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招投标不规范,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现在建筑市场出现了一种激烈竞争局面,项目少而竞争企业多,所以为了从极少的项目中取得施工权利,一些承包商不惜采用暗箱操作、非法手段取得项目。而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则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对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条件,迫使承包人压级压价,给承包人增加额外负担,甚至直接压低中标价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以至于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使施工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
2.存在不符合价值规律的合同
现在我国也在逐渐和国际接轨,采取合理的低价中标方法进行评标,不设置标底,评委按照最低的报价开始评,从低朝着高走,并依据项目实况进行分析论证,方案、技术、报价合理者才能够中标,如果报价过高根本不考虑,通过这种模式来促使建筑市场顺利发展。虽然想和国际接轨,可是从我国现状来看招投标并不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还存在问题,如果一味采用这种招投标方式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其在实际运用中并没有充分论证与分析最低标价的组成以及施工设计考察,必定会有所遗漏,让一些存在漏洞的标书中标,极难确保承包商的合理利润。
3.不平等、不规范的合同依然存在
事实上,施工合同具有法律特征,一旦签订之后双方就必定具备民事行为,这就要求合同要具备科学性、完整性以及严密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承包商及业主都没有高度重视,很多施工合同的内容几乎都是格式化,没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某些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争议。例如某公司承建了一个桩基工程,地勘报告没有说明地下有原来的基础,导致承包人在施工中造成断桩,承包人认为这应该是勘察单位的责任,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不公平的条款,一切断桩由施工方承担,发包人认为应按照合同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合同的不规范、不严谨,致使合同双方最终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4.合同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施工合同中的新条款也层出不穷,施工合同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管理,不严格履行合同条约,必然给双方造成严重的损失。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有一些承包商不重视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履行情况,导致资金紧张,工程材料质量无法保证,偷工减料现象严重,从而无法保证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如果因为业主原因造成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利润索赔等等,承包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不采取有效索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种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是相当严重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措施
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现状可知,现在许多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就需要结合实况来采取合理的改进措施。
1.做好签订施工合同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谈判之前要求合同管理部门成立专职小组仔细审阅,彻底对发包人的资信、经营作风以及合同中各种条款做全面了解,主要涉及的内容包含施工图纸、立项文件、土地规划以及建设许可证等等,各种必须具备的手续是否到位,从各种渠道对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尤其是工程资金到位情况。在投标之前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彻底掌握和分析业主的意图与要求,并且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审查图纸及分析合同条款等,降低签订合同之后的风险。
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要编制严谨,用词准确,杜绝使用迷糊的字眼,防止出现合同歧义。对于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建设完,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上涨现象必定会造成风险,所以在施工合同中承发包双方要根据内容作出必要的约定,依据实况提出合理分摊的比例。
3.认真做好合同交底,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承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向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组织大家学习合同,使各管理人员对合同有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合同风险贯穿整个建设过程,涉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承包人应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班子,根据工程的实际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及时主动反馈信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加强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管理。
4.约定好违约责任,各负其责
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发包人迟延付款、迟延验收和结算等;承包人迟延完工、迟延交付、其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行为往往相互交错,互为抗辩。对此,要分别作出认定和处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5.加强防范措施,处理好出现的风险事件
尽管对施工合同做好各种防范措施,但是也不能够完全避免发生风险,因此就必须要及时处理风险事件,通过有效措施控制化解风险,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各种影响。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要提升执行合同的力度,任何一方都不能够私自更改合同,如果确实要更改,必须要各个合作方的主管人员在场,共同商议沟通来确定。
三、结语
关键词:施工合同 风险管理 索赔探究
1 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我国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大。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在实际施工建设的过程中,施工合同是建设的主要依据。但是我们知道施工的实际过程和理想的预期并不可能完全重合,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此如何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风险预期管理十分重要。另外,我们知道由于施工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在施工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索赔。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说,如何加强索赔管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十分重要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索赔工作的有效运行是促进施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力量。
2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2.1 工程施工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一,资金方面的风险。首先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有自身运行的规律,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我国使用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进行有效的干预和引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是综合考虑全局的情况下进行的政策改变,在这一过程中必然要牺牲一部分公司的利益。其次,任何公司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都面临着资金供应不足而带来的资金问题,业主支付能力较差,将直接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相关的计划不能按时落实,影响整个过程计划的有效实施。另外,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动,也会导致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发生预期之外的风险,从而导致资金供应方面的问题。第二,工程方面的风险。工程本身由于各种物理条件的限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首先我们知道作为一项工程,它必须要占有一定的用地,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业主提供的地质材料可能与实际的情况有出入,进而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同时,水文气象条件,台风、暴雨、高温等不可抗力的出现也会导致问题的出现。从另一角度来说,在制定施工合同的过程中,使用的技术不规范,对于技术的定位不明确。同时施工图纸乃至施工计划的整个规划并不具有较强的现实的可操作性。在施工实施的过程中,技术协调不到位,各个单位(单项)工程之间无法有效和谐的进行连接,也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寸步难移。第三,管理方面的风险。工程的管理是工程有效实施的重大影响因素,在工程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有效实施。管理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部分工程投标的过程中,投标评审并不严格,盲目进行投标,从而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与预期的偏离较大,或者在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公司的团队对于工程建设没有总体大概较为精准的把握,都会影响未来工程的建设。其次,施工合同的制定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施工合同对双方利益的规定并不完善,存在着较多的漏洞和疏忽,那么将使承包人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最后,管理方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体系的不健全。承包人本身并没有建立较强的合同承包体系,从而使合同在制定的过程中,无法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判断,双方的利益并不明确,没有预期的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从而出现各种问题。
2.2 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 第一,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既是明确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同时也是施工实施的总计划,是潜在问题和风险存在的主要依据。所以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乃至进行投标准备的前期,就应该建立较强的风险意识,并结合以往的相关工程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期的判断和评估。学会从分析和管理的角度对文件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较为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从思想上建立较为健全的风险意识,健全风险的处理机制和风险的评估机制。第二,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对工程的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建设和评估,根据工程计划实施的需要,进行完善的工程建设分工,明确各个管理单位的职能和权责,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合同计划的有效实施和运行。第三,制定完善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潜在风险存在的主要依据,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者应该根据施工合同,制定、明确施工的进程和总的计划,从而使工程建设有效的运行。
3 施工合同的索赔探究
对于施工合同的索赔,前人及相关学者已经进行了较强的理论探究,本文主要从笔者从事多年工程合同管理的角度,谈谈自己对于施工索赔的管窥之见。
第一,施工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索赔意识。在现阶段,工程索赔已经贯穿于施工建设的整个过程之中,在很多单位施工索赔是主要的经营策略之一,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只有树立较强的索赔意识,学会减少和转移施工的风险,才能切实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利益的最大化。很多公司和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较高,但是利润却较少,部分原因就是没有建立较强的索赔意识。我们应该知道工程计划的实际实施和完成并不应该成为企业工程工作的完结,对于过程及后期的索赔应该给予较为专业的关注。设立较为专业的索赔团队或专员,对于违反合同中相关利益的事情进行相关的索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利益。
第二,了解索赔的内容。索赔管理是合同主要内容的必要组成部分。所以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就应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细致的分析。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也应该以合同为依据,充分发挥合同的重要作用。对于合同中涉及索赔内容,相关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该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在未来索赔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第三,把握索赔谈判的适当时机。在业主进行索赔谈判时,谈判时机的把握对于谈判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谈判的过程中,不对谈判的时间、阶段和地点进行正确的评估,那么很容易影响到未来谈判成功的几率。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管理者应该就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灵活的把握。索赔得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及时进行,若是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事情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书,并编报相关的报告,其内容主要说明事情发生的原因,拟索赔的事项。一般按合同规定,索赔事件应在发生后28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通知后的28天内提交相关的索赔报告和相应的支持性资料。现在执行的合同条款基本上都是参照FIDIC合同条款,本条款中对索赔的时间明确做了要求(当然具体的还要看双方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但不过一般过了索赔时间,就不再支持索赔事项了。所以应及时索赔,不能拖,并且要积累文字及影像资料以支持索赔事件的成立。
4 总结
施工合同是承包人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它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关系。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风险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所以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于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潜在的风险给予较为深刻的关注。本文从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入手,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关的风险应对策略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同时就合同索赔的相关情况,结合自己近年来的合同管理经验,对索赔进行了粗略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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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合同;风险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风险识别
合同中风险识别的关键是发现风险事件,找出风险症状,应当借鉴历史经验,事后评价的经验,对以前多个合同履行情况的历史资料对识别目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具有特殊帮助,将综合性的风险分解为多层次的风险因素。大部分风险都可能会存在多个风险类别的识别特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去解剖风险,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常用的合同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分解分析法
指复杂的事物分解为多个比较简单的事物,将大系统分解为具体的组成要素,从中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潜在损失的威胁。合同风险可以根据来源分解为业主风险、技术风险、环境风险、资源风险及外部风险,具体方法这里不再展开。
2、流程图法
将项目按空间或时间顺序以若干个模块形式组成一个流程图,每一个模块中都标出各种潜在的风险,从而给风险管理者一个清晰具体的印象。该种方法强调根据不同的流程,对每一阶段和环节,逐个进行调查分析,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合同履行过程造成的影响。
《合同发包管理程序》采购流程图1:
3、专家调查法
就是依靠专家的知识和经验对风险进行识别。
风险的识别方法还不止上述这些,就因使用较频繁的方法进行说明。风险识别要多种方法并用,将风险因素层层剖析,尽可能深入到最基本的风险单元,以明确风险的根本来源。
比如,昌江核电站MX子项汽轮发电机厂房,关于发电机定子吊装方式在合同技术标中,其引入、就位是利用吊装机具液压顶升系统(包括液压顶升塔、液压提升装置、轨道、吊装梁等)在汽机房4/A-6/A轴之间、11号轴线山墙外,对应发电机定子中心轴线上安装专用吊装架,然后在吊装架上铺设专用轨道顶升、平移到基础就位的方式。
因现场施工实际情况采取液压顶升方式安装风险过大,在操作过程中可行性分析。在2012年3月《施工组织总设计》专家评审会上经专家确定,发电机定子吊装采用两台行车的双小车并车后吊装就位,四只行车主钩下挂两根吊装梁,吊装梁与定子吊耳相连进行定子的引入、移位的方式。此方案的实施远优越于液压顶升系统的安装方式,降低了合同实施中的安装风险。
二、风险分类
1、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
在工程建设中,业主是指项目的所有者。来自业主方面的风险包括:业主利用其管理地位和起草合同的便利条件,在合同中把风险转嫁给承包人;业主违约、随便变更、错误行为和指令、非程序的干预工程;业主不能完成合同责任,如管理思路不当、不及时交付场地,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所有的这些都有可能给施工单位带来风险,造成工期拖延和成本增加。
因海南项目总包费用管理模式的约定,对工程公司资金流风险相对较小,但问题是工程公司在费用方面没有最终确定权,每笔款项需要向业主申请,业主方干预过多,不仅增多了繁琐的审核程序,还导致在施工中承包单位一些合理的诉求最终受业主的制约,直接削减了工程公司管理的直接权利,间接影响了施工单位的施工积极性以及总承包管理的威信。
