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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司治理评价;评价方法;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24-02
1 对国外公司治理评价实践的回顾
国外较早的公司治理评价实践始于1998年标准普尔的评价体系,随后各个地区和国家的投资机构、指数公司、评级机构等纷纷推出了自己的评价体系。其中比较著名的有Deminor(1999),里昂证券亚洲(2000),穆迪公司Moodys(2003),世界银行,富时国际 (FTSE)以及泰国、韩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的评级机构。
1.1 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以下简称SP)
SP的公司治理评价包括国家分析(反映治理环境)和公司评价(反映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国家分析主要对法律基础、监管机制、信息披露制度和市场基础四个方面的构成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公司评价则围绕所有权结构与影响、公司与金融相关人的关系、财务透明性与信息披露、董事会与经理层结构和运作综合得出。
1.2 Deminor公司治理评价系统
Deminor公司治理评价系统,其评价项目体系包括四个方面:股东权利和义务、接管防御范围、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董事会结构与功能。Deminor评价体系特别强调接管防御措施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如接管防御的范围(涉及指标包括董事会是否可以运用毒丸条款、金降落伞、期权条款等)。
1.3 里昂证券亚洲的公司治理评价模式
里昂证券亚洲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专门针对新兴市场,其评价要素包括对管理层的约束、公司透明度、董事会的独立性、董事会履责基础、违责追究、公平性、公司的社会意识等方面,侧重于对内部治理机制的考核。
1.4 世界银行的公司治理评估
世界银行关注股东权利、股东的平等对待、利益相关者角色、披露及透明度和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该评估为发行者和投资者的选择提供依据,主要是对一国治理环境的评价。
1.5 穆迪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
穆迪公司(Moodys)的公司治理评估是作为增强信用分析的一部分而引入的,一般包括以下7个部分的分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关键审计/责任功能、利益冲突、主管薪酬和管理层发展及评价、股东权利、所有权、治理透明度。
2 国内公司治理评价实践的研究回顾
国内对于公司治理评价研究的实践相对较晚,但是发展较快,并且成果较丰富,公司治理评价主体主要表现为学术研究机构、商业机构和监管方,在研究实践上呈现出了学术化、市场化和官方化的特点。
2.1 北京连城国际的董事会评价体系
连城国际将董事会治理分为经营效果、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诚信与过失、决策效果5个方面。并以2001年披露年报的深沪两市1135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对董事会治理的优劣进行排名。
2.2 大鹏证券研究所裴武威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裴武威(2001)的治理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四大部分:所有权结构及影响;股东权利;财务透明性和信息披露;董事会的结构和运作。该指标体系更为集中和简洁地反映公司治理的四个重要因素,但是局限于内部机制的评价而缺乏外部机制和环境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3 海通证券研究所吴淑坤(2002)等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吴淑坤提出的评价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公司治理环境评价;公司治理个性化评价;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匹配性评价。从股权结构(18%)、股东权利(17%)、财务及治理信息披露(25%)、治理结构(25%)、治理与管理的匹配性(15%)等角度构建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2.4 施东晖、孙培源(2003)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施东晖、孙培源(2003)指出,中国现行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关键人控制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治理结构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和内部人控制问题。其指标体系为控制股东行为(35%);关键人的聘选、激励与约束(25%);董事会的结构与运作(25%);信息披露的透明度(15%)。
2.5 香港大学张俊喜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的研究
张俊喜结合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三大方面的机制:内部机制―控制模式,外部机制―市场机制以及中国特色的国有股“一股独大”,认为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指数包括八个组成部分:CEO是否兼任董事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的比例、高管人员薪酬、第一大股东的持股量、上市公司是否拥有母公司、第二大股东到第十大股东持股的集中度(衡量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约制衡作用)、是否境外上市以及第一大股东是否为国有法人。
2.6 台湾叶银华等(2003)的公司治理与评级研究
台湾学者叶银华从董(监)事会组成(40%)、股权结构(20%)、管理形态(10%)、关联交易(20%)、大股东介入股市程度(10%)等五个方面,设置17个变量考核台湾地区上市公司治理状况,将治理绩效评为七个级别。
除以上评价体系之外,还有证监会长沙特派办、福州特派办提出的对公司治理评价实践的研究,中诚信国际的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鹏元资信的治理评级,利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的评级实践以及学术研究领域众多学者所提出的评级体系。随着巨潮治理指数(399322),深证治理指数(399327)在深交所的运行,上证公司治理指数在2008年推出,H股也即将推出治理指数,国内有关公司治理评级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正不断被引向深入。
3 对国内外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再评价
3.1 各种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评价内容不尽相同
首先,在评价内容上各有不同和侧重。SP特别注重对公司治理外部环境的分析评价,侧重于评级的严格性。里昂证券亚洲侧重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考核,孙培源、施东晖(2003)强调控股股东行为的规范和内部人的控制问题,南开治理指数强调公司治理的合规性。其次,在评价的指标体系上差异很大。不同的评价体系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信息披露等都有极大地关注,但同时基于对公司治理水平相关影响因素的认识不同,指标体系尚有很大差异。如吴淑坤(2002)设计了治理与管理匹配性的指标;叶银华等(2003)设计了关联交易指标。更为突出的区别是指标体系中是否含有财务指标的衡量,如连城国际、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巨潮治理指数(代码:399322)、深证治理指数(代码:399327)和即将推出的上证治理指数体系中都涉及财务指标,这似乎显示了治理评价实践领域中指标设计的一种趋势。
3.2 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适用范围各有侧重
SP试图建立全球不同市场都可通用的评价体系,Deminor将评价对象的目标限定为欧洲上市公司,里昂亚洲将评价对象的目标限定于泰国、韩国等新兴市场国家的上市公司,而国内商业性评价机构将评价体系的使用范围限定于中国上市公司,香港,台湾也有适合于该地区自身的治理评价体系。所以,一种具体的评价体系因评价主体的不同也会有侧重和倾向。机构投资者和各种官方指数的治理评价可能对于投资者更具价值;商业性评价机构的评级对于上市公司提升自身治理水平和声誉更具意义,比如中化国际聘请SP所作的治理评级提升了其自身价值;而学术领域的研究对于引领和推动治理评价实践的发展意义重大。
3.3 赋值方式、权重分配和计算原理不尽相同
大部分体系都采取对评价要素主观赋值,要素分值在要素内部项目之间进行分解,加总计算要素评价得分而得出评价结论的量化评价方法。这是一种以经验为主、逐步调整优化的建模思路,但是由于不同的体系评价内容差距大,需要对定性的治理特征进行定量描述,所以在赋值、赋权和计算方法上差别很大,由此也必然造成在最后的评价结论上的非标准性和不一致。
3.4 与国外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相比,国内的评级重形式而轻实质。
比如从指标设计可以看到,我们的评价在反映公司治理形式的治理结构方面比较多,而国外评价较多的是反映在运行机制上的公司治理质量。而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在结构上日趋完善,但是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恰恰这一点,在设计指标体系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4 对于我国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总体性思考
4.1 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评价了什么
学术界对公司治理评价的研究似乎有另外一种倾向,就是指标体系的“大而全”,理论上讲,指标越全面,越能反映公司治理的全面情况。如果评价的指标体系只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则这种评价是典型的“公司治理特征评价”;如果评价指标包含了例如财务指标和市值指标,则这种评价是典型的“公司治理绩效评价”;而如果评价指标甚至包含了对满意度、社会责任等的考虑,则这种评价实质上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的“治理评价”或是“绩效评级”。而在现阶段公司治理评价实践的领域来看,笔者比较赞同“公司治理绩效评价”。另一方面,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过多会因为数据的“可获得性”而使评价缺乏“操作性”。所以指标的设计要在不断的实证检验中加以提炼,以使指标具有反映治理绩效的“显著性”。
4.2 公司治理评价由谁来评价
国内现行的评价主体大致分为三类:商业机构、学术群体和官方监管机构。随着公司治理评级商业机构的不断发展,学术研究领域的不断深入,各种官方治理指数的出现,中国公司治理评价已经显现了市场化、学术化和官方化的特点。实质上,这是一种合理的评价主体架构,体现了对公司治理评价的不同需求,应该鼓励多种商业性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竞争发展,使其在实证检验中不断发展。
4.3 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要不断发展,与时俱进
治理环境的客观变化要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的相关内容也要作出相应的变化和调整,这也是评价体系在不断实践验证过程中的必然反映。这一点在学术领域和实践领域都得到了支持,比如南开治理指数在每年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并适时调整指数体系;连城国际在2002年较早的董事会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已经发展到了现在涵盖品牌、文化治理状况的评价;深证和上证的治理指数也会在每年适时更换样本公司。公司治理评价,无论是对其进行学术研究还是商业实践,都要与时俱进的围绕着如何真实反映公司治理状况这一核心。
参考文献
[1]北京连城国际.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价值(治理)评价体系综述[N].证券日报,2003-08-03.
[2]裴武威.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J]. 证券市场导报,2001,(9).
[3]吴淑坤,李有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研究[J]. 证券市场导报, 2002,(10).
[4]李维安.公司治理评价与指数研究[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5]林志平.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研究[J]. 证券市场导报, 2004,(6).
关键词 平等 规范 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
中图分类号 B82—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539(2012)04—0030—05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与发展,平等作为一种核心价值在世界范围内逐步深入人心。进入现代民主社会以后,古代专制社会的种种特权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普遍平等的公民权,政治上的平等可以说基本实现。与此同时,它也使在这样的社会中依然存在的经济不平等显得格外刺眼。从对政治平等的追求过渡到对经济平等的追求,这是一个很自然的结果和趋势。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一个向平等目标不断迈进的过程。为此,我们有必要发掘和说明平等的价值,尤其是它的内在价值。
一、平等作为规范
尽管“人生而平等”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哲学命题,在现代社会可以说是尽人皆知,而且基本上都对它表示认同,但“平等”的含义却令人困惑。人究竟在什么方面是平等的呢?在现实生活中,从最直观的角度来看,我们会发现人们在很多方面是不平等的,如身高、体重、外貌、智力、财富、地位、权力、声望和家庭背景等方面。当然,有人会说人们在正常的身体构造的某些方面是平等的,在正常的生理机制的某些方面是平等的,这种看法触及问题的某个方面,但是还没有充分揭示出“人生而平等”所真正要表达的意思。还有人可能会说,这句话指的是人们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或者用法律的话语来说就是,人们在作为人的权利上是平等的。这两种说法看似合理,其实却并不符合事实,因为在历史和现实中人们的人格或具有的权利并不平等。
其实,当人们说“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指的是人们在人格或权利上的平等时,已经暗示了平等的两层意思,即平等既可以指一种事实,也可以指一种规范。尽管事实上人与人在人格或权利上可能是不平等的,但在这方面他们应该是平等的。我们上面提到的人与人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同的特征,实际上指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平等。而平等在作为伦理词被使用的时候,所涉及的往往是它的规范意义。因此,“人生而平等”这句话同时暗含着平等的两层意思,它既指人们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又指人们应该具有平等的人格或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后一层意思可能更为侧重。此外,这两层意思之间还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在很大程度上,后一层意思是从前一层意思中派生出来的。在阿兰·格沃斯(Al—an Gewirth)看来,任何人的权利主张,如果想要基于理性而不是非理性(如欲望、偏好等)而得到辩护的话,那么权利主张的内容必须摆脱任意性和独断性,必须只能基于与权利主张的标的(subject—matter)——行动——具有普遍必然的联系的事物,而这种事物就是作为具有他自己想要实现的目标的未来的行动者(prospective agent)。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基于与作为行动者的人无关的特殊性如肤色、种族、姓氏等,而必须基于人的一种根本的普遍性即人们都是未来的行动者,才能在理性上为他的权利主张提供辩护。行动者的本质特征是能够自愿且有目的地行动。既然任何人的权利主张都必须基于人作为行动者之上,那么这一特征就要求任何人在作为行动者而行动的时候都不能妨碍其他人作为行动者的行动。这个要求实际上表明了人人都具有两种平等的权利,即自由行动的权利和追求自己的目的(善)的权利。相应地,人人都有两种平等的义务,即不妨碍他人自由行动的义务和不妨碍他人追求自己目的(善)的义务。
因此,如果我们从规范意义上来理解“人生而平等”这句话,那么它的真实含义应该表述为:人生来就应该是平等的。当今世界,不平等的最典型表现莫过于经济上的贫富悬殊。所以,平等作为一种重要规范,在其中将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也正因为如此,作为一个规范概念的“平等”成为了现代政治和社会争论的重点。
二、平等的外在价值
然而“平等的价值何在”却是一个需要作进一步澄清的问题。而一旦我们开始追问平等的价值,实际上也就在追问“平等为什么是好的”的问题了。
【关键词】 四肢骨折;交锁髓内钉;外固定支架;临床效果
四肢骨折是临床骨科常见疾病,四肢骨折患者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不仅会影响到患者的运动功能和正常生活,严重者还会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治疗时如何正确的、合理有效的选择固定物是近年来困扰骨科医师的一项重要难题,理想的治疗四肢骨折的固定物即要牢固的进行固定,又要避免因为应力遮挡效应而影响对患者的骨折愈合度[1]。本研究通过对比交锁髓内钉与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骨折的临床效果,将进一步探讨科学有效的治疗方法,提高临床治疗水平,现将相关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2012年间收治的78例四肢骨折患者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将患者分为交锁髓内钉治疗组(观察组)和外固定支架治疗组(对照组),每组各39例。其中观察组男性患者23例,女性患者16例,年龄17~67岁,平均年龄(428±16)岁。开放性骨折患者13例,闭合性骨折患者26例,其中肱骨骨折21例,股骨骨折11例,胫腓骨骨折7例。受伤原因:交通事故伤28例,坠落伤7例,跌伤4例。对照组男性患者21例,女性患者18例,年龄21~69岁,平均年龄(436±19)岁。开放性骨折患者18例,闭合性骨折患者21例,其中肱骨骨折24例,股骨骨折12例,胫腓骨骨折3例。受伤原因:交通事故伤32例,坠落伤5例,跌伤2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骨折性质、部位以及原因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患者行外固定支架治疗,消毒清创去除污染的软组织及失活组织后行连续硬膜外麻醉,以骨折部位为中心向前外侧做弧形切口,暴露骨折端,复位固定骨折。在骨折的远端和近端各钻一骨孔,于四肢骨折处安放外固定支架,将螺钉拧入钻孔处,安装好外固定支架,确认对位对线良好后拧紧螺母,并进行骨折端加压,以使外固定支架与骨组织构成一稳定的整体。
