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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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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合同;合同管理机制;合同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3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01

一、引言

企业合同的重要和必要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合同能够促使企业内部与外部市场联系,满足双方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外部市场竞争能力。二是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提升企业在社会上品牌和形象。完善的合同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因此,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企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分析现代商业诉讼案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企业合同纠纷,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一些企业对合同的管理认识等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这不仅危害了企业的利益,而且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比较具体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的文本不规范,文字不够严谨,容易令人产生误解和歧义,文字的内容没有合理的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有的甚至用口头合同,那么一旦引起合同纠纷,将会给企业许多潜在的危险,甚至能危害整个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中小型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权责不清;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有时造成了合同不能够正常的履行。

(3)一些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对市场的风险认识程度不够,对《合同法》的不熟悉,只是将合同的签订看成一种表明形式。

三、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

为了解决上述企业合同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提高现代企业合同管理。

1.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

企业合同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对外部市场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为企业和市场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企业合同的签订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形象问题,因此,对于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这对于现代企业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合同管理、合同归档、合同审查、合同专用章使用、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制度等制度,都是合同管理机制方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

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这是管理好合同的基础,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用专业的法律机构来负责,同时由于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因此合同管理机构应该采取统一管理和分项合作的形式,即要求企业法律机构来对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变更、纠纷行使监督和管理。同时,也需要专职合同人员负责企业财务、开发、销售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为了提高合同管理机制效率,可以实行一些措施:如岗位责任制、监督考核制、档案管理制、委托制、财务公开制等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定要做到职责分明,详细的规定每个相关部门、职位、人员的相关责任,实行奖惩制度,使员工知道有所为和不有所为,使领导干部用权能受到监督,以此最大限度地来规避合同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企业的利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益。

(2)合同信息化建立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是合同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如建立合同管理系统的预警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网上录入、审批、核算起到监控的作用,同时合同预警机制自身的加密程序能够让非合同管理人员难以知道合同机密,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的保密性。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管理的安全性,还可以大大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3)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企业内部,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合同管理人才的法律意识,这些可以通过对《招标法》、《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来改善员工的法律意识,保证全体员工都能够使用这些法律,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我们可以把企业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派到知名的公司进行培训,或者邀请国内外合同管理专家来公司进行讲座,或者从社会上引进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2.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不同的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同,其选择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会不尽相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制定相关合同管理模式。企业法律部门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具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企业和所属的各级部门、各个单位对合同的管理模式上要做到制度、机构、人员三方面做到分工合理、制度完善,这样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后等都处于可控制范围,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

(1)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的基本情况要认真地了解。具体体现在:对方的资产报表是否属实,是否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合法的经营权,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考虑到本方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经济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防止企业上当受骗,以此来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义务必须履行。这些权利和义务必须在合同上有明文的规定,合同的文字要表达清楚、准确。

(2)合同的事中管理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就是合同的事中管理。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变更,因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时,可以采取法律的武器来合法地保障自身企业的权益。因此,合同的事中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保证合同履行,需要企业的各个部门密切的配合,这样合同的管理才能有效地实施。

(3)合同的事后管理

合同一旦签订,那么企业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法律关系,任何一方,只要试图破坏这种关系,就是一种违法关系。一方只要有违约行为,对方可以就此申请赔偿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合同事后处理措施是在事前管理和事中管理中没有奏效的前提下,是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

四、小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种重要的内容。为了加强企业合同的管理,我们应从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为企业的发展保航护驾。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迁,建筑工程行业也取得了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项既重要又艰巨的任务,重要性表现在其对整个建筑业的支撑作用;艰巨性表现在除一些不可抗因素,人为可操作性因素也占很大部分,如同行内存在的各种竞争,甚至恶意扰乱建筑行业的发展等。对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关键,需严格按合约规划进行,通过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带动工程顺利开展。本文就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研究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就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进行了简明的阐述。

1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具体措施

1.1注意建筑工程在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的投资决策阶段是整个建筑工程的开端,其造价的控制将影响整个项目的造价。在本阶段影响工程成本造价的主要有两方面:(1)工程投资的预算,这是进行投资方案选择的重要依据,只有将投资估算做到位,才能决定整个项目的可行性;(2)项目的决策是否合理,合理的项目决策是决定整个工程造价合理的前提,同时对最佳投资方案的选择也有一定的影响。在进行项目决策估算时需采用灵活的投资方式,以基准年的计划资金和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作为全面统筹的标准,以此可提高预算的精确度。在确定投资估算后,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及动态性,所以需结合实际的投资情况对投资预算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投资预算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1.2重视建筑工程筹备阶段的造价控制

对于建筑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指在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资料,建设过程中所需材料价格及其他可能消耗的成本对建筑工程的设计阶段的成本进行计算。进行必要的调查,在充分满足广大业主要求的前提下展开设计,将不同的结构设计进行评选,确定最适合的结构设计类型,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工程的设计造价并保障经济效益,促进建筑设计结构的不断优化。建筑结构的设计是建立在地基设计稳定的前提下,地基的工程造价占整体建筑工程造价的20%,所以促进地基的优化可极大提高整个工程造价的优化。还应注重建筑结构上部的结构设计,该部分是整个建筑的主体部分,在具体的建筑过程中需使用大量的混凝土、梁板结构、各种不同的管道及具体的施工材料,涉及的材料规格、型号和种类繁多,对这部分进行优化设计是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的重中之重,故首先需对各部分的结构形式进行灵活的选用,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优化使用类型。其次,应尽量选择轻质建筑材料,以此可将建筑物地基的整体负荷减少,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1.3重视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的控制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的核心阶段,对该阶段进行良好的工程造价的控制,首先需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其次对施工的处理过程需要严格把关。对于影响工程造价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排除,若在施工过程中需修改合同,则需充分考虑到工程质量和造价,须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修改。在施工过程中需采购大量的施工原料和设备,须通过正规渠道买入。为保障材料设备的质量和价格合理,必要时可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以此可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漫长复杂的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极大,所以需相关的管理人员及时了解价格的动态变化,最大限度地保障计价的精确性,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

1.4重视建筑工程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的竣工阶段是整个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在此阶段须严格控制项目的竣工结算,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进行精确的审核。在竣工阶段的价格控制过程中需对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计价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还应严格审查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标,造价合理。

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方法

2.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合同管理

在促进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时,需严格按合同条款开展,做好合约规划。合约规划首先需控制工程成本,将目标成本同合同合约结合分析,对目标成本进行控制,需不同的责任人共同控制。只有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将目标转化为实际行动,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考量实际情况同合约相背,若实际情况未达到合约要求,需进行反思,如此才能不断促进合约履行能力提升。

2.2促进项目款项结算行为的规范

由于建筑工程的工程款在结算时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很多建筑工程在已竣工1,2年还未将工程款结清,所以由于工程款的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严重打击了建筑主体及建筑施工方的施工积极性,对建筑工程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须在合同条款中将建筑工程的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写清,一般而言,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且施工过程的总体费用较高,故为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不可在竣工时一并支付工程款,需分阶段进行工程款项的支付。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某项目完成后,待验收合格方将工程款及时结清。以此类推,待整个工程全部竣工之后,需将其余未结清的工程款一并结清,若未结清需承担相应的拖欠后果。

2.3不断促进合同纠纷的优化

由于工程合同并不完善,所以在施工时出现合同纠纷在所难免,解决好合同纠纷对于工程的投资方和建筑方间的纠纷而言是工程保质保量顺利实施的关键,一般合同纠纷均是由于合同的规划阶段未将一些细节性问题讲述清楚,易引发误会,导致实际的施工未达到合同的原本要求,为减少合同纠纷需在合同制订时不断完善,将每个细节考虑在内,并就敏感性问题表述清楚,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一旦发生纠纷需采用平和的方式解决,将双方的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造价控制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系统性工程,其不是简单的对于成本的控制,而是涉及具体的工程管理、工程技术、工程施工及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的工作,可以说对建筑成本的管理始终贯穿于工程建筑的全过程,所以对全过程的成本管理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须将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做好,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不断促进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实现建筑项目收益的保障。建筑工程的合同是保障工程顺利完成的关键性指导文件,需重视合同的管理,真正将合同条件落到实处,通过严格履行合同促进建筑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在签订合同时需集思广益,将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面考虑在内,反复推敲,探讨促进合同细节的完善,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参考文献

[1]赵宁.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全过程造价控制[J].江西建材,2015,(8).