关键词:施工方;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存在的缺陷
1.对风险重要性不够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者认知意识薄弱
施工方作为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主动根据合同的约定,积极推进在质量、工期、经济、技术、安全、结算、付款等所有过程中都能做到按合同履约,这所有工作均需要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及具体实施下去,但由于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够及执行意识薄弱等原因,未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导致工程合同风险损失中的一部分便是由合同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等造成。
2.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没有建立起一套严谨、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没有分别在施工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小组或者合同管理部门等诸如此类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虽然分别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但没有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考核等一系列过程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没能对企业在经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发挥和对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监控及指导。
3.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熟悉
因为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工程项目各方面均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签订合同。倘若合同管理人员对这些法律法规不甚熟悉或一知半解,那么建筑单位就很有可能陷入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法律制裁的境地。
4.对合同审查及签订工作把关不严
①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由于建筑企业工程合同大部分分布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具有地域广、类别多、跨度大等特点,再加上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本身就起步较晚还有管理方法落后等一些原因,便出现合同审查要求条款多及虽按程序审查但却不到位等一系列后果,导致这些后果的原因可能有:工程项目部受小集体利益驱使,不愿意对合同进行上报审查,擅自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审查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是由个别人决定,未能形成集体审查。②合同审查手段落后。对于大部分施工单位,只会运用电子邮件、邮递、书面等常规方式对合同进行审查,除此之外,便没有更为有效、更为先进的审查措施及手段,这样是跟不上信息化时代的,导致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后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形成规范、合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这严重影响着合同审查的深度及广度。
5.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①对合同风险因素中的关键部分重视不够。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讲,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就是对风险的关键因素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文件完备与否、合同合法与否、合同是否需要批准及公证、甲方的审批手续完备与否等。②实际工作中的行为有时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相脱节。在施工方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当合同签订之后,无论是对公司总部还是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他们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执行,反而往往只按以往的经验进行合同管理,有时甚至只依据业主的临时指令来开展工作,而当有不利于自身利益的情况发生时却不能做到依照合同据理力争,这样当然就会有实际工作行为部分脱离合同约定的现象出现,因而给合同带来风险。
二、施工合同风险对策及措施
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我们当然就应该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来规避风险或降低风险。一般来说,有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转移、风险自留这四种策略,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不会单单只采用一种策略,而是多种互相结合起来使用。下文中笔者将研究重心放到对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上来。以下通过几个阶段对施工合同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进行分析。
1.合同立项阶段
①严格遵守合同立项评审制度,在整个合同全寿命周期内,争取对所有风险因素做到尽可能准确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风险评估,并依此来制定初步应对方案,待报公司相关部门讨论批准后再具体实施。
②对业主方的资格信誉等状况进行具体仔细的调查,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往项目的履约及业内信誉等状况,业主方的财务现状、资金往来等支付信息。
③参考项目历史数据库中类似项目的基础信息对所投标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运用各种理论及方法计算出初步工程量和差异表,通过仔细分析做到预先发现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从而就可采取相应措施并将之反映在投标报价中。
2.合同签订阶段
①注重规范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完备性。仔细认真地研究适用的法律法规,确保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并需在合同相关条款中予以具体详细地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应字斟句酌,认真细致,尽可能做到使文字表述缜密严谨无误,因而避免矛盾及歧义的发生。
②成立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施工方必须有专业精干的合同谈判小组,这就要求谈判人员最好既要精通法律,又要懂得管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技术等各个方面,组织与合同内容及条款有关的各个专业人员仔细逐条地审查核对每一个条款,并争取把任何潜在风险考虑到位,做到不遗漏、不错估,以防患于未然,否则后果可能难以估量。另外,必须在合同中把自己与业主各自的风险责任明确划分开来,并不计一切争取对己身有利的条件。
③在合同中需事先规定好解决争议的方法及手段,争议一旦发生就可以立即启用这些可供选择的预案,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一般有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等。
3.合同履行阶段
①建立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风险也随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这也是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巨大考验。有鉴于此,必须注意积累收集各类合同管理的成功案例,并借鉴这些经验,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践进行不断地改进及优化,在此基础上,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以合同为核心的前提下,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各个阶段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完整、有特色的合同管理制度。
②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及时监控合同风险。在签订完合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相互之间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每位合同管理人员都应当把所遇到的问题及时记录下来,再将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或工程技术等资料与合同条款进行分析比较,找出其中的偏差,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所有合同管理工作者都对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有完整具体的认识。与此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建立规范完整的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制定好风险控制计划,随时清楚地掌握风险动态,明确各自的责任,开展深入细致的项目风险管理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及控制措施。
③通过索赔降低自己的损失,实现动态管理。在合同全面履行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清楚了解并掌握合同的内容,充分行使自己应有的合同权利的同时不计一切尽量限制业主方的权利或利用合同尽量降低对方的权力要求。有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做好工程量变更的取证、索赔及结算等相关工作。注意,在进行此类工作时,不要轻易地与业主方产生矛盾,而要理性地、灵活地处理纠纷,否则可能会两败俱伤,进而影响双方更进一步的合作,甚至对该施工单位在业内进一步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④重视合同变更。在合同变更过程中,施工方对有甲乙双方签字完全的文字或其它相关记录要保留好,并以此作为索赔的依据,注意不要给业主方提供可乘之机,进而大大降低己方的风险。建议施工方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要先等业主发给自己有暗示性的或者直接明确的变更指示或有关信函后,再向业主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保护自己,降低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使得自己在处理与合同变更工作有关的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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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0.前言
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保障性文件,指的是建设单位(发包人)与施工单位(承包人)经过协商,明确各自义务、权利的一份协议书[1]。施工合同作为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控制进度、质量、投资等的主要依据性文件,这也决定了施工合同的风险性。为最大限度地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即提前防范施工风险,使其不会对工程建设造成影响。而要进行风险防范,应首先了解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然后才能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1.1合同的主观性风险
合同主观方面的风险,指的是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风险,且通过人文干预能够起到控制风险作用的合同风险。在施工合同中,主观性风险主要来自发包人或业主。包括发包人或业主能否按照合约履行自身的义务,是否是真正的项目业主等,同时考虑其能否按照合约支付工程款项、项目手续办理是否合法、是否会结算工程款等。另外,有些发包人和业主双方都无法确定对方是否能够履行合同,如业主没有依照合同履行义务,导致发包人难以进行正常的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致使建设材料也难以到位,进而影响施工的开展,这些潜在的不确定性均会给施工合同带来很大风险。除此之外,有些业主凭借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常常在合同拟定中很多苛刻的条款,而承包商为争取项目,只能忍气吞声接受合约条件。有些承包商仅考虑工期和价格,而忽视了其他条款,如保险、索赔、风险担保、经济损失赔偿等条款,签订合同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较大。处于这类不平等的合同条约中,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施工合同的风险。
1.2合同的客观风险
客观风险与主观性风险刚好相反,客观风险指的是难以通过人为因素进行控制,且风险无法确定的一种风险。如市场波动(例如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法律政策调整、天灾人祸等,这些都属于不可预知的客观性风险因素,且无法或难以进行防范,只能面对风险。客观性风险对项目的顺利实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就目前而言,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类型的风险,但在具体的施工合同中,不能仅依靠这一防范手段,需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应对。
2.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合同的管理环节比较多且较为复杂,如需进行合同洽谈、草拟、签订、交底、分解责任、跟踪履行情况、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因此,建立和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建筑企业可在原有合同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首先,对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使每个环节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然后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机制,包括责任分解制度、合同交底制度、进度款审查制度和批准制度、每日报送制度等。强化责任分解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各小组、个人,明确其工作的内容和责任,以促使各方互相配合并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交底制度,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对各工作小组、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交底内容主要是向其说明和解释合同内的主要内容[2]。强化进度款审查和批准制度则要求制定详细的审查和批准步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严格遵循这一机制进行进度款的审核。每日报送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让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建筑工程的相关信息,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总结工程信息并上报合同管理处。通过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可为实现统筹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鉴定基础。
2.2对建筑工程的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建筑工程项目在实际的施工中难免出现一些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变更,而合同变更又往往会引起索赔纠纷。因此,为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纠纷,需对施工合同进行动态管理。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⑴注重现场签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支付时,避免出现过量、过早签证的现象,尤其在签订补充协议时需谨慎对待。如出现施工图或者设计错误需要进行变更时,签证时只需签需要修正的项目,而原图纸不便的则不需要再次签证。另外,对于已经购料的,需要签写详细的情况,包括材料的数量、规格、名称、变更的时间、成品情况、到场情况等。⑵建立索赔机制。合同变更后难免会出现变更索赔,因此,建立索赔机制很有必要。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应认真研究合同的有关条款,同时,积极找寻索赔的依据,通过关注现场的动态,整理各项资料以掌握索赔的重点。并争取在索赔的时效内提出变更及索赔。另外,在履行分包合同责任时,严格控制分包商与业主反索赔事件的发生。⑶严格审核并分析合同变更部分的信息,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工程文件。另外,合同变更时应在承包商与业务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且合同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相同步[3]。⑷有条不紊地处理善后工作。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工程的款支付、结算、移交、质量保修及保修金返还等事务,以做到人走帐清,善后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另外,管理人员应整理并保存好每一份文件,包括照片、收据、借据、信函、会议纪要等,以备遭遇后续的纠纷问题。若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各部门应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3注重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
在进行合同谈判时,选派高素质的谈判人员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降低合同的风险性。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必须精通各项业务,包括熟悉合同的变更和签订、熟知索赔程序,同时懂得经营管理、熟知财务及造价知识,又精通有关的法律知识、思维严谨有魄力等。合同谈判人员对合同履行的可操作性、可行性负责任。
2.4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的合同内容非常丰富,能够很好地反映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在项目完成后,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有助于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开展工作有很大帮助。合同终止后,管理人员应收集、整理、保存、登记相关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并做好资料的编号、装订及归档等工作,使建筑工程的合同资料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与此同时,比较分析建筑工程的实施计划与合同履行情况,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水平。
3.结语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已成为市场双方的最高准则,并是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施工合同也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应十分注重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通过多种手段防范风险的发生,包括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选派高素质的合同谈判人员以及做好合同的履行管理及评价工作等,以切实保证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 [科]
【参考文献】
[1]李人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基本措施分析[J].中国科技博览,2010(16):19.
