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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职 旅游专业 文化素质 课程体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旅游消费需求高涨,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致使对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愈来愈旺盛。旅游属于服务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要求高,是一个实践性很强专业。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高职教育是目前旅游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但目前国内高职院校普遍重视专业教育,轻视文化素质教育,导致高职旅游专业的学生文化素质整体偏低,不能满足现代旅游企业对人才素质的综合要求,旅游人才流失率高,不利于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要积极推进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加强高职旅游专业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
一、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特点
文化素质指人们在文化方面所具有的较为稳定的、内在的基本品质,表明人们在这些知识及与之相适应的能力行为、情感等方面综合发展的质量、水平和个性特点,它是一个人外在精神风貌和内在精神气质的综合表现,也是一个现代人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是以提高人的文化素质为目的的课程,主要包括语言文字修养、文学艺术修养、伦理道德修养、文明礼仪修养、政治理论修养、历史和哲学修养等方面的课程。
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相比较,区别主要在于专业课程强调专业知识的传授,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强调的则是人们在对自然和社会的探究中体现出的人性关怀,突出人性教育在素质教育课程中的地位,它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人性。文化素质教育实质上是强调教育的文化属性,强调教育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是教人如何“做人”的教育,即提高人的素质。二是内在性。文化素质教育除了传授人文知识,还注重人内在品质的塑造,强调人文精神的培养,即陶冶情操、提高品位、塑造理想人格,具有内在性的特点。三是相通性或通识性。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在其内容结构上与专业课程有区别,它既具有专业性的内容,又跨越专业的限制,使不是该专业的选课学生既能掌握相关专业最基本的知识,又能领会超越专业内容的基本道理,而且比较易于理解和接受。四是阶段性或渐进性。人文素质教育是中国古代教育的核心内容,儒家经典《大学》中这样表述:“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这说明中国古代的人文素质教育就充盈着强烈的人文意识与人文精神,强调人文素质教育的阶段性、渐进性。进行人文素质教育,必须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以修身立德为根本,建立一个适应不同年龄段的教育体系。五是引导性。在文化素质课程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适当引导学生思考、探索所学人文知识中蕴含的做人道理与处世哲学,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拓展知识、开阔视野。
二、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1995年,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进入试点阶段,将文化素质教育逐渐纳入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领域,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和层次,和本科教育强调学科性不同,它是按照职业分类,这种教育更强调对职业的针对性和职业技能能力培训。曾几何时,高职教育被诟病为“人力”教育,培养出来的人被冠以“机器人”、“工具人”等称号。在全国高等教育大声疾呼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各高职院校也开始从思想上重视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但目前,国内高职院校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设置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课程的引导性不够。人文素质课程的开设过于功利,有些课程为了增加学生选修人数,片面地以学生兴趣为导向,强调实用性、工具性,而文化素质教育的引导作用没有或很少体现。二是课程设置存在“专业化”倾向。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具有相通性的特点,其课程内容应该跨越专业的限制。而目前高职院校所开设的文化素质课程基本上还是按照历史、文学、哲学、艺术等来分门别类,导致某些课程实质上沦为专业教育的延伸,课程与课程之间的融合不够。三是课程设置缺乏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大部分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课程的设置缺乏科学论证与合理规划,课程开设随意、盲目,课程凌乱,毫无系统性、整体性可言,并且有些文化素质课程的设置与专业学习完全脱节,课程设置缺乏针对性,与专业教育的相关度低。四是文化素质课程的落实不到位。由于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普遍存在重视专业教育、轻视文化素质教育的现象,部分职业院校将文化素质教育当作“面子工程”,没有全面认识到文化素质教育的意义,有的院校甚至将文化素质教育甚至约化为“两课”教育,导致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课程的评价方式存在偏颇。目前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课程的评价方式基本与专业课程一样,大多数课程的评价仍以分数论成败。文化素质教育具有阶段性或渐进性的特点,素质的形成与发展过程非常复杂、缓慢,需要以课程知识为载体,经过一段时间的内化,还需要潜移默化的熏陶及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影响,才能慢慢积淀为素质,其形成过程非常缓慢,必须经过教育、养成、熏陶等过程,因此对学生的考核与评价不应是阶段式的,应该是长期的,评价方式与评价体系都有待改进与完善。
三、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1、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设置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文化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及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将文化素质教育作为高职教育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切入点,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2、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设置原则
首先,“以人为本”的原则。推动教育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育是人的教育,其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文化素质教育课程设置必须做到以人文本、德育为先,鼓励并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其次,全面、和谐发展的原则。高职教育必须转变观念,坚持素质教育的理念,坚持全面、和谐发展的育人观,明白高职教育并非“制器”,转变高职教育为“技术教育”的偏颇认识,在文化素质课程设置上既要注重人文知识的传授,更要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第三,系统性与针对性原则。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的设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与合理规划,构建科学、完善的文化素质教育体系,课程设置既要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又要坚持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既要贴近社会发展,又不能完全迎合学生。第四,可接受性原则。文化素质课程的开设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兴趣,所开课程必须具备可接受性,让非专业学生也能“听懂”,并尽可能地增加课程的可感知性,提高学生的参与性,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第五,民族性与国际性相结合原则。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积淀了灿烂的文化与厚重的人文精神。当今世界,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全球化背景下,文化素质课程设置既要体现中华民族精神及其深刻的文化底蕴,又要展现世界其他民族优秀的文化成果与人文精神,尤其是科技发展的成果,要与国际前沿理论紧密联系。这样,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在全球各种文化的激荡与科技、经济、意识形态的较量中,有能力维护国家与民族的正当权益,才能推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健康、持续与协调发展,并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3、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1)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结构
构建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课程结构问题。通过研究,综观各高校关于文化素质课程划分的情况,笔者将旅游专业的文化素质课程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两大类。显性课程也称显著课程或正式课程,是指学校中的正规课程,是学校或教师公开承认并讲授的课程。隐性课程是除了显性课程或公开授课等以外的课程,隐性课程避开课堂上的直接说教,而是将教育目的深藏在随时都可能进行的丰富活动中,让学生通过各种情感体验,在无意识中走进教育者预先设计的境地,通常能达到显性课程难以达到的教育目的,并且易于为学生接受,所以隐性课程通常又被称为隐蔽课程。
(2)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显性课程体系的构建
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课程的显性课程,按照课程类别可以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类。其中必修课程是指蕴含本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人文知识、人文素质及相关的人文表达能力的课程。必修课的设置,按照国外的经验,可以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文学、历史、哲学和艺术类课程,旅游专业可以开设中国历史文化、中国古代诗词鉴赏、世界文化与文明、东西方文化比较、中外民俗等课程;第二类是方法类课程,包括科学方法、学习方法、生活方法的引导课程,旅游专业结合专业实际可以开设一到两门与生态环境、地理有关的课程,如人文地理学、自然资源学、生态与环境规划、风景园林规划等课程;第三类是表达类课程,主要学众传播和表达技巧,结合旅游专业对语言表达能力的高要求,可以开设普通话、演讲与口才、应用文写作等课程;第四类是专题研究类课程及人际交往能力等,旅游是服务行业,与人打交道,人际交往能力尤为重要,可以开设服务礼仪、公共关系、心理学及相关课程。选修课主要是拓展学生视野、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某一方面才能及个性发展需求相关的课程。旅游专业的选修课的设置可以考虑开设语言类、艺术类、教育类的相关课程,语言类的可以开设各种地方方言,如粤语,艺术类的可以开设音乐、舞蹈、美术类的课程,教育类的可以开设关于大学生恋爱、青春生活的等课程,如爱情、婚姻与家庭。
(3)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隐性课程体系的构建
隐性课程被国内许多学者称之为文化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主要指通过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各类文化素质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活动的开展,达到提升学生人文素质与人文精神的目的,帮助学生提升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塑造理想人格。结合旅游专业的专业学习及社会对旅游人才提出的素质要求,笔者认为,高职旅游专业的隐性课程的设置,要鼓励学生在课外广泛阅读,多涉猎文学、历史、文化、民俗、地理等方面的书籍,尤其是要阅读一定量的中外名著;开展各类人文知识讲座,如各类音乐、戏曲艺术赏析讲座,中国画、中国古代文学及诗词鉴赏讲座,中国陶瓷、雕塑及各类工艺品艺术赏析讲座,各类影视评论、文物古董及旅游文化、公关礼仪等讲座;开展各类文化素质活动,如中国传统的各类民俗文化节、旅游文化节、旅游技能竞赛节、西方艺术节、戏剧节,帮助学生感知和体验各类文化,并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参与校内各类文化社团组织的活动,如诗歌朗诵、演讲与口才、书画摄影展等,鼓励有条件的学生观看各类经典影片、文艺演出和音乐会等,以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围绕专业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旅游景区、主题公园、博物馆、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及相关行业进行参观、体验,组织学生进行各类公益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体验社会,从而改造自我、提升自我,进而使人格得到升华。
四、结语
作为高职旅游专业的一名专业教师,笔者只是针对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建议,其课程体系的构建还不够成熟与完善,需要我们在实践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完善。总而言之,高职旅游专业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还任重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与各位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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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游管理 课程体系 优化
1979年,我国第一所旅游高等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标志着我国高等旅游教育的开端。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形成了以国家旅游局为领导核心,以南开大学、西北大学、杭州大学和中山大学为龙头的全国高等旅游教育的格局。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同时受旅游业快速发展对地方经济和人才需求的影响,许多院校也相继在原有相关学科专业的基础上组建或新建了旅游系或专业,使我国的高等旅游教育进入一个高速度发展的新阶段。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高、中等旅游院校(包括完全的旅游院校和只开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的院校)1,641所,其中高等院校770所;旅游院校在校生为773,757人,其中旅游高等院校397,365人。近30年来,高等旅游教育为我国高速发展的旅游业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旅游专业人才。但同时,仍存在旅游人才建设与行业发展建设不适应、旅游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错位两大突出问题。一方面,在旅游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转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才的空缺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以致出现了对“旅游本科规模:是发展还是限制?”的疑惑。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课程体系结构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原因。
一、 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问题分析
1.缺乏特色
课程设置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意味着通过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内容的传授,学校教育要培养何种规格人的问题。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对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进行了定位。但由于旅游学科的不成熟和复杂的依托专业背景,目前许多旅游院校对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把握不准,有些教育机构主持制定的旅游管理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特色已经淡化到难以识别的地步,各院校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设置存在很大差异。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旅游管理专业的13门主干课程,在不同院校的开设程度不一。据笔者对收集到的32所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有不同专业背景和不同地域)的教学计划分析,13门课程都作为专业必修课开设的只有2所,最少的院校只开了3门,有些院校则把一些专业主干课程设在选修课中,各院校之间缺乏统一的体现专业特色的主体课程,没有形成明确的学位课程。从中反映了旅游管理专业在课程设置方面的统一性不够,专业特色不够明显,缺乏明确的核心主干课程,影响学生专业特长的形成和发展。
旅游活动是凭借一定的旅游资源和地域空间展开的,地理环境的地域分异使各地的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都各具特色,旅游业的地域分异和地方特色十分明显。因此,旅游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在关注专业统一性的前提下应体现一定的地域性和特色性,将与本地旅游资源及开发、旅游业发展等相关的内容列入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形成地方特色课程。但目前许多高校(包括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缺少乡土旅游课程和教学内容,学生毕业后对本地的旅游状况不了解,岗位适应期较长。
2.内容重复,逻辑性不强
我国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背景复杂,大多起源于地理、英语、历史、中文、经济等专业,课程设置具有明显的依附专业和学科的痕迹,与原有专业相关的课程设置过多,课程之间内容重复较严重,这不但浪费了学生宝贵的时间,使学生缺乏应有的系统的旅游专业知识,也会造成学生的厌学情绪。先修课和后续课顺序的颠倒,逻辑性不强,不仅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也使教学体系本身散失了应有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系统性。
3.因人设课现象普遍存在
由于师资和专业背景的原因,一些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往往会忽视旅游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和专业特色,考虑更多的是哪些教师能上什么课或哪些教师想上什么课,而不是旅游专业学生需要哪些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人设课现象较传统专业更为严重。因人设课也是造成部分教学内容重复的原因之一。
4.实践环节不足