观察组患者行交锁髓内钉治疗,连续硬膜外麻醉成功后,取四肢骨折结节上缘切口,逐层切开组织,显示骨折端,复位骨折部位。根据术前X线片检查结果选择长度、直径合适的髓内钉,选择正确的插入点进行扩髓,然后将髓内钉与连接器牢靠固定,在瞄准器下安放好2枚锁钉,冲洗术野,逐层关闭切口。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内在价值;外在价值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3-0112-06
一、问题提出
职业价值观又称工作价值观(work values,occupational values),是当今心理学与职业技术教育跨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国外职业价值观研究随职业心理学的发展而兴起,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距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国内20世纪80年代开始有学者陆续对职业价值观进行探讨。已有职业价值观研究多围绕职业价值观的内涵、结构、特点、方法技术、研究意义等方面展开。
关于职业价值观的内涵,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给出了界定。一类从职业特质对个体内在需求的满足层面提出定义,一类从个体对职业结果评判角度提出定义,还有一类是从个体对职业价值的全方位判断以及这种判断如何影响职业选择的角度提出定义。但总体上看,研究者均认为职业价值观是价值观在职业选择上的体现,是人们衡量社会上某种职业优劣和重要性的内心尺度,是个体评价和选择职业的标准。而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则是教师对所从事教师职业的一种价值判断,表现为对教师职业不同方面重要性程度的认知,对与工作相关的目标与行为选择的观念与信仰。
关于职业价值观的结构,Herzberg将职业价值观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Super则在此基础上将职业价值观划分为三类:一是内在价值,指与职业本身有关的一些因素,如职业的创造性,独立性等;二是外在价值,指与职业本身性质无关的一些外在因素,如工作环境、同事关系、领导关系及职业变动性等;三是外在报酬,包括职业的安全性、声誉、经济报酬和职业所带来的生活方式等。这一分类方法在理论和实证研究领域应用广泛。我国研究者也通过系统的实证研究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分类方法,如凌文辁等人将职业价值观分为声望地位因素、保健因素及发展因素。袁立新等所编制的教师职业价值观问卷,则具体包括心理因素、物质因素、精神因素。
关于职业价值观研究的方法技术,研究者对个体职业价值观的考察多采用问卷法。国外研究者Super编制的工作价值观量表(WVI),Gauden编制的职业价值观量表(OVI)运用较为广泛。国内研究者多采用国外量表的修订版,如宁维卫修订的Super职业价值观量表,也有研究者自编量表进行测查,如凌文辁根据文献自编的大学生职业价值观量表等。
研究者之所以如此重视职业价值观的研究,是因为职业价值观会直接影响个体对待工作的态度,并与个体的职业投入、工作绩效、组织承诺与职业成就具有显著相关。国内关于教师职业价值观的研究,多集中于考察小中大学教师的职业价值观,并已获得一些有意义的结果,但迄今针对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的研究甚少。幼儿园教师与中学、大学教师相比,职业特异性较强,需要更高的个人综合素质与高尚的职业情操。保教结合是幼儿园教育的独特特征,幼儿园教师不仅需承担繁重的教育任务,更承担有例行繁琐的保育任务,因此,对教师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有更高的要求。有研究表明,幼儿园教师属于职业倦怠的高危人群,他们的职业行为、职业信念、职业理想与其职业价值观关系更为密切。因此,对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特点的探讨是亟待研究的课题。
二、研究设计
(一)被试选取
本研究选取了北京市市级示范园8所,非市级示范园5所,每园整群抽取全园教师,共448名教师作为被试。具体分布见表1。
(二)研究方法与工具
运用宁维卫修订的Super职业价值观量表,采用问卷法考察幼儿园教师的职业价值观。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效度,比较广泛地运用于各类人群职业价值观的考察。此量表采用5级评定法,从极重要到极不重要,分别赋值5~1分。量表共含60道题目,被分为15个因素,分别为智力、利他关系、经济报酬、变动性、独立性、声誉、美感、同事关系、安全性、生活方式、监督、工作环境、成就、管理和创造性。每个因素4道题目,因素得分均值范围为1~5。此15个因素又可归为外在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报酬三大指标,每项指标得分均值范围为1~5。问卷发放形式为统一发放各园教师,匿名完成,填完后由园方统一回收。
(三)数据管理与分析
采用Spss 15.0进行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处理。
三、研究结果
本研究依次在总体幼儿园教师及不同等级、不同受教育水平、不同教龄幼儿园教师几个层面,从职业价值观的三大指标和十五因素两个角度,比较分析了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的特点。
(一)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的总体特征
本部分结果主要分析了总体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的三大指标与十五因素特点。
1.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三大指标得分的特点
采用多元方差分析考察了幼儿园教师职业价值观三大指标的总体特点,结果表明,职业价值观中内在价值、外在价值和外在报酬的得分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事后检验显示,幼儿园教师对外在价值的重视程度显著高于内在价值与外在报酬,对内在价值的重视程度显著高于外在报酬,具体结果见表2。
论文关键词 法治 法律扩张 法律的价值
一、法律扩张的时代背景及所面临的问题所在
中国致力于法治建设数十年,于如今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诸多法律已覆盖社会政治、经济等相关方面并不断发展扩张。法治进程依然坚定前行,各项法律从制定到实施不断地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发展已然进入到一个法律扩张的时代下。法律扩张是应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经之途,同时也是国家法治建设成果的积极反应。法律扩张主要表现在有形和无形的两个方面。有形的法律扩张指法律不断地被制定和实施,同时随法治进程之坚定前行,法律在数量上依然会呈现向上发展的态势。无形的法律扩张指法律意识在社会中的不断传播,即“依法而有所为,依法而有所不为”的意识逐渐在社会中扩展和深化。
然而,我们必须直面我国的法治建设正处在发展而非完善的事实。冷静的思考我们所处之法律扩张的时代,不难发现这个时代下有两个问题我们必须要面对。其一,即有形的法律扩张下,法律被多数体现在数量上而非体现在质量上。其二,即无形的法律扩张下,法律更多的被体现在“用”上而非法律及其价值本身。
(一)有形的法律扩张所存在的问题
中国法治建设之初,基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法被真正的亟需。法律首先在创制数量上和施行速度上被要求,以期及时填补法律在社会中的空白,确保有法可依。这种思维和模式于当下依然在延续,然而“法治之法”并非仅仅只需要数量上的法律。而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数量上的法律已经并非建设上的主要追求。当今中国法律上的主要追求应当是在契合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实质精神上,即中国特色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或许是原有机制的惯性,我国目前多数的法律仍然是体现在以数量来弥补具体适用上的空白而非体现在“法治之法”的本质精神上。这样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现有法律难以较为持续的适应中国实际需求的变化和发展,而不得不重新出台新一轮的适用性法律以适应需要。同时当一旦出现新的变化而短期适用性法律又难以适应时,新的一轮循环又不得不紧迫开始。如此难以体现“法治之法”的本质精神而仅追求数量上之法律的循环往复,最终造成的结果可能是中国法治的停滞。
(二)无形的法律扩张所存在的问题
社会中常会出现诸如以下舆论,如一旦当利用法律手段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预期解决利益上的纠纷时则呼法律无用或法律无能。又如一旦社会上出现某些问题则动辄强调法应加强或苛以重法。还如一旦当某些具体性而非普遍性问题不能被及时解决则要求此应立法,彼亦应立法。等等诸如以上相似舆论时常性的出现,笔者常会思考,难道我国现有体系内的法律真的就如此价值微微?诚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仍处于建设阶段而远未达至完善,一些方面存在着法律或法律相关制度不健全的现象,但是这些难道就是问题全部原因之所在吗?
然而当笔者难以自我全面合理解释而反观产生如上法律意识的人其本身时,笔者豁然发现,是否产生如此法律意识的人其本身存在着一部分原因呢?法治建设是一次历史性的转折,原有的价值观念相应的也需要随之出现转折性的重建。然而价值观念上的重建却难以像机制上重建那样迅速,滞后则必然出现。随改革开放的进展,各种社会思潮涌现,同时又对原本滞后的价值观念进行了冲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混乱。当人们无所适从时,随法治建设的深入,人们首先在对法治和法律适用上的作用价值注入了高度的期望。同时随之数量上的法律施行及扩张,更加偏离人们对法律应有价值的理解。然而这种数量上的法律诸如上文所述其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上对“法治之法”的价值上的缺失,因此其不能从根本上树立人们对法律完整的价值认识。而且法律本身亦有其局限性,当法律没有如期扩张到其本身所不能达到的地方或扩张到其本身所不应到达的地方时,法律根本不能在这些地方发生良好的作用,甚至会发生反作用。如果对法律价值上的理解不完整即把法律仅仅局限在“用”上,而当这种意义上的“用”难以实现时,人们难免对法律抱以失望或无用的态度。
综上所述,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的法律扩张中所存在的问题,其根源都是对“法治之法”应有价值的缺失。因此,探寻法律的价值便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法律的内在和外在价值分析
价值一词其本身就具有多元性,从不同的角度去探析会得出不同的解释。概括的说,价值就是事物所具有的属性、能力、规定和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探讨某一事物是否具有价值,一方面是探讨这个事物相对其本身之外是否具有作用上的意义,另一方面则是探讨这个事物其独立的自身上的意义。事物相对上的意义就是其外在价值,事物自身上的意义就是事物的内在价值。
就事物的外在价值一般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外在价值所依赖的是其所能实现某种目标作用上的意义。即如果另一事物能够更好的实现可欲的目标,那么该事物的价值就会下降,甚至会被替代而失去价值。其次,外在价值所依赖的是在其所能实现另一事物的目标上,所以外在价值的大小或有无是决定在依此事物去作用目标的人的主观选择上。再次,如果某一事物只具备外在价值,那么其重要性就不在来自于本身,因此我们在面对单纯具有外在价值的事物时,就不能在强调它的外在价值属性的同时说它的重要性还来自于其自身;即使有这样的判断,但是这将无法避免的成为一个逻辑上的悖论。
所以当我们讨论一个事物的价值时不能仅局限在此事物的外在价值上,完整的发现其价值必须同时寻找其内在价值。内在价值是事物价值的根本,与外在价值不同,拥有内在价值的事物是可以主张其所能够实现的目标的;换言之,拥有内在价值的事物,并不妨碍它能够被视为服务于可欲目标的工具。但是外在价值的多少、大小,并不影响内在价值在证明该事物之重要性上所有的核心地位。也可以这样说,当我们要想强调某一事物的重要性时,如果它拥有内在价值,只需要成功说明该种价值,那么该事物的重要性就不可动摇,这种重要性并不因其外在价值而有所改变。内在价值是事物固有的、特定的和不依赖它物来证明自身意义上的存在。
因此具体探讨法律的价值时,在关注法律的外在价值时还应发现其更为重要的内在价值。无论是依赖数量上的法律来弥补社会管理上的法律依据空缺,还是社会公民法律意识中对法律“用”的意义上的理解,其所体现的都是法律的外在价值。如果只关注法律的外在价值,那么其就沦为了简单的工具,它存在的意义也就是可有可无的了。然而,这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向是相背离的。
法律所承载最为根本的不应是其工具意义上的利用价值,而应当是对法治在精神上的表达和贯彻,只有法律的内在价值才能真正体现“法治之法”的本质精神。法的内在价值是对法治的诠释,法治通过法来具体化到现实中的各个方面。法的内在价值是对民主的坚持,民主上所需要的各种诉求通过法来表达和维护。法的内在价值是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公民权益是法的来源,而法也不仅仅具有工具作用上的意义。法的内在价值是是法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决定了法不因其在具体适用上的能或不能而有所改变,亦或可有可无。
三、法律扩张时代下的法律实现其内在价值的途径
法律扩张时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阶段,这个时期的关键又是对法律质量的提升,而法律质量的关键又在于对法律的内在价值的体现,因此必须充实我国法律的内在价值。
首先,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中应当更多的体现其内在价值。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前,法律制定和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具有构架上的重要作用。而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立后,法律应当着重从体系内的根本价值上进行构建。这种价值所承载的是社会主义法治和民主的内核精神,而不是政府管理手段上的作用意义。所以法律的制定应当从以数量上的具体适用为出发点上而转移到从质量上体现法律的内在价值为出发点上,进而使法律所承载的不仅是其规制手段上的意义,而同时更加充分的包涵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同时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对法律的目的和具体内在价值进行更为深刻的理解,而不是单纯的依法律机械的执行,更不因该将法律视作在具体政策上推行和管理手段上的工具。
其次,应当赋予“普法”以新的内涵,同时扩大公民在法律制定中的参与权。传统意义上的普法主要是对法律教条式的宣传,其在作用仅仅是告诉人们什么该做、该怎样做和什么不该做。这种普法就是培养公民在法律意识上仅仅将法律的价值视为“用”,而令人们忽视了法律为什么“有用”的内在价值。中国的法治建设是政府推进型的法治建设,其目标之一就是让公民认识到法律对于他们真正意义,进而坚实法治的基础。所以普法不仅仅当告诉公民法怎么用,而更应当告知法为什么这样用的原因即法律的内在价值。同时应当扩大公民在法律制定中的参与权,没有那种普法教育更能让公民在参与到具体的法律制定过程中更加深刻的理解法律内在价值和对他们真正的意义。
一、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
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即古建筑的文物价值是指在历史遗留下来的古建筑中凝结了一般人类劳动,它不仅体现了人类的智慧,也蕴含着历史社会的进步,它具有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双重特性。史上遗存下来的建筑是历史的见证,时代的产物。因此,古建筑所具有的历史价值是文物古建筑的首要价值。历史遗留的古建筑本身所反映的是其产生年代的科技水平,从其侧面又可以反映其产生时代的经济状况、文化状况、政治状况以及军事状况等。总的来看文物古建筑是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三方面的价值。古建筑的这三个方面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渗透。
(一)文物古建筑的历史价值
古建筑是与现代建筑相对而言的,泛指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建筑物,但按照传统习惯,如果民国初的建筑在用材、形式、艺术和结构上如果与古建筑类同,也会被称为古建筑。古建筑的历史价值主要从社会、政治、文物考古、史料记载等方面进行见证。在历史信息系统中文物古建筑占有重要地位。《威尼斯》第一节明确指出,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能够反映当时的各种信息,也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的见证,是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产物。如保定淮军公所就是很明显的历史见证,它是李鸿章为纪念阵亡的淮军将士而建的昭忠祠,后来改为李公祠堂。再如古城保定具有2300多年的历史,自古就属于京畿重地,元朝时期设为郡,明朝时期建为府,清朝设为直隶总督署。古建筑颇多,有大慈阁、古莲花池、钟楼、老城根、清西陵、清东陵等等,都是了解古城保定的实物依据,更是了解其历史变化的重要根据,各种变化也反应当下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的演变,是记录历史的无声语言。文物古建筑成为判断历史实证、补充记载历史缺失不可或缺的铁证。因此,文物古建筑反应的是一部活生生历史,通过人们在游览过程中对古建筑的审美体验,感受历史长河的流逝与人世兴衰。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在于能够反应历史的本来面貌。研究某一时代的科技发展与社会生产生活除了翻阅遗留的资料文献外,离不开对那一时代遗留下来的痕迹的研究。古建筑是记录历史的铁证,如果一旦毁坏或拆除,就不可能再得到。即使通过查阅资料或文献重建,得到的也只是个复制品,一个仿古建筑,其历史价值将大大降低。文物古建筑是历史时刻建筑技术与艺术的结晶,能够较全反应不同时代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活动和文化特点。其历史代表性强,时间跨度大,类型丰富多样,因此,被我国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具有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双重价值。
(二)文物古建筑的艺术价值
古建筑是一种综合性艺术,它融合了材料、建筑技术、美术、雕塑等为一体的造型艺术,使人们在有限的空间里有美的享受。文物古建筑的艺术价值主要通过空间造型、装饰美;名胜古迹景观艺术;塑像、壁画等造型艺术和不同时代的题材、独特工艺等体现出来的。这些美的景象能够满足游客的审美需求。文物古建筑借所用材料,塑造形象,畅情达意;利用有限的空间表达无限的造型美,立体空间结构表达人们的审美需求;如果仔细赏析古建筑,会发现建筑构件和单元凑成美妙的音符,有明显的节奏感。古建筑被视为无声的音乐、无言的诗词、立体的画卷。文物古建筑能反映不同时代的文化特色和不同民族的文化特质,从建筑造型、装饰和环境设计直接讲述给人们不同时代的人类文明;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情感伦理和审美情趣。从审美价值或欣赏价值来看都能给人美的享受,给人艺术启迪,陶冶人的情操。对于现代建筑,可以应用和借鉴其精华以表现创新手法技巧。文物古建筑所体现的艺术价值,古代普通人们建造建筑为了满足起居之用;而皇宫的建造是不仅为了满足统治者的方便起居之用,并要求权利和生活相一致,从用材、布局装饰等艺术方面体现威严。艺术表达成了建筑的重要的环节。美术品与工艺品种类繁多,用于建筑的大多是书画或雕塑之类,其艺术价值丰富,既具有观赏性,又可以表达某种特殊性。古代匠师在建筑装饰中善于利用色彩搭配,因为古建筑多用木质材料,为了防腐,匠师采用刷涂漆和桐油的办法,已达到美观耐用。后又用彩绘于建筑中表达了人们对美的需求。人们对古建筑的参观旅游过程中,最先感知的就是文物的艺术美的视觉受宴,也最先意识到古建筑的艺术价值。
