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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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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意见

第1篇

为增强扶贫培训工作的计划性、目标性和有效性,各县区要认真细致地对贫困村劳动力的培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清应训、已训、未训劳动力人数和未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对实用技术的需求等方面的情况,并分类造册;同时,还要对乡情、村情和本县主导产业的分布和培训资源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在切实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的基础上,制定好本县区的扶贫培训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以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有序性和目标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培训资源

搞好扶贫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是整村推进贫困村规划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新阶段扶贫培训工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关键在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扶贫培训领导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区扶贫、组织、财政、农业、劳动保障、科技、畜牧水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扶贫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扶贫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区分责任,明确分工,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等涉农培训经费和龙头企业等社会力量,整合财力、物力、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机制,千方百计确保贫困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成果。

三、围绕整村推进目标,突出培训工作重点

今年的扶贫培训工作,要围绕整村推进贫困村规划建设的目标来展开。在资金安排上向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倾斜。在培训对象上以未受过培训的贫困村劳动力为重点,优先照顾贫困村中的计生户、独女户、两女户。同时,按时自治区扶贫办的关于抓好培训示范点的要求,马山、隆安、上林三县各选择一个乡镇作为培训示范乡镇,其他各县区选择一个村作为培训工作示范村,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各县区要加强对培训示范点的培植,在经费和管理力度上向示范点倾斜,并注意总结交流经验,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培训工作有效地开展。

四、选好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

培训内容决定培训的质量。培训内容的选择,应与县情、乡情、村情、户情相吻合,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思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开发项目、龙头企业带动、农民急需掌握的科技知识和劳动力输出所需技能等实际出发,选择实用性强、农民用得上、易于掌握运用、且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帮助农户增收的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自愿学习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要尽量聘请区、市、县科研院所有资质的农技师、畜牧师、教授以及当地实践经验丰富的致富能人来授课,并采用农民容易接受的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发放技术资料等办法,努力提高培训的效果,让受训农民满意。

五、加强培训管理,发挥好培训资金的效益

要严格按照桂开办发[20*]23号文件的要求,落实扶贫培训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管好用好培训经费,做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坚决防止培训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现象的发生,切实发挥好培训资金的社会效益。今年的培训资金分配和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县市要按照用好资金、确保计划完成的要求,制定好年度培训计划,报市办同意后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办在马山县召开的扶贫培训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抓好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要重视扶贫培训工作的建档立卡工作;建档立卡资料主要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发证登记、领取补助花名册、培训内容资料及发放技术资料等。要做好培训工作的跟踪问题和成果监测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和宣传扶贫培训的典型和成果,营造扶贫培训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2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扶贫工作职能,创新思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对2013年全街道扶贫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扶贫帮困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街道已有不少家庭摆脱贫困,但尚有部分家庭收入较低状态,帮助这些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村、居全面奔小康的有效措施,更是改革、发展、稳定的迫切需要。因此,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提高对扶贫帮困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扎实工作,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贫困户真正感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二、搞好调研,当好参谋

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中心,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村、进社区入户搞好调查研究,为力推群众脱贫致富、农民增收、劳力输出、创业就业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当好参谋。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

继续发扬我街道干部联、部门包、大户帮、能人带的这一行之有效的扶贫做法,努力做好富民创业、介绍就业、灵活就业三篇文章,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居民向二产、三产转移,向技术型人才转移,不断扩张资本,由打工型向创业型转变。为不断增加扶贫实力,要继续采用多种方法扩大扶贫周转金的规模。今年,街道扶贫协会将通过财政给一点,有关单位支持一点,发动社会能人捐一点的方法,力争达到完成10万元的指标任务。同时使扶贫周转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及时雨”作用,让有限的资金创造出无限的价值。

第3篇

一、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

(一)通过分片包户的方式,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坚持普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深入楼门院和居民家中,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及时了解他们在生活、就医、就学、住房、就业、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由于突发灾害造成的临时困难,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困难程度和需求类别。

(二)通过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站接待来访的困难群众,了解其困难和需求。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事务办理站及时汇总,进行核实并登记在案。

二、多种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社区居委会分析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渠道给予救助:

(一)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生活、就医、子女就学方面有困难的群众,帮助其办理低保及医疗救助、学费减免;对有住房困难的群众,帮助其办理廉租房待遇。

(二)组织困难群众自救和邻里互助。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向的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通过劳动就业脱贫。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居民对困难群众提供互助互济式的帮助。

(三)协调社区单位帮扶困难群众。调动社区单位共驻共建的积极性,开放单位内部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就业岗位等服务。

