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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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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体系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打造最清洁城区和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健全农贸市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经营有序、环境优美、食品安全目标。

二、实施范围

拱墅区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

三、目标要求

(一)长期证照农贸市场目标要求

1、底已完成改造提升的14家市场(含市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主管的拱宸桥农贸市场)参加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年“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比活动(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发文),并积极参与全市样板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到年底,有1?D2家成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8?D9家成为“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4家成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2、新开办的杭州登云路农贸市场年4月开业,7月纳入“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比活动,当年争创“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3、祥符农贸市场、康桥农贸市场2008年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当年争创“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

4、半山农贸市场配合半山地区整体改造,进行重新建造,未改造前要确保市场环境整洁、秩序良好、食品安全,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和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中做到不失分。

(二)临时(无)证农贸市场目标要求

1、具备改造条件并经市政府同意改造的临时(无)证农贸市场必须按时、按标准完成提升改造任务,政府职能部门特颁发临时证照。

2、不具备改造条件,但经市政府同意纳入整治的临时证市场,按要求进行整改,并保留临时证照。

3、既不具备改造又不具备整治条件的无证市场,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取缔。

四、管理要求

(一)农贸市场举办者

农贸市场举办者是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场应与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认真履行杭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经营户的管理和督促,并与场内经营者签订管理责任书。具体做好以几方面管理工作:

1、市场硬件管理

(1)市场导购图(牌)分区标识牌、公告公示、宣传栏完整。设有服务台、意见箱(簿)触摸屏、电子显示屏,配备投诉电话、公平秤并运作正常。

(2)加强对消防、治安等设施的定期检测、排查、维护,确保完好、正常、安全运转,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3)加强对市场内硬件设施的保养、维护、修缮,特别是电子监控、配电房、电扇、电梯、厕所、下水道等公共设施,要确保完好、运转正常。

2、市场制度管理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举办单位职责,自觉服从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监管。

(2)建立农贸市场交易信用分类管理制度,①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掌握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建立经营档案;②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③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④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市场内配备的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电子监控等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转;⑤建立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掌握场内经营者知名品牌商品经销情况,并建立登记管理档案;⑥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检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⑦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有机构、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投诉率进行统计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记录备案。

在开展农贸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同时,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查询方便、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并积极倡导诚信经营、和谐服务理念,宣传落实三绿工程工作,结合本市场实际编制《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对经营户日常行为严格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奖罚分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树立榜样示范,对违法违规经营户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赔礼道歉、书面通报、警告、经济赔偿、扣除承诺金直至提前终止市场经营等处罚。

(4)依据市场经营规模、交易额和上交年利润综合测定,相应配足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具体人员配备标准为:1000平方米以下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0人(含保洁、保序人员,下同),1000-1500平方米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4人,1500-2500平方米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18人,2500平方米以上市场至少配备管理人员20人,同时,各市场应配备1名精通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以提高农贸市场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5)农贸市场举办者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位,切实履行消防、治安、安全等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安全巡查和防范,确保全年无各类事故发生。

(6)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户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统一管理员和经营户着装,要求管理人员作风正派,文明礼貌,仪表端庄,佩证上岗,克已奉公,勤恳细心,严格管理。

(7)市场要建立预赔金制度,经营户进场时,须交纳一定金额(各市场自定)的商品质量保证金作为预赔之用;要做到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投诉,处结率100%。

3、市场秩序管理

(1)监督经营户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热情服务,无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等行为。同时,各摊位全部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电子秤,不得擅自拆装,如有损坏及时向市场或质监部门报告。

(2)商品陈列摆放设定统一标准,实行长、宽、高“三统一”限制,做到划行归市,整齐划一、摆放美观,严禁扩摊、垫高等行为。

(3)场内无倚门设摊、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行为。场内无赤膊、无赌博、算命、斗殴、酗酒以及进行其他危害社会治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为。

(4)经营者证照齐全,商品明码标价,产品标识规范,并统一备份在市场内显示屏中,便于上级部门和消费者查询、观看,了解经营商品在核定范围之内。

(5)严格市场各类车辆有序管理,严禁任何车辆在经营期间(7:30?D18:30)进出或停放。市场周边统一划定不同车辆的停放位置,配有专人管理,动态督察纠正,切实做到整齐划一,有序停放。

4、食品安全管理

(1)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认真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商品准入索证、溯源、台帐监管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好台帐,归档管理。市场负责人要组织定期抽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2)监管熟食制品和现制品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要求,食品容器及包装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统一配置加盖密闭容器,从业人员上岗应统一着装、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必须按规定消毒使用;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同时,认真做好防蝇、鼠、蟑螂等相关工作。

