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督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关键词】教育督导 工作变化 应对之策
一、挂牌背景下教育督导的工作变化
1.督学形象从幕后推手变为前台角色
教育督导历史悠久,职能显著。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督导机构和督学被社会熟知的程度不高。许多家长、学生、群众普遍不了解它的含义、职能及作用,甚至不知道督导机构和督学的存在。一线教师及学校工作者也对督导机构知之甚少。加之有些地区的督导机构处于事实上被边缘化的地位,因此广大督学更多地是充当当地教育发展的幕后推手而默默工作。自2012年10月,国家颁布施行《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以来,督导及督学逐渐被社会广泛认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更是明确要求教育督导部门按统一规格制作标牌,向社会公开责任督学信息。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工作方式,势必会引起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对于家长、学生来说,责任督学成为他们反映问题、提出申诉的一个新渠道。从现在开始,相对来说,责任督学在制度和实然两个层面上成为学校发展及教育发展舞台上更加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2.督导行为从团队协同倾向领衔作战
《国家督导条例》侧重于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宏观规划,重点对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作出说明。对如何建立责任区,如何安排责任督学进行随访督导并未做详细表述。2012年5月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规定,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在20所以内,每个督学责任区至少要配备两名督学,也就是说责任督学基本上是团队协同开展工作,至少是2人小组的形式。挂牌督导要求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尽管从全国来看,以督导组形式开展的教育督导活动仍然是一种常态,但是从整体形势上看,责任督学的随访督导工作从原来的团队协同逐渐倾向责任督学领衔作战,至少相对来说是这样的。这种变化有利于克服群体心理的社会懈怠现象,但也使工作的难度与责任都在加大,这就对责任督学的个人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工作要求从宏观指导变为微观设计
《国家督导条例》规定的工作线条较粗,宏观指导的色彩较浓。相对而言,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内容更加具体微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有6条,对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涵盖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等8大方面,可谓具有明确。同时,国务院督导委员会还规定了责任督学每月随访督导的次数,出台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对责任督学工作计划的制定、督导方案的确定等细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顶层设计,也反映了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挂牌背景下责任督学的应对之策
1.加强修养,提升思想觉悟
教育督导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决定了督学角色的重要性。所以,国家实行督学制度,并对督学资格作出了严格规定。《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督学应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要“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这些规定在挂牌督导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相对于过去,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更加倾向于个人领衔作战。学校犹如督学的责任田。每月1次的随访督导一般都会在无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完成。制度约束作为外在因素的作用是有限的,责任督学的思想觉悟成为其更好履职的关键所在。所以,责任督学必须加强自身修养,通过各种途径与方式不断提升个人的思想觉悟,增强责任心与责任感。在工作中要做到勤勉、主动、公正、谦逊。按要求主动履职,查实情、说实话,不带个人情感色彩,不对学校颐指气使。这是责任督学做好挂牌督导工作的前提条件。
2.主动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督学代表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这就要求督学的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应该在学校校长及教师之上。督学要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要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要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经验;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些都是《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学的基本要求。