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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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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的建设

第1篇

加快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是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提升品位,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调动多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进程,根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特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实行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优惠事项

1、商务、规划部门做好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定点,国土部门根据规划优先安排农贸市场建设用地;

2、对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

3、建设、改造农贸市场的各项地方性规费全免,只收取工本费,但对市场内不从事农产品经营的建筑面积,规划不予减免;

4、新建农贸市场开业后,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全免,后三年减半收取。

二、规范办理程序

1、项目审批。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按城区市场网点项目审批程序及要求,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批。同时发放《*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

2、申请审核。项目单位填写《*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相关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优惠兑现。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在收到项目单位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理优惠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1、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商务局批复和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功能定位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规划及内容。若需变更,须经市商务局、市规划局批准。

2、项目单位应积极引导生鲜农产品经营户入场经营,并在市场内开辟临时摊担经营区,引导自产自销生鲜农产品的农户入场经营,维护场内经营秩序,方便市民购买,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3、市商务、规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营运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规划和用途的,要严肃查处,追回土地出让金,补缴规费并给予处罚。

第2篇

一、农贸市场建设情况

我区按照市创国卫指挥部创建工作要求,于2014年4月启动全区14家农贸市场建设工作。全区除长岭市场外其余13家农贸市场建设相继于2016年初全部完工通过市农贸市场建设验收小组验收并投入使用。长岭市场由于涉及棚户区改造拆迁矛盾纠纷及施工方资金问题于2016年底停工,至2018年底期间陆续有短暂复工,至今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二、农贸市场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全区14家农贸市场工程造价审计由市财政局指定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组织审计组负责,自2017年3月开始,截至2019年4月完成。农贸市场工程款结算由市财政局根据审计组审核金额予以拨付至我区财政局。

第3篇

关键词:城市农贸市场;共性问题;建设对策

一、前言

城市农贸市场作为重要的生鲜农产品零售终端,是城市居民日常消费不可或缺的主要场所。我国城市农贸市场始建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的食品质量、购物环境、服务等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传统的城市农贸市场已无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的要求,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我国地方各级政府对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国家商务部也制定了相应的农贸市场建设验收规范从宏观上加以指导,城市农贸市场建设成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农贸市场建设的滞后严重阻碍了城市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情况

本文以江苏省淮安市城区农贸市场为例,通过对地方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农贸市场管理者、农贸市场经营户、城市居民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进行问卷调研、深入访谈。对41家农贸市场发放41份管理者问卷,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1份,有效收回率100%;通过对农贸市场经营户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53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07份,有效收回率93.9%;通过对农贸市场消费者的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795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756份,有效收回率95.1%。

江苏省淮安市主城区共有41家农贸市场正在运营,其中清河区10家,清浦区11家,淮阴区4家,淮安区11家,开发区5家。从所有制性质看,国有性质的有9家,占22.0%;集体性质的有9家,占22.0%,私有性质的有23家,占56.0%。从摊位结构看,7654个固定摊位中:肉品摊位570个,493家经营户;蔬菜摊位2806个,1858家经营户;水产品摊位530个,385家经营户。

三、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选址不合理,缺乏科学规划。关于农贸市场选址的合理性,国内学者尹元元(2009)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数量少、布局规划不合理;李卫兵(2008)分析了桂林农贸市场规划滞后、布局及结构不尽合理;马超益(2010)分析了南宁农贸市场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43.4%的农贸市场经营户对农贸市场选址合理性表示满意,只有51.5%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交通便利性表示满意,现有的农贸市场布局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原有的与旧城区相配套的农贸市场格局已被打破。一方面,新建社区缺失农贸市场这样的配套生活设施,导致老百姓购买生鲜农产品极不方便;另一方面,由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加快,农贸市场周边的原有居民拆迁,消费者较以前大为减少,农贸市场空摊率高,致使部分农贸市场无法正常运营,改行或搬迁,形成了老百姓买菜难、农贸市场卖菜难的局面。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对城市农贸市场缺乏整体规划,出现部分农贸市场相距百米的现象,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设施不完善,难以达标。马云甫(2005)分析了传统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和卫生条件不尽人意,存在安全隐患;金玉姬(2013)分析了磐石市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简陋、发展严重滞后;刘智超(2013)分析了农贸市场购物环境存在诸如露天式、摊位设计不合理等问题。根据淮安农贸市场问卷统计显示:只有31.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给排水设施满意,只有30.3%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卫生环境满意,只有42.9%的消费者对农贸市场通风满意,有73.3%的经营户和有83.6%的消费者认为现有的淮安农贸市场需要升级改造,农贸市场的两大利益相关者―消费者、经营户对淮安市农贸市场现有硬件设施不满意。有34家农贸市场停车场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有些农贸市场甚至没有停车场,出现农贸市场外停车乱占道的现象,加剧了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阻塞。

3.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与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易造成安全隐患。李丹(2013)分析了内蒙古农贸市场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负面效应严重;王艾青(2014)分析了地方政府对常德市农贸市场监管组织不统一。农贸市场的归口管理部门不统一,政府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对农贸市场的开办缺少准入机制,对农贸市场的具体运营缺乏有效监控,政府职能部门无法即时掌握农贸市场运行状况。政府职能部门应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对农贸市场进行统一归口管理,迅速解决农贸市场遗留问题,健全管理农贸市场的运行机制,做到对农贸市场管理有序。对自发形成的马路、露天农贸市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对农贸市场周边的路摊应该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护农贸市场经营户的利益,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通过对淮安农贸市场消费者问卷调查,有83.3%的消费者对生鲜农产品源头安全性非常关注;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满意的影响因素,顾建华(2014)通过因子分析、多元线性逐步回归建立模型,结果显示:消费者对农贸市场服务因子、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因子、农贸市场商品质量因子显著关注。通过调研显示: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极不规范,部分农贸市场的内部布局不合理,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对入市商品索证、入市经销商索证、不合格产品处理等进货管理,各农贸市场的要求不一,缺乏统一的规范操作;部分农贸市场台账也不齐全,可追溯性差,易造成农产品安全隐患。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制定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提高农贸市场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农贸市场管理者、经营户的行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经营户的计算机信息化操作技能。

四、农贸市场现代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突显农贸市场公益性质,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农贸市场与城市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农贸市场是鲜活农产品重要的零售终端,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有60.8%的消费者每天都进入城市农贸市场消费,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建设好城市农贸市场不但可提高地方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区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城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是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是城市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从现实情况看,农贸市场的经营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地方政府将农贸市场列为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旧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进一步发挥国有农贸市场的主导地位,彰显其民生公益性地位和主渠道作用,国有农贸市场在竞争中能不折不扣地贯彻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贯彻落实有关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为其他性质的农贸市场树立标杆,能够影响和促进整个农产品零售终端的全面提升。

2.注重稳步推进,阶段实施、重点突破、以点促面。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改造的思路,把握任务节奏,稳步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对于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综合实力排序,排名前列的优先加以改造,对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的国有农贸市场给予政策支持,改造升级、规划新建并进,使现有农贸市场达到商务部标准化农贸市场规范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农贸市场为主体,生鲜大卖场、连锁超市为补充,布局合理,环境优美,便民放心的生鲜农产品流通体系,构建基本满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基本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基本满足城区居民需求的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经营机制。

3.扶持流通主体,加快发展速度。农产品的可追溯,农贸市场的标准化建设必将带来生鲜农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根据淮安农贸市场调查显示:74.2%的农贸市场消费者不能接受农产品的价格提高;通过对“农改超”接受意愿的调查,消费者考虑到“农改超”会使农产品价格提高,有56.6%的消费者不愿意接受“农改超”模式;通过对于对农产品检测费用的调研,有74.2%的消费者只能接受价格提升在原有的10%以下,价格的大幅提高易引发消费者对政府的不满。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肉、禽、蛋、鱼、菜基地化、专业化、定单化生产;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资金、技术、良种、服务等方式,促进专业合作社发展;建立高效畅通的生鲜农产品物流体系,建立和发展集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于一体的与零售终端相配套的统一配送系统;通过提高农产品产销组织化程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损耗和费用,降低生鲜农产品的运营成本,使城市广大消费者受益、满意。

参考文献:

[1]李卫红,唐优泉.浅谈桂林市农贸市场改造与管理[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

[2]金玉姬.吉林省磐石市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3(11).

