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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现状
根据年修编的《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动态变化,我镇现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处,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中滑坡隐患点个,泥石流隐患点个,地面塌陷隐患点个。
二、防治总体要求及防治重点
按照“以人为本、明确责任、预防为主,治避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抓好勘查治理、搬迁避让和防灾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和泥石流为主。
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年)》,全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分布于交警队屋边,村, 村, 村。
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是我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所在村要在汛期来临之前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编制防灾预案,并报镇土管所备案。同时,每个行政村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巡查,建立档案,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台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期。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国土规划、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人员在主汛期到来前,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的交通路线、重要基础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提出具体防范意见,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整个汛期,镇地质灾害防治小组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灾情,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应急调查,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着力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各行政村要立足于防大灾、应大急,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本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组建包括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配备完善应急装备。高度重视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地质灾害监测员应急能力的培训。地质灾害多发的行政村应根据本地实际,把气象灾害协理员、山洪灾害预警员与地质灾害监测员有机地整合,平时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灾情发生时,齐心协力、合作防灾。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重点防治区与重要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权、利要逐一落实,并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农村住房改造工程,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级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账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保障这些道路建设运营安全。铁路、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各地要严格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强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四)积极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全镇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办公室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可以应急排险消除危险的,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救治知识的教育,培养教职工和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
目前,我市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公布实施。镇政府要将规划目标和防治任务分解为具体的年度计划,落实防治责任,并实行严格的年度目标考核。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共享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政府和各行政村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要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国土资源、气象、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责任,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监督,落实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警预报,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调查、勘查、治理或避让。要严格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对列入防治方案的重点矿区、交通干线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当地政府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由各责任部门按职责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截止明年3月底,全县共调查核实地质灾害点143处,分布于1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其中以滑坡为主,共85处,占灾害点总数的59%;次为崩塌,共31处,占22%;再次为泥石流,共27处,占19%。滑坡、崩塌主要为浅表残坡积层地质灾害,泥石流主要为小型低易发沟谷。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共135处,其余为中型7处,大型1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为重大级的15处,较大级41处,一般级87处。地质灾害共威胁837户46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财产4233万元。我县地质灾害点分布点多面广,除古市镇外,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在空间分布上以海拔500-800米地段居多,300-500米次之。
二、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契机,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和乡镇政府防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监测预警预报;继续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到“不死人、少伤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结合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时段、类型分析、气象趋势预测等因素,预测今年我县气象灾害偏重,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比较高。明年,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5~6月梅汛期和7~9月台汛期两个阶段,县内大部分山区梅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几率比去年要高。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泥石流。近两年来,春汛期持续强降雨天气也容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工作。
(二)重点防治区域
一是地质灾害多发区。主要集中在*镇、*乡、*镇、*镇、*乡和*乡等乡镇,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二是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重要交通干线主要指50省道*线和44省道上松线,途径地质灾害易发区,需预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公路和康庄公路由于道路边坡防护等级低,为滑坡、崩塌多发地段;三是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区农居点和中小学校舍一般紧邻山坡建设,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易引发和遭受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四是小流域泥石流区域。小流域泥石流往往危害范围较大,威胁人口较多,为我县重点防治区域。
(三)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稳定性和危害程度,今年我县确定需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点18个,其中“A”类地质灾害点2个、“B”类点8个、“C”类点8个。每个点由县国土局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汛期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编制完善防灾明白卡、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梅汛、台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和重点防范时段。各乡镇政府以及国土、交通、水利、教育、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在主汛期来临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提出并落实具体防治措施。A、B、C类地质灾害点由县国土部门统一安排监测员进行监测,D类灾害点由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备案在册,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害预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组织防灾抢险工作,同时按速报制度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必须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调查,并视险情大小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快速做好相关的应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
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一种有效手段,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在避让地质灾害、减少人民生命与财产损失中成效显著。“十有县”建设的内容是: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今年,省国土资源厅部署在全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安排,我县“十有县”建设工作最迟2011年验收,相关工作今年需开展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我县今年要开展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建设工作,创建1~2个“五到位”国土资源所。在4~9月份,通过办培训班、发培训书、上视频录像课等方式,对乡(镇)国土资源所人员、群测群防负责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中小学师生进行一次宣传培训,计划全县参加培训班人员达到200人次,观看视频录像培训到达1000人次。
(三)强化突发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县有关部门要结合气象条件,及时当地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话等载体,及时*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报(警)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可能受威胁的群众能在第一时间收到预报(警)信息。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现场查验,及时反馈地质灾害信息。加强对已建2处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信息。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高度重视和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全面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工作打好基础。交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重视农村山区公路、机耕路和林区道路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工作;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利工程、旅游景区建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评价。