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需要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各方面工作进行微观的考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就要求责任督学既是专家又是通才,对责任督学的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责任督学必须树立学习意识,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主动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知识;随时了解、掌握国家教育政策发展的新动态,尤其是要顺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认真专研学校管理与课堂教学方面的知识,始终站在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最前沿,率先掌握新技能、树立新理念、引领新潮流,使自己成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督学,从而具备指导学校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与内涵发展的能力。这是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点所在。
3.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国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举措,其意义不必赘述。另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也使自己从教育舞台的幕后转到台前,被置于全社会,尤其是家长、学生的监督之下。所以责任督学必须“在其位、谋其政”,积极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最基本的要做到按时、按次进行随访督导,要认真按照程序进行反馈,按要求填报督导记录、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不走形式,不敷衍了事。这是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除此之外,为确保教育督导的实效性,责任督学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尤其是要重点关注教育和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要注意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在督导过程中坚持“抓辫子”、“打棍
关键词: 新建本科院校 两级教学督导 科学构建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校持续扩招,高等教育数量和质量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各高校在借鉴中外教育督导经验的基础上,自发地引进和建立了教学督导机制,教学督导制成为整个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不尽如人意之处,尤其是两级督导机制的科学构建更是需要研究和思考的课题。
一、深化两级督导研究的必要性
当前高校主管部门尚未颁布有关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有学者将其称为自主式教学督导[1],根据“自组织理论”,高校督导工作具有自发性、自主性的特点,需要遵循教学督导普适规律并切合各校校情进行理论研究、策划实施,方能发挥其实效。高校两级督导主要由基于学校管理平台的校级教学督导和基于院级管理的院级教学督导组成,校级督导由学校直接领导,院级督导由校院双重管理,以院系管理为主,既有“统”,又有“分”,“统”“分”有机结合,形成网络状系统[2]。在推进教学督导制的最初,高校普遍实行校级教学督导的一级管理模式,督导成果显著,但随着学生人数的迅猛增长、教学日常监督内容难度和跨度不断加大、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仅靠校级教学督导已难以为继,必须发挥院级督导在学科针对性方面的优势,调动学院参与教学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此,两级督导机制应运而生。从目前已实施两级督导制度高校的实践效果来看,各高校在推行两级督导制度上各具特色,但普遍存在着偏重校级教学督导工作及其作用的发挥,而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及其功能发挥相对偏弱,各二级学院间督导工作实效不平衡等诸多问题。我认为,缺少成熟的理论支撑和深入的实践,是制约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深化两级督导工作研究有其必要性。
二、两级督导工作中存在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1.两级教学督导运行机制需进一步规范完善。
由于督导工作运行中各种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在责、权、利等方面制度的科学合理性,会影响到督导工作受重视程度和工作效率,因此,构建协调、灵活、高效的两级督导运行机制是深化督导工作的核心所在。从高校两级督导运行现状看,校级教学督导机制相对健全,由学校督导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有完善的研学、培训、检查、研究计划,经费有保障,各项检查有标准、有手段、有反馈分析机制;院级督导多由学院负责建设和管理,经费由学院承担,当责、权、利关系等实质性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学院负责人、院级督导的工作积极性会受到影响。院级督导本身承担着大量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如果对从事督导工作没有很高的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在业务上没有得到很好的培训,督导工作就会缺少主动性、缺少研究和创新精神。
院级督导的管理往往以“校院共管”之名,而行“学院自管”之实,如有高校在督导工作条例中规定“学院督导工作职责由各学院自主制订”,本意上是体现了督导工作自主性、灵活性的特点,但学院自主制订的督导工作职责、督导工作计划的科学性、督导工作实施情况如何呢?我认为,应该将院级督导纳入学校督导机构的指导之下,在选聘、培训、管理等各环节对院级督导工作加以关注。
