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合同管理模式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合同风险识别
根据合同涉及的业务流程,依次在合同招投标、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三个主要的环节识别了16个风险点。
2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
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企业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的相对方的信用评估,缺乏有效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过程监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抢得订单存在着大量的先干后签的现象,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2.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人员配备不合理
当前,有些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企业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企业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2.3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
(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
(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3合同管理实践
A公司是一家国际化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涉足轨道交通、风电、工程塑料、绝缘材料、环保水处理、汽车等行业,预计“十二五”末销售过百亿,该公司采用事业部制管理方式,其中主营轨道交通减振和风电减振行业的甲事业部历年来在营业收入、回款、利润等方面都是公司的排头兵,在经营管理方面业绩显著。该事业部约有300家客户和320家供应商,客户、供应商规模参差不齐,属性各异,即有大型国有企业,有小型商企业,也有个体户,但历年来合同纠纷甚少。甲事业部的合同管理模式如下。
3.1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
设置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牵头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该部门需履行以下职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
(2)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
(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合同纠纷。
(4)开展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5)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
(6)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
3.2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信息技术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快速的数据传送、准确的分析统计和全面的跟踪功能可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公司按照“集权决策、分权管理”的原则,建立了一整套合同管理部门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司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合同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签约相对方管理。在对方当事人信息中,把对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资质情况,许可证、履约能力等背景资料一并纳入程序管理,为谈判、合同签订等提供依据,以防止诈骗合同,合同主体不规范等情况发生。
(2)合同流转功能。合同流转功能自动地将合同处理事务传递给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工作流管理,使审查人员能随时签批合同文件,获得有关合同信息和背景资料。合同审查审批签转表详细记录项目编号、合同编号、名称、基本情况、类别、价款、谈判成员等合同基本信息以及审查审批各个环节对合同文件提出的修改意见,由合同经办人实施修改,便于日后查询,理清责任。
(3)合同履行过程展现功能。可将合同对应的发货信息、开具发票、收回款项、对方签收、合同变更、相对方评价等以合同编号为维度进行展现,提供了全流程监督功能。
(4)合同统计、分析功能。可按合同承办部门、合同性质、合同编号进行合同数量和合同金额的分类统计,并可按月、季、年来统计。每个合同都有唯一编号,查询方便,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工具。
(5)合同标准文本库功能。为方便管理人员快速编写合同而设置的常用合同范本,包括公司常用合同标准化文本和国家、行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范本门类齐全,规范有效,即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经办人员录入的工作量,又降低了法律风险。
(6)转授权功能。人员职位、授权权限变化和人员调动、出差等情况,都可以通过转授权功能予以解决。
(7)合同归档、查询功能。有关人员可在权限范围内查阅合同相关资料。
4结语
(一)按分包范围可分为:
1、一般性工程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较为简单、劳动密集型工程项目,一般将分包商做为总承包商施工力量或资源调配的补充。
2、专业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较复杂的工程项目。
(二)按发包方式可分为:
1、指定分包:业主在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由指定承包商施工部分项目的分包方式。
2、协议分包:总包单位与资质条件、施工能力适合于分包项目的分包商协商一致达成的分包方式。
(三)按分包内容可分为:
1、综合施工分包:分包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及施工内容全部由分包商来完成,通常称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2、劳务分包:分包商仅负责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由总包方负责。
