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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With the increasing awareness of law and the strict demand of modern economic activities on contract, how to carry out contract management effectively and scientifically has become the most important issue for the enterprise in economic activities. As the contracts which often encountered in modern economy and society,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analysis of void contract and revocable contract has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economic interests of enterprises. In the paper, the legal validity of invalid contract and revocable contract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关键词: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
Key words: invalid contract;revocable contract;legal validity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2-0251-01
1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概述
我国曾于1981年和1999年先后两次制定、修改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与国际接轨,发展和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必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我国《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通过其规定内容可以看出,虽然无效合同与和撤销合同存在着不同的含义与性质,但是其担负着相同的责任与后果。
2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分析
2.1 无效合同的确认与法力效力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但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当然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这里的不发生法律效力,是指不发生该合同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效果。在进行无效合同法律效力分析前,首先要对无效合同进行认定,以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为基础对其进行分析与认定,以此明确其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的认定不仅是一个法律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科学判断问题。司法实务中的合同形形,涉及方方面面,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无效,具有相当难度。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等规定,可以看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判断无效合同的重要标准。通过与合同法的对比分析判定合同的无效。在判断某一法律条款是否强制性规定,应从该部法律的立法目的,违反该条款对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
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当然的、自始的无效。无效合同经主张无效或诉请法院确认无效之后,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及《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①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式)。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2.2 可撤销合同特点与法律效力分析 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被撤销前,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它的构成原因是一方的欺诈、胁迫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会同。撤销合同具有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等特点。其法律效力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后,方可行使合同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法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为一年,在此期间,撤销权人必须行使其撤销权,否则,就失去了撤销合同的权力。如果一方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可撤销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
3 关于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不同的分析
无效合同在合同订立开始就不产生任何的法律效力,因此其合同不能达到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也应立即中止履行,对于合同以及履行完毕的则必须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况。其法律后果是一方当事人必须将其已从对方获取的财产返还对方当事人,并回复合同签订前的财产状况。同时还须按照合同法规定将双方当事人错误状况和程度承担所需承担的责任。可撤销合同,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愿意撤销合同和放弃对合同的撤销权,法院需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同予以承认和保护,其合同就要按照其条文和规定予以履行。如果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拟用其合同或有关会同条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依法对其予以撤销。此时被撤销的合同也失去自始的法律效力,即产生和无效合同相同的救济手段和补救措施。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同时其有关当事人还富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根据享有撤销权当时的主观意愿所决定的。
4 结论
综上所述,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合同确定的不同决定了其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这需要根据合同确定的标准通过对合同的分析以及《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做出基础的判定,方能够实现合同的法律效力。现代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与管理工作中,企业有关人员必须加强对自身法律顾问的认识,强化企业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通过法律顾问的作用保障企业合同的合法性,以此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王宏新.合同法详解[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2]马强.关于企业合同管理中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的分析[J].法律顾问,2004.
[3]陈龙.论可撤销合同法律效力与法律后果[J].经济管理资讯,2009,6.
关键词:合同法理念;转换机制;效果有效化;合同法完善
一、合同法基本理念的回溯
美国著名大法官卡多佐在《司法过程的性质》中转述了这样一句话:"法律只是一个人的看法"。任何的法律判决都深深的烙印着法官对法的理解。于是,如果我们想要更加深刻的理解法官在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我们就必须去回溯合同法的基本理念。
早期合同法追求的是伦理价值,到近代,工具性价值逐渐被重视。从伦理到工具,再从工具到伦理,现代,合同法的理念又回归到了意志自由和效率激励机制的统一,即伦理性和工具性的合一。通过对合同法理念的回溯,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当合同的效力不涉及到公共政策、公共利益时,却被一概按照自始、确定、当然、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来处理,其效果可能会与合同法的私法理念背道而驰。因此,我们在此讨论合同无效后的继续处理问题便变得有意义,它可以使合同法的基本理念与合同无效制度进行体系上的衔接,并维护法的价值理念上的统一。
二、关于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一)合同效力能够转换的情况
无效即合同效力没有通过法律的评价,而自始、确定、当然、绝对的不发生法律行为的效力。但是如果全部否定其效力和效果,那么这肯定与合同法的效率价值和自由意志价值南辕北辙。而如果我们能在判决中,结合具体的案情将其无效的效力进行转换是符合合同法基本理念的。林诚二教授认为:"无效合同,若具备其他法律行为之要件,并因其情形可视为当事人若知其无效即欲为其他法律行为者,其他法律行为仍为有效之谓。"这的确是一条合同无效后平衡当事人利益、解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法律刚性规定之间紧张关系的一条路劲。
为了更加深入的探讨,我们按照林城二的分类将其分为法律转换和意定转换。法定转换和解释转换这两种转换方式具有内在联系。解释转换追根溯源可能会回到法定解释当中,这两个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相伴生长的。
1、法定转换
法律转换是指转换的发生是基于法律之规定。法条中的"视为""依……规定之"之规定就是这种法律转换在制定法中的具体体现。比如说租赁合同如果超过1年而没有进行书面的登记,法律视其为不定期合同。法律规定这种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如果其满足其他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则并将其重新包装过渡到另一种法律行为上而具有法律效力。此种制度对无效合同的转换不再需要通过法官的解释。
2、解释转换
