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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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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夯实基层基础,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建设

1、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今年,在镇应急处置队伍、交管员队伍已建成基础上,按照县上要求,还要组建治安信息员、居民小区、村(社区)治安防范队伍,各村及镇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组建启动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治安协管员队伍,搞好清理整顿,促其发挥应有作用。

2、全面实施技防设施建设。对街道视频监控实行扩容改造工程;继续全力推进居民小区、楼院、机关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可视电子防盗门建设,年内力争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面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推选“楼长”,落实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3、规范社会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县上要求,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依托政府政务大厅挂牌,并增加相应服务管理内容及窗口,全面开展工作。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要按照“基础实、管理精、服务细、成效好”的目标强化规范化建设,使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建成“综合性管理,便民式服务”的工作载体。

4、强化基层基础阵地建设。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全力解决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电脑、档案柜、执法器械、警用械器等办公、办案设施的短缺问题。

5、完善特殊人群关怀机制。建立镇、村互联互通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的监管救治机制。

6、推进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综治“五进”活动,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和综治工作“互为联动、互为促进”的服务管理体系;助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群组织发展,发挥他们行业自律、区域协调、辅助服务与管理的作用,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

7、细化预青维权专项工作。完善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利用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管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8、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各类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及时发现、消除校园不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加大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9、深化网络环境整治措施。成立网络环境整治领导小组,依法整顿和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制造和传播谣言、侮辱、诽谤、赌博、诈骗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我镇网络环境;严肃查处利用政务网、办公专网,进行游戏、聊天、视听等娱乐活动,以及微博、跟帖、转帖等非,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二、健全长效机制,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

10、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打黑除恶”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等多发财犯罪;依法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逃税骗税、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适时组织开展破案攻坚战役、追逃集中行动,实现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公、检、法密切配合,做到快侦、快诉、快判,依法严厉打击。

11、依法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要严厉打击在石油开发、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重大项目实施、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幕后策划、组织、煽动群众无理闹事的村霸、街霸和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非法阻挠司法、行政执法、暴力抗法、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人和事,全面优化我镇经济发展投资环境。

12、认真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加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完善集排查、整治、教育、管理、建设、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对重点区域、重大隐患、重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落实。

13、突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交通、消防安全标识等基础建设,强化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加强公共设施重要目标安全隐患整治,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14、加强油区治安管理工作。要以促进地企深度融合为契机,持续深化和谐模范油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打击、治理、管护各项措施,努力预防和减少涉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涉油矛盾纠纷的发生。

15、全力构筑国家安全防线。强化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搜集、分析、研判等基础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反恐怖工作;严厉打击“”、“实际神”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等痴迷人员教育转化攻坚战,继续开展反警示教育和“无村(社区)”创建活动。

16、推进禁毒工作动态管控。加强对《禁毒法》的宣传和禁种铲毒预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并强化禁吸戒毒工作,逐人落实戒毒措施。

三、强化源头预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7、全面落实风险评估机制。规范评估范围、主体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工程、重要事项、重大决策均要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项目管理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

18、完善矛盾纠纷排调机制。完善“三调联动”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在镇、村(社区)两级依托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站),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窗口,收集社情民意,研究制定化解方案,充分利用各级调解资源,解决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司法机关办案整个过程中的重要理念和程序,提升司法机关办案的社会效果。

19、建立涉法涉诉法治制度。逐步将涉法涉诉从普通中分离出来,导入司法程序,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依法纠正错误裁决,保护合法、制止违法闹访;落实政法三长集中接访,力争调处化解一批涉法涉诉积案。

20、全力提升维稳处突能力。健全情报信息报送共享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责任,进一步充实维稳处突人才库,加强应急处突专职队伍的演练。

四、深化平安建设,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21、深入推进平安镇原建设。继续抓好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平安创建覆盖率达96%以上;今年,由镇综治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对历年来我镇命名的所有平安单位、村等进行一次全面复核。撤消平安建设目标下滑单位的平安创建荣誉,并命名一批近年来新创建的单位。

