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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招标在现如今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也是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和开放的必要环节。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对于我国的招投标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作出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维护了各个竞争主体之间的合法权益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对于我国建筑市场法制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1 工程招标的基本概念以及特点
1.1 工程招标的基本概念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下商品交易的的一种方式,通常是由商品的采购方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者像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然后招标人贴出所需采购商品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付时间等。通过一顶程序,从多个投标人中择优选择最能够满足其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并与之签订定采购合同,由中标人实现采购合同的过程。因此在政府及公共领域来推行招标投标制度,有利于节约国有资金,提高采购质量。招标投标制度在国际上应用得比较早,但是在我国起步较晚,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才逐步引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招标投标制度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先后在建设工程发包、机电设备进口、成套设备、利用国外贷款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
工程招标是工程建设项目采购中最普通、最重要的交易方式。招标投标设计工程的决策咨询、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供应等许多方面,主要指招标人对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查、评比、选择和监督实施的过程。在招标运行机制中,竞争贯穿了招标的全过程。招标人通过组织招标,选择货物、工程、服务等标的物,一次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1.2 工程招标的特点
招标与投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采购方式,目的是使采购活动尽量节约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目标。工程招标同其他采购方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2.1 采购程序规范化
目前各国的招标活动均按照一定法律程序有组织的进行,有一定的奥表机构负责实施,并有必要的技术专家参与。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由招标方编制,且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查,对招标和投标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一般不随意变更。必须依照明确的标准和方法评选中标者。
1.1.2 广泛地征求投标人
招标的目的是在尽可能惯犯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工程招标一般要求承包商具有丰富的工程经验、必要的技术条件以及足够的财务能力,能够在预定的建设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合理的工程造价完成建设任务。因此,招标人通常要在国内外指定的报纸、杂志或网络媒体上刊登招标广告,邀请所有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1.3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规范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严格按照事先拟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的一般要求是:公开招标广告;公开招标条件对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内容作详细的介绍;在投标人或其设计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开开标,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降价声明等。
1.1.4 交易双方一次性成交
招标方式不同于上平的交易,一般商品买卖过程往往要经过多次讨价还价才能成交,而招标采购要求投标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确定唯一报价。
2 国内工程招标的发展状况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探索招投标制度。从那时起我国招标招投标方式经历了:招标投标制度初步建立,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发展,制度不断完善三个阶段。
经过短短三十年的发展,工程招标已经成为我国工程领域不可或缺的一种形式,并且招投标制度在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体系乃至提高国名经济整体素质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该法对招标的范围,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的具体程序和行为规则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了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
行政监督体制初步确立。部门协同配合等到加强。国务院多个个部门建立了“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联合开展了招投标专项检查,对形成合力,防止政出多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取得了重要发展。组建成立了跨行业、跨地区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构筑起统一平台之上的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
招标投标行业群体已经形成。全国专业从事招标的机构5000多家,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招标采购的专职人员近百万人。
招投标相依显著提高。招标项目和招标数额大幅增加,节资率逐年提高。具典型调查,2001年至2006年,招标额年均增长幅度约40%,通过招投标节约的工程建设投资一般在10-15%,有的地方和行业的平均节资率达到20%左右。
3 目前我国的工程招标形式及程序
3.1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单位通过报刊等招标通告,有意投标的承包商均可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承包商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的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优点是:有较多的承包商参与竞争,业主选择余地大,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和降低工程造价。但也存在招标工作量大,组织工作复杂。招标过程所需时间较长,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物力等特点。公开招标投标方式主要适用于较大型且工艺和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3.2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向符合其工程承包资质要求,且工程质量及企业信誉都较好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邀请函,约请被邀单位参加工程施工投标。邀请招标的工程通常是有特殊要求或保密的工程。所邀请的投标企业不得少于3家。招标单位发出邀请函后,被邀请的施工单位可以不参加招标。招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被邀请单位参加投标,否则招标单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 国内工程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工程招标虽然在一些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还是存在这不少问题和缺陷,使得一些招标过程并不非常的公平。这就导致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些质量和合同的纠纷。