解释转换,是指法官在不违背当事人意思的情况下将某种民事行为转换为他种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们可以结合"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来分析。该案案情如下:索特公司与新万基公司签订了《金三峡花园联合开发协议》。该协议规定,索特公司将已抵押给某银行融资贷款的土地在约定时间内解除抵押;以新万基公司出资、索特公司出土地使用权,共同投资、共享利润进行房地产开发;新万基公司承诺按项目开发需要逐步投入开发资金,首期资金500万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位。后来签订《补充协议》规定,双方约定履行时间并按时间计划表履行;索特公司对新万基公司在开发本项目产生的经营风险及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基于信赖,协议签订之后新万基公司开展前期开发工作,索特公司没有按约解除抵押,双方并未完全履行合同。索特公司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联合开发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新万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新万基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索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联合开发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效力。重庆市高院的一审判决认为该协议无效,后上诉到最高院。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亦规定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须经抵押权人同意。照此法条进行判决,协议必然无效,可是如果这样判的话那么就会损害没有过错方的利益,而且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最高院的法官进行了解释转换,逃离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该法条规定,未经通知或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如受让方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转让有效。即受让人通过行使涤除权涤除转让标的物上的抵押权负担的,转让行为有效。最高法的第二个判决理由是:我国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即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二分,并以此为由对其进行了解释转换。有学者对其评析,"采纳物权独立性理论的区分原则,不仅能够修正担保法的立法错误,使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更加清晰,而且可以契合现行法制所长期实行的不动产登记要件主义,实现保障交易安全之目的"。虽然这个观点受到了来自尹田等学者的批判,其认为采取物权行为独立性不采取无因性,必然会导致理论阐述和体系建构上的困难和缺陷。但是这是从立法论的角度来进行讨论的了,在本案的语境下,最高院的这个解释转换应该说得到了来自大多数学者的支持。
(二)合同无效又不能转换
1、合同效力和效果分开处理
在实践当中还有很多合同是不能够通过法律规避和法律解释的路径来转换其效力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意志自由和效率理念,基于具体的语境把合同效力和效果分开处理有时也可以很好的实现合同法的价值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即在合同已经履行以后,如果按照双方互相返还、恢复原状来处理不如承认双方已经发生的法律效果,或者合同已履行不能返还,根据合同法所追求的效率原则,法官有的时候便承认其履行的效果只是在要求返还的数额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有的法官按照"无效合同当有效处理"。比如因违反有关招投标强制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在承包方已经实际履行修建行为的情况下,就发包方应当支付的工程款额结算,法院仍按合同的约定作为依据。有的法官认为只能按照实际投入进行返还不能让当事人得利。
2、其他无效合同的处理
其他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包括两类,第一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和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基于公共政策的考量应该无效;第二类是无效合同有效处理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并且在经济上不效率还是应该按照合同无效自始、当然、绝对无效处理,并根据物权返还所有权和不当得利制度进行返还。
三、法律转换,法律规避和法律完善
法官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将合同无效进行区别对待。其司法过程是法官对合同法基本理念不断深化的过程,通过规避法律或者选取其他法,或者将效力和效果二分,逃离现行法的硬伤,最终使司法实践满足合同法基本理念。
从法律的自身发展来说,这是一个法的自生性的问题。通过法官的判决,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完成了法律的规避。当这样的法律规避越来越多,使那些不满足合同法理念的法规渐渐的不再受宠,渐渐的不被适用而沦落为死法以后,学者会关注,立法者会关注,于是更加接近生活和合同法理念的新法便应运而生。曾经通过非正式的司法处理模式将成为制定法上有规定的法律制度,从效力效果的二分(不能转换)--解释转换--法定转换--明确的法律规定(即不用转换),以此进路将慢慢的达到我国合同法制度逐渐完善的结果。
参考文献:
【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2】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中国人民法学出版社,2008年版
【3】林城二:《民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论文摘要】本文针对扬州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底盘厂应用环境,分析了物资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建立了该系统的总体结构,并利用visualfoxpro5.0,开发了物资管理系统软件——wuz1110,文中介绍了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运行环境及应用情况
0概述
在制造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一方面需要合理的储备原材料、毛坯、部件、配套件和在制品,以便使生产连续不断、有秩序地进行。同时合理的库存也可以应付客户的临时性需求,提高对用户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原材料、零部件、在制品的库存又占有大量的资金,对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不利。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是物资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的任务。随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客车的生产已不像过去那样,是品种单一的批量生产,而是多品种、小批量的生产。因此,对底盘的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扬州某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底盘厂以底盘装配为主,外购配件品种多,这就造成了一方面存在配件库存积压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需求与供应不可预料的波动,也经常存在急需零部件短缺的情况。如何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降低库存量,是底盘厂长期以来最主要的瓶颈问题。为了提高底盘厂物资管理水平,及时掌握物资的储存动态,准确反映底盘的动态成本,提高物资核算和管理工作效率,确保物资供应和生产的顺利进行,本文开发了底盘厂物资管理系统。该系统经过试用,效果良好。
1物资管理系统工作流程
物资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物资管理系统的基本工作是根据生产计划,在考虑储备定额情况并扣除库存的前提下。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在采购计划指导下,由供应部门向供应商进行采购,由检验部门检验入库;根据装配车间和车架车间的生产计划,出具领料单,从仓库领料出库;并根据需要外拨一些给扬州某汽车修造厂、旅游车、扬州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扬州特种车辆厂以及其它单位,生产过程和外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则重新入库,返回到供应部门与供应商联系,进行更换;根据生产需要,仓库定期地进行盘点,使仓库保持最低定额的库存量,实现成本最优控制,物料出入库的资金动态管理等。
2系统总体结构及主要功能模块分析
本系统的总体结构如图2所示。
2.1采购与收发
采购与收发包括采购计划、收料登记、发料登记、发票登记、盘点记账、盈亏处理。采购计划是根据基本库中的计划采购量减上月时间段内仓库中该物资库存数量,而生成本月应采购的数量的明细表和汇总表;本月采购数量=本月产量*定额+最低储备量-现有库存。对收料库、发料库、发票库、盘点记账的数据输入,其目的是通过对物资进行定期的盘点与对盈亏情况进行处理来加强库存控制。
2.2报表输出
报表输出包括生产配料单、收发存报表、以旧换新表、质量问题表、盘点对账表、车型设置等。生产配料单是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每天物料需求,生成标准件以及配套件的配料清单的明细表,由车间主管签字后到仓库领取物资;在工人生产过程中,如发现配料质量问题应返回仓库,到厂家以旧换新,生成物资质量和以旧换新明细表;盘点对账表是根据盘点与会计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定期地进行校对与考核。收发存报表是根据仓库所有收、发、存信息,确定本月到目前进货数量,生成明细报表和汇总表,目的是通过科学的库存控制方法来平衡积压与短缺两者之间的矛盾,设定物资最低、最高储备量,提供预警信息。
2.3库存资金动态管理
库存资金动态管理包括资金动态表、部门消耗表、发票汇总表、物资暂估汇总表、运货明细表、外拨明细表等。通过对上述报表进行汇总统计,生成任意时间段内的仓库资金动态表,如表1所示。表1中,a表示上月期末库存;b表示在时间段内,入库单编号中物资的发票已到账的,全年内收料库中采购性质为“正常采购”的记录的实际成本汇总;c表示在时间段内,入库单编号中物资的发票没有到账的,全年内收料库中采购性质的“正常采购”的记录的实际成本汇总;d表示上月暂估;e表示时间段内,收料库中采购性质为“以旧换新”的记录的实际成本汇总f,g分别为时间段内,发料库中领料部门为车架、装配满足条件记录的金额汇总;p=b+c-d+e;h=f+g;j k l m n分别为时间段内,发料库中领料部门外拨销售公司修造厂、特种厂、扬子厂以及其它单位,满足各种记录的全额汇总;i=k+l+m+n;q=h+i+j;r为所有物资的:盘点数&库存数;为加权平均价后汇总;s=a+p-q+r。用公式:
1期初库存+本期入库数-本期发料数=期末库存;
2实际成本=实际单位*实收数量
3加权平均价=(收入前存货总成本+本次入库成本)/收入前存货数量+本次入库量
4本次发货成本=本次发货数量*加权平均价
5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进货成本-本期发货成本
