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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人保四川省公司总经理陈显宜透露,今年人保四川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专门针对四川农村特点设计开发了一批新险种,部分已经上报保监会。这标志着已经淡化经营农村保险市场多年的财产保险公司,将重启四川农村保险市场。
人保四川省分公司是我省内唯一一家还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的产险公司。由于农村业务的高赔付、低效益,加之政策因素,我省农业保险连续8年亏损,平均赔付率达110%,自 1993年后,人保公司逐渐淡化农业保险,业务量呈逐年萎缩之势。陈显宜透露,公司已经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拟在眉山、绵阳、德阳等地开办养猪保险、奶牛保险,在凉山开办烤烟保险试点。另据了解,5月1日起,国家保监会批准部分保险险种可以实行“先销售、后备案”的管理制度,目前乡村干部综合保险、农村金锁家财险、个体工商户保险等已在省内广安等地试点。针对四川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民小额贷款需求量大的特点,公司还准备开发“农民外出务工意外保险”和“农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险种。
陈显宜表示,人保重新启动农村保险市场的目标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备大灾之年”。记者董天刚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摘要:我国农村地区保险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尽管农村商业保险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梗阻,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本文建设通过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规范营销服务机制,健全监管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保险市场。
关键词:农村,保险,发展
保险具有风险疏散、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障的功能。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农民和农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如何有效发挥保险的救济和保障作用,加快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烟台市为例,深入剖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就农村保险体系再造问题探讨对策思路。
一、目前农村商业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特点
目前,保险业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得到了广泛开展。烟台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增长,农村保险市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2006年,烟台市保险费收入411570万元,其中所调查的9个县市合计保费收入接近烟台市总量的一半。全市人均交纳保费633.Z元,同比增加71.2元,保险密度居全省第一,但在保险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缓慢。
(一)机构网点快速增加,营销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优势的凸现,众多的保险公司落户烟台,并在县域大量增设分支机构,直接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带动农村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目前,烟台市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其中财产保险13家、人寿保险9家,共辖设320个分支机构,其中在9个县市共有县级保险机构94家,均设在县城所在地。有的保险机构如中国人寿还在县以下乡镇设有保险代办处,据初步统计,9个县市共有保险网点120多个。随着机构的扩展,全市保险从业人员已达到2.3万人,其中,营销人员达2万多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营销队伍。
(二)保险产品种类较多,市场份额相对集中
各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适时推出了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险新产品,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据统计,目前,县域保险机构累计开办保险产品110个,其中财产险60个,人身险50个,城乡之间在产品种类上相差无几。从保险产品的市场份额看,人身保险占据绝对多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一般是财产保险的3—4倍,农村市场份额差距略低o-人身保险市场以寿险和分红险占比较大,2006年,烟台市该两类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00736万元和107373万元,占比为31.81%和33.9%;财产保险中机动车险占有较大的比重,2006年,该险种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80.46%。
(三)县域人身保险发展较快,财产保险发展相对迟缓,农业保险几乎空白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营销力度的加大,农村保险市场得到广泛拓展。据对烟台9个县市区的180户农民问卷调查,有127户办理过保险业务,另有35户有办理保险的愿望,分别占调查样本的70.6%和19.4%;所办理的保险种类以人身(寿)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居多,办有该两种保险的分别占全部调查农户的45.7%和43.3%,而财产保险则不足15%。由此可见,在现有的保险品种中,农民对人身健康、养老保险情有独钟。从烟台市保费收入的区域结构,也可以看出县域人寿险业务呈较快的增长趋势。2006年,9个县市全部保险费收入占烟台市的比重为51.8%,同比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人身保险占比提高4.7个百分点,财产险占比下降7.1个百分点。在财产保险业务中,农业保险占比微乎其微,全辖只有1个县(市)办理了农作物火灾险,其他各县市均未办理农业保险业务。
二、制约农村商业保险发展的障碍因素
(一)农业保险业务萎缩,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有效需