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村庄,有计划地开展排险治理或搬迁避让,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山区农民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散建房的监管,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交通、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山区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的指导、管理与服务,切实防治人为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
(五)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
积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农村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要结合新农村建设、下山脱贫和旧村改造工程,通过治理、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继续做好*乡山乍口村田忠寮滑坡治理和*乡大岭头滑坡应急排险工程。做好*镇七村溪边滑坡应急排险项目申报工作和*乡后畲村新房后崩塌治理工程。做好*镇白麻山村滑坡等7个整村搬迁避让项目的申报工作,共计搬迁213户782人。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公路和其他道路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交通、农业、林业部门要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建帐立册,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和治理,以保障道路的营运安全。水利、旅游开发等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任务。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以及治理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做好山区中小学校舍场址的地质灾害防治
我县中小学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已于去年完成,县教育部门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组织编制治理规划,按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处置,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应急排险能消除危险的,应尽快实施应急排险工程;短期难以消除的,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灾责任人及日常巡查、监测人员,并因地制宜地开展预案演练;需要工程治理的,按要求实施勘查治理工程。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县要通过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投入和措施“三到位”。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管好、用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调查、预报、资质管理、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三同时”等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和能力建设,配备充实相关人员和装备。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的治理。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人的治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防治区域以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
关键词: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问题;对策措施;现状;未来展望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对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加大了力度,并且我国最近对于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努力全国人民都是看得见的,但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没有解决,有些问题是治理地址灾害的关键,所以,我们要尽快发现这些问题并且要将这些问题及时解决,总之,面对地质灾害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要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作为我国的重要研究课题,相信地质灾害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会完全消失并且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会降到最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进展缓慢。
除了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意识薄弱等问题外,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问题也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我国的经费是由国家先通过中央的预算以及地方政府的预算相加并报给国务院,由国务院进行处理,下发文件以及经费到各个地方然后再由各个地方政府下发到县区乡区的,总的来说,我国的经费的发放由于经过的地方太多,所以正真落到实处并用于老百姓的资金并不多,更不要说用到地质灾害防范上了,所以我国部分地区地质灾害的防范的经常发生经费不够问题。没有资金,我国部分地区的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就无法进行,关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也就自然无法完成,所以对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经费不足的问题是需要得到我国的支持的,希望我国政府能够对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多些重视,多给些经费,让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尽快解决,让关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研究发展的更快更好。
(2)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术等无法满足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对于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拥有一个好的科学技术才是做好地质灾害工作的基础,一直以来,我国都以发展是治国之本,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也不例外,只有地质灾害的治理技术提高,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的研究成果才能尽快的完成,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加强对于地质灾害治理的交通工具的配置工作,目前我国的地质灾害的交通工具以及灾害的防治技术都无法满足对于地质灾害治理的需要,所以,我国当务之急是要对地质灾害交通工具以及灾害的防治技术多多加强,多多研究,让我国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不要因为此而无法展开。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还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
我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机构的数量比较少,机构内的人员配备不齐,地质灾害的技术力量薄弱这些都使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无法正常完成,我们国家应该多建些地质灾害治理机构,让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措施
地质灾害的发生虽然是不可抗力的,是不可测的,但是对于地质灾害发生的防范我们还是有许多要做的,比如,在灾难发生前,是否可以通过自然现象有所察觉,对于灾难的发生我们是否可以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在灾害发生时,我们对于灾害的应对措施是否了解,怎样才能安全的逃生,如何在灾难发生时保护自己;又如,在灾难发生后,我们的急救措施是否及时,医疗队伍是否具备,医疗器械是否齐全,我们对于居民的安置工作是否完成等等。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完成的,所以,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我们不是没有办法应对,我们有许多的办法可以防范并且解决灾害的发生。当地质灾害发生时,我们不能坐以待毙,我们要团结一致,共同努力,让地质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小。那么,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相应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我来向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3各社区要督促居民、基层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尤其是汛期加强监测频率,密切观察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及领导报告,如情况紧急要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结语
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对于我国治理地质灾害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要将这些地质灾害的治理方法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的研究质量以及效率才会有所提高,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措施才会得到发展,虽然与国外相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研究工作方法还存在着许多的缺陷,甚至是有许多致命的问题还未解决,而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发展还是不够成熟,不够稳定,但是总的来说,与前几年相比,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发展的还是很迅速的,并且其发展前景还是很明朗的,很光明的。相信,通过我们国家、地质灾害治理研究人员以及我国的居民的努力,我们国家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发展的会越来越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参考文献
[1]吴丽丽.浅谈地质灾害的防治及监理[J].硅谷,2009(10).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今年汛期到目前为止,我市发生滑坡5起,灾害规模均为小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5月22日我市岗面乡突遇特大暴雨天气(降雨量高达131毫米,持续2个多小时),此次暴雨引发该乡82户村民屋前屋后发生滑坡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造成154间房屋倒塌受损(其中16户村民,52间房屋全部倒塌),道路塌方46处,紧急转移受威胁群众627人。暴雨发生后我局和气象局立即联合地质灾害预警。接到预警后,市领导非常重视,书记作出批示,市长立即组织矿管、水利、林业、交通、卫生、民政等部门前往一线指挥山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岗面乡政府立即启动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乡政府除值班人员外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市驻该乡“三送”工作队员,紧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受威胁627村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于及时预警和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得力,在房屋倒塌前,全部将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安置到了安全的地方,未造成一人伤亡,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因灾造成的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早布置早落实。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在3月1日印发了《201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表》安排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并建立了值班登记。3月2日组织编制了《市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印发实施,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在2月份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5月2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汛期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并分三组对我市矿山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了排查。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的监测。今年来,我局对全市32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清理,进一步完善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信息表,对重点矿山和每个隐患点的监测员、责任人、地质灾害类型和规模、经纬度、变化情况等进行了登记造册。建立了村级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并在每个村聘请了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共计456人),对新老隐患点实行联户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监测员和监测责任人,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干部联户责任表200多份。及时督促各乡镇把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目前全市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00余份,全部都按要求在避险明白卡上详细地说明了隐患点监测、报警、人员疏散撤离路线及安置地点以及应急抢险措施,进一步增强了防灾的有效性。
