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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我部制定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事务,特别是要做好基金的征缴、管理和支付工作。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各管理环节的岗位职责与工作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各操作环节的监控。省一级的实施办法要报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备案。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信息、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并按部的统一规划开发相关的数据库。
三、要注意做好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我部将有计划地组织各地及统筹地区经办医疗保险业务的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四、各地在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完善管理,涉及全局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反映。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登记与缴费核定
(一)受理缴费单位(或个人)填的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其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规定者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事宜。
(二)建立和调整统筹地区内缴费单位和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档案资料(缴费单位与缴费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见附件2与附件3)。
(三)根据上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以及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出情况,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计划。
(四)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真核定参保人数和缴费单位与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等项目。向用人单位发放缴费核定通知单。
(五)对于按规定应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发放《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通知单》,督促其尽快补办参保手续。
(六)按规定为在统筹地区内流动的参保人员核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对跨统筹地区流动的,除按规定核转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外,还应通知费用记录处理和待遇支付环节,对个人帐户进行结算,为其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并出具转移情况表。
(七)定期稽核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和财务状况,以确认其是否依法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逐月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情况及缴费核定情况。
二、费用征集
(一)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的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基本医疗保险主管负责人及专管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固定业务联系。
(二)依据核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开具委托收款及其他结算凭证,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征集。
(三)以支票或现金形式征集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必须开具“社会保险费收款收据”。
(四)及时整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费收缴情况,对已办理申报手续但未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经办机构要及时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对拒不执行者,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其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者,除责其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
(五)保费征集情况要及时通知待遇审核和费用记录处理环节。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其享受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欠缴期内暂停记载个人帐户资金,不计算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等补齐欠费和滞纳金后,方可恢复其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
(六)定期汇总、分析、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情况,提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征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费用记录处理
(一)根据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基础档案资料,及时建立基础档案库及个人帐户。
(二)根据费用征集环节提供的数据,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建立并记录个人帐户(个人帐户主要记录项目见附件4)。个人缴纳的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保险费按规定分别计入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根据待遇支付环节提供的数据,对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进行记录,以反映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动态变更情况。
(三)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缴费单位(或个人)的缴费情况对个人帐户进行记录,同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四)按有关规定计算并登记缴费个人的个人帐户本息和缴费年限。
(五)负责向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缴费情况及个人帐户记录情况的查询服务。对缴费记录中出现的差错,要及时向相关业务管理环节核实后予以纠正。
(六)根据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提供的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变动情况,随时向登记与缴费核定环节及待遇支付环节提供变动单位和个人的基础资料及个人帐户的相关情况。
(七)对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报送的基本医疗保险统计报表,定期进行统计汇总与分析,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
(八)缴费年度初应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每年至少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发送一次个人帐户通知单,内容包括个人帐户的划入、支出及结存等情况;每半年应向社会公布一次保险费征收情况和统筹基金支出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待遇审核
(一)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发放定点标牌。
(二)向缴费单位和个人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登记表,并组织、指导其填报。根据参保人员的选择意向、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及区域分布,进行统筹规划,为参保人员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三)指导缴费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管员(或缴费个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审批表,按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参保人员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四)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及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相关信息。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或个人),从次月起暂停由社会统筹基金向参保人员支付待遇。
(五)接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申报以及参保人员因急诊、经批准的转诊转院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费用申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核准后向待遇支付环节传送核准通知,对未被核准者发送拒付通知。
(六)负责建立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案,主要包括就医记录、个人帐户及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等。
(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定期审核、调整参保人员所应享受的保险待遇。
(八)按照有关法规和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五、待遇支付
(一)确认缴费单位或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资料,编制人员名册与台帐或数据库。
(二)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方式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
(三)根据待遇审核环节提供的核准通知及申报资料,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及时拨付结算款。
根据有关规定,核退个人垫付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款项;为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参保人员转移个人帐户余额;向参保人员继承人支付个人帐户结余款。
(四)对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的支出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将有关支出数据提供给费用记录处理环节。
(五)与银行、缴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建立经常性的业务联系,以便于相互协调配合。
六、基金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只能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支出户只接受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帐户的利息收入,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二)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和支出记帐凭证,同时按规定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际收支进行审核。
(三)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凭证或记帐凭证,登记基本医疗保险明细分类帐或现金日记帐、收入户存款日记帐、支出户存款日记帐、财政专户存款日记帐。定期汇总记帐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科目汇总表,试算平衡后登记总帐,并将明细帐金额分别与总帐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结帐。
(四)每月与开户银行对帐,确保帐帐、帐款相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整未达帐项;对因银行退票等原因造成的保险费欠收,要及时通知费用征集环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确保保险费收缴到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定期对帐。
(五)按期计算、提取保险费用,并编制凭证,保险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六)根据保险基金的实际结存情况,在满足周转需要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或购买国债的手续;建立银行定期存款和各种有价证券备查帐,掌握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存储时间与金额,按时办理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的转存、兑付及保管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费用征集、费用记录和处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建立应缴未缴、应付未付保险基金备查簿,以及各种业务台帐,定期进行核对、清理,加强对各种暂付款、借入款、暂收款等的管理。
(八)按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基金的收支结存情况,并提供基金筹集、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九)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次年的基金预算草案。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在预算执行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按上述报批程序执行。定期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十)年度终了后,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年度基金财务报告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形成基金决算,并逐级上报。
(十一)制定、完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
(十二)建立和完善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计算机管理系统要具备较为完善的基金监控、分析、评价、预测功能。
附件: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图(略)
2.缴费单位基础档案资料主要项目(略)
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与国家利益及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法律为建设工程的实施设置了一整套严密的强制性程序。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和准备阶段,发包人需办理项目立项及报建等一系列手续,获得相关的行政许可,以取得一定的民事权利,否则会因行为能力的缺失而对合同的效力造成影响。发包人所需办理的前期审批手续主要指的是获得立项批准(设计任务书)、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通过环境、消防、人防等事项的审核,而且在缔结建设工程合同之后,建设工程项目正式实施之前,建设单位尚需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在发包人需获得的这些行政许可和民事权利中,发包人是否获得项目立项批准以及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发包人的缔约行为能力具有直接联系,如发包人在缔约前未取得这些许可证或民事权利,将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的无效。需要说明的是,发包人因缺乏相关的行政许可及民事权利上的缺失,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使发包人在缔约行为能力上缺乏必备的要件,而且由于对这种强制性规范的违反,实际上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处于不合法的状况,即建设工程项目属于通常所称的违章建筑范围。因此,这类建设工程合同无论从发包人行为能力的标准看,还是从合同标的违法性看,均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在实践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形,即发包人在缔结建设工程合同时未曾依法办理上述行政许可或取得相关民事权利,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补办了这些行政许可或取得了相关的民事权利,甚至在与承包人发生纠纷后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完善了这些手续,那么此类合同的法律效力应作何认定?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如果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了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如未能在一审诉讼期间补办审批手续的,则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的学理依据在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实际上可以分为成立要件、特别生效要件和阻却生效要件。违反成立要件则合同未能成立,自然不存在效力问题。违反特别生效要件者,多为形式要件,可以补正。违反阻却要件者,则不存在补正的可能。显然,发包人补办行政许可和取得相应民事权利,属于缺乏特别生效要件可以补正的情形。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范围外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中,并未对超越经营范围的民事行为作出必然无效的认定,但该解释同时规定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房,国家必然需要对这一特殊商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特别的干预和监督,其具体表现就是通过立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进行必要的限制,实行特别的许可。我国法律不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和领取营业执照提出明确的要求,而且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程序上也作出了一系列的限制,如果房地产开发者未领取营业执照,就意味着房地产开发者根本无法实施房屋预售、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行为,即房地产开发的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对于未依法取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执照的发包人擅自开发房地产项目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1. 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
1.1 在FIDIC合同条款中,阐述D-B模式的是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阐述EPC模式的是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该两种模式大致相近,其中最主要的差异在于承发包双方风险分担的方式不同。按17.3款的规定,雇主在D-B模式中比在EPC模式中多承担的风险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为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一样,FIDIC建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职员或其他中间人确定。
1.3 另说明,D-B模式中雇主的风险与我们熟悉的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样的。在此,如果仅从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从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划分风险的原则(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以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预见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进一步,结合银皮书中的4.12款和5.2款看,实际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
2.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
2.1 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该概念界定存在如下问题:
2.1.1 以工程总承包企业界定工程总承包,难免有概念循环之嫌。
2.1.2 全过程承包自然是工程总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设计或采购任务就很难被认定为总承包。
