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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 a complicated process, construction uni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various geological face and hydrological conditions. So almost every road construction project will appear engineering change, if not handled properly will affect the whole road the progress of the projects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ntract, so the construction unit to giv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by full attention. Based on many years' engaged in high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i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xperience, to discuss the report and put forward engineering change and th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cedures, and to change the number of engineering calculation and verify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或者是合同变更应该建立在施工单位和业主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如果合同双方没有事先同意工程变更或者是合同变更就不能进行。但是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前提不一定非要是施工单位和业主这两个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如果这种工程变更是一种客观需要,可以由监理提出然后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的工程变更指示之后,才能进行施工。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造价问题,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二、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类型
首先,根据我国《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我国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工程数量的变化。
2、公路工程施工中任何单项工程的取消和增加。
3、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性质、质量和种类的变更
4、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的任何部分的高程、线形、位置和尺寸的变更
5、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附加工程的变更
6、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顺序和时间的变更
其次,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还可以根据各方当事人进行分类。
1、由施工单位想业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鉴于地质条件的变化、施工情况的变化、出于方便施工的目的、施工单位的技术和装备达不到合同施工要求或者是为了控制施工成本和加快施工进度等多方面的原因,公路工程的施工单位都可以申请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2、业主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其主要是业主想在原有公路工程的基础上扩大施工规模、提高施工的设计标准或者对施工的进度有了新的要求都可以提出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3、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综合考量,提出工程变更。例如施工过程中地质、水文施工条件等多种因数的变化。
4、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计划。这个主要是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的整体规划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
5、公路工程的设计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完善提出相应的工程变更设计。
三、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上报和审批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的前提是要严格按照原先的设计任务书和最初的设计的原则。变更的设计要严格按照原来的技术标准、工程设计规范、工程变更要符合节约的原则、减少对耕地的资源的占用,以有利于施工为原则,目的在于控制施工成本和提高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公路施工工程的变更要根据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要按照合同的条款的规定经行,任何一项对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都不能让原有的施工合同失效。例如工程变更之后的项目单价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规定的单价,如果合同中没有一些工程项目变更的单价,就需要对这个工程变更进行重新估价。这个估价要经过施工单位的施工预算,监理工程师的审定,最后的业主的批准,就能按照这些估价进行施工。最后这个估价和审批必须在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才能经行施工不然可能会面临业主不给予计量支付的问题。
四、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单价管理。
我国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单价有着一定的规定,变更工程要根据施工单位完成的数量和单价进行计量工作。首先,工程变更的单价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单价。其次,一些小型的公路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单价,可以让监理工程师对计计日工的单价进行评估。再次,如果公路施工项目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细目单价不可能完全适应实际的施工情况,需要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和施工单位进行三方协商对那些超出的部分经行协商估价。估价的原则是公路施工工程细目涉及的价格要高于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二,公路施工工程的实际工作量要大于或者是小于合同规定工程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最后,根据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和承包人投标时提交的单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细目的单价为标准对那些没有在合同中相应的工程细目进行估价。
我国《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总价变更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因为单项变更工程中评估出来的单价,不一定就是整个工程施工的总价,例如出现物价因素导致实际计量与合同规定的不一致,所以需要一些调整。如果出现各项单价与工程总价不一致就需要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和业主根据合同进行三方协商建立一个管理费的调整限额,给整个合同的总价一定的调整的空间,具体的调整空间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五。
五、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合同的申报与审批
1、公路工程施工中业主指令变更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因为公路规划的等方面的因数的变化,业主会向施工单位提出新的指令。这时就需要施工单位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按照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具体的施工。同时对一些根据业主指令进行修改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进行保存。同时根据前面的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的单价评估原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进行确认,同时完成相关合同签订工作,然后将合同条款上报给驻地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就可以签发程变更
批复单及签发工程变更令。公路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指令就可以正式成为施工补充合同。
2、监理工程师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监理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需要先询问业主的意见,然后和施工单位进行良好的沟通,监理工程师要在进行工程变更的时候要准备材料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 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同时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完成这些材料之后工程变更就可以正式成为补充合同。
3、施工单位对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施工要进行公路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需要先准备变更申请及变更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施工单位把这些材料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和分析,然后监理工程师在给驻地监理进行审核,最后再对总监办工程办进行最后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程变更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文件
的规定,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复核变更的工程数量。审核通过后最后提交给业主进行最后的定夺,业主同意后施工单位对公路施工中工程变更意见正式通过了,可以写进合同中。施工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令之后就可以正是对工程变更进行施工。终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这项工作的完成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施工单位、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该给予这项工作足够的重视,为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参考文献
[1] 田兴培.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06).
[2] 冉立新.做好公路施工监理工作之我见[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5,(06).
工程变更是公路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只有在满足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才可以使用。为了确保公路工程项目工程变更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务必要秉承“提高效益”、“控制投资”、“加快进度”、“保证质量”的原则来严格审查工程变更[2]。若审查结果不合格,那么务必要基于“互相监督、分级审批”的来加强变更工程的评审及可行性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变更工程的结算务必既要做到合理公平,又要有合同依据,换而言之,应该让实际总投资控制在投资估算范围之内或者概算范围之内,并且要体现出工程变更定价受到供求、施工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
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工程变更定价
2.1定价原则