[3]马云甫,杨军.传统农贸市场改造的必要性、原则与模式[J].农村经济,2005(2).

[4]李丹,杨亚楠.内蒙古区域农贸市场物流发展状况研究[J].经济论坛,2013(10).

[5]刘智超.农贸市场与农产品超市经营比较分析[J].商业经济,2010(11).

[6]尹元元.提质改造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的对策探讨[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4).

[7]王艾青.城市农贸市场政府监管问题研究[J].经济师,2014(11).

[8]顾建华.城市居民对农贸市场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淮安市为例[J].价值工程,2014(12).

[9]尹元元.提质改造长株潭城市群农贸市场的对策探讨[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4).

第4篇

关键词: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2-068-03

为构建一个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文明度高的城区农贸市场传导网络,更好发挥农贸市场在城市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彻底解决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不合理、市场容量小、基础设施老化严重、经营方式落后等突出问题,笔者对河南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濮阳市农贸市场基本情况

濮阳市城区上规模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两个,即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总营业面积大约10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000多人,共有固定摊位400多个,年交易额10多亿元。这两个批发比较上规模,是市城区农产品、蔬菜的主要流通场地,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城区一般规模的农贸市场共有27个,其中华龙区辖区14个,高新区辖区3个,油田主管10个。年交易额近8亿元。主要分布在经济相对活跃,人口相对集中的建成区。市场总营业面积16万平方米,共有固定摊位6000个,从业人员约4万多人,年交易总额12亿元。另有马路市场37处,年交易额7000万元。二、濮阳市农贸市场的现状与特点

(一)运营模式商业化濮阳市城区现有的27个农贸市场大都是集体或民营的市场,均采取商业化的营运模式。民营投资和集体开办的市场都有较强的逐利性,把效益最大化作为第一要务,势必导致重收费轻管理等现象泛滥。在这种商业化的模式下,市场经营主体缺乏管理,职责不到位,没有尽到一个市场管理者的责任。很多农贸市场的商品交易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质量安全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对市场物业、车辆和卫生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管理手段缺乏、力度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经营理念不够明确,管理方法简单,没有超前意识,没有形成市场特色和品牌,市场管理不够到位,特别是市场中熟肉制品、豆制品和鲜肉等质量堪忧,在质量和卫生上没有任何保障,给人民的健康带来危害。

(二)开办主体多元化由于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濮阳市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已呈多元化格局,分别由政府投资开办、油田各社区开办、民营开办、小区物业开办、自然形成等形式组成。城区27个农贸市场中:油田各社区开办6个,占22.2%。民营开办8个,占29.6%。村集体开办8个,占29.6%。小区物业开办1个,占3.7%。政府投资开办仅4个,占14.9%,且大多是与个人或村集体联办。开办主体的多元,各自为政,让全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很难有统一的管理标准,农贸市场登记、农产品质量追溯、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很难落到实处。

(三)市场设施陈旧化濮阳市城区27个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设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市场规模小、档次低、消防设施不完善、基础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大部分农贸市场为钢架棚式结构,没有经过设计部门设计,市场业主根据以往经验搭建大棚,建设极不规范,使用的钢材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有的材质达不到要求,有的锈迹斑斑,腐蚀严重,开始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市场内部分区不合理,生肉熟食没有区分,蔬菜干菜没有区分,生擒屠杀没有区分,通风、采光没有达到国家标准,排污通道不通畅;市场电线有私拉乱扯现象,电线未穿管,使用不规范,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部分的农贸市场没有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极易发生火灾;还有的垃圾处理容器不足,导致市场卫生难以维持;经过近30年的运营,市场硬件设施进一步老化并且脏乱差现象严重,有部分市场已经无法正常运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濮阳市着力打造豫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冀鲁豫三省交汇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步伐加快,作为城市文明窗口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却明显落后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极不协调。具体问题与原因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随着城市逐渐发展,新建的高楼林立,宽敞的马路干净整洁,但是农贸市场还是建市初期建成的那几个市场,与城市的发展格格不入,农贸市场整体分布上的不合理现状日益突出,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没有做到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与周边居民生活不配套。农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原来的老城区,一些区域农贸市场布点甚至出现真空地带,如市城区中原路一线,绿城小区、泰和花园、绿洲风景等等住宅小区迅速建成,居住人口急剧增长,但这一区域农贸市场摊贩仅几家,摊位有限,所以就滋生了城区马路市场,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小区门口,三五成群,或是沿街摆放、或是放在简易车棚之上,不仅商品不能保证质量,还严重地影响交通,一到上下班时间,交通拥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带来安全隐患,极大地影响市容市貌。在有限的摊位内,蔬菜贩卖处于半垄断状态,蔬菜价格居高不下。一方面是菜贱伤农,卖菜难;另一方面是菜贵伤民,买菜难。

(二)缺乏统一管理,农贸市场发展滞后一是缺乏统一管理主体。由于开办主体多元化,各自为政,有政府投资、社区投资、企业投资、民营自办、自然形成等等形式,导致经营管理多元化,缺乏统一的管理主体。二是缺乏先进管理理念。大部分市场责任主体还停留在原有的管理模式上,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只关心市场房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各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市场信誉降低。三是缺乏统一专业化培训。当前濮阳市从事农贸市场管理的人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的素质良莠不齐,缺少对这些人员的统一专业培训,应该就农贸市场的性质、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市场管理的重点难点、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环境卫生、市场规范和秩序等方面问题进行统一专门培训,确保市场管理者、经营者素质同步提升,全面提高全市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

(三)市场设施陈旧落后,建设水平不高目前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兴建于建市初期,普遍存在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严重等问题:一是大部分农贸市场为棚式结构,摊棚搭建不规范,摊位简陋,因年久未修、材质达不合格,支架锈蚀严重,大棚渗漏,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在布局、通风、采光、排污等方面普遍先天不足,生熟混杂、干湿不分、污净不分。三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管线安装混乱,部分农贸市场没有配备消防设备、消防安全通道和垃圾处理设施。四是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及冷冻设施缺乏,消费者购物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公益性不明显市场经营应由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调节,而农贸市场建设是民生工程,是公益性事业,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纯市场化运作难以推动其良性发展,应由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严重滞后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公益性没有更好的体现。自建市以来,濮阳市财政政策对农贸市场投入较少,只有建市初期政府投资兴建的几个农贸市场外,其他的投资几乎为零,致使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导致马路市场泛滥,安全隐患突出。如果不加大政府的公益性投入,濮阳市农贸市场安全隐患将更加突出,马路市场将更加猖獗,市场网络将逐步萎缩,无法满足城乡发展要求,阻碍城镇化发展的步伐。