2.2 与总承包概念相对的是分承包。实际上,与FIDIC的银皮书、黄皮书和红皮书相对应的承包都是总承包,三者的共同点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设项目展开的阶段一般为:计划、设计、施工、运转。(此处的计划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设计。)从此阶段划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计划、设计、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仅包括施工。
2.4 应说明,总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人们喜欢将之等同于建设全过程承包,指导意见亦未能完全避免该误解。若立足于建设全过程,则唯有EPC模式可堪称总承包;若立足于项目的全过程,即考虑2.3中项目的运转,则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称总承包。
2.5 因此,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宜界定为: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3.3 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系相对互补的关系,则按本文2.5的界定,不论是工程总承包或是专项承包,都可需要项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则可能构成例外,即,对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项目管理的介入,应不会有过多的质疑,但对于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是否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则是值得质疑的。
3.4 考虑到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导意见的陈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据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对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议也即是此理。
3.5 有鉴于此,工程项目管理宜界定为:受托方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6 与3.5相应,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可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结果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
4. 二企业的比较及市场培育
4.1 对比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4.1.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力求一种相对互补的关系;
4.1.2 工程总承包以施工为主导,工程项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为主导;
4.1.3 在总承包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会有所融合(后者对前者更多的是参与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绝对的,但是,对于目的是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以此界分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是适当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不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样,都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2.2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可能只侧重一二方面任务的承揽,比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只进行设计-采购(E-P)承包,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能也只承担设计和采购管理,但具体的承揽任务的方式不应该影响两企业的界定。在指导意见中,之所以会出现2.1.1和3.1.1中的循环,也是出于此种意识。
4.3 以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在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中,设计与施工都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来完成,但计划与运转环节则相对乏力。因此,
4.3.1 加强企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几乎既是行业界所期,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侧重。在指导意见中,无论是项目管理服务(PM),还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指导意见将EPC模式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第一推荐,也无非是要强调可行性研究。人们易于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更像是出于这种行业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况,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加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为重点,应无可非议,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将EPC模式作为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因为这里不仅涉及到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同时,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得以诞生的前奏。
4.3.3 涉及项目运转环节的总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融资问题(FIDIC出版其银皮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适用于BOT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可与EPC模式的总承包一并考虑,并可以此藉市场需要来促进与EPC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企业的发展。
4.4 鉴于4.3的分析,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培育发展适应D-B模式的总承包为宜,这可以通过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或通过二者的结合,得以便捷地实现。-在这一点上,指导意见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导意见同时鼓励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发展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能力,还需注意两点:
4.4.1 按指导意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承接业务的最大范围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它们也更愿意承包设计或施工任务本身。另外,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也不能界承包失败之后再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因为一般而言,后者发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还没有发展成为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其在能否发展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5 因此,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宜通过建筑业中的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经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强调的是,在此整合过程中吸收建筑师的加入应系十分必要。
4.6 应说明,指导意见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过建筑行业结构的调整,以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从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入手,分析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但是,一种企业能否发展,还需具备制度层面上的发展空间。以本文对二企业的分析界定,届制度空间充分时,二者之间的相对互补关系即可组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参考文献
关键词:承包商;工程变更;变更管理;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变更管理是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变更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因此,合理确定并及时处理好工程变更,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承包商对工程成本的控制。因此,有必要对合同的变更管理进行探讨。
1.承包商在合同变更中的管理概述
1.1合同变更管理定义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和履行完毕以前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等的一切改变都属于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指对合同变更的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变更进行跟踪、控制、管理,以保证合同变更的顺利实施。
1.2合同变更管理内容
合同变更的范围很广,一般在合同签订后有工程范围,进度,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内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变化等都可以被看作为合同变更。最常见的变更有两种:
1.涉及合同条款的变更,合同条件和合同协议书所定义的双方责权利关系,或一些重大问题的变更。这是狭义的合同变更,以前人们定义合同变更即为这一类。
2.工程变更,即工程的质量、数量、性质、功能、施工次序和实施方案的变化。
合同变更的管理就是对合同变更过程中,对变更采取措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它包括对施工方案调整,对合同资料的收集、管理、研究、处理变更过程中问题的控制。
1.3合同变更管理对于承包商的意义
对于承包商来说,在合同变更中的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它关系到工程是否可以及时顺利地进行,在该工程中能否获得利润。在合同变更管理中,如果对合同变更采取的措施及时,迅速落实合同变更,可以使工程得到及时地恢复,保证承包商的利益。
2.承包商在合同变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业主(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没有执行
按施工合同规定,承包商没有遵照执行,未在7天内书面向工程师索取书面确认。
2.2在合同变更中没有按照程序进行
是其对合同变更后期影响没有考虑到,对合同变更程序对以后可能索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3缺少有效的应对工程变更的措施
承包商对工程中的合同变更意识认识不够,缺少对变更应对意识。
2.4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
承包商对合同变更范围理解认识不够,没有明确合同的变更范围。对变更要求理解不足。
2.5没能够注意工程变更的实施
价格谈判和业主批准三者之间在时间上的矛盾性。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时间上的认识不够。
2.6在工程中,承包商擅自进行工程变更
未通知工程师,没有经工程师同意或通过变更程序就进行变更。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如失误或风险)未经业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同意擅自修改施工方案,使得不得不对合同进行变更,造成工程不能顺利的进行。
2.7合同变更指令没能够及时地执行
承包商对工程安排不利,合同变更没能及时地在施工中实施,对工程进行调整。还可能是承包商和业主进行交涉,使得合同变更没能得到及时地执行。
2.8缺少与业主,工程师及监理方的交流
缺少与业主等方的交流,是由于承包商对合同变更不确定性的认识不够,没能及时交流。
2.9在合同变更中,没能及时地对施工方案调整
承包商对合同变更应对性不强,缺少应对工程合同变更的措施。
2.10承包商在合同变更过程中缺少书面材料对其利益维护
承包商对书面材料的意识不够,在工程中没有注意书面材料的管理,没有意识到今后可能面临的索赔问题。
2.11承包商作为总包商选择分包商时遇到的风险
可能会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时完成分包工程而使整个工程进展受到影响的风险,或者对分包商协调、组织工作做得不到位而影响全局。因此,只要工程中有分包,分包风险就会存在。
3.承包商合同变更管理的对策
3.1明确合同变更范围,对没有必要变更的不进行变更
明确合同变更范围,对没有必要变更的不进行变更,这样可以使工程合同变更的范围在最小也是对工程最有效的范围内,可以减少由于工程变更而带来的额外的支出。变更范围的明确也可以加速对工程合同变更的处理速度,使工程及时地得到恢复,减少承包商和业主两方面的损失。
3.2建立合理的合同变更程序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快速地进行,合同变更应有一个正规的程序,应有一整套申请、审查、批准手续。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工程变更通常要经过申请、审查、批准、通知(指令)等手续。
无论何种情况确认的变更,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变更指示进行变更工作。
3.3建立资料系统
在合同的招标投标和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做好现场记录,并保存记录是十分重要的。人们忽视记录及信息整理和储存工作是因为许多记录和文件在当时看来是没有价值的。但实践证明,任何工程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风险,都可能产生争执,甚至会有重大的争执,这时候都会用到大量的证据。
3.4制定合同变更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
如今我国建筑业和其相关产业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关联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在工程过程中,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几率大大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对合同变更有必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给我们的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一套可行的、能够迅速对工程变更问题进行处理的解决方案。
3.5注意与业主等方的交流
注意与业主,工程师及监理方的交流,及时了解信息尽量避免变更。一旦出现合同变更问题,及时的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尽快的使变更措施执行,使工程尽快恢复,是工程顺利进行。同时要及时的对工程施工方案调整以适应合同变更的要求。
3.6变更尽可能快地做出且迅速落实变更指令
工作中,变更决策时间过长和变更程序太慢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常有这两种现象:施工停止,承包商等待变更指令或变更会谈决议。等待变更为业主责任,通常可提出索赔;变更指令不能迅速做出,而现场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返工损失。这就要求变更程序非常简单和快捷。
更指令做出后,承包商应迅速、全面、系统地落实变更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例如图纸、规范、施工计划、采购计划等,使它们一直反映和包容最新的变更;相关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工作中落实变更指令,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对新出现问题作解释和对策,同时又要协调好各方面工作。
3.7加强索赔管理,以降低风险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
合同范本规定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利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这是一个很好的,也是被广泛采用的对策,通过索赔可以提高合同价格,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有些国外承包商甚至靠低报价中标,高索赔盈利。
4.工程实例
天津财经大学教师公寓,坐落于天津财经大学新校区西部,是某施工企业的重点工程。项目部要求每个主要管理人员都要认识到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变更和工程索赔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工期和最终成本。可以帮助企业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是一种挑战。
该工程虽然未出现重大的合同变更,但对于一般性的变更承包商也是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例如由于工程采用了总价合同,该总价是基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表计算而定,其增加部分应由业主提出补偿。由于报警系统的变更工程量超出原工程量的25%,对相应部分及时调整了单价和费用。由于阴雨天拖延工期及时提出了工期索赔。由于屋面配筋图的延误造成屋面工程局部停工,直接引起了钢筋供应的拖延(承包商不能预先采购钢筋),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由于甲方负责采购的门窗质量不合格,造成部分窝工,承包商也快速做出了反应。
另外,工程师指示增加(变更)的工程,其下达的命令、口头指示,承包商做记录并请其确认、予以补偿。
在处理合同变更的过程中,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变更程序运作,合理地计划,周密地安排,积极地协调。施工过程中积极与业主、工程师、监理设计进行了交流,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并且在合同变更中及时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以作为进一步分析和索赔的依据。
由于应对得当,在整个施工期未出现合同变更损害承包商利益的情况。
5.结束语
合理处理工程变更能促进合同管理的深化和细化。工程变更为承包商摆脱合同价偏低困境,扩大自身利润提供了机会,也为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和控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要搞好工程变更的管理和控制,首先,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变更的处理程序和处理原则开展审查工作,确保变更工程项目、工程量和变更单价的合理性。其次,审查时,应对承包人的合同造价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确定该项目的成本以及承包人可能获得的预期利润,不仅加强单价合理性分析,而且加强对工程总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他索赔和反索赔的可能性,确保工程总造价的公平与合理。合理处理工程变更是投资控制的主要环节。
因此,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变更管理对于维护自身利益及工程顺利进行是相当重要的,可以使自身的损失降到最低,使自身的利益得到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与风险管理编委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与风险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2007.13
[2] 李启明.工程建设合同与风险管理.科学出版社,2001.12
[3] 杨爱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2004.2.1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1.施工管理的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其管理的好坏,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而施工企业承担了此阶段的主要任务,即将项目的蓝图变为现实,所以,施工企业在此阶段所进行的项目管理就成了整个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国学者对施工项目管理一般定义为:施工项目管理是由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进行的管理。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实践中,往往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共同管理,而且,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建筑工程投资主体,特别是小房地产商,越来越侧重于依靠自身力量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由于本文所作的研究主要结合了当前我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施工管理的现状,基于此种考虑,笔者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定义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是指施工阶段各方对建筑施工项目的管理。
2.施工管理的内容与特点