⑴以合同单价为计价依据。基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出台的相关条款规定来看,当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存在相应的计价项目时,那么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应该按照其相应项目的合同单价[3]。这项原则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尺寸、标高、位置、基线的改变而引起的工程规模变化、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定价,这样一来,既能够防止双方协商单价时出现争议,又能够确保严格履行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单价为合理、公平,那么这一工程变更的定价原则也是合理、公平;如果合同单价不合理、不公平,那么这一工程变更的定价原则可能会危害到承包商或者业主,上述计价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公路施工项目。⑵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当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作有巨大的改变或者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若还采用原来的合同单价计价方式会出现有失公平或者对公平原则造成损害的现象,那么应该及时地去变更原有的合同单价。合同单价的变更原则为:原来的合同单价如果处于偏低的情况,那么应该适当提高合同单价;原来的合同单价如果处于偏高的情况,那么应该适当降低合同单价。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条款中对变更合同单价的双控条件进行了规定,其内容为“通常情况下,不应该改动合同内所含项目的价格或费率,除非该项目的实际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的25%以上,或者该项目的款额高于20%的合同价格”,虽然FIDIC条款较为权威,执行者较多,但是过于严格,且缺乏可执行性,再加上其条款由于翻译的原因而有较多不同的理解,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会有多种方法[4]。例如对于FIDIC条款中的“项目”一词就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是“变更后出现的项目”,有的认为是“被变更的项目”,但是实际上FIDIC条款原文之精神认为是“工程细目”。当该工程细目的实际工程量高于或者低于原定工程量清单所列出的工程量25%以上,或者该工程细目的款额高于20%的合同总价时,应该按照新的合理单价来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2.2单价变更方法
由于确定变更单价的方法较为复杂,很难统一分析说明,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文以某一实例进行分析,某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中有“挖方”工程细目,基于该地区当前的市场价格,以及挖方的工作内容,其合理价格组成应为:⑴利润:每立方米0.5元;⑵间接成本:每立方米1.5元;⑶直接成本:每立方米6.5元。假定该价格为标底价,那么可以将其价格定价为每立方米8.5元。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报价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三种报价:①第一种报价:每立方米8.5元以上,换而言之,报价要略微高于标底,或者基本与标底价格相当;②第二种报价:每立方米8.0元以上,换而言之,利润为0,在报价过程中采取让利策略;③第三种报价: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这是亏损价,这种报价是在其它工程细目的报价中分摊了管理费,或者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假定挖方工程量由于工程变更而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甚至比该公路工程项目合同规定的“双控”标准还有所增加,那么每种报价方法的单价变更方法也会有所不同。①第一种报价:由于挖方工程量大幅度增加,承包商的规模效益必将会有所增加,而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都会或多或少出现降低的现象,所以,应该要适当降低原有合同单价,特别是由于不平衡报价而造成合同单价超出每立方米8.5元时更应如此。②第二种报价:承包商会由于规模效益的增加而使得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或多或少出现降低的现象,但是承包商获利是在正常范围之内,可以维持原有的单价不变。③第三种报价:由于每立方米6.5元,甚至更低的单价属于亏损价,虽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会有所降低的现象,但是仍然会加大承包商的亏损力度,所以,应该适当增加工程变更的定价,对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可以采用每立方米8.0元及以上的单价来进行计价。
3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总价定价控制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除了要合理分析工程变更的定价及单价之外,还应该要加大工程总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尽量要确保工程总投资的合理性和公平性[5]。FIDIC条款规定:如果由于工程量估计误差或者工程变更而让工程竣工结算款额变化量超过15%的“有效合同价”,那么应该及时调整超出部分,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公平的情况,这实际就是一个有力地应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总价定价控制的规定。
4结语
关键词:工程变更;合同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工程变更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根据建筑工程的客观实际,对建筑工程变更进行探讨,分析工程变更的成因与现状,针对建筑工程变更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加强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变更的成因
建筑工程变更的主观因素是由于设计方或者施工方变更了设计或者计划引起的,有了新的想法改变了原计划,对建筑工程产生了影响。工程变更的客观因素很复杂,影响因素也有很多,例如成本问题、制度问题、法律问题、市场问题以及合同本身存在的问题等。这些变更使得企业必须对合同进行管理以便工作顺利进行。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筑工程的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因涉及到各方的利益,所以变更的合同管理也较为复杂。
二、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的变更会对整个建筑工程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变更合同的管理方面还不太成熟,所以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实际上是风险管理,是以合同的形式将工程变更所产生的成本优化,将风险分给可以减少风险的一方,以此达到共赢的目的。
因为在建筑工程的变更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变更计价不详细还有相关义务不清楚等,所以工程变更的风险是普遍存在的,签订合同是为了分担工程变更的风险,合同的双方需要积极的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工程变更之前,通过改进合同条款以便工程变更后可以及时采取管理措施,这对合同双方是非常必要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成本。
三、建筑工程变更计价
1、建筑工程变更计价的方法和原则
工程变更计价的原则有五条:一是在工程量的清单里已经有了适合变更工程的单价,则按已有单价执行。二是在工程量的清单里只有近似变更工程的单价,就要经过换算以后再确定。三是清单里没有合适工程变更的单价,就要经过建设企业经过协商最终确定。四是要在变更规模超过合同范围时调整合同的价格。五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变更工程采取计日工的方式进行。
2、建筑工程变更计价的应用
在建筑工程的变更计价中,要以公平与效率相权衡为核心。在合同中要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损害别人的利益。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变更定价在先原则。在实施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工程的一方要与业主相互协商确定好变更的价格标准,再实施工程变更。二是优先适用已有标准的原则,在对定价没有合适标准的时候也优先使用已经确定的定价标准。三是维持投标报价水平原则。在对变更价格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又没有适当的标准确定价格,就要维持好投标报价水平,通过招标和招投来竞争价格。
四、工程变更合同条款的完善
1、施工招标文件的完善
(1)发包方式的选择
发包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邀请或公开招标对承包单位进行确认施工。二是用直接委托方式对承包单位确认施工。从对施工单位的选择范围来看,公开招标比邀请招标可选择的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对工程变更的控制。
(2)工程范围的描述
首先要明确发包工程中的各个专业,在招标文件中给予说明。其次很多业主比较喜欢按专业来发包,所以业主要对各个合同包明确界限,避免各界面间出现出现重复管理的现象,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第三要对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明确好发包的范围,招标文件要附上图纸,在图纸上明确标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
(3)施工条件的描述
业主要对施工条件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便承包商报价。招标中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首先要对招标工程的场地拆迁明确情况,其次要对现场的三通明确完成情况,最后要对招标工程中是否具备地质勘探资料明确情况。
(4)设计深度的保证
要保证设计的深度,就要做好以下几种工作:首先要委托设计监理。其次要编制明确的可操作设计任务书,确定建设项目和方案。第三要签订完备的设计合同。合同要明确设计单位和业主的义务与责任。第四要对设计图纸实施评审,以便控制建设工程的变更。
2、委托监理合同的完善
(1)审批工程变更的权限
首先要对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的权利条款进行补充。工程师有审批一般工程变更方案的权利、批准变更意向的权利、审批重要变更方案的权利、审批重要变更费用的权利和审核重大变更方案的权利。工程师有权利对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指令立即实施的权利。在承包商与业主双方不能对变更价格达成一致时,工程师有暂定价格的权利。其次,要对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权利的条款进行补充。业主有批准重要变更意向的权利、审批重大变更方案的权利、批准重大变更意向的权利和审批重大变更费用的权利。
(2)工程变更的义务
监理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条款中,并未对业主和工程师工程变更管理的义务作规定,所以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补充说明:一是委托人有向监理人提供变更设计图纸、支付变更工程监理费的义务,当因为监理人的过失导致工程变更时不收取监理费。二是监理人有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和报告、及时发出工程变更意向和监督工程变更实施的义务。
(3)工程变更的价值分析
要完善监理合同中工程变更对工程价值的影响评估。首先要加快竣工;其次要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运行和维护的费用;第三要提高发包人竣工工程的价值和效率;最后要为发包人带来利益。在评估变更方案时,进行选择价值系数高的方案实施,提高变更的价值。
(4)工程变更的责任追究与奖惩
控制变更的有效方法是建立起工程变更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将变更落实到责任人。在工程变更发生后,要对工程变更的方案进行评估,明确变更的原因和责任。产生变更的责任可能是设计方、监理方和业主中的任何一方。业主方可以根据工程变更的评估报告追究过失一方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责任方可以根据评估报告对工程变更进行调查,落实产生工程变更的具体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结束语:
工程变更问题是合同管理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影响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规范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对合同条款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没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意识,也并未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本文旨在研究一套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筑工程涉及的人员较多,工程相对比较大,在大型的施工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很多合同以外的问题,要尽快实现项目的目标,就必须对这些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要,加强建筑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可以减少工程变更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浪费,保证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以及增强对工程变更的可预见性。
参考文献:
[1]陈佩培.浅谈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J].价值工程,2011
关键词: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措施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相关规定
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出现的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主要包括设计对工程设计方案所进行的调整、补充和优化,以及进度计划、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变化等情形。
(一)施工合同约定情况