22、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认真实施“六五”普法宣传规划,组织开展“六五”宣传月、“法律七进”、基层法治创建等主题活动,尤其要用典型事例开展好“现身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引导和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3、推进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拓展宣传阵地,创新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积极向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主要媒体和《长安》、法制日报投送优质稿件;继续开办专题栏目,增加公益广告;在各村、各居民小区开设实用宣传专栏,加大宣传力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4、强化党对政法工作领导。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认真履行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职责。

第2篇

一、抓好统筹督导,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全面实施。以贯彻《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抓手,将我市的贯彻意见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多措并举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通过市政府文件公布行政强制主体和行政强制法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督促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加强行政强制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把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为重点,贯彻落实好《省行政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好《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抓好审查把关,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市政府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考核调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工作。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处理,除应保留的以外,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改的及时修改,有效解决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问题,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备案审查标准,坚持和完善备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改进备案工作方法,促进法制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对201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后拟保留的文件进一步研究,需要修改的及时修改,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抓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能减免的减免,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

三、抓好工作落实,促进行政复议应诉质量进一步改善。按照省里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遵循依法实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工作规则等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程序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权利,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将调解引入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矛盾纠纷的化解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为抓手,督促各市区、各部门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努力提高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抓好分工工作的落实。

四、抓好监督协调,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工作。切实规范委托执法行为,抓好委托执法协议的备案审查工作。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加强个案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协调力度,及时协调不同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争议。深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梳理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细化量化行政执法的条件和处罚幅度,严格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尤其是行政强制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确保程序公正。将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作为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强化执法过错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分工明确、考核科学、评价公正、责任落实、追究到位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行政执法证办理程序,依法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五、抓好宣传培训,促进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举办建设法治政府报告会,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或者知名法学专家来威辅导,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国家新法律法规的出台情况,按照《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抓好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内容,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宣传的作用。认真做好国务院法制办编辑的《新法规汇编》和省政府法制办编辑的《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的征订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识。全面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把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到依法行政实践中,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政府法制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10号)(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以下简称《意见》),积极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不断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为政府法制工作开创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际,以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基本原则和根本任务,加大力度宣传政府法制在引导、推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政府法制机构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不断增强政府法制宣传效果,拓展政府法制宣传阵地,提高政府法制舆论引导能力,全面开创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新局面。

三、宣传要点

(一)加强促进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对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新战略的推动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和《决定》,加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围绕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积极宣传本级政府法制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以“依法行政与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法制系统征文评选活动,具体评选要求另行通知。

(五)继续抓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一2015年规划》的落实。年底前,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建设。

(六)认真落实《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

(七)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继续评选全市法制机构信息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并组织召开研讨会。

(八)做好其他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

四、要求

(一)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政办〔〕35号)的安排,加强对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动政府法制工作的创新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4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一紧二增三保”(过紧日子,确保财政收入增长、确保向上争资增长,保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保民生)的原则,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发展质量,壮大财政实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理财水平和资金绩效,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1、收支目标:确保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04亿元,增长8%,奋斗目标7.5亿元,增长1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5亿元,增长7.6%,其中财政切块收入目标数1.3亿元,下降1.6%;市本级预算安排公共财政支出7.7亿元,较上年增长10%。

2、工作定位:确保2014年度市财政局综合考评前三名,全市综合考评第一名,行风测评前三名。

三、工作要点

(一)立足经济发展,着力培植财源。

1、支持旅游发展股份公司的上市工作,帮助其规范财务管理,积极配合其上市材料准备等工作;支持片区开发,积极筹措开发建设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盘活国有资产,推进片区开发。

