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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建筑工程 合同 重视 保障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1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和核心,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项目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的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建筑工程项目谈判签订的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项目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的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的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的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的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的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的良好的建设协作关系。
2.1 合同管理对建筑项目管理的作用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
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而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的,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项目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的目标相一致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达到预期的目标[5]。
2.2 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的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的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的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的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2.3 合同管理对建筑投标工作的作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责任成本控制的技术性、专业性均较强,且在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在此情况下,简单介绍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责任成本控制,并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责任成本控制相关措施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责任成本控制
1引言
近年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通过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责任成本控制看,可提高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而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但目前,我国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成本控制依旧处于粗放型状态,合同管理也存在许多问题,导致工程项目成本的大量浪费,企业经济效益流失问题严重。
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责任成本控制概述
2.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概念所谓工程项目,主要指投资建设领域中的项目,具体来说就是需要达到某种预定的目的而进行的投资建设活动,并且还包括一定的建筑项目或者是建筑安全工程项目。所谓合同,包括两方面的含义:①指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发生一些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②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以及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所谓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一般指建设各个部门或者是合同相关利益主体,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合同关系,进而对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活动。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对合同纠纷进行较好的处理,并且还能避免或是对一些违法违规现象与活动进行相应的制裁,保证合同条款的真正落实。
2.2责任成本控制的概念责任成本管理是现代化社会中成本管理的主要途径,其主要是将直接发生成本的各个生产单位分为诸多责任中心,确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范围与具体的责任,并依据各个责任中心可以控制的责任范围、企业定额以及取费标准等,进行责任成本预算的编制(图1),然后将责任预算进行层层分解。通过责任成本控制,能够有效结合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以及经济责任等内容,将成本控制中涉及的权利、责任以及利益进行良好的协调与统一,全面调动并不断提升各个责任中心的工作积极性,进而提升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效果。
3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3.1提高合同意识与管理人员素质近年来,在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时,承包商因缺少法律与合同方面的观念与意识,一般会在没有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详细的研究与分析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这样一来,当对方产生违约行为时,自身就会处于不利的位置。基于此,在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时,承包商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观念,并详细的检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与严密性,尽量降低合同纠纷出现的几率,确保项目合同内容的顺利实施。同时,承包商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学习,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法律、经济管理及业务等方面的技能,从而使其合同管理人员以更多的、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满足工程项目市场发展需求。
3.2落实合同实施监督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通过项目合同监督,能够为项目合同内容或条款的顺利实行提供保障,并使其按照合同及合同分析结果进行。对于合同落实合同实施监督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对工程项目业主、项目管理人员、项目工程师、分包商、各工程小组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与处理,并对各工程小组、分包商就合同条款的落实进行工作指导或解释,提升其全局意识。同时,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各工程小组、分包商就合同的实行情况进行仔细的检查与严格的监督,并且还要有效管理已进入施工场地的工程变更情况。②落实合同评审制度,这就要求在签订每份合同之前,对合同条款与内容进行严格的、仔细的评审,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潜在的风险,并制定、实行针对性措施,尽可能的降低或是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③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的实施情况,还要落实合同跟踪措施。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际状况较为复杂,所以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实施情况偏离预定的目标。此时就需要对合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以此来及时发现并处理偏离问题。
3.3建立索赔管理制度
3.3.1施工索赔的必要性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而使得另外一方的利益遭受损失,受损方有权利对其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索赔与合同管理存在直接的联系,具体表现为:合同是索赔的重要基础,整个索赔处理过程是执行合同的过程。同时,在实施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规定以外的情况,或是合同实施受到了阻碍,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承包商就需要考虑是否要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工程索赔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基本原则的,这就要求必须具备可靠的工程成本计算依据。此外,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索赔水平的高低,其真实反映出了一个企业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有理”才能提出索赔;“有据”才能索赔成功。由此可知,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具有直观重要的意义。
3.3.2索赔管理制度的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是近几年在我国发展起来的,所以相关人员对项目索赔管理的认知还不是很深刻,所以,必须不断增强对管理人员就合同、合同管理、索赔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及策划的力度,从而使其在全面认识到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基础上,重视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索赔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基于此,建立完善的索赔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以及项目施工时,承包商应当依据项目合同,对合同条款与内容进行详细的整理、分析,并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可能会现与设计不符或是设计遗漏的不良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此来考虑合同索赔问题发生的可能,为合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提供帮助。此外,在实施项目合同时,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条款与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在对工程场地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分析的情况下,找出索赔证据。通过合同索赔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更好的对企业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还能使企业更快适应工程项目新规范要求,提升企业生存与竞争能力。
4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控制措施
4.1健全项目责任成本控制①建立项目责任成本控制体系。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因此,必须建立结合“责、权、利”于一体的成本控制体系。②建立完善的成本控制经济责任制。在确定了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总目标之后,需要依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结构以及控制结构,将具体的内容与人物分配到各个分部与工程及作业单元中。③项目各责任部门与单位要建立完整的、配套的责任成本控制制度,其中主要包括竣工计价、成本核算等内容,以此来确定各项成本经济责任,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各类活动与行为均能达到预期效果。
4.2严格成本分析考核所谓工程项目成本分析,就是将工程项目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内控成本做比较,以此来检查成本计划具体的实施情况,并对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针对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纠正与调整。这是增强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改善施工措施的必要管理方式,为企业日后参加招投标工作提供正确的数据依据。同时,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分析必须对主观、客观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严禁存在亏损只关注客观因素的现象,当然也要避免为了盈利而掩盖或者是忽视真实问题的情况。
4.3有效地控制间接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经费开支对项目的效益存在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项目越大,管理费用的开支就会越大。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费用,主要是管理人员的费用,且每当管理费增加一个点时,项目的效益就会减少一个点,因此,必须不断加大多种措施实行的力度,并对间接费的增加进行严格的控制。此外,如果工程项目需要,还要尽量减少非生产性的人员,并对人员指标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还要实行管理费用包干的措施,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非生产性开支,满足节约最大化要求。
4.4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结算环节对于项目分包工作,首先需要严格的审查分包队伍的资质,并对分包工程价格,也就是分包工程实际成本进行科学的、合理的确定。在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时,需要确保具体管理措施符合甲方对施工单位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分包工程价款支付手续的依据就是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严格的管理。此外,在对工程项目安全与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的情况下,还需要依据合同预先规定,留出充足的工程质保金,避免多付、超付问题的出现。但当项目实施资金处于紧缺状态时,需要办理结算,并且还要做好挂账工作,以此来确保业主收入符合实际成本核算结果。当然,对分包工程结算进行严格的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避免前盈后亏问题的出现。对分包工程,财务部门需要建立台账,及时记录结算情况,例如合同号—分包总价—分包单位等。
5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责任成本控制相辅相成,这就意味着不仅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还需做好项目责任成本控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节省工程项目成本,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与水平,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目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叶群,陈聪聪.浅谈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7(17):209.