(3)认真做好每天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确保农残检测室仪器、电脑、冰箱等各项设施正常运转。同时按规定批次做好每天的蔬菜农药残留和副食品监测工作,即蔬菜按每天10个以上品种,副食品按每天5个或5个以上品种,大型市场加倍计算,把检测结果及时在市场电子显示屏公布。

(4)必须督促经营户坚持使用经市场制定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严禁使用非环保袋、有毒有害的塑料化工包装桶(袋),并加强监督检查。

(5)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应当遵守商务部制定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储运酒类商品时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储运的相关要求。酒类商品应远离高污染、高辐射地区,不得与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蚀性等物品混放。同时,严禁使用废弃饮料瓶、塑料化工瓶储存和出售。

6)必须监督经营户不得违禁销售青蛙、蛇类、鸟类等野生动植物及制品。

5、环境卫生管理

(1)组织市场管理人员和场内经营户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垃圾随时扫,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清扫人员,不间断地流动清扫,做到全程保洁,保持经营器具、盛皿等干净卫生。

(2)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包干,明确制定每个摊位、每个经营户的卫生包干区,明确包干责任人。市场要负责通道、墙壁、墙顶、门窗、灯具、柱子、下水道、窨井盖、厕所、垃圾房以及外立面、门前等公共部位的卫生保洁,切实做到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积尘、无积水、通风透气并无异味,下水道畅通无阻。对市场周边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做好人行道、公共场地和绿化带的清洁卫生。市场内在醒目位置上要贴有“严禁吸烟”标志牌。同时,组织督促经营户做好责任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3)农贸市场内应统一配置加盖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每个摊位内统一设置保洁桶(袋),垃圾必须入桶(袋),严禁场内随意抛扔蔬菜叶、皮、壳等。桶(袋)内盛垃圾及时清倒,外溢垃圾及时清扫,确保内、外通道地面、摊位内外立面干净整洁。

(4)定期组织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开展除“四害”活动,对家禽、熟食、卤味、肉制品经营区和储存间、厕所等重点区域经常冲洗、消毒,保持干燥、无霉味、无臭气,一般春夏一周一次,秋冬每半月一次。

(二)农贸市场广大经营户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市场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市场经营者守则》的各项条款;要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2、经营户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经营户要讲职业道德,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公平交易;不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短斤缺两,欺骗消费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不购销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不准使用明令禁止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商品出售后,发现质量问题应给予调换或退货。

4、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各类商品应分类陈列,排列整齐划一、摆放美观,具有美感,做到“三统一”:统一长度、宽度、高度。禁止扩摊、垫高、占道经营。做到一周一大扫,每日三清扫(早、中、晚),污迹随时扫,全程保清洁。

5、家禽经营区及时清理,地面、禽笼、柜台、玻璃、窗户、墙壁、墙顶、水池保持清洁,做到“五无”:无粪便、无污物、无血迹、无禽毛、无异味。

6、蔬菜柜台内地面必须保持干净,蔬菜腐菜叶、壳、皮、污泥等垃圾必须入桶。不得用桶盛水清洗,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

7、水产经营区剖鱼必须在操作台进行操作,鱼鳞、内脏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冲洗,保持操作台及地面清洁干净,做到“三无”:无污物、无血迹、无异味。

8、食品副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三无”、过期和腐败变质以及注水(肉类)商品,不得销售未经检疫的鲜肉、假冒伪劣等商品,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必须每半月排查一次商品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必须撤柜停止销售并销毁,做好台帐记录。

9、熟食卤味间按有关规定设置、操作,从业人员在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戴帽、口罩和手套,清洗双手。砧板、刀具、抹布等工具每天必须按规定消毒使用。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口和销售口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10、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统一容器、加盖密封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11、糕点、面食、豆制品加工等经营户必须统一着装,统一容器、密封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鼠、蟑螂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食品。

12、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保持销售场地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

13、酒类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执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散装酒类经营者不得使用废弃的饮料瓶、罐等容器储存和出售。

14、筐篮、刀剪及加工器具等工具,雨伞、雨披、围裙等个人用品应按市场举办者的统一标准整齐划一放置,做到秩序井然、清洁卫生,禁止乱挂乱吊、乱堆乱放、乱涂乱画。垃圾桶等容器应统一设置、整齐划一并加盖放置于隐蔽处。

15、经营区域内经营户不得携带小孩、婴童等无关人员逗留玩耍,不得放置无关物件,不得在过道内从事打牌、吃饭、下棋、睡觉等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16、经营户如发生违反国家、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国家、集体、市场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市场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承担责任予以示,包括赔礼道歉、经济赔偿、行政罚款、书面通报、警告、提前终止市场经营等。

五、监管职责

(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依据杭州市编委《关于明确农贸市场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市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并与辖区农贸市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农贸市场年度考核纳入镇、街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2)在市、区各项创建评比活动中涉及农贸市场的,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落实,将上级要求和精神及时贯彻到辖区农贸市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市场要督促市场及时整改,并

