。2004年根据《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
2、减轻养育孩子的负担
2009年,上台后,非常重视养育及教育问题,制定了多项措施。具体政策为:(1)增加各项补助。增加生育一次性补贴(55万日元);到中学毕业为止,每年给每个儿童补贴31.2万日元(平均每月2.6万日元)。为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实施高中生学费减免制度,在大学设立奖学金。(2)放宽对幼儿园、保育园的各种限制,鼓励民间企业投资幼儿托保设施,实行弹性产假,营造良好的生育和育儿环境。(3)扩大教育需求,发展教育产业,广泛接受外国留学生,推动民营教育的健康发展。通过发展高等教育及职业培训、加强理工科教育来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日本政府2003年制定《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虽然针对出生率下降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出生率依然很低。上台后,把政策重点放在支援家庭育儿上,动用巨额财政资金,实施了儿童补贴政策。但由于财政状况恶化,儿童补贴的可持续性遇到挑战。增加儿童补贴,只能适当减轻家庭养育子女负担,不可能根本上解决家庭收入减少的问题。养育成本上涨、家庭收入减少是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原因。在经济不景气、男性无法充分就业的情况下,为提高家庭收入,女性参加工作是必然趋势。因此,为了提高出生率,需要把政策重点转移到为女性创造工作家庭兼顾的社会环境上。但日本现有的社会经济体系无法适应这种变化。因此,改革现有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经济体系是有效实施“防止人口减少策略”的体制保障。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日本人口结构(人口减少及老龄化加剧、劳动人口减少)、产业结构(服务业的扩大及雇佣的不稳定)及家庭结构(女性就业、家庭不稳定)的变化,福利供给的三极结构(国家、家庭、市场)发生了动摇,国家的福利供给功能下降,家庭负担增加。在社会经济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已不适应新的环境。因此,需要改革现有的就业、养老、医疗、福利、企业经营体系,适应女性平等参加工作的社会。同时,还需要增加多元化的保育服务设施,实现保育服务社会化,让更多的民间企业及非营利团体参与这项事业。只有这样,女性才能兼顾工作及家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生率低的问题。
(二)适应老龄社会的政策
1、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日本政府制定实施《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1995年法律第129号),并根据该法第9条至第13条,就“就业与收入”、“健康与福利”、“学习和社会参与”、“生活环境”、“调查研究”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方针。内阁府、总务省、法务省、厚生劳动省具体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内阁府下设老龄社会对策会议,协调各省厅的具体计划,从宏观上综合促进老龄社会政策。总务省下设老年人对策室和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老年人对策室主管老龄问题,主要调查全国各地人口老龄化的动态,并综合各方面专家的意见,提出老龄问题的对策建议。老龄化综合研究中心主要研究人口问题。通过制定和实施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实现了向契约制度的转变,消费者可以根据“契约”自己选择服务方式。
2、加快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
日本实施以全体老年人为对象的普惠型社会福利模式。厚生劳动省作为社会福利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老年人福利发展规划。1986年制定了《长寿社会对策大纲》,1989年制定了《老年人保健福利推进十年计划》(黄金计划),1994年制定了《新黄金计划》等。为发展老年人福利,积极增加各项资金投入。在各都道府县及市町村成立了社会福利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中心等,利用多方面力量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在福利供给上,扩大民间企业的参与,促进非营利部门的多样化。民主
党政权确定的“新增长战略”中提到发展医疗护理和健康相关产业。主要措施有积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扶持新药品和医疗护理技术研发,开发和建设无障碍住宅,开展新型居家服务,填补护理保险制度的空缺等。
日本政府于1995年制定《老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以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及加强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收入、医疗、护理等社会保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尤其是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十年来,实现了“行政措施”向“契约制度”的转变,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多样化护理需求,在适应人口老龄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巨额财政支出。2007年,日本社会保障支付总额为91.4305万亿日元,占GDP(374万亿日元)的24.4%。而GDP增长率仅为0.3%。社会保障支付额中与老年人有关的支付为63.5654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69.5%。按具体领域来看,养老金支付为48.2735万亿日元(占总费用的52.8%)、医疗支付为28.9462万亿日元(31.7%)。日本财政已不堪重负。因此,财政重建及增加GDP是有效实施“适应人口老龄社会策略”的资金保障。在人口老龄化以及经济长期停滞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财政赤字及公共债务的增加。为了阻止债务的持续增加,必须增加分母即GDP。通过经济增长,增加税收,缩小财政赤字,实现财政重建。除了做大分母之外,还需要缩小分子,但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据日本经济研究中心推测,假如落实的竞选公约,国债总额将从2009年的165%增加到2020年的243%。因此,只要不缩减社会保障支出,很难缩小财政赤字规模。财政重建的关键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但在少子老龄化背景下,实现财政重建的途径并不是缩小社会保障支出规模,而是提高消费税。但是,为了得到国民的理解,政府需要把新增消费税的名称改为社会保障目的税。此外,并非所有老年人都是社会弱者,不应把全体老年人当做社会弱者,用巨额的社会保障财政供起来,过度保护老年人。应为老年人营造创业及再就业的环境,使其发挥潜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三)适应人口减少社会的政策