(五)缺乏激励政策,市场主办单位积极性不高目前,濮阳市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缺乏相应的激励政策,至今尚未出台相适应的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导致社会资本对这项公益事业投入的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对农贸市场特别是社会投资市场,除了城市创建、救灾补损、排除安全隐患等特殊情况外,极少关注,创建时拨付的少量资金投入到部分市场,其中部分又被用来保持市场的基本运转。同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投入大、回报慢、效益低,如果再缺乏相应的激励性政策,根本不能吸引到社会投资。

(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是管理不专业。除市场发展中心作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管理少量市场外,其余大部分市场均由主办单位自行管理。市场管理专业性不强,受利益驱使,大多市场主办方重利益轻管理,市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食品安全问题、市场卫生保洁问题等层出不穷。二是责权不统一。2000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体制改革,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改革的目的是:实行管办分离,减少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确保工商管理部门公正执法,以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将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办和联办的市场整体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包括资产、债务、人员等。2001年地方成立了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中心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是自从分离后,地方政府没有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无权无职依法履行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统一管理。具备行政职能的相关单位又不能做到全天候巡查,这就导致了农贸市场治理工作陷入了“迎检期间都来管,迎检过后就反弹”的怪圈。

四、对策与建议

农贸市场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活跃经济、促进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农贸市场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因此,要充分考虑农贸市场公益性,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档次,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我们通过借鉴周边地区把农贸市场建设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的成功经验,结合濮阳市实际,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应按照“立足实际、方便群众、便于管理、提升品位”的总体设想,通过提升改造一批现有的农贸市场市场,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农贸市场和便民菜店,取缔马路市场,初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的农贸市场体系。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尽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市场建设,规划引领,规划编制是抓好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建立以批发市场为龙头,中心市场为骨干,社区市场为补充的三级农贸市场体系。要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中心城区发展的要求,分三个级次重新调整城区菜市场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布局要以王助农产品批发市场、金三角蔬菜批发市场作为依托,体现大规模和专业化的特色。城区中心农贸市场的设置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覆盖范围和服务对象。新建城区应适应小区发展快速,人口增加急剧对农贸市场的需求,建议在新建城区范围内统筹编制农贸市场规划。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城区农贸市场市场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农贸市场规划标准:每万户居民拥有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要求。建议安排专项编制经费,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编制全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高起点、高标准,使之与濮阳市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尽快出台农贸市场建设和市场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法规是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根本没有统一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办法,导致在市场管理中没法可依,存在一系列问题。建议尽快出台《濮阳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使农贸市场管理有法有规可依。实行领导小组备案制的管理措施,成立濮阳市城区农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前置审批,对城市建设和以拆促建、大型住宅小区建设和重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手续审批的同时,把农贸市场建设纳入审批项目,确保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落实和全市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网络的建设。

(三)分期分批建设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体系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是健全农贸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是尽快出台符合濮阳市市情的《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濮阳市实际,按照先专业市场,后城区中心市场,再便民市场的层级分批扶持,利用3年时间升级改造完毕,并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目前,要重点启动建成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议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专项资金并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使市场建设和管理者有法可依。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力度的契机,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尽快建立健全濮阳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工作。三是出台激励政策。对现有不达标农贸市场率先按标准化升级改造到位的,经验收合格后对市场责任主体进行奖励和补助,民营资本参与农贸市场投资建设的,要给予政策扶持和帮助。建议参照周边地市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市场,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予以补贴,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免收或少收规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

(四)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凸显公益性农贸市场经营是微利行业,甚至是亏损,单靠市场经营收入对市场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政府资金投入是关键。建议参照洛阳、开封、安阳等先进地市宝贵经验把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作为具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为城市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投资范畴的做法,每年从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提取10%作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基金的标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严格落实农贸市场土地预留政策,确保农贸市场与城市开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凸显公益性。

(五)立足扶持,为我市农贸市场谋求更好发展在借鉴外地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好濮阳市现有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全市市场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包括财政、土地、税费、金融信贷、交通管理、水、电以及市场规范等方面的有关扶持政策和办法,用政策和环境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扶持项目发展,为我市市场产业建设发展的软环境扫清环境阻滞和政策障碍。

(六)加强政府监管,为濮阳市农贸市场有序运行做后盾加强政府监管是农贸市场有序经营的强力保障。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好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商务、工商、城管、质监、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划定责任区域,采取经常性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办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加强属地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秩序的日常管理。建立农贸市场考核机制,把农贸市场年度考核作为目标考核项目之一,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涂义美.城区农贸市场政府监管研究[D]?湘潭大学,?2012

[2]张平.农贸市场管理架构与机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0(5):33-36

[3]陈剑.城市农贸市场,向何处去?[J].中国商贸,2002(2):78-79

[4]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调研报告.?豆丁网.互联网文档资源,2012

第5篇

发展目标

采取“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在各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构筑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相适应的便民农贸市场服务体系。2014年重点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0处。

建设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配置标准编制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

(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农贸市场,重点鼓励社区投资开办农贸市场,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要切实将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利用现有旧厂房、闲置仓库按照标准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

(三)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建中明确的农贸市场,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全程监管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该期主体项目有关证照。

(四)各街道根据全区农贸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类型、规模、位置和数量,制定2014-2015年三年总体发展计划。每年的详细实施方案于上年度12月份报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五)检查验收。按照“完成一处,验收一处”的办法,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改造后,由所属街道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配置标准

(一)城区、街道驻地。

1.辐射半径2000米以上,服务人口3万人以上,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2.辐射半径1000-2000米,服务人口1-3万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的室内农贸市场;

3.辐射半径1000米以内,服务人口1万人以下,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二)未旧村改造区域。

1.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社区,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2.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社区,可集中配置一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3.鼓励现有集贸市场在原址上分设平日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日常监管

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改变用途、缩小规模、擅自停业,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回扶持资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标准》,每半年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情况测评一次,并按2次测评成绩进行年终排名。对排名首位的进行奖励;排名末位的,对市场有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

扶持政策

(一)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建筑面积,给予室内农贸市场主办方400元/㎡资金扶持;给予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20万元的资金扶持;给予1000-2000平方米大棚式农贸市场主办方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对年终测评中排在第1名的室内、大棚式农贸市场,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市场内经营设施、服务设施和卫生设施等方面的日常维护。

(三)通过市级以上标准化农贸市场检查验收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新建、改造扶持政策与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需地方资金配套的,区财政按照要求进行配套。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的领导决策、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服务业发展局。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全区农贸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各街道办事处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布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的建设与改造。

2.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3.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规划分局负责编制、执行区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新建、旧村改造的居住小区前期规划设计中,明确农贸市场位置、规模。

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新建社区中心按要求配备农贸市场。

5.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的审核及拨付;负责会同区服务业发展局制定相关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占路经营摊点,并引导进入农贸市场经营;查处农贸市场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

7.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协助农贸市场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8.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组织检查验收、日常督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探索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的有关模式。