2、加大招商帮扶力度。一是协调、配合企业办理工商、用地、环评等手续;二是帮助企业对接财园信贷通工作,启动“财园信贷通”试点工作2014年分别在瓷城工业园、新城区工业园上报,落实5至10家中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融资贷款5000万元以上,帮助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全力以赴向上争资,争取更大支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拓宽争资视野,打好“”牌,做好向上争资立项工作,确保2014年向上争资金额达到7384万元,增长24.5%,争资项目共计36个。其中预算科争资额完成1730万元,主要有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性支付、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转移支付、城市维护费、农村改水改厕等6个项目;行文科争资额完成240万元,主要有“张氏宗祠”维修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档案馆数字化建设经费、校舍维修资金4个项目;社保科争资额完成550万元,主要有原省属农垦企业科级及科级以下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资金、原宁冈县国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职工社保资金、2010至2012年度新农保和城居保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差额部分、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社保培训工作经费5个项目;经建科争资额完成2800万元,主要有农村环境整治(含美丽乡村示范点)、淘汰落实产能中央财政补助、工口企业技术改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地质灾害防治、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水处理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涉农贷款及定向补助资金、进局机关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农业科争资额完成1800万元,主要有现代农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支农资金整合奖补、扶贫开发发展、林业发展5个项目;乡财局争资额完成52万元,主要有财政所建设资金、一卡通工作经费2个项目;综合科争资额完成212万元,主要有彩票公益金支持公办养老机构、社区示范点、农村幸福院项目、校外活动场所改扩建及运转等4个项目。

(二)狠抓收入征管,强化收入质量。

4、建立税收征管检查长效机制。由市征管办牵头,对反映较大或存在明显税收流失情况的纳税对象,适时开展税收检查;全年对1—2个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建立加强税收征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职责,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协助税收征管办加强税源调查,摸清全市税源,将财政收入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征收部门和相关协税护税单位,强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充分调动各个方面抓收促收的积极性。

5、合理安排,科学组织收入均衡入库,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切块收入任务的完成。

6、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土地出让金、门票收入和其他基金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行为,编制好土地和门票收支预算,在5月底前完成我市土地收储存量情况摸底。

7、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严格按井府办发[2010]5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经营管理工作;二是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在2009年国有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在3月底前提交一份国有闲置资产处置报告报市政府审批后,将现有的存量资产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加大资产清查力度,重点对片区、茨坪片区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力争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亿元;三是对工业企业实现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改制力度和已改制国有企业剩余资产整合处置力度,对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通过招商引入民资,对不符合条件进行工业生产的企业资产予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国有企业资产的流失。

(三)优化支出结构,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8、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实施民生工程。一是足额安排各项民生工程配套经费,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农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的财政投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到实处;二是逐步提高城乡医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等补助水平,推进并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9、大力支持“三农”工作。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罗霄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统筹城乡同步和谐发展;继续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美丽乡村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大力推进“绿色通道,森林城乡”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10、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做好村级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的申报、监管、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管理数据真实,图片清晰,内容完整,11月底前完成决算验收工作;二是做好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按季向省市综改办报送建设进度报表,总结好试点工作的经验。

11、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等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对各种公务费、会议费、接待费等财政支出的管理,在6月底前出台全市性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工作,坚持“过紧日子”的原则,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勤俭办事,集中财力促发展,集中财力保民生,坚决抵制铺张浪费行为。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12、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大力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13、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单位公务卡执行力度。4月底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做好财政资金动态监管的上线准备工作,拟对预算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和从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转入实有资金存款专户再使用等项目进行预警监控;简化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拨付效率,4月底前下发修改后的《财政资金拨付规则》。

14、全面推行财政绩效制度改革。一是扩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范围,在6月底前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对新城区、茨坪、龙市及乡村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养护、公共文化等实行社会化运作,职能部门负责考核评估和验收。二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对政府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全部纳入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并按照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四是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试点工作,根据部门单位实际,在编制预算时,要求预算单位报送预算规模、执行时间、执行效果、资金流向、绩效目标等绩效评价指标。从2014年起,选择对建设局、环保局、体育局、教育局等20个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着重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资金和20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资金以及上级补助50万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5、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于3月底前以政府名义下发《2014市财政监督工作意见》,切实加强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提高财政管理水平。4月底、8月底前要对局属各单位、业务科室、中心财政所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上半年财务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内审并出具内审报告。

16、加强会计管理和夯实部门单位会计基础。2014年4月31日前完成对全市相关单位无证上岗的会计人员的清理工作,3月底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财政系统内部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进行业务培训。8月至9月对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由各业务科室选择3个预算单位进行2013年部门决算试点批复。