三是落实各项制度,及时地质灾害预报预警。1、严格落实了地质灾害日报月报、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值班电话做到了24小时畅通,建立了值班登记制定,确保了防灾指令和灾情信息及时上传下达。2、建立汛期值班查岗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查岗制度。3、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了领导呈阅件。我局联合市气象局制定了“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在预警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我局与气象局会商形成一份呈阅件送有关市领导审阅,再以传真的方式发到各个乡镇。4、实行灾情雨情通报,及时预警。在每次降雨前我局跟气象局联合商定预警短信内容,在向领导汇报的同时及时将雨情灾情向地灾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和各乡镇领导、协管员、监测员,提高了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调查。根据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1:5万地质灾害调查项目任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对地质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做好我市的地质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市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应设立相应的机构协调相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照要求按时按质收集提供相关地质调查资料,配合核工业赣南工程勘察院协调好当地群众关系,为开展地质调查提供必要服务和保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落实责任,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并结合地灾调查工作对我市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调查。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治理项目申报情况
一是认真抓好丁陂小学治理工程建设。2010年10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任务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0]208号)文件批准市丁陂乡丁陂小学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工程造价34.0188万元,项目总资金60万元。该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施工。我市云石山梅坑早子排滑坡治理项目已经被省国土资源厅立项,下达治理资金180万元,另外,借助国土资源部“振兴中央苏区经济”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直接向国土资源部申报和争取了泽覃乡永红村新村安置点山体滑坡治理项目,下达治理资金250万元。目前,这两个治理项目都已经和资质单位签订了勘察设计合同,正在加紧实施之中。
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13年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向上申报了瑞林镇瑞林圩滑坡治理项目。还准备向上申报万田乡茶亭小学滑坡治理三部委项目。
四、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情况
自省地灾灾害避灾移民搬迁任务下达以来,我局会同市扶贫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避灾搬迁工作,2012年我市已落实搬迁对象168户,882人,签订合同168户,882人,占任务数70%。还剩30%不能实施避灾移民搬迁的住户,我局已和扶贫办梳理汇总,并及时向市矿管局和市扶贫和移民办报告,同时提出能否调整地质灾害隐患点对象,一直等待上级批准。
经市扶贫办核实,现已有168户882人已建房,现已支付移民搬迁建房到户补助资金154.35万元,点到户资金50%。市配套资金54.36万元,市配套资金13.59万元已到位,移民配套资金项目正在实施。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手段滞后、没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应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少,应急装备欠缺。
为认真做好我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质灾害防灾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质灾害灾情简介
复兴镇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张家湾崩塌、转石奇观崩塌、风溪老村组崩塌。一般隐患点的有长江村上焦岩、凯旋村水坝,凉江村大营盘,较小的隐患是各村突发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积的垮塌,诱发因素主要是自然灾害降雨,其次是人类工程活动。2020年,较大型和中型地质灾害未发生,较小的突发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发生。
二、2021年地质灾害预测预报
2020年我镇地质灾害的易发区主要分布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和张家湾片区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组公路边和其他重点工程修建地区等地质环境脆弱及人类活动频繁的部分地区。其中,今年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的点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滑坡和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根据2020年冬季以来地质灾害巡查和排查的情况,一是凯旋村榜上桐梓圆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风溪村老村组沿赤习路危岩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隐蔽性地灾和高切坡建房作为2021年度我镇重点监测区域。同时按程序完成转石奇观崩塌、风溪二期等地灾项目的治理彻底消除隐患。加大受地灾威胁避险移民的搬迁工作,力争应搬尽搬。
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管理工作;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列入当地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治理。我镇地质灾害点多、分布面广、危害性大,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防治结合、群测群防”原则,实行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为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政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特殊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编制和及时辖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督促各相关部门展开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赶赴现场,采取紧急防灾和应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资源所职责
自然资源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巡查监督工作;参与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地质灾害情况,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的编制起草。
2.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交管站职责
(1)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临灾预警信号,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赶赴现场,对隐患点采取措施,排除险情;负责及时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危房的鉴定工作,安置房规划起草,质量监管工作;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协助、配合自然资源所进行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工作,编制公路沿线重要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其灾情发展情况进行监测、监管、群防群测;施工单位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必要时采取关闭危险路段的措施;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工程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公路沿线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职责
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组织开展发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督促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以及临灾预警信号;负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电站大坝等发生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
4.学校职责
开展学校教育活动区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和排查,编制中、小学校等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组织检查在学校范围内所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群测群防工作,设立警示标志,制定撤离路线,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并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条例》、地质灾害的危险性,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负责管理学校工程施工中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监督治理;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工作。
5.林业站职责
负责生态林区、经济林区、防护林区的地质灾害进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设立隐患点警示标志,督促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以及临灾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的组织实施;积极开展监测系统和监测网络的建立,督促监测措施的落实;负责解决落实受灾害群众重建家圆所需的木材计划报批。
6.财政所职责
负责调拨、筹措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对用于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及工程治理等的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财政监督。
7.社事办职责
负责对遭受地质灾害的灾民救济和安置,做好地质灾害救济经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8.派出所职责
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保护灾区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9.卫生院职责
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及时赶赴地质灾害现场,了解医疗灾害造成的受伤群众,使受伤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灾区传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职责
