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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研究论文

第1篇

关键词:商标汉译技巧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商标和品牌几乎就是商家的代名词。如果商标翻译得好,就可以刺激消费者的感官从而留下印象,产生联想和触动,将商标与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印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文探讨外文商标常用的一些汉译技巧,希望能对有关方面特别是外资企业有所帮助。

音译法

音译法就是模仿外文商标的发音而进行汉译的方法。这种方法应用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翻译快捷、简便,并能保留原名的音韵之美,让人体验到正宗的异国情调,同时也满足部分消费者追崇“洋味”的心理。他们往往认为这种商标更能体现自己的身份和地位。通常是若原语商标构不成意义,或属新奇型或专有独用型,多采用音译法。如大家熟知的一些品牌:Motorola摩托罗拉,Nokia诺基亚,Sony索尼等代表的系列产品;Ford福特,Audi奥迪,BUICK别克,LINCOLN林肯等轿车;adidas阿迪达斯,CHANEL夏奈尔,PierreCardin皮尔·卡丹等服装;ROLEX劳利士,OMEGA欧米茄等手表;BOSS波士,ELIXIR怡丽丝尔,BVLGARI宝格丽,LANC?ME兰蔻等化妆品;Levi''''s李维·斯(牛仔服);ALIDA阿俪达(高级女鞋);Finbid芬必得(药品);Corona科罗娜,(啤酒);MacLaren麦克拉伦(婴儿车);Cartier卡地亚(珠宝手饰)等。

直译法

直译法就是根据外文商标的语言,直接把词意翻译成汉语的方法。译文的目的语与原文的始发语表达的形式和内容往往相同。这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方法,其特点是“不失真”,能保留原名传递的意义、信息、情感等,直接传达原文的语义,让消费者更能体会到原商标的涵义,甚至引发联想而产生兴趣、好感,利于商品的销售。一般说来,如果商标原名本身具有某种特定的涵义或某种象征意义,就应尽可能地考虑直译。比如英国汽车Lotus,直译为“莲花”,能给人以许多美好的联想: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的高洁、质朴,莲“香远益清”的芳香,“亭亭的风姿”,“姣姣的风韵”,“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不施粉黛的天生丽质,无与伦比的脱俗气质等等;床上用品FairLady译为“贵妇人”,给人一种高雅的感觉;轿车Crown译为“皇冠”,暗示轿车的显贵,若音译为“克朗”,感觉就相差甚远。Microsoft译为微软,正好与计算机、软件等有联系;Apple(计算机、皮具等),译为“苹果”,那甜美的形象能博得人们的好感;美国化妆品COVERGIRL译为“封面女郎”,给爱美女士多少诱惑和联想?另外有的商标如音译太长,又没有相应的“洋”味,也可考虑直译。如Volkswagen大众(汽车),就不必音译为类似“福士伟根”、“福尔克斯瓦格恩”那样的字眼。

意译法

意译法就是注重原文内容,而不保持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也称解释性释义法。译者可通过对原文及所代表商品的深层意蕴的理解,挖掘始发语的真正内涵。其特点是商标译名的目的语往往表达产品的效用、性能等更加准确、形象,有时还富于感染力,引发联想,有利于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比如饮料Sprite,原是“可口可乐”广告上促销小孩的名字,后扩展为一个新品牌。音译就是“斯普赖特”、“斯必来特”之类,直译是“小妖精,调皮鬼”。饮料初次出现在香港市场上时,根据港澳取吉利心理的常规,按其谐音取名为“事必利”,实际销售情况并不好。后汉译为“雪碧”,给人以冰凉解渴的印象,充分表达出了该产品的特性,产品也随之为消费者接受。再如洗发液Rejoice,直译是“高兴”,意译为“飘柔”,意为头发飘逸柔顺,既能充分地显示商品的特性和品质,又能给消费者留下美好的心理回味;Head&Shoulders,直译是“头和肩”,曾音译为“海德仙度丝”,既烦琐又指代不明,后汉译为“海飞丝”,既形象优美,又体现了产品的特色;药片Asverin,译名为“安咳定”,清楚地表达出了该药片抑制、治疗咳嗽的功效,且易于记忆。