4.1 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4.1.1 假公开招标的问题
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随便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有的施工单位以利益分成、转包工程等好处相许,拉拢其它施工队伍前来作陪衬,以达到自已中标的目的。
4.1.2 “权力标”及“关系标”问题
少数领导变着手法插手招标工作,越权包办工程招投标;有的招标机构等中介组织行为不规范,办事讲人情、讲关系;有的评标人员素质不高,打关系分、感情分;有的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4.1.3 投标资质审查中的问题
一些施工企业在资质问题上做手脚,有的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有的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
4.1.4 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格
业主在选择投标单位时没有深入实际了解其管理水平、技术力量、机械装备及信誉等情况,标书编制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施工企业的形象,为此,有些施工企业高薪聘请经验丰富的人员编制标书,从表面上看,标书确实编得不错,实际上根本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4.1.5 业主过分注重标价,施工企业盲目报价
有的业主过分注重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尺度,有些企业就抓住这个特点,在对设计意图、工程面貌和现场情况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为了揽到工程,承诺虚假条件,低价抢标,而业主也没有实事求是地去考察投标单位能否按报价完成任务,结果导致让盲目或有意降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甚至有些中标单位还不愿意自己去做,而是分包下去自己抽拿管理费,这样层层克扣,若要保证工程质量就根本无利可图。这时,对于讲信誉的施工企业则要通过加强管理、提高工效、节省管理费用等来弥补工程承包资金的不足,然而对于有些承包企业则是以偷工减料的不当手段达到有利可图的目的。另外,过低的标底还会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投资不足,拔款不到位,建设中产生停工待料的情况,从而使一些本该紧密衔接的工程而没有及时施工,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也影响了投资效益的及时发挥。
4.1.6 招标中有些未尽事宜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招标文件中出现工程量的差错,特别是工程量增加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的项目,业主对这些增加的投入往往采取打折或回避的方法,甚至采取否定的态度,从而导致承包商在承受这笔难以兑现的工程投入时,便从其它项目中通过减少工、料、机等费用投入予以补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羊毛出在羊身上”。另外,有些承包商本可对招标中的某些未尽事宜向业主提出索赔,然而为了搞好关系却不敢索赔,使明正言顺的赔款变成了偷工减料的不当行为。
5 我国工程招标的发展趋势
随着公开招标和《招标投标法》的深入实施,建设市场必将形成政府依法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交易活动,各招标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市场运行新格局,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必将走向成熟,它是招标投标发展的必然趋势。
5.1 建立市场规则
市场规则是有关机构制定的或沿袭下来的由法律、法规、制度所规定的市场行为准则,其内容包括:
5.1.1 市场准入规则
市场的进入需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对不具备条件或采取挂靠、租借证书、制造假证书等欺诈行为的应采取清出制度,逐步完善资质和资格管理,特别应加强工程项目经理的动态管理。
5.1.2 市场竞争规则
这是保证各市场主体在平等的条件下开展竞争的行为准则,为保证平等竞争的实现,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保护公平竞争的规则。《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及与之配套的法规和规章都制定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则,并通过不断的实施将更加具体和细化。
5.1.3 市场交易规则
交易必须遵循公开(涉及保密和特殊要求的工程除外)、公平、公正的原则。
5.2 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办成“程序规范,功能齐全,手段多样,质量一流”的服务型的有形招标投标市场。除提供各种信息咨询服务外,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招标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进场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特别是要保障法律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程序规范合法。
5.3 完善招标机构
依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设立评委专家库,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应制定专业齐全、管理统一的评委专家名册,同时应充分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改变目前专家评委只进行评标的现状,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资源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
5.4 明确招标管理机构
招标管理机构是法律赋予的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的部门,应成为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机构,应将目前具体的实物性监督管理转为程序性监督,变事前、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应负责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法规的制定和检查,负责招标纠纷的协调和仲裁,负责招标机构的认定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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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长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technology, the scal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strength and quality requires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At the same tim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standard, and even violations, illegal phenomenon also more and more attracted people's attention. 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d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endering and bidding of the basic concepts, and expatiates th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the standard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招投标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工程招标制度也称为工程招标承包制,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采用招投标方式以实现工程承包的一种工程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制的建立与实行是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单纯运用行政办法分配建设任务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是保护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实际是业主的项目管理过程,是一个短期决策分析、科学合理地选定最为满意的投标人的过程。招投标工作分散在建设工程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中进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范围涵盖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既可以是全过程的招投标,也可以是阶段性的招投标;既可以是整个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也可以是某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招投标。总之,招投标贯穿于建设工程的整个管理过程中。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泄露标底