9.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

10.工商分局负责农贸市场主体准入秩序管理,依法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登记注册;监督市场开办者及经营者落实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牵头市场内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11.质监分局负责农贸市场计量器具检定。

附则

第6篇

一、我市农产品(000061,股吧)市场现状

目前,我市城区(含八步、平桂管理区)各类农产品市场总共有59个,正常运行的农贸市场共有56个,项目总投资31222万元,总建设面积约116496平方米,总营业面积113443.4平方米,总设有摊位(门面)3095个,总的经营户有3137个,市场就业人数约5884人,XX年总交易额23.83亿元。XX年总交易额24.67亿元,同比增长3.5%。

(一)市场管理情况:

共59个市场,其中由市场建设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国有市场有37个;代管的民营市场有8个;自行管理的民营市场有14个。

(二)市场布局情况:

城区18个;八步区21个;平桂区20个。

(三)市场运行情况:

正常运行56个(其中由市场建设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国有市场34个);停业3个(公会牛行市场、公会老肉行市场、大平新市场);拆除1个(大宁农贸市场)。效益较好的3个(八步中心市场、灵峰市场、桂岭市场),其中八步中心市场XX年创收650万元,较差的市场有19个(开山农贸市场、南乡农贸市场、大宁农贸市场、螺石农贸市场、黄洞农贸市场、永庆农贸市场、莲塘农贸市场、信都集贸市场、信都猪花市场、信都鸡鸭苗市场、铺门农贸市场、扶隆农贸市场、官扶桥农贸市场、水岩坝市场、道石市场、沙田市场、大平老市场、公会新市场、羊头农贸市场),年收入不到10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陈旧落后,不适应我市城乡发展需要。

调查发现,

现有市场大部分始建于五六十年代,市场年久老化、设施陈旧破烂,市场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市场小,容量不足。另一方市场建设投入不足,安全隐患突出,市场层次良莠不齐,现有的农贸市场网络逐步萎缩,从而滋生了“马路市场”。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与现有的老旧、破烂、容量小的农贸市场之间的诸多矛盾日异突出,亟待加大规划及升级改造。

(二)受管理权限制约,许多具体工作缺少法律法规支持,多元化利益人群之间利益冲突频发,工作陷入多难局面。

一是市场布局不合理,设施简陋、陈旧、老化,摊位租金又较高,导致摊贩不愿意进入市场,市场内闲置空摊较多,而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现象却十分严重。而城市管理松散,市场外围、街道上、马路上青菜猪肉等随意摆卖的“马路市场现象”十分严重,打乱了市场内的经营户正常经营秩序。

二是市场垃圾处理问题无法协调,处理费用昂贵,争取不到政府的有关政策支持,导致市场卫生及垃圾处理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三是市场招商引资,引进老板投资租用场地,项目改造,开发项目无形中瓜分了群众的、经营户的“利益蛋糕”,于是在经营中常常遇到经营户、市场周边群众的无理取闹,万般阻挠,导致开发、改造项目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三)农贸市场建设的随意性较大。

很多民营市场多以建设市场的名义开发房地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业主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民营市场建好后,不好用、不实用,或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从而导致马路市场随处可见,管理难度很大。

(四)市场经营效益的低效化。

全市农贸市场经营效益普遍低下,个别市场出现亏损现象,如:大平新市场,公会牛行、肉行无收入,步头、扶隆、官扶桥基本靠租赁门面收入,根本养不活管理者,靠其他市场收入补给,造成管理者积极性不高,更无资金用于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

三、原因分析:

(一)市场规划明显滞后,市场网络资源配置不均衡。

规划滞后于市场,规划对合理配置农贸市场建设网络的前置指导不够。随着人口增长,商品交易的日益活跃,急需扩大农贸市场,由于规划滞后造成多处马路市场。

(二)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市场建设的公益性没有得到应有体现。

一般情况下,市场经营应由市场机制的内在作用调节,但市场建设是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纯市场化难以推动其良性发展,应由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投入。长期以来,我市财政政策对农贸市场投入定位存在一定偏差,农贸市场建设发展远落后于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农贸市场带有的公益性没有很好的体观。

(三)管理力量薄弱,马路市场管理缺乏法律依据。

市市场服务中心是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市场管理的专业机构。马路市场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受利益驱使,大多重利轻管,出现了出租后失管的情况。

四、建议:

(一)立足全市,尽快编制高起点、高标准的农贸市场专项规划。

规划编制是抓好农贸市场体系建设的第一环。我市农贸市场建设要以现有农贸市场为基础,进行提质改造,加大集镇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建市场和拟建市场的建设力度,逐步形成以中心市场、贺街农产品批发市场、信都农贸市场、桂岭农贸市场、西湾农贸市场为大型批发市场,厦良农贸市场、八步第二市场、八步灵峰市场以及乡镇农贸市场为骨干市场,社区和大型住宅小区以及生鲜超市为终端市场的农贸市场体系。根据这一思路,建议参照发达地区高标准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经验,安排专项经费聘请省级资质的规划编制机构编制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我市作为桂湘粤三省交界的金三角地带,建议自治区商务厅把我市作为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市之一,聘请省级规划编制机构修编完善全市(含农村)商业网点规划,包括全市商业网点,农贸市场,成品油加油站,商品专业市场,烟花爆竹,重点危险品等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编制高起点、高标准,使之与我市城乡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立足民生,切实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政策性投入。

资金投入是农贸市场建设改造的关键。单靠市场机制内在作用对农贸市场建设配置资金的纯市场化模式难以突破当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与升级改造建设资金颈瓶的制约。建议:

1.政府加大对农贸市场的资金投入,建设国有农贸市场,确保农贸市场的社会公益性。

2.对现国有市场投入政府财政资金,对市场进行升级改造。

3.出台相应的市场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在水、电使用和垃圾处理问题上给予资金扶持。

(三)立足项目,分期分批建设改造农贸市场,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体系。

项目建设和改造是健全农贸市场体系第一抓手。

一是尽快实施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要根据国家有关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先批发市场,后骨干市场,再终端市场的层级分批扶持,按照先207国道沿线,后南北延伸的步骤分步实施,争取利用3-5年时间改造完毕,并新建一批农贸市场。目前,要重点启动农贸市场项目改造工程及“xx”商贸流通业重点项目建设。农贸市场项目改造工程,建议由市市场服务中心具体承办,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并配套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当作一项公共性质的民生工程和实事项目来办,当作一项城市公共设施来抓。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商务部门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力度的契机,配足力量,安排经费,尽快建立健全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库,抓好项目申报和资金扶持工作。

(四)立足监管,为我市农贸市场有序运行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能,重点保护合法经营,强力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好农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采取经常性巡查和突出检查相结合,思想工作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治,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二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给市场服务中心管理有章可循。

第7篇

一、总体目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长江镇(*港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向当地政府递交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不借升级改造之机将市场改作他用或将市场商铺擅自对外销售。在升级改造完成后,优先安排原市场内的经营户入场经营,同时市场内留足专门区域作为农民自产自销区和合理停车位。

(四)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各镇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对产权明晰、规划齐全、无租赁纠纷的农贸市场,可迅速进入升级改造的实施阶段。要做好边升级改造,边核实调整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升级改造任务。要加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调度,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加强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按高质量、高标准一次性完成。

