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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档案管理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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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档案管理措施

第1篇

1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的研究背景

在大数据、“互联网+”这样的大环境下,数据的获取和利用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转变,为应对新环境下的新形势,各政府部门纷纷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来提升自身的信息服务水平,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由此,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应该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远程查询和共享数据的新特点和新需要,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的水平。

国土部于2014年9月审核通过了“国土资源云”建设总体框架,将以“国土资源云”为基础,加快推进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2015年8月3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m。由此还将提供远程?搜?等更加便捷的查询功能,并不断深化和完善现有的数据共享等功能的服务能力,不断满足新的信息服务环境下信息需求的动态性、时效性等新要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理念已经成为我国各级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工作应注意思考的一种最佳实践思路。可以说,没有信息网络平台的支撑,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就无从谈起。

2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

(1)原有基础差异大

在不动产统一登记规定出台之前,主要由国土、林业、农业、海洋等部门进行不动产登记,各部门也有独立的档案登记部门。对于产权的登记、确权、测绘、发证等方面的标准,不同的机构有不同规定,其系统编码和测绘比例也不尽相同。分散的档案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不规范,档案管理水平不一致,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是造成当前数据整合难度加大的根本原因。

(2)制度不完善

国家和各省市虽已相继出台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但不够全面和完善。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整合,不动产登记档案也需要移交,对于做出移交国家相关规定中没有具体的规定和标准,需要各地方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导致基础好、档案数量少的地方整合、移交相对容易,一些档案数量多、整合难度大的地方执行困难,对统一登记工作的效率影?较大。

(3)利用需求与服务水平的矛盾

随着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查询量日益增加和利用需求的多样化,需求和服务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出来。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媒体和新技术给用户获取信息、查询信息和共享信息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信息需求量上涨,信息用户数量增加。二是信息用户的增多给人力有限的传统信息服务带来较大压力,利用者追求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而处于变更调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无法提供令使用者完全满意的服务。

3 改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利用服务措施

不动产档案管理者是负责不动产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登记、统计和提供利用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不动产管理主体,尤其是对基层档案员的管理,有利于确保不动产档案集约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同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基层档案工作者档案管理能力的渠道主要有:

第2篇

【关键词】信息化;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

1引言

积极推进不动产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落实当前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产权人基本权益的重要方式,因此,这项技术的推进至关重要。本文首先阐述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其次,分析了当前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相关改进措施,希望可以为这一技术的推进提供相关的思路与建议。

2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基本物权制度,它是指由权利人申请,并由国家专属部门将不动产物权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目前,不动产登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不动产登记是一个系统性而又分散化的过程,其包括的范围也十分广泛,如国土、海洋、农业、林业和住建等。因此,为了更好地对这些不动产登记进行管理,可以利用信息化方式实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即时性、整合性特征,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进行整合,有助于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档案建设的有效性。

3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3.1缺乏集中化、统一化的档案管理路径

不动产档案管理设计的领域比较广泛,包括海洋、森林、国土、住建等,这些内容都归属于不同的国家部门,管理内容与管理方式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同,给不动产登记档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尤其是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提升了信息化建设的难度。因此,在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完善标准的管理体系,实现信息的有效汇总与梳理。

3.2档案数据与业务系统无法进行有效对接

目前,在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档案数据与业务系统不能实现有效对接是一项十分严重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不动产的登记档案需要与具体的业务之间有较高的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但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不动产的档案数据与其相对应的业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关联性较小,进而使档案信息与正常的管理业务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在档案信息发生更改时,不能实现有效的更新,大大降低了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影响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3.3档案信息化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档案管理工作不仅局限于政府部门,一些企事业单位也存在独立的档案管理部门。但是,有些管理部门的思想过于滞后,能力相对不足,且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不注意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供人随意查阅的现象较多,不利于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3.4档案共享受阻

在传统的档案管理过程中,虽然工作效率较低,但是在档案信息的共享方面十分便捷,信息查阅也十分人性化。但是在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信息共享变得有些困难,虽然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以互联网媒体为载体,但是如果信息平台没有共享的功能,那么这一环节会受到阻碍,不利于信息的共享工作。

3.5档案信息化管理缺乏法律保障

虽然目前的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正在逐步开阵,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兴信息管理模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与标准,也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与认可,法律界限比较模糊。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意外问题,从而影响档案工作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1]。

4不动产档案登记进行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4.1档案管理信息化必须坚持标准化建设

正如上文所述,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需要对其进行整合,开展标准化管理。首先,需要统一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规范以及技术标准,将这一工作涉及的所有产权问题都做出明确、真实、详细、具体的记录。其次,需要开展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在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过程中,需要将不动产档案信息管理融入整体的建设规划当中。在平台的建设过程中还需要重视“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多媒体的相关技术等。

4.2档案管理信息化必须坚持数字化管理

在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最常使用的管理方法就是采用传统的纸质档案,但是由于纸质档案在保存过程中容易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破坏其完整性,不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在信息化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开展档案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减少档案丢失与损坏的情况。

4.3档案管理信息化必须坚持创新服务方式

首先,可以采用“互联网+”的服务方式,利用信息化的相关技术贯彻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与相关要求,实现数据的即时查询让人们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少跑腿,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互联网+服务方式”具体来说就是需要进行档案查阅的申请人在利用网络来递交查血是申请,工作人员在获取申请的相关信息之后为其开具不动产的登记查询证明,再利用物流技术将查询证明寄送给申请人。其次,可以提供自助式的查询服务,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可以在行政服务中心或图书馆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置相关的自助查询机器,查询者可以利用这一终端机器实现自助查询,这一技术可以帮助档案管理部门降低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上为产权所有人提高最完善的服务。

4.4档案管理信息化必须坚持专业人才培养

在档案工作的管理工程中,最基础的是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水平直接影响着档案管理的工作水平。因此,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这其中,综合素质包括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治素养、科学素质以及经济素质等。工作人员入职时,要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学习工作,选择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员工进入档案管理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计算机技术的相关培训,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从而带动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与发展。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档案服务系统,提高使用者的使用体验,针对不同的用户进行相关的推送[2]。

4.5强化不动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要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仅需要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还需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因此,管理部门应重视对员工的选拔与培训。首先,在招聘环节应提高门槛,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与工作能力。其次,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可以不断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培养职业道德,坚决抵制错误的财务管理方式。

5结语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信息化管理也是当前的发展趋势。这一技术的开展不仅有利于我国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并对人们有很大的益处。虽然目前我国的信息化档案管理技术还存在这一些不足,但是只要依照本文阐述的相关措施进行改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深化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管理,为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第3篇

不动产主要包含的是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对个人的不动产进行实时登记,并对登记的档案进行有效的管理,有助于人们及时发现不动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可以不断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人们的切身利益。

一、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主要作用分析

1.是不动产物权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律社会,任何事情都需要遵守法律规范。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逐步增强。近些年来,人们对不动产登记的了解越来越多。而不动产的物权具有比较强的排他效力,因而只要是涉及到物权相关的法律,都必须遵循“在同一特定不动产上不能有相互排斥的多个物权同时存在”的原则,这也是不动产登记中需要注意的一点。首先,我们需要肯定的一点是,不动产档案登记是通过国家行为表现出来的结果和最高的证据效力,这也为后续不动产权人查询相关的不动产信息奠定了条件。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很多的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的最大根源就是不动产权的归属。而这些可以通过之前的档案登记进行有效地核查,从而便于纠纷为的解决。不动产登记相较于现阶段的不动产证书,人们往往更加倾向于不动产登记。当二者的信息显示不一致时,人们会通过不动产登记来验证信息。由此可以看出,不动产登记档案逐渐成为了人们默认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2.不动产档案是全部档案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在我国的档案管理部门,涉及到的档案种类各种各样。但是不同类别的档案由于各方面的要求不同、功能不同,在管理的时候也会不同。建筑行业的发展,人们对房屋不动产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房价的快速上涨,使得很多的人加入到炒房大军中。而这就涉及到了物权的一个问题。市场上的房产交易过于频繁,与此相关的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开展不动产登记时,不仅可以丰富档案的内容、改善档案的馆藏结构,还可以提高社会的档案意识,从而扩大档案工作的影响力。不动产档案登记成为了档案登记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为其他的档案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不动产登记的难点和相对应的措施分析

在开展不动产登记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按照既定的流程,登记必要的信息,从而实现档案信息的有效管理。但是在实际进行不动产登记时,通常因为不动产自身的原因,加之上一些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遭受阻碍。

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交接问题和对应措施分析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时,需要全面记录与不动产相关的信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通常都是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但是由于一些制度的问题,如果出现岗位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者因为其他的问题,会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档案在移交、备案和承接档案过程或者环节出现档案遗漏、混乱无序的状态。在后续的查阅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引?l一系列的不动产物权纠纷。因此,相关部门针对这一问题,也陆续制定了相关的措施。首先,为了进一步完善档案登记管理体系,要结合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完善的档案移交、查阅和备案制度,从多方面考虑不动产查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杜绝因为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移交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次,针对不同类别的不动产档案进行整合,区别对待,有序地进行区分,并设定相应的管理位置。在档案登记管理系统中进行有效的划分,帮助人们对不同类别的不动登记进行区分。最后,有效的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平台,充分实现各类信息的整合,以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来登记不动产,逐步提高日常的工作效率。