1、制定男女就业平等政策,促进女性就业
1985年,日本政府制定《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第一次把女性看成与男性平等的劳动力,禁止就业上的歧视,此法成为女性劳动力政策的历史性转折点。很多女性倾向于育儿任务完成后再就业。为此,日本政府制定了《女性再就业制度》和《劳动省关于确保男女雇佣机会和待遇平等的法律》。具体内容为包括确保在就业方面男女机会和待遇平等、支援女性兼顾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制定时间制工作、提高女性地位、开发女性能力等。具体措施:(1)通过女性重返工作岗位计划,对女性进行普遍的技能训练,使女性可以寻找离家近的企业上班,让女性可以灵活地在企业之间流动,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机会成本;(2)改变工资体系,采取同工同待遇,减少女性的收入损失;(3)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弹性,方便出入。另外,通过制定《劳动者派遣法》、《短时间劳动法》、《最低工资法》等,为女性再就业提供方便。
2、修改移民政策,吸收外国劳动力
2005年6月,法务省设立了“促进多文化共生社会研究会”,2006年3月总务省也召开了“多文化共生研究会”,提出不同国籍和民族的人在互相尊重对方文化的基础上,平等生活。过去,日本移民政策强调“同化”,而现在强调“共生”,并采取提供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措施保证外国人在日本就业及生活。“外国人才交流推进议员联盟”提议,今后50年内,日本应该向“多民族共存的国家”过渡,使移民人数达到日本总人口的10%,即1000万人左右。该机构还建议制定专门的移民法,以明确移民国家的理念,并设置移民厅负责相关事务。
3、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促进老年人就业
2004年6月,日本政府重新修改《老年人就业稳定法》,实施继续雇用制度。《老年人就业稳定法》是日本应对老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老年人就业稳定法》规定,所有企业都有义务雇用老年人。从2006年开始,企业要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提高到65岁。企业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中任意选择一种:(1)废除退休制度,不以年龄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2)逐步提高退休年龄,到2013年采用65岁退休制度;(3)采取“延长工作年限制度”以及“再就业制度”,确保65岁为止的雇用。实施《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之后,到退休年龄后仍被继续雇用的人数,从2005年的12万人(48.4%)增加到2008年的31.6万人(73.3%)。《老年人就业稳定法》不仅有效保护了老年人的权益,也促进了老年人就业。
“适应人口减少社会政策”的关键在于充分利用老年人、女性及外国劳动力。日本政府为促进老年人及女性就业,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及企业雇佣意识尚未发生变化,老年人及女性只能从事短期劳动及临时劳动,无法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特别是老年劳动力创新精神减弱,劳动生产效率不高,也影响再就业。而女性由于习惯在结婚后辞掉工作,很难对其实施有效的职业培训,无法挖掘女性劳动力的潜力。因此,日本单依靠自身的人力资源难以满足国内对劳动力的各种需求。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公共体育
中图分类号:G8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3)12-0000-01
前言
老龄社会是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比例的人口结构模型。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是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新标准是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8811万人,占总人口6.96%,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以上比例按国际标准衡量,均已进入了老年型社会,老龄化己成为21世纪不可逆转的世界性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因此,应加强对老年人体质的科学研究工作,建立老年人体质监测网;促进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健全大众体育组织网络;将老年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规划建设之中;提高大众体育健身的指导水平,促使老年人科学健身;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内容的开发,以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发和大众体育的发展。
1.研究与分析
1.1 老龄化与高龄化已成定局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都要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对于我国,尤为突出。全国老龄办于2006 年2月23日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将伴随21世纪始终; 2030年至2050年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21世纪中国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未来几十年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发展已成定局。为此,我们应当客观地和科学地顺应中国人口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采取适当措施,使社会老龄化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1.2 中国老年人体育发展现状
1.2.1 老年体育人口的健康状况
体育人口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里,经常从事身体锻炼、身体娱乐、接受体育教育、参加运动训练和竞赛、以及其他与体育事业有密切关系的、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种社会群体。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60 岁以后的寿命中有3/4的时间生存在带有慢性疾病状况之中,当前我国老年人每两周患病率及常见的几种疾病患病率相对较高,这些健康问题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同时给家庭及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为了更好地降低老年人患病率,提高生活质量,应提倡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