(三)文物古建筑的科学价值
从文物古建筑的不同角度反映出了不同时代的科技水平和生产力水平。文物古建筑的科学价值主要指技术史和科学史的价值。任何科学技术的展现都反映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都会受到当时生产力的制约。各类古建筑都蕴含着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科技信息,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没有哪个时代能够创造出超当时科技的产物。因此,从古建筑的科学技术水平可以反映出新发明的还是稳定发展阶段的科技水平,也能反映是否是科技衰退时期的水平。都需要通过对古建筑的细致研究才能知道。不同的文物古建筑可能产生的年代不同,不同类型的文物古建筑又是不同时代的象征,从古建筑的科技水平能够很清楚的描绘出当时时代城市建筑发展的轨迹,也证明了不同时期的科技发展水平。如直王家大院无论从布局、材料和结构等方面均体现出了它的科学价值。古建筑的营造技术是人类科技的发展与智慧的结晶。不同类型的古建筑,其结构、风格和设计手法,均体现了科技发展水平。如古典园林的构建,体现出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它利用环境科学、建筑科学等技术营造出有机的整体。筑园技术是人类科技进步的缩影,也是时代文明发展的标志。对于文物古建筑的判断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即具有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来判断,但是真正的判断一座古建筑是否是文物古建筑,是否值得保护和利用,却是有一定的复杂性。而且由于人们价值观的不同,判断是否文物古建筑更是很大的难度。这就需要社会有一个公认的价值尺度去判断。文物古建筑的判断也受当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制约。也就是当下时期的衡量尺度受科技的发展,反之判断尺度也能证明当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程度。对文物古建筑的评价尺度和认识深浅受到许多方面的制约,只能用一般方法来进行。一旦有新的科技出现,对文物古建筑的确定就容易些,对文物古建筑的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
二、文物古建筑的外在价值
如果说文物古建筑的自身内在的价值或其绝对价值在于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那么被人们忽视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则属于文物古建筑的外在价值或相对价值。
(一)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是人自身通过实践活动来满足社会或其他人在精神和物质方面所做的贡献。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就是就是文物古建筑本身对社会的影响,即对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两种影响。从物质层面上讲文物古建筑具有科研价值,即我们能够通过对古建筑科学技术的研究了解当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科技水平,文物古建筑还能够产生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旅游上,旅游不仅可以发展地方经济,还可以提升地方形象;从精神层面讲文物古建筑不仅影响我们的精神世界,也影响我们的社会行为,它已经成为社会群体心理的组成要素。因此,社会群体一旦对文物古建筑形成成熟完备的价值观,这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或社会的建筑遗产的发展,从而提高人们对国家的归属感或对各民族的认同感。由于文物古建筑的社会价值没有精确的量化标准,而且社会群体的阅历、文化程度都不尽相同,由文物古建筑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价值和情感价值的内容也会不尽相同。文物古建筑的这种社会或情感的价值已逐渐成为古建筑遗产保护的新观念之一。古建筑遗产也为我们的精神世界提供丰富的源泉。比如圆明园,首先会让人们联想到八国联军进北京,对圆明园造成的破坏,从而激发人们的民族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
(二)文物古建筑的经济价值
古建筑就我们城市发展来说,往往对它的价值认识存在着一种偏差,一般的注重其内在的价值即历史的、艺术的、科学的价值,总会忽略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有学者指出:“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艺术品和艺术所产生的效应,除了知识活动、发展文化和赢得他人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的传播外,同时还是一种经济来源,这一点是得到普遍承认的。”[1]文物古建筑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使用价值和旅游开发等方面,它的开发和利用可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文物古建筑社会价值的形成可以提高地方知名度,和可以给相邻地段带来增值。旅游业的开发带动其他产业链的发展,比如商业、服务业等。旅游业多以门票的形式直接实现其经济价值,由此带动起来其它效益则是一种间接的收益。直接实现的经济效益则是有限的,是可以估算的。间接地收益是无限的,不可估量的。如洛阳古代建筑带来的经济价值非常可观,每年大约有4000万人次国内外旅游者去洛阳参观游览,具统计仅仅2013年,洛阳市全年共接待旅游人数860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85.02亿元。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如此客观的经济收入数字,既是文化的消费者,又是文化的传播者,这是洛阳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条件。[2]这旅游所带来的间接收入是无法估量。
三、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关系
(一)古建筑的内在价值远远超过了外在价值
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大多属于国家级重点保护对象,或者是因为这类古建筑应用到的科学技术无法复制,或者是因其文化内涵丰富,艺术价值巨大,无法比拟。如果在继续使用或开发,会严重破坏到文物古建筑的保存和遗留,并且会加速其老化或损毁。这一类建筑只能对其保护而不能充分利用,或者只能变换其原有的职能,而降低了其实用价值。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之间不成比例关系。
(二)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都很高
这类古建筑一方面其内在价值为外在价值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外在价值体现出其内在的价值,一方面通过其使用价值来实现经济效益。因此,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并不是一对矛盾体,也可以是相辅相成的。对于这类古建筑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再加以开发和利用,使其外在价值的实现得到最大化。
(三)文物古建筑的内在价值相对小于其外在价值的实现
功能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结构有机构成的系统在与特定的环境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功能是表示系统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范畴,它体现了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的交换关系。功能侧重表示系统对环境产生的作用,但功能又依赖于环境而存在,它是在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如果离开了一定的环境及环境与系统的相互关系,抽象地谈论功能,那么,这种谈论没有意义。功能不仅包括系统对环境的作用,而且包括环境对系统的作用。这种功能是系统与边界之外的环境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我们把这种功能称为外部功能。
系统与环境的区分是相对的,在特定的系统域界内,一个系统可以分为A、B、C等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对于大系统来说,是其组成的要素;而就各个子系统来说,则各有其功能。就A系统来说,它以B系统、C系统为环境,并与它们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一定的功能。我们把特定边界内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称之为内部功能。
德育功能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内部功能。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目的、德育内容和方法等等。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的总和即为德育内部功能,其中主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受教育者严格遵守、积极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和享用观念的形成,即表现为适应功能、认同功能和享用功能。德育的适应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严格遵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德育的认同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内化和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形成道德良心。德育的享用功能是指,德育“可使每个个体实现其某种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验到满足、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乐”(注: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第213页。)。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教育者师德的形成和提高、教育方法的改进和教育内容的丰富等等。
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外部功能。德育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包括系统对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所产生的作用和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在环境对德育系统所产生的作用。德育系统对环境的作用所导致的功能,主要有自然、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等。德育环境对其系统的作用所带来的功能表现为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对学校德育的控制作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对学校德育的最终决定作用,文化对学校德育的渗透作用,自然环境对学校德育的熏陶作用等等。最终促使德育目标被修订、德育内容不断丰富、德育方法不断改进、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德性不断完善。
以上仅指出了德育的正面功能。其实,德育还具有负面功能。德育既具有使个体遵守、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的功能,同时又具有使个体抗拒、否认外在的道德规范的功能;德育既可以使个体觉得德性追求是一种享受,又可能使个体把道德生活看作是一种限制、一种痛苦;德育既能够通过控制,引导学生的言行,从而维护现存政治制度的稳定,同时又能够为摧毁现存政治制度准备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德育既可以保存、发展现有文化,又可能使现有的文化发展链条中断。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上述两方面的功能均有正负之分。
由上可知,德育功能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德育环境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德育系统内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把德育功能简单化的作法(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檀传宝:《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是方法论上的失误。
二、关于德育价值
有论者把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直接等同起来(注:桑新民:《呼唤新世纪的教育哲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第193页。),因而也就把德育功能和德育价值等同起来。这是笔者不赞同的。我们在研究德育功能时,应结合德育价值进行研究,但必须将二者区分开来。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现实关系,价值既不单纯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也不单纯是主体的需要,但又离不开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它表示客体的属性或功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是作为客体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作为德育价值主体的社会、个人的德性需要的满足与否、促进与否的关系。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功能与德育价值主体的需要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的。
德育价值主体是指系统内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各类群体(包括民族、国家等等)。德育价值客体是指德育活动及其功能。
个人的德性需要是指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通过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来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以完善自己的德性结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个人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个人价值,具体表现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环境中的个人等价值主体德性的完善。社会的德性需要应通过具有优良德性的人才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在处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来满足,社会的德性需要,不能由各种德育活动及其内部功能来直接满足。但任何社会都十分重视德育,其目的是希望培育各种优良德性的人才,这种人才对社会的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社会价值。
德育,作为培养人的德性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尽管要考虑如何满足社会的、教育者的、社会环境中的个人的德性需要,但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境界,完善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满足受教育者的德性需要。因为社会环境中个人的和社会的德性需要能否满足,不是德育系统内部主体所能给予的,而是受到社会环境中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所以,严格说来,把受教育者在德育系统之外所创造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价值都归功于德育,不仅不科学,反而会造成社会各界对德育的期望过高,在达不到期望时,人们就会对德育的价值产生失望和怀疑。所以,我们必须将德育在系统内实现的培养人的德性的价值和德育通过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而在德育系统之外间接实现的各种社会价值,严格区分开来,并研究二者之间内在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规律。德育在系统内直接实现的价值,是德育价值主体通过德育活动所带来的德性的完善,这种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内在价值或直接价值;德育通过受教育者的活动这一中介在德育系统之外创造的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外在价值或间接价值,这种价值能否顺利实现,不完全受德育系统内价值主体的控制。
三、德育功能与价值的区别和联系
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德育功能主要反映的是系统与环境,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主要由系统和子系统的属性(培养人的德性的活动)来决定。功能具有客观性,功能不一定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主要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为我性。功能关系反映德育系统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系统内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客观的因果性联系。价值关系虽然离不开因果联系,但主要表现为德育价值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合目的性关系。德育功能关系的改变,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系统与环境的变化,包括德育系统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价值关系的完善是个人和社会德性需要的满足。所以,德育活动应该是价值主体(社会、个人)在其德性需要的驱动下,用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机制去改变现存的德育功能关系,使之适应和满足其德性发展需要,形成一种新的价值关系的过程。德育活动的结果不仅应是合规律性的,而且应是合目的性的。德育,作为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因果性活动,也是一种目的性活动。