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人民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专门设有农业保险科,开办的保险品种涉及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但随着保险公司的商业化改革,已不再单设农业保险科,并相继取消了麦收、特色养殖、水果蔬菜等险种,目前烟台开办的仅有农作物火灾、冰雹保险和家庭财产责任保险等几个险种,在众多的近60个财险种类中,涉农险种占比不足10%,品种少、份额低。农业保险萎缩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灾害多、风险大,出险后勘查难、赔付率高,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化经营目标明显冲突,基于此,诸多保险机构都纷纷退出了农业保险市场。
(二)保险产品设计上的缺陷,与农民的支付能力形成较大的差距
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将产品定位于城镇市场,产品设计趋同性较强,普遍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研究和开发,少有推出适合农民和农村特点的保险新品种。而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收入水平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据调查,2005年,烟台市各县市区农民人均收入较城镇居民普遍要低一半以上,平均收入额要少5000-6000元,将适用城市的保险产品向农村延伸,必然超出农民的消费能力。在所调查的180个农户中,有53人未办理过保险,占调查农户的29%,其中因保险价格偏高而缺乏一定经济能力的有31人,占比为58.5%。产品设计上的偏差,降低了农民的投保意愿。
(三)业务发展不够平衡,市场监管存在盲区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中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是地区间机构设置存有偏差。烟台市全辖共有保险分支机构超过300家,其中占全市人口总数80%以上的9个县市却仅拥有三分之一的保险机构。同时,县域间的机构分布也不平衡,经济发达的龙口市现有保险机构17家,另外还有多家保险公司拟在此设立营销服务部;而人口相当、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另一县(市)只有保险公司6家,该市2005年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8元,较烟台市平均水平低524元。保险业务发展状况虽然取决于多方面因素,但机构布局上的不合理,进一步加剧了发展状况的失衡。二是展业、理赔质量态度相差迥异。调查反映,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理赔的问题,对客户投保和缴费服务热情、不厌其烦,而出险后理赔时则手续繁琐、条件苛刻,个别甚至存在故意刁难的问题。在对保险公司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对保险理赔存有意见的占有较大的比重。三是保险业务发展与市场监管不相对称。当前,部分地区保险业务发展势头已接近于银行业,但在市场秩序管理上则与银行业差距较远。目前,保险监管机构设至省级或较大城市,地级以下只有保险业协会,市场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而诸多保险公司都实行营销机制,营销人员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业绩而进行不实宣传甚至相互诋毁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导致出现大面积的退保问题。2006年,烟台市人身保险退保率为10.81%,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
三、完善农村保险市场的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农村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发展环境,决定了其在农业、医疗、养老等方面潜在巨大的保险需求,迫切需要政策的、商业的保险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为此,就完善农村保险市场、推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鉴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和商业保险公司的盈利性特点,建议尽快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推出农、林、牧、渔业各具特色的保险品种。在目前情况下,为提高农民和保险公司办理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增强农业的保障功能,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模式,在两个环节发挥政府的扶持作用:人保环节,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对农户予以补贴;出险后的理赔环节,按照赔付额的一定比例对保险公司直接补贴。通过适度扶持,降低保险公司亏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和救助保障能力。
(二)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保险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针对目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保险产品研发。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改造现有保险产品,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在网点设置上应适度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增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其培训,既要具备精良的展业技巧,更要具备过硬的职业操守;对其考核,既要注重保费收入增量,还要考虑保户资源的稳定性。通过把好营销关口,提高保险经营绩效,消除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偏见。
(三)健全农村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应加大引导力度,鼓励各保险公司逐步向农村延伸触角,增加农村保险市场主体,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对违法违纪行为按职能范围及时做出处理,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议在地市级城市设立保险监管分支机构,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从保险理论和经济学供需理论出发,在浙江省义乌市农村保险市场的实地走访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中国人寿义乌公司相关农村市场工作经验,重点分析了阻滞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相关因素,对开拓农村商业保险市场提出了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