(四)提请街道和区职能部门进行救助。对困难程度较重或者本社区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困难群众,社区居委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区职能部门反映,以临时救助、扶贫捐款专项资金及其他社会捐赠的资源予以救助。

(五)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危机事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三、建立回访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

进行救助之后,社区居委会要继续做好日常工作,定期走访困难群众,建立回访制度,及时了解救助措施落实情况及群众的反应,确保困难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做到社区内人人得温饱、有难得支援。

四、区、街建立保障机制

第4篇

一、活动目的

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倡导高尚的慈善取向,向寒门学子伸出援助之手,汇聚社会资源,培育祖国栋梁人才。

二、资助条件

(一)学生条件

2015年入学的本科、专科大学新生和在校贫困大学生以及特别贫困的中学生。

(二)家庭条件

1、孤儿;2、低保户;3、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4、贫困残疾人(户);5、下岗职工困难户;6、单亲家庭困难户;7、其他原因困难户。

(三)其它

在教育局申办了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的贫困生优先给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

在毕业学校申请市、县资助的大学新生,由市、县确定资助标准。申请镇扶贫资金资助的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市、县级资助的大学新生,由学生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县扶贫基金集中,镇扶贫协会调查,镇政府审查,县栋梁办审定,并在《县通讯》、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

2、镇级资助对象由贫困学生向镇扶贫协会申请,再由镇扶贫协会与同村扶贫互助会调查核实,政府审定,协会公示,送县栋梁办备案。

3、在县外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后由本人将初审资料带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

(二)时间要求

1、市、县资助对象的申请资料于8月3日前由学校统一收集,8月4日交县栋梁办,8月5日返镇政府审查,8月8日前交县栋梁办审定。

2、镇级资助对象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交镇栋梁办,8月15日前调查核实完毕并预以公示,8月20日前政府审定,8月25日与受助学生落实资助资金,8月31日前资料归档,并上报相关材料。

五、资金筹集

(一)筹集形式。本次活动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捐赠的途径解决,筹集范围为镇内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含学校、医疗卫生单位)职工、驻镇单位、驻镇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

(二)捐赠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捐赠100元,其中享受副科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原则上捐赠200元,机关、事业单位捐“一日”办公费;企业捐“一日”利润,鼓励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倡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三)资金筹集。机关干部捐赠由镇财政所负责收集;学校及学校干部教职工捐赠由镇教管中心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捐赠由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的捐赠由镇经发办和镇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由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

(四)捐赠时间。机关、单位、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捐赠收集工作。

第5篇

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推进公平教育,办人民满意学校的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已多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确保每一个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对此,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扶贫助学工作,切实兑现市委、市政府的庄严承诺。

二、明确工作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扎实推进扶贫助学工作

建立市扶贫助学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的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扶助力度,逐步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帮助因家庭贫困面临失学、辍学的孩子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扶贫助学的重点,一是保证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二是保证每个能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同时尽可能解决好高中教育阶段和幼儿教育阶段扶贫助学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健全全方位的扶贫助学长效机制和管理体制。

三、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不因贫失学、辍学

(一)城市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在开学报到时,对本施教区内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的,享受“一免一减”待遇,即杂费全免,课本费减收50%;“三残”儿童少年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

(二)农村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低保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所在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两免一补”待遇,即免收杂费、课本费,是住宿生的每生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

(三)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好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减免政策,减免比例为杂费收费总额的15%左右。

四、尽可能解决好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的读书问题

(一)确保每个能考上大学的学生不因贫失学。各地要对考上大学的低保、特困家庭的子女给予一定的补助,尤其要重点解决好这些学生入学初期的费用问题。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居民证》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政府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受资助的大学生凭录取学校通知书和市、县(市、区)招办的录取证明并提供录取学校的银行账号,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红十字会负责资助对象的审核,并直接将生活补助费汇入所考取的学校。

(二)对城市、农村持证的低保对象或特困职工的子女以及孤儿、革命烈士子女在本市公办的幼儿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学费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公费生收费标准减免50%以上或酌情全免(其中已享受职教助学金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五、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多渠道筹措扶贫助学资金

(一)各地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两免一补”的经费投入,确保“两免一补”落到实处。“两免一补”中的课本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免费提供;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一免一补”)工作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到位,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列入预算足额安排。中小学因减免杂费造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予以补足。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安排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二)为支持各县(市、区)扶贫助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对各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补助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待遇的特困家庭子女在校住宿的每生每学年补助150元;持证的特困家庭子女考上大学的每生补助1000元。各县(市、区)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家庭子女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考上大学的特困生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不得低于市补助标准。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状况的好转应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三)由各级教育部门牵头,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关工委参加,于每年暑期组织社会各界开展一次扶贫助学献爱心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扶贫助学资金的筹集工作,教育部门从捐资助学收入中安排10%,扶贫办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20%,专项用于扶贫助学;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的社会募捐收入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扶贫助学;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的募捐收入应重点用于扶贫助学。各有关部门募集的扶贫助学资金仍由各部门分别使用,但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不重复使用。