[2]党建强,廖欣星.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与成本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2):44.
关键词:合同 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来讲,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是实施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前提。通过制定和履行工程项目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业主和承包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调控项目的实施状况。将合同管理的目标责任分解后,可以明确项目管理组织内部各部门的职能,围绕合同条款实施项目管理。
1.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起着核心作用
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时间跨度从合同谈判开始直到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随着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变得越来越复杂,合同管理显得日益重要,项目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组成部分,其中合同管理是核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了工程项目的目标。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目标、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工期和工程标价等条款,工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和成本管理等要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实现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目标。
其次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有效,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就依合同条款为限,双方通过利用合同,限制和制约对方,保护自身的利益。一旦出现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要受到经济或法律的制裁。
再次合同管理具有解决双方争执的作用。工程施工中难免发生争执和纠纷,合同管理在解决争执时主要发挥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合同是判定争执的律依据,另一方面解决争执的方案和程序由合同来规定。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职能
2.1合同管理职能概述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的其他管理工作都应该围绕这个核心开展。
当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因此,它们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放在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工期、组织和成本等管理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上。
合同管理要发挥其应有的职能,首先要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以及所有的工程活动都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合同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因此在进入项目时必须要深入了解和分析合同。
第二,合同管理本身也有管理职能和工作过程。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合同管理子系统由合同实施控制、合同资料、合同分析、索赔管理和合同网络等组成。
第三,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其它管理职能,如成本管理、计划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相互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既体现为工作流程,即工作处理顺序方面的联系,又体现为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方面的联系。
2.2合同管理组织的设置
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实现专业化和专门化,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选派专业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的组织来设置,常见的设置形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工程项目的承包商设置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合同方面的管理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涉及: 收集市场和工程信息、分析和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总体策划工程合同;参与投标报价、参与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在工程报价和合同谈判与签订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必要时还可以提出警告;承包商应向工程项目选派合同管理人员;。及时行汇总和分析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进行总的指导、分析和诊断;总体设计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进度和质量;对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实施进行统筹和协调,处理与业主及其它相关方面的合同相关关系;具体组织索赔事宜。
第二,在实施大型的工程项目时,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在实施一般项目和较小项目时,虽然不必要设立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但必须要设立合同管理员。安排他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进行合同管理。
第四,在实施特大型,且风险大、合同关系复杂、争执多的项目时,尤其是在一些国际工程时,项目管理单位可以聘请合同管理专家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这样会大大提高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的经济效益,缺点是花费较高。
2.3重合同是合同管理的前提
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业主通常通过招投标这种形式来选择技术水平较高,报价合理的合作伙伴,随后经过谈判,以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随后在施工过程中,双方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产生分歧和矛盾,就应当积极与对方协调,针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力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协调失败,只能通过索赔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必须在固守“合同管理”的理念,弄清“怎样重合同”,“重什么样的合同”等问题。
2.4合同管理的价值是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
合同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企业的核心能力。因此,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双方都应该恪守“以业主为先导,以设计为基础,以施工为主体,以监理为保证”的理念,建立起相应的合同管理机制,将有,完善企业的的资产经营机制,促进合同双方核心能力即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2.5监理工程师是合同管理的主体
由项目业主分别与项目承包商以及其他建筑才来和配套设施的供应商等分别签订独立的书面合同,并按照“FIDIC合同条款”确立的模式,委托一家咨询公司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合同管理。换而言之,就是在签订一个公正和严密的合同的前提下,邀请第三方,即如监理工程师来进行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款”中的大多数条款都是描述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把监理工程师置于合同管理的主导地位,承担项目管理的主要工作和责任,项目业主则将主要精力投放到商务和社会活动上。
2.6合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
合同管理中的所有问题都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合同双方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往往通过索赔和反索赔体现出来。索赔可以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及费用工期索赔。工程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参考文献:
[1]招凤婉. 全过程合同管理在广州新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J].广东建材.2010(03)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特点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1、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工程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较长,使得相关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周期较长。(2)工程规模大,材料设备消耗大,使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3)施工项目往往流动性强,造成合同管理相对具有短期性。(4)工程施工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较大,造成干扰多、合同变更多、风险大,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合同的控制和合同的变更管理、合同的风险防范极为重要。
由于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以上几个特点,因此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或部门)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之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有承包资质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2.3、合同文本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目前实施的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来看,中小型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2.4、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有些人或部门对索赔概念认识不够,认为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的惩罚,从而采取一些违背常理的手段,以致损失更大。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该得到的合理补偿。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索赔没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没有将索赔管理纳入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中,索赔意识薄弱,在出现问题时才开始研究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收集证据,从而陷入索赔的被动局面,影响自身的经济利益。
3、强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3.1、劳务分包合同是项目实施中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虽然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种类的合同,但项目的主体工程系指构成工程永久性的结构物或构筑物,如路基、钻孔桩、承台、墩身等等的实施主要是以劳务分包的模式来实现的。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作为我们施工单位在中标工程项目后,因自身施工资源(劳动力、机械设备、技术力量)等在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显得不足,而去寻求社会资源来共同实施项目,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不能将工程的主体材料也整体的分包出去,即违反国家和行业的规定,所以采用乙方自带一部分小型机具和机械设备,且主要以劳务输出的形式与我们合作来完成项目的施工任务,统称为劳务分包。
3.2、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并且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使企业树立起依法签约、依法履行为前导的依法经营思想,把抓施工合同管理放到企业抓质量管理和市场开发一样的重要位置,把施工合同管理列入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
3.3、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3.4、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实行合同实施监督: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最后,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总之,工程项目大多具有工期长、干扰多、材料设备消耗大等特点,因此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必须是动态的,贯穿施工全过程,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对施工单位而言,从业主招标文件即要约,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即承诺,以及项目的实施,都包含在合同管理的范围内,同时,工程施工合同也是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等工程管理工作的依据;从狭义来讲:合同管理是指公司或项目部签订合同所进行的流程管理,包括合同的审核、签订、执行、结算等管理工作方法。
参考文献
[1]梁文国.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4,S1:193-196.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核心部分,工程项目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由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本身具有难度大、变量多,周期长等特点,合同内容比较多,同一项目甚至有多个合同,在动态的执行中,合同又很容易受到时间的影响,产生大量的变量信息和一些不可预见的信息内容,合同信息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在合同控制、传递和变更管理中尤显重要。因此,面对工程合同管理数据大且繁杂的信息量,主要依靠人为力量的传统合同管理模式将会耗费管理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工作的效率。也难以满足合同管理数据准确、严密、精细、快速提取的要求,对合同执行状况难以进行动态跟踪,甚至因为不能随时快速有效提供信息数据给企业管理层做决策,而不能有效满足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信息化快速发展时期,为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实现条件,只有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规范化管理技术,才能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二、国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本情况
