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管理基础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我们的基础物理教育难道不应该在这些方面打下一点基础吗?
现在,在多数较发达国家中,中学物理教材包括了力学、刚体力学、热力学和分子物理学、振动和波、电荷和电尝电流和磁尝电磁波、量子物理、相对论和物质等内容。除第一、五、六部分外,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都是很明显的。有些国家仅是以某一个中学的优秀学生组队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而我们则是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后再强化集训、补课后参加的。所以,尽管我们获得奖牌很多,但却不能认为我们就是教育强国了。而且,没有教育内容的现代化,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教育强国。
十多年来,我国基础物理教育在教学领域中的改革是有成绩的。但其弱点往往只是局限于教材的删删减减、修修补补,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上的一些革新。
说得苛刻一点,这不过是“删繁就简三秋树”,且有向阻力最小的方向前进之嫌。
如果要做到“领异标新二月花”,恐怕就要动一点大手术,在内容现代化上“动土”了。
诚然,教学内容的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十年功夫怕是不行的。惟其如此,我们才应该尽早认识并行动起来。等到下个世纪再搞,怕是太晚了。
基础物理教学内容改革的探索
受有关方面委托,在沈克琦先生的主持下,笔者正在参加为北京市重点学校编写高中物理教材的工作。实际上这是基础物理教学内容改革的一次探索。自然,教学内容现代化是这种探索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新编教材在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上会有一定程度的扩展和提高。但这并不意味着教材内容的超常膨胀和不适当的“拔高”。我们力争做到的是教学内容的先进性与基础性的统一。为此,我们坚持编入高中学生能够掌握的物理学的核心内容,使他们能够学到比较有系统的、相互联系的、有生命力的知识。同时,对一些虽在高中阶段不宜展开或不能完全掌握的,但又是非常根本的、重要的,对开扩学生的科学视野、树立新的科学观念和思维方式极有好处的内容,也要开一个头,长一个芽。
基于以上的一些考虑,拟议中的教材在内容上与现行教材(甲种本)就有了一些区别。
1)?在讲授经典物理学内容时不回避它的局限性。例如在讲牛顿力学时指出物体的质量是可变的,并给出相对论质量与运动速度的关系。在讲授惯性力时,也讲解引力与加速度的等效性。
2)?在热学中专辟一章“热力学定律”。其中讲授热力学第零定律,以便对温度和温标进行再讨论,使学生对温度和温标的概念科学化。也讲自然过程的方向和热力学第二定律,以使学生对不可逆现象及其重要性有所了解,对于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微观解释及其统计意义和它所反映的偶然与必然、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加深认识。这对于破除学生头脑中“决定论因果性”是唯一的因果律的观念,树立“统计意义上的因果性”的观念大有好处。
又如,?在讲授气体时,增加了一节“真实气体范德瓦耳斯方程”。这不仅能使学生认识真实气体与理想气体的区别,体会从理想气体模型到较真实的模型的一种修正方法,而且正是因为范德瓦耳斯方程是非线性的,因而气体的液化即相变才是可能的,而理想气体无相变可言。这也就为讲授物态变化“长了一个芽”。
3)?在波动光学中,增加了双缝干涉条纹的分布规律和夫琅和费单缝衍射条纹的分布规律的讨论,以使学生通过对实例的分析,体会一下分析光的波动现象的方法,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现象的观察上。这也算是“开了一个头”。
4)?“狭义相对论初步”作为一章准备编入教材之中,其目的是使学生的时空观念有所发展,并对狭义相对论产生的物理背景、爱因斯坦的思考及其方法论内容有所了解和体会,帮助学生增加一点科学发现的“悟性”。
5)?在讲述微观物理学中专设“波和粒子”一章。在这一章中,不仅通过黑体辐射规律的分析提出能量量子化的概念和观点,通过光电效应和康普顿效应提出和证实光子的概念和观点,而且通过光的波粒二象性的分析引出德·布罗意关于物质波的假设,使学生认识类比方法在科学探索中的作用。同时还在分析微观粒子可能显示波动性的条件后,以戴维逊一革末实验为例,介绍了物质波的实验验证,并顺带讨论一下“宏观物体是否也具有波动性”的问题。我以为这种讲述与讨论是非常基本的(应该指出,基本不等同于浅显),但又较以往的教材要先进些。
6)?拟议中的这套教材的最后一章是“基本粒子与宇宙”。如所周知,粒子物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粒子,其尺度范围小于10的13次方厘米,质量小于10的-23次方克。天体物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星体、星系乃至整个宇宙,其尺度范围大于10的19次方厘米,质量大于10的39次方克。然而,在今天这样两门研究对象迥异的学科却奇迹般地融为一体,成为物理科学体系中的一门新学科。简要介绍一下宇宙概观和宇宙的起源与演化,这对于处于花季般的青少年该是何等有益呀!
很多员工认为预算管理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缺乏全员参与的意识,甚至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有的领导也缺乏整体观念,忽视了全面预算管理中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从而导致预算管理的整体效果受到极大的影响。此外,对于公司其他业务环节,因财务部门缺乏了解,对其收支的合理性、必要性难以进行准确判断,往往在管控活动中仅仅是依据预算额度,而对预算管理效率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加强烟草公司预算管理的措施
虽然自全面预算管理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全力落实“卷烟上水平”各项工作,推动基础管理上水平,为不断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嵊州烟草局(分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局(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把全面预算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财务管理的核心,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有效控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使得企业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一)加强预算过程控制
1.通过预算管理委员会和责任预算实施主体以及内部审计定期或对经济活动进行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改进措施。2.反馈预算执行信息。月末时由各责任部门汇总当月完成的实际情况,再进行责任报告的编制,最后由财务管理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领导。若因各种因素导致预算偏差较大的情况下,责任部门应及时提出修定申请,并说明导致预算偏差较大的原因及影响程度,得到预算委员会批准后进行预算变更。3.对全面预算管理坚持四个到位原则,即“思想认识、责任界定、监查纠偏及控制考核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对发生偏差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清楚问题不放过、未找出问题原因不放过、未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未追究主观原因的责任人不放过”。4.责任预算要求各个责任部门严格执行,针对超出责任预算标准的情况下,应按照考核办法及审批程序进行严格处理。
(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预算分析主要依据预算反馈报告资料及一些相关的资料,是对责任预算部门的预算完成情况采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和分析技术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建立预算执行反馈制度是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的前提。责任预算部门应设置预算执行反馈表,并定期填制,确保将责任预算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如实反映出来。同时,为比较预算数与实际数之间存在的差异,还应设置预算差异分析报表,通过报表揭示出差异,并对导致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够清楚导致差异真实原因。此外,针对编制预算时未考虑周全的预算差异,为确保与实际相符,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上交,并对预算进行调整。
(三)加强预算管理考核
为确保严格进行预算,使企业控制经济活动中以预算管理为主要手段。预算考核是通过跟踪、记录和考评来掌握预算责任部门的责任预算完成情况。对于预算当期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必须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无论存在的差异是否有利,都必须找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弱项和强项,通过对经验进行总结,以此来提出整改措施。与此同时,及对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
(四)发挥信息化作用
预算系统上线后,全面预算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全面预算创造了有利的操作和监管平台,提高预算编制效率和实时监管,为预算分析提供时效数据,大大提高了全面预算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效率。
(五)提高各部门参与度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年启动的一项面向21世纪、致力于科学知识普及的中小学课程改革工程,它代表着美国基
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的趋势。当年恰逢哈雷慧星临近地球,改革计划又是为了使美国当今
的儿童——下世纪的主人,能适应2061年慧星再次临近地球的那个时期科学技术和社会生
活的急剧变化,所以取名为“2061计划”(Project2061)。
一、“2061计划”的指导思想
“2061计划”认为,美国青少年的科技知识非常薄弱,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搞一次科技
扫盲;在科学、数学和技术教育上制定一个示范性、指导性的基本标准,编写新的教学大纲,
希望全国的中小学、幼儿园据此来普及科技教育,从而使下几代人具备科学技术的基础素质。
普及科技教育不是盲目增加学校的教学内容,中小学的教学重点应集中在最根本的科学基础
知识上,并且更有效地把它教好。
二、“2061计划”的实施步骤
第一步,1985~1989年,美国促进科学协会在首都华盛顿建立了领导实施“2061计划”
的总部,并动员了800多位科学家、企业家、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参与了这项再造青
少年智慧的宏大工程。他们总结战后科学、数学和技术领域的深刻变革和未来发展趋势,汲
取美国80年代以来教育改革的成果,于1989年推出了阶段性成果《普及科学——美国2061
计划》的报告。该报告明确指出,我们的下一代必将面临巨大的变革;科学、数学和技术位
居变革的核心,它们导致变革,塑造变革,并且对变革做出反应,它们对今日的儿童适应明
日的世界十分重要。该报告提出了未来儿童和青少年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应掌握的科学、数学
和技术领域的基础知识的框架,包括主要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学科间的
有机联系,以及掌握这些内容、概念和联系的基本态度、方法和手段。
第二步,1989~1993年,“2061计划”总部在旧金山、圣地亚哥、费城、圣·安东尼奥、
麦迪逊郊区麦克伐兰、阿瑟农村等六个有不同代表性的地区建立了分部,根据第一步提出的
理论和指导思想,研究实施所需要的条件、手段及战略,并设计不同模式的课程。同时,散
发第一步的研究报告,展开广泛讨论,制定相应的教育改革和革新工程。1993年问世的《普
及科学的阶段指标》报告,标志着“2061计划”第二阶段圆满结束。该报告阐述了数学、
科学、技术以及社会科学的性质、特点,确定了不同年级学生应达到的知识水平及发展程度。
第三步,1993年以后,在完成前两阶段任务的基础上,“2061计划”拟用10年或更长
的时间,在一些州和学区进行科学、数学和技术领域教育改革实验。目前的实验以“2061
计划”的6个分部为骨干向四周辐射。一般每个分部新建或接管5至6所实验学校,依据《普
及科学的阶段指标》制定实验学校的科学教育大纲,组织编写相应教材,进行教师培训,开
展大学、中学、科学家、企业家甚至包括家长和社区之间的多向交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
1996年,“2061计划”设计了进一步的改革蓝图,编制丰富多彩的参考材料,并使之变
成电子信息,广为传播;制定关于课程改革和工程推行情况的评价标准;促使各级教育的一
体化,特别提倡大学要继续支持基础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和对科技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筹
集和落实改革所需资金。
三、“2061计划”的特色
1.综合性。“2061计划”实施的对象是综合的,它力图在实验区内,面向从幼儿园到高
中各个阶段的所有学生和学科,进行科技普及;实施的范畴是综合的,它在制定新教学大纲
的同时,配套改革教材内容、教学技术、考试方式和学校的组织机构;参与者也是综合的,
要使这些改革措施彼此兼容,就得顾及家长、政策制定者、教师等各个方面的因素。
2.长效性。“2061计划”是经过深思熟虑和精心安排后付诸实施的,它的效果要通过几
十年而不是几年来检验。
3.基础性。“2061计划”强调基础学科,主张在中小学开设数学、科学、技术方面的核
心课程;同时,各学科内部以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为主。
4.以学生为中心。在实验学校中,学校注意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创造性,鼓励学生思
考问题而不是告诉其现成答案。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发展思维和想像能力并解
决实际问题。
5.发挥教师主导作用。“2061计划”非常注重发挥教师在课程设计和实际教学中的主导
作用,认为只有教师才能有效地针对学生的实际直接传授知识、启迪智慧,也只有教师才能
根据改革的精神和课堂教学经验创造性地更新课程、改善教学。
6.协作性。“2061计划”认为,没有一个团体或部门是唯一具有智慧和权威的机构,改
革离不开合作与交流。中小学教师、行政官员、社区领导者、大学教授和政策制定者应取长
补短,共同参与教改。
四、从“2061计划”看美国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趋势
1.谋求课程结构的合理性。力求处理好核心课程和一般课程的关系,以核心课程为主;
处理好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关系,改变过去忽视知识传授、片面强调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
做法,增加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传授时间。在加大科技知识教学力度的同时,重视文化、历
史、地理等社科知识的传授。为此,近年来,“2061计划”提倡使用“大科学”的概念。
2.继续保持课程的弹性。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发展特长,允许提前升级、捷足先登。
选修课比例较大,特别在高中阶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爱好进行选择。注重因
材施教,重视拔尖人才的培养。
3.教学安排开放化。教学人员有本校教师,也常请教授、专家、科学家等来校讲课。教
学以课堂教学为主,有时也走出校园,到政府机构、企业、大学或田间,接触社会和自然。
近几年,美国中小学普遍加强了外语教学,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加大国际知识传授的力度。
4.教学手段日益现代化。美国中小学教学中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已非常普遍,例如计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由于某一化学危险物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因此在具体分类过程中,掌握“择重入列”的原则,即根据各该化学物品特性中的主要危险性,确定其归于哪一类。
如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就其分类名称来看,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首先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数是有机化合物,而绝大多数以碳、氢为母体的有机化合物均为可燃、易燃物,这是有机化合物的特性之一。大多数有机毒害品不但有毒性,而且易燃烧,有的闪点还很低(如烯丙基氰、烯丙基硫、乙基吡啶等),但因其毒性较突出故列入毒害品;也有剧毒的有机化合物(如丙烯腈)因其燃烧的危险性更大而列入易燃液体类;有机腐蚀品中同时具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也很多,亦因其腐蚀性比较显著而列入腐蚀品。再看这两类中的无机化合物,有的本身虽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如硝酸、高氯酸、双氧水、漂白粉等),能促进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如氰化物等);或因遇水分,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如磷的金属化合物等),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此外,有些化学品如剧毒的氰化氢、液氯,易燃的氢、液态烃气,助燃的压缩空气、氧气,不燃低毒的多种致冷剂氟里昂,甚至不燃无毒的二氧化碳、氮等,都必须储存在耐压钢瓶中,一旦钢瓶受热,瓶内压力增大,就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所以不管它原来具有哪些特性,一概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有1000多种。公安部曾于1994年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第18号令),办法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消防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如:1989年8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雷击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这次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56人受伤;5名油库职工牺牲,12人受伤。1998年3月5日下午4时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贮气罐区一座400立方米球型贮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气大量泄露,液化石油气站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载体堵漏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下午6时左右突然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官兵7人),31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死亡),罐区内2座400立方米球罐爆炸烧毁,4座100立方米卧罐报废,7台液化石油气槽车烧毁。大量的事实和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单位、个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其特性和必须的防火灭火知识。