依据GF-2000-0208水电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合同条款约定,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发出指示,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即可开始变更工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到合同价格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变更价格。2010年版合同范本,对变更的约定与以上描述基本一致。
二、水电工程建设中工程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处理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分析
(1)设计分期供图制约。由于设计周期及设计习惯原因,施工所需图纸,设计单位往往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提供。不少工程项目在施工蓝图不完整情况下,难以及时对比并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合同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变更),当发现存在变更时,往往已部分或全部实施。
(2)设计变更文件滞后。根据施工实施揭示的地质情况,需要调整设计参数(如边坡及隧洞支护),经常出现变更后再继续变更的情况,设计单位往往在经现场几方共同商议后,先给出非正式电子版图纸(尤其是可能存在继续调整的情形),以满足现场连续施工的需要,同时再按程序完善内部程序后提供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此,变更申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具备了,可变更项目已经实施或部分实施。
(3)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经监理人转发给承包人用于施工,通常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人在转发图纸前要组织审核,合同也要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后,要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若存在变更,应在开始实施前通知监理人。由于一些原因,目前各方对图纸的审核工作不够重视,基本上未及时审核,当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有差异和变化,往往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
(4)审查环节多、流程长。目前很多在建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程序一致,审批过程均设置了多个环节,不同的项目业主之间仅因管理模式不同而略有不同。业主内部还需要多个环节审查,每一环节均需一定的时间。
(5)现场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尤其是施工单位更是如此,变更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过程支撑材料缺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多次补充和修改,变更申报占用时间长。
(6)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承包人因为变更发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其要免责,否则存在责任划分和责任分担。尤其是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变更,导致发生变更的原因复杂,往往是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发包人原因,也有承包人原因,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多方求证,才能形成满足合同及管理制度要求的变更申报和审批文件。
(7)变更价格分歧。部分变更存在新增单价项目,且在合同中又找不到与其相同或相近的单价项目,承包人的申报单价与项目业主的审核单价差距较大,部分变更因此影响到分级审批的审批权限界定,实践中项目业主采取与承包人多次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审批权限申报处理,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申报不及时。
(8)承包人申报态度影响。基于对合同关于变更处理的相关约定、变更的动态变化以及可能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的不同研判,承包人事实上对变更申报的积极性和时机把握有所不同,尤其是当他认为事后处理更有利时,往往在过程中申报不积极、不及时。
(二)处理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
1.处理程序不符合业主管理制度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实践中监理指示均由现场参建几方共同研究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发出后,承包人随即开始施工,随后才根据要求,启动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因此较多的合同变更在审批程序完成前已开始施工,甚至已施工完成,不符合“先审批,后实施”的要求的。
2.原因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前面分析中所说的设计分期供图制约、设计变更文件滞后、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发现变更或申报变更时,变更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部分变更即使在实施前已发现并确定,由于时间相距较短,基于施工的连续性要求,往往也是“边实施、边履行制度管理要求的审批程序”。这些变更,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业主现行管理制度要求,从另外一方面外反应出现行管理制度规定与实际有一定的脱节。
(2)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现场参建各方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对变更管理重视不够,实施前对施工图纸审核不及时等原因,重工程实体施工,轻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变更材料申报、审核处理等各环节都存在问题,过程跟踪、指导、协调、督促不到位,致使原本能做到“先审批、后实施的”的变更项目也没有做到。
三、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管理
1.加强和改进设计管理。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和年度供图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要根据招标设计成果和招标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努力控制并减少变更;要加强现场设代力量并及时复核设计成果,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对于设计不能及时出具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的,可考虑采用四方现场联系单、现场会议纪要等作为变更申报依据,尽量提前申报时间。
2.加强现场管理力量。针对管理力量薄弱情况,要加强与承包人和监理人的沟通,督促其增加或调换相应的管理人员,重点把握相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业主需要增加或合理调配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改进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要进一步重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责任心。
3.重视施工图纸审核。要重视施工图纸审核工作,增加必要的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审查。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监理和承包人认真对照合同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存在变更,对发现的变更及时研究,或要求设计修改,拒绝或尽量减少变更,或按合同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申报处理。
4.加强和改进审查方法。合同变更审查的重点要放在变更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性上,而不是变更工程量和价格上。如此,则不少变更就不需要承包人先提出申请,且双方对变更价格基本上都达成一致后才正式履行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对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同时能减少投资的,应尽量采纳;对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对不得不变的,要高度重视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比较。
5、改进变更管理流程。鉴于目前变更审核环节多、流程长,宜进一步研究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变更金额等,采取适当合并和压缩审批环节、适时召开审批决策会议等多项措施。
6、完善变更管理机制。针对变更处理实际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咨询会等,对变更项目进行清理分析,协调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环节加快变更处理。
(二)完善管理制度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章标识码:A文章编号:
索赔是一种当事人以合同为依据向另一方索要额外补偿的行为。对于承包商来讲,这里指的当事人可以是物资供应单位、地方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分包单位等。但最为主要的当事人是业主,这里的业主与其它的当事人是一种对立的关系,是一种索赔与反索赔的关系。
1.公路工程合同变更概述
公路工程的合同变更一般指技术规范变更、设计图纸变更或者是工程量清单变更,主要包含进度计划变更、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或者是数量的变更。进行工程合同变更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促进工程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的合理、完善。
在实际的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发生工程数量、形式、进度以及性质等方面的变化。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在前期的勘测设计工作不到位,从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与招标文件不相符合或者没有估计到的情况,因而不得不对施工项目或者工程量进行改变;另外还可能是由于发生了一些不可预料事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期的不同或者社会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甚至停工等。
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变更的特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合同变更需在原合同履行完毕之前进行;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存在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而不能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部变更。
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以胁迫、欺诈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违背他人真实意思订立合同,或者是存在着重大误解以及有失公平的合同,按照合同法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相关仲裁结构进行法定变更。
2.合同变更对于施工的影响
2.1对于工期的影响
(1)由于新增的工程任务一般会导致承包商额外工作量增加,为此需要额外时间来完成,从而导致计划工期相应的延长。
(2)在业主没有及时的变更令的条件下,阻碍了承包商及时的实现变更,从而也会影响变更工程的延误以及成本相应的增加。
(3)工程变更会导致承包商通过加时或者加班工作,打乱了正常的施工节奏,导致施工效率下降,从而也会导致工作时间的增加。
2.2对于费用的影响
(1)工程变更如导致原工作项目的性质改变,就会增加施工的成本与难度。
(2)合同中变更部分对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整个工程带来了一定影响,从而使得合同中的原有价格不再适用。
(3)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减少时,由于没有相应的增加其它替代工作,致使承包商的利润以及管理费受到损失。
(4)对于已经批准的承包商施工计划安排的工序以及完成时间进行变更会导致施工队伍或者施工机械的重新布置,从而造成了机械或者人员的闲置。
(5)变更还可能导致其它额外成本。
3.合同变更范围以及处理要求
3.1变更范围
合同变更的范围极广,可包括合同签订后的工程范围、进度、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质量要求、双方责权利关系等变化均属于合同变更内容。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三大类:
(1)设计合同条款的变更。主要指合同条件与协议书中有关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的变更。
(2)工程变更。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数量、施工次序、性质以及施工方案做出的变更,也是一种最为常见的合同变更形式。
(3)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一种在特殊原因下导致的合同责任以及权益的转让或者合同主体的变化。
3.2合同变更的处理要求
(1)反应迅速。实际中对于合同变更的处理速度会影响到施工的进行,尤其是变更时间过长或者程序太慢会给施工带来很大的损失。
(2)全面、迅速并系统的落实变更指令。一旦承包商接到变更指令就要迅速、全面、系统的对变更指令进行落实,并按照新的指令实施文件修改。