1.传统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传统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主要体现在合同管理意识不强、管理不严格、职责不明确等方面,给工程项目的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主要现状有:(1)没有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形成职能明确的管理网络,部门职责不清,现有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尤其是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员;(2)没有规范的合同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及职责不明确,且管理方式还以手工管理方式为主,合同管理水平低下,使得施工项目工程的管理和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3)没有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往往不够规范,周期长,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够理想且易给企业造成不可预计的损失;(4)合同管理数据不能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丢失现象严重,查找调用费时费力,造成后期合同管理困难。总的说来,合同体系不规范不健全,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基于此,传统的合同管理已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发展的需求。2.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如下:2.1思想认识不足,投入力度不够。大多数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2.2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流程不够明确,职责不清。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制订统一规范的合同管理工程流程,由于缺乏统一的要求,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甚至有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缺乏沟通,各自为政,造成合同管理脱节,效率低下。这些都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2.3合同文档不规范不统一。建筑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需要有规范统一的合同文档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但有些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合同规范文本签订合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有些业主甚至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2.4合同监督管理不到位。现阶段,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的申报审批、谈判签约、合同评审、履行等整个环节因无规范化管理,难以对合同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2.5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不少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常常还是以传统的手工操作为主要的管理方式,比如,在签约前的合同审批和评审环节,涉及人员众多,程序复杂,周期长,造成有些合同长时间不能签定,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本费用,还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率,制约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代化进程。2.6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许多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实现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规范化的本质是“统一”,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这也是规范化的基本出发点,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化的根本目的。针对以上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措施对规范化管理建设进行探讨。1.加强思想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不断强化思想的引导,加大宣传的力度,让工程企业的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企业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建筑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知识,尤其是对于相关的《合同法》、《建筑法》等,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设实施措施,有效增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2.结合行业特点,引进技术,建设集合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合同统一管理平台。传统的管理方法效率相对较低,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来进行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应鼓励工程企业根据相关工程行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引进相关科学技术,以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基本原则,结合合同操作全过程中的因素,构建具有网上申报、审批、审查、签订管理、履行管理、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汇总等功能,属于企业自己的集合度较高的工程项目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推进本企业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进程。3.建立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流程。要确保工程项目合同统一管理平台有效运作,实现工程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笔者认为前提是需建立统一且规范的合同管理流程。首先,企业需形成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主管部门、承办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从而保障统一管理平台各个环节运作的有效性。其次,企业需形成一个标准化的合同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操作环节的功能及要求,以及操作的标准流程指向,使操作人员有明晰、规范的工作指南,从而确保统一管理平台快速、有效、规范的运作。最后,企业还应制定一系列与合同相关的统一标准程序文件,如在建工程一览表、合同项目申报表、合同评审表、合同标准模板、合同管理数据台帐等,以保障统一管理平台操作的有效性。建立工程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流程,除了能够保障统一管理平台的有效运作,还能够全面完善合同管理数据,易于对合同各个环节的控制,易于对合同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也易于企业管理层查阅调用合同管理数据,快速做出经营管理决策。
四、结语
作为项目管理职能中的一项重要职能,合同管理早在70年代就已经开始兴起,国外很多先进国家非常重视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积累工作经验,从8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已经能够从法律的角度针对合同管理展开研究,目前我国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多为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目前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热点,在整个项目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在项目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要想使工程管理得到实现,就一定要在工程项目中的每个环节、每个方面展开合同管理,并将工程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紧密结合在一起,使二者成为一个整体,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健全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种起点,在开始工程项目管理之前,应该针对工程各方面展开合同管理。同时合同管理过程中还体现出了一定的综合性特点,主要包括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实施等方面,由不同的方面共同构成了合同管理系统。合同管理本身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它与其他管理职能之间存在着成本管理、组织管理以及计划管理等多种关系,它们之间存在不同的顺序,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应的步骤进行。
2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2.1合同内容不严谨
合同内容不严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中的文字不够严谨,具体来说主要由合同用语不准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误解或者歧义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合同不能履行而出现争议。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为了将双方的责权利充分体现出来,对合同进行了有效的制定,合同文字的准确性直接决定着是否能够将双方的权责利体现出来,因此一定要对字句进行斟酌。其次,缺少主合同,主合同主要是指能够单独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主要是指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成立的合同,如果没有了主合同,那么从合同就是没有根据的,它是无法单独存在的。第三,合同中的条款不全面,存在漏洞,违约责任是一种常见的漏洞条款,还有一些合同只会讲一些正面的话,如果有违约情况发生,在合同中根本找不到有关违约处理的条款,这是无法对合同方利益进行保证的。
2.2没有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企业非常重视签订合同的过程,但是完成合同签订之后并不重视对合同进行分析以及合同交底等过程,使得合同签订与执行相脱节,直接将合同锁在文件柜中,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员只知道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责,根本不知道合同的具体条款,这必然会为未来的合同纠纷埋下严重的隐患。
2.3严重忽视了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合同主体与内容上的变更,合同变更的发生主要是利用对原合同的修改,对合同责任的履行以及相关目的的实现进行保证。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发生变更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很多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树立变更意识,没有对应该变更的地方进行及时的变更,进而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3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增强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意识是工程管理意识、市场经济意识以及法律意识的一种综合体现。因为我国多年来处于计划经济的影响之下,在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索赔意识并没有收到业主与承包商的充分重视,因此,首先应该在工程项目经理部增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针对合同管理与索赔进行大力宣传,加强教育和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应该对FIDIC合同条件、国际工程合同索赔等进行深入的研究,使项目组成员都能认识到合同索赔的重要性。
3.2合同交底要严格
首先,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应与项目合同管理人员以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背景、工作范围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全面的陈述。其次,应该由项目负责人向职能部门进行合同交底,并对职能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进行书面合同交底,对合同的基本情况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要点进行陈述,并对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最后,将各部门的合同交底情况集中反馈给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由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执行计划、管理程序等进行完善,将合同管理文件下发给合同执行人员。
3.3加大力度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
作为索赔的一项重要依据,合同变更在合同管理中经常发生,因此应该针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分析,在合同变更中,工程变更在工程索赔中占有的份额比较大,这部分变更主要通过分包商体现出来,所以合同变更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工程变更责任分析主要是指针对工程变更起因以及变更问题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工程变更责任分析在合同变更管理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3.4建立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
首先,应该对合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将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好,保证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一定的规范化、程序化特点,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对展开工作。其次,对文档系统进行建立,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应对一些全职与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设置,主要负责对各种合同资料进行整理与收集。最后,对行文与报告制度进行建立,业主、总承包商以及分包商之间的交流与沟通都应该按照书面的形式进行,最终将书面形式作为依据,对工程合同双方的责任进行落实,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做到有依有据。