附件:1.*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

第8篇

加快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是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中心的重要内容,也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民心工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提升品位,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调动多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进程,根据农贸市场的公益性特点,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实行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优惠事项

1、商务、规划部门做好城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定点,国土部门根据规划优先安排农贸市场建设用地;

2、对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实行先征后返;

3、建设、改造农贸市场的各项地方性规费全免,只收取工本费,但对市场内不从事农产品经营的建筑面积,规划不予减免;

4、新建农贸市场开业后,工商管理费第一年全免,后三年减半收取。

二、规范办理程序

1、项目审批。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按城区市场网点项目审批程序及要求,对项目进行论证、审批。同时发放《**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

2、申请审核。项目单位填写《**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优惠申请表》,相关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优惠兑现。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根据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意见,在收到项目单位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理优惠手续。

三、严格项目管理

1、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商务局批复和市规划局审定的规划功能定位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规划及内容。若需变更,须经市商务局、市规划局批准。

2、项目单位应积极引导生鲜农产品经营户入场经营,并在市场内开辟临时摊担经营区,引导自产自销生鲜农产品的农户入场经营,维护场内经营秩序,方便市民购买,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

3、市商务、规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营运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规划和用途的,要严肃查处,追回土地出让金,补缴规费并给予处罚。

第9篇

关键词:农贸市场 运行风险 防范 措施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也有了很大提升,因此,人们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如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不合格,那么必将给人们身心健康带来危害,同时还会增加消费者与农贸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纠纷。食品质量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重要内容。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例如海南“毒豇豆”以及河北“瘦肉精猪”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已经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必须把食品质量安全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抓,他迫使我们一丝不苟地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以过硬的质量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下面笔者就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接着针对所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一)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现代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是人们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但是,近些年来农贸市场中食品安全问题却屡屡出现,究其原因,就有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多压力大这一原因。各种副产品、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商品都在农贸市场中集中交易,并且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的文明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文化程度都比较低,对于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不是很了解,导致了农贸市场的经营主体对于食品安全部门的监管工作存在着应付以及躲避的心理。此外,由于农贸市场的食品来源具有复杂性,销售渠道具有多样性,销售工作具有快捷性,所以,在客观上增加了市场举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也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二)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和监管人员的个人责任,完善责任机制。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贸市场的各个角色都必须充分重视食品安全的问题,明确农贸市场的举办者、监督管理者以及市场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农贸市场主办者、农贸市场经营者以及农贸市场监管者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实行关口前移,督促副食品、猪肉、水产品以及农产品等等相关的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进货的台账登记,实施有关商品的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从源头上保证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市场举办者要根据贸易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检测设施,对相关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坚决

不能上市交易。还要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其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其自身的职业道德观念,鼓励他们了解法律,从而促使他们做一个知法、懂法、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

(一)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2011年4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株洲合泰涵洞东侧的曙光农贸市场突发大火,过半市场被大火烧毁,殃及20余户经营户。株洲火灾事件给人民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同时,此火灾事件也告诉我们农贸市场运行中,消防安全工作不容忽视。做好农贸市场运行中的消防安全工作能够从根本上阻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了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一场大火可以将农贸市场烧得荡然无存,使很多人倾家荡产。因此,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二)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人口大量的快速向城镇集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大大推进了农贸市场发展的步伐,政府的各项措施和市场自身的努力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农贸市场的建设。下面,笔者就对如何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行分析。

1、防范农贸市场消防安全要长期建设农贸市场消防队伍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人。现今农贸市场的消防队伍建设出现的主要问题在管理上,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农贸市场消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今我国的农贸市场消防队伍的人力资源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消防队伍的发展,导致我国农贸市场消防队伍在人力资源的发展上与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消防队伍的建设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无论是领导还是消防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消防队伍的建设中。现设消防队伍不是表面工作,而是切实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工作,工作建设更需要长期性的完善和重视。

2、建设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和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领导要重视消防工作这一块,要不间断地进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规划,完善农贸市场消防管理体系,建立各项制度并督促落实。在农贸市场尤其是在百货小商品经营区块,必须要设置消防栓和自动消防喷淋系统,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无论是消防设施的建设还是消防人员的培养,都需要长期性地投入。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平常的工作中不要松懈,长期保持警惕,避免在火灾发生时器材的不足和人员能力不足耽误及时的救援工作。

3、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工作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由于卖鱼摊点氧气泵及电子秤的普遍使用,农贸市场内用电范围在逐步扩大,涉水摊位插座裸露潮湿、市场内私拉乱接现象时有出现,严重威胁公共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有些经营者会向顾客出售烟花爆竹、烟草等易燃易爆物品,由于农贸市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经营存在的风险性大,增加了农贸市场火灾危险性。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在农贸市场运行中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规范的消防技术,因此,笔者认为,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风险就要规范安全用电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工作。

三、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

在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并且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人民幸福、民族振兴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保证。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市场举办者与公安民警一直为消除农贸市场运行中治安风险而努力着。但是,伴随着市场的扩大和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是比较突出的问题,治安安全的风险天天存在,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风险的措施进行浅谈。

(一)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行中,公安机关一直在为保证农贸市场的治安安全而努力,伴随着市场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治安问题不断增多,想要构建和谐的农贸市场,就必须要对农贸市场治安问题进行正视。作为我国重要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的公安机关,在和谐社会构建这一过程中一直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治安防范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农贸市场的社情进行充分的认识和掌握,只有充分的掌握了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才能够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特点进行很好的把握,进而采取相对的治安措施,最终对农贸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作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还应该对农贸市场的刑事案件以及治安案件进行统计,在统计过后要进行分析,并通过开会研究农贸市场所出现的治安问题,最终能够尽可能防范农贸市场的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

想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人员可以从“强化素质、规范执法、健全机制”这三个环节入手,对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进行提升,因此,农贸市场治安管理人员要加大公安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以及灵敏的便民服务、行政管理、安全防范、危机处置以及预警研判等工作机制体系。对于治安形势变化要随时适应,要分析经济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发展情况。

四、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

农贸市场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第三者风险这一问题,所谓的第三者风险就是指农贸市场的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所存在的意外风险。第三者风险是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中无法预料到的一种风险,这就要求农贸市场管理者完善其管理方式,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要预防。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过程中,完善制度,依法操作。如果已经出险,就要及时抢救、 及时报险,要注意与第三者沟通的问题,避免第三者发生争执或者冲突,作为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从第三者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解决纠纷和争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防范时,要提升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的素质和水平,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同时也要依法处理,既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笔者就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风险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在实施农贸市场安全措施时,要做到坚持动态管理、动态宣传、动态设计,还要重视农贸市场中建筑物的质量,及时修理损坏的路面,做好跟踪保洁及时清扫路面垃圾,防止跌倒滑到事故的发生,强化对于火灾等安全隐患排除和治理工作,并且重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农贸市场日常运作中,必须要根据安全措施设计的要求以及安全演习的方案,运用网络计划这一措施,很好的分析农贸市场安全组织设计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管理进展情况,结合农贸市场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原则。保证农贸市场安全措施的良好实 施才能够很好的保证农贸市场运行风险防范整体质量。

(二)防范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很多农贸市场第三者风险事故都是由于农贸市场运行中应急措施不到位导致的,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工作时,应该着重分析农贸市场主要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且要注意农贸市场建筑、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在农贸市场建筑物存在的风险中,农贸市场建筑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透水、坍塌以及中毒窒息等等,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农贸市场内人流拥挤导致运输工作面积狭窄、空气污浊导致的空气能见度低以及货物运输过程中车辆的衔接不当、车辆调度工作不到位等等因素都是在进行农贸市场应急措施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