1.2.2 老年人的体育需求现状
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需求由最初的个人需求、群体需求逐渐上升为社会需求,这种社会需求是老年体育事业发展的强大的内在动力。然而目前我国人均体育场地、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与世界发达或较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较低水平。我国老年人需求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对体育资源配置的需求、体育组织管理的需求、体育项目技能的需求的不均衡。
当前,我国老年人对体育资源配置的需求远远大于实际的体育资源配置,主要表现在人均体育场地设施的占有量较低。作为全世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老年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是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以增进老年人健康为服务目的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是实际的老年体育组织管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经费不足、管理困难、体育指导员的缺乏等实际情况。基层的老年体育组织更是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农村地区的老年体育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老年人参加体育组织活动不规范,尤其是体育指导员的欠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老年体育组织的科学化管理。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健康的重要性,也形成了一种“花钱买健康”的意识,因此对于体育锻炼的追求不仅仅局限于个别项目,而是对更多的体育锻炼产生了需求。
1.3 老龄化进程中的公共体育服务发展对策
1.3.1 政府和社会共同合作,增加对老年人体育锻炼基础设施的投资
政府应充分发挥在老年体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人、财、物的投入,尤其是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的兴建及公共体育活动器材设备的购置,为老年体育工作地有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踊跃地投入到中国老年体育事业中来,为老年人投资修建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室、体育辅导站(点)、体育活动中心,基本满足老年人体育活动的需要。
1.3.2 促进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活动的组织程度
政府与社会应根据我国老年人体育组织或者协会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或者协会联系、团结广大老年人的作用,尽快形成老年人公共体育组织网络系统,以便更好地、广泛地开展公共体育健身活动、增进老年人健康,提高我国老年人参加公共体育活动的组织程度,为老年人参加公共体育锻炼创造条件,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
1.3.3 培养专门的老年人公共体育指导员,提高老年人公共体育锻炼的科学性
国家体育总局《2009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提出“以筹备和成立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比较笼统,专业化程度不高。应该充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培养专门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针对老龄化进程中老年体育应单独设立“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其培养过程中充分重视老年人社会指导员对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爱好、动机、强度等方面的学习,将体育锻炼与老年人的心理特征更好地结合起来,以提高老年人体育锻炼的科学性。
1.3.4 丰富老年人公共体育活动项目,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公共体育锻炼中来
丰富老年人体育活动项目是满足老年人不断上升的体育需求和开展老年体育工作的重要策略之一。据调查,部分老年人的体育锻炼形式单一,进行内容简单的体育项目。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种类很多,并具有一定的养生功效,但由于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和技术指导,使得一些传统项目走向消亡。因此应加大对传统体育活动项目的投资与保护,充分发挥老年人在传统体育项目上的优势,才有利于丰富我国的体育运动项目,带动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为繁荣我国老年人公共体育市场拓宽路径。
1.3.5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障老年人参与公共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我国老龄政策及法律体系,是我国开展老年体育工作的前提。老年体育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全社会的通力协作,尤其是老龄工作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积极会同各职能部门共同出台符合实际的老龄政策及老年公共体育法律法规,努力构架老龄政策、法规的框架体系保障我国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使我国老年公共体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结论
未来我国人口发展的老龄化、高龄化已成定局。我们应根据老年人对公共体育的需求扩大对公共体育资源的配置、加强公共体育组织的管理、增加公共体育项目的种类及指导、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真正的使老年人享受到体育活动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裴立新.我国老龄化现状分析及老年体育对策研究*[J],体育与科学,2001(3):23-27
[2]彭昶阳等.老龄化进程中我国老年体育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湖南理工学院学报,2011(4):85-89.