第一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是指储存于耐压容器中的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气体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气体称为液化气体。
一、特性
1.易燃烧爆炸
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列举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超过半数是易燃气体,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特性就是易燃易爆,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着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极微小能量就可燃爆。易燃气体与易燃液体、固体相比,更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一燃即尽。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的爆炸极限的范围分别为:4.1%~74.2%、12.5%~74%、5.3%~15%。同时,由于充装容器为压力容器,受热或在火场上受热辐射时还易发生物理性爆炸。
2.扩散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由于气体的分子间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扩散,能自发地充满任何容器。气体的扩散性受比重影响:比空气轻的气体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地扩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比空气重的气体扩散后,往往聚集在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不散,遇着火源发生燃烧或爆炸。掌握气体的比重及其扩散性,对指导消防监督检查,评定火灾危险性大小,确定防火间距,选择通风口的位置都有实际意义。
3.可缩性和膨胀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热胀冷缩比液体、固体大得多,其体积随温度升降而胀缩。因此容器(钢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晒、隔热,在向容器(钢瓶)内充装气体时,要注意极限温度压力,严格控制充装,防止超装、超温、超压造成事故。
4.静电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从管口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由于强烈的摩擦作用,会产生静电。带电性也是评定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危险性的参数之一,掌握其带电性有助于在实际消防监督检查中,指导检查设备接地、流速控制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5.腐蚀毒害性
主要是一些含氢、硫元素的气体具有腐蚀作用。如氢、氨、硫化氢等都能腐蚀设备,严重时可导致设备裂缝、漏气。对这类气体的容器,要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要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以防万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了氧气和压缩空气外,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
6.窒息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都有一定的窒息性(氧气和压缩空气除外)。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易引起注意,而窒息性往往被忽视,尤其是那些不燃无毒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氦、氩等惰性气体,一旦发生泄漏,均能使人窒息死亡。
7.氧化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氧化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列为助燃气体的,如:氧气、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一种是列为有毒气体,本身不燃,但氧化性很强,与可燃气体混合后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如氯气与乙炔混合即可爆炸,氯气与氢气混合见光可爆炸,氟气遇氢气即爆炸,油脂接触氧气能自燃,铁在氧气、氯气中也能燃烧。因此,在消防监督中不能忽视气体的氧化性,尤其是列为有毒气体的氯气、氟气,除了注意其毒害性外,还应注意其氧化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要与其它可燃气体分开。
二、消防注意事项
1.严禁超量灌装,防止钢瓶受热。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允许泄漏,其原因除剧毒、易燃外,还因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因此,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此外气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框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出通道。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下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因此,应严禁氧气钢瓶与油脂类接触,如果瓶体沾着油脂时,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揩净。
4.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5.气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超过使用期限不准延期使用。
6.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搬运时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搬运氧气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7.储运中钢瓶阀门应旋紧,不得泄漏。储存中如发现钢瓶漏气,应迅速打开库门通风,拧紧钢瓶阀,并将钢瓶立即移至安全场所。若是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时应尽快将钢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可用大量水冷却钢瓶降温,以防高温引起钢瓶爆炸。灭火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8.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9.为了便于区分钢瓶中所灌装的气体,国家有关部门已统一规定了钢瓶的标志,包括钢瓶的外表面颜色、所用字样和字样颜色等,应按照规定执行。
10.各种钢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技术检验。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
11.平时在储运气瓶时应检查:
⑴、气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装、标志、防震胶圈是否齐备,气瓶钢印标志的有效期。
⑵、安全帽是否完整、拧紧,瓶壁是否有腐蚀、损坏、凹陷、鼓泡和伤痕等。
⑶、耳听钢瓶是否有“咝咝”漏气声。
⑷、凭嗅觉检测现场有否强烈刺激性臭味或异味。
第二节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按照闪点大小可分为三类:
1.低闪点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18℃的液体
2.中闪点液体指—18℃≤闭杯试验闪点<23℃的液体
3.高闪点液体指23℃≤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
一、特性
1.易燃性
易燃液体的燃烧是通过其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达到一定的浓度后遇火源而实现的,实质上是液体蒸气与氧发生的氧化反应。由于易燃液体的沸点都很低,易燃液体很容易挥发出易燃蒸气,其着火所需的能量极小,因此,易燃液体都具有高度的易燃性。
2.蒸气的爆炸性
由于易燃液体具有挥发性,挥发的蒸气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所以易燃液体存在着爆炸的危险性。挥发性越强,爆炸的危险就越大。不同的液体的蒸发速度因温度、沸点、比重、压力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3.热膨胀性
易燃液体和其它液体一样,也有受热膨胀性。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体积膨胀,蒸气压力增加,若超过容器的压力限度,就会造成容器膨胀,以致爆破。因此,利用易燃液体的热膨胀性,可以对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检查,检查容器是否留有不少于5%的空隙,夏天是否储存在阴凉处或是否采取了降温措施加以保护。
4.流动性
易燃液体的粘度一般都很小,不仅本身极易流动,还因渗透、浸润及毛细现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极细微裂纹,易燃液体也会渗出容器壁外,扩大面积,并源源不断地挥发,使空气中的易燃液体蒸气浓度增高,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5.静电性
多数易燃液体都是电介质,在灌注、输送、流动过程中能够产生静电,静电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放电,引起着火或爆炸。易燃液体的静电特性,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可以确定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可以检查是否采取了消除静电危害的防范措施,如是否采用材质好且光滑的运输管道,设备、管道是否可靠接地,对流速是否加以了限制等。
6.毒害性
易燃液体大多本身(或蒸气)具有毒害性。不饱合、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和易蒸发的石油产品比饱和的碳氢化合物、不易挥发的石油产品的毒性大。
另外,石油产品还有沸溢喷溅性,即具有宽沸点范围的重质油品由于其粘度大,油品中含有乳化或悬浮状态的水或者在油层下有水层,发生火灾后,在辐射热的作用下产生高温层作用,导致油品发生沸溢或喷溅。沸溢性油品是指含水率为0.3%~4%的原油、渣油、重油等油品。
二、消防注意事项
1.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装卸和搬运中,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3.一般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实验室少量瓶装易燃液体可设危险品柜,按性质分格储放,同一格内不得混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
5.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侵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毒蒸气浓度加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第三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一、易燃固体的特性、分类、消防注意事项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1.特性
(1)燃点低,易点燃
易燃固体的着火点都比较低,一般都在300℃以下,在常温下只要有很小能量的着火源就能引起燃烧。有些易燃固体当受到磨擦、撞击等外力作用时也能引起燃烧。
(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绝大多数易燃固体与酸、氧化剂接触,尤其是与强氧化剂接触时,能够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
(3)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很多易燃固体本身具有毒害性,或燃烧后产生有毒的物质。
(4)自燃性
易燃固体中的赛璐璐、硝化棉及其制品等在积热不散时,都容易自燃起火。
2.分类
易燃固体按燃点的高低、易燃性的大小可分为两类:一级易燃固体和二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固体的燃点和自燃点较低,容易燃烧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二级易燃固体的燃烧性比一级易燃固体差一些,燃烧速度慢,有的燃烧产物毒性也小些。
3.消防注意事项
(1)有些品种如硝化棉制品等,平时应注意通风散热,防止受潮发霉,并应注意储存期限。
(2)对含有水分或乙醇作稳定剂的硝化棉等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要经常检查稳定剂干燥情况,必要时添加稳定剂,润湿必须均匀。搬运时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
(3)在储存中,对不同品种的事故应区别对待。如发现赤磷冒烟,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仓,用黄砂、干粉等扑灭,因赤磷从冒烟到起火有一段时间,可以来得及抢救。但如发现散装硫磺则应及时用水扑救;而镁、铝等金属粉末燃烧,只能用干砂、干粉灭火,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泡沫灭火剂以及二氧化碳。
二、自燃物品
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自燃物品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发火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足5分钟便可自行燃烧的液体、固体或液体混合物。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要外部热源便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
1.特性
(1)遇空气自燃性
自燃物品大部分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中的氧时会产生大量的热,达到自燃点而着火、爆炸。
(2)遇湿易燃易爆性
有些自燃物品遇水或受潮后能分解引起自燃或爆炸。
(3)积热自燃性
2.分类
根据自燃物品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自燃物品可分为两类:一级自燃物品、二级自燃物品。
3.消防注意事项
自燃物品种类不多,在化学结构上无规律性,同时由于不同物质的分子组成不同,又导致性质的不同,因而引起自燃的原因和如何防止自燃也就有所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物资的安全。有关要求,有下列几点:
(1)黄磷在储运时应始终浸没在水中;忌水的三乙基铝等包装必须严密,不得受潮。
(2)应结合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和季节气候,经常检查库内及垛间有无异状及异味,包装有无渗漏、破损、及时妥善处理。
(3)运输时应按各类品种的性质区别对待。铁桶包装的一级自燃物品(黄磷除外)与铁器部位及每层之间应用木板等衬垫牢固,防止磨擦、移动。
三、遇湿易燃物品
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甚至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1.特性
(1)遇水易燃性——这是这类物质的共性。
(2)遇氧化剂、酸着火爆炸性——这种化学反应比遇水的反应更剧烈,危险性更大。
(3)自燃危险性
(4)毒害性和腐蚀性。
2.分类
遇湿易燃物品可分为两个危险级别: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3.消防注意事项
(1)此类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仓库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2)库房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
(3)钾、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许露置在空气中,必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渗漏。
(4)不得与其他类化学危险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资、潮解性物资混储混运。
(5)雨雪天如无防雨设备不准作业。运输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6)电石桶入库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对未充氮的铁桶应放气。
(7)此类物品灭火时严禁用水式、酸碱、泡沫灭火剂;活泼金属火灾还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
第四节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化合物,对热、震动或磨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磨擦极为敏感。
1.特性
氧化剂的危险特性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
⑴强烈的氧化性;⑵受热撞击分解性;⑶可燃性;⑷与可燃物质作用的自燃性;⑸与酸作用的分解性;⑹与水作用的分解性;⑺强氧化剂与弱氧化剂作用的分解性;⑻腐蚀毒害性。
有机过氧化物的特性:
⑴分解爆炸性;⑵易燃性;⑶伤害性。
2.分类
氧化剂一般分为两个级别:一级氧化剂、二级氧化剂。
3.消防注意事项
⑴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存混运。