17、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确保政府举债规模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继续加大财政暂付款的清理力度,对以前年度暂付款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做好乡村垫付农业税化债工作,4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5月底前结束;四是加强监督和管理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把好政府外债项目的监督关,规范政府外债管理,减少财政支出风险。

(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财政服务能力

18、加强财政“两基”建设。一是强化财政基础工作。加强对财政人员的教育培训。2月底前制订《市财政局2014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二是强化基层财政建设,制定《2014年中心财政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细化量化各项考核指标,组织2期业务培训,提高中心财政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力争打造一支科学化精细化的乡财队伍。

19、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督,使财政管理沿着法制化轨道发展;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管理,健全财政部门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提升财政公信力。

20、加强财政政策宣传。6月底前编制好“2014年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组织党员及干部职工至各乡镇开展“财政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人民群众宣讲财政政策、解答问题,征求意见,发放“公共财政政策宣传手册”。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开展警示教育,“红包”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源头控管,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以及财政队伍安全。

第5篇

1、进一步强化全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功能作用。建立和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2、建立和完善县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到今年底,力争完成3县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挂牌办公。

二、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

3、坚持群防群治,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格局。

4、部门联动开展电力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县安监局、建设、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5、开展涉电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电力警务室的作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

6、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验收考核工作。根据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电力函〔2009〕324号)文件要求,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认真做好省经信委等四部门来市进行检查验收工作。

7、探索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规划等部门协调配合下,按照《转发省经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探索建立许可审批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8、建立执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定、电力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案件移交等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电力行政执法追偿制度等,并与考核奖惩制度相结合。突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环节,强化执法责任。

9、开展电力执法人员培训和申领电力执法证工作。为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工作的需要,积极组织电力执法人员参加省组织的电力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10、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建设。通过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将电力行政执法纳入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中,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备案工作,实现备案制度化,县区重大执法案件报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备案。

四、深入基层调研和监督检查

11、开展电力执法调研工作。深入县乡(镇)、厂开展电力执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基层电力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和用电情况存在问题。赴市外以及其它行业执法部门调研,积极探索和完善我市电力执法行为和模式。

第6篇

一、大力创新人民调解工作

1、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地要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做到每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牌子、有印章、有调解室、有台帐、有人民调解徽章、有调解队伍。

2、大力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要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在医疗、金融、保险、企业、交通、林业、征地拆迁、物业等领域部门和行业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聘请退休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医师、教师等各行各业老专家、专业技术人才、社会志愿者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4、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各地要按照党的十要求,着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认真做好有关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5、抓好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工作。各地要抓住省委、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民生工程的有利时机,把人民调解经费列入民生工程的当地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好,并认真抓好以奖代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6、协助配合省电视台办好《金牌调解》电视节目。各县(市、区)要继续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推荐优质案源、调解员、观察员,积极协助省厅组织的《金牌调解》团队深入基层开展走访交流活动。

7、开展订好、用好《金牌调解》丛书活动。让《金牌调解》丛书真正成为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的教科书,同时,协助拓展《金牌调解》丛书在全市的宣传推广。

二、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目前全市还有将近五分之一的已批未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未实施,各地要千方百计,积极争取党委及政府重视与支持,抓紧实施完成。

2、大力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尚有相当部分司法所为无人所,司法所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各县(市、区)司法局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赣市编办(2009)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文件,积极请示汇报,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司法所的编制和人员问题,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3人以上;解决司法所副科级别待遇,配齐配强副科级司法所长。

3、深入推进“五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继续推进“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督办落实,推动“五好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要协助做好命名表彰一批全省“五好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工作。

4、进一步推进司法所保障能力建设。组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督查和重点地区调研,统筹推进整体工作。适时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和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大力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各地要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所务管理水平。重点在工作职责、管理制度、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司法所内部管理进行全面统一规范。

三、大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1、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案卷评查活动,广泛征询社会各方面意见等方法,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2、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要将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人员名册、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行政处罚和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投诉处理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调查处理,严格依法行政。