2.1按照我国的建设程序,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寿命周期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招标签约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交阶段和回访保修阶段,在这五阶段中,施工管理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规划、四控、四管、一协调”。
(1)一个规划:编制施工项目管理规划改和补充建设单位组织招投标,施工企业管理层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作为投标书的重要内容之一和中标施工到保修的全面的纲领性规划;在开工前,施工单位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提交给甲方和监理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对施工管理从开工到竣工验收进行指导的实施性文件。
(2)四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进行控制,以实现项目的各种约束条件。
(3)四管:生产要素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
(4)一协调:组织协调是对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关系进行有序一协调,减少施工中各类矛盾的发生,为施工创造宽松的内外环境。
2.2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特点如下:
(1)施工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阶段的施工系统
施工管理的对象是施工系统,施工系统是指一个建筑项目中所有的建筑工人以及相关的资金、机械、材料和工人所处的环境条件组成的系统,它形成于投标阶段,存在于施工阶段,消亡于竣工日期。
(2)施工管理是在合理工期内的连续活动
工程项目有自己的合理工期,发包方不能任意压缩,在合理工期内,管理活动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这也方便了对存在于合理工期内的施工系统进行数学模拟。
(3)施工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施工管理过程涉及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家安全检查部门以及社会行政部门等等,这些都对施工管理活动存在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施工管理活动要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3.施工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1)20世纪60年代之前,我国施工管理虽然取得很多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没有科学体系,多凭借个人经验,没有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2)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这一时期,国外施工管理方法开始引进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是华罗庚教授引进网络计划技术,并结合我国现有的管理思想,创立“统筹法”施工管理技术。
(3)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国外项目管理理论和施工经验技术从西德、日本、世界银行,大量引进并开始实践,具有代表性的是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系统工程。这是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世界银行规定进行国际竞争性招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在4年多的时间里,创造了著名的“鲁布革经验”,促进了我国施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4)施工项目管理体制完善时期,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项目法人制度、监理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同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如《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还有对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市场准入注册制等"这个时期是我国施工管理活动规范化时期,法律法规的颁布使我国施工管理活动的组织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5)对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施工管理的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是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外先进的理论与我国的国情结合过程中,出现了不匹配。我国有自己的传统文化,我国的管理思想也与西方管理思想有着明显的差别,因此,开始有大量的学者研究如何将先进的管理模式本土化,也有开始创立适合本国文化理念的施工管理模式。
4施工管理在我国现阶段的常见模式
4.1传统的施工管理模式
传统的施工管理模式分为两种,随机化施工管理模式和制度化施工管理模式。工程指挥部模式属于随机化施工管理模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全面组织工程建设的实施。指挥部将工程切块分包,用行政代替管理,统一调度,负责总体协调和形象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的监督控制,工程指挥部可以任意干预工程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来体现国家的意志,它的核心思想是计划指导,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建立工程指挥部“以利润为导向”的竞争法则,何况政府也不可能在所有的项目中都建立工程指挥部,因此,指挥部施工管理模式一般只用于大型重点项目,比如在三峡工程发挥了较高的组织管理效率。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属于制度化施工管理模式。项目法施工是以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经理为中心、项目成本核算为前提、项目承包为基础、项目各项管理为条件,通过生产诸要素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项目法施工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而发展起来的施工管理模式。其核心是建立完善的核算体系和经济承包制,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工程周期、质量和成本的约束机制。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是典型的A型组织模式,它的缺点是管理路径长,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利于诱发建筑工人的积极性,这也是A型组织模式的普遍缺点。
4.2改进的施工管理模式
改进的施工管理模式是指在当前我国最常见的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贯彻另外一种理念来组织施工过程,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施工管理模式。常见的有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全寿命周期施工管理模式、B型施工管理模式、全面质量管理模式和动态管理模式。
绿色施工管理模式主要是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贯彻绿色施工理念,寻求绿色施工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寿命周期施工管理模式是指在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考虑工程寿命历程的所有环节,以求工程全寿命周期所有相关因素在设计和施工阶段就能得到综合规划和优化。
B型施工管理模式主要是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建立学习型团队,扁平化组织,减少管理信息的传递路径,激发队员的学习动力,寻求施工过程的更加有效。
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主要在项目法施工管理过程中贯彻“以质量为中心,全员参与”的理念,通过建筑产品的顾客满意和施工项目中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模式。
动态管理模式就是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通过对外部环境预测和内部数据分析,达到对经营策略、管理手段进行实时调整,并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参考文献:
[1] 华娟.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评价研究[D]. 合肥工业大学 2012
[2] 余建.国内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比较研究[D]. 西南大学 2010
1识别项目风险流程改进机会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选择改进的项目风险管控流程。从建设管控影响度看,设计对整个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的效果和目标影响重大,因此设计管理环节成为广州地铁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之一,并作为关键风险管控流程纳入改进循环。在广州地铁内部,建设总部负责履行业主管理职能,设计总体总包单位负责对全线设计的协调和把关。新线地铁建设初期,对工点设计、设计总体总包和设计咨询的管理重点仅限于工程进度和计划,技术上的管理分散在各工点、各专业,没有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导致各专业的接口冲突未能及时协调,引起了孔洞预留错误、土建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结构尺寸不符等。同时设计总体总包管理服务项目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特有的设计管理服务项目,其内容已远远超出一般方案设计或施工设计范围,包含了对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设计总结六个阶段的设计总成和技术协调工作,并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对各系统、工点设计单位进行技术管理和给予技术指导。基于以上设计总体总包的特点和重要性,审计人员导入了CSA———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专门对设计总体总包管理流程进行了内控审计,通过持续改进的风险管理审计能够在同类问题发生前预防、提升资源利用率,辅助投资控制决策,并能提供可执行的解决建议,促进了设计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CSA的应用,审计人员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学习风险管理知识,运用风险管理,开发相应可重复利用的通用审计风险管理程序,把所有风险管理方法集成,实现风险管理的协同效应和过程控制。
2评价高风险流程的管理程度
在新线地铁建设过程中,结合国际上先进的审计理念,我们在国内地铁建设业主中率先运用风险评估的手段,对建设管理的内部控制系统设置的有效性、合理性,以及执行的合规性、遵循性进行评估,对地铁新线合同变更、工程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审计和调查,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帮助管理层了解管理流程中存在的不足,有效地防范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重点对新线地铁建设单位内控审计应关注的重点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总结和研究。实际上,经过与知名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内审部门借鉴建设工程“全面管理”(TotalManagement)的理念,对“全面、全过程、全方位”审计理念的认识逐步深入,现已建立了符合地铁建设实际的合同管理、设计总体总包、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风险控制的审计流程关注点[2]。在工程审计实践中,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着重从合同条款的审核、招标投标情况的跟踪与过程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的独立评审,变更控制管理,资金支付安全性与合理性上,投入审计重兵防范管理风险。在审计方法上,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介入的全过程监控:事前———列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定标会议,预先了解项目特点与难点,招标环节中发现问题即刻提出,迅速解决;事中———检查建设项目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跟踪各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并评估实施的有效性,严把设计变更与合同变更关,抽查与普查相结合,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变更漏洞;事后———紧跟项目资金支付与工程结算,核查项目结算数据,杜绝项目超概,通过数据分析项目招标方式、合同模式及变更管理原则,动态调整管理控制重点,提升建设项目工程效益。
2.1招标与合同条款审查监督阶段
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文本的检查。由于涉及工程规模、技术规范、质量、工期、造价、设计修改与变更原则、验收与质量保证等诸多方面,故而合同是维系投资控制秩序的准绳。通过检查对比合同,首先明确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是否充分,补充协议的调整是否符合原合同原则,是否按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其次,通过检查合同本身的严密性、合理性、合规性,确认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判断有无为特定承包商或供应商做倾向性条款设置[3]。例如,地铁新线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采取总价包干的模式中,对招标资料内外工程项目界定不明确,未对新增工程项目予以定义,使所有土建工程遗漏项目、新增项目、其它项目和设计漏项的工程项目全部被确认为招标资料以外的新增工程,未达到固定总价合同的初衷。此后,审计人员提出了明确合同价格调整原则和合同变更产生费用的处理原则的建议,对由投标人自报的新增工程项目的取费标准在招标时进行评价,作为竞标条件之一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考虑,并被合同管理部门采纳。又如,在设计合同原则的完善方面,通过对某车站土建工程的质量、工程管理方面进行检查,发现总公司与设计方的经济合同中,未明确对设计方因设计问题造成投资增加等应负经济责任的条款,故缺乏追究其在该项目应负经济责任的依据。根据审计建议,合同管理部门将设计失误造成业主投资增加的经济责任条款列入新签合同之中,并作为设计合同范本的内容之一加以固化,在设计管理环节就主动规避业主投资失效的风险。
2.2合同变更与调整阶段
不介入日常变更审核,将审计重点放置在对变更管理内部控制当中去,辅之以一定数量的实质性测试,审核变更合规合理以及计价准确性,对合同变更从风险管理规律上去发现其管理短板,是广州地铁内审把握合同变更的核心控制点[4]。例如,在变更办理时效性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合同管理部门每月、每季的合同款支付均要审核,但实质上该审核环节并没有起到审核作用,经模拟穿行测试后,提出合同管理部门退出参与月度、季度付款的中间支付环节,只参与合同预付款、合同尾款支付,使参与审批人员由原来的14人次减为10人次,从前端缓解了合同变更办理时间过长的问题。又如,在整合多项变更审计成果基础上,审计人员建议加强合同经验总结与内部培训,根据以往出现异常的合同管理问题搭建起合同管理经验库,并要求项目经理和经办人提交合同管理总结并归档建库。同时,由合同部根据总结报告,结合报告的相关建议,撰写典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共享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经理定期进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异常问题的处理和解决能力。
2.3财务资金支付阶段
除工程管理环节本身,内审部门还关注工程款支付及财务管理环节。通过对公司资金管理流程的内部控制审计,评估资金在支付、资金计划、预测等方面的安全性与操作规范性;就资金管理控制目标的实现,评估控制系统是否考虑了效率性及监控性的平衡,并对存在的不足及风险点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重点关注合同款申请支付流程、资金的计划预测流程。检查在各个流程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制度本身是否健全,在关键控制环节的设置方面是否遵循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及其它有关法规规定;是否按经济事项的发生及时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账实核对;检查资金支付周期的时间长短,评估其是否满足目前建设高峰效率性的要求;检查在确保资金余额的安全性方面是否及时做好资金的预测及计划。
3分析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这一阶段的目标是识别目前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审计程序等专业工具和方法对风险管理内容进行分析。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拟采取措施,计划并采取适当措施改正不规范的做法,针对风险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改正。例如,在建设资料管理方面,针对资料整理工作滞后、部分计量支付和变更申请材料不全的实际状况,承包商、监理、项目经理、派驻合同预算部填写工程量变更台账、验工计价台账、验工计量台账,且每季度至少核对一次。但实际情况是合同管理部门未建立完整的台账体系,而是根据自我需要另立台账,未起到对台账的监管作用。为此,审计人员提出完善后期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计量支付和变更所需支持材料要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整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并尽快建立资料整理收集奖惩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时核对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在新线地铁建设中,业务部门接纳了审计建议,逐步解决了资料管理的问题。
险管理的持续改进
广州地铁内审部门贯彻的主要思想就是项目风险管理需要持续改进,按计划—执行—检查—反馈整改(PDCA)循环的系统化问题解决方法,通过识别、分析、计划、跟踪、控制与沟通,达到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管理成效的目的。从根本上讲,工程项目管理绩效的提高主要依靠一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努力,内审工作是督促、协调、信息反馈和咨询,是帮助解决问题,而非越俎代庖。因此,在提出审计建议时,要求审计人员充分与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探讨和分析,立足于“帮”和“用”,增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和指导作用,在形式上更容易被审计单位接受,缩小审计与被审计者的距离,形成良好的互动,提高审计成果的效用。相比而言,传统的风险流程改进计划目标是通过很高的风险管理成本,从而取得项目的高绩效和高可靠性;而在工程审计风险资源型管理方法中,是把风险当作获取收益的资源,利用审计程序和审计标准,使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法能够把定性因素转换为定量成本,最终取得较好的项目绩效。因此,风险流程改进就是降低项目风险和成本的基础,而持续改进是工程审计结果运用的核心,评价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达到了审计初衷,目标就是确保项目风险管理的水平得到维持,要确保已经改进的工作效果通过制定的管理流程、程序、制度、标准等成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并可以把这一阶段的规范化管理成果推广到其他管理过程或其他新线建设中。较为典型的持续改进操作方式是开展循环审计,提高后续审计的比例,使审计意见转化为使审计成为动态评估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有增值作用的管理改进动因。
5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 中央空调 运行和维护 合同管理 节能 远程实时监控
中图分类号:F406.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6)23-0073-03
Analysis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for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in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ZHOU Dan*
(SPH No.1 Biochemical &Pharmaceutical Co., Ltd., Shanghai 200240, China)
ABSTRACT Pharmaceutical production is increasingly dependent on the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system with the social progress and development, however, th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system accounts for more than 60%.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icient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for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of the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is imperative and also the most effective and scientific solution.