⑵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灭火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
⑶储运过程中,力求避免磨擦、撞击,防止引起爆炸。对氯酸盐、有机过氧化物等物更应特别注意。
⑷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五节毒害品和腐蚀品
一、可燃助燃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具有可燃性或助燃性的物品。
大多数毒害品遇酸、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其中有机毒害品具有可燃性,遇明火、热源与氧化剂会着火爆炸,同时放出有毒气体。液态毒害品还易于挥发、渗漏和污染环境。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二级毒害品(有)。根据毒害品的化学组成,毒害品还可分为无机毒害品和有机毒害品两大类。根据储运中毒危险程度,将毒害品包装划分为三个类别:Ⅰ类、Ⅱ类、Ⅲ类。
毒害品的主要危险性是毒害性。毒害性则主要表现为对人体或其它动物的伤害,引起人体或其它动物中毒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造成人体或其它动物发生呼吸中毒、消化中毒、皮肤中毒。可燃毒害品的危险特性除了毒害性外,还具有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⑴遇湿易燃性;⑵氧化性;⑶易燃性;⑷易爆性。
二、可燃助燃的腐蚀品
可燃助燃的腐蚀品按化学性质分为三类:
1.可燃助燃的酸性腐蚀品。
2.可燃助燃的碱性腐蚀品。
3.可燃助燃其它腐蚀品。
可燃助燃的腐蚀品的危险特性:
1.腐蚀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对人体的伤害;二是对有机体的破坏;三是对金属的腐蚀性。
关键词:社会保障理念/公平社会/底线公平
一是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好的市场经济和坏的市场经济的分水岭
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制度,它还是并且主要是一项社会制度,社会的基础建设。社会保障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补偿、经济支援。它更是一种社会补偿、社会关怀、社会支援。对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的失利者、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而言,社会保障表示了社会对他们的承诺和保护:不论他们遇到多大的困难和风险,社会承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起码的尊严。
但是,在我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时候,人们注意到了充分认识和高度肯定市场经济的巨大优越性,这当然是必要的,却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独立价值和作用强调不够,因而对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认识模糊。就人的需要而言,好的市场经济应该能够普遍地满足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但这却是单靠市场经济制度本身难以做到的。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配置的经济制度,它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市场竞争的规律是优胜劣汰。由于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身禀赋包括受教育水平、体能和工作能力不同,社会资源和发展机遇各异,在分配领域中必然损益有别,从而造成社会的贫富差距,并引发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一部分国有企业被兼并破产,还有相当部分企业因严重亏损而面临困境,由此出现了规模空前的下岗和失业现象,一些国有企业的职工以及部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发生困难,一部分人甚至跌落到贫困线以下,而大量财富却向少部分人手里集中。社会保障是政府通过法律和制度手段,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对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和保护,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安排。它的基本功能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权,进而为实现每个人的发展权提供基础条件。通过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失业者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保障人的发展权利,拓展人们的发展空间。因此,社会保障是实现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方式。
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不同。社会保障制度是人们通过达致社会合作而形成的一种公共品。在这里,人和人之间是非竞争的关系。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弱者,都有可能遭遇危险,又都需要维护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利。社会保障就是人们达成的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契约和道德承诺,个人与社会之间有了这个相互承诺,人与人之间才能摆脱那种“豺狼式”的状态;人与社会之间才能摆脱那种只向社会索取,不向社会贡献的关系。只有这种社会承诺建立起来了,市场规则、法律规定才可能被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规则、法律规定都以人与社会之间的公平契约为前提。所以,市场经济和法制虽然都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但都离不开公平契约这个基础。
就社会发展而言,好的市场经济应该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这也不能单靠市场机制本身,而要靠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结合才能做到。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特点是优质资源向能够获得最大效益的方向流动。这些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以及中西部地区的优质资源——青壮劳动力、财力和物力迅速向城市、向工业、向发达地区集聚,“三农”问题积累日甚,地区差别继续扩大,社会发展难以平衡。社会保障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基金在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之间的转移支付,使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向低收入者倾斜,从而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维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以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社会保障不仅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平衡机制,而且也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支撑。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保证社会基本生活水平的稳定性,推动有效需求适度增长。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积累社会保障资金,形成个人收入不确定部分的补充,当宏观经济大局、微观经济态势发生不期而至的变故,人们面临失业、退休、生病和出现事故伤残等难以抗拒的风险时,社会保障提供了相对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满足基本需要。从而恢复和保持有支付能力需求的适度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改善了人们的收入预期,提高了人们的安全感,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从而减少经济波动对人们的影响,有利于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远看,21世纪前20年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机遇期,也是进入老龄社会的风险期。我国是在刚刚进入低水平、不全面的小康社会情况下,迅速跨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而这一时期又是以独生子女劳动力为就业主力军的阶段,我国的就业结构、消费结构面临重大调整,这都将影响经济发展的活力。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制度是协调代际分配关系、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关系的重要制度,对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是相对独立的社会体制,它包括经济制度,但并不限于资金筹集和发放,管理和运营,不仅仅是现金保障,还包括服务保障、权益保障、组织保障乃至精神保障。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够准确的,正如不能把政治制度、宗教制度看做“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尽管这些制度都要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相适应,但社会保障制度毕竟有自己的独立体系,不能归结为“市场经济体制”。
二社会保障的首要功能:为社会公平提供制度基础
中国有13亿人口,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以并不充足的财力解决世界上最庞大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这是一项空前艰巨的伟大事业。特别是中国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背景,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各种社会制度,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收入分配制度、财税制度、社会管理体制等等都在发生重大调整,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供给不足、滞后并且前后不一致,难免经常发生。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的大力推进,确实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伴随的。但这一点并不意味着社会保障必定是依附于市场经济的。事实上,不搞市场经济,也要搞社会保障,但社会保障的独立地位却一度被有意无意地掩盖了。仿佛只是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为了给企业卸掉社会包袱、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需要搞社会保障。后来,又仿佛是为了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安置问题,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才需要搞社会保障。这样一来,社会保障好像只是为了解决一时的具体问题,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的制度安排的意义被淡化了,其社会功能被忽略了。
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又希望这项制度能够自我运行,着重考虑经济效益是可以理解的,从效率的角度讲也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缴费多的人国家财政和企业单位给予的补贴也多,而少缴费则少补贴,不缴费则无补贴。这样一来,在个人收入差距本来就在迅速拉大的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不但没有起它应该起的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反而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差距拉大的趋势。
长期以来,社会保障考虑的对象范围主要限于城市居民,广大农村除少数有条件的地方自行实施了局部的、有限的社会保障以外,全国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供给基本付诸阙如。例如,在城市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3000万城市贫困人口得到了这张“安全网”的有力保护,但在广大农村至少也有3000万贫困人口翘首以待的同样的制度性保障却迟迟不能出台,在城乡差距迅速拉大的背景下,这种制度安排不但没有起它应该起的在城乡居民之间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反而在不经意间助长了城乡差距拉大的趋势。
社会保障制度有利益的层面,也有价值的层面。它的价值追求本来是为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如果社会保障的理念不明确,只讲“效率”,只追求经济效益不追求社会效益,它就可能陷在利益的计较中,模糊了方向。实现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社会功能与核心价值关怀,因而是这项制度的灵魂。
从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的实例看,尽管不能简单地说社会公平程度一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程度成正比,但大体上还是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确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例如英国,在1994—1995财政年度,初始收入分配中,20%高收入家庭与20%低收入家庭的平均收入相比,二者相差19.8倍,但是经过收入和消费税收以及社会保障等福利制度的调节之后,最终收入差距缩小到3.7倍。再比如芬兰,如果单看收入差距,大致在120欧元—1800欧元之间,为15倍,与月工资(200—3000)差距相一致。但月工资在1600欧元以上者不享受国家养老金,月工资在200欧元—1600欧元之间者,享受国家养老金的数额逐步减少,大约从每月440欧元减到0.月工资在2000欧元以上者,不享受住房津贴,月工资在200—2000之间者所享受的住房津贴也逐步减少。这样调整下来,虽然月工资收入相差15倍,但享受养老金的差距却在720欧元-1280欧元之间,仅为1.7倍。
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因种种原因,而存在巨大的差异。但这项制度是有共同理念基础的。这个基础就是社会公正的理念。在市场经济社会,如果没有起码的社会公正,这个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所以,从“贝弗里奇报告”到北欧社会的“均等化原则”,从“基本需要”到“基本权利”,社会公正的基本理念得到了维护,从而社会保障也从市场经济的陪衬,政府缓和社会矛盾的工具,变成了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基础。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要求社会保障发挥的作用主要是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的公平正义显然主要依靠包括税收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教育制度等等各项社会制度的共同作用,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当仁不让的主要功能承担者。当然,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好了对促进实现社会公平的作用,也就同时可以对和谐社会建设的其他方面做出相应的贡献。
三适度公平就是底线公平
对于社会公正,过去主要是从社会伦理、社会价值的层面去理解的。自罗尔斯提出“作为社会公平的公正”以后,社会公正落实到了经济利益调节和补偿、社会差距的缩小和社会机会的平等这样一个更具体的可操作的层面。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类型,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能力和作用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别。选择什么样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选择什么样的社会公平。它要受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正确的提法应该是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和兼得,是社会发展与社会公平的均衡和协调。
在科学研究和政策设计中,“度”是重要的。没有“度”就没有科学,就没有政策。一个国家,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是确保每一个公民,当他的自我保障能力不足时,不至于沦为贫困、无法就学和不医而亡,也就是保持作为一个公民的起码的体面和尊严。在我国,至少在目前乃至未来一个较长的历史阶段,所谓适度公平其实就是底线公平。底线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
“底线公平”是一个确定和描写社会公平度的概念。依据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这个度是指“基本需要”。但从确定社会公平度的要求看,“基本需要”会随着经济发展而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它对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敏感,伸缩性较大,因而不够稳定,也不太容易定义。应该并且还可从“基本需要”中找出更具稳定性的“需要”——“基础性需求”,它包括:(1)解决温饱的需求(生存需求);(2)基础教育的需求(发展需求);(3)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的需求(健康需求)。这就是人人躲不开、社会又公认的“底线”。
“底线”划分了社会成员权利的一致性和差异性。底线以下部分表现“权利的一致性”,底线以上部分体现权利的差异性。从而,底线公平可以定义为:所有公民在这条“底线”面前所具有的权利的一致性。