本文中,笔者从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以及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食品安全的风险进行了阐述,接着从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以及防范农贸市场运行消防安全风险措施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消防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浅谈,笔者又从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做到正视治安问题以及防范农贸市场中治安风险要加大农贸市场管理执法力度这两个方面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治安安全的风险进行了探讨,最后,笔者对防范农贸市场运行风险之第三者的风险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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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一、XX市农贸市场的发展现状

自1999年5月被确立为杭州地区开拓农村市场试点以来,XX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立足临安实际,坚持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办好现有市场,以市场园区的模式建设好新办市场,以超前发展的眼光规划好未来市场,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健全农村商贸网络,加快了农村商品流通发展。XX市食用农产品消费初步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共存发展的流通格局,其中农贸市场是XX市老百姓日常食品消费的主要业态。

截止20**年底,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共有农贸市场30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15个,城区就占了7个。全市农贸市场总占地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总营业面积约为5.5万平方米,服务人口50余万人,多数农贸市场的服务半径处于800米至1500米之间。20**年,农贸市场总成交额达到11.18亿元,其中市场年成交额超1000万元的有7家,上5000万元的有4家,超亿元的有5家,分别是临安天工商厦、浙皖农贸城、临安於潜集贸市场、青云竹笋市场、於潜城北竹笋市场。

二、XX市农贸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XX市农贸市场在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XX市农贸市场在农村商品流通环节上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也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农贸市场建设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规划布局建设不尽合理。一方面是部分地方农贸市场缺少,建设简陋,容量不足,基础设施缺乏,难以满足农民需求,也适应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在建设农贸市场时不考虑实际,求大求新,重复建设,结果有场无市,市场建设效益低下,导致资源财富的严重浪费。此外,有的小城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加之对农贸市场建设不够重视,致使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建设普遍存在不合理的现象。XX市很多初具规模的农贸市场是群众自发形成的,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缺少政府的引导和规划,往往沿交通干线布局,以街为市线状发展,既影响了镇容街貌,阻碍了交通,也不利于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2、农贸市场建设资金短缺,建市场的优惠措施不到位。这是影响当前农贸市场建设滞后的一个主要原因。农村集贸市场资金需要量较大,这对于财政状况普遍紧张的乡镇政府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因此,许多乡镇政府虽然认识到了市场建设的重要性,却力不从心,拿不出钱来建市场,甚至于建设市场的一些优惠措施也不能到位。

3、有特色的专业市场化农贸市场不多,辐射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特色、专业化是提高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主要手段,农贸市场的建设需要特色,需要专业化。这有利于推动农村的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经营,深化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生产的分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带动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目前,XX市农贸市场普遍为综合性的低层次的农副产品和日杂市场,市场建设大众化,而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化市场却不多,辐射能力较弱。这就导致了市场的建设难以对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区域经济的增长起到显着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4、对农贸市场的管理不够到位,脏、乱、差现象较为严重。一是市场业主对市场经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农贸市场设施如何无所谓,只要市场有人来,能产生效益就可以了,没必要掏腰包来改善基础设施。二是经营者素质参差不齐,时不时会发生短斤缺两、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对自身的经营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保洁不到位。有的市场业主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开支,减少保洁人员,造成市场垃圾随意堆放,卫生状况极差。四是存在无序性的流动经营人员。这些经营者随意性强,往往今天到这个市场乱设摊,明天又去那个弄堂乱吆喝,今天卖蔬菜,明天卖鱼货,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逃费又逃税。五是存在抢生意拉客的现象。表现在个别经营户为了一笔生意采取各种手段,让顾客购买其商品,同行之间经常会发生口角,争吵不休甚至打架斗殴,导致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六是管理人员和制度不到位。认为市场内不出大事就没关系,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乱占道、乱设摊缺少有效的管理和教育,致使有的市场摊位成了仓库,货物堆放过多,又不够整齐,车辆任意停放,影响市场的总体经营环境。七是市场环境不够完善。多数市场的情况不容乐观:自行车、三轮车、机动车随意停放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市场无证摊贩较多,管理难度较大。

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XX市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品位档次不高,功能不够完善,既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建立,从而也就有损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已经是一分非常紧迫和现实的任务。

三、改造提升农贸市场的重要意义

农贸市场是一个地区的窗口形象,它与其它商品市场一样作为生产者与经销商乃至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作为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它不仅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与其他商业设施的功能相比,其社会价值取向更能体现政府形象。搞好城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不但可提高一个城市的品位,而且可增强市域经济的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对促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是商贸服务业为农业提供服务,畅通农副产品供求信息,扩大农副长品销售渠道,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再就业的有效途径。

20**年,XX市保持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平稳增长的势头,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47亿元,同比增长28.6%;农民人均收入7263元,同比增长10%。农村产业面积达到165.04万亩,总产值达到18.82亿元。“十五”以来,XX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较快,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55家,其中20**年新培育农业企业38家,省级骨干龙头企业6家,超亿元企业4家,建成省市农业示范园区1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4个。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迅速发展,总数已达63个,共有会员4582户,带动农户35761户,年代销农产品25603吨,农村经济人队伍不断壮大,竹笋、山核桃营销大户已达2700余人,年销售产值11.6亿元。据统计,全市蔬菜种植面积6648公顷,年产蔬菜122624吨;瓜果746公顷,年产瓜果18964吨;年产食用菌194吨;拥有茶园总面积4016公顷,年产茶叶1964吨,桑园面积2864公顷,产茧3712吨;年产山核桃7010吨;笋干(含鲜笋)17018吨,其中鲜笋外销1900万吨,产值5.6亿元;白果248吨。XX市日趋扩大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规模,迫切需要建立以农贸市场为主的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同时,XX市农民占全市总人口的80%以上,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收入和积余购买力、消费需求正在不断增长,消费观念正在不断更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而且人们有到农贸市场消费的传统习惯。因此,农贸市场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发展潜力都是巨大的,它的改造提升对于农村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区域经济的增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农村经济快速增长、城乡二元结构差异消除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必然途径。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引导和方便农民进入市场,并促使他们根据市场供需的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农业结构,加快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使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2、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小城镇的发展。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与小城镇发展密不可分。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应该依托于小城镇。因为小城镇是区域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是人流、商品流、信息流的主要集散地,而且,它能够提供农贸市场发展所必须依托的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减少市场配套设施建设投资,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能够促进人流、商品流、信息流向小城镇的更大集聚,从而带动其相关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提升,提高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

3、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经济的发展最根本的决定因素是人。农村经济落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村人口素质相对较低,比较保守,商品经济意识较差。通过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提高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引入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激发和提高他们的商品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开阔他们的眼界,逐步提高他们自身的素质,培养出一批农村能人,并以他们的示范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有利于保障农村食品安全。XX市现有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这对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和食品安全产生了极大的隐患。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改善市场经营环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提高经营者素质和服务质量,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保障群众食品安全,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完善政策。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里,人们在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影响下,没有把商贸服务业的发展摆在一个重要位置,从而对农贸市场的建设也不可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当前我们首先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农贸市场地位、作用及其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和培育摆在重要位置。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扶持政策,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