旅游管理专业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然而目前我国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普遍存在重课堂理论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根据对部分院校教学计划的分析,各校均在第8学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时间都为6周。但是其他类型的实践教学活动不论从实践内容上还是从时间安排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总体上存在实践环节不足的问题,一是实践学时不足,旅游本科实习多为2~3个月,最多半年,二是实践内容不到位。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旅游本科教育既缺乏基本的服务技能模拟实验室,更没有像瑞士洛桑等国外旅游院校“前院后店式”的办学条件,而一些旅游企业则对旅游人才培养舍不得投入,把实习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学生到企业实习多是充当劳动力的顶岗实习,无法进行换岗实习和管理实习。而且大多数旅游专业学生到企业的实习属于最后一个学期的毕业实习,因忙于写论文和找工作,根本无心实习,使毕业实习流于形式。而海外旅游院校则具备相当好的实习体系。如欧洲某旅游院校学生在一年级、二年级和毕业之前分别有9周的入门级实习、8周的服务实习和16周的管理级实习,而且学生入学之前必须至少要有9个月的本行业工作经历。专业设置以综合广泛著称的康奈尔酒店管理学院对4年制的本科大学,要求在4年内必须有800学时的实习。瑞士、法国的旅游管理学院授课与实习时间各占一半,且大部分实习时间在一些联合饭店,实习后写出报告,并要求指出该饭店经营过程中的优缺点及改进意见。经过如此全面的实习之后,再加上大量的专业知识,学生毕业之后便可直接担任管理人员。而我国的许多学生在毕业实习时可能才第一次接触饭店工作,只相当于人家的第一或第二阶段,毕业后还要从头做起。
二、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结构优化思路
1.明确培养目标,力求专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统一
培养目标决定着课程体系改革的方向,决定着旅游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21世纪高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坚持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辩证统一的原则,面向旅游宏观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培养基础知识较为扎实,操作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的中高级应用性人才。正确引导学生对“管理人才”的理解,使学生明白熟悉基层工作和具备娴熟的业务能力是成为优秀旅游管理人才的基础。加强课程理论研究,确定旅游管理专业必开的、能体现旅游管理专业特色的主干课程和学位课程。专业课程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与此同时,针对旅游业的地域性特征,各高校可以针对地方实际或学生就业的领域,开设适用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课程,使学生毕业之后能以最短的时间适应工作岗位。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要丰富教师的实践经验和技能,创造教师到旅游企业兼职或挂职实习、交流与进修学习的条件,使他们能深入到旅游实践的第一线,以了解旅游业的最新发展态势。同时,也可聘请一些水平和能力比较突出的旅游行政人员和旅游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到学校兼职教学,形成一支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其次,中老年教师应更新原有知识结构,构建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年轻教师应加强科研能力培养,以科研促教学,做到教学科研相长。
3.加强实践教学,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
实践与技能课程既包括最基层服务技能的掌握,也包括职业意识的培养,行业、企业管理环境的熟悉,对旅游业经营活动中人际关系的认识和对旅游行业实际管理活动的考察与见习。实践教学需要通过一系列实践活动的设计来完成,贯穿于整个大学教学过程中。在本科阶段实践时间可以安排1学年,大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4部分内容:(1)旅游资源考察实习;(2)导游实习;(3)饭店服务实习;(4)旅游企业管理实习。针对旅游管理专业的应用性特征,以及我国高校旅游专业办学经费少、缺少类似瑞士洛桑等国外旅游院校“前院后店式”的办学条件等状况,应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设施条件好、管理水平高、培训能力强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充分利用企业和学校的不同教育资源,形成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产学合作,使学生完成旅游业各部门、从服务到管理各层面的实践锻炼。
4.优化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
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应从培养目标的确定开始,以学科知识的逻辑性、教育的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性相统一的课程观为指导,体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对课程及其结构进行整体优化和改革创新,使之更有利于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促进个性发展和增强社会适应性。为此,围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这条主线,将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整合为“基本素质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向课程模块”、“素质提高课程模块”,构成新的课程体系。根据旅游管理专业“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按照“前期趋同,后期分化”的基本思路,使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结构体现两个一致(即基本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模块相对一致)和两个分化(即素质提高课程分化和专业方向课程的后期分化),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图)。
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结构框架图
第一学年以基本素质课程为主,要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突出外语、计算机等素质技能的教学。第二学年以专业基础课程教学为主,打破学科界限,构建宽泛的基础知识结构,为专业学习提供知识和能力的生长点。第三、四学年在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平台的基础上,开设专业方向课程,学生可通过专修三大专业的主干课程扩大专业口径,并根据不同的兴趣爱好有所侧重,形成一专多能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素质提高课程可以从第二学期开始开设,让学生根据不同的爱好自由选择。4次大的实践活动可根据不同的教学阶段循序渐进地设置:旅游资源考察可以安排在第一学年结束,利用暑假中两周左右时间进行;第二学年暑假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旅行社与导游业务实习;第三学年结束,进行四个月的饭店服务实习;旅游企业管理实习可放在第八学期,时间为两个月左右。
参考文献:
[1]旅游本科规模:是发展还是限制?[DB/OL].最佳东方网页.guanli.省略/guanli/112/2007-5/13/0751322153184742.htm
[2]申秀英阳琴: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J].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27(2):139―142
关键词:旅游管理专业 体验式教学 模式
一、体验式教学概念
体验是心理学范畴的一个概念,主要指一种特殊的心理活动。是指在对事情深刻的了解的基础上对事情产生情感。
体验式教学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 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规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学习以模拟情景或者生活实际为背景,激发学生体验,引导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理解学习内容、引发主动学习的教学形式。
体验式教学模式是一种新的教学模式,该模式可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旅游管理专业应用体验式教学模式的优势
中国旅游业从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猛的发展,2010年全年共接待入境游客1.34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58.14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8%和15.5%;国内旅游人数21.03亿人次,收入12579.77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0.6%和23.5%;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5738.6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0.4%;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1.7%。
与中国旅游大国地位相对应的是中国已经成为旅游教育大国。到2010年末,全国共有高等旅游院校及开设旅游系(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967所,比上年末增加115所,在校生59.61万人,增加9.7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001所,比上年末增加120所,在校学生49.03万人,增加3.62万人。两项合计,旅游院校总数1968所,在校学生为108.64万人。(表1)
目前在旅游专业的教学中还存在着教学中以教师为主体,教师的自由度大,学生的自由度小;教学的方式以教师讲授,学生记笔记的方式为主;教学中忽视实践操作能力,单纯理论传授,照本宣科的现象比较严重。引进体验式教学可以较大程度上改善目前的现状。
1.体验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
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为中心,在教学中教师占据主导作用,学生是听众,在教学中容易产生学生投入不足或者参与不积极的现象。目前旅游专业教师经常用的教学方法是讲授法、演示法,而讨论法、练习法等应用较少。而体验性教学以“学”为中心,学生占主导地位,教师起策划、组织的作用。学生在体验的教学中体会成就感,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2.体验教学生动、形象,易于被学生接受
传统的以教师为主导,为教室为主要教学地方的教学方式,容易导致为灌输为主,也造成了学生消极的接受信息,而体验教学为学生提供了一个空间,可以让专业知识的传达更生动、活泼。如在讲解旅游景区管理中的标识管理时,将学生带入一个旅游景区在讲解完景区标示的意义、原则、材料等理论内容后,可以让同学们在景区内的标示,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这样就可以变学生的惰性接受为主动学习。生动的体验学习有助于更好的帮助学生理解学习内容,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3.体验式教学模式更契合旅游专业
旅游行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重视知识点、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其结果是,学生应试能力较强,但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在授课的过程中如何不涉及旅游实际,无法引起学生的情感共鸣和兴趣,同时因为旅游行业的综合性,很多知识也是单独课堂理论讲授无法传递的。
三、体验教学模式在旅游专业教学中的实施方法
1.改变教学理念,倡导体验教学和理论教学并重
体验教学模式倡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引导的教学理念。在教师精心选择的场景中,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提问、发言,加强师生交流。体验教学能提高教学效率,提升学生的学习效能。但是提倡体验教学不是排斥甚至排除理论学习,而是要树立两者并重,两者相互补充的教学理念。理论是多年实践的总结和升华,是指导实践的工具,没有理论学习就使得学习没有框架、没有总纲。体验教学可以最大程度解释、理解、发展理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
2.在旅游专业教学中设置多样的体验教学方法
(1)案例体验教学
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精心选择旅游业中某一领域的典型案例,指导学生掌握分析这一案例的能力和知识。其后将学生带入到特定的场景中,通过学生积极、主动的思考,分析这一案例,从而在体验的过程中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角色扮演体验教学
角色扮演体验教学是指设置某一教学场景,师生参与到角色扮演中,通过不同的角色分工,体验一定的教学内容。例如在导游业务课程中就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的组,其中每组学生都要经历导游和游客角色互换的过程,从中体会导游人员的服务技巧、方法及游客对导游人员的要求等学习内容。
(3)讨论体验教学
讨论体验教学是指教师预先设置讨论场景,预先布置讨论题目,学生们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自主讨论,在畅所欲言的基础上达成某种共识,及保持一些个人意见。如在旅游景区门票管理一章的讲授中,可以应用讨论体验教学方法,设置的讨论问题是景区门票上涨问题,学生可以在讨论中分析景区门票是否应该上涨、上涨的原因及幅度等,从而更深刻地理解景区门票定价原则。
(4)现场体验教学
现场体验教学是将学生带到宾馆、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在真实的旅游环境下,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的旅游知识。这种教学方法克服了“黑板+粉笔”式教学的弊端,易于引起学生们的兴趣。例如在讲酒店管理的服务管理中将学生领入酒店前台,在讲完前台服务技巧后,可以让学生带着诸多问题与工作人员交流,通过工作人员的回答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如是否包含外币兑换业务,外币兑换的金额等。学生得到的经验除了提高了教学效果外,还可以直接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3.完善教学设备、设施,为体验教学创造条件
体验式教学对教学设备、设施要求和依赖程度较高。旅游专业为了实施体验式教学必须引进一些教学设备。目前旅游院校初步改变了“黑板+粉笔”的授课方式,引进了一批多媒体教学设备,这些设备使得体验教学的条件略有改善,但是为了更广程度的推广体验式教学还需引进各种软件系统,如虚拟景区系统、酒店管理系统等。
此外还需加强对各种实验实训中心的建设,改善体验教学的环境。现在旅游专业基本设有模拟实验室,其中最多的是模拟客房实验室、模拟餐厅实验室。但是这些实验室的条件较差,与真实的酒店、餐厅存在较大差距,学生的体验性不高。为了提高学生的体验性,可以建立更多的实验室,如建立模拟导游实验室、模拟旅游规划实验室、模拟前台实验室等,让学生在更多的体验环境中学习。
4.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教师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教学能力安排教学内容。而体验式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变为指导者、组织者,其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体验教学要求教师同时具备较深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尽管现在很多旅游专业教师拥有各种旅游业从业资格证书,但是实践能力普遍较弱。
为了体验教学的顺利、高质量的进行。一方面旅游专业需要引进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作为客座教授,参与体验式教学;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定一定的政策,鼓励旅游专业教师积极通过挂职、参加社会实践、在职进修等方式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提高体验式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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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专业;本科;课程体系;比较
我国旅游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社会对旅游管理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高等旅游教育,特别是本科教育,在近30年间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旅游专门人才。但是,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发展更多地表现为数量规模的扩张,在课程设置、能力训练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尤其是在课程设置方面,我国已明显滞后于国际旅游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为了尽快缩小与国际水平的差距,我们有必要认真研究别国的旅游本科教育,借鉴其成功经验。本文试将中日两国旅游专业本科的课程体系作一比较,浅析我国存在的不足,以推进我国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优化。
1 中国与日本高等院校旅游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概述
1.1研究样本的代表性分析
1.1.1中国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于1981年,受国家旅游局委托和资助创办旅游系,是国内最早开办旅游专业本科的高等院校之一。1991年,第一批获得了国内旅游经济专业(现为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南开大学旅游学系被世界旅游组织列入世界主要旅游教育机构名录。据2006年5月《科学时报》公布的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排行榜,南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在本专业国内院校排名第7位,属于国内旅游管理专业一流院校。目前,旅游学系的教学理念和课程体系已在国内多数旅游院校推广。
1.1.2日本立教大学
立教大学是东京6所著名的大学之一,也是日本旅游教育的先驱者。1967年,日本教育部批准立教大学在社会学部(院系)设立四年制的旅游学科(专业),它成为日本唯一的、作为独立学科的四年制本科旅游教育机构。这是日本旅游教育史上的划时代事件,它标志着日本旅游教育完成了从注重实践操作的应用型教育向旅游基础理论教育的嬗变。1998年4月,立教大学以旅游学科为主体成立了日本第一所旅游学部和旅游大学院(研究生院)。日本立教大学旅游教育经过40年的发展,在日本旅游教育界有着中心的地位,培养了许多具有高素质、国际意识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人才,其学科设置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日本旅游学科建设的方向。
1.2研究样本的基本情况
南开大学和立教大学是受到中日两国旅游学术界和旅游业界以及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一流的旅游高等院校,可以比较有代表性地反映两国旅游高等教育的基本情况。
1.2.1南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体系
(1)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宽广的知识面,具有较全面的外语听、说、读、写、译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各类旅游企业和政府旅游主管机构的管理工作。
(2)课程设置的现状
南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可以分成六类:A类为校公共必修课,一般开设在大一、大二学年;B类为院系(旅游管理专业设在商学院旅游学系)公共必修课,一般与A类课程同时开设在大一、大二学年;C类为专业必修课,主要开设在学生的大三学年,极个别的课程开设在学生的大四学年;D类为专业选修课,主要开设在学生的大三、大四学年,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学习课程的具体学年;除以上课程之外,学生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修学校开设的各类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E类)以及学校内其他学院的选修课程(F类)。
主要课程有:旅游学概论、旅游经济学、旅游心理学、旅游地理学、旅游法原理、旅游人类学、旅游市场营销、旅行社经营管理、饭店经营管理、度假村经营管理、旅游企业财务管理、旅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资源评价以及旅游业公共关系等。