因果性和目的性的区别并不排除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不仅表现在它们共同存在于德育活动之中,相互作用并影响活动的结果,而且表现在,对于德育活动来说,目的乃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力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动因或原因,即“目的因”。作为一种原因,它促使德育价值主体开展各种活动以满足其德性需要。它不同于一般原因的地方在于,这种原因就是活动直接要达到的结果。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其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德育功能是德育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德育价值的实现即个人和社会德性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开展各种德育活动,使德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德育功能,作为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诸要素相互作用的客观结果,是满足社会和个人德性需要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各种德育功能的充分发挥,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要就无法满足,德育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其次,德育价值是德育功能的目的。人们开展各种德育活动,总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要。在德育活动中,各种德育功能的发挥是为了实现某种德育价值。离开德育价值,各种功能的存在是无意义的;离开德育价值的规范和引导,德育活动可能导致各种负功能的产生,或者导致德育工作的低效率。
再次,德育的内部功能和内在价值,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和对系统内价值主体的需要的满足;德育外部功能和外在价值,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德育培养的具有德性的人才对社会德性需求的满足。
四、德育目的与价值、德育目的与功能
德育活动是建立在对因果必然性的认识基础上的目的性活动,所以,德育目的在德育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德育目的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在活动之前,人们在观念中提出和设定目的,在实践中实现和达到目的。德育目的是活动的内在动因,它调动主体的全部热情和力量,为实现某一目的而奋斗。德育活动是由许多因素、许多环节构成的,目的是诸因素、诸环节的中心,正是围绕这一中心,它们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同作用。所以,我们研究德育功能和价值,应结合德育目的进行研究。但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学者却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来,把德育功能说成是育德(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檀传宝:《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实际上,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
目的是主体的一种设计、期望,是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人在活动之前思想上设计的活动结果。所以,目的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其主观性。
目的反映主体的需要,是主体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人对于自己的需要的自我意识。人是根据需要提出目的的,目的所追求的不仅仅是客观必然性的实现,更主要的是自身需要的满足。
德育目的所概括和表达的不是现实中的价值关系,而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人的一种德性追求。所以,德育目的是主观的。德育目的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在其德性需要不断发展和对需要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精神追求,是他们对未来德性的一种憧憬、预测和构想。
德育目的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德育目的是有待实现的德育价值,二者通过德育活动相互转化,德育目的通过德育活动得以实现向现实价值的转化,从而改变原来的价值关系;而对新出现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又会产生新的德性需要,经过德育系统内价值主体的思维加工和选择后提出新的目的,又实现价值向目的的转化。
但是,德育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者与德育目的之间相互转化的机制是不同的。德育目的与内在价值之间的相互转化,虽然受到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系统内价值主体能够控制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德性需要的满足,所以,德育目的与内在价值之间具有同一性,德育目的就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
德育目的与德育的外在价值能否相互转化,不完全取决于系统内价值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是受制于社会环境中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所以,德育目的与外在价值不能直接转化。如果我们把德育目的规定为对外在价值的追求,最终就会使德育目的落空,使人们对德育产生失望。德育工作的重点是促使内在价值充分实现。对其外在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必须依赖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至此,我们对德育目的就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德育目的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内在价值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德性的完善,而德育工作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所以,德育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或者说是“育德”,包括受教育者道德境界的提高和受教育者德性结构的完善。人的德性可以分为三种境界:他律道德境界、自律道德境界和自由道德境界。德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受教育者沿着他律——自律——自由的路线发展。个体德性不仅包括境界层次,而且包括结构层次,个体的德性结构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包括德性的形式维、德性的内容维及其能力维,德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不断完善。
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论者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来,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德育目的不同于德育功能,德育目的反映的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理想中的德性状况,德育功能是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目的具有主观性、价值取向性,功能则是客观的、中立的。
德育目的与德育功能也是相互联系的:
[分类号] G4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1—4799(1999)06—0089—0092
一、关于德育功能
功能是由若干要素按照一定结构有机构成的系统在与特定的环境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功能是表示系 统与环境相互关系的范畴,它体现了系统与环境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与输出的交换关系。功能侧重表 示系统对环境产生的作用,但功能又依赖于环境而存在,它是在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如果离 开了一定的环境及环境与系统的相互关系,抽象地谈论功能,那么,这种谈论没有意义。功能不仅包括系统对 环境的作用,而且包括环境对系统的作用。这种功能是系统与边界之外的环境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我们把 这种功能称为外部功能。
系统与环境的区分是相对的,在特定的系统域界内,一个系统可以分为A、B、C等各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 对于大系统来说, 是其组成的要素;而就各个子系统来说,则各有其功能。就A系统来说,它以B系统、C系统 为环境,并与它们发生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一定的功能。 我们把特定边界内各个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所产生的 结果,称之为内部功能。
德育功能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以及系统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时所产生的结果。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 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内部功能。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德育目的、德 育内容和方法等等。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的总和即为德育内部功能,其中主要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所产 生的结果。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受教育者严格遵守、积极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和享 用观念的形成,即表现为适应功能、认同功能和享用功能。德育的适应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严格遵 守外在的道德规范;德育的认同功能是指,德育能够使受教育者内化和认同外在的道德规范,形成道德良心。 德育的享用功能是指,德育“可使每个个体实现其某种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验到满足、 快乐、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乐”(注:鲁洁、王逢贤主编《德育新论》,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4 ,第213页。 )。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作用所导致的结果,表现为教育者师德的形成和提高、教育方法的改进 和教育内容的丰富等等。
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导致的结果,称为德育的外部功能。德育环境主要包括自然界、政治、 经济、文化等因素。德育外部功能包括系统对自然界、政治、经济、文化所产生的作用和自然界、政治、经济 、文化等外在环境对德育系统所产生的作用。德育系统对环境的作用所导致的功能,主要有自然性功能、政治 功能、经济功能和文化功能等等。德育环境对其系统的作用所带来的功能表现为政治制度、政治思想对学校德 育的控制作用,经济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对学校德育的最终决定作用,文化对学校德育的渗透作用,自然环境 对学校德育的熏陶作用等等。最终促使德育目标被修订、德育内容不断丰富、德育方法不断改进、教育者和受 教育者的德性不断完善。
以上仅指出了德育的正面功能。其实,德育还具有负面功能。德育既具有使个体遵守、认同外在的道德规 范的功能,同时又具有使个体抗拒、否认外在的道德规范的功能;德育既可以使个体觉得德性追求是一种享受 ,又可能使个体把道德生活看作是一种限制、一种痛苦;德育既能够通过控制,引导学生的言行,从而维护现 存政治制度的稳定,同时又能够为摧毁现存政治制度准备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德育既可以保存、发展现有文 化,又可能使现有的文化发展链条中断。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上述两方面的功能均有正负之分。
由上可知,德育功能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德育环境有多少因素,就有多少功能;德育系统内有多少因素 ,就有多少功能。把德育功能简单化的作法(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 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 )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 檀传宝: 《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 与实验》,1995(4)。),是方法论上的失误。
二、关于德育价值
有论者把教育功能和教育价值直接等同起来(注:桑新民:《呼唤新世纪的教育哲学》,北京:教育科学 出版社,1993,第193页。),因而也就把德育功能和德育价值等同起来。这是笔者不赞同的。我们在研究德育 功能时,应结合德育价值进行研究,但必须将二者区分开来。
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关系,是客体的属性或功能与主体需要之间的现实关系,价值既不单纯是客 体的属性或功能,也不单纯是主体的需要,但又离不开客体的属性和主体的需要,它表示客体的属性或功能在 多大程度上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是作为客体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作为德育价值主体的社会、个人 的德性需要的满足与否、促进与否的关系。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性、功能与德育价值主体的需 要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的。
德育价值主体是指系统内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各类群体(包括民族、国家等等)。 德育价值客体是指德育活动及其功能。
个人的德性需要是指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环境中的个人通过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来提 高自己的道德境界,以完善自己的德性结构。德育活动及其功能对个人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个人价值, 具体表现为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环境中的个人等价值主体德性的完善。社会的德性需要应通过具有优良德 性的人才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在处理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所发挥的作用来满足,社会的德性需要 ,不能由各种德育活动及其内部功能来直接满足。但任何社会都十分重视德育,其目的是希望培育各种优良德 性的人才,这种人才对社会的德性需要的满足即为德育的社会价值。
德育,作为培养人的德性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尽管要考虑如何满足社会的、教育者的、社会环境中的个 人的德性需要,但首先应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境界,完善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满足受教育者的 德性需要。因为社会环境中个人的和社会的德性需要能否满足,不是德育系统内部主体所能给予的,而是受到 社会环境中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所以,严格说来,把受教育者在德育系统之 外所创造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价值都归功于德育,不仅不科学,反而会造成社会各界对德育的期望过高 ,在达不到期望时,人们就会对德育的价值产生失望和怀疑。所以,我们必须将德育在系统内实现的培养人的 德性的价值和德育通过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而在德育系统之外间接实现的各种社会价值,严格区分开来,并研 究二者之间内在的联系和相互转化的规律。德育在系统内直接实现的价值,是德育价值主体通过德育活动所带 来的德性的完善,这种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内在价值或直接价值;德育通过受教育者的活动这一中介在德育系 统之外创造的价值,可以称为德育的外在价值或间接价值,这种价值能否顺利实现,不完全受德育系统内价值 主体的控制。
三、德育功能与价值的区别和联系
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德育功能主要反映的是系统与环境,系统内部诸要素的相互作用,主要由系统和子系统的属性(培养人的 德性的活动)来决定。功能具有客观性,功能不一定能满足主体的需要;德育价值主要反映的是德育活动的属 性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主要由社会、个人对德性的需要来决定,具有鲜明的主体性、为我性。功能关系反 映德育系统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系统内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客观的因果性联系。价值关系虽然 离不开因果联系,但主要表现为德育价值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合目的性关系。德育功能关系的改变,是系统与环 境相互作用以及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所引起的系统与环境的变化,包括德育系统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相 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系统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变化;德育价值关系的完善是个人和社会德性需 要的满足。所以,德育活动应该是价值主体(社会、个人)在其德性需要的驱动下,用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机制 去改变现存的德育功能关系,使之适应和满足其德性发展需要,形成一种新的价值关系的过程。德育活动的结 果不仅应是合规律性的,而且应是合目的性的。德育,作为一种创造价值的活动,不仅仅是一种因果性活动, 也是一种目的性活动。