在经济水平比较低时,政府要守住底线公平这条线,以确保每个公民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在经济水平提高以后,政府仍要守住底线公平这条线,以防止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刚性上升。在底线以上,政府的责任是调节贫富差距,加强税收能力,而不是搞“福利国家”政策。就市场机制而言,底线以下不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领域,而是公共财政确保的领域,底线以上要靠市场调节。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解决社会保障刚性问题的关键。底线公平,不仅适用于经济水平较低的发展阶段,而且适用了经济水平较高的阶段。或者说,它应该是确保社会保障健康持续发展——在现在,走向扩面和公平,在将来,防止过度公平和过度福利的——最关键的机制。这就是“柔性调节机制”:“底线”以下部分,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是必保的,刚性的;底线以上的部分是可以用市场机制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去承担的,是柔性的。
四以底线公平为核心理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底线公平概念和柔性调节机制,不仅可以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教育制度、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加速推进和完善提供理论论证,还可以为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为社会保障的扩面,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新的视角和方法,从而有助于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打开新的局面。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其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对于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和谐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作用。而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目前群众要求最为强烈的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将更多的社会成员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承认,多年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很多努力,但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是太窄。到2005年底为止,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只有1.7亿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只有1.4亿人,而失业保险只覆盖1亿人左右,这种情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并且已经成为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隐患。“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增加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首次明确要求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些重要措施将对加速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起重要作用。
目前,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迫切要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尽快地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从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来看,农民工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农民工和城里人同工但是没有一样的待遇,这种不公平感就会特别真切。把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问题,有些地方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比如,上海市、大连市专为农民工设计了一个不同的制度,但还需要配套和完善。
第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2002年至2004年初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征地5600万亩,4000多万农民失去土地。到目前,失去土地的农民不会少于5000万人。这两年上访告状的群体一部分就是失地农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得不好。从全国来看,浙江省有一些地方例如嘉兴市解决得比较好,对农民实行了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障,标准也还比较符合当地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从全国来讲,这方面还缺乏比较规范的制度安排,还处在探索的过程中。
第三,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在灵活就业人员中,一部分是下岗失业职工,这几年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部分大学生,一部分文化水平、技能水平比较高的在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就业的人员,也采取了灵活就业的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有时多,有时少,有时有,有时没有,不大能够连续地按照固定的比例缴费。所以对待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设计更好的、更加灵活的制度,也是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
第四,在农村普遍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城里人不一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低一些。因为农民有承包地,可以种点粮食、蔬菜。从补差来看,各地农村也有差别,平均起来,实际补差每个贫困人口一年100元—200元就可以了。亚洲开发银行认为有27亿元就够了。这是按农村贫困人口是2700万计算的。那么,即使多算一点,标准再高一点,54亿元或者再多一点,大致相当于用于城镇低保的100亿元左右,就可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所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是可不可以实行的问题,实际上有些省已经搞起来了。
第五,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我国卫生和医疗体系存在的严重问题是资源分配不公平,大体上说,80%的医疗资源分配给了城市,其中又有80%的医疗资源给了大城市,广大农民缺医少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远甚于城市居民。2003年,中央决定在农村试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筹资标准太低。2006年,总理在“两会”上宣布把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中央财政出20元,地方财政出20元,农民个人出10元),并要求迅速推广,到2008年基本普及。这项重大决策结束了农民健康问题没有制度性保障的历史,尽管目前的筹资水平仍然不高,但还是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底线公平概念和柔性调节机制,由于区分了不同的需求层次,明确了政府、社会和个人的责任,划分了市场机制和非市场机制的界限,因而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可以提供有益的启发。但以下几个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
第一,扩面和标准的关系。
现在我们提的“广覆盖、低门槛”从总体上讲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我们毕竟是个穷国、人口大国,社会保障又是人人都需要的,起码在半个世纪以内标准都不能高。“广覆盖、低门槛”实际的效果是门槛也不高,覆盖也不广,这里面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门槛低了覆盖面就宽了的问题。比方说在工伤保险这种事情上应该有不同的门槛吗?我们时常发生农民工受了伤赔偿只相当于城里人的几分之一,“门槛”高固然不利于扩面,但问题的核心是不公平,保障过分和保障不足同时存在,有保障和无保障同时存在。解决的办法,按照底线公平的思路,就是优先把处于底线以下或濒临底线的群体的基础性需求保障起来,城乡并举,贫富兼顾,逐步解决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问题。
第二,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
在整个社会保障问题上,政府责任和个人责任之间怎样建立起一种平衡的、协调的关系?正好像现在减免了农业税,政府就必须承担农业税减免之后原来靠农业税支持的那些社会事业怎么办的责任。例如,原来靠农业税养老的那些“五保户”、乡镇养老院何以为继?农民工的问题也是这样,农民工群体脱离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也就脱离了传统土地保障的范围,他们与城镇其他劳动者一样,面临着城镇就业生活中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方面的社会风险,客观上也就有进入社会保障网络的需要。政府既然承诺了可以自由流动,那就承担与自由流动相关的责任。面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不能怕外资不来,不怕私企承担不了。为什么外资可以进来廉价地剥削中国的民工,为什么私企可以无限制地搞原始积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责任个人化,就等于相应地承认了外资不给中国职工交纳社会保障金、私企不给职工参保的合法性。中央已经明确提出利用外资的合理性问题了,中国私企的原始积累已经搞了20多年,也应该离开这个阶段了。所以,政府没有必要再担心吓跑了外资和私企,而容忍他们推卸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责任。
第三,企业责任和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
前几年,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一般只是一次性货币补偿,且不说补偿标准普遍偏低,不足于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即使补偿稍多一点,也不能据此应付失业、疾病、养老等风险。最近,四川成都市和浙江许多地方都提出变一次性货币补偿为制度性社会保障,广东省政府要求凡开发商不能对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就不批准征地,这叫“即征即保”。同样道理,任何企业,不论外企、私企,还是国企,只要雇工,就应该提供社会保障,这叫“即雇即保”或“即聘即保”。事实上,前一段时间在农民工问题上普遍存在只用工不保险的现象。不论是从尊重人权还是维护公平出发,只有承诺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用人单位才有资格雇用农民工。
第四,强制和自愿的关系。
政府在社会保障上的最大责任就是实行强制,不论企业和个人是否同意。到目前为止,尽管国家有了法律规定,像工伤保险这样一些保险也没有普遍实行。
1.1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文化性
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些群体在一定的时期内通过长期的生活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特定的思想、理念、社会价值观以及行为准则等,我们把这些整合在一块,称之为文化。它也是支撑人类发展,改造社会的内在动力。而在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上至学生所学习的各项专业知识,下至学校自身的各项规章制度等,都受到文化的强烈影响。因此,“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模式其实就是除了依靠“服务”以及“命令”等方式来实现对管理对象行为的一种驱使,更重要的还是依靠自身营造的一种精神氛围来实现对管理对象人积极性的激发,并且以上层管理者自身具备的高尚的人格魅力以及良好形象等实现对管理对象思想及行为等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1.1“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激励性
生理需求、社交需求以及安全需求等都只是人们维持正常生活所须的低层次需求,而更高层次的需求是被尊重以及自我实现,这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就是激励因素。而“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构建,正是强调学校管理者通过这样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来满足管理对象的更高层次的需求。
2.“以人为本”的基础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有效构建方式
2.1树立“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
基础教育教学管理论文
2.2构建“以人为本”的教学评价机制
在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教学评价,它对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以及发展具有监控、甄别、选拔以及改进等许多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构建,前提是学校必须要构建一套科学、健全的符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的人本化教学评价机制[2]。传统教学评价机制中,人们更加侧重的是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评价,而缺乏对实施教学的主体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以及人格力量和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这往往使得教学中的教学评价机制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以人为本”的教学评价机制的构建,就是要确立一种和学校实际情况相符、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一种评价标准,以此来营造一个宽松的教学环境,从精神以及物质等方面入手,积极奖励广大教师,激发其从事教学工作热情。就学生的评价而言,“以人为本”的教学评价,强调的是摒弃过去我们过于重视课业成绩的评价模式,而加强对学生道德素质、动手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的评价。
2.3创造具有共同价值观的学校文化
文化是一定的群体在一定时期内通过长期的生活和发展逐渐形成的一种特定的思想、理念、社会价值观以及行为准则等的整合[3]。可以说它是支撑人类发展,进行社会改造的内在动力。在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深受其影响。因此,学校积极创造一种既能够反映学生整体精神面貌,又具备共同价值观的学校文化,已成为其实现教育改革的一个新的生长点。它不仅能够使学校实现对管理对象积极性的激发以及思想及行为等潜移默化的影响,还是学校实现师生改善心态,陶冶情操及增强学凝聚力的保证。
3结束语
(一)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于很多会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不高,因此,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拓展,并辅以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能有效提升会计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此外,企业的管理层需要综合考虑会计基础的各方面,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位职员身上,并将其同绩效考评相结合,从而形成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促进会计基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现阶段,有关会计基础的管理制度并非欠缺,而是数量相当之多。但是,由于有关会计基础的管理制度数量过多,造成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强,缺乏应有的管理效果。会计基础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内容,对于财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加强会计基础管理的执行力度,强化管理手段的有效性。
(三)实现岗位设置的科学化
某些单位为了节约管理成本,在人员配备上总是不够充分。其实,会计基础工作大都是依靠管理者的重视以及部门之间的配合得以实现。因此,应当对岗位进行科学化的设置,并配备足够的专业化人才,从而强化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效果。
(四)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
企业应当以会计管理的现实状况为基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将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加以完善。该项工作主要涉及到两个部门:基础管理部门和体制管理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预算管控、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会计基础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会计纪律、绩效考核和审计监察等。综合来看,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的基本内容有助于促进会计基础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升。
(五)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评价流程