KEY WORDS central air-conditioning system;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ntract management; energy saving; realtime remote monitoring
随着2015新版GMP的,保证药品生产期间洁净区域的生产环境及对应数据记录也逐渐成为药品生产企业在非核心生产系统中的主要研究对象。中央空调系统高效稳定运行是确保药厂正常开展生产的必要条件,加强中央空调运维管理是必经之道。在国外发达国家,绝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已采取中央空调运维管理外包模式,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近年来也在逐步推广中央空调运维管理外包模式,提高运维管理效率,降低设备能耗和废气排放率。
1 中央空调运维管理概述
1.1 运维管理定义
中央空调运维管理就是利用专业化管理团队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对中央空调系统运行及维护、空调设备维修保养及运行数据分析等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提高设备有效利用率,发挥设备的高效能,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1.2 运维管理现状
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一直沿用的定期巡视、定期检修和事后检修相结合的检修模式。定期巡视、定期检修工作量剧增,专业人员紧缺、人工成本增高;事后检修往往会造成影响生产、损坏设备等问题,这些将是我们面临的管理现状。
1.3 运维管理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进步、设备资产的投入加大,设备性能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大,而对设备维修管理的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同时,设备运维管理也从需要时维修到计划性维修,再进一步到预测性设备维护,最后达到企业资产管理,实现设备“零故障”,以及节能节费用。针对生产企业空调运维管理技术薄弱和运维管理高成本的情况,实行中央空调运维管理专业化、社会化,即将中央空调运维管理外包,这是目前最有效、最科学的管理模式。
2 中央空调运维管理外包方案
2.1 运维管理外包定义
设备运维管理外包服务指的是把企业设备的维修保养交给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来做,是企业摆脱繁琐的非主要性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使企业集中发展核心竞争力,利用外部资源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提高设备维护质量,降低和节约成本并提高灵活性以及节约劳资费用。
随着社会分工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将不产生经济价值的内勤服务外包出去,交给社会管理,由专业的服务公司为其提供外包服务。这是管理创新的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内勤工作的社会化,不仅提高了服务品质,也省去自身管理上的烦琐与漏洞。节约时间、精力和费用。这样就可以集中精力处理管理、业务、生产等核心问题[1]。
2.2 运维管理外包意义
1) 使企业集中发展核心竞争力 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拥有长期竞争优势,关键是对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尤其是关注某些特殊的资源环节,如果某项核心业务在组织中不足以形成核心竞争力,那么完全有理由考虑将其外包给更加具有优势的组织。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Abstract: The project cost in moder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 key can not be ignored. On the basis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project plann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s to manage the project.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onstruction cost is not isolated, they interact, restrict each other, so we must start from the whole project, from control engineering to ensure the invest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control. A good project budget, it is the key to improve the overall efficiency of the projec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
当今社会中工程建设面对的竞争愈来愈激烈,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是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的关键目标,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保证工程高质量的同时,也要关注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最佳时期为工程建设的决策以及设计时期,然而工程正式进行时对造价控制仍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是这一点经常被忽视。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进行了建筑工程正式进行阶段的造价控制以及管理研究。
1 关于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一般来说,指的是整个工程的建设成本。基于不同的理论,对于工程造价有不同的定义。第一,从投资方的方面来说,工程造价指的是整个工程各个方面的实际支出,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的投资。投资者为了有效的管理工程,就需要对整个工程,从设计到规划再到施工,都有一系列完善的管理措施,以及针对这些程序的相关费用,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就成了投资方的工程造价,一般来说,也是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第二,从市场方面分析,工程造价的定义就相对复杂,不仅仅只是指投资的资本数目,而是基于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各个市场,土地、设备劳务承包发包等市场方面产生的全部资本交易额以及整个的价格。这样的定义,就不仅仅只是基于投资方一方的角度来计算工程造价,而是更加全面的涉及到与工程相关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计算方法虽然比较复杂,但是往往数据会更加全面。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经济指标,不仅仅影响到工程的效益,而且会影响到工程的核心质量问题。
2 建筑施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2.1 不规范的市场交易以及现行市场约束制度的不完善,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市场供求关系失衡,影响了工程的合理定价。行业对工程造价缺乏整体概念和正确认识,加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过分干预导致了工程造价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缺失。
2.2 由于建筑市场法制管理的不完善, 建筑行业各单位缺乏整体利益观念,而从个体出发的利益观念导致了建筑工程的无序不合理肢解,造成了施工浪费,抬高了工程造价,加剧了行业垄断与市场竞争。
2.3 来自于建筑施工所需的建设材料的影响。同一种工程建设的材料购买可能会受到地域、时间、质量、规格差异的影响,价钱也会不一样。所以在选择购买材料的时候要确定合理的时间和价格,一般情况下在材料的价格占所有建设材料总价格的 40%左右才算合格,这段时期购买的材料价格也就不会相差太大,这样就可以从材料的角度节约成本的投入。
2.4法律纠纷问题。法律纠纷问题会导致施工阶段造价成本的急速剧增,因为在纠纷期间,既拖延了在规定工期内要完成的建筑项目工程,也增加了建筑单位因拖延工期而发生的赔偿金额,所以我们应该要特别注意预防恶意变更行为的发生,比如承包商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地方群众为了个人利益,使用弄虚作假的手段去增加成本投资。如工程项目如果突破了总概算,就必须经设计审核单位审查同意,提出单位的集体研究意见,报业主批准才能得以实现的。要切实预防通过变更设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从而提高工程造价行为的发生。另外,工程实施过程中还会发生因工期造成工程索赔或价格调整,这些都是在施工过程中最常见的情况。
3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则
3.1 要恰当的处理好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工程造价工程中需要的各种人力物力所需要的费用,工程中的各方面都要做好相关的计算,而工程质量也就是工程建筑需要达到的某一个标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相互关联,都是影响工程使用周期的因素,一般说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价越高其质量越有保证。
3.2 把价值工程的概念引进来,通过价值分析来评估工程,工程价值的提高是核心,同时也要分析工程的功能,实现低成本高功能。有机的将建筑工程的投资和项目功能结合在一起,不纯粹的追求工程的低成本,也不单纯的追求工程的高功能,要将这两者综合考虑,寻求一个最佳的比例和方案。
3.3 推进工程管理的信息化,随着工程建筑的发展以及信息管理优势的凸显,在建筑工程里引入工程管理也成为一种必然。工程的进度管理,工程的合同管理,工程的质监管理,工程的安全管理,工程的采购管理还有工程的库存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管理都需要信息管理作为支撑,通过信息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工作的成本。
4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控制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是合同的落实阶段,是将设计方案转变为建筑产品的阶段,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投资阶段,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阶段。由于合同和设计方案已经明确,施工方难以在这一阶段实现投资节约,但投资浪费却很多,因此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有效管理与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来说,要想做好工程造价管理,首先对材料的用量严格控制,对材料的价格也要合理确定,如果材料费在建筑工程中占有的比重很大,那就很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材料的比重只会占预算价值的 65%。所以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控制材料价格是非常重要的, 这就要求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合作,在关注市场行情的同时,还要和施工企业合作,和他们共同管理, 让工程投资得到合理的控制。除此之外, 建筑企业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预算,在建立预算控制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强编制依据。在建设工程项目时,会经常发生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但是如果遇到很大的设计变更,那就会超出预算,这就需要对工程的变更、材料代用和现场签证严格控制,做好各种预算。
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控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首先需要确立合理科学的控制目标,以目标位造价管理的标准;确立管理审查小组,熟悉建筑工程要求、设计方案、合同内容、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实施阶段分项目的管理方式,从合同的变更,材料的管理,市场价格的变动、设计图纸的审查、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方面进行系统管理控制;造价工程师对施工进行全面的跟踪审查,对市场信息进行严谨分析预测,对工程设计变动与合同变更进行严格控制;确定施工中的工程计量制度、审核制度、签证管理制度、材料管理发放制度、记录制度等,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工作范围与责任义务;做好施工的审核,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审核工作、施工信息的记录工作,设计图纸的保存工作,索赔纠纷等材料的保存工作,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以及涉及工程费用的材料,避免工程返工与索赔,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5 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而人们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方法也愈加重视。作为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有着很大的影响。为了让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社会生产水平相适应,就需要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力度,解决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遇到的一切问题,为了让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和国际水平齐头并进,那就要提高建筑工程造价人员的素质。本文就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方法进行了探究。
参考文献
[1]王广兴.简述做好工程造价的重要意义[J].山东交通科技.2011(08):78-79.
