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城乡义务教育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1经济方面: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投入主体重心上移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步伐,已经成为超过日本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但是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偏低,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在全国公共教育支出的比重还是过低,并且存在投入机制不合理的问题。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农村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坚持合理的义务教育资金配置原则,是解决城乡义务教育公平问题的首要方式。所以现阶段亟须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的财政投入,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需要建立科学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完善的财政资金审批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应分担教育经费的比例。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承担更大的比例,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主体。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是,农村的教育经费投入过度依赖乡镇财政,而地方财政又不能投入充足的经费。所以要改变这种现状,还需要将投入主体重心上移。
1.2政策条件:待遇同城化,促进城区教师流向农村相比于前2个方面,农村教师的队伍建设也是解决城乡间教育公平应该注重的问题,从现实来讲,农村教师的待遇、生活环境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都远远落后城市教师,导致优秀教师向城镇或其他省市的发达地区流动,向待遇好、发展空间大的学校流动。此外,一些边远地区还存在低薪聘请代课老师的现象,目前,全国还有20多万名代课教师,他们中绝大多数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在编教师,有的甚至不足在编教师工资的一半。所以农村地区经常完不成招聘计划,骨干教师流失严重,还有有的地方因为财政困难“有编不补”,导致了偏远山区面临着“后继无师”的困境。师资队伍的建设关系到农村教育事业和经济的发展,是当务之急。一方面,提高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扩充农村教师队伍,需要靠农村教师的待遇和编制问题的解决。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科学的政策,增加农村教师的收入,从财政中拿出更多资金补助农村教师,彻底来个倾斜,收入高的跟城区拉开距离,翻上一番也未尝不可,同时建立城乡一致的教师编制。只有缩小了城乡学校条件差异造成的收入和地位鸿沟,才能形成双向教师交流机制,并从根本上达到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出台“一校两区”的政策,将农村的学校并入市区的名校,成为一个校区,并将名校和农村学校进行捆绑式考核。“一校两区”可以减少教师流动阻力,因为教师没有身份区别,只有岗位区别。捆绑之下的两个学校能够统一人、财、物的资源,并有校长统一安排。教师、教学资源和教育理念自然会输入农村。例如:成都的发展模式就遵循了这种“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城乡一体”的发展战略,是兼顾时间、空间、内容3个方面的实践发展模式。
1.3社会方面: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公平就是关注和帮助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在我国,应让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困难家庭子女读书救助专项资金,加大城乡对口支援力度。大胆吸引企业参与农村教育建设,以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吸引社会慈善资金来扶持农村学校的建设。此外,国家和社会应关注处境不利群体的受教育机会。
2结束语
关键词: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财政政策
近年来,我国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差异显著,突出表现在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这种差距加剧了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失衡,阻碍了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2005年5月25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今后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表明我国义务教育政策将发生转变,从忽视农村教育发展转为优先向农村地区、弱势群体倾斜;从集中优质资源打造重点学校、培育精英的教育转向面向大多数人的教育,重视基础教育的公共性、公平性。义务教育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它作为一项公共支出,理应由国家承担,政府提供。本文从财政的角度,提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要性
(一)义务教育机会均等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本组成部分,而义务教育的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在现代社会里,人的基本教育权利,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作为政府提供的最低标准的合格规范教育,保障的是人的基本人权和发展权利。所以,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和机会,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职责。为此,无论儿童出生于城市还是乡村,政府都应该为各地区提供均衡的经费,使他们接受相同条件和水准的义务教育。
(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如果不加以有效遏制,必将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的水平如何,关系到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必然造成农村文盲增多、劳动力素质下降,使其陷入“落后—贫困—教育水平低下—更落后”的不良循环。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投资就是生产投资,通过接受教育,人们的经济决策效率得到了提高,人们的获利能力也相应得到了提高。而且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农村,初等教育的投资收益率是最高的。因此,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手段。
二、促进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财政政策
(一)加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并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其一,中央政府要下决心压缩其他开支,确保国家教育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并在2010年达到4.5%左右。各地政府也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确实做到“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人大要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法律监督。其二,各级教育投入既要解决总量投入不足的问题,也要解决配置不均衡的问题,明确政府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部责任方。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中,要对农村义务教育给予更多的政策照顾和倾斜,真正缩小农村义务教育财政投Adz的差距。