会计基础管理效能的有效发挥,既能够促进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又能够促进会计基础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因此,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一套系统化的会计基础管理评价流程。一方面,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标准,以高效性、系统性为原则,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将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的贯彻落实。此外,企业还要开展定期的制度学习活动,就员工的学习状况进行考核,并且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六)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控制和管理力度就会计基础管理而言,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强化对于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旨在最大程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管作用。因此,应及时找出会计基础管理活动中出现的漏洞和弊端,并将其予以彻底、有效的解决,从而防止其对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形成损害。要做好这项工作,会计工作者应当身体力行,不断强化和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和综合素质,坚决摒弃不当行为,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管作用。
二、结束语
不可否认,我国现阶段的管理会计体系大都是从欧美发达国家的研究范式中发展而来的,较难体现具有中国情境的管理会计理论基础和方法工具等特征方面的要求。2014年1月,财政部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它标志着中国管理会计开始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上推进,并为高水平、本土化的管理会计研究指明了方向。
从这份指导意见中,可以归纳出如下的一些讨论议题,如:
(1)“意见稿”中的管理会计概念界定是否准确;
(2)管理会计理论框架或基本指引应当如何设计;
(3)管理会计与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的边界应当如何界定;
(4)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5)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指引应当如何规范,体例怎样设计;
(6)如何建立管理会计人才能力框架;
(7)管理会计的信息系统应当符合哪些标准;
(8)管理会计应当具有哪些功能,如何在企事业单位中实现这些功能,怎样评价企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应用情况;
(9)有无必要形成管理会计报告,若有必要,一份完整的管理会计报告应当满足哪些标准,包括哪些内容,等等。
以管理会计的概念界定为例,“意见稿”中认为:“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主要服务于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通过利用相关信息,有机融合财务与业务活动,在单位规划、决策、控制和评价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活动。”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界定过于功能化,对管理会计的未来发展以及引导企业实践缺乏宽泛性、包容性与发展性。据此,笔者对管理会计的定义是:“管理会计是指企业组织围绕信息支持系统与管理控制系统,以实现价值增值这一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这一定义可以简称为“一个目标,两个系统”,观点明确,便于记忆,延展性强。概念中的“价值增值”是整个会计系统共同追求的目标,它体现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内在联系;概念中的“两个系统”,无论是管理会计的信息支持系统,还是管理控制系统,均以内部使用者为导向,这种对“两个系统”的表述较好地将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作了阐述。总之,包括概念界定在内的上述这些问题,都应该建立在一个共同的理论基础之上开展讨论,且采用相同的研究范式或框架进行研究,这样才能体现理论研究可理解性和效率性,进而对我国管理会计体系的建设,以及对全球管理会计知识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管理会计的理论基础
由于人们对管理会计理论基础的认识不统一,在管理会计框架结构等的构建中表现出系统性弱或者稳定性差等现象,使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缺乏进一步深化的内在机制。同时,在外部复杂性增强的情况下,容易给理论界带来诸如“管理会计相关性消失”这样的风险,使实践中应用的效率与效果大打折扣。因此,笔者认为,当前以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经济组织理论(Economics-based of organizational architecture)和价值管理理论(Value-based management accounting framework)为基础来进行管理会计研究,并以此全面推进我国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权变理论
权变理论由美国的弗德勒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其理论的核心是,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必须随着环境的内外条件变化而随机应变。随着权变理论的兴起,人们认识到世界不存在某种“普遍最优”的管理会计系统,即“没有成功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强调企业应对环境的“适应性”,即企业组织要有效运行,其组织结构和控制系统必须与其环境相适应。权变理论将这种“适应性”划分为三个阶段,即选择性适应、交互性适应和系统性适应。权变理论有助于管理会计工作者认清当前所处的管理会计发展阶段,并有针对性地选择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工具。
比如,许多企业在现阶段提出了诸如企业“不在于拥有多少资源,而在于利用多少资源”等观点,它表明目前的管理会计正处于以权变性为特征的发展阶段,应当强调以资源利用率的提高为核心的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组织的管理效率与效益。从管理会计的“两个系统”看,权变理论的“嵌入”,不仅涉及管理会计控制系统,如战略管理、业绩评价、预算制定和成本系统等影响因素,还关系到管理会计信息支持系统的效率与效果的评价与应用。譬如,可以利用管理会计信息支持系统进行各种影响因素的交互项的检验,并据此考察管理会计控制系统的经济后果等。总之,权变理论对管理会计系统的完善与发展起着推动与促进的作用,并最终为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目标服务。
(二)经济组织理论
经济组织理论是马克斯?韦伯对管理思想作出的贡献,该理论包括组织行为理论、组织变迁理论、组织关系理论、组织文化理论等内容。组织行为中的理论、交易成本理论、能力理论等对管理会计中激励机制设计以及控制机制的形成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企业实践中的并行工程和精益生产、企业战略联盟、敏捷制造、虚拟公司和插入兼容式企业,以及企业的兼并与收购等丰富和
发展了组织变迁理论。 组织关系理论为管理会计创新提供了内在动力,以企业组织的内部关系而言,一些企业探讨构建的小利润中心组织模式,如海尔的战略单元、上海汽车集团的“人人当老板”模式、日本稻盛的“阿米巴”模式等,均体现了组织变迁过程中的新型组织关系;而就企业外部的组织关系而言,由单一企业向多企业集聚的方向发展,则基于组织关系的组织间管理会计,如供应链管理会计、企业群管理会计,以及现阶段中央强调的混合经济型组织管理会计等开始形成与发展。
与此相关的研究课题还有:
(1)组织间关系与企业群成本管理;
(2)组织间管理与管理会计创新;
(3)组织间关系质量与战略成本管理;
(4)组织间关系与管理会计控制系统,以及组织文化与管理会计信息系统认知等。
组织文化理论对于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意义,譬如,当强调“企业成本转变为社会成本”这种文化理念时,延伸的管理会计课题就应运而生,即:
(1)注重轻资产经营在管理会计中的地位与作用;
(2)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合作经营,如从实体价值链转向虚拟价值链的组织间管理会计研究等;
(3)结合经济组织的经营特征,实施管理模式的创新等。以国内两房企为例,虽然万科与万达(简称“两万”)同属房地产企业,但其管理模式却各具特色。万科是住宅地产的龙头企业,而万达是商业地产的领导者。万科管理模式的组织文化表现为:借助于“标准化+产业化”的经营方式,拓展组织的利润空间,并聚焦于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等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以此形成核心的细分市场(也在其他一些重要城市有选择性地进行布局),通过围绕顾客需求,在创造顾客价值的同时实现企业的价值增值。
在组织管理手段方面,应用最充分的是通过资产周转率战略来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应用现金流量管理实现组织价值的最佳化目标。由于资金周转速度快,万科这家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变成了一家轻资产的公司,毛利率一直保持在20%以上并居于同行的先进水平。万达管理模式所体现的组织文化是应用“订单式商业地产”运作,通过事先筹集大量资金,并带动周边土地等无形资产增值来构建自身独特的盈利模式。具体的运作方式是“联合协议、先租后建、共同参与”,积极打造城市综合体,使“万达开在哪里,城市中心就搬到哪里”的商业文化成为现实。
(三)价值管理理论
价值管理理论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迈克尔?波特的“价值链分析(Value Chain Analysis)”、詹姆斯?迈天的“价值流管理(Value Current Management)”,以及汤姆?卡普兰提出的“价值管理(Value Management)”等,这些理论已成为价值管理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以波特的价值理论为例,其形成具有自身的特点,如从早期的企业价值链理论(《竞争战略》一书为代表)到行业价值链理论,即供应链关系(《竞争优势》一书为代表),再到国家价值链理论,又称菱形理论或钻石理论(以《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为代表),以及后续在《哈佛商业评论》等杂志发表的系列文章,共同构成了波特的价值管理理论。詹姆斯?迈天价值管理理论中的“价值流”是一组作业活动的统称,它可以体现为外部顾客的价值流,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种价值流管理活动。换言之,它是企业为实现某一特殊结果所开展的价值活动的结合体。卡普兰的价值管理理论是以未来现金流为代表的现值管理理论,该理论强调未来现金流贴现的重要性,即借助于贴现对公司价值进行精确、可靠的计量与描述,并且认为现金流贴现与企业的市场价值密切相关。
价值管理理论是整体价值观与价值活动观,内在价值观与外在价值观的统一,它强调的是管理会计的战略视野和全局观念。首先,从整体价值观与价值活动观的关系来看,卡普兰所代表的价值管理理论是一种整体价值观,它体现了企业未来收益的资本化,即贴现价值。并且,它成为衡量企业绩效最全面的标准,是一种动态的概念。波特和迈天则是价值活动观的代表,他们认为作业产生价值,通过价值带来的作业收益与成本的比较,最终加总之和便可以累积出企业的价值增值数额,它是一种静态的价值管理概念。
其次,从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关系来看,以波特为代表的价值管理理论强调的是企业的内在价值,即努力创造顾客价值。顾客价值指的是顾客感知价值(Customer Perceived Value),是感知利得(Perceived Benefits)与感知利失(Perceived Sacrifices)之间的权衡。彼德?德鲁克说过,企业的目的只有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那就是创造顾客。管理会计就是要实现“顾客价值创造经营(Customer Value Added Management:CVAM)”。外在价值代表的是由外部投资者认可的企业投资价值,就上市公司来讲,其体现的便是股票市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使企业价值管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并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上加强价值的运筹。
以上述三大理论作为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基础,体现了经济学、管理学等多种学科的融合特征。如管理模式的研究便是经济组织理论与价值管理理论综合发挥作用的产物,当然也离不开权变理论思想的指引。“三大理论”是现阶段管理会计研究最重要的理论基础,它不仅给出了当前管理会计研究的大致范围,也为人们对“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与管理会计”等关系问题的认识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论平台。
三、管理会计的研究范式
从企业边界的视角考察,企业的动机是由成本动机与收益动机组成的,成本动机强调降低企业的成本费用,而收益动机突出企业的能力培养,并通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获得更多的收益。管理会计研究范式就是管理会计研究者共同使用的思维模式或框架。
(一)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式的关系
管理会计有两大研究范式,一是概念导向的范式(或称以概念为中心的研究范式),二是案例导向的范式(或称以案例为中心的研究范式)。管理会计的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式具有紧密的相关性,根据上述“三大理论”可以将这两种范式与理论基础的关系图示如下,详见图1。
图1表明,无论哪种理论基础,都可以为两种范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或者进一步说,权变理论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内嵌于其他两种理论的活动之中。
结合财政部颁布的“意见稿”,可以从体系建设等若干方面对这“两大范式”进行总结、提炼与归纳,如表1所示。
(二)概念导向的研究范式
以概念为导向的管理会计研究范式,往往是管理会计概念扩展以及由此延伸的内容创新为载体的一种形式再现。从情境角度考察,管理会计研究可以形成与“情境无关”和与“情境相关”的两种研究成果。概念导向所形成的管理会计研究成果往往是与“情境无关”的成果。
无论是图2中的理论规范模式还是理论实证模式,作为概念导向下的两种管理会计研究形式
,其成果的形成一般情况下是与具体的情境不相关的,即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研究成果。以理论规范模式为例,通过将成本概念扩展为生产成本与协调成本,以及外部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可以形成新的管理会计概念,如产品的“自制”与“外包”这两个概念,从而对管理会计中的经营决策提供了新的理论内容和方法工具。 比如,对“环境成本”进行概念扩展,则基于环境保护成本视角可以形成“环境成本管理”,而基于物料与能源成本视角则可以形成“物料流量成本管理”等。再比如,将成本从“组织内成本”发展为“组织间成本”,则供应链成本与企业群成本等概念就会应运而生。理论实证模式主要考虑的是管理会计的影响因素,其基本框架是“影响因素――管理会计系统――经济后果”,具体如图3所示,其形成的研究成果往往也不具有特定的情境性。
(三)案例导向的研究范式
以案例为导向的研究成果一般与“情境相关”,并与“情境”具有紧密的融合性。这种“情境相关”的形式,可以分为“情境嵌入”与“情境依赖”两种情况。情境嵌入,即将新的管理会计理念与方法嵌入于管理会计实践之中,通过引进、吸收、消化与提高,以实现再创新的目的等,它一般需要借助于管理会计工具的指引。情境依赖,即围绕某一企业组织开展的原创性管理会计研究,它通过深入企业实践并采用提炼、升华、普及与推广等方式达到创新的目的。在案例导向研究的实践中,目前主要有两大模式,即成本模式和收益模式。具体如图4所示。
图4中的成本模式主要依据的是经济组织理论中的交易成本等概念范式。日本的丰田经验亦即丰田管理模式,它包括拉动式的即时生产系统(JIT)、全面质量管理、团队工作法(Teamwork)、并行工程(Concurrent)、成本企画等内容,是一种成本管理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并贯穿始终的管理体系。收益模式主要依据的是经济组织理论中的能力资源等概念范式以及权变理论。日本的稻盛经验,即京瓷模式又称阿米巴经营方式,它有三大特征:一是实施权变式的经营,即构建阿米巴组织;二是要求各部门统一采用“单位时间核算”这一评价标准;三是通过速度链效应规避机会损失。与丰田经验强调成本降低不同,稻盛经验强调收益管理,体现管理会计中的“EVA理念”。
其积极意义表现为:
(1)基于可控性视角计算阿米巴利润,增强阿米巴组织经营的积极性。
(2)生产经费和销售经费中不含劳务费。因为劳务费不是阿米巴负责人能够管理的费用,因此在追求“经营的本质”,即“销售额最大,经费最小”的时候,不是通过削减劳务费,而是通过职工的创意来提高经营效率。
(3)生产经费和销售经费中包含“利息折旧费”。京瓷认为“资产需要花费利息”,员工是通过自己的劳动为自己和企业创造价值,它体现了劳动等资源所反映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的价值创造提供动力的基本理念。
在案例导向的研究范式中引入“经营权控制”与“剩余权控制”,能够将企业文化、行为动机等因素嵌入于管理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之中。一般的制造型企业往往通过预算控制、业务外包等形式严格实施经营权控制,因为它更注重市场份额,要求为顾客创造价值,丰田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而有的企业由于规模过大,内部组织形式出现了不经济的情境,这时对于一些辅或相对独立性的工作或单位,本着提高效率与效益的原则,可以采用剩余权控制的方式,这样可能更便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譬如组建一些小利润中心,如海尔的小微公司等。一般来讲,企业往往得两种控制权综合应用。尽管表面上看,京瓷公司采用的是完全型的剩余权控制形式,实际上其内部,如某个价值流组织中可能体现出的是极具代表性的经营权控制思想。总之,无论是经营权控制还是剩余权控制,管理会计系统的目标就是要能够权变地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确保企业管理活动的价值增值。
四、结论与展望
(一)强化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
高度重视对会计人员会计基础工作的培训,广泛宣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使得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人员好和会计工作人员都能够从思想上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认识,真正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高度重视会计基础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此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企业每周组织会计人员参加“会计规范讲坛”,对会计人员进行思想灌输。会计人员不仅需要掌握财务知识,更应该掌握税法、会计法、计算机电算化技术、财务管理、经济学等专业知识,还需要及时掌握本企业的经济活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会计基础工作的作用。同时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指导会计人员真正懂得爱岗敬业、忠于值守、廉洁奉公、严格执法的职业道德情操的真正含义,采用自我改造和自我约束的方式,尽忠职守,清洁廉明,一旦发现问题立刻汇报上级,不被利益蒙蔽双眼,不断增强自身职业修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建立现代化会计管理制度