3、抓好年检注册工作。各地要在年检注册工作中,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认真审查年检注册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

四、大力开展队伍培训工作

第7篇

一、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管理

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做一次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兑现率低等问题及原因,提出破解难题的具体措施。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法律依据、征收程序、征收标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违法生育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应履行的一项义务意识,增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三是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对于确实没有能力一次性足额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可以采取缓征措施,对于无故拖延不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征收滞纳金的措施等。四是加大对有缴纳能力却故意逃避或不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家庭征缴力度。通过抓典型案例,必要时通过媒体曝光或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提高征收兑现率。五是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自由裁量权,避免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随意减免或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

(二)进一步做好方便群众办证工作

一是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流程,提高效能。二是落实限时办结等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在政务大厅(办证窗口)和网上公布。三是进一步推广一孩《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网上申请办理工作,给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途径。

待省人大修订《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后,全面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三)全面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014年在全县进行一次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进全县依法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通过对基层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内容填写、使用法律法规、整理归档顺序等方面进行一次评查检验,通过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文书、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2014年要继续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工作,县、乡、村(社区、居委)对已上墙公开的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凡是与现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内容有不相符的全部进行清除和更换,确保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

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覆盖

一是继续做好“4+2”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奖励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严格政策界线,严把审核质量,确保奖励对象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率达到100%。市省四项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工作要在3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名单返回乡镇(街道)进行网上录入,保证奖励个案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100%。

二是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时一次性奖励的发放。

三是力争落实城镇无业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

三、严格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工作

一是规范个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建档工作。二是2014年凡是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工作。

四、全面提升诚信计生工作水平

按国家人口计生委规定的《县级基本实现诚信计生的评估标准》要求,加强对诚信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诚信计生工作水平。

第8篇

为切实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以“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年”活动和“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农业执法地位,积极构建农业执法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现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城乡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制定2009年农业执法工作要点:

一、坚持一个中心

以“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为中心,加大农业执法力度,着力打击农业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

(1)2-5月,组织开展“绿剑”1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2)6-8月,组织开展“绿剑”2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卫生杀虫剂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3)9-11月,组织实施“绿剑”3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企业,切实保障畜禽养殖户合法权益和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4)12月,组织实施“绿剑”4号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领域,检查其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中有无使用违禁药物、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消费安全,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菜”和“放心肉”。

2、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月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资保质”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宣传、抽检和执法,确保春备耕农业生产安全。开展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对“瘦肉精”、“三聚氰胺”、“毒鼠强”和“两高”农药的专项整治。同时,会同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饲料专项整治,根据省里部署,开展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进一步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涉农案(事)件。随着农业综合执法的不断深入,一些违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生产企业,为追逐企业利润和躲避执法检查,违法方法更加巧妙,违法手段更加隐蔽,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和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对此,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各类涉农案(事)件,特别要深挖大案要案。对在农业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事件,要依法立案查处,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严惩不贷。不仅做到有案必查,而且做到从快从严,不办人情案和延期办案,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的移送,建立和实施执法案件量化指标管理制度,完成市农业局实行年度考核的办案数量和质量。

二、抓好二个重点工作

1、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的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抽检力度,根据《省农业投入品执法抽检规定》,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当事人所生产、销售、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质量进行抽取样品并送检处理,在完成省、市抽检任务下,全区抽检农业投入品二批,20个品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2、以开展“小农资整规工作全面推进年”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根据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要求,2009年在全区范围内对农资经营企业开展小农资整治与规范行动,按照农资规范化经营标准,扶持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今年要完成全区小农资店整改72家,连锁或加盟农资经营企业达80%,促使我区农资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为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证。

三、开展三项活动

1、开展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以新闻媒体、“农民信箱”、农业信息栏、送法下乡、培训会议等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和诚信宣传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全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定期编写农业执法工作信息,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营造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2、开展执法人员素质培训活动。4月份,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农资信用管理体系和办案实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水平和办事能力,提升执法效力和办案准确率,树立执法权威和形象。

3、开展业务调查研究活动。结合本职工作,7月份,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面上情况,客观分析现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更好地开展农业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四项制度