谐音法

谐音法就是以原文商标名的发音为基础,根据商品的特性、效能等表现的需要,灵活选择目的语中发音大致相同或相近的词语来音译原名的部分或全部发音。谐音法应用相当普遍,其特点是选词更灵活,能更好地体现出商品的特性、效能等。谐音法可以减少或补充语义信息在翻译过程中的损耗,诱导消费者产生联想,加深对该商品的印象,从而达到扩大销售的目的。例如法国名牌香水Poison,直译为“毒药”。“令人觉得神秘而难忘”是使用该品牌香水的女士们的共同感受。但在中国,如将“Poison”直译为“毒药”,恐怕就难为多数人接受,因此采用谐音法译为“百爱神”。当然,对此译名褒贬者均有。笔者认为不能简单武断地说“百爱神”听上去象是“男性”化妆品牌,就拿传说中的“神”来讲,也有女神吧。何况译者的意思可以理解为“神秘”的省略说法,这样还可与原设计者的初衷相吻合。再如饮料“Pepsi-Cola”,汉译为“百事可乐”,也算是运用这一方法的佳译,可理解为“百事顺意,可口可乐”!“Longines”原为瑞士的一个地名,是瑞士制表业中历史最悠久的商标之一。从1867年起,每只表都雕刻有飞翼沙漏标志,汉语译名为“浪琴”,既朗朗上口,还充满诗情画意。谐音法的例子还很多,如RADO译为“雷达”(钟表品牌);Matrix美奇丝(美国美发品牌);Safeguard舒肤佳(沐浴露);HERCYNA海皙蓝(化妆品);Carlsberg嘉士伯(啤酒);Brandy白兰地(酒);Marlboro万宝路,ESSE爱喜(香烟);Carrefour家乐福(超市);Pentium奔腾(计算机处理器);ɑ.testoni铁狮东尼(意大利服装品牌);MONTAGUT梦特娇(法国服装品牌);HERMES爱马仕(法国系列产品);citroen译为“雪铁龙”(轿车);E.BLAN伊伴(鞋类)等等。有趣的是,有时同一个商标可用不同词语来表达。如Chanel,指化妆品系列时常用“香奈儿”这个译名,指服装等系列产品时有些商家就采用“夏奈尔”的名称;Dove指香皂的品牌时,译作“多芬”,含润肤芬芳之意,指巧克力商标时,译为“德芙”,汉语谐音为“得富”,“得福”,显得喜庆、吉祥。

兼译法

兼译法或称分译法,就是把原商标名按词或音节分别进行不同汉译的方法。如前部分直译,后部分音译,或后部分直译,前部分音译等等。其特点是可根据原商标代表的商品属性或设计者的意图,经过精心选词,以更灵活的方式进行分部翻译。这种方法可以充分考虑译文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背景,充分表达商品的特性和效能,使广大消费者顾名思义,引发联想,对商品产生好感,从而更有利于诱导消费。例如:Goldlion直译应是“金狮”,本来寓意很不错,但根据谐音在粤语中是“金输”,实在不吉利,自然不受欢迎。“Goldlion”商标的创立者曾宪梓先生绞尽脑汁为“金狮”更名,将“金狮”的英文名分别进行汉译。前部分“Gold”直译为“金”,而后部分“lion”用谐音译为“利来”。金与利一起来,使商品更添富丽堂皇的气派、并满足人们渴望吉利,追求豪华的心理,谁听了都高兴!“金利来”商标诞生后,迅速成为驰名而响亮的品牌。再看日产唇膏英文商标“KissMe”,直译就是“吻我”,“亲我”。中国人一般重含蓄,太露女士恐怕难以接受,因此有人用谐音法把它译成“奇士美”。对此汉译名,译界评论多,总的讲不是很满意,因为原文生动幽默的语义几乎没表达出来,但也没有人拿出受大家公认的译名。为解决“奇士美”有失原作韵味的不足,笔者设想用兼译法进行翻译,将“Kiss”直译为“吻”,“Me”用谐音译为“美”,即“吻美”。这样,通过唇膏的“吻”而使“我”变“美”,就用含蓄的方法把原作的内涵表达出来了。如果再灵活一点,可译为“美吻”或“美唇”,看上去易吸引眼球,读起来也顺口。还有“NipponPaint”直译应为“日本漆”,但为了打进中国市场,前部分用谐音法,后部分用直译法,汉译为“立邦漆”,在中国销售良好;MickeyMouse,音、意结合,译为“米老鼠”;饮料“7-Up”直译与意译结合,“七”在欧美国家本身有积极的意义,以“喜”译“Up”,译出“七喜”,喜庆、吉利,译出了商标神韵;美国最豪华的大房车“Cadillac”,译作“佳特莉”,也很成功。