当前,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不断深入到企业管理过程中,会计管理成为了现代企业管理的重点。会计不仅是现代企业管理的理论基础,而且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会计岗位责任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和会计网络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会计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和分析更加规范,有效克服因手工操作出现的失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避免舞弊行为的发生。建立一套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税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享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任一部门将企业的信息录入后,其他部门均可查阅,解决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防止企业针对不同的机构报送不同信息的现象,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以规范化考核要求为标准指导日常会计基础工作
按照《XX市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和相关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逐条检验公司的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例如根据管理要求,对类似原始单据需要修正的,责成有关人员重新填制、获取或办理单据修改手续,规范原始凭据的管理;有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情况的,则由制单人员对记账凭证内容进行二次复查,并由凭证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对复查审核中发现的遗漏情况及时补正;有会计对账不及时情况的,则在企业内部设立及时进行会计对账提醒机制,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因工作忙碌可能出现的延误和疏忽;有未按规定附有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情况的,则做到按会计报告要件内容应附尽附,不遗不漏,这样也能使得会计报告的内容充分完整;有未按规定及时移交会计档案的情况的,则根据相应的工作制度在财务、档案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协作下,对会计档案超期未归档移交情况进行清查,保障会计档案的移交管理工作的完成等等。
二、结语
【关键词】财务管理;目标;理论基础
引言
企业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营个体,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机制。企业财务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财务关系。在此关系基础上,企业财务管理则是指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生存和稳定发展的理财工作,它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其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尤其是财务决策所依据的最高准则,是企业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目前,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认识尚未统一,争议颇多。王化成教授在2000年的一项研究中表明,当前有关财务管理目标的表述达14种之多,除主要的利润最大化、资本利润率最大化(每股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三种观点外,还有不少新的提法不断出现,如企业财务的可持续发展(即绿色财务管理)、EVA最大化等。本文将从企业目标、企业财务会计目标及财务管理环境三方面论述财务管理目标的理论基础。
一、企业目标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选择的要求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与归宿是盈利。企业一旦成立,就会面临竞争,并始终处于生存和倒闭、发展和萎缩的矛盾中,企业必须生存下去才能有活力,只有不断发展才能求得生存。由此,企业的目标表现为生存、发展、获利。
(一)生存、发展目标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实现总产值最大化
企业只有生存,才能获利。企业在市场中生存下去的基本条件是“以收抵支”和“到期偿债”。为此,力求达到此能力,减少企业的破产风险,使企业能长期、稳定地生存下去,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一个要求。企业要在发展中求生存,如果不发展就可能产生生存危机。企业发展表现为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市场份额和收入的扩大。企业的发展要求投入更多、更好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并改进技术和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资源的取得都需要付出货币资金。因此,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二个要求。
企业资金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生产总产值。尤其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决定了企业必然把总产值作为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从而把总产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但此目标的确立,容易导致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重投入、不重挖潜的现象。因此,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把总产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已不符合财务活动的规律,将逐渐被其他财务管理目标所取代。
(二)获利目标要求企业利润最大化
从理财的角度看,盈利就是使资产获得超过企业投资的回报。在市场经济中,资金的每项来源都有其成本,每项资产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对企业正常经营产生的和从外部获得的资金加以有效利用,是企业目标对财务管理的第三个要求。
这一要求使得利润最大化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要讲求经济核算、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这些措施都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但是,利润最大化只是对经济效益较浅层次的认识,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例如,该目标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所获利润与所承担风险的关系,而时间价值观念和风险价值观念却是财务管理的两个重要价值观念,目标与观念有相悖之嫌。另外,利润最大化往往使企业财务决策带有短期行为的倾向,只顾实现目前的最大利润,不顾企业的长远发展,尤其是企业效益的相结合被忽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王化成教授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只有13%的人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但实际上有55%的企业以此作为现实财务管理目标。可见,不仅理论界对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众说纷纭,而且企业实际确定的财务管理目标也差异很大。
二、企业财务会计目标决定财务管理目标
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开创性理论研究来自于美国。迄今为止,会计界对会计目标的研究基本上形成了两个较具代表性的观点,即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这也正是传统会计与现代会计区别之所在。受托责任观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既是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由于最有效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是关于经营业绩的信息,因而财务报表应以反映经营业绩及其评价为重心。
决策有用观则认为,会计的目的是为了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对他们决策有用的信息,即主要是关于企业现金流动的信息和关于经营业绩及资源变动的信息。
(一)受托责任观决定股东财富最大化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经营者不持有公司股票或部分持有股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委托关系,在企业中形成了股东阶层(所有者)与职业经理阶层(经营者)。股东委托职业经理人代为经营企业,其目的是为达到股东财富最大化,并通过反映经营业绩及评价的会计报表获取相关信息,了解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理财目标的实现程度,这正是受托责任观中会计信息所反映的情况。
另外,由于经营权与所有者的分离,经理人和股东的行为目标不同,导致经营者利益(高薪、舒适等)和股东财富最大化出现冲突和矛盾。要协调两者的矛盾,首先要解决双方信息不一致的矛盾。经理人掌握企业实际的经营控制权,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掌握远远多于股东。为了协调此矛盾,股东除要求经营者定期公布财务报表外,还应尽量获取更多信息,对经理进行必要的监督。但监督只能减少经理违背股东意愿的行为,而且股东是分散的,要得到充分的信息实际上比较困难,也会受到合理成本的制约。因此,将经理的管理绩效与经理所得的报酬联系起来,使经理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可激励他们自觉采取符合股东目标的行为。由此可见,企业为协调矛盾,往往采用监督和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力求使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经理背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和达到最小。为此,要求会计作为处于委托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客观、真实地对职业经理经营的决策行为的后果予以记录、反映、呈报,这也正是受托责任观的具体表现。
(二)决策有用观决定企业价值最大化
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尤其是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有者关系被极大淡化。股东只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者,有的甚至将获利作为持有企业股票的唯一目标,他们虽然仍关心企业的业绩,但他们更关心的是代表企业经营业绩、代表企业价值的股票市场价格行情。当股票价格与经营业绩出现相背离的情况时,股东则往往更关注股价的涨跌。对于上市的股份公司,股票市价是企业经营状况及业绩水平的动态描述,代表了投资大众(股东)对公司价值的客观评价。而股票价格是由公司未来的收益和风险决定的,其股价的高低,不仅反映了资本和获利之间的关系,而且体现了预期每股收益的大小,取得的时间、所冒的风险以及企业股利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追求其市场价值最大化,即把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有利于避免企业在追求利润上的短期行为。
在财务管理目标向企业价值最大化转化的趋势下,证券市场逐步从弱势转向强势,表现为证券资本市场信息公开化程度加强。投资者要对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必须了解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即要以会计报表反映的企业会计信息为实施手段。因此,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便成为会计的主要任务,从而决策有用观取代受托责任观也就成了大势所趋。
三、财务管理环境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施有其存在的空间,即财务管理环境,它是对财务活动和财务管理产生影响作用的企业内外部的各种条件的总和。由于内部财务环境存在于企业内部,是企业可以从总体上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和改变的因素;而外部财务环境由于存在于企业外部,它们对企业财务行为的影响无论是有形的硬环境,还是无形的软环境,企业都难以控制和改变,更多的是适应和因势利导。因此,影响财务管理目标抉择的多是企业外部的理财环境,如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环境等。
财务管理环境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是通过财务变量实现的,财务变量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各种环境因素变化的数量方面。从时间序列角度看,财务变量是随时变化的,因此,由其组成的财务管理环境就是一个动态系统,存在着差异性,导致了财务管理目标的差异。比如,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总产值最大化目标已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管理目标所取代。而在同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实的理财环境也与财务管理目标所设定的理想理财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现实理财环境是否逼近理想理财环境便成为检验目标优劣的关键。
(一)现代市场经济与企业价值最大化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在企业股份制改革日臻成熟的今天,股东财富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企业价值,而股票价格的高低则代表了股东财富的多寡。企业股价除受管理当局的可控因素影响外,同时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的驱使下,信息技术全面介入,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创新,交易费用不断降低,金融市场的配置效率将更高,资金的流动率将更强,这都为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另外,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动,法律规范和市场规则的进一步完善,都为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提供了沃土。
(二)可持续发展观和绿色财务管理目标
随着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以效率为中心、对效率的过分强调,容易导致公平的丧失,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因此,各国纷纷采取行动,力图消除瓶颈。中国也曾在1994年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发展、人口、资源相协调的和谐发展模式是大势所趋。为此,财务管理也出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目标。
在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经济的理念下,本着可持续发展原则、利益兼顾原则,理论界提出了以绿色经济增加率最大化作为新的财务管理目标。此目标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采取最优化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及报酬的关系,考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一定时间内所创造的绿色经济增加值与综合绿色投入资本之比的最大化”。这一理论的提出,使资本成本除包括原来意义上的债务成本和所有者权益成本外,还补充了所耗资源环境成本,将原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纳入到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中,有效地防止了企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短期行为。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关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都有其历史根源和科学成分,只是考虑的角度不同而已。尤其是企业的经营规模、组织形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差异,使各企业在选择自身的财务管理目标时也存在差异,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发展趋势必然是在使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基础上,实现整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华金秋.企业财务目标新论:现实与理论的偏差.财经问题研究,2004(5).
[2]王庆成.财务管理目标的思索.会计研究,1999(10).
[3]陈彩玲.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理性选择.商业时代,2004(3).
[4]杨超,何进日.新经济下企业财务目标浅论.财会月刊,2001(8).
[5]龙静.试论可持续发展观下绿色财务管理的新目标.兰州商学院学报,2007(3).