(3)课程设置的特点
南开大学商学院取消按专业招生,实行“按大类招生、统分结合”的原则。学生在入学后的前3个学期按照类别(旅游管理属工商管理类)学习相同的专业基础课,第四学期开始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分不同的专业学习专业课程。可见,南开大学商学院是非常重视基础课程教育的。而专业课程基本上是按照旅游学科体系来设置的,理论知识的全面性、系统性和逻辑性较强。
1.2.2立教大学旅游学部旅游学科课程体系
(1)培养目标
该专业为饭店业、旅行社业、航空业和城市产业等服务性行业培养具有高素质、国际意识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人才,具体培养能够在经营、策划、地方行政等方面的创新者,培养改革旅游事业和产业的创业者,培养振兴区域经济的领导者。
(2)课程设置的现状
立教大学旅游学部的课程可以分成六类:A类为综合教育科目,是全校共通的课程,涉及自然、人文与社会三大科学领域;B类为专业相关基础科目,包括法学、商学、政治学、经济学、经营学、地理学等课程;C类为专业基础科目,是学习和研究旅游的基础学问,也是旅游学科的核心课程,其中,旅游概论、旅游企业论和旅游调查法是必修课,其余则为选修科目,必修科目在一年级时学完,其他科目在二年级时学完;D类和E类分别为专业基干科目和专业展开科目,从二年级开始学习专业基干科目,并在大三、大四年级学习专业展开科目,在专业基干科目与专业展开科目里又分为旅游文化、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3个学科;同时为了达到毕业时所要修满的学分,学生还必须在专业选择科目(F类)中再选修一些科目,这就强化和扩展了学生的知识面。
主要课程有:旅游地理、日本区域地理、旅游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旅游开发、旅游事业论、语言与文化(英语、法语、德语)、环境教育、外国区域地理、旅游调查法、环境心理学、接待消费论、国际旅游论、国际合作旅游开发、旅游心理学、旅游行为学、旅游文化学、旅游社会学、观光地域社会论、接待产业会计学、旅游文化人类学、住宿产业经营论、旅行社经营论、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旅游投资论、旅游交通及各种实习等。
(3)课程设置的特点
立教大学除了让学生学习基础课程外,还为他们安排了旅游文化、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3个模块的阶段性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将来的就职方向不断调整和选择自己喜爱的学习领 域。立教大学旅游学部注重多学科教育,丰富国际感觉和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旅游人才。
2 中国与日本旅游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差异比较分析
2.1主要差异的比较分析
2.1.1课程体系设计中心的差异
中国旅游管理专业是以旅游学科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为中心构建课程体系的,理论知识系统、全面,逻辑严谨,但缺乏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日本旅游学科则是根据学校已有教师的专长和学生将来的就职方向以及学生对知识的关心程度而构建课程体系的,应用性与实际可操作性强。可见,两者的课程体系设计中心有着本质的差异。
2.1.2培养目标的差异
中国旅游管理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高级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日本旅游学科本科的培养目标则是为旅游业以及旅游业以外的其他领域培养具有高素质、国际意识丰富和专业知识扎实的人才。相比之下,中国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有些狭窄,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国际化倾向。
2.1.3课程结构的差异
在南开大学商学院,公共课100多门,专业课40多门。在公共课和专业课中都规定了必修课。开设的科目除基础外语、体育是两年科目,高等数学、数据库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军事理论与军训、英语听力与阅读是一年科目外,其余的都是半年科目。一年科目和两年科目的课程只能连续在两个或者4个学期内完成。在专业方向课里开设了酒店管理、旅行社管理和旅游资源3个方向的课程,课程安排相对简单浅显,没有体现学生由浅入深的学习过程。在立教大学旅游学部,专业基础教育科目将近200门,专业教育科目70多门。除专业基础科目规定了4门必修课以外,其余科目均为任意选修课。开设的科目除讨论课(演习课)、毕业论文等少数是全年科目外,其他科目原则上都是半年科目,学生可以将一学年的课程分成上下两个学期灵活进行选修。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强,在专业基干科目和展开科目里都开设了旅游文化、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3个学科,对3个学科近3年的专业学习,学生可以学到许多深层次的知识。学生可以集中选修一个学科的科目,也可以跨学科进行选修学习。当然,学生要先以自己所属学科的科目学习为主,这样有利于学生由浅入深逐步地展开学习。
2.1.4课程内容的差异
中国旅游管理专业很多课程的内容不是多年沉淀下来的经典理论,就是其他学科的嫁接理论,课程内容不仅陈旧和不实用,而且变化较少,与市场需求和旅游业的最新发展脱离得比较远。南开大学旅游管理专业课程内容涉及面较窄,只重点涉及了传统的三大块方面的内容,即旅行社业、饭店业、旅游开发规划,而关于环境保护、居民参与、旅游行政论、旅游需求调查、旅游地研究以及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还相当薄弱,课程内容设置的国际化趋势也不明显。日本立教大学重视学生的兴趣和未来的职业需要,尽量紧密地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旅游课程开设的领域非常的宽泛,课程内容除涉及了旅行社、饭店业,旅游开发计划等,还涉及了职业指导、社会教育、景观论、旅游文化、旅游交通、国际旅游、会议产业、体育产业以及多种语言的学习等方面,其在增进国际理解、可持续发展、旅游行政管理和旅游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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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课程实施与组织的差异
为了能够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可能系统全面地掌握整个旅游专业的基本知识与理论,目前国内不少旅游院校的教学依然沿袭“教师讲、学生记”的填鸭式传统教学方法,进行大班形式的授课,从理论到理论,平铺直叙,苍白无力,往往是“言者有意,听者无心”,严重影响教学效果。这就要求旅游专业的教师能在课堂中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在教学组织的过程中,我国高校对幻灯片、视听、计算机、多媒体和互联网等现代媒体的应用略显不足。立教大学旅游学部的讨论课属专业选择科目,从二年级开始在10至20名学生的规模内由学部制定“专业讨论课”的方向,在教师的指导下,在3个学年内,学生选取一个与专业讨论课有关的主题,从调查研究的方法到阅读专门文献以及进行野外调查,彻底地学习专业知识,通过3个学年在讨论课上的学习来完成毕业论文。在讨论课的基础上,一般科目也正在采纳共同研究和现场学习的形式,从理论与实践的两方面进行学习。在语言教学中以英语为主,包罗了世界主要国家的语言,从基础语言学习(全校共通)到专业语言学习,从初级到同声翻译,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满足学生的需求,采用小班形式教学。灵活利用计算机进行调查与分析,并灵活利用互联网收集各种信息。为了应对大众信息化社会的到来,采取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对信息处理的教学也加大了力度。除此,立教大学旅游学部还制定了学术辅导员制度,由专任的辅导员就有关学习计划和将来的就业方向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详谈。
2.2差异形成的原因比较分析
2.2.1历史与社会文化因素
中国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中国早在古代社会就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师道尊严”的社会价值观念,束缚了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发展。儒家文化又讲中庸、重和谐,使人缺乏竞争意识。到了近现代,我国的教育体制主要是仿照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来建设的,而前苏联教育学家大多认同科学、学问以及知识对人的形成具有的重要意义。日本是个狭长的岛国,历史不是那么悠久,所以它本身的文化积淀并不多。但日本特别重视对东西方外来文化的借鉴和吸收,既“崇尚”东方儒家传统道德又“嫁接”了西方文明成果,这使得日本教育文化具有兼容性和多元性的特征。这种拿来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基于模仿背后的“日本本位”心理以及把外来的东西纳入本国文化体系的转化能力。可见,日本是非常注重本国教育的实用性和民族性的。
2.2.2教育体制因素
在中国,由于基础教育至今尚未摆脱以追求升学率为主的应试教育,再加之独生子女特有的成长环境,致使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学习要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经过高考,学生可以凭借自己的考试成绩进入大学学习旅游管理专业。这些学生在经过基础教育阶段以后,仍然重视理论知识的掌握,理论学习能力较强,而忽视了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的发展。这些势必会造成毕业生在进入旅游行业之后眼高手低,不愿意从基层做起,习惯于进行理论的学习,缺乏动手和实践能力,社会适应性差。日本在二战前采用的是德国教育制度,实行的是专门教育,战后采用的是美国教育制度,实行的是教养教育。现在,日本大学强调教养教育,加大本科生基础教育的比重,将本科生的一部分专业教育移到研究生教育阶段。另外,日本还提倡“个性”教育,根据区域和学科的特点,采取个性化的发展模式。
2.2.3旅游行业因素
中国旅游发展走的是一种发展中国家所共有的 模式,表现为旅游发展在目的上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在过程上以“先发展国际旅游后发展国内旅游”为选择次序,在战略上采取“适度超前”的发展策略。这种模式所营造的氛围也笼罩着旅游教育领域。中国高等旅游教育一直采取的是外延式扩张发展模式,其结果只能是全国范围内高等旅游院校数量很多,但整体教育质量却很低。日本旅游业的发展与其自身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日本的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日趋强化的工业化和成熟的生活方式。从生活方式上讲,人们在消闲开支方面更加多样化,追求旅游、体育和文化的活动,扩大豪华消费品的开支。由于日本著名旅游景点少,以及消费水准偏高,严重影响了日本入境旅游的发展,但是,在强大经济实力的作用下,日元升值,促进了日本出境旅游的发展,使与之匹配的高等旅游教育呈现出国际化的倾向。
2.2.4旅游教育发展程度不同
中国旅游专业教育起步于1978年,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结构的专业教育体系。但由于成立的时间晚,基础还比较薄弱,中国的旅游教育还处在一个整体质量有待提高的阶段,还没有进入真正以“旅游活动”为研究对象的教育研究体制的完善阶段,这给旅游教育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日本旅游专业教育进入大学教育阶段后,从总体来看,日本的旅游专业教育正在进入真正以旅游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边缘性教育研究体制的完善阶段。除立教大学是以旅游学科为学部名称外,其余各大学均以国际、产业、贸易、经济等与旅游相结合的形式作为学科的名称,学科所属学部以商学部为最多,其次为社会学部、经济学部和国际学部等。就是说,作为旅游学的学科基础当首推商学和社会学,而旅游现象的产业和社会生活侧面应当成为旅游研究的主要对象。
2.3差异产生的影响比较分析
2.3.1教育的发展道路不同
我国改革开放打开国门后,先是入境旅游“一枝独秀”,接着是国内旅游“遍地开花”,出境旅游也“含苞待放”,旅游教育相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呈现出滞后性,因而选择外延式的规模扩张发展道路也是在中国旅游业“井喷”式发展背景下的不得已之策。日本由于对旅游学科设置的审批比较严格,再加上相继出台的日本旅游法规作为支撑体系,使得它的旅游高等教育发展呈现出循序渐进地有序扩展。从另一角度来看,也反映了由于日本旅游业尤其是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多年来基本是徘徊不前或微增,导致日本旅游教育的规模有限,比较容易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2.3.2行业进入性不同
目前,我国旅游高校的专业课设置更加偏重于理论化,而原本应该重点加强的学科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技能课程被大大压缩,致使学生基础理论不扎实、知识面狭窄、学习能力不足以及实践技能不强,最终导致学生的行业进入性差,进入行业后缺乏发展的后劲力。日本旅游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注重多学科,强调学科的基础性和实用性。在教学中,教师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力争培养具有真才实学的旅游人才。因此,学生的行业进入性强,进入企业后很快就会适应并胜任自己所从事的工作。
2.3.3学生的就业去向不同
在中国高校里,学生选课余地小,就业面窄,行业内就业率低,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学生的就业去向基本停留在旅游业的各类旅游企业、事业以及机关单位等。这与我国旅游专业设置的过细和过窄有关,既不利于学生的就业,也不利于科研的发展。而日本旅游学科的设置相对科学合理,在课程安排上,时刻与学生的就业去向相结合,特别是专业科目的3个学科分类基本上决定了学生将来的就业去向。学生选择余地大,就业去向多样化,毕业生就业率高。毕业生发挥才干的地方不只停留在旅游业,在旅游业以外的其他领域也有所作为,这些行业不仅有旅行社业、宾馆娱乐业、运输业,还有商业、服务业、通信业、制造业等。
2.3.4人才的国际化视野不同
中国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设计大多参照国内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很少考虑国际旅游业发展的动态,因而,培养出来的人才视野相对狭窄,不能适应旅游国际化的需要。而日本旅游高校充分认识到了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会对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一国际形势,所以在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上和课程内容的安排上紧紧与国际接轨。不仅要培养国内旅游人才,还要培养能够满足国际化需求、具有国际化特点的旅游人才。一些有特色的学科设置,如国际旅游开发合作论、比较文化论、外国史等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3 日本对我国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启示
通过对中日两国旅游专业本科课程体系的研究,我们发现了很多的差异。尽管双方可能或多或少的都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但很明显,日本的旅游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是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和学习的。我国应该在比较研究中不断地完善和健全旅游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
3.1从培养人的角度来设置课程
从立教大学旅游学部所开设的专业基础教育科目和专业教育科目来看,充分体现了以下4点内容:关于内心世界丰富的人的形成;关于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关于重视基础、基本的教育与推进个性教育;关于重视文化传统与推进国际理解。可见,每一门课程都是针对学生(人)的兴趣和将来的工作而设计的,而且每一方面都是有理论支撑的,从以上来看,我们是可以感悟到其课程的设置是从培养真正的人的角度来考虑的。
3.2强调基础性、实用性与宽口径
日本旅游专业本科的课程设置合理,强调学科基础性、实用性与宽口径。立教大学旅游学部在专业基础教育科目中,开设了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等近200门课程,在专业基础科目中开设了16门课程,学科内容涉及面广。在专业基干和展开科目中,开设了旅游文化、旅游规划和旅游经营3个模块课程,课程的内容由浅入深逐步地展开。通过4年的学习,旅游专业学生不仅具备从事旅游业务工作的能力,还具备能够适应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他们将来不但能在旅游业,而且能在与旅游业相关的更广泛的领域内施展才华。
3.3强化国内与国外课程的衔接
面对经济全球化对开放人才的要求以及高校教育国际化的趋势,旅游专业也必然会对人才的全球化视野提出更高的要求,旅游教育的国际化将是大势所趋。日本立教大学的课程设置就比较注重国际交流的迫切性,比如适时增加多种语言在课程中的比例,开设诸如国际旅游论、外国地志以及地域文化论等课程。所以,从培养国际旅游人才的角度,旅游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不应忽视国内与国外课程的衔接及对全球化过程的评价、认识和适应。
(一)概念
股权又称股东权利,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权利和管理参与权。股权既是财产权,又是社员权;既是请求权也是支配权。股权转让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的股份转让与其他股东或股东之外的投资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同时伴随股份的一切权利也随之转移。
股权的转让分为对内和对外两种形式,对内及公司股东之间的相互转让,对此没有特别的限制;对外转让是指向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其股权,为了确保股东权利及公司的正常运转,对此《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作了相应规定。
(二)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原则及限制
(一)基本原则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这是我国公司关于股权转让自由原则的体现,只有赋予股东股份转让权,才能保证公司资产的连续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①对股转加以限制相对于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来说只能是例外情况。
股权转让的另一原则是概括原则,即股份一旦转让,则属于股东权的权利、义务概由受让人继受,这是股权转让的题中之义,这意味着股东权的转让不能像物权或债权的转让那样,转让双方可以约定仅转让物权或债权中的一项或部分权能或权利。②
(二)限制
对股权转让加以限制主要是出于人合的需要,以及加强公司治理及董事、控制股东忠实地履行义务,反垄断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国家经济安全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权转让的限制分为股权对内转让(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限制和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两方面。
1.对内转让的限制
(1)导致股东人数为一人的股权转让
对于股权对内转让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减少为一人,公司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将会产生股权变动以外的其他法律问题,比如公司性质的改变,债权人法益保护,税收及其他管理政策等问题的出现,此时股权转让效力将涉及诸多利益主体,目前通说是不因导致股东为一人而认定股权转让无效。对此解决方案理论与实践有两种不同见解,审判实务倾向于责令一人股东在一定期限内将股权对外转让一部分或变更公司形式为私营独资企业。③理论界则主张引入一人公司制度来解决此问题。④
(2)股东权的平等保护
这是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三、四款延伸出来的原则,该规定体现了当多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同时主张受让股权时,主张按意思自治原则,允许股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平等地按持股比例受让股权以保持公司原有股份控制权的平衡。同时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
2.对外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鉴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对股东以外的第三转让股权主要限制主要是股东的同意,优先购买权及强制买卖。
三、法律关系
只有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才能够确定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关系:
(一)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关系