因果性和目的性的区别并不排除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不仅表现在它们共同存在于德育活动之中,相互作用 并影响活动的结果,而且表现在,对于德育活动来说,目的乃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力量,也可以看作是一种 动因或原因,即“目的因”。作为一种原因,它促使德育价值主体开展各种活动以满足其德性需要。它不同于 一般原因的地方在于,这种原因就是活动直接要达到的结果。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德育功能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其联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德育功能是德育价值得以实现的手段。德育价值的实现即个人和社会德性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开 展各种德育活动,使德育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德育功能,作为系统与环境以及系统内诸要素相互作用的 客观结果,是满足社会和个人德性需要的基本条件。如果没有各种德育功能的充分发挥,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 要就无法满足,德育价值也就无法实现。
其次,德育价值是德育功能的目的。人们开展各种德育活动,总是为了满足社会和个人的德性需要。在德 育活动中,各种德育功能的发挥是为了实现某种德育价值。离开德育价值,各种功能的存在是无意义的;离开 德育价值的规范和引导,德育活动可能导致各种负功能的产生,或者导致德育工作的低效率。
再次,德育的内部功能和内在价值,是德育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和对系统内价值主体的需要的 满足;德育外部功能和外在价值,是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德育培养的具有德性的人才对社会德性需 求的满足。
四、德育目的与价值、德育目的与功能
德育活动是建立在对因果必然性的认识基础上的目的性活动,所以,德育目的在德育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 。德育目的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在活动之前,人们在观念中提出和设定目的,在实践中实现和达到目的。德 育目的是活动的内在动因,它调动主体的全部热情和力量,为实现某一目的而奋斗。德育活动是由许多因素、 许多环节构成的,目的是诸因素、诸环节的中心,正是围绕这一中心,它们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协同作用。 所以,我们研究德育功能和价值,应结合德育目的进行研究。但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学者却把德育功能和 德育目的混淆起来,把德育功能说成是育德(注:鲁洁:《教育研究》,1992(8)、1993(5)、1994(6)、 1995(6)有关文章,《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2)有关文章;刘尧:《教育研究与实验》,1994(4);檀 传宝:《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1); 李道仁:《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4);吴亚林:《教育研究与 实验》,1995(4)。),实际上,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
目的是主体的一种设计、期望,是实践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人在活动之前思想上设计的活动结果。所以, 目的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其主观性。
目的反映主体的需要,是主体的一种价值追求,是人对于自己的需要的自我意识。人是根据需要提出目的 的,目的所追求的不仅仅是客观必然性的实现,更主要的是自身需要的满足。
德育目的所概括和表达的不是现实中的价值关系,而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人的一种德性追求。所以, 德育目的是主观的。德育目的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在其德性需要不断发展和对需要的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特殊 的精神追求,是他们对未来德性的一种憧憬、预测和构想。
德育目的与德育价值是相互联系的,德育目的是有待实现的德育价值,二者通过德育活动相互转化,德育 目的通过德育活动得以实现向现实价值的转化,从而改变原来的价值关系;而对新出现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又会 产生新的德性需要,经过德育系统内价值主体的思维加工和选择后提出新的目的,又实现价值向目的的转化。
但是,德育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者与德育目的之间相互转化的机制是不同的。德育目的与内 在价值之间的相互转化,虽然受到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主要取决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因为 系统内价值主体能够控制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的直接结果,是系统内价值主体德性需要的 满足,所以,德育目的与内在价值之间具有同一性,德育目的就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
德育目的与德育的外在价值能否相互转化,不完全取决于系统内价值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是受制于社会环 境中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所以,德育目的与外在价值不能直接转化。如果我们把德育目的规定为对外在 价值的追求,最终就会使德育目的落空,使人们对德育产生失望。德育工作的重点是促使内在价值充分实现。 对其外在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必须依赖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
至此,我们对德育目的就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德育目的是对内在价值的认识和追求,内在价值包括教育 者和受教育者德性的完善,而德育工作的对象是受教育者,所以,德育目的是培养受教育者的德性,或者说是 “育德”,包括受教育者道德境界的提高和受教育者德性结构的完善。人的德性可以分为三种境界:他律道德 境界、自律道德境界和自由道德境界。德育的目的就是促使受教育者沿着他律——自律——自由的路线发展。 个体德性不仅包括境界层次,而且包括结构层次,个体的德性结构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包括德性的形 式维、德性的内容维及其能力维,德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的德性结构不断完善。
在研究德育功能时,有的论者把德育功能和德育目的混淆起来,这是方法论失误的另一种表现。德育目的 不同于德育功能,德育目的反映的是理想中的价值关系,是理想中的德性状况,德育功能是系统与环境以及系 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目的具有主观性、价值取向性,功能则是客观的、中立的。
德育目的与德育功能也是相互联系的:
一、民办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取向的特征
调查发现,民办高校大学生是大学生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与公办高校大学生相比,其人生价值取向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如下:
1.人生价值取向的波动性。“波动性”指的是民办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取向“无序”变化的特点。民办高校大学生一般在校3至4年,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其人生价值取向发展、定型的过程,是从不成熟到成熟的递进。然而据调查,民办高校大学生的人生价值取向似乎并不遵循“不成熟――成熟”的发展模式,而是在其间游移不定,出现多次的反复。民办高校的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大一时目标明确,大二浑浑噩噩,大三时才猛然醒悟,因为这时有生存危机感了,大家都开始忙着找工作了。
2.人生价值取向的模仿性。民办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取向的“模仿性”可以用“从众性”来描述。民办高校大学生尽管崇尚独立个性,强调主体意识,但在他们的人生价值取向中,真正属于独立思考、选择的成份并不多,他们常常跟随社会和周围“流行”的观念与行为,并以此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价值判断标准。
在与民办高校大学生交谈其某行为的动机时,常听到这样的解释:“我本来不想去的,可寝室里的人都……”“我也觉得我不适合……可大家都……”“他能做的,我为什么就不能?”于是,在学校参加社会活动,选择学习内容、求职、恋爱、消费等行为中,民办高校大学生有许多“从众”表现,没有自己明确的目的,或自己以为有目的,实际上并没有结合自己的需要、条件来选择。
3.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取向失调。人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是统一的,它们统一于人生价值实现的整个过程中。当一个人把社会需要内化为自我需要,使自我需要与社会需要统一的时候,便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统一起来了,也即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取向达到了平衡。
民办高校大学生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取向失调主要表现在,有些人单纯地图求自我发展,不考虑将自身投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如果这种“自我膨胀”超过一定的限度,还会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走向反面,损害自己的人生价值。调查结果显示,只有9.3%的民办高校大学生从社会责任出发,选择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或单位,投身西部,或支持西部大开发;大部分人(约85.9%)是从“有利于个人进一步发展”、经济收入和环境因素来选择工作。这表明在面对具体问题(如就业时),民办高校大学生较多关注自我,从对自己有利的方面选择奋斗目标,使得他们的内在价值不能真实地转化为外在价值。
4.人生价值取向的短视功利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就业形势的严峻,虽然大多数民办高校大学生能通过积极思考,确立人生目标,以实现人生价值,为社会多做贡献。但他们中还有一部分学生急功近利,过多的注重实用化、短期化的东西,而忽略对长期目标的追求。比如,当问到“您怎样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时,有45.6%的学生回答“个人利益得到最大满足时满足国家和集体利益”;有46.4%的学生将人生的幸福定位在“个人需要得到满足”,19.3%的学生追求的幸福是“生活安定、工作顺利”,24.8%的人认为“自己的价值受到他人的理解和尊重”才是幸福;面对未来,有42.3%的学生表示要做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42.8%的学生把入党当作个人发展的资本。这些数据显示,民办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取向的短视功利性集中体现在其人生价值取向的“利己”性上,个人与社会正常关系被扭曲。
二、影响民办高校大学生人生价值取向的主要因素
1.民办高校大学生自身角色困惑。一是角色落差带来的困惑。调查发现,一些人到了民办高校后,由于周围群体对自身角色的普遍不重视,逐渐丧失了中学时的那种角色满足感和自我价值感,这种角色的落差使得民办高校大学生体验到从未有过的失落与苦闷。二是现实角色与理想角色的差距所带来的困惑。民办高校的学生在未进入大学前对未来充满信心,抱负理想较高,成就欲望较强,但由于高考的暂时失利,使得他们现实生活与理想中的大学生活有一定的差距,而使他们头脑中塑造理想自我角色与实际生活中形成的现实自我角色有较大的距离,尤其是在新的环境中遇到困难,处于劣势时,这种理想角色与现实角色之间的冲突就更为明显。三是多重角色带来的困惑。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内容和角色内涵都十分丰富,民办高校大学生希望在大学得到全面的锻炼和发展,同时扮演好各种角色。多重角色的要求和沉重的心理压力常使他们精疲力竭而顾此失彼,特别是在工作、学习出现失误而受到批评、责怪时,这种角色冲突带来的困惑更为严重。
2.就业形势。就业是民办高校大学生面临的最大问题。民办高校的毕业生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拿不到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在人才市场上,一些用人单位对民办高校及其学生存在偏见,致使民办高校的毕业生面对纷繁复杂、竞争激烈的人才市场,感到无所适从。不公平的择业机会致使部分民办高校的毕业生对生活失去信心,生活追求仅定位在能有“饭碗”就行,更谈不上为国家的发展做出多少贡献了。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的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多变性日益增强。这有利于民办高校大学生树立自强、创新、成才和创业意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一是对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片面理解,使得部分民办高校大学生否认集体、社会和他人,使竞争和创造变成实现自我利益的手段。二是市场经济追求最大效益和价值,但由于知识结构片面,社会理性思维缺乏,政治意识淡漠等,使得民办高校大学生在学习和就业取向上的利己、实用观念明显增强,相对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三是日益浮躁的社会现实,尤其是各类选秀节目的兴起,使得有些人天真地期待甚至幻想着不经努力与奋斗一夜成为明星,瞬间暴富,不去做长远计划,过分关注当前利益。受此影响,尤其是面对就业的巨大压力,一些大学生不能树立远大的理想,一进入大学就想着怎么赚钱、想着怎么毕业、怎么找一个好的工作,觉得课堂离社会太远,觉得所学的知识无用,而不去想自己将来怎样在社会上立足。
4.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目前民办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途径来自于业余党校、校园文化活动和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对理论、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理论以及公共理论课的教学相对重视不够。从几所大的民办高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情况来看,尽管都采用了多媒体电视信号传播这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但一直没有解决它难以互动的不足。对目前“思政课”教学效果的调查显示,仅有13%的学生反映他们在上理论课时认真听课做笔记的,相当多的学生明确表示,上理论课时,教师讲的很精彩就听,否则就不听,通常在下面看书、杂志或做其他事。
三、结论
1.刚进入民办高校大门的学生,所要面对的是生活环境、角色地位、理想目标、学习内容和方法以及人际关系的变化,因此学校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客观环境的改变,迅速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转变,为整个大学阶段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针对就业形势严峻这一问题,民办高校应在扩大就业渠道的同时,加强就业指导过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全方位引导其确立科学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
关键词:儒家 道德文化 现代意义
千百年来,儒家道德文化与社会礼俗相结合,共同造就了中国人温柔敦厚、和平礼让的东方古典主义的人文品格,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稳定的价值支撑和理想认同。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道德资源。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正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突飞猛进地发展。然而现代化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包括精神领域,即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在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对中国传统伦理的核心儒家道德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是当前思想道德和伦理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一、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
关于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笔者拟概括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所谓内在价值,是指儒家道德文化对现代道德主体心性的修养、人格塑造的作用,是为了满足主体的内心需要和精神追求,因而是“内在”的;所谓外在价值,是指儒家道德文化对协调和规约现代社会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作用,是外在于主体自身的功能,具有工具性,因而是“外在”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共同构成了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
儒家道德文化的内在价值的具体表现,首先是理想人格的追求。孔子主张,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把追求崇高的理想人格作为人生需求中一种高层次的需要。他甚至认为,即使在物质生活条件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只有抱有一种高尚的追求,仍然可以生活得乐观愉快、奋发有为。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进一步将这种人格理想具体化为“大丈夫”的人格楷模。他说:“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正是这种人格力量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在完善人格的道路上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现代人将从这种重气节、重操守的道德观中受到启迪和教益。其次,仁爱品德的养成。孔子强调仁爱,指出:“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他认为,判断一个人有无道德或道德觉悟的高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能不能“爱人”。“爱人”主要体现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吾不欲人加诸我也,吾亦无欲加诸人”(《论语·公冶长》);“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矣。”(《论语·阳货》)在这里,孔子把仁爱看作一种最高的道德准则和道德品质。而现代社会最需要的就是:让世界充满爱。再次,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是一种自我超越、不断进取的品质,它体现的是一种不屈不挠、顽强奋斗的道德力量。孔子提倡并努力实践“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论语·述而》)的精神,鄙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论语·阳货》)的人生态度,强调“日新”、“革新”,如《礼记·大学》称赞:“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强调天天有进步,日日有创新。《易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像天体运行,周而复始,刚健有力,君子应当效法这种精神,不懈努力,持之以恒,力求进步,改革创新。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孕育了中华民族自信、自尊、自立的精神和反抗压迫、不屈不挠的品质以及不断学习、不断改革、不断进取、不断开拓的决心。