双关法

双关法在汉译中最常用的是音、意双关。其特点是充分利用汉语既表音又表意的特点,通过模仿原文发音,斟选合适的词语,有效地表达出适合消费者接受、理解的译名,并从中体现出该商品的性能、作用、优点等。如手表TITUS,译为“铁达时”,就把该品牌的作用和优点信息都传达出来了,其含义“此款表必定能达到准时”也不言自明,正如其广告语所说:“时间由我铁达时”!再如美国运动系列知名品牌Nike,音标为[''''naiki:],是希腊神话中胜利女神的芳名,按音译即“奈姬”之类,消费者不知其意。根据商品信息传达的需要,汉译为“耐克”,既表达出了运动服装应该具有经久耐磨的特点,又包含了牵制克敌的寓意,正好与原意胜利女神不谋而合。婴儿尿布“PAMPERS”的译名也值得一提,汉译为“帮宝适”,即解决“宝贝”尿湿问题而助其舒适的含义。该译名充分表现了产品的性能,并且非常“文雅”。再看一个既表音又拟声的例子:美国照相类器材Kodak,几乎是和CoCaCola齐名的商标。Kodak作为一个商标词,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它是商标设计者组合“创造”出来的。Kodak汉译为“柯达”,琅琅上口,发音响亮,既表音又拟声,容易使消费者联想到按照相机快门那令人兴奋的“咔嗒”声。

省译法

省译法指对原文商标名的部分词、音节或字母进行省略性翻译,其特点是汉译取义灵活度大,可根据商品的表达需要和汉语的习惯,略去难译或不必译的部分,从而使译名达到简洁、流畅、富有美感的效果。在品牌世界里,有相当一部分企业采用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一致的宣传策略。BMW就是BayerischeMotorenWerke的每一个词的首字母组织起来构成的一个缩略词,如果全译,译名很长,作为商标就更不合适。译者汉译时只利用了前两个词的音头,其余省略,大胆译为“宝马”,很快在中国成为驰名的汽车商标。省译法的例子不胜枚举,如轿车Astra译为“雅特”;啤酒Budweiser译为“百威”;面膜ARTISTRY译为“雅姿”;珠宝饰品系列VanCleef&Arpels译为“梵克雅宝”;天然原料护肤品OTAGO,译为“欧果”;品牌香水LolitaLempicka,译为“洛俪塔”等等。

增译法

增译法指按译入语的行文习惯在汉译商标时适当增词,其特点是能弥补照直翻译时译名的不足,使商品内涵意义得以引申,有效地增强译名涵义的完整性,增强译名的感染力和商品的信息表达效果。比如有种安眠药,叫做Dakmane,如纯标准音译,消费者会不知所云,体现不出药品的特性和效用,用谐音法前部分译为“带”,后部分译为“眠”,即“带眠”,中间增加一个“尔”字,书面语就是“你”的意思。因此,该商标汉译为“带尔眠”,就有“带着你入梦乡”的含义,译名非常贴近消费者渴望平静入眠的心理感受,确实恰到好处!再如Power香皂,用谐音译为“波尔”,词尾增加“肤”,即“波尔肤”,也很贴切;卫生纸Luxury,直译为“奢侈品”显然不合适,前部分用谐音法译为“立士”,然后增加一个“洁”字,即“立士洁”,译名非常到位;香烟Rothmans,前后分别译为“乐”和“门”,中间增加一个“富”字,全名为“乐富门”,读起来顺口,并显得喜庆、吉祥;MONTBLANC原意为阿尔卑斯山脉最高峰,“勃朗峰”,作为珠宝系列商标,通过省译、增译和音译结合,汉译为“万宝龙”。