股权转让的本质与一般权利转让相同,是转让双方就股权这一标的发生的买卖关系,由债权法调整,但因股权的财产及人身属性,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其又受公司法调整。故,股权转让双方的受到多方法律的调整。
(二)转让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合”与“人合”的双重属性,是资本聚合与相互信赖的集合体,而股东具有投资选择自由,为了平衡股东的独立人格和公司的整体持续发展,对转让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通过“同意条款”、“优先购买条款”予以规定。
(三)受让人与其他股东、公司之间的关系
股权转让从另一个角度审查即是股东的变更,受让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并行使相应的权利。新旧股东的变更将产生新股东身份的确认问题,转让股权双方的协议依法成立生效后,进入履行阶段,这就产生受让人与其他股东、公司就权利与身份确认的法律关系。
(四)股权变动过程中,相关人与公司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由于股权转让的一般及特殊的双重性质,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人合性要求,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相关人员包括转让股东、受让人、其他股东等。股权的对内、对外转让有所不同,具体问题参考相关规定。
四、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考察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
前文已述,股权转让合同在权利买卖这个层面与一般合同无异。首先,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按现代合同法理论,作为事实判断,合同的成立只要求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作为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即只要合同双方就股权转让的标的、价款等主要事项达成一致,股权转让合同即告成立。
(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影响因素
1.一般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欲发生的法律效果。有别于合同成立的事实判断,生效反映法律的价值判断及追求,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成立的合同产生按照当事人订立时意欲发生的效果。既是价值判断,必有取舍,特殊的情况下法律会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要件,诸如要式、要物、附停止条件等方面的规定。法律仅明确规定了特殊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如:在国有法人股的转让中,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也必须报经审批机关批准和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无此要求。
2.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条款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对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外转让限制的同意和有限购买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合同的效力如何,众说纷纭,理论界主要有以下观点:
?1?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从成立时生效,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对合同生效没有影响;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权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
?3?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和放弃优先够买权等程序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4?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程序,股权转让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5)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程序,程序上的缺陷并不影响股权转让的实体权利,属于可撤销的行为。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三款的性质,笔者认为其属于强制性规定,一从文字表述看“应当”,体现立法强制之意。二,从价值选择和取舍,即立法目的看,“同意条款”和“优先购买条款”是为了限制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维护公司的人合性。故,若作任意规定,恐有违公司法的价值追求。
其次,股权转让协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效力如何定位?
第一,合同法严格控制无效合同的范围,只有在侵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情况下才否认合同的效力,而且如果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予以修正,原则上还是不主张直接认定无效的。
第二,股权转让协议,未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未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确实存在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但这种损害并不是直接或必然的,不宜以未履行相应程序而否定其效力。
第三,实际操作中,许多股权转让合同虽然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但事后各方都无异议,在这种情况下还认定无效,没有任何意义。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者未向其他股东通报转让价格等要件而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或者与非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价格或者其他主要条件低于向其他股东告知的价格条件的,其他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尽管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可撤销,但比较研究效力待定和可撤销两种制度后,笔者主张效力待定制度。
合同的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单方面进行补正,再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可撤销,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人通过人民法院或其他机构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1)从适用范围看:前者主要适用于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行为影响或侵害到了第三人的权利,第三人的态度对他们行为的态度有待进一步明确;后者主要是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未发现的瑕疵进行救济,当事人或第三人对行为一般情况下持否定态度。
(2)从设立目的看:前者是赋予相关权利人选择权,或追认或拒绝,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中侧重使相关人有机会补正能够补正的瑕疵,促成合同生效;后者则是赋予相关人撤销业已发生效力的合同,旨在否定合同效力。赋予股东在股权转让合同发生效力前选择。
(3)从设立效果看:前者可以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要么以使之无效,要么追认使之生效,经过短暂的催告期间,法律关系能及时确定下来;后者合同已经生效,却还要面临时刻被撤销的可能。
此外因撤销权的期限较长,法律关系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否定生效并履行了的合同,在实际中亦存在种种问题。从权利行使看:前者的追认权与拒绝权只需根据权利人的意志,单方面作出决定,权利的行使快捷、经济;后者则需要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较前者繁琐,不利于权利的行使。
故笔者同意第四种观点,即未经股东过半数同意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程序,股权转让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关键词:课程体系 人才培养 旅游管理
引言
在过去的30年内,中国旅游业表现出了近两位数的告诉增长,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下中国旅游高等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从1979年上海高等旅游专科学校诞生为标志,经过近30年的发展,据统计,到2008年末,全国已有高等旅游院校及开设旅游系(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所810所,培养了大批旅游管理人才,旅游管理高等教育在我国已经初具规模,多层次的旅游高等教育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旅游管理学科建设在高校一直面临复杂的局面。虽然1998年教育部将旅游专业设置为管理学,成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之下的一个二级学科,但在在旅游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形成的多学科争办旅游专业的局面,如许多高等院校是将旅游专业置于其他专业之下,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其历史系、建筑系、中文、地理系下开设旅游专业,这一现象直接导致旅游高等教育在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体系构建等基础建设方面充满争议。多数本专业课程体系与旅游业发展、人才市场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相关学者研究发现高校在构建课程体系发展中存在一下问题:专业课程内容重复、旅游专业课程设置脱离市场需求、课程设置重理论轻实践、课程设置体系欠缺科学性、核心课程不统一、受依托学科的影响严重等诸多问题。
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强调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课程设置方案。课程体系设计所反映的人才培养在知识、技能和素质方面的要求,直接影响到旅游管理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是否符合产业发展及社会的需要,也直接关系到旅游管理学科建设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作为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旅游管理专业开设在经济管理类院校内在师资力量、硬件设施具有明显优势,因此研究经济管理类高校旅游管理专业课程设置对本专业发展更具有实际意义。本文试图以贵州财经大学的学科特色和旅游管理专业本身的特点,结合本校近5年来的实践,对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和课程设置进行一些研究,以期促进旅游管理专业人培养。
1、课程体系建设的依据(薛秀芬.旅游教育学)
专业课程体系是否合理,很大程度决定着教学质量的高低和人才的培养质量。
1.1 以培养目标为主要依据
课程教学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实现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需要整个课程体系的协调来实现,因此课程体系设计首先直接受到培养目标的影响[1]。1998年教育部对旅游管理专业的业务培养作了统一的要求,专业培养目标是“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大部分高校都参照这一培养目标来进行课程体系的设计。目前看来,国内各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定得过于宽泛,面面俱到,过于宏观而缺少微观的把握,各院校间没有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特色和重点 [2]。而部分院校的培养目标表述模棱两可,导致培养目标很难落实到具体课程设置中,因而影响了本专业课程体系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2以社会经济发展和旅游人才市场需求为依据
任何一个本科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都必须以适应时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前提。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我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品质提升,使旅游业所需的人才日趋多样化。作为一个应用性较强的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行业,旅游业不仅需要知识结构完备和专业素养良好的理。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体系构建需依据人才市场需求而不断变化。同时旅游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实践的教育[3],因此旅游高等教育应属于应用性本科教育,在课程建设上主要遵循产业需求导向,
1.3 以旅游学科建设为依据
旅游学科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旅游课程设置中,要注意学科知识的综合,消除学科彼此孤立甚至壁垒森严的对立局面,让学科知识良性发展,使学生的学习产生最大限度的累积效应。
2、课程体系构建原则
课程体系构建的根本目的是向学生提供一套比较完整的符合专业需求的知识能力结构。
2.1 厚基础和宽口径
科学的进步越来越依赖于学科的交叉与渗透,专门人才不仅要掌握本专业领域的知识,而且还要掌握更为广泛的其他学科领域的知识,宽口径甚至按学科大类进行课程设置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发达国家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课程设置。虽然旅游管理专业属于管理学下的分支专业,但旅游学的跨学科属性决定了旅游课程内容的复杂性和综合性,旅游研究必然要求相关学科作为支撑。
2.2 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结合
旅游业具有很宽泛的边缘性和融合性的特征,是一个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服务型行业,旅游管理专业培养人才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熟练操作技能,因而课程设置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旅游管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相互补充、相辅相成,旅游管理本科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必须要注重理论与实践性教学的无缝整合。
2.3 时效性和实效性相统一
旅游人才的培养必须契合市场的需求,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与此相关的知识也处于快速的更新中,高校培养的旅游人才要具备创新和开拓新产品的能力,因此在课程体系建设中,需及时将旅游业的最新旅游行业需求动态引入到课程中。由于旅游管理专业培养的是应用性人才,因此人才培养目标主要在于能够培养具备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人的能力培养成为核心,课程体系的设置中也应当取向能力本位。而目前的多数旅游高等院校课程设置就知识量而言基本能够满足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但在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和能力方面先天不足[4]。
关键词:乡村旅游;转型;生态旅游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2-0059―04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扩大,绿地面积大幅减少,交通拥挤,城市环境质量正一步步面临恶化,加之紧张的工作生活节奏,城市中的人们的压力越来越大。于是,在收入水平提高、生活条件改善和假日制度调整的背景下,人们希望释放心理压力,回归大自然,享受难得的清新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到乡村去旅游。而乡村旅游对脱贫致富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使得许多欠发达地区开始将乡村旅游作为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
一、丽水市乡村旅游转型提升的背景与现状分析
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是浙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丽水市农村人口众多,农业资源丰富,农耕文化悠久,乡村民俗丰富多彩,具有发展乡村旅游的天然优势。丽水的乡村旅游兴起于本世纪初,至2009年全市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194个,其中省级旅游村15个、市级旅游村20个,省级旅游点7个、市级旅游点27个,经营户(点)859家,75%以上为星级经营户(点),其中五星级1家、四星级12家、三星级218家。乡村旅游累计投资规模达近5亿元,从业人员6 562人,餐位73282个,床位5557个。乡村旅游的产品类型也在不断丰富,从过去以餐饮业为主,辅以麻将、扑克、钓鱼等简单雷同的娱乐设施向综合型乡村旅游产品过渡(见表1)。乡村旅游业已经成为减小城乡差距,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载体。
近年来丽水的乡村旅游尽管在类型、数量和分布上都有了快速的发展,但目前仍然处在粗放经营的初期发展阶段,普遍存在着品牌不响、层次偏低、规模较小、综合效益不高的问题,乡村旅游在经历蓬勃发展后正面临瓶颈制约。随着周边杭州、金华、衢州、温州等地乡村旅游产品的不断推出,游客选择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的空间也越来越大,游客消费需求日趋理性和成熟,对旅游产品的质量及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给在投入和促销等方面力度相对欠缺的丽水乡村旅游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竞争压力,面临着不进则退的严峻的竞争劣势,面临着新的“拐点”和转折关口,丽水乡村旅游业的整体转型提升也已是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二、丽水市乡村旅游发展的优势条件
(一)乡土文化特色突出
丽水市位于浙西南的大山区,山清水秀,乡村地域广阔,“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复杂地形造就了众多美丽的乡村风光。因为地处山区和历史上距上海、杭州等中心城市交通路线长、道路等级低等原因,长期以来,造成这一区域信息闭塞,工业经济相对落后,属于浙江的欠发达地区。同时这一区域的农村因受工业化影响较小,乡土文化能够得以较完好地保存下来,古文化、古建筑、风土人情等在这一区域保存地较为完好。在丽水的广大农村中,散布着缙云河阳村、松阳石仓村等地域特色十分明显的古村落,拥有一批保存十分完好的宋、元、明代的乡村古建筑和剪纸等古老的农耕文化,这些古民居、古村落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和文物价值。丽水的景宁县是华东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畲族在服饰、歌舞、婚俗、饮食、手工艺品、农业生产、体育等方面都有自身独特的民族特色,畲族聚居村落和原汁原味的畲族风情在市场上很有卖点。丽水是当年中国工农挺进师活跃的地方,庆元、景宁、遂昌、松阳等各县均为革命老区县,松阳安岱后村、遂昌王村口村等乡村都是重要的红色旅游地。这些独具资源优势的村落的旅游吸引力和开发潜力都很大。
此外,丽水盛产各类水果、香菇、木耳、茶叶、笋干、野菜、中药材等乡村农副产品,迎合了游客对生态绿色食品的需求,在乡村旅游地游客不仅可观赏品尝,还可亲自采摘或购买。如庆元县是世界香菇生产的发源地,其展示各种食用菌不同烹饪方式的“百菇宴”深受广大游客的喜爱。
(二)生态环境优良
丽水市拥有一流的生态环境,2005年被正式命名为浙江省首个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市森林覆盖率80.79%,林木绿化率81.62%,位居全省首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列全国前列,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生态第一市”,也被誉为“浙江绿谷”、“浙南林海”、“华东最后一片净土”和“华东天然氧吧”等,生态优势已成为丽水乡村旅游发展最大的竞争优势。
(三)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