(四)为了把扶贫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发\[\]21号)等文件精神,在安排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时,必须足额到位,不得留有缺口,凡安排不足或留有缺口的要限期调整到位。同时要坚决制止挤占、截留、抵顶或挪用中小学学杂费、择校费、住宿费、代办费等教育收费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和职业教育统筹费等教育专项经费的现象,违者要按照办发\[\]21号文件的有关条款严肃查处。

六、规范扶贫助学对象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各地教育、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的原则,及时确定扶贫助学的对象,使每一位真正困难的学生都能及时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扶,确保他们不因贫失学、辍学。扶贫助学对象的确定必须由个人申报,社区、村委会和所在学校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从年起,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认真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规范建立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把资助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他们得到相应的资助。

(二)要采取切实措施,规范扶贫助学工作。各学校的助学制度和措施要及时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对困难学生的各种帮扶要互通信息,并将情况及时汇总反馈给教育部门,市一级对县(市、区)学生的帮扶情况由市教育局及时汇总反馈给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以确保受助学生不重、不漏,防止帮扶工作出现不均衡现象。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扶贫助学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并连同相关的台账资料一并报市教育局。

第6篇

为认真做好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放得早,投得准,收得回,效益高,增加贫困农民收入,扩大扶贫效果,现根据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意见》,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紧紧围绕“推动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这两大目标,坚持以培育和激发农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产业扶贫步伐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生产项目为载体,真正解决贫困户发展经济资金不足的问题,充分体现扶贫到户、农民直接受益的政策导向,切实加快弱势群体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贷款投放范围与对象

1、投放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其中重点支持省定经济薄弱村(见附表1)。实行指标到乡镇、直接投放到户办法。

2、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人均纯收入处于2500元以下建档立卡贫困农户;②有劳动能力和致富愿望,并选择了适合本户经营的投资少、见效快的生产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遵纪守法、讲信用,有能力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责任的农户;

④项目经营周期长,但属于产业扶贫范围、且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农户;

⑤以项目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加大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贷款发放对象:

①家庭负债累累或户内无正常劳动力的农户;

②没有选出适宜本户经营项目的农户;

③超计划生育、没有认识错误、没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农户;

④无故不尽集体义务的农户;

⑤赌博、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的农户;

⑥以前借过小额贷款没还或未按期偿还的农户;

⑦私自放弃权利让别人套用贷款的农户。

3、贷款备选农户的确定:在搞好宣传的基础上,扶贫小额贷款备选农户对象明确为: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经挂钩帮扶人员或单位推荐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适当支持能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各类种养加专业大户和合作经济组织,但须签订带动协议。农户在乡村扶贫小额贷款组织指导下选择经营项目。

三、贷款发放

贷款发放的对象和数量,由各合作支行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名单范围内自主选择,但不得在范围以外和超指标限额投放。各支行在投放过程中,要认真填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明细表》(见附表2),并在每月底将此表分别上报县扶贫办、合作银行各一份;每月1号前将上月《扶贫小额贷款管理月报表》(见附表3)和上季度《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情况季度报表》(见附表4)填好上报合作银行,由合作银行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审查、县财政局确认后分别报省市扶贫、财政、信用部门。合作银行及各支行要建好扶贫小额贷款台帐,相关资料要专门保管,以便及时、全面核算贷款的发放、回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为尽量满足贫困农户贷款资金需求,各乡镇要以2011年县下达到各乡镇的扶贫小额贷款计划为年度指导性计划,扶贫小额贷款发放规模上不封顶,省财政继续按实结算贴息。

四、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㈠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视项目确定,一般每户最高不超过10000元。投放给带动贫困农户(属于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致富的合作经济组织或种养加大户(以下简称大户)的贷款额,按签订带动协议的户数每户5000元计算,最高限额为50000元(须有乡镇扶贫部门鉴证的书面带动协议),且以乡镇为单位,用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户的贷款不得超过本乡镇贷款指标的25%。对投放给大户的贷款计划指标单独下达,分类考核,计划指标详见附表1,各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时,要具体填写《大户使用扶贫小额贷款申请表》(详见附表5),银行部门要根据申请表内容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论证,基层支行调查同意发放并签属意见上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办复审后签署意见,返还合作银行方可发放。合作银行在给大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同时,要求大户同被带动的贫困户签订一式四份的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权利协议书(见附表6)并填写项目带动贫困户统计表一份(见附表7)。大户在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过程中,各乡镇扶贫办要加强协调沟通,为借贷双方提供服务。