2.4数据维护
数据维护包括基本库设置、定额库设置及用料性质库、领料部门库、供货厂家库、入库单性质库、收料库、发料库、发票库、盘点库等的维护。定额库设置包括js6705定额库、js6761定额库js6820定额库。系统采用为用户提供一套用于储存资源信息的资源数据库框架。每个库用两层来表示,即用父子关系来表示,用父表存储资源类型信息,称为类型库,用子表存储详细的信息,称为明细库。以收料库为例如图3所示,在明细库中分别有9个参数:物资编写、物资名称、入库单编号、实收数量、实际单价、实际成本、供货单位、入库日期、采购性质。用户根、据物料需求资源定义好每个参数,就可将各种资源信息输入并存储到数据库中,供各种报表生成使用。数据库中的数据具有查询、修改、添加、删除、保存、统计、预览、打印、维护等功能。
2.5系统维护
系统维护包括帮助、数据备份、修改口令、工具条、用户权限等功能。其目的是帮助用户了解本软件,学会实际操作;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设定用户管理权限,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系统具有良好的维护性,并能对系统软件进行不断的版本升级。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故仅由赠与人负担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而受赠人则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不承担义务。
一、赠与人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
将赠与的财产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交付受赠人并转移其所有权,是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人将财产交付并转移其所有权后,即使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得再行任意撤销赠与。
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责任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并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照赠与目的和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来区分。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转移赠与财产的权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而对这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给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也就不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其不得任意撤销,在赠与人迟延履行或者不履行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即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仍不为给付的,受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赠与义务。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由赠与人单方承担义务,当赠与人不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时,其责任也应当有所限制,而不像一般双务合同那样,在履行给付义务时还应当支付迟延利息或者赔偿其他损失。因此,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但不包括迟延利息和其他损害赔偿,而仅限于赠与财产的本身。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在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时,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由于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赠与的财产失去功效或者不复存在,致使履行不能的,赠与人可以免除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但应当承担给赠与人带来的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赠与是为了受赠人的利益而从事的行为,因而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有偿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
2.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需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受赠人虽受有利益,但又需履行约定的义务。如赠与的财产有瑕疵,必然导致受赠人所受利益有所减损,这便与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不相对应,使受赠人遭受损失。为保护受赠人的利益,并求公允,应由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就受赠人履行的义务而言,有如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地位,因此,赠与人应在受赠人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同一的瑕疵担保责任。
3.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并且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既有主观上的恶意,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因赠与财产的瑕疵给受赠人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没有给受赠人造成损失,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赠与人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条文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直销企业:
现将《商务部关于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秩函〔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我省直销企业需提交的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明确如下:
一、湖南省直销产品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调整直销产品申请书;
2.原直销产品和调整后的直销产品说明(重点是对拟增加的直销产品范围和标准做出说明);
3.调整后的直销产品明细表(商务部新表);
4.《直销企业调整直销产品情况审核意见表》;
5.新增、变更直销产品的,需提品批准文件、产品检验报告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化妆品。产品批准文件:产品是特殊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国务院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颁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件: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生产企业资质证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保洁用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餐具洗涤剂(标明作餐具及果蔬洗涤用的洗洁产品)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保健器材:产品批准文件:①产品是医疗机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给申请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②产品不是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具有保健功能的证明、检测报告。生产企业资质证明:①产品是电热毯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产品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小型厨具:生产企业资质证明:产品是压力锅的,需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家用电器:待商务部出台具体细则后,另行备案。
6.变更产品商标的,需提供新商标的注册证明;
7.变更直销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申请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股权关系证明;
8.直销企业拟从境外进口母公司或控股公司产品从事直销的,应提供国内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批准文件。
二、湖南省直销培训员书面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1.直销培训员备案申请书;
2.直销培训员备案表;
3.直销培训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关键词】成人教育;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0 引言
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我国成人高等教育管理一直相对滞后,手段落后、效率低下,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普通高校成人教育的办学特点,增加了成人教育管理的难度。随着招生人数的增加,学生的各种信息量成倍增长,高校的管理负担越来越重,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已严重影响了成人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必须采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研发出专门针对成人高等教育特点的管理信息系统,力求通过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人员工作强度,促进成人高等教育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办公自动化的目的。本文结合某高校继续教育学院一级管理模式的具体实例,分析、设计并实现一个专门针对高校成人教育管理特点的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1 技术分析