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风险;分析
1前言
风险大致有两种定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如果风险表现为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由于水电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不可以预见的因素较多,出现合同争议乃至发生索赔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正常行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责任,减少合同争议,通过合同约束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将是近阶段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特点。但是如何进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2业主单位的合同风险
2.1 合同缔约风险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合同人员素质不高或因市场竞争激烈,发包方方急于承包出去工程而做出一些的让步等原因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存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明示的风险:指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甲方承担的风险。大量的工程承包合同中都有对甲方承担风险的条款规定。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当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甲方对超过的部分应给予补偿。显然,甲方对工程的变更绝对不能过多,否则甲方就要对施工方进行补偿,这就要求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充分评估可能的变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1]。
(2)合同中隐含的风险:是指在合同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风险。如一施工合同规定:乙方采购进场的工程材料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甲方的“认可”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乙方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来降低材料的档次,此时甲方的认可就非常被动了。
(3)合同中条文不完整、定义不明确以及条款有遗漏。例如,某施工合同条款中规定,设计图纸的修改发包方将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给承包方。所谓的“合理期限”实际上就是无期限,没有确切的时间界限划分双方的责任,承包方不能按进度计划履约有可能就要归咎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延误了期限。此外,承包方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而拒绝对业主方进行赔偿。以某电站主体工程施工为例,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量为标准,没有确定增项超量标准,造成与施工图差距较大,引起争议纠纷,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坏的影响[2]。
(4)合同存在不明确的条款。某合同条款中规定,承包商因业主延迟供货时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将不负任何责任。显然,这种风险对发包商来讲是不可控的,这样的条款签订之后,乙方就为延期找到了借口。
2.2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水电工程施工因江河流域地质情况变化大,气候水文条件多变,设计变更频繁,施工环境恶劣,加之施工工期长等存在较大的合同履约风险,都将增加发包双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其次,水电工程由于自然环境的改变而引发设计变更,或由于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引起项目的增加或者暂停施工,也将给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对发包单位效益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甚至造成信誉损失。风险主要表现为:安全风险、工期风险、审计风险以及成本风险。如何将这种风险转为利益或化小,这就要求项目部领导、合同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除了具备丰富的经验,还必须有良好的前瞻性,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且做要有对应的解决办法。
2.2.1 设计变更的处理。
水电工程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受气候、水文以及地质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大,实际情况与施工资料不符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较明确的、业主所发的变更通知,承包商在申报变更项目时,甲方要有经济意识,尽量要求承包商使用招标中使用过的工艺、设备和技术,以防止承包商变更价格。如某水电工程坝面采用块石护坡,承包商以料场开采既破坏生态平衡为由,采用混凝土预制块进行坝面护坡,向设计和业主提出价格变更。
2.2.2 分包队伍的选择和管理。
目前,水电施工中的项目低端部分多数使用社会力量,通过分包实现,但有些分包队伍经济实力薄弱、专业化程度不够、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分包队伍选择不当会造成中途更换队伍导致成本增加、履约被动,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等。比如某一工程,分包商自称自身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并且经济实力雄厚,结果刚进场几个月,工程计量以及结算稍一延迟,马上资金短缺,其承担的工作随后就出现停工、务工人员也立即到发包方处讨要工资的现象。因此,分包队伍的选择特别重要,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监管决定着承建质量的好坏。
3管理合同风险的对策
3.1 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
合同风险属于不确定事件,可能不发生,也可能发生。但任何发包工程的甲方都愿意签定对自己有利的合同,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损失,获得更高的利润。对于发包工程的甲方来说,要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如何防范或规避风险就成为项目负责人员的重头戏。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是及时识别、减小以及化解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
(1)合同的内容条、款要全面、完整。对自己比较优惠或比较的有利条款都要明确表达,不要使对方发生误解。
(2)合同价格适中或较低,如在正常管理状态下,业主方有较好的盈利。
(3)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没有单方面苛刻甲方的约束条款。
(4)合同条理清楚,前后一致,概念准确,责权分明,执行中不易产生争执。
(5)合同风险较少,乙方承担的风险较多或对某些风险明确了甲方承担的责任等。
照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全面分析,做好合同策划,分析合同中潜在的风险,将其分为可控和不可控。对于可控风险,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来规避风险,例如,材料设备的消耗可制订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降低损耗、减少浪费,从而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对于不可控风险,可以转移风险来降低风险损失,比如对于因自然条件改变而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与承包商进行沟通和谈判,将此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3.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
(1)工期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项目由于规模大,建设时间长且受征地移民、地况改变、图纸提供以及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目前施工项存在不小的工期风险。为减小或规避工期风险给项目造成的损失,首先,项目施工前,应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施工强度,制定整体施工计划,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其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进展。第三,对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业主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通知监理和承包商,为延期索赔以及经济索赔提供支撑性资料[3]。
(2)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水电施工极易受地质条件、自然环境以及高危施工的制约,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保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消灭安全隐患,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不良影响。同时,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一部分风险。
(3)成本风险的防范措施:由于水电工程具有资源投入多、投资规模大、以及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从而增加了成本不确定性,加大了管理难度。因此,尽可能的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就成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
(4)加强索赔管理的措施。在施工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来减少损失是业主普遍采用的风险对策。认真分析合同,详细划清双方责任,注意合同实施中每一事件的细节,把握索赔机会,通过索赔来降低合同总价。通过总价的降低,达到规避风险损失目的。
(5)风险跟踪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找出合同中的风险漏洞,确定相应的补救措施,并不意味着解决了风险问题。在工程合同错综复杂的变化中,进行风险跟踪,对风险发生以及发展的各种情况及时掌握,才是解决合同风险问题的最佳途径。
(6)风险化解的措施。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条款是合同双方相互的制约条件。在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履行自己的责任、认真的执行合同以及合作满意时,双方都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条件下,不去计较很少一部分条款的严格程度。甲方有时可充分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隐含的一些不利于自己风险条款进行解释,并作为合同的补充资料,最后形成文件。使某些对自己不利风险得到很好的规避,把风险分担分配的更加合理[4]。
(7)采取经济措施,对某些工程风险较大的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如在竣工交用前可能要大幅度增加人员,增加工作班次以保证工期,但是抢工由于要增加机械设备,增加工资、奖金等加班费用以及增加施工管理人员,但这些情况先要让乙方考虑到,这样有利于施工方按期交工,保持业主的良好信誉。
4结语
在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业主绝对不要轻易相信任何口头上的任何承诺和保证,要养成一个少说多想的工作习惯。一字千金,而不是一诺千金。双方已经商讨好的结果,做好的决定,或对方已经承诺过的,必须以写入合同或者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能算是最终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斟字酌句,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都降到了最低,才能在最后获得最大的利益。同时,水利发包方应重视发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尽管水利业主占据主导权,但是发包后的工程,承包商即能保时间,又能保质量,并且业主取得最大化的收益,这将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1] 曾慧群,邹坦.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造价控制的探讨[J]. 水利科技与经济,2010,12(9):665-666.