[2]杨晓燕.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7(5).

[3]段贵发.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7(11).

[4]赵启柱.浅谈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6(19).

第3篇

关键词 招投标;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合同都是通过招标和投标的方式来委托和承接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在承包工程中,影响利润最大的因素就是合同,而在市场经济下,招标投标是工程各方争取获得更多利润的绝佳机会。如何充分的把握这个机会,签订一个对本方有利的合同,是所有承包商都关注的焦点。在合同签订前,参与工程建设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谈判。当双方的合理合法的合同签订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受到法律保护。此时,合同也就成了工程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决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假如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发生纠纷,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作为合同双方都必须十分重视招标投阶段的管理工作。

1.合同的形成及其任务

1.1 招投标的相关要求

建筑工程实施具有内容繁杂,工期长的特点,再加上工程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复杂性,就可能会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又多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因此,为了更好的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招标投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保证合同的签订符合相关的程序,保证各项工作、主体资格、各文件内容的合法性。2)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在互相信任,对合同有一致解释的基础上签订。从业主的角度来说,为了能够了解承包商,就必须要通过资格预审等手段,来了解承包商的资信和能力等各方面信息,同时也必须要清楚承包商为施工所作的各项安排;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合理选择承包商的报价,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了解自己所面临的合同风险、工程难度,并已作了周密的安排。3) 为了能够有效的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矛盾和不确定性,就必须要签订一份周密的、完备的、含义清晰的合同,保证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得到平衡。

1.2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工程已有了较为完备的招标投标程序,也有了标准化的文件。在招标投标阶段,业主必须要把握好阶段目标,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一定的规定,经过招标竞争争取一个经济合理的价格。2)在承包商的选择上,要选择信誉度、技术、方案都能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的承包商。3)为了保证能够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有效的对承包商进行严格控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必须要确定严格周密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业主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主要工作有:组织和领导整个招标工作;组织和安排各种会议;起草招标文件;分析、评标决定中标单位,并与它签订合同。

在招标投标阶段,承包商的主要目标如下:

(1)进可能的提出对本方有利,同时有较强竞争力的报价。投标报价是承包商对业主要约邀请的要约,其在投标截止期后,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取得承包资格和合同的关键是报价。通常来说报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1)必须是有利的。它必须要两部分,即承包商为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的全部费用支出和期望获得的利润。毕竟从承包商的角度上看,都是希望通过工程承包而获取利润的;2)应具有竞争力。因为能够通过资格预审之后,大部分参加投标竞争的承包商,都会争取承包工程的资格,而他们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通过报价进行的。因此,承包商要想能够中标,就必须在议价谈判中击败竞争对手。

(2)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对承包商来说,有利的合同,可以从几个方面定性地评价:1)合同价格较高或适中;2)合同条款比较优惠或有利;3)合同风险较小;4)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等。

2.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承包商的业务承接方式。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境地。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的招投标一般都是比较激烈的。因为在业主招标方式下,在市场上会形成工程的买方市场,此时会出现多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的情况,然而最后也只能是一家中标,其竞争程度是非常激烈的。而此时,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招标文件都是由业主起草,往往只是代表业主的意志。此时,就可能会在合同中出现各种只利于业主的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这些条件是不容更改的。

而有时候这些招标文件的规定,承包商是不能提出异议的,甚至不能提出保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在合同的签订中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承包商为了中标,不惜竞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在现代工程中,招标投标制度已经较为成熟完备,在招标文件中承包商的制约条款和招标程序都是较为严密和系统的。所有的合同条件,都是在假设承包商富有经验,能胜任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承包商必须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研究,从中全面把握自身必须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招标文件的理解自行负责。

而这报价本身已经包括了完成全部合同责任的花费。一旦出现如错报、漏报等报价问题,都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必须要对工程的环境条件有一个合理预测。而在一些合同中,业主提出较为苛刻的条件,比如让承包商承担地质条件、环境变化等风险。因此,承包商一旦投标,或签订合同后,就意味着他已自动承认了上述条件,实际上就是处在了一个具有风险的位置。

此外,因为有些工程作标期短,承包商很难进行详细的计划、研究。或者由于业主为抢工期,用初步设计资料招标,再加上合同条件苛刻,都可能大大的增加承包商的投标风险。

3.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

(1)做好投标前的准备工作。首先,承包商必须要在投标前对市场进行调查,尽可能的收集招标信息。在存在的多个可选择的招标工程中,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本企业最合适的一个。这就需要考虑工程特点、性质、规模,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条件,以及业主的资信状况、承包市场状况和竞争者状况等。

(2)要全面分析把握招标文件。当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正式开始了。通常来说,招标文件是业主对承包商的要约邀请,基本包含了全部的合同文件。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工程范围、合同条件以及各种工程技术文件,是双方商谈的基础,同时也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

因此,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承包商一定要全面分析招标文件,对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能够最准确的把握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同时也能够从中精确的估算出要完成合同中的条件所需的费用。

(3)全面的环境调查。所有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完成的。而工程实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费用,都是受到工程环境的直接影响的。同时,工程环境也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承包商必须收集、整理、保存一切可能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合同控制、索赔需要的资料。环境调查有极其广泛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

4.结语

总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招投标工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个阶段包括的内容繁杂,需要招投标管理人员根据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合同内容的分析研究,并对存在的合同风险,和防治风险的方法进行探讨,并制定出合理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陈运,乔志,陈锋,孙玉莲. 建筑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技巧的探讨[A]. 全国矿山建设学术会议论文选集(下册)[C],2003年.

第4篇

关键词:成本控制 过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国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从我国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施工合同管理在建筑业普遍得到了加强,对于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市场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政党运转,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施工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之间的关系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1、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1)工期;(2)价格;(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2、 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A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3、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三方面事项可以索赔: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第三方面是合同的变更。

4、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三、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建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从上向下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队伍,实行系统管理。作为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建立合同专门管理机构,这个机构等同于企业三总师室或工程部,是内部管理机构。各项目经理部也设立专职合同管理人员,隶属于企业合同专门管理机构。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将合同管理系统的职责、权利、分工,用内部管理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将合同管理系统分为两极,公司级和项目级。

2、制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除了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体系外,施工企业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

(1)合同的审查批准制度

(2)印章管理制度

(3)合同统计考查制度

(4)合同信息管理制度

3、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项目经理必须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

(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济师是企业主要经营决策者,掌握合同管理的有关知识是领导现代企业必备的素质。前面已经论述过合同管理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要生存,要在竞争中取胜,企业高层领导应适应客观要求。

(2)项目经理也应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现代企业管理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机构,而且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管理的知识前提下进行工程索赔。

4、做好合同签订时的管理,为履行合同打好基础。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完整,条款说尽,表联明确、严密。为此,合同谈判人员要在合法、依法、平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工程信息的调研与反馈,制定出严密、周详、可行的谈判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

5、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履约管理

(1)履约管理的依据--合同分析。

合同分析是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a、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b、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c、分解合同并落实合同责任。

(2)履约管理的方式--合同控制。

合同的控制方法有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主动控制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拟订和采取预防性措施,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中发现偏差,对偏差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控制方式。

四、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五、工程索赔的管理

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

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

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

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信息资料管理工作。对证据齐全、符合合同、计算准确的索赔要予以驳回。

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六、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

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如变更结构物台背回填料,虽然单项费用变化不大,但全部工程构造物数量很多;又如沥青混合料中天然砂改用机制砂和沥青改用改性沥青等,这些单项材料虽然差价不多,但工程量很大,单项累计费用总额就会很大。

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

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总之,随着改革开放,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建筑业不断发展,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的全民管理,它的研究将略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与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和人力的合理利用密切相关,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展,实现即定的各项目标,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参考文献:

[1]成虎,徐崇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丛建存。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3]蔡永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J].建筑经济,2006,(12):101-102