【关键词】 项目管理法 医院信息化建设 应用
1. 项目管理定义
项目管理,简称(PM)就是项目的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即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参数包括项目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
项目管理是指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即从项目的投资决策开始到项目结束的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评价,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在项目管理方法论上主要有:阶段化管理、量化管理和优化管理三个方面
2. 项目管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2.1范围更明确
信息化建设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需求蔓延。在医院信息化项目建设中, 依据项目管理理论, 通过编制范围管理计划、范围定义、创建工作分解结构、范围确认、范围控制等过程, 可以使项目范围有明确定义, 并通过项目范围评审会议确认, 为以后的需求变更奠定了统一的基准。同时工作分解结构也为职责分配矩阵、进度管理、费用控制等提供了依据。
2.2进度更科学
工作分解结构明确各项活动后, 通过确定活动的依赖关系和顺序、活动历时估算来编制进度计划。项目进度有了科学的计算数据, 使各项工作更有条理。应用关键路径法( CPM ) 使医院信息化项目管理重点突出, 提高工作效率。
2.3质量有保证
医院信息化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都涉及到质量问题, 出现失误是不可避免的, 发现的越早, 付出的代价越小。为了达到项目要求的功能性、稳定性、经济性、生命力、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质量标准, 把质量计划到项目产品和管理项目所涉及的过程中, 采取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对各配置项进行管理, 同时对软件产品??尽早测试、连续测试、自动化测试, 能有效提高医院信息化质量。
2.4整体更协调
项目管理涉及范围管理、时间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等多个职能领域, 各有各的侧重点,通过项目整体管理保证各职能要素相互协调, 力求费用、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统一, 最大限度满足医院信息化项目干系人的需要。
3. 医院信息化建设中应用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
3.1明确总体思路以病人为中心,进行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以建设涵盖医院各主要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平台为主线;以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为目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阶段见效,不断完善。
3.2确立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如期完成建设项目,保证医院信息化需求得到实现;在控制项目成本的基础上保证项目质量;妥善处理需求变动,控制项目风险。
3.3以信息网络为手段,优化医院业务流程医院信息化进程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管理创新和业务拓展是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源动力。
3.4项目管理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项目管理涉及众多的知识环节,在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只有按照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计划、质量控制、全程管理和风险规避,才能最终取得一个成功的、用户满意的建设结果。
3.5加强医院信息化项目合同管理和项目范围管理,项目合同的目的是保证项目多方在合作时有据可依,免除不必要的纠纷,兼顾各方利益。因此项目合同应尽量详细,面面俱到。项目范围管理规定了项目的实施范围和程度,是衡量项目成功与否的界定标准。
3.6落实医项目团队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项目团队的基础单位是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可以按信息系统建设的子系统或医院职能进行划分。科学地管理项目团队有助于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可采取双方共同参与组成项目团队的形式。从医院的具体情况来看,可分为项目领导小组、行政协调组、质量监督组、文秘宣传组、需求协调组、技术保障组,由甲方有关成员组成。
3.7强化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不仅是项目开发完成后的最终评价,还需在开发过程中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包括系统实现时,系统分析、系统设计时,软件系统以及文档、开发人员、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控制,必须建立质量衡量指标体系。一般而言,软件系统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可理解性、可修改性、灵活性、可测试性、可移植性、产品运行、满足需求的正确性、对意外的适应性、运行效率、程序安全性、按预定计划完成的风险性。
总结
没有项目管理,医院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也可能成功。但是没有项目管理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无论从质量、时间、成本任何一个方面看都存在巨大的风险。随着科学项目管路知识体系和方法的引进,医院的信息化建设中的项目管理状况将不断改善。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在走过了艰难的探索之路后,已经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让我们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手段,把医院信息化的大厦建设得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1] 葛伟炬.医院信息化系统工程的作用和构建[J].中国医药导报,2007,4(1):70-71.
[2] 任连仲, 汪建华。医院信息系统建立和应用中的教训[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2003, 18: 274.
关键词: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进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58.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3954(2013)21-0161-02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现在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机电安装工程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这就使得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要。
进度管理是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它不仅能够影响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还会影响整个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所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如何使进度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机电安装项目管理者的重视。
1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及其特点
1.1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是指按照一定的工艺和方法,将不同规格、型号、性能、材质的设备、管路、线路等有机组合起来,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项目。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试运行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内容。其中进度管理是比较重要的一项内容。
进度管理是指在机电安装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其实质就是将工程的整体目标进行分解,化整为零,使项目负责人充分了解工程的每个进度,优化所有细节,进而掌控整个工程建设。它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拟定出合理且经济的进度计划。在执行计划时,要定期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照进度计划要求进行,如果没有则需要找出原因,看是否需要修订计划或是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由于机电安装过程比较繁琐,所以在执行进度计划时,要严格控制每个阶段的步骤,在确保各阶段工程不延期的基础上保证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管理包括两大部分的内容,即项目进度计划的制定和项目进度计划的控制。
1.2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特点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
(1)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仅保证了工程质量,还能有效缩短工期,提高进度。
(2)多专业交叉,学科跨度大,进度控制专业性强。
(3)各阶段工程建设不是独立存在的,需要相互协调。
(4)时间跨度大,覆盖了整个工程建设工期,包括工程建设初期的计划,以及工程建设后期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2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的影响因素
2.1 人工因素
在机电安装过程中,不仅涉及到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后期维修人员等,他们组成了机电安装的人工整体,是缺一不可的。如果缺少了任何一方,都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例如,如果缺少了项目管理人员,那么就不能整体把握工程建设的管理计划,影响工程的实施进度。
2.2 材料因素
只有保证材料的正常供应,才能确保工程如期进行。在机电安装工程中,所需的材料种类不仅多且杂,那么就需要在工程策划阶段编制详细的材料需用计划,确保材料的及时供应。另外,还需制定采购计划和进场计划,保证材料的有序保管和发放。
2.3 设备因素
机电设备对安装工程有着很大的影响,因为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在购买机电设备时,要对比分析设备的资料和数据,选取性能优良的设备。另外,对于特殊性设备,还可以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监督测试设备的性能,保证设备出厂的质量和进场时间。
2.4 施工工艺因素
机电安装工程不同,所使用的施工工艺也会不同。例如在钢结构安装工程中,如果基础形式不同,那么采用的吊装顺序也会不同。另外,在专业施工过程中,不同的部位也可能采取不同的施工工艺。
2.5 施工环境因素
在机电安装过程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例如施工现场就是内部因素,南京要举办的青奥会就是外部因素。
3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存在问题
3.1.1 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关系的认识模糊
对于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现在多采用项目经理经济责任制。也就是说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整个工程的决策,但是由于一些单位的企业法人也会兼任项目经理,因此导致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的责任关系比较模糊,而这种模糊关系会直接引起进度管理控制力的不足。
3.1.2 企业重视项目承揽,轻视项目管理
近几年来,由于企业过分强调了投标承揽工作,导致对整个工程项目的控制和管理不足,致使进度管理混乱,不仅增加了工程成本,还降低了工程质量,影响了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
3.1.3 施工项目制度不健全,各项管理难以落实
调查研究发现,由于施工项目制度不健全,导致施工项目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制度可能与实际施工“貌合神离”。另外,由于没有具体详细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因此很难在施工中落实,导致进度管理没有制度可依。
3.1.4 项目经理责任权利不一致,项目管理不到位
一些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不一致,没有制定明确的奖罚细则,致使项目管理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
3.2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存在问题
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进度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尽管在设计初始阶段我们做了充分详尽的考虑,但是在执行进度计划时仍然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这就要求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实际进度情况的记录,并对比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找出原因,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者修改原计划。这样,在工程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不断的进行计划、执行、检查、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管理,就能掌控整个工程的进度,实现对整个机电工程项目的管理。
机电安装工程的进度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不强;
(2)施工的各个阶段应该相互协调;
(3)施工方案对施工的指导作用不大;
(4)不能预见进度执行中的风险。
4 机电安装工程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是机电安装工程进度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信息管理措施。本文从施工过程和施工后期两个方面对进度控制进行了分析。
4.1 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
在机电安装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结合实际的工程进度,预测施工的发展趋势,实行进度控制,可以根据施工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的周期。
(2)需要委派专门的负责人员记录实际的施工进度,包括每项工作的开始日期、工作进度、遇到的问题、解决措施及完成日期,确保实时掌控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
(3)了解并掌握施工的进展情况,以及由设计变更引起的进度变化等。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加强作业管理和调度。
(4)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协调各个进度的关系,解决各种矛盾问题,加强薄弱环节,实现进度管理的动态平衡,保证作业计划的顺利完成。
(5)加强责任制,工程项目总部应该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施工进度的完成情况,以便发现问题,补充措施,落实计划。
4.2 施工后进度控制
一个完整的机电安装工程,需要制定完整的计划,不仅包括施工前期计划,还应该包括施工后期的收尾以及管理计划。作为机电安装工程的进度管理,施工后进度控制应该放到比较重要的位置。施工后的进度控制是指工程完成后的进度控制工作,包括工程质量的验收,工程索赔的处理,进度控制报告的编制,以及进度资料的整理、保存等。
其中施工进度报告要及时整理,以便正确分析整个工程的进度控制。进度控制报告,就是将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建议的补救措施以简单的书面报告形式呈给项目负责人,以便他们能尽快制定策略,保证施工的正常运行。在编写进度控制报告时,如果报告的对象不同,编写范围和内容也会不同。一般情况下,进度控制报告可以分为三种,即项目概要级进度控制报告、项目管理级进度控制报告和业务管理级进度。只有编写好了进度控制报告,才能使负责人实时了解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5 结束语
进度管理是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在介绍机电安装工程的进度管理定义及其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进度管理的几个因素及其存在的问题,并从施工过程和施工后期两个方面介绍了进度控制。
参考文献
[1]王帅,现代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管理的论述[J],科技信息,2010(03):324
一、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专项资金的定义不够明确
不论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还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均没有对专项资金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专项基金等,比如近年并入“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其征收目的是通过政策调控,运用经济杠杆手段降低建筑能耗,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其征收环节的本质其实是一种保证金或押金,企业若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政府应予全额退还,只有当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时才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不退还部分才是真正意义的专项资金或者说专项基金。事实上,不管是征收环节还是不予退还部分都统称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甚至管理这些资金的财政部门也并不清楚这种资金的具体性质,以为交入财政专户的资金即为可支配的财政性资金,因此当执收单位向财政申请拨付返退企业的保证金时,审批时间很长,如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就存在类似的问题。其实这样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也不能及时向企业返退资金,还直接影响职能部门的行政效率。由此,人们对专项资金的界定基本上出于财政系统或有关部门的主观判断,尤其是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不断改革和深化,各种专项资金一股脑并入国库支付系统,比如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政府专项资金等,由此导致各种资金相互混合,很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报不够科学
笔者所在地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计划管理模式。比如住房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涉及局本级多个业务职能处室及二级预算单位。在编制收支计划时,局本级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编报部门预算,业务处室编制专项资金收支计划;二级预算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和独立预算机构,其单位财会部门根据本单位业务职能编报部门预算,同时直接申报专项资金计划。基于此,人们很难明确界定哪些项目应该从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编报,哪些项目应该由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中编报,由此导致业务部门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有时候可能重复编报预算。再如散装水泥发展资金、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其管理同样实行年度编报收支计划,首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项目征集公告,再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批复收支计划后即可确定具体项目。从表面上看,这种方式很科学,其实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企业可能没看到公告,或者对政策不够了解,不知道如何申报项目,从而导致征集不到项目,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从编报,以致政府部门在专项管理工作上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履行行政职能。