儒家道德文化的外在价值的主要表现,首先是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儒家道德文化强调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统一性,主体个体生命的存在与发展,必须同群体、同整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统一起来。这种整体主义精神,本质上是先公后私,个人私利服从社会公利的精神。《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正是这种“天下为公”的价值理想,培育了人们对社会、民族的义务感、历史感、责任感、使命感,造就了一批批“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仁人志士。其次,重义轻利的处世原则。孔子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区分小人与君子中,孔子提出“重义轻利”的处世原则,要求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超脱功利,追求道德仁义。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他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到孟子那里,发展成为“舍生取义”的精神,即当物质利益(乃至生命)与道德正义不能兼顾时,宁愿舍去物质利益(甚至生命)也要维护道德正义。孟子提倡的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激励着一代代的志士仁人,为维护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国家的尊严,为了坚持真理,奋不顾身,大义凛然。再次,普遍和谐的社会理想。《语论·学而》说:“和为贵”,主张人与人之间、人与家庭之间、人与国家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在家庭中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实现家庭和谐;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上,要“和长幼”、和邻里、和朋友,实现人我和谐;在人与社会群体之间,提倡“舍个人而就群体”、“舍小家而顾大家”,实现群己和谐;在民族国家关系中,提倡“四海一家”、“和谐天下”,推崇和平外交,反对不义之战,以实现民族国家的和谐。达到这种普遍和谐的境界后,人便能“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为政》),实现与道和、与人和、与天地和,使社会成为理想社会,使世界成为完美的世界。
二、我国的现代化需要儒家道德文化
25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也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对我国的社会风气、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一是重金钱,轻做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有些人短期内变得富有,对金钱特别看重。他们衡量人是以金钱为主,不是以智慧和人格为主。这种“重金钱、轻人格”的思想观念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了不少的负面影响。
比如,在学校里求学的学生竞相购买名牌货,互相炫耀,以满足其虚荣心。更可悲的是,在金钱挂帅的情况下,有些学生把自己当成雇主,把同学当成雇员,出钱雇同学写作业,刻苦攻读的精神已荡然无存。而儒家道德文化十分注重人禽之别和做人的道德准则。孟子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公孙丑下》)以此为出发点,进而提出做人的问题,他指出:人的生活不能只限于“食色”本能的物质生活欲望的满足,仅限于此,则与禽兽无异;要真正实现人的价值,就要学会做人,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追求理想人格。显然儒家道德文化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指南。
其二是重利益,轻道义。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普遍把利益的追求作为经济生活的驱动力,金钱、利益成为衡量一切的“秤砣”;人们热衷于讲“经营之道”,而“做人之道”日益被淡忘;一事当前,人们但问“值与不值”?是非善恶,道德良心却被抛诸脑后,“良心能值几个钱?”成了不少人的口头禅。依此,为获利可以不择手段,能挣会捞就是能人;坑蒙拐骗,贪污受贿,走私行窃,杀人越货,等等,只要有利可图,只要物欲得以满足,便肆无忌惮,不以为耻;甚至暴利之下,铤而走险,无恶不作。如此种种,严重败坏了我国的社会风气。而儒家道德文化强调“知耻”,孔子提倡为人要“行己有耻”。(《论语·子路》)孟子则从人性上强调人皆有羞恶之心,“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下》)“义”就是要有所不为,不做那些会使自己蒙受耻辱的事。这就是说,我们要懂得道德的是非善恶,在自己心中立起一杆秤,以自己的道德良心为秤砣。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目前的社会风气,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弘扬儒家的良心道德,唤起人们的道德意识,教育人们突破“值与不值”的狭隘功利眼界,在谋取利益之时,为自己树起一个道德标准,行已有耻,有所不为。
论文摘要:儒家道德文化对人们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尤其是它所提供的传统美德,对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千百年来,儒家道德文化与社会礼俗相结合,共同造就了中国人温柔敦厚、和平礼让的东方古典主义的人文品格,给传统中国人提供了稳定的价值支撑和理想认同。这种道德文化和伦理精神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道德资源。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正以其前所未有的速度突飞猛进地发展。然而现代化不仅局限于经济领域,还包括精神领域,即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在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如何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的现代化,是当前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对中国传统伦理的核心儒家道德文化进行创造性转换,是当前思想道德和伦理精神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的思想道德观念现代化的重要环节。
一、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
关于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笔者拟概括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个方面。所谓内在价值,是指儒家道德文化对现代道德主体心性的修养、人格塑造的作用,是为了满足主体的内心需要和精神追求,因而是“内在”的;所谓外在价值,是指儒家道德文化对协调和规约现代社会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作用,是外在于主体自身的功能,具有工具性,因而是“外在”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共同构成了儒家道德文化的现代价值。
儒家道德文化的内在价值的具体表现,首先是理想人格的追求。孔子主张,在物质生活基本满足的情况下,把追求崇高的理想人格作为人生需求中一种高层次的需要。他甚至认为,即使在物质生活条件极端困苦的情况下,只有抱有一种高尚的追求,仍然可以生活得乐观愉快、奋发有为。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孟子进一步将这种人格理想具体化为“大丈夫”的人格楷模。他说:“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正是这种人格力量激励着无数中华儿女,在完善人格的道路上坚贞不屈、矢志不渝。现代人将从这种重气节、重操守的道德观中受到启迪和教益。其次,仁爱品德的养成。孔子强调仁爱,指出:“仁者,爱人。”(《论语·颜渊》)他认为,判断一个人有无道德或道德觉悟的高低,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能不能“爱人”。“爱人”主要体现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吾不欲人加诸我也,吾亦无欲加诸人”(《论语·公冶长》);“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为仁矣。”(《论语·阳货》)在这里,孔子把仁爱看作一种最高的道德准则和道德品质。而现代社会最需要的就是:让世界充满爱。再次,自强不息的精神。自强不息是一种自我超越、不断进取的品质,它体现的是一种不屈不挠、顽强奋斗的道德力量。孔子提倡并努力实践“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论语·述而》)的精神,鄙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论语·阳货》)的人生态度,强调“日新”、“革新”,如《礼记·大学》称赞:“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强调天天有进步,日日有创新。《易传》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就像天体运行,周而复始,刚健有力,君子应当效法这种精神,不懈努力,持之以恒,力求进步,改革创新。正是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了民族的向心力,孕育了中华民族自信、自尊、自立的精神和反抗压迫、不屈不挠的品质以及不断学习、不断改革、不断进取、不断开拓的决心。
儒家道德文化的外在价值的主要表现,首先是天下为公的价值取向。儒家道德文化强调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统一性,主体个体生命的存在与发展,必须同群体、同整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统一起来。这种整体主义精神,本质上是先公后私,个人私利服从社会公利的精神。《礼记·礼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正是这种“天下为公”的价值理想,培育了人们对社会、民族的义务感、历史感、责任感、使命感,造就了一批批“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仁人志士。其次,重义轻利的处世原则。孔子说:“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问》),“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在区分小人与君子中,孔子提出“重义轻利”的处世原则,要求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超脱功利,追求道德仁义。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他的“重义轻利”的思想,到孟子那里,发展成为“舍生取义”的精神,即当物质利益(乃至生命)与道德正义不能兼顾时,宁愿舍去物质利益(甚至生命)也要维护道德正义。孟子提倡的这种“舍生取义”的精神,激励着一代代的志士仁人,为维护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国家的尊严,为了坚持真理,奋不顾身,大义凛然。再次,普遍和谐的社会理想。《语论·学而》说:“和为贵”,主张人与人之间、人与家庭之间、人与国家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在家庭中做到“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实现家庭和谐;在与周围人的关系上,要“和长幼”、和邻里、和朋友,实现人我和谐;在人与社会群体之间,提倡“舍个人而就群体”、“舍小家而顾大家”,实现群己和谐;在民族国家关系中,提倡“四海一家”、“和谐天下”,推崇和平外交,反对不义之战,以实现民族国家的和谐。达到这种普遍和谐的境界后,人便能“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为政》),实现与道和、与人和、与天地和,使社会成为理想社会,使世界成为完美的世界。二、我国的现代化需要儒家道德文化
25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同时也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对我国的社会风气、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其一是重金钱,轻做人。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有些人短期内变得富有,对金钱特别看重。他们衡量人是以金钱为主,不是以智慧和人格为主。这种“重金钱、轻人格”的思想观念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了不少的负面影响。
比如,在学校里求学的学生竞相购买名牌货,互相炫耀,以满足其虚荣心。更可悲的是,在金钱挂帅的情况下,有些学生把自己当成雇主,把同学当成雇员,出钱雇同学写作业,刻苦攻读的精神已荡然无存。而儒家道德文化十分注重人禽之别和做人的道德准则。孟子说:“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公孙丑下》)以此为出发点,进而提出做人的问题,他指出:人的生活不能只限于“食色”本能的物质生活欲望的满足,仅限于此,则与禽兽无异;要真正实现人的价值,就要学会做人,努力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追求理想人格。显然儒家道德文化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指南。
其二是重利益,轻道义。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普遍把利益的追求作为经济生活的驱动力,金钱、利益成为衡量一切的“秤砣”;人们热衷于讲“经营之道”,而“做人之道”日益被淡忘;一事当前,人们但问“值与不值”?是非善恶,道德良心却被抛诸脑后,“良心能值几个钱?”成了不少人的口头禅。依此,为获利可以不择手段,能挣会捞就是能人;坑蒙拐骗,贪污受贿,走私行窃,杀人越货,等等,只要有利可图,只要物欲得以满足,便肆无忌惮,不以为耻;甚至暴利之下,铤而走险,无恶不作。如此种种,严重败坏了我国的社会风气。而儒家道德文化强调“知耻”,孔子提倡为人要“行己有耻”。(《论语·子路》)孟子则从人性上强调人皆有羞恶之心,“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下》)“义”就是要有所不为,不做那些会使自己蒙受耻辱的事。这就是说,我们要懂得道德的是非善恶,在自己心中立起一杆秤,以自己的道德良心为秤砣。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善目前的社会风气,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弘扬儒家的良心道德,唤起人们的道德意识,教育人们突破“值与不值”的狭隘功利眼界,在谋取利益之时,为自己树起一个道德标准,行已有耻,有所不为。
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的产品概式,是菲利浦科特勒提出的。科特勒认为“产品是指为留意、获取、使用或消费以满足某种欲望和需要而提供给市场的一切东西”,包括有形物品、服务、人员、地点、组织和构思等等,产品由核心产品、有形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和潜在产品组成。核心产品回答“顾客真正要采购的是什么”,是产品向消费者提供的基本效用和利益;有形产品指产品的实体形态,如结构、造型、质量、特点、式样、包装、品牌等,是借以实现核心产品的要素总和;期望产品指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所期望的一整套属性和条件,如洗衣机的噪音小、进排水方便、外形美观、安全可靠等;附加产品为顾客带来附加利益,如安装、售后服务、保证、送货、信贷等;潜在产品则预示着该产品最终可能的所有增加和改变。产品的五个层次构成了顾客完整的整体消费系统,以后我们称之为产品的五层次概式。
我们认为,就外延而论,产品的五层次概式涵盖了广泛的物质产品,但是没有揭示产品的本质问题,对精神产品重视不够,同时也存在着逻辑上的混乱。
1、五层次概式是对经验的直观归纳,没有深入到产品的本质。当我们知道产品就是用以满足人们的欲望和需要时,我们并不明白需要和欲望从哪里来、产品如何满足这种需要和欲望、它们又是如何演变发展的。事实上,营销学回避了人类需要的来源和发展问题,先念地把需要引入理论中,在它看来,需要是“天赋的”,从人类先祖那里继承下来,宛如动物对生活习性的遗传一样。当把人的需要看作静止不变时,具体满足物及其欲望就充当了解释世界不断发展的角色。然而事实却是,先有复印机,然后才产生了对复印的需要。产品的出现和需要的开拓是互动的,随着新产品的不断涌现,需要的种类、外延和内涵也不断地扩展,需要被开拓和深化时,又推动产品的创新。五层次概式从形式上把握产品,只能给出一幅产品与需要的静止图景。
2、五层次概式仅仅对构成产品的要素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罗列,而没有给出产品的创造方法。我们可以知道核心产品由质量、式样、特点等组成,但我们不知道核心产品如何展开为质量、式样和特点,也不知道如何把质量、式样和特点等因素组装成实际产品,更不知道如何使之适应各地域、各民族的习惯和要求。对于附加产品,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究其原因,在于五层次概式没有揭示产品形成与环境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3、五层次概式偏重于物质形态的产品,忽视了人类的精神生活现象。感性化、情感化、个性化和体验化是当代消费的重要趋势,不仅作为一种独立的消费现象出现,而且与物质消费融合在一起,甚至成为物质消费的驱动因素。对于人类的这种精神需要,用五层次概式的“观念”、“品牌”来解释,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在营销实践上只能用创意、形象等等含义模糊的词汇予以辩护。
4、五层次概式在逻辑上是不一致的。核心产品代表顾客的利益、目的,有形产品代表实现顾客利益的手段,两者间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目的与手段的分离,是五层次概式的第一个逻辑关系;在附加产品中,同样也包含顾客利益与实现手段的关系,只不过两者是融合在一起的,这是五层次概式的第二个逻辑关系;期望产品则是实现核心产品的功能特性和质量特性,潜在产品其实也是一种质量特性。因而,五层次概式中存在着多种逻辑关系,实际上是混乱不堪的。