[2] 高汝江,谷欣,焦立国.层次分析法在招标项目后评价中的应用[J]. 黑龙江水专学报,2009,32(4):117-119.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风险
引言
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任务时,需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均需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但是受到市场环境、地质人文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施工企业缺乏市场意识,业主在合同中处于被动地位,需要承担较多施工合同履行的风险,并对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其风险意识,预防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灾害和损失。
1施工合同中的风险
1.1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
在施工合同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生产和技术元素,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斟酌,约定关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标准,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解释,并形成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缺乏对于细节性问题的明确解释,合同条款的标准较为模糊,容易产生陷阱。对于承包方和业主双方而言,某些合同条款对于业主并不公平,会对其造成一定的损失。
1.2固定价格合同
在固定价格合同当中,在合同双方的商议下,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款,并不再做出调整,便于工程结算,其中包含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但是采用该类型和合同条款,业主所承担的风险高于承包方,一旦出现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量估算错误等情况,容易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而业主还需要承担主要的责任[1]。
1.3工程设计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到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往往和预计情况出现偏差,需要对施工工艺和技术进行调整,做出工程设计变更。而承包方在进行工程技术变更时,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明确呈于书面。但是一些承包方自行做出工程设计变更,无论是否合理,都违反了合同条款,一旦出现延误工期等情况,业主可以扣除承包方部分的工程款。在施工合同当中,关于工程设计变更的条款不明确,难以追究承包方擅自进行工程设计变更的责任。
1.4不明确的合同条款内容
业主应对施工合同条款内容一一明确,并及时对不公平条款提出异议,并与对方进行洽商。当中间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变更的情况时,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并对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审查,并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如果承包方不了解施工合同条款内容及其变更内容,或是变更内容未明确呈于书面协议当中,容易出现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尤其是工程款支付约定的相关内容,如合同条款内容不明确、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对于业主不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
2.1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审查批准、使用登记、信息统计等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作为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需要对投资、工期、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考虑分析。在确定合同条款时,避免漏项的情况。对于不明确的条款内容,需要做出准确的解释,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对书面协议进行修改和完善,经严格的审核后。认真予以执行。加强投招标管理,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工作。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业主需要对施工企业进行考察,对于各项专用条款进行严格的核查,保证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并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定价。该过程中,需要参考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2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
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充分考虑到工程量、计费基数以及材料价格的改变。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工程项目内容会发生相应的改变,这就需要对合同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形成新的条款项目,并落实于书面协议的当中。而工程量的改变则会影响到项目措施费用、规费和税金,进而引起计费基数的改变。当发生材料价格变化时,则会带动承包价格的变化,需要将其作为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相关约定,对其调整幅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并将其列入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当中,可有效避免双方在工程结算方面产生纠纷。
2.3索赔治理
提高业主的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当中,需要列入索赔和反索赔的相关条款。如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条款,业主则可以将其作为证据进行来扣除工程款。当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时,业主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并按照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反索赔[2]。
3结论
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业主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加强风险因素控制。针对不明确的合同条款标准和合同条款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以及固定合同风险等问题,采取科学、合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办法。结合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考量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完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然后采用工程结算专用条款,加强索赔治理,全面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杨敏.浅谈基建工程招投标和基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J].金融经济,2013(14):163~164.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7-0176-02
一、引言
施工合同是合同双方义务实施、权利的重要依据,同时又是影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重要因素。一份合法、公平、有效的施工合同,有利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加以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防止发生合同争议纠纷。目前由于建筑市场激烈竞争,导致了市场严重倾斜于买方市场,有利地位被发包方长期占据,施工企业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同时,由于合同法律体系不完善,合同法律环境不好,再加之建筑施工企业本身的法律意识淡薄,形成建筑市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常常发生,发包方常常用非常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到施工企业方面,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均衡,给施工企业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和负担,制约了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合同风险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它关系到企业经营的成败与得失。因此,施工企业在新的建筑市场形势下,自身必须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要尽量合理分担风险或规避风险,在合同履行中努力转移风险或分散风险,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和生存。
二、施工合同包含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个项目的实施所涉及的合同很多,包括租赁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总承包合同(即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合同)等,所以,合同的风险存在多样性,例如能否按质、按时完成施工,能否获得合理利润并及时向发包方交付工程的风险是总承包合同的风险,货款支付、供货方的供货能力以及能否按期供货对施工项目造成的影响等是采购合同的风险。此外,风险存在于合同全过程(生成、签订与执行)。施工企业把握合同风险的重要环节在合同签订阶段,但在签订合同之前的合同谈判、项目决策阶段的是消除合同风险的关键,而执行合同阶段如果合同参与方不准确把握合同的履行程度或不按合同履行,都将生成新的风险。施工企业项目实施的第一步是获得施工合同,而施工合同是整个项目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工程项目从开工到施工过程管理再到竣工结算,其实就是项目履行合同的过程。施工企业应履行施工的义务,按合同规定的施工时限、施工方式以及应达到的效果等进行施工,发包方也应该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程度履行支付义务。施工企业的合同风险体现在能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项目;能否按照约定的合同价完成整个项目并交付使用;能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拿到工程款。
三、施工合同中的主要风险
风险是指在将来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的结果同预期的偏差。合同风险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技术、组织、管理、环境、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合同履行受到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内容,也是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的主要依据。总体来说,施工企业面临的与合同相关风险因素主要来自如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合同管理模式确定的风险
在国际工程中,通用的合同管理模式有BOT合同管理模式、设计——建造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管理模式、传统合同管理模式等。特别是对于发包方和施工企业之间的各种合同管理模式,每种合同管理模式都有不同的管理形式、项目风险分配、适用范围等。施工企业应注重分析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合同管理模式,以确定风险管理对策。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正当和恶性竞争越来越严重,建设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经常不按“游戏规则”办事,工程造价越来越低,施工企业越来越被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生存受到严重威胁,也妨碍了我国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经营意识,合同风险管理被摆上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我们无锡地区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大多成立了专门的合同风险管理评估小组。
实践证明: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保护施工企业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要搞好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必须至少做到以下几点:
一、明确目标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和履行过程中对不确定性因素进行预测与应对控制,如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综合运用。以使其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二、思想重视,制度保证
施工企业决策层,管理层要形成合同风险管理的共识,一切施工行为是以合同为前提的,合同风险管理是源头,许多施工企业都有过草率签合同而吃亏的经历。停工,索赔,官司不断。有的甚至导致企业倒闭。合同风险管理得好能避免损失与许多前述的麻烦,并为企业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打好基础。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项系统与协作工程,要靠企业内部法律,财务,建造师,谈判专家等各专业人才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其中,财务人员起着重要的资源使用监督,预测和核算的作用,,合同项目的经济效益的实现,净现金流入量,资产的安全与增值都是与财务人员卓有成效的工作分不开的。
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化运作,相关人员各司其职,相互制约,责任落实到人。
三、遵循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一般步骤
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多人员参与的一项管理活动,具有复杂性,多变性,时效性,周期长等特点。但也遵循一般的规律,每项合同风险管理活动都要按实现既定的目标进行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合同实施,检查与应对,总结经验与教训等步骤,以不断增强合同风险控制能力,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
要明确合同目标,权利和义务,执行环境,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分析与研究。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资料,如::资信状况,业绩,履约能力,是否提供履约担保等,汇总各方面的因素,由施工企业决策层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2.合同实施
合同实施是指落实合同具体内容,采用合理的网络管理模式,调配资源和安排作业技术活动,以实现合同目标,其中,财务人员应根据计划,会同项目经理合理安排资金,对各项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核算,确保安全。履约中的经济业务要纳入企业统一核算,进行规范化账户处理,宜兴许多施工企业在无锡的分支机构由于财务核算不符合要求,账目混乱,多次被工商与税务部门处罚。
3.检查与应对
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有的是很难预测,很难控制的,如资源涨价,政策变化,经济环境,自然条件,自身的原因,对方当事人的意愿等。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不仅仅要认真履行合同,更重要的是要对履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进行处理,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对于由于对方当事人原因的,要求及时改正并提出索赔;对于工程量变更的,签证手续必须齐全。对于不可抗力原因的,除合同约定的外,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提出妥善的解决方案,对于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限度而得不到补偿的,施工企业可考虑取消合同;对于由于自身原因的,要及时查明纠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把各项损失和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力争避免对方的干预。
四、总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施工企业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分析,项目经理,财务人员,法律人员要写出专门报告,而后汇总整理成书面总结,作为以后合同风险管理的依据。
一般而言,与施工企业有关的合同主要有项目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融资合同等。
1.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之分,格式合同在我国国内主要指由原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国际上主要有: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示范文本;英国土木工程师协会(ICE)的合同示范文本;美国建筑师协会(AIA)的合同示范文本。
国内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开发企业使用的是其自己设计的合同,此类合同一般对其自身有利,对施工企业比较苛刻。施工合同文本在招标文件中已由建设单位确定,施工企业没有选择权,只能认真研究与应对。如万科在无锡的“万科城市花园”项目,施工合同文本由万科提供,其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条款中载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检测,竣工验收,施工技术,管理,利润,税金等各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有乙方负责。”。另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条款中载明:“本合同价款在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量为包干价,均不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也不调整)……。建设单位将本应其承担的部分风险转嫁给了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要么放弃合同,要么设法化解风险,减少不利因素的影响。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不言而喻,但实践中,还有不少施工企业因草率签订合同而蒙受巨额损失,如宜兴某龙头施工企业承建的四川地震灾区汉旺镇援建项目,由于对当地的合同履行环境研究不足,导致该项目发生亏损。
施工合同的履行是权利与义务的兑现过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合同条款是合同履行的依据,施工企业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义务,同时要掌握建设单位的履约能力。特别是工程款的按期支付,尽量要求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如对方发生履约异常情况要及时应对处理,减少损失。宜兴某二级施工单位2008年承建了无锡惠山区的某民营企业厂房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企业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最终破产,而该施工单位合同风险控制措施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预控,导致亏损近760万元。
对于挂靠人以施工企业的名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由于施工企业对挂靠人和建设单位不了解,又往往只收了管理费了事,而疏于对挂靠人的监督管理,当挂靠人见项目无利可图时,大多卷款一走了之,留下一大堆后遗症:偷工减料,延误工期,拖欠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现场管理混乱等。施工企业不得不为其“擦屁股”,还要面临建设及工商主管部门的处罚,得不偿失。为了规避挂靠风险,施工企业要么拒绝挂靠,要么对挂靠人有选择地“收编”,纳入企业统一规范化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施工企业财务,项目经理部,投标,审计,法律等部门要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及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文字,为以后合同风险控制提供借鉴。
2.物资采购合同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物资包括建筑材料(含构配件)和设备等,采购需要经过订货,生产加工,运输,储存,使用安装等环节,是非常复杂的过程。施工合同大多是固定总价合同,而原材料要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物资价格上涨是主要风险之一,施工企业控制此类风险可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有:套期保值,通过期货市场对期货合约进行买卖,与现货市场反向操作,抵消价格上涨风险:与供货商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锁定价格,物资的包装,运输,交付验收,价格结算,违约责任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分清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物资采购合同要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
3.劳务合同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同于一般工业企业的连续,均衡的生产,施工企业用工要根据承接工程项目情况而定,既要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降低用工成本,又要尽社会责任与义务,在不违反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前提下,为了降低劳务用工风险,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可将建筑劳务分以下三种形式处理:劳务派遣,施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将对日常用工繁琐的管理工作剥离出去,降低用工成本及管理成本,转嫁用工风险:与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建筑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这种形式便于灵活用工,按需用工: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这是主要形式,也是发展趋势。