丽水位于长三角边缘地区,长三角地区城市群密集,经济发展快,是我国中产阶层聚集的地区之一。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对休闲和健康的诉求,另一方面,该地区城市拥挤和污染的问题又日益显现,因此乡村旅游的发展前景将非常乐观。丽水凭借秀丽的田园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等比较优势正在努力推进“长三角极具魅力的生态休闲度假目的地”的建设,这对长三角地区工作生活压力大的都市人来说县有不可抵挡的诱惑。随着金温高速公路的开通和浙江省内“四小时交通圈”的形成,交通趋于便捷,节假日和周末到丽水进行乡村旅游的客源将会非常充足。
(四)政策优势
2005年初丽水市委、市政府做出启动乡村旅游的决定,目前市本级以及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出台了《丽水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相关政策和文件,丽水市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也都针--对各地实际,纷纷采取设立专项发展资金、树立示范点等措施大力扶持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丽水市乡村旅游发展转型升级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乡村旅游在农村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广泛地为人们所认识
丽水是乡村旅游资源的高富集区,乡村旅游是近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人们对其地位、特征虽有了一些认识,但认识不深刻,一些人认为乡村旅游仅仅只是传统农耕经济的一种简单补充,没有认识到乡村旅游是能够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转变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还有些人对开发乡村旅游地所需要的条件认识不足,他们凭一腔热情简单地以为现有的农田、果园、养殖场经开发利用便能建成乡村旅游区,对开发、建设乡村旅游地所需要的其他资源条件如区位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旅游基础设施、投资条件等认识不足。特别是那些农村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有的尚未开发,有的虽开发了,但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有效指导,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
目前还停留在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巨大潜力远未开发出来,从而影响了乡村旅游在丽水发展的速度和深度。现阶段丽水市乡村旅游的发展多数还是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初始的阶段,全社会对发展乡村旅游的信心和决心尚未真正树立起来。
(二)乡村旅游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乡土性”不足,整体呈现“小、乱、散”的局面
丽水市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大多数乡村旅游点以家庭为单位经营,投入少,规模小,大家各自为政,地区分布与组织形式散,品牌效应差,整体呈现出“小、乱、散”的发展局面。经营者在搞乡村旅游经营前不对地方自然和人文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和统一规划,往往直接采取照搬照抄的做法,使得许多乡村旅游点经营项目雷同,缺乏个性化色彩。
有的乡村旅游点的开发“乡土性”不足,“城镇化”有余,在建筑造型,建筑材料、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各方面贪大求洋。如莲都区九坑村每幢楼房的铝合金窗、致富后盖起的整齐划一的豪华装修的小洋楼、农民进进出出开着的摩托车、汽车等,令那些希望在乡村游中寻找“土”味的城市游客大为失望。
(三)政府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薄弱,接待能力低
丽水属于浙西南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虽然近年来各县市都已开始重视对乡村旅游市场的培育,设立了乡村旅游的专项发展基金,对乡村旅游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但总体上这些投入对于开发乡村旅游、完善道路建设等基础设施所需的庞大资金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所以目前丽水乡村旅游的发展主要还是靠农民自身极其有限的投人为主。丽水市的乡村旅游点大多以经营餐饮业为主,客房数量少而且档次不高,项目内容较为单一,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没有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式”发展,如旅游娱乐项目、土特产、手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的加工、销售等产业链中附加值高的部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
投入不足也制约了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提高,近年来虽然金温铁路、高速公路使丽水与外界的大交通条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复杂的山区地形使得市内各县市,尤其是地处偏远的乡村旅游点的交通条件仍然使游客只能望景兴叹。大多乡村旅游接待区的休憩娱乐服务设施不足,卫生设施缺乏,厕所简陋,食宿设施的档次和卫生达不到游客的需求,也极大影响了人们的旅游情趣。
(四)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接待服务质量
随着旅游者旅游经验的不断成熟,对接待服务质量越来越重视,而乡村旅游地大多在农村,既是管理人员又是服务人员的当地土生土长的农民,往往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和锻炼。粗放式的经营,重视短期效益的小农意识和淡薄的服务质量意识严重制约了丽水乡村旅游的上规模、上档次和良性健康发展。由于乡村旅游资源比较富集的山区和乡村地区相对封闭,经济落后,如何吸引并留住乡村旅游的规划设计、经营管理、宣传促销等各类高素质专业旅游人才,对作为欠发达地区的丽水而言是个亟待解决的大课题。
(五)整体营销不足,对外宣传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缺乏品牌意识
丽水市对乡村旅游的宣传促销大多还处在原始、被动的水平上,投入少,形式简单,专业水准差,甚至许多乡村旅游点几乎没有进行任何宣传促销,仅限于“回头客”的口头宣传。如被誉为“中国廊桥之乡”的庆元和景宁等县的各乡村拥有众多高品位的古廊桥资源,且特色各异,各有所长,但是廊桥旅游的知名度却远不及邻近的温州泰顺,最主要的原因是各地方政府各自为政,自我吆喝,各县市之间缺乏协作联动机制,难以形成宣传合力,既浪费财力物力又大大削弱了宣传效果,亟需将各自的优势整合包装起来,形成丽水乡村旅游的整体品牌和统一形象推向市场。
(六)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滞后,乡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
由于起步较晚,目前丽水乡村旅游业的各项政策尚未完全配套,如投资开发政策、保护政策、信贷扶持政策、税收政策等,法律法规的滞后,使得乡村旅游的发展缺少政策指导和规范,尤其是原生态环境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而受到负面影响的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丽水近几年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时期,道路建设和星罗棋布的小水电的开发对旅游资源的破坏十分严重,但是由于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几乎空白,许多建设项目上马前不需要经过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使得象古树被伐、瀑布断流、湖泊河流被填等此类破坏旅游景观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优良的生态环境本是丽水发展乡村旅游的重要资源和凭借,但一些乡村旅游经营者一味地滥用资源,而不愿在保护资源、治理环境上下功夫,甚至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如餐厅提供野生保护动物,随意排放污染水体土壤等。而旅游者因为缺乏有效的引导和教育,也出现了乱扔垃圾、采摘花草等破坏环境的现象。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问题直接影响到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四、丽水市乡村旅游转型提升的战略对策
(一)充分利用生态后发优势打响丽水乡村生态旅游品牌
品牌化是乡村旅游升级的重要环节,作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生态第一市”,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和特色。近年来,丽水市“生态・休闲・养生”的主题初步确立,“秀山丽水・浙江绿谷・六江之源”的口号逐步叫响,丽水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生态后发优势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乡村生态旅游是生态旅游的高级形式,是乡村旅游与生态旅游完美结合的一种新型的旅游活动。乡村生态旅游是基于传统乡村旅游出现了一些诸如环境污染、文化扭曲等问题下出现的可以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型旅游活动,乡村生态旅游为具有丰富生态旅游资源的丽水的乡村旅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模式,这也非常符合当前低碳旅游、生态旅游的市场潮流,特色鲜明的乡村生态旅游有助于营造和打响丽水乡村旅游的品牌,并使乡村旅游向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
(二)重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乡村旅游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精心包装项目进行外部招商引资,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优惠的配套政策和法规体系,保障乡村旅游建设用地,扶持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发挥政府的宏观控制和协调作用。乡村旅游的发展还应由政府主导进一步修编乡村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布局,择优选点,使乡村旅游从目前的“零星分散”向“主题独特,优势互补”的重点区域性“成片布局”规模开发转变。
(三)深化“休闲”内涵,创新和完善乡村旅游产品结构体系,构建乡村旅游产业链条
目前传统意义上“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干农家活”的乡村旅游已经不能满足游客对乡村旅游的要求,必须在“特色”上下工夫,在差异化上找出路,打造新的业态,创新和完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是助转型的重要途径。丽水的乡村旅游要开创“一村一品”之路,突出凸显亮点,结合地方独特的自然生态、特色农业、畲族民俗文化、红色旅游等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因地制宜发
展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相互融合的休闲度假型、农业观光型、民俗文化型和农事体验型、养生型等各类型乡村旅游,深挖休闲活动的内容和内涵,使游客“吃完就走”转变为“住下来,留下来”。并以此带动和延伸乡村旅游的产业链,加强旅游业、农业、加工业、手工业的耦合联动,采取一体化经营和产业大配套与大协作的方式,将旅游观光、度假休闲、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订单收购、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合为一体,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乡村旅游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引导社区参与,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乡村旅游为乡村劳动力转移找到了新出路,乡村社区的积极参与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保障。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必须考虑当地农户的利益,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在引入外部资金和技术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农村的自身发展,让农户参与到整个乡村旅游建设与发展、收益中。目前丽水许多乡村旅游区的经营管理模式多数还是由农户或业主自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可以学习遂昌三井村的经营模式,成立乡村旅游协会进行管理,协会对全村乡村旅游实行统一定价、统一菜谱、统一培训、统一宣传和营销。也可以象长濂村实行公司制经营管理模式,即以成立旅游公司,作为乡村旅游对外的法人代表,统一对外经营。通过尝试成立公司、联合体或合作社的管理模式规范乡村旅游的有序健康发展,另外还要通过送教上门等方式加强对乡村旅游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接待素质和参与水平,加快乡村旅游复合型人才培养。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章程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9)03―0086―04
公司因股东责任有限性成为最受欢迎的企业形式,而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相比,由于其具有设立门槛低、组织机构简便灵活、经营具有封闭性等优势而更受青睐。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多有发生,其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问题相对复杂,要求比较严格,相关纠纷亦常有发生。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对该问题有明确规定,但并不全面,个别条款甚至有失偏颇。本文将就《公司法》相关不足之处及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进行论述和分析。当然,重点讨论的是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之情形。
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规定及其不足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与股份公司相比,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合性。这就决定了有限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相对自由,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则比较严格。
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简单说,此规定明确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满足两个基本条件:1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与之前的老《公司法》相比,该规定优点在于排除了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表决权,而且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时只需采取书面通知形式,无需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
但该规定亦有严重不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的“过半数”是指股东人数的过半数(不包括半数),而非持股数额的过半数,也就是以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而不是以股份数额计算表决票数。如前所述,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相比有较强的人合性,但单就有限公司而言,其人合性不及资合性,亦即有限公司更强调资合性,其次才是人合性。体现在股东表决权方面,应该是按照出资比例而不是人数行使表决权。《公司法》多处条款印证本观点,如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由此可见,《公司法》第72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之规定,表面上是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尊重,实质上忽略了其资合性,与《公司法》的一贯原则与理念相冲突。故建议将其修改或明确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二、股东违反法定程序转让股权的效力认定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公司法》规定了“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这两个基本条件。如果股东未按照此规定进行转让,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目前有四种观点: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可撤销说。有效说认为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东内部有约束力,对股权转让合同没有影响;无效说认为,该行为违背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效力待定说认为该合同经其他股东追认后才能有效;可撤销说认为转让合同有效,但其他股东可要求撤销。
笔者主张该类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因为若一味认定无效,其他股东甚至转让双方均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利于交易稳定,甚至出现恶意损害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情形。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未必都会反对或主张优先购买权,此时认定合同无效不符合其他股东本意,也不利于股权流通和交易效率。效力待定说可能会使得该类转让处于长期不确定状态,应予摒弃。将该类合同界定为可撤销合同既能保护其他股东的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又可以维护交易效率,建议公司法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可以参照《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其他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三、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性约定的效力分析
与之前的《公司法》相比,2006年新《公司法》更加强调公司自治。而公司自治方式往往是通过公司章程,如对于公司组织机构职权,新法加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等等。实务中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转让股权进行限制的现象多有发生,相关纠纷层出不穷。但由于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解决方式比较混乱。笔者认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章程可以对包括股东转让股权在内的内部事务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应认可该约定的效力。新《公司法》第72条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的有两种情况:
(一)“人走股退”。有些公司尤其是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公司以及股东人数较少的公司经常在公司章程中有“股东因离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时,应当将其所持股份转让”这样的条款。现实中又有两种情况:一是只要求离职股东转让其股权,但没有对受让人范围进行限制;二是不仅要求离职股东转让其股权,而且要求只能向其他股东转让。第一种情况只是要求转让人不再担任股东,并没有侵犯到其他权利,该约定效力应予认可。第二种情况相对复杂,实际上剥夺了离职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的权利。但鉴于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而且该股东之前也同意公司章程这种约定,故该约定效力也应予认可。
此时如果转让人、受让人对转让价格达不成一致,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若其他股东均不愿受让该股权,则视为对公司章程原有约定的变更,该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不算是违反约定。