㈡贷款期限:视生产经营项目周期确定,扶贫小额贷款期限为一年,即自贷款发放之日起,采取对年对月对日办法计算贷款期限。

㈢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㈣贷款贴息。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享受50%的贴息。实行直接贴付的办法,即农户在还贷时只支付应付利息的一半,剩余部分由各支行工作人员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回收及贴息情况一览表》(见附表8)上登记、农户签章,上报时间由扶贫办确定,由各支行将本表和农户的还贷证明单一起报县扶贫办审核、财政局确认后,直接从县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结算专户中划转贴息。

㈤投放时间:按照用早、用足、用好的精神,今年扶贫小额贷款必须在6月底之前全部发放到户。

第7篇

市劳动局、市对口扶贫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劳务扶贫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劳务扶贫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国务院对对口支援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指示精神,开展了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口劳务扶贫协作和库区移民工作,陆续从贵州省和四川省组织劳动力来甬务工。这对落实中央确定我市扶贫协作和库区移民任务,促进经济共同发展发挥了一定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劳务扶贫协作和库区移民工作,加强对跨省劳动力流动就业的有序管理,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劳务扶贫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列入对口劳务扶贫和库区移民的地区范围:

(一)按照宁波市与贵州省对口帮扶与经济技术协作书确定,我市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2个县(见附件1)实施帮扶协作。根据我市劳动力市场供需状况和用人单位要求,合理、有序地组织劳动力到我市务工。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1994〕5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对口支援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甬政发〔1997〕128号)规定,我市重点支援对象为:四川省万县市五桥区的7个乡(镇)(见附件2)。

(三)经批准确定的其它扶贫地区。

二、劳务扶贫协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统筹管理城乡劳动力组织开展劳务扶贫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全市帮扶协作协议,在有关部门(单位)配合下,组织实施劳务扶贫协作工作,落实对口劳务扶贫任务,指导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组织招收扶贫和支援地区的劳动力,并加强对输入劳动力的管理。

三、加强对用人单位招用帮扶(支援)地区劳动力工作的管理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劳动部门在开展劳务扶贫工作时,应根据本市劳动力供需状况制定劳务扶贫规划,在落实用人单位时,要选择生产任务相对稳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又便于对劳务人员集中管理的企业单位。企业单位招收劳务人员时,必须严格遵守招工规定和程序,制订的招工简章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核批准,实行对口定地定量、双向选择、自主择优录用的原则,通过与劳动力输出地有关部门商定,指定带队人员(或在劳务人员中选定)配合用人单位参与对劳务人员的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教育,按有关规定同输送单位订立劳务协议,并同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务人员的各项劳动权益,对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应予以清退。

四、用人单位应积极承担和完成劳务扶贫任务。

开展劳务扶贫是帮助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解决温饱问题的有效途径,也能解决我市部分行业劳动力不足的需要。企业因生产发展需要,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招收外地劳动力后,应优先招收对口帮扶(支援)地区的劳动力。对招用对口帮扶(支援)地区劳动力的用工单位,经审核按实际使用人数减免缴纳使用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安置费。

第8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十四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市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扶助本区贫困残疾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取切实措施,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一)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要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扶贫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要切实落实残疾人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各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的选址、土地使用等给予优先考虑,逐步实现“一个镇建立一个残疾人扶贫基地”的目标。对残疾人扶贫基地贷款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落实贷款,适当给予贴息,并大力推行基地辐射、“公司加农户”等扶贫方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种植业、养殖业提供免费培训,对各种经营提前、产中、产后的服务。

(二)积极推进和稳定残疾人就业。大力推进残疾人分散就业,并加大扶持力度。对用人单位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备、设施的改造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吸纳就业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单位给予鼓励。要稳定残疾人就业,在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和福利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必须将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职工安置上岗,依法保障残疾人就业。

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通过政策支持,稳定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业。对残疾人申办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方便,优先办理注册手续。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济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并按国家规定予以享受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扶持和发展福利企业,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税费减免的政策。鼓励社会各方依法兴办福利企业,对福利企业生产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按同等优先的原则加以扶持。

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工作,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建立残疾人求职信息网,为其就业提供专用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并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免费培训,使残疾人及时得到职业技能培训。

(三)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救助体系。认真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提前退体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将本区城镇地区无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的老年残疾人的生活补贴,纳入本区对老年人生活补贴的帮困计划。

扶助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符合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本区民政医疗救助和医保综合减负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重残贫困无业残疾人,纳入区有关医疗帮困互助计划。