(二)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是实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以最困难的县乡两级财政为主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当部分县乡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仅依靠县乡的财力是很难保证的,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在强化县级政府作为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分担责任,加大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主体责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可以根据各级政府的现实财政能力,对东、中、西部三类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的各项经费的初始来源和责任作出明确合理的分工,对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危房改造等义务教育所需要的各项教育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分别由各级政府财政来分担。建议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主要责任,对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承担部分责任;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省级政府也应承担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部分经费。通过明确各级财政主体的投入责任,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真正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三)同一区域内,以学生数为标准,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区分城市和农村,以学生数为标准,实行义务教育均等化拨款制度。以北京为例,200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北京市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新标准对满足教学所必需的正常运行经费做了明确规定,不再分为城镇、农村标准,实行统一的公用经费标准。市级财政还专门设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规定每年至少投入一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小学布局调整、改善办学条件、消除危房、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项目,为“城乡统一标准办学”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制度保证。
(四)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财政“低保”政策。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国家义务教育财政“低保”是指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国家规定教育目标所需的办学条件的最低经费投入的保障,主要解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制定出台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最低保障线,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基尼系数”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从义务教育均衡推进与政府财政能力的关系来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义务教育“低保”制度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所辖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尤其关注对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非均衡问题,负责协调、均衡义务教育阶段投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建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预算,以预算的形式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
[关键词]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集聚县城
当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根据随迁与否,我们一般将农民工子女分为两大类:随父母进城就读的称为流动儿童,与进城父母分离而滞留农村户籍地的称为留守儿童。实地调查发现,另有一类介于二者之间、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户籍学生,长期未能进入教育决策者和教育研究者的视野,至少迄今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下面,结合江西的案例,就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略作分析。
一、问题提出
近些年来,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生源日渐减少的同时,县城学校的学生却日益爆满。农民工输出人数越多的地方,这一现象便越突出。从而使我们将这一现象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联系起来思考。
对于当代中国年轻父母来说,子女教育问题就是他们“天大的问题”,也是促使他们努力打拼、辛苦创业的巨大动力。即使身处社会底层的农民工同样不例外。对于这样一部分农民工——他们在务工城市尚立足未稳而又有一定的积蓄,或是一人在外而没有办法将孩子接到身边来照顾——来说,他们为孩子寻求良好教育途径的目光就会自然而然地转向当地县城学校。根据我们的调查,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学校借读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祖辈陪伴,在县城租房(手头富裕的就干脆在县城单独或合伙购房居住)借读,这是最主要的方式;二是将孩子寄养在县城亲戚朋友家中借读,有的甚至想方设法把孩子的户口也挂在县城亲朋名下以取得入学就读资格。对于当地政府来说,鉴于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为当地带来了滚滚财源,同时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到县城学校借读,也有利于加速当地的城镇化进程,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因此,对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学校就读问题大多取支持态度,不少地方政府甚至要求所有县城学校不得设置任何“门槛”,大开门户接纳所有愿意进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一些农村中小学几百平米的校舍中往往只坐着几十名学生,浪费严重,而县城中小学的班额则迅速膨胀,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人数较多的县城中小学校平均班额大都达到60-70人甚至更高。根据江西省吉安市的调查,随着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增加,近些年该市县城学校的班额一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小学阶段,2005年全市县城学校平均班额为63.99人,2007年达65.2人,增加1.21人;初中阶段,2005年全市县城学校平均班额为60.33人,2007年达61.5人,增加1.17人。我们曾在一所设计容量为1000名以内学生而实际招收近3000名学生、严重“超载”的县城小学看到这样的场景:即使分年级做课间操,学生的手臂仍然无法完全伸展开来。其拥挤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可以说,农民工子女集聚当地县城中小学就读,是中西部农民工输出地区一个不容忽视的普遍现象。这些孩子“进城流动”不过是其父母为寻求更好的教育资源而作出的另一种“留守”安排,与留守原居住地的孩子一样,他们同样远离父母而由祖辈或亲朋代管、监护。
二、调查与分析
(一)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根据我们对江西省11个设区市、99个县(市、区)的调查统计,到2007年6月,全省集聚县城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为280882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5825064人)的4.84%,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1527265人)的18.39%。从性别结构分,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中男孩为162380人,占总数的57.81%;女孩为118502人,占总数的42.19%,男孩相对多于女孩。从年龄结构分,6~11岁儿童为152880人,占总数的54.43%;12~15岁儿童为128002人,占总数的45.57%。从分学段情况看,小学生为176068人,占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总数的62.68%,占全省小学在校生总数(3999286人)的4.40%,占全省县镇小学在校生总数(859530人)的20.48%;初中学生为104814人,占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总数的37.32%,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总数(1807153人)的5.80%,占全省县镇初中在校生总数(667735人)的15.70%。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绝对数看,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但小学与初中阶段分年级人数都相对接近。从入读方式分,交借读费就读的为62329人,占总数的22.19%;不交借读费就读的为218553人,占总数的77.81%。从地区分布情况看,与浙西接壤的上饶市人数最多,为56046人,占总数的19.95%;毗邻粤北的赣州市其次,为52551人,占总数的18.71%;第三是处于江西中部的抚州市,为36120人,占总数的12.86%。3市合计超过全省总数的一半。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县均人数看,全省85县(市)(不含11个设区市所在地14个中心城区)平均为3304.49人;上饶市县均人数最高,为5095.09人;其次是南昌市,为4970.2人;第三是新余市,为4562人。(调查统计结果详见表1)