关键词: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过程控制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及协调参建各方利益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1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谈不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1.2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设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是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一旦出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会互相推卸责任,产生纠纷,这会给建设行业的市场经济带来一定的损失。
1.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所有的建设工程在施工进行之前都要约定合同,这份合同能够督促和制约双方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只有让双方认真的履行了职责,才能够保证整个建设工程的质量、工序、效率、技术等符合规范和要求。如果不重视合同管理,一切问题就会接踵而至,造成各种不良影响,所以建设公司必须切实重视起合同管理。
1.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工程建设本身是个竞争很激烈的行业,进行合同管理是为了适应竞争的需要。只有加强了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促使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处理争执和纠纷,从而确保每一项工作的落实。提高建设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市场上利于不败之地。至今,我国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内外建设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内外建设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2.1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施工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所以管理者必须首先强化合同文本的拟定,做好合同的制定、审核、复查、签订、总结等工作。一旦发现有问题或者容易出现纠纷的条款,应该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合同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合理处理或解决,防止合同中的文字和文本出现错误,引起纠纷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将工作落实,并且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2.2成立高效谈判班子,规避信息不对称。由于工程项目的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融合了经济、技术、管理和法律内容,发包方往往没承包方对相关行业或采购信息掌握得多,因此,工程合同的管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合同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等。为了合理有效地规避这一风险可能给发包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人员配备上,必须具备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谈判人员参与合同的商签,并聘请专家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工作内容进行咨询,这样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 力均衡,信息对称 的状态,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签订有利合同的人才保证。
2.3重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
2.4建立风险预报制度。风险预报制度是降低合同风险的有效措施,所以,建设工程单位应该建立一个风险预报制度,对合同内容、合同对象进行分析和评估,一旦发现风险隐患,预报制度会自动的发出警报,使建设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小。相关人员要运用知识和经验,对各单位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以及合同中的条条款款进行认真、复杂的审定,并且对如何化解风险进行详细的解说。只有实时的跟踪、反馈和预警,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2.5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 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 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2.6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合理的合同管理离不开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素质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工作的基础因素。所以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并且做好在职人员的后期培训工作,让他们具备专业的能力和素质。另外,公司还要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
2.7注意语言和承诺形式。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商讨的结果,做出的决定,或对方的承诺,只有写入合同,或双方签署文字意见才算确定。合同的签订需要字斟句酌,只有把每一项活动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
3.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设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和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防范合同风险;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的秩序,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关键词:火电工程;合同管理;研究
火电工程项目合同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通过合同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作为相关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合同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度,从而制定更加高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以提高火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率。
1 火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作用
1.1 合同管理在火电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火电工程的管理也需依据已经制定的规章进行有效的监控,签署的项目合同可作为项目开展的重要依据和参照标准。施工方需将所有的管理手段渗透到工程的各环节当中,主要包括承包项目的具体内容、款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内容,上述规定均以合同签署作为前提。合同在整个火电项目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合同双方均需依照合同约定实施各项工作内容,履行自身的权责,按照既定的管理标准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可见合同可作为整个项目从规划、实施到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1]。
1.2 合同管理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法律保障
工程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责进行明确。在合同持续期间,承包方需结合图纸要求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结合确定的设计图纸开展具体的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最终向发包方提供达到既定质量要求的工程产品。发包方也需按照既定的时间要求向承包方支付阶段性的资金,并按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完成尾款的清算工作。合同所约定的双方权责均是对双方行为的规范,合同双方需严格依据约定执行,并从法律角度对双方的经济利益做出有效的保障。
1.3 合同管理是处理项目纠纷的法律依据
实施项目建设时,发包与承包商需基于自身的角度进行协商,能够结合约定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但在此期间也会产生各类问题,此时合同便可发挥重要的功能。其可作为标准的法律依据,因此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2.1 合同订立阶段
订立合同时,需加强对其形式的科学管理,重点对设计和采购等环节进行管控,运用科学的手段合理压缩工期,及时降低市场风险,尤其重视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等方面的工作,选择适合的地点进行谈判,并提供充分的论据说服对方。此外在起草合同时还需注意保持合同的法律效力,集思广益完成合同的制定,充分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尽量规避风险,以创新思维对合同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
2.2 合同执行阶段依据合同执行项目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
需进行交底工作。对外交底便是对合同第三方进行交底工作。交底工作的实施效果可对合同的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履行合同和对过程进行监控期间,需格外重视对信息的管控,重点对来往的合同文本进行及时和妥善的处理,避免执行合同期间发生歧义。相关方需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还需建立科学的文本管理机制。如果合同需变更或者索赔,则赔偿的原则便需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准备充分的索赔证据,并标明人工和材料价格变化的具体计算方式[2]。
2.3 合同决策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制定更有效的策略和规划,需全面掌握合作方所具有的设备、技术、管理能力、营业额及经营规模等信息,为顺利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提供保障前提。在双方协商合同的具体款项内容时,需严格依据市场条件确定,结合以往的经验对后续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从而保证合同能够使双方利益达到最高水平。此外还需掌握合作方的财务情况,直接体现出其真实的经营情况,更需准确预估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定期开展合同的总结,以管理失误作为教训,避免此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3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3.1 合同监督管理
合同双方需形成科学的评审体系,尽量降低发生法律风险的几率,及时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对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进,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各工程小组进行指导和解释,并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科学的管理。更为重视合同的有序管理,降低索赔的可能性,施工索赔涉及到经济、合同控制等多个法律学科,需意识到劳务合同是项目开展全过程均需依据的重要标准,结合国家的政策严禁将工程主体分包,此外还需积极挖掘社会的资源参与项目的实施。
3.2 合同进度管理
该方面需有效渗透到工程准备、实施和核验等各个环节,部分项目还具有隐秘性较强的重要验收部分,在对进度进行科学控制期间,合同管理相关人员需结合具体的情况对项目的实施周期和具体的进展进行检查。在项目开展前的准备阶段签署合同,合同双方需对工程时间及关键部分进行确定,承包方还需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保证工程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合同管理人员需结合合同规定对值班及现场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技术人员开展系统培训,重点传授工程所需使用的技术知识。在工程的实施期间,管理者也需实时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明确实际情况与计划的差异,并及时与工区等负责人进行协商,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进入竣工环节,合同管理者还需督促承包方准备好竣工所需的各类文件材料,依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合同的核查,圆满完成决算工作环节[3]。
3.3 合同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所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便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的水平。合同管理人员需在工程准备期间,与承包方协商确定合同规定的图纸及质量水平等内容。如火电工程中的物资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便需与承包方确定物资的具体类型、单价、运输方式等,并在具体实施期间与现场管理者共同检验,保证项目质量达到预期要求。正式实施项目前,合同管理者还需确定承包方提供施工的具体规划内容、技术及安全等方面的措施等,并将上述内容作为合同的附加内容,为工程具体实施提供参考依据。具体施工时,管理者还需与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对每个环节的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3.4 合同成本管理
对合同成本进行控制,是与承包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规定的成本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此外还需承担质保责任。通常招标合同价款均以最终中标价确定。对于非招标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是承包方确定并通过核验的预算价格,因此合同成本便在整个项目中发挥较为关键的作用。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合同管理人员需与承包方负责人再次确定工程的实施方案及进度规划。通过协商,工作人员便可就形成的偏差进行沟通解决,并保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偏差。此外在项目实施期间,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认识到现场是否发生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部分,严格控制项目的实施成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成本投入,实现合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大价值。
4 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法宝”,作为新时期合同管理人员,要树立工程建设全过程合同管理理念,分阶段实行重点管理,进一步为火电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毛裕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J].冶金管理,2019,(21):96 ~97.