2.不动产登记的范围广、存储空间小等问题及对应措施分析

由于不动产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在登记档案时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事无巨细,每个小细节都需要登记到位。这也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早期没有实现互联网下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存储空间极小,不利于保障不动产所有者的相关权益。信息时代在发展,因而不动产的相关登记制度也要不断地更新。首先,建立专门性的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系统,电子档案系统涵盖的内容涉及不动产的各个方面信息。相关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电子系统的信息对不动产登记档案进行有效地管理,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平,也强化了档案管理的功能。此外,加强对相关档案工作人员的技能化培训,包括基本的技能操作,逐步提升其整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为广大民众服务。

第4篇

XX年,我局档案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在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和县档案馆的业务指导下,在局相关业务科室的相互配合下,积极开展房产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完成我局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及大邑县档案局和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安排的工作。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加强档案法、保密法的学习。建立、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对移交、归集到我馆的城建、房产档案,认真进行整理、扫描、组卷、入库上架存放,使档案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一. 今年,我办工作人员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领会学习目的,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能以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二. 积极参加xx市房产信息档案馆组织的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学习。6月,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在xx区组织召开了“2016xxxx系统档案信息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就各区市、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对档案管理中的消防知识普及、消防常识等进行了培训,参观了消防官兵的技能演练。让我们增添了防火安全知识。

三. 对房产档案资料的外借、房产档案的归集接收利用软件进行管理;在档案的整理、扫描组卷方面,今年完成房产档案规范的整理、扫描 、组卷累计 :城市(4000卷);农村(扫描230卷);实现了电子和实物档案的双重存储。由于我局档案馆正在改建,尚未竣工,预计2017年3月可投入使用,原有的档案室因库房容量不足,所以农村产权档案均未组卷,新增房产档案也不能做到及时组卷、上架。

四. 政务中心房产档案的查询,采用了自主查询、人工查询、网上预约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今年查询房屋档案资料(9825户);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12300户);接受法院查封房产(180户)、解封(30户),促进了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在档案库房管理方面,落实专人管理库房,使上架档案摆放整齐有序、落实“九防”措施,促进工作的开展。

六、按时完成年鉴资料。

七.11月10日不动产管理中心成立,根据职责划分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新产生的档案,我馆不再接收,将由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来收集整理。我馆只负责11月10日前的存量档案的整理、归集、查询工作。

八.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办离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要求还差的远,工作的质量和标准还需提高,档案管理方面还有很多具体工作等待我们去完成,面临的困难等着我们去克服,为此我们将迎难而上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加强工作作风的培养,以严谨、细致、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

九、我们将以局领导和上级指示精神为工作动力,加强档案业务学习, 提高我室工作人员的档案业务素质。认真学习《档案法》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我室工作人员的档案业务素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把好房产档案整理、扫描、组卷工作的质量关。并请市局房产信息档案馆指导我室业务工作,加强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好方法和管理经验,使档案管理工作上一新台阶,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5篇

一、准确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同时,也提出了三项要求。一是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这表明,职责调整的仅是登记职责,而不是将与登记相关的管理职责甚至房地产等行业管理一并调整。二是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这既重申了交易和登记可以不在一个部门,也强调了交易和登记的信息一定要共享,要消除“信息孤岛”。三是要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是开展职责整合的根本目的,必须在工作中坚持和体现。同时,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各部门为此也专门召开了相关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保证这项工作有序平稳推进提出了要求。

二、落实中央编办职责调整的要求

中央编办《方案》已经明确,房屋交易、房屋产权管理是住建部的职责,房屋登记是住建部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这就对业界十分关心的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和房屋登记三者的边界有了明确的划分。

1.关于房屋交易管理

根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交易包括转让、抵押、租赁以及中介行业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对交易主体、交易客体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管。包括建设单位是否具备开发建设资格、购房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房屋是否符合法定交易条件等。涉及交易监管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目前已经开展的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购房资格核验、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抵押管理以及其他的相关管理工作。

2.关于房屋产权管理

产权是衡量房屋能否进入流通环节的重要依据,产权管理是指利用必要的政策手段对产权实施的有限制性的管理,是从产权形成到产权注销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房产面积测绘管理、产权归属管理、房产档案管理等,在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前,房屋登记也是其中的一项管理内容。实施房屋产权管理是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受政策因素,对销售对象、销售价格进行限制,购买后五年才能入市交易,这都是产权管理的典型内容。

3.关于房屋登记行为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登记机构主要是查验申请人资料、就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等。登记本身并无不动产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的职能,以前我们在进行行业管理时,登记常常成为抓手,被赋予更多职能。这次整合应回归其根本属性,即登记只是记载物权和公示。

三、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整合原则

根据中央编办《方案》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国家层面由国务院有关部局组成,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处理。而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关键问题在地方,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地方要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但没有明确具体到哪个部门,而是强调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进行整合。国务院和地方是两个不同的整合层面,工作压力在地方,与群众利益最为直接。因此,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保障交易安全,方便群众办事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根本目的是要方便群众办事,保障交易安全。不能因整合反而不便于群众办事,更不能因为职责整合,部门间信息不共享而产生交易安全等问题。对群众办理房屋交易和登记,还要实现一个服务窗口受理,在办件流转环节,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清晰,做到权责明确,不因整合而给群众带来麻烦。

2.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整合模式

不动产统一登记比较理想的是推进部门体制改革,将涉及老百姓最为直接的切身利益的登记主管部门整合到一个部门。如果房管、国土行政管理部门仍然分设、仅是对登记职责进行调整,不外乎有三种调整模式:一是整合到房管部门,二是整合到国土部门,三是设立一个独立于政府的部门,这些模式各有利弊,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多部门积极参与、认真研究分析职责整合对相关工作的影响,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整合模式建议。

3.要利用资源优势,充分反映行业特点

民生三件大事吃、住、行,住是重点,房管工作与群众利益密不可分。近些年来房屋登记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建国以来长期积累的资源优势,一旦登记职责与房管分离将会给相关工作带来影响。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向政府主管和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反映房屋登记不但有其资源优势而且具有房管行业的特点,是做好其他房管工作的核心。

4.要保证整合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推进

不动产登记的整合重在有法制体系作保障,《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前,一定要保持业务正常开展,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按照现有的管理体制、制度开展工作。整合推进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应该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及时沟通,分步实施、逐步到位,避免朝令夕改,积极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使整合工作依法有序平稳推进。

四、不动产登记职责实现方式

当前比较理想且可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模式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将登记机构职责与其派生的行政管理职能相分离,登记机构只负责纯粹的登记工作,依据统一的登记办法、登记信息平台和登记簿册等实施登记业务。各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保留在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登记机构的登记业务进行行业指导。二是独立的登记机构隶属于政府,受相应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又相对独立地履行登记职责,不受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干预,有利于行政行为独立地开展。

1.职责整合思路建议

按照这一思路,建议考虑以下两种方案。

一是单独组建隶属政府直接管理。以房屋登记系统为基础,整合土地、林地、滩涂、海域等其他不动产登记职责,快速、稳妥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议将现有的房屋、土地、林地、滩涂、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能从行政管理部门中分离出来加以合并,单独组建隶属于政府直接管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如名称为市不动产登记局),由市、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具体实施各类不动产登记,实现机构、职责整合零成本,社会效益与办事效率将大大提高。

二是外延协调统一内涵归口管理。在中央的指导监督下,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国土部门牵头组织,以房屋登记系统为基础,协调房管、农林、海域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合协调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部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评估考核,将考核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对外形成一个统一的登记部门,由一个窗口受理收件,不重复收件,将收件后的材料进行内部传递、根据统一的登记依据进行审核、记载不动产登记簿、制证、一个窗口发证、归档,实现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形成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这样,一方面可以实现中央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的信息平台)“四统一”要求,另一方面原部门隶属关系、人员关系、劳资关系三不变,不但没有造成多部门人员的流动,还加快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速度,实现机构改革零成本,极大地提高改革效力。

2.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主要理由

一是房屋登记问题多、压力大。房屋登记相对于其他不动产登记其家庭关系问题多,法律关系复杂,因此工作责任重、压力大,一平方米房屋多则几万元,少则几千元,一幢房屋可能达上亿元,如此大的价值量,不能有一点点工作疏忽,一旦发生错登记其经济赔偿是巨大的。而且依据最高院 《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房屋登记信息查询也是一个可诉的行为,再加上群众的维权意识普遍较高,所以房屋登记是行政诉讼的高发部门,对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胜任度要求极高。