设计开发本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了b/s(browser/server) 模式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模式。它一种基于internet的新型程序设计体系结构,主要由浏览器、web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三个层次组成。b/s结构模式无须另外安装客户端软件程序,用户采用通用 web 浏览器进行所有操作,具有界面统一,使用简单、易于维护、扩展性好等优点。
目前,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设计主要有两种主流的技术开发架构或开发平台:一是微软公司的.net平台,二是sun公司的java体系架构。目前,微软.net在一些中小型应用很广泛。高校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规模中等,属于部门级管理系统,业务需求较为繁杂,易扩展、易维护是需求的重点,且开发周期短,所以微软.net方案成为我们设计开发系统时的首选技术平台。
与微软.net方案相适应,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微软的 visual studio 2005作为开发平台,使用微软的c#语言作为编程语言,数据库采用 microsoft sql server2005。
2 系统主要模块实现
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公共服务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和远程教育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公共服务系统主要是公开对外的资源系统。教务管理系统包括系统维护、函授站管理、招生管理、收费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材管理、师资管理、教学过程管理等。远程教育管理系统包括教学资源管理、选课管理、学习过程管理、作业管理、学生服务。
2.1 公共服务系统
主要实现通知公告、文件管理、资源下载、招生信息、查询系统和评价系统六项功能。文件管理就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的下载。资源下载分为函授站下载、教师下载和学生下载三个端口。查询系统包括教师查询和学生查询两个端口,教师可进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表和工作量的查询;学生可进行录取结果、面授安排、考试安排、考试成绩和缴费情况的查询。评价系统实现了教师对函授站点、教学管理人员的评价;学生对函授站点、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的评价以及针对在校生和毕业生进行的问卷调查。
2.2 教务管理系统
这个子系统包括系统维护、函授站管理、招生管理、收费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材管理、师资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九个模块。
2.2.1 系统维护模块
本模块设置了权限维护,用户管理,代码管理,数据导出导入,系统操作日志,模块管理,系统备份、还原、自检,系统访问参数、信息数据管理和帮助系统共9个功能。权限维护负责设置用户权限,共设置五级用户,包括超级用户、函授站用户、一般管理员用户、教师用户和学员用户。通过用户管理实现对不同等级的用户进行权限设置,并将用户按照等级分别建立用户组。提供了excel、word、dbf、文本四种格式的备份文件的导出和excel、dbf两种格式文件的导入。
2.2.2 函授站管理模块
这个模块包括以下6个功能:函授站总体管理,建站、撤站管理,协议管理,站点信息管理,站点评估管理和查询统计、打印。通过这些功能实现对函授站点基本信息的共同管理和个别管理。
2.2.3 招生管理模块
包括函授站招生计划申报,招生计划审核,新生报名管理,新生录取管理,录取通知书管理、打印,新生审核管理,新生统计查询、打印,函授站招生奖励管理等功能。
2.2.4 收费管理模块
首先继续教育学院完成收费类别、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初始设置,然后函授站进行“交费管理”:函授站可远程录入学生缴费信息,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审核后不能修改。“费用退还、减免管理”:函授站根据学生要求提出退费申请,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办理。还能实现收费情况的各种查询、统计和打印:如,按教学点或学生个人查询统计;按专业查询统计;缴费和欠费明细查询统计;综合缴费情况查询统计。
2.2.5 学生管理模块
包括学生注册、学籍卡生成打印、在校生管理、毕业管理、学位管理和未取得学籍学生的管理等六个功能。
“学生注册”要完成编制学号和分班的任务,并能导出dbf或excel文件,完成教育部要求的新生注册备案。
“在校生管理”包括学籍异动管理,学生信息管理,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和在校生统计、查询打印。学籍异动要求函授站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动申请,经由学籍管理员审核、批复后,视为异动完成。
“毕业管理”和“学位管理”是分别就毕业生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条件设置及相关内容的审查、审核以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生成、打印、查询、统计等管理。 2.2.6 教学计划管理模块
实现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维护,包括专业增减、计划调整等;生成学期任务书;教学计划数据统计。
2.2.7 教材管理模块
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设置”即教材目录的建设和修订;“教材库管理”即教材入库、出库的记录和库存量的统计;通过“教材征订、配送管理”生成教材订购单。以上三项功能只面向超级用户或指定管理员。面向函授站用户的功能是“教材预订计划管理”即函授站上报教材采购计划,“函授站教材管理”,“教材费管理”和“查询统计”等功能。
2.2.8 师资管理模块
首先由学院或函授站完成“教师聘任管理”和“教师口令设置”;任课教师通过口令进入系统进行个人“信息维护”、“课表打印”、“上传试题”等操作;学院和函授站还可通过“教师工作量、课时费计算”和“教师统计查询”功能获得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师工作量表和课时费发放表,对每个函授站、每位教师的课时费开支情况可做查询、统计并打印,还能汇总形成教师资源库,并可按照指定条件进行查询。
2.2.9 教学过程管理模块
1)排课管理(弹性排课)。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因其教学形式、教学资源等因素造成它有别于普通高校的排课方式,所以本系统不将“自动排课”功能作为重点开发。主要包括:“排课数据设定”,“人工排课”,按条件进行“课表生成打印”等功能。
2)考试管理。
“试题审核”:执行“教学计划管理”后系统自动生成了函授站需送审试卷的课程名称,试卷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成绩管理系统,进行此门课程的学生成绩登陆。
“考试安排”:根据“排课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考试安排,函授站输入考试时间、监考人员、考场后,可自动生成考试安排表。学院能对每个函授站、每个专业、每门课程、考试情况做查询、统计和打印。
“补考管理”:根据“成绩管理”和“排课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学生补考名单及补考安排,函授站用户只需输入考试时间和监考人员。学院能对每个函授站、每个专业、每门课程的补考情况做查询、统计和打印。
“监考工作量计算”:函授站点输入监考费标准,根据考试安排,系统自动生成监考费发放表。
“监考阅卷工作量计算”:函授站点输入补考阅卷费标准、阅卷教师姓名,根据补考管理,系统可自动生成教师补考阅卷费发放表。
3)成绩管理
“成绩录入”:任课教师可以远程输入成绩,可以暂存,提交后无修改权限;能区分正考和补考;考勤成绩由学生管理人员或班主任录入,作业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系统根据事先赋予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实习成绩由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录入。
“成绩单生成”:能依据条件生成多种类型的成绩单,如学生个人成绩单、某班级某学期成绩单等。
“网上教评”:学生查询成绩前先进行教评,教评完成后方可查询成绩;
另外还有成
绩统计、汇总、查询、批量输入、输出、成绩管理权限定义等功能。
4)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管理
“毕业论文指导安排”:函授站按照要求提交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分组名单,由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后系统自动反馈给函授站,同时系统可自动根据答辩分组要求将论文指导名单转换为答辩分组名单。学院可对各函授站、各层次、各专业、各位教师的论文指导及答辩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和打印。
“毕业论文答辩安排”:函授站安排本站点学生的论文答辩时间和答辩分组,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并安排确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时间后反馈给函授站。
“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费管理”:函授站输入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费标准,根据“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安排”,系统可自动生成教师毕业论文指导费及毕业论文答辩费发放表。学院可对各函授站、各专业、各位教师的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开支情况作查询、统计和打印。
“论文成绩录入”:由教学管理人员录入,允许函授站远程录入,提交后不能修改。
2.3 远程教育管理系统
这是一个为今后成人教育发展预留的子系统,虽做了开发,但未实际运行。它主要包括:教学资源管理,学生选课管理,学习过程管理,学生空间四项功能。
“教学资源管理”:负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和自学指导资料的上传、替换。
“学生选课管理”:包括选课设置,学生选课指导,学生选课课表生成和系统检查管理。
“学习过程管理”:根据学生的专业、年级和教学计划,允许学生点播课件,但不得下载;课件点播后始终在电脑屏幕最上层,且时间进度不得拖动;课件最后附作业下载密码,作为打开作业的密钥;学生凭作业密钥进入作业,完成作业,并提交;系统还具有对每位学生学习课件的时间记录和汇总考核功能。
“学生空间”:是给学生提供教学计划、大纲查询;已完成课程、已修学分查询;考试时间查询;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学生评价;通知公告查询的模块。
3 结语
通过调研其他高校成人教育教务管理系统优缺点,结合本校的实际管理特点,设计实现了一个适于普通高校的成人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整个系统符合操作简便、界面友好、灵活、实用、安全的要求。既满足了实际工作中的各种需求,又为今后的功能拓展预留了空间。系统的投入使用改变了传统手工、单机的工作模式,解决了学校各部门学生数据信息不统一、数据存储不科学和不安全、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凌云,谈传生.高校成人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继续教育研究,2013(8):90-93.