由于以上原因,五层次概式并不能把产品完整而真实地再现于人的思维中,只是给出一些不连贯的表象,经营行为不能从产品概念合乎逻辑地导出。科学的产品概式,应该蒸发掉产品诸因素的表象,而把握诸因素的共同内核,是一种思维的抽象,其结构则应当是一种思维的具体,反映人类需要的不同形态,实际产品则是这种思维具体在具体的文化环境的再现。从思维抽象到思维具体、再到实际产品的过程,就是产品内在矛盾的展开过程,使我们得以从产品的内在矛盾剖析产品的运动,指导产品的开发和营销。 (二)
产品的本质,也就是需要的来源与如何被满足的问题,究其实质,就是人类如何存在、如何发展的问题。产品本质与人的本质,犹如手背和手心一样,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日常经验中,我们把自己的躯体和心理当作人自身。种植庄稼、生产食物是为了摄取能量以维持躯体的生存,建造住房是为了遮风避雨、消夏御寒,修筑道路是为了出行的方便与快捷,为了心理的愉悦和祥和,还把世界装扮得缤纷五彩,……,所有这一切,似乎都是为了与生俱来的需要。不幸的是,营销学就是这样直观地理解人类的感性生活,把消除生理学意义上的紧张感作为需要的本源,并以此作为建构理论大厦的基石。
然而深入分析就能发现,人类与世界处于一定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是产品创建的。没有食品,人体就无法与环境进行物质交换;没有住房,人类就裸露在日晒雨淋之中;没有艺术作品,人类就无法享受多姿多彩的心灵生活;……,制造产品开拓人与世界的各种关系,构成人类感性生活的全部内容。不同的产品建构了人与世界的不同关系,人类处于不同的自然力结构中——人类支配了这种自然力,同时又被这种自然力所界定,只能在该自然力的框架中活动,因而掌握新的自然力,开拓新的生命活动空间,就成为人类世世代代永恒的追求。由骡马到火车、轮船,再到汽车、飞机,每一次创新都带来一次进步,使人类摆脱了局限与束缚,开创了人与世界关系的新境地。所以产品规定了人的生命属性,决定了人的生命范畴,我们只能从人与世界的关系中理解人自身,理解产品的本质。
在这种关系中,两者的地位不是平行的、对等的,也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人类作为主体,从环境对象中解析出自身的属性,分离出自身存在的根据,进而自我建构,成为与环境对立的、自由的自在之物,因而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人的自然属性是从自然界中来、又作为自然界的对立因素存在,人的社会属性从社会文化中来、又作为社会的对立物存在,产品是两者相融合的产物。人的主体性体现在不断地开辟自然力、从客体对象中开辟生命新范畴,正是这种对主体性的追求,对生命自由的渴望,对新的主客体关系的期待,产生了人类的需要,形成了新产品构思的源泉。
由于主客体关系代表了对象对人类存在的意义,代表了生命的发展层次,也代表生命活动的自由程度,因而成为人的价值。它是产品所创造的具体的、实在的关系,具有唯一性,是一种价值具体。另一方面,它又是人的思维中价值图景的产物,概括了主客体关系的属性,是一种价值抽象。现实中,人的价值都是价值具体与价值抽象的统一体,主客体关系的开拓,产品的创新,就体现在价值抽象与价值具体的相互转化中。
在价值具体转化为价值抽象过程中,人类以主体性为内在尺度,考察产品所实现的生命范畴,揭示技术进步、文化发展对生命属性开拓的可能性,勾画出生命的新图景,形成价值抽象。这个过程从否定现实的具体生命特性中概括出一般的、新的生命属性,称之为抽象否定。抽象否定和价值抽象都是意识的产物,是人的自觉性的体现,也是人类与其他生命运动形式的重要区别。
价值抽象只是生命属性的观念形态,当它转化为价值具体时,首先要展开为人与对象的具体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技术上能够实现,而且还要与固有的社会文化性态相匹配。价值抽象是不包含自然力因素的,而价值抽象的表达却是把自然力组织成一定的文化性态,是自然力与文化的整合体。最后以物质材料、行为活动把这种表达实体化,就创造了产品。
生产是价值抽象转化为价值具体的具体化过程,消费是以价值具体满足价值抽象的抽象化过程。在主体性的推动下,对这一过程的抽象否定产生了新的价值追求,形成新的需要,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开始新一轮的价值运动。在这种永恒不息、无限上升的循环中,人类不断地占有新的自然力,克服旧的自然力的禁锢,使生命活动的自由范畴和自觉空间得以拓展,实现了人之上升。人的需要也象宇宙大爆炸模型所揭示的那样,是一个从起点向外无限展开的发展过程。
所以产品是人类利用自然力的方式,通过价值具体实现对价值抽象的追求。每一个产品都开拓了人类的生命属性,创造了人之成为“人”的物质条件。因而,产品由价值域、文化域和属性域组成。价值域指人类的价值期望,在抽象否定中产生,是一种价值抽象;文化域是运用自然力的方式,包括产品与环境诸关系的集合,具有改造性和自浛性;属性域则是产品的特性、结构等属性及其物质存在形式。文化域意味者产品特性与环境的关系是相互创造的,人类要以这种关系的属人性质为指导,从环境中分离出产品实现价值域的方式,即产品的特性、结构、造型等。我们把这种产品观称之为产品的VCP范式。
在VCP范式中,产品具有文化属性与工具属性。文化属性指产品都要以价值域改造消费者与某种对象的关系,开拓其主体性,使之拥有新的生命属性。由于文化属性,产品在传播中会改造其他民族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以及成为“人”的条件,造成了产品的文明化影响。工具属性则指产品同时也提供了实现文化属性的物质手段。
另外,产品质量包括两个层次:其一,对价值域的发掘和文化域的表达,揭示了对消费者需要的认知和描述是质量的首要来源;其二,由属性域的物化,揭示了制造过程对质量的影响。这就是设计质量与制造质量的根源。 (三)
人的世界分为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人所占有、依存的社会、自然和物质关系构成其外在世界,对外在世界的感受、认知和追求形成其内在世界。内外世界的运动,都趋向于主客体关系的改善与开拓,心理活动是主体调整身心、以良好的心境与情感适应外部关系的一种方式,意识则是对新价值的畅想和追求,从而在新的心理、意识状态下,人与世界的关系更融洽,更凸现主体性。
人的价值也就分为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外在价值体现了外在世界对人类的意义,内在价值则指人类丰富的心灵生活。与外在价值可以用产品直接创建不同,内在价值只能以形象的、艺术的方式为诱因,调动人的心理、意识活动产生。物质产品创造外在价值,按其存在形式,分为实体产品与服务;精神产品创造内在价值,按其发展层次,分为感受价值与意愿价值。
实体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往往是分离的,电视、电话、衣物、茶杯都属于实体产品。实体产品的价值域是用户与对象间的关系状态,比如电视可以使人了解外面的世界,电话便于人们沟通交流。文化域就是指那些决定产品方案的背后因素,它们决定了只能这样设计而不能那样设计。属性域则是产品的物质存在形态,也就是我们可以看见的式样、结构、色彩、造型等因素。
服务产品在时间和空间上往往是不可分的,生产过程就是消费过程,理发、修理、送货都是服务。与实体产品一样,价值域体现在用户与某种对象关系的改善上。服务一般都是在一定的服务准则、行为规范的规约下进行,文化域就是那些导致服务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要素总和。属性域就是服务过程,它体现为一系列行为活动方式。
精神产品创造消费者的心灵生活,它以艺术的方式把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塑造成鲜明的形象,调动人的心理意识活动产生。它的价值域体现为一定的心理和意识状况,表现为祥和的心境、愉悦的情绪、对生命的觉知、个性行为特征等等。文化域是那些使形象、风格等表现手法得以形成的因素,属性域则是人们感受的形象、造型、色彩、款式。精神产品分为感受产品和意愿产品,前者创造一种美好的感受,仅仅是心理活动,后者则开启人们对生命的觉知和感悟,启迪人们对价值的追求和期待,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产品的购买、运送和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要与大量的人和事打交道,使用时也会形成心理感受,从而派生出各种各样的新关系,人类对这些新关系的进一步开拓导致了价值域的上升,以及文化域、属性域的扩展,按照主体性的发展层次,可分为本体产品、附加产品、感受产品和意愿产品,它们形成了产品的完整消费系统,称之为产品的价值结构。本体产品满足用户的基本需要,可以是实体产品,也可以是服务,附加产品体现为售后服务、信贷支持等,一般是服务产品,它们都有待于上升到内在价值。感受产品创造消费者对产品价值的感受性和良好的心理体验,意愿产品则突破了产品的范围,熔炼了社会文化的内容,是产品的消费感受在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升华。
消费中的价值上升是一个自觉的抽象否定过程,初始感受、消费者的自由程度、对象范围、用户素养、产品特性,都影响这一过程,从而形成产品中异彩纷呈的内在价值。制造过程中劳动者被多种因素所压制,其愿望是破除这些压制因素,而机器的造型与色彩对身心健康有益,所以设备的内在价值极为有限。原材料的形态在生产中被改变,也就不可能有内在价值。办公室职员的自由程度相对较高,办公用品的内在价值也就较丰富。老板是企业的主宰,具有最高的自由度,其办公用品就往往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生活消费中,人们具有相对的自由,消费品的内在价值一般比生产资料发达。而消费群及其对象范围的定位,则是内在价值差异的主要因素。 (四)
当我们把产品的VCP范式与价值结构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如下的图式,它具有两个向度,沿着中心箭头旋转的方向,代表在主体性推动下需要的来源与消费中价值的上升过程,由中心向外,代表价值的实现过程。它理顺了五层次概式中的逻辑混乱,从人与对象关系的发展角度揭示了需要的来源和产品的本质,描绘了一幅人类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图景,我们称之为产品的文化概式。
下面我们对之进行简要的讨论,并与五层次概式作些比较。
第一,文化概式认为人的需要是具体的、发展的,其内涵和外延都是无限扩展和丰富的,而这正是人之更成为“人”的体现。五层次概式把人的需要看作抽象的“类”,是静止不变的,科特勒就认为“人的需要并不多”,多的只是欲望。前者认为人类对现实生活的抽象否定、对更加美好生活的追求是需要的来源,后者则认为需要来自于生理与心理的紧张感。我们认为不同的时代,同类产品都会引发类似的感受,把机体的紧张看作需要的来源,
实际上否定了需要的历史性和文化性,也否定了人的主动性。萨伊定理指出“生产创造需求”,马克思也指出“生产创造出适合需要的对象”,当代高科技产业也揭示了“产品创造需要,需要又创新产品”的互动过程,五层次概式是无法说明的,文化概式则以抽象否定解释了这种“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第二,文化概式揭示了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都有同样的VCP构造,使所有的产品都有了内在的统一性,纠正了人们习惯于把精神产品当作文化、而把物质产品排除在外的错误认识,也克服五层次概式轻视人的内在价值的倾向。文化概式以对消费过程和结果的二次开拓解释消费中的价值上升问题,揭示了外在价值上升为内在价值的必然性和条件性,指出精美包装、优美造型、鲜明形象是创造内在价值的手段。五层次概念对人们乐意花钱消费这些包装和形象缺乏说服力,只能以意义模糊的所谓品牌、文化予以辩护,但人们常常还是弄不明白那些创意和联想。
第三,文化概式高度概括了产品的形成过程,指出产品构思来自于人类对感性生活的创造、产品形态要适应人们的文化环境、产品设计要适合于制造工艺等等,以顾客为中心是其合乎逻辑的结论。文化域揭示了产品结构是从产品环境中分离而来的创造原理,从而说明了同样的客户利益可能具有不同的文化表达,这在全球化经营中具有重要意义,解释了跨国公司全球化与当地化相结合的策略。五层次概式差不多是产品“部件”的罗列,以客户为中心等经营思想,是作为一种经营经验和理念,从外部引入的,是对五层次概式的拾遗和补充。
第四,文化概式以人为中心,揭示了价值、文化与技术的关系。技术是人类掌握和运用自然力的能力,价值则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意义所在,文化体现人类利用自然力实现其价值的方式。技术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只有在文化的指引下创造了人类的感性生活时,才有经济意义,技术决定论是完全错误的。另一方面,人类的价值边界、人之成为“人”的程度,最终取决于技术水平,技术开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另外,文化交流使不同的民族得以掌握利用自然力的新方式,即使技术水平不变,也能以新产品创造新的生活形式。五层次概式以物为中心,核心产品与期望产品虽然带有价值与文化的痕迹,但没能揭示三者的内在联系。
[关键词]成本;成本管理;价值链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9-0031-02
1 传统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传统的成本管理对象主要是企业生产经营内部的过程,从企业的材料采购到企业的产品销售,都是通过最大限度地提高其在产业价值链中的比重或者各个生产环节效率来增加企业的内在价值。传统成本管理的核心主要追求降低成本。这样会导致成本管理系统思想缺乏,单纯地从改进生产方式来节约成本的支出。很多时候可以用两种形式来表示:成本维持和成本改善。最大特点是废品损失得到减少、能耗得到节约以及原材料的耗用量也得到降低。然而,传统的成本管理就其本质来说,它将企业整个生产活动进行了割裂,成本管理比较片面和不完善。
(2)有形成本动因通常是传统成本管理关注的焦点,如原材料、人工费用、财务管理费用等,却很容易忽略那些对企业发展有很深远意义的无形成本动因,如投资规模、生产设备的性能、产品的整合、产品的宣传等。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取得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只注重有形成本的因素,是远远不够的,会很大程度限制企业的发展势头。然而,传统的成本管理对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予考虑,这对成本的影响较大。企业的无形成本一旦成型,将很难进行改变或者说可能要花费巨大的成本代价才能改进,因此,企业在成本管理时要做好长远的战略规划。
(3)传统的成本管理模式是采取一种静态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基于经验主义原则设计的,它设计成本管理模式时,没有根据企业所采取的竞争战略以及内外环境变化来合理地调整。假如企业只对自身的内部生产过程进行管理,而没有考虑其整体的价值链、行业的价值链以及竞争对手的价值链优势,那么企业很难及时掌握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对手的成本信息。
2 价值链以及价值链成本管理内涵
2.1价值链理念的提出
企业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两种表现形式,外在价值通常用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来表示,是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价值表现;然而,企业的内在价值是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服务以及利益,体现在客户价值中,引入客户价值观念是倡导的一种有效的经营理念。企业的价值增值只有通过为顾客提供的价值才能实现。企业价值链管理是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找到关键的企业价值驱动因素,然后将整个企业改造成为能大量地创造价值的组织,在整个组织过程中,企业可以改善战略和业务决策。
2.2价值链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的价值链理论不仅仅是局限在企业内部的、静态的成本管理理念基础之上,而是发展成为了一种动态、开放、系统的成本管理理念方法和措施。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价值链的成本管理与培养企业核心竞争力之间的联系是一个关键点,企业的价值链各项价值的创造都是为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帮助企业扩大市场份额,使企业能够更加可持续地发展下去。二是价值链成本管理与顾客之间的联系,成本管理的最直接的目标是让消费者能够获得更多的价值,促使客户价值最大化。三是价值链成本管理与其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在企业传递和创造价值过程中,企业会投入专用性的资产,为企业创造价值,而其价值的处理和分配与其利益相关者密不可分。如何处理好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显得很重要,需要企业提高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战略合作与联盟。
3 价值链成本管理的运用
3.1价值链成本管理有效运用
通常情况下,价值链成本管理的有效运用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可以提高价值链价值流动,另一方面是有效减少价值链运行过程中的资源耗损。提高其价值流动速度是控制企业整体成本的关键要点。时间是衡量企业成本的单位,生产过程中时间花费的多少是可变和可控的,减少时间就意味着调高了企业的效率。为了提高企业的价值流动速度,要了解价值流的组成,哪些因素是重要的,哪些是可以忽略的,使价值流衔接的更加流畅。查寻各价值流因素的关系,梳理它们之间的联系,进行循环再利用,提高其循环的速度。一定时间内生产的量越多,分配到各产品之间的固定生产成本就会越低。而且,特定资源使用时间的减少加快了变动成本占用资金的利用。
3.2价值链成本管理实施的步骤
一个好的管理者要想成功地实施企业价值链的成本管理,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实施企业战略。只有这样,价值链的成本管理工作才能够发挥其最大的功效,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通常情况下,价值链成本管理的实施步骤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价值链识别。基于对企业组织结构、职能的分工以及内部物流的转换过程了解,企业才能更好地识别价值链。再将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类判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各个环节,才能更加清楚地了解价值链的框架。通常情况下,假如有关价值活动具备下列因素之一,就应该作为一项单独的价值活动进行考核:在创造价值中具有重要作用;成本驱动因素显著不相同;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大或成长迅速;运用各种方式进行同一项价值活动。
(2)价值活动的成本动因分析。引起产品成本发生的各种原因通常都是成本动因分析的要素。企业在进行价值链活动时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成本,对成本习性进行描述,成为了成本与活动之间联系分析的办法,影响成本习性的因素也就是成本动因,因为成本动因是每项价值活动成本差异的根本的原因所在,成本动因识别就成为进行成本控制的基础。
(3)成本管理竞争战略的确定。企业管理者需要对企业成本管理竞争方针进行定位,以更好地控制和管理企业成本。管理者可以选择相比竞争对手而言,更好地进行控制成本动因,还可以通过重新配置企业资源实现企业价值链成本管理的重构。根据不同的企业面临各种不同的情况,创造出可持续保持竞争优势,以达到更好地完成企业成本管理预期的目标。