【关键词】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项目的运转都是在合同的框架下进行的。一个工程项目运转的正常与否和合同管理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关系。合同管理的好,能够对项目的有序开展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项目参与各方都是根据合同来执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的总体框架安排
在一个工程项目还处于启动阶段时,业主单位就应该对项目合同的总体框架作出安排。合同的总体框架包括模式、内容和时间三个维度。模式维度是指对承建单位特别是总包单位采取什么样的承包合同模式,有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有施工和设计分开的模式等。内容维度是指总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专业施工分包合同、设计合同和专业咨询公司合同等。时间维度是指各个合同的有效期时间。
3.项目前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前期,即建设用地购买和设计概要起草阶段。此阶段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时期,因为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定主要是在此阶段完成。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运用目标管理法,从能实现项目具体目标的角度出发来起草合同并进行协商谈判。合同内容要详尽,能覆盖实现主业单位所有的项目目标;合同内容要明确,特别是一些工程技术细节和具体数字要求,不留模糊条款和争端隐患。在为合同的签定而进行的协商谈判中,业主单位要能够在非原则问题上进行适当灵活的妥协,从而稳步推进合同的尽早签定。对一些深奥的法律术语,业主单位内部不能明确理解的,必须咨询外部工程专业领域的律师。
目前项目建设的土地购买合同往往会需要谈判很长时间;但作为购买方,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卖方谈判,因为土地款在总成本中占很大比例;而且土地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开展有非常大的影响。比如项目控制性规划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等对建筑本身的设计和效益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前期辅技术支持,项目建设地块的地勘、环境评估等合同须同时执行,且要作为土地购买的前置合同。这些辅的技术调查,也是项目可行性调查的一部分。
如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总包合同模式,就必须在合同中详细说明设计与施工的要求,特别是设计要求,因为没有设计与施工合同分开模式中的二次纠错功能,发包方如果对设计要求不详尽,承包方就会有意、无意地利用设计要求漏洞设计出与发包方预期不一致的结果,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但设计施工一体化合同模式对缩短项目周期有着明显的效果,且业主将大量风险转移到承包方。
在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业主单位不能一味地利用业主身份优势压低承包单位的合同签约总价,要给予承包单位合理利润。因为合同总价与承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履行有密切联系;不合理的低合同总价必然导致承包单位合同执行的低质量。
4.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中期,即项目的设计施工阶段。因为到此阶段时,项目的主要合同都已经签定。业主单位在此阶段应大量运用各种过程管理的方法来管理合同,如样板管理、精益管理、旁站管理和PDCA循环管理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照合同、执行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要求设计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施工出符合合同要求、符合国家各项规范规定的建筑。
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执行要素是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费用三大方面。对合同的进度规定,必须执行施工关键节点和时间关键节点控制。如建筑出地面、结构封顶、通电、机电调试等施工关键节点;年、月、周等时间关键节点。合同质量要求主要是各施工过程和成果符合各项施工规范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必须在分步分项施工验收中予以整改。费用控制就是对进度款和变更费用的审核;根据合同中的规定,对进度款按时足额发放,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
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措施应采用合同条款、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和承包单位履约行为四结合的方法。经济措施是指应用工程款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奖惩。技术措施是指应用具体的工程技术规范来检查核对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履约行为是指承包单位执行合同的具体行为,即具体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工作。这四个方面的措施必须结合起来运用才能起到良好的预期效果。没有合同条款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的硬性约束无从谈起;没有经济措施的威慑,本着利益而来的承包单位对于业主方的指令视而不见;没有工程规范明文的要求,承包单位的设计与施工就会极易因无法可依而偷工减料;没有承包单位的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具体工作,合同管理只是纸上谈兵。
项目中期的合同管理一个易被忽视的方面,就是业主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项目内外环境变化,及时与有关合同签定方进行协商,对既定合同进行增补和修改,以完善合同,减少异议。
5.项目后期的合同管理
项目的后期,即竣工验收和保修期。此阶段是合同管理中合同冲突的高发期,因为此阶段交织着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完工政府审批手续等诸多事项。合同双方对合同的不同理解也会在此阶段全部显现出来。业主方应着眼于项目能尽早完工后所带来的收益角度去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着重于功能性合格验收与消防等主要的完工政府审批。对于合同双方的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谈判的方式予以解决。确因合同中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应该按照行业常规做法分清各自职责。
业主单位项目后期的合同管理一定程度上都将落脚于许多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上的签字。因为此种签字涉及许多项目合同效力的结束,业主单位签字人员应谨慎签字;必须在认真检查核对工程内容确实无误且符合即定要求的情况下,才能签字。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建设工程项目当中,合同是很重要的文件。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当中重要的法律依据,涉及到的是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关于工程承包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管和验收都需要按照建设工程合同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涉及到合同双方的基本利益。规范建设工程合同是必要的,可以有利于合同双方在矛盾发生之后,有效地解决问题,是维护承包商和发包商各自利益的重要保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建设工程当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之下取得合法的经济利益,在建设工程当中就不能忽视合同的管理。合同的管理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不仅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和发包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有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的材料等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处理不当,还会进一步地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的进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并且,由于目前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不断加大,涉及的范围也不断扩大,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合同的风险,也加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要重视在合同当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解决建设工程合同当中的诸多问题,才能够发挥出建设工程合同的真正的作用,维护合同双方利益。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当中容易引起风险的,主要是合同条文的不准确表达。使用一些存在着误解的词汇,或者是没有能够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完整地表达出来。而有一些风险则是在建设施工阶段,由于不可预测的情况造成的,而这种没有能够在文本中准确表达的风险情况,则是最容易引发双方矛盾的。造成建设工程项目当中的风险具有多样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从设置合同管理机构,规划管理责任开始,加强管理人员的合同风险的意识,进行风险化解的管理等多方面寻找解决的办法:
1、设置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需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在建设工程当中,要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通过专业的管理人员来进行管理,把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纳入到一个规范的渠道。这个合同管理机构不能只涉及到一个方面,而是要求覆盖到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方面的。包括分配专职人员管理合同的条款的协商、订立;加大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解读;安排合同的审查人员,核对合同的内容。组建起以合同法为中心,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共同管理的模式。在相关责任人员的领导之下开展合同的管理工作。各个管理人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保证合同条款实施的有效进行。
2、强化合同风险意识
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其实是为了能够了解建设施工当中合同的各类风险,并且做出有效的风险化解,帮助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合同当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由于文本中出现了承包商和发包商责任不明的条款,容易引起双方的争执,激发双方的利益矛盾。也有的合同条款没有把不可预测的风险考虑在内,一旦发生这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时,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双方很难达成明确统一的意见。还有一些风险是由于双方在商定协议时由于选择签订的方案不同而造成的失误,比如在工程建设当中,固定的总价和单价合同承担风险是不一样的。要在合同的管理当中,强化相关人员对合同风险的意识。防止由于合同的不明确责任引起合同双方在合同风险发生之后,出现转嫁风险的行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设行业的发展是不断进步的,这不仅要求管理人员掌握专业的技术技能,还要不断地加强培训,跟上不断变化的市场发展和政策的变动,始终能够对潜在的合同风险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
3、合同风险的化解
衡量合同管理的最大成功就是合同风险得到了遏制,建设工程顺利竣工验收,但是,在实际当中,这样的情况是很少的。合同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及时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使其发生的可能降到最低,是合同管理的一个主要的目标。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主要采用的是两种不同的化解方式:
(1)回避风险措施。在风险不可避免地发生之后,应当考虑到回避风险的积极措施,将正在发生的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进行中断。比如,一个建设单位在面临一个强大的潜在风险的时候,考虑到风险的严重后果,可能会采取措施,甚至放弃这个项目或者是改变项目目标和实施的方案。这就在根本上避免了风险扩大带来的危害,这是在建设工程当中最常见的一种解决手段,也是效果最明显的办法。
(2)自留风险的办法。自留风险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进行的一种管理办法,主要是需要项目的承担者有足够的风险承担的准备。这是一种不回避风险也不转移风险的措施。在风险发生时,主动承担起风险带来的损失。这种情况多半会发生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潜在的风险没有能够进行科学预计而导致的。在风险的管理当中,不可能将预测做到最完备,因此在风险的管理上进行自留风险的管理。把潜在的风险估算得更全面一些,避免风险发生之后,过于被动造成更大的损失。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当中,常常是将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的。
【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设方
一、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二、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三)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得到落实。
(二)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使建设方方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目标,规范建设方方全体成员工作,有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界定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界限,规范各项管理活动,提醒全体成员注意执行各项管理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合同交底有益于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建设方在合同交底可采用“二级交底”程序进行:
1、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工程师应针对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责任划分编制合同交底方案。合同交底方案中应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合同执行计划等,并解答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的合同交底记录。
2、各部门负责人或由该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向本部门的合同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除陈述① 中所述内容外,还应将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执行人员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法律后果相对应,并解答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各部门将分别形成的交底记录反馈给合同工程师,尤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知道其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活动。
(三)正确对待工程变更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工程造价的组成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勘察设计、征地费、工程保险、财务费用等)、预备费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它的确定必须分步进行、逐步深入。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图
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一级控制一级的关系,加之合同履约情况的不确性,使得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鉴于工程建设本身的特点,又不可能完全杜绝工程变更。要采取积极的态度,要有预见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即尽可能提变更,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风险合理转移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中,建设方的风险是最大的。自然、经济、政治等因素产生的风险,都会对建设方的投资成本产生影响。建设方必须在投资决策时慎重考虑,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避免、控制和转移,以实现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方控制风险的手段,除了采取各种管理措施、购买施工保险等,还可以通过合同来合理转移。目前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材料涨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的合同转移。
首先,材料涨价风险的转移。建设方可以根据施工周期,判断在此时间内主要材料的涨价预期,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需承担的风险范围。比如可以这样约定:如果钢材、水泥、石子、砖价格涨幅(降幅)超过5%,可按市场价格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执行价格调整。还有人工调整、机械调整等,都可以进行详细的约定。
其次,不可抗力风险的转移。不可抗力是一般建设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也是法律规定必须由建设方承担的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建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什么是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的措施,从而保证对于约定以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会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即使不可抗力发生,施工单位也必须立即主动控制,从而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工期风险。建设方可以根据相关定额及使用要求,确定适合的工期,并在招标时明确要求及相应的奖惩措施。这样施工单位会根据工程情况及招标文件制定出保证工期的措施,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发生预料之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也会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期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不应忽视合同后期管理
1、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建设方。
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建设方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高军等.浅谈施工项目如何实施项目的全面合同管理[J].铁道建筑,2012,(09).
[3]项兵.建筑施工的施工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0,(21).