【关键词】油田 社区管理 医疗合同 法律风险
一、社区物业管理和医疗管理涉及的合同类型
(一)按收入、支出分类
收入类合同:物业收入合同:社区下属物业公司给油田主业单位提供办公区域内树木、草坪的栽植、日常管护;垃圾清运等服务。
支出类合同:物业公司购买苗木、绿化设备等;医院购买药品、医疗设备等。
(二)按服务机构、职能分类
物业合同类型。物业管理既包括对物的管理、经营和维护,还包括对人和环境的秩序的管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大致分为下面四种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管理合同;维护合同。
医疗合同类型。在医疗管理工作上,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诊疗目的和诊疗内容把医疗合同分成下面四种类型。一般医疗合同;买卖合同;健康检查合同。
这些合同只是在事故发生的概率可能较低或者注意义务可能较高等问题上有一些不同而已。这些也是医疗管理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类型在社区医疗服务上都有涉及。
二、社区物业管理、医疗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
物业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与服务不尽职产生的矛盾。在社区各个管理与服务岗位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尽职、不尽责、工作失误、运行不规范引起服务对象不满而投诉、上访的现象,这些都潜藏着很大的法律补偿风险。物业服务收费风险。随着物业管理行业逐步迈向专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服务在深度和广度都产生了变化。物业管理已不再只是清洁工扫扫地、保安员巡巡楼、管理员收收费那么简单,现在部分居民心目中已经走向了一个误区。治安风险。所谓治安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第三人的过错和违法行为,给社区的居民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侵权损害而导致的社区责任风险。车辆管理风险。车辆管理损毁风险,是指在社区管理的辖区范围内,在收取车辆服务费的前提下,因车辆发生损坏、灭失等给社区带来的风险。公共设施和设备风险。社区对公共设备和设施的管理不善可能造成居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此项管理是社区的基本义务。社区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房屋本体及属于社区管理服务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的附着物、坠落物和悬挂物;公共设施和设备包括安全报警系统、排水和排污系统、配套的娱乐活动设施等。
医疗管理中法律风险。医疗风险是指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那些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或伤残的不确定性因素,还有其它的一些隐患。在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很多的医疗安全隐患。有时候,院方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常常会忽略患者的一些正当要求,还有药品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因为院方没有达到他们的期许而引发一些比较危险的事情。对于医疗风险,患者、医生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都要尽量进行防范。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要正确认知一切有可能造成医疗风险的因素,采取一切比较可行的措施管理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三、社区物业和医疗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1)严把合同签订源头,全面细致考虑每个环节。严格按照油田合同管理、内控制度规定,签订合同过程中,不断优化和规范合同管理内控节点。订立合同前,对签约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凡资质不合格,不具备行为能力及信誉较差者,一律不予进行合同立项;合同签订时,严谨措词,规范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将关键环节、风险防范作为管理的目标点、岗位的责任点,做到准备周密、签订严谨、履行扎实、严格把关,由点及面掌控合同全过程,确保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检查有考核。
(2)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约定性和违约责任,加强合同执行力。在合同中对质量标准、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等应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以苗木采购为例,在合同文本中应对苗木存活率、苗木管理期明确进行约定,管理期应自苗木栽植之日起计算,管理期内出卖人对苗木的质量负责,管理期结束存活率不达标由出卖人负责免费补苗。违约责任方面,要求如出卖人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苗木的供货及栽植工作,出卖人不仅要支付逾期违约金,还要承担给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医疗合同并不属于结果约定,因此在制定医疗合同中,还需要合同的订立者更倾向于医疗过程上的约定,在判定合同执行者是否履行约定时,并不能以治疗是否达到其目的来进行判定,而应该以相关医生在治疗和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尽到了该尽的义务作为判定的标准。
(3)通过保险机制分散合同责任承担者所承担的高风险性。使合同双方特别是患者的利益得到保证才是设立医疗合同的目的,因此如果医方因为怕承担违约责任,在治疗时对于一些比较有风险性的治疗方法不敢实施,这明显不符合立法的本意。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医方就要学会通过相应的保险机制,分散医方要承担的一些风险,从而保证患者在受到损害以后可以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也使医方能够在医学工作上大胆的探索和创新。
中图分类号:R7472;R9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_816X (2013)02_0159_02
doi:103969/jissn1009_816X20130231偏头痛是一种常见的慢性神经血管性疾病,对日常生活影响较大,世界卫生组织把严重偏头 痛定为最严重的慢障碍性疾病之一,易反复发作,频繁发作可出现抑郁、焦虑等情绪 改变,而抑郁、焦虑又是偏头痛的重要诱因,两者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因此,有效的抗抑 郁治疗也是预防偏头痛发作的重要环节。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间在我院门诊就诊的104例偏头痛患者, 入选标准:符合2004年国际头痛协会(HIS)关于偏头痛的诊断标准,采用头痛影响测试卷( HIT_6)评分均大于60分,随机分为两组,其中治疗组54例,男20例,女34例,年龄18~52 (362±91)岁,对照组50例,男16例,女34例,年龄19~54(381±93)岁,两组 患者在年龄、性别、病情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治疗方法:(1)对照组给予氟桂利嗪10mg 1次/天。(2)治疗组给予氟桂利嗪10mg 1次/天,乌灵胶囊3粒3次/天。两组均连续服药治疗8周,治疗期间避免服用其他止痛药物, 治疗前后按照头痛影响测试卷(HIT_6)进行评分。同时,治疗组在治疗前后均采用汉密尔 顿抑郁量表(HAMD)17项进行评分。
13疗效评定:控制:疗程结束HIT_6评分小于40分;显效:HIT_6评分40~49分;有效: HIT_6评分50~59分;无效:HIT_6评分仍大于60分。控制、显效例数的总和为总有效率。
14统计学处理:治疗前后疗效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见表1。治疗组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疗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23不良反应:治疗组2例嗜睡,1例恶心;观察组1例嗜睡,1例口干,1周后均自行缓解 。
3讨论偏头痛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发作性神经血管性疾病,频繁和严重的头痛导致患者的学习与工作 能力下降、生活质量降低,而且也与脑卒中、情感障碍等多种疾患相关[1]。其发 病机制仍 未能明确,目前较普遍认可的有血管学说、神经学说及三叉神经血管学说等,而近年来,有 学者认为偏头痛也属于心身疾病,患者常伴有抑郁、焦虑等心理改变,因此,治疗偏头痛应 当考虑抑郁、焦虑因素。偏头痛预防治疗药物较多,包括β受体阻滞剂、抗惊厥药物、抗抑郁药、钙离子拮抗剂、血 管紧张素抑制剂等,其中氟桂利嗪为选择性钙离子拮抗剂,国内使用较多,对偏头痛预防性 治疗证据充足[2],疗效肯定。但氟桂利嗪常见的副作用之一为抑郁症,且有抑郁 病史的女性患者更易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药的疗效。乌灵胶囊是以乌灵真菌精制而成的纯中药制剂,能有效消除或改善患者的焦虑不安和抑郁症 状。目前,临床上乌灵胶囊主要用于失眠、各种疾病伴随的焦虑抑郁症状和焦虑或抑郁障碍 等 方面的治疗[3]。王瑛等比较了乌灵胶囊与黛力新治疗广泛性焦虑的短期疗效,认 为两种药 物对焦虑均有明显改善,疗效无统计学差异[4]。乌灵胶囊联合氟桂利嗪,从不同 途径减少 与减轻偏头痛的发作,且乌灵胶囊也可以减少氟桂利嗪引起的抑郁副作用,两者具有协同作 用,本组资料也显示两者联用预防偏头痛的发作疗效优于单用氟桂利嗪,对偏头痛伴发的抑 郁有较明显的改善,且无明显副作用的发生。另外,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 神经内科门诊患者不愿接受焦虑、抑郁的诊断及治疗,究其原因可能为患者对心理疾病或精 神疾病的诊断有病耻感,对传统的抗抑郁药物有一定的排斥心理,对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偏 头痛依从性较差,而乌灵作为纯中药制剂,更易被患者接受。
参考文献
[1]李焰生.偏头痛诊断与防治专家共识[J].中华内科杂志,2006,45(8):694-6 95.