2.督导选聘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教学督导素质是影响教学督导工作实效和权威性的重要因素,高素质的教学督导既要有较深的专业造诣,又要有丰富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更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及工作协调能力,与时俱进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能力。新建本科院校高级职称专家人数较少,兼具专业权威、个人权威、管理权威的专家就更少,选聘优秀的督导是新建本科院校对教学督导工作提出的新挑战。相对而言,校级教学督导队伍受重视程度较高,在选聘中能注重督导员专业、年龄、管理经历、权威性等综合素质,督导队伍具有较高的职业权威。而院级督导的聘任,选聘范围相对更小,更侧重于专业性,督导队伍组合较为单一,从职称、专业结构、职业权威、教学管理经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较少,这就从源头上影响了二级学院督导后续工作的深入开展。学界对二级院级督导人选是否需要学校督导机构把关存在着不同看法。
在队伍建设上,学校对校级教学督导素质提高和培训较为重视,而院级督导的管理由学院承担,提升院级督导素质和研学能力的专题培训较少。院级督导往往处于自发、自由状态,这其中有学院对教学督导的工作重视程度的原因,也有学院指导能力方面的因素,二级学院领导无督导评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即使重视也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校院两级督导间缺少指导和交流,院级督导在督导工作理念、工作方式规范化等方面的缺失,影响了督导工作开展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3.两级督导工作职能有待清晰划分。
美国学者托马斯在《教学督导:重新界定》一书中提出:“督导的目标在于帮助学校增加机遇和能力,更有效地促使学生的学术成功。”高校设置两级督导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增强教学质量保证力度以提高教学质量,其基本作用也是一致的,即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两级督导的建构不仅仅是从人数、归属进行划分,厘清其定位、职能也是开展工作的核心。实践表明,基于结构分层的两级督导制度建立后,其功能划分的模糊性是制约工作深化的重要因素。在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下,院级督导工作往往缺少总体规划设计、分析总结,在日常工作中多是应付校级督导检查而开展的检查,少了基于本学院教学现状的督导工作设想,或在工作中与校级督导之间有越位或缺位的现象。我认为,校院督导组织在职能上的区分如下表所示:
从督导理论上说,所有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都应被纳入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主要包括“督教”、“督学”、“督管”,从高校督导工作实践看,督导工作主要是更多地偏重于督教,且以听课为主,如有的学校明确在督导工作条例中规定督导的重心是教师课堂教学质量[4],对教学大纲、培养方案等关键性教学文件检查较少,对“督学”和“督管”比较忽略;督导应有的指导功能的发挥较少,以致有些教师抱怨:“突然来听课,听完什么没说就走了。”没有沟通与指导的听课就失去了工作的应有之义,以致教师有了被监督之感。值得一提的是,院级督导多是学院普通教师,有时存在着怕得罪同事、得罪院领导的心理,树立院级督导在学院内的权威感是极其重要的。
三、建议
1.以质量文化建设提升督导工作。
对督导工作的重视来源于学校的体制、督导自身的权威,来源于校内质量立校的文化氛围,应依靠机制的优化让有能力、有权威的专家型督导积极投身督导工作。目前,校级督导的重要性已得到充分的认可,对院级督导的重视首先是学校教学督导管理机构在意识上、行动上将院级督导建设纳入工作整体规划,尽可能为学院督导提供培训、交流的机会。而作为院级督导工作主管的各学院负责人要把好院级督导的选拔关,优化督导员素质结构,尽可能为督导工作开展提供方便。以某校为例,2006年建立两级督导机制,在二级学院设立院级督导办公室,为院级督导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形成了学院教师信任尊重督导的良好局势,该学院的教学规范程度始终居于各学院的前列。我认为,将院级督导工作的成效纳入对学院的年度教学目标考核,以此激励院级督导工作,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
2.加强督导队伍建设。
校级督导队伍建设已得到广泛的重视,而院级督导应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加强研学,树立督导权威。一是更新理念,吸收现代教育的新观念、新思想、新理论,在理论上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方略,在实践上加以深化;树立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确立督导工作服务教学的意识、树立“督管、督学、督教”三位一体的督导理念等。二是创新工作方式,督导工作重策划设计、计划管理、合理反馈等。
3.优化两级督导的内在关系,清晰划分工作职能。
本文所关注的两级督导关系是指两级督导间的内在关系,较之于督导分层结构形式的建立,更关注内涵建设和督导效果。实施两级督导的高校对两者关系存在诸多看法,我认为,校院两级督导是统一体,两级教学督导联系紧密,提高教学质量的总体目标一致,只存在结构上的分层及督导范围、职责分工上的区别。建立健全的两级督导运行机制,理清两级督导间的内在关系,在良好机制下,两级督导组织方能围绕各自的督导范围、内容及工作重点和方式进行深入讨论研究,提高工作效率。