(3)妥善保存设计图纸原件、设计变更资料、业主书面指令、发票、变更后的采购合同以及现场照片。
(4)对于合同变更的影响作进一步的分析。由于合同变更是进行索赔的机会,为此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的索赔处理。这就要求在合同变更过程中注意收集各种有力证据,以作为索赔的证据。
(5)合同的变更评审。首先要对合同变更的相关条件以及因素进行分析,然后及时的进行变更内容进行有关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的评审。
4.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4.1工程索赔因由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既定义务,或者是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从理论上讲索赔时一个双方面的行为,不仅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同时也可以是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由于施工中气候条件、施工条件、合同条款、施工进度以及合同规范、图纸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均会导致工程索赔,为此这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
4.2索赔管理概念与目的
索赔管理其实就是通过组织、计划、控制与协调活动,采用谈判或者预防的手段,基于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向对方追溯,预防索赔事件发生的整个管理活动的总称。
索赔管理的目的是减少亏损以及获得更多利益。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索赔是一项复杂、艰巨、涉及范围广的工作。
4.3索赔工作程序
索赔的工作程序要根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确定,在实际的索赔工作中可以按照以下主要步骤进行:
(1)提出索赔意向。在实际的施工中一旦出现了索赔事件,承包商就要立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也就是向监理工程师或者业主就一个或者几个事件提出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的权利。这是提出索赔工作的第一步,其关键就是及时提出索赔意愿。
(2)索赔资料的管理。当提出索赔意向后要及时的准备各种所需的资料,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含:详尽的了解与跟踪干扰事件,掌握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以及详细进过;基于干扰事件的发生原因确定各方责任以及由谁承担,同时分析这些干扰事件是否违背了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处于补偿或者赔偿的范围;对损害或者是损失进行计算,通过对比施工进度以及成本,对损害的范围以及范围大小进行计算,最终得到工期索赔以及费用索赔值;收集证据,从干扰事件产生到结束的整个过程都要保留有关的全部记录,这也是关乎索赔成败的重要条件。
(3)索赔报告的提交、处理与解决。索赔报告一般包含制建立工程师的索赔说明、报告正文以及计算结果。经过监理工程师对索赔文件进行了评审并与承包商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后会给出索赔处理的初步意见,然后经过索赔谈判达成一致意见。
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会发生各种的争议以及索赔问题,为此合同各方应该在最短时间内以及最低的层次尽可能的以有好的协商方式解决索赔问题,不要轻易地提交仲裁。工程仲裁作为一项复杂,同时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对于工程建设带来诸多的不利。
参考文献:
[1] 张市波.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全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
[2] 任小菲,樊瑜.建设工程经济[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3] 石勇.公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手册[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O08.
[关键词]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2]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折[J].建筑设计管理,2009,(8):25―26.
关键词: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变更索赔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由于建设工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多数承包商都在合理范围内采取低价竞标,在此情况下,工程变更索赔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建设项目在中标后,工程变更索赔已成为承包商提高项目利润率,降低施工成本的主要手段。
一、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问题现状
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变更包含多项内容,例如工作内容的数量、工作质量或性质、工程的位置、标准、附加工作或者删减工作以及工作时间的改变等,总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方式落后
我国工程合同的管理目前还是采用的传统的手工作业,管理中缺乏现代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在工程各方之间的合同沟通和协调上,还是单纯的采用纸质合同进行处理,不但效率上难以提高,在信息的准确性上也难免会出错或遗漏。目前国内还没有适用统一的现代工程管理软件,工程合同的变更信息在处理和反馈上也存在很多阻碍。
2、工程合同事先控制不到位
对于工程合同的管理变更问题,更多的人认为需要重新进行签证的认定和进行变更事项的谈判,但是这些工作只是合同变更的事后处理措施,并不是全部合同变更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的事先控制也是变更的重要环节,事先的有效控制,不但能够使合同条款更加完善可行,减少变更问题,对于发生的变更也能进行正确的指引,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事先控制的不到位,产生变更问题就必然会引起多次的谈判,增加成本、浪费时间。
3、工程合同事中管理的不到位
工程合同的管理是贯穿整个项目的全过程的,对于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也是一个过程,但是目前大多数的工程单位都只在工程实施阶段进行合同变更的控制与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却缺乏对合同变更的管理和重视。整个项目的实施都是以决策阶段的决策和设计作为依据的,也就是说决策的内容和设计的内容直接决定着施工中的变更事宜,因此提高决策和设计阶段的工程合同管理才是控制变更的最重要内容,才能真正的降低因合同变更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此外,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和程序规定、执行的不到位,责任不清晰等也都影响着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针对我国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变更问题的严重性,控制变更产生的风险,降低对工程的影响就成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4、合同主体不符合相应的法定要求
在当前的施工中,通常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在领取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时,根据相关的要求,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是必须要提供的资料。但是,在这方面劳务公司在国家制度面前只是一个摆设,是一个被挂靠的皮包公司。在实际的现场施工过程中,班组的日常工作依然通过“包工头”进行组织和管理,在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不存在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一般情况下,“包工头”往往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相应的合同,甚至直接与项目部签订相应的合同,以及“包工头”签订合同后通过分包的方式转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在当前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
二、工程变更索赔的方法
1、多角度探寻索赔方向,制定灵活的索赔策略
工程在建期间,合同双方通过工程索赔实现利益最大化已成为建筑行业中的一项惯例。施工过程常常会受到自然因素和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而造成进度拖延,有的会因为设计图纸、合同条款、规范、一系列标准文件等的变更受到影响,难免发生索赔事件。而如果有明确的索赔方向,并制定针对性的索赔策略,将有利于变更索赔顺利实施。成本管理中出现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的成本项才想到变更索赔,但为时已晚,在索赔方面已处于被动地位。在变更索赔阶段,提前依照合同内容确定索赔方向,进一步明确索赔流程和具体实施办法,用以指导实践工作。在深刻理解业主合同条款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合同落实过程中有利的因素,同时针对其中潜在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来规避变更索赔风险,彻底扭转变更索赔中的被动地位;另一方面,要强化公关力度,就合同中不合理的部分及时与对方磋商,以进一步修缮合同内容,为施工单位赢得更多的获利空间,同时为后续的索赔争取主动权。工程索赔要从设计环节开始就注重索赔资料的搜集,需要在施工前明确索赔方向,确定索赔策略,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可能发生变更的环节或施工内容,而不是在发现现场情况与合同内容不符时才临时发力自乱阵脚。应该广泛搜寻一切可以作为变更索赔的证据或条件,尽量在合乎法理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扩充利润空间。如果现实条件不利于变更索赔,也应该创造条件,实现索赔目标。
2、合同签订及审查工作要做好
在签订合同时,以该工程的相关文件及国家规定的合同标准来起草合同文本,对待建工程的特点必须要考察,选取合适的价格调整及发包条件等,各条文条款应明确,合同内容应清晰,拟定草稿后,对合同草稿,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
3、控制变更审批
变更可分为政策影响或业主要求的如设计功能改变或工程内容的增减和建设材料、非强制性的工期变更等两种。在变更发生前应弄清变更的根源,随后确定其是否必须发生变更还是可采取其他方案代替,对是否出现变更应听取设计及专家的意见,必须变更的一定要坚持变更,对有必要变更的则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集体决策并征求专家意见的方式,可不变的则应从成本控制出发而坚持不变。
4、树立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
了解合同的相关知识,应组织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明确企业内合同管理条例,并依据合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出适合于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组织相应的管理机构,对整个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调度及指挥,以合同管理为核心,设立各级合同管理部门,建立检查,统计以及报告制度,配置相关的合同管理技术人员,使合同管理工作趋于规范化,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
5、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严把合同审查关,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大合同履约的管理力度,做好合同的实施管理工作,坚决避免垫资,欠资施工现象,一方面以合同为依据及时解决项目造价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为避免反索赔的发生,要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
6、建立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
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和完善。对于合同法来说,就是实际运用合同理论。建国以来,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经验教训,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已经纳入了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7、重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必须先报监理工程师,判定索赔条件是否成立以索赔成立后其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准,计算是否正确或准确,待做出结论后报业主批准,并通知承包商。合同文本确定了索赔程序由监理工程师主导,是基于以下考虑: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管理中的责任、地位,对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发生的原因、责任和影响较为清楚;某些事件对承包商造成额外的费用支出或工程延期,可能是由于监理工程师为协调合同问题顺利履行而的变更指令导致的,由监理工程师处理更为有利。重视与监理工程师的良好、融洽的合作关系,可以创造良好的签证索赔环境。
8、索赔所需各类资料收集整理齐全,形成有效地索赔证据