(四)营造智障人士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20*年,我区将举办*区首届残疾人运动会,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为载体,集培训、康复和从事简易劳动为一体的公益性助残活动中心,重点解决闲散在社会、无人照顾的智障人士的智力开发、康复、劳动技能培训后再就业等问题。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障人士融入社会“阳光行动”市政府实事项目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并纳入社区精神文明考核体系。

(五)增加资金投入,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善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根据规定纳入政府廉租房体系,并优先实行实物配租。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危旧房屋纳入区危房改造计划,优先予以解决。

(六)为贫困残疾人提供社区生活服务。要将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纳入社区服务内客,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区残疾人助理员的作用,及时反映贫困残疾人的呼声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服务。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区精神病患者就近康复和照料工作。按照市建委20*年制定的《*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配套用房;按照《*市精神卫生条例》,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的管理和运作经费,通过区、镇二级政府,以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精防经费、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本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34号)的规定,对社会创办的福利性质的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机构,在建设用地、税收、城市建设、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予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贫困精神病人的服药问题,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

二、加强康复工作,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七)建立健全贫困残疾人康复工作扶贫机制。由财政、慈善基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残保金共同筹集贫困残疾人康复资金,完善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机制,保障贫困残疾人享有康复权利。根据残疾人康复需求,逐步加大康复救助力度,拓展救助项目。加大对适龄(0~7岁)残疾儿童的康复干预力度,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提供康复服务,并对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给予康复训练补助。对因贫无法进入机构康复的残疾儿童,要落实专业康复机构提供上门服务。积极落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聋儿人工电子耳蜗安装救助政策、视力残疾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补助政策、贫困残疾人用品用具个性化适配制度。

(八)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的作用,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不断拓展康复工作领域,开展上门服务,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九)加强残疾预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生殖健康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研究和干预措施的支持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残疾发生率。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全面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筛查,把对新生儿听力障碍、唐氏综合症智力障碍和大畸型的筛查、干预作为预先项目进行研究和实施。贯彻好“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方针,落实好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

落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病残儿父母和残疾人员再生育的相关医学鉴定工作。重视已婚残疾夫妇和男性残疾人的生殖保健,注重避孕节育宣传服务的针对性,建立残疾人生殖健康档案,做到宣传上门、服务到人、药具到手,定期为残疾已婚妇女开展妇科检查并做好跟踪服务。搞好残疾人员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

(十)加强康复医学发展,提高康复医疗质量。要建立和健全区康复医疗质量控制网络,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康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结合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学发展。

三、落实扶残助学各项政策措施,保障贫困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十一)加大对贫困残疾学生的救助力度。继续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为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助学帮助。教育部门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免去他们在校学习期间的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课外教育活动费等费用。

(十二)保障重残学生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成人教育。教育部门要对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重残学生加强个别化教育。对无法进入教育机构的残疾儿童,要落实特殊教育机构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在招生工作中,确保考试合格的各类残疾学生进入相应的学校学习。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春雨行动”,搞好高中阶段的贫困残疾学生的助学,全面提高残疾人的学历层次。

四、加大保障力度,维护贫困残疾人合法权益

(十三)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民政部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等的规定,积投配合救助管理站和慈善救助社做好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工作。严厉打击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因征用土地、拆迁改造造成残疾人利益受损、生活困难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予以妥善解决。要加强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要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渠道,重视并认真解决中反映的问题。

(十四)加强法制宣传,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做好涉及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活动,将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与集中性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加强对残疾人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贫困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降低贫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条件,放宽援助范围。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贫困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给予经费支持;在诉讼、非诉讼中,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有关费用予以减、缓、免,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的指导、管理、协调、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法律援助中心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

五、建立关爱帮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十五)充分发挥政府在扶助贫团残疾人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在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做到四个纳入。一是感情纳入,要满怀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热爱之心、关爱之情投入工作;二是目标纳入,结合各自业务特点,把残疾人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考核体系;三是资源纳入,充分运用本部门、本单位的设施、人力和技术等资源,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服务;四是政策纳入,在制订和出台相关政策时,要主动考虑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入的权益,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协助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

第9篇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__乡及时成立评议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人大主席任副组长,乡人大主席团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调查工作小组。

(二)积极动员,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7月27日,召开__乡人大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动员会,参会人员有乡村社干部、县乡人大代表以及部分精准扶贫户代表,对评议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三)深入各村社开展调查工作。2015年7月27日-8月3日,乡人大主席团组织调查组先后深入__、五星、大屋、南溪四个村。通过召开会议、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近三年以来,我乡扶贫攻坚开发工作情况开展了评议调查。汇总和梳理调查、听取的意见并形成评议材料。