负责在镇辖区内宣传《地质灾害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群测群防、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使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要在本区域内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和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配合政府开展组织地灾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大对列入市级地灾隐患台帐的风溪村和凯旋村的检查、排查,并定期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质灾害易发生的地方及时上报,对隐患点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凯旋村配合今年实施的转石奇观片区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广大群众的群测群防和防灾意识,降低或避免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特别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上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按责任包保的要求,“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早布置、早行动,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一、全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7347.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72.69%。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99处(不含城区 14条地裂缝、5个地面沉降中心),直接威胁4932户、20174人、15739间房屋的安全。
2015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18.2万元,无人员伤亡;通过治理搬迁,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
二、防范区段和防范期
结合2015年地质灾害灾(险)情、隐患点的稳定性状况,预测2016年全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重点防范期。
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510月,主要防范密集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泥石流主要防范期:69月,主要防范连阴雨、暴雨引发的泥石流。
地面沉降及地裂缝主要防范期:全年应密切关注因抽取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缝活动。
(二)重点防范区域。
重点防范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和国际港务区。上述为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开发区。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重点防范F1~F7地裂缝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地裂缝。
雁塔区:重点防范F7~F13地裂缝的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地裂缝、地面沉降。
灞桥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F10地裂缝及延伸带的变化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地裂缝。
临潼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
长安区:沿黄土丘陵和黄土台塬边坡地带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滑坡和崩塌灾害。F14地裂缝变化以及抽取地下水引发地面沉降对地表建筑的破坏,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
蓝田县:北部的横岭黄土丘陵、白鹿塬边坡、鲸鱼沟及郭家岭、游凤岭山区,南部的基岩山区、灞河阶地和八里塬等地。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周至县:108国道黑河沿线,马召镇以南地区,竹峪镇、翠峰镇、骆峪镇、广济镇、马召镇、楼观镇、集贤镇和九峰镇一线的秦岭山前地区。防范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
户县:涝峪河、太平河沿岸和秦岭山前等地。境内的西汉高速、太平峪公路等穿越秦岭的公路以及西成高铁建设沿线的边坡地带。防范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高陵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主要防范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黄土崩塌灾害。
(三)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学校:灞桥区物业管理学校,长安区长安一中、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安师范附属小学、东韦小学,户县纸房小学。
旅游景点:临潼区骊山景区,长安区沣峪、常宁宫景区,户县牡丹园、涝峪、太平峪、朱雀景区。
古遗址、古建筑:雁塔区青龙寺,临潼区华清池,长安区华严寺、兴教寺、甘霖寺,户县金峰寺。
省级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潼区骊山滑坡,高陵区梁村崩塌。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铁路:西康铁路小峪至石砭峪段,西成高铁建设沿线。
地铁:地铁在建与运营线路穿越城区地裂缝沿线。
公路:西安境内的京昆高速西安至汉中段、包茂高速西安至安康段、沪陕高速西安至商洛段、108国道、312国道、210国道。户菜公路、太平峪公路、小峪公路等穿越秦岭山区的公路,以及黄土塬区正在建设的公路、二级路网等。
(五)重点防范的矿山。
蓝田县湘子岔金矿、尧柏小寨石灰岩矿,周至县马鞍桥金矿、板房子铁矿,户县郭家山白云岩矿、涝峪教场白云岩矿。
三、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
1.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监测人为直接受威胁的群众,并落实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
2.制订年度防治方案。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编制本区域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于5月30日前公布实施;同时做好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6月底前。
3.强化部门防灾责任。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与市国土局共同会商,联合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市安监局与市国土局共同督促已取得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采矿区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国道、省道两侧公路用地内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区县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建委、市城改办负责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市市政局负责对公用设施附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防治工作。市旅游局负责协助A级旅游景区上级主管部门督促A级旅游景区加强地质灾害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市文物局、市民委负责督促古遗址、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做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市地铁办负责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西安铁路局负责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省交建集团、省高速集团负责高速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管理。
1.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在汛前开展地质灾害排查,逐级落实防灾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措施及专项工作方案;汛中针对强降雨区域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安全;汛后实施核查,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调整防治工作重点,总结工作经验,提高防灾效率。
2.推进地质灾害详查。推进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周至县、户县等5个区县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调查成果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3.严格执行评估制度。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地裂缝穿过区域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用地审批中,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工程建设引发、加剧、遭受地质灾害。
(三)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加快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建设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监测、有预警、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的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2016年,重点推进长安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
2.积极开展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工作。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开展工程治理。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责成相关单位实施治理;对于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突发地质灾害,及时申请治理资金,组织开展应急治理。2016年,完成中省财政已下达的16个地质灾害专项治理工程的验收、备案工作。对工程治理难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与扶贫搬迁工作结合,纳入本地区搬迁工作的年度安排,实现全市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应搬尽搬,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3.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力度。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具体演练次数为:灞桥区、雁塔区各5次,临潼区30次,长安区35次,蓝田县15次,周至县25次,户县15次,高陵区4次,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各1次。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长安区4个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十有县,每个区县培训人数不低于1万人,确保完成全市138次的演练任务及培训目标。
(四)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构建监测防治体系。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实施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水平,加强地热水监测工作;逐步实施全市地面沉降、地裂缝监测工作,初步构建多部门联合的地面沉降、地裂缝防治体系。
2.加强预警预报。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会同气象、通讯部门,建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机制,及时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加强对短时局部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
3.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按照《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地质灾害专用车辆、应急通信和专业设备。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设立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86787052。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经费。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投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等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深化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防治管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工作,参照市级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成立本地区地质灾害领导机构,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本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附件:西安市2016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特征一览表
一、地质灾害防治
各镇(街)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号)和省政府贯彻意见(政文〔〕388号)的要求,逐项落实防灾各项工作。
(一)全力做好2012年地质灾害防御。