第5篇

【关键词】装饰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

1 引言

合同是指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在我国的装修工程中,委托人和装修队之间需要签订装修合同,以规定双方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合同生效,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内容严格完成自己的责任,不得有丝毫差池。而合同管理风险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它贯穿于合同从生效到结束的所有环节。合同风险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有可能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因此合同管理风险问题不容小视。本文,在了解了合同风险的重要性之后,从合同本身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找原因,并根据这些原因,针对性的给出完善合同管理方法及控制风险防范的建议。

2 合同风险的因素

合同管理风险包含在合同从生效的那一刻到终止的所有过程中,而最集中的表现在合同履行阶段。根据合同管理的性质,可以将目前存在的合同管理风险大致分为两类,分别是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从合同管理风险的起因可以将其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又根据合同管理风险导致的结果可以将其分为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就有必要了解合同管理风险存在的原因。下面具体进行分析:

2.1 外部风险因素

合同管理风险的外部因素主要指的是由于外界环境的突然变化,包括经济环境、政策和法律以及自然灾害等人为不可逆转的变化而造成的合同管理风险。外部因素是造成合同管理风险存在的客观因素。比如,经济受到国际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合同中的某些规定不得不影响合同双方或者某方的利益,这就导致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又比如,在合同生效到终止之间的某个阶段,国家法律和政策突然发生变化,这不得不导致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对合同双方或某方产生不利的影响。

2.2 风险防范与控制意识因素

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因素,是导致合同管理风险不可避免的因素,是主观影响合同管理风险存在的因素。主要包括人的对合同应有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等因素。具体来说,风险意识指的是合同双方对合同本身所隐含的风险认识不够,因此缺少相应的重视,从而导致没有及时的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顾名思义,指的是合同双方或其中某一方,对某些相关法律不了解,或者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对应到自己身上应该承担的责任不够熟悉,导致法律和责任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合同中某方利益受损,及存在合同管理风险。

2.3 合同管理制度因素

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的评审制度、成本预算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结算管理制度等,由合同管理制度导致的合同存在风险的关键影响因素。具体说来,合同评审制度因素指的是有关部门在对合同进行评审时,需要按照相关步骤进行标准化评审,如果未按照指定程序或标准等对某项合同进行评审,则容易造成合同不能正常签订或者签订后,在履行阶段存在一定风险;成本预算制度因素指的是,在签订合同前,合同中的双方或者某方在需要对该项合同成功完成进行成本估算,如果成本估算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导致双方中某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必须按照要求详细的进行成本估算;工程款支付制度因素是指合同中某方未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导致合同管理存在风险;结算管理制度因素则是合同中某方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工程完工时间拖延或者不完善等,使得合同结算工作不能顺利进行而带来的合同管理风险。

2.4 人员素质因素

人员素质因素是使得合同管理存在风险的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人员素质主要包括合同中所有参与人员的知识水平以及其办事能力等因素。众所周知,知识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类武装自己的有力武器,知识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对社会的洞察力、变化的敏锐性的提高。而人员的能力水平更是影响其办事效率和成功率的重要原因。因此人员素质因素是合同管理存在风险的重要因素。

3 合同管理风险的防范及控制方法

通过上面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的分析,根据这些风险形成的原因体现了建立一个晚上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的必要性。一般来说,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合同流程管理、合同文本管理、信用评价制度、风险预警管理、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管理等。下面就这几部分分别进行简单的介绍:

3.1 建立完善的合同流程管理制度

合同流程管理包括从合同的调研到终止存档整个过程。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流程管理制度是指要在合同流程中的每个步骤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目标任务等,确保可以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有序的实施。

3.2 改善合同文本体系

合同文本风险主要指的是由于合同中的条款不明确或者不合理造成的疏忽而导致的风险。因此,为了降低此类风险的发生,需要改善目前合同文本体系制度,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合同文本体系,明确规定合同中双方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3.3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

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可以保证合同双方在选择时对对方的考察有所依据。对那些在以往表现中信用评价较高的企业或个人作为重点考察对象,而那些信用评价较低的企业或个人则较少的考虑。

3.4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

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通过对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以此提醒合同管理人员,可以有效的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

3.5 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管理包括业主信息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清单管理。结算管理等信息管理方面,建立信息化管理,仔细核对合同中所包含的每个部分的信息,可以有效的降低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因素。

3.6 加强人才培养

由于人员素质是导致合同管理存在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人才培养便成了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人才培养是指对合同参与人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高人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

4 结束语

实施合同管理是目前装饰施工常用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但合同管理往往存在很多难以避免的风险。针对如今合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因素,并根据这些原因给出相应的降低风险的建议。

5 参考文献

第6篇

1.1间接管理风险与直接管理风险

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单位间接参与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内容中第三方、分包方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约出现变更、转移、终止等风险。直接管理风险是指建设企业直接参与合同管理,由于自身因素所导致的一系列风险,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等。

1.2外部环境风险与内部管理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指在合同管理中受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合同条件、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企业是无法避免的。内部管理风险指因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加上企业的制度不完善、员工素质低下等导致的合同变更、转移、履约等风险,从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引发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法律风险的原因

2.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合格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法当事人。而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虽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却不是合同当事人,这样自然就属于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方面,虽然是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却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样也不算是合格的合同主体,而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就很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2.2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合同的文字不够严谨和准确,就很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从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者依法合同争议,最终会引发法律风险。有效的合同应当是能够准确反映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有准确和清晰的文字表述才能够体现出来。但是,很多建设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一些人为或者客观的因素,对一些合同条款把握不够准确或者措辞含糊不清,对于一些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的也不够明确和具体,例如,在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是这样写的:“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但是却没有关于重大设计变更相关的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况随意曲解来增加款额,这个时候势必会产生合同纠纷。

2.3合同的条款不平等

建设工程合同要遵循平等性原则,工程承包本来就应当以合同为约束依据的,但是在实际的合同管理中,业主和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是僧多粥少的情况,部分业主就会仗着这个优势对承包商提出各种不平等的要求,承包商为了利益只能答应这些要求,并在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在合同中,业主占据了各种权利,而对承包商只强调其应履行的义务,对承包商享受的权利却很少提及,如果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不能够坚持自己的合理要求,在后续就会产生违约风险,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2.4合同内容不够完善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有些合同使用的是境外文本,但是由于每个国家的文字不同,国情也不一样,再加上翻译问题就会导致这些合同文本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建设工程合同,这些国家一般不愿意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款,但是自己制定出来的合同内容并不完善,如果使用这些国家的合同文本,加上翻译过程中存在一些误差,就会导致合同内容存在很多漏洞,最终造成在后续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法律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

3.1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

要确保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机构,并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让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更加专业化和正规化,并让合同管理能够覆盖企业的每一个层次和角落。在建设单位内部,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要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同时要对企业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进行检查和监督。另外,建设单位还要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对制定好的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可签订,防止合同管理人员利用合同进行一些违法活动。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有法律顾问作为核心组织,主要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并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同时要接受来自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从而杜绝法律风险。

3.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建设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涉及的方面也越来越多,合同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系统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除了要具备相应的现代化合同管理知识外,还要精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也要非常熟悉,从而才能够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为此,建设单位在招聘时一定要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合同管理人才,并要求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同时要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获得从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同时,建设单位还要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组织一些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到相关的院校进行学习深造。随着我国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进行继续教育,才能够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任何管理都离不开制度,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有效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只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让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也是确保合同管理有效落实的重要条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用章制度等,对合同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范。在建立这些制度的同时不仅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还要结合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让合同管理制度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降低或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4规范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从而不仅有助于当事人双方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利于合同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这样的合同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范要求,避免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合同,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纠纷。

3.5完善建设工程合同准则

针对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比较普遍的问题,而业主对合同变更批复严重滞后的情况,根据目前合同准则中的规定“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一条中可以看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是取得业主能够认可的支持性资料,即业主的书面变更批复,从而会给企业造成不良的营销,是不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将收入与成本在不同会计年度进行配比的原则。为此,我国建设工程合同准则应结合我国目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或完善,将变更工程收入和成本确认纳入建设工程合同准则中,对其他正常的工程部分则按工程完工百分比法对工程收入进行确认,并对执行完成合同法设定合理的执行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建设工程合同准则的适用性,使建设工程合同核算结果更加合理,减少当事人双方因合同准则不够明确而产生法律纠纷。