(四)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和测评工作。2015年8月7日,乡人大主席团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县、乡人大代表、村社干部以及部分贫困户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近三年来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和测评。测评结果满意达84%。

(一)新村建设规划不尽合理,群众参与不高。

公路沿线和高山社建设标准不一致。规划实施随意性大,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群众参与新村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还存在等、靠、要思想,不能够积极投工投劳,主动配合。个别村在农村建设中侧重基础设施、美化亮化等“面子”工程,对发展主导产业和引导致富能人返乡创业重视不够,各村主导产业普遍存在规模小、水平低、效益不高现象,难以形成农民增收的主要支撑。

(二)扶贫攻坚项目实施难度大,任务艰巨。

我乡共有精准扶贫156户558人,分布较散,各村社均有涉及,贫困程度参差不齐,大部分生产生活条件差、素质偏低、思想相对保守、致富门路不多。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始终存在,群众因灾、因市场等因素影响而致贫和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缓慢,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

(三)农业结构单一,尚未形成真正骨干支柱产业。

我乡群众经济来源以打工和种植业,特别是以种植玉米和洋芋等为主,尚未形成骨干支柱产业,传统的农牧业和非农产业弱小,其产品产量低、质量差、增产不增收。

(一)立足村情、突出特色,推进示范村建设打造新农村。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逐村逐社充实完善规划,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用规划引导新村建设,避免盲目建设和资源浪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原则,充分调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加强项目整合和资金捆绑,鼓励、支持、引进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新村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长、中、短”适合本地优势的产业,努力建成一批民风民俗、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美丽乡村,确保新农村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打好扶贫攻坚战。

紧紧抓住秦巴山区集中连片开发战略和市纪委帮扶的良好机遇,严格落实择贫而扶、扶贫到富原则,让贫困群众切实享受到国家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提升贫困群众和农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用好用活信贷扶贫政策,全面推行小额贴息贷款。不断完善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办法,确保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创新模式,强化考核,切实做到精准扶贫“扶真贫”。

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模式,按照抓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和一个示范点一个发展模式的总体要求,着力突出政策扶贫,产业扶贫,技能扶贫,信心扶贫,增强帮扶实效性。增强考核制度,强化督促考评,增强工作能力,推动精准扶贫深入发展,确保按制度完成各项帮扶目标任务。

第10篇

一是应保尽保,精准落实筹资政策,对**名贫困人员分类进行资助参保,确保贫困人员参保率100%。

二是应报尽报。确保贫困人员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内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

三是应办尽办。利用住院信息大数据比对,及时主动通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进行慢性病鉴定和办理,共为**名贫困人员办理慢性病证。

第11篇

一、对现有帮扶力量进行调整优化

(一)实行县级帮扶单位帮扶行政村制度

按照贫困人口多少的原则,对村4个贫困人口多的行政村实行县级帮扶单位帮扶制度,县直部门安排9名县科级干部联系帮扶36户贫困户,一般干部联系帮扶贫困户15户。

(二)精准选派帮扶责任人

1.实行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根据省、市、县要求,我镇安排县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3户未脱贫户,其他干部每人帮扶2户未脱贫户;县直帮扶部门领导干部每人搭配帮扶已脱贫户不超过6户;剩余贫困户由乡镇干部结对帮扶。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抓带动贫困户脱贫责任制,在原帮扶责任人不变的基础上,每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包抓带动50户贫困户,确保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

2.遵循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帮扶贫困户没有发生变化的帮扶责任人原联系户不变动,主要对所联系的行政村发生变化的帮扶责任人的适当进行调整。

3.建立帮扶责任人动态调整机制。帮扶责任人发生职务变动、工作调动等情况的,由包村干部及时将调整变化情况报至镇扶贫办,确保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不断线。

二、进一步靠实帮扶责任

(一)包村领导负责到行政村帮扶。重点抓好所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对所包村贫困户的脱贫工作负总责。

(二)帮扶单位负责到村帮扶。围绕“六个精准”“七个一批”,帮助完善贫困户精准开展政策实施计划,帮助开展技能培训,培育富民增收产业;深入宣传政策,协助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