1.认真编制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区国土资源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调查,根据本区地质灾害防灾形势和防灾能力,3月底前编制完成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称“防治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教育、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开展辖区内校舍、铁路沿线和旅游区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检查。各镇(街)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逐点检查,对地质灾害威胁的基本情况重新调查核实(附件1),登记造册汇总,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新增的(特别是受年“9.1”强降雨诱发的)或情况有新变化的隐患点,要全面摸清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情况(附件2),及时修订汛期村(居)群众转移预案,补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对2005年以来,落实省、市、区各级政府的补助措施,已搬迁的地灾点群众的基本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并登记造册汇总(附件3)。对群众已搬迁、旧房未拆除的地灾点,各镇(街)要依法拆除旧房。
各镇(街)地灾点基本情况汇总表(附表1、2、3)要在3月5前报送区政府办和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政府将在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核实。
3.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在汛期,所有防灾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发生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时,区直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信息发送到有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按照规定和上级有关部署,加强汛期值班,组织指导隐患点和易发区监测、巡查,各镇(街道)、村(居)要做好临灾转移避险。发生险情、灾情,各镇(街道)、村(居)要做好地灾应急处置,并按时限要求上报灾情、险情,区直有关单位要做好配合。
(二)努力夯实地质灾害防灾基础。区直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国土资综〔〕132号),有序推进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严格审查设计书和成果报告,紧抓调查质量,查清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易发区及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隐患点的情况,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措施部署、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在详查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防灾工作实际,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设备;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平台与相关应急服务平台的联动互通,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和监督管理。
(三)有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百千万”工程。各镇(街)要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对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的重大地质灾害点实施工程治理。区直有关单位做好辖区内治理工程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做好治理工程的项目验收。对危险性较小的小型地质灾害点,在目前还不能实施搬迁避让和治理的情况下,各镇(街)应积极探索简易降险治理。搬迁方面,各镇(街道)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委〔〕47号),加快推进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搬迁避让,落实“十二五”搬迁计划及搬迁基本情况(附件4、5)。群测群防方面,要按“十有县”、“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群测群防体系。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青山挂白治理
(一)确保二沿一环“青山挂白”治理任务按期完成。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进度督查和指导,确保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对敏感性强、规模大的“青山挂白”点,要实行分级督办,按照“全面复绿”的原则实施工程措施。其它矿山,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对年,省国土厅检查发现的硋灶、东海浮山挂白点,要摸清情况,落实治理责任。各地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展矿山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的政策调研和创新,促进矿山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和矿山废弃地最佳利用。
(二)全面落实保证金制度。区直有关单位要严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审核关,督促编制单位按照“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准确,恢复治理工程进度表安排合理,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展示清晰”的要求,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列入年检内容,依据恢复治理方案,加强对采矿权人“边开采,边恢复”实施情况监督。对已按恢复治理方案全部完成或部分完成治理的矿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及时返还保证金,实现保证金“有进有出、良性循环”,促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三、项目管理
[关键词]珠海市 地质灾害 成因分析 防治研究
[中图分类号] F407.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4)-3-247-2
1引言
珠海市位于中国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全市海陆面积约7650km2,其中陆地面积为1630km2,大小岛屿146个,海岸线690km,珠海市是一座著名的花园式海滨城市。
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工程活动范围、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极端性天气增多,使得本地区地质灾害呈现频发态势,本文分析了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和提出了较为系统的防治对策。
2珠海市地质灾害发育现状
珠海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根据《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调查结果,全市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08处。
按地质灾害灾种分类,滑坡17处、崩塌29处、地面沉降23处、潜在滑坡23处、潜在崩塌116处。
按地质灾害规模分类,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中型80处、小型113处,其中滑坡和崩塌以浅层为主。
按地质灾害险(灾)情等级划分,中型为9处,小型为199处。
目前,全市发生的地质灾害共造成1240.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共威胁2813人和近1.9亿元财产安全。
3地质灾害发育成因分析
3.1地质灾害基本特征
3.1.1滑坡
全市共发育滑坡地质灾害点共17处,其中中型规模2处,小型规模15处;主要分布于低山丘陵地区的公路两侧和村庄居民住宅区。
调查区滑坡微地貌基本为陡坡,滑坡平面形态主要为舌型,剖面形态多为凹形和直线,滑床形态以凹形和直线为主,滑坡体外形特征呈多样性,滑坡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滑动面(带)埋藏深度一般介于1.5~4.0 m之间,滑带岩土体多为残积层及强风化土。
3.1.2崩塌
全市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点共29处,其中中型规模8处,小型规模21处;多分布于公路沿线和切坡建房陡坡地段。
调查区崩塌基本发生于坡度为70°~90°之间的岩质边坡上,崩塌体主要为基岩碎块,基本发生于表层,埋藏深度一般为1.5~4.0m之间。
3.1.3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
全市共发育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9处,其中大型规模9处,中型规模60处,小型规模70处,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主要分布于山坡坡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段。
潜在崩塌和潜在滑坡多以小型岩土质斜坡为主,不稳定体主要由松散残坡积物和基岩碎块组成;该类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地形坡度为61°~80°之间,通常发生在暴雨之后,大部分存在滑动和崩落潜在危险。
3.1.4软土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是珠海市规模最大的地质灾害灾种,软土地面沉降共计发生23处,其中大型规模6处,中型规模10处,小型规模7处,主要分布于东部海岸带和西部滨海平原工程建设区域。
软土沉降主要体现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区软土地基沉降;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及桥梁软土地基沉降;港口、码头软土地基沉降和防洪堤坝软土地基沉降等方面。
3.2地质灾害的影响因素
地质灾害影响因素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类型地质灾害或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各影响因素作用效果不尽相同。通过分析归纳,影响本地区地质灾害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而自然因素又分为地质环境因素和气象因素两类。
3.2.1自然因素
3.2.1.1地质环境因素
斜坡不稳定因素:斜坡环境为物质的重力运动和地质灾害的发生创造了动力条件,它的失稳主要孕育了滑坡、崩塌等灾害性地貌过程,滑坡和崩塌边坡类灾害是调查区内广泛发育的花岗岩丘陵和阶地坡面上的主要地质灾害。
地基不稳定因素:地基的稳定性主要取决于土体类型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海陆交互相的淤泥、淤泥质土等是调查区分布较广的不稳定地基土体。
3.2.1.2气象因素
强热带气旋:广东是热带气旋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而调查区又是受热带气旋影响的主要地区,强热带气旋活动过程中,伴有狂风、雷雨、巨浪和暴潮。
降雨量充沛:调查区年平均降雨量为2060.3 mm,主要集中在汛期的4~9月,一般年降雨量高的地区,地表径流活动强烈,使土体力学强度降低并增加土体孔隙水压力。
3.2.2人为活动因素
调查区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工程建设日益扩大,人类活动也成为强大的地质动力,其主要表现有重大工程建设、交通、水利设施的兴建,改变了坡形,加大了坡角。
4地质灾害防治对策研究
根据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特点,本人认为该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4.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4.1.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挥现有监测、巡查人员作用,及时更新补充和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员队伍,加强群测群防员培训,加大面向基层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知灾、识灾、防灾、避灾能力和临灾监测信息的准确性。
加强地质灾害防灾专业技术指导力度,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范围、监测巡查路线、监测巡查内容、险情预报预警方式、防灾撤离路线、避灾安置点、监测记录档案等。
4.1.2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建设
加强与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资源共享和协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时传输相关数据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室电脑终端显示、分析,自动生成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利用各类传播通讯方式,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广大市民和灾害频发区域民众进行信息传递,努力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和及时预警、快速处置。
4.1.3地质灾害专业监测
根据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治理难度较大或治理费用高的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点,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站网式监测,实现远程视频监控、监测模块管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监测信息的远程传输、系统通讯、自动处理、智能研判和自动报警等功能。