索赔成功的主要依据是合同文件和法律及与此有关的证据。根据合同法,没有签证而需要索赔的,承包人应当设法固定其他证据(如会议纪要、往来函件、人证、书证、视频、录音、录像、照片等)为索赔基础。因此索赔资料具有全面性,涵盖施工全过程特点。因此在施工开始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索赔证据必须具备及时性,通常后补的证据很难被对方认可。索赔报告中所涉及到的问题都应有相应的证据,因业主退回报告,要求补充证据而延迟索赔的解决,将损害承包商在索赔中的有利地位;索赔证据必须有法律证明能力,相关索赔证据必须是索赔事件发生时的书面文件,禁止口头承诺、口头协议等无效行为。相关文件必须经对方签署认可,且为决定性决议。
结束语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从施工合同的签订到工程竣工,始终存在着索赔的发生,做好合同管理,正确认识索赔理论,提高索赔意识是做好索赔的前提条件。施工企业要减轻自己的风险,必要充分利用索赔手段,赢得效益。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做好变更索赔工作,它对提高管理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乔治强.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的承包人索赔[J].山西建筑,2012年07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作用模型,作用模式
中图分类号:TU723. 1 文献标识码:B
0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近年来,整个市场异常火爆,但是市场不规范,各种工程纠纷频发,超中标价、超预算现象严重,如何提升合同管理的基础地位,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已成为目前房产单位项目建设的新动向。因此,有必要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管理分类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由形成到完成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花费很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而且要针对不同的阶段,来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从合同的寿命期角度,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 合同管理前期:
合同管理前期是指从发放招投标文件开始到签订合同为止,主要指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来分析合同的可能情况,而招标文件和标书则是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初次要约和承诺。业主和承包商通过谈判取得一致,从而最终签订合同,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包括合约分判制定、供应商选择、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合同交底等。
2) 合同管理中期:
合同管理中期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3) 合同管理后期:
合同管理后期主要是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在这一阶段,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是指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把好工程款结算关。对于总包合同而言,要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价,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检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支付工程款。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 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造价控制过程,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对于造价控制的作用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选择一个好的供应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合同价,应首先将合同价控制在成本指标内。如果签订的合同是一个假合同,将直接无法预见成本是否可控,实际中容易出现超成本指标的情况发生。
2) 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 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在合同签订前若能予以全部科学合理地明确,可预见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将有效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同时,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
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指签证变更的管理及索赔的管理,直接对造价是否有效得到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全局
性的影响。
3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机理
3.1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构建从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可见,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存在着密切而深刻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合同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手段及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各方责任、权利的明晰,最终也是为了规避各种扯皮现象的发生,以促进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为目的。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造价控制至关重要,任一环节的滞后或失灵都有可能给项目成本带来无法估量的负影响。即造价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展推动造价控制。
另一方面,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控制,是保障项目利润的基础,因此又将指导合同管理,要求在全过程建设中做到合同管理到位及有效实施,并对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规范化要求的推进,合同管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不仅要全面、精细,更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持可持续性。归纳而言,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继而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控发展。因此,必须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可控发展促进指导。
从合同管理分类可见,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每一阶段都会对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促进或抑制,或直接或间接,工程造价由于每一阶段合同管理的不同状况而改变了原有的状态,从而正向或反向的影响整体状态,或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或失控,甚至可以说是全局性的。同时,造价控制的当前状态又将对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产生反作用,指导并要求甚至限制合同管理的具体实施。最后,每一合同项目的结束,甚至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工程造价的分析、诊断、反馈,又将回顾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对下一工程项目及相同或类似分包合同项目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借鉴,这一阶段可归纳为合同管理的后评估期。因此,构建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如图所示。
图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作用概念模型
从概念模型可见,合同管理通过四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作用,两者相互影响,以四阶段为桥梁,不断根据反馈信息修正调整,不断相互匹配,以期使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认真研究在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有效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进而有效控制造价。
3.2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关系阐述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渠道包括合同管理前期、中期、后期、后评估期,通过这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1) 合同管理前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供应商选择、设计方案优化深度、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许多工程由于前期设计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频繁变更,一方面致使工期延长,另一方面造成成本加大。
2) 合同管理中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的意义。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通过签证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索赔管理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款项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发生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如果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不力,引起费用增加的变更发生较多,必然会严重地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3) 合同管理后期。
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对于业主而言,主要通过实际施工的核定,调减重算、冒算的项目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4) 合同管理后评估期。
该阶段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总结,提取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争议、付款方式是否有待改进、供应商的能力及配合程度、管理得失等的评估,可以完善同类项目的合同范本、沉淀优秀供应商、明确同类项目的合约分判指标,用来更好地指导下一项目的实施,为其提供可借鉴之处。因此,更多的是对下一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期的管理,更应该重视后期的管理与总结工作。
4 结语
文章对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合同管理四阶段的现状加以全面分析,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加以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以期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一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而正面影响造价控制的有效性,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周 源.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研究[J]山西建筑,2008,34( 18) : 249-250.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化,合同管理在建筑领域的作用尤显重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的企业要参与国际上的竞争,因此,严格遵守合同,注重信誉,规范行为成为了我们提高竞争实力所必修的课题。
一、合同管理的概论和重要意义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指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在工程施工中,签约双方的合同管理者代表双方对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产生的合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协调一致地展开工作,履行自已的义务,有效的进行合作,以确保工程顺利的进行。
就国际上来看,自从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企业都已走向国际承包市场,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而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是国际一体化的要求,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盈利的前提。