将建筑劳务进行分包的,施工企业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必须对承包人严格管理,首先要了解劳务承包人的资质,技术人员配备,材料,设备。周转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并要求提供履约担保。避免将劳务分包给“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避免让劳务承包人直接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施工企业应全过程对劳务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监督与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按图施工,规范施工,工程款的使用,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等。对于其违反分包合同,影响整个项目计划的,施工企业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4.融资合同
【关键词】企业合同;风险管理
一、承包商对环境状况的了解程度
环境状况包括地理、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当地风俗习惯以及地方政策等多方面的内容。承包商至少要对这些情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因为这些因素对将来施工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影响。承包商对招标文件分析的深度。对招标文件分析的深度和正确性将影响到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合理性,是承包商有效预测风险的直接来源之一,因而这种分析对于规避风险是十分重要的依据。
二、承包商对业主和工程师资信和意图了解的深度和准确性
这种分析从项目的跟踪期就已经开始,一个合法的、资金雄厚的业主对将来承包商正常施工、结算、索赔等工作都将是有利的。一个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对于处理承包商和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将会更加顺利和公正,对各种引起风险的因素预测的准确性会直接影响到规避风险的措施和手段。
三、做标期的长短
做标时间越长,承包商对各种问题研究的越深入,就可能把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但是,多数情况下,业主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都较短,这就影响到承包商考虑问题的周全性,风险就会加大。
四、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
1.加强合同评审工作
据了解,一些施工企业合同评审采用的一般方法是: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牵头,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合同评审函,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主管招标投标的部门收集汇总。这种评审方法操作起来较方便,但有很大弊端。首先,招标投标部门发给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文件是不全面的,职能部门没有办法了解各部分的关系;其次,各职能部门对这种合同评审并不重视,采取的是应付态度,随便找几个人讨论一下,汇总意见报出去;第三,招标投标部门对收集上来的评审意见也不重视,甚至只是例行公事,作为应付各种检查、审核的资料没有达到评审的目的。因此,要采用新的评审方法来体现合同评审的作用。
2.采用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尺度,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因为增加这一费用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这样会降低竞争力。因此,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定额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风险附加费的额度。
3.合同谈判是应对措施
合同双方都希望签一个有利的合同,尽量少承担风险,但是,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承包商,应该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并通过谈判把这些因素体现在合同条文中,完善合同条文。同时,对一些业主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尽量将风险的责任通过完善的合同条款推卸给业主承担,以减少风险。
4.施工中采用的措施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同样是很大的,因此,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规避风险。购买保险。承包商应充分了解承包工程保险的种类、范围、保险金的计算以及赔偿的方法程序和赔偿额,来确定该投保何种险。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一旦出现意外,就可以让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费用,减少自己的损失。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措施。在前面合同评审时已经有过叙述,合理的技术、经济措施以及有效的管理手段对规避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数承包商在该方面已经高度重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有效手段。加强索赔管理。低价中标,重在索赔。这已经成为多数承包商普遍运用的一种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索赔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积累经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中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基础工作,如果没有基础资料作保证,空口无凭,业主、监理就无法受理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索赔程序就无法启动。专业分包。一个承包商并不是对所有的建设项目都熟悉,总有一些是自己从未涉猎或者不太熟悉的,为了减低由于初次尝试所要承担的巨大的风险,可以将所承建项目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单项分包出去来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周显峰.我国工程合同造价公共规制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作者简介:
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施工企业面临的不确定因素骤然增加,很多原本隐形的风险转变为现实的危机。伴随着建筑市场劳动力等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增强,外需增长的空间萎缩,传统比较优势逐渐缺失等严峻挑战,建筑企业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的矛盾集中显现,这使得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工作显得尤为迫切。而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取得优胜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有效地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是每个施工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
建筑施工 全面合同履约合同管理 风险管控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引言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管理暨风险管控一直是我们关注与探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不少经济专家与同行在这方面都进行过卓有成效的探索。本文在此结合笔者十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控制实践,对合同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剖析研究,具体再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出了各环节的风险及管控措施,力求全面、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规避合同风险,实现公司经营管理效益的最大化,以供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与共同提高,从而更好的为工程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合同意识淡薄,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施工企业有的还不能完全适应靠合同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这种市场竞争的方式,许多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二)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不一致
目前仍然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近几年来,建筑市场内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然而,仍有一些单位依仗天高皇帝远,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较普遍的存在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随意压减工期;压减造价;提高质量要求等等。最终都是施工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保障,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履约。 (三)忽视合同的严肃性
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建筑施工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其一,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其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四)合同中存在用词错误、矛盾及二义性的问题
按照建筑施工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承包商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业主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业主的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业主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后招、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差很远。其一,是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其二,是施工单位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不重视,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错误和矛盾用词的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合同用词错误、矛盾,或设置二义性问题,流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
(五)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无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和合同索赔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工作,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虽然有些施工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开始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机构,但大多数施工企业仍尚未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实施有效的动态的合同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二、全面风险管控的内涵及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分类
(一)风险管理起源发展简述
1、在中国,“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和“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都说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防患于未然,预先觉察潜在的危险,并采取防范措施;二是一旦发现自己处于危险境地,要及时离开。
2、在西方,风险管理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时代,但风险管理的概念及理论的明确提出,一般认为开始于20世纪初。由于像芝加哥大火、股票交易中的股票价格不确定性、天气变化而对谷物期货价格带来的变化等等,给人们带来生命或财产上的各种损失,人们出于减少这些损失的愿望,开始了对风险的研究,试图找到一些可行的方法来认识风险、分析风险、监测风险以及规避或减少风险的损失。
3、1921年美国经济学家佛兰克.奈特在他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一书中,对风险做出了经典的定义:“风险是可测定的不确定性”,从此风险管理的研究及应用,便在这样的理论框架下拉开了序幕。
4、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它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风险,对风险进行控制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和控制三个环节。美国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管理组织(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是目前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最为权威的纲要性文件。
(二)风险的概念
1、风险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与给定的期间内,可能发生结果与期望结果之间的负差异(AARCM推荐定义)。
(三)风险的构成
1、风险因素:促使或引起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件发生时致使损失/机会增加、扩大的条件。
2、风险(危机)事件:引起损失/转机的直接或外在原因;使风险造成损失/转机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
3、损失/转机: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减少的事实/或增加转机的可能性。
图1风险构成图
(四)风险的种类
图2风险损失分布图
从风险损失的角度,可分为可控制的损失、不可控制的预期损失、不可控制的非预期损失以及极端损失。
风险管理的定义
1、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风险管理研究和项目管理研究的结合点,同时项目风险管理研究又是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的结合点。项目风险管理研究是从分析项目风险的起源入手,探讨降低项目风险、为项目提供安全保障、促使项目顺利完成的方法。
图3 项目风险管理图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意义是合理分配企业资源,梳理重大风险管理的内部流程,建立风险的信息报告系统,制定重大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建立关键性风险的预警机制,评估企业的风险承受度,作为重大的决策依据。
图险评估的内容与步骤
(七)风险识别方法
图5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八)风险对策
图5风险应对方法
(九)全面风险管理内涵
近年来施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零开始、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从点到面、由浅入深,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存在的问题。随着大型施工企业的高速发展,规模扩张很快,但风险管理能力并没有与之相匹配。风险管理工作较好的企业扩张比较适度、发展比较稳健;风险管理能力不强的企业扩张的非常快,导致了一些风险事件发生,而这些问题,正是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要解决的短板和瓶颈。
1、对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风险意识有待加强。 2、风险管理职能定位不明确,体系运行不畅。部分企业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没有理顺,风险管理部门有被边缘化倾向,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不畅,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3、重大风险有效控制办法比较少。部分企业每年都会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确定重大风险。重大风险评估出来,怎么预防、怎么监控、怎么动态管理是个问题。4、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比较初级。 5、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
(十)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识别及分类
工程承包合同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1、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1)合同价格风险。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2)合同结算方式风险。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3)合同工期风险。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4)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要原因。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5)工程变更风险。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但如未经业主、设计及监理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2、合同履约风险。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2)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3)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三、 建筑施工全面合同履约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从大的方面可以划分为合同订立阶段和合同履约阶段。合同订立阶段包括合同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签署等环节;合同履约阶段包括合同的履行、补充和变更、解除、结算、登记等环节。
(一)合同签订前阶段
合同订立前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详尽审查项目情况和可行性,再进行实质性谈判。应当调查项目当地的地理、民俗、气候条件、法律环境以及地方政策(国际工程应尤其注意)、设计施工图、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文件是否到位、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施工资金是否到位、合同对方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等,也可以争取了解对方实施以往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条件。
主要风险有: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或未取得国家行政审批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与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在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给出不当评价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查合同相对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的原件,避免对方造假。
第二,若合同签字人是被授权人,应关注授权委托书是否合法有效、被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授权委托书上应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要有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字样或印章,方便我方以后签署合同时与合同上的印迹比对。
第三,要充分掌握业主和分包方、监理的情况。应获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分析其合同履约能力。
第四,可以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客户、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等部门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合同谈判阶段
施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并设计好相应对策、在合同中予以体现。对对方提出的特别不利的条款,应坚持原则、取得对方理解,尽量将风险转移给对方。
主要风险有:谈判中忽略合同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在谈判前应当收集谈判对手的资料,充分熟悉谈判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深度考察业主的真实意图,以便在项目谈判中取得有利地位。
第二,关注合同核心内容、条款和细节,具体包括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法、合同变更或解除条件等,每一个条款都要斟酌。有的合同往往约定竣工日期为业主向承包方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或履约证书的日期为准,但要考虑到实际竣工日期与签发证书的日期并不一致,业主很有可能拖延颁证时间,导致结算、付款的延迟,甚至可能引发承包商的工期违约;有的合同约定按日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好有封顶条款,即不超过一定的金额,锁定风险。