[3]刘海明.老龄化社会中国大众体育发展的思考[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3(1):51-55.
[4]朱南胜.我国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体育发展对策[J].四川体育科学,2004(2):86-90.
关键词:公立养老机构;老龄化;专业化;资金;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3)02-0011-04
一、引言
公立养老机构是指由国家或者集体出资开办,由国家相关民政部门或者集体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经营的福利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 [1]从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的不同来看,公立养老机构可分为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两种类型。
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是由政府等公共部门投资并经营的养老机构,是公立养老机构中最基础的组成部分,其日常营运经费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主要针对低收入者或者“三无”老人等弱势群体,多数入住老人为亚健康且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是政府统筹发展养老体系,也是解决老龄化、养老保障等社会问题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每个省都需要大力建设有一定规模的、具有标杆作用的公办公营养老机构。
公办民营型养老机构是政府部门投资、私人经营的养老机构。在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中,政府称产权方,私人部门称合作方,前者在确保公有资产安全的基础上,通过租赁、承包、股权转让等形式将养老机构的使用权移交给私人部门,私人部门负责经营养老机构的具体事务。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导致养老负担加重,如果仅仅大力发展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将会使国家陷入“福利陷阱”,政府将背上沉重的公共财政负担,公立养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也将受到挑战。所以我们在分析公立养老机构时应该拓宽视
角,着眼于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的共同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空巢现象普遍化,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开始形成。原来有着浓厚计划经济印记的公立养老机构应怎样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怎样逐步建立起市场化运行机制,怎样通过其内部优化改革使其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已成为从事和研究老龄事业的专家、学者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二、湖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其
对公立养老机构的影响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当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7%时,该地区则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湖南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7.47%,标志着其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行列。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指标来看,湖南省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明显加快(见表1),并显现出以下一些特点:一是“未富先老”;二是人口老龄化速度相对较快;三是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不能自理的老人数量较多。
快速增长的老龄人口和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使得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承受力较弱,而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医疗保健、生活照料等需求将呈现一种大范围的提升。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形成社会问题。所以,必须要快速发展为绝大部分老
年人提供服务和照顾的居家养老和社区照顾;主要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顾和专业护理服务的公立养老机构也必须快速发展。
表1 湖南省人口年龄构成变动情况 (单位:%)
1982年 1990年 2000年 2010年
少儿人口比重 32.72 27.97 22.13 17.62
老年人口比重 5 5.6 7.47 9.77
老少比 15.27 20.01 33.76 55.45
注:各项数据均按常住人口口径。资料来源:湖南省历次人口普查资料;《湖南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
公立养老机构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有绝对的优势,首先,由于受政府等公共部门投资,运营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公办养老院普遍规模较大、设施齐全、收费合理。其次,公立养老机构的医生、护士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也更到位,更令人放心。考虑到以上因素,人们普遍会选择公立养老院,但是公立的太少,便导致了公立养老院入院难的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将给湖南省公立养老事业的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不过也为其建设和完善带来了一个历史机遇。我们应该把公立养老机构建设作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点区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湖南省公立养老机构发展的
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湖南省公立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近几年,湖南省公立养老机构一直处于稳步发展之中。截至2010年底,湖南省共有各类公立养老机构2653所,总床位12.3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1908所,床位近10万张,村级五保之家565所,床位近4000张:城市社会福利院180所,床位1.9万张。[2]2011年,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89所、县级社会福利院20个。目前全省有敬老院2008所,五保之家1550所,共有老年床位11.1万张;综合性社会福利院有127所,老年床位约2万张。[3]