达到要求。

(3)加强对辖区市场的日常检查,督促市场搞好日常管理,协调市场与周边单位的关系,帮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2、各有关部门职责。

(1)商贸旅游、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加强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2)市场外无证流动商贩的查处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3)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经营商品的抽查监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抽查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应当公平地适用于所有场内经营者。

第2篇

1原因分析

1.1母猪肉销售渠道不畅

我国是生猪养殖大国也是猪肉消费大国,养殖量和消费量占全球一半左右。我国种猪年均存栏300-350万头,按照20%年更新率,每年有60-70万头种猪淘汰出栏,产生猪肉10万吨左右。有资质加工母猪肉的大型肉品生产企业考虑对品牌的不利影响,不愿意公开收购母猪肉。其他肉品加工企业又难以获得稳定的供货信息渠道。

1.2法律意识淡薄

根据国家标准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规定:种公猪、种母猪、晚阉猪屠宰后不得用于加工无皮片猪肉;以种公猪、种母猪、晚阉猪为原料的片猪肉不得用于加工包括分割鲜、冻猪瘦肉在内的分割猪肉。因此农贸市场母猪肉混杂销售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由于猪肉摊贩大部分来自农村或城市下岗人员,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违法行为认识不到位。

1.3私屠滥宰时有发生

由于私屠滥宰能够逃避各种税费和检验检疫,屠宰成本低,猪肉价格远低于定点屠宰场肉品价格。而且私屠滥宰一般比较隐蔽,流动性强,不易发现。商贩为谋取更高利润而私自屠宰生猪或从私屠滥宰户那里购进未经检疫的生猪产品进行销售。

1.4市场管理缺位

农贸市场摊贩一般进场时间比较早,而且数量庞大,市场举办方往往因为管理力量不足,对进场销售的生猪产品不能及时查证验物,配备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不到位,抽样检验未将母猪肉纳入检测范围。

2对策建议

2.1搭建母猪肉交易专门信息平台

将有资质加工种公猪、种母猪、晚阉猪猪肉的肉品加工企业信息到专属信息平台,肉品加工企业实时需求信息,方便各地屠宰场或中间商产销对接,畅通母猪肉销售渠道。

2.2强化生猪屠宰监督管理

对需要屠宰的种公猪、种母猪及晚阉猪,生猪屠宰企业必须在查明每一批肉品准确去向的前提下方可屠宰,并在胴体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标注“晚阉猪”。

2.3严抓私屠滥宰和市场管理

第3篇

关键词:苏北农村 现代化商贸流通 市场体系

引言

江苏农村商贸流通业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取得了相对较大的发展。但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苏北(江苏北部,包括徐州、淮安、宿迁、连云港、盐城五市),其商贸流通业的发展相对滞后,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也相对不完善,这直接抑制了农村的消费,延缓了苏北农村的市场化、现代化进程,成为苏北农村发展面临的新瓶颈(周桂良等,2012)。因此,只有健全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才能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苏南带动苏北,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有效地促进苏北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苏北农村商贸流通市场发展现状

随着江苏经济的快速发展,苏北农村商贸流通市场也有了显著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首先,苏北农村商贸流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与前几年相比,苏北五市的综合市场、摊位数、营业面积和成交额等均有显著的增加与提高。到2010年底,苏北拥有亿元市场92个,实现市场成交总额1016.7亿元,分别占全省的16.7%和8.6%。其次,苏北农村商贸流通市场结构不断优化。近几年来,随着苏北农村的发展,商贸流通业逐步升级,市场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苏北市场逐步形成以综合批发市场为主要渠道,零售市场为骨干,以销售品种多样的市场为辅的多元化、多业态的商贸流通市场(杨改,2011)。尽管近些年苏北农村商贸流通市场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相比于苏北的经济发展,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苏北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程度不高,商贸流通市场体系不健全等。

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的构建

建设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可有效培育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和客体,并优化和提升各种交易条件的水平与结构,以实现其促进生产、扩大消费、增加积累等功能。本文构建了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其中包括了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体系、苏北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体系、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苏北农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和苏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六大子体系。在以农户的经济活动为中心的基础上,结合这六大子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见图1)。

(一)建立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体系

农村消费品一般包括粮食、蔬果、农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农耕用具、日常生活用品等,将这些物品的销售通过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体系来完成,可简化农村生活环节,加快农村生活步伐。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体系,包括销售交易、销售物流和销售市场安全保障几个子体系,通过三个子体系的应用,将苏北农村消费品从供应商分配、销售到各个农户手中,其流程如图2所示。