第三,要注意担保和垫资条款。要审查担保的形式、担保物的价值,一般来说,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的风险最小,第三人信用担保的风险较大,如果采纳第三人信用担保,要审查担保人的信用及资金能力;要注意担保的价值不能少于合同金额,担保期限要跨越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对于有垫资施工要求的项目,应充分考虑到自身的资金情况以及财务、融资成本。谨慎参与直接垫资、隐性垫资或借款等其它变相垫资项目的投标,为确保自身利益,应由业主提供支付工程款的担保,以及规定延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计息等。
第四,要重点注意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防止合同相对人加重我方责任、推卸自己责任。对于业主附加给我方的责任,应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尽量将风险锁定。
第五,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或服务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企业谈判策略。
第六,尽量采纳通用条款的规定,少设定专用条款。因为通用条款往往对于权利义务、程序的规定较为详细、公正,而专用条款则往往偏向于维护合同强势方的利益。
第七,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予以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每次合同谈判会上应派专人作文书记录,于会议结束时做成会议纪要,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内容不允许变更,以巩固谈判成果、避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三)合同文本拟定阶段
主要风险有:选择不恰当的合同形式;合同内容和方式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冲突;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表述不严谨准确,或存在重大疏漏;通过操纵合同金额等条款规避国家合同管理的规定,如将需要招标或上级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合同等。
主要管控措施包括:
第一,规范合同文本。所有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打印的形式,禁止手写、手填,防止合同被篡改。国家或行业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可以优先选用,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条款齐全、权责明确、风险分担公正合理,建议严格推行;国外工程尽量采用FIDIC合同文本。
第二,严密合同用词。不能使用“争取”、“大约”、“左右”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约定都必须具体、明确。例如,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以及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
第三,合法、合规。合同内容和方式应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一致,尽量避免签订黑白合同、转包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的合同,否则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第四,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其他各部门配合,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当聘请律师参与起草。
第五,履约保函格式要请专业人员把关,防止业主恶意没收保函,造成我方不应有的损失。履约保函内容中应尽量回避“见索即付”、“不能抗辩”、“不可追索”、“保函可转让”等字句,规定好保函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间,并在业主的书面索偿与银行付款之间增加间隔期限。
第六,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的合同,要特别留意“其他约定事项”、给出多个选项让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条款等需要补充填写的栏目。如不存在其他约定事项,应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事项”;对于需选择的,应明确标明选项,不可空白;对于不采纳的条款,应在选项处划斜线,或标明“不采纳”,防止合同被篡改。
第七,考虑到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时间长、情况复杂多变等特性,应在合同中给自己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留余地。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业主严重拖延支付工程款、分包方严重拖延工期、重大的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给我方带来不利影响等。
第八,合同规定“若发生纠纷则在合同签约地诉讼”等类似条款的,应在合同中标明签约地。
第九,对纠纷处理方式的规定应明确,诉讼和仲裁只能选择一个,不能规定为“可以诉讼或仲裁”,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对诉讼管辖法院的指定要唯一、明确,对仲裁机构的选择要唯一、明确、合法。
(四)合同审核风险管控
主要风险有: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对发现的问题未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未根据审核人员的改进意见修改合同,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审核人员应当对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第二,建立会审制度,对有重大影响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文本,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出评审意见,再由牵头部门收集汇总并修改,如果不能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应出具书面说明论证。
(五)合同签署阶段
主要风险有:对方签署合同的方式违法、无效;授权委托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并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严细印章管理制度。
第三,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应盖在合同侧面,不可盖在上下角,且要全面覆盖合同的每一页。也可使用防伪印记等。
第四,禁止用铅笔等可涂抹的笔来签字。
第五,合同的签署应同时有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不可遗漏任何一项。
第六,不要遗漏合同签署日期。
第七,合同签署页如果是单独一页,应标明“本页无正文”。
第八,签署合同应该尽量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集中签订,若是对方先签订再传递过来的,签署前应再仔细审查每一个合同条款,防止对方私自修改合同。
第九,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生效的合同,或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六)合同的履行和结算阶段
合同的履行和结算是问题高发阶段,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有:对方违约,造成我方的损失;我方违约,遭到对方的索赔;未办理工程签证或签证无效;未保留有利的索赔证据或证据无效;违反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催收到期合同款项;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第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熟悉合同,建立合同的分类台账,制定详细的履行计划,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施工、付款以及催收到期欠款。
第三,应派专人做签证的管理和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证据的收集工作。如发生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价格调整等情况,应及时办理签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多方搜集有利于我方的证据。首先,签证文件应该提交给对方项目经理或工程师,以使对方对签证有实质性响应,避免提交给对方收文人员而久拖不决;其次,签证上应有对方的签收意见,不应仅仅是“已收到”、“知悉”、“情况属实”等,唯有签收意见才能表明对方的态度,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同意,补偿多少钱,延期多少天等;再次,签证应作三联,一联交业主,一联交监理,一联由我方保存;最后,签证应保留原件,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第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若发现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故意重大违约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示风险、立即暂停施工等,避免合同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第六,禁止未签合同而先履行。应签订书面合同而双方未签订的,应当立即补签合同,作为结算、付款、索赔的依据。
第七,合同不得已而中止或终止的,要办理中止、终止手续,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因中止、终止合同给我方带来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终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也应依程序办理恢复施工的手续。
第八,对项目部印章的保存和使用应实行专人专管,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用印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防止印章滥用、出借印章,禁止给分包方的材料买卖、设备租赁等合同盖我方公章。
第九,禁止给分包商的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行为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当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索赔报告、对帐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经公司领导或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一,对履行周期长、标的大、复杂疑难的重大合同实行计划履行和定期报告检查制度,并定期对帐。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七)合同补充、变更和解除阶段
主要风险有:没有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与合同对方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于条款显失公平、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变更后的合同未能争取到更多利益,反而使我方变得更加被动等。
主要管控措施:
第一,变更后的合同视同新合同,须履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对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以及不利的条款拒绝签订,切忌一味屈从。
第二,在合同履行中,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合同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制定详尽的索赔计划,下达不同阶段的索赔指标,并派专人跟踪落实,争取取得对方的理解,并签订补充变更协议。
第三,对于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存在欺诈行为的合同,以及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的合同,要按程序及时通报合同对方,力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索赔或解除事宜。
第四,解除合同造成我方经济损失而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
(八)合同纠纷处理阶段
在国际动荡的金融环境下,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大量增加,这就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应针对当前形势下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和纠纷,及时采取措施。
第一,对方出现违约或资金不足等情况时,可以视情况的严重程度要求对方提供抵押、第三人保证、提高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额度等多种财产保全。
第二,对对方申诉、来函较多、诉讼群发的项目可以组织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并走访合同相对方,全面掌握项目情况和合同履行情况,化解矛盾和危机。
第三,一旦产生纠纷,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合同纠纷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根据合同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处理过程中,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九)合同登记阶段
合同的签署、履行、结算、补充或变更、解除等都需要进行合同登记。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等。
主要管控措施有:
第一,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
第二,建立合同文本统一分类和连续编号制度,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
第三,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或商业秘密。
第四,规范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合同流转、借阅和归还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有关要求,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四、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承包商的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一)不同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范本规定了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即: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固定价格合同给承包人带来的风险最大,按照固定价格合同签约后,承包人将完全承担约定风险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固定价格合同风险,承包人可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规避:1、在合同谈判时,将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通过专用条款加以明确具体,在专用条款中风险范围外可作价格调整的风险约定清楚。
2、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亦应明确细化,避免日后合同双方因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3、承包人应根据调研并结合过去的工程实际经验,将风险按可能发生的概率和造成损失的大小进行分类,尽可能通过合同谈判,将发生概率高、造成损失大的风险纳入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内。
(二)合同文件中不同解释引起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较多,各组成文件间可能会出现矛盾或二义性,给承包人带来风险。因此,承包人应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对合同各组成文件进行前后对照逐条逐字详细分析检查。特别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应知道: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要求承包人在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即使是在工程后期也要十分谨慎地对待与发包人和工程师签署的任何文字的东西,尽力避免文件间潜在的不一致性,谨防因疏忽在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中出现与早期文件相悖的不利于自己的内容,使原先争取到的有利条款前功尽弃。
(三)延期开工和工期延误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过条款规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对延期开工的通知没有否决权。尽管条款中有对承包商的约定,承包商往往只能获得因延期开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或部分赔偿,间接损失一般不容易得到赔偿,大多数情况下承包人都希望及时开工,缩短投标和开工之间的时间。延期开工会造成承包人原定人、机、料调配计划的变更风险、分包人的报价有效期到期风险、物价上涨风险等等。通用条例明确了7个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规定发包人未能履行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显然,工期延误会打乱承包人原定的施工计划,造成劳动力、施工低效率的损失,增加现场管理费。承包人可从三方面着手化解工程延误风险:1、在工程计划上应留有余地,使工期有一定弹性,提高工期的抗延误能力。
2、加强与发包人、设计人、供货人等的日常联系沟通,尽力消除各方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努力避免关键路线工作停工。
3、在工期延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收集有利证据科学合理地计算因发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使用有关通用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四)业主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认可检查权带来的风险及对策
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这一条款的关键是“约定标准”,尽管在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达到合理的标准,施工工作应达到工程目标的要求,属于不言而喻的默示条款,但既然有了“约定条款”,就成为衡量工程质量的标尺。承包人应促成专用条款中“约定标准”具体化明确化,承包人特别要对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仔细研究,检查约定是否含糊不清,是否有可操作性,避免由于与工程师、发包人对约定标准有不同理解而导致可能的返工等损失。通用条款还规定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可见在采购材料设备方面,标准不明确就无形中增大了承包人风险,因此也应在相关专用条款中明确标准要求。
(五)工程变更风险及对策
通用条款分别从两方面对工程设计变更做了规定。一方面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原计划进行变更,另一方面规定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损失,不顺延工期。显然,未经工程师的同意承包人不能对设计进行变更,不能换用原定的材料设备,即便这些变更或换用是合适的优化的,承包人应严格把握承包人提出设计变更时要经过的关键程序,即:要经工程师的同意,慎防未经工程师同意的变更或换用导致被发包人索赔。在工程量的确认上也有类似的问题,通用条款规定对承包人超过设计图纸范围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算。可见严格遵守设计图纸是承包人减少麻烦避免风险的基本原则。
(六)分包风险及对策
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一个复杂棘手的问题。无论对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分包都是一把双刃剑。通用条款规定,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作为总承包人,要规避分包风险就必须在遵照执行总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制定分包合同,避免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矛盾给各方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对于重要的分包人,总承包人应要求其开出以总承包人为收益人的有关保函,通过保函获得经济担保,制约分包,规避风险。
(七)可投保的风险及对策
工程保险可将建设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人为或意外的风险损失全部或部分转嫁于保险公司。保险是承包人减少风险的重要手段。合同范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参保的保险,其中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由于施工周期长,各种情况复杂,承包人不应报有侥幸心理不投保或不按规定期限投保,因小失大。
五、 结束语 总之,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树立风险意识,在投标时将合同条款逐条吃透,考虑风险预备费用;在谈判时细化明晰合同内容,争取有利条款:在项目执行中采取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制定风险对策,规避风险并加以索赔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谢辞
在论文收笔之际,首先要感谢多年来向我传授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几位老师,是他们的辛勤付出,使我掌握了服务社会的本领。我更要感谢王跃辰先生,这篇论文从选题到结构,帮助了我开拓研究思路。初稿写成后,经跃辰先生精心点拨及多次提出最宝贵的修改意见,才有了现在的成果。从跃辰先生身上使我学到了做学问要有一丝不苟的美德,严谨求实的态度,踏踏实实的精神,让我受益终生。在此,我们向诸位老师深深地鞠上一躬,并表示最最诚挚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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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经营风险;问题;策略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B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会因为大量的经济业务往来而签订各种类型、用途各异的经济合同。合同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是经济双方建立经济业务往来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样也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点内容,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成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首先要了解现在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风险,开展综合性的合同管理工作。