关键词: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
1.引言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是指从制定招标投标文件、选定承包商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1]。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达到在合同工期内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因此,实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全边程。在实际工作中,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到合同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政,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2]。
2.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2.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由此可见,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比较普遍。合同管理不严,不仅导致合同纠纷、工程造价失控,而且对整个建筑市场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3.抓好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要签订科学、规范的工程合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必须做到工程合同签订过程的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同时,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3]。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4]。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3.1工程和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业主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即只要完成各个合同,就可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承包商的各个分包合同与拟由自己完成的工程(或工作)一齐应能涵盖总承包责任。在工作内容上不应有缺陷或遗漏。在实际工程中,这种缺陷会带来设计的修改、新的附加工程、计划的修改、施工现场的停工,导致双方的争执。为避免这种现象业主应在招标前认真的进行总项目的系统分析,确定总项目的系统范围。系统地进行项目的结构分解,在详细项目结构分解的基础上列出合同的工程量表。实质上,将整个项目任务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中有完整的工程量表,这都是项目结构分解的结果。最后,进行项目任务(各个合同或各个承包单位,或项目单元)之间的界面分析。确定各个界面上的工作责任、成本、工期、质量的定义。工程实践证明,许多遗漏和缺陷常常都发生在界面上。
3.2技术上的协调
几个主合同之间设计标准的一致性,如土建、设备、材料、安装等应有统一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各专业工程之间,如建筑、结构、水、电、通讯之间应有很好的协调。在建设项目中建筑师常常作为技术协调的中心。分包合同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的条件订立,全面反映总合同的相关内容。采购合同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承包合同中的技术规范。总包合同风险要反映在分包合同中,由相关的分包商承担。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与合理的搭接。如供应合同与运输合同,土建合同和安装合同,安装合同和设备供应合同之间存在责任界面和搭接。界面上的工作容易遗漏,而产生争执。各合同只有在技术上协调,才能共同构成符合总目标的工程技术系统。
3.3时间上的协调
由各个合同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不仅要与项目计划(或总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即各种工程合同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实施过程。例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土建和安装施工,工程交付和运行等之间应合理搭配。每一个合同都定义了许多工程活动,形成各自的子网络。它们又一齐形成一个项目的总网络。常见的设计图纸拖延、材料设备供应脱节等都是这种不协调的表现。比如某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尚未开始,而电梯设备已提前到货,要在现场停放一年才能安装,这不仅占用大量资金,占用现场场地,增加保管费,而且超过设备的保修期。由此可见,签订各份合同要有统一的时间安排。要解决这种协调的一个比较简单的手段是在一张横道图或网络图上标出相关合同所定义的里程碑事件和它们的逻辑关系。这样便于计划、协调和控制。
4.发挥工程监理作用,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工程监理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约束业主与承包双方遵守合同规则,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以及不严格执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4.1监理开工令
监理方开工令是工程正式开工、合同正式实施的标志[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工期一般都是以“日历天”计算,而合同中其他日期、包括分期分批的供图、单项工程的完工以及工程的验收竣工日期都以开工令之日为起点。所以,在监理方开工令以后,承包方应迅速地、不拖延地开始施工,包括人员的到场、现场条件的准备、施工机械设备和物资的转运等。对于业主和监理方来说,为了保证承包方能及早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应按合同文件的要求,为承包方的进场准备好必要的条件,包括完成合同文件上规定的道路、桥梁、电力、为承包方准备的住房、施工现场的征地和移民等各项工作。
4.2施工过程中,相关监理指令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适时合理地签发停工警告、停工令和复工令。停工警告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或者工程施工出现严重、安全、环保隐患,如继续施工将出现严重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其他严重损失时,强制承包方迅速采取处理措施的警告性文件。
4.2.1监理停工令。停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由于承包方严重违反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已经出现重大质量、安全、环保,或者如果继续施工将对本工程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勒令承包方停工整顿或进行事故处理的指令性文件。由于其他原因,如地质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研究处理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4.2.2监理复工令。复工令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承包方在接到停工令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认真处理并达到要求,书面递交复工申请后,同意承包方继续进行正常施工的指令性文件。
4.3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程建设施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明确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虽然各方都有责任,但往往都把风险推向对方。这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5.做好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
5.1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6]。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5.2 加强合同后评估工作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参考文献:
[1]勇,试论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J],经济师,2002,(9).
[2]卢谦,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1,(6).
[3]吴秋菊,姜金剑,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J], 德州学院学报, 2002,(12).
[4]姜玲,张俊,建筑企业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建筑经济,2003,(4).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必要性问题对策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是行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普遍的适用意义,建筑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至于某些工业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也具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但目的在于确定国家与企业相关的责、权、利关系,是一种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业务中对外订立的横向经济合同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建筑合同三种合同的主体和形式都是各自独立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二、目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市场不规范
①业主凭借优势地位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建筑市场向买方倾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包商被迫接受业主提出的苛刻的合同条件。如业主盲目压价、制定不平等的合同条款,或要求承包商垫资承包等;在合同实施中业主不履行合同条款,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许多承包商经常不敢要求业主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甚至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
②承包商对业主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产生不合格工程。有些承包商不采取投标方式,而是采取行贿方式获得承包工程。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意哄抬承包价格。有的承包商不合理履约,偷工减料,造成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不合格。还有些承包商任意肢解工程, 擅自分包工程或假借分包的名义, 倒手转包工程, 从中牟利。这些都给业主带来损失,给工程造成隐患。
2、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
由于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同时, 合同的定价方式主要为总价合同,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施工合同所依照的是否为有效的法律法规,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等问题,通常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或未能针对性地拟订解决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的保险、工程款的拨付、合同解除等具体情况的条款,或光是列入《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原则性条规,到时候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陷入于法无据的尴尬和风险。
3、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①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束高阁, 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如在《施工合同文本》的推行中, 许多建筑企业并未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阴阳合同现象屡禁不止。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私下合同”、“正规合同”。“正规合同” 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 它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而“私下合同” 则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利而另行订立的。它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给依法履约埋下先天隐患。
②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合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另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③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受建筑市场各种主体本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导致了索赔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建设单位不准索赔。
④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企业的印鉴、介绍信和空白合同等时常被人借用、盗用。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1、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①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②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③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④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⑤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⑥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①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②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③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①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②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③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④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⑤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⑥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3、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①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②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③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④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4、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