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太健全
许多专项资金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却尚未进行修订。标准和制度不健全,导致预算编报较为粗糙。由于财政部门对收支计划的批复没有时间约束,年度收支计划往往一年半载后才得到财政批复,耽误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程,导致当年预算执行严重滞后,甚至拖延到下一年度才能执行。有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财政早已批复,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资金拨付制度,有时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导致工作进度延迟,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4、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有些单位随意开立专项资金银行账户,一个专项资金开立多个银行存款账户,有的单位擅自将专项资金设为定期存款,增加了资金管理风险和银行账户管理难度,也不便于会计核算。由于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当新业务需要开户审批时却要求预算单位对多种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整合,实行一个银行账户管理多种专项资金,比如笔者所在单位的散装水泥发展专项基金、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专项资金,将这三种完全独立而且资金量庞大的专项资金混合在一个账户进行管理,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独立管理和独立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有些专项资金一股脑打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此导致部门预算的行政资金与专项资金混合在一起,比如部门预算资金、“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补贴资金、部分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等都在一个零余额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除此之外,各种专项资金归属财政内部不同业务处室分管,比如住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有些项目又不能提供银行票据给专项资金主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目前,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有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也有很强的主观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改进策略
1、科学界定专项资金的基本内涵
应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定义,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项资金核算口径。比如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发展基金等管理方式相似的资金,征收时可以定义为“某某保证金”或“某某押金”,对未予核退的资金定义为“某某专项资金”或“某某专项基金”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管资金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还是出售或出租保障性住房资金,统称为“住房专项资金”,并具体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各种专项资金混淆不清,方便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要对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梳理、整合、修订完善,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制订一套系统、全面、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根据专项资金经费来源和用途,实行分类管理。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等非财政资金为一类资金,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资金缴存及贷款银行,制订专业的资金增值模式,明确资金监管部门。资金监管部门对资金安全、增值模式和渠道及实施资金效益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住房专项资金、金建工程专项资金等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准的基建项目资金为二类资金,资金监管部门主要对项目概算进行总控制。“十百千万”工程等补贴类资金为三类资金,主要从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等社会效益方面进行管理。其他事务性质类的专项资金为四类资金,主要从项目征集、确定、审批、实施、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管理。(3)对专项资金实行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单位统一编号,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审批、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全程实施合同管理,保证项目管理有效,档案资料的完整。(4)对各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未经审批开设账户的,补办审批手续或注销;对违规开立多个账户的,坚决予以注销;擅自将财政资金办理定期储蓄业务的,坚决予以取消;一个账户管理多个专项资金的,分设账户管理,实行独立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定期对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核查,以保证工作成果。
3、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专项资金往往涉及同系统的多个职能处室和事业单位,也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有效沟通。(1)对内负责项目申报及具体实施的部门要及时报告,并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内部工作无缝对接。(2)对外加强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向财政申报预算,根据内部单位反馈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财政沟通协调,使财政部门及时批复预算,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进度款,资金拨付后做好票据传递工作,以便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以形成一个闭合式的资金管理模式。(3)在专项工作结束后,主动联系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4、强化单位财务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要准确定位财会人员角色,将财会工作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专项资金决策和监管工作;要充实财务力量,加强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权责结合;要重视财会人员培训和学习,财务人员既要熟悉会计法规、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又要深入了解并学习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为财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财会工作服务和监管的职能。
5、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益
由于各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项目申报方式、项目实施领域都相对独立,很多项目不具可比性,为客观、真实的反映专项支出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单位可以建立内部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1)在经济性方面,评审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支出决算机制,支出优先安排机制,是否克服支出过程中的浪费现象。(2)在效率性方面,是否能体现政府及民众对专项支出在项目决策机制、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3)在有效性方面,结合当前和长远利益,衡量使用专项资金开展专业工作中创造的价值,总结专项支出所取得的最终成果,并加以有效利用,营造讲绩效重绩效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三、结语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必须规范专项资金核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然而,在现实中,行政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的界定不够明确,预算编报不够科学,管理制度不太健全,管理流程不够规范。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必须科学界定专项资金的基本内涵,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项资金核算口径;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能;准确定位财会人员的岗位和角色,充分发挥财会工作服务和监管的职能;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益。
【参考文献】
[1] 邓辉:析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1(10).
[2] 王教育: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核算的若干思考[J].财会月刊,2011(7).
1、专项资金的定义不够明确
不论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还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72号,均没有对专项资金作明确规定。一般认为,“专项资金”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的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在当前各种制度和规定中,专项资金有各种不同的名称,如专项支出、项目支出、专款、专项基金等,比如近年并入“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其征收目的是通过政策调控,运用经济杠杆手段降低建筑能耗,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使用,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其征收环节的本质其实是一种保证金或押金,企业若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政府应予全额退还,只有当企业未按规定使用时才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不退还部分才是真正意义的专项资金或者说专项基金。事实上,不管是征收环节还是不予退还部分都统称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甚至管理这些资金的财政部门也并不清楚这种资金的具体性质,以为交入财政专户的资金即为可支配的财政性资金,因此当执收单位向财政申请拨付返退企业的保证金时,审批时间很长,如散装水泥发展基金就存在类似的问题。其实这样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管理,也不能及时向企业返退资金,还直接影响职能部门的行政效率。由此,人们对专项资金的界定基本上出于财政系统或有关部门的主观判断,尤其是随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不断改革和深化,各种专项资金一股脑并入国库支付系统,比如部门预算的项目资金、政府专项资金等,由此导致各种资金相互混合,很不利于专项资金管理。
2、专项资金的预算编报不够科学
笔者所在地财政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收支计划管理模式。比如住房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报,涉及局本级多个业务职能处室及二级预算单位。在编制收支计划时,局本级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编报部门预算,业务处室编制专项资金收支计划;二级预算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和独立预算机构,其单位财会部门根据本单位业务职能编报部门预算,同时直接申报专项资金计划。基于此,人们很难明确界定哪些项目应该从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编报,哪些项目应该由部门预算的项目经费中编报,由此导致业务部门为了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有时候可能重复编报预算。再如散装水泥发展资金、建筑节能发展资金,其管理同样实行年度编报收支计划,首先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项目征集公告,再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批复收支计划后即可确定具体项目。从表面上看,这种方式很科学,其实存在很多弊端,比如企业可能没看到公告,或者对政策不够了解,不知道如何申报项目,从而导致征集不到项目,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从编报,以致政府部门在专项管理工作上处于被动状态,不能有效履行行政职能。
3、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太健全
许多专项资金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却尚未进行修订。标准和制度不健全,导致预算编报较为粗糙。由于财政部门对收支计划的批复没有时间约束,年度收支计划往往一年半载后才得到财政批复,耽误了相关项目的实施进程,导致当年预算执行严重滞后,甚至拖延到下一年度才能执行。有的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财政早已批复,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资金拨付制度,有时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导致工作进度延迟,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4、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有些单位随意开立专项资金银行账户,一个专项资金开立多个银行存款账户,有的单位擅自将专项资金设为定期存款,增加了资金管理风险和银行账户管理难度,也不便于会计核算。由于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当新业务需要开户审批时却要求预算单位对多种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整合,实行一个银行账户管理多种专项资金,比如笔者所在单位的散装水泥发展专项基金、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专项资金,将这三种完全独立而且资金量庞大的专项资金混合在一个账户进行管理,非常不利于专项资金的独立管理和独立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化,有些专项资金一股脑打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由此导致部门预算的行政资金与专项资金混合在一起,比如部门预算资金、“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补贴资金、部分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等都在一个零余额账户体系管理和核算。除此之外,各种专项资金归属财政内部不同业务处室分管,比如住房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有些项目又不能提供银行票据给专项资金主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目前,有的行政事业单位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制度,有的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也有很强的主观性。
二、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改进策略
1、科学界定专项资金的基本内涵
应对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定义,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内容,确定专项资金核算口径。比如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发展基金等管理方式相似的资金,征收时可以定义为“某某保证金”或“某某押金”,对未予核退的资金定义为“某某专项资金”或“某某专项基金”等;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管资金来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还是出售或出租保障性住房资金,统称为“住房专项资金”,并具体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防止各种专项资金混淆不清,方便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要对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梳理、整合、修订完善,理清职责,落实责任,制订一套系统、全面、有约束力、操作性强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根据专项资金经费来源和用途,实行分类管理。住房公积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等非财政资金为一类资金,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资金缴存及贷款银行,制订专业的资金增值模式,明确资金监管部门。资金监管部门对资金安全、增值模式和渠道及实施资金效益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住房专项资金、金建工程专项资金等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准的基建项目资金为二类资金,资金监管部门主要对项目概算进行总控制。“十百千万”工程等补贴类资金为三类资金,主要从补贴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等社会效益方面进行管理。其他事务性质类的专项资金为四类资金,主要从项目征集、确定、审批、实施、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管理。(3)对专项资金实行合同管理。由专人负责,单位统一编号,对项目从立项、申报、审批、项目进度、资金拨付等全程实施合同管理,保证项目管理有效,档案资料的完整。(4)对各专项资金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未经审批开设账户的,补办审批手续或注销;对违规开立多个账户的,坚决予以注销;擅自将财政资金办理定期储蓄业务的,坚决予以取消;一个账户管理多个专项资金的,分设账户管理,实行独立专户管理,独立核算,定期对账户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核查,以保证工作成果。
3、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专项资金往往涉及同系统的多个职能处室和事业单位,也涉及多个不同的职能部门,因此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需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有效沟通。(1)对内负责项目申报及具体实施的部门要及时报告,并反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实现内部工作无缝对接。(2)对外加强与外部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单位财务部门及时向财政申报预算,根据内部单位反馈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财政沟通协调,使财政部门及时批复预算,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进度款,资金拨付后做好票据传递工作,以便财会人员进行会计核算,以形成一个闭合式的资金管理模式。(3)在专项工作结束后,主动联系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决算审计,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绩效评价工作。
4、强化单位财务意识