(一)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方法,在高校中推行学生素质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键是转变教育思想。教育思想集中表现在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和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等根本问题上。由于思想是人们行动的先导,所以,有什么样的教育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行为、教育实践。素质教育作为一种先进的教育思想与“应试教育”的教育思想有质的不同。在实施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指导的原则,因为目标制约着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的学习活动、教育媒体的选择和教育评价。(2)整体优化原则,要从素质教育这个系统的整体出发,努力探求各要素功能的优化组合,实现整体系统的功能大于各要素功能之和。(3)因材施教原则,教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地进行素质教育。(4)内启动原则,在素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启动学生的内因,激发他们的内在因素,使其主动接受外因的积极影响,并转化生成为自己的“营养”,成为进步的内在动力。这是“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一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在素质教育过程中的有效运用。(5)群体合作原则,在“教育社会化”的大教育观念指引下,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导作用,家庭教育的基础功能和社区教育的依托功能,构筑教育社会化体制,以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整体优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价值取向
1.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
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是高等教育文化价值的两个方面,它们对应着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是一种求真精神,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是科学的内在;人文精神是指一种注重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需要和意义的精神。人文精神是人的存在意义和价值的最高展现,它引导人们以真善美为旨趣,在自我完善和为人类而献身的过程中,逐渐逼近真善美的理想境界。近代以来,在各种急功近利思想的驱使下,人们逐渐忘却了科学技术对“生活世界”的终极关怀功能,人类生存环境、理想信念、价值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在冷战期间,世界性的高等教育对科学技术的过分重视导致对人文精神的冷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全球性问题的产生,而生态失衡、信仰危机、犯罪率上升等社会弊病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取向失衡的具体表现。华中科技大学前校长杨叔子曾言:“人文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一个国家,没有科技,一打就垮;没有人文,不打自垮。”
2.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是高等教育的本体价值,高等教育通过专门高深知识的教与学活动培养高级人才,表现为教育的育人功能;外在价值是通过高等教育间接产生的价值,即工具价值,表现为教育的社会功能。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尤其在高等教育决策时,我们很难准确把握两者的有机统一,容易形成价值取向的矛盾。市场是严重偏向“物的依赖关系”的经济体制,高等教育的外在价值会被过分拔高,从而与重视人的价值和主体性的时代精神相冲突。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时经常出现强调外在价值而忽视内在价值的现象,一味要求教育发挥出即时的、显性的功能,这在处理培养人才与社会服务的关系、提高教学质量与创收的关系时,表现尤为明显。高等教育目标要与社会相契合,但并非一味迎合社会而丧失或降低其育人和社会批判的功能,对这一矛盾的协调与整合将是长期的。
3.理论研究价值与应用研究价值
这是高等教育在对待科学研究问题上的一组价值取向矛盾。理论研究强调对真理本身的追求,注重对学术问题本身的探索,而不管研究结果在当前的应用前景,体现的是一种受研究者自身的好奇心驱使的、追求一种精神价值的学术自由精神。应用研究则以实用性为目的,注重对现实需要的满足,追求实用技术对现实物质、精神生活的影响,这其实也就是一种带有现实功利倾向的学术价值观。在功利主义充斥大学校园的情况下,一些学者热衷于选择满足市场需要的研究项目,为自身带来物质上的实惠,功利主义色彩浓厚。两种价值取向的冲突及其产生的极度反差,导致并反映了学术研究发展趋势的不健康性。
二、高校教育中的主要矛盾之一
(一)就业压力
就业压力使升学人数增多,研究生报考方向缺乏理性分析。对于大部分面临就业的学生而言,升学可以说是在高强度就业压力下缓冲就业压力的一种最好的方式,所以,很大一部分学生在就业形势不利的情况下纷纷选择了考研。就业压力下,毕业班的日常教学与就业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大学生本科教育的质量。在就业压力下日益凸显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日常教学与就业的矛盾,而这一矛盾在毕业班的学生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虽然就业形势严峻,虽然考研、就业很重要,但无论是考研或者就业首先应以顺利完成本科阶段的教育为前提。倘若本科生的教育尚不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又何谈研究生教育?在毕业设计阶段,这一情况更是混乱,那些没有签约的学生天天以找工作为由请假,不去上课;已签约的学生则被要求到签约单位实习,这些都严重地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大学生本科阶段的教育和学习,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不利。
(二)方针对策
合理设置高校专业,调整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使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专业培养必须依靠教育主管部门的早期预测和宏观调控加以解决。政府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专业整体预测和设置规划,对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重视专业审批问题,建立起有效合理的专业设置评估体系和规范的专业审批制度,加强专业设置审批管理,依据专业设置评估体系。政府也要鼓励学校在自身条件允许情况下发展有市场潜力的专业,加强对新专业的引导。各高校在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应该考虑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以此作为学校创办和培养规模、学科专业设置的依据。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层次配置。从国家的角度看,人才培养结构是国家对于各级教育机构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梯度关系。应调研国外本科生与研究生之间的衔接方式,理清本科生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梯级关系,扭转整个社会盲目追求高学历的不正常现象,不要使考研成为第二次高考,把广大年轻学生从书本中解放出来,使他们在本科毕业后尽快走上工作岗位。同时,加强、提高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作用和地位,使职业高中、职业大学、本科、硕士、博士能够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同时,设计多种出口和流向,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自由流动。依靠市场资源支持高校扩招和市场机制调节高校毕业生的供求关系,不应再采用由政府财政投入支持高校扩招的政策,而应督促高校搞好这几年数量快速扩张中的资源消化、吸收和提高利用率工作,并鼓励高校利用市场资源扩大办学规模,从而使我国有限的公共资源用在更加需要的地方,获得更优的效用,也有利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供求矛盾。
三、高校教育中矛盾之解决
(一)目标导向:超前预设,为生成导航
只有确立了正确而有效的目标,才能有正确而有效的实践。教学目标是一定时空下教学的质量规格与标准。教育者要充分认识目标导向的重大意义,并用它去统帅教学主体的思想,这是有效教学的前提。我们要力求在保持“三个基本不变”(教学内容基本不变、教学任务基本不变、教学重点基本不变)的情形下同样实现教学的精彩纷呈。新课程提出“为了学生的一切发展,为了一切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发展就是新课程下教学活动的目标导向,也是教学中最大最根本的效益。不管教学如何生成,也不管提出何种标准,我们都必须牢记教学是为学生长远发展服务的,除此,教学没有更高目标和更大利益。
(二)兼容兼顾:精心预设,为生成启航
所谓“精心预设”,就是准确把握教材,全面了解学生,有效开发资源———关键是为生成去寻求富有弹性的预设。这是教学预设的重点,也是走向有效生成的起点。一个好的教学预设要符合三个标准:一是要有正确的方向性,有了正确价值为基础的预设才能制定出好的预设;二是要实事求是,既不虚夸也不保守,活动和效益有效衔接;三是要简便易行,措施有力,能随时检验执行的情况。
(三)互为补充:不拘预设,为生成保航
课堂要开放,开放后得到的意料、意外的惊喜和收获,这就是典型的生成。科学合理的生成,就是有效利用时间,对教学开放实施预先控制,讲究预设策略———全面完整,兼顾各方,有所重点,善于“弹钢琴”。课堂的随机因素很多,预设实施中总会遇到意外:或者是超越学生知识基础,学生力不从心;或者是未曾顾及学生认识特点,学生不感兴趣;或者是滞后学生实际水平,教学缺乏张力……创造一个有效的生成性课堂,师生就会有实实在在的认知收获,或多或少的生命感悟。
(四)收放有度:弹性预设,为生成护航
学生差异和教学开放使课堂呈现出多变性、复杂性,教学活动往往与预设有差异甚至相反,这时候教师将面临艰难抉择。围绕教学目标设计有效的弹性预设,是正确处理好预设与生成关系的关键。教学预设应当是教师课前清晰的设想,是教师对可能出现问题的预见与对策准备,需要留白。教师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整合乃至放弃事先预设,机智生成新的教学方案,彰显智慧———教育智慧体现在教师的权宜应变上。其基本选择有:选择预设,灵活生成;整合预设,机智生成;放弃预设,创造生成。也就是说,预设要具有弹性,遇事多一手,以免临时被动,做到收放有度。
关键词: 高等教育 价值取向 矛盾
一、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矛盾的几种形态
高等教育价值取向是人们对“高等教育是什么”、“高等教育应该怎么办”、“高等教育应发挥什么作用”等有关高等教育基本问题的价值判断,主要包含高等教育的定性、定位、定能三个方面识别。[1]价值追求是高等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和动因,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应该是人的价值、社会价值、知识价值的统一,任何偏重一种或几种价值而忽视其他价值的高等教育价值观都是片面的、有害的。[2]然而在高等教育史上,人们的价值追求始终处于矛盾法则的制约之下,形成了许多悖论,在诸多价值选择中,人们很难权衡轻重而择善从之。尤其在当今高等教育大转型期,高等教育价值取向的矛盾不断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
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是高等教育文化价值的两个方面,它们对应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是一种求真精神,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律;人文精神是指一种注重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需要和意义的精神。人文精神是人的存在意义和价值的最高展现,它引导人们以真善美为旨趣,在自我完善和为人类而献身的过程中,逐渐逼近真善美的理想境界。近代以来,在各种急功近利思想的驱使下,人们逐渐忘却了科学技术对“生活世界”的终极关怀功能,人类的生存环境、理想信念、价值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在冷战期间,世界性的高等教育对科学技术的过分重视导致对人文精神的冷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全球性问题的产生,而生态失衡、信仰危机、犯罪率上升等社会弊病就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或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取向失衡的具体表现。华中科技大学前校长杨叔子曾有言:人文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身份证,一个国家,没有科技,一打就垮;没有人文,不打自垮。
2.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
内在价值是高等教育的本体价值,高等教育通过专门高深知识的教与学活动培养高级人才,表现为教育的育人功能;外在价值是通过高等教育间接产生的价值,即工具价值,表现为教育的社会功能。在高等教育实践中,尤其在高等教育决策时,我们很难准确把握两者的有机统一,容易形成价值取向的矛盾。市场经济是严重偏向“物的依赖关系”的经济体制,高等教育的外在价值会被过分拔高,从而与重视人的价值和主体性的时代精神相冲突。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时经常出现强调外在价值而忽视内在价值的现象,一味要求教育发挥出即时的、显性的功能,这在处理培养人才与社会服务的关系、提高教学质量与创收的关系时,表现尤其明显。高等教育目标要与社会相契合,但并非一味迎合社会而丧失或降低其育人和社会批判的功能,对这一矛盾的协调与整合将是长期的。
3.理论研究价值与应用研究价值
这是高等教育在对待科学研究问题上的一组价值取向矛盾。理论研究强调对真理本身的追求,注重对学术问题本身的探索,而不管研究结果在当前的应用前景,体现的是一种受研究者自身的好奇心驱使的、追求一种精神价值的学术自由精神。应用研究则以实用性为目的,注重对现实需要的满足,追求实用技术对现实物质、精神生活的影响,这其实也就是一种带有现实功利倾向的学术价值观。在功利主义充斥大学校园的情况下,一些学者热衷于选择满足市场需要的研究项目,以为自身带来物质上的实惠,功利主义色彩浓厚。两种价值取向的冲突及其产生的极度反差,导致并反映了学术研究发展趋势的不健康性。
4.专业教育价值与通识教育价值
专业教育价值与通识教育的矛盾,是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使命问题上产生的价值取向的冲突,体现了大学中学术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对立。通识教育自从诞生以来,就一直与专业教育潮流发生着冲突,两者之间发生着“扁担效应”。20世纪专业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对通识教育的压倒性优势,我国高等教育的现状也鲜明地体现了这个特点。爱因斯坦认为:“仅仅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是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要使学生对价值有所理解并且产生热烈的感情,那是最基本的。他必须获得对美和道德上的善有鲜明的辨别力。否则,他――连同他的专业知识――就更像一只受过很好训练的狗,而不像一个和谐发展的人。”“学校的目标始终应当是:青年人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3]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说过:“我是研究机器人的,希望机器越来越像人,但作为校长,我担心把人培养得像机器。”[4]社会对高等教育不断提出的新要求,以及高等教育自身的调整和适应过程说明,单纯的专业教育难以胜任健全人格、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如何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整合,是高等教育界共同关注的话题。
二、高等教育价值矛盾的结果:教育的分裂与精神的遗失
上述几种形态的价值矛盾,是高等教育价值取向冲突中的几种基本表现形式。这些矛盾始终存在于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中,迄今为止的高等教育实践,始终未能使这些矛盾的冲突得到合理有效的整合或融合,那么其结果势必导致教育的分裂与精神的遗失。
现代高等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专业教育,这一点为大家所认同;高等教育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密切相关,也能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大学理应成为人类的“精神家园”,高等教育理应担负起引领和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责任,高等教育的多重价值理应得到全面的体现和贯彻,否则整个教育体系和社会发展势必就是病态的。然而,近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使科学文化以其内含的经济价值和工具价值而得以彰显,同时出现了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分野。高等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着上述几种形态的价值矛盾,与近代以来盛行的科学主义、工具主义的影响密不可分,同时也与高等教育的功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近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正是社会牵引下的功利化与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我功利化相统一的过程。不难发现,上述无论哪一组矛盾的形成、运动和发展,内中都存在着“功利性”和“非功利性”两种倾向争夺阵地的迹象。
长期以来,科教兴国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战略和不断追寻的目标,在实践中的过度彰显必然带来对另一面的遮蔽。科学技术在高校课程及教学内容中的强势和主导地位,将导致人文学科地位的相对衰落,以及教育价值的过分功利导向,使人们只满足于专业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发展,而忽视对教育的“终极关怀”、提升人的理想与发展智慧和精神的关注,结果是教育价值的迷惘和真正教育意义的迷失。特别是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操纵,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是工具性的,大学无论是教育目标的制定与调整,还是专业设置、科研取向,以及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都强调对社会的“适应”功能,而远离了教育的本体功能与真义,从而造成学生精神和人格的萎缩。
如今,高等教育在切割人类知识上走得太远了,某些大学只关心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训练,“忽视对人生和生活的关注,对人的丰富的精神世界往往视而不见,信仰教育和人生终极关怀的引导陷入困境”。因此,学科内容的分化与教学内容的片面化造成了教育的分裂,从而也使现代人陷入“单向度”的精神分裂危机。正如西方诸多思想家所指出的,后工业社会是由科技理性控制的“单向度的社会”,单向度的社会造成了“单向度的人”。[5]
参考文献:
[1]李艳萍,欧阳玉.学术自由与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J].现代大学教育,2004,(5).
[2]李放,王凤达.市场经济中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探析[J].辽宁高等教育研究,1994,(5).
[3]师德名言[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