(二)“原价转让”。有些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离职时必须依原价转让股权”。此处的“原价”是指股东认缴出资时该股份的价格,而且现实中往往要求该股东只能向其他股东转让该股权。笔者认为,虽然转让股东也签署了公司章程,但此种约定明显剥夺了该股东就其股权进行定价的机会,侵犯到其合法的财产权益,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也无视了股份财产性及其价格波动的客观事实,故该约定应认定无效,转让股东可以与受让人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四、实践中几种特殊的股权转让分析
(一)一股多卖
因股价具有变动性,有些股东可能将其同一股权转让给两个以上的受让人,此情况如何处理,法无明文规定。从合同法基本原理分析,只要是符合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合同即为有效。因此,股东虽将同一股权转让给多人,但各转让合同均为有效,只是谁能取得股权尚不确定,也就是说应该区别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变动的效力,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笔者认为,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最原始、最直接证明。因此,只要持有出资证明书就应认定其股东资格,除非有证据证明签发错误。但若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通过受让股权成为股东的人,其股东资格也自其取得出资证明书之日取得。转让人多次转让其股权的,若工商登记的受让人与出资证明书持有人不一致,则应认定工商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均未登记的,出资证明书持有人取得股东资格;公司就同一股权转让给多个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最先取得出资证明书的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其他不能取得股东资格的善意受让人可以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二)部分购买
如前所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此时其他股东只愿意购买部分股权该如何处理?此时应该兼顾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和股东股份自由转让权。若将股权拆分后,其他股东仅购买一部分,股东以外的受让人愿意继续购买剩余部分,则转让股东不得拒绝其他股东的部分购买要求。反之,若因其他股东购买一部分股权导致股东以外的受让人不愿继续受让剩余股权,此时,应将欲行使部分优先购买权股东的态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亦即同意转让人向第三人的转让行为。
(三)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人数实质性变化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为五十人以下,其中一人公司要求比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更加严格。股东转让股权导致公司股东人数实质性变化主要有两种情况:
1 股东只有一人。这种情况发生于其他股东均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同一受让人,从而导致该公司由普通的有限公司转变成一人公司。因为一人公司在设立条件等方面比一般有限公司要求要高,此时应该具体分析:若股权转让后该公司符合一人公司的设立条件,则该公司继续存立,但需要变更工商登记,尤其要在营业执照中予以明示是自然人独资还是法人独资,对善意相对人尽到足够的提醒义务;若股权转让后公司只有一个股东而该公司不具备一人公司的基本条件,则给予一定的期限(如30日)要求其满足相关条件,期限届满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则应将该公司予以解散。
2 股东人数超过五十人。此种情形发生于某个或多个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多人转让股权。因《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股东人数上限为五十人,这种股权转让导致该公司不符合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有学者认为,公司法对于股东人数上限五十人的规定是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中,规范的是“设立”而不是“转让”,因此股权转让后导致股东人数超过五十人并不违背公司法的强制规定,应认可股权转让的效力。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公司法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作出规定是对其人合性的高度尊重,而人合性也是有限公司的特点甚至是优点之一,股东人数过多必然会冲击甚至泯灭这种人合性。而且,对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不仅应在设立时满足,在运行过程中也应同样满足,否则必然导致公司运营的不规范,增加股东会决策的难度,甚至导致有人利用公司来规避责任与风险,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股东对股权再次进行部分转让或采取信托方式,以达到法律对股东人数的要求,否则公司将予以解散。
(四)继承
从广义讲,被继承人的股权由继承人继承也属于股权转让的范畴。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践中因继承导致的股东纠纷多有发生,学界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也有分歧。有观点认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股东资格,仍应按照公司法关于“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规定执行。这种观点值得探讨。笔者认为,只要是公司章程没有禁止性规定或附加条件,且继承人符合法律关于股东资格的一般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其便可以当然取得股东资格。当然依公司自治原则,公司章程可以约定一些必要的程序和条件,但这些条件不应被视为当然剥夺继承人的股东资格。为稳妥起见,建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这样的约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需由其死亡时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这样既可以避免继承人直接继承股东资格破坏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又可以防止因绝对的禁止继承而错失良好的合作伙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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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邹海林,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行为辨析[N],人民法院报,2003―06―20
在我国普通高校转型的背景下,选取五所普通高校比较分析其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概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实训模块功能不全、实验室数量参差不齐、实习基地类型单一、实训目标定位模糊以及双师型教师缺乏。提出明确实训目标,搞好实训功能划分,构造实训平台,完善实训体系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打造新的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
关键词:
旅游管理;高校;实训体系
2014年,国务院提出要引导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转型,根据教育部有关数据,我国现有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院校619所,高职高专院校995所。在所有高校中,重点高校目标通常定位于培养研究型人才,高职高专院校更侧重于培养技术型人才,作为中间层的普通高校则定位模糊,课程和实训体系没有特点和方向。随着国务院指导意见的下发,普通高校定位明确,立足于培养应用型人才,新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普通高校必须对原有的课程体系和实训体系进行改革。
一、普通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现状
为了更好地分析我国普通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现状,本文选取了山西省的运城学院、晋中学院、江苏省的淮阴师范学院、江西省的九江学院和山西的大同大学五所地方型院校进行分析,这5所院校都处于所属省份的三四线城市,大同大学和淮阴师范学院于2000年组建旅游管理专业;九江学院于1993年成立国土与旅游管理学院,晋中学院和运城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则分别成立于2003年和2005年。以实践教学学分分值、实训模块类型、实验室数量、实习基地数量以及双师型教师占比反映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概况.
二、实训体系问题分析
1.实训模块功能不全
实训课程是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增加专业直观认识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实训模块的多少决定着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高低。根据比较发现,5所大学在实践教学学分分值方面比较相似,没有明显差别,在实训模块方面差别很大,其中实训模块最多的是江西九江学院,其专业实训体系包括餐饮实务、客房实务、酒吧、茶艺、模拟导游、应用软件、职业形象塑造、旅游线路规划、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10项,最少的为运城学院,仅有5个实训模块,仅仅包括专业见习、餐饮、客房技能实训、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五个方面,参照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这样的实训体系远不能完成复合型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
2.实训室数量参差不齐
实训室是承接实训教学体系的载体,尤其是校内实训环节,实训室建设可以反映一个学校在专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从表1可以看出,5所大学在实训室方面的完善程度各不相同,实验室数量最多的是淮阴师范学院,包括导游模拟、中餐、西餐、酒水、茶艺、礼仪培训、前厅、客房、模拟旅行社、旅游信息以及淮扬特色旅游文化产品设计共11个实训室;九江学院位居其后,除了餐饮、客房、酒吧、茶艺等上述实训室外,还有旅游管理软件、航空三维模拟以及体现地方特色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旅游模拟仿真实验室;相对而言,运城学院实训室较少,分别有餐厅、客房、中式包间、酒吧、导游和旅行社模拟实训室;大同大学最少,仅有客房、旅行社、餐饮和导游实训室。
3.实习基地类型单一
实习基地是指学生在校外学习、实践的地方,一般是学校和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让学生在企业通过顶岗实习的方式完成,根据表1数据,实习基地最多的淮阴师范学院有11个,其次为晋中学院和运城学院,最少的是大同大学。而在实习基地的类型方面,大多数院校酒店为主,比如淮阴师范学院11个实习基地和九江学院的7个实习基地均为酒店,运城学院在2015年以前也是全部与酒店合作,2016年刚刚开始了和旅行社的合作,晋中学院的实习基地中有8家酒店、1家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和1家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各个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现有的实习基地远远不能满足教学需要,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有非常明显的缺陷,这样会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竞争力和适应能力,就业面狭窄,与企业需求相脱节。另外,5所院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大多选择大城市企业,很少选择院校所在地企业,淮阴师范学院的实习基地以上海和南京为主,本地酒店只有1家;晋中学院合作酒店大多在北京,只有2家在所处城市;九江学院实习基地范围较广,但本地企业也只有1家;运城学院往年合作企业多在北京和上海,2016年增加了5家本地旅行社。实训基地选择大城市企业有很多优点,但是地方型院校有服务地方的功能,和更多的地方企业建立联系有助于实训体系常态化,学生和企业的联系更加紧密,教师也更容易参与其中,也有助于实现地方型院校服务地方的功能。
4.实训目标定位模糊
实训体系是为人才培养目标服务的,是教学体系的一部分。根据我国目标前的旅游管理专业设置现状,研究型大学主要是培养研究型人才,高职院校主要培养技术型人才,而普通高校的旅游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基本上是:具有本专业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够在旅游行业各产业体系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行业从事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应用型人才的定位既有别于研究型人才定位,又有别于技术型人才定位,这也是普通高校培养目标和高职高专院校定位的不同之处。另外,从市场需求来看,企业对具有一定能动性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对学生能力的要求高于对学生技术的要求,企业更看重学生的营销策划能力、管理能力以及符合现代企业需求的互联网应用能力。但是在5所院校的实训体系中,无论是实训模块还是实训室建设都更多地体现了技术培养,未能体现出更多的应用能力培养,实训体系的构建模糊了原有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5.双师型教师缺乏
教师是人才培养的关键,是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的制定者及实施者,长期以来,我国大学招聘教师时对应聘者的学历要求较高,注重应聘者的学习科研能力,这就导致了很多实践能力强、有经验但学历不够的人无法进入高校,而进入高校的人又大多是毕业后直接从教,缺乏企业锻炼机会,在这一现象短期内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双师型教师就显得尤为重要。5所院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多少不一,其中比例最高的是九江学院,其双师型教师高达95%,其次为晋中学院和淮阴师范学院,比例最低的为大同大学和运城学院,仅为20%和30%。双师型教师承担着大量的校内实训课程,双师型教师过少将会使校内实训课程质量下降,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也就无法保障。
三、对策建议
1.明确实训目标,搞好功能划分
实训体系是为培养目标服务的,因此实训模块的划分应清晰而明确,旅游管理专业实训体系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基本技能层、应用能力层和实践与创新层。基本技能层包括旅游各行业专业认识、实际操作和基础实验等,专业认识是通过参观、考察相关的景区、饭店、导游过程、旅游购物等,让学生对旅游业的行业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联度有个基本的认识;实际操作是各行业基层工作的操作技能和认识,比如摆台、斟酒、传菜、铺床、调酒、茶艺等;基础实验主要是让学生掌握使用计算机的技能和外语口语会话技能。应用能力层是在基本技能层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包括运用旅游管理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公关、人际沟通、协调与合作能力,还包括旅游职业形象塑造能力、导游服务能力、餐饮管理、客房管理等。实践与创新能力层是在应用能力上的进一步升华,要求学生在运用专业知识处理问题的基础上还能够创新思维,从事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比如活动方案策划、旅游线路和产品设计、智慧旅游建设与发展等。
2.构造实训平台,完善实训体系
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应当构造校内(课堂+实训室+比赛)和校外(实践+实习+比赛+认证)两大平台。校内平台(课堂+实训室+校内比赛),首先是课堂能力培养环节,将现有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将每门课程按章节进行功能定位,进一步压缩教材理论的灌输,代之以任务型教学,分析案例和策划方案,最终以能力是否得到锻炼作为考核标准;实训室是基础技术操作能力的实现载体,资料显示,许多高校旅游管理专业为学校特色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针对实训室资源不足,设施不够完善的情况,应当加大投入力度;校内比赛是激发学生积极性和参与性,有效提高学生能力的重要平台,部分高校通过定期举办导游大赛的方式丰富专业活动,由于赛事覆盖面和参与机会较少原因,学生的整体受益性不高。应当结合专业方向特点,将赛事贯穿于整个学年,打造专业赛事平台化、程序化,比如节庆营销策划大赛、旅游线路设计大赛、模拟导游大赛、餐饮创业策划大赛等,丰富的比赛使得学生参与的机会增加,其锻炼效果也更加明显。校外平台(实践+校外比赛+认证+实习),实践指的是社会实践,它不同于毕业集中实习,也不拘泥于单位类型和实践形式,学校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或者项目合作的方式要求每个学生在每一学期完成一次社会实践,有助于学生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发现自身不足,从而有针对性的学习;校外比赛是提高学校专业知名度,促进院校交流,提高学生能力的重要平台,学校应当在校内比赛平台基础上,使校内比赛和校外比赛完美对接,通过大量校外赛事提高专业知名度,提高学生能力和自信心;认证平台是指除了学业合格证书外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对学生专业知识能力的考核和认可,也是学生就业的必要条件,学校应当鼓励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考试,并在学分奖励上加以体现,以学分代替选修课程;实习是指毕业集中实习,结合前面问题分析,实习平台主要是实习基地的选择与合作,实习基地必须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即实习基地的多样化,又要满足服务地方要求,开拓更多的地方企业作为合作单位,既能满足地方高校服务于地方的要求,又能合理利用地缘关系,实现社会实践和产学研平台的常态化。
3.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教师能力
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教师有很强的实践能力,根据上述分析,大多数高校的双师型教师占比不高,与企业建立联系,长期合作的更少,这样会造成教师讲课偏离企业需求。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有三种:一是社会认证考试,现在高校都将资格证作为双师型教师的认证标准,可以促进教师对社会需求的了解,也有助于教师走向社会;二是鼓励教师在企业兼职,与市场脱节是永远无法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的;三是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教师通过横向课题项目实现与企业的对接,通过与企业共同完成一些高难度的有创新的项目,既可以提高学校知名度,又可以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掌握市场前沿动态,也可以邀请企业来到学校进行互动。