二是落实物权的所有权制度。不动产登记的本质属性是物权公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其目的是要更好地落实 《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任何他物权都是在所有权的基础上产生的。只有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才能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所有权。不动产交易的重要部分是房地产交易,房地产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内容,解决了房地产的统一登记问题也就解决了不动产登记的核心问题。多年来,房屋登记机构积累了丰富翔实的所有权登记的实务和理论知识。

三是尊重自然和历史的选择。上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度的建立,我国停止了土地登记,但房屋仍然是所有权制,所以保留了房屋登记,由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直到1986年才重新确立土地登记制度,进入不动产分别登记时期。因此,房屋登记先于土地登记建立且一直实施从未间断,房屋登记部门保存了大量的房屋历史档案和原始记录,以南京房屋登记机构为例,其历史档案可追溯到明末清初时期,有数百份之多,这些房屋登记档案已经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物。因此,继续由房屋登记部门主导不动产登记工作是尊重自然历史延续,有利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快速建立且没有负面影响。

四是社会稳定和现实的需要。房屋登记业务远比土地登记业务量多且复杂,房屋登记从预告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等,记录房屋的动态变化过程,涉及交易、继承、赠予、抵押贷款等多种重要的民事活动,而土地登记记录的是相对静止状态,涉及到老百姓的仅是土地使用权登记,且是无形、虚拟的,如住宅小区中一幢30层高的住宅,其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屋,按照土地登记规定,其土地登记只有3平方米左右。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基于房屋登记机构进行扩展延伸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现实的选择。

五是整合需要全面扎实基础。根据《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目前,我国大部城市在房屋登记业务中已经将土地信息纳入了其中,登记簿信息已经涵盖房地产登记的信息,房屋登记机构的登记档案已全部进行数字化处理,形成了电子档案,对档案的利用和登记信息的查询已经全部采用网络化和电子化。如不以房屋登记业务系统为基础进行整合,一个城市数千万条(无锡6198万条)的房屋登记信息数据迁移至新系统,需要花几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时间去组织迁移,势必影响登记业务的正常开展。另外,房屋登记与土地登记关联性大,各地房屋登记机构多年来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队伍,已经建立了房屋登记官制度,从事房屋登记受理、审核岗位需要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获得登记官证书才具有从业资格,这些登记官熟悉房屋与土地登记特点,具备一定的业务基础。

六是群众利益安全有保证。各市、县房屋登记部门具有现成的服务大厅、从业人员最多、基础工作最为扎实等资源优势,而且其房屋登记业务量大,如江苏省2012年的各类房屋登记发证量达348.3万起。以无锡市为例,2012年全市各类房屋登记发证457884起,面积16859.94万平方米。而土地出让登记仅有214宗,面积837.37万平米。因此,不动产的交易对于老百姓来讲更多关注的是房屋,它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其交易性质、权利归属与家庭关系密切相关、十分复杂,且品种繁多。现阶段房产不仅是多数公众最大的财富体现,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最重要的交易物品和衡量指标。只有明确房屋的归属,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保护,群众利益其安全性才能有保证,市场交易秩序和效率才能充分体现,社会稳定的基础才有保障。

五、健全不动产登记相关配套制度

1.制定完善不动产登记标准规范

在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基本制度和 《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后,应尽快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收件标准、业务办理规程,促进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有序地开展登记工作,确保新旧登记制度的顺利过渡。

2.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行政保障

不动产登记工作本身并非行政管理行为或行政管理措施,通过此次整合,应更好地淡化以至消除行政管理色彩而保持职能相对的独立,增强登记机构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体现不动产登记的公示与公信原则。因此,不动产登记机构规格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格持平。另外,由于不动产登记机构难免发生无责过错,且不动产价值量巨大,一旦发生无责错登记其赔偿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赔偿保障机制,以确保正常的不动产登记秩序。

3.统一登记簿册信息化管理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利用既要满足对外使用的要求,也要符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的需要。因此,应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簿册,基于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扩展其他不动产类型的登记管理功能,加快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以图管理不动产信息,按照登记信息数据标准,摸清社会总资产与私产的状况,区分不动产登记公众信息与私密信息的界限,理顺房地产市场信息总量与存量关系,推进开征房产税收工作,科学把握、改善调控政策。

4.整合测绘登记和档案管理职能

房地产登记与房地产测绘、档案管理密切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测绘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和前期工作,不动产登记档案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成果,在建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时,应当把与登记密切相关的测绘、档案和信息等职能纳入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6篇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产权注销

全国城市房屋拆迁产权注销工作有的城市尚未开展或已开展,进展不一,普遍存在“重拆迁轻注销”,管理滞后情况,权属证书流失、销毁或散存于拆迁实施单位、项目单位、街道办事处、征收办等部门。造成根源:普遍重产权初始转移登记,轻产权注销登记。一些不法分子乘相关部门衔接不到位、钻管理漏洞,进行权属证书造假、诈取民财或拆迁补偿款,造成经济损失。拆迁不注销、使登记机构产权实物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不能及时清理、占用信息库存空间、影响信息速度,给产权、产籍管理带来负面不利影响。更影响执行国家限购政策、税收政策、司法协助中产权查询、摸清产权套数工作。管理滞后使拆迁户开限购证明和缴纳契税时经常怨声不断,影响社会稳定。

在《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已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酝酿2014年6月出台之际,本人就城市拆迁灭失房屋产权注销登记问题,谈谈个人浅见,供同行参考。

一、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

1、2007年10月1日实施《物权法》第6 条:不动产物权的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消灭经依法登记生效,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4 条不动产物权的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30 条因合法拆除房屋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150 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155 条已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房屋登记办法》第12条房屋灭失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第19条所有权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第38条所有权人应当自房屋灭失事实发生后申请所有权注销登记。第40条经登记的所有权消灭后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依据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注销事宜记载于登记簿,原所有权证收回或公告作废。

3、《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灭籍属归档范围。第16 条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掌握房地产权属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有关权属档案材料,保持房地产权属档案与房地产权属现状一致。

因此,产权注销登记工作是法律赋予登记机构的法定职责,是产权、产籍管理的基础性业务工作之一,对拆迁灭失的房屋不办理产权注销和灭籍管理,属行政不作为,管理不到位,浪费国家信息资源,长期漠视,会给社会造成负面负担。

二、办理拆迁灭失房屋产权注销存在问题

1、申请问题。

城市建设拆迁房屋一般通过产权交换和货币拆迁两种主要形式完成。类似特定对象间拆迁人与产权人在某段时间内的强制交易,不同意将强制拆迁,该行为属房地产交易。理论上双方应钱房两清共同申请登记后拆除房屋。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由所有权人申请,但在没有制约措施情况下,易出现一拆了之,无人主动申请产权注销,有拆无销。历史遗留的开发公司拆迁房屋产权注销更是陈年老账,甚至问津无路。

2、不申请注销怎么办、如何制约问题。

登记机构与拆迁、土地、税收等部门协调,做到如要办理新的登记先清理解决拆迁范围产权注销登记,防患“前未注销清,后不注销乱”的恶性循环。

对事实已拆迁、多年未注销导致的遗留问题采取老的老办法解决,即登记机构到拆迁主管部门核复拆迁档案直接注销。

对城市建设中新的拆迁征收项目采取不办产权注销,拆迁主管部门不予项目拆迁验收,土地部门不予颁发土地证,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税务部门要凭注销证明落实拆迁房与新房差价收税。

3、权属证书问题。

第一种方法权属证书由登记机构收回存档。

第二种方法证书由拆迁人收回,交登记机构注记拆迁灭失信息后发给拆迁人持有,作为拆除补偿依据。

第三种方法公告作废,证书原件流于社会。

三、江苏部分城市办理拆迁灭失房屋产权注销做法

1、南京: 2006 年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拆迁后房屋产权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采取由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收回权属证书,房屋拆除后由拆迁人单方申请,由档案馆直接注销、颁发注销凭证做法。

(1)拆迁人在申请“拆迁项目报结”前,到产权档案馆办理所拆除房屋注销登记手续,需提交房屋权属书原件及申请房屋注销登记权证清册一式三份。

(2)产权档案馆在核准拆除房屋注销登记后出具“南京市房屋注销登记凭证”及返还盖章确认的权证清册二份,同时须做好实物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清理工作。

南京采取此做法,基于产权管理、档案管理、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已实现一体化,现代化管理手段先进,利在于环节少,节省办公成本、效率高,一个窗口对外。

2、常州:《常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地方立法采取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属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给予补偿。拆迁结束后,由拆迁人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拆迁后再注销产权做法。

3、徐州采取登记交易中心产权注销、测绘部门图籍注销、档案馆产籍注销,简称产权、产籍、图籍三注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房屋证件核验产权注销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徐政发【2013】31号文件。

具体做法如下:

(1)各区政府到国测绘公司申请拆迁房屋测绘,图籍界定拆迁范围,重要建筑物可附影像资料,为城市变迁积累资料。

(2)产权档案馆对拆迁范围房屋产权档案查询,提供明细查询汇总表给区政府。

(3)区政府在协议签订后、实施补偿前,提供权属证件到登记中心进行证件核验确认和产权注销申请。

(4)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核准注销登记,出具“徐州市房屋权属注销登记证明”,区政府作为实施补偿依据,市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征收项目备案要件。