除此之外,政府在政策和养老设施的规划上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为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2012年长沙市政府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养老福利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在建设用地、医疗服务、税收规费、培训用工和金融信贷等政策上面给予多方面的扶持,并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维护资金、所需工作人员人头费和日常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要达到每1000名老人30张以上。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大力新建、改建和扩建市、区县(市)和乡镇三级社会福利机构,形成以养老服务为主要功能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二)湖南省公立养老机构发展面临的问题
目前,湖南省的公立养老机构基本上保持着良好发展的态势,但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存在着许多制约着公立养老机构发展的因素。这些问题既有微观层面的设施、服务和收费方面的问题,更有宏观层面的政策、规模及需求分析等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三点。
1.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
按照“9073”养老格局,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根据湖南省统计局2012年3月的数据,201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95.6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58.9万人,占9.99%,比2010年增加0.22个百分点。这就意味着有19万老人需要机构养老,而湖南省现有公立养老机构98家,共提供床位8300多张,可见其缺口之大。[4]以长沙市为例,截至2011年底,长沙市共有老年公寓29家,公办的7家,集体办、公办民营老年公寓各1家,民办20家。与此同时,长沙市目前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6009人,占总人口的9.03 %,长沙市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1000名老人30张以上,现有床位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要。[5]供不应求的现状使得长沙的养老床位处于争抢状态。据调查,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所在的寿星公寓一直处于“一床难求”的状态下,寿星公寓加上颐养园约1000个床位都住满了。类似的长沙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呵护中心560多个床位基本住满。像这种规模较大的公立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认知度较高,入住的为失能失智的老人,收费标准存在一定优势,是大部分老人的首选,但由于大型公立养老机构太少,产生了巨大的供求缺口。
2.公立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硬件设施简陋
目前,长沙市已有4家集护理、医疗、康复、教育功能为一体的公立高档老年公寓,但多数养老机构还是处于中低档次,设施设备简陋,仅能提供吃、住等基本服务,其主要分成三类:一是计划经济时代残留下来的公办敬老院,主要服务对象是城乡孤寡老人,提供低水平的生活照看服务,缺少专业护理人员和护理设施,功能与需求不匹配;二是由公办医院改建的老年公寓,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城镇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除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之外,只能提供简单的医疗服务功能;三是近几年兴建的老年公寓,多数是利用老旧房屋改建,配套服务设施少、规模小、住地分散、各方面住养条件相对有限。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低,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不足,所以多数福利院充其量是老年集体宿舍。一些机构的房舍是临时改造或抽出一部分办公房间改用,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一些机构设在落差很大的山坡上,道路不平。有些机构的楼层过高,给老年人的生活与活动带来不便。房间构造简单、功能单一、档次低、含卫生间的住房少,带厨房的更少,没有足够的室外活动场所,楼梯、厕所有扶手的也是寥寥无几。若按国家建设部老年建筑规范设计手册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很少。
3.公立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参差不齐,职业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对于目前一线护理管理者队伍基本构成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养老机构一线护理管理者队伍中,当前以中年女性为主。他们大多数有一定工作经历或护理老人的经验,从对自我整体素质的评估来看,他们对事业的思想稳定性和工作热情非常高,这对于在养老行业工作是有利的。但作为基层的临床护理人员,该队伍年龄偏大,整体文化水平偏低;专业教育背景和训练不足,业务知识和技术素质不足,实际业务水平尚有许多不足或需要加强之处。相当一部分人会难以适应随时展和人们需求增加在老人养护业务和管理上的科学要求,临时聘任和外省聘用人员占的比例较高,也会出现主人翁和责任感不足以及假期集中返乡等问题。可见,目前的整体队伍构成不够理想,合格的护理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护理管理者各方面的管理措施也不配套,此种状况急待改善。2002年国家已制定了有关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标准,目前仅仅在几个有限的大城市试行,而在湖南省并没有对于该项的规定。养老护理员是随着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新兴的一种职业,一定要加大该职业鉴定的力度,促进我国养老服务队伍服务技能的提升。[6]
4.公立养老机构资金运作缺乏效率
公立养老机构资金筹集渠道狭窄,产业化意识不强,对财政补助收入依赖性过大。我国多数事业单位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大,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尤其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创收能力差,市场竞争力和生存能力脆弱,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或内部循环。[7]现在有些养老机构面向社会寻求投资和捐款,但由于效益低,规模小,结果均不甚理想。同时,相对于许多城市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快速发展并广受好评,长沙市内发展较好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仅仅只有一家。公立养老机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分离,影响民间资本的吸收,不利于养老机构的资金筹集和日常经营管理。但对于民办公立的养老机构来说,养老服务业属于新兴的公益行业,投入大、收益薄,收效慢,初期基本处于亏损状况,投资回报率不高,自然难以对社会资本形成很强的吸引力。一旦机构经营状况生变,民办公立养老福利机构就将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因此,大多数潜在的民间力量对此持有迟疑态度。