借用法

借用法指直接采用照搬原名的办法。这种方法的特点一是方便、简单,二是为一些商标名今后的汉译留下空间。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外国品牌纷纷涌入中国已是不争的事实。可能有些商标“来不及”译,或许有些商标难译,甚至有些商家认为保持原名而不必译等,这也给了市场检验、熟悉和接触这种品牌的机会。如在我国风靡一时的宝洁公司旗下护肤品牌SK-II,瑞士手表ck(CalvinKlein)等。借用法常用于经过缩略后的商标名的翻译,一般企业用公司名称或功能名称的缩写来构成品牌名称,基本方法是将每一个单词的字首字母组合起来,其好处是简单易记、特色明显。如:3M(MimmesotaMiningandManufacturingCo.)明尼苏达采矿公司;IBM(InternationalBusinessMachines)国际商用机器公司;NEC(NIPPONELECTRICCOMPANY)日本电器公司;DTC(DiamondTradingCompany)钻石贸易公司等等。有意思的是,有的商标已有了汉译名,但众多追求“洋味”的人士以及一些新闻媒体仍然偏爱使用外文名称。只要你翻阅报刊、杂志,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比如以其创始人路易-威登的名字命名的法国LouisVuitton系列产品,虽然汉译名为路易威登,许多人却不用,而用简称LV代之,Reebok是世界知名的运动服饰品牌,汉译为“锐步”,2005年“锐步”将其全球的品牌标示由原来的“Reebok”改成了“RBK”,以展示RBK充满自信的独立风格。

臆想法

臆想法指凭主观的,往往缺乏客观依据的臆断来将外文商标译为合乎情理的汉语商标的方法。臆想法的特点是不受原商标的约束,译者可以灵活地选词取义。这种方法被一些严谨的学者戏称为“乱译法”,所以一般不提倡,即使运用也须非常谨慎。当然,世界各国商标设计者标新立异,独出心裁的不少。因此,如果译者有独到的见解或想法,“杜撰”的译名只要能被市场接受也未尝不可。前面提到有人将“毒药”香水“Poison”采用谐音法译为“百爱神”,现在有人改译为“奇葩”,估计与“Poison”问世后独特性的轰动效应有关。2006年,Dior(迪奥)为了一如既往保留“Poison”的神秘与魔力,剥离了原来香水定义的甜美,欲体现女性个性中的自由、慷慨、激情、挑战、放纵和诱惑,又推出了四种极具特色的“Poison”香水,分别是紫色“Poison”奇葩,绿色“TenderPoison”温柔奇葩,红色“HypnoticPoison”蛊媚奇葩,白色“PurePoison”冰火奇葩。再看香烟“PallMall”,这是译界讨论、争论较多的例子,译为“顺”牌,被香港译学学者称为“乱译”。“但也有一定道理:Pall谐‘坡’音,而Mall谐‘摩’音,随坡摩擦而下,岂有不要‘顺’意的”?(吴伟雄,2000:178-179)陈全明认为,“将‘PallMALL’译为‘顺’牌,正是由于译音采取谐音而‘臆想’推敲,尔后取其‘意’的结果。试想‘Pall’谐‘波’音,而‘MALL’谐‘殁’音,波消浪殁了,大海岂有不风平浪静之理!而航行在风平浪静大海上的航船不就一帆风‘顺’了吗”?(陈全明,1996)其实,“PallMall”还有个汉译名,叫“长红”,笔者推测该译名的产生有两种可能:一是希望此品牌的香烟销售能“长”久的“红”火下去;二是与该品牌烟盒的设计底色全是红色有关。仅从以上几例评论的不同观点和译法可以看出,并非所有商标名的翻译都是有据可寻的。如果是“臆想”的商标名称,解释的权威恐怕只能是品牌设计者或译者,其他人不过是发挥想象,按自己的方式推测而已。