因档案缺失、查询不到等原因无法核验和注销的权属证件情形,由房屋所在地区政府上报市棚改办集体研究确认、处理。

(5)收费。测绘服务按照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个人房屋产权核验查询60元/件,单位房屋产权核验查询210元/件。

四、建议

1、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立法解决注销问题。

全国各地城市建设每年拆除大量房屋,又无人主动申请产权注销顽疾,必须得到有效治理,且全面清理。

对过去城市建设拆迁遗留的未注销问题,积极主动采取用老办法向前清理,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8条所有权人申请注销登记、结合第40条原权利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立法时建议考虑:对过去城市建设拆迁房屋已灭失遗留的所有权人未申请产权未注销问题,登记机构可以依据生效的拆迁协议文书将注销事宜直接记载于登记簿。因为过去好多房屋是开发商拆迁或拆迁公司拆迁。

对现在全国每天都在发生的城市房屋拆迁(征收)如何注销产权问题,《不动产统一登记办法》立法时建议借鉴江苏南京、徐州和常州确认后、补偿、注销做法,规定由区政府、拆迁人统一申请注销或所有权人实时申请注销,扭转以往一拆了之无人主动申请局面。实时盘活库存、清理信息,彻底消除因发产权证在拆迁环节引发不可预见隐患,防止假证骗取拆迁征收款,最大限度维护登记信用和政府拆迁征收声誉、权威。

2、更新注销观念,站在不动产登记生效出发点,重新设计不动产权属证书样本,增加注销栏目,采取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和在权属证书上登记拆迁灭失信息,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注记灭失信息的权属证书发申请人持有。

3、登记机构应高瞻远瞩,通过GIS、DPS、RS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不动产权属边界及空间状态进行数字化定义,实现对不动产期房、现房、危房、灭失、权属等……整个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

注销是灭失房屋的归宿,不破不立。登记机构要想办法消除有拆除灭失不注销现象,及时清理电子信息档案库存,整合信息资源;

依据《物权法》第22条不动产收费按件收取规定,向相关部门反应汇报,改变目前注销登记不收费状况,要理直气壮管住管好注销工作。

4、依托网络化、云计算、虚拟管理等,统一不动产管理及服务平台,排除万难争取实现(不动产登记包括注销登记)服务立等可取,实现全国市、县实时联网,智慧管理不动产登记。让房屋、权属生命周期信息资源化、社会化,惠及民生和社会各综合系统建设。

5、转变服务理念,创新管理制度,在房车载体上利用各种现代化技术整合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改装成一个流动的浓缩不动产登记机构,弥补固定办公场所局限,使固定和流动的场所互相补充、支撑、减少办公压力,精兵强将年轻化配置工作人员,隶属主要领导指挥,以奇治胜,重点服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建工程或实事工程,只要手续齐全,实现现场办公,服务立等可取,为政府上树形象,下立民心,解民之忧,节约资源。

参考文献:

[1]程信和、刘国臻编著《房地产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编《房屋登记办法释义》人民出版社,2008年6月第1版

第7篇

一、深刻认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房屋)登记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效衔接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房屋交易是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的起因,不动产登记又是房屋交易的结果,房屋交易监管能降低不动产登记的风险,而通过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才能保障房屋交易安全。房屋的转移、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最频繁、工作量最大的工作,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是紧密相连、一站式服务的上下环节。房屋是城乡居民最重要的不动产,房屋交易和登记能否做到便民、安全、高效,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评价和影响,也是检验改革成败的主要标准。

回顾我国房屋交易和房屋登记的发展历程,是先有房屋交易后有房屋的权属登记。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交易安全,各地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先后成立了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和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由于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机构分设,群众办事不方便,于2000年住建部倡导房屋交易登记一体化管理,全国各地陆续将两个机构合并成立房屋交易和登记中心,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这些历史的经验总结应吸取和借鉴。

二、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减少两个机构间的协调困难

建议采用以下两种模式:

第一,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机构一体化,即一个机构负责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党政、人事管理直接隶属市(县)人民政府,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接受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管,不动产登记业务接受国土部门的指导监管,按时完成住建(房产管理)和国土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分设者,房屋交易隶属住建(房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隶属国土部门。两个机构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做到“一站式”服务。即群众一次性申请,两个机构所需资料一次性收齐,一次录入(扫描)信息共享,然后分别审核,资料内部转递(分拣、建档),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发放不动产权证,房屋交易申请资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分别归档。

三、只有做到房屋交易登记信息适时共享,才能降低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分设所带来的风险

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已经分设且没有在一个办事大厅设立综合窗口的,为方便群众办事,防范交易登记风险,一定要做到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信息适时共享。如果不能适时查阅住建(房产管理)部门的楼盘表,不能随时查阅登记机构的登记簿,就不能确定房屋的权属、抵押、限制状况,就有可能出现房屋重复买卖、重复抵押,将已抵押、查封的房产进行转让,不能上市交易或购买的房产被上市交易或购买,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法律诉讼和国家赔偿。

四、机构分设者,房屋面积管理和土地面积管理仍由房产、国土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房屋面积管理仍由房产部门负责的理由如下:一是中编办文件规定房屋产权管理仍由住建部门负责,房屋面积是房屋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土资发 〔2015〕90号两部委文件已对该问题有明确界定;二是房产部门有《房产测量规范》和政策法规,有专业的房产测绘队伍;三是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房屋合同面积与实得面积纠纷,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进行房屋面积预测算并记载楼盘表;四是在房屋交易登记的前期工作环节确定房屋面积,且谁测绘谁负责,可有效防止因交易面积和登记面积差异引起的矛盾;五是国土部门有土地测绘的政策法规和专业队伍,房产测绘和土地测绘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暂时还不能兼容。

第8篇

摘 要:不动产登记自实施以来取得很大的进展,但在实际测绘中也遇到了一些关于测绘成果质量管理的难题。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不动产的统一登记。不动产测绘成果作为一项技术成果,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采用,将成为建立不动产楼盘表和不动产电子登记簿的根本依据,同时也是不动产价格评估、财政税收、房屋征收征用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依据。

关键词:不动产;测绘;质量管理

引言

不动产测绘成果是对不动产自然状况的真实反映,包括不动产的数据、图件、信息、成果表和测绘质量检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设计与总结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此外,不动产测绘成果依据测绘对象可分为地籍测绘成果、不动产测绘成果、海籍测绘成果三大类。其中与百姓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主要是地籍测绘成果和房产测绘成果。因此,本文研究如何加强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影响测绘质量的三大因素

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影响测绘质量的原因非常广泛,但是对测绘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大的主要有三个因素,即规范标准、质量控制体系和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规范标准对测绘质量的影响。

不动产测绘工作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比较高,但是不动产测绘领域的规范标准还不够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很缺失,各省市出台的地方性不动产测算技术规程比较具有局限性,不能够形成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测算标准。现有的有关不动产测绘的法律法规对规范不动产测绘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建筑形态多样化设计以及对艺术造型的追求,许多问题根据现有的规范无法充分判定,不动产测绘从业人员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同行间的技术交流和以往的惯例进行判断,这些都给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规范性、适用性带来一定的争议。

(二)质量控制体系对测绘质量的影响

不动产测绘单位质量控制体系的不规范、不健全,容易导致测绘成果的可追溯性不强,责任分担难以实现有规可依、有据可查。比如对房产进行测绘时,在功能单一、造型简单的普通住宅、一般商住楼等建筑的测算中,质量体系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精度的影响较小,但是商业综合体等比较复杂的建筑,测绘数据量大,内业制图成果计算以及功能区划分等方面判断难度大,在测绘时很容易产生质量问题[1]。

(三)从业人员素质对测绘质量的影响

不动产测绘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水平有较高的要求。此外,从业人员还应具有足够的责任心和细致的工作技能,在测算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专业素质与技术水平落后,有可能客观造成测绘成果的质量问题;责任意识和工作不到位,则会导致严重的人为错误;不能在测算过程中按照规范和法律规定操作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都会产生持久的不良影响。

二、完善质量管控体系

不动产测绘成果的质量在各种影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可能会出现测算成果失实、引发纠纷。因此,应根据影响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有效提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

首先,加快完善标准规范。标准规程的滞后,对不动产测绘成果的影响是持续深远的。因此,建议国家层面加快有关规范标准的修订进程,将各种规则以及名词术语等尽快在规范中予以说明;在行业内,应由各地行政管理部门选择长期从事不动产测绘工作,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成立专家会审认定小组,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具有争议的内容进行技术指导、协调解决纠纷,研究出现的新情况、统一业务处理原则,不断完善更新适合本地的不动产面积计算规程,为从业人员提供技术指导,从而避免质量争议。