四、促进湖南省公立养老机构
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做好公立养老机构新增和改建工作
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离不开政府支持,各级政府要重视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加大对公立养老机构的经费投入,科学制定营养和生活标准,改善生活起居环境,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及专职医务人员。政府应根据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发展养老机构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特别是要在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框架下,统筹制定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如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在税收、资金、信贷和规划用地等方面给予养老机构相应的政策优惠。[8]同时,在规划编制新公立养老服务机构设置过程中,既要考虑不同地区老年人口的数量和床位需求;也必须考虑各市的整体发展格局,考虑不同地理环境等对养老服务的适宜性,以此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指导性发展指标。根据目前的情况,条件较好的近郊区可适度发展,城区、边远山区以巩固、完善为宜。现有的养老机构和设施,要充分利用,新办机构和设施,应按各市发展规划统筹批准设立。
(二)努力提升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
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充实队伍,提高素质,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要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大力加强专业化的培训,抓好在职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管理、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逐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规范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实行上岗资格认证制度,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结构。养老机构的护理工作绝不仅仅是满足基本生理需要的一般生活照顾,还有许多很重要和必须的服务项目需要大力开展。在大多数老人都患有一定疾病的养老环境中,通过健康教育加强老人自我保健意识、训练相应的自我保健方法和开展相应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开展康复护理工作,都应加强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并配备经过相应训练的专业人员将工作开展起来;二是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探索专业社会工作者介入老年服务机构的办法和具体措施,逐步建立社会工作职称评定系列,鼓励和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工作,并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
(三)多方筹集资金,完善监督机制
首先,公立养老机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相关资金的支持,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其次,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社会福利社会化,广泛筹集由社会各界热心于慈善事业的人士、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组成,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福利基金会所提供的资金,谋求一些相关慈善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可以利用志愿者资源,造就起相对稳定的专、兼职义工服务队伍;第三,走以副养院的道路,建立起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减少投入成本,控制长期运作成本,降低人力成本,控制风险,同时进行严格的投资论证,选准项目并做好管理工作,为福利院增加额外收入,努力实现“养老服务质量的最优化和服务成本的最低化”[9];第四,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机制。收到的公益性捐赠,利益上的复杂性,利益主体的多样性,目的的公益性,都决定了其监管的必要性,而且该监管必须是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重的双督模式。
总之,人口老龄化是湖南省当今面临的严峻的人口问题之一,对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相当之大。因此湖南省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公立养老机构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游华丽.西安市民营养老机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1.
[2]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Z].2012.
[3]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度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Z].2012.
[4]陈卓颐,陈伟然.湖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发展趋势[J]. 求索,2006(10):87-89.
[5]陈卓颐.湖南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9-12.
[6]鲍柏焕.社会福利社会化背景下养老机构发展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7.
[7]严浩.中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趋势与展望[J].社会福利,2004(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