归化法

归化法就是用与始发语有相近语义的表达功能,但却带有明显汉文化色彩的词语来翻译原商标名,其特点是通过发挥汉语的优势,使中文译名更加地道,更加符合汉文化背景下民族的思维方式、心理意识、历史传统、习俗信仰、地域风貌等,从而给消费者留下一种亲切感,使他们易于理解,易于接受。例如,法国化妆品牌“EstēeLauder”译为“雅诗兰黛”,“Decleor”译为“思妍丽”,“Guerlain”译为“娇兰”,名酒“Hennessy”,译为“轩尼诗”,美国的化妆品牌“MAYBELLINE”译为“美宝莲”,“Revlon”,译为“露华浓”等等,都具有厚重的汉文化色彩,受到消费者青睐,可谓归化法的佳译。

商标的命名有多种因素,因此,翻译商标时一定要根据所涉及的商品,结合多方因素来考虑翻译方法。应该指出的是,以上有些方法虽有交叉之处,但翻译时的着手点、侧重点不同。另外,商标汉译时无必要、也不可能同时运用所有的方法,译者只需要酌情运用其中的某些方法即可。

参考文献:

1.方梦之.应用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2.廖国强.经贸英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3.吴伟雄.好易学英汉笔译[M].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

第2篇

[关键词]文化;贸易;产业

Abstract:Thisarticlecarefullyexaminetheculturalproductproductionandthetradeinthecontemporaryworldde2velopmentcondition,andconductedthecomparisonresearchtotheChineseculturetradequestion.Proposedthetransfor2mationidea,strengthenedtheunderstandingandthereformtradesystemraisedconstructionsandsoontechnicallevelbyfurtherdevelopingourcountryforeignculturetrade.

Keywords:culture;trade;industry

在经历了多年以来美国好莱坞电影对中国文化市场的狂轰滥炸之后,近几年又迎来了以“大长今”为标志的“韩流”的侵袭。这一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自然是文化心理的洗礼和审美情趣的享受。然而对于拥有五千年文明史并有着丰富文化资源的中国,这也应该是一个不小的震撼和冲击,足以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关注。

一个有着深厚文化自省意识的民族,通常会不断反省本民族文化的普适价值内核及其传播传承的问题。文化的积累与发展通常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展现出活力与丰富性。遗憾的是,中国人对于中国文化的认同、传播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处在一个比较模糊与犹豫的状态中。

我们经常在各级政府的报告中读到类似于这样的句子:“我们要努力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我们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然而一个小小的韩国,在经历了1997年金融风暴后,只花了短短几年时间用他们创造的音乐、电影、电视等文化作品不仅席卷了东南亚,还进入了欧美市场,成为了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的一支生力军。他们不需要抽象的口号而悄然登上了世界文化大舞台,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一、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在当代世界范围中的表现

在上个世纪,美、日、英、德是最大的文化商品出口国,占全球文化商品出口总额的5514%,同时它们成为了文化商品最大的进口国,占文化商品进口额的47%。本世纪初以来,中国成为了文化商品的进出口大国,但遗憾的是中国出口的文化50%以上是游戏设备、文教娱乐和体育器材,这确实与中国近年来作为全世界制造业大国的地位相吻合,却与中国是一个有最悠久文化历史传统的国家这一地位不相宜。

中国的实物商品贸易量在全世界排名在前三位,然而文化商品与服务的进出口贸易比例约为10:1;2001年以来,中国平均每年引进和输出图书版权的比例约为10:1。1992年以来,我国购进俄罗斯版权为世界第一,而向俄罗斯输出版权几乎为零。1998年我国高达300亿元以上的图书销售中,出口才2000万元。2002年,电子出版物的进口额是出口额的14倍。在表演、电影、音像制品、会展、期刊、报纸展览等产业中,存在明显的贸易逆差。特别是无论哪种级别和内容的文化庆典活动、会展和交易活动,我们都会看到外国文化团体的参与和文化产品的引进,不仅大大挤压了中国文化的话语空间,同时也形成了更大的贸易逆差。