二、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与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合同为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提供了行为准则,亦为缔约双方顺利实现各自权力提供了保障。在工程总承包与一般性独立承包过程中,我国形成了“FDIC合同条件”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两种非常规范的合同条件及管理模式。但在工程分包过程,由于合同主体的不同、合同范围及承包内容的变化,按以上两种合同条件对工程分包进行管理不具备可操作性。因此为规范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履约行为,最终向业主及社会奉献出满意工程,建立规范的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规范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对加快施工技术进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三、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建立与探讨
(一)建立工程分包合同条件的原则:
1、通用性:合同条件要具有通用性及服务广泛性,以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受益范围。
2、简明适用性:合同条件力求简单、明了、适用,便于操作。
3、完整严密性:合同条件内容做到全面、严谨、严密。
(二)工程分包合同条件及合同模式的探讨:
本文将从标的、权利与义务、质量、数量、价格、工期、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几个合同要素对工程分包合同条件进行探讨。
四、签订分包合同注意事项
1、分包合同签订前应得到业主批准,否则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分包;分包虽经业主批准,但并不免除总包方相对于业主的任何责任及义务。分承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分承包商与业主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
2、分包单位营业资料齐全,资质与分包工程相符。
3、总包单位不行使承包人的管理职能,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将所承包的工程倒手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为转包行为,亦是违法行为(《建筑法》对转包行为有明确定义)。
4、分包合同签订原则:不与总包合同条款矛盾;平等互利,价格有利可图(不低于成本价)。
5、分包合同条款清晰、责权明确、内容齐全、严密,少留活口;价格、安全、质量、工期目标明确。当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应按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理解进行处理。
6、包合同的签订人应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合同内容合法,意见一致,否则合同无效。
[Abstract] Based on the definition of EPC, the center of EPC is what to concentrate design, purchase and construction. The examples of real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 the EPC is suitable for real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 电力工程 合同管理
[Keywords]EPC Electric Power Contract Management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加快电力建设步伐来调节电力供给和需求的矛盾。各种新型的施工技术被运用于电力建设,而国内电力建设依然采用传统电建模式,电力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和投资方负责项目建设,既承担投资者角色,又扮演管理者角色,负责工程造价、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电力公司不仅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还直接参与过程管理,从而导致自身管理成本较大,工程施工效率低。总承包(EPC)是大型建设工程中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EPC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工程项目中连续的项目管理过程互相分离的矛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运作效率、降低工程总造价。目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国内的推广面还太小,尤其在电力建设过程中真正意义上含设计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更是少之又少,常常局限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外资项目或合资项目。
本文结合2006年广州供电局城、农网的建设项目以及在梅州供电局实施EPC建设模式的成功案例,分析研究国内现有电力建设模式和EPC建设模式的优缺点,旨在为国内电力建设管理模式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一.EPC管理模式
1.1EPC定义
EPC 的英文全称为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整个工程项目,包括设计、供应、施工以及管理,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EPC总承包是一种重要的承包模式,即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包括融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套服务,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风险,整个工程不再需要业主进行全过程实质管理,只由业主代表对项目进行较宏观的管理即可。EPC总承包商对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负责,需要管理设计承包商、采购供应商和施工承包商。EPC总承包模式主要应用于以大型装置或工艺过程为主要核心技术的工业建设领域,如大型电站、石油化工、钢铁冶金等领域,这些项目共同的特点是工艺设备及其材料的采购与安装逐渐成为项目投资和建设的最重要、最关键的过程,而工艺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又与工艺的设计紧密相关。EPC模式下的合同结构如图1-1所示。