在学校教学督导机构建立之初,对两级督导的管理方式、层次定位、工作职能应该有明确的界定和规范。特别强调,两级督导之间应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但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院级督导是校级督导的辅助和补充者。院级督导需要得到校级督导的宏观指导,两级督导间需有交流沟通机制。两级教学督导之间的学习、交流,有利于教学督导素质的整体提高,院级督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可直接和学院教师、负责人沟通;与学校督导机构进行及时沟通,从而真正构建全过程、全方位的教学督导机制。以某校两级督导工作实践为例,当校级督导兼任学院督导组长时,往往会将校级督导的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引入学院督导工作,督导工作开展比较有规划、有方法和有成效;由于身为院级督导组长,对学院常规教学状况了解清晰。同时,让院级督导参加重要的校级督导工作会议,院级督导更能把握学校发展方向,更容易树立荣誉感和权威感。
在两级督导的职能划分上,校级督导工作应着眼于统筹和实施全校整体督导工作,更多地对学校层面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检查、评估,更多地采用抽样检查分析、重点调研的方式,更多地侧重于教学结果监控,所开展的听课以研究性听课为主;而院级教学督导机构作为基层督导机构,主要做好所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工作较为具体、详细,既要贯彻学校总体教学督导原则,又要组织学院督导工作实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我认为,院级督导较之校级督导更直接了解任课老师与学生,了解专业课程内容,更了解本学院存在的教学问题及其症结所在;在检查中与教师、学生共同交流探讨,能突出“过程控制”的特点,更能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院级督导是督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构建科学的两级督导信息反馈机制。
督导提供的信息是学校领导了解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决策的依据,也是教学管理部门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教学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的依据,信息反馈须注重反馈的科学性、及时性、层次性和有效性。如有的高校采用信息分层反馈方式,通过个别交流、信息反馈卡、教学例会、教学督导简讯、网上等多种形式,将信息反馈到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目前很多高校不断完善教学管理交流平台,提高信息反馈的效率,这些创新的做法值得借鉴。同时,加强校院两级督导之间的信息交流势在必行。
目前在两级督导工作开展中存在着诸多困惑,比如由于学校教学督导管理机构人力有限,如何对院级督导开展培训、指导检查、评优?对院级督导的指导以怎样的深度为宜?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朱继洲.高等学校教学督导的作用和定位[J].江苏高教,2005,1:62-64.
[2]周永凯,王文博.现代大学教学督导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
【关键词】教学督导 教学工作 量化考核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4)34-0005-02
考核是高职院校系部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能否对教师的劳动做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评价,对每位教师来说是非常关注的重大事件。在教师教学改革的形势与潮流下,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究竟该怎样检验教师的师德水平、教学成果、工作成绩呢?本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如何科学合理地量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量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要能充分反映教师教学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应力求做到全面量化不过分细化,这样既能真实、准确地衡量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能避免教学工作考核的片面性,还能使教师不受过多的束缚,发挥自己的优势,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2.客观性原则
在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量化的前提下,还要减少考核中人为干扰的因素,增强考核的公正、公平。对较难量化或不能量化的指标,也要通过调研等形式进行量化处理。
3.可测性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应易于掌握标准,简便可行。考核以教学量为主,同时强化质量指标。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应以学生期末的网上评教结果为依据,考核才能产生公平的效应。
二 量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意义
量化教师教学工作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和“重在激励”的机制,使每位教师考核评价中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群体价值以及需继续加强的方面。在透明与严格的量化考核办法下,有利于鼓励教师上好课,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同时积极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投身于专业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能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改、以考促研的良好效果。更重要的是能为教师外出学习、职称评定、涨工资及奖惩等工作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从而强化“双师”教师队伍的建设,促使高职院校的教学科研工作形成特色,提升高职院校的名气。