作者:李剑锋 单位:运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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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广大民政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进一步优化民政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加快仁怀经济社会发展的追赶跨越,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民政调研课题》的通知安排,本人对我市如何进一步优化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效率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社会救助是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运用财政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无偿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仁怀市社会救助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五保和孤儿;二是有一定收入来源,但家庭收入低于我市城乡最低标准的低保群体;三是有一定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等因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一时难以维持的家庭。本人对我市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关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仁怀市城乡低保从上世纪90年代末起步实施城乡低保以来,一是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从最初每年48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年4332元;城市低保标准从最初的每月60元提高到2020年的每月675元。二是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低保对象的认定,其核心是对家庭经济收入核查,最初对家庭经济收入采取的是虚拟的估计加分析的核算方法来计算其家庭经济收入和支出,现在省民政厅已统一制订和规范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逐步规范了家庭经济收入核算方法。三是城乡低保对象认定程序得到规范规范。最初低保对象的确定,采取的是简单、直观的粗略认定方法,更多的是村一级或少数人说了算,造成对象认定不精准的情况发生,现省民政厅对低保对象的认定统一规范采取“三环节、十步骤”的方法来确定低保对象,规范了低保对象的认定程序,确保了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四是低保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低保资最初没有资金渠道,未纳入财政预算,有资金的时侯按月或按季度实行低标准发放,没资金的时候就迟发或停发,2011年左右省民政厅才规范资金渠道,由省、市、县三级按比倒承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五是城乡低保档案管理逐步完善。低保对象的档案资料最初就凭一张表来完成审批程序,符合低保条件的佐证资料基本没有,2009年仁怀市作为全省低保试点县市后,率先在全省规范低保档案资料,实行低保一户一档,规范了低保档案资料。六是督导督查实行常态化管理。为了加强对低保政策的落实督查,从2012年起,县一级按季度对辖区内低保进行一次自查;地、市一级每年组织一次交叉检查;省一级每年组织一次年度绩效考核,强化了低保的督促检查。仁怀市城乡低保对象从最初的2200多人扩面到55000多人,后又经低保的规范、整顿、治理后现在有低保对象近30000人。低保资金从最初每年发放5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每年发放低保资金8000多万元。实现了低保动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要求。
(二)特困供养救助。特困供养是由以前的“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转变为现在的特困供养(即“三无”对象),全市有特困供养对象1900多人,五保标准从最初的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年10536元;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供养标准不断增长,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三)孤儿养育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全市有孤儿200多人,孤儿标准从以前每年480元提高到现在的集中每年19200元,分散每年12600元;新建了仁怀市儿童福利院并于2019年5月投入使用,儿童福利院设备齐全,功能完善,集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儿童养育楼。孤儿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临时丁救助工作力度,临时救助从以前的每次50元至200元提高到现在每次500元至5000元。全市临时救助资金从2002年每年19.8万元增长到现在每年800多万元。全市全面实施了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五)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2002年工作人员3人,乡镇一级工作人员都是兼职,近年来市委、政府比较重视,于2011年成立了社会救助局工作机构(2019年机构改革名称已变更),人员编制16人,市政府并于2018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又配备了26人(其中市局5人,乡镇21人)社会救助协理员,全市各村(居)也明确一名村常办干部具体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了市、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事有人办、责有人负的工作格局。
二、社会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既有民政部门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也有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救助,住建部门的住房救助、应急管理部门的灾害救助,教育部门的教育救助,还有司法部门的司法救助等方面的救助。目前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各自为战”,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
(二)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侧重在“最低”保障,大多数人在得到救助后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生活质量依然不高。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改变生活状况。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由于受用人需求、社会偏见及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就业和再就业困难,陷入无奈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滋长了“养懒汉”的现象。
(三)社会救助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从目前市一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来看,都是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多年,很有社会救助工作经验,业务能力也都是较强的。但社会救助很多基础性工作都是由乡镇和村一级来完成的,由于乡镇工作人员变换频繁,社会救助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较强,如果工作人员政策吃不透、业务不熟,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就会给社会救助工作的落实带来偏差、走样,导致政策落实不好的情况发生。村一级从事社会救助常办干部也应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和业务培训。
三、下一步如何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从目前体制来看,由于民政部门职责所限,仅靠民政部门来牵头落实并完成社会救助工作是不够的,应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全市社会救助管理运行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配套,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加强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
(二)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一是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系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联系会议,会商研究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加强低保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提供民政部门必要的保障。三是进一步争取项目投入。项目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抓好兜底保障、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使我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三)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市一级社会救助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可采取上挂学习、参加上一级民政部门组织的短期业务培训班和市局组织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和培训;乡镇一级社会救助队伍,特别是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可采取开办业务培训班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每年可集中1至2次政策、业务培训;村(居)一级社会救助工作员可采取集中或分片区集中进行救助政策、救助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对三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效率,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关键词:高职旅游教育;问题;人才培养
高端旅游技能型人才是指具有快速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和丰厚的文化底蕴的人才。旅游高等教育在培养高端旅游技能型人才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优势,是推动中国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据统计,全国已有各级各类旅游院校1113家,在校生41万多人,这些院校遍布于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旅游教育体系。高职旅游教育是中国旅游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国高职旅游学院在探索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职旅游教育的发展。但是,高职旅游教育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缺乏品牌学校、人才培养方向模糊、师资力量薄弱、产学研结合不够等。正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是中国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我国高职旅游教育现状
中国的高职旅游教育是伴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不断成长和完善起来的。1978年10月南京旅游学校的成立以及1979年10月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旅游高等教育的开端。其后,随着中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旅游局对旅游教育投入的增加以及国家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旅游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增加。与此同时,中国的高职旅游教育也开始产生并蓬勃发展起来。
1.我国高职旅游教育发展成就
据统计,1990年我国仅拥有旅游院校215所,在校生49022人。2002年,全国共有高、中等旅游院校(包括完全的旅游院校和只开设有旅游系或旅游专业的院校)1113所,其中本科院校163所,高等专科院校244所,职业学校706所。2002年,旅游院校在校生总计为417022人,其中本科院校62964人,高等专科院校94445人,职业学校259613人。与上年相比,旅游院校在校生总数增长了21.7%,但增长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增幅达54%,而中等职业学校只增长了7.9%。2002年,旅游院校校均在校生为375人,比上年的298人增长了25.8%。2005年教育部高教司的统计显示,全国设有旅游管理专业的普通高校355所,高职院校608所。高职旅游教育已成为中国院校教育体系中最热门、发展最快的专业教育之一。
2.我国高职旅游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品牌院校。目前,我国的旅游高等专科院校状况如下:有的是独立建制,如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有的是二级学院与独立建制的结合,如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总体来说,我国至今仍然缺乏具有重大影响力及一定品牌性的旅游高等专科院校。虽然已经出现了如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天津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等以旅游专业为主的旅游高等专科院校,但是目前尚未真正形成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办学模式,并在国内外业界得到普遍认可的品牌院校。
(2)人才培养方向模糊。中国的旅游高等专科院校在人才培养方向上最大的问题是过度追求“本科化”。专科教育原本应该按照行业岗位的要求设置,但是我国的大多数旅游专科教育却是全面移植本科教学模式,使高职旅游教育成了本科教育的“压缩饼干”,最终导致培养的人才“高不成、低不就”,不受行业欢迎。另外,不从行业特点考虑人才的培养,而普遍认为本科一定优于高职,这使得许多高职院校为升格为本科院校而不断努力。办学层次的盲目提高,从人才适销的要求来看,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二、我国高职旅游教育的发展对策
1.调整专业培养目标
旅游高等专科院校培养目标的设计应区别于旅游本科院校和普通中专院校,体现高职旅游教育的优势。旅游学是与管理学、经济学、文化学、人类学、环境学等学科有着紧密联系的交叉性学科,而且它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旅游行业要求具有行业业务操作能力、行业所需智能结构、较高职业素质的复合型专业管理人才。旅游高等专科院校在培养目标的选择上应找准自己的定位,以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旅游专业人才为导向。
2.创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1)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强化学生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课程建设是学科建设的基础,是一个科学的、的成熟的体系。我国的高等专科院校只有创新课程体系的设计、加强课程体系设计的弹性、夯实管理学科的知识基础、打通基础课教学,才能培养出满足现代旅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旅游专业人才。
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教育起步较晚,且不同于本科教育的教学模式,在人才培养的目标与模式上,存在旅游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与行业发展不相适应,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差距大等众多问题。因此,探讨旅游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突出旅游管理人才培养的适用性是旅游高职院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高校现状
到2008年底,全国有高职教育旅游管理类10个相关专业的院校共计1043所改为其中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近950所,并开设有旅游管理类专业,共设置了旅游管理类的相关专业1964所。这说明旅游管理类专业建设发展已较有基础,社会和行业影响力已较大,同行业和产业已形成密切的关联度。从毕业生情况看,旅游管理类人才的培养结构太过集中,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专业占旅游管理类毕业生总数的87.17%。而导游、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待各高职院校加强。
二、四川省旅游人才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0年四川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1886.09亿元。但四川旅游人才现状无法适应四川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四川旅游人才数量缺口大。到2015年,四川旅游从业人员将达到100万,而现有旅游教育培训资源已无力支撑。另一方面,四川旅游人才存在学历层次、职称水平、专业化程度、外语水平偏低的特点。2010年《四川省旅游人才发展报告》指出,全省旅游人才资源总量为47.1万人,其中50%以上的人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学历教育,大专学历的占17.65%,本科学历的仅占6.28%;未获得任何技术和服务评级的占60.94%,高职称、高技能人才仅占9.62%,未掌握任何一门外语的占61.91%。
三、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人才培养目标
以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设计培养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人才培养方案,围绕突出能力培养创新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基础课程的系统性以培养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调专业课程的系统性以培养学生岗位适应性和针对性。
四、高职高专旅游管理课程体系整合的两个方面
(一)构建“一个专业、四个方向”的课程体系,优化人才的培养结构
从对四川旅游行业人才需求和职业岗位群能力进行市场调查,持续追踪岗位群技能变化基础上,将旅游管理类专业细分为酒店(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策划和休闲(户外)旅游四个方向,大力推进“一个专业、四个方向”课程体系。“一个专业”即旅游管理专业。市场调研表明,随着旅游行业的内涵不断丰富,旅游管理人才的就业面宽和适用性都得到了提高。所以,设置以旅游行业必需基本素质为“行业基本素质”课程是高职高专旅游管理类最主要的一个专业特点。“四个方向”指的是随着旅游行业的范围不断扩大,把专业细分为酒店(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会展策划以及旅游与休闲四个方向,按照不同岗位的能力要求,设置“职业岗位技能”课程,其中,特别做好旅游与休闲方向的课程设置,优化人才结构。
1.采用“2.5+0.5”的教学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的“订单式”教育。高职高专旅游管理专业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围绕“突出能力”创新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校学习两年半,最后半年到学校建立的实习基地开展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通过实战,可以促进学生在毕业前对行业有一个整体认识,熟悉各工作岗位职能要求,为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最终实现学习、实习和就业无缝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
2.建立“一体两翼”的课程教学模块。“一体”指的是以旅游管理类为主体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在第一学期所有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都要完成这些课程的学习,为后期的“分流”学习打下基础。“两翼”指的是专业岗位技能实践必修课程和综合素质强化选修课程。专业岗位技能实践必修课程主要指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四个不同专业方向所涵盖的专业技能课程。为了提高学生人文修养,拓展综合素质,针对四个专业方向开设一些行业素质选修课程模块,学生可根据自身学生实际情况,选修相关的辅修课程。包括“英语口语”“商务礼仪”“急救常识”“中国历史与文化”“旅游会展服务”“旅游应用文写作”“户外运动学”“交际与沟通学”“旅游美学基础”“食品营养与卫生”等22门课程,要求每位学生至少选修7门课程。
(二)创新高职高专旅游管理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