4.1.4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以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成果为基础,以地理信息技术为平台,建成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采集、查询、统计、等自动化。通过地质灾害点的年度复核,不断更新地质灾害点发展变化情况和防治管理级别,实现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动态管理,相关部门能及时查询、了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及防治动态变化,提高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决策和快速处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4.2地质灾害减灾工程
4.2.1应急排险
对规模较小、危险性较大、易于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应急排险等简易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本着施工简单、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在专业队伍详细调查并提出施工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削方减载、清除危岩、坡脚反压、截排水、修筑挡墙、坡脚设置栅栏或种树等简易工程措施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4.2.2勘查治理
对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并难以实施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在勘查设计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并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
4.2.3避让搬迁
对工程治理难度大、工程治理效益明显低于避让效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可结合新农村建设,实施有计划的避让搬迁。
4.2.4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研究
积极推广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强部门合作与交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研究;研究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规程标准,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及治理工作新水平。
4.3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
4.3.1地质灾害预案体系建设
在地质灾害全面调查和年度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实际和地质灾害变化、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预防和预警机制,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应急物资及人员保障。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城镇和重点防治路段,辖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群测群防人员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回检查,以群测群防为基础,重点强化临灾避险,明确撤离路线和避灾场所。
4.3.2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完善市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负责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专业人才的储备建设,通过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建人员精干、响应迅速、协同联动的应急队伍,配备技术先进、高效快速的应急调查监测仪器和远程会商装备,全面提升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保证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4.3.3地质灾害预警应急装备建设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工作的装备要求,制定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规划,分轻重缓急配置、改造必要应急装备,建成基本满足专业队伍应急需求的装备系统,提高地质灾害巡查和应急处置效率。
4.3.4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采用培训班、宣讲团以及各类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增强全民科学防灾避灾意识。建立应急演练长效机制,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安排专人巡查,并于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切实提高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Abstract: The abundant precipitation, surface rock fragmentation and the hidden poi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Bijie make the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work very severe. Through summing up the geological condition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other problems in Biji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Bijie and puts forward the key points of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Bijie. It is important to develop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m strengthening the cooperation among departments, deepening publicity and training, increasing capital investment, scientific and dynamic monitoring to study the types and relationships of various disasters, make full use of existing human, economic, technical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conditions, integrate a variety of means to carry out all-round, multi angl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so as to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Bijie.
关键词:地质灾害;毕节市;措施;形势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Bijie;measure;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186-03
0 引言
在国家及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贵州毕节经济飞速发展,从原来的无铁路、高速、机场,到现在的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大力建设、“县县通高速”、拥有年吞吐量4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但是,随着工程建设日益增长,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多,同时,毕节市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本文通过总结毕节市地质条件、现状特点,分析面临的形势,提出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宣传培训、增加资金投入、科学动态监测,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思路,使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1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2014年-2016年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2起,使1589人受灾,因灾死亡38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2366万元。其中,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23起,人为因素诱发9起。
截止2016年12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50处,其中:包括滑坡356处、崩塌269处、不稳定斜坡155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147处、地裂缝7处(饼状图)。受威胁人数94301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2.4亿元,受威胁学校10所,其中:特大型8处、大型22处、中型260处,小型660处;人为引发的224处,自然因素引发的726处。
2 地质条件
2.1 气象
全市气候温暖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各地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101.8~1780.2小时,年平均气温10.5~15.0℃,年平均降水量848.6~1394.4毫米,70%左右的降水量集中在5至9月;无霜期205~297天,四季分明,清凉宜人。
2.2 水文
毕节市属长江流域,区内河流分属乌江、赤水河及横江水系三大水系,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93条,100平方公里的有80条,总流量128.2亿立方米。河流岸坡陡峻,大多在60°~80°,少数35°~45°,河流总的特征是河道落差大,迭水瀑布多,枯、洪流量变化大,陡涨陡落突出,市内地表水缺乏,地下水较丰富,但地下水埋深较大,地下水的类型有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及分布零星的松散层孔隙水。
2.3 地形地貌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西部最高处小韭菜坪海拔2900.6m,东部最低处赤水河处海拔457.0m。赫章县的西部平均海拔在2000~2400m之间,属高原、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一级阶梯;赫章县东部、七星关区、大方县、纳雍县、织金县西部平均海拔在1400~1800m之间,属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二级阶梯;金沙县、黔西县和织金县东部平均海拔在1000~1400m之间,属低中山丘陵地带,为境内第三级阶梯。
2.4 地层岩性
毕节市出露的地层,主要分布有三叠系、二叠系、侏罗系,寒武系、侏罗系次之,元古界的震旦系、古生界的泥盆系、中生界的白垩系在毕节辖区边界偶有分布,第四系普遍分布在地表表层。
2.5 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全市的地层岩性、含水介质及地下水动力条件,地下水类型可分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三类。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其次为基岩裂隙水,局部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3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
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
3.1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资金投入过大
毕节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多、分布广,是贵州省地质灾害较多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于贫困偏远山区,交通条件落后,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增加了难度。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还未形成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格局。地质灾害隐患以中、小型为主,规模小、危害大,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因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条件限制,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较为困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进度缓慢,仍有大量群众饱受地质灾害威胁之苦。