[2]李舜伟,李焰生.中国偏头痛诊断治疗指南[J].中国疼痛医学杂志,2011,17(2):65-8 6.
[3]尹东辉,张晶,刘纯莉.乌灵胶囊的临床应用进展[J].中国新药杂志,2011,20(16):153 0-15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以下简称非法证券活动)在我国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甚至出现蔓延势头,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
非法证券活动具有手段隐蔽、欺骗性强、蔓延速度快、易反复等特点,涉及人数众多,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容易引发。当前,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形式为: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性,增强政治责任感。要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机制,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
二、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执法合力
为加强组织领导,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负责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组织协调、政策解释、性质认定等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证监会要组织专门机构和得力人员,明确职责,加强沟通,与相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
非法证券活动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非法证券活动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后,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做好本地区案件查处和处置善后工作。涉及多个省(区、市)的,由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区、市)要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证券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建立起群众举报、媒体监督、日常监管和及时查处相结合的非法证券活动防范和预警机制,制订风险处置预案。对近年来案件多发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迅速开展查处、取缔工作,果断处置,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报道,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确政策界限,依法进行监管
(一)严禁擅自公开发行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二)严禁变相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三)严禁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股票承销、经纪(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违反上述三项规定的,应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证监会要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规定,尽快研究制订有关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立和发行的条件、发行审核程序、登记托管及转让规则等,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
四、加强舆论引导和对投资者教育
证监会、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证券活动的表现形式、特点、典型案例及其严重危害,提高广大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预防非法证券活动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12月12日
新华社北京2006年12月21日讯,中国证监会将会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据中国证监会介绍,近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等,诱骗群众购买。这类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活动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在部分地区还有蔓延之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从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2006年以来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来信、来电、来访达数千起,较去年同期成倍增长。
上述非法发行股票企业大部分来自中西部地区,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大多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非法证券活动的突出特点有:涉案地域范围广、金额大、情况复杂;资产易被转移、证据易被销毁、人员易潜逃;花样不断翻新,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大多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巨大;投资者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承受损失的能力和心理承受力较脆弱。
关键词:铁路;餐饮PDA;信息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9.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5-000-02
一、前言
随着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提高,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信息化必然是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沈阳铁路局餐饮服务段担当全局145对普速列车、173对高铁动车组列车的餐车和售货工作,每趟列车都是一个流动的“饭店”和“超市”,比起传统的餐饮行业,分散性和流动性是列车餐售的主要特点,也是经营管控的难点。结合餐饮服务段的实际情况,我们经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与沈阳火狐智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采用物联网和无线通讯技术,定制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手持移动数字终端设备,开发出适合铁路列车餐饮管理的核算系统,实现了精准移动管控的管理模式,使企业经营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解决了人员分散管理上的漏洞,在职工业绩考核上数据更加精准,对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发挥了很大作用,为铁路餐饮服务企业开创一种崭新管理机制。
二、传统的列车餐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销售数据靠手工记账和统计,餐售人员工作程序繁杂,效率低,准确性差。
餐车经营菜品和套餐几十种,经营商品100多个品类,上货、接班、销售、交班的数据,需手工统计;班组的经营收入、商品餐料的成本、利润、人员工资分配、加成率需手工计算;销售过程中出餐小票、取食证、商品销售明细,交接单,终到前《餐车经营核算报告单》,需手工填写。餐售人员大量时间用于统计、计算、填写,对销售造成一定影响和干扰,而且,人工统计、核算,结账时数据不准确,需反复核对,工作程序繁杂,工作效率低,对提升餐车经营质量形成瓶颈。
2.经营网点多,各自独立,段财务人员审核、分析工作量大,数据集中汇总难度大。
餐饮服务段担当全局318对列车的餐车和售货工作,列车开行遍布海南省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日商品收入、餐料收入、班组人员的工资收入、动车、高铁收入等大量的经营数据需财务人员逐一审核、分析。而且,每一趟列车都相互独立,靠人工集中汇总非常难,对段提升经营活动分析质量有一定影响。
3.餐售班组请领商品和库房出入库存在随意性,商品销售排行人为干扰大,畅销商品不能及时、足量上车,影响经营收入。