当前建筑工程承包市场竞争已越来越激烈,利润逐渐减少,因此合同管理是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承包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合同管理能力,将很难取得工程的盈利。与此同时,注重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对于承包商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实现合同目标都是十分有利的。还能提高承包商自身的社会信誉,并且能更好的在工程市场中站稳脚跟,增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
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一方或双方不能兑现承诺
按照一般的合同约定来说,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发包方应及时的提供施工文件,保证“三通一平”,同时还应协调建设周边外部的环境关系。但有的业主却不能保证及时的做到这些,使工程项目无法开工。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导致施工困难,进展缓慢,工程项目延期等后果,这些不良反应在中小型水利项目中尤为突出。还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的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数量及型号、工程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有的甚至差异很大。尤其是在投标项目中,实际施工与标书内容不一致,导致标书中的承诺不能完全兑现,同时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了较多的负面影响。
2.2合同变更多
作为水利水电的建设来说,自然条件的优劣对其影响十分的大,特别是地下水文地质条件,不论作为承包商还是建筑单位来讲,都是不可能透彻掌握的因素。例如在施工的过程中,地下水位突然上升,造成了排水困难,坝体沉陷加剧;或者是岩石地基上突然出现破碎带,地基需要灌浆处理等。这些问题往往和合同上约定的条件有本质上的差别,并且在图纸和文件中不可能体现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此时则需要补充合同项目,列举出相应的增加的工程费用。
2.3合同欺诈等违法活动时有发生
具有合法承包资格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后,会发生的违法欺诈活动有:骗取预付款和材料费;虚构建筑工程预付款;本无履约能力,弄虚作假,欺骗他人签订合同,或者是约定难以完成的条款,当对方违约之后便向其讨要违约金等。
三、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强化合同实施管理
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变化、调整的过,是向合同各方均有利的方向靠拢的过程。它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方法将目标转变成现实,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应对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透彻分析,找出其中的问题及偏差并及时纠正。
3.2积极防止合同出现变更
工程变更会对工程本身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往往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因此,在合同管理中,要做好各种经济和技术的分析,根据我国国情、地方的经济技术实力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定制先进适度、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运行方案,做好必要的设计变更,剔除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3.3合同变更的处理
造成合同变更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合同变更都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合同变更是索赔的机会。据统计,工程变更是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主要起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提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所以承包商处理变更时,必须同时做好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如果业主发出正规的变更指令,索赔时便比较容易处理,当业主通过口头方式下达变更指令时,承包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文件要求业主签字。承包商在产生变更时,要及时地做好工程变更申请工作,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注意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书、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以作为索赔的证据。当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工期的延长或者费用增加时,应及时提出索赔,并按照规定计算工期延长的天数或费用增加的多少,保证承包商在各个环节上都符合合同要求。这样,一旦出现了合同争议,在进行评审时承包商能处于有利地位,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主体变更更使得承包商取消合同而不用受到惩罚。
总结:对于我国大多数的水利水电建设单位来说,合同管理工作都是薄弱的部分,但合同管理又是争取经济利益的最佳方法,所以作为承包商来说需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水利水电施工的重要内容,只有精心的组织和管理才能高效的获取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合同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规,合同文本要规范严谨,管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利用现代化的网络手段。
参考文献:
[1] 刘思华,何伟俊。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合同管理实践与体会[J]广东水利水电,2000。
[2] 刘晓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2005,5:79-81。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
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与方法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设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应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建议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长,而且工程任务重,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在合同当中详尽罗列出工程的具体任务、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以供工程施工参考。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质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
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在工程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是合同立项的关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息息相关,招投标相同于合同条件商榷的过程,在确定合同双方利益之后,将以条款的方式在合同当中拟定合作事宜,而参与投标单位中标之后,就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在签字盖章之后产生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要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这是合同管理的最起码要求。然而,在实际的工程管理工作当中,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很容易被人独立分开,甚至出现严重脱节,使得合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等内容不相符合,影响后期工程的有效管理。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首先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总承包商和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规范化;全过程
1 引言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保证,加强和保证合同按程序、规范的有效实施,不仅可以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的权益,还有利于加强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
2 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2.1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项目管理以“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主线。“三控制”就是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成本目标控制;“二管理”就是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就是协调内外关系。其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作为项目管理人,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管理。管理不当不仅影响甲方的利益,也会影响承包商的效益。
3 当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目前,市场存在双面效应,一方面国家要求建筑市场规范化运作,即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经理负责制等;另一方面市场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具体表现在合同下就存在以下情况:
3.1 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相背离
3.2 工程开工不报建或未办理完善的施工开工手续,即签订施工合同或不签订施工合同先行施工,如因工程停建,双方出现补偿损失的合同纠纷。
4 加强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要做到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必须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4.1 充分认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直至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任何环节疏忽,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因此,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4.2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中包含上述诸多信息,所以加强合同签订前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主要包括以下管理工作:
4.2.1 设计阶段的全方位项目管理
例如我院××9 层综合教学楼工程,在初步设计过程中有一层地下室,由于该工程地点地质复杂且附近楼群密杂,施工场地所限,对于要建地下室就会有很大的施工难度。业主与设计方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最后决定修改原设计方案,取消地下室部分,将首层改为架空层。所以,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并非是对设计工作的监督,而是通过综合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4.3 合同签订过程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4.3.1 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规范合同表述形式, 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4.3.2 严谨合同文本, 严格合同管理, 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凡是涉及到计价、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条款的文字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
4.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
根据施工合同的特点,合同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对承包商来讲,只有认真领会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同时承发包商可因合同变更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5 对设计及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的管理
5.1 设计及施工中的变更管理