3.2 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环境脆弱,地形地貌起伏大,地形切割强烈,地层岩性破碎,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高发区,根据《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6年-2020年)》:“十三五”期间,毕节市将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四大鹇孕卸”在未来几年,随着毕节市开发建设、脱贫攻坚等活动的开展,人类工程活动较以往强烈,极大地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3 极端气候天气的影响,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近年的气候变化总结规律,毕节市极端气候天气仍将持续,使得地质灾害的突发性更加突显,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对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毕节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从事地质灾害防治防治工作的机构,全市应有从事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共108人,但由于工作需要,目前只有63人专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虽然毕节市有众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单位对口协作,但因技术人员仍然较少、工作经费短缺等因素,难以开展较为专业化、全覆盖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复查工作。
4 防治措施
毕节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形势严峻,面对的困难多多,但任然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
4.1 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加强部门合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毕节市实际,认真制定适合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毕节市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环保、水利、气象、交通、工能、民政等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综合优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2 群测群防,加强宣传教育
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治方针,依靠人民群众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监测预警的防灾责任人,形成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生产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发生各类地质灾害;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民众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职责的自觉性。
4.3 落实防治经费
依据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配套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努力争取扶贫移民资金,多方面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移民搬迁相结合,切实解决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急需易地搬迁人员的安全,对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的隐患点,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统筹资金,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毕节市获得中央财政项目3个,中央投入资金3720万元,目前,项目正有序地施工及后期工作,届时将使699户3532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2015年,在贵州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省、市、县三级按一定比例投资解决全省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截止目前,毕节市共获得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立项项目34个,获得省级资金7353万元,防治工作结束后将使11411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
对现存隐患点中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且治理费用又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保护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城镇、工矿企业、重要设施及重要居民点等的安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结构复杂、变形剧烈、实施工程治理经济上不合理或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实施难度大的地质灾害体,建议采取搬迁避让。
4.4 加强监测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但大多数在成灾前都具有一定的前兆,优质的监测数据或现象给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在灾害发生前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受威胁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从2015年起,毕节市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但业主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经费,大大增加监测人员积极性,使其劳有所得。
4.5 编制防治方案、应急预案
每年各级人民政府会根据防治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性文件,并公示各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联系人等信息。
毕节市2016年根据全省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明确各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如发生灾害时如何应急处置等,各个县(区)也同样制定县级应急预案。毕节市还要求各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并每年都要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确保群众在发生灾害时明确撤离信号、逃生路线及安全避险场所等基本信息。
总之,虽然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只要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同时,需要工作细致深入,尽量避免失误,尽力保证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让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R].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R].北京,中A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
[4]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R].贵阳: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
[5]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R].毕节:毕节市人民政府,2016.
为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粤府[*]68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和谐肇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一半,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率高、危害大等特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是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潜在威胁10万多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51处,受威胁人数15000多人。同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监测机构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装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性重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每年汛期前,市、县、镇、村要层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公安、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健全互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管理,提高防治工作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完善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肇庆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肇府办[*]149号文)的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地灾评估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灾、避灾和救灾。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以及地质勘查专业技术队伍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调查与善后处置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要启动“一网五库”建设(即应急指挥联络网,预案法规库、抢险救灾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配备必需的仪器、物资装备和交通工具等,以适应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三)协调联动,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地质勘查等专业技术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性,特别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0年完成市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2013年完成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建集镇或村庄,编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无法避免必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农房或新村建设选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地质环境管理队伍和监测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专业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二)建立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的落实。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使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治理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并经具有甲级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单位评估确定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综合治理,开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思路。统筹地质灾害治理与扶贫搬迁和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开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思路。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地质灾害防治与土地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工作结合起来,实现由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对搬迁重建需占用的耕地和农用地,可以通过原地垦复整理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本次排查鉴定范围为全县各乡镇、各开发园区。排点是城镇、村民居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公路、旅游景区(点)、重要工程设施等的地质灾害隐患,工程、居民住宅切坡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隐患。排查鉴定工作于2009年5月12日前结束。
二、排查鉴定工作主要内容
排查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隐患的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现状、成因、威胁情况,已经造成的危害情况,破坏迹象等。排查工作的技术要求参照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执行。
县政府组织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务、交通、教育、旅游、林业等相关部门,聘请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对县域内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进行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当地相关单位、村(居、社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逐点填报排查表(见附件1);对高陡边坡隐患进行排查,逐点填报排查表(见附件2)。对排查中发现的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隐患,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鉴定工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排查鉴定工作责任人员。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工作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督查。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分布