餐饮服务段集中招标商品达180余种,每日各餐售班组自行随意选择请领,没有针对各线次列车旅客需求情况、商品销售规律,确定各次列车所需商品品类、数量基数。没有对全段20多个库房统一管理、对商品集中统配、对同类商品销售排行、确定畅销商品、淘汰滞销商品,导致畅销商品不能及时、足量上车,对提升收入空间产生影响。
4.列车流动、分散,管控难度大,班组人为因素,造成经营结果不真实,在结算方面职工隐瞒工资收入,造成保险缴费基数偏低,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列车每天不间断的运行于路网的各条运营线上,靠编制内的管理人员全覆盖式的管控餐售经营是不可能实现的,班组人员私上货、卖高价、做假账,私分工资收入不记账,实际工资与上报数额差距较大,造成保险缴费基数偏低,影响职工退休金,对队伍稳定带来不利因素,也给铁路旅客服务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路风事件时有发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解决措施
1.定制集“饭店点餐机”和”超市POS机”为一体的手持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机,每组车体一部,安装电信手机卡连接网络,在餐服务段总部建立主机房,通过互联网服务器连接管理各次列车手持PDA机,通过铁路内部路网服务器连接管理段相关科室、段财务、各车间、各库房、各车间财务核算室,通过数据中心进行互联网与路网的数据交换。
2.开发PDA餐饮核算系统,对系统及硬件进行管理,实现解决问题,精准管控目标。该系统共分七个端程序模块:
(1)PDA移动终端模块
此模块是整体系统的关键模块,为班组经营提供硬件、软件的支持,对财务汇总、统计提供数据支持。班组出乘前,下载班组上货信息、接班信息,生成PDA手持终端机商品、餐料库存;在列车销售时,通过扫描商品条形码实现信息录入,餐车点餐时,通过选择预存菜谱下拉菜单实现信息录入,每一次销售信息录入,PDA机自动统计售卖数量和金额,同时自动相应减少PDA机内库存数量和金额;在班组交班、班组结账时,对PDA机当前库存数据与商品、餐料实物逐一核对无误后,联网上传,为交接班和财务核算提供详细的数据。
(2)查询打印模块
为用户提供各种不同方式的数据查询、打印功能。实现库房入、出库查询、打印;班组的上货、接班、交班查询、打印;商品采购表的查询、打印;商品销售排行查询、打印;出餐小票、取食证、商品销售明细、交接单、《餐车经营核算报告单》查询、打印。通过一系列表、单的自动生成、查询和打印,取代了餐售人员手工填记,提高了餐售工作效率。
(3)采购审批模块
为严格控制商品、餐料补充采购的随意性,该模块限定补充采购,必须先提报采购计划、经由段采购部门审批后,下达采购订单,方可实施补货采购。商品到货后,选择采购申请单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员现场进行质量、数量检验、核对无误后,库管员将实物入库分类存放管理。
(4)库房管理模块
对库房商品的入库、出库的批次管理。实现采购入库、调拨入库、班组退库、班组出库、直售出库、生产用料出库、专运出库、调拨出库、列销出库等功能。有严格的业务锁控制:如统配凭证的不可修改控制、当日凭证不可隔日修改控制,班组使用PDA已经下载的凭证不可修改控制,每日登帐时的库存报警等。
(5)统配管理模块
根据每趟列车运行距离、旅客成分及需求、商品销售规律,为每个线次列车建立商品统配基数,当班组上传交班数据后,自动计算补货数量,生成出库凭证,库房接到统配凭证后,打印凭证,为班组配货。根据春运、暑运、冬运、节假日等客流变化规律,及时调整商品统配基数,不间断满足商品供应,不断提升销售收入空间。
(6)财务核算模块
班组终到上传数据后,车间财务核算人员做交班确认,自动计算班组上货金额、收入金额、班组的留成、人均工资、促销商品的提成,打印班组结账单,真正的做到班组趟清列结核算。
(7)日日清报表模块
每日最后一趟列车上传数据后,按财务结账确认数据,自动汇总本日全段各项收入。同时按日计划,按照历史同期,比较收入完成情况,提升经营活动分析质量。
3.选线试行,完善程序。PDA餐饮核算系统初步完成后,我们分别选择在哈大高铁动车组和长春-西安K128/7次普速车上试行。在试行过程中,针对高铁动车盒饭和普速车自制菜品品类不断增多,选择下拉菜单输入慢的实际,我们对不同品类和价位动车盒饭和自制品进行自行编制条形码,编入程序数据字典,印入盒饭封膜和自制菜品菜谱单,出售时通过扫描条形码来完成信息录入;针对每趟车只有一台PDA机,餐车吧台销售和手推售货车销售不能同时扫描的实际,我们将PDA机库存一分为三,分为吧台、售货车1、售货车2,售货车商品提前扫描摆满,经售卖后缺货时扫描补充,终到前统一退库,既提高了效率,又能清晰的统计出每名售卖人员的销售业绩,实现了信息共享,促进了销售收入的大幅度上升。
4.逐人培训,全面推广。通过在高铁、动车和普速车试验成功、完善程序后,由主管副段长带领信息收入科、乘务科、财务科,逐车间、班组进行PDA操作培训。通过视频软件普遍培训后,对一些年龄偏大的老职工手把手、一对一教,确保一人不漏,学会一个班组,上车一台PDA机,经过三个月的强化培训、指导,全段760个班组,380台PDA全部上车成功推广运用。
四、取得的主要效果
1.PDA移动设备的使用,完美的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水平。使班组的账目清楚、经营透明。解决了班组流动性经营,监督难的问题。
2.统配平台的统配管理,解决了班组请领的随意性,库房采购、出库的随意性。将经营理念、商品销售思路掌握在段管理层面。
3.系统数据准确,自动汇总上货、接班、销售、交班的数据,自动计算班组经营利润、分成率等数据,极大的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减少了货物丢失的现象,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利润率。
4.每天的日日清报表统计,可以快速、准确的汇总全段每日的分项收入,如:每日商品收入、餐料收入、班组人员的工资收入、动车、高铁收入等,为管理层提供了准确和详细的统计数据。
5.餐饮服务段开发使用PDA餐饮核算系统三年来,各项经营指标逐年科学有序增长。未开发使用PDA餐饮核算系统的2012年,全段经营收入3.5亿元,利润-3993.4万元。开发使用PDA餐饮核算系统以来,2013年,全段经营收入4.1亿元,利润4.1万元;2014年,全段经营收入4.15亿元,利润934万元;2015年,全段经营收入4.4亿元,利润1164万元。由此可见,通过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经营结果实现了显性化、精准化带来的主要效果。
【关键词】 尖锐湿疣;妊娠;CO2激光;光动力疗法;5-氨基酮戊酸;护理
尖锐湿疣(CA)是由人状瘤病毒(HPV)6、11、16、18型为主感染引起的,好发于外阴、大小、阴道、尿道口、宫颈、周围皮肤黏膜湿润区的菜花状赘生物,是最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患有此病的女性在妊娠后,由于其体内激素的变化和局部细胞免疫能力的下降[1],病灶会迅速生长。一般情况下,临床上多采用外用三氯醋酸、CO2激光和冷冻等疗法来去除肉眼可见的疣体,但是,妊娠使得该病的治疗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处于妊娠期的该病患者,其复发率会较非妊娠期女性明显增高。5-氨基酮戊酸光动力疗法(ALA—PDT)是近年来成功用于治疗CA的一种新方法。该疗法可以清除隐匿性的病灶,具有安全性高、复发率低的特点。现就临床护理该病的体会报道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筛选病例 妇幼保健门诊在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期间,共收治该病患者30例,均为初发病的孕妇,她们的平均年龄为27.43±4.90岁(20至38岁),孕周为6~28周,病程为1周至3月。根据卫生部防疫司2000年的出台的诊断标准筛选病例,其中,有婚外性行为,配偶有此病感染史或其他间接感染史的患者,其典型症状为皮肤上有粉红色或灰白色、质软的赘生物,外形呈丘疹状、状、鸡冠状或菜花状,可有白带增多的现象。将5%醋酸液涂在病损处,1~3分钟后患处皮肤会变白。该现象排除患者在治疗前曾使用免疫调节药物,且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严重系统性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皮肤光过敏、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等病症。
1.2 药液配制 可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118mg/支(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需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可超过4个小时。
1.3 处理方法 筛选的病例在经过常规消毒后,用1%利多卡因局麻下二氧化碳激光烧灼清除所有可见疣体,再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敷药后,患处应避免强光直射。敷药于患处3个小时后,可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为632.8nm,激光能量为100-150J/cm2。必要时可采用多光斑分次照射,光斑直径为2cm,两次治疗间隔时间为7~lO天,共治疗3次。治疗结束后每2周随访1次,持续3个月或至妊娠结束,无复发病例嘱随诊。有复发病例,复发后随时给予激光治疗,直至妊娠结束。
2 护理