行政事业单位要准确定位财会人员角色,将财会工作的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专项资金决策和监管工作;要充实财务力量,加强内部机构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权责结合;要重视财会人员培训和学习,财务人员既要熟悉会计法规、财政政策、财经纪律,又要深入了解并学习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为财会工作服务,充分发挥财会工作服务和监管的职能。5、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效益由于各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项目申报方式、项目实施领域都相对独立,很多项目不具可比性,为客观、真实的反映专项支出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单位可以建立内部评审机构、评审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1)在经济性方面,评审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是否建立了有效的支出决算机制,支出优先安排机制,是否克服支出过程中的浪费现象。(2)在效率性方面,是否能体现政府及民众对专项支出在项目决策机制、实施进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3)在有效性方面,结合当前和长远利益,衡量使用专项资金开展专业工作中创造的价值,总结专项支出所取得的最终成果,并加以有效利用,营造讲绩效重绩效促发展的良好风气。
三、结语
关键词:计划管理;协议库存物资;执行管控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背景情况
协议库存是电力总公司根据未来一定时期内需求预测,将电力物资分类汇总,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协议的过程。计划管理作为物资管理的“龙头”,合理协议库存管控能够缩短采购供应周期,避免出现物资“断档”,并减少物资供应库存压力、节约运营成本[1]。文献[2]从物资需求计划预测角度,对协议库存需求计划申报流程、需求部门与物资部门协同问题展开探讨。文献[3]应用二次指数平滑法,探讨了在物资集约化模式下,物资协议库存需求预测的方法。文献[4]中,提及物资标准化工作对协议库存设计部门、需求部门、物资部门的连锁效应。本文根据实际工作中的业务,结合物资计划管理的日常工作,从需求计划管理方面对协议库存执行管控进行探讨。
二、计划管理与执行管控
计划管理,主要包括物资、工程及服务的需求计划、采购策略、采购计划、统计分析和计划考评等内容。物资计划管理遵循“统一、集中、全面、刚性”的原则,按照“主动超前、统筹协调、闭环管控”的工作机制,通过对物资计划与综合计划、预算的统筹与协调,确保计划合规、审核准确、报送及时,实现物资计划闭环管控。
根据计划管理定义,总公司物资协议库存采购每年安排1-2次,协议库存有效期一般1年。编制原则为根据近3年历史采购数据,结合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按照物料品种编制协议库存采购需求计划。
1.需求部门与物资部门的分工与界面
物资需求计划提报阶段:省公司批次启动信息后,物资需求管理部门占主导地位,其根据明年配网下达的资金计划、项目储备情况,根据物资采购目录,预测物资需求量。地市物资供应中心结合近3年物资的采购量,仓库现有的库存、库存定额,对需求提出调整建议。
物资执行管控阶段:省公司定期物资预警,地市物资供应中心占主导地位,其根据物资类别,一是将计划金额执行进度与1年期时间的时序进度进行比较,指出进度不足物资品类。二是对现有供应商执行进度进行分析,并对计划金额使用完毕物资,开展未来一定周期(如半年)的补充预测,分析偏差原因后,向省公司提出计划调整申请。
2.需求计划审查方法
需求计划审查,是基于需求计划预测基础上,开展的需求计划审核、确定工作。由于每年配网项目建设目标不同,仅仅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分析等手段,无法准确预测次年需求。此外,配网技术日趋成熟,物资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导致对于个别品类物资经过合并、精简、修订技术规范书后,无法与历史采购供货单数据准确对应。
针对上述情况,省公司对地市公司需求计划审查时,主要方法有:一是售电量相同水平的地市公司、县公司间需求比较;二是物资需求总金额与年度投资总额相比较;三是根据物资比例关系,如变压器与柱上断路器、避雷器等,10kV电力电缆与10kV电缆附件;架空绝缘导线与水泥杆、铁塔等,相互间存在一定配比关系物资进行审核。四是根据沿海或内地或山区实际特点,对复合绝缘子、集束绝缘导线等物资,逐一审查。
3.计划与执行的周期性管控
协议库存需求计划申报的原则是“滚动执行,增量申报”。这给地市公司层面的需求申报提出一个难题,即,由于在协议库存自动分配的大原则下,地市公司无法预知当前剩余的协议库存合同中,本单位最终能够采购到的物资数量。
福建公司提出一个解决思路是,每年第二批协议库存需求计划,申报次年全年的物资需求数量。次年第一批根据实际项目下达情况,再做一次小调整。地市公司在两次申报周期内,统计、申报一个年度的物资需求量,省公司对已有中标结果但未执行完成的协议进行统一核减,并适当考虑余量。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实现对地市公司计划与执行准确性的考核,设计指标如下:
协议库存完成率 = 按计划完成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物资种类总数 。
1、“按计划完成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是指全年供货单金额与全年计划金额比例在[80%,120%]的物资种类数量。
2、物资种类总数,指本单位当年有申报计划的或有发生采购的物资种类总数。
三、总结
物资协议库存采购方式的执行管控工作,必须以供应链管理为出发点,从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履约仓库管理等多角度进行审视,谋求一种与物资行业发展同进步,与企业发展相符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本文从计划管理角度,应用需求计划对协议库存管理提出了浅显的分析,对日常业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了目前使用的方法。下一步将继续针对实际操作业务中,更加繁杂的细分问题开展分析、改进工作,以期能够减少业务流程中各类暗礁,提高供应商的履约效能,进一步提高福建公司的物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宋斌,刘春辉,赵艳丽,等.基于VMI的中低压配网物资协议库存采购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26):242-244.
[2]尉欣.浅议协议库存物资计划预测管理[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
[3]魏华.电网物力集约化管理模式下的协议库存物资计划预测管理[J].江西电力,2015(6).
关键词:总承包项目管理及实施 总承包体系的构建 项目总承包的意义
0 引言
要大力实施项目总承包,全面推行项目管理,抓住扩大内需的机遇,发展壮大建筑建材产业。建工集团作为集团公司独立运作的战略经营业务群,要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结构,全面推行项目总承包,达到项目管理“系统化、程序化、动态化、可视化”的根本要求。项目总承包是建工集团战略转型的需要,是加快集团公司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是加快形成以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设计咨询为主的经营格局的需要,是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和拓宽经营领域的需要,是为进一步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的需要,是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也是适应建筑业改革和发展趋势的需要。
1 实行项目总承包有以下优点
①有利于理顺建筑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
②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③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并形成规模经济。
④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投资费用。在强化设计责任的前提下,通过概念设计与价格的双重控制,把“三超”现象消灭在工程实施过程之中。
⑤有利于提高全面履约能力,确保安全、质量和工期。
⑥有利于推动管理现代化。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协调中枢,使各项工作实现了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和规范化,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
2 项目总承包建立初期存在的问题
①项目建设管控方式滞后:集团公司是建工集团主要的内部市场,面对多个业主,各业主在项目建设管理上,管理方法不同、管理手段差异较大,理解政策和执行标准不统一,风险管控能力各异,体现在计划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管理方法落后,管理手段单一,出现许多无计划、超计划,设计变更频繁、投资加大、工期滞后等现象,造成建设项目难以早日发挥投资效益的不利局面。
②建工集团内部项目管理工具应用问题:一是项目策划及施工组织薄弱:主要表现建工集团各工程处在项目管理缺乏策划或策划环节流于形式,没有起到指导作用,不能很好的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不利于规范管理和经验积累。二是项目管理体系不健全。三是目标成本控制缺乏预见性。项目采用分区分片管理,项目工地相关成本数据收集困难,无法做到准确的分析和预测,成本控制做不到“标价分离,量价分离,管理和劳务分离”。
③企业信息化管理薄弱:目前建工集团没有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协调性差,增加了管理成本,项目经验缺乏累积,不能做到知识共享。
④项目绩效考核不匹配:建工集团沿用生产企业绩效考核方式,不是围绕项目目标设定考核目标和考核办法,对项目人员的激励作用有限,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3 项目总承包建立采取的措施
面对当前新形势,必须做到与时俱进,顺应变化,不可墨守成规,固步自封,这就要求采取科学的调整,及时的转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灵活性,并努力实现长效型。部门在工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从思想上明确确定项目总承包战略定位:总承包是建筑企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是构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金字塔”产业体系制高点的必然,是打造建筑企业“百年基业”的根本要求,从而锻造基业长青。
②引入现代项目管理方法:建工集团作为平煤集团建筑业务群,积极组织项目管理培训,培育高层次项目管理人员,设立各专业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管理职责。利用项目管理工具,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编制系统的、符合企业实际的《程序文件》、《总承包部管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③理顺项目总承包管理流程:打破传统的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引入现代项目管理方法,建立“以计划为龙头,以目标为基础,以考核为手段,以预控为方法”的项目管理流程,其中包括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总承包项目工程结算流程、总承包项目分包管理流程、总承包项目进度管理流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流程等,包括整体构思整个工程项目,全面安排,协调有序,事前策划,事中控制,统一协调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从而达到“利益相关方满意”的目的,尽快使建设项目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4 项目总承包的实施
①全面推行总承包:第一阶段是依赖内部市场发展,选取试点项目,由建工集团组织,采用现代项目管理方式管理总承包项目,积累经验,培养人才,规范管理。
②总承包项目部认真研究图纸,制定施工措施,引进世界上最大型的钻机设备,采用了先进的钻井法施工。运用此法,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周期,节省能源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也充分显示了总承包管理的巨大优势,充分调动了资金、技术、人员各个环节,提高了分包方的社会专业化程度的分工,引领了技术进步。
③在平禹九矿项目施工中,建工集团总承包项目部克服了多专业协调的困难,使冻结施工、土建施工、安装施工、建井施工有机结合。较好的处理了协调难、沟通难、指挥难的局面,使业主方摆脱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杂乱事务,减少了业主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总承包方优化资源配置的特点,减少了资源占用与管理成本。
通过推行总承包项目管理,建立了总承包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完善了总承包项目管理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编码体系和定额体系,提高基础竞争力和总承包实施能力。第二阶段是明确了总承包管理部的职能,梳理与项目部的管理定位,建立项目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项目信息协同平台,其主要是在标准规范制定、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经验总结和交流、档案资料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建立项目策划、项目巡查的流程和制度。并在各工程处推行建工集团总承包管理经验,提升工程处在施工总包和专业总包的项目管理上的能力。第三阶段是向项目管理公司发展转变,它包涵项目管理服务和项目管理承包两大系统,是帮助业主在项目前期进行策划、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义、计划、制定融资方案以及在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整个实施过程中有效地控制投资、工期、质量、安全,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达到项目寿命期技术和经济指标最优化,为项目代建制创造条件。目前,建工集团总承包部已派出专人,进驻新疆、山西进行实地考察,搜集外部资料,为成立外部分公司做前期准备。
5 建工集团推行项目总承包的重大意义
建工集团进行项目总承包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将加快建工集团资源整合的步伐,优化资源配置,改变企业经营格局,实现“1+1>2”的倍增效应,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发展空间,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推进“战略、组织、文化”三大转型,进一步建立“责权明确、控放适度、运转顺畅”的组织体系,理顺建工建材、房地产开发、设计咨询各业务板块的关系,打造“国内知名、行业一流、用户首选”的总包能力强,专业优势突出,技术领先,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的大型建筑集团,锻造基业长青,为集团公司超千亿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游嘉奇.施工总承包管理难点及措施分析,山西建筑,2007/08.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策略
一、前 言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就是该建设项目有计划地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相应的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费用总和。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存在着联系。在工程建设的各个程序和环节上,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还常受到参与各方多因素影响,并表现在立项、设计、施工、竣工等每个过程都会影响到造价的高低。正确地编制工程造价对社会和企业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所处的地位、位置和目的的不同,影响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各阶段的造价。
长期以来,在宏观政策和某些不良政绩观的影响下,项目单位为了早日争取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研阶段不进行充分研究,往往低估工程造价,在项目获得审批通过后,采取“三边”手段进行实施,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结果导致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想象,项目单位认为 “肉烂在锅里”而不予重视,影响的却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还有在同一阶段,由于工程参与各方各方所处的地位、位置和目的的不同,也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例如: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确定中,根据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这里应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但是在现实工程中,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并不是招标人说了算,监管部门、审计部门都参与了进来,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大刀阔斧的修改国家的规范,全面否决招标人的权利时刻存在着,这些部门的人员用权力践踏着规范而面不改色。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二)市场供求关系失衡造成市场竞争不规范,影响了合理定价。
长期以来,在宏观政策调控下,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事建筑施工的队伍却以更大幅度增加,“僧多粥少”的供求局面使得本己激烈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部分施工企业为争得施工任务不得不面对难以接受的招标条件,如降低工程造价、 垫资施工、缩短工期、 肢解发包等等,面对这些不规范的建筑市场, 施工企业只有拼老本, 保眼前,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大大的扰乱了建筑市场,企业缺少更新改造的后劲, 冲击了正常的工程造价管理, 而现行的政策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样也就更加助长了建筑市场竞争中的不规范行为。
(三)由于施工企业之间的差异难以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影响了合理定价。
最低价中标法体现了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但它在我国适应不良、水土不服的关键原因是建设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企业还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无法避免“价格大战”式的恶性竞争,同时对 “什么是最低成本价报价”进行详细界定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恶意低标中标的防治还停留在理论阶段。
(四)工程肢解发包、行业垄断严重,影响了合理定价。
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也有某些行业依靠特权垄断发包。造成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对现场的统一管理,造成施工中的浪费。工程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增加了中间环节,抬高了工程造价,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五)对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缺乏约束机制,影响了合理定价。
现阶段我国投资体制还不完善,责任机制还不健全,负责工程发包和工程款支配的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的效益缺乏直接的利害关系和约束机制,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失衡使得建设单位在建筑市场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造价。建筑市场能否规范运行,直接取决于建设单位的行为是否规范。某些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工程建设中不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随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在工程发包中片面强调市场经济就是愿打愿挨,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干扰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转。由此可见建筑市场治乱的首要着眼点,就是要规范业主的行为。
(六)对造价中介机构管理力度不够,影响了合理定价。
近年来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而相应的管理制度却不配套,各种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定和审批未能严格执行,造成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某些中介组织带有行政色彩,不按规定办事,缺乏公正性。中介组织对承担的咨询服务不负经济责任,也没有完善的赔偿制度和回避制度。特别是招标控制价编制中,错算、漏算时有发生,一部分中介机构为了经济利益超负荷的工作,造成一部分工程的招标工程造价不准确、影响了招投标工作质量。