3.6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合同管理目标主要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规定的各项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密切的配合和衔接,从而不断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谋取利益最大化,最终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为此,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环节中,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从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4结语

由于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项目复杂、风险因素多等特点,建设工程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从而引发法律风险。为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避免出现法律风险,为企业谋求更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对策

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1.合同主体不合格。合格的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当然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另一种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不合格的合同主体。

2.合同条款不平等。工程承包本来应以合同为约束依据,而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平等性。但在工程承包实践中,业主与承包商很少有平等可言。鉴于当前的工程承包买方市场的特点,个别业主常常倚仗着僧多粥少这一有利的优势,对承包商蛮不讲理,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业主部门。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款,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力,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义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承包商如果在拟定合同条款时不坚持合理要求,则会给自己留下隐患。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有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还有些合同对承包商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合同内容不完备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使得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合同,由于这些国家过分强调独立自创,通常不愿意沿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条款,而他们自己制定的一些法规或合同条例往往很不完善,遗漏事项颇多。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常常找不到合法依据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就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建筑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管理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制订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需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有丰富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二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三是选派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学习深造,委托培养这方面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高精确度、技术性很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

4.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埋活动的顺利进行,更好地发展和繁荣建设市场。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第8篇

与传统土建工程相比,钢结构工程的制作阶段具有工厂化制造、按体系发货、按体系交验的突出特点,与加工承揽合同极为相似,但钢结构构件是定制设计加工,除特定的钢结构工程外无法用于其他工程;钢结构安装阶段具有按体系进行安装、按体系交验的特点,故而钢结构工程天生节点明晰、连续、紧凑。钢结构工程合同约定和其后的履约节点管理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丧失合同的加工节点控制优势,转为处于安装节点工期的劣势,出现合同约定不垫资而事实上垫资完成项目的情况。甚至不仅不盈利,反而因工期、构件返工等问题被扣款。还有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或者长期拖欠工程款,个别发包方索性不进行工程验收而直接使用未竣工工程。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建筑法规,即使双方有约定在先,承包方也很难直接申请法院对未验收工程进行拍卖以收回工程款。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工程评估及诉讼周期往往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诉讼结果暂且不说,仅诉讼成本加上应收款的利息,给钢结构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是巨大的,其中又有业主的刁难、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使得诉讼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因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而决定停工时,又往往由于自身项目管理的节点失控,一味委曲求全而承诺招标方的苛刻合同条件,事到临头才发现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自己不利,不敢轻易停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在分包钢结构安装工程时,也常会有分包方唆使安装队在工地闹事,迫使钢结构公司在未到节点支付时支付分包款。

上述问题常常会导致钢结构企业长期负债经营、应收款难以追回、提前不合理支付工程款等,在南方一些钢结构行业发达的地区,已经发生了由于上述问题致使钢结构企业倒闭的情况。

钢结构企业工程人员缺少合同管理知识,在工程管理上又可以直接表现为:

1、对投标报价不分析,仅仅按图纸进行预算和投标,当工程决算时追加的费用不被发包方认可,导致直接损失。

2、在合同签订时不认真进行风险预测和对策研究,只相信拉关系和所谓“君子协议”,当风险发生时无法解决。

3、在工程施工前只有技术交底,没有节点控制交底。导致项目管理人员只知道按图施工,不知道按项目节点控制施工,在工程变更和业主不按时付款时,仍然盲目苦干,对工程问题不能及时补救而造成直接损失。

4、不懂得充分利用合同进行索赔和反索赔,致使己方一再处于劣势。

5、在项目结束时对合同签订和实施不进行总结,只追求形式上的年签订合同数量和合同标的额,导致企业一再负债经营,最终被呆帐拖死。

为此,很多钢结构企业都聘请了律师,但是律师传统的合同管理方式,并不适应现代钢结构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诉讼律师的定势思维,往往表现为动辄以诉讼威胁发包方,并不能迅速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使承包方和发包方矛盾激化,难以继续合作。实际上钢结构工程时间短、定制设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只能靠工程节点控制化解,不可轻易诉讼,否则直接受损失方还是钢结构企业。其次,钢结构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法律部、商务部、工程项目管理部、财务部等共同协调完成的综合治理结果,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与各部门一般沟通很少,在没有统观全局的状态下,顾问仅对合同做是否形式上合法的审查并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第三,各部门之间对合同履行进程的配合,要求部门人员不但具有本部门专业知识,还需要掌握合同管理和工程管理知识,传统上的法律顾问不能完成对上述部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同样,土建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也不适合于钢结构工程。首先,从工期上比较: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一旦发生问题,承包方可以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与业主在工程节点上进行谈判,各部门只要各司其职一般不会出现大的纰漏。而钢结构项目速度快的特点,要求承包方必须将工程节点事先明确,一旦节点出现问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在工程中各部门之间也需要密切沟通、迅速发应,如果有个别部门对工程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在其他部门要求协调时坐视不管,往往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其次,从损失控制上比较:土建工程双方争执不下时,承包方可以把水泥、沙石、钢筋等拉走用于其他项目,因此前期直接损失较少。钢结构工程由于是定制设计,制造完成的钢构件除在本工程中使用外,一般无法在其他钢结构工程中再次利用,钢结构成品即使从工地拉走了也只能报废。所以应尽量避免与发包方关系破裂,这就需要合同风险管理者具有很高的前瞻意识和风险控制技巧。

由此可知,要达到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的最佳效果,只有引进同时具备钢结构经验和法律专业的律师,指导监督商务、工程、财务等各部门进行商务谈判、签约、履约、按时收款,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使得合同的三大目标——工期、价格、质量向着最有利于承包方的目标实现,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早在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前,现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律师即担任当时全国最早的钢结构企业——杭萧钢构的法律顾问,自1995年至今,杭萧钢构在成为钢构行业的知名企业过程中,中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杭萧钢构一直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在钢结构企业合同管理实践中,中 喆 律师逐渐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系统管理方法。北京市中喆律师事务所 成立以后,钢结构企业顾问律师们逐步将杭萧钢构、山东杭萧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的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加以总结,并随国家法规和钢结构行业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现已经将该套法律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杭萧钢构及其下属的各子公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钢结构合同管理法律解决方案主要内容为:

1、招投标管理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9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措施 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环境与技术、经济方面、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损失。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采取有效措旋,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1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分析

1.1施工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全面、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和索赔、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这些问题通常都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不平等,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极利不平衡,使承包方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资金等多方面的风险。比如索赔条款本应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在许多合同中却闭口不谈;又如误期罚款条款,几乎所有合同中都有详细规定,而且罚则极严,但提前工期奖励从不细说。

合同文字不严谨,语言叙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有效合同的订立,应当有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但有些合同签订时由于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或对承包人的义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比如有些工程承包合同中在有关追加款额的条款中写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可增加款额”这类字句。那么,何为重大设计变更则并无细则说明。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往往便会视情随意曲解。

1.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履约能力差,存在着拖欠工程款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无力支付工程款;或发包人的信誉差,不诚实,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按时到位。

1.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或付款,或者发出错误的指令。

1.4合同选择的分包商不当,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量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1.5经济方面的风险。市场价格不稳定,存在着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和设备市场价格变化大,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承包价。建筑工程的合同标的,存在着先定价后成交的价格风险。合同的标的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成,受市场经济等多种因素影响人工、材料的价格时常发生剧烈波动,固定价合同、包干价合同的签订均给承包人带来较大的风险。

1.6管理和技术方面、环境风险和工程量的变更、经济签证的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设计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使工程量增加。而发包人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承包人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上述列举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存在的主要风险,从风险表现来看,这些现象属于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因此,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防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正规化,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制度网格:一是指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委托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同时,还要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工程合同投标报价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结合起来,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始终。

2.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及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还要具备工程管理、造介管理知识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二是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和培训。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使其在岗位上成才。三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3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在工程投标阶段,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详细审查图纸,复核工程量,研究投标策略,报价准确合理,是减少风险的潜在因素。

2.4加强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工程风险。积极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其目的是通过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促使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实施有效管理的活动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订立中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以及合同纠纷管理。

第10篇

合同,古已有之,早前被称作契约。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合同。合同在现代企业经营中举足轻重,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都是围绕着合同来进行,合同管理事关企业的信誉和成败,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管理流程的方方面面,例如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保管等,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部门,例如:公司采购部门需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工程部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财务部需要按照合同进行付款等等。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根主线。