中国文化产品的生产与贸易一直停留在小规模、低档次、低效益的水平。当代世界的贸易发展潮流是服务贸易的比重在增加,而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国际文化贸易的比重又在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大增。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是知识在全球范围的交流越来越多,知识和文化产品的服务贸易比重不断增加。如美国2005年以版权和授权费用的出口增长达到近5000亿美元,增长幅度超过了运输服务和军售。通过比较我们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这成为了我们研究中国文化贸易发展的动力。

二、改善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建议

如何改善中国文化贸易,这要进行全方面的系统的审视,因为“文化”这个概念的宽泛性以及文化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人们对于文化产品贸易在认知上要比其他商品和服务贸易困难得多。

(一)加深对文化概念和文化贸易的认知

“文化”有多种解释,大致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一切物质和精神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文化行为和文化成果。包括人化的自然、人类的物质生产成果、制度文明成果、精神产品和意识形态。狭义文化概念指的是知识和精神产品,也包括制度文明和意识形态的积淀。

在探索文化对于人类生存状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和价值时,我们希望从广义的文化视野出发,将人类文明进程中所积淀的所有的文明成果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来看待。但是在我们研究文化贸易时,我们又需要在一个特定的狭义文化的语境中对文化的内涵进行有限的诠释,将文化看成是人类各种制度和观念的成果。只有这样,方可区别于其他物质领域的商品生产与贸易。

文化贸易属于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服务贸易,它是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贸易活动。文化产品不仅具有商品属性,同时也具有精神和意识形态属性。由于人的精神追求和心理需要比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具有更高的层次性,因此人类文化产品的生产和对外文化贸易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而且能够传播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文化理念。韩国电视剧“大长今”不仅版权热卖于世界各地,获得了象三星、现代公司一样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向世界传播了韩国人坚持诚信、尊重传统、锐意改革、不畏艰难的励志精神。好莱坞电影风行全球,将美国式的民主和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念向全球推广,它的影响力决不只是支撑了美国的文化产业,而是形成了全球意义的话语权力。因此,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对文化贸易的功能、意义和价值的认知还要普遍提升。这不仅仅是作为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中国存在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理念和精神资源的需要,同时也可以让世界人民享受中国文化成果,使我国在经济政治等多种领域获得更大的话语权力。

(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加快我国产业结构调整

在经济增长中,我国产业结构呈现出不太合理的状态,第三产业在总量上的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达到70%以上,而我国只有34%左右。文化贸易对第三产业的贡献不仅是总量上的增加,更是内部结构的升级和完善。

全球服务部门按国际服务贸易分类标准,有八个大类142个服务项目,其中的四个大类是文化、体育及娱乐服务。文化服务贸易还包括第一大类商品服务中的F类的印刷、出版和第二大类通信服务中D类的视听服务,这是经过日内瓦WTO服务贸易理事会评审认可的分类。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产品和项目的交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品贸易的平台是构建在文化产业发展基础上的。在建构文化交流平台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发达国家,教育产业的发展除了为数不多的公共财政支撑的公立学校外,社会力量办学和市场化经营为发达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外汇收入,如美国的迪士尼乐园、NBA篮球运动通过向全世界的渗透为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利用全世界明星荟萃的优势,在联赛空余时间造访中国大陆、香港等进行文化贸易,既获得了很大商业利益,又传播了西班牙足球文化和理念。这些都说明文化是可以作为也是应该作为一种产业进行生产与贸易的。

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就要建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要用市场的观念和手段去打造。这就要改变多年来中国各级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所习惯运用的行政思维和行政手段。我们需要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规划和管理,如尽快建立一套动态有效的文化产业运行机制,制定有利于促进文化产品生产和贸易的政策法律,包括文化贸易的项目审批、外汇管理、商品结构、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严格按照被认可的体制和法律框架办事,而不是由某一个文化管理部门简单的个人意志去掌握该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的权力。同时我们的体制设计和政策制定一定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提供一个有法可依、有政策导向、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教育、文化、体育、出版、会展在计划经济时代通常被认为是政府公权力管辖最直接最严格的领域,它甚至形成了某种政府对文化资源的垄断,但对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产品的传播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因此我们仍然要象其他产业发展模式一样,放开搞活中国的文化产业和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当市场的力量产生偏差时,政府应该有办法利用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手段加以调整和规范。如美国为了防止电影市场因为垄断而削弱竞争,政府严格限制国内电影产业的垄断,不允许建立从创意、制片到发行放映的垂直垄断企业。韩国前几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先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措施,短短几年的市场化运作,文化企业象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形成了十分活跃的文化产业生产和贸易局面。我们应该充分借鉴外国文化产业发展体制和文化贸易策略,同时也应该借鉴我国二十多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的经验。