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工程变更的合同管理应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业主和承包商(含设计与施工)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要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曾碰到一项园林建筑工程投标合同造价为600 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900 多万元,其中300 多万元为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签证。所以对工程变更的签证管理非常重要,根据笔者的经验应对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变更和签证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确工程设计和施工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有效的控制。
5.2 合同中的索赔管理
索赔管理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据笔者多年工程管理的经验,在索赔管理中首先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另外索赔讲究的是要有证据,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积累;索赔要求要客观、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赔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索赔管理要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档管理结合在一起,在制定项目计划的时候就应明确规定索赔程序,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
6 结束语
总之,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有效控制的手段。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是实现控制工程进度、质量、成本的保证,因此,必须采用科学和规范的合同管理来管理工程,以实现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所以说管理好了合同,就等同于管理好了项目。
参考文献
[1]魏振瀛.民法.面向212 世纪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大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合同管理; 水平; 提升; 要项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8. 041
[中图分类号] 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8- 0072- 01
1 做好建筑工程合同制定的保障管理
建筑企业的施工活动都是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对于施工活动的工程造价管理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杜绝不合理的造价管理活动状况的发生。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我国关于招标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经济法及部分单行的法律法规,而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暗箱操作行为,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和招标行为公平公开的特性。这种暗箱操作的实现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擅自改动招标制度或是选择不公平的招标方法来进行。由于招标工作是对投标方做出评价的关键,因此对招标的公平进行非常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能设置任何不公正条件,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管理体系的执行力度。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因为履约率与合同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好的合同文本有利于履约。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局都颁布了一些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好的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堵塞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水平和语文水平不一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对于自行草拟的合同文本,我们应当在审查时注意对照示范文本,防止错漏或产生岐义。
2 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变更管理工作
履行建筑工程合同,不论是传统工程合同或工程合同,只能就合同规定的工作范畴、说明、质量、时程、成本等办理,不得逾越合同规定范围。履行合同时,只要发现实际执行情形与合同规定不吻合,就应根据原因不同确定是否变更,若只影响合同条款或工期或成本的一部分,仍需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传统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合同文件已包含细节设计说明、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衡量合同变更完全以合同内容为基础。有关设计说明及材料∕设备技术规格的修正由设计单位办理,施工厂商则配合提供报价及工期变更资料,分别属于两件合同的作为,可相互制衡。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时,考虑合同变更的文件仅包含业主提供的业主需求及功能规范,以及厂商投标时提交经业主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但尚欠缺可供合同变更比较基准的细节设计说明、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工程数量表等。厂商的设计义务在满足业主需求及设备功能条件下,从认可的投标设计、技术建议书开列材料∕产品的商标或型式开始,进行基本或纲要设计,直至完成细节或详细设计说明,得据以施工、或供应、安装为止。建筑工程合同赋予厂商设计义务,其有权在不影响原定需求、质量与功能原则下,对设计作适度调整。厂商可能因备标时间短促,未进行完备考虑而在设计阶段需再加以改进投标设计,或者基于成本考虑,欲采用用最低设计标准或选用较低标准的材料及设备,其本质与细节或详细设计认可后的合同变更不尽相同,但过程与合同变更流程相类似,虽因发生在设计发展阶段,如前所述仍宜当作设计变更处理,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程序。
3 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保障机制
(1) 搭建专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执行部门。合同管理首先应构建工作推动及督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相关规范的审议、备查及督导落实工作制度的执行;其次构建工作分组,负责合同管理规划、推动及督导小组各项行政业务;最后构建专业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推动及执行合同管理相关工作。
(2) 编制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开展要点与制度安排,保障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科学的程序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往往涉及到较大的范围,不仅要求建筑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参与,而且还需要员工等的大力配合。在这种背景下,建筑企业必须制定出较为严格与详细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要求,从而以严格的制度化程序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可以协调进行。
(3) 强化教育培训及宣导。为增进合同管理人员对相关的专业知识与实务的了解,使其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中足以发挥监控可靠,合同管理部门应针对各层级的工作人员规划不同管理课程,包括新进、资深甚至主管合同管理人员,均可按其所需地参与培训,以确保企业妥善运用经费及提升预算执行绩效,发挥较高的效益。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考虑借助外部专家协助审查,一方面解决人力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借助与外部专家的交流学习,导入合同管理新思维,间接获得合同管理技术方法,提升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另外,还应了解先进国家的相关法制内容,并参考国际通用的和合同管理准则及规范,为合同管理人员打造较为系统完善的培训课程法。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管理系统;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随着电力系统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电力工程不断增加,其难度也不断增加。而且电力工程一般周期长,工程复杂,很需要有一个系统的管理。造价管理是电力工程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有效的造价管理可以节约成本。如何使造价管理更加有效,就需要有系统的管理,如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管理等等。其中,合同管理是解决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及业主之间矛盾的有效手段。
一、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的定义
工程造价,顾名思义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广义上工程造价涵盖建设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市政工程造价,电力工程造价,水利工程造价,通信工程造价等。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本文分析的是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就是事先以合同的形式,规定工程各方的责任,限制各方的行为,并对工程中的包括款项等事宜明确规定,以规避不必要的纠纷。
二、合同管理的过程
合同管理一般由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所以说,合同管理不仅仅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它是贯穿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的。
三、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
(1)正确的合同管理能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签订了合同,承包方、业主或发包方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针对发包方而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这样业主就可以根据合同维权。同时,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通过签订合同,承包方也能发现这个问题,可以要求合同签订时明确对业主的惩罚措施。
(2)正确的合同管理能完善合同的制度和体系建设。走上正轨的合同管理,有完善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授权管理机制健全。有必要的合同监督和控制程序。
(3)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合理控制造价。一些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因为有了合同的明文规定,不至于收不回来。同时,一些可以转化为价款的隐含造价,可能数目不小,也需要有合同的规定和约束。如果合同履行时发现价款和签订合同时有巨大差异,就需要签订补充合同协议。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调整合同价款。合同管理需要公正地处理索赔。索赔是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主张权利的要求,在主张的同时要提供事实证据。比如工期延误或者偷工减料等就会发生索赔纠纷,这时通过合同提出索赔,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比较合理的途径。有了合同管理的法律效力,就可以降低工程造价的损失。
四、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中问题多,合同管理缺乏规范化操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处理合同中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改变的不规范。合同制定好了之后,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可能不能完全按照合同的指示进行操作,就会在施工条件方面有些改变。这些改变需要在合同中及时体现,同时由于地质条件的变化导致材料使用的差异等也会导致合同管理的不及时。施工条件和地质条件的改变就会引起施工方案的变化,但是合同管理时未必会对这些方案及时修正,或者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导致处理不够规范。
(2)工程变更和索赔不够规范。由于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等各方提出的变更,需要分清是否会增加费用,否则两者混淆容易导致合同管理的不规范。工程索赔的多种复杂原因容易导致合同管理的不规范。比如自然灾害与业主违约造成的工程索赔就需要区别对待。
(3)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不够健全。首先,合同管理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缺少专门的培训机制,有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存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个体,如集团企业和施工企业,没有分别设置相互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这样合同管理由于两个集体在共同管理,容易出现不规范现象。