(二)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的主要特点及其影响
全省集聚县城就读的农民工子女规模较大,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近两成(其中小学阶段已超过两成);且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提示越年轻的农民工父母对子女教育越重视,对为孩子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热情越高。
集聚县城的大多数农民工子女能够不交纳借读费就读,意味着多数劳务输出地政府为鼓励农民工外出务工而主动采取了县城学校“不设防”措施。
从集聚县城农民工子女的地区分布不平衡情况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农民越多的地方,同时经济、教育越发达的地方,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人数相应更多。
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发现,农民工子女县城集聚现象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从农民工子女大量集聚县城中小学的动机看,多数农村中小学生主要是为选择更好的教育而设法进入县城学校借读的。目前,在中西部地区,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差距仍然较大,所差关键并不在校舍建设与教学设施等硬件,而在管理尤其是师资等软件。在江西,长期以来形成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每年不断补充进来的新手教师基本上都安排到乡村中小学任教,县城学校所需教师则直接从农村学校选调。由此形成农村小学与教学点有经验的优秀教师不断被选调到乡镇学校,乡镇学校的优秀教师又不断被选调到县城学校的怪圈。而留在这个怪圈最底端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的,则永远是刚招聘来、极不安心的新手教师和一些只会使用粉笔和黑板、一心等着退休的“爷爷奶奶”辈转编的民办教师。
农民工子女大量集聚县城学校导致的根本问题是,使乡村与县城中小学校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基础教育的实际走向与均衡发展的方向南辕北辙。一方面,为接受逐年增多的进城就读的农村中小学生,县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将再度向县城学校集中。近几年,由于教育经费更多地投向了办学条件极其薄弱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县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的步子有所放慢,加之县城学校原有设计规模偏小,面对不断涌入的农村中小学生,在已有学校扩容困难的情况下,许多地方不得不在县城大规模改扩建和新建学校。调查中,许多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表示,即使3年建一所学校也难以满足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需要。毫无疑问,县城大规模改扩建与新建学校必然迫使各地纷纷将原本不足的教育经费大量向县城学校倾斜,与此同时,也必然大量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来填补县城改扩建和新建学校的教师缺额。另一方面,农村中小学由于生源逐年减少造成校舍等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又由于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转向县城学校而使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难以及时改善;特别是,由于将再度面临大量优秀教师的流失而必然使农村中小学愈加薄弱。三、思考与建议
(一)农民工子女集聚县城就读的性质
透过上述对集聚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调查与简要分析,我们可以对这类大规模借读行为的性质做一个简单的概括:首先,应该承认,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核心,就是帮助农民工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换言之,为子女寻求更好的、优良的教育,这是广大农民工及其适龄子女合理的教育诉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逐步满足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农民工及其子女的这一愿望与要求。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农民工子女无序进城、集聚县城学校就读的现象本身,不仅违背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同时严重影响着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因而是一种不宜放任的择校行为。
(二)引导农民工子女县域范围内就近入学
那么,在现行教育法律与政策框架内,应该如何来满足农民工及其适龄子女希望得到更好教育的合理要求呢?唯一也是根本的办法就是全面推进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当前,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从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必须对农民工子女大量无序涌入并集聚县城的现象进行疏导。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统一的政策规定:既无县城户籍、也非县城就业务工农民的随迁子女,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县城中小学就读,促使农民工子女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就近入学、有序流动。提出这一政策建议是基于:任何教育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必须从大局出发,顾及整体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就一个县而言,相对于仍然就读于乡镇中小学的学生来说,集聚县城中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只是少数;若任这少数人享有更好的教育,势必使大多数继续留守农村中小学的学生得到的教育越来越差。从受教育者角度看,这种造成新的教育不公的现象就是不合理的,也是必须尽快得到纠偏的。
因此,推进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必须在学校合理布局的基础上,按“就近入学”原则稳定每所学校的生源,除农民工随迁进城就读子女外,一般不允许跨学区择校就读。
(三)办好县城学校不等于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
要使所有的农村孩子,无论家庭条件好坏都能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于当地学校就读,各地就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办好每一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当前,在许多地方都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与做法:即在农村义务教育布局结构调整的背景下,包括生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都逐步向县城以及乡镇学校集中,从而认为,只要办好了县城和乡镇学校,就是办好了全县的教育,也就是办好了整个的农村教育,由此导致大量的农村小学与教学点被严重忽视,其办学条件日益恶化,教育管理水平与教学质量大幅度滑坡。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认识和做法是十分狭隘和不可取的。
提升农村中小学的整体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努力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关键是要在县域范围内统一办学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同类学校在教师配备、经费投入及硬件设施建设等各方面得到同等水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