1.2EPC管理优势
图1-1与图1-2分别展示了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包模式间的合同结构差别,通过比较可以得知,EPC总承包模式很好地减轻了业主的管理负担,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节约了业主的管理费用和管理难度。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只需加强对EPC承包商的管理,至于相对复杂的技术与施工管理,完全由EPC承包商自己负责。基于管理要求,EPC承包商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必须考虑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
在计价方式方面,EPC的最大特点是固定总价,也即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在EPC模式条件下,除了工程范围发生变动以外,业主允许承包商因费用变化而调价的情况是极少见的,因此业主无需为后期的工程付款数额担忧。
对于承包商而言,EPC合同模式下其承担了大部分的工程风险。这就要求其在合同谈判阶段,充分预测到项目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因此,EPC 合同价格通常略高于其它承包模式的合同价格,只要承包商有足够的实力与管理水平,就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
对于业务而言,虽然EPC合同模式下合同价格略有上升,但是EPC模式大大地降低了其自身的管理人员数量,从而减少了其自身的管理费用和管理负担。另外EPC模式很好地转嫁了其自身的工程风险,降低了其自身的风险投资,间接地节约了管理成本。同时EPC模式会有效地缩短工程周期,这无形中提前了业主运营时间,业主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纵览各种行业的EPC工程,其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业主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
1.3 EPC管理重点
由图1-1可见,EPC管理模式下,承包商重点是加强设计、供应以及施工方面的管理,设计、供应以及施工这三个方面自然是EPC管理的重点。EPC相别与传统模式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设计、供应以及施工三方面间的连同与协作,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因此设计、供应以及施工三方面间的连同与协作是EPC管理重点中的重点。
工程设计是EPC工程的三大环节之一,其决定了项目规模以及后期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设计所设定的材料设备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一旦通过设计审核,材料设备的采购费用和施工费用也将基本确定。采购是EPC工程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它不仅是控制工程总成本、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影响项目总工期的重要因素。在电力工程中,物资采购成本通常占项目总投资的45%以上,是电力工程中的“龙头”。采购与设计、施工工期方面紧密相关,采购太晚影响设计进度,运输太晚影响现场安装,运输太早造成现场设备积压严重,给仓库保管带来麻烦。为此,对总承包商而言,项目运作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采购与施工三者成功地融合。EPC模式下,承包商较易做到在详细设计阶段,尽可能地采用调研阶段确定的施工和材料采购方案,以求在满足规范要求和业主期望功能的前提下,有利于施工和降低造价,缩短施工周期。
二.电力工程EPC模式
2.1电力工程EPC模式的优势
传统模式下,电力建设企业在工程中负责工程的施工,而设备物资采购由项目业主(即电力公司)实施,决定权完全属于业主。这种管理体制造成管理层次复杂,管理人员冗长重复。电力建设企业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有关设计方案、建设费用、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方面的事情均要请示电力公司,达成一致后才通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实施,这就人为地造成管理层次多,管理成本增加,从而影响了管理效率,延长的施工周期。
另外,电力建设项目中,物资采购成本通常占项目总投资的45%以上,是电力建设项目中的重点,如何合理安排物资的采购是整个工程的核心,物资采购的合理性可以左右工程的造价与工期。采购通常与施工、设计具有紧密的联系,传统模式下设计、采购与施工三者之间的衔接较差,难以达到完全统一,难以兼顾首尾,而EPC模式能很好地沟通设计、采购与施工三种的关系,较易做到合理编排物资采购运输计划,有利于施工和降低造价,缩短施工周期。
2.2电力工程EPC模式的实例
由于管理层次多,管理成本必然增大,工期自然较长,自然导致项目的总成本增加,效率低下。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某省的电力公司为某输油项目建设原油管道配套供电工程,为其沿途油(气)加压站供电,该供电工程需新建11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9条,共计442公里,按传统模式作出的投资估算为每公里23-25万元不等。该工程最终委托某设计院采用EPC方式总承包,工程决算每公里承包价格20万元,总体节省投资2250万元。
另外,结合本系统项目来谈谈EPC模式的开展前景。2006年广州电力局、农网建设项目采用了传统模式进行建设,经过竣工决算审核,该项目最终的总投资在5亿以上,项目变更金额在100万左右。如果该项目采用EPC模式进行建设,该工程能节约5000万的经费,项目的工期将会缩短近1月。
经过以上实例的详细分析可知,由于电力项目的采购项目巨大,设计变更多,EPC模式比传统模式能够更好地缩短施工工期,提高项目的建设效率,更为适合电力行业的建设。目前,EPC模式在梅州供电局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梅州及下属7个县级子公司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中得到了成功运用。
三.结论
(1)EPC管理模式具有较强的管理效能;
(2)EPC模式管理重点是设计、采购与施工三者间成功的融合;
(3)EPC管理模式较为适合电力行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胡德银.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要点.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04;1
[2] 宿清华.对外承包工程面临难得发展机遇.中国工业新闻,2007;8
[3] 强茂山,裴文林.EPC合同特点及实施.工程经济,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