现阶段,我国的建筑行业已经初具规模,施工企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其面临的市场竞争也随之增加。就施工企业而言,施工合同在其中发挥着桥梁与纽带的作用,连接着企业的生产活动以及经济效益。市场环境下的施工企业面临来自国内、国际市场的双重压力,必须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与控制,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实现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最大化。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前提下,我国的大多数施工企业对于合同管理缺乏必要的了解,合同管理的实质性内容被忽略。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受我国特殊经济体制历史的影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经过一系列的兼并、重组才转变为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较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展现出了其固有的弊端。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管理理念以及企业文化大都停留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不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二)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
现代企业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主要是由合同管理体系实现的,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也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机制。现阶段,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没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机制,不能合理有效的开展对施工合同的控制管理工作。虽然有一部分施工企业内部制订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其责任没有明确的界定再加上程序规定的不明确,使得在其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大多流于形式。
(三)对施工合同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
对于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合同的制定时期,对于其合同的后期管理也要相应的加强。大多数企业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合同的前期制定过程,对于施工合同的履行以及相关过程的法律程序关注较少。大部分施工企业对于合同违约发生的纠纷问题没有有效的预防和防治措施,导致施工合同违约率不断上升,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行的重要保证,能够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当前特殊的经济形势下,我国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压力,企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才有可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
(一)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也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管理运营体制。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以及管理能力是衡量企业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一个企业得以长久发展的基础。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内部员工操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培养员工以及企业领导的管理意识。
(二)防范施工企业的经营风险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的契约证明,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操作的主要依据,也是获取经济利益的保障,同时也是施工企业与开发者之间产生矛盾的焦点。在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后续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众多的企业经营风险,这也是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因之一。
(三)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收益最大化
经济利益是所有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降低生产成本,完成高质量的施工建筑是其最主要的目的。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做出科学正确的判断,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能够帮助企业在施工后期质保金以及合同款项的结算与回收,缩短资金回笼的周期,减少资金占压。
三、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策略分析
(一)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的重视
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合同管理体系要建立在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施工企业内部管理者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真正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施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还要熟练掌握、灵活运用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的管理理念,将合同管理放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位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合同管理能力直接影响着合同的执行,施工建筑也会因此受到影响。因此,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要树立全局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合同制定、审核以及签订、履行的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规范和相应的经营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也要进一步加强,提高其专业技能以及法律素养,并且将其运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之中。
(二)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制定必须要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依据,与市场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将其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施工合同管理体系的核心是对合同的审批管理,这就要求企业要有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详细的审查。在合同订立之后,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需要施工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相互配合,规范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实际运行操作。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覆盖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对于经济业务往来较频繁的施工企业,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对企业的合同事项进行日常管理。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还要对合同进行后续管理,对合同在实际过程中的履行状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不合理的现行与环节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施工合同的正常运行。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作出反应,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相关的经济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改变原有的风险管理方法
市场经济模式下,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充满着风险,要想获取经济收益就必须要正确的认识与把握风险。企业风险管理建立在对市场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状况分析研究的基础之上,具有识别以及评估风险能力,能够为风险提供一定规避措施的管理活动。这就需要企业从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为公司决策者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依据。传统的企业对于风险意识存在误区,缺乏对其正确的认识,风险管理方法落后,不能准确地预测以及规避风险。加强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是要对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后续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控制的过程,并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最大程度上消除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按照施工进度结算合同款,加强后续质保金的回收
合同管理的相关部门在施工建筑后期,要积极协助企业回笼资金、清算款项,完成对后续质保金的回收,以保证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对于出现违约的现象,要及时与施工对象进行沟通,积极督促对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直到采取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纠纷。建筑施工周期一般较长,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延伸几个月的时间,对于施工单位资金的回收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到施工后期往往对于合同的监督管理就会放松,但是对于后续质保金的回收,施工企业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合同款的回收方式、时间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最佳的做法是按照施工进度结算合同款,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满足双方的需求。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但不是由于自身失误造成的损失的预防和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及索赔机制。
总体来说,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也是市场经济的需要。施工合同与一般的合同相比,其管理周期通常要长于建设周期,因此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时间跨度较大,资金的结算以及质保金的回收容易出现问题,这也增加了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加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防范经营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施工企业的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有重要的意义。科学、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使得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大多数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就其管理效果以及管理水平来看,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参 考 文 献]
[1]许玉芳,谭贵华,范文博.施工企业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控制经营风险[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28)
[2]国英.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经济,2008(2)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系统理论
0 前言
建筑工程行业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一体化的深入不断发展壮大。在建筑行业日渐成熟的同时,也面临着建筑工程中的管理矛盾,尤其建筑工程合同中出现的权利义务不明、劳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亟需进行研究和管理。合同是市场经济中签订的一种规范的协议和契约,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1]。
1 风险概念及理论
在国家经济运行过程发生的非预期的、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潜在威胁的事件,称之为风险事件,风险带来的风险损失是指人们非预期发生的,可能会带来经济价值减低的一种有形和无形损失,风险的损失具体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直接的有实质性的致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毁坏损失,然而间接损失主要包括责任损失、收入损失和额外费用[2]。在工程项目合同中,风险管理就是有关的建筑参与主体对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不确定的合同风险进行发现、分析、研究、探讨,并采取可行的行为措施,减小甚至规避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降低自身的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风险系统理论认为,风险损失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事故造成的后果,而是由自然的、人为的一连串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系列的相关影响因素所行成的循环的、动态的、螺旋向上的风险分析系统。
2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分析
根据博弈论的观点,由于参与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在进行选择是会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这时,工程合同管理有不确定的风险因素,也会出现搭便车行为。
建筑业的工程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包的重要形式,是进行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计量支付的依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按合同办事,它融环境、技术、经济、法律及管理为一体,因此,在面临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及履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难以预料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就是风险因素[3]。
笔者认为,建筑工程的合同在签订时,就面临着这样的博弈,签订者都在隐瞒自己行为的动机下,尽量使自己交易成本最低、风险最小和利益最大,因此会出现诸如权利不明、责任纠纷、文件漏洞、条款歧义、突发事件、索赔问题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和现实风险,而结果是双方并没有达到最优且两败俱伤,甚至有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 基于过程管理的风险体系构建
3.1 事前风险
事前风险分析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并主要分为风险因素识别与风险因素预报两方面。
3.1.1 风险识别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合同设计的风险、合同签订的风险和合同履行风险的存在,使我们必须识别风险因素,具体分为一些招标方透漏招标信息给竞争对手,合同中发包商、承包商、监理商等主体不明确,合同文字有分歧、合同条款有漏洞,合同的变更、合同签订时意识不清晰等方面的风险。风险识别通过尽可能发现不确定的显著影响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是风险分析管理工作的出发点。这时,可以采用一些包括基于理性分析的决策树法、工作分解结构法,或者基于专家理论决策的头脑风暴法。其主要目的是总结出影响工程合同的多种影响因素,通过多环节的分析以提前做足预防的准备。风险识别是风险系统环节的首要的考虑因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2 风险预报
在对工程合同的风险识别后,风险预报就是接下来的重要工作,一旦识别出风险隐患后,就应该立即启动风险预报信息系统,使参与单位采取事前行动,对工程合同中出现的例如条款不明、针对突发事件需要增加内容、不可抗力事件等,这些需要参与单位人员利用相关知识和经验采取一定的措施使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也需要参与单位利用现代网络优势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套适合的、有效的、及时的风险预报系统。风险预警系统需要用开放的、协作的、全面的建筑战略作为指导,才能完善建筑的基础网络设施建设。
3.2 事中风险
当工程合同在设计、签订尤其是履行合同时,最容易发生不确定的风险因素,由于建筑行业本身作为高危行业,对其质量要求、安全检查、施工过程有较高的标准,因此,对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控制风险包括规避确定的风险、消灭可见的风险和减小人为的风险三种类型,控制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的可行措施有:熟悉和掌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市场价格动态要素[3]。风险控制是一种处理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时的有效方式,主要是对工程项目施工时的现场风险控制,作为建筑项目合同完成的关键阶段,也是各种风险最易发生的时段,承包商、发包商、监理商、原材料供应商、咨询公司、中介机构等主体,它们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所承担的角色或多或少地都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在工程项目的风险因素控制分析中,需要工程建设项目的多个经济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合同的初期筹划、拟定和设计、对项目合同进行实施以及项目合同完工之后,都要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控制,通过这样才能达到有效控制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3.3 事后风险
3.3.1 风险因素评价
风险评价是用于度量多种风险因素对项目合同顺利完成既定的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价。一般包括的步骤有:确定项目合同风险评价基准、确定项目合同评价水平、单个比较和综合比较。按照这样的流程进行定量评价分析,也可以建立信用评价制度,通过这种定价分析方法,促进合同的双方彼此信任、沟通顺畅,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与执行,这个信用评价体系能反映出合同双方的信用情况,保证双方信用等级,预防信用风险。
3.3.2 风险因素反馈
风险反馈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有效环节,从动态的、系统、全面的的角度丰富和完善了风险因素分析系统的理论机理。风险反馈补充了工程合同在存在缺陷和漏洞的情况下,弥补和挽救一部分风险损失的有效手段,与风险预报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即使在工程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能在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从而矫正和调整合同内容。
4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应该加强合同法律意识,不论在谈判还是签订环节,始终坚持“利益原则”;其次,应明确风险责任条款,尽量在合同中限制和转移风险,承包商应敢于拒绝免除条款,不可轻信口头承诺;最后应规避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拖欠工程款不是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该问题的出现大多是由于条款不明确导致,除此之外,由于建筑工程复杂程度高,在合同执行时时常出现工程变更问题,未经业主工程师同意不允许随意变更,应优化变更程序,特别是明确变更审批要求和处理时限。
5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作为一种外在的、人为的法律表现形式,其设计、签订、履行、变更受客观因素和主观意志的影响。本文总结了风险系统管理中的特征和可行措施或者理论建议,从而形成完善的、动态的、系统的理论流程,以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理论进行探讨,并罗列若干具体措施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丁洪涛.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河南建材,2012(5):65-66.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construction companies mostly pay attention to contract management tasks, and ignore the dynamic management of contracts, resulting in the interests loss of construction companies. Content management is to control the production factors that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operation, so a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and actively resolve enterprise risk.