资金,是企业生存的血液。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离不开资金,资金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的始终。因此,资金也是企业管理中的一条主线。企业的经营活动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合同约定,把投入资金变成合同约定的载体,最终按照合同约定把载体再变为比投入资金更多的资金,从而实现盈利的过程,即:资金载体资金。房地产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资金管理尤为重要。房地产企业除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大费用中的日常小额支出外,其他支出大多都要签订合同,管理好合同,按照合同进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运作才可能成功。

二、财务活动中的合同管理策略

合同和资金是企业管理的两根主线,房地产企业管理抓住这两根主线就能抓住管理脉搏,管理企业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融入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1.合同管理是资金控制的前提

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较大,而大额流动资金的依据主要是合同。在资金支付前,把握合同相关条款,是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重要一步。合同付款不同于报销流程,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核,否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和损失。

2.合同是财务缴纳税金的依据

现行的印花税,是直接依据合同进行缴税的税种。根据合同的种类,印花税又细分了很多相应的税目,如: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不同的税目,税率也不一样,因此合同管理要为财务计算缴纳印花税等提供准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收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所以合同也是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依据。

3.合同是准确清算土地增值税的依据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根据据实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计算出土地增值额,进而根据相应税率计算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收入的确认要依据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成本的确认要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建筑安装等合同,费用确认要依据广告合同、委托合同等等,因此,清晰齐全的合同资料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必备条件。

4.合同是财务准确核算的依据

财务人员只有根据合同才能确认业务的性质,如收入类别的确认,购房合同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租赁合同则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再如保证金条款,一般的建筑安装合同都要求有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中规定的保证金条款是财务扣款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财务则不能强行扣留。合同中规定的收款、付款条款是财务确认收入、支付工程款项的条件,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合同的执行情况,其职能正如军事中的预警,合同管理人员是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第一预警人员,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以避免违约风险。

(二)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融合

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貌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联系密切。两者都渗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都是企业主要管理目标。虽然如此,两方面的侧重点还是不一样的。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是财务部,财务部作为企业经营成果的反映部门不仅需要对企业的经营事项进行相关的核算和监督,同时还要参与企业的预算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计划、控制和反馈。合同管理除设有法务部的企业外,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是依据各自职能,由相关部门组织订立相关合同和实施。在现代企业分工中,合同管理一般不属于财务部门的管理范畴,那么如何把合同管理融入财务管理之中呢?

1.建立资金拨付前的合同审核岗位,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

房地产企业对大多数合同管理人员一般没有授予合同审核的权利,这是欠缺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仅是一个档案管理员,还是企业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一环。由于企业合同众多,品目繁杂,涉及企业经营事项的各个方面,因此,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1)要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法规,能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核,当然,如果没有这方面人才,就应当聘请法律顾问;(2)要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对合同中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能够进行辨别,避免歧义;(3)要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合同管理要求分门别类,条理清楚,要便于保存还要便于查找;(4)要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只有具有相关的财务知识,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记录,即合同管理台账。(5)要熟练应用计算机。只有将大量合同利用微机管理,才能提高效率,实现合同管理的及时、快速、准确。对于大型的房地产公司,随着ERP等现代化办公软件的应用,已将合同管理纳入到整个管理流程中,但由于职能的原因,合同执行情况仍不能一目了然,因此,设置合同管理岗位非常必要。(6)要有时间观念。合同事项都是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超过这个时间段,汇报的数据再准确又有何用?这一点与财务是一致的,因为会计的四大假设之一便是会计分期,对时间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合同管理人员明确授权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收付款项有权拒绝签字;对其工作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合同管理人员在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的同时,要登记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即合同台账,合同台账要求每个合同一页,具有相同性质的合同归为一类,同在一个项目的归为一项,即台账设置原则是:项目按合同性质设类,如建筑合同、安装合同、土地合同、广告合同等合同账页,每个合同账页的页首通常包括合同编号、订立时间、订立人(对方)、合同期限等,表页一般包括拨款(收款)时间、金额、拨款(收款)事项,未执行合同金额等,具体参见表1。合同审核的依据即合同文本,要对合同条款准确理解,对拨款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对涉及合同的收付款项,要制作一式三联的收付款通知,一联财务,二联合同管理,三联存根,一联是财务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审核签字都在第一页,财务要作为原始凭证;二联是合同管理,是给合同管理台账做依据,该联最好能与相关合同或台账一起存放;三联是存根,是为了整本使用后,能整本存放整个收付款情况,以作备份。

3.合同管理人员记录的合同台账要每月与财务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双方要及时整改。在核对完成后,要对公司所有当月未完合同的执行情况编制合同执行报表。一般应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期间,合同执行情况(收付款情况)、违约情况等,参见表2。

合同执行情况报表要与财务相关数据相吻合,并按月及时提报给相关领导,以便于相关部门能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促进合同的按时执行。

第1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 信息化管理 管理方案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发现,企业中有的项目已经施工一段时间了,但图纸还没有完成,为了避免造成项目延期,于是在没有预算的情况下材料和人工就已经到位并进行施工,个别项目甚至在工期进行到了将近一半都无法得到完整的图纸。长此以往,会对以后的项目进行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为此企业制定了许多的制度和管理方法来控制项目成本,但是这些刚性的规章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不力。既然依靠员工自身无法推行,所以就需要一套成熟的系统的信息化工具来执行,通过电脑来规范这些过程,目的是使项目的整个过程更加透明、规范、科学,从而达到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的目的。

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多方位的行为活动,项目管理是由一条主线流程和多条支线流程所组成 的。一个项目的运作除了材料、人员的管理,还有大量的计划进度以及资料、表单。这些工作虽然不需要太多的技术,却也同样地繁琐和重要。对这些工作应该设置相应的工作模块,提供详实的数据资料和各类表单。将原来的大量文字材料和表格整合为一个个简单明了的模块。从项目管理系统开发的目的以及项目管理的概念来看,我们开发项目管理系统的重点应是创造一个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规范人员行为的管理软件。其解决方案是以预算为管理基础,先确定项目管理人员权限与工作,明确每个项目人员的工作责任和权限,然后由各个施工员完成自己的分部预算构成主预算,以主预算为项目开始以及系统运行的基础,通过系统限定强制预算(软件设定每个项目在进行初始必须有预算,否则无法进行)的必要性,有效保障项目的成本不会超出预算。虽然在发生预算需要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各种签证单来修正,但是严格的条件限定和数据交换也可以清楚地记载每一笔发生的成本变动,并通过名为“成本管理”的模块迅速查询分析。

在主预算完成后,预算之后的每一笔进料领料都直接与主预算进行数据交换,材料的每次入库和使用都有明确的记录和附加信息,任何时候项目的材料和人工成本都一目了然。严格限定了领料工作和预算以及领料计划之间的关系,让预算外的领料不能通过,从管理的角度堵住了超支领料的漏洞,有效防止由于管理粗放而造成的浪费。

当然,项目实施过程中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而造成计划不断变更。从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及从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应该增加施工任务更改单这样一个组件。在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权责后,可以对预算的内容和使用量进行更改,确保现场情况变动后的领料或人工调用能够顺利完成并将此件发生的信息记录下来。虽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小部件,但却使整个系统以预算为基础的设计思想变得更为灵活而非死板。 项目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权限与身份认证统一的登录方式,规范了人员的工作,明确了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可以将完整的项目管理过程分解为若干的部分并对应相应的模块,通过管理员的分配为这些工作模块设置确定的工作负责人。

从项目现场掌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在材料领用方面的管理都有很多不足之处。多数是由于预算不明确,领料往往缺乏控制,为了保持工程进度,只要来领就给料,在项目竣工时往往会发现支出很多不必要的材料费用,领料计划成为了一张过后再补的统计证明。而项目施工员本身也经常因为工作忙碌或其他各种原因搁置这一工作,甚至有的材料是施工班组做好领料单交给施工员签字。从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显然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施工员在领料的同时不可能清楚地记得各次累计的领料量,只有在登帐的时候才能发现,所以,施工员每次在使用的时候也不会特别注意节约材料,反正每次领料都没有问题,就无所谓什么领料计划和合理使用材料了。同时由于材料员在项目中不可能时时做出准确的材料出入库的汇总帐目,项目经理也比较难以在发生问题后解决。