,并实行必要的考核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步伐。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是小城镇地域结构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农贸市场不但有利于其自身的长远发展,也有利于小城镇的快速有序发展。因此,要发展农贸市场,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至关重要。农贸市场的规划应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地形地势等多方面的因素,符合小城镇总体规划、功能分区和道路建设的要求。市场建设要在满足使用功能和投资许可的基础上,以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式样新的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加快交易手段的现代化,尽可能地提高市场建设的档次。同时,要认真研究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应具备的条件,加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规划引导,结合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合理布局,不能盲目改造。各地应根据其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基础、技术水平、商业传统、交通通讯条件和周围市场分布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注重长远利益,注重大中小结合,中心与地方市场配合,批发与零售市场结合,综合性与专业化市场结合,合理规划和布局农贸市场。

3、发挥优势,形成特色。注重有特色的专业化市场的建设,专业化市场对于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但是,它的建设决不能脱离其区域基础而盲目建设。因为其具有较高的要求:需要较广阔的腹地、较高的门槛购买力、较佳的区位和相对较完备的基础设施条件。因此,各乡镇(街道)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在经过综合比较和优选的基础上,注意发挥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把农贸市场有步骤、谨慎地改造特色鲜明的专业化农贸市场。同时,在市场建筑的设计上既要先进又要富有地方特色,满足经商居住多方面的需要,并讲究建筑的风格、造型、色彩,体观时代风貌,把良好的文化环境融入市场当中。

4、寻求合作,多方融资。面对目前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困难的难题,各乡镇(街道)要调动各方面投资农贸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增加市场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可能单单依靠政府,更多的要依靠社会各界的力量,要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目前,在城乡居民的手中游资较多,人们又有很强的投资冲动,但苦于没有投资的门路。因此,应该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个人、集体、国家、外商多方投资于农贸市场的建设。同时,农贸市场的改造应该与小城镇的改造、土地功能的置换结合起来,将新市场的建设与老市场的改造结合起来。这样既有利于筹集市场建设所需的资金,促进小城镇的合理发展,又能为人们经商置业提供机会。

第11篇

关键词:城市农贸市场;业种配置;经营管理;精细化管理;合力治理

中图分类号:F3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56-02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吴一萍.我国城乡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经济问题,1996(5)

[2]李波.安康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康市发展研究中心,20141219

[3]钱强强.强化农贸市场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江苏经济报,2012326

第12篇

[摘 要]城市 农贸市场 管理创新 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F7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140-01

农贸市场是从传统集市演变而来的,是城市主要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城市的各大农贸市场为了适应城市居民的购物需求,逐步扩建和改造,不仅市场购物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农贸市场的内部管理体系也不断完善。在城市农贸市场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背景下,部分地区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和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出行,并成为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和市容整洁的症结,因此,如何在城市农贸市场的改革创新中,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质量,已经成为摆在农贸市场运营管理单位面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 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贸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商品价格变动是自发调整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也会随着季节、产量和气候发生变化。城市农贸市场作为区域性农副产品交流中心,其市场参与主体是比较复杂多样的,并且具有着人员流动性大的特征。农贸市场的这些特征,是农贸市场管理困难的主要原因。笔者对城市农贸市场的管理展开分析,城市农贸市场的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新建农贸市场设施利用率较低

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发展,使城市驻留人口数量大幅度增加,这极大的促进了农贸市场的发展。国内很多城市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断扩大,其辐射的区域范围也不断提升。在农贸市场改建和扩建中,为了保留农贸市场多年来积累的位置优势,往往无法按照需求扩建到需要的规模。这导致很多改建农贸市场其面积扩大不明显,不仅交通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蔬菜区的杂乱不堪、肉食区的污水横流根本没有得到解决。由于市场在购物时间段内人流量大,加之环境混乱,还极容易发生盗窃、争吵和斗殴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和市场秩序。有些城市的农贸市场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不惜舍去原本的经营位置,搬到比较空旷的城市周边新建市场,虽然新建的市场硬件设施和场地面积得到保证,交通拥堵状况也得到解决,但由于距离居民聚居区域较远,却无法满足城市居民15分钟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更影响了市场的发展。

2、 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

城市农贸市场是由工商、农业、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这种多部门监管的形式,有助于实现对农贸市场的专业化管理,但却埋下了收费混乱、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由于各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力,使农贸市场内难以实现驻场管理,导致各部门的市场管理流于表面,市场内无证经营和乱搭乱建现象屡见不鲜。这种粗放的管理模式,影响了市场正常的销售分区,使水果、干果、蔬菜、肉食混在在一起,不仅影响产品质量检验效率,还影响了市场的经营秩序,对居民的购物带来不良影响。

3、 马路菜市和早市严重

农贸市场作为区域农贸产品的集散中心,存在着严重的马路市场和早市现象。马路市场和早市问题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并加大了交通管理难度。马路市场和早市,还导致周围社会生活环境质量下降,并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虽然这种现象有关部门相当重视,并屡次加大管理和处理力度,但收效甚微,无法得到根治。

二、 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创新策略

1、实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农贸市场作为区域农产品交流中心,对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深远影响。在城市化不断推进和发展的背景下,想要在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的前提下,为居民提供更好的购物环境,就必须实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首先要改善和改良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通过标准化建设和科学化发展,做好农贸市场的整体布局,并综合规划农贸市场的交通。其次,要为农贸市场建立完整的农产品配送体系,将农产品仓储和配送与市场经营主体区分开来,通过建立顺畅、完整的产品供应链条和仓储体系,在实现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的基础上,将仓储和经营区分开。最后,要做好农贸市场的布局调整,使农贸市场内的经营区域实现分区明确,在改善农贸市场购物秩序的同时,实现对环境的综合管理与治理,为农贸市场的发展打下基础。

2、 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

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

3、 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市场治理效果

农贸市场的管理体系不健全,是影响农贸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实现农贸市场的管理创新,还要不断完善市场管理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各管理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实现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其次,在农贸市场中可以增设驻场管理办事处,实现对农贸市场的常态化监管。最后,建立完善的农贸市场管理体系,并制定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并将其落实和执行,从而不断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在农贸市场管理体系建设中,一定要将转变身份观念,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在保证市场经营秩序的同时,为居民和商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4、 不断推进城市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水平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应用日益普遍,各大型综合性商场管理也向着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方向发展着。城市农贸市场是为居民提供生活购物服务的关键设施,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点环节。为了提高城市农贸市场的管理质量,要积极推动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速度。我国部分地区的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的成功,为农贸市场的信息化管理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模板。例如,广西南宁利用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全市41个农贸市场的即时监管。结合摄像头监控系统和现场队伍巡查,极大的提高了市场管理运营水平,通过电子档案系统的建设,更是提高了市场信息调用效率,有效的解决了该市农贸市场的总体脏乱差局面,并使农贸市场中的偷盗、暴力案件数量显著降低。另外,诸如浙江省、广东省等省份,也积极开展了农贸市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对全市农贸市场的统一管理,在降低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难度的同时,还降低了执法人员与摊位经营业主之间矛盾发生率。

综上所述,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今天,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一部分,不仅是农产品交易中心,还是居民日常生活所离不开的购物场所。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实现农贸市场的管理创新,通过管理方法和制度创新,结合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监控技术,提高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购物环境的同时,为农贸市场的发展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第13篇