①完善建设领域的立法,建立和完善各种配套法规。国家应对建设项目合同的管理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 明确立法、 执法与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合同法》、《建筑法》、《保险法》、《担保法》、《仲裁法》等法律,由于我国的法律比较原则,不便于实施,建议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②加强执法。由于我国法律基础薄弱,执法机制不健全,法治意识和合同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也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活动,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不利于我国合同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严格执行是以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前提的,而工程建设中的参与者众多,各种关系比较复杂,只有建立起规范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顺利实施。
四、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应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词:EPC 总包商 分包商 主合同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252-02
EPC工程项目是总承包商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设计、采办、施工、试运等进行全面的承揽,最终向业主交付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业主仅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而总承包商统一对分包商的工作向业主负责。EPC项目总合同及大量分包合同的管理,在EPC项目管理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着EPC项目管理的成败。下面就EPC合同管理的几个方面浅析EPC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主合同管理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是主合同管理,主合同管理是从投标一直贯穿到项目最终交验全过程中的,主要分为:
1.合同签订管理。从投标开始就要详尽了解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一旦中标,在合同条款的谈判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合同文字的准确性,有些合同条款因缺乏准确性,就会导致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将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再次,合同约定内容必须全面,部分承包商为碍于各种原因,对业主责任和争议事项解决等问题不善于提出,但业主责任和承包商责任等一样是十分重要的合同条款,应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问题一样作为合同最核心的问题,明确清晰地表明。
2.合同整理。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合同部门和主要合同执行人员需要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并在项目组建之初,组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款,各部门明确自身工作范围,熟悉对本约定的合同条款,了解合同整体要求。合同部门在这个阶段要做的主要工作为:首先,分析统计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同时,明确设计、采办、施工各部门工作界面划分,做好分工。其次,分析工期,根据合同工期及里程碑要求,明确工期要求,制定项目计划,做好项目进度控制。再次,熟悉合同中对工作标准的要求,明确合同执行使用的规范,做好质量控制。最后,分析研究合同中的罚款条款,并书面通报给项目执行管理人员。另外,要明确合同价款,付款条件及方式等条款。
3.工作量变更控制和管理。总承包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工作范围,由于初步设计的详尽程度有限,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该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予以确定,防止业主反复调整工作范围及工艺技术等问题。合同执行中业主也经常增加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总承包商应该明确工作范围,及时确定工作量的变更,并以书面的形式经业主确认,如较大的工作量变更和工作范围变更,应该随之变更合同。
4.合同工期管理。总承包合同中一般会明确项目重要节点里程碑,项目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里程碑节点实现项目进度,同样,应该做好分包商进度管理,以实现项目工期。保证项目工期,项目工程款按照合同规定如期回收的基本保证。
5.合同费用管理。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了解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在不影响整体进度的前题下,首先促成里程碑要求的付款条件,从而更有利于工程款的尽早回收。
6.合同索赔管理。EPC项目的特点决定EPC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复杂的合同关系,同时周期长、工程涉及方面广等特点,这个过程中难免出现许多争议,这是EPC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工作。
在明确合同对业主及总包方双方的工作范围要求后,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或者一方违约的事件时,应该及时收集证据,特别是书面的签字文件或者照片等证据。EPC项目中的监理,也起到协调和见证解决纠纷的作用。
总承包商应及时做好证据收集、整理、筛选工作,明确索赔内容,及时提出索赔信函,并将相关资料和信函存档。FIDIC条款中,规定一般索赔通知应该在事件发生后28日内,所以及时收集证据,迅速形成书面文件,发出索赔信函是很重要的。
7.合同收尾工作管理。在EPC项目执行过程中除了要重视最终验收,过程中的验收工作也要及时,所有工作环节,及时得到监理和业主的验收认可,不论是中间验收还是最终验收,一定要形成书面签字文件,对工作描述应全面,以便成为结算的有力证据。
二、分包合同管理
1.分包计划。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要求,分析统计工作范围,工作范围及双方责任划分,将范围内的工作汇成清单,并明确责任界限,根据清单合理分工。这时候即可制定分包计划,明确EPC项目中的分包工作范围和分包工作量,确定分包工作的开始时间,从而确定分包合同开展时间和签订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分包工作。做好标段划分,将各个分包商间的工作界面划分清楚,避免漏项。
2.招标管理。做好招标工作是合同顺利签订和执行的前提基础。招标工作的主要程序是:招标文件编制、资质审查、标书发售、标书澄清答疑、评标议标及授标等程序。EPC项目选择合适的分包商,也影响着项目执行的情况,应选择有经验的、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
3.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合同文本的编制、谈判、修改工作是合同签订工作的重点,合同文本要全面有效体现双方权责,基于招标文件,系统完备体现各方的责任、权利、工作范围等,使分包合同的条款、工期、付款条件、质量要求等内容与主合同符合。对合同风险和合同条款合理性开会议审核。
4.分包合同管理的全面控制。EPC合同的分包合同数量较多,各个分包商间工序穿插,就必须做好分包合同执行的监督和沟通协调工作。对各个分包商的各个环节、动态要及时获得信息,并传递给相关分包商,以便项目顺利开展。合同签订后,首先进行合同交底,将合同涉及的各方汇集,明确合同的责任及合同实施的方法及要求。再次,合同执行情况的追踪,对于合同执行的差异及时发现,并制定方案补救,防止问题的扩大。
5.建立分包合同信息化管理系统。EPC项目合同涉及信息庞大,传统的管理方法无法满足合同管理的实际需要,采用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大大促进合同管理的时效。利用成熟的软件或者自有开发的小软件,实现合同管理的现代化。
三、采购合同管理
采购合同是总承包项目的重点工作,从采办占合同总金额比例就不难看出,采办合同数量多,采办种类多,涉及面广。采办合同的招标及合同签订程序除了分包合同的相同内控程序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采办物资规格技术的确认。采办设备及材料的技术参数及规格,采办人员必须反复与厂家和设计确认,出现变更时,应及时通知,此项工作尤为重要。
2.采办备品备件。采办备品备件是采办工作容易出错的方面。越是容易忽视的方面越容易出错,即使是备品备件之类,也应反复确认。
3.采办设备界面划分。采办设备的外部接口的供应范围划分,经常出现错误和不明确的现像,一定要认真复核供货范围。
4.盘点采购合同。采办合同全部或基本全部签订,项目部应组织设计和施工部门会同采办部,共同盘点,防止漏项,对于漏项的应及时组织采购。
EPC项目的管理中,一旦实施好项目的合同管理,也就是等同于实施好了项目管理。可见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加强,将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执行和最终效益的实现。
参考文献:
支浩.浅谈国内设计单位参与国际工程所面临的问题.山西建筑,2008(11)
1.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风险
现在建筑行业招标投标交易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由于是因为招投标方式的公开公平的竞价方式和优化的配置资源这个特点来决定的这,这种方式有利于市场价格的条件,集中反映了各个承包商的经济实力与职业素质,还为业主节约了资金投入,扩大了收益。
2.建筑工程合同在签订阶段的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阶段的风险有许多种,主要有:①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够规范,就是说签订合同当事人的资质达不到该工程的标准,造成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②合同的约定不规范,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就是合同上的文字不够严谨,语言表达不是很清晰明白,条理不是明确,模棱两可,那么合同内容就很容易出现争议,合同落实情况也不是很乐观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3.建筑工程合同的履行阶段风险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也有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①合同内容需要变更时,没有及时的去合同的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合同变更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条款调整与合同的利益方发生改变,这个风险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合同内容变更的当事人没有维权意识,最后往往会导致自身利益受损。②需要及时发出的一些材料,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发出,在合同履约的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在某一阶段发出书面材料,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合同履约的一种体现,也是建筑单位对于自身的保护手段,但是在现实工作中有很多的建筑单位对此不是很重视,就容易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
4.建筑工程合同履行后的风险
在现实工作中,许多的建筑单位在合同履行完后,往往会认为该合同就终止了,但是我们还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合同诉讼的时效期,并不是所谓的合同义务履行完后,该付的款项付完,该结的账结完就是合同终止了,对合同风险的防范就不用考虑了。
二、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与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管理对象大多数是人,当然合同的管理也是这样的,就是说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对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来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建筑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我们只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才能够有效的降低合同风险。建筑工程单位要求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高相关人员的招聘要求,只有通过合同管理的考核标准与职业素质的评估才可以录用,我们还要对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加强职业素质,提升其工作能力。2.加强完善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建筑企业中加强完善其管理制度是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任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且要在合同上注明,就会消除当问题出现的时候,就会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上级的监督部门一定要做好监督审查工作,来实现合同的公平。我们还要经常对工作中的经验进行总结,还要将工作中的先进的技术水平在各个施工单位相互推广,来保证施工单位的整体水平的提高。
3.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是非常繁杂系统的,在施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无法及时的进行处理,就很可能的对后面的工作带来诸多的麻烦,还有可能会出现滞工现象,从而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非常大的经济损失。所以我们要依据现实情况,督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变更调整。
4.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责任划分
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成立后,我们要对合同所订立的内容贯彻执行,要加强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来加强合同管理,要对合同管理责任进行划分,还要设立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及时的发现合同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