1.地质灾害的类型
位于河谷盆地的东部,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形起伏、沟壑纵横、谷深坡陡、黄土广布,气候干燥、降水集中、植被稀少,加之人口稠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使得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非常发育。截止年底,辖区内共有危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交通、工程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40处,其中滑坡32处、崩塌8处、不稳定斜坡67处、泥石流30条、地面塌陷3处,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近山地带和台塬斜坡地带。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达10.57万人,占全区人口的12.3%,威胁经济损失193.91亿元。
年~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不断危害和威胁着地质灾害体周边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此,我区针对年度至年度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新增了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附件1),其中19处属于已有地质灾害的一部分,另外3处为新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主要集中在我区南北两山和人口稠密区。
2.地质灾害的分布
(1)滑坡
滑坡是仅次于不稳定斜坡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面广、密度高、规模较大,活动性强。根据调查统计,滑坡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滑坡、黄土—泥岩滑坡、堆积层滑坡、基岩滑坡等四个类型。
黄土滑坡为主要的滑坡类型,在全区均有分布,具有分布面广,危害严重的特点,主要分布于伏龙坪、刘家坪、大沙坪、红山根、靖远路王保保城、鱼儿沟、徐家湾一带,危害、威胁严重。
黄土—泥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南部山区一带,一般规模较大,分布范围较广。
基岩滑坡主要分布于徐家湾一带基岩出露区,一般以小型为主。
(2)泥石流的分布
是市泥石流分布密集区之一。全区共有灾害性泥石流30条,其中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7条,占24.00%;北部山区有泥石流沟23条,占76.00%。
(3)崩塌的分布
崩塌按物质组成可分为黄土崩塌和基岩崩塌。
黄土崩塌为我区主要的崩塌类型,在全区分布面广,主要分布于河谷阶地前缘及黄土丘陵区的高陡斜坡地带。
基岩崩塌主要分布于南北两山基岩出露的青白石东部、白塔山一带,一般规模小,分布范围较广。
(4)地面塌陷的分布
地面塌陷有3处,即东岗镇小街地面塌陷、范家湾地面塌陷和咬家沟地面塌陷,分布范围小,均属于小型地面塌陷。
(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截止年底,我区共存地质灾害隐患点162处,其中,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22处。年我区上报1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除1处为崩塌外其余17处均为滑坡。
年,我区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开展了六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完善并执行了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巡查制度和速报月报等各项制度;二是扎实开展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三是加大了隐患排查检查力度,多次组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巡查和检查;四是对发生的地质灾害都进行了妥善处置,并组织人员进行了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五是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和九州石峡口滑坡等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为旧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居民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主动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不足;二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工程建设不断向我区南北两山近山地带和台塬斜坡地带延伸,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呈加剧趋势;三是部分工程责任人地质灾害防治意识不强,防治措施不及时、不到位,近而造成大量的灾害隐患;四是防治资金严重短缺,经费落实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五是监测工作没有完全到位。
(三)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诱发因素活跃程度预测
我区发育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主要是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降水、冻融及不合理人类工程活动是本区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
(1)降雨趋势预测
据气象台年1~4短期气候预测,预计今年本地区降水偏少,1~10月全市降水在190~330mm,较往年偏少1~4成。降水季节分布不均,春、秋季偏多,夏季偏少3~7成。由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对减少,但不排除灾害性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2)人为致灾因素变化趋势
年度我区交通、水利、城镇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明显增加,且规模增大,工程建设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问题将越来越多,尤其是伏龙坪地区、山北麓、白塔山至五一山等地,由于人为挖山削坡、灌溉等导致发生滑坡、崩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将呈加大之势。
2.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通过上述对降雨和人类活动趋势的预测,我区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造成的损失为正常偏低的年份,与上年相比,年度我区地质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范围和对象
年度我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威胁范围为主要威胁对象为我区上述区域内的居民、村民、基础设施、公路、水利设施、厂矿企业及旅游景点等。
三、重点防范期
我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5~10月份主汛期和2~4月份冻融期。现根据我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一)泥石流主要防范期
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流域内要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条件,并能源源不断的补给泥石流;二是有陡峻的地形条件和较大的沟床纵坡比;三是在流域中、上游要有充足的水源作为动力条件。
由于我区泥石流形成的前两个条件已经具备,影响泥石流活动的主要水源为降水,泥石流的活动强度直接决定于降水的强度和降水量的大小。因此,泥石流的防范期与大雨、暴雨的分布基本同期。根据我区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主要防范期为5~10月。
(二)滑坡、崩塌主要防范期
滑坡、崩塌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区多数滑坡、崩塌灾害主要受降水的控制,其次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各灾害点、灾害隐患点形成条件的不同,确定防范期如下:
以降水为主要诱发因素的滑坡、崩塌灾害点、灾害隐患点主要防范期为5~10月;以人类工程活动(如修路、水利工程、通讯线路、建房等)为主引发的滑坡、崩塌,应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运行过程为防范期。
(三)地面塌陷主要防范期
我区地面塌陷灾害主要为地下防空洞分布区和由于湿陷性黄土遇到地表水、地下水形成地面塌陷,该类地质灾害预防期应根据地面塌陷形成的征兆来确定,平时一般性防范应贯穿全年。
四、年主要防治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治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和省级监测预警示范区建设,注重基础研究和调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主要防治任务有:
(一)重点治理工程
继续完成国家、省上的续建项目和我区应急治理的地质灾害重点治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治理工程质量和效果。
(二)搬迁避让工程
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帮扶、群众自筹”的模式,对我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伏龙坪街道自强沟40号、临夏路街道雷坛河166号、盐场路街道东李家湾199和193号、盐场路街道左家湾1号东南方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群众做好搬迁避让工作。
(三)监测预警工程
1.做好监测预防。继续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确定群测群防监测点,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附件4)。
2.做好预警预报。当发现前兆明显、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险情时,监测人员应及时报警,通告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动员群众及时撤离,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国土、气象部门应在汛期联合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3.做好巡查检查。组织进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巡查、排查,特别做好主汛期的排查、检查及其它工作。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基层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情况,确保汛期地质灾害监测报告制度的落实,全区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雨后常规报告制度,在降雨发生后12小时内要将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及变化情况逐级报街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须向社会公布。
4.建设市级监测预警示范区。选择典型灾害点建立野外监测站,进行标准化监测,逐步建立市级监测预警示范区。
(四)应急处置工作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科学果断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
(五)宣传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政策和防灾避灾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应加大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及我区南北两山人口密集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灾意识和临灾处置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进一步增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规、规划和制度
继续深入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号)、《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政发号)市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政发号)法规和制度。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是全区防灾工作的领导机构,各街道、村及社区等部门按职责负责各自辖区的防灾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为重点,认真落实和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及社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区的监测点到位、责任到人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机制。
(三)明确分工、加强责任、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
依据市政府制定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治理原则。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城管执法、交通、公路、水利、安监、教育、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