三、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
在建设工程造价从定额计价向市场定价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体制上还是思想观念、人员素质上都不可避免地受到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因此,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进程中,既要肯定定额计价方式下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作用,又要认真分析它不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发展的弊端,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运用价值规律的原则,适应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去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针对当前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应从加强法制建设入手,健全法制、完善法规。
(一)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制建设,重点查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更应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监察,在健全法制、完善法规的同时,逐步建立起一个以严格执法、合理执法为核心的建设工程造价形成体系和复核监督体系,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走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轨道。
(二)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行为。
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始终,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离不开建设单位的参与。因此,建设单位的行为对工程建设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单位在建设阶段的行为依法加以规范和约束,要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能力和资质的,应尽量自行承担水、暖、煤、电、消防和装修等的施工,严禁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工程建设的材料设备应主要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加强验收。建设单位若需自己采购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承包单位有权拒绝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承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要严格审查标书合同,对违反规定明显不合理的条款如过分压工期降造价及过分要求质量达优的应予以取消。
(三)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提高竞争能力。
中介机构是建筑市场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主体,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提倡服务社会化、市场法制化。造价咨询、招标控制价编制等就是一种有偿的社会化服务,在目前条件下,我们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为工程承发包双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中介机构不合格的要清除。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提高咨询服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咨询服务机构的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搞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提高企业素质,规范承包行为。
实行建设工程招投标以来,承包单位承揽施工任务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投标取得。因此,必须规范招投标市场。第一,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工程师负责,组成“工程造价审定小组”,组织招标投标、标准定额、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定期联合办公,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各承包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禁止私下授标,层层转包;第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做好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招标文件的衔接;第三,严把概算审核关,加强概预算人员的培训考核,把考核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提高概预算人员素质。
(五)重视“以人为本”,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准。
“以为人本”是众多业主强调的一个管理理念,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人的因素更显重要,尽管企业可能有相当不错的管理模式,但由于个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的差距,也会使得工程造价出现漏洞,给单位带来难以察觉的巨大损失。工程造价控制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如前期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结算等等。每个环节都需要具有相应水准的人去高质量完成。他们工作中的任何失误,都会最直接地令企业“合理合法效益递减,人才的竞争才真正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残酷竞争,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企业就必须在工程造价控制所涉及的重要环节上,重视“以人为本”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加强各阶段工程造价的管理,为合理确定造价打下基础。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方案认真优选,编好、定好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的编制应做到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齐全,计算合理,不重复计算,不提高或者降低估算标准,不漏项、不少算。在编制投资估算时,应将所采用的估算系数和估算指标价格、费用水平调整到项目建设所在地及投资估算编制年的实际水平。对影响造价变动的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注意分析市场的变动因素,充分估计物价上涨因素和市场供求情况对造价的影响。投资估算精度应能满足控制初步设计概算要求,并尽量减少投资估算误差。
(二)设计阶段应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
通过对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对投资影响分析可以看出,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0%,技术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40%,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25%。由此可见设计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在设计阶段,应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编好、定好概算,使设计概算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内,并将初步设计概算作为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施工图预算不超初步设计概算。
(三)招投标阶段要合理设置招标控制价。
对于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须设置招标控制价。它不同于“标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标底”必须保密;而招标控制价须在招标文件或开标前三天向投标单位公开。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凡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设置招标控制价,可以防止串通投标、哄抬标价。建设单位应组织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审核并确认招标控制价,以使招标控制价合理;审核确认后的招标控制价在发给正式投标人的同时报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如果招标控制价定的过高便会导致中标价偏高,导致工程造价失控(固定总价合同尤其重要)
(四)在工程实施阶段应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现场经济签证。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变更时应对造价进行分析,才能够心中有数,特别需要注意分包方提出的变更,要分析是否真需要变更,防止分包单位投标时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而使工程造价超高,为防止在施工图设计中产生漏洞,除在审核时把关外,还应在甲乙方的图纸会审、设计院的技术咨询中消除,总之,应消灭在开工之前。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的越早,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为此,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初期,尤其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解决,使工程实施得到有效控制。现场管理人员在作工程签证时需做好以下工作:①签量不签消耗;②签量不签价;③不能与合同相抵触;④签单价不签总价;⑤签量应有明细计算式及相关图形;⑥签证事项的相关来源应清楚。
(五)合理处理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善工程造价。
在现行招标工程中往往以现行清单计价规范为基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会提供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另外规费和税金是单独计价的,在实际工作中要规范地、科学地处理,才能正确完善工程造价。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这是其他项目清单中暂估价的计价原则。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令第27号)第五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实践中,如何进行共同招标,一直缺少统一的认识。共同招标很容易被理解为双方共同作为招标人,最后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尽管这种做法很受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欢迎,且也不是没有可操作性,但是,却与现行法规所提倡的责任主体一元化的施工总承包理念不相吻合,合同关系的线条也不清晰,不便于合同履行。恰当的做法应当是仍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人。首先,采购合同应当由总承包人签订。其原因:一是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主体是总承包人,二是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主体是一元化的,均归于总承包人。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机理,如果招标人作为招标主体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势必要作为合同的主体与中标人签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两方作为共同招标人、一方作为合同主体的法律难题,招标主体仍应是施工总承包人,建设项目招标人参与的所谓共同招标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体现建设项目招标人对这类招标组织的参与、决策和控制,实践中能够约束总承包人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合同约定相关的程序,具体约定应体现下列原则:一是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二是建设项目招标人的参与主要体现在对相关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等能够体现招标目的和招标要求的文件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出招标文件,甚至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只有经过建设项目招标人审批并加盖其法人印章后才能生效;三是评标时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依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27号令规定,作为共同的招标组织者,可以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否则,中标结果对建设项目招标人没有约束力,并且,建设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绝对相应项目拨付工程款,对相关工程拒绝验收。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材料和专业工程,需要约定定价的程序和方法,并与材料样品报批程序相互衔接。
需要指出的是,达到现行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重要材料设备,应当依法共同招标,其范围还包括延续到专业分包合同中的重要材料设备。上述共同招标的操作原则同样适用于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
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需要交由专业设计人设计,国际上,出于提高可建造性考虑,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以纳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这类专业工程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是国际工程的良好实践,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也已经比较普遍。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建设项目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的招标。
对未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模标准的材料设备,需要约定定价的程序,需要与材料样品报批程序相互衔接。
关于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这是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它们都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但是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规费和税金是由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确定。在工程造价计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在发生清单工程量变更时,和税金应同时发生变化和调整。
(六)合理确定风险内容和范围,确保工程造价符合实际。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的特点,并且风险始终是与损失相联系的。可以说,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三大特性。工程风险是指一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
清单计价规范规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它规定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时,载明投标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人工成本信息,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工程施工发包是一种期货交易行为,工程建设本身又具有单件性和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施工及工程造价的风险因素很多,但并非所有的风险都是承包人能预测、能控制和应承担其造成损失的。基于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权、责的对等性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所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的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在计价方式改变后,工程造价形成机制便发生了巨变。原本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转眼间变成了由承包人承担,建筑市场一时出现了许多的不适应。要求对风险进行定义并规范管理的要求呼声甚高。在工程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都面临许多风险,但不是所有的风险以及无限度的风险都应由承包人承担,而是应按风险共担的原则,对风险进行合理分摊。其具体体现则是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发、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进行办公室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承包人承担所有风险或无限度风险。
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分摊原则:
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工程造价中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根据工程特点和工期要求,承包人可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善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上承包人全部承担。
(七加强对竣工资料及现场勘察的管理,合理解决争议问题。
竣工资料通常包括竣工图、结算书、有关签证及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等,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竣工图必须要经现场监理和业主现场勘察核实是否跟实际施工状况一致,否则无论是建设方结算人员还是社会造价咨询公司都是以竣工图纸为依据来核实工程量及工程项目的,所以显得非常重要了。如某房屋修缮工程,因为是属于小工程,总造价才80万元人民币,建设方没有请监理也没请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所以结算的时候,竣工图完全由分包施工方自行出具,竟然把图纸上的尺寸标大很多。幸好建设方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图纸尺寸不太对,经现场丈量核实发现偏差达20%,如果建设方没能认真核对图纸,那么分包方就可以赚取额外的工程量了。
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建设方最好召集相关当事人员对现场实际做出说明,了解情况后甲方内部集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与总包施工单位进行洽商。应注意定额疑问可以咨询相关主管部门,但对于合同原则问题应法院来裁决。
五、结论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在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目标在于提高工程效益。建设各方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环节进行控制,以尽可能减少直至避免目标计划值与实际值发生偏差,切实降低工程造价。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前面两者达到了有效的搭配与补充,才能够抵达最终的目标。我们要勇于探索,敢于开拓,主动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工程造价业的发展,为开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