五、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发展建议
(1)合同管理需要不断地规范化。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是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合理有效控制投资,保证建筑工程项目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首先,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体现在处理合同中关于“施工条件、地质条件改变和施工方案的改变”要规范化,例如,合同中规定应提供施工企业的施工条件,而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提供,地质资料由于设计阶段和设计深度不同引起的变化或设计方案的重大变更,属于业主责任,由此引起施工企业施工方案的改变而增加的费用,应由业主承担;其次,工程变更和索赔要规范化。例如,设计、业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将来运行管理,对于永久工程数量、质量、其他特征、结构尺寸、工作内容的变更,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施工企业提出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正确区分,属于增加费用的变更应按合同规定去处理;最后,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要健全,例如,加快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立法工作,建立相应的惩罚和管理制度,让合同管理有明确实际的法律依据。
(2)加快工程造价管理中关于合同管理的研究队伍建设。合同管理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施工条件或者业主、承包方的各自原因等均可导致施工情况脱离合同的限制,针对这些变化该如何体现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让他们去研究对策,使得合同管理能够适应实际需要。这些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需要持有专业的证书才能上岗。
(3)从财务角度,规范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时要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删除不合理的费用或因不合理的施工方式而增加的费用等,在合同管理阶段保证工程造价的符实性。
(4)通过工程变更和索赔的管理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制约。一方面,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高要求。要加强对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以较高的要求通过审核,审核时要考虑多种变化因素,以减少因项目设计方案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以较少工程造价的误差。另一方面,要加强合同管理,索赔按程序进行,业主要避免索赔争端的发生。
六、结束语
管理系统是多样化的,但是共同的目的都是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也不例外。因为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所以它需要不断地完善,尤其要及时与国际接轨,以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 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 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3] 吴黎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7(02).
关键词: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作为一种经济合同,是建设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而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签署的合同。它是承发包双方用来明确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发包人工程款支付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也是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依据。有效的合同管理能有效地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实现。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对承包人及业主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特点
1、连续性和周期长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要求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管理,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内容庞杂、条款多
工程项目的个别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建设工程具有共性外必然有其个别性,这就要求再签订合同时,在充分考虑合同的共性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工程项目所独有的特殊性,加之项目受多方因素影响和制约的作用,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有一些特殊条款,这些往往会涉及到专利、保险税收等内容。所以,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对各种因素做好准备,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
3、多变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因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经常会有设计的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为以后的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提供依据。
4、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
合同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方面,建设单位委托监理进行施工管理,承包方则会涉及到专业分包、材料供应、设备采购、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都需要用经济合同来进行管理。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做好对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合同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合同签订及履行等,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做好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合同法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素质;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如考核制度、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等;做好合同履行情况统计,如工程合同份数、履约率、造价、选约原因、变更次数等的统计。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处于卖方市场,承包商为获取工程,在接受发包人严苛的工程合同的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采取偷工减料、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带来严重的隐患;有些业主在与承包方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的同时,还私下签订一系列内容与原合同相违的违法合同,而这些合同往往是承发包双方责任、利益不对等,严重损害承包商利益;有些工程合同双方不认真履行,随意修改或违背合同,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一些承包商为获得项目,不惜低价中标,之后又将工程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队伍,这些对工程进度、质量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2、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3、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项目合同管理较为分散,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归档程序和要求,合同履行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履行后没有做好评估、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四、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1、明确项目成本管理
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系统的做好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等科学管理工作,减少项目工程成本费用支出。在预定的时间和质量目标下,完成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目标管理,强调过程控制、核算和分析,加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和考核。
2、建立项目合同交底制度
项目开工前或初期,组织工程建设相应的市场、工程、经营、质控等部门对每个项目投标情况、协议书签订、工程工期、质量等项目做详细的交底和检查。
3、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预测报告
如果没有成本预测报告,则不签发承包责任书,以便让公司和项目部认清工程项目成本如某工程中标价为31140138元,扣除上缴公司后的承包价为26624818元,而成本预测价为27970277元,亏损1345459元,这就需要认真分析总结:市场竞争大,合同工期短,投入大,工程费用大增。找到原因则可采取以下措施:加大项目招标力度,对所有单项工程进行招标,降低人工成本300000元;对主要材料进行招标,降低材料成本702924元;土方工程经议标和精心调配,降低成本238187元;工程实施中良好的合同履约,结算时可增加环保费247224元。对工程成本预测,项目成本不但不亏,还可降低成本142876元,这样项目部人员对工程成本有比较明确认识,为下一步分解、落实目标成本和工程成本创造条件。
4、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5、加大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全面履约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市场整顿的重要内容,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加大对合同履约管理的力度。
6、加强合同法律意识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承发包方要认真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减少合同签订后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7、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要提高对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合同归口管理工作的重视。做好合同签订、合同授权、合同审查、合同履行、合同公证的监督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8、严控合同变更
几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或多或少地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是项目管理的最主要内容之一。
4.8.1合同变更原则
合同变更限制到最低程度;协商一致;重要变更提前采取措施。
4.8.2监理制度下的合同变更程序
合同变更管理主要是处理各种变更,必须科学地建立合同变更程序,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
9、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的认识还较为欠缺,缺乏一种推行工程索赔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也是承包商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10、加强合同及相关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属重要法律文件,发生后要及时建帐并做好保存。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情况复杂,许多具体问题须依靠之前相应的资料进行解决。为此,做好资料归档,不是简单的文档管理问题,而更应该由专人负责,负责到底。
五、结论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须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特点和有关内容基础上,严格合同履行和变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正常履行。
参考文献:
[1] 孙仲武.建设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现状与对策[J].陕西建筑.2010(02).
[2] 汤燕群.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J].中外公路.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