其次,全程严把质量关。一般而言,不动产测绘过程是指对工程概况和现场情况进行分析设计、针对大型综合项目组织具体实施人员进行设计书学习、外业实施数据采集、内业数据校核制图计算、质检人员检查验收的过程。作业过程中方法分析设计、外业实施数据采集、检查验收尤为重要,其完成的情况直接对不动产测绘成果产生重大影响[2]。一般而言,分析设计过程计算中应注意按照相应批文的要求,来确定测绘的类型、采用的规范条文、计算方法以及分摊方案。分析设计完成后,再核实现场施工情况。

最后,检查过程的质量控制。不动产测绘产品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是在测绘人员全面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由专职或兼职检查人员对产品质量实行的过程检查。主要是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规程、技术设计书和其他的有关资料,对测绘成果的图形、数据、文字资料以及测绘成果的生产过程是否符合作业程序规定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自查是保证测绘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在整个作业过程中,第一测绘人员必须在下一环节开始前检查自己前一环节的各项作业方法是否符合要求,对完成的任务要百分之百地进行自我检查,一旦发现遗漏或错误,必须立即改正,把遗漏、错误消灭在生产过程中。自查完成后,由另一组测绘人员进行检查、确认。二级检查是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由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专职质检人员在一级检查的基础上实行的最终检查。二级检查应重点检查测绘成果生产的依据和过程,对图形、数据、文字资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各级检查之间必须独立进行,不得省略或代替。同时,下一级检查应结合上一级检查的完成情况,对其忽略的问题重点检查。产品的验收工作一般由委托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当委托方不具备以上验收条件时,可由测绘单位总工程师以对测绘成果的审批代替验收。

上述过程控制,在以ISO质量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的、具有不动产测绘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中,都有规范的记录和控制,可以形成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有效地提高了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实现了责任有序分担、质量有效追溯。

此外,还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也是提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的一个必要前提。不动产测绘从业人员包括外业测绘人员、内业计算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所有这些人员都必须经过认真、有效、细致的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认证。培训的内容必须包括《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测量规范》《不动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等以及业道德、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职业素养和法律意识。

结束语

不动产测绘是一项持久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建立具有不动产测绘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与专家的交流,可以有效提高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推进不动产测绘行业的整体发展,也有利于避免不动产测绘成果质量纠纷,创建和谐的外部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第9篇

随着隐私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今后的立法会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扩大隐私权保护的范围,房产档案中受隐私权保护的信息将会越来越多。因此,在最大程度地公开房产档案信息的同时,要注意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隐私权。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正确处理房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

一、房产档案利用要合理划定公开范围、确定公开方式

《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查阅、抄录和复制房地产权属档案材料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登记备案。涉及军事机密和其他保密的房地产权属档案,以及向境外团体和个人提供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应当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保管和利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了房屋权属记载信息的内容,包括房屋自然状况、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并在第七条规定中明确了对于上述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按照上述规定要求,笔者认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房产档案,如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政府部门直接管理或代为管理的房产档案均应列为不宜公开查询的范围:对于处于开发销售阶段的房产档案,可以对外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进行查阅;对于个人房产档案涉及的信息和原始登记凭证,虽然建设部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但笔者认为,在未取得产权人委托的情况下,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欲购买、承租、发放贷款而需查询时,应由档案工作人员经核实告知该房的客观情况为宜,如建筑面积、建造年份、设计用途、有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对房屋权利记载信息,仍须经房屋权利人同意。此外,应及时建立不动产登记簿、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等,针对不同利用需求提供房产档案材料的查阅、抄录、复制,同时在公开方式上应向多样化发展,积极开展专题服务、咨询服务、网络服务等多渠道服务,既满足不同利用者的需要,又不致造成泄密。

二、研究社会需求,平衡公众对房产档案利用与隐私权保护的利益冲突

当隐私涉及共同利益、公共需求时,法律就要偏向于后者,因为它符合大多数人的需要,从长远来看,其根本上也符合隐私权主体的利益。所以,研究社会需求,将一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产档案信息按一定的方式对外公开,是有利于房产档案管理部门效能建设、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要逐步通过网络的形式实现房产信息资源的共享,认真研究房产档案信息如何上网、哪些信息可以上网、怎样确保上网信息安全等问题,增加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以利于有效解决“一房多售”、“双重抵押”、“查封”等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问题,同时也充分发挥房屋权属登记的公示功能,减少权利相对人的风险和纠纷,满足市场流通和保障房屋交易安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购房者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发生。

第10篇

关键词:公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问题分析;解决措施

在1988年,国家档案局就制订了《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两个专门性文件,它们成功的规范了公证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这就表明了公证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是有法可依的。然而,我们在检查和指导公证文书立卷归档时却发现,由于公证员和兼职档案员的对档案专业知识的学习并不透彻,导致在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中就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对文书材料的收集不齐全

根据《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公 证机关受理申请后,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就应开始收集各种证明材料,记录并整理谈话笔录,调查材料,制作公证文书等,并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公证事项办理结束或后,由承办人检查该公证事项的全部文书材料并且进行立卷归档工作。立卷时要补齐遗漏的证明材料,删除不必要的立卷归档材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公证人员没有养成良好的归梢习惯,多数公证案卷都是在兼职档案员的再三催促下才立卷归档的,往往是有便归档, 无便放弃。这样就造成了主要文书材料能够及时归档(如:公证文书,公证申请表,当事人的谈话 笔录,公证事项报批表等。)而有些证明材料则难以齐全(如:当事人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性材料, 公证处审查,调查所取得的证明材料等)这样就形成了案卷内档案材料不能齐全完整,这和已形成的案卷与规范要求尚有差距。

1.2 公证档案立卷的不规范

由《公证文书立卷归梢办法》得知,公证档 案按年度和一证一卷,一卷一号的原则立卷, 同一当事人为同一目的而办的数项公证,可 合并为一卷。而实际组卷中,并不是这样的。现实中存在着同一当事人为不同目的而办的数项公证合为一卷;不同当事人为同一事由而办的数项公证合为一卷。

1.3 档案分类定位不精准

《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显示,公证档案的分类原则是:凡涉及公民个人的人 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公汪事项,包括保管遗嘱和其他文件事项,均列为民事类;凡涉及经济 活动的公证事项,无论当事人是法人或自然人,均列为经济类;凡当事人或文书使用地有 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均列为涉外民事或涉 外经济类;其他则列为国内民事类或国内经济类。然而在我们的检查中发现,公民个人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如遗嘱公证,遗产公证等案卷,既被分为了国内民事类,又被分为了国内经济类的现象。

1.4 档案的期限划分不准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强调, 公证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三种。永久保管的公证档案,一般是变更人身权利,义务关系方面或涉及不动产所有权转 移方面的,需要长远利用,查考的公证事项。 长期保管的公证档案,一般是涉及不动产事 务方面或合同履行超过十五年等公证事项的 档案。在较短的时间内查考,利用,作为证据 保存而无保存价值的,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在 十五年以下的公证事项的档案,均列为短期 档案保管。但是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同一事由同一承办人员划定出不同的期限;同一事由不同的承办人划定出两种以上的期限;长期划为 永久或短期划为长期的现象较为常见。 此外,还存在着总登记簿登记不及时,造成公证发文号编制随意性较大,出现了 重号 漏号等现象。而且,公证发文 号没有确立固定的编制方法,造成公证文号 年度与年度编制不一致,无延续性。 存在以上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少数公证 人员对两个《办法》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业务 水平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主要承办人对公 证文书立卷归档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二是 公证及档案部门组织开展公证档案业务知识 学习,培训较少,对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工作检 查,指导力度不够。三是公证及档案部门对公 证档案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没有根 据公证业务的拓展和变化,及时调整,修订分 类方案等。

2 公证文书档案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

2.1 抓学习培训

学习,培训是公证人员提升档案业务技能最基本的方法。公证文书制作以及公证档 案的形成是由具体公证员操作完成的,公证 档案的质量与公证员的档案业务知识密不可 分。因此,加强对公证人员档案业务知识的学 习,培训就显得十分重要。公证部门因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尽量多的组织安排档案业务知识培训。而公证人员也要自觉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来增强自己的理论基础。尤其是新上岗的公证人员,应及时安排档案业务培训,就算没有时间,也要发放公证档案业务规范,讲清重要性,使其自学。只有加强对公证员档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才能从根本上保证 公证档案质量。

2.2 抓检查监督

确保每一份 公证档案规范,齐全,完整的有效措施是认真组织案卷质量检查。。《公证 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公证文书的立卷归 档由承办人负责,归档前由公证事项的主要 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公证承办人员 从公证事项办理结束起就应检查,整理文件 材料,补齐遗漏的证明材料,去掉不必归档的 材料。主办公证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督检 查,确保案卷质量。部门档案员平时要加强立 卷指导。档案在移交进库时,部门档案员必须 对每一份档案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案卷,应该退还重新整理。

2.3 抓整体协作

公证档案应该受到公证和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公证部门要经常 与档案部门相互联系,取得档案部门的支持;档案部门也要主动为公证部门提供服务,共同做好档案工作。并根据公证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修订分类方案,及时的对公证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做好立卷归档跟踪指导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把案卷质量关。