[6]张玉英.财务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7]王化成.现代财务理论前沿专题.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关键词中职文化基础课个性差异以人为本分层教学和谐发展依据
一、分层教学问题的提出
所谓分层次教学,“分层教学”是一种在班级制授课条件下适应学生个别差异的课堂教学策略,它一方面着眼于使各层次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从而大面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全面成长。另一方面,使课堂与学生得到和谐发展。
传统的“一刀切”教学是导致学生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一刀切”的教学形式被称之为“无差别教学”。这种教学模式不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性、个性化的学习权利。而分层教学正好相反。
现在,分层教学在中小学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并取得显著的成效。中职文化基础课是否应实行分层教学?答案应是肯定的。现在中职招生是免试入学,生源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象我校这样知名度不高,比较薄弱的学校的生源,其文化层次更是参差不齐,比如我校对2007级10个班进行的英语的摸底测试及格率仅为10%,最高分为72分,最低分仅为5分,英文的26个字母多数学生都写不完整。象这样的文化层次,如果按照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一刀切”,不但文化基础课的教学质量上不去,也会给今后的专业课教学带来难度。遇到这种情况学生就会睡觉或者捣乱,给课堂的秩序带来破坏,更有甚者还会“吓跑”学生,产生新的流失率。但我们相信,学生不管怎么样的差别,都可以分而育之。而分而育之的渠道之一就是实施分层教学,这是实施分层教学的客观依据。根据这种情况,我校从2007级新生的文化基础课中实施分层教学。
实施分层教学除有其客观依据外,也有其政策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示范性专业基本条件的通知》(桂教职成[2007]78号)的规定“文化基础课课程教学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文化基础知识程度和劳动就业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实施分层教学和个性化教学。”笔者认为,不仅仅只有广西有这样的规定,其他省市、自治区都会有这样的规定。
二、分层教学的原则
(一)全体性原则。传统的应试教育中,教育不是以素质培养为目的而是以考试为目的,教师关心和关注的对象是少数学生,通过考试源源不断地淘汰差生,最后是向社会输送大批“失败者”或者是“高分低能的人才”。而分层教学正好相反,它关心和关注的是全体,针对每个学生的差异,为每个学生发展提供平等机会,不排挤、歧视后进生。通过不同层次的教学活动,促进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促使每一个人都获得成功。
(二)动态性原则。心理学和哲学表明,人们成长过程既有相对的阶段性和稳定性,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显然,对学生的分层也是一个相对运动的动态过程,切不可固定化。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反馈信息,区别不同对象、不同时期及时灵活地调控学生的分层标准、各层人数的多寡、课堂教学的结构、作业和考查的尺度、辅导与评价方法,使学生潜在水平转化成新的现有水平,使每个学生随时处于一个充满活力的积极进取的发展变化过程,达到最优化发展。
(三)主体性原则。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教学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因此在教学中所形成的“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就是其本义。学生的发展受到阻碍。而分层教学的主体应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生的学习过程,应当是主动获取、主动发展的过程,而不是被动灌输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把被动的接受的“要我学”转化为主动进取的“我要学”。教师的作用只是引导者、指路人。
三、分层教学的目标
(一)发展层A。发展A层学生的学习品质,学习特长,培养并提高他们的知识综合能力、应用能力、实验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提高层B。提高B层学生,使他们牢固掌握课程标准、教材所规定的知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学习品质,努力争取成为A层学生。
(三)帮助层C。帮助C层学生,加强思想教育、心理教育,严格要求,热情关怀,转变他们的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使他们掌握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学习质量,稳步发展成为B层学生。
四、分层教学的做法
(一)分层建组。把学生分层建组是实施分层教学的基础。教师通过对全班学生平时的学习能力、学习积极性、学习习惯及学习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学生自报和教师考查相结合的办法,把学生按好、中、差分为A、B、C三层,所占的比例由科任教师掌握并随着学生成绩的全面提高而不断变化分层建组的构成,合理升降。此外,课任教师还应建立学生在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心理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的个人档案,使分层次教学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分层备课。分层备课是实施分层教学的前提。备课要在透彻理解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基础上,结合班级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分层教学目标。当然,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应有不同的要求,对相同内容的层次要求也应随知识、能力的增长而逐步提高。在分层教学目标确定后,应制定分层教学方法,筛选不同的训练内容,设置分层练习、作业,设计反馈检测题。其中要特别关注如何解决C层学生的学习困难和A类学生潜能的发展。
(三)分层授课。分层授课是实施分层次教学的中心环节。教师要到根据学生的实际和教材内容,精心分层设疑,通过分层提问、讨论、答疑等形式使各层学生学懂本节课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保证分层教学目标的落实。(四)分层辅导。分层辅导是实施分层教学的关键。因课堂教学时间的有限性,课堂上只能解决大部分学生的问题,两头学生依然会出现“吃不饱”和“吃不了”等现象,故教师应加强分层辅导。鉴于测试的具体情况,如一味强调统一起点,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的教学模块已不再适应这些学生发展的需要。如我校在2007级学生的英语教学中对分层辅导是这样操作的。首先,在确定了层次之后,我们根据学生英语基础的差别,在A、B、C三个分层次进行基础知识的强化训练,每周用4节自习课进行。对基础差的层次学生,训练要求采取“低起步,补台阶,拉着走,多鼓励”的办法;对于中层次学生,我们采用“慢变化,多练习,小步走,抓反馈”的方式进行;而对于高层次的学生,则进行“小综合,多变化,主动走,促能力”的基础训练。经过近二个月的“分层”补基础实践,效果初见成效,学生的英语基础知识的及格率同测试模底相比较上升20个百分点,最低分数也由原来的5分,提高到21分。
(五)分层布置作业。分层布置作业是实施分层教学的有效途径。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质和量的作业,使各层学生得以提高和发展,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对C层,可以量少质低;对A层则可以量多质高;B层学生介于二者之间。
(六)分层测试。分层测试是衡量分层教学效果的主要依据。根据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在统一试题要求下,对不同层次学生采用不同的记分方法,试卷分基础题、提高题和综合题三部分。从而改变一张试卷,一个标准来衡量学生的现状,使各层学生都有获得成功的体验,同时也可避免优生常因得高分而产生的骄傲自满的思想。
(七)分层评价。分层评价是进行分层次教学的重要环节。分层评价的目的是要激发学生主动地学习,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评价中,对C层侧重表扬,B层侧重鼓励,A层侧重促其发展。
五、分层教学应该注意的问题
分层教学虽然有很多的优点,这一点已被实施分层教学的学校所证明,通过实施分层教学,学生都有不同的进步,学生的个性和潜力都得到了发挥和挖掘。但是,对于分层教学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应值得我们去研究。
(一)标准与对教师评价的问题。分层教学的目的是“因材施教”,要确定“材”的素质和“教”的水平。目前,我们对学生的分层主要依据新生摸底、测试的结果进行分层。但模底和测试的内容、难易的程度、评分的标准、结果等,是否科学、客观,有没有参考价值,也就是说分层的标准是否科学,还有待于探究。其次,分层要考虑学生的“出口”与“进口”的对柔性衔接,“低进高出”虽然是努力方向,但不能成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否则会挫伤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动态管理问题。动态管理是对传统教务管理的挑战,学生不是在班主任的监控之下,尽管我们要求任课教师要管教管导,即使如此,课堂的不稳定因素仍存在。这就要求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教学部门思想要统一,做好管理与协调工作。
(三)学生的心理问题。分层对学生的心理冲击表现为“自卑”、“无面子”;或者“无所谓”态度,不配合教师做好分层教学工作。可见,事先要做好学生的工作并与班主任沟通。必要时还要和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工作。
(四)工作责任心问题。分层教学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也给教学带来难度;部分教师还因为担心搞不好,最后搞得虎头蛇尾,难以收拾局面。因而有抵触情绪,不配合或者不热衷于做分层教学工作。所以笔者认为,分层教学最大的障碍之一首先是来自教师这一层,只有教师思想工作做好了,分层教学就是走出了成功的一半。
(五)教案问题。很多教师都习惯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一个教案用到底”,最多是做一些修修补补。但是分层教学对教师的教案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分层教学的要求,每次课教师都要对课堂的教学进行精心的设计,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手段,了解学生的实际需求,关心他们的进步,改革课堂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创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形成成功的激励机制,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所进步。很显然,如果再用一个教案,是不符合分层教学的要求的。
(六)对学生评价方法的问题。在不分层的情况下,教师的评价可以用百分制就可以简单地评价学生,学生的成绩的好坏、优劣都被框在统一的一个分数模式里。但是,实施分层教学之后,由于教师分别承担不同基础学生的教学任务,他们所接的班不同,达到的质量目标也应不同。如何评价也是一个值得探究问题。
六、结语
在当前教学中,可以说没有那种的教学模式是完美的,分层教学显然也不是。但作为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它带来的问题和挑战甚至比常规的教学形式还要多。可是在向课堂要素质、要效益方面,分层教学显然做出了一种大胆的、有益的、可贵的尝试,只要我们中职教育工作者认真研究分层教学,找出解决分层教学中出现的问题的对策,中职文化基础课的分层教学的就会走出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严树林.分层教学理论与实践综述.
2.徐专平,孙玲.优化教学环节,实施“分层教学”.教育研究
3.蒋立耘.高中英语分层次教学探索与实践.
4.张宇.高中数学分层教学的实践与体会.
5.杨文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分层教学的几种尝试.北京: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23)
6.付裕东.落实因材施教原则的最佳途径-分层次教学.中国教育品牌在线
7.成友.分层教学让教育回到起点.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理论基础动因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就是指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或者缺乏中高层管理人员等原因而将相关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或业务的部分或全部外包给供应商的行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作为公司管理中的一项新兴内容,正日益显示出高速的成长性和市场潜力。本文拟就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理论基础及动因进行探讨。
交易成本理论
考察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交易成本理论、资源经济理论、核心能力理论等。本文主要考察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Coase)认为,市场中存在着交易费用,其内容主要包括:记载交易中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如获取和处理市场信息的费用,这是在交易准备阶段产生的费用。为完成市场交易而进行的谈判和监督履约的费用。其中包括讨价还价、订立合约、执行合约并付诸法律规范而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未来的不确定性引致的费用,以及度量、界定和保护产权的费用。
威廉姆森(Williamson)对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将其归纳为两组:第一组因素是交易主体行为的两个基本特征,即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第二组因素是有关交易特性的三个维度。而这其中机会主义行为是非常基本的因素,它对各阶段的影响是间接的,必须通过其他因素间接产生作用。在外包的决策过程中将它直接作为分析对象几乎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有限理性是针对决策者而言的,它实际上是决策模型使用者素质的一部分。正是基于这两点原因在有关外包的研究中,很少对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进行研究,而主要研究第二组因素即有关交易特性的三个维度对交易成本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外包决策。
不确定性。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使交易双方的稳定性受到影响,进而增加履约风险。库普曼斯(Koopmans.T.C.)把这种不确定性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初级的不确定性,即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一种是次级的不确定性,即由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相互依赖程度的不对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导致“契约人”有限理性的重要原因。
交易重复出现的概率。由于机会主义和不确定性,契约总是不完全的,需要专门的治理结构来保障契约关系的稳定性和可调整性,但建立这种结构是具有费用的,这笔费用是否能够得到补偿在一定条件下取决于交易发生的频率。如果进行的交易不是经常性重复发生的,这种新增费用就很难得到补偿;反之,交易是经常重复进行的,这笔费用就容易得到补偿。一般来说,只有对高频率的交易建立保障机制才是经济上合算的。
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可以分为三类:地理区位的专用性、人力资产的专用性、物力资产的专用性。专用性是交易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因而他对交易成本的影响也是最大的。专用性程度高的产品,交易成本比较高;而且对于承包商来说,由于客户少,很难实现规模经济。专用性和不确定性高的活动应该在企业内部通过科层组织来解决(Williamson,1975),反之则应外包出去(MonteverdeandTeece,1982)由外部供应商来解决。
根据交易成本理论的观点,外包是介于市场和企业的中间组织。在给定生产要素的情况下,企业有三种选择,一是自己生产,二是从现货市场购买,三是实行外包。企业的所有者将根据交易成本和生产成本的最小值做出选择。虽然市场机制是解决资源配置的最优办法,然而市场中存在着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行为,这些因素将导致企业寻求资源的内部一体化。当完全内部一体化由于竞争的交易成本很高而受到限制时,进行外包合作就是最好的选择。组织通过外包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外包商通过享受规模经济而具备竞争优势,但节约的生产成本或多或少的要被人力资源外包的成本所抵消,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所产生的成本包括:评价供应商的成本、谈判成本、协调控制成本等(Picot,1991)。所以,根据该理论,我们认为,只有当外包所产生的成本之和小于自己生产的成本时才应当进行外包,否则就应当实行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内部化。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动因