(三)帮扶责任人负责到村帮扶任务落实。深入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和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低保、救助、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的动态管理工作。按照贫困户脱贫计划,对接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帮助解决贫困户脱贫攻坚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村两委班子的衔接配合,及时如实向上反映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和群众的合理诉求。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要抓好本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整体工作,绝不能仅局限于自己的联系户开展工作。非贫困户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贫困户每月至少走访1次,脱贫任务较重的贫困户每半月走访1次,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要不定期经常走访。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密切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帮扶责任人负责到户帮扶措施落实。全镇帮扶干部和乡村干部作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负责精准制定贫困户“一户一清单”脱贫台账,实化量化帮扶工作内容,每年为贫困户至少帮办1件实事好事,强化各项惠农政策解疑释惑宣传工作,包括精准扶贫政策和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低保、救助、产业发展、扶贫贷款、农业保险等各项强农惠民政策,做好对贫困户的扶志扶智,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自我发展,自觉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要抓好本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整体工作,绝不能仅局限于自己的联系户开展工作,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贫困户脱贫致富帮扶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帮扶干部进村入户,确保每年进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5天,强化到户帮扶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靠实帮扶单位责任。帮扶单位主要领导是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进村入户,指导推动落实。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的指导、督促和支持,组织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与贫困户对接,熟悉了解所联系贫困户基本情况和脱贫短板。提出脱贫方案。

(二)突出责任主体。各包村领导和帮扶单位负责人,对所帮扶的村负主要责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帮扶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和资源向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坚中之坚聚焦。

(三)建立帮扶责任人激励和问责机制。帮扶责任干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端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把提高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开展入户数据核实,指导帮助贫困户算好收入账,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下功夫,绝不能以掩盖问题、欺上瞒下、应付过关的侥幸心理应。镇纪委要对各村开展脱贪数据核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等问题要严肃查处问责。特别是对数据核实不重视的,要倒查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帮扶责任干部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从严从快严肃问责。并将帮扶措施列为年度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对帮扶成效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对完不成帮扶任务的干部年度考核不予评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广泛动员,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镇属各单位、各党支部以及各村委会、各帮扶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此方案的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要求,对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

第12篇

北方地区,经济欠发达,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欠缺,贫困幅度较深,特别是生存环境恶劣,诸如气候寒冷,仅穿衣、烤火就要比南方地区多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实属特殊贫困地区。如果按全国统一脱贫标准,则有相当一部分贫困农民脱不了贫。为此建议,出台“特区特治”的脱贫标准,适当提高坝上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坝上地区的扶持和救助力度,使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有效衔接,让广大贫困农民共享扶贫开发成果,确保2020年同步小康。

二、资金整合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迫切需要整合各类扶持资金。依目前现状来看,各项资金未能有效整合,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如财政扶贫资金由扶贫办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由计划部门管理,其它如安全饮水、公路村村通等都分口管理。而部门项目资金又有各自上级部门的管理要求和政策界线,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各项资金的有效整合。为此建议,应从源头上整合扶贫资金,建立行业扶贫的协调机制,由中央统筹安排各项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集中用于贫困村整村推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三、劳动力转移培训

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实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久稳定脱贫的一项有效措施。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减轻受训人员经济负担。

四、救助扶贫

通过近几年扶贫攻坚,效果显著,但每年因学返贫和因病返贫的人数很多,返贫率较高,严重制约着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建议出台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有效衔接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和扶持救助力度,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

五、产业化扶贫

产业化扶贫的重要手段是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信贷扶贫政策。像北方地区产业化程度低,龙头企业少,带动力不强。按照现在的信贷政策,商业金融机构是按龙头企业的信贷信誉等级进行考察来确定贷款额度,这样就使得贫困地区信贷规模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信贷扶贫的力度越来越小。为此建议,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数额和覆盖面及落实有关减免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采取直接或间接地提高项目扶贫贴息贷款比例等手段,培植扶贫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对贫困地区优势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政策扶持方面:建议加大中心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移民搬迁、移民就业、产业发展、生活保障等配套性支持政策。

第13篇

今天, 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年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待会,县扶贫办还要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专门培训,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坚持开发式扶贫,大力实施整村、整乡推进等综合扶贫开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十二五”以来,全县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9.86亿元,组织实施了36个村委会的“866”工程、1个整乡推进“8666”工程、1个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395个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7个村委会32个村小组的产业扶贫项目、7个村小组的易地转移安置、5个村小组的革命老区开发项目等项目建设。总体来看,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投入力度大,扶贫模式新,成功探索了“资源大整合、社会大参与、群众大发动、连片大开发”的连片扶贫开发模式,初步构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但长期以来,由于扶贫认定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扶贫对象识别不够精准,导致贫困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扶贫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扶贫的具体措施和相应的监督机制难以保证扶贫资源精准地用到贫困人口身上,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大水漫灌”和“撒胡椒面”的现象,离群众“扶真贫”、“真扶贫”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直接指向并立足贫困人口脱贫解困,管当前、利长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街道)必须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矛盾集中的系统工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加强领导。此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整合资源,将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各乡(镇、街道)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开展工作,按照《云南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的识别标准、工作方法和步骤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召开群众会议、标语、专栏、宣传手册和报刊、广播等进行宣传发动,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到每个农户和每个村,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要加强对基层工作力量的宣传发动。这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仅靠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是难以完成的。要依靠基层组织,广泛动员大学生村官、扶贫驻村干部等工作力量积极参与,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扶贫部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确定的扶贫标准和扶贫范围及时足额安排和拨付资金;统计部门要及时提供翔实、准确的数据,对扶贫标准进行测算、修订和完善;民政和残联要积极配合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要求做好本乡(镇、街道)扶贫对象家庭收入的审查、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上报、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14篇