1、建立“黑名单”公示制度。凡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不履行诚信承诺,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不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不开具进货、销货票据;凡农业生产企业购买、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违规和超标使用农业投入品。一经查出,一律列入“黑名单”,将在有关新闻媒体、省农业信息网、省农业执法网、中国农业湾等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整治。

2、完善农业执法巡查制度。根据《省农业行政执法巡查规定》,要求县级每年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执法巡查1次以上,做到边宣传、边检查、边记录。促进农资企业诚信守法,逐步培育诚信农资示范企业。

第9篇

一、全面开展违规渔具整治行动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省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总体工作要求,按照市农业局制定的《市实施捕捞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和清理禁用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安排,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对携带、使用渔具及网目情况集中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发放《省渔业捕捞禁止和限制使用渔具渔法目录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和媒体宣传报道、刷写标语、宣传车巡回广播等形式,集中开展有规模、有声势的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二是强化检查整治。在开展每月1次集中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不定期巡查以及配合做好县县间、市县间二级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清理整治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要在2014年6月1日前,对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规定的捕捞行为整改到位;要重点查处使用电毒、畚箕网(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灯光诱捕、大型笼壶等渔具渔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100%。

二、加大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现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以及责任落实倒查制度对水产养殖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水产养殖企业日常巡查检查,并且配合水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做好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苗头性问题。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要在水产养殖、苗种运输和投放、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节,整合辖区执法力量全面开展巡查排查,并且加强县域间的联动,开展县县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同时配合好市级组织的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影响力。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运行机制。要对农业部、省海洋与渔业厅监督抽检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要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研究学习,重点突出违法违规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三、严厉打击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要整合力量,开展全方位的执法巡查和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在渔业增养殖保护水域的巡查。二是重点加大打击电毒鱼违法行为。在全县开展电炸毒鱼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以重要捕捞生产水域、鱼类增养殖保护区、县市交接水域、渔业生产旺季等时段节点为重点,做好渔政执法日常工作,配合好县与县间联动执法和市与县间的两级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㈠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省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做好渔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及证件申领工作,充实渔政执法力量。

㈡深化思想政治建设。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基层执法机构管理干部轮训和新录用人员上岗培训,强化业务理论,提高业务水平;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建章立制、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学习全省渔业执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抓好渔业执法系统作风建设;要加强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特邀监察员的沟通联系,发挥他们联系渔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执法工作、反腐倡廉等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对行政监察对象和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渔业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执法队伍政风行风建设。

㈢推进执法队伍规范化。要强化执法机构内部管理,严明工作记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围绕我县执法工作要点,对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日常和专项督察,为建设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做好保障。

第10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着力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努力为建设精美、富强、宜居、和谐新__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法制机构列席制度。各镇、各部门领导在检查和调研工作时,应当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明确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范围,建立科学公正的听证代表遴选制度,规范意见征询和听证论证规则、方式、结果的运用。提高风险评估质量,有序引进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进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逢文必审”,涉权涉法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或实施。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做到“有件必备”;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建立动态清理机制,及时清理违反法制统一原则的规范性文件。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下放或整合,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不断完善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要集中办理和“一站式”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作、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行政执法部门程序意识,细化执法流程,严格依程序执法,保证执法的公正、公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做好新一轮《__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严格资格审查,组织好法律考试,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完成。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开展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清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充分利用社区、村委会政务公开栏等政务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顺畅、高效运行。健全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加强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处理应对,及时回应民声民意。

(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程序,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实地调查,采取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方式加大案件审理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

(八)营造良好法制舆论氛围。落实“六五”普法规划,采取有效方式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正面引导舆论。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理论调研,总结和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拓展法制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影响力,形成良好法制氛围。

(九)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县政府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利用每周召开县长见面会的机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有关知识。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也要组织对本镇、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得少于三次。

(十)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组织和引导各行政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监督。严格落实《__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程序,提高监督效能。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完善权力问责机制,畅通渠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一)各镇、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部署工作重点、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承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职责,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严格依法追责。