第11篇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优点

1)节约成本。进行档案信息化的建设有助于为单位节省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在计算机信息化档案管理没有成为主要的工作模式之前,档案人员需要花费许多的时间和纸张去进行档案资料的编写,在这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漏写或是漏记的部分,而最后查找需要从头到尾的查询,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运用计算机进行信息资料的管理可以快速查询到所需的资料,在保存上相对简单,不易丢失和缺损。2)提高工作效率。运用现代已经发展得非常成熟的电脑技术进行现代化档案的管理工作,以此作为从原有的纸质信息档案管理到信息化档案管理的一个过渡。运用成熟的电脑技术为档案管理部门节约人力成本。比如说起初档案管理整理纸质文件需要二至四个人来完成这份工作,运用电脑技术就只需要一个人很好的完成这份工作。这就为整个管理节约了人力成本,在此基础之上也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二、信息化档案管理的现状

1)缺乏重视。对档案信息化管理缺乏重视,不仅仅体现在管理部门当中,还包括信息管理人员自身。主要体现在管理部门的管理者遵循陈旧的管理模式,不与时俱进,在快速发展的电脑信息技术面前,管理者还没有跟上信息管理的步伐。另一方面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长期以往的工作环境中,已经养成了一种工作习惯,要在让他们重新接受另一种工作方法,一时之间心理上难以接受,甚至是抵触不愿意做出改变。2)管理标准化不足。在进行档案管理上,没有完整齐全的管理制度和部门管理系统。比如,房产信息档案的管理,它应该是拥有专门收集房产资料的人员,分化各级职责,如资料的收集整理人员,其次是立卷检查人员以及档案保管人员。而如今大多数还保持着两三个人员管理信息档案的工作模式,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到位。也没有设置专门监督的责任机构和人员,造成档案信息管理总体的不足。3)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档案信息人员的素质较低表现在工作责任感不强,具体表现在有的档案信息管理者道德素养不够高,将档案资料据为己有,甚至是私自存放或是拒绝归档保管。档案信息人员素质低下还表现在服务水平不够高。以房产档案信息管理为例,房产所有者需要调动存档的资料进行复印或是作为他用时,管理人员不给予调档,甚至态度恶劣,给他人造成事务办理上的诸多不便。

三、加强信息化档案管理的措施

1)完善基础设施。加强信息化档案管理的先决条件是完善应有的基础设施,没有这些必要的设备就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际的意义。建立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首先所需要的设备,计算机是最主要的,其次是复印机,专业的软件设备,打印机、扫描仪等等。而建立档案信息系统是最关键和最主要的部分,拥有一项完整的系统可以更加快速的进行档案的录入,以及档案的分类和档案的查询以及保管。2)重视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与传统保管。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固然很重要,是往现代化信息档案保管的一个重要过渡,它使得档案信息形成一项完整的保管系统,也是现代电脑技术运用在档案管理上的一次飞越。它在很大程度上为我们的工作节省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以及工作的效益。但是传统的档案保管也不能完全的放弃,比如说房产资料文件的原件是作为房产拥有者所有权的一个证明文件,这些文件都是要作为纸质文件资料长期保存的。3)加强信息安全的管理。在建设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的步伐之上,还必须得加强信息档案的安全性管理。在电脑科技发展的同时,一些人利用网络的便利性以及网络的漏洞,使用病毒或是黑客软件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攻击,造成信息档案管理资料的流失与损坏。在没有备份的情况下,这些流失与损坏的文件资料不能够还原,给拥有者以及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增加损失。因此,亡羊补牢,为时已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的预防与应对。4)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这里所说的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不仅仅包括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更加重要的是道德责任水平。首先是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需要他们明确的知道档案信息管理的具体内容以及保管措施以及自身职责的具体要求。其次是管理业务水平,我们知道一些档案管理需要我们妥善的保管一些纸质资料,随着时间的延长,纸质资料容易损坏或是陈旧,看不清楚具体内容,这就需要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修复能力。道德素养具体体现在自身的责任意识,强烈的职责使命感以及对自身的约束力。

四、结语

在迅速发展的科学技术时代,印证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把这种发达的电脑信息技术运用到档案信息管理当中,完成从传统的纸质管理信息系统到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的一个重要过渡。在本文中研究了运用现代的信息化档案管理模式,突出了它的作用,以及它在档案管理当中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此同时提出在建立现代信息化档案管理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怎样建立新型的现代化档案管理模式提供了可供大家参考的建议。

作者:刘洋 单位: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参考文献:

[1]陆贝贝.关于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的探索[J].环球市场,2016,(20).

[2]戴永成.推进财务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卷宗,2014,(7).

[3]夏满君,.浅谈电子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应用[J].卷宗,2014,(11).

第12篇

【关键词】房屋档案;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加强

房屋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房屋无小事,所以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要对其做到足够的重视。在我国的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状况下,对于房屋的档案管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为对于绝大部分的人来说,房屋是其赖以生存的所在。所以,对其的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近年来,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技术进行了充分的结合和应用,不过,从房屋档案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档案管理工作仍旧任重而道远!

1房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房屋档案管理软件没有一定的统一性,在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中,主要的工作人员所使用的电脑都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其型号和规格等是不尽相同的,这种状况的存在,使得档案管理人员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彼此沟通和互动。相关的房屋档案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仍旧会面临这些问题,所以,需要对合适的文件检索软件和档案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管理软件系统进行充分的普及应用[1]。相应的文件检索软件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之间是不能进行互调的,那么,这对于当下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是非常不利的,使得档案管理人员不能通过对计算机进行充分的应用来完成档案管理工作,这对于房屋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技术的结合有着很大的影响。(2)房屋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的标准并不规范。在房屋档案管理的工作中,基础性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占据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当下的房屋档案管理工作和电子信息技术的有效结合,就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和条件,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便捷性。当时,在当下的房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房屋管理业务的基础比较差,这对于房屋的类别也没有一个非常清晰地划分。(3)房屋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没有和时代的发展和要求进行全面的结合。当下,我国的房屋档案管理和其他的管理有着很大的相似性,都存在很多的问题,没有对互联网计算机技术进行充分的应用,电子信息处理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应用。有很多的房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仍旧用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工作,这对于档案的所有人来说是非常不利的[2]。同时,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部分的房屋档案管理工作中已经对电子信息技术进行了应用,但并不充分,仍旧还是有一些档案管理和分类的方法没有跟上时代的发展,脱离了时展的特色和步伐,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房屋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和进步。(4)许多房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对不高。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与素质。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的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没有达到相应的要求,其中,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档案管理的培训,专业技能不过关,不能使用现代化的档案管理的软件和系统对档案进行管理,这些档案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同时,我们当下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如果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不足,那么,就会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

2加强房屋档案管理中基础性工作的措施

(1)在房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对统一的管理软件进行充分的应用。主要因为与房屋登记相关的档案资料数量十分庞大,对于人们的生活又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从房屋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的角度来进行相应的分析和研究,建议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将使用型号和规格相同的计算机的意见反馈给相关的领导,而且需要把进行档案管理的软件保持统一。那么,相关领导需要将先进理念与技术引用到档案管理工作中,结合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优势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水平与效率。(2)对于房屋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标准需要进行相应的提高。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管理原则和要求,主要包括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便于利用和检索。房屋与人们的生活关系紧密,处理好这个关系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是大有裨益的。所以需要我们将房屋档案管理基础性工作制定的标准作为依据,不断提高管理方式的标准化[3]。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房屋的重要性越来越高,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出现了很多的房屋产权纠纷问题,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就需要明确房屋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和规范。

3结语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各方面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其中,房屋和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所以需要房产登记事务中心加强对房屋档案的管理。不过,我国的房屋档案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相关的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相对不高,没有充分有效地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就需要我们加强房屋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工作,使档案管理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张琳.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5).

[2]宋守君.工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与对策研究———以山东建筑大学为例[J].山东建筑大学学报,2014(04).