使用项目管理系统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化收发料,在每次收料和发料的同时都记录数据并实时汇总,在使用材料的范围,也作出了以下严格的控制。 首先,必须是材料预算中有的,如果没有可以通过“基础信息维护”部分建立相应的材料类别关系对材料分类。然后根据甲乙双方供料的不同分配到甲供材料入库验收和乙供材料验收入库。

其次,在实际使用中,甲乙分别填写各自的领料单领料,而在这一操作的同时,库存材料的数量也会相应地变化。由于这一切都是在系统中完成的,而且数据间有着绝对的对应关系,任何超出预算的领料除非专门的审核否则不能进行,这就对领料数量的上限有了约束。加上月需求计划的限制,从而相对严格地控制了施工用料的精确数量。

再次,对于项目部材料管理人员权限主要是由项目部的材料员负责,施工员可以根据工程要求开领料单至材料员处领料,在系统中所有的权限都是由项目系统管理员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在整个材料处理过程中,系统记录下每次领料数量和使用量,只要项目经理浏览一下汇总数据,就可以知道 是工程的哪个分部分项出了问题并迅速解决,同时材料员也可以在材料存量,使用数等方面更加直观地了解情况,遇到各种问题可以很容易地找到问题原因,提醒项目经理。对于施工员,就要求他们在工作中,事先都要有周密的安排,不能没有计划地工作,提升工作质量,不然同样的工作有的需要的材料不同,就可以在工作中找出需要提高的地方,这对于施工员的成长至关重要。项目管理系统就是要不断帮助施工员解决问题,是一个发现问题、寻找原因、修正错误的循环往复的过程。施工任务书:施工任务书是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施工计划和完成情况的主要记录资料。在生成施工任务书前,我们必须有完成的分包合同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分包申请表、班组信息登记表。与通过手工填写施工任务书不同,施工员只须选择相应的分部分项、班组信息、单位工程等。通过交换数据项目管理系统由预算和计划自动生成施工任务书。这样就避免了因数据不清或遗漏疏忽造成的错误,也防止了施工完成后再补填施工任务书的情况出现。

施工任务书生成后可以保存及打印以备所需,在实际施工完成后,再次打开相关的施工任务书,将实际施工量填入并提交,其中的数据就会自动地与预算和材料库存等内容进行数据交换,清楚地记载下施工工程进行的实际情况。

结语:在我国社会经济多元化的大环境之下,我国的商业竞争也愈演愈烈,然而,每个企业想在如此残酷的竞争中胜出必须制定好竞争策略。当把每一个项目都信息化之时,也给企业增加了不少胜算

参考文献:

[1] 王孟钧,张少锦,杨增辉,曾磊. 基于精细化管理的建设项目格式化管理研究[J]. 中国工程咨询. 2008(09)

[2] 何继善,王孟钧. 工程与工程管理的哲学思考[J]. 中国工程科学. 2008(03)

[3] 刘轶,王孟钧,王青娥. 工程项目执行控制体系下的合作激励分析[J]. 公路. 2007(11)

第12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会计核算 会计准则适用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010]25号,下简称25号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完善会计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暂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近年来关于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理论研究也有不少,而在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及用能单位、或合作方式不同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其会计处理也是方法各异。在此笔者想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由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培训、维护甚至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投资成本及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用能单位在零投资、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节能效益,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支付节能改造项目成本,合同期满后可免费获得该节能设备;

2.能源服务公司先垫付资金为用户进行节能改造,因此承担了资金使用成本和投资回收的风险,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投资的收益往往比节能设备即时卖断方式的利润空间要大。

3.节能设备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在合同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能源服务公司,使用权属于用能单位。合同期满,节能设备一般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准则适用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依赖于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因此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的关键是节能设备的核算,而会计核算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适用。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根据不同的合同条件,对节能设备的会计核算主要有以下观点或方法:

1.适用存货准则

节能设备生产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向用能单位提供自产的节能设备及节能服务,并分享节能效益,这种情况下,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其实质类似于分期收款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

2.适用租赁准则

认为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准则的理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解释:确定一项协议是否属于或包括租赁业务,应重点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履行该协议是否依赖某特定资产,二是协议是否转移了资产的使用权。合同能源管理中,节能改造需依赖特定的节能设备进行,在合同期内节能设备由用能单位使用和管理。可见,合同能源管理符合会计准则关于租赁的规定。虽然。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条款表现为效益分成而不是租金的收付,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亦提到:某些情况下企业签署的协议所包含的交易虽然未采取租赁的法律形式,但该交易就经济实质而言属于租赁业务。因此,合同能源管理适用租赁会计准则。

由于租赁又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应归类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也有不同观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为经营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按照前述分析,合同能源管理至少具备了融资租赁的第1、2、5项特点,应视为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形式。

另有观点则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收益并不能确定,且在合同期内节能效益由双方共享,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全部转移给用能单位,再者合同期通常远短于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因此,建议按经营租赁核算。

3.采用BOT处理

BOT(buiI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可采用BOT处理的理由是:该项业务有着明显的建造一经营一转移这一过程,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进行处理。

4.作为长期摊销的费用处理

又有观点认为由于未来的节能收益不能准确确定,每期的节能收益都不相同,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则按合同期平均计提的折旧与每期的节能收益不配比,因此可考虑把节能设备投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合同期限内按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尤其是在25号文未前,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不明确,如果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考虑到加速折旧及合同期满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的涉税问题,在实务中不少能源服务公司采用此种处理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

前述的几种会计准则适用,就形式特征而言。似乎适用租赁准则的理论依据比较充分,在理论研究领域倾向于适用租赁特别是融资租赁准则的观点也比较多。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接触到的能源服务公司,特别是非上市的小型能源服务公司却绝大部分将节能设备投资作为待摊销的费用处理,在合同期内进行摊销;个别上市的、或纳入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的、或规模较大的能源服务公司则把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直线法以合同期为限计提折旧;销售自产节能产品同时提供节能改造服务的生产型能源服务公司则将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按融资租赁或BOT处理的极少,甚至可以说是零个案。

因此。笔者认为,在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前提下,结合我国能源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本着简化核算和便于操作的原则,可根据不同情况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进行以下会计核算处理:

1.节能设备作为特殊的固定资产核算

节能设备作为能源服务公司一类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既不作融资租赁处理,也不完全等同于经营租赁。因为,合同能源管理下未来的节能效益只是一个理论上的预期值,每期的实际收益一般不能在合同明确,也不会规定一个利率。但在融资租赁的会计

核算中。需要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和最低租赁收、付款额,从而计算资产及融资费用或融资收益的入账价值;再者,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给用能单位,所以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不主张采用融资租赁的处理;而如果作为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应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并预计净残值,按税法规定生产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是+年,为了使会计与税法处理趋同。企业往往按税法的规定制定折旧年限,并预留残值。但合同能源管理下,合同期一般都远短于上述规定的折旧年限,目前实际工作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期多为五年左右。因此,笔者认为节能设备可按合同期为折旧年限进行平均摊销。又因合同期满时节能设备一般会无偿赠送给用能单位,对于能源服务公司而言预计残值的意义不大,建议残值预计为零。相应地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比例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效益分成建议作为费用列支,不再区分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的支出。合同期满用能单位接受无偿移交的节能设备时,将其作为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入账。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与25号文的精神也是一致的,据25号文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会计上按捐赠处理,税务上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处理,并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半”;对于用能单位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如果用能单位是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该支出作为能源费用或相关支出列支,如果是企业,其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核算,不能合理区分或单独计量的,作为费用列支。

至于现阶段实际工作中,很多能源服务公司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或直接在“在建工程”进行核算,一定程度上是考虑了节能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时计提折旧以及合同期满设备转交用能单位时的涉税问题,随着25号文的公布及具体实施办法的陆续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得以明确,节能设备如按前述作为特殊的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其实质与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无太大差别。