一、强化意识,在大局中找准定位

商务部门要强化三种意识,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大局中找准位置,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主动谋划、强力推进。

一要强化民生意识。农贸市场是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也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供应的重要场所。商务部门一定要强化民生意识,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众,积极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奋力打造安全、舒适、和谐的购物消费环境,努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实现和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要强化机遇意识。商品市场的建设,是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当前,正值全省上下热火朝天实施项目推动战略、如火如荼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千方百计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时期。商务部门一定要强化机遇意识,积极融入,搞好对接,着力推进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切实加快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程。

三要强化主角意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商务领域的“惠民工程”,是民生商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振商务工作地位、展示商务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抓手。商务部门一定要强化主角意识,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以赴,争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二、认真履职,在尽责中力求有为

商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履职必尽责、尽责必有为,在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中争取向政府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要严控质量建标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对传统农贸市场的“革命”。商务部门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研究和制定一套具有可操作性、前瞻性的改造标准和验收办法,使改造提升工作始终在标准体系框架下运行,确保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在硬件、软件和服务水平上得到全面提升,防止出现“二次改造”和重复建设等浪费现象。

二要统筹联动聚合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商务部门必须统筹工商、城管、城建、国土、市场经营者、社区群众等各方面的力量,努力构建思想联通、人员联动、行动联手的工作大格局,协同搞好舆论引导、布局规划、政策争取、问题破解等工作,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督导考核抓落实。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商务部门要把督导考核工作作为市场改造提升快速启动、整体推进的突破口。要建立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按照提升改造的标准切实加大督导和考核力度,坚持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验收办法不变通,积极促进改造提升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努力把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城镇形象的亮点、服务民生的载体和方便群众的平台。

三、学习借鉴,在典型中探求经验

商务部门要注意学习借鉴,在外地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的先进典型中探求经验,启迪思路,取它山之石以攻玉。

一要在方法层面上探求经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是一个新的探索和尝试。从外地成功的典型看,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不论是采用改造升级模式,还是采用“农改超”或“农加超”模式,都要充分考虑老百姓的需求和生活习惯,又要结合当地实际,与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整体规划相适应,切忌一刀切。同时,要做到“四动”,即:媒体宣传发动、部门工作联动、典型示范带动、政府政策促动。

第14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副产品集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和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第三条凡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建设、举办和管理农副产品集贸市场(以下简称农贸市场),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农贸市场必须依法管理,坚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居民、方便群众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规范农贸市场交易行为,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第五条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市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公安、税务、财政、物价、城建、卫生、技术监督、规划、市容环卫、土管和检疫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

第二章农贸市场建设和举办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将农贸市场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农贸市场的设立、规模应与居住人口、地域范围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应配套设立农贸市场;旧城改造应将农贸市场的设立纳入改造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制定建设规划时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农贸市场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兴建。政府应设立农贸市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贸市场建设,视同公建配套工程,有关税、费应给予减免优惠。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订。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房屋、资金等形式投资兴建或扩建农贸市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八条兴建农贸市场必须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贸市场建设规划定点,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第九条农贸市场建设应符合规划、消防、卫生管理的要求,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已经占用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迁移。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与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农贸市场建设竣工,必须按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农贸市场的基本设施维修,由举办者负责。

第十一条举办农贸市场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一)符合城市建设规划;

(二)有相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三)具备必要的交通、治安、消防和卫生条件;

(四)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举办农贸市场必须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举办者的申请报告;

(二)批准举办农贸市场的文件;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点证明;

(四)场地使用证明或租用协议;

(五)市场设计图纸。

联合举办农贸市场的,应提交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举办者办理市场登记申请后,应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在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举办条件的,发给《市场登记证》;对不符合举办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农贸市场迁移、合并、撤销以及改变市场登记注册事项的,举办者应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和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举办者应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场交易、卫生、治安、消防、车辆停放等制度,提供市场经营设施和相应的服务,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逐步恢复其功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农贸市场的场地和设施,不得擅自迁移农贸市场。

第十六条按照城市规划定点建设的菜场,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已经改变的,要限期恢复。举办者确需将菜场改为农贸市场的,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农贸市场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凡有经营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办妥有关手续后均可在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鼓励农民直接进入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八条经营者要求进入农贸市场设固定摊位进行交易的,应与举办者签订摊位使用协议,并按规定凭营业执照或摊位使用协议等有关证照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证件,向农贸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经营熟食制品的,必须持有经营所在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核发的《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申请人进场交易的申请后,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进场交易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禁止销售下列农副产品:

(一)腐败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有毒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

(三)病、毒致死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

(四)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产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六)其他禁止销售的。

第二十条有固定摊位的经营者应在摊位上悬挂《进场交易证》,经营的农副产品应明码标价。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指导价或物价部门实行价格监审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农副产品价格,随行就市,由交易双方议定。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在核定的摊位或安排的场地内进行交易,不得在农贸市场内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禁止场外交易。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进场交易证》,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和转让摊位。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领取《进场交易证》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连续停业2个月以上的,举办者可以收回摊位,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其《进场交易证》。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应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市场管理费。经营者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

第四章农贸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设置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农贸市场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受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违章行为。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贸市场内执行公务时,应着装整齐,佩戴标志,出示执行公务的专用证件,文明管理,秉公执法。

第二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农贸市场设置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及其他计量器具,逐步实行信誉卡售货制度。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的需要,在大型农贸市场设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执勤室,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在农贸市场设置税务管理机构或派驻税务管理人员,负责农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贸市场内的农副产品应划行归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农贸市场的统一安排。

第三十二条经营者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配备合格的计量器具,实行周期检定,不得短斤缺两。

第三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垄断货源、哄抬价格;

(二)以次充好,掺杂掺假;

(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骗买骗卖;

(四)包装物品计入商品净重出售;

(五)乱堆乱放物品,随意倾倒垃圾;

(六)私接电源;

(七)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八)违反市容环卫、消防管理规定的活动;

(九)其他禁止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农贸市场产生的垃圾应当由市场举办者负责收集,及时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或者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第三十五条举办者应在农贸市场出入口处悬挂场标及铭牌。

第三十六条农贸市场举办者应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农贸市场内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农贸市场管理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条举办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经登记擅自举办农贸市场的,应予以取缔,并对举办者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进场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举办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农贸市场迁移、合并撤销时,举办者不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限期补办,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改变农贸市场使用性质的,责令限期恢复原使用功能,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不按期恢复的,可吊销《市场登记证》,并由规划管理等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领取《进场交易证》进入市场交易的,责令退出农贸市场或补领《进场交易证》,并可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规定悬挂《进场交易证》、明码标价或随意设摊,流动经营的,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出售、出借、转让《进场交易证》或出租、出借、转让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不按规定交纳农贸市场管理费的,责令限期交纳;超过规定期限仍不交纳的,可吊销《进场交易证》;

(五)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短斤缺两的,可扣留不合格计量器具,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停业整顿七天;情节严重的,吊销《进场交易证》。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在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造成经营者或消费者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5篇

关键词:城市农贸市场业种配置经营管理精细化管理合力治理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

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

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

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

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

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

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吴一萍.我国城乡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经济问题,1996(5)

[2]李波.安康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康市发展研究中心,20141219

[3]钱强强.强化农贸市场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江苏经济报,2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