3月2日,根据县乡精准扶贫指挥部要求,村“尖刀班”全体成员,由驻村工作队长主持,全体尖刀班成员参与,在村委会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县精准扶贫指挥部[2018]1、3号令,结合该村精准扶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就现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

一、会议首先传达和学了县精准扶贫指挥部[2018]1、3号令,由工作队长主持,驻村第一书记宣读两份命令具体内容,其他成员作记录。然后,结合指令要求和本村实际,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查找问题短板为主题,进行了讨论,达到了会议预期的效果。

二、会议梳理了本村脱贫短板以及解决思路,主要有以下及个方面:(一)发展产业。有1/5的家庭人均不足一亩经济作物地,建议发展辣椒、黄豆等短期产业,以短养长,同时结合实际拟组织农户进行增收技能培训,掌握1-2项劳动技能,通过劳务创收,稳定家庭收入。(二)基础配套。饮水方面主要是维修五组1号水池,更换二组小水池水源,接通界家营水源,三组接通水厂供水。连户路硬化方面主要是增加1组陈家400米,全村5个小组人行便道60厘米宽共有7000米。(三)住房保障。主要2018年新增20余户农户危房改造。(四)社会保障。在原有低保人员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增员和部分人员提档。(五)环境治理。增加3个垃圾焚烧炉。

三、会议确定了下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小组长、村支两委干部会议,部署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二)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分组走访农户,组织召开群众会,查找户脱贫短板及意愿,问计于民,摸清村级脱贫短板。(三)加快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完成 “供水”项目以及其他基础配套项目。(四)完成2018年“危改户”前期调查工作。(五)、按照补齐产业短板要求,组织好辣椒、黄豆种植培训现场会,落实产业发展目标。(六)、启动全村农户基本生产生活状况统计。(七)组织启动村、户脱贫资料规范修订。(八)组织启动村级各项扫尾验收工作及村容村貌整治短板,积极营造迎检氛围。

第15篇

一、贫困村灾后重建取得初步成效

规划14个村2800万元。共规划通组路2公里、生产便道61.25公里、发展特色种植业4661亩、技能培训2800人次、“五改三建”48户。目前,14个村全面启动,其中,5个村与扶贫新村建设项目打捆,已全面启动场平、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他9个村产业发展项目已经完成,栽种1360亩核桃,猕猴桃704.5亩,茶叶改良1428亩,新栽种有机茶1168.5亩。发放鸡苗20512只,建圈舍6000余平方米,建兔圈4070个,发放种兔70只;9个村基础设施已相继启动,完成道路硬化23.5公里,产业公路15.1公里,生产生活便道24.15公里,蓄水池140个,提水泵站一个,渠堰1000米。贫困村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农田水利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贫困村增收致富目标。

二、地震灾区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益

项目规划总投资311.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111.5万元。项目具体安排XX乡XX村、XX村和XX乡XX村3个贫困村。

目前XX乡完成低产林改造植1680亩、天麻种植40亩。XX乡采取“农企合作扶贫”发展模式,流转租赁土地800余亩,建有机蔬菜基地500余亩,有机300余亩,修建田间作业道3公里,渠堰道6公里,蓄水蓄肥池100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人次,项目实施区群众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加快社会援建小微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民生实事工作落到实处

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订XX镇雪山村饮水工程、明礼乡卫生院、XX镇XX小学、XX乡XX村群众活动中心涉及教育、卫生、人畜饮水、通村公路等13个小微基础设施建设援建项目,签约资金962.3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的到位与落实,将有力促进我县农村教育、卫生、人畜饮水、通村公路等基础设施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截止8月,完成XX镇XX村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解决了129人交通运输难问题;完成XX镇xx村安全饮水工程,缓解了XX村574人饮水难问题。

四、加快贫困村群众实用技术培训

围绕产业发展实施过程中的群众需求,组织举办了全县乡(镇)、村基层干部专题培训班,在XX乡XX村、XX乡XX村、XX乡XX村、XX乡XX村组织开展了弥猴桃、核桃种植、嫁接管理、天麻栽种、长毛兔养殖技术等培训,参加人员2800人。

五、民生工程(扶贫解困)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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