工程标底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甚至决定了招投标的最终结果,是招投标工作过程中重中之重。介于标底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某些投标单位想尽办法得知标底,而有的标底编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将标底泄露给建设单位,给建筑市场的健康运行带来不良影响。
2 明招暗定
某些建设单位意识到,那些规定必办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是不可逃避招标的,因而不敢公然违反法律法规。他们在表面上进行形式上的招投标,而在私下与既定的建设单位确定关系,并为了掩人耳目另找一些建设单位来报名作为陪标,来应付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 盲目压价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中的竞争相对激烈,这为压价造成了条件。某些建设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手段开展竞争,为了得到工程,某些施工企业也盲目降价。这种压价是片面的、盲目的,会给工程质量和招投标工作带来不良的影响。
4 阴阳合同
某些招投标单位表面上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但事后,标书中的造价、质量、工期等内容将变成一纸空文,招投标双方会在私下订立一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附加合同”,这就使得招投标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一旦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矛盾,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1 法制不健全
招投标市场快速发展, 而法制建设却相对落后, 相关制度不够完善,存在很多的漏洞和管理盲点。某些投机者为了个人利益,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扰乱了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如:某一工程,通过了正规的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签订了正规的施工合同,合同造价180万元。当工程施工时,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对原招标里的工程内容作了补充,增加了造价160万元,而补充协议中的项目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一样,但是单价明显高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单价,补充协议改变了原合同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提高了原投标商务报价的部分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而实际却采用直接委托方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招标。这样没有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
2监管不到位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过程,不能将
招投标工作孤立于建设工程其他管理工作和社会其他相关工作之外,仅仅依靠《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等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是
远远不能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的。招投标中的不法行为大多都难以发现和调查, 即使相关部门发现了异常行为,由于监督机构力度不够能力不足,也难以有力制裁。因此,目前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多是内部告发或群众举报而暴露出的。
3 程序不严密
我国招投标市场发育不健全,招投标机构的专业、权威性、公正性不足,导致招投标程序的执行不够严密。而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给了招投标方利用程序漏洞的机会,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对策
1 建立、完善有形建筑市场
建立有形建筑市场能够对消除信息不对称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形建筑市场,简而言之即建设工程交易的平台,它提供了有序、规范、公平的交易环境和方便有效的相关服务,为规范建筑市场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国已有不少地级以上城市建立起了工程交易中心,一些工程数量较多、投资规模较大的县级市,也建立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力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使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都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必将大大规范建设工程的招投标。
2 市场监督,规范建筑主体行为
政府建筑主管部门作为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要加强对建筑市场主体即建设单位(业主)、承包商、中介服务机构三方面的管理,规范建筑主体的行为。对建设单位(业主),要重点抓工程报建、资质审查,防止买空卖空,靠行骗渔利。对工程控制价的编制上面不能一味地追求压低标准,应参考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在给予施工方一定利润空间的前提下合理审查;在招标方式上,清除招标投标工作中的水分,避免出现各种违法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定标的方法,力求科学、公正、合理,特别是对企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等定性指标要研究如何定量化,避免人为因素的影响。市场监督除了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以外,建筑市场主体之间也要互相监督,以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大力培育建筑市场,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使建筑交易活动在固定场所公开、透明地进行。
3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
加大遏制不正当竞争的力度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第一,提高准入门槛,如提高对企业业绩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的要求,限制没有实力的企业中标;第二,改变投资管理体制,避免同体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现象的出现,分离投资、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将责任落实;第三,优化招投标运行模式,取消投标报名、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不集中答疑等规定,杜绝投标方互换信息;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严厉处罚招投标中有腐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约束力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约束力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第一,建立统一的市场监控体系,确保诚信信息的共享,为监督提供依据,为对建筑业违法行为的投诉提供证据;第二,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根据建设单位近几年生产经营活动的业绩,分出不同档次,进行网络公示,录入诚信档案;第三,建立资信评级制度,综合行业和企业情况,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约束力。