关键词: 合同内涵管理;规范管理;化解风险
Key words: contract content management;standardized management;to resolve the risk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2-0079-01
0引言
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双方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双方的一切活动都应围绕着合同进行,合同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是规范和平衡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要支撑点。
1当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合同意识淡薄面对激烈竞争的水利建筑市场,只注意经营承揽任务,缺乏对施工合同内容和条款的认真研究及对策,而是先干后说,边干边说,为后期工程管理和索赔留下隐患。
1.2 忽视合同执行管理施工企业重视合同的签订,忽视合同执行管理,没有对合同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动态分析和管理。针对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缺乏有效的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和措施。
2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强化合同的内涵管理
所谓合同的内涵管理,就是依据合同对施工企业各生产要素(施工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人员素质能力)的要求,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的合同会审水平、管理水平、执行水平,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制度意识。[1]
2.1 提高合同会审水平合同会审是合同成立的源头和基础,也是预防合同执行风险的重要屏障,提高合同会审水平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①是明确各自职责,确定责任人,建立起合同的评审、起草、会审、审核、审批制度,严格程序管理;②是参与合同会审的各部门都要针对合同执行时期可能出现的变化做出风险处置预案;③是在合同审核阶段增加法律方面的考量,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合同,要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员对合同及合同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审核、把关,做到合同文字表述准确、明白,合同风险处置预案切实可行。
2.2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目前施工企业与发包方合同的签订往往由经营开发部门完成,合同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负责,而与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以及材料、设备分供方的合同签订,则由施工企业的工程、劳动、材料、设备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和备案,在实际工作中,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可能导致信息沟通不畅,很难对合同的履约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2]
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就是将目前合同的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具体说就是将静态的合同文本内容具体化和实践化,对合同实施进行全程的动态跟踪和监控,及时修正和消除现场施工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管理隐患。
3为保证合同内涵管理的创新及实施,施工项目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3.1 建立合同运行信息回流制度由于大多数施工企业都是野外作业,点多、线长、面广,现场施工管理基本上是项目经理说了算,施工企业高层管理鞭长莫及。要想及时发现和消除合同管理的风险源,约束项目经理的权力,使其行为统一到施工企业高层的工作策略上来,就必须对现行的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变革,当前高速发达的互联网已超越了物理上的时空界限,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合同运行信息回流制度,[4]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3.2 健全机构,统筹管理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涉及到公司的生产经营、预算、施工管理、质量、安全、计量、决算、财务、设备、队伍管理等诸方面,现在一些水利施工企业大多把合同管理放在生产经营部门,没有独立的合同管理机构,组织机构的缺失造成合同管理的不到位,突出的表现是招投标组班子,合同中标散摊子。合同执行不力、基层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企业利润流失现象非常普遍。为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突出合同在施工企业的地位,强化合同在施工中的指导和规范作用,不仅以合同约束对方,同时也以合同约束下属,提高合同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3.3 实行以工程签单为重点的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都在施工现场,而各种施工变更、图纸变更往往是业主和承包商利益交锋的焦点,大的风险源往往也在这里,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权益,防止利益纠纷造成利润流失,就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针对容易引起利益矛盾的环节和工作点,对所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制度大于人情”“一诺千金”不如“一字千金”[5]的观念,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先干后说。
4结语
强化合同内涵管理,其实质就是对施工企业中进行素质提升,因为只有自身素质提升,才能更好地消除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源,应对来自市场的各种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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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防范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合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中,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它有利于施工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完成,因此,研究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笔者将分别从:合同管理相关研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三个部分进行阐述。
一、合同管理相关研究
合同是合同双方签订的一项协议,它明确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施工企业的合同中,工程的造价、整个工程所需要的时间、工程的质量等问题都会有明确的说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会有明确的说明。因为施工企业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各种情况也有可能发生,所以,合同管理是从整个合同最初开始到最终结束进行管理的一个过程。由于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时间长、工程量大,铁路项目的投资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合同管理的过程是十分繁杂的,合同管理水平能力也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它对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有约束和保障的作用。因此,在施工企业中,大家应该看重合同管理的作用及地位。有效管理合同,有利于整个施工企业能够顺利进行及完成,对施工企业的建设施工有比较大的贡献。所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的建设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经笔者调查研究,目前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合同管理的认识、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等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各大企业均得到了有效革新,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规模也得到了充分扩大,在这个发展现状下,为企业带来全新发展契机的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导致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层出不穷。
1.审批效率低
目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合同审批工作量也不断增加,然而还有很多企业依然在沿用传统手工作业模式,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无法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例如:某施工企业,在审批工作中没有遵循一定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设置,不在公开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中,经过多次清理,始终取消不了,仍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从而导致审批效率低下。
2.缺乏履行监控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对合同的签订看得极为重要,但是在履行合同方面却不够重视,这种现状导致企业监控不当,迫使企业经济效益受到严重损坏。例如:某施工企业在施工开展前,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在具体施工中未根据合同条例来实施,最终导致实际施工与合同不符,无法对其进行监管。3.查询统计费时费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数量的增多,各类资源迅速膨胀,导致企业在查询过程中,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无法及时获取统计结果。
三、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笔者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从中发现了诸多问题,为了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必须加大防范力度,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阐述。
1.强化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方面,合同必须保证每一项工程能够根据要求有质量、有效率的顺利进行、完成。并且,施工企业的相关工作单位通过合同有一个良好的沟通、交流、协调,这样,相关单位就会各尽其责,完成合同中相应的义务。所以,要重视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的地位,依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合理的合同。
2.加强风险管理力度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又分为投标报价的风险与招标文件的风险;其二是技术风险。首先是图纸供应不及时与设计变更,设计图纸的供应不及时,会延误施工的进度,导致承包人施工时间被推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改善这一现状,企业必须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有效防止风险情况的出现,建立健全预防体制,避免减少各种风险情况的发生,将风险最小化。这样,当出现状况时可以做相应的赔偿,不仅满足了合同双方权利,也促使他们完成相应的义务,有利于施工项目顺利进行。
3.培养合同管理的人才
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据此,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要想规避风险,还必须大量引进人才,对于在职的管理人员,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培训,以此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在人才招聘过程中,企业应采取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意识予以强化,构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促进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各项工程的有序进行。
4.科学设计合同管理结构
合同管理的主要计划就是合同管理的结构。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铁路施工的所有情况要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对合同的管理是否有影响;其次,合同双方要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双方的想法、意见及要求等,这样为后面合同的计划、签订做一个良好的铺垫;然后,做一个纲领性文件,它是依据施工企业的实际结构图以及拟定的一个评价结果来制作的,并且,这个评价结果要比较的科学、合理;最后,合同结构图的制作,并且要了解清楚结构图制作的所有情况,合同项目管理最基本的前提是制作结构,在合同结构图中,一些条款、要求、材料、施工企业的实施、供应商等所有事项都包括在里面。这样,合同的管理框架基本建立起来,它有利于合同管理的各项协调工作顺利进行,降低施工企业的各项成本。但是,施工企业容易发生各种情况,所以合同的结构框架也要相应做适当的调整,这样,施工企业的实际操作更加方便、有效。
5.合同签订需严谨
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签订合同。签订合同需要合同双方共同完成,所以,合同的签订内容必须符合双方的条件,互惠互利,合同才能顺利签订。在施工企业中,合同的签订应该先了解确立投标的报价,然后,进一步加深对施工企业各个方面的了解,最后注意了解施工企业的细节。这样,有利于签订人员将合同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从而,发生各种问题的情况能够减少、避免。因此,签订合同时,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有非常多的经验,这样,合同的签订才更加完美,避免各种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在施工企业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各种因素也会发生,比如,工程的时间长、变化快、繁杂多样等各种情形,这样,合同承担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所以,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将问题最小化,合同的签订应该更加严谨,将合同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以便合同的顺利签订。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强化合同管理,可以应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出现的的各种问题,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有一定的约束和保障作用,所以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管理,促进施工顺利完成。
作者: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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