2.1 心理护理 妊娠合并尖锐湿疣的患者绝大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紧张、焦虑、恐惧、自卑和抑郁[2]心理,担心将疾病传染给家人及腹中的胎儿,担忧妊娠的安全性,治疗的有效性等。 针对患者的这种心理特点,护理人员要主动关心和体贴患者,对患者进行卫生宣教,让她们了解病因、传播途径和对胎儿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方法,从而消除患者的顾虑。同时,应针对患者家属进行健康教育,让家属给患者创造一个轻松积极的治疗环境。可向患者和家属介绍激光及光动力治疗的特点及优点,可能的并发症和不良反应等,避免患者因对治疗方法的不了解而产生精神紧张及焦虑心理。只有减轻了患者及家属的思想顾虑,他们才能够更好地配合治疗,也才能降低患者的复发率。
2.2 治疗期间的护理 治疗室内需采取必要的避光措施,患者在外敷光敏剂时即予以避光,敷药部位需用黑布遮盖,嘱患者尽量避免走动,避免将敷药处暴露于日光下。
2.3 尖锐湿疣是常见的性传播性疾病,故治疗中的护理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用氦氖激光进行照射治疗时,医护人员和患者需分别配带相应的防护眼镜,以预防电光性眼炎。治疗中要耐心仔细地观察患者的感受,向患者说明照射部位会有轻微的灼热感和刺痛感,使患者能较快适应并配合治疗。照射时,不可移动患者的,加强巡视,检查照射部位,防止光斑移动影响疗效。如患者疼痛感较强,可适当延长照射距离。
2.4治疗后的护理 嘱患者多饮水、多排尿,穿柔软、舒适的棉质内裤,个别患者的病损部位会出现局部轻度糜烂的现象,可适量外搽红霉素,并保持病灶的清洁干燥,同时,治疗期间应禁止性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忌辛辣刺激的饮食,保持良好的情绪。此外,治疗后,患处可能会出现轻度水肿的现象,如水肿明显,可适当使用生理盐水冷敷,一天两次,每次20分钟,水肿可自行消退。最后,应告知患者治疗结束后需定期随诊。
3 疗效判定
经过3次激光联合PDT治疗后,有23例患者的病情完全缓解(皮损消退,恢复正常黏膜),治愈率达76.67%,有7例患者复发(治疗结束后至随访6个月内或妊娠终止时原皮损处义出现新发CA皮损),复发率为23.33%。后采用单纯激光治疗或期待疗法,待妊娠终止后采用综合治疗。本组所有患者经治疗后无严重不良反应,无过敏反应及并发症。
4 讨论
尖锐湿疣的发病率较高,位于性病发病率的第二位。目前,临床上对于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法主推联合治疗法,但该病的复发率仍然较高,合并妊娠者的复发率更高,给病患带来了很多的不便和困扰。应用激光联合PDT治疗尖锐湿疣的原理如下:ALA是体内血红素合成过程的前体物,在细胞内可转化为光敏性的原卟啉IX(PplX)。生长速度快的细胞选择性吸收外源性ALA,而使PpIx在细胞内积聚较高的浓度,经光动力的光源照射后,迅速激发光动力反应,在靶组织中产生大量的单态氧,同时释放出荧光,单态氧的细胞毒性作用将导致靶组织细胞坏死或凋亡,或影响细胞功能,使病变组织脱落,恢复正常的形态和功能。由此可见,该疗法是一种安全、痛苦小、毒副作用少而轻,病人容易接受的疗法,具有无耐药性、可重复使用,有助于清除隐性病灶等优点,可用于不适合使用其他常规疗法的病人 [3]。又因为ALA是体内血红素合成过程的前体物,故孕妇也可安全地使用该疗法进行治疗。该疗法的缺点是不适合疣体较大的患者。因此,应先联合采用二氧化碳激光和光动力进行治疗,弄清楚较大的疣体,在增加光动力治疗适应症的同时,也加强了疗效,降低了复发率,有助于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此外,护理人员在术前、术中和术后的宣教让患者了解了激光及光动力治疗机制和联合治疗的安全性及治疗优势,把医疗与护理紧密结合在一起,消除了患者的顾虑,树立她们战胜疾病的信心,从而使其更加积极地配合治疗。
参考文献
[1] 王岚,陈映玲,周礼先。尖锐湿疣患者肿瘤坏死因子、白介素6和白介素8水平的研究[J].中华皮肤科杂志 1998,31(4):239-240.
根据《关于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的通知》(京房地评字〔1996〕573号)的规定及十个远郊区、县房地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上报的房屋重置价格取值请示,现将各远郊区、县房屋重置价格的补偿幅度及全市房屋拆迁中附属物、树木补偿价格通知如下:
一、通县、大兴、昌平、顺义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80%掌握;密云、怀柔县、门头沟、房山区按房屋重置价格的70%掌握;延庆、平谷县按房屋重置价格的60%掌握。
二、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按附表1执行,其中远郊区、县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需乘以房屋重置价格补偿的幅度。
二、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按拆迁管理费总收入的10%于当年12月15日前上交市房地产管理局,用于对全市拆迁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及工作会议等项开支。各区、县房地局收取的拆迁管理费,主要用于拆迁管理业务所需开支,不得挪作它用。
三、本局《关于收取拆迁管理费和拆迁服务费的暂行通知》(京房地字〔1993〕第017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房屋拆迁服务费标准的复函
(京价(收)字〔1993〕第238号)
全文
市房地产管理局:
你局京房地字(1993)第146号《关于收取“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函》收悉。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3号《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由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向拆迁人收取。除此,不得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他费用。
二、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应到物价部门申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房屋拆迁管理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房屋拆迁服务费,由承担拆迁服务的单位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1.5%向拆迁人收取。
位房改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分中心:
现将《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最近,部分已按1993年标准价购房的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并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一、各售房单位可根据(95)京房改办字第056号、(97)京房改办字第016号、(97)京房改办字第071号、(98)京房改办字第015号等文件规定,积极予以办理。
一、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华侨、外籍华人,在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公证或认证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如果当事人提交的是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二、居住在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的外国人提供的当地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其内容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三、华侨、外籍华人以及外国人在与我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办理的公证文书,原则上需经该国外交部及与该国和我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果华侨、外籍华人办理这些认证手续确有困难,可请求房产所在地的县以上的侨务部门根据本部门所掌握的情况,出具确认是该国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书的证明,如果该公证文书的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房地产管理机关可视该项房产的具体情况予以采证。
四、香港同胞提供的经司法部委托的26位律师之一办理的公证文书应予采证。
五、澳门南光公司、澳门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及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机构、社团为本机构、社团工作人员和会员出具的证明文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予采证。
六、台湾同胞在台湾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文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可作参考,视该项房产的具体情况予以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