2.采用BOT处理

对一些政府招标的公共基础设施节能改造项目,也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采用BOT处理,但这种情况下能源服务公司可能要确认一项金融资产一能源服务公司可以无条件地从合同授予方收取的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者确认一项无形资产一合同授予方授予能源服务公司的特许经营权力,即用基础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向其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力。如果由能源服务公司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则要由合同授予方确认固定资产。如前述在合同期内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并未完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笔者认为采用BOT的处理不如按能源服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核算恰当。

3.节能设备作为存货核算

能源服务公司用自产节能产品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属于正常的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设备部分按产品销售处理则可,在此不赘述。

4.后续服务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能源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为用能单位提供的设备维护、技术咨询等后续服务支出,直接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按照“十二五”规划,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任务是难巨的,但同时节能的潜力也是巨大的,节能产业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的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本着创新和扶持的原则完善、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制度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切实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有着更大的现实意义。而对这些问题进行一点思考,亦是笔者拟写本文的初衷。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2月15日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人民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

[3]《完善会计核算方法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作者:尹桂凤宋佳璐《经济视角》2007年第10期

第13篇

关键词:统计信息;企业管理;作用

一、统计工作的含义

利用统计信息, 不仅可以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定性分析, 而且可以对不同事物进行有联系的综合性分析, 既可横向对比, 也可总结历史预测未来。其作用如下:

( 一) 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上的现状, 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从现状看, 它可以反映企业目前的各种社会与自然属性, 反映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和负债等各方面情况; 从动态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 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科技开发、经营销售和财务盈亏等方面的情况; 还可预测未来趋势。

( 二) 从规模上, 它可以反映企业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生产规模、营销规模和盈亏规模等。从结构上, 它可以反映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和质量结构等。在速度方面, 可以反映生产产值、产量的发展和增长情况; 反映劳务、服务投入的发展与增长情况。在效益与效率方面, 以人、财、物、时间诸方面的投入与生产和劳务方面的产出成果进行比较。

( 三) 在数量方面, 包括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等凡是可以量化的方方面面; 在质量方面, 则主要是反映企业的产品质量、维修质量、设施质量和服务质量。既可以反映本企业的情况, 又可以反映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方方面面。

二、统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 一) 客观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与结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由人、财、物、产、供、销各个方面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运动组成的, 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整体。为了达到有效管理, 就必须全面、深入、系统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 使企业领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和结果有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认识, 以便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作出客观评价, 肯定成绩, 找出差距, 总结经验, 从而进一步改进管理, 提高效益。企业的管理是不断决策、不断执行的过程。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正确与否, 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是否可行, 都要经过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进行广泛地调查和缜密地综合分析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而要做到这一点, 必须对企业的内部情况和外部条件一清二楚。企业统计正是取得这些基础资料的主要来源,统计部门掌握着大量、系统的资料,无论是生产方面的资料, 供应、销售方面的资料, 还是职工情况方面的资料, 企业财力、资金方面的资料, 物质保证方面的资料都很齐全、系统, 并且相互并联, 组成了科学严谨的统计指标体系。通过这一指标体系可以反映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状况和结果, 让企业各层次的管理者和决策者都清楚直观地掌握企业目前的状况, 做到“心中有数”。所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有效地利用统计信息、运用统计方法为企业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进而使企业科学决策,有效管理,提高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企业统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 二) 评价和监测企业对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与利用效率。现代企业的生产要素包括: 资本、劳动力、设备、技术和信息等。企业要正常运转, 必须根据企业经营目标进行统筹安排和全面调度, 使各要素间能够均衡配置利用, 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通过统计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和结果的反映,进一步分析、评价企业对生产要素的组织管理和利用情况; 检查、监督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对国家方针政策、内部规章制度的遵守执行情况; 比先进找差距, 挖掘企业内部潜力, 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最终达到发展生产、实现经营目标。

( 三) 预测企业经济发展动态趋势, 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实施经营战略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部分, 处于核心地位, 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 从总体上看, 包括战略思想的形成、战略环境的分析、战略方案的决策和战略的实施与调整四个过程。其中, 对战略环境进行认真的考察、分析、研究和预测是企业制定战略的依据。统计作为贯穿整个企业战略环境的信息系统, 无论是宏观环境、行业环境还是企业自身实力, 都拥有独特的信息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和开发这些统计信息资源, 可以将企业产品和市场领域、成长方向、竞争优势和协同效应等经营战略要素在企业内形成一种合力, 确定并形成企业的共同经营主线、模式和目标。

三、如何发挥统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 一) 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培养高效的统计专业人才。统计作为一门科学, 在长期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探索中已经形成了一套严谨的统计原理、统计制度和统计法规体系。要求统计从业人员不仅要不断加强统计理论学习, 要精通统计与会计专业核算知识与方法, 学习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相关理论、本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组织管理模式以及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 而且要关注和了解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动向, 时刻把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主动性与本职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同时, 企业要关心和重视统计工作, 加强统计从业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考评, 在企业内部营造一种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氛围。

( 二) 健全企业内部统计规章制度, 构建科学完整的企业统计信息指标体系。企业必须建立科学的统计工作制度,一是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二是统计台帐管理制度,三是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四是统计数字管理制度,五是统计资料管理制度,六是统计工作考评制度,七是统计法规检查制度。企业内部统计按专业分类一般有: 生产统计、销售统计、财务状况统计、科技活动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物资统计、能源统计和劳动情况统计等, 他们各自承担本专业的统计任务, 向企业内外提供专业统计。企业内部在建立健全统计规章制度、明确各专业统计职责的同时, 应强化综合统计的专业指导、协调、监督、考评等统计综合管理职责。不能以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类报表为唯一的工作标准, 而是要全方位地体现统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工作职能与职责。企业统计还必须立足于企业管理的需要, 加强内部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统计的内容应在兼顾上级和国家统计部门搜集资料的要求上, 补充设计对本企业管理有用的指标, 不断充实和完善企业统计信息指标体系。

( 三) 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价, 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准确的数据是统计的生命。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统计分析的科学性和决策的正确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统计数据来源多样化的情况下, 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价更为重要。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价, 是对调查、整理完毕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评估, 以便了解它的误差大小, 便于正确使用, 并在必要时进行再调整。企业统计部门在掌握各类数据的来龙去脉、把有关情况搞清楚的同时, 还应建立日常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价制度, 利用现场抽样评价、内部一致性和外部一致性评价、逻辑关系评价、应用结果评价等方法, 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树立统计数据的权威性。

( 四) 加强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统计中的应用, 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进入21 世纪, 随着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广泛应用, 企业进入了一个新经济时代, 企业经营国际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企业信息化已成为构建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成为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力量。统计信息作为企业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充分融入到企业整体信息化建设中。借助现代计算机与网络技术, 搭建连接企业内外的统计信息平台, 提高企业收集、传递、处理和利用统计信息的能力, 为企业各级领导进行科学管理与科学决策提供充分、可靠的依据。

(五)加强全方位的统计工作,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14篇

关键词:居民智能用电;管理方法;管理系统

1 概述

智能用电是坚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智能用电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电网的能源使用效率、经济运行和有序用电,对电网建设、节能环保、电能质量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构建便捷的居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方案实现了面向电力用户的电能信息智能化采集与监控,结合储能设备的接入管理、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管理,并与营销业务系统各业务模块紧密集成,为电力生产管理、营销业务应用以及智能电网建设提供了双向互动的基础技术平台。

2 背景技术及意义

第一,为电力营销提供信息化的技术支持手段和依据。能够及时根据要求自动采集各电压等级用电现场电能量计量数据,包括电能示值、分时电量、日月冻结电量、需量等应营销收费服务所需电能量信息。能够监测现场用电计量情况,包括计量装置故障、计量回路异常、表计异常等,为用电监察远程自动化服务提供数据依据。

第二,为供电企业经济运行、经济管理提供可靠数据依据和支持。能够根据需要监测现场用电运行信息,包括电压、电流、有功无功功率曲线等信息,为供电质量分析及负荷管理提供可靠技术支持。能够根据采集到的分时电能量进行所属电网全面的线损统计分析,并和理论线损进行对比分析,为降低管理线损提供依据。

第三,为强化需求侧管理、节约能源提供技术支持。能够提供客户远程现场服务,根据负荷平衡情况开展科学用电、有序用电、分时计费等,使得整个电力系统响应自动化、电能的使用高效化、负荷曲线灵活化,并保证电能质量,最终在满足供电的基础上节约能源。