(三)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国际市场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又具有从未中断过的文化积淀。众多的文化工作者和丰富的文化资源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和对外文化贸易的基础。但是中国的文化企业数量多,层次低,资本缺乏,规模太小。前些年虽然经历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制的变革,建立了一些大型文化企业,但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不高,不具有品牌优势。

面对国外媒体大规模兼并重组势头,中国文化产业要加快重组步伐,打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所有制之间的界限,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方式建立大型跨行业集团,实现企业规模经营和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企业品牌和文化产品品牌,进军国际市场。

我们从好莱坞的大成本制作电影、著名品牌广告、国际文化活动可以看出,文化产品的制造需要大量资本,有时候为了几秒钟的效果会耗资上亿元,这对于分散作业的小规模公司是无法承受的;其次,文化产品制作过程中高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技术的开发费用很大;同时文化产品信赖的主要资源是高水平人才,他们的薪水常常是天文数字。这要求文化企业要有一定的资本和规模,即使是小成本制作的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它们的推广和传播也需要大量的金钱。当然文化产品原回报也是很丰厚的。中国虽然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大制作的电影、戏剧,但还只是简单在形式上对西方艺术的模仿,由于内容上的单薄未在世界上形成太大的影响。

文化产品与传统商品的消费特点是不同的,普通商品的消费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而对于文化产品的欣赏并非如此,一个主题或一个概念被千百年来的艺术家用各种艺术形式不断演绎也会引起人的欣赏欲望,并且传播越广越远越能被人所接受。这一点我们不难从希腊故事、神话、戏剧和雕塑被全世界广泛传播而倍受青睐就可以看得出来。一个单位的实物资源被多人分享的情形是,分享的人越多享到的份额越少,可是文化资源,消费的人越多产生的文化观念和快乐会越多,积淀下来的文化资源会令效用递增。足球、NBA、电影节等带给亿万人的快乐可以更加强化对它们的渴求。这是对传统经济学的挑战,同时也启发我们的新思维。

第3篇

论文摘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入中国文化市场,对中国相对落后的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了强有力的影响和冲击。对各种影响和冲击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对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选择方向。

一、中外文化产业发展比较分析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及其在文化领域的推广和应用,文化产业己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朝阳产业,并且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由国家经济体系的边缘走向了中心。据报道,英国文化产业2007年的年产值将近600亿英镑,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就业人数的5%。日本娱乐业的年产值一早在1993年就已超过汽车工业的年产值。美国的文化产业更加发达,其视听产品出口额仅次于航空、航天等产业,在国际上占据了4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文化消费已占据总消费额的30%以上。在开放条件下,扩一大文化市场的准人,允许国外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进人中国市场,都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与此同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文化市场的规则仍然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媒体汇流”在西方是一种市场趋势,在中国,文化管理仍然实行党政二元结构的管理模式,中国文化产业仍处于幼稚产业和弱小产业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较,在总体实力、科技水平、市场运作能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差距是明显的。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之下,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关注并进人中国文化市场,推销其全球一体化的文化,这种冲击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既是深刻的,也是现实的。因此,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产业政策,以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势在必行。

二、国外强势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和冲击

西方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在国际文化市场中属于强势产业,而中国则属于弱势产业、在这种强弱分明的态势下,国外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产业有哪些影响和冲击呢?