第11篇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要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和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防风险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服务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并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自身发展。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要加快推进我区信息化建设,要在充分运用好现已建成的政法网络,发挥好其功能作用的同时,要按照省司法厅的统一规划部署,加强已开发司法行政业务软件的使用管理、实现业务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要加强“市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系统”的使用管理,按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安排做好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的对接。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好群众工作

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行政投诉处理办法》,健全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行政复议与衔接机制,建立和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请求识别区分制度,做好投诉的甄别处理。要加强工作,抓好初信初访办理、落实首办责任制,切实把好工作“第一道关口”。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强督导检查,开展积案难案化解。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启动“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一年,要按照全国、省、市“七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编制好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坚持普执结合,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责任明晰的“普法责任清单”。要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细化“法律七进”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和规定动作,加强“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坚持普治融合,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形成一批有示范作用,可复制的基层依法治理典型。要积极整合普法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有效平台,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栏目,推送优秀法治宣传节目,编印“以案说法”等宣传图册,不断扩大法治宣传工作影响力。

(二)抓好基层工作,努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按照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要努力探索建立民间纠纷经常性排查预警机制,重点聚焦劳资、医疗、环保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的提高工作,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确保不低于97%。

2、安置帮教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十三部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的机制和制度,探索培育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要加强重点刑释人员的管控工作,做好衔接,落实“必接必送”制度要求。要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做好与公安、综治、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协作。

3、社区矫正工作。要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执行《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调查评估、收监执行等重点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要加强对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工作,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要用好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使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公共服务经费。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做到工作有据可查。要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数据库,积极对接全省社区矫正定位管理综合系统。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依法治区为着力点,要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业务能力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切实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执行、依规执业、诚信执业。要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要认真贯彻《省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暂行办法(试行)》,积极探索以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机制。基层法律服务以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要努力打造良好社会形象,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为政府实施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支持。公证工作要以抓公证质量为重点,做好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公证工作。

(四)做好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要认真落实《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紧扣“农民工讨薪维权”等难点热点开展法律援助,要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服务质量追踪,切实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制度,完善申诉法律援助的受理、办理、监督、保障机制和程序。要落实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依法、依政策使用。

三、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

(一)抓领导班子建设,搞好“四好”班子创建活动

要结合“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开展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驾驭新时期司法行政新情况的能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新时期履职能力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严从实抓党建,强化队伍政治和业务能力培养,努力推动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整体能力提高。要认真组织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局党员党性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要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尽可能完成上级机关组织安排的各类培训任务,认真落实职工学习计划,完成全年学习任务。要继续坚持“司法助理员讲堂”,并不断总结创新形式。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上下班纪律,要规范队伍言行,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为创文明城市做出应有贡献。

(三)抓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廉政监督,保证廉洁从政、廉洁执法从领导班子开始,实现“一岗双责”,让领导班子成为职工廉洁的表率和榜样。要抓好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纪律教育,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党《准则》和《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区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要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检查、测评工作,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政风行风,使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第12篇

一、强化收入组织,努力实现预期目标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3097万元,同比增长13 %。紧盯预期目标,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采取体制激励、专项支持等方式,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工业企业,培育壮大小微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通过经济增长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的原则,增添措施、强化征管,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预期收入目标任务。

二、加强项目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认真研判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水利、棚户区改造、脱贫攻坚和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等资金投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安排项目工作经费2000万元,做深、做细、做优项目的储备、申报、立项等工作,加大力度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省委10个专项扶贫方案、省财政厅“1+4+4”财政扶贫等政策体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三、加强财金互动,积极争取金融支持

推进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财政继续建立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农业担保基金、小微企业与特色产业发展基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专项信贷风险补偿金等共计3000万元,防范信贷风险。充分发挥红峰公司、力迅公司等企业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多的中长期贷款,缓解筹资压力,支持经济发展。

四、转变投入方式,大力撬动社会资本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以奖代补、基金引导、风险补偿”等方式,积极推广运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大力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领域建设。