3 具体实施方式介绍

3.1 对居民用电情况进行智能化采集

根据不同业务对采集数据的需求,实现用电信息“全覆盖、全采集”,采集数据完整、正确。对居民用电情况进行智能化采集包括居民用户用电数据采集,其中,居民用户用电数据采集包括:电量、电压、电流、有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需量、频率、开关状态等;在居民入户处安装智能电能表,智能电能表根据交流采样和功率积分的结果,产生这些数据量,并转变成电力载波信号,将载波信号经过电力线传输到采集终端;采集终端收集到载波信号后,进行分析和存储,并将数据转变为RS485信号,通过RS485总线将信号传输到集中器;集中器同时对多个采集终端的信号进行收集、分析和存储,并根据主站服务器的指令,将数据转变为GPRS或CDMA信号,通过无线方式发送到主站服务器。居民、物业管理、供电局人员等,经过授权后,可通过互联网查看上述数据。

对居民用电情况进行智能化采集还包括居民用电设备数据采集,居民用电设备数据采集包括:电量、电压、电流、有无功功率、功率因数、开关状态、档位、运行工况、谐波、频率等。

3.2 有序用电管理

系统可根据历史用电记录和当前情况,自动编制及自动优化有序用电方案;通过网络自动下达用电指标和用电方案;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控制,全面支持有序用电;对有序用电的措施,系统进行自动通知和执行,对异常用电情况自动反馈;系统可对有序用电的效果自动进行统计评价,确保有序用电措施迅速执行到位,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主站服务器在数据库中记录各居民的用电性质、重要程度、用电高峰时段信息,主站服务器根据记录的用电性质、重要程度和用电高峰期时段生成有序用电方案,主站服务器将有序用电方案通过GPRS或CDMA无线网络下发到采集终端中,采集终端根据接收到的有序用电方案对智能电能表进行执行,对部分地区、部分用户进行轮流停电、限制用电量,减少停电、限电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主站服务器将有序用电方案编制成手机短信格式,主站服务器通过短信平台将有序用电方案发送给相关的居民,以便用户提前做好停电、限电的准备。

3.3 在线电费核算

采集终端自动采集智能电能表电量,采集终端通过RS485接口将采集终端的电量数据传输到集中器中,集中器通过GPRS或CDMA无线网络上送到主站服务器中,主站服务器的智能化采集模块将每个用户的电量存储在数据库中;同时,主站服务器的电费核算模块利用webservice接口,访问用电营销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得到本地区的实时电价;主站服务器利用每个用户的用电量和单位电价,计算出该用户的电费,并存储到数据库中。数据库的电费数据接入互联网,用户可利用电脑或手机接入互联网,验证用户名和密码后可实时查看自己的电费情况。

3.4 直接为居民用户供电的配电网进行线损分析

主站服务器根据电能量数据,计算每个配电网的线损。主站服务器将一个居民小区作为一个配电网,进行独立的线损分析。居民小区的入口处安装的总智能电能表的电量,作为配电网的总供电量;该小区内所有居民的智能电能表的电量之和,为售电量;供电量和售电量之差,是线路上损失的电量,即线损。采集终端自动采集总智能电能表和各居民用户智能电能表的电量,采集终端通过RS485接口将采集终端的电量数据传输到集中器中,集中器通过GPRS或CDMA无线网络上送到主站服务器中,主站服务器计算出总供电量和售电量的差值即为配电网的线损,根据小区的电力容量、抄表人员、设备使用年限、住户数量等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统计和排序,并对每个类别统计平均线损。如果某小区的线损和平均值比较差别较大,主站服务器即将它视作线损异常,主站服务器生成清单供工作人员查询,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发现线损异常现象,查找线损原因。

3.5 对储能元件的接入和充放电进行管理

储能元件又称储能装置,是能够将电能转换成其他能源,并在需要时重新将其他能源转换成电能的设置。常见的储能装置有电池、电容等。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精确控制储能装置的充电和放电,也可精确计量装置的充电量和放电量。

4 结束语

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对居民用电地区分散、管理薄弱的问题,同时解决现有技术对各类储能设备接入、电动汽车充换电的管理功能较少的问题。对每个现场控制点,在通过互联网发送基础数据前,先对基础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将基础数据信息进行重新组织,过滤掉冗余的基础数据信息,从而充分利用有限的网络资源,避免网络阻塞,同时充分减少通讯费用,节约成本。适应国内所有的网、省、地市和县级电力公司。居民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的运营成本极大的降低,使系统真正具有实用性,提高各级电力公司的管理自动化水平,促进供电、配电、用电各方的有序发展,提高电力公司的社会形象。

参考文献

[1]相银初.一种居民智能用电管理方法和管理系统[P].广东:

CN102509162A,2012-06-20.

第15篇

1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首先,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的订立方式及传输中的法律风险。在现代通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广泛应用,传真、电子邮件、MSN等新兴通讯方式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不但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商务洽谈、信息传递中,而且还应用在订立合约的过程中,对于我们项目合同的管理来讲,意识到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使用传真订立合同使交易更加简便快捷,但是在享受传真等数据电文方式带来的快捷便利之时,其中存在着的商业和法律风险,是我们必须要重视和面对的重要问题之一。

其次,通过对我国项目合同管理的认识,加强法律认识。我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合同当事人用语言来体现合同内容的形式,包括面谈、电话接洽、录音表述等。虽然口头形式合同简便易行,但无文字为据,一旦发生争议难于举证,不易分清各方的责任,一般只适用于能够即时进行的交易。通常,重大交易一般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另外,根据《合同法》和《电子签名法》的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种类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中的数据电文是指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其应当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所以说,针对合同金额较大或者履行期较长的单笔合同,应尽量避免采用传真件形式缔约,避免合同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如果需要采用传真方式缔约的,应当立即要求对方以信函补寄合同正本或者双方及时另行签订合同书。虽然,目前以传真方式缔结合同业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工程项目中订立合同较为常用的一种方式。但是,作为数据电文之一的合同传真件属于书面合同,作为传真文件使用的纸张存在着不能够长期保存的问题,并且经过一段时间容易褪色或者传真机老旧等问题,会造成字迹模糊不清,这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我们要清晰的认识到这类问题。

另外,在进行项目合同管理时,避免出现“合同倒签”,引起的法律风险。“合同倒签”是在合同履行前没有通过书面形式对合同双方进行划分,导致在后期合同责任追究缺乏有力的证据。

综上,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是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意传真订立合同及“合同倒签”的问题,使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面能相互协调,帮助合同双方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2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防范措施

第一,签订完善的项目合同。项目合同应该依法签订合同。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愈来愈被当事人所重视。第二,在订立合同时要积极掌握市场的价格动态,使报价准确合理,避免为了争取中标,不顾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一味压低标价,造成亏损。第三,规划好签订合同的可行性。项目合同管理的相关者在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对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进行分析探索,对于承担风险过多、有失公平的合同不能签订。对于合同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考查,同时,我们在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与此同时,我们进行项目合同管理中要注意研究合同并预测风险。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首先要对项目合同进行完整、全面、详细的研究分析,准确了解自己和对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同时预测合同的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及索赔的可能性,便于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其次,明确项目合同管理目标。在项目合同准备阶段,要根据合同要求编制计划,安排各项生产,制定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合理利用项目合同,建立配套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确保项目合同管理目标的有效实现。

总之,我们只有在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管理中,始终坚持“保障各方利益的原则”并且避免法律风险,力争依法签订并完善合同的订立,不断强化项目合同管理履行约定管理,在合同中规避风险和转移风险,做好各种防范措施,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让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我们要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及未来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适应法治时代的要求,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并且通过对项目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的有效性,坚持按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好项目合同管理的优势及主导作用。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避免及防范措施,保障合同双方的合理权益,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的管理。我们应该把对于项目合同的管理看成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因为项目合同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着我们整个项目的运作及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丁乐群.朱越.张镭.项目合同中的约束激励问题研究[J].东北电力大学学报,2006(4).

[2] 王世杰.违约风险博弈分析下的信用构筑[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4(6).

[3] 洪伟民.王卓甫.工程监理寻租行为的博弈分析与对策[J].人民黄河,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