在促使人力资源外包管理的动因方面,Greet,Youngblood和Gray认为有五项竞争因素使企业将人力资源部分或是全部外包,分别是企业精简(downsizing)、快速成长或衰退(rapidgrowthordecline)、全球化(globalization)、竞争增加(increasedcompetition)以及企业再造(restructuring),而在这些竞争因素背后的根本因素其实就是降低成本与增加人力资源的服务品质。Atkinson认为组织将人力资源外包的因素有降低营运成本、改善业务焦点、增加管理控制以及与供货商分享并发展策略。Siegel则认为将人力资源活动外包的动因是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品质、节省时间、减少对新技术的投资、将人力资源角色由服务提供者提升至策略事业伙伴(strategicbusinesspartner)。笔者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动因应从内部动因和外部动因两个视角进行分析。
(一)内部视角的分析
1.人力资源管理职能重新定位的需要。随着现代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职能已经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转变为战略性的经营规划管理,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动态发展,具有相当的前瞻性。人力资源管理需要重新定位,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再是组织经营战略的被动执行者,而是组织经营战略的决策者。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该成为企业决策层的战略伙伴,帮助企业的领导计划和实施组织的变革,比如企业再造、结构重组、规模精简、精专分工等。将人力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外包出去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繁杂的日常行政管理职责中解脱出来,真正参与到企业高层的战略规划中去,实现其战略性职能。
2.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企业不可能对企业的各个方面给予同等关注,往往有所侧重,注重寻求自身竞争优势。外包服务供应商能够帮助人力资源从业人士从日常行政管理职责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企业高层的战略规划职能上。许多企业正在寻求将人力资源等非主营业务职能诉诸外包管理,与专业的外包管理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外包管理机构为企业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确保企业突出经营重点和提高绩效,提高核心竞争力。
3.促进企业管理专业化。外包服务商的优势在于其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以及丰富的操作经验。外包能够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因为外包不仅可以使企业得到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的意见和指导,并能够运用外包服务机构的最新系统和技术。外包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企业内部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过程,有利于其管理能力的提高。
4.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型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在企业一方,外包降低甚至是取消了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行政人员、设备体系和信息平台等方面的持续性维护投资。外包通过法律确认使企业和外包服务机构之间建立起符合双方利益的风险共担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的连带责任成本。外包为企业提供了一种获取和维护最新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的途径,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技术性投资资金;在外包服务机构一方,外包服务机构因专门承接大批量的人力资源工作而形成规模经济的低成本运作格局,避免了企业因不熟练专业性业务和不了解外部人力资源市场的运行规律而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能够运用比企业内部管理还低的运营成本提供比其更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5.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外包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当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无力、不擅长或不便于满足某些要求时,将任务外包给社会上的专业服务公司和顾问人员无疑将是必然的选择。通过专业服务公司帮助企业突破逐渐老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清晰的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将员工考核记录及时归档,管理员工进出记录,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绩效,同时能够使企业更快更好地满足顾客的要求。
(二)外部视角的分析
1.竞争的加剧。企业实行外包是由于巨大的竞争压力所致。进入20世纪90年代,企业已经越来越难以靠资本或技术的先进而获得垄断的超额利润,因而压缩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已经显得日益重要。企业业务量有限,它们更迫切地渴望从压缩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取得成效。在这种情势下,企业在不断寻求自身的竞争优势过程中,往往将企业非核心因素放在企业考虑之外,而重点关注企业价值链上各环节和高附加值活动。人力资源管理同样也面临这样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成本是高昂的,为了保持公司的竞争力,企业更趋向于压缩雇员人数,实行组织结构的扁平化,保持其对市场反应的灵活性。这相应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目前我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源薄弱背景下,外包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提高效率,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将是企业管理者的理想选择。
2.国际化发展趋势的推动。在实行国际化战略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到国外设立营运机构或分公司、子公司,并招募东道国公民到其公司工作。这种跨越地理边界的国际雇员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同时,面对国际大企业的竞争,人才的竞争是关键。这对企业来说是巨大的威胁和挑战。没有丰富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创新机制,没有对人力资源的大量投资,难以与国际大企业抗衡。而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外部供应商可以帮助分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压力,更好地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求。
3.外包市场的成熟。企业选择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市场的成熟度。如果具有较好的服务供应商的外部市场,则能产生规模效应,为需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企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相应地企业也更放心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外包。我国管理咨询行业的迅速成长,其中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业务的发展成熟,为更多的企业开始实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带来了机遇。市场调研显示,2003年全球市场上捆绑式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额达120亿美元,2004年人力资源外包预计将占到整个业务过程外包的39%。虽然在国内,人力资源外包管理正处于起步阶段,但相当多的跨国公司、中国本地公司以及有关社会机构已经对其显示出浓厚的兴趣和关注度。相关的中介机构、猎头公司在我国大量涌现,将为企业提供更优质而专业的服务。
4.现代信息技术的影响。现代信息技术使得人力资源的职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于效率和竞争的原因,越来越多的现代信息技术被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之中。比如互联网的应用、企业ERP系统的实施、工作评价技术的开发应用、人才测评工具的应用、建立员工数据仓库和知识管理系统等工作,这些工作都依托先进的专业技术,需要专业人员来运行和操作。
参考文献:
1.AndrewCampbell,KathleenSommersLuchs编,严勇,祝方译.核心能力战略—以核心竞争力为基础的战略[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软土地基勘察基础设计
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电力建设迅速发展,同时由于国家“西电东送”工程的实施,苏北沿海地区新建了若干输变电工程。由于该地区地质分布有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的软土薄弱层,对工程基础设计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稍微地质勘察不详细或基础设计形式不对,都可能引起建筑物(构筑物)的过大沉降、倾斜甚至倒塌。
1工程案例及原因分析
案例一:在苏北沿海地区新建某35kV变电所,主变容量31.5MVA,变压器总重17000kg,主变基础采用长5米,宽3.8米,厚0.6米的独立基础,内配Ф12@150双层双向钢筋,基础埋深1.5米,下设100厚C10混凝土垫层。就在主变就位后的第二天发现,主变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达50mm,明显不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基础只得从新浇筑。新主变基础在独立基础下布置了八根12米石灰桩进行地基处理,主变荷载由复合地基承担。基础浇筑养护成功后主变重新就位,安装结束观测至今发现沉降很小。
案例二:同一地区,某在建220kV变电所,配电楼共二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12米Ф500(壁厚80)预制管桩,承台埋深2米,单桩设计承载力400kN。在静压桩时发现,桩达到设计标高时,压力表读数换算为桩承载力仅为300kN,而且桩最终贯入速度一直很快,这说明桩端未进入持力层,仍然处于软土薄弱层中。经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多方协同论证,反复研究,确定接桩方案,在原来12米桩基础上加接8米同型号管桩,后来做静载试验发现,20米桩能满足设计要求。
经分析研究,案例一工程主变基础沉降过大是由于地质勘察不详细引起的,勘察报告就没能详细反映该主变基础下的软土地基分布情况,由于潮汐对地下水位的影响,软土在含水量高时极易压缩变形,从而引起主变基础过大沉降;案例二工程处地基存在9米厚的软土层,由于设计上没有高度重视软土地基对桩基础承载力的影响,导致桩设计不合格。
2软土地基分布及地质特点
软土地基给工程上带来的事故、缺陷很多,要减少软土地基的危害,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软土的特性就显得非常重要。所谓软土是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饱和软弱粘性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程地质手册》称软土为“软土是指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的一种软塑到流塑状态的粘性土,如淤泥、淤泥质土以及其他高压缩性饱和粘性土、粉土等”。特征指标也做了如下表述:当天然空隙比e大于1.5时,称为淤泥;天然空隙比小于1.5而大于1.0时,称为淤泥质土。
几千年来,苏北地区由于黄河淤积和改道,大陆逐步东移,形成了以粉砂、粉土为主,中间夹以粉质粘土和淤泥质粉质粘土软土的地貌。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发现,苏北沿海地区海拔在1.5~4.5米之间,整个地面从东南向西北缓缓倾斜,软土厚度从3米至14米,地下水位受大气和潮汐影响,一般在0.5~1.5米之间。该地区地质分布土质的一些典型物理性质指标见下表。
表一:土体物理性质指标
土层
厚度(m)
天然含水量ω(%)
天然孔隙比e
压缩模量Es(MPa)
塑性指数IP(%)
液性指数IL
承载力fk(Kpa)
耕土
0.5~1
粉土
2.5
32
0.724
8.21
8.21
9.7
100
粉质粘土
1.5
33
0.928
4.34
4.34
13.8
90
淤泥质粉质粘土
3~14
40~55
0.899~1.348
2.57~4.12
9~14.5
1.22~2.49
60
粉土
4~9
27.3
0.767
6.23
11.0
0.6
140
粉土夹粉砂
未钻透
24
0.598
15.98
170
以上数据是经统计该地区几个变电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而来,从表中不难发现,作为软土层的淤泥质粉质粘土埋深不深,但对不同的场地,该土土层厚度分布不均,这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设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处理措施及设计对策
3.1细心勘察,查清场地水文地质情况。
拟建场地勘察评价很重要,如若勘测点布置过少,或只借鉴相邻建筑物的地质资料,对建筑场地没有进行认真勘察评价,提出的地质勘察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场地条件,勘察资料不准确,结论不正确、建议不合理,就会给结构设计人员造成误导。如淤泥质土、暗塘等没有被发现,会使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发生严重下陷、倾斜或开裂。
沿海地区工程现场的地质、水文勘察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了解工程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微地貌类型,地层成因类型、岩土性质、产状与分布概况,不良地质现象概况,地下水类型和分布概况,区域稳定性和历史地震背景和震情。查明海水的侵入范围、咸水(包括现代海水和古代残留海水)与淡水的分界面及其变化规律;潮汐对地下水动态的影响。只有认真研究地质资料,以数据说话,才能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基础方案。
3.2认真研究、多方论证,确定最佳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
苏北沿海地区地质是由于黄河淤积和黄海冲积而成,地貌属于淤泥质海岸,为我国淤泥质海岸分布最广、最典型的地区之一。淤泥质软土的存在对工程基础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淤泥质软土地基承载力低,压缩性大的特点,不易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地基设计要求,需进行地基处理。根据软土地基处理的原理和作用,根据多年一些输变电工程建设实践,可以采取以下简单易行、经济效益较高的软土处理方法。
(1).换土法
此方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当淤泥土层厚度在4m以内时,可采用挖除淤土层,换填砂土、灰土、粗砂、砾石、片石、卵石等办法进行地基处理,换填淤泥土层,提高软土地基强度,一般换填的厚度为30~100cm。换填土相对来说造价高,但可以节省工期。
(2).地基加固处理及桩基法
当淤土层较厚,难以大面积进行深处理时,可采用打桩的办法进行加固处理。当淤土层厚度小于5m时,宜打砂桩或石灰桩,通过吸水和排水来挤密淤土,使其孔隙比小于1,以达到一般地基要求;当淤土层厚度在5~7m时,宜打预制管桩至硬土层,设承载桩台;当淤土层厚度在7~10m时,宜打灌注桩至硬土层,设承载桩台;淤土层厚度在10m以上时,宜采用打悬浮桩的办法,挤密淤土层并靠摩擦承载。
(3).优化基础法
①扩大条基底面积,增设钢筋混凝土基础梁。可将条形基础浅埋,把基础设置在地基表层的密实土层上,从而避开淤土层,适当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梁,增大基础的刚度,提高基础的稳定性和抗变形的能力。
②采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对小型建筑物可采用扩大基础底板的方法,如设计较薄的钢筋混凝土底板。对大中型工程,可采用空箱底板,即在不增加建筑物造价的情况下,用加大底板高度、减轻底板自重的办法来适应软土地基要求。
③采用合理的桩基础。钻孔灌注桩应用十分广泛,但因属隐蔽工程,成桩后质量检查比较困难,且由于软土的特殊性质,经常会出现一些缩径、断桩、桩身孔洞和“烂桩头”等质量问题。在潮汐地区,没有采取措施来稳定孔内水位,灌注砼时桩孔易坍孔,在该地区基础设计时应少使用;预制桩的承载力由桩端承力和桩侧摩擦力组成,由于软土不易固化,降低了桩的侧摩擦力,使桩在工程使用中不安全,因此该地区基础设计时也应少使用。根据施工实例统计,沉管灌注桩基础是沿海软土地区好的基础设计形式,桩设计承载力和施工成桩质量均好控制,对于沉管桩较能保证质量的桩长范围为Φ400mm在16m以内,Φ500mm在18m以内较合适,桩距最好在4d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