五、加大脱贫投入,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坚持“规划引领,到村到户;群众主体,政府奖补;因地制宜,分类保障”的投入原则,分门别类测算“五个一批”资金需求,集中投入打好157个贫困村“整体战”,成片消除贫困;分散投入打好非贫困村插花贫困“歼灭战”,定点消除贫困。全额保障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六、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按照规定推进财政事项报告及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对惠农补贴、涉农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和腐败案件,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继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13篇

2、实施城乡饮水工程,投资300万元,在城区新打深层水机井6眼;抓好镇、、、、、、、、和镇10个村的联村水厂建设工程,解决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年内新改建沼气池2600个、卫生厕所5000座。

3、依托马庄小杂粮市场,启动建设全国杂粮加工及贸易基地项目。抓好系井、南孟、兴安、西辛庄、台营5个新农村科技示范村(试点)建设。全年建设示范放心农资超市10家。

4、开通516路、519路两条省会直通我市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和直达()现代农业观光园的531公交专线。启动建设位于京港澳高速复线与南二环东延线互通立交桥西北部占地1000亩的交通综合场站。

5、全力跑办省会南二环东延工程,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完成兴华路续建工程;高标准完成育才路改造工程,与槐安路东伸实现相接。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00公里以上。

6、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年内北尚庄实现回迁入住,西刘村回迁楼主体完工,启动北马、北街等城中村整体改造。力争完成北席、北邑等“区中村”改造,加快启动丘头村和东宽亭、西宽亭3个村新民居建设。

7、加快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年内新增廉租住房补贴户30户,新建廉租住房15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72套。

8、天然气进城工程上半年竣工投用。加快现有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等管道天然气推广力度,新建小区全部普及管道天然气。

9、完成四明楼和四明广场工程。启动建设集规划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为一体的综合展馆。完成台西商代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工作。

10、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观光园核心区建设和台西、故城新民居及岗上新城镇建设。

11、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大同和张村35KV变电站配套增容,以及增村110KV二回线路新建、10KV配网农网改造4项工程,开工建设南董110KV输变电工程和藁北220KV开关站新建工程。完成兴安、崔家庄、南高庄三个电气化村建设。

12、抓好开发区、新区两个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两座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深入开展节能和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全年Ⅱ级及以上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13、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利用1-2年时间实现村村建起文化室和文艺队。继续组织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等活动,年内在全市各乡镇村放映公益电影2800场次以上,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5-20场,组织举办8-10场“彩色周末”文艺演出。完成60个农家书屋和13个村的农民健身工程。

14、开工建设民政服务中心二期工程,改扩建区域性敬老院,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关怀扶助中心。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免费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健康检查15万人次以上。

15、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竣工,中西医结合医院病房楼投入使用。对全市241个“村集体卫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标准化率达到100%。为14所乡镇卫生院和239个村的卫生室分别配备基本检测和诊疗设备。

16、开展“健康--乡村行”活动,为每个农村居民建立一套健康档案,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年为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一次。

17、安排财政资金1100万元,专项用于新农保配套和提高农村基本养老金标准,年内参保率达到97%以上。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合率、参保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18、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和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全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安排各类民政资金1450万元,开展扶贫济困、救助救济工作。

第14篇

一、深入转变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中心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的监督考评。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中心网络管理工作。

3、统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积极参与指导各县区的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4、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制作听证报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5、开展决策实施检查和后评估。完善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决策后评估工作,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三、完善保障措施

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中心将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抓紧制定、全面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规划,加强对本中心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15篇

1、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聘请法律知识专家,对全局干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2、建立学法长效机制。举办2期以上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干职工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会前(党组会议、局务会、干职工大会等)学法制度。

3、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局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2、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重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3、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在会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三、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违规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订和废止工作。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座谈会、听证会、协调会以及在主要媒体上公布草案,广泛听取、采纳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引入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加强法律咨询、认证,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申请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县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完善社会公众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的办理流程,强化审查力度。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1、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相对人评价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

2、加大重点工作的执法力度。加强殡葬改革、社会团体、社会救助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反馈等制度,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局公示栏、公示墙、QQ群、民政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大力推进民政政策和法规、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等为重点的信息公开。

2、明确责任主体。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各股室、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切实按要求落实责任。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