1.设置“学历教育+职业资格教育”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专业培养方案的设计,以提高学生的从业竞争力,以培养旅游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为专业培养目标,形成以适应行业岗位群技能需求为主的人才质量目标体系。因此,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标准和旅游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相结合,在开展旅游管理学历教育的同时,开设与职业资格考试相应的专业课程,实行“双证书”制,鼓励并辅导学生在读期间通过考试考取旅游规划师、导游证、会展设计师、酒店管理师、咖啡师、厨政管理师、营养师、旅游咨询师以及相关专业对应的技能证书等。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2.大力开展“项目教学法”,实现“产、学、研”三方面的互动。“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通常围绕某一课题或项目,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项目小组,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提出课题和项目,按照课题或项目的要求搜集、选择信息资料,通过学习小组的项目研究,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同时,在项目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业活动,使项目的创建更具有时效性。从而,学生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环节都融入进来。
3.积极推进“情境教学法”,提高师生互动平台。情境教学是指利用形象创造生动具体的教学情景,遵循反映论的原理,通过角色扮演,激发学生的学习情绪和潜在智慧,引导学生在整体上理解和运用,促进学生知识素质能力的和谐发展。在实训实习教学活动中,使学生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和理解教学内容。在旅游管理专业中,按照四个不同的专业方向,设置不同的专业课,开展“情境教学法”教学,如餐饮服务与管理、咖啡调制、导游、旅游与休闲等课程。
4.充分利用各类校园实训场地,结合各专业特色,设计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随着旅游产业的迅速发展,高职高专培养在对应用型旅游管理人才的培养上,单靠教学计划或培养方案上的安排,还不能达到社会对旅游管理类人才的要求。因此,在大学期间,除了完成教学计划中的实践环节外,还要充分利用校内实训基地,把参加与各专业相关的大型活动作为高职高专教育体系的重要补充。如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内实训设施,为各专业相关的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包括“四川省十大微缩景观”“餐饮实训中心”“户外拓展训练基地”等场地。
五、结语
关键词:高职院校 旅游酒店管理专业 课程体系调整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1-0034-01
在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全球化两大宏观背景下,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必须面向社会。就高等职业教育的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而言,它们同属于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软学科专业,毕业学生所服务的社会企业都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型行业。因而密切联系相关企业,充分考虑企业反馈意见――即企业的最新人才需求特点,成为这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的主要参考因素。在此基础上,我们参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说明》,以及教育学领域研究成果,制定出这两个专业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客观要求,调整课程,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一、旅游与酒店行业企业对人才的客观要求
旅游与酒店行业企业均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型行业,强调对顾客享受需求的周到服务。虽然不同岗位对员工的具体工作要求不同,但通过与行业企业的密切接触与深入了解,我们概括总结出该两大行业对员工素质的客观要求基本相同。具体概括如下:
(1)员工服务知识。具体包括:企业及企业所处环境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具备的文化知识;员工岗位职责的内容。(2)员工从业能力。包括:驾驭自如的语言能力;牢牢吸引客人的交际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深刻的记忆能力;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3)员工从业观念。树立正确的观念对于服务企业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能有效防止员工在工作中的消极行为,而且有助于使员工的工作变得更有针对性和更有意义。(4)员工从业心理。员工应当具备的从业心理包括态度;意志;情感。
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
根据上述旅游与酒店行业企业对人才要求的反馈信息,我们提出高等职业教育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按照(旅游与酒店)行业企业客观要求,通过相关行业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行业服务与部门管理基本知识,进而提升学生行业知识应用能力(从业能力),并同时跃升学生的行业心理品质,最终成为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这其中行业基本知识的学习是基础,服务与管理能力的提升是关键,而良好的行业心理品质是根本,三者缺一不可。旅游与酒店行业对高素质人才要求可概括如下:(1)掌握旅游与酒店行业基本知识:工作单位基本环境情况、必须具备的文化知识、行业的相关岗位职责。(2)具有较强的从业能力:可概括为通用能力、基本专业能力和核心专业能力。通用能力:计算机应用,外语应用等。基本专业能力:达到行业部门的岗位职责要求。核心专业能力:驾驭自如的语言能力,牢牢吸引顾客的交际能力,敏锐的观察能力,深刻的记忆能力,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3)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可具体分解为从业观念与从业心理两部分。从业观念:大局观念,主人翁观念,商品经济观念,市场观念,质量与效益观念。从业心理:态度,意志,情感。
三、旅游管理专业与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调整
根据上述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结合能力与素质教育理论,我们结合不同专业课程主要特点,将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调整如下:
(一)旅游管理专业
(1)必备知识为主课程:旅游概论、旅游地理、旅游心理、旅游资源学、旅游经济学、旅行社管理、饭店管理原理。(2)必备能力为主课程:形体训练、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旅游英语、旅游公关礼仪、旅游市场营销、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台服务与管理。(3)延展提高类课程:高等数学、旅游景区管理、生态旅游、中国历史文化、中外民俗、客源地概况、旅游规划与开发。(4)必备心理品质为主课程: 旅游市场营销、企业实习、专业实训、素质拓展。
(二)酒店管理专业
(1)必备知识为主课程:饭店管理原理、旅游经济学、旅游心理、中外饮食文化、食品营养与卫生。(2)必备能力为主课程:形体训练、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政策法规、导游业务、酒店英语、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前台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酒水知识与酒吧经营、酒店公关礼仪、现代饭店营销。(3)延展提高类课程:高等数学、中外民俗、客源地概况、茶艺与茶道、酒店公共关系部运营与管理、酒店财务管理。(4)必备心理品质为主课程:现代饭店营销、企业实习、专业实训。
参考文献:
1.校企合作概念
校企合作主要是指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面对当前激烈的社会竞争,高职院校为了谋求自身发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对人才进行针对性培养,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1]。从本质上来看,校企合作是一种重视培养质量,优化学校与企业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的“双赢”模式。推广校企合作模式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具体表现,通过企业反馈与市场导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能够更好地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此外,还能够节约教育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与学校共同发展。
2.基于校企合作实习模式,构建实习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校企合作模式下,构建实习质量评价体系全面覆盖旅游类高职学生日后工作需要的知识素养及应用技能,为学生提供就业前必要的体验及过渡,因此,构建实习质量评价体系积极意义十分明显。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实习效果。质量评价体系充分考虑旅游管理岗位特点,提出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及技能素养,为学生毕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其能够更加游刃有余的开展工作,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学生角色转变。有效的实习质量评价内容及指标,能够将学生知与技能转变为实际数据与实体,并在阶段性实践中完成实习目标,促使学生由学习者转变为生产者,确保学生能够尽快适应企业工作[2]。同时,构建实习质量评价体系是校企合作发展模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素质教育的具体表现。
3.构建校企合作实习质量评价体系需要坚持的原则及措施
3.1原则
第一,科学原则。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实习,主要是为了掌握酒店经营、管理及服务工作规律,提高自身职业意识及能力,由此,在设计评价体系时,应坚持科学原则,使各项指标之间应具备逻辑关系,既独立又相关,提高评价体系效度。第二,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数量与质量作为事物双重性质,二者具有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关系,定性评价是定量评价的前提,前者主要是针对教学过程结果性质的分析,而后者从数量方面进行评价。坚持二者结合原则,能够提高评价全面性。第三,实效原则。评价实施必须坚持实效原则,提高指标可行性,从指标、数据及整体三个角度入手,提高评价有效性。
3.2措施
为了体现该体系构建可行性、实效性,笔者结合A学院与B企业进行分析和研究,前者是吉林省内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后者是省内一家按照四星级酒店。
3.2.1评价体系主体模型构建
结合利益相关理论来看,笔者认为该专业实习质量评价主体应由学生、企业与学校构成。学生作为校企合作评价主体部分,是学校教育对象,也是实习主体;企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企业,合作无从谈起,是校企合作的必要条件;而学校是连接企业与学生的载体。由此可见,校企合作评价主体应由三个部分构成。本文构建评价主体模型如下。针对实习学生选择上,笔者选择2010级酒店管理毕业生,即2013届90位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对于企业主体选择,从高层、中层及基层三个方面选择为2人、5人及6人。对于学校方面,主要是专业带头人等[3]。
3.2.2评价体系建立
实习质量评价涉及内容较多,根据相关质量管理基本思想等具体要求,笔者选择三级指标,具体划分为一级3个(企业、学生及学校)、二级6个(如对校企合作满意度、成本费用等)、三级12个(如对就业环境满意度、就业对口率等)。
3.2.3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权重是指衡量各项指标体系中相对重要程度的数量标志,确定评价指标权重是构建该体系的难点。目前,结合相关酒店管理理论、相关文献资料等内容,笔者结合Delphi法确定各级指标权重,提高指标体系客观、可行性。学生对于校企合作评价的实施,相关指标主要为五个三级指标,对于满意度划分为不满意、满意等五个等级,数值为2、4...以此类推,最后运用算术平均法获取评价结果[4]。如学生对于校企合作满意度权重为10%。企业与学校同样按照上述方法对该实习模式进行质量评价。
3.2.4确定评价等级、标准
评价标准作为评价体系的重中之重,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直接决定该体系成败。为了提高本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应量化评价标准,如对于实习计划和动员两个二级指标来看,其评价等级与相对应的标准可以设置为制定详细的实习指导书(1分)等。
3.2.5提高评价结果利用率
构建实习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根本目标是及时发现实习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改善和优化指标体系提供依据,最终提高校企合作实习质量,从而为旅游、酒店领域发展培养更多专业人才[5]。因此,高职类院校在构建旅游酒店管理专业实习质量评价体系过程中,应树立现代评价观念,综合考虑评价主体,提高评价体系全面性,强化学生专业能力,相关部门应根据实习质量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提高高职旅游酒店管理专业人才质量及专业发展能力。
4.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笔者根据当前实习酒店、学校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实习质量各项因素,确定评价内容、指标及权重,使该评价体系具有客观、科学、系统性特点,同时结合A高职院校与B酒店进行实践研究,充分证明该体系可行性及推广价值。最后从观念等角度对提高高职院校在发展校企合作实习模式有效性提出建议,提高学生专业水平,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娟.校企合作构建顶岗实习质量保障体系的探索———以高职旅游管理专业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4,(05):183-184.
[2]易红燕,陈启新,卢瑞等.高职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L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为例[J].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2):29-33.
[3]郑昭彦.基于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实习质量评价体系研究———以高职类酒店管理专业为例[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05):49-51.
[4]范智军,杜安国.高职院校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及实施路径探讨[J].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12,(01):91-94.
关键词:旅游管理;大学生;就业
2003年,毕业生人数首次突破200万人(达到212万人),之后平均每年都要增长五六十万人,2009年首次突破600万人(达到611万人),今年则增至630万人。人保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人①,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高校毕业生则是所有就业群体中就业的难点。本文主要从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问题入手,分析其主要原因,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一、旅游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旅游业的发展靠人才,人才的培养靠教育。旅游教育是培养旅游人才的活动,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旅游企业人力资源发展现状
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主要就业方向是旅行社和旅游酒店,从事旅游交通的很少,在这里以旅游酒店为例来探讨旅游管理专业大学生就业。在知识经济时代,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的旅游从业人员,以满足旅游业飞速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旅游管理专业的大学生从事本行业的不到30%,这一现象已经严重影响旅游业的发展[1]。在我国的旅游行业队伍中,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占90%;服务人才流失严重。在其他行业正常的流失率一般在5%~10%左右,而旅游企业员工的流失率竟高达20%以上[2]。
(二)旅游企业用人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通过向旅游企业、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同时发放问卷调查,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调研。调查问卷内容设计分为两大部分,即:旅游企业招聘、聘用人才倾向;被聘用的我校旅游管理专业毕业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状况等的反映。本次调查设计调查问卷并有计划地发放,回收率为95%,有效率为93%。
调查问卷资料经过整理和统计,得出如下结果:用人旅游企业聘用我校毕业生主要分配在企业的中层、基层管理或技术岗位,比较注重毕业生的道德品质、沟通能力、协作能力、执行能力等,有实习经验者是聘用单位比较注重的,他们认为能力比专业更重要,当前的毕业生眼高手低;对于我们学校的毕业生而言,基本操作能力较好,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精神,但缺少创新精神和灵活应变的能力。
(三)当前旅游酒店人才需求问题分析
目前旅游酒店服务的现状不容乐观,企业人力资源的配置上还存在一系列的不足。具体表现为:
1.基层人员数量庞大,素质低下
服务性很强的行业,基层工作虽然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需要基层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直接面对顾客,能处理各种突发状况,要善于和客户沟通,能快速准确地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现阶段酒店的基层工作从业者主要是技校毕业生或者社会待业人员,数量虽然庞大但质量不高,素质偏低,很难保证企业的服务质量,导致客源减少,效益降低。
2.中高层管理人员紧缺,专业水平低
中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管理经验,具有很强的办事能力和独到的见识见解。这种能力是需要大量时间,处事经验和丰富的社会阅历积累的。旅游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后只有一少部分从事酒店管理工作,而且大部分因为种种原因而短期改行。旅游企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往往在几年后因为薪水待遇等因素“跳槽”,作为把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的酒店,往往直接从别的酒店“挖”来人才,导致酒店中高层管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没有从本质上解决,并且近几年来越来越严重。
二、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培养现状
1990年到2000年期间,旅游院校净增980所,其中旅游高等院校净增197所;旅游在校学生净增27.89万人,其中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净增6.53万人。直到2004年底,我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开设旅游院系或专业的高等院校,全国共计574所,旅游专业在校生274701人。伴随旅游高等教育迅猛发展,高等本科院校“招生容易,就业难”。分析其主要原因时,旅游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薄弱是其病灶。事实上,国际上主要旅游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教学中大量引入实践的做法在我国还未形成,这也正说明目前中国旅游高等教育的存在课程设置等诸多方面的问题[3]。
三、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培养模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