其中,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交易子体系,主要采用连锁经营和供销社交易平台将消费品销售给农户,通过物流配送中心将消费品分品种、季节、质量等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利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通过网络等技术使得销售信息快速传达。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物流子体系,主要以县(区)配送中心为龙头,连锁经营超市和供销社、村级便民放心店为载体,主要是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必要时村级采取第三方物流。将消费品以二级渠道方式销售,即物流配送中心——乡镇连锁经营超市和供销社——村级便民放心店,也可将消费品以一级渠道方式销售,即物流配送中心—村级便民放心店。苏北农村销售市场安全保障子体系,通过政府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形成强有力的监管与监督,使整个大体系秩序规范(杨以文,2012)。

(二)建立苏北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

资源相对缺乏的苏北地区需从其它地区采购农资,以满足苏北地区需求。因此,苏北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的建立将是必不可少的。对于苏北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见图3),可从三个子体系来体现,即农资生产、农资流通、农资服务三个子体系。

其中,苏北农村农资生产子体系,主要是建立农资生产企业,一些稀少或没有的农资,可从苏南地区、省外甚至国外企业生产后进行转运。苏北农村农资流通子体系,以供销社、农资承办企业为龙头,各县区配送中心、乡镇连锁经营超市、农资农家店等为辅,实现整个流通过程,并保证其顺畅;此流程也可用销售渠道模型,分级流通,达到流通的简便化、标准化。苏北农村农资服务子体系,应用农资多元化服务功能,体现现代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同时将农资流通市场化,使农资服务需求更加便捷、更加完善。

(三)建立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体系

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体系可从三个方面来体现,即农产品购销平台子体系、农产品物流子体系和购销政策支持子体系三个子体系(见图4)。其中,苏北农村农产品物流子体系,主要以物流配送中心为龙头,将各个农产品加工企业、配送中心进行改建,使其规模扩大,提高物流效率,在加工企业内部建立配送中心,以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农产品周转速度。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平台子体系,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通过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区域性批发市场和县域批发市场流通到各个分批发市场,同时也可通过配送中心、网络、展销馆等一些辅助手段,将部分农产品以这些平台批发给农户。苏北农村购销政策支持子体系,主要以国家相关政策和苏北地方配套的扶持政策为载体,使整个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体系运作有序、规范和高效(周桂良等,2014)。

(四)建立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苏北地区的农业发展相对较好,将苏北地区的农业资源回收利用发展好可大大节约社会资源,降低商贸流通成本。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立可通过物流子体系、回收利用平台子体系和政府监督子体系三个子体系来逐步建立与完善(见图5),利用这三个子体系使县、乡镇、村在回收利用过程实现点线面一体化协同运作。其中,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物流子体系,以各农村居民聚集回收网点为主,通过流动收购人员进行资源聚集,集中回收到各乡镇回收站或集散市场回收中心。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监督子体系,将资源回收利用的利益与用途告知农民,并让农民们之间互相监督,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再生资源得以回收利用。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平台子体系,主要是以分拣站和加工企业为平台,利用再生资源堆肥、沤肥还田、气化、压块、固化成型燃料、燃烧发电等技术,将可再生资源进行循环利用。

(五)建立苏北农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

从目前苏北农村的发展来看,日常生活服务主要包括农村家电维修、医疗、文化教育、餐饮、摄影、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苏北农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的建立需要择优培育扶持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经营大户和专业服务队伍,逐步探索各乡镇设立连锁服务网点,并以村级商贸综合服务点为服务联系点,进行上门服务和集中服务相结合的农民生活服务新模式。苏北农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主要包括苏北农村医疗服务子体系、苏北农村文化教育服务子体系、苏北农村食品安全服务子体系和苏北农村家电维修服务子体系。

(六)建立苏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

苏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主要包括苏北农村Internet网络服务子体系、苏北农村商务信息安全保障子体系和苏北农村现代化手机服务子体系等三个子体系(见图6)。其中,苏北农村Internet网络服务子体系主要是构建县区和村级商贸流通信息服务平台,平台相关负责人将各种农业信息在各级服务平台上,农民根据自己所需,在各个不同的网络服务平台上寻找所需信息。苏北农村商务信息安全保障子体系,将所有网络信息一体化、公开化,保证农民看到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网络的信息质量,加强不同区域间的农民交流与合作。苏北农村现代化手机服务子体系,主要以手机为网络信息查询主体,可以订阅以某企业为主导的服务信息,也可通过乡镇或村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将相关农村、农业信息通过手机网络告之农民。

结论

本文在以苏北农户经济活动为中心的基础上,结合苏北农村消费品销售体系、苏北农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苏北农村农产品购销体系、苏北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苏北农村日常生活服务体系和苏北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六大子体系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该体系的构建将有力地促进苏北农村商贸流通的快速发展,进而推动苏北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另外,本文建立的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也可为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提供积极的实证参考。

参考文献:

1.周桂良,毛丽娜,吴鼎新.基于经验挖掘的苏北农村现代化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2(12)

2.杨改.我国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J].物流科技,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