第13篇

【关键词】信息化环境;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

伴随着我国经济与科技的不断发展,当前在众多领域都已实现了信息化数字化的建设,而在文化艺术档案的管理工作中,更需要建设档案管理的数字化,才能有效延长艺术档案的使用寿命,从整体上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与应用水平。

1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简述

文化艺术档案是为了建设文化文明社会而开展的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的见证,属于我国民族文化组成的一部分,其中包含了戏剧、舞蹈、音乐、美术等等,无论是何种艺术形式,都有非常重要的欣赏价值与收藏意义,而文化艺术档案就是将涉及其中的文字、录音、实物和照片等收集起来,进行统一管理,为后人留下更多丰富的文化遗产,共建文明社会[1]。实现文化艺术档案的数字化建设目标,就要求与当前计算机技术、数字摄影技术、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扫描技术以及存储技术结合起来,将这些信息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储存模式,再与网络化连接,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的管理,形成信息库,其资源供社会享用。积极建设数字化文化艺术档案,在当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能够有效提高艺术档案利用率,将其记录并保存形成全新的文化艺术不动产,并在虚拟的环境下进行展示和传播,进一步实现文化资源的整合以及最大化的共享,结合当今网络传播面广、快速便捷的特点,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得到进一步满足。其次,能够保证一些悠久艺术档案良好保存的目的,其中涉及到的保存方式有文字、影像、数字化等等,这些都是非常有效的保护措施,不会因为实体档案文件的损坏而失去利用价值。再者,还能有效规避安全风险。一些异地保存的艺术档案数字化副本,就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档案资料的安全,预防因为人为因素、自然因素而导致损坏。目前,非永久保管的艺术档案日益增多,在建设数字化管理的工作中制作数字化母本加以保管,很大程度上环节了空间的保管压力,对于档案的移交工作等都有便捷化作用[2]。

2信息化环境背景下的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措施

2.1前期准备工作

准备工作是创建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的前提,工作人员首先要遵循与数字化要求的基本原则,对文化艺术档案可行性进行分类,确定具体的周期与范围,并由此拟定相关的物力和人力投入方案。其次,要针对实物性的艺术档案做好筛选工作,比如材料的大小、规格,影像的清晰程度、具体数量,以及资料的易破损程度,都要进行详细的清点和登记。再者是对进行数字化的材料做好已数字化和物理存储的说明与标注,明确具体的来源信息。还有就是做好批量材料的存取以及复位工作,进一步保障材料的安全。最后是要确定储存的计算机硬盘容量和内存情况是否符合存储的要求。

2.2采集处理工作

艺术档案的实物要转变为数字化的方式进行传播与储存,那么采集与处理工作就非常重要。在进行采集时,工作人员要积极采用扫描等技术手段,确保不同规格的材料达到同样的字体大小、字迹风格、清晰程度,尽可能恢复母本的原始性,又要适度参考当下应用的便捷性原则确保使用效果。同时还要做好纠偏、防污、压缩等处理。

2.3数据处理工作

这是文化艺术档案数字化处理后进行的工作,对录入数据库的内容进行核对与排序,提高后续管理工作和检索工作的便捷性。针对已经录入的数据信息要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录入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有卷件标题的要确保其相符,分类正确,核对标明数据与内容的一致性,避免有遗漏的情况发生,并及时发现错误进行改正。必要情况下还要及时参照母本的内容进行验收,提高文化艺术档案的真实与可靠性。

2.4建立艺术档案数据库

作为艺术档案信息数据储存介质、信息对象、管理系统的整合体,数据库包含了软件、数据管理员等,在形式上可以将其分为关系式数据库、非关系式数据库以及数据库技术结合,属于一项应用较广的数据库建设技术之一。主要通过数据模型为中心,融合相关的数字、图片、文字、字符、视频和声音等等,具备了数据量大、类型种类多、处理统一方便的优势,在应用和继续开发的过程中还有很大的使用价值。艺术档案数据库中需要借助C/S和B/S相互结合的方式开发,与主流服务设置形成无缝的集成,使其达到良好的控制管理效果。其中的C/S程度能够协助前期纸质档案信息、自动入库的管理,解决一些具备历史信息纸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B/S模式则为访问档案的人提供身份认证等信息检查,更方便地完成后续的浏览操作。

2.5数据备份处理

在经过验收后,合格的档案数据录入数据库以后要进行备份,一方面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另一方面也弥补一些部门硬件配置不均衡完善的缺陷,数据备份很有必要。其中使用到的光盘通过存放数据要求和格式的分类,分为了只读光盘,如DVD、VCD等等,在进行储存的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充分考虑到文本的具体内容和所需要的容量,进而选择合适的光盘,备份完成以后要及时读盘,以确保备份的完整度[3]。

2.6共享管理系统

共享管理系统的建立主要特点是分级,属于对于艺术档案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中的内部权限控制范畴,用来识别访问者具体的身份,并分配范围权限内的浏览对象。其中重要的作用是安全保障,这就涉及到安全保障系统,用以确保文化艺术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正常合理使用,并符合相关的操作规范[4]。在进行具体操作时,系统会自动记录操作过程,防止出现违规、恶意攻击或盗取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强了文化艺术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安全保障,也为后续维护工作的连续性打下良好的基础[5]。

3结语

总之,文化艺术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其包含了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在内的诸多技术性要求,又在科技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为其提供了更大的便捷性与安全性,那么工作人员就必须加大对文化艺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充分利用科技信息的发展带来的福利,让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在保存、利用、传播文化艺术档案的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相关的数字化管理和实体管理机制,让文化艺术档案得到更好的保存与传播,促进我国精神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青燕.艺术档案资源数字化与管理探讨[J].四川戏剧,2016,11(4):150~151.

[2]潘革.艺术档案数字化的探索[J].数字兰台,2011,12(44):24~25.

[3]汪辉霞.浅论群众文化艺术档案中的数字化管理[J].大众文艺,2015,11(12):192~193.

[4]李树青.关于文化艺术档案信息化管理的思考[J].戏剧丛刊,2014,32(5):98~99.

第14篇

[关键词]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管理;融合

中图分类号:K206 文献标识码: A

一、纸质档案管理概况

纸质档案管理方式在信息化时代环境之下,仍然有着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仍然是不可斗量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展现严谨、科学以及证明等首先就应当具有合法性、原始性等特点。往往纸质档案管理具有如下所述的特点:

1. 同步归档

一线城市房产吸引国内、国际热资,有运用资本投资不动产以期租金收益和房产升值谋利特征。产权三级转移在频繁中更替,利用借贷资金运作,在上一次买卖的办文未完成时而箍紧下一次的买卖实现转移的现象时有发生。提速办文有效措施“同步归档”在此一形势下出台,它既是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也是国际化都市进程的配套。所谓同步归档是指:接收档案后24小时完成整理、24小时完成扫描、24小完成档案上架。房产投资一般相应地呈波浪性涌现,峰期往往集中在一段时期内。高频转让能否在登记机构承诺的7天缮证期限拿到房产证,能否实现“同步归档”是重要前提因素之一。

资料虚假、开发商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的经济纠纷集中事发在九十年代中后期,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档案往往使公、检、法部门辗转于移交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推诿根源规避:分清责任主体必须以手工签署交接表为依据。这一原始传统程序的严格执行终结困拢。传统签署的交接表已不能满足随后迅猛发展的年产几十万档案的检索,“同步归档”实现高效服务于需求,必须做到手工签署与电子档案交接结合起来,输入证号快速索引和签章具备的界定与甄别功能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档案数字化加工是一个流水作业,须多个作业小组共同完成。年产几十万份档案在多个环节转移,如何控制零遗失确非易事。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控制是措施关键,具体做法:一、接收档案人员从移交单位手中接过一批实物档案时,必须从办文数据库中调取电子档案交接表格,清点数目与实际相符后,再进行逐件核对。二、每件按收文目录与内容、页数进行核对,无误后作电子签署的同时作手工签署,缺件、差错、模糊件的档案在签署前退档。三、电子档案交接签署与手工签署结合贯穿加工小组内部转移,直至完成任务移交库房为止。

档案整理是指把收文资料进行加工。拆封前对档案须再一次复核,整理桉规格表糊、归集和分插条码、填写内容。完成整理后在封面盖上经手人印章,便于明确责任的后续追踪。

2.纸质档案管理中的存储和检索较为明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和查找也比较简单。纸质档案管理中是将纸张作为档案管理载体,不需要任何数字化和现代化的设备就能直接明了的展现出来。在长时间的档案管理工作中,纸质档案管理方式是大多数档案工作者比较容易接受的。因为纸质档案管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实现档案的查找以及利用,受到客观因素影响较小。

3.纸质档案最大的特点就是存放时间长久。纸质档案管理中不会出现档案使用次数限制和档案使用的期限限制的情况(排除保密档案的解秘时间)。我国是造纸术的发明国,自从纸张出现就一直作为档案资料保存的载体被广泛使用。纸张的主要制作材料是纤维素,而纤维素具有高强度的耐久性,虽然纤维素制作的纸张在某些情况下会发生氧化或者电解,但是悉心管理排除化学作用的发生就可以顺利延长纸质档案保存的期限。而且我国保存数千年的古代字画就是纸质档案管理耐久性的最好证明。

二、电子档案管理概述

电子档案往往是指信息时代环境下人们利用计算机、计算机硬盘、磁盘、光盘、大容量硬盘等化学磁性材料作为档案管理的储存载体,是社会科技高速发展之下的高科技产物。电子档案管理作为当今信息时代环境下的新兴档案管理手段展现出了其管理的智能化、现代化、信息化以及电子化。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信息时代环境的影响是必然的,因此其也具有一些纸质档案无法替代的特点:

1.电子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贮存的载体小,但是贮存量大。电子档案往往是将需要保存的档案资料通过现代信息技术转化为电子档案资料进行贮存,改变了以往档案管理过程中纸张作为载体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电子档案的最大特点就是占据的空间面积小。以现在的电子档案管理的储存载体量来计算,一个U盘的储存量大约为1G到64G之间。如果以一张写满字的A4纸张为基本单位,那么一个U盘就可以存储大约20480页到1310720页的A4纸张的档案资料。其所占的空间面积仅仅一个打火机大小。

2.电子档案管理可以多样化进行管理。多样化管理是依靠贮存内容的多样化而实现的。电子档案管理不单单是进行文字数据工作的管理,同时也可以对图片、视频、声音等多媒体档案资料的管理。这些档案都可以储存于同一个储存载体上面。这样的储存方式改变了纸质档案管理中只可以进行文字档案管理的情况,让档案管理方式多样,档案资料也更加丰富。

3.电子档案管理打破了传统纸质档案管理过程中时空的局限。电子档案管理在异地也可以进行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档案资料的共享。由于信息时代环境的出现,电子档案管理就实现了信息贮存、处理、传递的可视化和可听化,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实现了异地同时的档案资料管理。

三、纸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融合

(一)纸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融合的必要性

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融合是两种档案管理自身的特点以及信息时代环境发展所决定的。纸质档案管理拥有了档案管理的基本特点,也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模式。但是其缺乏电子档案管理中大储量、方便携带、方便利用等特点。信息时代环境下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其电子化和信息化等特点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纸质档案管理有着长久以来科学严谨的管理体系,这是电子档案管理无法取代的。因此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在当下信息时代环境下都拥有了彼此无法替代的特点和作用,将纸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融合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必然选择。

(二)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融合

纸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融合主要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实现二者的“并轨”。所谓“并轨”就是在档案管理中进行采用纸质档案管理方法的同时也采用电子档案管理方法。通过二者的优点进行融合,确保二者在管理工程中的无缝衔接,将纸质档案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的优点通通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档案管理的最优方式。具体融合实施策略如下:

1.针对已经保存的纸质档案可以通过拍照、复印、扫描等进行信息化处理制作成为相对应的电子档案。

2.建立健全纸质档案管理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融合机制,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按照融合机制进行档案管理工作。通常在查阅和检索档案资料的时候利用电子档案进行,减少纸质档案的使用磨损。

3.将二者都作为一种档案资料的展现形式展现给利用者,满足利用者对于档案资料的需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概论[M].中国档案出版社,2007-8-1.

[2]王雪梅.论纸质和电子期刊并存的管理[J].河北科技图苑,2007(09).

[3]高颖,吴荔妍.对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长期并存的思考[J].福建档案,2002(01).

第15篇

【关键词】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档案管理;房地产行业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房地产行业增长迅速,在增长过程中带来的大量档案也成为相关企业所面临的一大难题。但是随着相关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得到了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现代化的数字化技术大量使用渐渐取代了传统的手工处理方式,并且数字化技术同传统的手工处理方式相比便捷程度较高。除此之外数字化技术还具有一定的智能化特点,可以以较高的效率处理相关数据文档,基于网络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有关方面的信息交流,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提升房地产行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满足企业以及社会发展的需求。

1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内涵及数字化运

用所注意的事项目前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主要通过大量的运用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以及现代化的摄影扫描技术完成,在此过程中将大量的纸质数据转化为数字化信息通过电子计算机的形式加以保存,建立相应的电子信息库,进一步方便相关数据的整理加强数据的管理,提升相关档案的使用效率,增强在档案管理方面的安全性能。在当下的房地产档案数字化管理中,档案一般被划分为三类,通常以档案原件、扫描件和数据档案的形式表现出来,数据档案是档案数字化的最终结果。在数据化档案的管理当中必须按照一定的原则对相关数据档案开展管理,这些原则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安全性。虽然现代化网络技术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便捷,但是在网络环境中倘若没有较好的保护措施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很难得到保障。为了总分保证相关信息的安全性,房地产企业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从细节入手认真仔细的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安装相应的防木马软件,聘请专业的技术人才充当顾问,进一步保证档案的安全,使档案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障。除了安全性以外相关档案的真实性也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档案而言其本身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真实性。在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过程中这一基本特征必须要得到保留加强,防止有关人员借档案管理数字化之便,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改,进一步减少日后纠纷带来的不变,在公司管理上加强在该方面的监管力度要坚决杜止此类行为。档案数字化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数据管理的便捷程度,在档案数据化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管理者要注意不断提升数据使用的便捷程度,不仅是要满足房地产行业相关管理者的使用需求,还要进一步满足普通用户的使用需求。数据的处理不能局限于管理,还要不断提升数据内容的可读性,不断满足用户的需求,增强用户的体验感。

2房地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有关档案数字化管理发展速度迅猛,这一进步推动了档案管理智能化,增强了相关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和便捷度。但是一个事物的发展是长期的,在房地产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过程中渐渐的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我们解决。首先在档案数字化管理的过程中相关档案的搜集存储还存在不少问题,在相关信息搜集上还有不少难度,在搜集中的不确定性也有可能导致相关资料的错误性,这会让信息的真实性降低,进一步降低数字化管理的可信赖程度。此外相关的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应用缺乏足够的创新意识,服务单一,很难满足消费者渐渐增长的需求,这让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仅仅停留在表面,这不但限制了相关管理工作的进行,还将令相关房地产企业的业务受损导致很多服务的开展能力低,进一步限制相关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在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开展的同时企业的相关人才结构很难满足企业数字化发展的需要,相关技术能力还有待提升。相关房地产企业应当依据企业发展实际,积极培养相关人才,增强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进一步促使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更好的进行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数字化发展的过程中还将面临如何处理传统的信息录入同现代化数字技术档案处理的关系问题。电子档案的信息录入通过一些电子媒介,只有在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档案录入和信息化处理。而传统的信息管理模式较现代化的数字管理模式而言所受的约束条件相对较少,但是录入方式相对较为繁琐,查找不够便捷。在档案管理数字化过程中受某些客观因素影响容易造成相关数据的丢失,而面对房地产之一信息量和数据量都很巨大的行业而言一些存在的错误很难被找到。在电子档案的传播过程中,受全环境的影响这些内容的真实性极有可能得不到保证。所以相关管理者在进行相关数字化管理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原始文件,以便于相关管理人员更好的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3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应用策略和方法

在房地产管理数字化日渐兴起的当下,做好管理工作不应仅仅停留在房地产数据的管理上,还要不断拓展到公司管理上。相关公司应当借助档案管理数字化的契机,进一步改革公司管理制度。培养大量的数字化、信息化人才,积极吸收相关专业人才满足企业在信息化时展的需求。在档案管理方面,相关部门要依据信息的内容作出合理的划分,依据信息内容提供相应的档案信息保存处理方案,进一步保证相关信息的安全程度,防止相关信息遭到不法分子的更改、窃取和破坏。企业还应当营造良好的信息安全环境,建立相应的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防止信息安全遭到破坏,同时在企业信息遭到破坏时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对于档案管理数字化的管理制度体系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些方面,对于公司的全局包括人员、设备、以及硬件的运用都应当作出具体的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当建立相应的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系统运行环境安全管理主要是指基于信息保护外部环境的安全的保护,包括相关人员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影响,以及信息库外部自然条件如电磁波、自然灾害、防护措施的管理等方面。应用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是一项很大的工程,包括操作安全管理、操作权限管理、操作规范管理、操作责任管理、操作监督管理、操作恢复管理、应用系统备份管理、应用软件维护安全管理等。进一步从技术上防止相关数字化信息遭到窃取和破坏。在档案数据化管理的同时,相关管理者还应当注意对相关信息原件的保护,建立相应的档案室,配备专门人员保护这些信息。严格限制有关人员对档案的获取,防止相关档案被篡改,进一步保证相关档案的真实性。与此同时,建立相应的档案室保护相应的档案原件也是防止数字化档案出错的有效方法,方便在有关数字化数据出错时可以找到相关原件进行更改和查询。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立一个完善并且安全程度高的档案管理数字化系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挑战,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做好充分的打算面对这一过程中的困难。要不断积累自身经验同时加强与同行业企业的相关合作,积极探索同相关计算机网络企业的合作,不断壮大发展。要积极面对在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挑战,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房地产档案管理数字化的风险调控,最大限度的降低存在的风险和危机,保障企业及用户的信息安全。科学技术的进步带给了房地产业管理现代化的机会,相关部门要利用好这一机会加快内部系统档案管理的升级,加快档案管理系统的内部升级,加强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管制度和外部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设施,建立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将数字化的有效成果充分运用在房地产管理上来,将科技成果真正运用社会发展中。

作者:刘熙华 单位:南平市建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参考文献

[1]刘蓉.房地产档案管理中数字化技术的运用[J].办公室业务,2014(21):154~155.

[2]袁涛.数字化技术在房地产档案管理中的应用[J].山东档案,2013(2):47~48,58.

[3]黄晓屏.房地产档案管理中数字化技术的运用[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39.

[4]王正月.数字化技术在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6(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