三 量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具体措施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要从教学、科研与育人等方面给予客观评价,就需要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量化给出分数并得出等级。高职院校传统教师考核由学生、系部和督导三方评定分数按比例得出最终分数,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等级的依据。在这样考核方式下,教师考核分数雷同的占90%以上,几乎不具备参考价值,无法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教师教学工作水平。高职院校教学督导量化教师教学工作的具体化措施可以缓解这个问题。
1.合理设计评价内容与权重
在当今要求教师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背景下,考核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教师的工作能力。因此,要做好量化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应设计全面的考核评价内容和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考核应包括三个项目:职业道德与为人师表(0.1分)、教学过程评价(0.4分)、教学效果(0.5分);评价内容也应涵盖政治态度与责任心、教学准备、教学任务、教学秩序、执行教学计划、备课资料与教案、作业与辅导答疑、听课评课、专业建设等专项工作、学生测评。
2.多层次的考核标准与灵活的评价方法结合
高职院校的大多数教师都能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执行教学计划、提交课时计划、教案和作业批改、考试试卷批阅、记分册、课堂教学记录表(教学日志)以及听课记录本等教学常规方面的资料。因此,针对教学准备、教学任务、教学秩序、执行教学计划、备课资料与教案、作业与辅导答疑等项目可以制定多层次的考核标准。如作业与辅导答疑可设置五个层次和说明:(1)布置量、收阅、批改、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符合要求;课外辅导次数≥四次。(2)布置量、收阅、批改、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80%符合要求;课外辅导次数三次。(3)布置量、收阅、批改、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70%符合要求;课外辅导两次。(4)布置量、收阅、批改、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60%符合要求;课外辅导次数一次。(5)布置量、收阅、批改、实验、实习、设计报告批改在60%以下且无辅导。说明: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四周(含)以上的每二周批改一次,四周以下的每三周批改一次,专业课每三周批改一次,每次作业题量不少于四道题,实验、实习、设计报告在完成后半周内完成(全批全改)。
3.采取表格形式与制定加分与扣分细则
对于难以量化的考核内容还可通过表格的形式。如职业道德与为人师表。师德师风的考评可由系部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给本部门人员打分,结果报考评委员会审定。
对于有些考核内容难以设置多层次的考核标准,高职院校可以制定扣分与加分细则。如考核考查可制定以下扣分细
则:期末考试(考教分离)合格率≥80%,每低于标准2%扣1分;期末考试(非考教分离)合格率≥85%,每低于标准2%,扣1分;实验实训随机抽测合格率≥70%,每低于3%,扣1分;过级考试与全省同类高职院校的平均合格率比较,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合格率每低于省平均合格率2%,扣1分。如专业建设可制定相关的加分细则:国家级项目主持人或核心成员,计10分;省级项目主持人,计8分;省级项目核心成员(限2人)、院级项目主持人,计7分;省级项目一般成员(限3人)、院级项目核心成员(限1人),计6分;院级项目一般成员(限2人),教研室工作参与度高,计5分;服从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计4分。
4.专人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除了严格落实院部督导室随机督导结果,高职院校还非常有必要在系部建立教学督导工作组。以院长为组长,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教师为成员的教学督导工作组。系部所有教师轮流做教学督导,在上课之余抽出时间到教室检查教学情况。设计适用性强的督导记录表(项目有教室、检查节次、班级、教师、教姿教态、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到课率、听课率,学生睡觉人数、玩手机人数、教室卫生等)。由教务办公室每天在院部QQ工作群内公示当天检查情况,并安排专人对检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根据学生的到课率定期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考核。此外,教学督导还应重点严查调课、代课的情况,因私事调课、代课,因病调课、代课(因病调课需向教务办公室出示病历本或医院诊断书)做相应的扣分处理,未能及时办理调代课手续的老师予以扣除相对应分数两倍的处理。
高职院校只有通过教学督导量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才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但评定教师不可能完全以数值的大小来评价,因而量化考核的结果还需要再转化成人性化的评价。可对总体定量考核结果进行按差异大小进行比较评判归类,对被考核的每一位教师按A、B、C、D四个等级标准进行逐一归类,然后按教师所属的考核等级进行综合文字描述(把教师的年龄、学历、教龄等一些不可控的因素导致考核结果偏差考虑进去),从而实现量化向全面考核的再转化,完成对教师的总体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