5 建立高素质的评标专家队伍
招标工作是一项严肃、严格的工作,影响工作质量的因素很多,人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专家队伍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到招标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知识结构合理、政治素养过硬、专业涵盖面广的专家队伍,以保证评标、定标工作的科学性,对专家队伍要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要加强队伍政治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开拓视野、调整知识结构,时刻把握时代脉搏;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总负责的工作组,下设招标小组和技术小组,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水平的教育,以免个别人收受贿赂,在评标中有失公平等。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规范;管理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建筑工程招投标涉及的基本概念有很多,具体的有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人、评标、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当事人、建筑市场及建筑市场主体、串通招标等。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得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投保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串通招标是指招标者和投标者之间或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等。
二、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决策和实施两个阶段分别由行业和地方管辖,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标准,且标准互不相认。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现状不利于多元化、多层次招投标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市场竞争功能的发挥。
其次,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承包方、中介机构。然而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市场主体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我国的招标机构也不成熟,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不能为招标单位提供评标、定标等相关的优质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本土建筑企业和外来建筑施工企业政策差距明显。注册登记难、投标难、中标难、经营难,各地方政府对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增加了各种条目的摊派费用,使本就经营困难的外地企业雪上加霜,步履维艰。
四是建筑市场监督机制不健全,市场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市场主体的行为得不到规范,很容易导致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获取不法收益不惜损害他方的利益现象发生。
五是建筑工程招投标机制不能有效运转,招投标过程的手段、程序,工作方式等都是机制的内容不能形成对主体行为的约束,不利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维持。
六是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健全,我国建筑产品的价格却是在国家先关规定的指导下形成的,根本无法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
最后是招投标方式繁琐、冗长,在我国,一个完整的投标程序包括三个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投标阶段、评标定标阶段,共有19个小项的内容。整个招标投标程序异常繁琐复杂、耗时耗力,造成资源的浪费不说,更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三、解决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的策略建议
首先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督机构,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改变现存的多部门监管的现状,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的监督、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统一的招标采购中心。
其次,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一是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管,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完整的监管制度;加强对整个招投标过程的监管力度。二是对建筑施工方行为的监管,从道德和市场两个方面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为进行约束。三是对中介组织机构行为的监管,建立和完整中介组织机构的市场准入和推出制度,形成一种优胜劣汰的市场净化机制,建立中介组织机构及其人员信誉评价制度,定期对其进行信誉评价,并予以公布,有利于中介组织机构的自律和管理。
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最大限度的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降低招投标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有利于政府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推行互联网招投标的前提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网络系统,方便发包方、承包方及中介机构在网络上进行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业务开展。
四是建立以市场竞争机制为主导的建筑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市场竞争为主导的建造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且以此为基础进行投标竞价。有利于投标企业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竞争,最终形成一个良性的建造产品价格市场机制。
五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约束机制,工程担保是建造市场约束机制的重要方面,工程担保的推行,有利于规范我国建筑行业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的完善。工程担保的模式和类别有很多种,国际上通用的是以保函形式的保证担保,我国实行的是银行出具保函进行保证担保模式。其工作的重点是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及我国国情,从更深层此的探索和完善我国担保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机制。
六是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运行机制,为了完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必须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完善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制度,组建完全独立的招标机构,加强招标机构的管理,提高其从业人员素质等。为充分发挥招标机构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中的作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是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招投标体制,加强对招投标的体制建设工作,为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规范招投标过程中各方主体行为,为招投标工作的运行提供思想指导和策略指导。
参考资料
[1]姜宏梁. 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及量化管理[D]. 重庆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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