一首先,在开放的条件下,中国的文化资源不再为中国文化产业所独有,国际化的生产方式使传统上对物质资源的争夺转变为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文化产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以人类脑力劳动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力发展的形态。它通过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方式,使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多样化、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化。”阴文化发展一旦产业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中国独有的资源不再是中华民族所独有,成为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以其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被全世界分享,满足着世界人民的文化消费。这是开放条件下中国文化资源开放带给世界的积极的一面。然而,文化资源的开放也带来了消极的一面,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加剧了文化资源争夺,强化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客观上限制了中国文化产业对中国文化资源的利用程度。过去,人们经常认为物质资源是有限的,而文化资源是无限的,但是在今天,人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认识。只有200多年历史的美国,文化产业的生产能力空前膨胀,它在把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引向虚拟空间、虚拟人物的时候,也把它的生产空间拓展到了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利用他国的文化资源发展本国的文化产业,创造木国的文化产业利润。在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支持下,从技术角度讲,它对一国传统文化产品的生产制作几乎趋于完美的境界,而对于该国的文化产业落后、经济和技术实力差的文化生产单位来说,对同一素材文化资源的利用和再生产几乎成为不可能,因为消费者旱已经认同了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产品,由此引发了文化资源的有限性和对文化资源的争夺。

另一方面,由于不同国家文化产业背景不同、价值观念不同,在文化产品的生产中选取的题材就可能不同,对同一题材利用的角度往往不间,也因此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以欧美文化市场对阿拉伯文学的消费为例,欧美文化市场在消费需求多样化的趋势下,对第三世界文化的消费呈增长趋势。在对阿拉伯文化的消费土,有两类作品特别受西方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欢迎,一类是有争议的作家和遭查禁的作品,这些作品一旦到了西方就大受欢迎,有的甚至被评为诺贝尔文学奖;另一类是表现阿拉伯社会的封闭性特征,描绘阿拉伯社会的愚昧落后、野蛮荒诞的风俗和日常生活图景的作品。从这一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背景和需求的不同,不同国家对文化产品的选择角度是不同的。发达国家由于对国际文化市场的控制力,使得以它们为主体的标准成为世界性的标准,表现出了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单一性机制,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的文化资源,从自己的角度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文化产品。在世界科技水平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作品必然会很快传送回文化资源的所属国,进而对所属国的文化产品生产产生负面的诱导,威胁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这种由发达国家文化产业所控制的对文化资源的选择和利用,以及单一性的消费倾向,对发展中国家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中国的文化市场必然受到强烈的冲击。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然要履行相关规则的要求和承诺,文化产业的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必然贯通,文化产品进出口的审批权将逐步放宽,进出口手续也会简化,中国文化市场将面向世界各地的文化产业集团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国外文化产品将大规模进人中国,文化产品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虽然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消费者会从中受益,但是它的负面影响也是深远的,作为新兴产业的中国文化产业会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作为文化产业活动领域和文化产品交换场所的文化市场也面临着被冲击和侵占的可能。中国文化市场的消费群体规模庞大。中国本土有12亿人口,海外还有7000多万华人,对作为以传播文化产品为主要职能的文化产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华语市场。国外文化资本绝不会放过这一巨大的文化产品市场。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中,中国文化产业虽然有着地缘优势,但是却有着经济、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劣势。

三、中国文化产业的选择

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条件下,不能再用传统的封闭或行政的手段来保护中国的文化资源和文化市场,要避免这一冲突的根本办法是大力发展中国的经济,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的游戏规则,营造适合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适合于其生长的沃土和起飞的平台。

1.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经济的发展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提高人的满足程度的必然途径。经济发展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发展中国经济,才能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收人,使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降低“恩格尔系数”,提高居民文化产品需求和消费水平,进而使文化产品的需求成为带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拉动力。“文化经济在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成熟的高级阶段。这首先表现在它吸收和利用了先前的物质经济和知识经济一切有益的成果和条件,从而最适宜人类生存和全面发展;还表现在文化经济代表了最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和消费力。”将文化产业当做整个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和经济发展必将实现双赢。

2.以市场为中心,塑造文化市场的经营主体。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只有在文化市场的竞争中才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在国内文化市场中生存,才能在国际文化市场中立足。因此在文化市场中,政府要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退出竞争性行业,同时避免使用垄断性的保护政策,让企业在公开、平等、公正的环境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展示自己的经营能力和企业形象。要按照十六大报告指出的那样,把深化改革与调整结构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文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改革,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