农村;商业;保险;供给侧;改革
一、引言
国家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国内金融保险市场获得了良好的培育和发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投保商业保险的意愿和认识有了巨大的进步,为国内保险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相比较城市居民,国内农村保险市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开发。农村保险市场没有实现与城市保险市场的同步发展,最主要的原因是商业保险公司的有效供给不足,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差异,供需错配,因而需要从供给侧实施有效的改革。有效的保险产品供给,对促进农村地区保险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农业、农村、农民”(以下简称三农)问题是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工作重心。商业保险具有的风险转移和降低投保人经济利益损失的职能,在客观上起到了维护稳定的作用。因此,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为农村保险市场提供有效的产品供给和建立专业高效的保险运营团队,既很好地服务了三农,又可以促进商业保险公司的利益增加,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供给侧改革。
二、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现状:期望与现实的差距
(一)更高的市场交易费用相比较城市地区的商业保险销售,农村地区保险销售的交易费用更高。由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步调不一致,导致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同样地,农村地区居民的保险消费能力更低,商业保险公司每销售一份商业保险,付出的单位成本更高。在想农村地区居民销售时,面临以下难点:第一,陌生拜访导致更多的人力成本付出。经过30年的保险市场的开拓,城市地区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人员队伍建设齐备,销售者与购买者之间的熟识度很高,在推销保险产品时,更加容易达成销售目标。而农村地区一直以来欠缺销售队伍和销售渠道的建设,在销售人员开拓新市场的时候,投入的交易费用更大。第二,农村地区销售配套工具的缺乏。与保险市场相似的是,农村地区的银行等金融服务的建设,相比较城市地区,也落后很多。在销售员收取保险费用的时候,很容易遇到现金交易的情形,这种比较落后的交易方式,也使得交易费用更大。第三,保险销售的后续服务费用更高。与城市地区居民的密集度高于农村地区,单个保险销售人员或者服务人员的服务范围可以更大更广,农村地区相对人口密集度低,保险的后续服务费用会更高。
(二)农村保险市场需求的差异当前商业保险公司设计的产品,主要针对的是一半中等收入以上的客户,中等收入以上的居民拥有较高的薪酬收入,并且拥有稳定的现金流。所以,在设计保险产品的时候,非常注重客户的购买力。拥有稳定现金流的客户,可以完成期缴等保费的缴纳。对于农村地区的保险销售,则更加注重短期产品的设计,因为农村地区的居民在现金流充足性和稳定性方面更低,而且保险产品的保额不能过高。
三、农村保险市场产品设计
针对农村保险市场的特殊性,在设计保险产品时,需要注重农村保险市场产品与城市地区一般保险产品的差异性。通过,产品的不同设计,来进行供给侧的改变,以期实现农村保险市场的供需平衡,充分开拓农村保险市场。
(一)设计合适的保险产品,农村小额意外保险先试行从马斯洛需求理论来看,农村地区的保险产品,建议采用的是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中、核保理赔简单、注重实效的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这类保险产品很好地补充了农村大病医疗保险的空缺。以义乌市某村是农民意外保险为例,全村共有村民1015人(投保时,具体人数情况按户籍登记为准),具体年龄阶段构成见下表1。(见表1)保险方案及费率如表2(保险费率按标准费率执行,试行一年后,按赔付率情况另定),投保年龄18周岁以上。(见表2)根据以上方案的设计,该村每年将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费,使得全村1015名村民获得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经过近三年的实施情况看,这类保险适合当地农村居民的报销消费需求。
(二)选择合适的经营模式
1、居民个人出资购买商业保险在这种模式下,由居民个人出资认购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并通过在当地招聘保险营销员,负责上门收费和维护保险后续服务。这种模式,是完全的商业化行为,要求参加经营的保险公司负担起宣传、组织、销售、售后服务等多项职能,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支持。
2、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商业保险由相对资金充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为集体组织的村民购买商业保险。采用这种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实力,而且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资金,也由本组织内的村民享受利益,村民对此持支持的态度。
3.政府财政资金出资购买商业保险政府财政资金出资,为村民购买商业保险。这种模式下,转变成了公共财政采购服务的行为。它需要当地政府拥有充裕的资金可供使用。在当前,各地区将精力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卫生环境的境况下,由政府公共资金采购,可行性不大。但是,可以引导政府的扶贫资金,为当地的贫困居民购买商业保险,以避免贫困居民因病致贫,因祸致贫。
四、结语
农村保险市场有其特殊性,商业保险公司在拓展农村市场,为三农提供保险服务的同时,必须为市场设计适销的保险产品,避免采用城区保险市场的营销模式一成不变地应用到农村市场,要积极实施供给侧的改变,组成一支农村本土化营销团队主动迎合市场的差异性。
参考文献:
[1]刘璐.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小额保险市场的动因与发展模式研究[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47~51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7):242~248